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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调查报告 篇1
我国是一个具有近9亿农民的发展中大国,建设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既不能走发达国家的老路,也不可能照搬目前城市依赖国家和社会救济的传统保障模式,应立足于农村,鼓励农民从自助走向互助,以合作的力量为主,配之于国家和社会的一定扶助。这是一种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村居民自愿参加,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互助型医疗保障制度。
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种适合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状况的理性制度安排和政策体系是在我国政府不断努力解决“三农”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出台的一项重大惠农政策旨在解决农村人口医疗保障问题而设计的新型制度自20xx年试点以来成效显著得到农民的普遍拥护。
一、农村合作医疗的具体现状
1、农村卫生机构财政资金不足
目前我国卫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是1.6%―1.7%。在这部分财政支出中大约70%用于城市30%用于农村然而我国有近70%的人口在农村一半农民因经济原因看不起病。据统计20xx年政府在卫生事业上投入587.2亿元其中只有92.5亿元投向农村仅占政府投入的16%。我国农村人口平均占有的卫生资源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即70%的农村人口只占用了20%的医疗资源和设施。这样造成了城市医疗设施、医疗技术人员的大量闲置和浪费而农村很多乡镇卫生院基础医疗设施很差缺少高水平的医务人员无法满足广大农民的医疗要求从而形成了城乡卫生资源配置的不平衡
2、政府对农村公共卫生投入严重不足
目前中国城乡所呈现的二元社会结构一时还难以改变这不仅导致城乡居民在人均收入上的差距日益拉大而且也导致了城乡居民在公共卫生服务方面得到的服务差距过于悬殊“70的农村人口只得到不足20的卫生费用”。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xx年公布的数据来看20xx年政府公共卫生投入占GDP的比例中中国为5.6在190个成员国中排名97位。
3、小病报销问题突出,影响农民参合积极性
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本来的初衷是解决大病致贫问题,在实施过程中,对小病也给予报销则是为了加大参合农民受益面,提高农民参合积极性。但是,由于报销人员(农民)和审核员(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信息不对称,再加上职能部门工作人员长期养成的官僚作风,办事人员常常会借各种理由刁难报销农民。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农民看小病的费用报销手续繁琐、复杂。哪些可以报销,哪些不可以报销,很多农民并不十分清楚,使得农民抱怨很多。
在调查中,参加合作医疗并且又过看小病可以报销的农民中,有接近80%的人选择不去报销。问起原因,无一例外都是因为手续繁琐、路程太远不方便。在某些地方,要想报上自己的医药费,还要托关系、走后门才可以。有农民给我们算过这么一笔帐,要报80元的医药费,来回途中的车费钱就得50多元,这还没算上要搭上一天的时间和其他额外费用。如此一来,承诺报销小病的办法不但没能提高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反而使很多农民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如果这种现象不能得到及时的解决,农民对合作医疗的信任度将会降低,长此以往,新型合作医疗的发展前景令人堪忧。
二、影响合作医疗的具体原因
(一)政府对农村公共卫生投入严重不足
目前,中国城乡所呈现的二元社会结构一时还难以改变,这不仅导致城乡居民在人均收入上的差距日益拉大,而且也导致了城乡居民在公共卫生服务方面得到的服务差距过于悬殊,“70%的农村人口,只得到不足20%的卫生费用”。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xx年公布的数据来看,20xx年政府公共卫生投入占GDP的比例中,中国为5.6%,在190个成员国中排名97位。按高强部长“农村卫生投
入只占到全部卫生投入的20%”的说法,政府对农村的卫生投入实在令人担忧:卫生资源80%集中在城市,其中2/3的资源集中在大医院,必然导致农村基层卫生服务和资源严重不足。20xx年千人拥有医生数,城市为2.13,农村为0.96。千人拥有床位数城市为3.55,农村为0.78。也就是说,城镇居民在医疗卫生上拥有的社会资源、享有的社会福利、支付的卫生服务能力等方面存在着明显差异。
(二)筹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
目前施行的新型合作医疗坚持以农民自愿参加为中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思想。但是国家对新型合作医疗没有建立有效的筹资机制,使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在坚持农民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各级政府为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又往往给下级政府下达完成比例的各种硬性指标,如江苏规定参合率要达到80%以上。这种自相矛盾的做法常常使基层干部无所适从:既要完成指标,又没有强制执行的手段。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基层干部一般采取只好逐门逐户边做工作边收取的方法,但由于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认识程度不同,导致筹资时间长、成本高、效率低,影响了基层干部的筹资时积极性,有的干部存在畏难情绪。还有一些乡村干部为了完成任务,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挫伤农民参合的积极性。有些地方采取集体垫支、包干方式筹集资金,筹资效率是提高了,但又不利于培养农民主动参合的意识。
(三)农民的认知度有待提高
农民是合作医疗制度的直接受益者,是合作医疗制度的主体之一,如果缺失农民的参与,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在“自愿”参加的原则下,农民对合作医疗的认知程度将直接影响其参加合作医疗的态度。农民的认知程度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政府对合作医疗的宣传程度,二是农民自身的接受能力。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合作医疗主管部门的宣传教育工作主要是印发一些小册子,张贴一些标语等等,其手段和力度都值得商榷。而农民的'接受能力则取决于个人收入水平和文化水平,收入、文化水平较高的农民,接受新生事物的能力更强。
但现实中,一般是年轻些的农民文化水平较高,但这部分农民平时多在城市打工,家里多为文化程度较低的老年人,且在家庭经济结构中处于从属地位,即使能够认识到合作医疗的益处,也多因“不当家”而影响资金的及时筹集。此外,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多数农民重眼前、轻长远,重事实、轻教育,认为自己目前身强体壮,不需要现在就花“冤枉”钱,更何况现在的报销比例也没有达到农民的预期值。因此,如何让农民在较短的时间内,提高农民对新型合作医疗的认知度,是关系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成败的关键。
(四)相关的法律保障缺失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法律的颁布与执行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奠定法制的基础。但调查中我们发现,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基本上是在各级政府以及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制定的规章制度约束下进行的,地方只是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为基准,并没有正式的合作医疗法规作规范。部门规章条例虽然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约束作用,但对农村合作医疗的约束仍是有限的。这样,难免会造成制度在长期运行中缺乏法律依据,以及出现权力部门破坏规章制度的行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事业的持久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首先,由于医疗卫生改革领域的复杂性,并且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需要通过立法来确保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和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建设。其次,国家对公共医疗卫生体系的财政投入,对农村地区医疗卫生的转移支付也应该在法律上给予明确规定,否则容易出现政府决策的随意性和反复性。此外,在农村合作医疗卫生体系的运作和基金管理方面,也应制定公平、公正、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设立非营利性的农村医疗保障管理部门,建立由农民、政府与经办机构、专家共同参加的监督审查机构,以确保合作医疗制度的正常运行。否则,农民就会疑虑重重,以至于对国家的方针、政策、措施采取等待、观望态度,甚至出现抵触情绪。
阶段开始,抓实基础工作,打牢群众基础,既要让群众充分了解合作医疗的先进性,又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把“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道理讲透,变农民“要我保”的观念为“我要保”。在工作中要讲究实事求是,把报销范围和比例对农民讲清,不能过分夸大合作医疗的作用,以免农民期望值过高,使结果适得其反。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 篇2
一、调查目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体现一人生病千家助,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目的是切实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从而更快更好地奔向小康生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问题是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对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建设做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亲民、惠民政策,是关系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卫生改革大局的根本大计,也是有效控制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途径。对于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医疗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和因贫不治问题具有重要作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能否真正受到人民群众欢迎,能否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关键是政府的工作能否得到群众的认可和信任。为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淄博的推行情况,现对博山区池上镇数村进行调查,以了解新型农村医疗保险的推广情况,明确其积极意义与存在问题。
二、调查方法
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广程度较高,调查范围较广,主要采取的是问卷调查法、访谈调查法、实地调查访问法、查阅资料、网上浏览等多种方法。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就淄博市博山区池上镇东台村、李家村、戴家村、东庄、紫峪等各村随机抽取的部分村民(其中包括学生、青年、中年、老年等各个年龄段)进行调查。
四、展开调查
根据各村人口数不同,发放一定的问卷,共发放100份问卷。并根据年龄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方法,对于学生和青年,由于其文化程度较高,多采用问卷调查;对于一些老年人,考虑到他们文化程度,身体状况等多方面因素,则多采用实地调查访问法。此外,为了使调查更加广泛深入,还采取了查询资料、网上浏览等方法。然后整理所获得的信息,进行综合的分析。
(一)发展现状
淄博市于20xx年年底开始在张店、周村、博山、高清等区县的部分乡镇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每位农民每年缴纳十五元,就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淄博市积极促进以“农民健康工程”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并不断扩大其覆盖面。在20xx年一区四镇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xx年将试点工作扩大到四区五镇,临淄区被确定为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区;20xx年,又将试点工作扩大到五区十三镇,占全市农民的57.46%,桓台县被新增为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20xx年,为814202名参合农民报销医药费1934.74万元,有198人获得1万元以上的报销补偿;20xx合率达88.33%,切实为农民建立起了因病
返贫的保障线。
(二)调查结果
根据对池上镇数村的调查显示,在被调查的农户中,都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认识,100%的农户知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当地97.3%的农户都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并觉得缴纳的费用可以承受得起。在参加的农户中,80﹪的农户认为是完全自愿的,20%的农户认为上级政府规定要参加才参加的。
从参加途径分析,73.5 %的农户是看了政府分发的宣传资料后决定的,26.5%的农户是通过村干部动员后决定的。81%的参加农户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设置很合理,8.1%的参加农户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设置程序过于复杂,10.8%的参加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设置不了解。 86.5%的参加农户知道身边确实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明显受益的典型事例,只有13.5%的参加农户表示不知道。83.8%的参加农户觉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缓解家庭负担作用明显,5.4%的参加农户觉得不明显,10.8%的参加农户觉得一般。100%的参加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予以支持。
此外,为了更广泛的了解淄博地区农村医疗合作的发展情况,通过查阅资料,网上浏览等还发现了一些农村医疗合作的.问题,一些地方对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对试点工作的有关政策理解不透,未能很好贯彻落实,管理粗放。部分农民对不清楚参加合作医疗的权利和义务,心存疑
虑,担心合作医疗基金被挪用,担心医疗费用升高、得不到实惠等等,影响了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多数地方还没有建立起合理的农民缴费机制,一些地方合作医疗基金没有完全封闭运行;还没有形成合理、简便、有效的缴费方式机制;在基金管理方面存在潜在的风险。此外,一些农村医疗机构服务不规范,药品价格偏高。一些定点医疗机构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问题比较突出,次均住院费用和门诊费用上涨较快;处方药物和检查项目超出基本药物目录和规定检查的项目过多,不少费用不在报销之列,既增加了农民的费用负担,也加大了合作医疗基金支出。
五、结果分析
从以上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比较满意,对党关怀农民而实行的一系列惠民政策心存感激,绝大多数人认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很有必要的,并认为支付的费用是可以接受的,只有个别村民是上级政府规定要参加才参加的;多数农户是看了政府分发的宣传资料后决定的,只有部分农户是通过村干部动员后决定的;多数人认为程序设置合理,但是仍有部分人认为程序复杂,甚至有个别人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程序置之不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其发展过程中由于受到我国国情及历史传统、经济发展状况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也有其存在的问题,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以保证其稳步发展。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 篇3
今年上半年,我有幸再次参加了市政协组织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小型调研活动,通过在xx县xx镇一天了解农户、听取基层干部情况介绍,对这项工作在我市的试行有了初步了解,在这里谈一下自己的感想。
xx年10月,国务院召开了有中央政府各部门和省级政府主要领导人参加的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会后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名义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强调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工作,加强领导,增加投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和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等等。市政协很快在xx年初组织进行了农村卫生工作专题调研,其中关于新型合作医疗的摸底调查是调研的主题之一。我参加了此次调研,亲身感受到了当时大多数农民对这项政策的实施持怀疑、观望态度,包括我们的一些基层干部也对开展这项工作信心不足。主要原因是旧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瓦解和衰落给农民带来了切肤之痛,农村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工作明显削弱,一些已被控制和消灭的传染病、地方病死灰复燃,新的公共卫生问题不断出现,农民的健康水平呈现出下降趋势。医药费用不断上涨,广大农民不堪重负,看不上病、看不起病的相当普遍。xx年的调查显示,群众有病时,有48.9%应就诊而不去就诊,有29.6%的人该住院而不住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户明显增多。农民迫切希望改变现状,但又不相信政府能真正下决心解决问题。其实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与过去实行的旧合作医疗制度有许多不同点,主要是:
第一,新型合作医疗是政府主导下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而过去的合作医疗则主要依靠乡村社区自行组织。
第二,新型合作医疗的资金来源,主要靠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方筹资,中央和地方则政每年都要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具体的筹资比例为: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占2/5,农民个人缴纳115,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条件的也要给予资金扶持;而过去的合作医疗资金,主要靠个人缴纳和村级集体经济补贴,政府各级财政不负筹资责任。
第三,新型合作医疗以“大病统筹”为主,重点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而过去的合作医疗主要解决小伤小病,抗风险能力差。
第四,新型合作医疗实行以县为单位进行统筹和管理的体制。一个县的人口,大县有一百多万,小县也有二、三十万,统筹的范围大,互助共济的作用就大;而过去的合作医疗一般都以村为单位(xx左右人口)统筹,少数以乡为单位(二、三万人口)统筹,互助共济的能力较小。
这次调研我们看到,仅三年时间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已经在全国部分地区实施。在我市四个县的试行也仅是今年1月份才开始,已呈现出一种喜人的局面。xx镇约2.7万人口,有2.1769万人参加了合作医疗,参合率达81%,已有154人住院费用得到报销,7.9万元,门诊人次1051,费用7971元。看病享受了实惠的农民动情地说,我们农民有病住医院,也能报销医药费,这是历朝历代没有的事,真是非常感谢党和政府制订的好政策。现在农民观念和心态也发生了变化,有病想看了、敢看了,注重自己的生命与健康了。一些持观望态度的人,开始积极主动要求参合。两年前后一比较,人们的心态发生如此大的变化,主要原因是我们各级党委和政府,非常重视这项工作的推行,作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把它作为为农民作好事做实事的具体体现。
当然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在其实运行初期必然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调研中我们了解到:
1、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还不够深入人心,农民对政策的理解不透彻,普遍存在期望值过高现象。
如现行的合作医疗是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济制度,主要是帮助农民提高抵御大病的风险,而农民却要求将门诊费用大幅度提高;在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由于工作人员的解释和处理与农民的`理解有偏差,容易使农民对政策产生怀疑,失去继续参合的决心。
2、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和设备大多数没有达到规范标准,不能根本解决农民就近医疗的问题。有病治不了或拖成大病,花钱更多。政府应该把乡镇医疗机构作为农村合作医疗的基地,给予足够的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增加必须的医疗设备,使每一个乡镇医院都能达到统一的硬件标准。
3、基层医疗机构的人才短缺是困扰农村合作医疗长期稳固发展的严重问题。乡镇医院医务人员学历低,专业技术水平不高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与两年前相比情况更差,县医院连续儿年都引进不到大学本科的医生,而现有的人才还在继续流失,这己经形成了恶性循环。其实人才进不来和流失掉,最根本的原因是待遇问题,如何提高基层医院医务人员的待遇,让他们安心在基层工作,是农村合作医疗的重要支撑点。
4、调研中农民强烈希望,各级合作医疗的工作人员要对政策领会透彻,端正为农民服务的态度,提高服务意识,让农民通过与这些工作人员的接触,理解政策,相信政府,增强积极参合的信心。
我们此次调研只是对试运行中的新兴农村合作医疗的初步了解,更客观、真实的信息有待于这项工作的进展中的不断反馈。以科学的发展观来看,无论从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还是要长期保持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在资本、资源和技术这些基本要素上我国都不具有优势,只有劳动力要素供给具有无可争议的优势,我国的劳动力供给大部分来自农村,所以体力良好和心智健全的农村劳动力就是我国竞争力。从这一点上讲,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保障农民的基本健康水平,增进我国的人力资本资源的积累,对保持经济持续增长具有战略上的意义。应该把增进农民的基本健康水平和人口控制、普及国民的义务教育放在同样重要的政策位置,从国策的认识高度来看待。只有把这三项政策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才能全面地提高我国国民的素质。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虽然表现为各个方面,但增进广大农民的身体健康和心智健全就是我国社会全面发展需要永远追求的基本目标:发展的根本目标就是促进全体国民自身的发展。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 篇4
没有健康,就没有人的全面发展,就没有全面小康。9亿农民的“看病难”、“因病致贫”、“困病返贫”的问题深深牵动着中央领导的心。为此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改善乡村卫生医疗条件,积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对贫困农民的医疗救助。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开始在全国陆续推行。为了推进这项造福于亿万百姓的民心工程的顺利开展,我们来到了湖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首批试点县,涟源市茅塘镇,进行了相关的问卷调查。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开展情况,以及农民的切身感受,探讨其中存在的问题。
在我们对涟源市茅塘镇的道童村,柿乡村,光阳村等四个村的117份问卷调查中,调查者的学历,年龄:
表一:
学历 文盲 小学 初中 高中 大中专 大学以上
人数(人) 11 25 68 43 14 5
比例(%) 9.4 21.3 58.1 36.7 11.9 4.2
表2:
年龄(岁) 18岁以下 18-40 40-60 60-90
人数(人) 9 71 81 20
比例(%) 5.3 36.9 47.3 11.7
茅塘镇是涟源市一个经济较为发达的乡镇,尤其以乡镇企业发展出名,全镇有3万-4万人,而在外地经商或打工的人占了调查者人数的67.6%,依靠农作物作为主要收入的家庭只有相当少的一部分。
在调查问卷中问及农民的家庭月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占有54%,800-1000元的占有14.9%,1000元以上的占有31%,而家庭医疗费用的支出每年在300元以下的占有44%,300-900元的占有34.9%,每年医药费用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占有20.6%,近几年,农民的收入有了不少的增加,特别像茅塘镇这种乡镇企业较为发达的小镇,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收入增加的同时,农民医疗费用的支出也有了很大幅度的增加。这是我们在问卷调查中,农民普遍反应的问题。据资料显示,1990年至1999年,全国农民的平均收入从686元增加到了2240元,增加了3.32倍。但农民看病的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也分别由10.9元、47元增加到了79元和289元。也就是说农民在收入仅增长3.32倍的情况下,门诊费和住院费的费用分别增长了4.4倍和3.7倍。这意味着农民住一次院差不多要花去全年的收入,医疗费用的支出增加过快,增幅过大,致使许多农民生病后不去医院就诊,需要住院的不去住院,贫病交加。
在问及当前农民看病就医存的最大问题时,有43.9%的人认为现在乡镇医院医药费用太贵,家庭难以承担,我们在农村调查时,农民还反映农村医疗保险定点的乡镇卫生院医药费用更贵(相对于私人的`诊所医院)。而且根据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规定,只有在指定的定点医院就医所产生的费用才能得到补偿。农民并没有得到实惠。另有33.2%的人认为乡镇医院就医程序复杂,医疗人员素质普遍不高,技术水平较差,医疗设备陈旧,农民根本不能从其获得医疗保障。农民大病小病不愿去乡镇一级医院就医。同时也有7.9%的人认为乡镇医院路途太远,不方便就医,只有15%的人对当前乡镇医疗状况还比较满意。
国家对农村推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有80%的农民表示支持认同这一政策,减轻了农民遭遇重大疾病时的医药负担。可以看出农民对于参保的积极性很高、期望也比较大。15.4%的人认为这项政策有利也有弊,自己也有其它的看法。在问及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有何顾虑时;有42.7%的人担心新型农村医保政策不稳定,怕钱白投了,12.6%人对其获得补偿时,担心资金无法兑现,办理时程序复杂。也有25.5%的人对此无顾虑,相信政策带来的巨大实惠性和稳定性。
调查农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了解,有58.8%的人听说过,自己也参了保,但对其政策具体的内容如补偿办法等却不清楚,21.8%的人对这一政策,一点都不了解,甚至没听说过。
农民从农村医疗保险管理机构获得补偿,这是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也是农民最为敏感的的问题,同时也是新型农村合作医保执行和落实的关键所在。有41.6%的人认为从管理机构获得补偿不方便,要获得补偿,比较难办,程序也比较复杂,办事效率不高,29.6%的人承认是自己对农村医疗保政策的不了解倒致获得赔偿时不方便,只有24%的人认为办理农村医保补偿,还比较方便,很满意。
由以上对问卷调查的统计和分析可以看出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出的初级阶段。农民得到实惠,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问题,概括一下,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乡镇医院医药费用太贵,尤其是农村医保的定点乡镇医院,医药费用更贵,服务质量却比较差。农民不愿去定点的乡镇医院看病。而根据农村医保政策,只有在定点的乡镇医院就医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农村医保管理单位才会予以补偿。农民普遍反映即使是有补偿,自己也要支付相当多的部分。这种农村医保机构定点的乡镇医院,没有给农民带来廉价的医疗服务 ,也没有给农民带来最大的实惠。
二、农村的乡镇医院医疗人员素质普遍不高,医疗技术水平落后,医院的医疗设施陈旧,农民从乡镇医院得不到医疗保障。这是我们在茅塘镇调查时农民反映最为迫切的问题。而且根据农村合作医保的政策规定,乡镇医院作为农民第一级医疗保障机构,定点的乡镇医院报销额度在30-60%,报销幅度最大。县级医疗机构报销额度在30-40%之间。农民不但没有地方看好病,而且也不能享受医保政策带来的优惠,切实减轻医药负担。
三、农民从农村医疗保障中获得补偿时普遍反应不方便,程序复杂,原因应该有两方面:①从调查中可以看出农民虽然知道这项政策,但对于政策的相关内容却不是很了解。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对于投保和报销都有明文规定。只有符合报销条件所产生的医药费用,才能获得补偿。并不是什么都可以报销,如打架、斗抠、交通肇事以及性传播疾病等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规定的自费药等都是不能从农村医保中获得补偿的。但我们在调查中几乎没有农民知道这些规定。②农民从医疗保险中获得补偿时,必须经过三级政府机构的审批核查。虽然当地县乡政府都专门设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保管理办公室,但办事效率不高,不专业,没有一批专业统一的审核机构。甚至有农民反应个别管理干部损公肥私,“拿回扣”。以上这些都严重阻碍了新型农村合作医保的继续向前发展,降低了农民对农村医保的信任和支持。
要使农民得到最大实惠,不但要使农民有地方看病,还要有钱看病。就要不断完善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正确对待摆在我们面前,客观存在的种种问题。以下是个人的一些建议:
一、深化乡镇医院改革
首先要解决的是要让农民有地方看病、看好病、有医疗保障,这是办好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前提。这就必须要深化农村乡镇医院改革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更新医疗设备,提高医疗业务水平。乡镇医院的改革一直时我国农村医疗卫生改革的“老大难”。我国现在的乡镇卫生院绝大多数都是以行政乡的建制发展而来,有的乡镇只有3万到4万人,完全可以同周边乡镇一起建,充分利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涟源市茅塘镇这种3万到4万人的小镇就完全可以和附近的乡镇合并建院,然后再向每村配置驻村医生。这样既可以优化资源配置,又方便农民看病。同时,乡镇医院也可以投入市场,任其参与市场竞争,而不是国家来养活卫生院,将乡镇卫生院承包或拍卖,能够解决乡镇卫生院的投资发展,但医学人才的引进,也是乡镇医院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我国每年有许多医学大学生宁愿在大城市作医药代表,也不去乡镇医院当医生,不外乎是乡镇卫生院收入低,待遇差。在现在高校就业形势如此严峻的情况下,茅塘镇卫生院还没有一个正规大学生,甚至大专生也没有,国家应该出台政策,宣传和鼓励医学大学生到乡镇医院就业。这样才能为乡镇医院的发展注入活力。农民的医疗保健也才能有保障。
二、加强药品购销监管
有较低廉的药品,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乡村医院医药费用太贵,特别是定点的乡镇医院,必须加强对药品的购销监管。可以实行乡镇医院村卫生所,由上一级医疗机构牵头,直接向厂家统一采购药品,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药品进价,鼓励使用低成本、低价格,疗效又肯定的药物。要制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实行药品价格公示,加大农民群众的监督,让农民明明白白看病买药,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三、加强定点医院的审批和检查
我们在茅塘镇以及附近几个乡镇调查时知道,每个乡镇的卫生院都是被农村医保部门自动指定为医保定点医院。对于医疗和药品定点机构的确定,必须加强对定点医院的审批和检查,不管哪种所有制形式,只要条件俱备,人民群众满意的医院和药店都可以作为定点医疗和药品供应机构。而对于那些不及时提高自身素质,管理松弛,私自涨价,弄虚作假的定点医院和药品供应机构要及时取消农村医保定点资格,加强动态监督。否则,这种定点医院靠医保养身,农民有苦难诉的现象 ,将严重阻碍农村合作医保继续向前发展
四、加大政策内容宣传积极引导
农民反映获得补偿不方便,对农村医保的各种顾虑,关键还是要加大医保政策内容宣传,积极引导,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参加合作医疗的各种积极性。乡政府应该通过各种渠道如,电视、报纸、传单、公开信,干部下乡等使合作医疗的政策优越性,实施补偿办法以及各项规定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这样既可以使农民打消各种顾虑,提高积极性,又可使医保管理部门提高办事效率,切实使农民方便满意。
搞好合作医疗,有利于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医疗服务,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缓解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有利于促进农村卫生事业的全面发展,是实现小康和现代化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施的初级阶段,虽然我们遇到了许多困难,但我们只要提高对合作医疗的认识,正确的对待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用事实来打消农民心中的疑虑与困惑,相信这项为农民服务的政策必将深入民心。从而推动社会主义事业全面向前发展。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 篇5
在开始正文之前必须要说明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其经历50年的发展,传统的农村合作医疗已不再适应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于是便产生了今天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于是对当下现状的调查,因此正文的对象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一、何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现状
首先就拿外沙乡人们政府副乡长袁芳在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现状调查与思考》一文提到的数据开始。文中提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展开以来,已取得了显着的成绩。截止20xx年,外沙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比例已达到90%以上。通过调查,75%以上的农民表示,他们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可以报销看病的费用能够减轻家庭的负担。他还提到,参加医保后,更多人走进了大医院,大医院不再是一个令人望而生畏的地方了。
(1)真理解了吗?
文中第一个比较吸引人的数字是90%,那还要的那少于10%的人是怎么回事,虽然相对于九,一显得不值一提,但是如果以一亿为基数,就有近一千万人没参加,这可就不是小事了。但为什么呢?是出于对该制度的不理解吗?当然90%的比率对于发展中的制度已经是不错了,但问题是他们又是否对于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有充分的理解?毕竟,该制度的推出不是为了显示人们对政府制度的支持,而是为了便民,利民,为人民服务。
调查发现不参加的群众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们并不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他们仅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由于自己身体好,生病住院概率低,没有必要花那个冤枉钱。而参加的群众又普遍反映不满意,甚至抵触情绪。
这首先暴露的就是它宣传上面的问题。
记得有一次同学请我帮忙推销洗发卡,20元一张。她向我诉说了其许多好处,比如:可以免费洗4次头,白送你36元,做头发打六折,时间不限,永不过期。听着是不错,但当我问及洗发质量时,她也不了解;当大家认为那36元以后洗发能用,都挺心动时,我找她确认了一下,她告诉我那36不过是按原来洗4次头的`价位能省下来的钱,实际上就是只能洗4次,末了,她还建议我别把事说透,就让人这么误会着,否则卖不了。结果,最后一共卖出一张,我自己买的,全当帮朋友。其他人听了事实,果然不出她所料,散了。
当收到普遍较低的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满意度时,我们不难联想到,那么多人的不满意是否就是因为为了有更多人参与,一开始就有意无意的没说清楚,让人产生了不该有的误解,产生了对农村合作医疗的过高期望。若无意那就是失责,有意就是欺骗,是犯罪。
对于失责,除了上文的说多了,还有一种就是说少了:没让人们看到它的长远利益。这直接影响到了那少于10%的人。
(2)真实惠了吗?
90%之后出现的另一个百分比是75%。用同样的方法,我们首先来分析一下它的对立面,那剩下的25%。不是给补贴了吗,怎么还会不减轻负担呢?
由于新型合作医疗一大病统筹为主,对于小病仍有农民个人负担;对于大病,由于农村内部也存在较大的贫富差距,那些贫穷的家庭一旦得了大病,即使去医院就诊,能够报销一部分,但剩下的一部分他们依然无力偿付,还是看不起病,于是就干脆不看,那样他们还是得不到实惠。
至于那75%,我还得问,是真的事实上减轻了负担呢,还是意识上感觉得到了实惠呢?这儿就有个认为得到实惠反而加重负担的例子:
父亲生病住院,在出院时,由于父亲参加了农村医疗合作保险,故可以报销一部分医疗费。回到家中,儿子给母亲说到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时,遭到了母亲的反对,随之母亲就给儿子算了一笔账。
原来,在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规定中,住院是先提条件,且住院费必须高于200元。这样,像父亲这种可住可不住院的情况就必须住院才可以享受报销。
如果不参保,父亲仅需检查完后住院几天就可以回家休养。这样,费用如下:检查费658元;住院及护理费五天合计225元;生活费,交通费,杂费共合计200元;医疗费约合3000元;总计4008元,不反而比参保省了2545元。
上下一对比不难发现,多出了的,一是住院费,二是药费。前者好理解,这药费又是怎么回事,不是同样的药吗?
原来,同样的药物,在医院的价格是普通药店的几倍,参保者仅可享受药费报销45%,一来一回参保者实际上多消费了,却还以为自己的便宜了,难保这75%中就没有这样的人。
(3)真去大医院了吗?
袁芳副乡长在文中还提到了,医保让更多人走进大医院,得到更好的治疗。但事实上,许多地方的乡镇医院根本够不上那个大字,就比如说前几天,爸爸的老领导在青海旅游时出了车祸,送达那的省院,为了能先看病,还得塞钱给其他病人,让他们等等,因为器材太有限,不这么干还得等十几天,可当时人可就快死了!那的省院可远远及不上这的市院,更何提县院呢?而规定却严格要求如果你想报销,就只可以在当地的乡镇医院看病,而一般乡镇医院医务人员短缺,且整体素质不高,长期得不到培训,技术骨干严重流失,很难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多层次的医疗需求。
(4)真的说不完
其实存在的问题还有许多,就比如对于外来务工人员,在他们的工作地就无法享受到许多,二在他乡更没人在这方面为他们服务。在我们社区,在8000余入住人口中近三分之二是外来人口,当去社区询问居民参保情况时,工作人员为我一一道来参加各种保种的人数,但我发现,这些人加在一起不过20xx多人,这才知道外来人口根本不在关注人口范围内。还比如说受益面狭窄等。
就我今天只围绕了几个城市小范围讲,也可以发现,各城市差距大,上文提到的百分数或多或少还可以增加减少,也就说明着问题可能不我说的还严重。
三、对策及建议
四、结语
发现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解决问题是为了更好的生活。虽然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仍然存在不少急需解决的问题,虽然没有够多的提及,但是它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我们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一个崭新﹑健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广到全国农村,切实解决农村医疗卫生问题,造福广大农民,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 篇6
前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在满足人们基本需求的同时,也向着精神方面的追求,但是,在农村地区仍然存在着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此,切实保障农村人们医疗水平显得尤为重要,国家也出台相关政策,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
安徽省自近年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以来,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在阜阳市韦寨镇“新农合”的实施中仍存在高“参合率”下的低满意度、政策宣传不到位、报销范围窄的严重问题。本实践报告对这些问题及其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加强合作医疗的宣传力度,丰富筹资机制,扩大报销范围,让法律走进新农合等相应对策,以促进当地新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发展。
调查时间:
20xx年8月10号—20xx年8月23号
调查地点:
安徽省临泉县韦寨镇
调查对象:
安徽省临泉县韦寨镇农民、韦寨镇卫生院
调查方法:
运用走访,问卷调查的方法进行调查
调查目的:
宣传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增强农民的自我保障和防范风险意识,提高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同时探索现有医疗保障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在政府、企事业单位与农民之间构筑起沟通的桥梁,为农民医疗保障问题献计献策。在不断的努力实践调查下,深入探讨和总结,将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理成实践调查报告,让更多的人了解到真实的农村合作医疗现状,塣大关注“三农”问题的队伍。
调查意义:
在“关注民生,共建和谐”这一大的社会主题的引导下,响应时代号召,关注社会民生,对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并有待完善的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进行研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努力在三年内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保率均提高90%以上。安徽省作为一个全国中等发展水平的人口大省,其农村人口比例约为729%,对其新型农合医疗实施现状,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我国的医保现状。临泉县韦寨镇,又是安徽省中农村医保参合率较高的县区,作为阜阳市新农合的试点,也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在农村医疗保障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严重问题,选择其为调查地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可实施性。
实践内容:
在临泉县韦寨镇卫生院,每天看病的人都很多,医院门口停满了各种电瓶三轮车、自行车等,从一个侧面来说,农村医疗合作制度的实施,确实给农民们看病带来了很大方便,由于报销过后,所花费的费用并不会太多,人们不管大病小病,都会往大点的医院跑,因为在他们眼中,大医院的医疗水平有保证,所以新农村医疗合作的实施,真正做到了惠及农民,提高了农民的幸福生活指数。
通过对来看病的农民进行采访,他们表示新农合确实给百姓们带来了诸多好处,让人们拥有一个更健康的身体。但同时也表示,新农合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报销落实的慢,惠及面窄等,而对医院医生的采访,他们深切感受到比以前累很多,有时候身体吃不消,确实,医生也是人,需要休息,这就需要医院扩招一些年轻有干劲的医生。对护士的采访,都表示会很累,因为病人太多,大病小病都来医院,但是这就是他们的职责所在,这就需要医院制定出一个合理完善的轮岗制度。
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固然好,都是为了农民的切身利益着想,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确实存在着上述的一些问题,希望有关政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让这项制度真正为农民造福,让农民的生活和生命得到保障。
那么,结合以上调研所反映出的一系列问题,我们能够给出什么样的应对策略呢?
1、切实把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农村医疗卫生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没有农民的`健康,就没有农村的小康。面对新的形势,要把加快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摆上各级政府及部门重要的工作议程,根据新情况制定长、中、短期发展,完善政策措施。各乡镇要落实相关部门和兼职干部负责此项工作,要切实把健康教育、爱国卫生等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日程,要坚持常抓不懈,改变乡镇政府对“大卫生”工作“活没人干,事没人管”的局面。在全县中小学生中继续开展好健康教育课,在农民群众中做好保健知识的宣传,进一步促进全民自我保健意识的提高。
2、要推进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的改革。努力探索乡(镇)卫生院的多种运营方式,不搞一刀切,不强求一种经营模式。要认真总结大岗子乡卫生院改革经验,进一步深化运行机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人员聘用制度,注重引进人才、引进资金,以此来改善医疗条件和提高医疗水平,更好地满足农民群众的医疗需求,力争在三年内取得明显成效。
3、建立人才流入机制,抓好从业人员培训。要加快卫生系统内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激活用人机制,制定宽松的人才政策,积极创造有利于人才流入的环境,广揽技术人才。要继续加强对农村卫生人员的培训,每年对乡村医生轮训一次,加快乡村医生知识更新步伐。进一步完善医疗集团运行机制,医疗技术下沉一级,实施技术合作和指导,帮助当地提高医疗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县农村卫生队伍的整体素质。
4、加强医疗卫生事业的软环境建设。监察、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对相关部门针对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所设立的收费项目的检查力度,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对合理收费项目的不合理部分也要坚决取消,并重新确定标准,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减负。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法行医现象的惩治力度,彻底净化农村医疗卫生市场,使非法行医现象在农村没有生存的土壤。
5、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建立农民医疗保险制度。在农村全面实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大势所趋,要抓住我省20xx年全面实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这一契机,抓紧为我县推行此项制度做好各项准备。在暂时没有实行该项制度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开展扶贫工作与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医疗需求结合起来,把因病致贫的群众当做扶贫重点,要采取多种措施,有效地解决贫困群众就医难的问题。
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对政府、乡镇卫生院和新农合医疗制度试点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让好的制度措施真正造福于农民,提高农民的幸福满意指数。
总之,这次社会实践调查,让我经历了很多,同时也学到了很多,了解到了我们国家农村发展的进步和存在的不足,希望政府能够积极落实国家的制度政策,做到一切为了人民,为了人民的一切,提高整个国民的幸福生活。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 篇7
公安县位于湖北省中南部边缘,荆江南岸,版土面积2257平方公里,辖16个乡镇、431个村、101.4万人,其中农村人口77.3万,农民人均纯收入2885元。20xx年,公安县被列为全国八个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之一,从20xx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试点工作。试点中,我们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提高农民认识,增加参合率,并在管理上力求规范,在运行上力求有序,较高质量地推进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农村的深入开展,使农村的医疗保障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农民因病致贫的现象大为减少。
一、主要做法:
(一) 加强领导、健全网络,构建了比较完善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
1、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县、乡两级政府分别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的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村成立了合作医疗管理小组。同时成立了县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编制6人,各乡镇相应地设立了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按参加合作医疗人数1:20000的比例配备;并在村卫生室设立了核算员,由乡村医生兼任。注重加强工作专班队伍建设,从20xx年起,对乡镇和县直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合作医疗专管员实行考试聘用制度,经考试、考核后择优录用。录用的专管员在县合管办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工资待遇由县合管办考核发放,业务上与所在单位彻底分离,不在医疗机构兼职,独立行使监督职能。
2、落实经费保障体系。为切实保障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县财政将县合管办人员和工作经费按行政事业人员经费标准列入预算,20xx年列支20万元,并将乡镇经办机构人员经费按预防保健人员经费标准纳入卫生事业经费预算,20xx年列支16万元。今年,县财政还增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改印费用16万元。
3、建立信息网络体系。筹建了公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点击网站就可查询或下载合作医疗各项政策、工作动态、补偿公示等。网站开通以来,点击人数已达43000余人次。同时开发了实用性较强的《公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用系统》,对定点服务医疗机构、乡镇合管办实行了计算机联网管理,加强动态实时监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了失误,堵塞了漏洞。
4、强化责任考核体系。坚持县、乡(镇)两级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将农民的合作医疗政策知晓率、参合率纳入政府和主要责任人的述职和考核内容,强化政府的引导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我们还制定了《县财政局合作医疗工作职责》、《农业银行公安支行合作医疗工作职责》、《县农业税务管理局合作医疗工作职责》等,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用制度强化责任,形成了合作医疗管理工作的合力,推进了科学化管理。
(二) 强化监督、规范管理,确保了合作基金的安全平稳运行。
1、不断完善基金收缴方式。20xx年合作医疗刚开始进行试点时,有的地方先登记后收费,出现了治病了的愿意交费,没生病的人不愿交费的现象。为有效解决合作医疗统筹费收缴难、效率低的问题,以及农民年初登记年尾不交钱的问题,从20xx年开始,我们实行边登记、边签合同、边缴费、边发证的“四边”工作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完成。今年试行以来运行良好,共有42.7万农民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加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收缴率为100%。
2、切实规范基金的管理。严格实行“收、管、支”三分离模式,做到收钱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用钱,用钱的看不到钱。通过农业银行网上银行系统,加强对合作医疗基金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控。农民个人门诊基金纳入合作医疗基金统一管理,分乡镇核算。乡镇建立了农民个人门诊帐户台帐,分村记帐,明细到户,精确到人。农民个人门诊帐户可随时到乡镇经办机构查询,做到了县、乡镇、村、农户“四对口”。
3、有效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我们积极探索并成功实施了五项管理制度,有效地将医疗费用控制在支出能力之内。一是实行住院医疗费总额控制制度。对各级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制定了医疗费用总额控制标准,如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人均医疗费控制在2300元以内;乡镇卫生院人均医疗费控制在1000元以内。凡参加合作医疗人员因病住院人均医疗费超过控制总额的,超过部分由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承担。二是实行医疗服务项目限额结算制度。制订了《公安县合作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和《手术项目结算标准》,共核定常用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197项,凡超过规定服务项目结算标准的部分,农民不缴,合管办不补,由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承担。三是实行合作医疗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使用比例控管制。合作医疗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使用比例,乡镇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控制在5%以内,县级控制在10%以内,市级控制在25%以内,超过规定比例的由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承担,从补偿基金拨款中扣出。四是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住院病人在医院住院治疗时,就诊医院必须将住院病人一日消费卡送到床头,让病人明明白白地消费。五是实行药价公示控管制。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严格执行药品招标采购,乡镇卫生院实行实价进药,村卫生室的药品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药品一律实行顺价销售,销售价格公开、公示。
4、严格加强对补偿费用的审核监管。推行住院补偿“三级结算审核制”。参合农民在定点服务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住院时由医疗机构进行资格
审查,出院时合作医疗补偿部份由医院直接补偿;乡镇合管办或医院合管科负责对补偿情况进行复审,审查出来的问题由其负责处理;县合管办负责对乡镇合管办或医院合管科上报的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对审核出的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补偿,并责令乡镇合管办或医院合管科限期整改。同时,加强对住院情况的实时监督,做到巡查到科室,核对到床头。实行“四查四看”,一查病人,看是否人、证相符;二查病历,看记录和医嘱执行是否真实;三查处方,看用药是否符合规定;四查服务、手术、检验、药品、材料,看收费是否符合规定。截止20xx年12月,共查处冒名顶替行为10起,扣减违规收费、违规补偿金额32073元,处罚定点服务医疗机构1个。
(三) 以人为本,合理补偿,让农民在合作医疗中切实得到了实惠。
1、不断调整完善补偿政策。在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则指导下,我们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及预测,先后4次调整了有关补偿政策。一是调整住院“起付线”标准。乡镇定点服务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线”由100元调整为50元,地市级医院住院起付线由200元上调至400元,引导病人合理分流;二是扩大补偿范围。将地方病血吸虫病、住院分娩、非人为或不可抗力因素所致的意外伤害等纳入合作医疗补偿范围;三是将中风后遗症、糖尿病、恶性肿瘤、肺结核等七种慢性病实行门诊限额补偿。四是支持和鼓励中医药参与农村合作医疗。将中医医疗机构、组方中药饮片、自制中成药、适宜技术均纳入了合作医疗补偿范围。
2、充分尊重参合农民的权益。尊重患者的择医权,实行合作医疗一证“走”全县,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在本县范围内各县、乡(镇)、村定点服务机构就诊,不需办理转诊手续。住院治疗直接补偿,门诊属地报销,让参合农民充分行使自主择医权,防止层层设卡截留病员,消除医疗隐患,并促进了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良性竞争。尊重参合农户的知情权。实行合作医疗公示制,将《合作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手术项目结算标准》、《湖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参合住院患者结算流程》、《参合农民权利和义务》等规范性的文件制成公示牌,挂在定点服务医疗机构补偿结算处,方便参合人员对照结算。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每月月初将上月在其处住院治疗并获得合作医疗补偿的病患者基本情况及补偿金额上墙公示,接受监督。
3、尽力扩大合作医疗保障程度。为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到合作医疗制度最大的优越性,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我们推行了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xx度,从20xx年3月1日起实行,在乡镇卫生院住院补偿金额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总额50%的,补偿保底到50%;在县二人民医院、县皮肤病防治院住院补偿金额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总额35%的,补偿保底到35%;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住院补偿金额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总费用30%的`,补偿保底到30%;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金额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费总额20%的,补偿保底到20%。另外,我们还推行了二次补偿制度,如果合作医疗基金节当年余较多,则对患者进行适当的二次补偿。如20xx年对部分重病患者进行二次补偿60多万元。
4、积极探索门诊合作新方式。20xx年,我们在埠河、麻豪口两个乡镇对门诊补偿进行了不同模式的试点。埠河镇实行的是“镇级统筹,合医不合药”的办法,主要是对门诊服务费全免和对常规检查费用减免,但对药费不进行补偿。麻豪口镇采取的是“镇级统筹,既合医又合药”的办法,即对门诊按医疗费的20%的比例补偿,并设立封顶线,每次不超过6元;单项检查费在40元以下的按20%进行补偿,超过40元部分不予以补偿。一年多来,两个乡镇门诊合作补偿的方式运行基本稳定,体现了“农民互助、政府补助,大病大补、小病小补”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点,得到了农民的认可。
目前全县参合农民达到43万人,基金运行规模达到1645万元。20xx年,在确保人平10元的门诊补偿全部落实的前提下,共有11916人次得到住院补偿,补偿金额680.3万元,列支慢性病补偿、大病救助、二次补偿、健康体检等228.9万元,大病统筹资金节余99.2万元,大病统筹资金有效使用率达到91.5%。
二、几点思考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断推进的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遇到一些问题,需要逐步加以解决。
(一) 合作医疗运行成本逐步增高。
据测算,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参合率达到60%时,人均成本费用达到2.5-2.8元,全县费用支出达到100万元左右。县人民政府在合作医疗的配套费和管理费用方面,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卫生部门也承担了很大的经济压力,但仍无法满足不断增长的资金需求。公安县是农业大县,是补贴财政,吃饭财政,财力十分紧张,难以满足公共卫生保障体系的投入需求,需要上级部门把县、乡合作医疗工作经费列入卫生事业发展项目,从资金上予以支持。
(二) 合作医疗基金面临医疗费用上涨的压力。
尽管我们在医疗费用的控制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医疗费用上涨也有其内在的必然因素。如果医疗费用不断上涨,而合作医疗筹资固定不变,最终会导致合作医疗基金不能满足发展的需求。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要么降低补偿标准或范围;要么增加合作医疗筹资标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增收,后者有较大的可及性。增加筹资标准时,国家补贴部分和农民上交部分都应相应提高。
(三) 农村卫生专业人才匮乏。
由于人才流动的市场化作用,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主要承担农村合作医疗的乡镇卫生院人才缺乏的问题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得到缓解。一方面是中专无人读,大专毕业生引不来,多数乡镇卫生院近5年来没有新进大中专生,形成了一个人才断档期;另一方面是培养成才的想跳槽。乡镇卫生院条件差、环境不好、待遇低,留不住人才。解决占总人口70%的农民基本医疗服务,首先要解决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匮乏问题。如何改善待遇、培养人才、留住人才,是当前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更是真正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的方向性问题。
(四) 村级卫生组织建设亟待加强。
村级卫生组织是农村卫生工作的基础,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初级卫生保健,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目前对村级卫生机构的建设、管理,以及乡村医生的待遇、激励、约束等,国家没有政策,地方没有规定,以致成为卫生政策的盲区。随着国家“三农”政策的落实,农民经济条件好转,村级卫生机构建设和乡村医生的水平将无法适应农民日益提高的医疗保健需求。国家应制订相关政策,对村级卫生机构建设和乡村医生培训给予适当的投入,不断提高农村卫生工作水平。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 篇8
摘要: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旨在改善农村的医疗现状,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这是我国经济建设过程中必须面,临的重要环节,但是,在坚定不移地实施广覆盖、低水平的医保政策的过程中,看病难看病贵的情况并没有随之而消去,而医保制度的缺陷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日益暴露。通过抽样调查的方法对浙江台州地区的问卷调查,探讨了农村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与解决途径。
关键词:农村;医保
近年来,医疗保险覆盖面在逐步扩大,很多农民们也都加入到了参与医疗保险的队伍中。投保无疑能给农民们带来巨大影响,在面临高额医药负担时,是真正能够给农民们带来实质性帮助的措施之一。我国的医疗保险大体上有合作医疗、医疗保险、统筹解决住院费及预防保健合同等多种形式,其中合作医疗是最普遍的形式。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支持、农民群众与农村经济组织共同筹资、在医疗上实行互助互济的一种有医疗保险性质的农村健康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旨在改善农村的医疗现状,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
1 调研方法
本次调查立足于台州农村的基本医疗保险情况,以问卷调查为主,以访问调查为辅,以随机选取得椒江的上京村、路桥的士岙村、三门的长浦庄村以及温岭的陈家宅村四个村为样本展开调查,按不同年龄分别发放问卷100份,共发放问卷400份,回收有效问卷400份,有效回收率为100%。
在实际调查过程中,因为考虑到年龄太小和太大的村民对农村医疗保险不是很熟悉和了解,因此更加侧重于20~60岁之间的村民的看法和反映以保证问卷的.有效性。
2 调研分析
2.1 农民对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满意度不高
由此知道,农村医疗保险体系在落实和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2.2 相关部门对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宣传严重缺乏
在对相关部门对农村医疗保险的宣传的调查中。呈现出一个严峻的事实。其中55%的农民都选择了选项中的不宣传,有力地说明了相关部门如乡镇政府或村委在保障医疗保险得到落实方面做得不够好,因为宣传不到位,农民对这项制度也就不了解,也就无法信任它,到最后农民是基本享受不到这种保障。
2.3 农村医疗保险中个人所承担费用偏离
2.4 现行农村医疗保险制度还存在很多缺陷,亟待改善 通过对在调查过程中表示不参保的村民的进一步调查,他们不参保原因的结果显示,如图4分别有10.7%、15%、20%和6%的村民表示担心管理存在漏洞、害怕得不到保险赔偿、不了解内容和程序以及政策不稳定,总结一下,其实就是农民担心农村医疗保险政策得不到落实。他们担心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尤其是在对政策不完全了解的情况下,出了状况也不知道该如何去保障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所以干脆就不拿出这个钱。
另外,还有15%的人表示投保没有足够的资金。这是出乎意料的,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还太浅了。只有7.7%和5%的人反映投保没有足够的资金和在外务工的医疗费用不能回户籍地报销,这分别是个人的经济原因和政策政策所存在的一点漏洞。
3 措施
针对调查分析的结果,我们提出以下几条措施:
(1)重视医卫知识宣传,促进全民健康意识,提高健康水平。
(2)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普及医疗保险。尤其是社保性质的医疗保险。加强正确的舆论导向,把医保改革的意义讲透内容讲清,政策讲准。按国力发展水平,在国力资助下逐步覆盖全民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3)重视疾病治疗标准化指导。如住院天数、医卫服务、高效药物、高效设备、指导价格都应有国内外统计数据反馈给医院及保险机构并对外公布,促进提高医卫效率,促使大病治疗费用下降。
(4)医卫管理部门及保险机构应与消费者保护协会加强对医卫机构的监督,反对一切不正当行为。保证医保费用正常使用。
(5)加强立法,在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下保证医保政策落实。
相信经过不断的实践和改革,我国的医保制度会得到全面落实,并真正做到卫人民群众服务,实现其价值。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 篇9
一、有关背景及实地调查情况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新农村建设逐渐成为最重要的工程之一。其中,发展并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已成为建设新农村的最重要措施之一。自xx年以来,我国一直提倡并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卫生体制进一步完善,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得到很大程度的解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也是农村医疗保障的重要方面。
为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家乡的推行情况,借“十一”长假之机,我回到老家横河村,作了一次有关农村医疗保障的调查,通过走访、同村民交谈、填写问卷等调查形式, 我对全村的医疗保障有了更直观的了解。每到一户,村民们都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对我的提问是有问必答。但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此次的调查人数较少,共计 47人。但以点盖面也充分表明了横河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现状。以下是调查的基本情况:
1、村里共有1100多人,其中95%以上的村民都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从被调查的47户农户看,已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有45户,占调查户的95.74%。
2、大部分参加农户觉得缴纳的费用可以承受得起。在被调查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45户农户中有44户觉得缴纳的费用可以承受得起;只有一户觉得勉强承受;没有一户觉得缴纳的费用不能承受。
3、81%的参加农户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设置很合理,8.1%的参加农户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设置程序过于复杂,10.8%的参加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设置不了解。在被调查的47户农户中有38户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设置很合理,占被调查户的81%;有4 户认为设置程序过于复杂,占被调查户的8.5%;有5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设置不了解,占被调查户的10.5%。
4、86.5%的参加农户知道身边确实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明显受益的典型事例,只有13.5%的参加农户表示不知道。
二、xx年至今“新农合”在本地的推行与发展
除了走访村民之外,我还向村委咨询了下有关情况,并特地查阅了本市及横河村隶属的飞云镇的有关具体政策和医疗设施,以及从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的点滴变化。
本村从xx年开始推行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至今已推行4年。 xx年之前,统筹资金标准为每人每年缴纳25元,各级财政补贴25元;从xx后,统筹资金调整为每人每年60元,其中个人缴纳30元。参合者,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核销下有起报点、上有封顶线,采用“当年累计、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方法。对于5种特种病,补偿比例为20%,全年每人报销最高总额为 xx元。并且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报销比例从20%—50%不等。门诊医疗费的小额补偿采取即乡镇卫生院对本乡镇的参合农民凭证看病给予门诊所有费用 10%的优惠。此外,参合者每两年还可到当地卫生院免费常规体检一次,并为其建立健康档案。
据了解,xx年,本地的的合作医疗报销政策发生了一些变化:XX市为有效提高受益面及补偿水平,根据“以收定支,保障有力,略有节余”的补偿原则,对住院补偿方案进行完善:
①市外医院住院可报费用按70%标准计入市人民医院补偿基数
②中医中药住院可报费用同段别补偿增加20%。
门诊优惠定点单位为乡镇(街道)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和片区医院,目录内药品乡镇卫生院优惠20%,中心卫生院和片区医院优惠10%;提高门诊优惠基金为人均8元(按门诊刷卡人次,每次最高补助8元)。特种病按25%补偿计算,年度封顶额3000元……
通过各种调整政策,抱愧普通门诊的优惠,特种病门诊的报销,尤其是起报线的下降,直接扩大了受益面,提高了农民群众的参合积极性。此外,近段时间,XX市不断地健全结报网络,积极服务群众,使参合人数又有很大增长。为了提高结报时效,市农医办在全市设立七个片区临时结报点。这一措施,也直接方便了村民的报销。据最新数据统计显示,横河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xx年1季度补偿共有25人次报销,报销金额累计达20653.05元。可见,这一医疗制度的实施还是真正落实惠及于民的。
三、“新农合”在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农民们对这一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呼声很高,但在调查过程中我还是听到了一些消极的声音。下面,我把被调查的'农户中反映最强烈的极大问题列举出来进行探讨:
1.在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关系上,很多农民基于过去的经验,对政府的信任度不高。在横河村的第一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过程中,筹资这一环节出现了一定的困难。尽管村中干部将宣传做到每家每户,仍存在很多盲区无法将资金统筹到位。目前大部分农民比较现实,今天用了30元参加了合作医疗,就想着能不能得到实际的利益,许多农民认为交了钱没有生病就吃亏了,也有的觉得这个制度交了钱连资助谁都不知道等于白交。
2.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知半解。从调查和座谈中我了解到,只有52.5%的农户知道报销医药费是有条件限制的,有11.5%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农民对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限制条件,如何计算报销的医疗费用,医药费报销的手续等知之不详,导致农民普遍觉得报销手续十分繁琐,有的农民原本自认为能够报销的医疗费用得不到补偿。
3.存在“交钱容易要钱难”的问题。从被调查的47户情况看,有10户觉得存在“交钱容易要钱难”的问题,占被调查户的21.3%。其他农户虽不这么认为,但从座谈中我们了解到,他们在村卫生所看病后立刻就能得到报销,但去镇里或区里看病后报销医药费就没那么容易了。
4.定点乡镇医院少,农民就医不方便,并且费用高,服务水平差。调查显示,农民就医大多数选择村卫生所,因为他们觉得村卫生所离家近,就医方便,药价便宜。农民普遍反映:在定点的乡镇医院就医,因医药费偏高,即使能得到补助,自己也要支付相当多的部分,得不偿 失。 5、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薄弱,卫技人员缺乏、素质普遍不高,医疗设施陈旧,农民群众不能从乡镇卫生院得到正常医疗保障。这也是农民群众反映最为迫切的问题。而且根据农村合作医保的政策规定,乡镇卫生院作为农民群众第一级医疗保障机构,定点的乡镇医院报销幅度最大。由于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薄弱,农民群众不但没有地方看好病,而且也不能享受医保政策带来的优惠,减轻医药负担。
四、对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对策建议
1、深入宣传发动,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参合积极性。可以从以下三点做到:一抓住典型并以多种方式宣传农民受益事例。二要通过补偿公示来宣传,特别在村一级要定期向农民公布补偿兑现情况。三要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宣传医保政策(如:参保办法、参保人的权利义务、审核结算流程等)。通过宣传能够使医保各项规定家喻户晓,提高农民的自我保健意识和互助共济意识,打消各种顾虑,提高参加新农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一是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对贫困农民的覆盖面。二是拓展融资渠道,提高赔付上线标准。多方面拓展融资渠道,提高赔付上线标准,才能真正有效解决农民因患大病出现的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现象,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3、简化报销途径。及时、足额地领取到医疗补助,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增加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认同感和参与程度。尤其是在制度开始初期,取得农民信任显得尤为重要.及时报销小额费用,可以通过把补偿过程转入管理部门的内部循环系统完成.如由财政统一拨款建立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在各个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计算机联网,对参保农民建立家庭名册、健康状况、结算补偿金额等基础性数据,农民可随时查看。当农民住院看病时,直接按规定实行电脑结算.补偿部分由医疗机构定期汇总统计上报,简化农民的报销手续.
4、加强对“农医”的培训,提高其服务及技术水平。鼓励优秀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提高村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让更多村民能在村就诊医治,既降低了医疗成本,又能保证村民及时就医,努力做到让农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疑难重病不出县",从而减少农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五、本次调查的感想
在几天的社会实践调查中,我感受到了农村医疗制度建设给农民带来的切实利益,尤其是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在广大农村地区的尝试以及其取得的伟大成果,这也是一个非常值得我们研究探索的问题:新农合与社保并轨;新农合属于大社保,并轨运行,可以利用其社保网络、人力资源、管理技术,做到资源共享,完善整个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
同时,在调查过程中,我发现了“新农合”在实施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也深刻体会到农民们在实际生活中所面临的种种困难,许多参合者尚未真正地享受到或不知如何享受这一政策带来的优惠……当然,每一项新的政策的实施总会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问题。出现了问题并不可怕,重要的是要充分的认识到问题, 了解存在的困难,要想方设法去更好的解决好问题。农村医疗制度建设需要各级政府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公共卫生的投入,也需要全体农户提高自身医疗意识,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更好的解决农村落后的社会保障问题,早日实现农村小康社会。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 篇10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国务院为切实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主要政策,对统筹城乡、协调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解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我对荆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本情况
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xx1月1日起正式启动,基本模式是 “区办、区乡(镇、街道)共管”体制,以区为单位管理住院医疗基金和健康体检基金,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管理门诊医疗基金。基金来源:中央财政补助(人平20元)+省级财政补助(人平15元)+区财政补助(人平5元)+农民个人缴费部分(人平15元),合计55元。基金用途分配:门诊基金(8元)+住院基金(41.5元)+大病补助(1元)+体检基金(2.5元)+风险基金(2元)。
二、实施合作医疗制度取得的'主要成效
党委政府重视,宣传发动深入,农民参合积极。一是领导重视。为切实解决我区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曾多次向中央、省、市争取相关政策,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我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方案,终于使这项惠农工程在我区得以实施。二是宣传发动深入。各地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牵头的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合作医疗启动的各项工作。各地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通过会议集中宣讲、广播和有线电视滚动播出、短信群发、印发宣传资料、制作专栏等广泛进行宣传活动。这些措施调动了农民参加的积极性。
三、在合作医疗带来的经济效益分配中呈明显弱势,其原因表现如下:
1、是基础设施差,条件简陋,设备落后。
2、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现象依然存在。
3、合作医疗工作机构力量薄弱,影响工作效率和监管力度。
四、完善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合作医疗政策的知晓程度。一是利用村卫生室这块阵地,由村干部和乡村医生经常向群众宣传,尽快让农民了解政策。
(二)加强乡镇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方便群众就医。一是要加大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有计划地改变乡镇卫生院的基础条件和外部形象。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 篇11
摘要: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旨在改善农村的医疗现状,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这是我国经济建设过程中必须面,临的重要环节,但是,在坚定不移地实施广覆盖、低水平的医保政策的过程中,看病难看病贵的情况并没有随之而消去,而医保制度的缺陷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日益暴露。通过抽样调查的方法对浙江台州地区的问卷调查,探讨了农村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与解决途径。
关键词:农村;医保
近年来,医疗保险覆盖面在逐步扩大,很多农民们也都加入到了参与医疗保险的队伍中。投保无疑能给农民们带来巨大影响,在面临高额医药负担时,是真正能够给农民们带来实质性帮助的措施之一。我国的医疗保险大体上有合作医疗、医疗保险、统筹解决住院费及预防保健合同等多种形式,其中合作医疗是最普遍的形式。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支持、农民群众与农村经济组织共同筹资、在医疗上实行互助互济的一种有医疗保险性质的农村健康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旨在改善农村的医疗现状,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
1 调研方法
本次调查立足于台州农村的基本医疗保险情况,以问卷调查为主,以访问调查为辅,以随机选取得椒江的上京村、路桥的士岙村、三门的长浦庄村以及温岭的陈家宅村四个村为样本展开调查,按不同年龄分别发放问卷100份,共发放问卷400份,回收有效问卷400份,有效回收率为100%。
在实际调查过程中,因为考虑到年龄太小和太大的`村民对农村医疗保险不是很熟悉和了解,因此更加侧重于20~60岁之间的村民的看法和反映以保证问卷的有效性。
2 调研分析
2.1 农民对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满意度不高
由此知道,农村医疗保险体系在落实和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2.2 相关部门对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宣传严重缺乏
在对相关部门对农村医疗保险的宣传的调查中。呈现出一个严峻的事实。其中55%的农民都选择了选项中的不宣传,有力地说明了相关部门如乡镇政府或村委在保障医疗保险得到落实方面做得不够好,因为宣传不到位,农民对这项制度也就不了解,也就无法信任它,到最后农民是基本享受不到这种保障。
2.3 农村医疗保险中个人所承担费用偏离
2.4 现行农村医疗保险制度还存在很多缺陷,亟待改善 通过对在调查过程中表示不参保的村民的进一步调查,他们不参保原因的结果显示,如图4分别有10.7%、15%、20%和6%的村民表示担心管理存在漏洞、害怕得不到保险赔偿、不了解内容和程序以及政策不稳定,总结一下,其实就是农民担心农村医疗保险政策得不到落实。他们担心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尤其是在对政策不完全了解的情况下,出了状况也不知道该如何去保障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所以干脆就不拿出这个钱。
另外,还有15%的人表示投保没有足够的资金。这是出乎意料的,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还太浅了。只有7.7%和5%的人反映投保没有足够的资金和在外务工的医疗费用不能回户籍地报销,这分别是个人的经济原因和政策政策所存在的一点漏洞。
3 措施
针对调查分析的结果,我们提出以下几条措施:
(1)重视医卫知识宣传,促进全民健康意识,提高健康水平。
(2)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普及医疗保险。尤其是社保性质的医疗保险。加强正确的舆论导向,把医保改革的意义讲透内容讲清,政策讲准。按国力发展水平,在国力资助下逐步覆盖全民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3)重视疾病治疗标准化指导。如住院天数、医卫服务、高效药物、高效设备、指导价格都应有国内外统计数据反馈给医院及保险机构并对外公布,促进提高医卫效率,促使大病治疗费用下降。
(4)医卫管理部门及保险机构应与消费者保护协会加强对医卫机构的监督,反对一切不正当行为。保证医保费用正常使用。
(5)加强立法,在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下保证医保政策落实。
相信经过不断的实践和改革,我国的医保制度会得到全面落实,并真正做到卫人民群众服务,实现其价值。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 篇12
从上世纪60年代至今,我国农村的合作医疗走过了一条艰难的历程。除了少部分经济发达的富裕农村外,大多数农村地区合作医疗开展的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因病致死,因病返贫的问题仍然难以解决。目前,合作医疗在很多地方陷入低谷,难以重建。由于医药费用的不断上涨,致使广大农民不堪重负,“看不上病、看不起病、因病致贫”等现象日益严重。20xx年,我国政府曾力图恢复农村合作医疗医疗制度;因各级政府重视不够、投入不多、决心不大,加之又受到其它方面的干扰,其合作很不理想;“把医疗卫生工作重点放到农村”依然是一句不能落到实处的空话。在20xx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主题,而新农村建设最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农村的建设,“疾病”是中国居民致贫或返贫的主要原因。因此解决农村医疗问题是解决农民贫困问题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措施,关于这几年的农村医疗改革措施和取得的成果,我采访了家乡的医疗合作社的医生以及家乡的村民们。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查目的:
调查xx农村医疗现状、政府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就。
二、调查对象:
xx省界首市段寨村的医疗合作社医生们和村民们。
三、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为访谈式,通过与医生们和村民们访谈了解近年来农村医疗现状、政府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就。
四、调查内容:
近年来xx农村医疗改革的现状、政府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就。
五、调查结果:
(一)农村医疗方面存在的问题
1.农村原有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在短期内难以恢复重建
1976年以来,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基层合作医疗制度逐渐流于形式或自行解体。首先,资金来源有限,但支出具有明显的失控现象。其次,干部和村民享受医疗保健服务不平等,是合作医疗难以恢复的原因之一,但更重要的是收入机制的转变,彻底打击了合作医疗赖以存在的基金筹资基础。
2.城乡之间医疗保健资源分配不均,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
医术较高的医务人员多聚集在大医院,农村大多数人经常利用的卫生资源是村卫生室或个体乡村医生,然而村里的卫生人员多半没有参加过正规的培训,并且有相当一部分村卫生室没有必要的消毒设备。
3.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不稳定
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国家对合作医疗采取了放任自流的态度,合作医疗从国家政策变成了地方政策,这就使得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失去了国家政策的“强制性”威力,主动性大大下降,没有足够的动力推动合作医疗政策的实施。再者,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家为减轻农民负担,取消了强制性“合作医疗”项目,这一政策与国家扶持发展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相冲突,因而加大了发展农村合作医疗的难度。
(二)近年来政府采取的措施
1、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新农合作为政府工作的主要目标。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全国新农合制度建设和发展目标,省政府制定了我省新农合制度发展规划,为了进一步加快全省新农合制度的发展进度,促进南北方的均衡发展,省政府把新农合工作列入了12项民生工程,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全面建立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办法》,调整了省、市、县(区)三级财政的负担比例。省级财政对61个县(县级市)和15个县改区的'财政配套,按照15:5的比例,由省、县两级财政分担;其余农业人口较少的区,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负担。
这一举措,显然增加了省级财政负担的比重,但大大减轻了北方人口大市大县、经济困难地区的财政配套压力,有力推动了淮河流域和淮北地区新农合制度的发展进程。
2、为了加强新农合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省政府成立了新农合工作领导小组,分管省长任组长,卫生、财政、发改、民政、农业、药监等个14个部门作为成员单位。从试点到现在,卫生部门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尤其是财政部门鼎力支持。卫生部门抓政策指导、方案设计和医疗服务监管;财政部门抓资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让农民自愿参加合作医疗保险,不强迫。在征得农民同意的前提下,从涉农补助资金中代缴,对基层干部和农民都方便、省时、省力。
3、严格资金管理。按照财政部、卫生部对新农合基金管理的要求,各新农合县(市、区)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了新农合基金专户或财政专户,新农合基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规范资金使用。我省多数县(市、区)采取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用的报销方式。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定点医疗机构在参合农民出院时审核住院医药费用,当时兑付参合农民补偿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定期到县(市、区)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结算,经办机构审核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费用,汇总后提交由县(市、区)级卫生部门审查,再提交县(市、区)级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开具支付凭证交代理银行,代理银行负责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将资金拨付到定点医疗机构的银行账户。在新农合基金运行中,银行管钱不管账,经办机构管帐不管钱,钱账分离,收支分离,管办分开,新农合基金封闭运行。
(三)取得的成就
1、制度覆盖面迅速扩大。总体上,制度的覆盖面和人口覆盖率都达到了80%以上,基本实现了国家提出的新农合制度建设目标。
2、数以千万的农民切实受益。新农合的保障能力在不断提高,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也逐渐增大。初步缓解了部分农民因病致贫、返贫的问题。
3、自愿参合率逐年上升,制度的群众基础越来越牢固。越来越多的农民从新农合制度中确实得到了好处,他们对新农合制度越来越信任和拥护。
4、制度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初步建立,为今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试点,逐步建立起各级政府领导、卫生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经办机构运作,医疗机构服务,农民群众参与的管理运行机制;形成了农民自愿个人缴费、财政补助的筹资机制;建立了财政、银行和经办机构密切合作的资金封闭运行机制;建立了医疗机构垫付、定期审核结算的报销机制以及配套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
5、促进了农村医疗服务体系的发展和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新农合制度一方面为广大农民减轻了疾病经济负担,同时,也为农村医疗机构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一个巨大的、稳定的市场机会。参合农民因为新农合制度而获得了基本的医疗保障,医疗机构通过为参合农民提供医疗服务也获得了相应的收入,得到了巩固与发展。为了适应新农合制度的要求,农村医疗机构尤其乡镇卫生院规范了病案书写、财务管理、门急诊和住院管理,向“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迈进。
六、调查体会与建议
通过这次的访问 ,我学会更好的与人交流,了解到了我省医疗的现状,政府的举措以及取得的成就。政府响应国家政策,高度重视农村医疗保险情况,大力实施惠农措施,确实取得了很好的成就 。但是,关于医药的使用和管理还有一定的问题,政府应该加强农村卫生服务质量的评估、管理与监督,重点对乡、村卫生机构医疗操作规程、合理用药和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疗器械消毒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农村卫生服务行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及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要充实力量,加大对乡、村巡回卫生监督的力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食品安全和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监督工作,严禁危害农民身体
健康的生产经营活动。药品监管部门要定期组织对县及县级以下的药品批发企业、零售企业、农村卫生机构的药品采购渠道和药品质量的检查,开展对制售假劣药品、过期失效药品、兽药人用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药品行为,取缔各种非法药品集贸市场,大力整顿和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 篇13
近年来,群众反映“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比较突出。为了了解当前我市农村居民医疗服务状况,我局于近期在全市选取了100户农村居民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广为人知,也受到了大部分农户认可,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要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持持久的生命力,还需不断倾听农民的呼声,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实施方案。
一、调查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涉及全市100户384人,200*年总纯收入1770600元,人均纯收入4611元,95%为非低保户;5%为低保户,低保户中有80%是因疾病损伤致贫,20%是因家中劳动力少致贫。
二、农村医疗服务状况
1、73%的人选择距离家最近的卫生组织是村卫生室,10%的人选择是私人诊所,9%的人选择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的人选择是乡镇卫生院,1%选择县级以上医院;家到最近的卫生组织的距离60%的人选择不足1公里,39%的人选择在1-2公里,1%的人选择在2-5公里。
2、99%的农户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在被调查的100户中,只有1户没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保率达99%。
3、66%的人认为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以保大病或保住院为重点,33%的人认为门诊、住院都保,1%的人认为应以保门诊或保小病为重点。
4、19%的人对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感到满意,71%的人基本满意,8%的人不满意,2%的人选择说不清楚。不满意的地方主要有报销医药费少,报销手续烦,定点医院收费高,定点医院看病手续烦,定点医院少,就医不方便,定点医院医疗水平低等。
5、47%的人认为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所承担的比例基本合适,11%的人认为过高,10%的人认为过低,32%的人选择说不清楚
6、在现有合作医疗基础上,44%的人愿意再增加医疗保障支出,56%的人不愿意增加。
7、如果有家庭成员患病,经常就诊的医疗单位44%是村卫生室,44%是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是私人诊所,5%是县级或以上医院。选择上述单位的主要原因56%是离家近,13%是质量好,11%是定点医疗单位,8%是有熟人,7%是价格低,5%是其他原因。
8、调查前半年,22%的农户没有家人患病,59%的农户有家人得了小病,10%的农户有家人有慢性病,7%的农户有家人患了大并重病,2%的农户有家人得了其它玻89%的人患病后及时就诊,共花费医药费121743元,按照规定能报销或减免43509.4元,实际报销或减免20712.3元。没有及时就诊的主要原因有病轻,自己治疗,经济困难,能拖则拖,医药费不能报销等。
9、43%的人认为现在看病难,51%的人认为不难,6%的人选择说不清楚。认为看病难的主要原因有经济困难,医院缺少名医,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好,手续太烦等。
10、86%的人认为现在看病贵,5%的人认为不贵,9%的选择说不清楚。认为贵的原因主要有药品太贵,检查太多,医疗机构乱收费,个人支付比例高等。
11、9%的农户因家人得病在200*年向医生送过红包。
三、农村居民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1、报销范围窄、比例低,报销的医药费少。调查显示,实际报销或减免仅占全部医药费的17%,农民挣钱不易,他们希望每一分钱的投入都要得到回报。而目前我市推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为主,对小并门诊补偿的比例很低。而一般来说,农民患上需住院治疗的大病相对较少,而头痛、感冒等小病时有发生,但不需住院治疗。因此,农民在缴纳费用后,往往全年得不到任何的医疗补偿,导致农民认为付出多,回报小,不划算。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积极性,身体健康、没有患过大病的农民不太愿意参加。调查显示在200*年仅17%的农户得到补偿,表明绝大部分农户近期并没有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得到实惠。部分农户在问卷上写上了他们的困惑:“为什么只有非要得大病才能报销?”。
2、部分定点医院不规范经营,乱收费,农民利益受损。调查显示药品太贵、检查太多及乱收费是目前看病贵的`主要原因,而现在的医疗机构都是按市场经济规律经营,追求利润最大化是目标之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机构有在合作医疗制度中受益的期望。而定点医院是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第一线的部位,它的服务好坏和收费高低至关农民切身利益。定点医院收费普遍较高,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能获得的补偿相比微不足道。许多农户反映,同样一个感冒或其它小病,在私人医生那里只花二十多元,而到定点医院却要花费几百元。一些比较常见的小病,医生却要病人作各种检查,什么心电图、B超和各种化验,小病大看现象时有发生。为了能报销,有病往定点医院跑,路费、餐宿费、误工费再加上虚高收费等,化了许多冤枉钱,就算得到了一定补偿,仔细算算反而不划算。
3、定点医院少,看病手续烦。调查显示,农民就医大多数选择乡镇卫生所、村合作医疗站以及个体医生。因为他们觉得这些医疗单位离家近,就医方便,药价便宜,收费低,服务态度好。定点医院少,给农民看病带来不方便。
4、村卫生室及私人诊所的医疗服务水平低。所调查的100户中,有51%的农户患病选择经常就诊村卫生室或私人诊所。在这些医疗单位中,规模孝设备简陋、药品种类少。医生的文化素质低,难以满足农民就医需要。在80年代以前从业的人员中,很多都是集体经济时期的赤脚医生,他们的医疗技术水平普遍较低。
5、医务人员的素质差。调查显示患大病的农户有超过50%的人给医生送过红包,部分定点医院的医生服务态度欠佳也是农民看病难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1、加大************的投入程度,充分体现************为民办实事的诚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维系全市农民的民心工程,能否真正受到人民群众欢迎,能否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关键是我们的工作能否得到群众的认可和信任。从调查情况看,************要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的投入,各级人民************应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要求,逐步加大对农村卫生医疗的投入力度,加强基础医疗,这是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要切实承担起组织和资金支持的责任。没有************出面组织,合作医疗就会失去组织基础,************的适当(根据财政支付能力)资金支持能够对农民参加合作医疗产生很大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2、及时调整补偿标准,扩大报销范围。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逐步调整、保障适度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从调查资料分析,报销比例低是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满意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在已掌握一定信息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研究,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使基金既不沉淀过多,也不出现透支,提高农民受益程度。
4、逐步扩大定点医疗机构,方便参保农民就医。在全市依据一定标准确定一批定点医疗机构,并根据成熟一家扩大一家的原则,逐步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覆盖面,参保农民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方便参保农民就医。
5、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加快服务模式改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加强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建设,逐步配套必要的医疗卫生设备,合理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加快改进乡村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加快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
6、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鼓励优秀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卫生院工作,提高现有医务人员的业务技能,特别是要加强市、乡、村卫生机构纵向业务合作,不断提高乡、村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让更多村民能在乡、村就诊医治,既降低了医疗成本,又能保证村民及时就医,努力做到让农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疑难重病不出县”,从而减少农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7、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制度,切实降低农村药品价格。从调查看,医疗支出已经成为农村居民一项沉重的经济负担。在全部调查农户中,医疗支出占人均纯收入的7%。尽管经过几次医改,药价几度下调,但高昂的医药费用仍是农民进医院道路上的首要障碍。因此,加强农村药品监管,平抑农村药价,是当前农村卫生工作中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必须加强监督、检查,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使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以医德医风取信于民,服务于民,切实维护参合农民利益,最大限度地让利于农民,让困难群众也能看得起玻最大限度降低药价,更大限度地让利于农民。
8、继续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控制不合理医药费用,减轻群众负担。狠刹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监管,全面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严肃查处违背职业道德,违反法律法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学习业内先进模范人物的高尚品质和道德情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广泛开展卫生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充分运用舆论引导,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有效促进医德医风建设,为卫生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9、可以对患重并大病的因病致贫农户实行医疗补贴。
10、多渠道、多方面增加农民的收入,用发展的方式解决农民“看病贵”的问题。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 篇14
南部县开展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对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医疗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有重要意义。当前,如何有效解决让农民参保、费用控制等难题,进一步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使农民真正从中受益,把试点工作建成人民满意工程,仍是首要任务。
一、初步成效
试点工作在我县正式启动已历时一年,进入医疗费用补偿程序已有10个月,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进展有序。目前,全县参与合作医疗农户约24.5万户、83万人,参加率达79%。今年1-3月受益群众7.39万人,补偿金额467万元,其中住院补偿6092人,人均补偿500元,试点工作取得明显的效果。
1、有效地解决了农民看病难题。
我县在试点工作中坚持按照“大病统筹为主,预防治疗双管齐下”的方针,有效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意识、自我保健意识。对年内未住院的农民实行免费体检制度,初步以乡镇为单位建立了农民健康档案,确保群众“无病保健康,小病自筹费用,大病统筹关怀”。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医疗救助体系,对患重大疾病的农民实施“大病特补”,从治疗费2万元以上起,超支部分按30-50%不等的比例予以补助;对农村五保户实行二次补偿,二次补偿实行零起付点,按实际费用补偿50%;对农村“大病特补”、“二次补偿”后仍无力承担剩余医疗费用的农民实施医疗救助。
2、有效地改变了农民就医习惯。
实施合作医疗试点后,通过提高补偿比例、降低门槛费、封顶线后,农民就诊、住院比例明显上升,农民健康观念发生了明显变化,“小病拖、大病抗、得了重病起不来”的现象得到改变。农民高兴地说,一年只花10元钱,就能享受到“公费医疗”,值得;在县内出院时当场就能获得补偿,方便。
3、有效地激活了乡镇卫生事业发展。
许多乡镇卫生院在试点工作开始前人员四分五裂、名存实亡。试点工作进行后,乡镇卫生院进行了重组,以往的医务人员又回来上班从事试点工作。而从操作来看,合作医疗管理机构、服务机构诚信、优质、高效、细致的服务工作对于引导农民自愿参与合作医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参与合作医疗的农民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疾病,有利于促进全县卫生资源优化配置,有效构筑了定点医疗机构公平竞争的平台,促使全县卫生资源最大化地发挥作用,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诊治能力进一步提高,医患纠纷逐步减少,实现患者需求与医疗机构自我发展的“双赢”。去年全县医疗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2.6%,药品占业务收入的构成比下降2.38%,开大处方和滥用药、造成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过重的现象得到了遏制。
4、有效地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
通过抽样调查,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满意率达90%以上。平桥乡1村9社农民陈维润患白血病在广东和南充中心医院住院花费3万多元,由于参加了合作医疗,报销药费7450元,解决了继续住院的经济问题。受益群众感慨地说:“农村税费改革,政府实实在在为我们减负;新型合作医疗,政府实实在在为我们拿钱,这是党和政府对我们的关心。”
二、存在问题
1、宣传工作不够深入。
一是党政对宣传工作重视不够,宣传方式简单,部分农民还不知道农村合作医疗的作用,更不知道具体的操作程序。
二是部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把握不准,对农民缺乏有效的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对这一德政工程理解不全面,甚至产生误解。
三是部分农民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风险意识不强,互助共济观念淡薄,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不十分了解。
2、试点工作权责利不够清晰。
一是工作相互推诿。部分乡镇党政领导认为合作医疗工作是卫生部门的事,具体的工作应由乡镇卫生院去实施。有的地方虽由政府牵头,但要求乡镇卫生院支付工作经费等,造成工作脱节。
二是岗位职责不清。由于村、社与医院之间职责不明,信息不畅通,在做基线调查时意见不统一,影响了试点工作的整体推进。
三是工作效率低下。在试点过程中,由于登记、造册、收缴费工作进展缓慢,影响了填发《医疗证》、建立家庭帐户、个人信息资料录入和送审、农民办理住院补偿等后续工作,群众有意见。
3、群众对费用报销不够满意。
一是农民认为报销费用低。部分农民认为手续多,审查严,报帐较为麻烦,到手的钱少。河东区老鸦镇流杯村三组参保农民吴显发因骨折在县人民医院治疗,花去费用3700元,几经周折实际报销才278元,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
二是农民受益面小。合作医疗定位于“大病统筹”,在报销医疗费用中,未住院则不能享受基金补偿。假定一次大病在县以上医院住院后,补偿费用为3000元,就需要花去100个人全年的所有医药费,也就是说覆盖率仅为1%左右,其结果可能造成“大病”保不住,小病又没顾上,发展成更多的“大病”。
三是审核工作缺乏公正性。有的乡镇卫生院为笼络病人,该审核的项目不审,或审核出的项目不计数,夸大报帐金额,影响了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费用的公平、公正。同时,部分乡镇卫生院补偿公示形同虚设,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
四是医药收费标准不统一。药品报销范围太窄、品种太少,甚至出现同一种药品,在定点医院拿药的参合患者比不参合患者支付的费用要高,正规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比个体私人诊所和药店的药品价格要高。更为突出的是报销有“封顶线、门槛费”,还有“好药不能报”的限制,影响到了农民受益。
4、合作医院管理不够规范。
一是服务质量不高。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不够完善,整体服务功能低下,不能满足当地农民的就医需求。同时,设置定点合作医疗,门诊费用的报销只能在合作点报,部分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够好,直接影响农民参保。
二是收治住院病人把关不严。无论具备住院条件与否,能收的就收,故意延长住院时间,从而影响了农民的看病热情,这一点在乡镇卫生院尤为突出。
三是处方用药违反规定。有的合作医疗点,开大处方、人情方的时有发生,群众产生攀比心态,也影响了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进展。
5、财政经费投入不够充足。
一是合作医疗业务费用负担过重。在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乡镇卫生院要承担大量的事务性工作,工作量宽面大,而财政没有一分钱的补助,加重了乡镇卫生院的经济负担,有的乡镇卫生院形成了新的债务。挫伤了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是县合管办年度预算经费不足。县财政核算的20万元工作经费,远远不能适应县合管办业务费用的需要,加重了乡镇医院的经济负担。
三、对策建议
1、加大宣传,扩大试点工作的影响力。
要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的宣传和发动工作,大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目的、原则、意义、基金的管理运行、费用报销流程、转诊等内容,宣传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给农民群众带来的实惠。要通过“典型带动、压滤机的工作方法,充分调动农民自愿参加的积极性。同时,系统地设计一套内容完整、通俗易懂、便于接受的宣传方案,力争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2、加强领导,提升群众参与的认可度。
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财政资金长期、稳定投入,有效解决“筹资难”等突出问题。县合管办要组建试点工作督导组,设立举报电话或,切实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监督指导,做到群众有意见可以提,有“猫腻”可以举报,着力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不公正、不透明等新情况、新问题,提高农民的认可度,真正让农村合作医疗成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3、健全制度,促进试点工作的规范化。
一是要建立科学的筹资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群众主体、政府补贴、社会捐助”的筹资形式,对因完成县下达的目标任务而垫资的乡镇,县委、政府应采取补救措施,切实减轻乡镇村社干部负担。同时,对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费用的报销要坚持做到乡、村张榜公示,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布合作医疗资金的收支情况、受益群众名单以及参合农民的补偿数额和比例,确保参合农民的知情权。要坚决防止截留、挪用、滥用合作医疗资金的事件发生,确保专项资金有效用在农民身上。
二是要规范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加强对基金的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坚决杜绝合管办既对医疗机构的费用单据实行审核,又直接办理报销拨付现金的做法。对乡镇收缴的医疗基金,要及时上缴县财政专户,做到“收钱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用钱,用钱的不见钱”,确保合作医疗基金的安全使用。
三是要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进一步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与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切实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过重的问题。要全面落实各定点医疗机构对农民的各种优惠服务措施,真正让农民得到实惠。
4、科学操作,增强试点工作的实效性。
一是简化报帐程序。要全面推进科学合理的报帐结算制度,加快报帐速度,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各定点医疗机构可以采取先行垫付的办法,实现农民随时出院、随时结算、随时报帐。
二是取消门诊补偿费用。将个人缴费全部用于住院统筹基金,一次性趸交收费10元,5年为收费周期,平均每年统筹2元。这样既可体现互助共济的原则,又能够节省人、财、物,降低运行成本,更能够消除定点与非定点医疗机构之间因价格竞争而挫伤农民积极性的矛盾。
三是要让利于群众。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降低医药费、服务性收费,药品价格、费用的审核报销要坚持阳光运作,做到公开透明,提高农民的参合积极性。
5、强化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积极性。
一是严格资格审核。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卫生院上岗的合管员严格进行资格审查,重新认定,确保基层审核、补偿工作质量。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对农村合作医疗点骨干医生,县财政应拨付专项资金,加强对全县专业人员业务知识、业务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是强化后备力量。从当地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中招聘一部分优秀人才充实到乡镇、村医疗机构中来,以提高乡镇、村医疗机构的整体水平,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题。
6、增加投入,保障试点工作的有序化。
一是要统筹经费。县委、政府对县合管办的工作经费进行核定,应根据实际业务量的多少和相关费用的支出酌情考虑,也可参照人口、参合率确定区乡镇经费比例,属于由县级财政承担的经费,应全部纳入财政综合预算,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是改善就医环境。要按照建立公共卫生财政预算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尽可能将农村卫生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要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的功能和条件,增加乡镇、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修缮、设备更新的投入。在保证从业人员工资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福利,增强医务人员干事的激情,推动试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 篇15
从上世纪60年代至今,我国农村的合作医疗走过了一条艰难的历程。除了少部分经济发达的富裕农村外,大多数农村地区合作医疗开展的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因病致死,因病返贫的问题仍然难以解决。目前,合作医疗在很多地方陷入低谷,难以重建。由于医药费用的不断上涨,致使广大农民不堪重负,“看不上病、看不起病、因病致贫”等现象日益严重。20xx年,我国政府曾力图恢复农村合作医疗医疗制度;因各级政府重视不够、投入不多、决心不大,加之又受到其它方面的干扰,其合作很不理想;“把医疗卫生工作重点放到农村”依然是一句不能落到实处的空话。在20xx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主题,而新农村建设最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农村的建设,“疾病”是中国居民致贫或返贫的主要原因。因此解决农村医疗问题是解决农民贫困问题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措施,关于这几年的农村医疗改革措施和取得的成果,我采访了家乡的医疗合作社的医生以及家乡的村民们。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查目的:
调查xx农村医疗现状、政府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就。
二、调查对象:
xx省界首市段寨村的医疗合作社医生们和村民们。
三、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为访谈式,通过与医生们和村民们访谈了解近年来农村医疗现状、政府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就。
四、调查内容:
近年来xx农村医疗改革的现状、政府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就。
五、调查结果:
(一)农村医疗方面存在的问题
1.农村原有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在短期内难以恢复重建
1976年以来,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基层合作医疗制度逐渐流于形式或自行解体。首先,资金来源有限,但支出具有明显的失控现象。其次,干部和村民享受医疗保健服务不平等,是合作医疗难以恢复的原因之一,但更重要的是收入机制的转变,彻底打击了合作医疗赖以存在的基金筹资基础。
2.城乡之间医疗保健资源分配不均,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
医术较高的医务人员多聚集在大医院,农村大多数人经常利用的卫生资源是村卫生室或个体乡村医生,然而村里的卫生人员多半没有参加过正规的培训,并且有相当一部分村卫生室没有必要的消毒设备。
3.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不稳定
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国家对合作医疗采取了放任自流的态度,合作医疗从国家政策变成了地方政策,这就使得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失去了国家政策的“强制性”威力,主动性大大下降,没有足够的动力推动合作医疗政策的实施。再者,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家为减轻农民负担,取消了强制性“合作医疗”项目,这一政策与国家扶持发展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相冲突,因而加大了发展农村合作医疗的难度。
(二)近年来政府采取的措施
1、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新农合作为政府工作的主要目标。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全国新农合制度建设和发展目标,省政府制定了我省新农合制度发展规划,为了进一步加快全省新农合制度的发展进度,促进南北方的均衡发展,省政府把新农合工作列入了12项民生工程,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全面建立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办法》,调整了省、市、县(区)三级财政的负担比例。省级财政对61个县(县级市)和15个县改区的财政配套,按照15:5的比例,由省、县两级财政分担;其余农业人口较少的区,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负担。
这一举措,显然增加了省级财政负担的比重,但大大减轻了北方人口大市大县、经济困难地区的财政配套压力,有力推动了淮河流域和淮北地区新农合制度的发展进程。
2、为了加强新农合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省政府成立了新农合工作领导小组,分管省长任组长,卫生、财政、发改、民政、农业、药监等个14个部门作为成员单位。从试点到现在,卫生部门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尤其是财政部门鼎力支持。卫生部门抓政策指导、方案设计和医疗服务监管;财政部门抓资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让农民自愿参加合作医疗保险,不强迫。在征得农民同意的前提下,从涉农补助资金中代缴,对基层干部和农民都方便、省时、省力。
3、严格资金管理。按照财政部、卫生部对新农合基金管理的要求,各新农合县(市、区)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了新农合基金专户或财政专户,新农合基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规范资金使用。我省多数县(市、区)采取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用的报销方式。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定点医疗机构在参合农民出院时审核住院医药费用,当时兑付参合农民补偿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定期到县(市、区)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结算,经办机构审核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费用,汇总后提交由县(市、区)级卫生部门审查,再提交县(市、区)级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开具支付凭证交代理银行,代理银行负责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将资金拨付到定点医疗机构的银行账户。在新农合基金运行中,银行管钱不管账,经办机构管帐不管钱,钱账分离,收支分离,管办分开,新农合基金封闭运行。
(三)取得的成就
1、制度覆盖面迅速扩大。总体上,制度的覆盖面和人口覆盖率都达到了80%以上,基本实现了国家提出的新农合制度建设目标。
2、数以千万的农民切实受益。新农合的保障能力在不断提高,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也逐渐增大。初步缓解了部分农民因病致贫、返贫的问题。
3、自愿参合率逐年上升,制度的群众基础越来越牢固。越来越多的农民从新农合制度中确实得到了好处,他们对新农合制度越来越信任和拥护。
4、制度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初步建立,为今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试点,逐步建立起各级政府领导、卫生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经办机构运作,医疗机构服务,农民群众参与的管理运行机制;形成了农民自愿个人缴费、财政补助的筹资机制;建立了财政、银行和经办机构密切合作的'资金封闭运行机制;建立了医疗机构垫付、定期审核结算的报销机制以及配套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
5、促进了农村医疗服务体系的发展和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新农合制度一方面为广大农民减轻了疾病经济负担,同时,也为农村医疗机构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一个巨大的、稳定的市场机会。参合农民因为新农合制度而获得了基本的医疗保障,医疗机构通过为参合农民提供医疗服务也获得了相应的收入,得到了巩固与发展。为了适应新农合制度的要求,农村医疗机构尤其乡镇卫生院规范了病案书写、财务管理、门急诊和住院管理,向“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迈进。
六、调查体会与建议
通过这次的访问,我学会更好的与人交流,了解到了我省医疗的现状,政府的举措以及取得的成就。政府响应国家政策,高度重视农村医疗保险情况,大力实施惠农措施,确实取得了很好的成就。但是,关于医药的使用和管理还有一定的问题,政府应该加强农村卫生服务质量的评估、管理与监督,重点对乡、村卫生机构医疗操作规程、合理用药和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疗器械消毒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农村卫生服务行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及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要充实力量,加大对乡、村巡回卫生监督的力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食品安全和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监督工作,严禁危害农民身体
健康的生产经营活动。药品监管部门要定期组织对县及县级以下的药品批发企业、零售企业、农村卫生机构的药品采购渠道和药品质量的检查,开展对制售假劣药品、过期失效药品、兽药人用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药品行为,取缔各种非法药品集贸市场,大力整顿和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 篇16
为加快建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进城乡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根据一年多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在广大农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我市初步建立了“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为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型农村医疗制度)。为了巩固这一体系,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对我市新型农药经营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经过调查,总结系统的现状和有效性,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发展对策。
一、现状与成就
20xx年,全区有132个乡镇,3914个村(居)委会,常住人口549.0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80万,家庭141.74万户,农民人均纯收入6221元。有155所乡镇卫生院、2838所村卫生室和3273名乡村医生。自20xx年7月1日镇海区率先开展新型农药试点工作以来,到目前为止,除海曙区外,其他县(市)区已全面启动。截至今年12月底,参保乡镇109个,占83%;参保村2694个,占69%;参保人数275.4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76.4%。
主要成果:
(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规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型农业医疗体系良性运行机制。
第一,加强领导。
市委、市政府、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农药。他们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战略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研究政策制度,完善组织,落实支持保障措施。20xx和20xx市政府已连续两年将新型农业药物的实施纳入政府实践项目。根据市政府的指导,结合当地实际,各县(市)、区制定了农业新药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成立了以常务副县(市、区)长为首、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新型农药协调小组,并成立了机构。市、县(市、区)政府已将实施进度和实施结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数据,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新农新药政府补助资金到位。
第二,认真执行。
各级政府成立专门工作组,确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新农业和新医疗体系的优势,积极引导和动员农村群众参与卫生、金融、民政、农业,宣传等有关部门,做好业务指导、政策宣传和解释,要求人大、政协等部门高度重视对基层乡镇(社区)党员干部的支持和监督,承担多项基础工作,如组织动员、人员登记、资金筹集、医保卡发放等。由于各级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扎实的工作和高度的群众参与热情,确保了地方集资工作的顺利完成和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是规范管理。
各县(市,区)成立了新的农业医疗管理委员会,成立了专门的新农业医疗办公室,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社区)成立了新的农业医疗联络处,,三级组织网络的建立为新型农业医疗体系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组织保障。制度正式实施后,各级经办机构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简化结算申报审核流程,落实服务承诺,努力提供优质服务,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建立资金收支专户,严格费用审查,建立重大结算申报金额审查制度,杜绝不合理,违法的补偿支出,,定期报告和公布基金运行情况,提高基金运行的透明度,了解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和群众的监督情况。
(二)坚持原则,因地制宜,不分形式,创造性地开发了多种农业新药经营模式。
一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落实原则。在筹资过程中,各地坚持政府的组织、指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入户。由于宣传指导工作到位,在全面推进的县(市、区)参保率达到80%以上,其中镇海、北仑、鄞州、江北达到90%以上,大大突破了预期目标。在筹资机制上,坚持农民个人缴费、群体支持和政府支持相结合的原则。在全市22109.3万大病统筹基金中,个人(包括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 篇17
寒假期间,我在网上调看了大量关于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资料。了解到我国近几年来关于农民保障制度所做的一些成就我决定利用寒假对我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进行简单调查。我简单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群众调查问卷,查阅了关于新农合的知识,分析了农民对医疗保障的主要看法。总体了解如下:
一,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 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XX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预计到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农民大病统筹工作改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筹资标准不能低于30元/人,其中县财政补助10元,乡镇财政补助5元,农民筹资15元。归纳起来是筹资提高,政府补助多,农民受益面大,为患大病的农民建立了保障,最高给付额达到XX0元。
二,建设新农合的意义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然而,经济的发展并没有给农民在看病问题上带来太多的实惠。我国人口占世界的22%,但医疗卫生资源仅占世界的2%。就这仅有的2%的医疗资源,其80%都集中在城市。从1998年到XX年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2.48%,但医疗卫生支出年均增长11.48%,后者的增长竟然是前者的近五倍。据有关媒体报道,至今中国农村有一半的农民因经济原因看不起病。在广东那样的经济发达地区,也有40.08%的.群众有病未就诊,23.35%的群众应住院而不能住院。另外,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很窄,不足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在广大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上处于空白地带。疾病,像一把利剑挂在农民兄弟的头上,看病难、看病贵是目前中国农村比较普遍的现象。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将进一步加剧,要使这一转型能够平稳推进,整个社会需要构建严密而可靠的安全网。因此,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问题本身,解决农民的看病难,不仅仅是尊重农民起码的生存权的问题,更是建设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如何解决农民的看病难?回顾历史,我们曾经解决过这一问题,而且是在非常困难的条件下。1993年世界银行年度发展报告《投资与健康》指出:直到最近,(中国)一直是低收入国家的一个重要的例外到上世纪70年代末期,医疗保险几乎覆盖了所有城市人口和85%的农村人口,这是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人口还占全国人口80%,但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6岁提高到了68岁。专家们承认,这种健康业绩的基础,是在将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资源配置大格局中,辅之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网络、遍布每个农村社区的土生土长的赤脚医生队伍和合作医疗制度的三大法宝。因此,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是新时期建设新农村题中应有之意,是非常必要的。
三, 历史弊端
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在农村,小病挨、大病拖、重病才往医院抬的情况司空见惯,目前因因病致困返贫现象严重,农村需住院而未住者达到41%;西部因病致贫者达300500万。农村的贫困户中70%是因病导致的。自1985年以来,虽然农村居民收入也在不断增长,但增长幅度明显小于城镇居民。剔除物价因素,19851993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3.1%,而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4.5%,国内生产总值年增长速度为9%。1988年以后,农村居民实际收入增长基本处于停滞状态,19891993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仅为1.4%。但与此同时,农民医疗支出大幅上升。以安徽省为例,XX年前三季,农村人均医疗支出42.82元,与上年同期37.69元相比,上升了13.6%;其中医疗卫生保健人均支出19元,已接近上年人均全年支出20.2元。1990年人均全年压疗支出14.41元,1998年历史最高为52.11元,1999年为51.65元,10年间增长了2.52倍,而10年间农民纯收入增长也仅是2.52倍。 而且在全国的保障制度中,农民被排挤在保障体系之外。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有相当部分社会保障的内容将整个农村人口排挤在保障体系以外。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仍然非常低下,多数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偏低,承受能力弱,相对于城镇社会保险改革进度而言,农村社会保险仅局限于部分富裕地区试点阶段,家庭保障仍是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 以医疗保险为例,我国当前进行的医疗保险改革不同于发达国家,最大的原因就在于它不是全民医保,而只是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改革,目前是解决公费医疗负担过重问题,保障基本医疗服务。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然曾在农村被广泛实践过,但几经周折,最终由于各种原因而解体。
四,实施中的一些问题:
1、社会满意度低
社会保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它强调的不是个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险金的社会满意度[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受益的农民和政府补助资金来源的纳税人的满意度对其成功与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的考虑。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满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理赔程序繁琐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满意度低。
2、 障水平低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个定义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3、 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不到位
现有的宣传多集中在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表面好处上,没有树立起农民的风险意识,也没有体现出重点,没有对那些不参加的农民进行调查,使得宣传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许多农民并不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他们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由于自己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没有必要花那个冤枉钱。还有一些农民认为它跟以前的义务教育保证金一样,最后被政府骗走了,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宣传也没有把具体的理赔标准发给农民,使得他们在理赔时,看到那么多药费不能理赔一些农民有被欺骗上当的感觉。
4、 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登记、理赔程序过于繁琐
首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程序繁琐。 其次农村合作医疗的理赔程序也很繁琐。城镇居民的医保都是可以拿来抵押一部分医药费的,可以直接在卡上交医疗费的,事后再来结算。国外的医疗保险更是让医院、医生与保险公司而不是患者发生直接的利益关系。而有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要农民先垫付,这样如果一些农民借不到钱还是看不起病,然后持着有关手续到合作医疗报帐中心申报,最后又要去信用社领钱。有的村庄离报帐中心和信用社很远,来回的车费都比较贵。繁琐的登记、理赔程序增加了农民许多不毕业的麻烦,降低了农民的满意度。
以上都是我在大量阅读了相关资料后,结合工作中和调查中了解的一些实际问题。对此次全国性的医疗保障制度的一些看法。在此次的暑期实践中工作的同时我也深深的被打动着,我国对三农的重视。近几年来国家一步步的免除了农业税,学费,还有现在进行中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一系列惠民政策。听卫生室的护士说现在好多种疫苗也是免费为儿童接种的。顺便提议一下,我在工作中发现的一个弊端:医生拿过来让我录入电脑的纸质联单都是很复杂的多张联单。我觉得既然已经录入电脑保存就不需要浪费大量的纸张来开四联单了,一张存单就可以了。对此医生也甚感烦琐,毕竟在惠民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环保。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 篇18
农村医疗保障由卫生服务供给体系和农村医疗保健制度两方面构成。长期以来,合作医疗是我国农村医疗保健制度的主要形式。然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建立以来,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经历了几起几落,时至今日,大部分地区的合作医疗已走向衰落。在农村经济社会发生了重大变革以后,合作医疗能否恢复?医疗保险是否可行?什么是可行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这一系列关系农村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一直为政府、农民和研究者所关注。本文在对山西省闻喜县8个村庄的部分农民进行个别访谈的基础上,分析了农民对医疗保障的主要看法,提出:第一,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必须考虑农村地区乡土社会的特点;第二,虽然合作医疗能否恢复不取决于是否存在集体经济组织,但社区前公共资财的确是合作医疗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第三,在农户分散经营后,在社区的再合作、再组织基础上的村民自治组织同样是合作医疗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第四,医疗保险组织的信誉是实施农民医疗保险必须具备的条件。
1、建立农村医疗保障所依存的乡村社区土壤
中国农村社区具有浓厚的乡土特色,它在生活方式、价值观念、收入来源、人际交往、寻医问药等方面,有区别于城市的典型特征。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农村医疗保障是建立在这种乡土特色基础之上的。
土地仍然是农民家庭对国家完粮纳税和解决自己吃饭问题的最基本保障,而农民家庭的其它一切开销越来越依靠现金收入,这就要依靠种植经济作物和外出打工来实现。但是这几年种植经济作物受市场的影响很大,价格也在不断下跌。同时由于种植业生产周期较长,靠结构调整也比较难以增加收入。
由于农村经济社会的变化,疾病谱也发生改变,农村中患恶性肿瘤和心脑血管疾病的人近年来有所增加,并且心脑血管病的发病年龄有所提前。有个村庄的心脑血管病人的发病年龄都集中在四、五十岁左右,虽然农民认为可能和农村中的环境污染、人们不再吃粗粮以及体力劳动减轻有关。但同时我们也认为这可能和竞争环境带来的生存压力增大有关。
当前农民家庭保障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通过家庭积蓄解决医疗费用支出的急需;通过大家庭成员之间的互济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通过向亲朋好友的借钱缓解医疗费用负担。这种行为方式就形成了以家庭为核心向亲戚、朋友扩散的互助互济的人际网络。
乡村医生是来自农民的乡土医生,长期的农村常见病的医疗实践造就了他们,许多60年代、70年代培养的乡村医生在农民中行医时间长,在村里有一定威信,对开展预防保健工作和治疗农村常见病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农村经济改革以来,村卫生室的承包经营使乡村医生越来越把提供医疗服务作为谋生手段,而同时在乡土社会里,农民又很难把乡村医生的服务这种无形的产品当作需要购买的劳动产品,而只把药品作为必须为之付费的商品。
乡村医生也常常感到“乡里乡亲的,怎么可能像城市医院一样收挂号费、治疗费、出诊费?”因此不论乡村医生还是个体医生,都提供“免四费”(免挂号费、诊断费、注射费、出诊费等)的服务,同时,传统医学中的简便治疗方法由于不能赚钱已多不被乡村医生采用,卖药、处方药品、静脉输液则被广泛应用。但是乡村医生对于本村的贫困家庭,往往出于医生悬壶济世的职业传统和乡土社会中的乡谊和同情心给予医疗费用的减免。
在就医机构的选择上,农民选择大医院是在得大病或疑难病时为求得较好的治疗;寻求私人诊所一般是在大医院治疗效果不明显或费用较高的情况下,为找到较便宜的服务和寻求特殊治疗效果时的选择。这种选择往往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即所谓“有病乱投医”。
通常在常见病的治疗上,农民是靠自己的经历和他人的经历对县、乡、村各种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进行判断,各种治疗信息的获得又是靠农民之间的人际传播。由于政府卫生部门没有向农民发布医疗保健信息,乡村医生也没有对农民提供健康教育和宣传医疗保健常识的服务,使农民缺乏获得医疗保健信息的正规渠道,只能靠非正规的渠道获得零散和不确切的信息。
2、合作医疗必须具备社区的公共资财
我们从访谈中了解到对于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除部分贫困户外,多数农产家庭具有一定的筹资能力。但是这仅仅是农产家庭经济上的可能性,这一制度能否建立,还存在着某些社会制约因素。在访谈中农民谈的最多的是“合作医疗没有集体经济不能搞”;“现在都个人顾个人,合作医疗没人组织不能搞”;“医疗保险要讲信用,实施要长久”。
我们认为,合作医疗是社区和农户共同筹资的医疗保障,是一种社区的公共产品。在集体经济时期,生产大队提留的公益金为合作医疗基金提供了大部分资金,农民个人只在年终分红时由生产队代扣少部分资金作为个人交纳的合作医疗费,这使每个社区成员通过集体提留的预先扣除,得以享受社区的医疗保障。然而,这种社区医疗保障的有无及保障水平的高低,要视社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定。
从一些农民的回忆中可以看出,即使在70年代时,各生产大队合作医疗的兴衰及持续时间也不同。集体经济实力强的大队,合作医疗持续的时间也长,有的一直坚持到实行生产责任制为止。集体经济缺乏实力的大队,合作医疗持续的时间则短,有的甚至不到一年就解体了。这说明并不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使合作医疗解体。
那么,为什么在访谈中农民把合作医疗的解体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联系在一起呢?这是因为集体经济组织的终结使合作医疗失去了预先扣缴合作医疗费的筹资手段。实行生产责任制后,闻喜县和我国多数中、西部农村地区一样,村庄的公共积累逐渐减少,缺乏经济实力,村提留只能维持村干部的工资,村庄的任何公共事业就只能依靠农民一家一户的集资予以解决。对于村庄电路改造一类的公共事业,由于是每家农户都明确受益的事情,即使是平均分摊公共电路改造的费用,挨家挨户集资的难度还小一点;而医疗服务消费则是一种不确定的行为,当合作医疗筹资无法通过集体经济组织预先扣除时,其挨家挨户筹资的难度就可想而知。因此,这种“空壳”的集体经济由于没有社区的“公共资财”,而缺乏合作的经济基础,就像有的农民说的,“合作医疗没有集体资金,和谁合作!”这就使我们不难理解在村里常可以听到的“现在集体没有钱,对农民没有吸引力,合作医疗没法搞”的说辞。
3、合作医疗必须具备社区的组织资源
改革前的传统体制时期,集体经济组织不仅有组织生产的经济职能,也有组织村庄社会事业的行政职能。70年代,正是通过公社体制使合作医疗制度几乎是在一夜之间迅速推行,广泛实施。改革以来,伴随公社体制的终结,合作医疗制度大面积解体。但是在合作医疗的落潮中,人们相继看到以下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苏南模式坚持集体经济,依靠集体经济发展乡镇工业,促进村庄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促使合作医疗向合作医疗保险过渡。苏南模式使我们一度看到在传统的集体制没有彻底解体的情况下,村庄社区的医疗保障得到了不断地发展。
另一种情况是一些村庄经过了改革初期的分散经营后,在“既承认合作者个人的财产权利,又强调法人成员共同占有”的基础上在村域内再组织起来,这种再组织的社区合作体系:“超级村庄”,推动了包括医疗保障在内的村庄社区的公共事业的发展。
然而,与上述两种情况不同的是大量的村庄;如同我们访谈的这些村庄基本上既没有保留原有传统体制发展生产和组织社会事业的组织功能,又没有产生出新的再合作的社区组织,社区的组织资源正处于实质上的“空位”状况。名义上每个村都有村委会和党的基层组织,但是常常从村民那里听到“不知道谁是村干部”的说法。这就造成了依托社区组织的合作医疗在缺乏社区组织资源的条件下难以为继。虽然1982年的宪法就确立了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1998年又正式颁布了试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但是,村组织的完善和功能的有效发挥,还需要一定的过程。在访谈中,农民几乎都一再提到“现在是个人顾个人,没有人组织,搞不了合作医疗”,当说这些话时,我们在农民的脸上看到的是无奈。
4、信誉是推行农村医疗保险必须具备的条件
通过访谈,我们发现当地农民一般都对医疗保险缺乏了解,有些人对人寿保险、平安保险以及农业生产上的保险等其他商业保险还有所了解,但对社会医疗保险都一无所知。
但无论是哪种情况,农民都对医疗保险的信誉表示了极大的关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是独立的经营实体,农村改革以来,产权明晰的结果,使风险和利益对称,这既调动了农产生产、投资的积极性,同时也使他们独自承担着市场的'风险。因此对一个新事物,他们完全是以一个独立的生产经营者的眼光来观察的。
对于保险组织和保险制度来说,在农民那里,信誉就是关键。他们要确信其对医疗保险的投保确实能够得到分担风险的回报才会投保。就像有的农民说的那样,“现在基本是一部分贫困户确实交不起钱:一部分富裕户个人付得起医疗费,但不一定投保,多数农户能付得起30元以内的保费,但是不是投保,还要看可信不可信”。访谈中,农民表现了对乡、村干部的极大不信任,对保险公司商业信誉的不满意和对政府政策多变的担心。医疗保险能否实行?医疗保险由谁来办?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农民是从现实农村社会发生了的和正在发生着的各种事情中寻找答案的。以往合作医疗的失败,合作医疗中的种种不合理现象;以往农村社会事务中的种种失误和反复折腾,甚至生产经营中的损害农民利益的事件,都使农民变得怀疑、谨慎,不愿意轻易失去自己的血汗钱。
与此相关联,农民提出了如果实行医疗保险,就要长久实施,管理要透明等制度建设的要求。他们担心如果医疗保险放在县里管理,则可能是可望不可及,他们难以获得医疗保险的支付,甚至担心如果经办的人携款跑了,他们都不知道。如果医疗保险放在乡、村管理,他们又担心管理有漏洞,保险金被挪用等腐败现象的发生。然而作为制度建设,为防止这些问题的发生,在地域广大,人口分散的农村社会,医疗保险就必然要付出较高的管理成本。
由于合作医疗是以社区和农产共同筹资为基础的一种社区医疗保障,因此如果没有社区公共资财的经济基础,没有村级组织在村民自治基础上的重新整合,仅依靠政府政策和卫生部门工作的推动,合作医疗就无法持续实施和发展。农民的社会医疗保险是以政府保险机构信誉和农产投保为基础的一种社会医疗保障形式,则政府和保险机构的信誉是能否实施农民医疗保险的关键问题。
我们的结论是:
其一,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必须考虑农村地区乡土社会的特点。
其二,虽然合作医疗能否恢复不取决于是否存在集体经济组织,但社区的公共资财的确是合作医疗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
其三,在农产分散经营后,在社区的再合作、再组织基础上的村民自治组织同样是合作医疗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
其四,医疗保险组织的信誉是实施农民医疗保险必须具备的条件。
健康和经济发展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一方面,人民的健康是重要的人力资本,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源泉,另一方面,改革和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人们生活水平,让人们活得更健康、更幸福。因此,人民的健康既是发展的手段,也是发展的目的。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大部分人口还生活在农村,改善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是农村发展的重要工作,也是民族复兴的根本。我国“十一五”期间的重点任务之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改善和提高亿万农民的教育和健康应该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所在。因此,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这也为农村医疗卫生发展提供了大好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