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读后感作文600字(精选34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1
扣人心弦的《八十天环游地球》,让我如临其境,感受了福克先生环游世界、实现他的梦想的传奇旅程。
这是一部享誉世界的经典科幻着作。这也是一场因赌而起的传奇旅程:英国人费利斯·福克因和朋友打赌,带着新雇佣的仆人路路通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他们遭遇种种离奇经历,克服重重艰难险阻,却又奇妙地化险为夷,最终完成了环球壮举,同时福克还找到了自己的终身伴侣——奥妲夫人。正直勇敢、诚实善良的路路通,固执多疑、忠于职守的费克斯,以及温柔高雅、善解人意的奥妲夫人,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特别是福克先生十分慷慨大方,他在出发前将自己打牌赢得得的钱全部给了路边向他乞讨的可怜人;他善良又疾恶如仇,在印度的皮拉吉庙救下了将要被烧死殉葬的寡妇奥妲夫人;他遇事沉着冷静,有信心,有毅力,遇到的困难从不轻言放弃。福克先生身上有这么多优秀的品质,这也是他最后取得成功的原因。
八十天环游地球,这在科技发达的现代是件小菜一碟的事情。然而在一个多世纪以前,在没有飞机,而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速度也远不及现在的条件下,这可是件一般人做不到的难事。看到紧张处,常常让我为福克先生暗暗地捏了一把汗。读了这本小说,我在不知不觉中学到很多:地理知识,风物人情,还有做人的道理。如果我能像福克先生那样遇事前先充分估计;遇事时沉着冷静,遇事后不轻言放弃,那现在常常困扰我的很多情况都会迎刃而解。
只要心怀梦想、执着追求,我们的人生旅程就一定会阳光明媚!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2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由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写成的,这本书生动的刻画了一个名叫汤姆的男孩。他天真活泼,调皮可爱,和伙伴们一起惹出了许多令人忍俊不禁的故事。他一心想要冲出村庄,去当好汉,过行侠仗义的生活。在姨妈眼中,他是淘气鬼,在伙伴们眼中,他是领导者,是英雄。第二章中,汤姆把他的“智慧”展现得淋漓尽致。汤姆被罚刷墙,但一看到伙伴来了,就装出轻松愉快的样子。这么一装,汤姆不仅得到了伙伴们的东西,还可以在树下吃着苹果,对正在干活的伙伴们大声喊,快点,苹果吃完就刷不了墙了。而就在他和哈克相遇的那个晚上,两人亲眼目睹了一起杀人案件,汤姆内心很恐慌,没有勇气揭发,害怕印第安·乔会实行报复。但后来,汤姆还是勇敢地站了出来,把邪恶的印第安·乔绳之以法,就出了被人们冤枉的波特。
终于,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汤姆三人冒险逃到荒岛。人们以为他们死了,但在葬礼上汤姆三人却又偷偷观看他们的葬礼过程使亲人破涕为笑。不久之后,汤姆被意外困在山洞里,看见了印第安·乔,从而得到了宝藏,成了村里的大富豪。汤姆那种正义感,在危急时刻舍己为人,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挺身而出的精神使我不禁震撼。读完这本书,我们可以知道印第安·乔要杀汤姆是轻而易举的,而汤姆竟能在这么危险的情况下揭发印第安·乔的丑陋面目,由此可以看出他是多么勇敢。如果是我们,我们会像汤姆那样挺身而出吗?多数人都是不会的,所以,我们每时每刻都应该反省自己。
不过,我最敬佩的还是汤姆胸怀理想。任何时候,我们不能胸无大志,而要怀抱远大的理想。《汤姆索亚历险记》是一本回味无穷的书,每读一遍都能读出一番新天地。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3
近期我读了一本叫《水小孩》的故事书。讲得是一个只有十岁的贫苦小孩子,名叫汤姆,他虽然成长在大城市里,但他没书读,也没父母,整天被他狠毒的师傅逼着替人家清扫烟囱,挣来的钱都被师傅拿走,还要挨打受饿,他有多苦多苦。
有一次汤姆去大户人家扫烟囱,因不小心闯祸被误觉得是小偷,吓得他到处乱跑,后来在仙女的引导下跳进了水里,变成了水小孩。在水里起初汤姆还像以前一样顽皮,常常跟各种动物捣蛋,在仙女的感化教育下,经历各种冒险奇遇,克服了我们的各种性格缺点,在水世界里也学到了很多常识,日渐地变成了一个勇敢。聪明。又懂事的好小孩。
最后仙女派汤姆去帮他师傅摆脱困境,开始他非常不想去,由于他很怕师傅会第三把他变成扫烟囱的孩子,可是仙女教育他,一个人假如想成功就不可以只做自己喜欢的事,最后小汤姆鼓起勇气去帮我们的师傅。
看完《水小孩》的故事我深深感到成长在新社会的小孩是多么的幸福,即便没爸爸妈妈的小孩,照样会受到社会的关爱,没不念书的小孩,而且国家都给大家免费念书。同时还给大家配备了出色的老师,但大家还是不认真学习。
生活上大家有多富裕,想吃那些有哪些,想穿什么有哪些。与小汤姆相比大家真的是天堂。可是大家还是这也不要吃,那也不要吃。在学习上大家有如此漂亮的学校上学,有如此关心大家的老师教会,但我连天气冷一点都不可以按时起床上学,在学习上还不愿下苦功夫,难点不愿刻苦钻研,我感觉非常羞愧。
目前的汤姆已经成为一名伟大的科学家了,愿大家大伙以后也都能成为一名对国家有用的人才吧!努力,努力,努力奋斗!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4
叮咚的河水,轻轻地流,流过暖暖的春,流入绚丽的夏,好像我的童年……
我再次翻开了《童年河》,又静静地开启我的阅读之旅。雪弟,一个初到上海的男孩,他从小和外婆在崇明岛长大,那里有青青的芦苇,有各种各样的小鸟儿,有潺潺的小河,河里有数不清的鱼儿。最重要的是,那里还有温柔慈祥的外婆,无论雪弟做错了什么事,外婆总是耐心温和地教导他。雪弟在这儿,过着如诗如画的生活。可是后来,雪弟却不得不告别老家,来到了陌生的上海……看着,看着,我被雪弟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思绪也飘回了我的童年。
雪弟喜欢小鸟,也喜欢鱼,更喜欢大自然。他知道上海没有小鸟与鱼,没有美丽的小河,也没有紫云英和油菜云。他望着河岸不说话,他不是不喜欢上海,是上海没有他童年的回忆。这跟我五年前的经历是多么的相似啊!当时我家搬新居,我一步三回头,我知道一旦走了,就很难再回来了。我十分的不舍,因为家里有我最珍贵的回忆:有我学爬、学走路时踏过的地板,有被我拿来当蹦蹦床的沙发,还有那张无数次伴我入眠的小床……这里的每一个角落,都飘荡着一种名为“童年”的快乐。然而,我却不得不与它告别了。幸运的是,正如雪弟在上海遇见了一群可爱的朋友一样,我也在新的地方,开始了崭新而快乐的生活。现在,我明白了,人总是要告别过去,不断地长大,就像小河总要离开狭窄的河道,汇入广阔的海洋。童年的小河一去不复返,但是美好的记忆却能永存于心间。
“童年就像一条小河,从你生命的河床里流过,它流得那么缓慢,又流得那么湍急,你无法把它留住,它的连漪和浪花会轻轻地拍击你的心,让你感觉自己似乎总是没有长大。”洪雪弟的故事勾起了我童年的回忆,属于我的童年的小河,它还在慢慢地流淌着,但总有一天,它也会悄悄逝去。我愿永远记住它清澈的样子,记住它悦耳的水流声,也记住飘荡在这上空的欢声笑语。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5
蒂姆是个从小失去母亲的孩子,父亲再娶后,他经常受到继母的虐待,这令他的生活分外压抑,只有星期天由爸爸陪着上赛马场时才感到快乐。不幸的是,他的爸爸不久在建筑工地上被木板砸死了,他失去了唯一的温暖和安慰。从此,每当他委屈烦闷的时候,就去赛马场散心,重温和父亲在一起的快乐时光。
可是小小的蒂姆虽然很悲惨,却拥有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笑。
一次,蒂姆又来到赛马场,在那儿他遇见了一个神秘老头,老头以“让蒂姆每赌必赢”为条件,想要换取蒂姆的笑,年幼的蒂姆觉得生活中没有多少值得笑的东西,于是在匆忙和疑惑间答应了他。从此蒂姆失去了他的笑,只是换来了巨大的财富。
接下来,善良的蒂姆在完全被颠覆的生活中认识了很多朋友,但是他却不能和朋友们分享愉悦——他不会笑。在尝到了生活中没有笑声的痛苦和辛酸,蒂姆渐渐变得成熟和坚强。
终于他决心赎回自己的笑。在朋友们的全力相助下,费尽周折,经过和神秘老头的斗智斗勇,蒂姆和朋友们最终战胜了老头,夺回出卖了的笑,过上了自己所想要的微笑生活。
这也许是个完美的结局,但是一开始,蒂姆也犯下了一个大错 ,他为了财富而牺牲了自己真正的快乐和真挚的性情。但是小蒂姆饱受着继母的折磨,忍受着失去双亲的悲痛,为什么还能笑得那么天真、彻底?而蒂姆为什么要丢弃用自己的笑换来的巨大财富,只为再次拥有自己的笑?……难道有了金钱就有了一切吗?
俗语说:“时间就是金钱。”可是换言之,用钱就可以买来时间吗?答案是:不能。同样的,金钱也买不来友谊,买不来笑容,买不来幸福,买不来健康。钱,不是万能的。真正的快乐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无论多么有钱,多么富有,没有笑容,就不会拥有自己的幸福与快乐!笑,是快乐的源泉,也只有笑容,才是人生最宝贵的财富!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6
寒假,我读了《出卖笑的孩子》这本书,让我对笑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
这本书讲述了父母双亡、家境贫寒的男孩蒂姆在马场与神秘的菲勒特先生做了一笔交易:蒂姆将自己的笑给了菲勒特,取而代之的是蒂姆每次打赌都能赢。而在往后的生活中,蒂姆变得十分富有,却因为不能以自己的微笑来分享而痛苦不堪,也明白了微笑是多么重要。于是他踏上了寻找菲勒特要回自己微笑的痛苦旅程。
这篇文章中有一句:“把人和动物区分开的是笑。要认识一个人,就看他在适当的时刻会不会笑。”这句话可以说是整篇文章的中心。蒂姆也是因为这句话才决定去寻找菲勒特要回他的笑,这也说明了会笑的生物是有灵性的,因为只有笑才能解除心头的愤怒,也能分享欢乐。
这篇故事有一点:当蒂姆成为遗产继承人时,与菲勒特十分接近,却想尽各种办法也无法要回他的笑。但有一个办法却可以轻轻松松地要回笑容。这很巧妙地将我们蒙进鼓里,如果你是一个旁观者,便会很容易地明白办法,但是真正进入书中后,就会像书中说的一样: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他可以向别人打赌,他的笑能回来。但是由于不能告诉别人自己没有笑,所以,必须向猜出他们交易的克雷施米尔打赌。赌赢了,蒂姆的笑又能回来,而输了,蒂姆完全可以因为赌输向菲勒特正大光明地要回他的笑。这个只有读到快末尾我们才恍然大悟。
这篇故事不仅告诉了我们笑的重要性,也说明了我们要珍惜现有的东西不要等它们没有时再后悔。
表面上看,笑这个字让人很舒服,但它分了好几种,甚至有些是贬义词。可在本文看来:蒂姆失去笑后,只能露出奸笑,说明奸笑并不属于美好的笑,所以我认为笑是褒义词。
在生活中,微笑很重要,对父母微笑,就能使他们忘掉艰辛;对老师微笑,就能让他们打起精神继续教课;对同学微笑,就多一份宝贵的友谊;对自己微笑,任何烦恼统统忘掉。所以我们要珍惜微笑,发挥微笑的作用!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7
读了《八十天环游地球》后,我就写下了这篇读后感。
这个故事讲了英国人福克和朋友打赌,带着新雇佣的仆人路路通,在八十天环游地球的旅行中的故事。主人公福克善良仁慈,精准守时果敢机智,沉着冷静的英国绅士。而他的朋友路路通,性格却与他相反:活泼好动、容易冲动,却不乏正直勇敢、诚实善良。费克斯一直认为福克是偷走英国银行60000元英镑的大盗,一直跟踪他们,设计拖住他们。他们经历了许多离奇的故事,终于获得了成功。我们大家的生活中,其实也有许许多多因为自己坚持不懈不放弃而成功的事,我也不例外。
有一天,我在白塘公园游乐场玩,爸爸妈妈还在后面,没有赶来,我在跨上一个摇摇摆摆的凳子。以前,都是爸爸妈妈扶着我,把我小心翼翼地抱上去的,我还没有自己跨上过这个凳子呢。“还是试试吧!”我下了决心,一只脚慢慢地跨上去,生怕没跨好,一下子失重掉下去,那可就摔惨了,我跨上去一只脚,松了一口气——没有摔。当我准备跨第二只时,“嘎嘎”一声,凳子突然一歪,一只脚滑了下去,整个人差点滑下去。我喘了一口长气,心里增添了许多分恐惧,我犹豫了半天,又试了试,我这次想:一只脚一只脚上不行,那两只脚一起上呢?我抓住凳子,一下跳起来,“哎呀,跳偏了。”我一下子滑了下去,重重的摔在草地上。我这一摔,虽然很痛,但竟然让我想到了一个妙方法,就是利用两边的柱子,两手撑住柱子,这样一切都解决了!我试了试,一下就成功了。许多事情并不是一次就能成功的,一定要计划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才能获得成功。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8
这是一本历险小说,刚读了几行字,我就爱不释手了。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鲁滨孙是一个具有坚强毅力和聪明机智的现代文明人,鲁滨孙他特别想出海,可他的父母去不答应,鲁滨孙他就离家出走。在一次航海中,船在南美洲海岸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都被淹死,只有鲁滨孙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岸。小岛上荒无人烟,鲁滨孙长达26年的历险生活开始了。
他做了一只木筏,把沉船上的食物、制帆篷的布、枪、弹药、淡水、酒、衣服、工具等一一送到岛上,他用帆布搭起了帐篷,作为栖身之所,并将从船上运来的东西藏在这里,靠船上剩下的食物生活。后来,鲁滨孙在岛上种植玉米、大麦和水稻,他学会了只做粗糙的面包。他捕捉并驯养山羊为肉食的来源,又养了些鹦鹉作伴,他还做了家具,摆在他所住的山洞中。
如干年后的一个夜晚,他发现小岛的另一半边的部落有把打胜的俘虏杀死吃掉的习惯。第二天早晨他怕这些吃人的人把他吃掉,便找到一座十分隐蔽深幽的山洞,把它改建成自己的藏身之所。后来,岛上来了一群食人的生番。当他们正准备把带来的俘虏杀死美餐一顿时,他打死了几个生番,就下了一个俘虏。那天正好是星期五,他就取名为“星期五”。从那以后,“星期五”成了他最忠实的仆人和朋友。
不到一年,他就教会了“星期五”说他的本国语言。“星期五”告诉他,曾经有17个白人来到了他住的这个岛上,鲁滨孙想把他们救出来。他们正准备出发,另一群生番带来更多的俘虏来到岛上。鲁滨孙就出一个西班牙人,和“星期五”的父亲。
最后鲁滨孙帮助了一艘船的船长夺回了船只,自己也终于可以离开孤岛了。
我喜欢这本书的作者笛福在书中已经名言:“害怕危险的心里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事实上的确如此:一个具有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只要不畏艰难、勇往直前,那么他终将是一个胜利者。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9
童年是一生最美妙的阶段,那时的孩子是一朵花,也是一颗果子,是一片朦朦胧胧的聪明,一种永远不熄的轰动,一股强烈的愿望。童年犹如一条淙淙流动的小河,把那陶醉于生活魅力的动人的欢笑,送上了生活的祭坛。
暑假里,我读了《童年河》这本书,它是作家赵丽宏写的第一本儿童小说,书里讲述了一个乡下孩子雪弟,他跟父亲来到上海所发生的一系列故事。主人公雪弟从小在乡下农村长大,过惯了与亲婆(祖母)在一起的生活,突然有一天父亲将他接到了上海,他的生活被彻底改变了。他要面对新的环境,结交新的朋友,认识城市里形形色色的人,面对许许多多新的事物。雪弟对上海这个大城市充满了好奇与不安,他睁大眼睛努力观察,用心努力感受,思考着这个对他来说完全陌生,充满好奇的城市。他小小的心灵有时被温柔,有时被感动,有时被震撼,有时被启发。
书里雪弟在离家不到两百米的地方迷路,让我感受到了农村与城市的许多不同。乡下农村,一条路看得到头,走得再远,回来还是那条路,路边的树丛,芦苇和庄稼地,都像路标指引着方向。城市里,一条马路,拐个弯还是一条马路,到处都是长得差不多的高楼大厦,路边看不到任何记得的房子和商店。
乡下农村它美得自然,让人有种被融化的陶醉,土地黑幽幽的散发着它的芬芳,人们播下的是希望,收获的是快乐和安详。城市是繁华,喧嚣,热闹的。有人说城市里的高楼大厦是冰冷的,在城市里体会到的都是世态的炎凉和人情的冷漠,其实不全对,就好像雪弟后来明白了,这个城市里,有各种各样的人,有码头上心怀鬼胎的骗子,也有马路上帮他寻找回家路的善良老人。城市反映了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如果说农村是个风情万种的,婀娜多姿的小女人,那城市就是一个叱咤风云的大男人。你是更钟情于城市的繁华,还是迷恋乡下农村的宁静呢?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10
用了一个多星期,我读完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母狼紫岚锲而不舍的精神深深地震撼到了我。
《狼王梦》的主人翁是一只叫做紫岚的母狼,它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真正的狼王。为了这个梦想,她不顾一切的去努力。但不幸的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希望一次次变成绝望。她的孩子们一个接一个死去。但它并没有灰心,它把希望寄托在了狼孙身上,为了孙子的安全,它甚至不惜与金雕同归于尽。面对一次次的挫折和失败,紫岚没有丝毫的退缩,而是勇敢地向前不断迈进。
紫岚的经历给了我很多启示—现实是无情的,但在现实面前绝不可以丧失奋斗的勇气。人,是不可能不经历挫折的。但是,在失败,痛苦与挫折面前,我们更应该表现出自己的勇气,勇敢地去面对它们。
在我三年级时,电梯的“失控”让我的右手手指受到了巨大的伤害。一条宽痕划过,血流不止,伤口深可见骨,缝完几针后,手指除了钻心的疼痛,完全无法动弹。“手指是不是废了呀?”在之后的两个月里,我看着无法弯曲的手指反反复复的问自己这个问题。于是我开始焦虑,紧张。我开始抱怨自己是如此不幸,也开始对帮我换药的父母表示出不耐烦甚至拒绝做功能练习。好在父母一次次耐心的安慰和引导,我的手指在慢慢的练习中又恢复了知觉,可以自由弯曲了。现在看来,我是多么脆弱啊?这么一点小事情在当时就快击垮了我。
挫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个人失去了面对挫折的勇气。如果让我再次遇到挫折,我一定会像紫岚一样坚强!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11
今天,我去书店了,随手拿起一本蓝色封皮的小说,看了一眼封皮,倒吸一口冷气,嚯,好大的口气!只见封皮上赫然写着“本书最好带手绢阅读”,因为100%你会哭。但哭过之后,你从此会选择坚强!这引起了我的好奇心,立刻买下这本书,回家读去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脸庞挂着几颗晶莹冰凉的泪珠。
大致内容是:男生黄春荣和钟雷都对女生宋佳玲有好感,两人因此结仇。宋佳玲请了另外一位叫元帅的男孩去调解。而元帅想出的办法是:让黄春荣和钟雷到郊外去决斗,他和俞前去当裁判!宋佳玲为了阻止两个人决斗,便和女同学顾芳芳一起赶到郊外制止。这个时候,大地震爆发了。六名少年被困在郊外,回不了镇上。其中黄春荣的腿被乱石砸伤,顾芳芳的腰被一大块石头砸中。在缺水缺食又有人受伤的情形下,他们同舟共济,共度难关,最终获救。
书中有两位人物是我最佩服的人,一位是何平老师,另一位则是初三女孩季洁。何平老师在地震发生的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自己该如何逃生,而是自己的学生。原本就处于空旷地带的何老师立刻调头回到了教室,组织学生离开教室,他自己却为了没来上课的黄春荣而被埋在了废墟底下。季洁、本已成功逃生的她,两三次返回教室,成功救出两位同学,在她第三次返回教室出来时,被一块预制板砸中。这两位人物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令我们敬佩!
在作者的笔下,还设计了以地震为背景的更为宏大的社会场景。人性善的光芒在这个特殊的生存背景下熠熠生辉!喜欢这本书的朋友就去买一本细细阅读吧。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12
最近运用课余时间读了一遍《环游地球八十天》
主人公是费利斯·福格一个地道的英国人,他还是英国改良俱乐部里一个显赫的人物。没有人知道他是怎样发家的,没有一个人比他更熟悉世界地图。他是一个极其安静的人。还有一个就是他的仆人路路通,他干过不少的行当到过不少的地方。
福克先生的一个牌友是一家银行的老总,丢了一大笔钱。他们就讨论着恶贼已经逃多远,福克先生这时想环游地球一周,福克先生并和朋友打了一个赌,要是他80天没有环绕地球一周的话,他就将他存在银行里的两千英镑全部给他的牌友,就这样,他的朋友很愉快地答应了。第二天,当他和他的仆人万事通一起去码头准备出游时,警察局怀疑大名鼎鼎的福克先生是偷银行的贼就派一名大侦探去监视福克先生。他们先后来到了苏伊士,孟买,加尔各答,新加坡,旧金山,纽约,伦敦。他们在途中还营救了埃尔达。他们还历经了种种困难。最后,福克先生终于成功了,整整80天,他完成了一个难以完成的任务。他这个性情古怪的绅士凭借着沉着稳健的性格,赢得了这场赌博,也赢得了属于自己的爱情。
我在这部书中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难以完成的事,但是,只要你去尝试,只要你去拼搏,就会取得收获!不管这收获是多是少,不只是这样,我还知道,如果别人故意去阻止你去做一件有意义的事,你就一定不要听从他的,因为,做任何事一定要有自己的主见,遇到困难时学会思考,学会冷静的解决问题,不要被困难吓倒,不要总指望被别人帮助自己,这就是一个伟人成功的秘密。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13
本书描述了十九世纪密西西比河畔一个小镇人民的生活,能够说是当时美国社会生活的一个缩影。小主人公汤姆索亚和他的小伙伴幼稚而又认真的言行能够给我们很深的启示他们厌恶牧师骗人的鬼话不喜欢学校枯燥的教育与循规蹈矩的大人和孩子唱对台戏他们聪明活泼正直勇敢尤其是在一些重大事件发生的时候在正义与邪恶一较量中在危机降临的时刻他们能义无反顾地挺身而出。
汤姆是个聪明爱动的孩子,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智慧、计谋、正义、勇敢乃至领导等诸多才能。他是一个多重主角的集合,足智多谋,富于同情心,对现实环境持反感态度,一心要冲出桎梏,去当绿林好汉,过行侠仗义的生活。
小说塑造的汤姆?索亚是个有理想有抱负同时也有烦恼的形象,他有血有肉,栩栩如生,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姨妈眼里,他是个顽童,调皮捣蛋,但是她却一次又一次地被他的足智多谋给软化了。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一部真切地反映了儿童充满童趣的生活的小说。马克?吐温写作时取材于自我儿时在故乡——汉尼拔小镇上的所见所闻、亲身经历的人和事。所以令人感觉十分真实搞笑,孩子们或许能在书中的人物身上找到与自我相似的地方,而大人们也能在书中拾到些自我童年时的味道。所以,这本书是老少皆宜的。
书中充满着童真,童趣,可能与作者的经历有关。作者从小缺少父母的关爱,正因为这样才会把小时候的所见所闻写得如此淋漓尽致。马克?吐温以一个孩子的经历,细致地描述,处处透着童趣。成年人看着,也能重新体验一下童年的生活。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14
延叔收到了一封信,一封来自他儿子的信。
他的女儿菊一个字一个字的念给他听:“我一切都好,只是钱不够用。春节路上挤,不回家过年了。”
延叔长长地“嗯”了一声,倒满一盅酒,咕咚喝下。菊娘一看延叔脸色不对劲儿,忙打起回场:“收到信就好。伢子在大学念书很忙,没工夫写许多话。” 菊妈妈说,写今年的老母猪生下了小猪仔,卖猪仔还了债。老母鸡被打断了腿,让她心痛了好几天…… 延叔让菊写下了她的成绩,她写道:“上次期中考试我第一名,得了一张奖状和一支钢笔。娘还蒸了鸡蛋给我吃,那支笔很漂亮,我舍不得用,收在枕头底下……大学里也发奖状吗?你也要好好学习,争取得到奖状,让全家都高兴高兴。”…… 菊嚷嚷起来:“没纸写了。”延叔看到那密密麻麻的三大纸,说:“就不写了。”菊娘便说“对。你哥不相信这些。再说,写多了他也没时间看,他的信那么短。” 延叔也硬邦邦的甩出一句:“重写一封。”正在有滋有味嚼饭锅巴的菊愕然睁大眼睛,随即就按延叔的话庄重地写好第二封信: 信收到。钱就寄。 儿子对父母冷冷淡淡,可父母依旧像跟儿子分享自己这里发生的趣事;儿子只说了点点的几个字,而父母却写了满满的三大张;儿子连春节都不回家过,父母还在信中一遍又一遍的叮嘱儿子…… “心中不能只有金钱,更重要的还要拥有情意。”延叔和菊妈脸上虽然没有变现什么,但是心里却一定不好受。孩子既然对父母冷淡,而父母含辛茹苦把自己的孩子养大,不就是想要孩子出人头地吗。德智体三位一体为三好,德是最先被人提及的。百善孝为先,如果孝都不可以做到,那谈何其他?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15
在第四单元里,有一篇叫做《鲁滨孙漂流记》的课文。这篇课文让我印象十分深刻,使我不仅找来了这本书来细细品味。
这本书是著名作家笛福所写的,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鲁滨孙从小就很羡慕那些出洋远游的人们,可是他的父母却一心一意让他学习法律。长大后,鲁滨孙虽然学习法律,可经常出海旅行。鲁滨孙遭遇过许多危险,可每次他都能化险为夷。这一次,鲁滨孙乘上了前往南美洲的船,却不幸遭遇大风,船被刮翻了,同伴都死在海里,只有他,被浪水冲到了一个荒岛上。鲁滨孙靠着数得清颗数的麦粒,打猎捕到的羊,让自己不愁吃;鲁滨孙靠着自己的勇敢和智慧,让自己得到了一个得力的助手——星期五;鲁滨孙靠着自己的乐观和知足安命的思想,让自己有了生的希望。就这样,鲁滨孙在这个荒岛上整整生活了28年。
我本以为鲁滨孙他坚持不了多久,就会在孤岛上死去,可就是因为鲁滨孙坚定的信念,他才在如此艰苦的环境下活了下来。我不禁想到我们:如果我们也流落孤岛,我们有信心坚持自己活下去吗?我们有能力让自己吃饱吗?我们有勇气去营救“星期五”和船长吗?答案是:没有。想如今,许多孩子的书包要父母背,走路要父母抱,简直就是一个个“小皇帝”。不知有多少大学生还不会洗衣服,不知有多少大学生还不会煮饭,不知有多少大学生还离不开爸爸妈妈。当今社会,学习,不再是最重要的一点,这个社会要考察的还有独立性、自主性。我们现在依靠父母,长大以后,还能继续依靠吗?父母总有离开我们的一天,当那一天到来,我们难道就等着被饿死吗?
亲爱的同学们,不要再依靠父母了,书包我们自己背,走路我们自己走,这样,在以后的路上,才不会被人讥笑,才不会被人笑话啊!同学们,学着自主吧,像鲁滨孙一样地去生活吧!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16
由于工作关系,自己平时很喜欢看一些商战类型的小说,例如:圈子圈套、输赢、破冰的这类书籍,每次读完都很少会写读后感,《破冰》这次是我第三次的阅读了,这次我想写点什么。
同样是做IT这一行,《破冰》整本书中真实再现了销售人员成长过程的心酸,道出了我们成长过程中支撑我们不倒的一种精神,我们就象读者描写的那样,在成长的道路上披荆斩棘,一路走来我们不知道跌倒过多少次,爬起来擦干嘴角的血迹我们继续坚持,我们不怕流汗流血,不怕输,就怕我们的人生不够精彩,就怕我们的对手不够强大。
对于我们年轻人如何培养自己的心态,如何树立永不服输的精神,如何在工作生活中锻炼自己的基本功,如何将书中的最基本的销售技巧运用的淋漓尽致是成为提高年轻销售人员技战术水平的主要因素;之所以说他真实性是因为作者朴实的文笔和简单的叙事风格,感觉就像发生在自己身边,历历在目。
想象自己刚刚大学毕业时,进入IT这个圈子的时候,可谓是一个“白痴”,那时候我们的导师教我们打电话,教我们讲PPT,教我们如何如何拜访客户,慢慢的入门,到按规则办事,再到熟练,再到油滑,其实自己真的并没有感到自己的进步,但在潜移默化中你已经得到提高了,销售工程师-销售经理-高级销售经理,每一步必须踏踏实实,重要的是自己的努力和非常好的平台,记得身边人经常讲的一句话:不要尽力而为,而必须全力以赴,对结果负责。这些话会激励我一生,你对工作的态度就是你对人生的态度。
做任何事没有最高境界,其实任何的一个人都是凡人,差距只是在平时的点滴中拉开,学会破冰,学会提高。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17
最近,我读了一本好书,书名叫《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非常有意思,语调轻松活泼,深受我的喜爱。故事讲述了一个鬼怪精灵的男孩——汤姆索亚和他的小伙伴哈克、乔艾、贝琪等的冒险经历。他们是一群对世界充满了好奇并勇于探索的孩子,聪明和勇敢使他们一次次在危险时刻化险为夷,最后在无意之中得到了强盗头子——印第安乔的一大堆财宝,并成为大富翁的经历。
在这本书中有很多精彩的片段,特别是汤姆和贝琪在山洞中给我的印象尤为深刻。刚开始,汤姆与贝琪进入山洞后被山洞里曲折蜿蜒的小路、形态各异的钟乳石深深吸引,边聊边往洞的深处走去,在大洞套小洞的迷宫中,不知不觉迷失了方向,找不到出口。读到这里,我为他们着急;当他们的蜡烛燃尽、食物吃光、精疲力尽时,我为他们难过。此时的贝琪已经丧失信心准备等死时,汤姆却不灰心,用探路法寻找出口,之后汤姆遇到了凶恶的强盗——印第安乔,汤姆沉着冷静,而且还向贝琪隐瞒了真相以免她担心,接着又用穿绳引路法,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后,终于找到了出口。
通过读这本书,我体会到了汤姆那种不轻言放弃的精神和面对困难的沉着冷静以及百折不挠、锲而不舍的优秀品质。他虽然顽皮淘气,经常搞一些恶作剧,但一点都不影响我对他的喜欢,汤姆身上那些优点散发着夺目的光彩,深深吸引着我。当然了,一本好书不可能只有一个人物,汤姆的朋友哈克:胆小、开朗、调皮;贝琪:善良、可爱、纯朴;汤姆的姨妈唠唠叨叨但宽厚慈爱;汤姆的弟弟席德:聪明、机灵、敏捷以及他那大方、刻苦又勤奋的妹妹玛丽等人都写得性格鲜明,栩栩如生。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否已经动心了呢?那就赶紧读读这本书,也去体验一下汤姆那惊心动魄的冒险奇遇吧!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18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十九世纪文学大师马克吐温的代表作。这本书描写了十九世纪密西西比江畔一个小镇人民的生活,可以说是当时美国社会的一个缩影。
书中的主人公汤姆索亚是一个聪明活泼,正直勇敢的少年。他在一场正义与邪恶的斗争中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在法庭上指正了恶人乔,为了说出实情,他完全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全。由此可见,汤姆多么富有正义感啊!有一次,汤姆和他的朋友贝琪被困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山洞里,就在伙伴快要绝望时,汤姆却坚持寻找生存的机会,最后,他冒着生命危险找到了出口。结果,汤姆不但救了自己和伙伴,还发现了畏罪潜逃的乔,他这种临危不惧的精神真是令人深感佩服!你也许想不到,他在大人们的心目中,竟然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淘气鬼”,这点与他的性格有关。汤姆讨厌牧师骗人的鬼话,不喜欢学校里枯燥,呆板的教育。相反,汤姆十分崇尚自由的生活。
汤姆虽然不具备所谓的“优良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令人欣慰的成绩,在人们看来:他逃学,撒谎,喜欢打架,爱耍小聪明,成绩差……几乎一无是处。但是,他却能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勇敢地和恶势力作斗争,这是多么强烈的正义感啊!我想,恐怕有些大人也不敢这样吧!虽然大人们称小孩行为是幼稚,但有时这种“幼稚”也是大人们向往的。汤姆虽然幼稚,不过这正表现出他的天真烂漫和一颗快乐的心!
汤姆,是你让我重新客观地看清自己的缺点和优点,是你让我重新拾回童年的快乐,是你让我拥有了面对困难的勇气,我一定会为获取理想而一直奋斗下去的!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19
今夜无眠,看了韩寒的新书《青春》,字眼还是那么犀利直接,字字句句都是现实,真正的现实!我觉得了解现实并不是打击人的,而是一种“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近几年越来越多的愤青,不满社会,不满制度,各种不满,各种吐槽,但我认为这些都是可以理解但不可利用的。道家有一种八卦图用本人浅薄的知识来理解就是阴阳平衡,万事有利必有弊。类似韩寒这样“冒大不韪“写作的作家不是少数,他们的存在是让我们平常老百姓更清楚的了解社会现实,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怎样的环境,但很多人读他们的作品带入更多的是极其负面的感情色彩,对世事进行无限的吐槽、无限的不满,但吐槽不满后还是一样的不思进取,保持现状,循环反复,人生在众多不快抱怨中结束。世界上之所以没有”大同世界“,就是因为大同世界本就是一个不平衡的世界。认识现实是为了让我们更好的了解他、适应他、改变他,而不是一味的抱怨和吐槽。之前看过一本叫做”secret“的书,大致说的是只要你有一个美好的目标、并且坚定不移的实现他,宇宙中的某种磁场就能感应之,并且输送正能量帮你实现目标,用中国的一句俗语就是”有志者,事竟成“;反之,如果你每天都是活在抱怨当中,那相应的宇宙就会传输负面能量给你。如果能把”愤青“都改为”奋青“我觉得社会比我们想象中更美好,开心活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那就选择开心的活吧。
我觉得西方的感恩节是个很好的节日,感谢如韩寒一样敢于揭露现实的作家,也感谢社会国家所给予我们的磨炼,更感谢父母对我们的无私奉献。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20
《八十天环游地球》算得上是非常不错的小说,无论是情节还是文笔都充满了凡尔纳经典的法式冷幽默。
本书讲述了英国绅士福格先生为了“绅士的荣誉”与俱乐部的惠斯特同好们打了个赌而开始带着仆人“万事达”走上环球旅行之路的故事。在没有开始阅读之前,光看名字,我一直以为这本书是各地的风土人情志,算不得一本小说。但第三章结束之后我深深地被八十天的期限与银行抢劫案的告破进度所吸引。凡尔纳巧妙地为读者设置了扣人心弦的赶时间进行环球旅行与菲尔斯探长想要对福格先生实施抓捕的两条主线,两条主线交织在一起推动着故事情节的发展,环环相扣,充满了戏剧性。福格先生的勇气与镇静,万事达的机灵与忠诚,菲克斯的守法与爱财,都刻画的栩栩如生。
书中有趣的情节很多,勇救印度姑娘,万事达的长鼻子等等,但是我最喜欢的却是雪橇赶车一节。在圆月当空皎洁无暇的夜晚,静悄悄的冰面上响起了烈烈风声,在风中夹杂着万事达兴奋的加油声,他们仿若自由的雄鹰,翱翔在旷野之上。或许是南方人对雪的推崇,又或许带着对装着风帆的雪橇的新奇,我读着凡尔纳的描写,心也仿佛落在了那片原野之中。他们怀着希望,披着月光,追寻着他们的梦想,这种全心全意也让我神往。
但无论如何,此书也带着让我无法接受的两个歧视。一是白种人对有色人种的歧视,凡尔纳以高高在上的口吻描述了香港在英国人的统治下的繁荣,而对于还存留在日本人手上的横滨却深含鄙夷。二是对女性的歧视。福格先生收获了爱情,但我在作者的字里行间只看出了印度姑娘的依附与对父权社会的讨好,令人生厌。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21
《海燕》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一只海燕,在大海之上,暴风雨之下展现出美丽的翅膀;展现出动听的鸣叫声;展现出从不服输,决不放弃的最伟大的精神;展现出能顶天立地最顽强的勇气。它讥笑愚蠢的海鸟,把天地间至高无上的勇气发挥到了极至。它是一只勇敢的海燕;一只不惧风雨的.海燕;一只真正伟大的海燕......
勇气,每个人都可以拥有勇气,但每个人不一定都能驾驭勇气。勇气,它可以使一个人立足于社会;立足于天地;立足于人心中。我常在想,难道海燕真的不怕大浪,不怕暴风,不怕骤雨吗?不,它怕,但是它把自己的恐惧藏进了大海的深处,把自己的恐惧抛到了九霄云外。为什么呢?因为它要搏击风雨,搏击巨浪,因为它有勇气。虽然太阳会被暴风雨遮住,但是海燕,这海上身披黑衣的精灵相信太阳的光辉可以驱散黑暗的。
《海燕》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一个人的一生中,总是会有许许多多的经历,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失败与挫折。人可以在暴风骤雨中,坎坷之路中倒下。但倒下之后不能只是在那里等待,而是因该马上站起来。记住,失败只能是磨剑石,你仍要有无限的勇气,有充沛的意志。勇气是海燕最了不起的精神,这个精神让海燕义无反顾的向风雨发出一份份挑战书,向风雨发动一次次攻击。这就是勇气的力量,勇气能让我们收获很多,也正是它,让我们搏击自己的“风雨”,去开拓眼界,让心灵逐渐成熟,有了走向明天,走向未来,走向光明的力量。让我们鼓足勇气走向未来,去向更顽强的风雨发起搏击吧!
读了《海燕》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我被这篇文章吸引了,我被勇气吸引了。感谢高尔基让我读到了这样一篇文章;感谢高尔基让我心潮澎湃;感谢高尔基让我明白了勇气的真谛。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22
《狼王梦》这本小说的主角是一匹叫紫岚的狼,当初爱上了一匹叫黑桑的大公狼,之后黑桑被野猪用它那常又尖的獠牙捅向了自我的喉咙,失血过多而导致窒息死亡,从此紫岚就过上了独立生活的日子了。
不久,紫岚在一个挂着大风的夜晚生下了五只狼崽,第一只、第二只……当第四只狼崽快要被带到洞里时,最终一只狼崽握着自我的身体,大风吹着他,它好像很冷似的,紫岚担心了,他迅速把第四只放回山洞,想立刻赶到最终一只狼崽那里,可惜已经晚了,它死了,它的全身都已经僵了,并且十分的硬,紫岚把它带进洞里,悲痛地看着那匹死去的狼崽,她哭了,她不明白该怎样做,不知不觉,她的肚子已经开始咕咕地叫了,她饿了,此刻没有可充饥的小动物,她想了想,最终想出了办法,可是,这个办法或许是有些太残忍了。
她想把那只死去的狼崽作为充饥的食物,可是她每吃一口,心就会痛一下,最终,她还是把它吃了下去,别提此刻有多悲痛了。
紫岚剩下的四个小狼有三公一母,最大的叫黑仔、老二叫蓝魂、老三叫双毛、最小的是个母狼,叫媚媚,他们各有各的优点、各有各的缺点,最让紫岚疼爱的,就是黑仔,因为她想让黑仔……成为狼王!
以上就是这本书的一部分故事,虽然经历了很多曲折,可是最终那四匹狼一个都没有登上狼王的宝座。
这本书我每一天都会读上几页,看得是惊心动魄的。我总结的道理:这本书告诉我们什么事情都不能只依靠别人,必须要靠自我的努力取得成功,不然将来成不了一番大事业。努力!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23
暑假里我读完了沈石溪的所有动物小说,读了以后,我对动物们有了很深的了解,我很同情那些小小动物们,我觉得他们生活在自然界里,处处都存在危险,朝不保夕。我还知道了它们和人类一样,也有喜怒哀乐、也有爱恨情仇,也有伟大的父爱、母爱。
读了这些动物们的故事以后,我对小动物们产生了很深的感情,我觉得人类有时候其实比动物还要残忍,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乱砍乱筏,还把加工厂的废水废气到处乱排,污染了环境,破坏了生态平衡,使大量的动物失去了他们的家园,还有的人直接猎杀动物。我一想到书中写的那些动物小幼崽失去妈妈或者妈妈失去孩子的情景,我就觉得特别难过,所以我一定要爱护小动物。
我家窗外有一个蜜蜂窝,我刚发现它的时候,只有两个手指宽,里面只有一只蜜蜂,还有许多蜂卵,我把蜂窝指给奶奶看,奶奶想把它弄掉,说蜜蜂窝离窗子太近,以后蜜蜂多了会蜇人。我没让奶奶那么做,我觉得这是蜜蜂的家,我不忍心让这些小蜜蜂无家可归,后来,我经常观察他们,看它们的数量不断增加,蜂窝也越来越大,我就觉得特别开心。每次遇到狂风暴雨,我都非常担心它们的安危,我会想出各种办法为它们遮风挡雨,只有风雨过后看到它们还安然无恙的呆在那里,我才会安心。现在它们已经有一个拳头那么大了,蜜蜂也已经多得数不清,但是它们从没蛰过我。它们也一定把我当成了它们的朋友。
读了这些《狼王梦》,我还弄得了母爱的伟大,我现在知道妈妈为什么希望我好好学习了,我再不惹妈妈生气了。
我觉得读书不仅使我增长了知识,还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24
炎炎酷暑,我百般无聊地呆坐在书桌前,无所事事。无意中瞥到了那早已堆满书籍的箱子,一本蓝色封面上印有几个大字的书籍映入了我的眼帘:《鲁滨孙漂流记》。
从那时起,这本书就成了我整个暑假消遣时光的精神食粮。而现在,经过我的苦苦钻研,终于对其中所发扬的精神有了更深的理解。
虽然鲁滨孙出身在一个富足家庭,但他却无法安于这种现状。他的那种冒险精神使他遇到了人生中的一次重大转折:第一次出海。
不幸的是,他的命运似乎注定要如此曲折。在这次航行中,船队遇上了漩涡,所有船员全部死于非命。当然除了他例外,因为他强烈的求生意识让他一直保持清醒,最终被冲到了一座荒岛上,而且一呆就是三十多年。
在他的故事中,我深深意识到了自立自强的重要性。鲁滨逊在缺少一切生活必须品,陷入绝望之地时,依靠着平时掌握的求生技能以及坚强不息的意志力存活了下来。在我看来,他的一切成果都来自于他的自立自强的本领和不服输的精神。
当他不顾一切将礼拜五从野人手中求出时,我被震撼了:一方是单枪匹马的鲁滨逊,而另一方则是杀缪成性的野人。他是怎么做到的?!
在故事的结尾,他的为人处事的方法和态度使他得到了众人的信任,终于得到了安定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沉思了很多:现在的生活条件越来越舒适,宽松,科技也越来越发达。也正因为这样,家长们也开始溺爱起孩子,不让他们遇到哪怕是一丁点的困难。但家长也许没有想过,为什么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们的家长没有条件给他们良好的生活环境,学习环境,孩子们只能从小开始学习家务,学习自力更生的本领。虽然他们或许没法读书,但往往他们比大城市里的孩子更加具有生活经验,也成熟的要早。
试想:如果将城市里的孩子和山村里的互换一下,会是怎样的一幅情景?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25
今天从书架里翻出一本书—《生活》,是青年作家韩冰写的。我一直是很喜欢他的作品,所以就对这本书更感兴趣了,于是我如饿狼般的读完了这本书。
读后我不禁掩卷叹息:“人生变化如此多端!”这本书主要讲了作者去广州出差时,车上的人以“生活”二字展开话题的一件事。文章里点睛之笔就是作者以巧妙的比喻手法把生活比喻成一些活生生的例子,如项链、镜子、转盘一些有特殊含义的东西,使人眼前一亮,倍感新意!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这样写的:人生就是一列奔驰的列车,过了几站得到一点温暖,然后驶向荒漠无边的终点站,痛苦是里程,幸福是驿站。其实也是呀,人生刚开始时就十分有激情,但后来随着年龄的增加对一些事物就不那么感兴趣了。文中还有一处十分精辟的话:人分为三个境界,一是物质境界,指有房有车以及一些生活必要的东西;二是精神世界,指在文艺乐器上有一定造诣的人;三是超凡世界指一些看破红尘世间的人。有一些人已经到了二层,但是当他们扶着二楼的楼梯往上看时,他却不敢上。为什么呢?其实三楼是孤楼青灯,等你上去之后往下看,底下是十丈软红,有些人耐不住三楼的寂寞就只好在二楼了。其实还有一个境界:为人民、为科学做贡献做一个有用的人。看完这本书我想起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事:有一次我考试没考好,整个人少言寡语,感觉天空不再那么晴朗,花儿不再那么芳香……后来妈妈对我说:“没关系,这次没考好下次再努力!总不能因为一次小小的挫折而放弃吧!”我听后如同拨开乌云见明日,从那一刻我觉得生活在对我笑,原来是因为我对生活笑了。
朋友你们是否天天照镜子?而镜子里的你是否也对你笑呢?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26
最近我读了老师推荐的一本书《童年河》,这本书是由赵丽宏编写的,赵丽宏是一位散文家也是一位诗人,上海市人,1952年生于上海市区,1969年曾在故乡崇明岛“插队落户”,期间开始写作诗歌和散文。现为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叫做雪弟的男孩,从小在农村长大,过惯了与亲婆在一起的生活。突然有一天,父亲将他接到上海,他的生活被彻底改变了。他要面对新环境,结交新伙伴,认识城市形形色色的人,面对许许多多新事物。因为雪弟从小对河的依恋,到城市后,他为找河而迷路,因为河而结识了牛嘎糖和小蜜蜂,在河边遇见了一对流浪兄弟,大鸭子和小鸭子。在学校里遇见了彩彩,和她结成了好朋友。雪弟在桥上与人打赌跳水,奋不顾身下河救人。
文中的雪弟是一位善良勇敢、勇于面对新事物的人,当众人落下水去的时候,雪弟不顾自己的安危,跳下水去救人,虽然这样做很不安全,但是非常感叹他的勇气。当要就牛嘎糖的时候,因为一直被拖着,感到很难受,不过还是把他送上了岸,但是又看见小蜜蜂还在水中,就又游了过去,但是因为他太小了,肺活量太小,溺水了,被大鸭子和小鸭子给救了。等醒来之后,小蜜蜂的家长很感谢他,但是,他选择让大鸭子和小鸭子,来到民生小学上学,大鸭子和小鸭子的外婆非常感谢他。
他的亲婆对她非常好,处处为他着想,本来在家乡生活,后来被雪弟的父亲接到了上海。但是在一次意外中,亲婆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下,去世了,这次让雪弟非常伤心,回想着往事。
这是一本适合慢读、慢品、慢慢感动的书。作品写的虽然是从前的故事,但是你读着读着会慢慢忘记背景,忘记年代,留下一种纯真的、令人向往的生活憧憬。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27
这个星期,我读了《出卖笑的孩子》这本书。
故事中的主人公——蒂姆。 塔勒是一个不幸的小男孩。三岁时,他的妈妈死了,他有了一个坏继母和哥哥。而又过了不久,他的爸爸也死了。一个偶然的巧合,他和一位神秘莫测的格子先生做了一笔交易,把自己仅有的、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笑出卖给了神秘莫测的格子先生,得到的回报是每次打赌都能赢。他失去自己的笑后,生活变得苦涩乏味,他再也快乐不起来了!于是,他决心要把他的笑拿回来。最自己偶那个,在他那群善良朋友的帮助下,拿回了属于自己最纯真的笑。
这看似是个完美的结局,可是蒂姆一开始就犯了一个错,即使有继母的种种刁难,即使有不幸的身世,但他却是快乐的,为什么要把自己独一无二的笑出卖给格子先生呢?难道财富就是无所不能的吗? 出卖了笑的蒂姆虽然获得了许多好处,却丧失了自己最纯真的本性——笑容,格子先生正是看中了他的纯真笑容,为了伪装自己的丑陋面孔,才会和他交换的。蒂姆用自己最纯真的笑,换来了一个满是虚荣的世界,当时他才十四岁,一个像初升太阳一样灿烂的年龄,他却活的犹如夕阳西下的太阳一般。
俗话说的好: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就像句中说的,钱,并不是万能的,它买不来时间; 买不来健康; 买不来幸福; 买不来快乐; 更买不来世界上最纯真的笑容,钱只是物质上的富有,而快乐,才是精神上的富有,如果你连笑都做不到,你才是真真正正的穷人!笑,是快乐的源泉,笑,也是人间最宝贵的财富!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28
笑是生活中最温馨的表情,也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朋友见面须要笑;受人帮助须要笑;久别重逢也要笑。可以说笑在生活中无处不在。
可你们知道么?有这样一个孩子,他出卖了笑:
蒂姆从小失去了母亲,父亲再娶后他被继母虐待,只有和爸爸在一起的时候才会开心的露出笑脸。可蒂姆的爸爸偏偏死了,蒂姆觉得生活没有了快乐,便答应了老头用自己的笑来换每次打赌都赢。虽说蒂姆有了财富可他也失去了笑。善良的蒂姆认识了很多小伙伴,同时也体会到了不能笑的痛苦,于是蒂姆决定赎回自己的笑,最终,在老头那里找回了笑。
第一次读完这本书,我起了一个小疑惑:为什么蒂姆有了钱却一定要赎回自己的笑呢?
仔细再读一读,我便慢慢想通了。蒂姆一定要找回笑是因为蒂姆在朋友的启示下明白了笑容永远要比金钱珍贵,笑容永远要比金钱亲切。后来在蒂姆眼里,用笑换回来的钱几乎变得一文不值。钱代替不了笑容带来的快乐,什么也无法代替。蒂姆失去了才知道笑的珍贵,那我们珍贵的东西是否也随意的交换了呢?蒂姆最后知道了笑容的宝贵,那我们是否也握住的自己的笑容握、住了自己的宝贵!钱没了,顶多可以再挣回来,笑没了,就无法分享喜悦。书中的道理,很普通,当我们细细品读时,总能发现更深的道理。
微笑像彩虹一样,每次雨后,总会看到它的美丽、灿烂;微笑像水,滋润着每一个干涸的心灵;微笑像光,照亮每一寸黑暗的土地。微笑是铺向快乐地大道。
微笑大于金钱,微笑永远重于金钱。世界会因时光而改变,生活会因时光而改变,生命会因时光而改变。但微笑不会,过上几百万年,微笑还是那么亲切,温馨 ……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29
我的童年没有河的陪伴,但我的童年自己就是一条河,流淌着我美好的回忆。
xx的童年有条小河陪伴着,后来爸爸带他到上海,也有一条小河陪伴着,不过可比家乡那条小大得多得多了——他就是苏州河!但城市却没有乡村亲近自然。
xx以来到上海就迷路了,上海是他从来没去过的地方,显然很陌生。
与我相比,我从来都没在家附近迷路,太熟悉了!
xx很快结交了新朋友,小蜜蜂,牛嘎糖,唐采采,他很喜欢窜门,约他们去河边玩。
比较比较我的童年,我窜门少,更不会约别人去玩,大家都没有这个习惯。
xx很喜欢画画,我也喜欢,但没有书上说的那么神,xx好厉害。
令我最震惊的是xx竟不顾性命地下水救伙伴,我高兴又激动,因为xx活了下来。
比较我的童年,我的童年的颜色就没那么多了,小学的老师每天布置一大堆作业下来,再加上我写字速度又慢,磨洋工,几乎连电视都没得看。
二年级的语文老师特凶,作业天天11点左右做完。4、5年级还好一点。
不过,童年就是童年再怎么压制它,心目中就一个字——玩!
以前,每年暑假,爸爸总是带我去金沙滩玩沙子,晒得漆漆黑。
妈妈,外婆带我回老家南通,我最喜欢钻鸡窝、喂鸡了,弄得手指上全是鸡屎!
我小时候还喜欢玩热水壶,加水,倒水。
5年级军训时,我们被送到很远很远的军校,好像我从来没有去过那么远呢,军训第二天,我就开始向爸爸妈妈了!倒数第二天,我知道马上要走了,就疯玩……
童年的乐趣真多!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30
在我的记忆里,母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但《狼王梦》这本书却改变了我的想法。紫岚这匹母狼既伟大又自私,可能在动物世界里只有如此才能存活下来。
紫岚生了五个小孩,5、只狼崽被冻死了,还剩下四只狼崽。长子叫黑仔,次子叫蓝魂儿,最小的一只小公狼崽叫双毛,还有一只母狼崽叫媚媚。在紫岚的家里,她最爱黑仔,由于黑仔像她过世的伴侣黑桑。紫岚想让黑仔完成黑桑的遗愿去争夺狼王的宝座。黑仔因此得到更多的母爱。后来,黑仔被金雕夺去了性命,由蓝魂儿代替黑仔的地方。蓝魂儿表现非常出色,连狼王也向蓝魂儿投去了佩服的见地。但不幸的是,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紫岚为了不让小孩落入猎人之手,就残忍地咬死了蓝魂儿。作为妈妈的紫岚,看到我们的宝贝一个个失去性命,痛苦万分。她最后只能把期望寄托在胆小瘦弱的双毛身上,但双毛由于心里留着阴影而格外胆小。在争夺王位时,双毛因此丧命。更惨的是,紫岚的女儿媚媚也不认这个亲娘了。紫岚的狼王梦没达成,自己也被金雕叼走了。
狼的世界真的非常残酷。最让我触目惊心的是,紫岚可以吃掉自己小孩的尸体,也可以咬死我们的小孩。但仔细想想,她只有如此,才能让其他饥饿的狼崽活下来,让被捕兽夹夹住逃脱不了的小孩减轻痛苦。这是如何一种母爱啊!紫岚自私地为了我们的狼王梦不考虑所有让小孩一次次地去争取,好几次我都为狼崽悲惨的运势而哭。紫岚为了保护幼小的狼崽而与金雕同归于尽,我又为她伟大的母爱感动而哭。这是一本很精彩的动物小说!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31
古人言:“书中自有黄金屋”。好的书籍不仅能丰富你的知识,还能愉悦你的身心,让你的课余生活变得多姿多彩。最近,我读了一本沈石溪写的——《狼王梦》,很有感触,让我来给你们讲一讲吧!
这本小说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中最有代表性的一本。小说的主要内容是:母狼紫岚一直有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次失败,四只小公狼相继死去,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金雕同归于尽。故事情节一环扣一环,引人入胜。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感受到了梦想的伟大。母狼紫岚为了完成它丈夫的夙愿,一举一动都用心良苦,虽然现实是那么的残酷无情,但它仍不松懈、不放弃,一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单从这一方面,我觉得人类应该向动物学习。每个人从小到大应该或多或少有过梦想,这个梦想可能宏大可能普通可能遥远可能近在咫尺,但你是否仅仅只是“有过”同学们,让我们一起,不辜负明媚的阳光,不辜负蓝天蓝天白云,不辜负老师和父母,更不辜负自己,勇敢地朝梦想的终点跑去吧!
曾经,我有一个梦想,就是当一名文采颇佳的作家,朝着这个梦想我努力过,奋斗过,但写作实在太难了,就在我读六年级时的一次习作练笔中,写得不好,被老师批评,我灰心过,失望过。现在,读了《狼王梦》,读了紫岚的事迹,我感触很深,紫岚,在经历那么多的生离死别,它都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我只是受到老师的批评,这点挫折算得了什么呢!我一定会每天坚持阅读,开拓视野,多积累一些优美词句,珍惜每一分一秒,为梦想打下坚实的基石。
好的书籍能带给你各种各样的启示,《狼王梦》紫岚对梦想的坚持,让我恢复了自信!感谢《狼王梦》,感谢紫岚!从现在起,我将不放弃梦想,坚持不懈,直至达到洒着金晖的彼岸!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32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寒假又步着冬姑娘的脚步来到我们身边。寒假中,我不仅参加了集训营收获了许多知识,也读了很多书,《震动》便是其中之一。
《震动》这本书讲述了六名性格差异巨大的少男少女,因不同的原因相遇在郊外山坳里。突然,一场大地震爆发了。六个人被困郊外,其中还有三人是大家公认的“坏男孩”,他们缺水缺食又有人受伤,正当陷入绝境的时候,一名叫俞前进的男孩独自冒险回到了镇上,找到了救援人员,最终六人奇迹生还的一件事。
似乎这是一个在别人眼中一个“老掉牙”的故事,但却给予了我最大的启发。
书中最感人的一幕就属别人眼中的俞前进冒着生命危险独自走出因地震形成的山沟,却不幸被毒蛇咬伤,为了能让其他五个人成功脱险,他不惜咬下自己的手指……最终他找到了救援人员,救出了他们。读到这的时候,泪珠已在我的眼眶中打转,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呀!但也许我告诉你,俞前进曾今是个老师家长同学眼中的“小偷”后,你又会做何感想?
没错,如果我提前告诉你,你还会相信我所说的吗?
我们不能戴上“有色眼镜”去看待世间万物,不能对某些人或事物抱有成见,难道一个“小偷”就不可能不惜牺牲自我吗?难道一个“小偷”就不能去救人吗?
这就是我们戴上了“有色眼镜”的结果。“有色眼镜”是在我们为人处世等个个方面不可有的,不要因为一个人从前怎样,而否定他的现在和未来,不要因为他的缺点而忽视他的优点。
我希望我们在今后的生活中,摘下“有色眼镜”,去正确的看待一个人,一个事物,不在抱有一定的成见。也许,你会从此发现你的身边的那些人,原来更好的一面!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33
自从两年前开始读《尚书》,我对此书的兴趣《尚书》读后感一直不减。有朋友问我,《尚书》不是很难读吗?你怎么看得津津有味?难道你全都能理解吗?我摇摇头,对他说,并非我古文很好,而因为难易是相对的,古人曾道“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尚书》文辞尽管古奥,但是如果你对照着注释,仔细思索,反复诵读,还是能够粗粗地读通一部分的。正如古人所言:读书百遍,其义自见。 当然,不可能全部都理解。著名史学大师顾颉刚先生在穷尽毕生精力研究《尚书》之后叹道:我只读懂了一半的《尚书》。 长期以来《尚书》被奉为儒家经典,人们着重于理训诂。而一些史学家则将其当作史书看待,正如“六经皆史”的口号,虽不至于“六经注我”的程度,也成了他们研究中国历史的必备材料。 其中也有一些是不能直接用作史料的,古文经部分引用时要特别小心。
不过今文经中的《周书》诸浩则珍贵无比,基本上可以当作信史征用。经过千百年无数人的考证,依然根基稳固,另外,它的可信程度在不断的出土青铜器佐证下,得到进一步确认。比如《利簋》就能证明《牧誓》“甲.朝”的记载是正确的。 更为可贵的是它们(包括《费誓》《吕刑》《秦誓》等)记载了西周尤其是周初重要的历史事件,成为了可靠的第一手文献材料。华夏族千年一贯的民族心理(比如儒学等)几乎都能在公元前十一世纪的社会大变革中找到回溯点。 许倬云先生曾说:“有关西周的史料,比之商代及春秋都远为贫乏。”(《西周史》前言)要了解西周时代,必须读《尚书》。甚至可以说,要了解中华民族的形成,也必须读《尚书》。
读后感作文600字 篇34
暑假阅读了不少书籍,让我印象深刻的书属《鲁滨孙漂流记》。整本书一口气读完,欲罢不能,深切地感受到鲁滨孙那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鲁滨孙是本书的主人公,在一次航海中,鲁滨孙所乘坐的船在荒岛附近触礁,船上的水手和乘客全被淹死,只有鲁滨孙一人幸运地存活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海滩,在他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后,凭借自己的双手与智慧,利用枪和简单的工具,自力更生过上了荒岛生活。鲁滨孙用他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展开了英勇卓绝的斗争,经过不懈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有宠物,在孤岛上乐观坚强的生活了二十八年,最终回到祖国的怀抱。
当我读完这个情节曲折的故事时,不由得想起了自己,如果我也遭遇到像鲁滨孙那样的困境,我能够像他一样顽强地生存下去吗?不,我做不到。因为我几乎没有自理能力,对我来说,即使钉纽扣,洗衣服这些简单的工作都是非常困难的。而鲁滨孙呢?他自己动手做出了一切的东西,在荒岛上的恶劣环境中生活了二十八年!我不得不承认与鲁滨孙相比我真是太无能了,从小到大,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平坦的成长道路,在这条大道上没有任何挫折和风浪,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可我还总是抱怨这个,抱怨那个,遇到一点点小事就会气馁,实际上,被幸福顺境包围着的我,根本没有真正尝到生活中的挫折。
我应该向鲁滨孙学习,身陷绝境,也要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地面对,无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厄运。只有这样,才能像鲁宾逊那样,做生活的强者,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