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补贴资金报告(精选21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补贴资金报告 篇1
县政府:
XX年度烟叶移栽结束,县里统一组织对100亩以上烟叶连片机耕起垄面积进行复核验收,每亩补贴费用50元,因为烟草系统该项经费不足,由县烟草公司仅能兑现除古庄店乡和袁店乡外的`10个植烟乡镇机耕起垄补贴款,古庄店和袁店两个乡符合要求的烟田机耕起垄补贴需由县里解决,该两个乡验收面积分别为1997.5亩和3781.2亩,每亩补贴50元,需要补贴款288935元。此外,我县的广阳镇1200亩烟叶连片和袁店乡千亩烟叶连片被南阳市确定为市级烟叶核心示范区,按照要求进行高标准创建,在烟田冬前深耕、开春旋耕和移栽起垄环节每亩投入资金100元以上,而县里每亩只补贴50元,由于乡镇资金比较困难,特申请从县里拨付壹拾万元再给于广阳镇和袁店乡解决机耕起垄补贴各伍万元(50000元)。县烟叶产业领导小组要求:一是县烟草公司和烟棉办对烟田机耕起垄情况统一组织实地丈量验收,并登记造册,留存备查;二是乡镇烟办和烟站组织做好烟田机耕起垄面积分村户情况公示,确保数据真实无误、无争议;三是乡镇烟办、烟站会同财所做好补贴资金发放,由领款者本人签字确认,留存机耕手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帐号等原始资料,确保及时准确到位。
以上两项烟田机耕起垄补贴资金共需要388935元,需要从县烟叶生产发展基金中予以解决。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补贴资金报告 篇2
一、本着‘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的宗旨,积极发挥社区服务优势,努力为社区老人提供各类宣传、服务信息,积极扎实的做好社区老龄工作,为更好地总结x年老龄工作,尽早筹划明年的工作,拟定20xx年老龄工作计划,现将x年社区老龄工作进行总结如下:
我社区老年人口多,为确保辖区每个老人都能够及时享受到市政府对老年人的优惠政策。社区工作人员对辖区老人全面进行了摸底,力保不漏掉一个老人。今年我社区有90 岁以上老年人有 5 人,80岁以上老年人口有 75人,社区工作人员经常性的走访入户了解老人的`各类需求。为老年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今年来社区共计为5名90岁以上老人发放了三个季度的高龄补贴5400元,75名80岁以上老人发放三季度补贴33750元。
二、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老龄活动
1、充分利用各类活动,组织老人参与,为社区老人健康提供保障。在今年“宪法、法律宣传月”中,做好老龄的法制宣传教育。今年来社区举办各类宣传活动3次,发放小礼品150份,着重围绕老年人普遍关心的社会保险及医疗、养老社会保障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大力开展以服务和改善老年人的民生为内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2、社区今年共计为18 名年满60岁的老人办理了老年优待证(优惠证)。
3、宣传和做好敬老月活动。大力宣传敬老口号,弘扬敬老、爱老精神, 9月20日,是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 ,xx社区积极开展以“关爱社会、关爱老人、关爱残疾人为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为辖区高龄空巢老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生活照料、健康保健等服务,社区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向社区居民大力宣传敬老、爱老政策法规,了解社区老人的实际期望。切实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使社区敬老宣传活动有积极的效果。
三、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积极开展为老服务,推动落实老年优待政策,营造良好的为老服务社会氛围,依据区老龄委关于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成立社区创建“敬老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积极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并向辖区老人进行了告知,请居民监督地区敬老文明工作的进展。
四、以关爱老年人健康为主题,胜利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开展为老人免费体检工作。辖区12名老人参加了体检。
五、做好社区老人来电来访工作,今年社区共计接待社区老人来电来访38件,其中办理优待(惠)18人,其余为老人办理养老资格证及各类保险工作。
20xx年,社区将继续开展敬老文明号的创建工作,积极为社区老人创建良好的社区居住环境、提供良好的服务态度扩大社区老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让更多的老人享受社区发展带来的成果。社区老龄工作在上级领导的关心、帮助、支持下,我社区老龄工作将会不断朝着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生活便利、 老有所养、老有所乐、人际关系和谐的现代化社区迈进。
补贴资金报告 篇3
一、成立整改工作领导机构
我镇镇党委、政府成立了由纪检监查、财政、农业、金融及相关人员参与的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认真安排、布置自查整改工作要求。落实自查整改工作目标任务。
二、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为了更好地开展自查整改工作,镇政府分管领导,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具体经办人员认真组织学习“财企”[20xx]28号文件《关于开展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财企”[20xx]12号文件关于《县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认真排查我镇粮食直补、综合直补发放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制定自查自纠程序及方法。
三、粮食直补、综合直补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我镇全镇粮食直补、综合直补资金发放落实过程中,涉及全镇18个村,134个社,总农户数7527户,实际应享受两补农户(种粮农户)6870户,21932人。享受面积23263.07亩,粮食直补资金274469.33元、综合直补资金2635059.12元两项合计总资金2909528.45元,
从2月10日起,按《实施方案》工作日程安排,进行了面积核实、公示、农户签字(盖章)确认一系列程序后,3月7日将加密文件移交信用社,3月9日信用社已将粮食直补、综合直补资金全部转存农户“一折通”存折。虽然按上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要求,圆满完成了粮食直补、综合直补资金的兑付工作,但是在录入“中国农民补贴网”系统信息过程中,由于时间紧,系统数据指标多,软件功能强大,涉及工作量大,政策性强,要求严格。在录入、修改过程中,存在指标录入遗漏,如,农户电话号码;农户身份证指标录入、修改错误;个别外出打工农户,银行帐号无法核对(堂兄、父母、亲属之间)委托代领,出现农户身份证、帐号重复,系统审核不能通过等错误现象。
四、自查自纠情况:
1、召开由村文书参加的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自查整改工作会议,通报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的兑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
2、由村文书负责做好个别委托代领农户的转付清算,工作过程全程跟踪,收集好个别错误的`农户身份证、及更改后的新帐号信息,保持与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信息畅通。
3、由具体负责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的工作人员,按上级规定,在要求的时间内,完善“中国农民补贴网”系统信息数据的收集、核查准确无误,接受上级检查验收。
4、认真跟踪、及时处理在发放过程中出现的错误和违规、违纪问题。
补贴资金报告 篇4
县政府:
XX年度烟叶移栽结束,县里统一组织对100亩以上烟叶连片机耕起垄面积进行复核验收,每亩补贴费用50元,因为烟草系统该项经费不足,由县烟草公司仅能兑现除古庄店乡和袁店乡外的10个植烟乡镇机耕起垄补贴款,古庄店和袁店两个乡符合要求的.烟田机耕起垄补贴需由县里解决,该两个乡验收面积分别为1997.5亩和3781.2亩,每亩补贴50元,需要补贴款288935元。此外,我县的广阳镇1200亩烟叶连片和袁店乡千亩烟叶连片被南阳市确定为市级烟叶核心示范区,按照要求进行高标准创建,在烟田冬前深耕、开春旋耕和移栽起垄环节每亩投入资金100元以上,而县里每亩只补贴50元,由于乡镇资金比较困难,特申请从县里拨付壹拾万元再给于广阳镇和袁店乡解决机耕起垄补贴各伍万元(50000元)。县烟叶产业领导小组要求:一是县烟草公司和烟棉办对烟田机耕起垄情况统一组织实地丈量验收,并登记造册,留存备查;二是乡镇烟办和烟站组织做好烟田机耕起垄面积分村户情况公示,确保数据真实无误、无争议;三是乡镇烟办、烟站会同财所做好补贴资金发放,由领款者本人签字确认,留存机耕手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帐号等原始资料,确保及时准确到位。
以上两项烟田机耕起垄补贴资金共需要388935元,需要从县烟叶生产发展基金中予以解决。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补贴资金报告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惠农政策,进一步加强惠农资金管理,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镇开展了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各项惠农政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我镇对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的'自查工作非常重视,把它作为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维护农民利益的大事来抓,由所长亲自抓,并安排专人抓好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确保惠农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镇认真组织、部署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对全镇20个村143个小组20xx年度的强农惠农资金进行了认真清理和自查自纠,专项清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三、全面自查,突出重点
在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我镇组织人员分别下到各村委会对强农惠农资进行全面摸底检查,逐一核对,对”三重”户进行认真核实。在掌握基本情况后,重点检查了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的政策宣传及落实、农民减负等强农惠农政策及专项资金。对资金到位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严格按文件要求办理。根据核定的面积、金额、补助标准、人数有关资料,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足额拨给农户。20xx年度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
1、农作物良种补贴:20xx年上级补助资金 万元, 补贴面积 亩,补贴农户 户。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2、粮食、农资综合直补:20xx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补助资金 万元,补贴面积 亩,补贴农户 户。全部由乡镇财政所直接支付到农户存折。
3、农机购置补贴:20xx年我站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全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万元
4、20xx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25万元,18个村委会,全部用于项目建设。群众筹资严格按上年人均纯收入的1%,筹劳10个工/劳动力以内执行。
补贴资金报告 篇6
按照《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自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乡高度重视,庚即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及时进行了相关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我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xxx为组长,相关业务人员和各村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二、落实专人,及时自查
(一)自查情况。通过自查,我乡20xx年以来卫计系统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主要有以下四类,分别是1.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奖励资金;2.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扶助资金;3.0-18周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4.卫生扶贫救助基金。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奖励方面:20xx年我乡共有50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4.8万元;20xx年1—6月,我乡共有58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2.784万元,发放方式均为银行打卡,经自查,相关资金已通过农村信用社全部发放到申请人银行卡中,未发现违规享受、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问题。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扶助资金方面:20xx年我乡共有2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1.56万元;20xx年1—6月,我乡共有2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0.78万元,发放方式均为银行打卡,经自查,相关资金已通过农村信用社全部发放到申请人银行卡中,未发现违规享受、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问题。
0-18周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方面:20xx年我乡共有10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0.108万元;20xx年,我乡共有10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0.108万元,发放方式均为银行打卡,经自查,相关资金已通过农村信用社全部发放到申请人银行卡中,未发现违规享受、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问题。
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方面:我乡严格按照县卫计局要求,贫困户申请救助金额由医院进行核算,经我乡收集汇总后上报,在卫计局下发公示表后,通知相关村组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过打卡方式进行资金发放,再次过程中乡、村、组干部均未经手现金。未发现违规享受、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问题。
综上所述,通过自查,我乡卫计系统相关惠农惠民资金未发现违规享受、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将重点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实行动态管理做好农户卡号收集整理、更新工作,杜绝多发、重发、漏发等情况的发生;二是加强资金监管力度,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村组干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私存私分、克扣索要等违纪违法行为;三是对办卡难的困难群体,下一步争取与银行等相关部门衔接,进行上门办卡。
补贴资金报告 篇7
一、完善制度。
1、充分发挥由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及学校组成的区困难家庭教育救助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作用,及时解决教育救助工作中的困难和矛盾。
2、及时了解掌握全区各街道困难群体的人数、分布和困难状况,制订全区和街道年度教育救助工作计划和目标。
3、区、街道、学校分别建立困难家庭学生救助台帐,全面反映受救助学生的基本状况,跟踪反馈救助成效。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济救助避免重复;全区中小学每学年结束,对本校困难家庭学生的救助情况进行公示。
5、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作用,大力开展访贫问苦活动,逐步形成对困难家庭学生结对帮扶长效机制。
6、建立日常温暖解困和年终集中关怀两种机制,时刻关注困难群体。
7、形成对困难家庭学生全方位的`帮扶不仅在经济上救助,还要在精神上、学习上、生活上给予全面关注,以利于受助学生的健康成长。
8、完善教育救助资金供给制度。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救助资金由市、区财政承担80%所在街道承担20%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救助资金由市、区财政适当补助。
9、建立对各项救助款、捐助款的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区关于对资助贫困生专款专用的有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用在实处,其收支情况作为校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
10、进一步完善各类社会捐助管理制度,积极拓展教育救助、捐助渠道,推进结对帮扶,机关企事业单位送温暖,社会团体、个人捐助,大学生送教下乡,春蕾班,爱心班等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救助困难群体的良好氛围。
11、每年组织对困难家庭教育救助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表彰奖励先进,调动各方参与教育救助工作的积极性。
二、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和救助程序。
1、对低保家庭子女(低保证中注有子女的名单,下同)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不择校的情况下,以助学券形式进行资助,免收杂费、信息技术教育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体检费和社会实践活动费;每学期开学前,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发放助学券。
2、减免低保家庭子女就读本区公办高中(含职高)学校的高中生(含职高生)学费(缴纳捐资助学款的学生除外)减免标准为:普高学费全免,职高学费减免50%每学期开学报到时,持低保证、户口本等材料到就读学校办理。
3、对残疾儿童少年和父母双亡的孤儿实行免费教育。凡本区的盲、聋哑、智残儿童和父母双亡的孤儿实行免费教育;凭有效医疗机构诊断书或所在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的孤儿证明、户口本到指定学校特殊班或就近随班就读,由就读学校一次性办理。
4、凡本区范围内的拆迁户子女,拆迁过渡期内,凭拆迁证明及过渡住所所在社区(村)出具的暂住证明,区教育局办理本区内过渡入学手续,按有关规定免收借读费。
5、凡居住我区的外来农民子女凭暂住证、原户籍证明、务工证、计划生育证明和学籍证明等材料,由区教育局安排就读学校,并按有关规定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
6、对家庭突发变故致贫、父或母是持证残疾人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所在社区(村)出具证明,经街道民政部门审核后,不择校或不缴纳捐资助学款的情况下,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信息技术教育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体检费和社会实践活动费;非义务教育阶段普高含职高)类减免学费50%每学期开学报到时,持证明材料、户口本到就读学校办理。
7、对低保户家庭住宿学生补助生活费,由就读学校按学期进行补助。
8、对低保户家庭职校毕业生的推荐就业中介服务费由学校与用人单位及中介机构协调,给予适当减免。
9、对本区低保户家庭升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办学的高校大学新生发放一次性入学困难补助xx元,由大学新生本人申请、户籍所在社区(村)初审、、街道民政部门复审后,低保家庭大学新生携带申请报告、低保证、户口本、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到区民政局办理。
10属救助对象的大学新生和在校大学生,如需办理助学贷款,由户籍所在社区(村)街道出具经济困难证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协助办理。
11、设立区困难家庭教育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低保户等困难家庭学生。全区每年安排奖学金总额10万元,奖励名额130名,奖学金标准为:小学600元/生学年,初中800元/生学年,高中(含职高)1000元/生学年。
补贴资金报告 篇8
一、项目审批及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度,上级下达我县购机补贴资金291.30万元,(其中:部级资金23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61.3万元),20xx年度烟机配套项目资金60万元,共计351.30万元。
二、完成补贴机具概况
20xx年度我县截至10月25日止,完成购置机具2027台套,购机补贴资金850.387万元,其中完成部级资金补贴269.997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补贴72.8477万元。
三、购机补贴操作程序
20xx年度,我县购机补贴工作,按照以下程序操作
1、要求购机者必须在各自所在乡提出购机申请,认真填报购机申请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家庭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报请所在乡(镇)审批,接着向农机代货商购置机具,过后供货商向购机者开具正式的机具全价发票。
2、6月中旬贵阳市农机公司经销商报帐,要求中心审核,6月17日上午卢主任主持召开关于购机补贴审核一事,会上决定由中心职工黄绍鸿和潘芳电话审核,其它事项一概不管,材料汇总由卢主任完成。
3、9月2日,几家经销商再次前来报帐,中心没有具体工作人员全权承担购机补贴审核工作,审核再次面临困难。
4、9月9日上午,为了落实新化县购机补贴审核工作,县政府王作飞副县长主持工作,会上要求及落实情况如下:
1)首先成立领导小组;
2)逐户电话审核;
3)没安装有电话或电话无法联系审核的.农户,必须立即组织人员上门核查;
4)电话审核好的部门随机抽取20-30%的上门核查;
5)发现经销商弄虚作假的逐级向领导汇报。
5、9月1日至10月15日结束,县农机中心分成两个小组通过电话和上门相结合的方式共审核918户,购机价格6465862.00元,部级补贴1918090.00元省级补贴510975.00元。
四、存在问题
1、后期即10月16日以后上报的机具1019台套,价格1908948.00元,部级补贴742620.00元;省级补贴207033.00元。
2、对我县这几年来的购机农户管理比较混乱,下步工作怎样实施。
补贴资金报告 篇9
根据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遵义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商发[]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商务局、财政局立即制定印发了《凤冈县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凤商通[]13号)文件,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县商务局、财政局、纪工委的专题联合会议,按照市县的检查方案的要求,乡镇财政所认真开展自查,县商务局、财政局成立检查组,分2组对全县14各乡镇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内容:对我县20xx年至1月的家电下乡补贴情况进行检查。
家电下乡补贴情况:兑付的家电产品有: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空调、电脑、热水器(含太阳热、储水式、燃气)、电磁炉、微波炉等,兑付资金2406.4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应负担1925.16万元、省级财政应负担481.29万元。
二、乡镇监督检查汇总情况:
全县疑是虚假销售主要是在家电下乡的“商审商付”时间,我县抽查中发现疑是虚假销售金额21.3万元,对我们检查出来的问题由县纪委正在处理中。
三、县局检查组检查情况:
于5月7日—14日,监督检查分成两个检查组,分别对本县14个乡镇进行查阅原始资料,询问相关人员,进村入户调查等。
1、入户调查情况:共入户调查127户(其中绥阳镇因资料被有关机关调出,未列入本次检查范围),上报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数共247件,其中农户实际未购买产品共52件,实际购买与上报产品不一致的共70件,实际有购买产品但未获得补助产品16件。
2、业务方面:各乡镇账册保存完整,标识卡、户口复印件、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申报表等要求的资料均装订成册保管,财务账目清楚。
3、销售网点方面:对我县乡镇部分原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了询问式抽查,总体来说,在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期间,都能按照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要求进行了广泛宣传,积极组织适销对路产品供应,并张贴了县商务局发放的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报销流程图、县商务局、财政局举报电话、购销存管理制度等,积极派人参加县商务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但在产品销售信息录入方面,由于网点人手少,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有部分网点未按时将销售信息及时录入,造成部分录入信息和实际销售产品不吻合。
四、存在的问题:
1、家电下乡的的产品多,品牌广,部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本次检查发现部分农户购买的产品使用几年后已坏,不能继续使用。
2、所购产品数量和品牌、型号有一部分不相符,有实际购买多于或少于农户登记购买数量的现象。农户购买产品后,经销商套用农户资料现象存在,农户没有购买产品却有购买产品信息的空挂户现象。
3、部分销售网点在农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没有及时开具销售发票,积压单据,导致张冠李戴,这种现象各销售网点较普遍存在,最终无法核实实际情况。有些农户没有二代身份证,购买家电时,商家套用了其他农户的身份证资料,从而产生了张冠李戴的现象。有的商家十天半月上报一次,做资料马虎、张冠李戴导致“一票多开”情况,即农户实际购买一台电器,系统内却上报购买多台电器;由于时间太久无法具体核实。
4、个别网点宣传不到位,商家也没有向农户说明具体情况。各项产品价格公开不完整,群众知晓率较差。有的农户购买了但不知道是属于家电下乡产品。
5、户口转借。一种是城镇人员自己借用农村户口等相关资料购买家电下乡补助产品;另一种是商家帮城镇人员借用农村户口购买家电下乡补助产品,检查中我们发现个别户有这种情况。
6、有截留标识卡现象。在这次检查中,个别销售网点,有将城镇居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截留,同时从农村寻取或复印本店原已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身份证等资料,骗取补贴。
7、乡镇人员太少,监管工作未跟上。有借用他人户口购买产品的现象,也有商家图省事将所有购买商品全用一个人户口上报的情况,或者是农户实际没有购买也没有外借户口,但系统内有、并获得补贴的情况。由于工作人员的变更,经销商的变更,无法核实当时具体情况,再加上外出务工人员多,给调查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五、产生问题的原因:
家电下乡工作自20xx年开展以来,确实给广大农民群众带来了实惠,进一步拉动了内需,促进消费,为国内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促进了家电进村进户,提高了农民的消费和生活水平,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对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如下:
1、由于销售网点不认真,没有及时登录有关销售信息,事后将累积的杂七杂八的销售信息混为一体,造成了“张冠李戴”。
2、部分购买农户没有带身份证或户口簿,但又购买了家电下乡产品,商家为了提高销售额套用了其他农户的'有关信息资料,导致信息与实际不符。
3、由于都是个体经营,管理不规范,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利用国家政策的空间,代人登录或截留标识卡等。
4、商家直补操作模式,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政策上的瑕疵,给商家利用,造成了商家的可趁之机。
六、建议:
根据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并进行分析,要求各乡镇进一步加强自查自纠,整理完善资料,认真总结,杜绝问题的产生,才能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完善、规范。建议上级部门在以后类似的工作中能加强基层业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让具体操作人员用最短的时间熟悉更多的业务,并且制定统一的监管模式,统一的操作流程。以便以后基层更好更完善的完成相关的业务。坚决杜绝发生挤占、挪用、套取、截留、贪污、私分国家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按照市纪委的工作要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作为我县民生项目资金专项监察工作的重点,县纪委、监察局已组织纪工委、商务局、财政局、各乡镇纪检组等多方力量已于3月开始进行了专项监察,有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补贴资金报告 篇10
为贯彻《全省涉农政策资金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由镇纪委、财政所、民政办组成检查小组于20xx年6月7日进行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20xx年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我镇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如下:
1、五保户272户,发放资金47.454万元。低保户1493户,发放金额210.6334万元。优抚对象121户,金额81.8万元。残疾补助377户,金额14.3万元。倒房重建1户,补贴资金1万元。草危房补贴13户,补贴资金12.2万元。
二、20xx年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我镇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如下:
1、五保户272户,发放资金48.509万元。低保户1525户,发放金额275.1707万元。优抚对象121户,金额97.4万元。残疾补助501户,金额29万元。倒房重建2户,补贴资金16800元。草危房补贴38户,补贴资金40.3万元。
三、20xx年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我镇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如下:1、五保户270户,发放资金56.7874万元。低保户1525户,发放金额360.9425万元。优抚对象146户,金额133.4446万元。残疾补助399户,金额30.2万元。救灾补贴169户,补贴金额2.6万元。倒房重建1户,补贴资金8400元。草危房补贴91户,补贴资金90万元。
自查结果
通过对民政涉农资金的自查,我镇在民政涉农补贴资金管理上,能严格按照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监管等环节、程序的规定,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享受农户手里,没有出现截留、挪用、挤占、抵扣等现象。
补贴资金报告 篇11
日前,我乡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确保这项惠农政策的补贴资金落到实处,让农户确确实实地得到受惠。自查工作中,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核查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了全乡干部工作会议,要求全乡干部高度重视,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就家电下乡落实核查工作进行了布署。、乡财政所把已补贴的农户资料按村进行了汇总,并根据我乡实际制定了家电下乡入户调查询问表,下发各驻村干部,要求各驻村干部对所辖范围的农户补贴情(家庭电话、购产品品牌和型号、购产品价格、是否已足额领到补贴款等)进行逐户认真登记、核实。经核实:严格按程序办事,认真审核相关的补贴资料,并把相关的资料进行了复印保存,及时,经过全镇干部的共同努力,通过此次核实自查:
一是存在个别商家用未购产品农户户口本冒领补贴款的'现象;
二是个别家电下乡销售商家超国家限价销售家电下乡产品;
三是部门商家在销售价的基础上另收取产品运费(不到户);
四是“商审商付”后由于财政不再直接面对农户,使部分应补农户不能及时领到财政补贴资金;五是部门商家为达到少开票的目地,而采取一票多开的现象。
补贴资金报告 篇12
县政府:
XX年度烟叶移栽结束,县里统一组织对100亩以上烟叶连片机耕起垄面积进行复核验收,每亩补贴费用50元,因为烟草系统该项经费不足,由县烟草公司仅能兑现除古庄店乡和袁店乡外的.10个植烟乡镇机耕起垄补贴款,古庄店和袁店两个乡符合要求的烟田机耕起垄补贴需由县里解决,该两个乡验收面积分别为1997.5亩和3781.2亩,每亩补贴50元,需要补贴款288935元。
此外,我县的广阳镇1200亩烟叶连片和袁店乡千亩烟叶连片被南阳市确定为市级烟叶核心示范区,按照要求进行高标准创建,在烟田冬前深耕、开春旋耕和移栽起垄环节每亩投入资金100元以上,而县里每亩只补贴50元,由于乡镇资金比较困难,特申请从县里拨付壹拾万元再给于广阳镇和袁店乡解决机耕起垄补贴各伍万元(50000元)。县烟叶产业领导小组要求:一是县烟草公司和烟棉办对烟田机耕起垄情况统一组织实地丈量验收,并登记造册,留存备查;二是乡镇烟办和烟站组织做好烟田机耕起垄面积分村户情况公示,确保数据真实无误、无争议;三是乡镇烟办、烟站会同财所做好补贴资金发放,由领款者本人签字确认,留存机耕手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帐号等原始资料,确保及时准确到位。
以上两项烟田机耕起垄补贴资金共需要388935元,需要从县烟叶生产发展基金中予以解决。
特此报告
xx县烟叶产业领导小组
补贴资金报告 篇13
为贯彻《全省涉农政策资金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由镇纪委、财政所、民政办组成检查小组于20xx年6月7日进行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20xx年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我镇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如下:
1、五保户272户,发放资金47.454万元。低保户1493户,发放金额210.6334万元。优抚对象121户,金额81.8万元。残疾补助377户,金额14.3万元。倒房重建1户,补贴资金1万元。草危房补贴13户,补贴资金12.2万元。
二、20xx年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我镇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如下:
1、五保户272户,发放资金48.509万元。低保户1525户,发放金额275.1707万元。优抚对象121户,金额97.4万元。残疾补助501户,金额29万元。倒房重建2户,补贴资金16800元。草危房补贴38户,补贴资金40.3万元。
三、20xx年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我镇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如下:1、五保户270户,发放资金56.7874万元。低保户1525户,发放金额360.9425万元。优抚对象146户,金额133.4446万元。残疾补助399户,金额30.2万元。救灾补贴169户,补贴金额2.6万元。倒房重建1户,补贴资金8400元。草危房补贴91户,补贴资金90万元。
自查结果
通过对民政涉农资金的自查,我镇在民政涉农补贴资金管理上,能严格按照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监管等环节、程序的规定,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享受农户手里,没有出现截留、挪用、挤占、抵扣等现象。
补贴资金报告 篇14
根据青川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川县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青财建[20xx]18号)文件精神,我镇于4月12日至18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措施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我镇立即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财政所人员和各村村主任为成员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对检查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召开销售商会议,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我镇于4月12日召开销售商会议,认真听取了销售商对家电下乡产品补贴兑现情况的报告,并要求其深入开展自查工作,及时写出书面自查报告。
深入调查,逐户核实。发动村社干部根据财政所提供的花名册逐户进行走访核查,对外出务工户通过电话方式进行核实,做到了100%核查到位。
二、补贴兑现情况
自20xx年11月开展商审商付政策以来,我镇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532台,财政所向商户兑现财政资金99536.97元,通过专项检查核实,销售商向购买者全部兑现了补贴资金,没有发现截留和挤占财政补贴资金现象。
三、存在问题
(一)存在非农家庭借用农业户口本获取财政补贴的行为。
(二)未对销售网点提交并确认的已兑付补贴农户名单进行公示。
四、改进办法
(一)通过公示、电话查询等方式加强购买人信息核查力度,确保国家资金补贴对象的'准确性。
(二)建立村组干部查询制度,组织村组干部定期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户进行实地走访询问,准确掌握补贴兑现情况。
补贴资金报告 篇15
日前,我乡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确保这项惠农政策的补贴资金落到实处,让农户确确实实地得到受惠。自查工作中,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核查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了全乡干部工作会议,要求全乡干部高度重视,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就家电下乡落实核查工作进行了布署。、乡财政所把已补贴的农户资料按村进行了汇总,并根据我乡实际制定了家电下乡入户调查询问表,下发各驻村干部,要求各驻村干部对所辖范围的农户补贴情(家庭电话、购产品品牌和型号、购产品价格、是否已足额领到补贴款等)进行逐户认真登记、核实。经核实:严格按程序办事,认真审核相关的'补贴资料,并把相关的资料进行了复印保存,及时,经过全镇干部的共同努力,通过此次核实自查:
一是存在个别商家用未购产品农户户口本冒领补贴款的现象;
二是个别家电下乡销售商家超国家限价销售家电下乡产品;
三是部门商家在销售价的基础上另收取产品运费(不到户);
四是“商审商付”后由于财政不再直接面对农户,使部分应补农户不能及时领到财政补贴资金;五是部门商家为达到少开票的目地,而采取一票多开的现象。
补贴资金报告 篇16
根据通农业[20xx]128号文件精神,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宣传文件精神,明确工作目标,自查到位,核实到户。
一、兑现工作
乡惠农补贴包括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在资金兑现过程中分布实施,乡、村、社干部对农户的种粮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统计,召开村民大会上进行民主评议,乡农业综合服务站根据评议结果严格按标准进行数据整理,再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上报乡党委政府审查核实通过,然后进行张榜公示,种粮群众无异议后,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下拨资金通过一卡通兑现到农户。
在资金的兑现过程中,乡党委政府,严格按要求,公示结果积极给予惠农资金兑现,农机购置补贴乡农业综合服务站严格按程序给予审批,无弄虚作假。
二、自查工作
为加强自查工作,乡党委政府成立了“惠农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各村村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农业综合服务站,由负责具体工作。
在自查过程中,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乡党委政府安排由乡纪委牵头,乡农业综合服务站、财政所、各村委会进行走访调查,各惠农资金是否按公示内容及时兑现的,兑现数据是否按照基础数据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等操作流程形成的,在资金分配工程中各级各部门有没有优亲厚友及截留资金等问题的出现。
通过对全乡1521户享受惠农资金的农户进行走访调查,群众对惠农资金兑现上无任何异议。20xx年我乡兑现各项惠农资金:1502350元,20xx年我乡兑现各项惠农资金:1502350元。
乡人民政府在兑现20xx年至20xx年惠农工作中,一直按照上级要求的程序运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无优亲厚友、截留资金,群众无任何异议。
补贴资金报告 篇17
县政府:
XX年度烟叶移栽结束,县里统一组织对100亩以上烟叶连片机耕起垄面积进行复核验收,每亩补贴费用50元,因为烟草系统该项经费不足,由县烟草公司仅能兑现除古庄店乡和袁店乡外的`10个植烟乡镇机耕起垄补贴款,古庄店和袁店两个乡符合要求的烟田机耕起垄补贴需由县里解决,该两个乡验收面积分别为1997.5亩和3781.2亩,每亩补贴50元,需要补贴款288935元。此外,我县的广阳镇1200亩烟叶连片和袁店乡千亩烟叶连片被南阳市确定为市级烟叶核心示范区,按照要求进行高标准创建,在烟田冬前深耕、开春旋耕和移栽起垄环节每亩投入资金100元以上,而县里每亩只补贴50元,由于乡镇资金比较困难,特申请从县里拨付壹拾万元再给于广阳镇和袁店乡解决机耕起垄补贴各伍万元(50000元)。县烟叶产业领导小组要求:一是县烟草公司和烟棉办对烟田机耕起垄情况统一组织实地丈量验收,并登记造册,留存备查;二是乡镇烟办和烟站组织做好烟田机耕起垄面积分村户情况公示,确保数据真实无误、无争议;三是乡镇烟办、烟站会同财所做好补贴资金发放,由领款者本人签字确认,留存机耕手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帐号等原始资料,确保及时准确到位。
以上两项烟田机耕起垄补贴资金共需要388935元,需要从县烟叶生产发展基金中予以解决。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补贴资金报告 篇18
县政府:
XX年度烟叶移栽结束,县里统一组织对100亩以上烟叶连片机耕起垄面积进行复核验收,每亩补贴费用50元,因为烟草系统该项经费不足,由县烟草公司仅能兑现除古庄店乡和袁店乡外的10个植烟乡镇机耕起垄补贴款,古庄店和袁店两个乡符合要求的`烟田机耕起垄补贴需由县里解决,该两个乡验收面积分别为1997.5亩和3781.2亩,每亩补贴50元,需要补贴款288935元。
此外,我县的广阳镇1200亩烟叶连片和袁店乡千亩烟叶连片被南阳市确定为市级烟叶核心示范区,按照要求进行高标准创建,在烟田冬前深耕、开春旋耕和移栽起垄环节每亩投入资金100元以上,而县里每亩只补贴50元,由于乡镇资金比较困难,特申请从县里拨付壹拾万元再给于广阳镇和袁店乡解决机耕起垄补贴各伍万元(50000元)。县烟叶产业领导小组要求:一是县烟草公司和烟棉办对烟田机耕起垄情况统一组织实地丈量验收,并登记造册,留存备查;二是乡镇烟办和烟站组织做好烟田机耕起垄面积分村户情况公示,确保数据真实无误、无争议;三是乡镇烟办、烟站会同财所做好补贴资金发放,由领款者本人签字确认,留存机耕手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帐号等原始资料,确保及时准确到位。
以上两项烟田机耕起垄补贴资金共需要388935元,需要从县烟叶生产发展基金中予以解决。
特此报告
xx县烟叶产业领导小组
补贴资金报告 篇19
按上级财政部门会议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各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家电下乡财政补贴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我镇自开展家电下乡补贴工作以来,上级财政部门共拨付我镇家电下乡及汽车、摩托车下乡资金共计296877元,截至20xx年x月x日止,我镇共补贴购家电家户847户,兑付财政补贴资金198621.28元,其中财政直接补贴资金150291.18元,“商审商付”补贴资金48330.10元。所补贴款项已全部通过信用社打入被补贴农户或商家所堤供的帐户上。我镇在家电下乡补贴及专项检查情况如下:
一、在补贴的兑付中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核,对购家电农户所上报的身份证、户口本、产品标识卡和发票,以及农民购买条件和经销商销售垫付补贴资金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把相关资料复印件留存财政所备查;在补贴过程中,严格按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截留、提高或降低标准、挤占农民补贴资金的现象;对于已补贴的家电下乡资金,在要求所在村社干部进行核实其真实性的基础上,进行了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反映,并向广大群众公布了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电话。
二、在自查工作中,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核查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了全镇干部工作会议,要求全镇干部高度重视,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就家电下乡落实核查工作进行了布署,镇财政所把已补贴的农户资料按村进行了汇总,并根据我镇实际制定了家电下乡入户调查询问表,并下发各驻村干部,要求各驻村干部对所辖范围的农户补贴情(家庭电话、是否购补贴产品、购产品价格、是否已足额领到补贴款等)进行逐户认真登记、核实。
经核实:
1、我镇家电下乡经办人员没有违法违纪情况,在受理补贴过程中,严格按程序办事,认真审核相关的补贴资料,并把相关的资料进行了复印保存,及时按上级要求对补贴金额通过信用社打入被补贴农户(商家)提供的帐号内,对已补贴情况进行了张榜公示,整个补贴过程不存在挤占、截流及套取补贴资金等现象;
2、经过全镇干部的共同努力,全镇共核查补贴农户847户,其中全家外出15户,电话调查629户,入户调查303户,经核实,共有31户未购补贴产品(财政已补贴),65户所购家电下乡产品超过国家限价,24户未领到补贴款(财政已补贴)。通过此次核实自查,一是存在个别商家用未购产品农户户口本冒领补贴款的现象;二是个别家电下乡销售商家超国家限价销售家电下乡产品;三是部门商家在销售价的基础上另收取产品运费(不到户);四是“商审商付”后由于财政不再直接面对农户,使部分应补农户不能及时领到财政补贴资金;五是部门商家为达到少开票的目地,而采取一票多开的现象。
补贴资金报告 篇20
在现实生活中,需要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报告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根据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遵义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商发[]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商务局、财政局立即制定印发了《凤冈县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凤商通[]13号)文件,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县商务局、财政局、纪工委的专题联合会议,按照市县的检查方案的要求,乡镇财政所认真开展自查,县商务局、财政局成立检查组,分2组对全县14各乡镇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内容:对我县20xx年至1月的家电下乡补贴情况进行检查。
家电下乡补贴情况:兑付的家电产品有: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空调、电脑、热水器(含太阳热、储水式、燃气)、电磁炉、微波炉等,兑付资金2406。4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应负担1925。16万元、省级财政应负担481。29万元。
二、乡镇监督检查汇总情况:
全县疑是虚假销售主要是在家电下乡的“商审商付”时间,我县抽查中发现疑是虚假销售金额21。3万元,对我们检查出来的问题由县纪委正在处理中。
三、县局检查组检查情况:
于5月7日—14日,监督检查分成两个检查组,分别对本县14个乡镇进行查阅原始资料,询问相关人员,进村入户调查等。
1、入户调查情况:共入户调查127户(其中绥阳镇因资料被有关机关调出,未列入本次检查范围),上报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数共247件,其中农户实际未购买产品共52件,实际购买与上报产品不一致的共70件,实际有购买产品但未获得补助产品16件。
2、业务方面:各乡镇账册保存完整,标识卡、户口复印件、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申报表等要求的资料均装订成册保管,财务账目清楚。
3、销售网点方面:对我县乡镇部分原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了询问式抽查,总体来说,在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期间,都能按照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要求进行了广泛宣传,积极组织适销对路产品供应,并张贴了县商务局发放的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报销流程图、县商务局、财政局举报电话、购销存管理制度等,积极派人参加县商务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但在产品销售信息录入方面,由于网点人手少,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有部分网点未按时将销售信息及时录入,造成部分录入信息和实际销售产品不吻合。
四、存在的问题:
1、家电下乡的的产品多,品牌广,部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本次检查发现部分农户购买的产品使用几年后已坏,不能继续使用。
2、所购产品数量和品牌、型号有一部分不相符,有实际购买多于或少于农户登记购买数量的现象。农户购买产品后,经销商套用农户资料现象存在,农户没有购买产品却有购买产品信息的空挂户现象。
3、部分销售网点在农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没有及时开具销售发票,积压单据,导致张冠李戴,这种现象各销售网点较普遍存在,最终无法核实实际情况。有些农户没有二代身份证,购买家电时,商家套用了其他农户的身份证资料,从而产生了张冠李戴的现象。有的商家十天半月上报一次,做资料马虎、张冠李戴导致“一票多开”情况,即农户实际购买一台电器,系统内却上报购买多台电器;由于时间太久无法具体核实。
4、个别网点宣传不到位,商家也没有向农户说明具体情况。各项产品价格公开不完整,群众知晓率较差。有的农户购买了但不知道是属于家电下乡产品。
5、户口转借。一种是城镇人员自己借用农村户口等相关资料购买家电下乡补助产品;另一种是商家帮城镇人员借用农村户口购买家电下乡补助产品,检查中我们发现个别户有这种情况。
6、有截留标识卡现象。在这次检查中,个别销售网点,有将城镇居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截留,同时从农村寻取或复印本店原已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身份证等资料,骗取补贴。
7、乡镇人员太少,监管工作未跟上。有借用他人户口购买产品的现象,也有商家图省事将所有购买商品全用一个人户口上报的情况,或者是农户实际没有购买也没有外借户口,但系统内有、并获得补贴的情况。由于工作人员的变更,经销商的变更,无法核实当时具体情况,再加上外出务工人员多,给调查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五、产生问题的原因:
家电下乡工作自20xx年开展以来,确实给广大农民群众带来了实惠,进一步拉动了内需,促进消费,为国内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促进了家电进村进户,提高了农民的''消费和生活水平,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对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如下:
1、由于销售网点不认真,没有及时登录有关销售信息,事后将累积的杂七杂八的销售信息混为一体,造成了“张冠李戴”。
2、部分购买农户没有带身份证或户口簿,但又购买了家电下乡产品,商家为了提高销售额套用了其他农户的有关信息资料,导致信息与实际不符。
3、由于都是个体经营,管理不规范,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利用国家政策的空间,代人登录或截留标识卡等。
4、商家直补操作模式,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政策上的瑕疵,给商家利用,造成了商家的可趁之机。
六、建议:
根据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并进行分析,要求各乡镇进一步加强自查自纠,整理完善资料,认真总结,杜绝问题的产生,才能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完善、规范。建议上级部门在以后类似的工作中能加强基层业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让具体操作人员用最短的时间熟悉更多的业务,并且制定统一的监管模式,统一的操作流程。以便以后基层更好更完善的完成相关的业务。坚决杜绝发生挤占、挪用、套取、截留、贪污、私分国家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按照市纪委的工作要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作为我县民生项目资金专项监察工作的重点,县纪委、监察局已组织纪工委、商务局、财政局、各乡镇纪检组等多方力量已于3月开始进行了专项监察,有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补贴资金报告 篇21
按照《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自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乡高度重视,庚即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及时进行了相关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我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xxx为组长,相关业务人员和各村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二、落实专人,及时自查
(一)自查情况。通过自查,我乡20xx年以来卫计系统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主要有以下四类,分别是1.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奖励资金;2.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扶助资金;3.0-18周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4.卫生扶贫救助基金。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奖励方面:20xx年我乡共有50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4.8万元;20xx年1—6月,我乡共有58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2.784万元,发放方式均为银行打卡,经自查,相关资金已通过农村信用社全部发放到申请人银行卡中,未发现违规享受、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问题。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扶助资金方面:20xx年我乡共有2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1.56万元;20xx年1—6月,我乡共有2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0.78万元,发放方式均为银行打卡,经自查,相关资金已通过农村信用社全部发放到申请人银行卡中,未发现违规享受、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问题。
0-18周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方面:20xx年我乡共有10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0.108万元;20xx年,我乡共有10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0.108万元,发放方式均为银行打卡,经自查,相关资金已通过农村信用社全部发放到申请人银行卡中,未发现违规享受、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问题。
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方面:我乡严格按照县卫计局要求,贫困户申请救助金额由医院进行核算,经我乡收集汇总后上报,在卫计局下发公示表后,通知相关村组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过打卡方式进行资金发放,再次过程中乡、村、组干部均未经手现金。未发现违规享受、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问题。
综上所述,通过自查,我乡卫计系统相关惠农惠民资金未发现违规享受、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将重点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实行动态管理做好农户卡号收集整理、更新工作,杜绝多发、重发、漏发等情况的发生;二是加强资金监管力度,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村组干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私存私分、克扣索要等违纪违法行为;三是对办卡难的困难群体,下一步争取与银行等相关部门衔接,进行上门办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