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高一读后感(精选36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高一读后感 篇1
中国古文言:变则通,通则达。这本书以一个小故事+听故事的人的对话形式阐述,对这六个字进行了更深层,更详细,更符合现代人生存的解析。
我并不认为这是一本单纯的管理类读物,里面贯穿全书的观点,更适合丰富完善个人修为。
当你做得的是内向性工作的时候,比如艺术创作,这是你的常态。有一天你从事外向性事务了,比如销售,你就得调整自己的状态迎上去面对。调整后的状态,不是“非常态”,相反,如果用内向型的处理方式对待现在的工作,才不可取。这不是一种值得悲观的妥协,如果是,有一天从外向型工作又回到当初封闭自我的创作形式里,岂不成了堕落。
改变自己最快捷的方式就是嘲笑自己的愚蠢,这样才能对自己的过去释然,从而迅速朝着新方向前进。也许,在有能力的时候自己主动改变要比被动调整好得多。
要想做出改变,最大的障碍来自于自身,除非自己想改变自己,否则一切也是枉然。如果在思想上对变化有所准备,而不是浪费时间否认已经发生了的变化,那可能已经找到了新的人生。及早注意细微的小变化,这会才会有助你适应即将到来的大变化。
如果不再恐惧,你会做什么?自己的恐惧只会使事情更加糟糕,因此不要再胡思乱想,向着新的方向进发。
当你克服了恐惧,就会感到轻松和自在!
不要害怕孤独,不要被恐惧所控制,不要胡思乱想,滋生恐惧。但是我们一直以来都在被内心的恐惧所俘获,然而向着新的方向出发则会释放掉内心的恐惧。自己的大多数恐惧其实都是不理性的,会妨碍自己在必要的时候做出正确的改变。
迟做总比不做好。在迷宫中搜寻总比停留在没有奶酪的地方更有保障。要掌握主动权,而不是仅仅在消极的等待。朝着新的方向前进,你就会发现新的奶酪。不要再考虑自己会失去什么,而要考虑会取得什么新的收获。
想象自己正在享受奶酪,这样可以帮助你找到新的奶酪。只要相信自己能够找到并且享用新的奶酪,你就会改变自己的行为。
高一读后感 篇2
认识苗恒纯属偶然,虽则曾在一些报刊读过他的些许文章,但还不是特别熟知;直到读过他的书稿之后,才愈发对他的文字功底表示诚挚的赞赏。《泪水飞扬》乃是一本描绘青葱岁月的成长小说,细细品读全书,其主题是对于青春的缅忆和祭奠,字字珠玑深情款款,记录着苗恒廿余年的成长印痕,勾勒出从乡村来到都市的年青人的奋斗与挣扎史。
苗恒应该不属于网络作家,我认识的很多80后或90后作者的写作方式都是比较传统的,他们中的大多数会像文学前辈们那样在稿纸上奋笔疾书,然后对成品进行多次增删,最后才打印成电子稿投给出版社的`。《泪水飞扬》即是如此。和苗恒一样,许多文友更期望在纸质媒体上发表自己的作品,哪怕只是豆腐块。这也是今天,单纯以“网络文学”来概括年青一代的书写显得狭隘的原因。许多写手在网上疯狂灌水长篇累牍,终无人问津;许多作者在案头皓首穷经码字无数,却无法出版。所以当《泪水飞扬》付梓成书,面向亿万读者之际,就可以肯定这本书不可小觑的的文学价值与不可估量的市场潜力。
很多高龄的作家和评论家,对80后、90后的著述评价都不是太高,总惯性地认为他们的文风过于肤浅,缺少文化底蕴,匮乏批判精神,这完全是一种错觉。在我看来,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书写方式,文坛也有它的自给性,作家的创作也有其自在性:即使无法得到主流庙堂的认可,也能凭借自身的能量在这个文学贫瘠的年代潜滋暗长自成葳蕤,就像在山石的罅隙中,常常可以看到参天的大树一样。苗恒也属于自学成才。他中学时开始写作,从中学到大学,从毕业到工作,他始终痴迷于缪斯世界,虽屡经退稿,但从未丧失创作信心。他虔诚而又谦恭地在文学殿堂自由徜徉,不断探索更加妥帖的写作方式,尽可能地挖掘自己的生活经验和写作潜能,结果鼓捣出了这部长篇,细读之后给人的感觉和浏览一些所谓的畅销小说截然不同。真正优秀的作品都是作家的自叙传。苗恒的《泪水飞扬》幽默处略带讽喻,写实外加诸浪漫,在彰显足够的创作智慧之余似乎还有一种自叙传的意味在里面。全书文笔恣意流淌,人物性格特征鲜明,通过绘声绘色的描写展现了刘华张芝等一代人的感情波折和命运遭际。除此之外,文中涉及的类型繁多的作品和变幻多姿的文体,体现出青年作家中所罕有的文体意识。
当下,我们的周遭弥漫着一种鄙薄书香热衷铜臭的风气,很多人不但不会写东西,还对文字的魅力深表质疑,更不知“三日不读书,便觉面目可憎”。因此,我更加敬重苗恒这样的年轻文友,正是有许许多多苗恒式的人,无论生活多么清贫,无论前路多么坎坷,依然坚守自己的写作梦想,如此,才有文学世界的瑰丽多姿,才有文化火炬的延展赓续。我自己比较驽钝,没写过长篇小说,本来没资格去置喙。但苗恒殷切嘱我说上两句,而且我读过书稿之后觉得很是钦佩,推举一下也很有必要,于是欣然写下上面的文字,是为序。
高一读后感 篇3
《平凡的世界》是著名作家路遥所写的百万字长篇巨作。这本书带着我一同回到了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生活中,让我有了全新的认识,也让我明白了只有努力奋斗才能过上更好的生活。
这部巨著是按照少安少平俩兄弟的奋斗历程来写的,向我们展示了黄土高原三十多年来的世事变化。
孙少安是主人翁之一,他身上浓厚的黄土高原男子汉作风触动了我。他在很小的时候便主动辍学回家劳动,供两弟弟妹妹上学。他那为人处世公道正派,乐于奉献、乐于助人的品质,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同。在18岁时,便被大家推选为队长。他带领大家勤耕苦作,但因为大政方针的原因,他也改变不了大家缺吃少穿的困苦生活。
命运的齿轮再一次转向了少安,青梅竹马的田润叶向他表白了,少安感到高兴而又痛苦。他怎么能成为村书记的女婿呢?他只是一个没钱没势的穷小子呀!无奈之下少安选择了退出。路遥借这段可悲的爱情,让我们了解到了现实生活的残酷。
在偶然的机会下,少安和山西人秀莲开始了恋爱和婚姻。他们靠自己的努力,建立了一个砖坊,并富了起来,让村中的人对少安一家刮目相看。但不幸的事发生了,在扩大砖厂时,少安夫妇被骗、砖厂倒闭,受到全村人的嘲笑和讽刺。但少安他并没有放弃,他凭借他不服输的精神,重新让砖厂开张,重新站了起来,并成为了全村首个“万元户”!
比起现实主义的少安,我更中意有远大抱负的少平。他有着一股不同于常人的拼劲,正是因为这种拼劲,让少平不肯将就屈服在一个小小的山村中,他要到外面闯荡一番!他在煤矿通过日复一日的努力,终于成为了班长,带领一批年轻努力实现着自己的梦想。
但命运的不幸也同样降临在了少平的身上,他的女友,那个在路遥笔下拥有先进的思想,博大的学问,不怕苦不怕累的勇敢的女性——田晓霞。在一次抗震救灾的过程中舍己救人而牺牲了,晓霞就像他脸上那道永远无法愈合的伤疤,留在他的心中,但少平并没有消沉下去,因为他知道生活还要继续,知道自己身上的责任和担当。
是啊,人生就是一场拼搏,就看自己敢不敢拼一把,拼自己还能拼,还能扛,还能创造。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也会有风也会有浪,我应该向少安少平那样在风浪中站起来,不服输,不怕输,做生活中的强者。正视生活中的困难和挫折,为了自己的梦想一直努力努力再努力,在暴风雨中起舞,争做宝塔尖上的人!
高一读后感 篇4
自从我们上学开始,一直在老师的关爱下成长。这种关爱有时慢慢成为习惯,可是我们是否用自己的行动关爱过我们的老师?读了《意林》中的一篇文章,让我感受颇深。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位教地理的'刘老师有胃病,不过,她总是忍着痛讲课。一次在课堂上,刘老师的病发作了,同学们任凭怎么请求刘老师歇一会,刘老师说:“你们的功课要紧。”第二天,讲台上又多了一盒治胃病的药和冒着热气的开水。平时学校停电时,值班老师就会敲打挂在教学楼下一节钢轨,用来当下课铃。当时班上没有一位学生拥有手表,因为同学们都是学校附近农村里的孩子。有一天学校停电了,地理课上了一大半,刘老师又犯病了,她强忍着,装作若无其事的讲着。一个坐在前排的学生这时举手说:“报告老师,我要上厕所。”刘老师点了点头说:“快去快回。”过了一会,学校里面传来了“铛铛铛”的敲铃声,铃声没有往日的响亮。刘老师刚宣布完下课,就倒在了讲台上,同学们把刘老师送进了医务室。校长以为有人做恶作剧,便调查。那位同学不安的说:“我,因为我们老师胃痛的坚持不了了,还要坚持上课。”校长给以赞许的目光。后来,才知道刘老师胃大面积出血,如果再晚一会,就会有生命危险。
这位同学睿智的举措,令我佩服。更让我明白一个道理:我们要关心我们身边的人,特别是那些关爱我们的人。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点滴的事做起,从现在做起。
高一读后感 篇5
我觉得哈利波特是位不可思议而又神秘的魔术师,有些人有可能会觉得这样说《哈利波特》有点夸张,但它真的有魔力,否则为何会如此轰动全球,令这么多读者为它疯狂。而我也是其中一个中了它的魔法的人。
记得第一次看《哈利波特》,是学校组织我们去看电影。同学们都不知道把这部电影看了几遍了,而我却才看第一遍。电影散场后,我赶忙拖着死党——妈妈,“冲”向了书店。那时不知是从哪儿来的动力,让我有如此坚决地决心去买书一进书店,我毫不犹豫的从书堆里抓出那本一见钟情的书——《哈利波特与密室》,气势汹汹地走向帐台去结账。搞得在旁的“死党”一头雾水。从那以后,我开始爱上了看《哈利波特》,向往着那个神秘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喜欢书中出现的每一个人物,每一种神奇的生物;喜欢书中的每一段情节,每一句话;喜欢畅游在这个由罗琳阿姨所创造的魔法世界。这一切的一切,都使我由衷的佩服罗琳阿姨的写作才华,她那十分丰富的想象力,巧妙的构思方法,有一点儿让读者像摸不着头脑的小细节。特别是故事的高潮部分和它那令人实在意想不到的结局,总能让人眼睛一亮,使读者回味无穷。更值得一提的是书中的人物,每一个仿佛都是从罗琳的手中活生生的蹦出来一样。勇敢的哈利,热心却总是闹出一堆笑话的罗恩,还有机智多谋的赫敏……许许多多可圈可点的小人物。
虽然他们会魔法,但却又是如此的贴近生活。就是因为这些各有特色的人物,组成了这本很特色的书。当你手捧着它时,你的情绪会跟着故事情节的变化而又变化,你整个人会渐渐地融入到里面,让你不得不感叹它有多么神奇!所以每当读到这套书,我总会废寝忘食,忘了时间,视线总不愿离开它,甚至已经“走火入魔”了。至于原因,我觉得这就是《哈利波特》——这本轰动全球的书的魔力吧!就是别人想学也学不到的魔法!
高一读后感 篇6
认识苗恒纯属偶然,虽则曾在一些报刊读过他的些许文章,但还不是特别熟知;直到读过他的书稿之后,才愈发对他的文字功底表示诚挚的赞赏。《泪水飞扬》乃是一本描绘青葱岁月的成长小说,细细品读全书,其主题是对于青春的缅忆和祭奠,字字珠玑深情款款,记录着苗恒廿余年的成长印痕,勾勒出从乡村来到都市的年青人的奋斗与挣扎史。
苗恒应该不属于网络作家,我认识的很多80后或90后作者的写作方式都是比较传统的,他们中的大多数会像文学前辈们那样在稿纸上奋笔疾书,然后对成品进行多次增删,最后才打印成电子稿投给出版社的。《泪水飞扬》即是如此。和苗恒一样,许多文友更期望在纸质媒体上发表自己的作品,哪怕只是豆腐块。这也是今天,单纯以“网络文学”来概括年青一代的书写显得狭隘的原因。许多写手在网上疯狂灌水长篇累牍,终无人问津;许多作者在案头皓首穷经码字无数,却无法出版。所以当《泪水飞扬》付梓成书,面向亿万读者之际,就可以肯定这本书不可小觑的`的文学价值与不可估量的市场潜力。
很多高龄的作家和评论家,对80后、90后的著述评价都不是太高,总惯性地认为他们的文风过于肤浅,缺少文化底蕴,匮乏批判精神,这完全是一种错觉。在我看来,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书写方式,文坛也有它的自给性,作家的创作也有其自在性:即使无法得到主流庙堂的认可,也能凭借自身的能量在这个文学贫瘠的年代潜滋暗长自成葳蕤,就像在山石的罅隙中,常常可以看到参天的大树一样。苗恒也属于自学成才。他中学时开始写作,从中学到大学,从毕业到工作,他始终痴迷于缪斯世界,虽屡经退稿,但从未丧失创作信心。他虔诚而又谦恭地在文学殿堂自由徜徉,不断探索更加妥帖的写作方式,尽可能地挖掘自己的生活经验和写作潜能,结果鼓捣出了这部长篇,细读之后给人的感觉和浏览一些所谓的畅销小说截然不同。真正优秀的作品都是作家的自叙传。苗恒的《泪水飞扬》幽默处略带讽喻,写实外加诸浪漫,在彰显足够的创作智慧之余似乎还有一种自叙传的意味在里面。全书文笔恣意流淌,人物性格特征鲜明,通过绘声绘色的描写展现了刘华张芝等一代人的感情波折和命运遭际。除此之外,文中涉及的类型繁多的作品和变幻多姿的文体,体现出青年作家中所罕有的文体意识。
当下,我们的周遭弥漫着一种鄙薄书香热衷铜臭的风气,很多人不但不会写东西,还对文字的魅力深表质疑,更不知“三日不读书,便觉面目可憎”。因此,我更加敬重苗恒这样的年轻文友,正是有许许多多苗恒式的人,无论生活多么清贫,无论前路多么坎坷,依然坚守自己的写作梦想,如此,才有文学世界的瑰丽多姿,才有文化火炬的延展赓续。我自己比较驽钝,没写过长篇小说,本来没资格去置喙。但苗恒殷切嘱我说上两句,而且我读过书稿之后觉得很是钦佩,推举一下也很有必要,于是欣然写下上面的文字,是为序。
高一读后感 篇7
《基督山伯爵》是法国十九世纪浪漫主义作家大仲马的代表作。被公认为是通俗小说的典范。小说出版后,很快赢得了广大读者的青睐,被翻译成几十种文字出版,在法国和美国多次被拍成电影。100多年来,这本书拥有了难以数计的读者。
小说记叙了主人公爱德蒙·邓蒂斯被陷害至身陷囹圄,在获得一笔以外的巨额财产之后,巧妙地回到了巴黎的上流社会,成了巴黎社交圈最走红的人物,没有人知道他的确切身份,只知道他叫“基督山伯爵”。他向自己的三个仇人分别进行了复仇,使他们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小说具有相当浓厚的扬善惩恶、伸张正义的色彩。还显现了作者作为浪漫主义文学家所特有的浪漫色彩。作者对复仇阶段的爱德蒙的塑造,显示出了作者自己呼风唤雨,支配一切的梦想。爱德蒙运用自己的财富与头脑精心策划,心机重重,一步一步将自己的仇人逼向绝境。所有人都成了他操作下的玩偶。“基督山伯爵”简直成了上帝的化身。小说结尾埃德蒙在一封信中写道“人类的一切智慧是包含在这四个字里面的:等待和希望。”使读者受到了很大触动。爱得蒙在伊夫堡黑牢里曾经想到过绝食而死,但法利亚长老对自由的期待感染了他,在长老为他指明仇人后,他把复仇当做了生存的希望。在忍辱负重十四年后,他终于有机会把自己所忍受的'痛苦一点点还给他们。
本书最大的特点就是故事脉络清晰,人物性格鲜明。爱德蒙由一个活泼外向的青年变成了心思缜密的成熟男子;不名一文的弗南、邓格拉斯都成为了伯爵;美丽善良的维尔福夫人为使儿子富有毒杀其他家人;只有摩莱尔船长的儿子玛西米兰继承了父亲诚恳优秀的品德,获得了基督山伯爵的财产赠与。
但是因为作者深处的社会环境使书中宣扬了有钱就能主宰一切、支配一切的错误思想,写出了对金钱的崇拜与追求。虽然爱德蒙是通过大笔钱财的帮助才惩罚了坏人,但这和他自身的努力十分不开的,在监狱的十四年间他与法利亚长老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也学习了很多知识,这些在他复仇的过程中起到了很大作用。
除了情节起伏跌宕外,小说还有一些有“奇幻色彩”的内容,爱德蒙入黑牢与法利亚长老的相识是偶然;法利亚的特殊身份与巨额财产的偶然。大仲马将现实与非现实相融合,读者却没有受骗的感觉,反而得到一种想象力超越现实的满足感,而这正是浪漫主义文学的特色之一。
总之,《基督山伯爵》是一部叙事主义杰作。它糅合了浪漫传奇、故事新奇等多种叙述题材元素,成为了一部离奇曲折、充满艺术魅力的作品。
高一读后感 篇8
“其中的人物,他们是永恒的,令人迷恋又耐人寻味。面对一个越来越复杂和危险的世界,他们每个人都经受着全身心的考验——而那个世界,虽然经过艺术升华、被赋予了魔法,但在某些方面也跨时空反映了我们的世界。”这是《哈利·波特》电影导演大卫·叶茨对《哈利·波特》给予的评价。
《哈利·波特》系列丛书是我最喜欢的书目,也是我最喜爱的系列电影。我喜欢罗琳创造出的那些个性鲜明的人物,那些神奇的动物,那些奇幻的故事情节,以及那个令人感叹的魔法世界。《哈利·波特》系列的魅力在于它可以反复阅读,每一次重读都会有不一样的收获,而书中几乎每一个伏笔都是需要至少两次的重读才会发现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哈利·波特》系列能够在1997年发行然后流行至今。
《哈利·波特》中每一个角色之间都有着复杂的关系;每一个故事都相互串联,从而组成七本《哈利·波特》;每一个组织都有各自的目标,而这些组织之间又有关联。正如叶茨所说:“《哈利·波特》并非七个独立的故事,七本书构成的是一个完整的传奇。”而这一整个故事告诉我们的只有一个道理:爱是最强大的魔法。这也就是为什么哈利能够打败黑巫师伏地魔的原因,哈利有着他父母的爱,他的母亲牺牲自己保护了哈利,伏地魔却只是一个没有情感的魔头。
但《哈利·波特》系列终归不是童话,随着故事的发展越来越黑暗,风格越来越压抑,那些主要角色们一个又一个地牺牲,人们才发觉到,这不再是几本讲述小孩子施魔法的简单故事,而最后的霍格沃茨大战虽然告诉了我们勇敢的重要性,但是也让人们意识到了战争的残酷和无情,这也告诉我们不能总觉得自己生活的世界总是无忧无虑的,要记住这份和平的不易。
高一读后感 篇9
暑期中,我在玩乐休闲之余,还看过许多本课外书,其中,《海底两万里》这本书给我的印象很深刻,因为他讲述的是一个充满了奇幻色彩的科幻故事。
故事里的主人公叫“阿龙纳斯,是一个著名的法国生物学家,有一年,法国的海域里发现了一头怪物,他的身躯十分庞大头上还有一个坚硬的角,很多船只都被撞伤,有的甚至沉没了,可是派出去勘探船却发现不了这只怪物,它总是在大家意想不到的时候出现,这在国内甚至世界都引起了极大的轰动,经过研究和讨论,大部分学者认为这是一种以前未曾发现的独角鲸。为了确定它的信息,法国派出了巨型勘探船:“林肯号”,主人公也应邀参加这次行动,可是,船在海上行驶了很多天,也不见怪物的踪迹,就在人们几近绝望时,一个漆黑的夜晚,那怪物周身围绕着耀眼的光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他似乎对林肯号产生了敌意,一而再再而三的攻击林肯号,并最终将他撞翻。
主人公和他的两个朋友:康塞尔、尼德。兰掉在了那怪物的身上,却意外得发现这根本不是什么鲸,而是一艘周身布满坚硬钢架鳞片的潜艇!他们被船里的人发现后,抓进了船里的一个房间里,船长是个古怪的'人,在确认了他们的身份后,盛情款待了他们,但却并不表示要把他们放回去,而是给他们船上的相对自由,每个人有自己的房间,饭菜也很丰盛,对主人公来说,一切都那么新奇,在几个星期的相处后,他知道了:船长尼摩是个讨厌陆地与人类的人,因而,他不惜花费巨资,建造了这艘名叫“鹦鹉螺号”的高科技潜艇,这里的一切都是由海底的空气中提取出来电支配的,这里电的亮度远比陆地上太阳的光亮强大。
主人公非常喜欢这里的生活,因为这次是环球旅行,所以他见到了许多珍惜的鱼类,这有利于他的研究,他的仆人康塞尔也很喜欢,觉得这里非常有趣,只有鱼叉手尼德。兰疯狂的想念着陆地,经常鼓动主人公和康塞尔逃跑,但却一直找不到机会,于是也开始慢慢适应起这里的生活,和他们一起去海底森理狩猎,一起去参观尼摩船长死去船员的海底公墓。
虽然如此,主人公还是非常想念他心爱的祖国,在经历过一次最大的劫难:冰川之下严重缺氧,不久后,便在一次罕见的大漩涡时,和同伴们一起逃跑,并奇迹般的活了下来,终于回到心爱的祖国。
在这本书中,我获得了许多海洋深处我原本不知道的知识,也知道了祖国的重要,为了祖国,主人公甚至放弃了如此珍贵的研究机会。我以后也要向他学习!
高一读后感 篇10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
——海明威
你们能想到吗,老人与海是件真人真事的。一个老渔夫打到条大鱼,却遭鲨鱼的袭击,美梦终成一场空,只得拖了个鱼骨头护甲。我想,他一定很难过吧。
桑提阿果,便是那位在海明威笔下勇敢的老人,与大海奋斗了多少个年月,与寂寞共处过多少个年头——这便是渔夫的所有。整整八十三天没有捕获一条鱼的老人,是如何熬过去的,他独自一定很饿,他心里一定很郁闷,却无可奈何。所谓靠海吃海,便是如此,你只能从大海那接过它给你的,却没法儿要求他给你想要的。
还好,桑提阿果老人有男孩曼诺林陪着他。老人起床时会受到男孩从餐馆那打来的咖啡,老人出船时会有男孩帮忙提这提那,老人会来时男孩总会第一个奔过去。老人离不开男孩,男孩也不想离开老人。
“大家找过我吗?”
“当然啦。派了海岸警卫队,派了飞机。”
“海很大,船小,不容易看见。”“我很想你。”
老人真的想男孩,在海上时,他几次念叨着“要是这孩子在就好了”。其实,外表看起来坚强的老人,战胜了大海的老人有时只是需要一个人和他说说话罢。孤独是最可怕的,不是吗?
那海,很深,很蓝,在阳光照耀下闪闪发着光,藏着躲着渔民们日思夜想的鱼儿,但,海也是可怕的,不仅仅因为它“养着”凶猛的鲨鱼,还是不是弄出大波澜来;更是因为大海的'无边无际,空空荡荡的海面,孤独寂寞分分钟就会吞噬了你,你的肉体并你的希望,通通消失尽。
老人与海之间,隔着的是一块薄薄的木板,隔着的是一条船的距离。
那条经历多少次风浪的小船,多少次承载着老人和他满怀的希望驶向大海。小船是老人在海上唯一的立足地,唯一的精神可寄托的地方,唯一的伴随他度过海风呼啸夜晚的同伴。小船见过老人捕获鱼时的喜悦,也见过老人空手而归时无奈的神情;也是在老人在八十三天没有任何收获后捕到大马林鱼的见证者,是和老人齐心协力阻挡鲨鱼袭击的好战友。
海很大,而船很小。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是不可以被打败。”这也许是对老人最适合的评价了,孤独打败不了他,贫穷打败不了他,鲨鱼也打败不了他。因为他每次都能重新站起来,扬着那艳丽无比的旗帜远行,驶去哪有金狮子的海滩。
高一读后感 篇11
总有那么一天,我们会和童年挥手道别。当我们告别童年,走向少年的时候,想想自己童年的日日夜夜,对那逝去的一切,我们的心里会有瞬间的失落,不知道,别人是不是也和我们一样有相同的眷恋呢?
我们这一代孩子大多数是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父母的百般呵护,过着衣食无忧的幸福生活,但年幼的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当我读完高尔基的《童年》时,心里真是感慨良多,相比之下,我们就真的像父辈们说的那样是在蜜里泡大的一代人,是一代不知道苦为何物、累为何物的一代人。如果不曾读过《童年》,我不会知道穷困是这样的;如果不曾读过《童年》,我就不会知道还曾经有过这样一个孩子受过这样的虐待;如果不曾读过《童年》,我就不会知道,一样是孩子,童年这么不一样。
《童年》反映了小主人公阿寥沙在父亲去世之后,随母亲寄居在祖父家中度过的经历。其间,他得到外婆的疼爱、呵护,受到外婆所讲述的优美童话的熏陶,同时也亲眼目睹两个舅舅为了争夺家财争吵打闹以及在平时生活琐事中所表现出来的自私与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在他幼小的心灵留下深刻印象。阿寥沙就在这种可怕的环境里度过了自己的童年的。在阿寥沙的童年中,我们还能看到当时俄国腐朽的社会制度、黑暗的现实与自私、愚昧的小市民形象。
然而,这样的童年,如果换了我,我要怎么样面对呢?也许很多人会说,我要像阿寥沙那样勇敢面对。但是,又有多少人能够做到呢?现实是很残酷的,它不像是我们说一句话那样简单,所有的这些都需要我们付出很大勇气来承担,我们真的能做到吗?
社会是很复杂的,也是最现实的。我们应该认识到这个道理,在这个充满竞争的社会里,没有人会像父母一样对待我们,大家都可能是对手,你没有实力,就会被社会所淘汰,被人们排斥。高尔基身处逆境,但他是有理想的,他的身后没人为他加油,但他照样能坚持下去,在那么多人面前站起来。而我们现在有这么好的教育,又有父母、长辈都在我们身后作为我们的精神支柱,给我们前进的动力,只要我们脚踏实地,就一定能在众人之中脱颖而出!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我们从作家笔下看到了别人生活,也明白了自己的生活应该如何去过,这应该是我们读书最大的收获吧!
高一读后感 篇12
基督山伯爵是一个人们非常喜欢的人物,他非常的敢爱敢恨、豪爽气派,也聪慧过人,由于饱经沧桑,他对任何事都格外的执着。基督山伯爵可以说是一个比较完美的形象,但他并不是凭空捏造的,他蕴藏了部分作者的写照。作者大仲马是一个非常豪爽的人,他在基督山城堡连续几年每日宴请宾客,高朋满座;其中许多人,大仲马连姓名都不知道,可见他的气派,比起基督山伯爵来,有过之而无不及。在基督山城堡门厅的正位,堂而皇之地放着一尊大仲马的半身像,还配上一条座右铭“我爱爱我的人。”
由此可见,基督山伯爵的敢爱敢恨、豪爽气派是遗传了大仲马。其实这条座右铭,大仲马只讲了半句,基督山伯爵这个人物才体现了完整的意思。那就是“我爱爱我的人,我恨恨我的人。”别人如何对待我,我就如何对待他。这样既公平,也符合情感上的平衡。但其实真要做到这一点也不容易。人们很多时候就会非常的优柔寡断,不知所措,而不像基督山伯爵那样敢于决断。或许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我爱爱我的人,我恨恨我的人。”
《基督山伯爵》更多的是揭露当时社会的暗无天日、金钱至上。邓蒂斯的悲惨遭遇足可以说明这一切。邓格拉斯、费尔南、维尔福三人的飞黄腾达也证明了这一点,但事实不仅仅是如此,金钱、名誉对人性的毁灭超乎了我的想象。且看维尔福一家,维尔福先生自私自利,为了名誉、前途不惜违背自己的父亲,为了金钱,他凭靠着他法官的身份不知出卖陷害了多少人;维尔福夫人贪恋金钱,为了一份价值可观的遗产,她不惜毒死四个人,其中有她丈夫前妻的父母和女儿。由此可见人性的卑劣啊!相比19世纪,如今金钱的地位似乎越来越高,那么人性的毁灭也越来越深吗?但有黑自然也有白,莫雷尔一家就是不被金钱所吞噬的好人,最后金钱却不请自来。
而维尔福夫人最后却落个两手空空,这就是事与愿违吧,老天还是有眼睛的。在看完了整本书后,触动我最深的一句话就是:“直到天主垂允为人类揭示未来图景的那一天到来之前,人类的全部智慧就包括在这五个字内‘等待’和‘希望’。”耐心的等待加之希望带来的动力,必然能迎来黎明的曙光。基督山伯爵也正是靠着这两个词度过了他最艰辛困苦的岁月。“等待”和“希望”就是我在大仲马智慧的火花中学到的两个词。希望大家能像所崇拜的基督山伯爵一样,用这两个词达到人生目标。
高一读后感 篇13
《老人与海》是由美国的海明威所著,主要是老人与鱼的周旋——有风,有浪,有鱼,没有淡水,没有食物,有点恐慌,有点枯燥,但它是那么真实,让人难忘。
老人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话语让人看到他的灵魂深处。他心地善良如同重重掩在岁月帷幔后面明亮的灯光,偶尔透出一缕光线,让人猜到是何种饱经沧桑的善良在后面闪亮。老人在黑暗中感觉到黎明将要来临。他对柔弱的黑色小燕鸥的同情从内心深处透出来的光明令人感动。他看见它们始终在飞翔,在找食,但几乎从没找到过,心想“鸟儿的生活比我们还要艰难”。在与鱼周旋的几日里,我看出老人很自信也很有耐心。老人还有孩子的天真,鱼咬钩之后,将老人和他的船拖向大海,老人开始了与鱼的搏斗,很长时间后,倔强的老人在极度疲劳的情况下仍不放弃。老人这时已不再是老人,他是奋斗与忍耐精神的化身。我们应当向老人那样全身心投入某种过程,并在紧张和劳累的压力下仍能保持高昂的斗志。
故事的`思想内核是坚强、忍耐、热爱、尊重。故事里一切是那样透明,没有任何人性的阴霾笼罩着作品的意境。老人的心灵,加勒比海上的阳光照耀的天空,莹蓝的海水。在成败得失之间保持平和的心态,快乐、坚强、奋斗是为了内心的满足。历经沧桑,也要保持一颗善良的心,不能让艰苦的环境泯灭良心。
我们要明确生存的意义---维护尊严就应该拼搏。这部小说让我学到或者说懂得了很多人生哲理,这部小说很真切,我有一种不由自主想要亲自看一看老人与鱼搏斗的情景。这是一本激励人心的书,希望大家来看。
高一读后感 篇14
合上《昆虫记》这本书,思绪却仍不愿离开它,好像还沉浸于其中。尽管这是我第二次读《昆虫记》了,但还是让我意犹未尽,受益匪浅。这本书是法布尔写的。法布尔也因此获得了“科学诗人”、“昆虫荷马”等桂冠。法国人法布尔用了一生的时光来观察、叙述昆虫,是整整一生的时光啊!这其中,他又受到多少人不务正业的斥责,又遭受过多少人的质疑,那是什么力量让法国人这么执着,专一的来观察这微不足道的小东西。
顾名思义,所谓《昆虫记》,讲述的当然就是关于昆虫的事情。而令我久仰大名的法布尔先生,正是本书的作者。在他的笔下,写出了一个个真实、可爱的昆虫。也令我这个曾经见了虫子,绕道而行的人,对这些精灵古怪的小家伙儿产生了兴趣。
读到这儿,你是不是也被《昆虫记》这本书所吸引了呢?
其实,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你脚下的每一只小虫子都有着自己独特的身世。也说不定哪一天,你和一位昆虫“国王”擦肩而过呢!
每个人身上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动物们也毫不例外。
在这些精灵身上,我看到了蜣螂为了搬运自己的食物而不屈不挠:我看到了幼蝉为了寻找松软的土地而勇往直前;我看到了永远属于乐天派的蟋蟀:我还看到了……
《昆虫记》这本书很好,我很爱看这本书。印象比较深的有萤火虫、金龟甲、蟹蛛。
萤火虫的身体会发亮,那是因为有个白色的物质发光,但现在人们也不知道这种白色的.物质是什么。我们要好好学习,长大后解开这个谜。
金龟甲很残忍,因为它们互相残杀。他们把别的金龟甲的肚子划一个口子,然后把头伸进去,吃掉金龟甲肚子里的肉,这只金龟甲就这么痛苦的死去了。我们生活中要团结友爱,不要像金龟甲一样互相残杀。
蟹蛛是横着走路的,和螃蟹走路一样,所以叫蟹蛛。蟹蛛织的丝很细,风一吹就断了。蟹蛛很爱自己的孩子,孩子们都在妈妈织的丝袋里,到了秋天,蟹蛛妈妈的生命快到头了,小蟹蛛快要出生了,但是丝袋太硬了,小蟹蛛咬不动,蟹蛛妈妈使出了最后的力气,咬开了丝袋,小蟹蛛从丝袋里出来了,蟹蛛妈妈永远的离开了小蟹蛛。母爱真是最伟大,我们爱母亲!
你看过《昆虫记》吗?如果还没有的话,就说明你已经落伍啦!心动不如行动,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呀!
《昆虫记》,我会永远记住它的!
高一读后感 篇15
曾经,我的内心悲观晦暗,那是温暖的阳光无法触及,一个被欢乐所遗忘的地方。我被囚禁在潮湿黑暗的心灵桎梏中,身边荆棘围绕,与世隔绝。我以为自己是天底下ZUI不幸的人,对别人灿烂辉煌的成就总是又嫉又羡,他们绽放出来的光彩刺痛我的双眼,我不解,为什么他们能够拥有幸福,我却没有?老天爷为什么这么不公平?
我在怨天尤人的情绪中浑浑噩噩地走了近十年的人生,直到遇见一个人,她在我心中种下了名为“希望”的种子,教我用“梦想”的肥料浇灌,光明逐渐在我心中萌芽,它斩断荆棘、驱逐绝望、带来光和热,它让我不再着眼于自己的不幸,使我看见了整个世界,我才发觉,跟许多人比起来,我的痛苦竟如此渺小,不由得惭愧了起来。
她就是德蕾莎修女,一位将一生奉献给上帝与穷人的圣人。
虽然我从未见过她,但是,当我从李家同的《让高墙倒下吧》认识德蕾莎修女时,她勇敢坚强的生命精神深深撼动了我。
德蕾莎修女原本居住于加尔各答的修道院中,在高墙的保护下过着无忧无虑的舒适生活,真实世界的贫穷、不幸因为高墙的阻隔,形成了两个世界,在高墙中,痛苦彷彿不存在世上。然而德蕾莎修女走出了高墙,她执意为ZUI穷的人服务,不顾他人的指指点点,坚定的信仰成为支持她的力量,她知道自己无法对受苦难的人们视而不见。
德蕾莎修女的故事带给我极大的震撼,我无法想像一个人牺牲拥有的一切,只为了奉献,在她无私的大爱面前,我羞愧得无地自容。我们享受丰衣足食的.生活,却遗忘这世上,贫穷依然存在,疾病依旧肆虐,我们只是挥挥手,将这些“扫兴”的念头抛诸九霄云外,却改变不了事实,我们用手里的面包催眠自己,在经济如此繁荣的今天,哪有人挨饿受冻?然而我们正与从来没吃过面包的人们共存于同一个地球上!
我终于体认到,自己是过着多么幸福的生活,以及自己过去是多么愚昧,我到底缺少什么?平日伶牙俐齿的自己竟一时语塞,我什么也不缺!我决定告别不知足的自己,以为人们奉献为目标迎向未来。
奇妙的是,当我决定付出的当下,我久违的快乐竟然回来了。
高一读后感 篇16
俗话说得好:“风月为益友,诗书为良师。”是啊,博览群书能使人智增百倍,生活中如果缺少了书,就变得枯燥乏味了。因此,书是人类的必需品。
最近,我读了一位医学博士斯宾塞?约翰写的一本书《谁动了我的奶酪》。这本书让我受到很大的启发,书中的每一段落,每一篇文章,都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他们引领我我进入了另一个人生领域。
《谁动了我的奶酪》讲述的是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与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在迷宫里寻找奶酪的故事。一天,四个主人公发现了奶酪站,并一起分享。当奶酪吃光后,两只老鼠能迅速适应变化,马上去寻找新的奶酪。而两个小矮人则相反,直至过去了很长时间,唧唧改变了想法,决定克服心中的恐惧,到迷宫中去寻找新的奶酪,而哼哼还在想奶酪为什么会消失不见,还在等着奶酪自己回来。其实,奶酪就像我们的需求。幸福的家庭,稳定的工作,身心的健康,优异的成绩;迷宫则像我们的人生,它充满了神秘和未知;在生活中,我们是唧唧和哼哼的结合。像唧唧一样打算着未来的一切,准备接受变化,又像哼哼一样当变化来临时,又有些恐惧,不能按计划行事。
每个人又何尝不是在寻找自己的奶酪呢?唧唧、哼哼、嗅嗅、匆匆个有个的特点,我们都希望像匆匆一样,看到目标立即行动,谁都不希望像哼哼那样,失去了以为他会回来,在哪里坐以待毙。找到奶酪后,我们不能以为他会永远存在,因为他总有一天被吃光,会变质,会被其他人夺走。所以我们不能独守奶酪,也不能贪婪地去享用,要像唧唧那样,朝着新方向前进,朝着另一个新的目标出发,寻找新的奶酪。
唧唧、哼哼、嗅嗅、匆匆就像我们面临的四个人生。只有不断地迎接改变,不断地调整和更新自己,不段地朝新方向出发,才能在这个偌大的社会中站有一席之地。
高一读后感 篇17
面对落花 我们普通人会想:哦,不就是落花吗,没什么大不了。而他却想到了自己死后的样子,涕泗横流。她流下的不是眼泪,是无奈。。尽管他的名字在我耳边常常听到,但对于我来说没什么。自从的我接触到了这本书,才发现了其中的奥妙。
这本书主要讲了四大家族由盛转衰的故事,从而批判了社会的不公与腐朽。无疑,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故事。神英侍卫的化身贾宝玉和绛珠仙子的化身林黛玉第一次相遇便一见如故。对于林黛玉,我印象最深的是黛玉葬花这一情节。他的性格在此景中展现的是淋漓尽致。她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更是明显。 花谢花飞飞满 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 闺中女儿惜春暮,愁绪满怀无处诉。手把花锄出绣帘,忍踏落花来复去?柳丝榆荚自芳菲,不管桃飘与李飞。桃李明年能再发,明岁闺中知有谁?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太无情!明年花发虽可啄,却不道人去梁空巢也倾。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飘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闷杀葬花人。独把香锄泪暗洒,洒上空枝见血痕。杜鹃无语正黄昏,荷锄归去掩重门。青灯照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温。怪奴底事倍伤神?半为怜春半恼春。怜春忽至恼忽去,至又无言去不闻。昨宵庭外悲歌发,知是花魂与鸟魂。花魂鸟魂总难留,鸟自无言花自羞。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落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 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奴收葬,未卜奴身何日丧?奴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奴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面对落花我们普通人会想:哦,不就是落花吗,没什么大不了。而他却想到了自己死后的样子,涕泗横流。她流下的不是眼泪,是无奈。
另一位主人公贾宝玉将对封建礼教的不满表现得更加明显。他讨厌做官,讨厌都八股文,更讨厌那些热衷功名利禄的人。然而在那个时代,他的这种思想却不被大多数人认可。他与林黛玉,被贾母狠心拆散做了一对苦命鸳鸯。最后看破了世态的淡凉,出家当了和尚。唉,问世间情为何物.
但是,我很喜欢他们的反抗精神。他们这种出淤泥而不染的品行令我十分敬佩。我想这也许是他们的爱情得以流传的关键点吧。薛宝钗对我而言是一个恪守封建妇道的人物。他城府很深,用计嫁给了贾宝玉。但因贾宝玉出家做了和尚,守了一辈子的活寡。
这部书中我最讨厌的就是王熙凤和贾雨村。王熙凤利用她欺上媚下的.手段窃取府中财富。而且心狠手辣,害死了尤阿二姐以及腹中的胎儿。种种行为更加加速了贾家的落败。再来说说我心中的贾雨村吧。他很有才干,但他利欲熏心。在官场上与世俗同流合污。它就是当时社会的一面镜子,透过他我看到了社会的污浊。 读完这本书,让我不得不联想到的腐败。《红楼梦》的四大家族由盛转衰的局面就是清朝的真实写照。然而,这其中又不是真善美的体现。贾宝玉与林黛玉的天真与纯真,村妇刘姥姥滴水之恩涌泉以报的善良。
这就是美的享受,美的熏陶,美的涤化,美的洗礼。《红楼梦》这部书让我意犹未尽!
高一读后感 篇18
《梵高》读后感渴望生活温森特梵高,一个一想起来就联系起他那幅狂热的绚丽的的向日葵的画家,梵高读后感。我从来没有仔细研究过他的画,一直对他有着一种同情才华横溢的落魄的艺术家的情感。今天终于把那本欧文斯通的《渴望生活》梵高传看完了,从新的一个角度认识了他,并改变了对他那种同情的态度,换之的是尊敬和仰望。含着眼泪,想要记录点什么。泪水不是因为他悲苦的一生,或者是那可怜的终结,而是因为感动,一种非凡的生命力的感动。一种对生命的非凡热爱而感动的泪水。
他的一生在流浪中渡过,他没有家,被除了弟弟提奥之外的亲人的排斥在外。没有经济来源,有的只有提奥,这个无私爱着他的弟弟,从最初每个月给他寄50法郎到后来每个月150法郎,提奥的一生跟他哥哥没有分开过,从这样的关系上讲。在梵高自杀死后的六个月后的前后几天,提奥也随即去陪伴了他的哥哥。梵高为了绘画四处流浪,不管是最初灰蒙蒙的博日纳里,还是找到艺术方向的纽恩南,他都是四处受尽白眼的人。在尘世生活中,他不擅长,太单纯,他不遵循人世间的生活规则,在艺术道路上他走上了天堂,可是在生活之路上他一直在地狱里承受着(用我们常人的眼光看)。不管怎么样的煎熬,没有一分钱忍饥挨饿十天,发烧不止,或者是终日画画而被人认作疯子,他都承受住了,最后让他走向自我灭亡道路的却是艺术上灵感的衰竭,读后感《梵高读后感》。虽然生活在最贫苦的尘世里,他却从来没有觉得苦过,只要他能画,他可以画,他就很快乐。最后因为精神分裂的折磨,导致他灵感衰竭,然后开枪自杀,那也没有让人觉得灰暗,反而觉得他渴望生活的力量一直存在。只是他要自己与自然沦为一体罢了。
在他的作品中,他一直想要表达的是他的思想,他对生活的热爱,对自然的`崇拜。闪烁的星星《星夜》,张扬的向日葵《向日葵》大概是我们在教材图画书上不陌生的一些画,那一颗颗呈漩涡状旋转的星星,是充满光芒的闪耀的力量,耀眼的黄色的向日葵是伸向天空渴望生活的一只只手。我没有办法在这样零乱的思绪中表达梵高的绘画意愿,但是我愿意抄下这段印象派画家聚会中的宣言,来宣扬他以及他们的美好的艺术表达意愿: 我们把性格看的比丑陋更重要。把痛苦看的比漂亮更重要,把赤裸裸的严酷现实看的比法国的所有财富更重要。
我们全盘接受生活,无须再道德上加以评断。我们认为娼妓和伯爵夫人,看门人和将军,农民和内阁部长都是一样的,因为他们全都符合自然主要的要求,都是生活的一部分。
正如梵高的最早的一个画家朋友说的那样,艺术的才华需要痛苦来滋养。也许正是因为在生活中的贫穷,不平等,才创造了他不懈追求艺术上的表达之路吧。他热爱生活的意愿从来没有放弃过,直到被精神分裂折磨到灵感消失殆尽。
作为一种对高高在上的情感,我 感动于梵高的热爱生活,对艺术的狂热的精神。
高一读后感 篇19
“于是,我去了人间。”“哎,阿廖沙童年就已经够悲惨了。那他面对人间该是多么艰苦啊”我凝重的合上了书,深深叹了口气。很幸运正值豆蔻年华的我,读完了高尔基著名的三部自传体小说之一——《童年》。
年幼丧父的阿廖沙跟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在外祖父家中,阿廖沙亲眼目睹了两位舅舅为争家产而打架的自私与贪婪。也亲身经历了脾气暴躁的外祖父经常为一些小事而用柳条抽打自己的凶残与可怕。更不幸的是在他十一岁这年。母亲的离世,外祖父的破产。让幼小的他被迫走上了社会,童年也因此而终止。
难能可贵的是。在阿廖沙遭受了种种不幸后并没有自甘堕落,依然在黑暗社会中保持着一份善良、乐观、美好的心灵。我知道,这份“功劳”很大部分原因来自他的外祖母,外祖母会读诗也会分享许多故事给他听。外祖母的乐观积极、热爱生活,对谁都十分友善的心时刻感染着阿廖沙,像一抹暖暖的光照进了阿廖沙内心的灰暗地带,将他领到了明亮的大千世界。“这是她对世界的无私的爱充实了我,使我面对艰难的生活充满了坚强的力量。”这是阿廖沙对外祖母的描写,也是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一句话。
一场普通的数学考试,粗心大意的我只有70多分。我心惊胆战地回到家后,心情低落地和爸爸说:“爸爸对不起,我这次数学考试发挥失常了。”但是爸爸并没有骂我,而是鼓励我说:“这次没考好没关系,以后要更加努力,爸爸相信你!加油!”听到爸爸的激励便觉得心里暖洋洋的。也下定决心要更加努力学习,下次一定不辜负自己,让爸爸看到一份骄傲的答卷。阿廖沙在逆境中有外祖母的关怀。而我在逆境中有爸爸的鼓励。我们都是幸福的人啊。在逆境中能得到长辈的美好的祝福,再加上自己坚定不移的信念,保持内心的光。那最终的硕果一定属于我们!
突然就不担心阿廖沙去人间了。因为无论遭受多大挫折,深深烙印在阿廖沙的心里光将永不熄灭!
高一读后感 篇20
《简·爱》一书中一反传统小说中以美丽温柔的女子做主角、以浪漫凄婉的爱情经历为故事的旧格式,作者大胆地突破传统,塑造了一个出身低微、相貌平平的女子与不公平的命运抗争的传奇。
我看过的爱情小说很多,也总痴情与别人的故事,但唯独《简·爱》的故事总是让我百看不厌,每次翻开总会激情满满,思绪万千。
书中的女主——简爱是个勇敢、独立、坚强的女子。外表朴素却心思绵密,机智、敏锐,每一个眼神都具有穿透力、洞察人的内心的特质。貌似平静,但内心深处有着十分绚烂而甜蜜的幻想,有着火样的热情与如水的柔情。
简爱从小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仰人鼻息的环境里,接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暴打……这样残酷无情蹂躏是每一个孩子都无法消受的,但也许正是由于这全部,磨练了简爱无限的决心和坚强不屈的精力,一种不可打败的内在品格力量。面对这一切的一切,她,勇敢的站起来,诉说心中的不公平,控诉以恩人自居的舅妈的罪行。
在学习生活中,简爱承受着肉体上的受罚和心灵上的催残.学校的.施主罗可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而且把她置于耻辱台上示众。使她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了脸。但简爱仍然没有自暴自弃,化悲愤为力量,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而且也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
在和罗切斯特在一起时,她从不会因为自己家庭教师的身份而在罗切斯特面前感到自卑,相反的,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关系,不应该由于她是家丁,而不能遭到别人的尊重。正是因为她这颗崇高,善良,从来没有遭到世俗社会玷污的心灵深深吸引住了罗切斯特。她也被罗切斯特与众不同的气质所吸引!就这样,他们相恋了!
本来以为,她坎坷的人生就这样收获了甜美的果实,但是命运还是要考验她。
在她与罗切斯特的婚礼上,她才发现罗切斯特早已娶妻。她不顾内心的反抗,情感的痛苦毅然出走。为自己营造了一个光明的天堂。她是自立而独立的。她为自己的生命谱写了一首华彩的乐章!
上天终于被她感动。简最后与罗切斯特获得了幸福的结局。而她的精神也如经久不衰的珍宝,永不褪色。
简爱的一生,从幼稚到成熟;从柔弱到坚强;从懵懂到智慧,她改变了许多,成长了许多。不变的是她的反抗,她那心中的热情。她的一生也,让我们保留这不变的精神,总有一天,它会像钻石一般发出最璀璨的光。
高一读后感 篇21
《高老头》发表于1834年,是巴尔扎克最优秀的作品之一。这部作品在展示社会生活的广度和深度方面,在反映作家世界观的提高性和局限性方面,在表现《人间喜剧》的艺术成就和不足之处方面,都具有代表意义。其艺术风格最能代表巴尔扎克的特点。
《高老头》着重揭露批判的是资本主义世界中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小说以1819年底到1820年初的巴黎为背景,主要写两个平行而又交叉的故事:退休面粉商高里奥老头被两个女儿冷落,悲惨地死在伏盖公寓的阁楼上;青年拉斯蒂涅在巴黎社会的腐蚀下不断发生改变,但仍然坚持着正义与道德。同时还穿插了鲍赛昂夫人和伏脱冷的故事。经过寒酸的公寓和豪华的贵族沙龙这两个不断交替的主要舞台,作家描绘了一幅幅巴黎社会物欲横流、极端丑恶的画面,披露了在金钱势力支配下资产阶级的道德沦丧和人与人之间的冷酷无情,揭示了在资产阶级的进攻下贵族阶级的必然灭亡,真实地反映了波旁王朝复辟时期的特征。
欧也纳·德·拉斯蒂涅克在小说中占据了一个特殊位置,他不仅仅是书中的一个人物,同时也是一个观察者和见证人。能够说,他是作者本人的影子。先从家庭背景来看。巴尔扎克也有两个妹妹,萝尔和阿加特;如同拉斯蒂涅克,巴尔扎克也少年贫穷,是全家的期望所在。他自幼就心怀大志,初到巴黎也是学法律的。他也生性敏感、善良,最终完成了巴黎的'启蒙教育,踏上了征服巴黎的征途。
小说本身就是拉斯蒂涅克认识社会及处世决窍和准则的过程。他初到巴黎是一个单纯善良的青年,但不久便发现,在“巴黎礼貌的战场上”,他需要更有力的武器。投降与反抗经过多次较量之后,他最终选择了一条在他看来是最有把握的道路:高攀一位贵妇。之后,高老头入土完成了他的人格,人间的自私、无情和虚伪使他淌干了最终一滴眼泪,从此,任何力量也阻止不了他向上爬了。总的说,拉斯蒂涅克是用行动往上爬的人,而高老头则是在忍受中解体的人。
伏脱冷亦是小说中的一个重要人物。他与拉斯蒂涅克不一样,在小说开始之际已经定型,只是随着情节展开进一步暴露罢了。他与拉斯蒂涅克的谈话成了我们认识这个神秘人物的钥匙。他认为世界是丑陋的,社会是腐朽的,人间是可憎的,因而,反叛是合情合理的。他本人的欲望就是找到一个弟子,造就他,让他向社会开战。“啊!”他对欧也纳说道,“倘若您愿意做我的学生,我将使您得到一切。”伏脱冷超越一切社会准则,置“善”“恶”于不顾,他是罪恶精灵,魔鬼天使。说到底,伏脱冷多少也有点儿巴尔扎克本人的影子,如伏脱冷野心勃勃,蔑视法律和庸人;对年轻人善于说教,对女人总爱另眼相看。异常是,他有坚强的意志,幻想得到权力,既爱享乐又要当强者,这些不都有点像作者本人么。
高一读后感 篇22
鲁滨逊,出自笛福之手,是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家境不错,处于社会的中级阶层,他的父亲教育他,做人要像他们这种人一样,处于中级阶段,既不需要像下层人民一样辛苦劳作,也不会像上层贵族一样,纸醉金迷,最后伤了身体。但鲁宾逊却不这样认为,或许是因为处于青年时期吧,气血旺盛,总想去外面闯一闯,于是就开起了他的漂流记。
鲁滨逊的第一次乘船外出是在邻居的怂恿之下,第一次经历风雨让他感到极度害怕,他打消了心中想要外出闯荡的念头,在回到家之后,呆了几天,可能是因为他的性子,令他心中的念头又再度死灰复燃,后来又外出过几次,虽有一些磨难,但还算的过去,在一次外出中他就被海盗抓走了,在他身边了几年终于寻得机会脱离困境,后逃到巴西,在好心船长的帮助下,建了一个种植园,几年过后,也是赚的些许钱财,若能一直这样经营下去,也能成为一代土豪,但……
他忍不住又随别人外出,并在外出时立下遗嘱,若自己回不来的话就直接将种植园的'一半利润留给好心船长,他这次外出,遭遇了巨大的灾难,船只撞到了一处暗礁,除了他自己,其余的船员乘客全被淹死了,他被海浪卷到了沙滩上,醒来后发现只剩他自己一个人了,他看到了那只破船,后来的几天,用竹筏分批将自己所需要的东西全搬了下来,到得最后更是将其船板拆了搬了下来,他用船帆做成了帐篷,作为自己的栖身小窝,后来的一次暴雨,让他不得以再搬一次家,最终选择一块能看到大海的巨石下方,并将其凿空,后来的几次天灾,他又在其中添了一些柱子,已防止坍塌,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将篱笆做成,实在是由于手中器材有限,几柄斧子也是磨出了一些缺口,更令的他的效率降低,他在船上发现的一些稻谷,在其无意的扔掉后发芽了,这让他欣喜若狂,在他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有了一片庄园,更是用他那简单的工具和奇思妙想,制作出来了面包,后来还弄了一个牧场,养了一只鹦鹉,终于有人和他一样会说话了,这也着实令他高兴了几天,后来在一次巡山时发现了一些脚印,一些野人的脚印,这令他陷入了恐惧,因为这些野人是食人族,后来在野人族救下了一个俘虏,并给他取名叫星期五,从那以后,“星期五”就成为他忠实的伙伴和仆人。鲁宾逊还教他学会了说英语。不久,他又从食人族手中救出了几个俘虏,和他们一起劳动,共同生活。后来,一艘英国船只经过荒岛,鲁宾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乘船离开荒岛,返回英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鲁宾逊从落难荒岛到返回英国,这段时间竟长达二十多年。
看完这本书,使我深受感动,一个人在自己的不懈努力之下,终究会成功。所以我们不能被困难吓倒,我们要勇敢的去面对困难,去克服它,如若对自己没有信心的话,不妨想一想,鲁滨逊一个人独自生活了二十多年了,克服了无数的困难,我们又怎么能在这种困难之前,退缩呢?
高一读后感 篇23
清明假期在家读了《物理世界奇遇记》,作者是美国的乔治。伽莫夫,他以讲故事的形式来讲述20世纪物理学的发现和重要理论。本书读者只需要具有初中以上的科学理论基础,就可以毫不费劲地读完、读懂这本书,然后也许你会形成新的世界观。
书中提出的宇宙大爆炸假说,认为我们这个宇宙的开始是从一个点发生了大爆炸,在10-32秒的时间里形成了我们这个宇宙99.999%的物质,然后这些物质以同样的速度向四周飞散,在飞散的过程中局部物质产生相互作用,形成星云,50亿年后继而出现星系、恒星,然后才有行星,偶然的在我们这个星球上出现了生命、进化出人类。也许再经过50亿年,这个宇宙会达到均衡状态,即不再膨胀而是开始在万有引力相互作用下向内坍塌、收缩,恒星和星云变成白矮星与黑洞,连光线都逃不脱黑洞的引力,所有的物质与能量最后汇集为一点,正物质与反物质产生湮灭,正能量与反能量产生抵消,宇宙终归于虚无。
我理解,在宇宙产生的大爆炸那一刻产生了能量和负能量,能量转化为质量,这就是爱因斯坦著名的公式:E=mc2 ,由此式变化为m=E/c2,这就是相对论提出的物质与能量是相对的,是可以转换的。
相对论指出光速,就是上面公式中的c,是这个宇宙中的极限速度,没有一种速度可以超过它。如果一种物体的速度很快,那么时间就会很慢,这就是相对论的钟慢效应,也就是假如它的速度达到光速,那么时间就停止了,这就是“山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的故事讲诉的时间的相对性,如果一个人以极快的速度去太空旅行,当他返回时发现他会比自己的孙子还要年轻!这就是时间和距离的相对性,速度公式:v=l/t变化出两个公式:L=v*t和T=l/v,宇宙空间的尺度L一般用光年来计量,在不同速度下,一秒钟的长短也是不一样的!
世界是相对的、也是统一的,物质和能量是相对的`,但实质上物质就是能量,这可以从人类成功试爆原子弹和氢弹得到验证。微观世界遵循量子力学,宏观世界遵循经典力学,但事实上所有的物质都是由同样的基本粒子构成的,这些粒子同时具有波粒二象性,都要服从统一的力。世界上产生一个负电子的同时就会出现一个正电子,产生物质的同时就会产生反物质,甚至产生能量的同时也会产生等量的反能量,这样我们的宇宙终究是平衡的。
这样我们的物理理论和哲学的辩证法实现了高度的统一,有虚就有实、有正就有负、有美就有丑、有贫就有富;同时他们又是相对的,虚和实是相对的、正和负是相对的,美和丑、贫和富都是相对的,你看一个人丑陋,那么你在别人眼中一样是丑陋的人;你嫌弃别人的贫乏,实际上你在对方的眼中一样是贫穷的!
用不同的尺度标准来衡量一个事物,他的结论截然不同,就像我们小时候听过“小马过河”的故事一样,可能每个人的结论都是对的,关键是你要找到适合你的结论!
高一读后感 篇24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这黛玉低吟着的悲凉试句一直被古往今来的独孤人士吟唱至今,这句诗出自曹雪芹的手笔,似乎也暗示着《红楼梦》这部小说的悲凉结局和它之中蕴涵着的封建社会独有的苍凉和无奈。
记得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读《红楼梦了》,怀着一种压抑的心情,小时候素来不爱读书,那印象中大观园的繁杂与喧闹似乎就是儿时对《红楼梦》的理解.宝玉的轻浮,黛玉的忧郁,宝钗的大方,刘姥姥的和善,凤姐的小家子气,其他人物各自的轻佻,刻薄,总之,这本书只是记录了晚中清时一户人家的`兴衰史,当时,我是这么理解的.
可再仔细品读之后,随着见解的丰富,这本书在我心中,不仅只意味着一个纯粹的俗气的故事,它开始有了更深远的寓意,那故事背后所揭示的那些不为人知的悲伤与凄惨,也让我领略到了曹雪芹这个怀才不遇的文学者的深刻思想和反叛观念.
宝玉曾说:"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前者在婚前纯洁,而在婚后受泥土玷污,自然也浑浊了."宝玉为何有此感?这也不正暗示着曹雪芹对当时社会重用男才,而置女子不顾的现象觉得无比反感与愤愤不平么?黛玉为何生性郁郁寡欢,喜散却不喜聚?因为作者正是借这个凄惨美人儿所表达自己内心所受到的欺凌和对封建社会文人没有自由所以心中悲伤,忧郁的心境.而其他的像凤姐之类人物的刻薄尖酸也正是那个年代猥亵小人的真实写照.也有善良的主儿,如袭人,也如像前面所说到的尖酸小人,也有乐于助人,热心,善良的一面,这也正是作者心中的善良和祥和激发的片刻.然而,悲剧的色彩仍笼罩着这个美丽切极具讽刺意味的故事,那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与天各一方也表明了作者内心对社会的极度失望和那看破红尘的一分洒脱与伤感,令读者不觉为之一颤.
虽说这本书字里行间显露路出的的社会的世态炎凉着实能令人如作者一般忍不住仰天长叹,然而其中也有美丽的,善良的一面,如大观园中的一家人一同饮酒对诗,一同喜接春联的热闹,开心,亦如宝玉面对黛玉时的那一份讨巧与能言善辩,一家人在一起的温馨,也使读者在阅读时嘴角不禁泛起一丝浮萍.其实,这也正是民间人家风俗与良好教养与中华民族丰富文化的真实写照,然而越如此,结局变越显得沧桑凄凉,越觉得不舍,若不是如此,作者那犀利的语言和矛头也不会直指人们内心的最深处,如此伤感.
读完《红楼梦》,从那个压抑封建的社会阴影中逃脱出来,长吁了一口气,环顾四周,自己生活的环境至少能有让自己长吁一口气的空间,而当时的人们呢?身不由己,思想倍受禁锢,他们的心情又是如何呢?所以,每当读完一遍《红楼梦》,那在读之前的紧张,压抑,似乎都烟消云散了,内心对苦难,艰苦的理解也多了一份深刻,对梦想的追逐也越发执着。我们也理当为了这而庆幸,我们生活在一个民主时代,在生活中,有艰苦,有困难,但那是人生历程中不可避免的,和环境,观念无关,但是,比起封建社会的人,我们至少有权利去战胜他,我们有能力起战胜他,我们有资格去战胜他,这,难道不值得庆幸吗?
靠在书架上的《红楼梦》,静静地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是喜,是忧,是聚,是散。它,孕育着狂热的内涵;它,传承着深刻的思想;它,透散着醉人的感伤……
高一读后感 篇25
今天我读了《自己的花是让别人看的》这一篇课文,非常感动,也受益匪浅。
课文讲述了作者季羡林在德国留学时,发现德国人非常爱花,家家户户都在阳台上种着花,只是花是向外开的,在家里只能看见花的脊梁。人走在大街上抬头一看,五颜六色的花在家家户户的阳台上盛开,美丽极了,汇成花的海洋。
作者问过他的女房东:“这些花是给别人看的吗?”女房东很平静地说:“确实这样!”表现地很平常。
很多年后,作者再次来到德国,来迎接他的人问他:“你看这里有什么变化吗?”作者说:“变化是有的,但是美没有变。”这说明爱与文明已经成了德国人的一种习惯。
这不由得使我想到,我们中国原来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但现在国外很多景点上的警示语却用中文写的,如“请不要随地扔垃圾”,“请不要随地吐痰”,“不要在文物上乱刻画”这些都说明外国人觉得中国游客是很不文明的。我们要重新树立文明形象,要具有德国人的这一种精神境界。
做人不能太自私,要多为别人着想,要做到“我为人人”。有一次,我在等公交车,终于来了一辆车,和我一起上车的还有一位老奶奶。她一上车,车里就站起了一位青年,把老奶奶扶到他的位子上,老奶奶下车的.时候,这位青年又把这位老奶奶扶下车,老奶奶满口答谢。等这位青年上了车,全车人都用赞许的目光看着他,这位年轻人也很开心,这使我想起了一句谚语“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当一个人随手丢垃圾时,所有人都会扔垃圾,当一个人不遵守交通规则时,所有的人都会跟着效仿。所以我们要从自我做起,做其他人的榜样,倡导社会好风气,传播正能量。我们要学习德国人这种为他人着想的精神品质,使社会美好和谐。
高一读后感 篇26
在这个寒假期里我读了《三国演义》一书,我受益匪浅。《三国演义》是一部断代体古典名著小说,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先引入正文:“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句话不无道理。周末七国分争,并入于秦,及秦灭之后,楚、汉分争,又并入于汉……书中还有上百个人物、无数的军事谋略,加上作者本身借着历史人物,来阐述忠、教、仁、义、爱的道理,更是深中人心。它写的庸主献帝、刘禅,无能之辈吕布、袁术、袁绍、刘表、刘璋,气量狭隘的周瑜,长厚的鲁肃,勇者张飞、,下至因行间而贻笑千古的蒋干,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又读过《春秋》,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他的`所做所为值得我们学习。封建统治时期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诸葛亮的方法也极简单:摆八阵图,骂死王朗,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我本以为这种人应该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他的所做所为给后人很深的印象。
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
高一读后感 篇27
最近读了法国作家巴尔扎克的《高老头》,书中以伏盖公寓为主要场所刻画出了几个具有特色的人物面粉商人高里奥,求学青年拉斯蒂涅,老谋神算的伏脱冷,没落贵族的鲍赛昂夫人等等,巴尔扎克通过这些主要人物向我们展示出了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后的法国巴黎乃至于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
其中的高老头就是个特别典型的人物他在大革命中发了财,却为了女儿们他自己搬进了平民公寓,本身为一个成功的资本家的他,却被他那利己主义与拜金他主义的女儿们给了一个孤单死去的结局,青年拉斯蒂涅曾是一名有着热情才气的青年,但在这浮华的巴黎中渐渐的迷失了方向,最后走向了无尽的深渊,资本主义的给法国是带来了文明与推翻了封建主义,但这文明的背后却是人情的冷漠与拜金主义的盛行,人们开始迷茫在金钱之中,许多的有志青年在资本主义带来的浮华中堕落了,成为资本主义的金钱下的牺牲品,那些没落的贵族也在资本主义的攻击下日益走下没落,通过巴尔扎克的描写使读者对于大革命之后的社会有了很深的了解,也让我们知道世界上的任何的文明并不都是十全十美的,让我们也进行深思社会的发展给我们带来了什么?
正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们不也是经常会发生类似的情况,现在的拜金主义思想并没有消失而是越演越烈,人们在金钱中有些人已经迷失了自我,巴尔扎克这个著名的现实主义的作家用他的笔将法国这个国家的所有黑暗面都揭示出来,他是一个真正的爱国者正因如此在注重个人对国家的贡献的法国才将他送进了圣贤祠,这个地方时法国的思想的殿堂与成就的殿堂,所以我们面对社会的一切浮华我们应该在浮华中保存自己一份初心,因为社会对人的影响实在太大了,读了这书我感觉一味叫人远离社会是不可能的但我希望人们在这浮华的社会生活中能保持一份纯真在心里,给自己留一份静土,在浮华中保存自己,面对高老头最后的结局我自己都想着有些气愤,但更多的是感动,感动的是巴尔扎克这位伟大的作者,他找到全世界的通病———在金钱与亲情等一系列的人情中人们会做什么选择,我就对于社会中经常出现的类似的情况感到无限的无奈,只能说我们现在真是缺少很多,我们以为大把的钱和好看的GDP能给我们带来快乐,但我们却在金钱中迷失了自己,成为金钱的奴隶,现在的我十分害怕自己也会这样,因为社会对人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这种力量是任何人与任何政府都无法抵触的,我只能怀抱一颗希望的心,希望我们能找回我们的初心,找到真正的自己,明白是我们在运用市场经济而不是我们被市场经济左右了,找回初心做回自己。
高一读后感 篇28
鲁滨逊,出自笛福之手,是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家境不错,处于社会的中级阶层,他的父亲教育他,做人要像他们这种人一样,处于中级阶段,既不需要像下层人民一样辛苦劳作,也不会像上层贵族一样,纸醉金迷,最后伤了身体。但鲁宾逊却不这样认为,或许是因为处于青年时期吧,气血旺盛,总想去外面闯一闯,于是就开起了他的漂流记。
鲁滨逊的第一次乘船外出是在邻居的怂恿之下,第一次经历风雨让他感到极度害怕,他打消了心中想要外出闯荡的念头,在回到家之后,呆了几天,可能是因为他的性子,令他心中的念头又再度死灰复燃,后来又外出过几次,虽有一些磨难,但还算的过去,在一次外出中他就被海盗抓走了,在他身边了几年终于寻得机会脱离困境,后逃到巴西,在好心船长的帮助下,建了一个种植园,几年过后,也是赚的些许钱财,若能一直这样经营下去,也能成为一代土豪,但……
他忍不住又随别人外出,并在外出时立下遗嘱,若自己回不来的话就直接将种植园的一半利润留给好心船长,他这次外出,遭遇了巨大的灾难,船只撞到了一处暗礁,除了他自己,其余的船员乘客全被淹死了,他被海浪卷到了沙滩上,醒来后发现只剩他自己一个人了,他看到了那只破船,后来的几天,用竹筏分批将自己所需要的东西全搬了下来,到得最后更是将其船板拆了搬了下来,他用船帆做成了帐篷,作为自己的栖身小窝,后来的一次暴雨,让他不得以再搬一次家,最终选择一块能看到大海的巨石下方,并将其凿空,后来的几次天灾,他又在其中添了一些柱子,已防止坍塌,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将篱笆做成,实在是由于手中器材有限,几柄斧子也是磨出了一些缺口,更令的.他的效率降低,他在船上发现的一些稻谷,在其无意的扔掉后发芽了,这让他欣喜若狂,在他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有了一片庄园,更是用他那简单的工具和奇思妙想,制作出来了面包,后来还弄了一个牧场,养了一只鹦鹉,终于有人和他一样会说话了,这也着实令他高兴了几天,后来在一次巡山时发现了一些脚印,一些野人的脚印,这令他陷入了恐惧,因为这些野人是食人族,后来在野人族救下了一个俘虏,并给他取名叫星期五,从那以后,“星期五”就成为他忠实的伙伴和仆人。鲁宾逊还教他学会了说英语。不久,他又从食人族手中救出了几个俘虏,和他们一起劳动,共同生活。后来,一艘英国船只经过荒岛,鲁宾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乘船离开荒岛,返回英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鲁宾逊从落难荒岛到返回英国,这段时间竟长达二十多年。
看完这本书,使我深受感动,一个人在自己的不懈努力之下,终究会成功。所以我们不能被困难吓倒,我们要勇敢的去面对困难,去克服它,如若对自己没有信心的话,不妨想一想,鲁滨逊一个人独自生活了二十多年了,克服了无数的困难,我们又怎么能在这种困难之前,退缩呢?
高一读后感 篇29
今天,我做完了作业漫不经心的翻着课外书时,被一篇《拐弯处的回头》的文章深深的吸引住了,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
文章主要讲“我”弟弟的脚被石头割破了,在路上碰见了爸爸,向他哭诉了自己的遭遇,但爸爸见了,并没有安慰他,只是简单的交代了几句,就走了,弟弟很伤心,觉得爸爸不爱他了,弟弟不由自主地哭了起来,旁边的一个同学笑着劝告道:“别生气,大部分的爸爸都是这样,不信,等你爸爸走到前面拐弯处时,他一定会回头看你”,弟弟半信半疑,他们不约而同地停下了脚步。当爸爸走到前面拐弯处时,就在侧身左拐的那一刹那,好象不经意的悄悄回过头来,很快地瞟了弟弟一眼,然后才从拐弯处消失了。
虽然这一切只是发生一瞬间,但那一个极其微小的动作却打动了我,我的心颤抖了。
在生活中,我也经常遇到这样的事,小时候,我经常摔跤,摔痛了便趴在地上嚎啕大哭,用一双无肋的.眼睛望着爸爸,多希望爸爸能把我抱在怀中,轻轻地安慰我,然而爸爸却总是听到我的哭声以后才转过头来,用冰冷的口气对我说“自己摔跤的,自己站起来,”,然后头也不回地独自离去……现在我读了这篇文章深深地体会到,爸爸的用意和爱,其实爸爸是爱我的关心我的。
是啊!,与母爱相比,父亲的爱往往显得含蓄,深藏不露,可是只要我们细心观察,用心体会,就能感受到父爱的伟大。这就是我读了这篇文章受到的最大教益。
高一读后感 篇30
我和妈妈读完便开始讨论起来,妈妈说:“你看,现在在我们的周围像布拉德利这样的孩子比比皆是。就拿你弟弟说吧,我让他帮我买袋盐,他管我要跑腿费,倒一次垃圾也管我要钱,小费那就不用提了,更是很多了。他没反过来想一想,在他有病的时候是谁照顾他?这需不需要钱?为他洗衣服、给他买新衣服、买新鞋子、给他做饭、收拾房间,这都需不需要钱呢?
我接着说:“我觉得布拉德利这种方法也不错呀,因为它能激励我们帮父母做一些家务活儿,而且布拉德利要的.钱也不是很多,例如:跑腿费1美元,倒垃圾1美元,擦地板1美元,小费0.5美元。这样就非常合理,像妈妈照顾我们,我们也应该用自己平时挣来的钱给妈妈,让妈妈也得到她付出劳动的报酬。所以,这种方法我觉得是可以保留的。”
妈妈听了我的话,说:“有很多东西不是用金钱可以买到的,其中有一些东西是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像友谊、亲人之间的爱等。”听了妈妈的话,我恍然大悟:妈妈是那样无微不至地照顾我们,关心我们,我们不应该做一点帮助父母的事就要报酬,我们要出于爱心去帮助妈妈。
高一读后感 篇31
在读《狼王梦》之前,我一直认为狼是一种凶猛而又残忍的动物。可当我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对狼又有了全新的认识。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是讲一个关于狼、关于爱的故事: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在于猎狗智勇拼搏后生下了三只公狼:黑仔、蓝魂儿、双毛及一只母狼媚媚。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当上狼王,可无论它千方百计,或竭尽全力,都没有成功。尽管一次次希望变成一次次失望,狼儿们一个个死去,但它并没有灰心,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了自己的狼孙身上。但是,为了狼孙的安全,紫岚却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作者沈石溪把这本书里的每一匹狼的动作、神态、心理活动等都描写得淋漓尽致,随着剧情跌宕起伏,我仿佛身临其境在一部精彩绝伦的电影大片中。其中有一段话令我印象非常深刻:突然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如风,只听得咔嗒一声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声栽倒在雪地里,气绝身亡了。这段话,我接受不了,觉得紫岚太过残忍,竟然那么狠心,咬死自己的亲身骨肉?随着剧情的发展,我渐渐理解那是一种深沉、悲壮的母爱,它宁愿让蓝魂儿痛快的死在自己的嘴下,也不愿让蓝魂儿落到猎人手里,饱受凌迟。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又要承受多大的'悲伤啊!紫岚,它是一只伟大而可怜的母狼,它愿意为自己的狼儿和狼孙付出一切,甚至自己宝贵的生命。我相信,紫岚在天堂一定会与它的狼儿们相聚的。在那儿,它们一家一定会过上没有血腥、没有争斗的幸福生活。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前几天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件小事,我和同学在小区玩,直到天黑才想起回家。想不到的是,妈妈不让我进门,让我在门口闭门思过,仅仅因为我回家太晚了。我站在门口,心中气愤:不就是回家晚了那么一点点嘛,至于发那么大的脾气嘛,坏妈妈!虽然我后来心不甘情不愿地道了歉,进了门,可心中总有一个小小的疙瘩,总觉得妈妈太过严厉不够爱我。读了《狼王梦》后,我才慢慢明白妈妈这是爱之深责之切,就是因为深深地爱我,才会在意于我的每一个小小的错误,希望长大后的我是一个优秀完美的我。
其实,母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真挚的情感。不管是看似凶残的母狼还是看似严厉的妈妈,都深爱着自己的孩子。母爱就如水一样,母亲就似源一般,无论你身在何处,依然有不尽的源头之水......
高一读后感 篇32
趁着寒假的空闲,我一口气看完了这本《谁动了我的奶酪》。
刚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始终有一个疑问:这本不起眼的小书,居然是全球第一畅销书?但随着渐渐的深入,我终于明白了……书中有4个主人公———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寻找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理暴露无疑: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多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始终还停留在已经消失的美好回忆中。他们抱怨着,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想明白了,穿上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留在原地,一无所获。
"奶酪"是个比喻,代表着我们最想得到的东西,它可能是一份工作,也可能是金钱、幸福、健康……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瞬息万变的世界,人们时常会感到自己的"奶酪"在变化。各种强烈变化和心理冲突,使我们常常在各种各样的变化中不知所措,追问着谁动了"我的奶酪",抱怨着上帝的不公平,面对不了新的生活,陷入烦恼之中难以自拔。生活的迷宫是多么的大啊!当遇到突如其来的变化后,为什么一定要沉浸在失去的痛苦、失望的无奈、决定的两难中呢?赶快找到自己的"鞋",随着"奶酪"而变化,投入到新的生活中去,这样才会发现更多的"奶酪".
从这本书中我还认识到变化是一种必然,而我们应该做的是,是在最大变化发生之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古人所说的"居安思危"就是这个意思吧?
以后的我,一定要拥有嗅嗅的灵敏嗅觉和匆匆的敏捷行动,并学会像"唧唧"一样不断调整自己的心理,获得最好的心境去奋斗。
高一读后感 篇33
读完莎士比亚的几部戏剧后,令我感触最深的是《哈姆莱特》,一个快乐王的忧郁又何尝不震撼了一大批人……
《哈姆莱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创作于1601年,是四大悲剧之首,集中体现了莎士比亚的思想特点和创作成就,被誉为莎翁戏剧王冠上最璀璨的一颗钻石,它是莎士比亚的骄傲。主要写丹麦王子哈姆莱特为父王复仇的经过。后来用“哈姆莱特”来比喻那些遇事犹豫不决,顾虑重重的人。所谓“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就概括了他的复杂性。
这部著作讲的是哈姆莱特的叔父克劳狄斯毒死了他的父亲,篡夺了王位,并娶了他的母亲。老国王的鬼魂出现,把自己被害的经过,告诉儿子哈姆莱特,要他报仇。他用戏剧《页扎克之死》来试探克劳狄斯,弄清真相后,决心杀死奸王,但又顾虑重重,苦苦思考“生存还是毁灭”这个问题。再加上他杀了恋人奥菲利亚的父亲,奸王有所怀疑和察觉便把他送往英国以图借他人之手除掉自己的心病,在去英国途中他顺利逃回丹麦,在一场由克劳狄斯安排的比剑中死去,他在临死前算刺死了克劳狄斯,但他改变现实的重大理想并未实现。
其实哈姆莱特这种人他或许就是我们身边的一个人,哈姆莱特的变化过程不正是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的吗?是我们每个人都无法避免的。当我们在幼年,童年,没有踏入真实社会中的时候,我们都是快乐的王子。在我们的眼里一切都是美好的。就算那时有一点不顺心之事也会忘记。当我们慢慢成长起来到了青春年少的时候开始变得忧郁,遇到一些不顺的事情也是如此,更何况我们在这个时候是比较敏感与心萌动的时代,对有些事情仍然抱有美好的憧憬,当事情的结局不如自己的.梦想之中,或理想的时候,我们就会变得郁郁寡欢,甚至是自暴自弃,那时周围的一切对我们来说都是那么的丑陋与讨厌,让我觉得社会与世界特别的黑暗。当我们经历一些残酷的事情之后,则会顾虑太多,到头来错过一次又一次的机会,错过机会之后还会给我们自己找借口来摆脱我们大家内心的失望与空虚。
而克劳狄斯的弑杀夺位的事在任何时候都是无法避免的,现代的社会是文明的社会,做任何事情都有法律的约束。有些人或许会表面上放弃这种念头,可他们的心里能够真正的放下吗?现在提倡什么“得饶人处且饶人”的美德。可是,在这么残酷的社会,又怎么可能消失这些呢?
在此,我想说的是无论做什么事之前,我们都必须思而后行,可这并不等于犹豫不决,然后做出正确的判断。切鲁莽行事,而误了自己的大事,以至于赔了夫人又折兵。
悲剧《哈姆莱特》是剧作家这种现实主义戏剧观的生动体现,也是对现实社会中人的真实写照。
高一读后感 篇34
寒假,我读完了《山居岁月》这本书,它讲述了一个男孩子学习在野外单独生活的故事。
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分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觅曾祖父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好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准备的一切东西。对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游览或露营,他是要像树一样在森林中持久地、独立的生存。跟随山姆深化森林的脚步,“野外生存”这四个字慢慢地不再是一种笼统的符号和虚幻的想象,它的真实、艰苦好诱人,好像磁铁一样吸收着没有勇气好没有时机深化森林的我。
山姆是一个英勇、聪慧、有耐烦……合为一体的人。他聪慧,在山林中有了一个树屋,衣着兔皮内衣裤,鹿皮做的夹克,暖和、宽松、帅气。他有耐烦,在钓鱼时,鱼钩断了,他坚持了,又做了一个鱼钩,一连钓了五条鳟鱼才罢手。最令我信服的是他的勇气,他竟然敢爬到鹰巢中,不顾母鹰的追逐,抓起一只小鹰跑了。后来,他还教会小鹰学会了飞行、捕食,让它成为一只聪明的有素质的.猎鹰,真是太大胆了。
对照山姆,我感到有些羞愧。每当到了电闪雷鸣的夜晚,我都会冲到妈妈的被子里,或让奶奶一同睡。在睡觉的时分,做了噩梦就哇哇大哭,再也睡不着了。如今一比拟,我可真胆怯呀!看了这本书以后,我下定决计要做一个英勇的孩子!
我看完了这本书,学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办法。以后我在遇到什么艰难,都会像山姆一样,英勇面对,有自信心打败它。
高一读后感 篇35
“我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如这山间清晨一般明亮清爽的人,如奔赴古城道路上阳光一般的人,温暖而不炙热,覆盖我所有肌肤。由起点到夜晚,由山野到书房,一切问题的答案都很简单,只要最后是你就好。我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贯彻未来,数遍生命的公路牌。”
最初对这本书感兴趣,是无意间在微博上看到了作者一篇文章,对他有了些兴趣,知道了这本书,在看到这段话时瞬间被秒,当即决定买下。后来在看的时候也没有一气呵成,时断时续,但它却总能神奇的戳中我的泪点,欲罢不能。
在别人的故事中,流自己的眼泪。是的,我为管春、毛毛的爱情流泪,我庆幸在这繁华匆忙的尘世,他们没有转身就此错过,兜兜转转,所有的繁难,到最后竟简单到点点头就好的地步。我为荔枝和茅十八的分离流泪,不为他们没有在一起,只为他们曾那样真挚而热烈地想着今后要永远在一起。我为骆驼和他的姑娘流泪,为他以味蕾纪念她的方式心酸庆幸,还好,在所有一切和她有关的记忆变得模糊之时,他还有办法记得她。我为小玉和马力流泪,她为他和另一个女人拼酒,喝遍了大半座城的酒吧,最后栖息在他肩头撒娇流泪的人却不是她,只能说句好累来掩饰伤悲。我为“我”和姐姐流泪,为她逼着“我”学电脑,为她假扮别人和我聊天,为她在死前敲出的“我爱你”。我为王慧流泪,这是我真正觉得在唱独角戏的主人公,她飞蛾扑火般的一场爱情给她带来一个未婚先孕的身份标签,除此之外和一张十万块的支票,可她到底是以末等兵的身份杀出了一条血路,成为一等生。
实在不是我泪点太多,而是这样的故事真实又虚幻,这样的结局心酸又完满。我想真正吸引我的是这样一个个鲜明的人物身上散发出的无所畏惧的光芒,快意恩仇,颇有江湖儿女的风度。生活总有各种各样的烦恼与无奈,相貌不佳惹人烦,身材不好惹人烦,工作不顺心惹人烦,恋情坎坷惹人烦。你不知道下一个烦恼是什么,可它总能冒出来。那要怎样,掩面痛哭还是自我了断?办法总比困难多,自己的人生是要活出自己的光彩,在理智无法告诉你怎样做的时候,就相信直觉。相貌不佳就多读书,腹有诗书气自华,否则也只是一个花瓶而已。身材不好就减肥,减不下就找适合自己的穿衣方式。工作不顺心就去充电,做自己喜欢的才能喜欢自己做的。恋情坎坷就放手,让你觉得累的是坏掉的爱情,去找一个对的人。
正是他们一个个只图此生尽遂我意,不管满身鲜血淋漓的洒脱自在让我感到深深的羡慕,因为自己没有他们那样的勇气,理智总先于感情做决定,或许结局是要好些,可自己满心的不甘要如何安放?被生活织的网困住的我,嫉妒着他们这些同样在网里挣扎却仍能找到出路的一群勇士。生命只有一次,在你即将离世的时候,你只会为没做的遗憾,而不是未做过的后悔。所以每一个凡人所求的不过是自己的人生掌握在自己手中,不为往事所悲,不为今后所忧,每一天都平安快乐。即使不能改变世界,也要努力不被这个世界改变,如果不按照自己想要的去生活,那么久而久之你会发现,你的生活竟全不是自己所想要的。对这个世界随波逐流、感到妥协是容易的,要坚守却无比艰难。愿你我能抵得住狂风暴雨,做最好的自己。
高一读后感 篇36
一本能让人永远记住的一本书,绝非是一本无聊透底的书,这本书在我的脑里不断游荡,这本书是林海音写的'《城南旧事》。书中的第一章是“惠安馆”,别看这名字普普通通,它被作者写得精彩万分,就
像这本书的主人公林英子的爸爸就会说成“飞安馆”,妈妈就会叫成“灰娃馆”,宋妈就说成“惠难馆”,林英子却说对了,这真是意想不到,这么多个人说一个名字,没想到只有一个人说对了,那就是主人公林英子,大家都叫林英子叫小英子,小英子还有一个好朋友,她叫妞儿,小英子的朋友疯姑娘秀贞生下了一个孩子,但这个孩子被秀贞的家人给扔到了其它地方。故事到了最后,你会发现许多与生活中吻合的事情,就像你会认识许多朋友,和他们玩。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友情都来源于你交朋友的态度,如果你的态度非常恶劣,那他永远不会觉得你是他的好朋友,我希望这本书能永远地保存在我的脑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