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物业小区的调查报告(精选13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物业小区的调查报告 篇1
市地处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前些年金融业发展状况并不理想,金融生态环境出现严重恶化,并一度被定为“金融高风险区”,几年来经过政府与金融部门的共同努力,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地方政府出资置换高风险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实现了全国首家地级市将金融工作作为党政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不仅成功摘掉了“金融高风险区”帽子,而且辖内金融业开始步入良性循环,区域经济金融初步呈现互动协调发展态势。
一、金融生态环境的治理:创建金融安全区
1999-是市金融生态环境的治理阶段,当时尚未系统地提出金融生态这一概念,而是定位于创建金融安全区,着重解决银行经营的流动性和安全性问题。期间,人民银行、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由相互抱怨观望逐步走向相互理解支持,工作中牢牢抓住“三个点”,群策合力,共同治理,成功摘掉了“金融高风险区”帽子,创建安全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以救助支付风险为焦点,全面化解地方金融风险。被确定为“金融高风险区”的直接导火线就是城市商业银行爆发支付风险,因此创建金融安全区首先从救助支付风险着手,在资金和政策安排上进行重点倾斜,确保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人民银行有效发挥风险监管者和最后贷款人作用,紧急筹措救助资金5.68亿元,及时封堵支付缺口进而消除了支付危机。地方政府积极发挥行政职能,半年时间帮助清收不良资产1.17亿元、保全资产7.25亿元,弥补前期亏损、呆账损失、拆借高息共计4亿多元;率先实施了地方财政出资置换商业银行不良资产8亿元,为全面化解其经营风险奠定了基础。
二是以打击企业逃债为重点,大力整治社会信用秩序。银行业出现高风险主要是由企业大范围不规范改制引起的,因此创建金融安全区的重中之重就定位在打击企业逃废债行为,维护金融债权完整,开展大规模整治社会信用秩序活动。人民银行牵头组织金融部门对恶意逃债企业实施联合制裁,大力维护金融权益。地方政府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开展创建金融安全区活动,成立创建金融安全区领导小组,大力实施“诚信”工程,社会信用状况逐步好转。
三是以撬动信贷增长为亮点,在发展中化解历史风险。引导树立从发展中化解历史风险的经营理念、以贷款增量来稀释存量风险对银行业走出惧贷和惜贷阴影、步入良性发展至关重要。人民银行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加强窗口指导,有效发挥央行再贷款资金的撬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以增加信贷投放来化解历史沉淀风险。地方政府出台信贷奖励政策,研究由财政出资成立贷款担保机构,为企业融资和银行放贷提供便利条件。
二、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政银互动考核
xx市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阶段,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重点由单纯的维护金融债权,逐步扩展到以全面改善社会信用状况为主要内容的“诚信”建设上来,着重解决银行的运行质量和经济金融的协调发展问题。人民银行、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由相互理解支持进一步演升到互助合作、协力共建,工作中注重牵好“三条线”,稳步推动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
一是以整顿存贷市场为引线,规范银行内部竞争秩序。化解金融高风险之后,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需从规范内部运行环境入手,理顺银行之间的竞争秩序,共同维护金融的整体利益。人民银行组织金融机构签订《维护存款竞争秩序同业公约》,促进银行间公平竞争和创安工作顺利开展。加大对信贷市场的风险提示,引导金融机构规避“垒大户”风险,督促金融机构利用信贷登记系统查询贷款大户,避免盲目竞争和一哄而上形成信贷集中风险。
二是以建立政绩考核为主线,改善银行外部运行环境。辖区个别政府部门的地方保护主义带来的行政干预问题,暴露了创安工作对各级地方政府的软约束,将创安工作纳入各级政府政绩考核成为推动金融生态环境改善的主动力。人民银行密切关注创安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建议将创安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进行统一考核。地方政府建设“诚信”将创安作为重要内容,将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与各级政府政绩捆绑到一起,形成了政府考核金融、金融考核政府的“双考核”局面,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工作真正驶上“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共同参与”的快车道。
三是以推介重点项目为连线,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成为改善金融生态的一项核心工作。人民银行适时传导宏观货币政策,加强区域经济金融协调性研究,积极为银行信贷投放指方向、找出路。地方政府积极为银企合作搭建平台,多次以召开银企互动会、项目推介会等形式,大力促进产业政策与信贷政策协调发展。金融机构积极实施“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信贷政策,结合地方产业政策来调整信贷结构和增加资金投放,经济金融初显协调互动发展态势。
三、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问题的提出及建议
市开始进入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阶段,着重解决银行业的效益性和可持续发展问题。政府、银行和企业之间要尽量避免较大的利益冲突,逐步形成一种政银企互动发展的格局,兼顾政银企“三方面”利益的均衡。当前市在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中面临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不再是一些简单的表象问题,而是涉及到制度安排、法制建设、行政干预等深层次问题,成为今后一段时间内努力解决的`问题重点。
1、银行制度安排的合理性问题。银行作为金融生态环境中的生存主体,其法人治理结构和金融服务状况成为生态环境的一部分,而目前银行的一些制度安排不尽合理,如地方金融机构产权不明晰,经营中不能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信贷管理中重风险约束轻绩效激励,争抢大企业信贷忽视小企业市场等等,严重影响到金融生态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建议各级政府积极督促辖内农村信用社加快改革进程,建立并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和业务经营,提高自我生存能力;各银行要加快内部制度改革,建立正向激励机制,适时调整信贷营销策略,在大企业信贷竞争成本上升和资金集中风险加大的状况下,尽可能将营销重点向中小企业转移,不断提升对地方经济的服务水平。
2、司法部门执法的独立性问题。法律环境是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我国目前的法制建设尚不完善,司法部门执法过程中独立性较差、效率不高,在涉及金融问题上表现为金融胜诉案件执行难,主要是由于法院执行力量不足、地方政府行政干预等问题所致。建议各级法院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理独立性和公正性,合理调集人员组成金融案件专门执行机构,定期组织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切实提高金融胜诉案件执结率;各级政府部门应尽快转变行政理念,兼顾银企案件纠纷中双方面利益,消除司法干预和地方保护思想,有效保护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3、市场规律约束的外在性问题。经济的外在性是指某种经济活动所产生的对无关者的影响,外在性的存在意味着市场失灵,如银行无法通过市场约束来对企业逃债进行惩罚就是市场失灵的表现,是一种负的外在性,而赖以消除市场失灵的制度建设又尚不完善,如对逃债企业不能有效实施严厉惩罚,对诚实守信者又不能带来相应利益,这易引导其他企业的逃债预期,亟需健全相关的制度保障来消除这种负的外在性。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快征信体系建设,逐步实现权威性的企业信用评级,为银行信贷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同时着力改善区域内的社会信用状况,强化社会信用对企业的约束;研究完善《破产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使破产起诉成为强制企业还贷的“杀手锏”,依靠法制建设来强化市场约束。
4、中介机构从业的公正性问题。银行经营中的许多业务与中介机构具有密切关系,如对企业评级授信、发放抵押贷款、接收抵贷资产等都需要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的公正程度将对银行经营产生较大的影响。在目前法律和行规约束软化的现实情况下,中介机构在利益、人情和权力等影响下可能会做出对企业有利的评估,如高估企业资产来骗贷或抵贷、低估银行准备处置的抵贷资产等,人为增加银行的信贷风险和资产处置成本。建议政府加大对中介机构行业的整顿规范,严格行业准入和行业监管,对作假者坚决清出资产评估市场;注重从政策上鼓励和扶持一系列专业化的中介机构发展,打破评估行业的行政性垄断,增强行业竞争性和行业自律性,促进中介机构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诚信水平。
5、地方政府行为的双重性问题。市场经济下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行为具有积极和消极的双重作用,市场失灵时政府调控资源进行有效配置的行为(如政府出资成立贷款担保机构)就显现出行政干预的积极性,而市场正常运行中的政府破坏市场规则对经济主体进行约束的行为(如政府剥夺银行抵押优先受偿权)就暴露出行政干预的消极性。实际工作中地方政府的一些行为往往把握得不到位甚至错了位,需要调控引导时政府反而缺位了,不该插手干涉时政府却又越位了,损害了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行政效率。建议政府切实从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将金融视作辖内一种产业来扶持发展,正确处理政银企三方面利益的均衡关系,在对银企进行行政干预时以是否有利于推动二者的合作发展为标准,杜绝以损害银行利益来发展地方经济的短期行为。当前,迫切需要政府在成立担保机构、构建征信体系、改善融资软环境等方面进行积极干预。
物业小区的调查报告 篇2
居家过日子,这是再基本不过的了。只有吃住不愁,人们才有可能去干事业。随着生活水平与消费意识的提高,人们对小区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物业管理方式就是在这种趋势的催化下诞生的。对于这种新生的小区管理方式,人们褒贬不一,引起了广泛的争论。对此,我们进行了关于物业管理方面的社会调查,现将调查成果与结论报告如下:
一、物业管理的.性质:
物业管理与传统的小区管理方式(如家委会)相比有很大的区别。首先,物业管理公司是一个企业,自然是以营利为目的,所以所提供的服务是有偿的。而家委会只是一个组织,是政府的一个部门,是非盈利性的;其次,由于物业公司是一个企业,所以有权力,也有义务为业主提供有偿的服务,而家委会却没有这样的义务。由上述区别中我们发现:由于物业管理是有偿性服务,那么其总体服务水平一定在无偿服务之上,也就是说,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更加专业、更加周到。
二、物业公司对小区的建设:
为了使业主能够对自己提供的服务满意,物业公司都在积极地做实事,小区建设就是最好的例子。以我们调查的世纪城小区为例,物业公司已为业主提供了体育器材等设施,并计划提供更多文体、商业类设施,大大方便了住户。也正是因为物业公司做出的努力,使得相当一部分住户逐渐接受了这种新生的小区管理方式。
三、未来的发展空间:
由于物业时新兴事物,所以有些细节问题还不是很清楚,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冲突屡有发生。但纵然是这样,物业管理业凭借着齐专业的服务赢得了大多数人的青睐。可以相信,随着法律条文的完善与管理、服务项目的增加,物业管理市场将会更加规范,住户也会获得更大的利益。到那时人们的居家生活将会更加舒适,让我们翘首以待吧!
物业小区的调查报告 篇3
为推动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健康、规范发展,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县城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专题调研,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调研组自7月份起,利用大约三个月的时间,通过深入各住宅小区实地察看、听取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走访群众、利用互联网征求意见等地考察等形式,了解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整体情况,分析现状,查找问题,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认真研究对策和建议,圆满完成了调研工作任务。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现状
1、住宅小区的基本情况根据住建局提供的住宅小区情况,本次实际调研居民住宅小区54个,总建筑面积600035平方米,住宅3975套,已入住人口约1.1万人。据不完全统计,即将投入使用和正在施工的小区大小约有30个,住房近3000套,这部分住宅投入使用后,加上目前空置的住宅,全部入住后,小区的入住人口将近到30000人。占到城区居住人口近50%。分析我县住宅小区的基本情况,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住宅性质多样。我们将其划分为以下五类:一是早期由政府建设的商品房,土地属划拔,政府承建,定价出售,住户没有完整的产权。如1993年建成的文笔小区。二是各单位为解决本单位职工住房问题,由单位承建的职工住宅小区,土地多是划拔,房屋定价出售或分配,住户没有取得产权证,目前多数已经转手。这类小区有40个,占到小区总数的74%,但规模都比较小,多在30户左右;三是开发商开发的住宅小区,土地出让,市场出售,是真正的商品房;四是由村委在集体土地开发或村民在自有宅基地上建设的住宅小区,即现在所称的小产权房,多处在新城区,一般规模也比较小,多自建自管;五是目前落实保障性住房政策,由政府承建的公租房,廉租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
(二)建设标准不一。主体建筑方面,有1993年建成文笔小区是盖板房,逐步发展到现在有砖混结构、半框架结构、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等。配套设施建设方面,有只有主体住宅,没有任何公用建筑小区(如电信住宅楼);大多数配套设施建设不齐,无绿地、无车位、无物业用房、无公厕等各种情况比较普遍;比较来说,宝乡大厦、龙辉小区配套设施较好。
(三)规模差别较大。调研的54个小区中,大的有龙辉小区559套,幸福小区三个区650套,小的有烟草小区仅8套。其中,20户以下的小区有14个,21-50户的有19个,51-100有14个,100-200户的有5个,500户以上的2个。
(四)旧住宅多且分散。调研的54个小区中,20xx年以前建成的小区占到35个,大约占到65%,大多为单位建设的职工住宅楼,多随单位办公址而建,比较分散;包括文笔小区在内,大多建设标准较低,多为砖混结构房。
2、物业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物业企业发展情况。目前我县在工商注册的物业公司有7家。其中目前在我县开展服务业务的有4家,服务小区6个,占小区总数的10%,住宅877套,占总住宅数量的22%;目前还没有一家企业具有相应从业资质。
(二)业主大会及业主员会成立情况目前,我县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有2家,分别为幸福小区、宝乡大厦,但都没有召开业主大会,通过逐户上门认字、打电话征求意见等形式产生,目前都还没有步入工作的正轨。
(三)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调研的54个小区中,有3个由住建局的下属物业服务部门管理,基本属行政化管理,有29个小区由建设单位负责管理。物业机构管理的有14个小区,业主自治的有8个。建管不分,物业服务从属于建设单位,没有工程验收的图纸及相关资料,对小区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全然不知;服务项目少,大多数物业服务只负责打扫卫生和看大门,好一点的小区有保安服务和维修服务,服务质量相对都比较差,服务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明确的服务标准;收费标准不一,最高的有每月每平米1.1元,低的每月每平米0.35元,还有部分单位职工住宅楼每户每月收取25元;物业从业人员工资偏低,一般月工资不超800元,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都不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组认为,我县城区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总体还处于起步阶段,物业管理还不规范,不能健康有序地运行。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建设的遗留问题小区工程建设的遗留问题是形成物业纠纷主因,也是物业管理健康运行的最大难题。一是许多小区建设手续不完善,住户入住后一直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二是工程质量把关不严,房屋在质保期内就出现一些质量问题,比如宝乡大厦存在屋顶漏水、地基裂缝、地下车库漏水严重等现象;三是工程未验收,甚至未完工就入住的问题,如鸿福源住户入住两年多了,至今门前地下室还是个大坑,雨天不能排水,居民出行不便;四是未严格按照规划建设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如绿化、花池、活动场地、停车位、供热设施、物业用房等。这些问题引起住户的十分不满,怨气和矛盾就会转假到物业管理头上,使得部分小区物业管理矛盾激化。
2、历史原因形成的问题一是政府于早期建设住宅小区,划拔土地、定价出售,按照现行政策,住户没有完整的产权,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出现屋顶漏水、立面破损、排水不通等大的维修问题责任权利不清,无法解决。如文笔小区政府还保留有部分产权,没有任何利益,却还要承担维修责任;幸福小区属政府定价出售,专项维修基金至今没有着落,屋顶漏水等维修问题得不到解决,矛盾日益加剧。二是部分单位建设的住宅楼,受当时条件限制,规划、建设、用地等方面不够规范,配套不齐、无绿地、无停车位、甚至无门房,加之房屋年久失修,遗留问题得不到解决,住户怨声载道。部分由原单位管理,当房屋多次转手,几乎无本单位人员居住的时候就会放弃管理,部分原建设单位因机构改革已经撤并,由住户自管。这类旧住宅小区约有半数以上,已成为广大住户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
3、专项维修基金收缴不到位调研的54个小区中,仅有7个小区收缴了专项维修基金,仅占13%。收缴标准不统一,有按房价2%或3%收取,有按每户5000元收取。由部分单位建设的职工住宅楼,已年久失修,漏水、排水等问题已严重影响到住户的正常生活,维修资金没有着落。由政府建设的文笔小区和政府定价出售的幸福小区目前房屋的维修问题也十分的紧迫。已收缴了专项维修基金的7小区,只有宝乡大厦存入了专户。
4、物业企业的发展严重滞后通过当工商注册的仅7家,挂靠服务的1家,都没有取得相应的服务资质;物业服务人员素质偏低,年龄相对偏高,文化水平偏低,缺乏正规的培训,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只有5%左右,管理人员文凭在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只有10%。
5、物业管理模式落后,经营活动不规范部分建设单位、开发商把自建小区的物业服务作为照顾自己亲友就业的一个途径,把物业服务变成了管理,这种自建自营,建管不分的落后模式还普遍存在。全县70多个小区中,只有不到10个是聘请物业企业管理。这种模式的运行无形中加大了物业服务企业的数量,加之我县住宅小区大多规模较小,服务项目少,服务费标准低,收缴率低,造成企业管理成本高,形成亏损,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良性循环机制无法建立。部分单位建设小区,随着本单位职工的减少逐渐放弃了管理,由住户分单元、分楼推选部分住房或一些退休老干部管理,有的有点报酬,有的是义务服务。部分物业企业管理人员简单认为物业服务就是看大门、打扫卫生、收取管理费用等简单的事,对住户反映的问题不能积极主动解决,管理跟不上,有的小区住户反映有时几天也看不打扫人员,服务工作远不能满足居民的实际需求。调研的54个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都没有工程验收的图纸和相关资料,对小区建设的基本情况不清,大多小区没有制定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制度或公约,少有的部分也得不落实。
6、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运作机制尚未形成业主对物业管理认识模糊,不能正确处理维权意识与责任意识的关系。调研统计,有95%以上的业主对《物业管理条例》不了解或知道一点,对物管企业的服务要求往往会超出合理范围。例如:在调查中,各个小区反映最多的顶层住户出现楼顶漏水的问题,在业主与物业交涉未果时,往往会采取拒交物业费的.方式来处理。有些业主认为我不交物业管理费是因为我不住或者不需要物业管理。使业主与物管企业之间关系僵化,陷入恶性循环的怪圈。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困难,业主委员会发展极度滞后。住房对业主大会缺乏认识,不愿意参加业主委员会,全县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仅有幸福小区和宝乡大厦2个,都是在相关部门确定好候选人之后通过上门签字,打电话征求意见的方式产生。政府部门的宣传教育和指导工作做的不够。
三、意见和建议针对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物业管理水平,调研组提出如下意见与建议:
1、加强居民住宅小区的工程建设管理工程建设的遗留问题是物业管理工作的源头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工程建设的各项监管措施,要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法规规定,根据我县的实际,制定好切实可行的小区建设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并严格组织实施,从根本上减少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规划设计一定要明确物业用房、公共建筑、共用设施、对车位数量、绿地面积等内容;工程建设要严把工期和质量关;组织验收,应将小区各类附属工程(含地下管道隐蔽工程)列入验收内容;要着力解决目前存在的未开工即出售、未完工未验收即入住的问题。
2、加强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一是督促开发商依法在销售房屋之前选聘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并将之明示房屋买受人;二是严格落实开发商向物业企业移交各类竣工图纸等物业资料并向房管部门备案的制度;三是强化日常管理,政府职能部门与居委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物业服务违法行为和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违法行为;四是加大调处力度,及时化解各类物业管理矛盾纠纷。五是要组织不定期巡查,对管理水平低、信用等级差、服务不到位、收费不规范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甚至取消在本县辖区内从事物业管理的资格,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
3、要强化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一是要主动介入,认真分析研究当前小区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引入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大组织、协调、指导、帮助的力度,促进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委员会建立并有效开展工作,促进规范的物业管理公司入驻小区有较大进展;二是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的培育扶持,对物业企业的发展给予政策的扶持,组织好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条件成熟时可以组织其成立行业协会,为其自我发展创造优越的条件。按享受服务的等级收费机制没有建立。区的物管运行成本不同、服务标准不同,收费标准自然不同,但现在的情况是各个小区之间互相参照,无论何种服务质量收取标准相差无己。二是要加强引导,尽快形成以质论价、质价相符、合同约定的收费体系,努力营造物业管理企业崇尚优质服务、业主自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和谐氛围;三是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着手制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等示范文本,明确规定前期和后期物业管理服务中的服务范畴、合同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规范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的行为。区别新旧住宅、高层与低层、服务项目、服务标准、确定相应的指导性服务收费标准,促进物业服务健康运行。积极探索市场化运行的物业管理新机制,真正实现物业管理的双向选择。结合我县住宅小区的现状及特点,宜选择部分条件较好的小区,如龙辉小区,宝乡大厦、幸福小区,先行搞好试点,逐步推行。
4、要健全物业管理体制机制首先,完善和规范物业管理行政管理体系,加强物业管理队伍组织建设,配备专职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将管理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城管委,居委会等在日常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优势作用。其次,要健全完善物业管理各项制度,积极探索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商、物业企业、业主共同参与、相互监督的管理机制,确保物业管理工作健康运行。要逐步建立一整套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及时、准确反映我县所有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行政机构及管理人员情况、在我县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企业情况、我县所有物业的基础情况、业主委员会情况等内容,为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5、要深化物业管理法规宣教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运用互联网、电视台、报纸、宣传栏等传播媒介,广泛开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的宣传活动,强化对政府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培训,促进行政管理人员、业委会成员依法履职,不越位、不缺位;促使物业管理企业遵纪守法,规范管理,更好地为业主提供服务;增强广大业主的物业管理法律意识和消费观念,使他们充分认识到搞好物业管理不单是物业企业、政府、居委会的事情,而是需要全体业主和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的工作,也使他们充分认识到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管理服务的最重要的法律依据,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利,同时履行应尽的义务。
6、要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要树立质量意识,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取得广大业主和业委会的支持和配合。一是加强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二是应当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统一收费,在其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或收费地点,对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举报电话等进行公示,定期公示日常维护和重大维修费用的收支情况,使广大业主明白消费。三是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广大业主提供相应服务并达到服务承诺标准,对业主和业委会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及时整改。四是落实物业承接验收制度,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查验,以减少工程建设遗留问题引发的物业矛盾和纠纷。
7、要强力落实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工作新近建成的小区条件较好,应严格督促落实,可一步到位,但一定要做好专户储存,合理使用等工作,确保正常运行,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如龙辉小区;对新开发的小区一定形成制度,确保落实;对政府及部门早其建设小区如文笔小区等,应尽快研究,加以解决。
8、要积极推进旧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调动各方积极性,针对旧住宅小区物业规模小,较为分散,尤其是小区楼房陈旧、基础设施差,物业管理难于起步的情况,逐个进行调研、分析,采取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多种方法,解决处理好维修资金归集困难、物业管理用房缺乏等问题,整合物业管理资源,完善物业管理条件,促进其尽快开展正常的物业管理工作,改善旧住宅小区的居住环境。可着手先行对几个无物业管理小区进行新型管理工作机制的试点,通过总结经验,逐步建立健全适应我县实际情况的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模式,最终促其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
物业小区的调查报告 篇4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繁荣发展,我市新开住宅小区不断增多,加之原来的老旧小区,使得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越来越突显,小区居民对物业方面反应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借机关工委要每名机关干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深入基层进行调研要求之机,就我市小区物业管理方面展开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 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现状
㈠小区物业管理的基本情况
物业管理这个行业随着我市近年来的住宅小区的不断增多而显得越来越重要,它关系到千家万户,因此,我市在20xx年9月就成立了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主管和规范北镇市物业管理行业,通过采取物业公司申报考核机制、建立专项维修基金制度、成立业主委员会、颁布相关法律法规等一系列措施,将全市的物业管理工作逐步推向法制化、规范化。
目前,我市楼房建筑面积24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为175万平方米,办公面积40万平方米,商业面积30万平方米。有住宅小区147个,有28个小区由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其余小区部分由所属单位管理,部分由业主自行管理。
我市物业管理居住面积已有90万平方米,9家物业服务企业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物业从业人员80人取得从业资格证书,新建小区物业覆盖率达100%,我市的物业管理工作从过去的建管不分,到现在的建管必分、逐步走向市场化的管理模式,为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城市形象,发挥重大作用。
㈡住宅小区的特点
1、住宅小区档次差距大。从小区配套设施方面看,既有新建的设施齐全、有专人管理、绿地率高的高标准小区(例如盛华苑小区等),也有早期开发的设施不完善、甚至是脏乱差的小区,小区楼间距小,绿化少,车位少,无人管理,物业形同虚设。
2、老旧小区遗留问题多。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客观条件限制,我市部分居住小区建成时间较长,遗留问题多。有的小区基础设施差,配套不齐全;有的小区建设规模小,相关手续不完备;个别小区还是敞开式的,给物业管理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不规范。尽管我市很早就成立了公共事业管理办公室对物业行业进行管理,也出台了很多政策和法规,例如《北镇市物业管理办法》对我市物业管理方面进行指导和约束,但是由于物业方面的广博性与繁杂性,我市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和培训还远远不够,普遍存在着聘用人员未取得相关物业管理上岗证就上岗的现象,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够高,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大部分物业管理企业服务不规范、不到位、服务质量差。
2、费率不统一,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率低。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方面看,从1元/月/平方米到0.5元/月/平方米不等。从物业管理费收缴率方面看,收缴率高的如“港宇花园”达到98%,而有的老旧小区收费率低,更有甚者没有物业,只是业主自己交一点费用,用来作为垃圾清理和雇佣打扫楼梯的人工费用,造成收费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质量不到位。二是低收入群体经济承受能力有限。三是业主反映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引发居民不满情绪而影响交费。四是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消费观念尚未完全形成。五是各个小区标准不一,收费高的与收费低的相比认为不值,不愿主动交费。
3、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难且运作不规范。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具了解,我市大多数小区都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有些问题只是个别业主私下向物业反映,而不代表集体的诉求。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一是大多数业主认识不足,新的小区设施、管理要好一些,多数人认为没有必要;部分老旧小区开发的较早,那时没有专门的物业,只是开发商代管,由于赢利不高或收费率低等原因,对小区弃之不顾,造成无物业管理的现象,其业主认为业主委员会更无必要,造成业主大会迟迟不能召开。二是部分小区规模较大、业主户数较多且相互之间大多又不熟悉,组织业主进行选举、决策等事务存在较大难度。三是业主参与意识不强,即使有业主委员会,其成员组成复杂、人员良莠不齐,缺乏“有能力、有名望、善协调”的组织者。四是有些个别小区业主委员会虽然建立,但运作不够规范,管理机制不健全,无法真正地发挥其作用,最后不了了之,形同虚设。
4、物业行政管理体制尚未理顺。行使对小区物业行业管理职责的`是市住建局下属的公共事业管理办公室,但这种职能指导性的职能居多,对物业公司真正约束的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出来。此外,物业管理涉及到房管、城建、物价、供电、供水、消防、公安等多个部门,有时各种矛盾交织在一起,仅靠房管部门难以协调各方,容易造成物业纠纷投诉率高、调解率低的局面。
5、无物业管理的个别住宅小区物业维护、管理问题日益突出。我市尚存很多老旧小区,最早追溯到家属楼的时代,大多配套不齐全、绿地面积小、停车位不足、环境脏乱差、房屋立面破损严重等问题,加之规模小,户数少,大的物业公司不原接手,这些旧住宅小区目前尚无法开展物业管理,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已成为广大业主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意见和建议
针对物业管理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提出如下意见与建议:
1、要完善物业管理源头监管。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从源头上加强物业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从根本上减少物业管理矛盾纠纷。一是市工商、建设等部门应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着手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等示范文本,明确规定前期和后期物业管理服务中的服务范畴、服务标准、合同期限、服务费用,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进一步规范和约束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的行为。二是集中组织各个物业公司学习相关规范内容,组织物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让其持证上岗,并要求物业公司保障其合法权利,减少人员的流动性,让其服务能高效、持续、稳定。第三,要健全完善物业管理各项制度,建立市、乡镇、居委会、公事办等部门的综合协调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统一管理,积极探索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商、物业企业、业主共同参与、相互监督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缴交、保存与使用的新型工作方法,确保专项维修基金的足额归集和合理使用。
2、统一标准,提高服务收费率。制订统一的服务规范的同时制订统一的收费标准,提高或变动收费标准时要征求广大。
物业小区的调查报告 篇5
物业管理问题是加强社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综合市长公开电话每年受理情况看,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一直居高不下,年年都是热点、难点之列。仅今年上半年,我办就接到此类投诉890余件,主要是房屋质量不好、高层供水难、卫生状况差、亮化徒有虚名、被盗现象严重、地下室或车棚挪作他用、乱搭乱建、油烟噪音扰民、强制指定消费太阳能等涉及物业管理工作的问题。就此,我办于近日进行了调研。
一、小区物业管理基本概况
我市物业管理自1998年起步,现已有物管企业61家,其中二级资质企业3家,三级资质企业48家,暂定级企业10家,从业人员3000多人。已交付使用的住宅物业管理项目118个,总建筑面积668.69万平方米,其中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有81个小区;在建住宅物业管理项目(实施前期物业管理)27个,总建筑面积480万平方米。这些管理项目中,荣获物业管理部优称号的1个,省优称号的20多个。
二、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的逐步完善以及市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小区物业管理矛盾也日渐突出,其中既有业主和物业企业主观上存在的问题,也有客观环境制约带来的问题;既有历史遗留的老问题,也有发展中产生的新情况。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业主对权利义务的认识不对称。
随着住房商品化、私有化程度的提高,业主的维权意识日渐增强,对物业管理企业不断提出高标准的服务要求,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业主对自身应承担的义务认识不清。表现为:一是房屋维修养护责任意识不强,“产权归己,维修自理”的观念没有树立;二是不服从管理,乱装修、乱搭建屡禁不止,自律意识淡漠;三是不按时交纳或不交纳物业管理费,尤其是老旧小区。不交费的理由多种多样,物业服务不到位自不必说,房屋质量等开发商遗留问题、邻里纠纷、下岗等都作为不交费的理由。如此恶性循环,直至物业企业服务质量下降,干脆关门走人,广大业主也深受其害。最典型的就是年初闹得沸沸扬扬的鸳鸯一村业主与新雨物业纠纷,最终两败俱伤。据了解,目前我市已有七、八家物业管理企业因收费难,物业管理工作难以为继,无奈撤出,涉及13个小区,50多万平米住宅。四是业主委员会流于形式。很多小区业主主人翁意识不强,放弃物业管理自主权,对成立业主大会参与物业管理漠不关心。业主大会召开难,作用发挥不够,业主委员会并没有实行真正意义上的自治管理,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因缺少沟通而无法解决,为小区物业管理和发展带来隐患。
(二)企业对管理服务的定位不准确
我市物业管理企业从业人员文化层次普遍较低,素质不高,很难树立科学的管理和服务理念,加剧了业主和物业企业之间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一是某些物业管理企业员工缺乏客户至上意识,服务态度不端正,服务用语不文明,服务行为不规范,对业主的正当要求不能满足,更谈不上主动帮助业主排忧解难。特别是由于物业企业造成的问题也不能得到及时解决,直接影响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和客户满意度的提升。二是某些物业管理企业缺乏专业人员。日常维修是物业管理一项重要工作,维修不及时、不到位都会使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质量产生怀疑,甚至出现矛盾。三是部分物业管理企业从自身经济利益出发,出租车棚、地下室等,用于经营谋利,产生的各种污染等负面影响直接侵害了业主的利益。
(三)老旧小区基础条件不配套
我市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分为三类:一是缺乏物业管理配套设施的老旧住宅区,占全市物业管理住宅区面积40%;二是实行半封闭管理的住宅小区,占全市物业管理住宅小区面积的21%;三是配套设施完善、实行全封闭管理的住宅小区,占全市物业管理住宅小区面积的39%。其中,老旧住宅区面广量大,建设标准普遍不高,历史欠账多,硬件环境、公建配套、区内公共秩序、居住对象的弱势群体、管理运转等各种矛盾突出。具体表现在:一是可用于小区管理与服务的物业管理用房、车库配套设施数量低,无法建立市场化管理运作机制。二是安全防范设施匮乏,大多是敞开“不设防”住宅小区,无法实行封闭管理,小区环境秩序混乱,治安案件时有发生。三是小区支干道路、宅前道路出现不同程度的破损,小区公建配套用房及房屋本体屋面、楼道墙面等公共部位陈旧、破损严重。四是地下管网不畅,经常出现下水堵塞或雨天积水问题。五是小区绿化布局不合理,常年失养,地被植物逐年减少。六是收费率低,每月每户在4—10元,且只能收到50%,物业企业基本上只是对小区进行维持型管理。
(四)开发商遗留问题的解决不到位
开发商遗留问题突出,相关部门没有按规定进行验收,严重影响了物业管理。一是新建住宅小区交付使用条件不明确,对交付使用环节缺乏有效监督,一些项目交付使用时往往绿化、封闭、道路等配套设施尚未完善,业主未得到承诺利益,引发物业服务收费矛盾,也制约了物业管理的顺利开展。二是有些公建配套设施,如:车库、地下室、架空层、活动中心、会所等权属界定不清,易引发纠纷。有的开发商侵占和出售配套公用设施所谓“使用权”,侵害了业主利益,留下了隐患,加大了后期管理难度。三是房屋质量问题。新区交付使用一段时间后,房屋质量问题陆续暴露出来,物业公司难逃其咎。此外,物业管理市场竞争机制未建立,有些物业管理企业为了扩大管量,对开发商妥协,降低承接标准接管物业,也为日后的管理工作埋下隐患。
(五)热难点问题影响物业管理正常运作。
1、供水、供电设施移交不到位。一些开发建设单位没有将小区的供水、供电设施移交专业部门,而是交由其子公司,即属下的物业企业管理,留下隐患:一是水、电是专业设施,物业企业维护能力不足;二是出了故障后,与专业部门相互推诿扯皮;三是开发企业一旦改制,先天不足的物业企业又承担不了相关责任。
2、新建高层住宅供水困难。高层用水难问题一直是投诉热点,涉及牡丹园小区、正棱山庄、康乐家园、金汇城市花园、九缘城市花园、采秣小区、站北村、康嘉花园等。主要原因是小区建设时,内部管道口径小,且部分地区地势高。近几年,我市东南成片开发了许多小区,管道压力更大。高层供水缺乏系统的改造方案,只有在小区新建加压泵房才能彻底解决,而其所需资金却又难以落实。
3、私搭乱建、违章装修、油烟噪音污染是困扰物业管理的三大难题。依法制止这些问题的发生,物业公司有畏难情绪,也苦于没有处罚权,无法尽责,只得放任自流。
4、公共照明设施的正常使用不能得到保证。一是老旧小区公共照明设施的电费和维修标准偏低,调整艰难,严重影响了正常使用;二是部分物业企业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主动维护小区照明设施的意识淡漠,只有等到市民投诉、电话办交办后才被动维修。
(六)现行物业法规操作困难。
1、现行法规与监管体制不顺。如房屋管理由房产部门负责,但房屋性质改变却由建管处和装饰办监管,责任主体不明确。
2、行政监管力度不大。如珍珠西园地下室出租给人居住,租户接水、气,存在安全隐患,居民反映强烈。而港华燃气公司和首创水务公司认为只要用户申请,符合安装条件,就可以办理使用手续。而作为主管部门的房产部门却无法干预。
3、现行法规中关于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规定,脱离了我市市情,难以操作。
4、成立业主大会的规定过于繁杂,又缺少行政的辅导与帮助。
三、解决物业管理问题的几点建议
1、加强政府管理和引导,完善物业管理法制建设。
在已制定的《物业管理条例》和《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基础上,进一步出台更加完善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明确政府部门、开发企业、物业公司和业主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让广大业主了解物业管理的重要性,履行相关义务,积极配合物业企业做好管理工作,同时也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工作行为方式,完善招投标制度建设,引入竞争机制,把优秀物业管理企业引进来,以改变物业从业人员素质差,服务不规范,专业性不强,企业运作透明度不够的落后状况。
2、提高业主意识,加快业主委员会制度规范化。
相关部门要指导业主选出真正能够代表业主利益、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知识水平的人员主持、参与业主委员会工作,能够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之间起到桥梁作用,建立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信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仔细斟酌条款,确定服务项目和服务费价格,并定期召开业主大会,监督经费使用情况,受理业主投诉。对于热难点问题,物业管理企业在进驻小区时,要与业主签订公约,对违章搭建、垃圾处理、噪音油烟扰民、放养宠物和乱停车等问题约法三章,共同维护小区稳定。
3、严格把好小区验收关,努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开发商遗留问题日渐成为新建小区的物业管理难点。小区竣工验收时,相关部门要严把房屋、配套设施、水电气等质量关;要监督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必须履行的程序,坚决避免一些物业企业因盲目扩大管量而草率接管,为日后正常运转和自我发展留下隐患。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规划和投资力度,努力提高车棚、绿化、封闭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物业管理企业要与社区紧密配合,加强对弱势居民的扶助。
4、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方式。
上海市房地资源局提出了《物业管理区域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规定了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企业在应对 这类事件时应付的职责,还设立了全市统一的报告重大突发事件特服电话,24小时受理物业管理重大事件报告,各区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企业也分别设立重大事件报告专线电话,落实专人值班。将重大事件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应急预案体系的建立情况列入区县房地产局,物业管理企业和小区经理的工作考核内容,对未按规定报送通报,公布有关突发事件信息,不服从管理部门统一应急指挥和处置以及未及时应急处置的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将依法查处。我市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借鉴上海市和全国其它先进物业管理城市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多样化物业管理方式,不断改进和完善物业管理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物业小区的调查报告 篇6
目前,我市许多小区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的矛盾日趋严重,群众与企业的呼声越发增多,翠竹北区等小区收缴率从四年前的80%下降到58%,勤业一、二、三村的收缴率只有30%,甚至像金色新城等这样的新小区的收缴率也不到50%;近几年来,我市不断发生物业企业撤离小区的现象,如荷花池公寓、广景山庄、芦墅广景苑等小区。
分析物业管理矛盾的根源,主要是以下几个因素:
1、法律法规不完善。一方面缺乏与物权法相配套的实施细则,我市又无立法权;另一方面,我市规范性文件的建设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于小区物业管理和停车新的发展需求,致使实际工作中出现有法难行、无法可依的现象。
2、管理体制不顺畅。一是政府社会管理没有延伸到终端,一些政策法规在小区中出现梗阻、断层现象,乱开店、乱停车、盗窃等影响居住环境质量问题未能得到遏制;二是基层党支部及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三者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共建和谐小区的机制没有建立,居委会名义上是自治组织,现实上是从事党政工作,但在处理业主与物业矛盾中“名不正、言不顺”,解决基层矛盾的一线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对其缺乏考核激励制度,社会管理的积极性不足,特别是社区居委会和物业企业在协调解决
与上级政府部门相关的具体事务上,显得无能为力。
3、市场主体不对称。业主个体直接面对物业企业或开发商必然处于明显弱势,而我市目前业委会尚未普遍建立。业主自治意识不强,据调查,62%的业主对业主委员会不清楚、不参与。对业委会的.设立、监督以及主要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形成统一有效的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自治能力、内控能力、团队精神和依法维权水平不高,业委会成员服务全体业主的动力不足,年纪轻、能力强的现职人员更不愿加入业委会。另一方面,物业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很低,实力不强,规模不大,素质不高,管理人员、高学历层次、技术职称等方面的比例都低于全国水平,物业管理行业的诚信度和公信力不强。
4、市场环境不和谐。某些新闻舆论的导向有偏差,部分群众对物业管理行业存有偏见,“享受免费午餐”的习惯在相当范围内存在,物业的“佣人”地位和劳动成果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少数离退休干部、现职领导、司法人员和教师等机关公职人员,带头欠缴物业费,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5、市场制度不健全。物业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过低,市场的进退制度不规范,对业主和物业企业制约有效的社会诚信系统未能建立。追讨恶意欠费的司法程序过长,成本过高,企业难以维权。对开发企业的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屋质量差,随意更改规划设计,公用配套设施数量不到位、技术标准不达标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一些小区建管不分掩盖着前期遗留问题,或转嫁给后进入的物业企业,开发项目前期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有待全面推进。业主与开发商、物业企业的纠纷在基层和司法诉讼层面上得不到高效解决。物业管理菜单式的分项消费制度未能建立,业主不能明白消费、透明监督。许多物业企业把出租公共共用设施和停车管理费作为重要的收入渠道,千方百计扩大路面停车,帐目不清,隐瞒收益。
6、政府管理不完善。在扶持、监管物业管理产业上,一些政府部门存在着职能错位、缺位和越位现象,扶持物业管理这一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政策没有形成,对小区内违规违章现象执法不力,把某一些义务和负担转嫁给企业,对物业管理费和停车费的价格调控水平还不够高,一些部门的工作协调不到位。特别是基层行政组织事务多、经费少,就搞违章搭建或出租老小区仅有的公共用房公共设施,以补充管理经费不足。
物业小区的调查报告 篇7
目前,我市许多小区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的矛盾日趋严重,群众与企业的呼声越发增多,翠竹北区等小区收缴率从四年前的80%下降到58%,勤业一、二、三村的收缴率只有30%,甚至像金色新城等这样的新小区的收缴率也不到50%;近几年来,我市不断发生物业企业撤离小区的现象,如荷花池公寓、广景山庄、芦墅广景苑等小区。
分析物业管理矛盾的根源,主要是以下几个因素:
1、法律法规不完善。一方面缺乏与物权法相配套的实施细则,我市又无立法权;另一方面,我市规范性文件的建设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于小区物业管理和停车新的发展需求,致使实际工作中出现有法难行、无法可依的现象。
2、管理体制不顺畅。一是政府社会管理没有延伸到终端,一些政策法规在小区中出现梗阻、断层现象,乱开店、乱停车、盗窃等影响居住环境质量问题未能得到遏制;二是基层党支部及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三者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共建和谐小区的机制没有建立,居委会名义上是自治组织,现实上是从事党政工作,但在处理业主与物业矛盾中“名不正、言不顺”,解决基层矛盾的一线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对其缺乏考核激励制度,社会管理的积极性不足,特别是社区居委会和物业企业在协调解决
与上级政府部门相关的具体事务上,显得无能为力。
3、市场主体不对称。业主个体直接面对物业企业或开发商必然处于明显弱势,而我市目前业委会尚未普遍建立。业主自治意识不强,据调查,62%的业主对业主委员会不清楚、不参与。对业委会的设立、监督以及主要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形成统一有效的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自治能力、内控能力、团队精神和依法维权水平不高,业委会成员服务全体业主的动力不足,年纪轻、能力强的现职人员更不愿加入业委会。另一方面,物业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很低,实力不强,规模不大,素质不高,管理人员、高学历层次、技术职称等方面的比例都低于全国水平,物业管理行业的诚信度和公信力不强。
4、市场环境不和谐。某些新闻舆论的导向有偏差,部分群众对物业管理行业存有偏见,“享受免费午餐”的习惯在相当范围内存在,物业的“佣人”地位和劳动成果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少数离退休干部、现职领导、司法人员和教师等机关公职人员,带头欠缴物业费,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5、市场制度不健全。物业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过低,市场的进退制度不规范,对业主和物业企业制约有效的社会诚信系统未能建立。追讨恶意欠费的司法程序过长,成本过高,企业难以维权。对开发企业的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屋质量差,随意更改规划设计,公用配套设施数量不到位、技术标准不达标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一些小区建管不分掩盖着前期遗留问题,或转嫁给后进入的物业企业,开发项目前期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有待全面推进。业主与开发商、物业企业的纠纷在基层和司法诉讼层面上得不到高效解决。物业管理菜单式的分项消费制度未能建立,业主不能明白消费、透明监督。许多物业企业把出租公共共用设施和停车管理费作为重要的收入渠道,千方百计扩大路面停车,帐目不清,隐瞒收益。
6、政府管理不完善。在扶持、监管物业管理产业上,一些政府部门存在着职能错位、缺位和越位现象,扶持物业管理这一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政策没有形成,对小区内违规违章现象执法不力,把某一些义务和负担转嫁给企业,对物业管理费和停车费的价格调控水平还不够高,一些部门的工作协调不到位。特别是基层行政组织事务多、经费少,就搞违章搭建或出租老小区仅有的公共用房公共设施,以补充管理经费不足。
物业小区的调查报告 篇8
市地处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前些年金融业发展状况并不理想,金融生态环境出现严重恶化,并一度被定为“金融高风险区”,几年来经过政府与金融部门的共同努力,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地方政府出资置换高风险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实现了全国首家地级市将金融工作作为党政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不仅成功摘掉了“金融高风险区”帽子,而且辖内金融业开始步入良性循环,区域经济金融初步呈现互动协调发展态势。
一、金融生态环境的治理:创建金融安全区
1999-是市金融生态环境的治理阶段,当时尚未系统地提出金融生态这一概念,而是定位于创建金融安全区,着重解决银行经营的流动性和安全性问题。期间,人民银行、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由相互抱怨观望逐步走向相互理解支持,工作中牢牢抓住“三个点”,群策合力,共同治理,成功摘掉了“金融高风险区”帽子,创建安全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以救助支付风险为焦点,全面化解地方金融风险。被确定为“金融高风险区”的直接导火线就是城市商业银行爆发支付风险,因此创建金融安全区首先从救助支付风险着手,在资金和政策安排上进行重点倾斜,确保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人民银行有效发挥风险监管者和最后贷款人作用,紧急筹措救助资金5.68亿元,及时封堵支付缺口进而消除了支付危机。地方政府积极发挥行政职能,半年时间帮助清收不良资产1.17亿元、保全资产7.25亿元,弥补前期亏损、呆账损失、拆借高息共计4亿多元;率先实施了地方财政出资置换商业银行不良资产8亿元,为全面化解其经营风险奠定了基础。
二是以打击企业逃债为重点,大力整治社会信用秩序。银行业出现高风险主要是由企业大范围不规范改制引起的,因此创建金融安全区的重中之重就定位在打击企业逃废债行为,维护金融债权完整,开展大规模整治社会信用秩序活动。人民银行牵头组织金融部门对恶意逃债企业实施联合制裁,大力维护金融权益。地方政府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开展创建金融安全区活动,成立创建金融安全区领导小组,大力实施“诚信”工程,社会信用状况逐步好转。
三是以撬动信贷增长为亮点,在发展中化解历史风险。引导树立从发展中化解历史风险的经营理念、以贷款增量来稀释存量风险对银行业走出惧贷和惜贷阴影、步入良性发展至关重要。人民银行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加强窗口指导,有效发挥央行再贷款资金的撬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以增加信贷投放来化解历史沉淀风险。地方政府出台信贷奖励政策,研究由财政出资成立贷款担保机构,为企业融资和银行放贷提供便利条件。
二、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政银互动考核
xx市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阶段,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重点由单纯的维护金融债权,逐步扩展到以全面改善社会信用状况为主要内容的“诚信”建设上来,着重解决银行的运行质量和经济金融的协调发展问题。人民银行、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由相互理解支持进一步演升到互助合作、协力共建,工作中注重牵好“三条线”,稳步推动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
一是以整顿存贷市场为引线,规范银行内部竞争秩序。化解金融高风险之后,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需从规范内部运行环境入手,理顺银行之间的竞争秩序,共同维护金融的整体利益。人民银行组织金融机构签订《维护存款竞争秩序同业公约》,促进银行间公平竞争和创安工作顺利开展。加大对信贷市场的风险提示,引导金融机构规避“垒大户”风险,督促金融机构利用信贷登记系统查询贷款大户,避免盲目竞争和一哄而上形成信贷集中风险。
二是以建立政绩考核为主线,改善银行外部运行环境。辖区个别政府部门的地方保护主义带来的行政干预问题,暴露了创安工作对各级地方政府的软约束,将创安工作纳入各级政府政绩考核成为推动金融生态环境改善的主动力。人民银行密切关注创安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建议将创安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进行统一考核。地方政府建设“诚信”将创安作为重要内容,将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与各级政府政绩捆绑到一起,形成了政府考核金融、金融考核政府的“双考核”局面,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工作真正驶上“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共同参与”的快车道。
三是以推介重点项目为连线,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成为改善金融生态的一项核心工作。人民银行适时传导宏观货币政策,加强区域经济金融协调性研究,积极为银行信贷投放指方向、找出路。地方政府积极为银企合作搭建平台,多次以召开银企互动会、项目推介会等形式,大力促进产业政策与信贷政策协调发展。金融机构积极实施“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信贷政策,结合地方产业政策来调整信贷结构和增加资金投放,经济金融初显协调互动发展态势。
三、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问题的提出及建议
市开始进入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阶段,着重解决银行业的效益性和可持续发展问题。政府、银行和企业之间要尽量避免较大的利益冲突,逐步形成一种政银企互动发展的格局,兼顾政银企“三方面”利益的均衡。当前市在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中面临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不再是一些简单的表象问题,而是涉及到制度安排、法制建设、行政干预等深层次问题,成为今后一段时间内努力解决的问题重点。
1、银行制度安排的合理性问题。银行作为金融生态环境中的生存主体,其法人治理结构和金融服务状况成为生态环境的一部分,而目前银行的一些制度安排不尽合理,如地方金融机构产权不明晰,经营中不能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信贷管理中重风险约束轻绩效激励,争抢大企业信贷忽视小企业市场等等,严重影响到金融生态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建议各级政府积极督促辖内农村信用社加快改革进程,建立并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和业务经营,提高自我生存能力;各银行要加快内部制度改革,建立正向激励机制,适时调整信贷营销策略,在大企业信贷竞争成本上升和资金集中风险加大的状况下,尽可能将营销重点向中小企业转移,不断提升对地方经济的服务水平。
2、司法部门执法的独立性问题。法律环境是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我国目前的法制建设尚不完善,司法部门执法过程中独立性较差、效率不高,在涉及金融问题上表现为金融胜诉案件执行难,主要是由于法院执行力量不足、地方政府行政干预等问题所致。建议各级法院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理独立性和公正性,合理调集人员组成金融案件专门执行机构,定期组织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切实提高金融胜诉案件执结率;各级政府部门应尽快转变行政理念,兼顾银企案件纠纷中双方面利益,消除司法干预和地方保护思想,有效保护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3、市场规律约束的外在性问题。经济的外在性是指某种经济活动所产生的对无关者的影响,外在性的存在意味着市场失灵,如银行无法通过市场约束来对企业逃债进行惩罚就是市场失灵的表现,是一种负的外在性,而赖以消除市场失灵的制度建设又尚不完善,如对逃债企业不能有效实施严厉惩罚,对诚实守信者又不能带来相应利益,这易引导其他企业的逃债预期,亟需健全相关的制度保障来消除这种负的外在性。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快征信体系建设,逐步实现权威性的企业信用评级,为银行信贷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同时着力改善区域内的社会信用状况,强化社会信用对企业的约束;研究完善《破产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使破产起诉成为强制企业还贷的“杀手锏”,依靠法制建设来强化市场约束。
4、中介机构从业的公正性问题。银行经营中的许多业务与中介机构具有密切关系,如对企业评级授信、发放抵押贷款、接收抵贷资产等都需要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的公正程度将对银行经营产生较大的影响。在目前法律和行规约束软化的`现实情况下,中介机构在利益、人情和权力等影响下可能会做出对企业有利的评估,如高估企业资产来骗贷或抵贷、低估银行准备处置的抵贷资产等,人为增加银行的信贷风险和资产处置成本。建议政府加大对中介机构行业的整顿规范,严格行业准入和行业监管,对作假者坚决清出资产评估市场;注重从政策上鼓励和扶持一系列专业化的中介机构发展,打破评估行业的行政性垄断,增强行业竞争性和行业自律性,促进中介机构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诚信水平。
5、地方政府行为的双重性问题。市场经济下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行为具有积极和消极的双重作用,市场失灵时政府调控资源进行有效配置的行为(如政府出资成立贷款担保机构)就显现出行政干预的积极性,而市场正常运行中的政府破坏市场规则对经济主体进行约束的行为(如政府剥夺银行抵押优先受偿权)就暴露出行政干预的消极性。实际工作中地方政府的一些行为往往把握得不到位甚至错了位,需要调控引导时政府反而缺位了,不该插手干涉时政府却又越位了,损害了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行政效率。建议政府切实从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将金融视作辖内一种产业来扶持发展,正确处理政银企三方面利益的均衡关系,在对银企进行行政干预时以是否有利于推动二者的合作发展为标准,杜绝以损害银行利益来发展地方经济的短期行为。当前,迫切需要政府在成立担保机构、构建征信体系、改善融资软环境等方面进行积极干预。
物业小区的调查报告 篇9
调查对象:
xx小区
调查人员:
王xx
调查目的:
xx
指导教师:
李xx(教授)
周xx
1、源泉小区物业管理现状
调查提纲:
通过对源泉小区的住户和居民进行询问和走访调查,源泉小区目前的物业管理公司为金桥物业管理公司,该公司的法人为刘源,该物业管理公司在管理小区的过程当中存在着很多的漏洞和不足,例如对小区安全管理方面没有尽到自己应有的责任,卫生服务也相对差,各种的便民服务也难以让人满意,基础设施维护不到位,对居民的要求和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正确的解决,通过分析,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其中有一部分为外部原因,但是大部分还是与物业公司的经营管理本身有关。通过与该物业公司管理人员的交谈,同样也了解到在物业管理工作中他们所遇到的难题,也了解到一部分他们公司的发展现状和水平。通过对双方材料的研究和整理,我们小组成员对该小区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我们自己的几点可行性建议。希望能够对小区今后的管理工作有指导和借鉴意义。
调查过程及内容:
20xx年12月5日星期三上午八点我小组成员前往延吉市源泉小区进行研究调查,在达到小区门口后,我们就发现一个特别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该小区的出入口前居然没有设置电动门等任何出入管制设施,而且另我们更为吃惊的是,当我们进入小区的时候,竟然没有任何物业管理人员前来询问我们的身份及目的,那就更别谈要求我们填写出入人等信息登记表等必要的程序了,我们可谓是不费吹灰之力就轻松的成功‘混入’该小区,我们首先绕小区走了一圈,之后我们就发现了一个问题,该小区没有任何的休闲娱乐场所和设施,而且该小区的楼层和角落处的'垃圾不时的映入眼帘,此时,该小区‘脏乱差’的印象已经在心中形成。
后来发现该小区还存在乱停车、乱放自行车的现象,后来发现小区内部不时的有人员在流动,于是我们采取了现场随机调查询问的方式,向12名小区住户询问了他们对该小区的不满意之处及他们理想中该小区的模样。之后我们对小区用户描述的问题和现象进行了实地的勘察,发现确实存在着诸如楼道的墙壁陈旧、甚至脱落等现象,由于不便进入小区用户的住房内,所以有些问题未能进行实地的勘察,此乃无力之举。
后来我们找到了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处,向物业管理人员介绍了我们的身份和来意,并就以上调查和总结的问题与该物业管理人员进行了详细的交谈,经过分析和交流,该小区物业管理人员承认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确实存在着不足和应当改进之处,但是也向我们耐心的介绍了其中有些问题并不属于他们职责范围之内,也向我们口述了在物业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我们分别对上述问题一一进行了讨论,得出了令人比较满意的结果。交谈之后,双方都很愉悦,在向对方道别后,我们返回学校对调查的记录和笔记进行了整理,大概内容分类如下:
1、该小区存在的主要问题
2、这些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
3、如何正确处理这些问题
主要问题:
经过现场调查和住户的反映,总结出以下问题:
1)部分楼梯间墙壁陈旧,应该进行粉刷
2)小区没有保安人员,给小区安全管理带来隐患
3)小区内停车秩序混乱,应加强管理
4)常有人到小区散发广告,住户反映,也存在不安全因素
5)小区老鼠和蚊蝇较多(特别是蚊子),环境脏乱,建议加强管理
6)小区内出现业主丢失自行车情况,要求加强管理
7)小区随处可见垃圾,卫生服务需要加强
问题主要原因:
1)该小区的楼房已经有一定的楼龄,出现此现象是合理之情。
2)该小区没有保安人员是因为物业管理费中无此项目。
3)小区停车秩序混乱是因为没有专门的停车位,也没有负责车辆管理的专职人员
4)常有闲杂人等到小区散发广告是因为该小区入口没有电动门等限制措施,也没有做好相应的出入人员登记表。
5)环境脏乱,积水较多是滋生蚊虫较多的原因,住户居民把不吃的食物到处乱丢,引起食源,是造成有老鼠的原因
6)小区经常出现丢自行车现象,一方面是因为对进入小区的人员没有进行很好的监管,另一方面原因是因为该小区没有一个专门停放自行车的自行车棚,自行车乱放,给小偷以可乘之机。
7)造成垃圾乱丢的现象是因为一方面该小区的卫生服务本来就不到位,造成破窗理论的上演,另一方面该小区没有张贴注意环境卫生等宣传标语,使人们不注意,最主要原因是因为该小区的垃圾箱太少,而且分布不合理。
合理化建议:
1)可以和业主一起商量,在各位业主集体同意的情况下,向每位业主收取一定费用后联系建筑公司尽快施工。
2)可以和各位业主商量,在征得各位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向每位业主增加收取保安人员的物业管理费用。
3)可以建立小区车辆管理制度,对小区有车的业主进行档案登记,对每个车辆固定车位,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
4)小区入口设置电动门,对进出人等进行人员登记。
5)通知小区业主把各种废弃食物集中放在统一的一个位置,安排专门人员及时进行处理。必要时可以放置驱蚊和防鼠药物。
6)在小区的合理位置开辟一个场所,建设一个自行车棚,这样就可以避免乱放,也可以减少丢自行车现象。
7)安排保洁员要及时清理角落和小区垃圾,在明显位置张贴保护环境的公益性标语,并在人员活动多的地方多设置垃圾桶数量。
物业小区的调查报告 篇10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繁荣发展,我市新开住宅小区不断增多,加之原来的老旧小区,使得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越来越突显,小区居民对物业方面反应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借机关工委要每名机关干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深入基层进行调研要求之机,就我市小区物业管理方面展开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 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现状
㈠小区物业管理的基本情况
物业管理这个行业随着我市近年来的住宅小区的不断增多而显得越来越重要,它关系到千家万户,因此,我市在20xx年9月就成立了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主管和规范北镇市物业管理行业,通过采取物业公司申报考核机制、建立专项维修基金制度、成立业主委员会、颁布相关法律法规等一系列措施,将全市的物业管理工作逐步推向法制化、规范化。
目前,我市楼房建筑面积24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为175万平方米,办公面积40万平方米,商业面积30万平方米。有住宅小区147个,有28个小区由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其余小区部分由所属单位管理,部分由业主自行管理。
我市物业管理居住面积已有90万平方米,9家物业服务企业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物业从业人员80人取得从业资格证书,新建小区物业覆盖率达100%,我市的物业管理工作从过去的建管不分,到现在的建管必分、逐步走向市场化的管理模式,为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城市形象,发挥重大作用。
㈡住宅小区的特点
1、住宅小区档次差距大。从小区配套设施方面看,既有新建的设施齐全、有专人管理、绿地率高的高标准小区(例如盛华苑小区等),也有早期开发的'设施不完善、甚至是脏乱差的小区,小区楼间距小,绿化少,车位少,无人管理,物业形同虚设。
2、老旧小区遗留问题多。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客观条件限制,我市部分居住小区建成时间较长,遗留问题多。有的小区基础设施差,配套不齐全;有的小区建设规模小,相关手续不完备;个别小区还是敞开式的,给物业管理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不规范。尽管我市很早就成立了公共事业管理办公室对物业行业进行管理,也出台了很多政策和法规,例如《北镇市物业管理办法》对我市物业管理方面进行指导和约束,但是由于物业方面的广博性与繁杂性,我市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和培训还远远不够,普遍存在着聘用人员未取得相关物业管理上岗证就上岗的现象,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够高,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大部分物业管理企业服务不规范、不到位、服务质量差。
2、费率不统一,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率低。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方面看,从1元/月/平方米到0.5元/月/平方米不等。从物业管理费收缴率方面看,收缴率高的如“港宇花园”达到98%,而有的老旧小区收费率低,更有甚者没有物业,只是业主自己交一点费用,用来作为垃圾清理和雇佣打扫楼梯的人工费用,造成收费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质量不到位。二是低收入群体经济承受能力有限。三是业主反映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引发居民不满情绪而影响交费。四是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消费观念尚未完全形成。五是各个小区标准不一,收费高的与收费低的相比认为不值,不愿主动交费。
3、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难且运作不规范。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具了解,我市大多数小区都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有些问题只是个别业主私下向物业反映,而不代表集体的诉求。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一是大多数业主认识不足,新的小区设施、管理要好一些,多数人认为没有必要;部分老旧小区开发的较早,那时没有专门的物业,只是开发商代管,由于赢利不高或收费率低等原因,对小区弃之不顾,造成无物业管理的现象,其业主认为业主委员会更无必要,造成业主大会迟迟不能召开。二是部分小区规模较大、业主户数较多且相互之间大多又不熟悉,组织业主进行选举、决策等事务存在较大难度。三是业主参与意识不强,即使有业主委员会,其成员组成复杂、人员良莠不齐,缺乏“有能力、有名望、善协调”的组织者。四是有些个别小区业主委员会虽然建立,但运作不够规范,管理机制不健全,无法真正地发挥其作用,最后不了了之,形同虚设。
4、物业行政管理体制尚未理顺。行使对小区物业行业管理职责的是市住建局下属的公共事业管理办公室,但这种职能指导性的职能居多,对物业公司真正约束的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出来。此外,物业管理涉及到房管、城建、物价、供电、供水、消防、公安等多个部门,有时各种矛盾交织在一起,仅靠房管部门难以协调各方,容易造成物业纠纷投诉率高、调解率低的局面。
5、无物业管理的个别住宅小区物业维护、管理问题日益突出。我市尚存很多老旧小区,最早追溯到家属楼的时代,大多配套不齐全、绿地面积小、停车位不足、环境脏乱差、房屋立面破损严重等问题,加之规模小,户数少,大的物业公司不原接手,这些旧住宅小区目前尚无法开展物业管理,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已成为广大业主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意见和建议
针对物业管理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提出如下意见与建议:
1、要完善物业管理源头监管。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从源头上加强物业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从根本上减少物业管理矛盾纠纷。一是市工商、建设等部门应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着手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等示范文本,明确规定前期和后期物业管理服务中的服务范畴、服务标准、合同期限、服务费用,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进一步规范和约束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的行为。二是集中组织各个物业公司学习相关规范内容,组织物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让其持证上岗,并要求物业公司保障其合法权利,减少人员的流动性,让其服务能高效、持续、稳定。第三,要健全完善物业管理各项制度,建立市、乡镇、居委会、公事办等部门的综合协调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统一管理,积极探索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商、物业企业、业主共同参与、相互监督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缴交、保存与使用的新型工作方法,确保专项维修基金的足额归集和合理使用。
2、统一标准,提高服务收费率。制订统一的服务规范的同时制订统一的收费标准,提高或变动收费标准时要征求广大。
物业小区的调查报告 篇11
公司领导:
为更加合理、准确制定XXXX小区前期物业收费标准,在期间,我们对XX市15家小区进行实地走访及电话咨询,了解其现行物业收费标准,为制定XXXX小区物业收费标准提供参考依据,现将调研情况如下汇报:
一、收费标准的调研情况:
二、XXXX小区计划收费标准:
1、电费按照元/度收取(包含公共区域用电费用); 2、自来水水费按照元/吨收取(包含公共区域用水、用电费用);
3、电梯使用费收取标准: 二楼元/平方米·每月
三楼以上在元/平方米·每月的基础价上按每增加二层增加 0.01 元/平方米·每月;
4、物业服务费按照/平方米·月; 5、垃圾费:元/月·户;
6、元/月·车位(该项费用需在物价部门审批后方可收取)
7、热水价格:由于小区业前期估算入住率达不高,很难达到70%以上,热水供应成本会非常高,因此目前建议小区热水暂缓供应,价格待热水正式供应后再定。
三、暖气费用的收取
1、目前XX市冬季采暖费用收取的基本情况: 1).XX市集中供热方式的采暖费为5.80元/平方米; 2).各小区采用天然气小区集中供暖方式的采暖费一般为6.50元/平方米(此价格包含水、电、天然气、人工、维修材料及管理费用等)
2、小区业主未入住的情况下,只可收取采暖费用的30%-60%,作为基本运行费。因此在小区入住率达不到70%时,收取的采暖费用很难满足运行成本的需要,而新建采暖设备的'质保期有限,因此今年冬季建议进行采暖试运行,不足费用给予一定补贴;
四、装修期间计划一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
按照建设部110号文件及参考XX市一般物业收费项目及标准,可收取以下费用:
1元/户(待装修完毕及符合装修要求后退还业主);
2、建筑垃圾清运处理费:元x建筑面积/每户; 3、装修服务监管服务费:元X建筑面积/每户。
以上定价是在参考XXXX小区周边及XX市其他同等规模小区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综合制定,收费期限暂定一年,一年后将根据小区实际运营成本及广大业主的意见重新核定收费价格。
物业小区的调查报告 篇12
居家过日子,这是再基本不过的了。只有吃住不愁,人们才有可能去干事业。随着生活水平与消费意识的提高,人们对小区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物业管理方式就是在这种趋势的催化下诞生的。对于这种新生的小区管理方式,人们褒贬不一,引起了广泛的争论。对此,我们进行了关于物业管理方面的社会调查,现将调查成果与结论报告如下:
一、物业管理的性质:
物业管理与传统的小区管理方式(如家委会)相比有很大的区别。首先,物业管理公司是一个企业,自然是以营利为目的,所以所提供的服务是有偿的。而家委会只是一个组织,是政府的一个部门,是非盈利性的;其次,由于物业公司是一个企业,所以有权力,也有义务为业主提供有偿的服务,而家委会却没有这样的义务。由上述区别中我们发现:由于物业管理是有偿性服务,那么其总体服务水平一定在无偿服务之上,也就是说,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更加专业、更加周到。
二、物业公司对小区的建设:
为了使业主能够对自己提供的服务满意,物业公司都在积极地做实事,小区建设就是最好的例子。以我们调查的世纪城小区为例,物业公司已为业主提供了体育器材等设施,并计划提供更多文体、商业类设施,大大方便了住户。也正是因为物业公司做出的努力,使得相当一部分住户逐渐接受了这种新生的小区管理方式。
三、未来的发展空间:
由于物业时新兴事物,所以有些细节问题还不是很清楚,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冲突屡有发生。但纵然是这样,物业管理业凭借着齐专业的服务赢得了大多数人的青睐。可以相信,随着法律条文的完善与管理、服务项目的增加,物业管理市场将会更加规范,住户也会获得更大的利益。到那时人们的居家生活将会更加舒适,让我们翘首以待吧!
物业小区的调查报告 篇13
公司领导:
为更加合理、准确制定XXXX小区前期物业收费标准,在期间,我们对XX市15家小区进行实地走访及电话咨询,了解其现行物业收费标准,为制定XXXX小区物业收费标准提供参考依据,现将调研情况如下汇报:
一、收费标准的调研情况:
二、XXXX小区计划收费标准:
1、电费按照元/度收取(包含公共区域用电费用); 2、自来水水费按照元/吨收取(包含公共区域用水、用电费用);
3、电梯使用费收取标准: 二楼元/平方米·每月
三楼以上在元/平方米·每月的.基础价上按每增加二层增加 0.01 元/平方米·每月;
4、物业服务费按照/平方米·月; 5、垃圾费:元/月·户;
6、元/月·车位(该项费用需在物价部门审批后方可收取)
7、热水价格:由于小区业前期估算入住率达不高,很难达到70%以上,热水供应成本会非常高,因此目前建议小区热水暂缓供应,价格待热水正式供应后再定。
三、暖气费用的收取
1、目前XX市冬季采暖费用收取的基本情况: 1).XX市集中供热方式的采暖费为5.80元/平方米; 2).各小区采用天然气小区集中供暖方式的采暖费一般为6.50元/平方米(此价格包含水、电、天然气、人工、维修材料及管理费用等)
2、小区业主未入住的情况下,只可收取采暖费用的30%-60%,作为基本运行费。因此在小区入住率达不到70%时,收取的采暖费用很难满足运行成本的需要,而新建采暖设备的质保期有限,因此今年冬季建议进行采暖试运行,不足费用给予一定补贴;
四、装修期间计划一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
按照建设部110号文件及参考XX市一般物业收费项目及标准,可收取以下费用:
1元/户(待装修完毕及符合装修要求后退还业主);
2、建筑垃圾清运处理费:元x建筑面积/每户; 3、装修服务监管服务费:元X建筑面积/每户。
以上定价是在参考XXXX小区周边及XX市其他同等规模小区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综合制定,收费期限暂定一年,一年后将根据小区实际运营成本及广大业主的意见重新核定收费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