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家》读书心得(精选24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家》读书心得 篇1
《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着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小说描述了一位纯洁姑娘的不幸命运。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理解真正感情的权利,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之后,万般无奈之中,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不料,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苦苦寻觅。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走上了绞刑台。
父亲德伯的愚昧无知,对于金钱的贪婪推使苔丝跌下了社会的的深渊;而亚雷的邪恶无耻则将苔丝少女的所有完美梦想化为灰烬,促使她遇上了改变她人生的'第三件事——与安玑·克莱相爱。而正是这个安玑·克莱,这个有着天使之名的懦弱男人——最终造成了苔丝的杯具。有人会说安玑·克莱才是真正该批判的人,但是无疑他生活在那个时代,他需要时间来释放自己,不可忽视的是,安玑·克莱是爱苔丝的,至少那爱是真的,而不是像亚雷一样,把苔丝当做自己的玩偶。所以我认为苔丝的杯具就应是当时的时代所酿成的,或许在现代社会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但是对于像苔丝一样的人来说,生存的机会就多了。合上书,我想鞭挞当时的社会,指责亚雷的无耻行径,藐视安玑的懦弱,同情苔丝的悲惨遭遇。
《家》读书心得 篇2
读完巴老的《家》,心中充满了无尽的感动。如何形容呢?这就好比吃过了拌有白砂糖的蜂蜜;好比在寒风凛冽的冬日里,往身上浇滚滚的热水;好比在炎炎盛夏赤脚逛马路的滋味。就像是这般的强烈、深刻、挥之不去。这些或许不是很贴切的比方,却如实地反应了我真切的内心感受。
很多人都认为觉慧是巴老在书中的自己。起初,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例如:他们都在“外专”读书,爱结交新朋友,创办阅报处,都是热血青年。但如今我能感受得到巴老比觉慧更为执着。因为在那些日子里,巴老的生命中不曾有过鸣凤,不曾有过在恋爱中寻求庇护的杂念。所以说,他们两人有着相似的性格特征,但等待他们的将会是不一样的命运。
本书中最令我动容之处就是瑞珏之死。觉新是如此深爱着自己的妻子,但他却拗不过礼数的束缚、家族的摆布以及自身的懦弱。就连人类最伟大、最神圣的“爱情”也只能够甘败下风,在觉新眼里首当其冲的就是封建制度。正所谓性格决定命运,于是觉新就成了封建礼教的牺牲品,为此他葬送了自己的青春、理想;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更在悲愤中消磨了一生。瑞珏的死使他曾有过片刻的反省,但不久后,他又成了一个无抵抗主义、作揖主义的失去自我的躯壳。一个原本能大有作为的青年就这样惨死于封建礼教的血手之下。
作者朴实的文字引发了我更深层次的思考。这一切悲惨的结局究竟起因于何处?五千年灿烂的华夏文明难道真的是一部吃人的礼教?难道还是国民劣根性的问题?仅凭我现有的学识是根本无法参透的,但从这部小说中我得到了些许的`启发。
主人公觉慧的形象给悲郁的基调带来了一丝希望,是全书的亮色之一。他的“不顾忌,不害怕,不妥协”的作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或许,我就应该学习他的这种精神,以此作为我解答上面那个问题的有利工具。
鲁迅说不在沉默中灭亡,就在沉默中爆发。我们每个人都应学会在平淡中勃发出一片异彩,更要学会享受守候,体验守候那份异彩迸发前的点点滴滴,用心感悟每一刻的感动,并试着从中寻找自己想要的答案。相信你一定能够找到。就像小说中的觉慧,就像生活中的巴老一样能够“守得云开见月明”。相信自己,那一天已经不再遥不可及了。
《家》读书心得 篇3
看久了卡通连环画,我想换换口味。于是在书架上拿了一本《德伯家的苔丝》看了起来。
暖人的友情!
喜欢哈代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情节生动,语句隽永的作品。《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最著名的长篇小说之一。这是个美丽凄凉的感情故事。当我合上书,苔丝对克莱尔忠贞的感情故事确实令我感动,但令我温暖的是和苔丝一齐挤牛奶的3个可爱少女伊丝、玛丽安与雷蒂。她们也同苔丝一样深深爱着那个英俊少年克莱尔,但也深知克莱尔只爱苔丝,于是就把爱恋深深地埋在心里,而把祝福送给他们。我喜欢她们三个的纯洁的友谊和坦率的言行。就是在克莱尔无情地抛弃苔丝时,善良的伊丝也没落井下石,与克莱尔有过一段话:
“你十分十分爱我,伊丝?”克莱尔问到。
“是的我十分爱你,我一向都爱着你!”
“比苔丝更爱我吗?”
“不!”伊丝摇摇头低声说,“不如她爱你!”
“这话怎样说呢?”
“没有人比苔丝更爱你了。”
“因为她能够为你***,而我无法做的。”
读到那里我心中一阵激动,我仿佛看到一个高尚的灵魂,左右了她那质朴敦厚的'天性,这真是一个真正善良、真心待人的好姑娘呀,真令人感动。在苔丝回到娘家又身无分文时,因为失恋而酗酒的玛丽安又帮她找到了一份工作,使苔丝的生活又有了一丝光亮。在那些阴霾的日子中,温暖着苔丝冰冷的心的依然是这份暖人的友情……
苔丝是不幸的,她的父母为了所谓的家庭荣耀,而让她去攀亲,而毁了自己。她最爱的人又无情地抛弃她,而她又是幸运的,在她短暂的一生中,在她遭遇感情抛弃时,不离不弃的是那份温暖的友情。
为这份友情喝彩!
《家》读书心得 篇4
这天,我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篇小说,使我受益匪浅。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艰苦黯淡的乡村生活,蕴藏着苔丝的梦想和期望。十六岁的苔丝,在家人虚幻的期望下,攀附豪门贵亲。她跃身成为了幸福的贵妇人,之后从此堕入万劫不复的痛苦深渊。
感人的就是苔丝在忍无可忍的状况下,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最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最后解脱的日子。苔丝在对的时间遇到不对的人,或许她的命运本该这样,在所谓贵族家庭后代光环的后面,她那不思进取的爸爸和她那一心想要女儿嫁进豪门的妈妈,注定纯洁的苔丝要遭受捉弄。我同情苔丝,但我加懂得了人要学会保护自己,世界不是天堂,多一个处处留心的心眼,会让你的人生更加顺利。懂得爱护自己的人才会去创造财富,美化生活。
《家》读书心得 篇5
我的故乡在远方,在那山清水秀,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的地方.
故乡山坡上的黄栗树、松树、柏树,它们迎着一阵阵风儿,犹如大海咆哮,又如碧波奔腾,树上的鸟儿不停地唱着优美悦耳的歌.肥沃的田地里,成片的玉米、稻谷、高粱,郁郁葱葱,扛着红缨枪的玉米棒子,很是叫人眼馋;饱满却谦虚得弯下腰杆的稻谷,让人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更让人感悟到人生的哲理;举着红火把的高粱,也不甘示弱,它们要把收获的明天迎来!
故乡被一条石溪所环绕.溪水永远是那么欢快地流淌着,不停地吟唱着.你听,多么动听的歌谣啊!溪水拍打到石头上,飞溅起团团浪花.你看,溪水多么清澈啊,溪边的花儿也在风中扭动着迷人的`腰肢,为那清澈的溪水而舞.
故乡的村头有两棵大树,一棵是柳树,另一棵是枣树.春天来了,柳树早早的发芽,长出了像心一样的小叶子,装点着随风飘舞的树枝.风儿给它梳理头发,雨水给它冲澡.枣树呢,那椭圆形的叶子油亮油亮的,一颗颗亮晶晶的小枣,那么干净,那么光润,像一颗颗绿色的珠子挂满枝头.阳光一照,闪闪烁烁,又像是缀上了许多绿色的宝石,引得孩子们的口水一串串往下掉.
“哞……哞……”咦,这是什么声音?哦,那是故乡的老牛上山吃草了.老牛们的尾巴上拖着成群的牧童,他们要一同去找个理想的地方——花草山.那是我故乡的仙境!那里,老牛们可以放开肚皮地吃那鲜嫩的草儿.那些草儿,用稚嫩的小手热情地招呼着老牛,老牛也倒真领情,向草儿奔跑而去.哎,只能牺牲了草儿,才能肥壮了老牛啊!在那里,孩子们可以尽情地玩耍.漫山遍野的花儿,五彩缤纷,散在草丛里,牧童用这些花儿编织花帽,花衣,花屋,也编织着他们美好灿烂的未来!
还有,故乡的人情味是最浓厚的热情好客是故乡的最大特点,有客人到来,村民们的脸上是挂着笑容的,那是发自内心的幸福的笑.互帮互助,携手共进,是故乡的又一特点.一家有难,千家支援,万人受惠.
山清水秀,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的地方,是我永远热烈地向往着的,深爱着的在远方的故乡。
《家》读书心得 篇6
它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繁华的法国首都巴黎生活着一个上了年纪的流浪汉,名叫阿曼德。横跨塞纳河的大桥下便是他的栖身之所。一天晚上,当他返回住所时发现自己的地盘被三个陌生的孩子和一条狗给占领了。阿曼德既吃惊又生气,要赶他们走,后来,在与孩子们的交往中,阿曼德渐渐改变了自己的态度,甚至替他们白天外出工作的妈妈照顾他们。孩子们也把阿曼德当成自己的爷爷。阿曼德又找到了家的感觉,感受到了温暖。他也知道孩子们很想有个真正的家。为了实现孩子们的愿望,阿曼德决心振作起来,不在一乞讨为生。他以崭新的面貌谋到了工作,和孩子们的妈妈一起撑起了他们自己的家。
亚马逊书店的人推荐这本书时说:这是一本传统的,优美的,含着泪水与微笑的,蕴藏着爱的力量的书。我看到他们生活得很难时,自己想掉泪,看到他们高兴时,我也忍不住大笑。看完这本书我觉得自己真幸福。
《家》读书心得 篇7
家是温馨的代言词,家是避风港的另一注释,家又是爱的小屋,而在巴金的《家》中,它描写了在一个封建大家庭里的一群年轻人,以及他们在封建礼教束缚下相同的命运,它控诉封建制度礼教对年轻人命运的摧残,揭露,控诉大家庭,封建制度的罪恶。
高家是一个古老的封建家庭,封建礼教制度已经在这个家庭中“开花结果”在这个家中,每个人都曾享受过这果实和香气,而高老太爷已经将这些果实完全消化,他在作品中是封建家长制和封建礼教的代表,作为这个封建大家庭至高无上的统治者,作品突出表现了他专横。冷酷的性格特征。在高家,他一个人,独自承担这个家的全部立法工作,而且他的立法不需要经过任何程序,因为他的话就是法律,谁也不能反对。为了维护封建礼教和封建制度,他又成为“行政机关”,坚决反对,制止孙子们进学堂和参加一切社会活动。这一次他又成了“月老”,觉新和瑞钰结婚,制造了觉新和瑞钰,梅三个人的爱情悲剧。他还对家中男女仆人视同畜生,硬是把只有 7岁的鸣凤送给60岁的冯乐山做小老婆。鸣凤起后,他又把婉儿抬到冯家受煎熬,在高老太爷的`生命中维护了大家庭的秩序,兴盛,是他意志的全部。
觉民是一个积极进步,逐渐上进的青年,他的性格介于觉新和觉慧之间。他比觉新少了思想上的落后,又比觉慧多了遇事,抉择时的沉着和稳重。他温和稳健不好激动,不爱参加社会活动,对学生运动缺乏应有的关注,真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呀!但作为五四运动新思潮唤醒的年轻一代,他向往民主自由。
《家》中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好形象———梅、鸣凤和瑞钰,这三个好虽然好性格不同,———梅抑郁,瑞钰贤惠,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遇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
《家》就是通过描写高家这个封建家族的没落,来揭露封建统治者虚伪残忍的面具,揭露封建礼教对年轻人的摧残和迫害,反映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浪潮冲击之下,中国社会发生的剧烈的动荡,觉悟的年轻人从封建制度的禁固中冲击出来,寻找着新的生活的希望。这在当时有着重要的进步意义。
作为90后的我们看到巴金的《家》后,应该庆幸。我们生了一个好时代,改革开放真是好呀!现在的我们敢爱敢恨,我们这些热血男儿,心怀大志,这都是时代造就了新一代的我们!
《家》读书心得 篇8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儿童读物《百家姓》,作者是北宋年间吴越钱塘地区的一位儒生,全书一共涉及到504个姓氏,以此排列,宋朝的皇帝姓赵,所以赵排在了第一位。《百家姓》里从各姓的来源、名人、名事来演说他们的历史和名人故事。比如说我爸爸姓谢,关于谢氏起源有3种说法:
1、谢姓出自姜姓,是炎帝后裔申伯的后代。
2、出自任姓,为黄帝之后。相传黄帝之子25宗。
3、为他姓改为谢姓。
据《旧唐书不文苑传》,卫州人谢偃之本为鲜卑族人,姓直勒氏,后改为谢氏,亦为河南谢氏。主要以广东、江西、湖南等分布较多,约占全部谢氏人口的36%,安徽的谢氏人口分布相对较少,但我的家乡有一个村子全部是谢氏家族,听爸爸说,我们就是爸爸的爷爷辈从那里迁来的,现在我们都还有联系呢。
谢姓历史悠久,杰出人才不绝于史,从古到今出了不少名人呢。如古时候东晋的谢安,曾率领弟谢石、侄谢玄、子谢琰迎战苻坚的百万大军,在淝水一战中大获全胜,使晋室赢得偏安于江左的机会,谢氏家族从此也成为东晋的高门世族;南朝诗人谢灵运开创了中国山水诗一派,世称“大谢”,其后人谢朓,则为永明体作家中的`代表诗人,世称“小谢”,二人在我国古代文学史上都占有重要的地位等、当代有中国音乐人、歌手、词曲唱作者、演员、老板、商人、特效制作人、青年企业家、朝霆创始人的谢霆锋;出生于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的著名主持谢楠及著名的模特谢东娜等等许多名人。我们学校也有几名谢姓的同学,想不到我们谢氏家族有那么多杰出人物,我要以他们为榜样,不怕困难,努力学习,好好生活,要对得起自己的姓氏,不给自己的祖先丢脸,立志长大后为家族争光,做社会有用的人才。
读了《百家姓》,我感觉有了动力,有了奋斗的目标,对自己的谢氏产生了自信和自豪。
《家》读书心得 篇9
当我读这个故事时,我不禁骤然泪下。这是关于马戏团里黑熊的故事。在马戏团里,阿宝是黑熊舞蹈队里的首领,而且舞蹈也很厉害,但是它却讨厌人们摸它鼻子。还有一头熊叫圆球,它很乖,就是人坐在它背上它都不会反抗。虽然它的舞姿也好,但是却比不过阿宝。有一次,元首夫人驾到,于是马戏团里的人害怕元首夫人被阿宝弄伤,就叫配角圆球过去和她舞蹈。于是,圆球一下子出了名,而因为这事,阿宝开始和圆球不共戴天······后来,马戏团里的人把他关在禁闭室里,可是,为了防止它的舞蹈生涯画上句号,于是就叫阿宝去乌龙山区和那些村民们表演两个月。当他们到楚雄作告别演出,正好赶上一年一度的火把节,于是,阿宝和那些村民们围着火把一起跳了 67 支舞,跳完后就和那些人们道别后回到了马戏团。可是回到马戏团后,它又是原来那副模样,于是人们又照样把它锁在禁闭室。阿宝决定绝食,一天天削弱下去,最后它已经奄奄一息,高导演给阿宝播放了它的.最后一首曲子,它跳了一伙后,人们给了他掌声。就在这时候,它终于倒下了······
是啊!因为阿宝的粗暴,而失去了动物明星的桂冠和舞台主角的荣耀;因为它的粗暴,现在阿宝的名字被圆球所代替,尽管它的舞姿是那么的好,而且它还扪心自问,没有耍奸偷懒,而且还改正了对陌生人的冷漠和残暴,他决定规规矩矩的做好黑熊,认认真真舞蹈,可是他不服——为什么阿宝这个名字还不是归他所有?就是因为它对圆球还是很残暴,怕伤了它。所以说:残暴没有好果子吃。一定不要对别人残暴,实在不行了也得忍着。当然,也要要面对眼前的可怕的现实,否则,自己不会得到利益。
《家》读书心得 篇10
在假期中我可读了不少好书呢!其中之一便是大文豪巴金先生的大作《家》。《家》在我心目中达到了一个很高的地位,因为它深刻地揭露了一个所谓“吃人的旧社会”,展现出了它的万般丑恶。例如书中一个个女子悲惨的命运,被旧社会大家族势力压迫着的一对对男女,高家表面上和谐实则勾心斗角的内况……其内容之深刻足以发人深省,到底是什么力量造成了这个黑暗的社会呢?答案是:封建礼制!我们不得不承认儒家固然有精华,但过度的礼教便成了糟粕,《家》中有一段传神的描写:“‘书中尽是一些‘君命臣死,臣不死不忠,父命子死,子不死不孝’一类的东西”这就是一个例子!
《论语》中一些句子被过分地歪曲后就成了一头吃人的巨兽,吞噬了不知多少鲜活的生命和灵魂呀!《家》同时也告诉了我们只有抵抗不公平的命运才能得到幸福,正因为不屈服于命运,觉民和琴才能结婚,觉慧才能逃离迂腐堕落的家族长辈对他的控制。一句话总结:新社会真是好,旧社会真可怕!
《家》读书心得 篇11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百家姓》,里面有各种各样姓氏的起源,非常有意思。此外,我感到受益匪浅。
《百家姓》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之一,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读了《百家姓》,我知道了每一个姓氏都有不同的历史和故事。我们周围的各个不同姓氏的同学,不管家里条件如何,学习成绩怎样,可都是名人之后啊!所以我们不可以小看自己,要以那些历史中的杰出人物为榜样,不怕困难,努力学习,给自己的祖先争光。下面我来介绍一下我的姓氏吧。我叫徐雅茹,姓徐名雅茹,我就给大家讲讲“徐”这个姓氏的来历吧!远古时代,东夷部落首领伯益的`儿子,因为父亲帮助大禹治水有功,被赐封在徐地,建立了徐国。春秋时期,徐国被吴国所灭,徐国的后裔为了时刻牢记祖先的功绩,就用国名“徐”作姓氏了。
现在,大家知道“徐”这个姓氏的起源了吧?如果你想知道更多姓氏的起源,就来看《百家姓》吧!
《家》读书心得 篇12
《龙猫的家》我以为是写的是动画片《龙猫》里那棵巨大的榉树的神奇故事。
没想到,写的是几个宫崎骏先生所拜访的庭院的故事。
这本书大概两个小时的篇幅,内容清新,语言平实,有宫崎骏的手稿画,还有照片。读起来温馨又清爽,让人平静。
不得不说,读《龙猫的家》的过程里,我真的对庭院产生了向往,我不止一次幻想过假如有一个自己的院子,我要种什么花栽什么树养什么多肉,当我看到那句:“所谓日子,就是我们和家庭,和植物,和所有生灵共同度过的悠长时光。”一下子,就仿佛置身于庭院中的那种人与植物相处的静谧和谐的情景中似的。
和谐其实是一种能力,人与植物、人与动物、人与人、人与周身环境,若能够仿若平淡般的和谐,那是一个莫大的福气,也是一个巨大的人生课题。
和谐造就人、圆满人,和谐也在滋养人,而人也在滋养环境。
人可以是和谐的'发出者,人也同时是和谐的受益者。
《龙猫的家》其实就是在倡导一种人与自我、人与外界的和谐相处。
《龙猫的家》篇幅不长,非常适合在快节奏的生活中,给自己放几个小时的小假,泡一杯清茶,享受一个静谧的傍晚,读上半本,再畅想一下自己理想中的庭院,理想中的生活,理想的人生的样子。
让自己慢一慢,想一想,醒一醒。
《家》读书心得 篇13
这个寒假不寂寞,因为有《在教育家的智慧里呼吸》这本书的相伴。很感谢园里给我们提供这么优秀的书籍,让我们这群年轻的教师能在处处雾霾的天气里呼吸到新鲜的空气。
翻开这本书的目录,将诸多的教育大家累积在一起,好像是对教育大家的索引,又仿佛看到这些教育大家正研究并实践着自己的教育思想,此刻,真想穿越时空与他们对话,进行心灵的碰撞,聆听他们的教诲。的确,这算得上是一本穿越时空的教育著作。
这本书囊括了古今中外各个时期具有典型意义的教育大家,是他们在其实践中所折射出来的博大的教育精神和理想。
抱着对话、学习、思考、研究、实践的态度,我开始阅读这本书,寻找我们最需要的,对我们具有启发性的理念。
我最熟悉的'便是苏霍姆林斯基了。大学时曾阅读过中国苏式教师李镇西老师的著作,对苏式教育有一定了解。这本书让我对苏式的“精致化”教育有了更深的理解。之所以说他的教育是精致化的,是因为它所有的教育教学思索与行为都精确地对准了“每个人的心灵”。
“他希望每一个从自己身边走过的人,都拥有终生幸福的精神生活。”不仅仅是教过的学生,而是每一位从自己身边走过的人,这是何等宏大的教育情怀?“让每个人都拥有智慧与幸福”都是他精致化教育的体现。
而这些理想都源于他对“人性化”的教育思考。践行人性化教育,苏氏认为“相信一切孩子都能被教育好。”在他眼里,不存在“差生”,只有“困难学生”或“难教育学生”的说法,最终都是能被教好的。关于精致化教育,他提出了三条简单的道理。
第一条:深入了解孩子。每个“问题孩子”背后都会有一个“问题环境”存在。要想解决问题,必须从“问题环境”着手。因此,苏式每周都要走访困难孩子的家庭,为深入了解孩子的生活环境,不仅是和家长交流,还从与孩子有关的一切群体交流。苏说:“没有对学生深入的了解、就不可能有精致化的教育。”想想我们的教育现状,班容量的庞大,班级事务繁多,家长工作繁忙,幼儿居住地较远等等原因或多或少影响了我们的家园沟通,更多是被硬性的打着完成任务旗号的“家访”所代替。如今,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沟通手段逐渐增多,比如QQ、邮箱、飞信、电话等。家园沟通的便捷度提高,但总觉得少了些人情味,我带了两年的上届孩子在毕业时竟还有一些家长未曾见过。这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家长对孩子不重视,我也没办法。何况班容量较大,普遍在40个左右,很难深入地了解每一个孩子,因材施教很难做到。但苏的道理告诉我,为了教育孩子,我必须做到深入了解孩子,尽力而为。
第二条:关注儿童的精神世界。“问题孩子”总会出现这样那样别样的行为,要想教育好孩子,必须找到问题的所在,发现问题,分析这些问题的原因,洞察孩子的精神世界,析出思维的症结,然后才能解决问题。高里亚是因为人们对他失去信心,故意引起人们的关注,所以才做出那样的行为。那么我们的孩子又是因为什么原因呢?当我们生气某些孩子的捣蛋行为时;当我们被某些孩子折磨得头疼时;当我们一味地批评孩子时,是否关注到了儿童的精神世界,寻找孩子异常的原因。我想我们已经知道该做些什么了。
第三条:站在儿童的立场。新课程的理念便是“以幼儿为本。一切为了孩子。”确实,我们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教育家们也正是从儿童的视角来研究教育。苏式的“对准每个人的心灵”也正是从儿童立场思考和实践的最好证明。不同的孩子,不同的场景,不同的问题,他总能找到最合适的语言,以最恰当的方式展开最合适的教育。我不是大家,所以我做不到他那样。但我们会在以后的实践中不断探索最佳的教育契机和教育办法,当孩子出现问题时,站在孩子的立场去想问题。
苏霍姆林斯基是最了解儿童的教育家,如果我们每一个老师都能做到他提出的三条道理,那么我们的孩子都会拥有“终生幸福的精神生活。”
《家》读书心得 篇14
我的故乡在远方,在那山清水秀,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的地方.
故乡山坡上的黄栗树、松树、柏树,它们迎着一阵阵风儿,犹如大海咆哮,又如碧波奔腾,树上的鸟儿不停地唱着优美悦耳的歌.肥沃的田地里,成片的玉米、稻谷、高粱,郁郁葱葱,扛着红缨枪的玉米棒子,很是叫人眼馋;饱满却谦虚得弯下腰杆的稻谷,让人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更让人感悟到人生的哲理;举着红火把的高粱,也不甘示弱,它们要把收获的明天迎来!
故乡被一条石溪所环绕.溪水永远是那么欢快地流淌着,不停地吟唱着.你听,多么动听的歌谣啊!溪水拍打到石头上,飞溅起团团浪花.你看,溪水多么清澈啊,溪边的花儿也在风中扭动着迷人的腰肢,为那清澈的溪水而舞.
故乡的村头有两棵大树,一棵是柳树,另一棵是枣树.春天来了,柳树早早的发芽,长出了像心一样的小叶子,装点着随风飘舞的树枝.风儿给它梳理头发,雨水给它冲澡.枣树呢,那椭圆形的叶子油亮油亮的,一颗颗亮晶晶的小枣,那么干净,那么光润,像一颗颗绿色的珠子挂满枝头.阳光一照,闪闪烁烁,又像是缀上了许多绿色的宝石,引得孩子们的口水一串串往下掉.
“哞……哞……”咦,这是什么声音?哦,那是故乡的老牛上山吃草了.老牛们的尾巴上拖着成群的牧童,他们要一同去找个理想的地方——花草山.那是我故乡的仙境!那里,老牛们可以放开肚皮地吃那鲜嫩的草儿.那些草儿,用稚嫩的小手热情地招呼着老牛,老牛也倒真领情,向草儿奔跑而去.哎,只能牺牲了草儿,才能肥壮了老牛啊!在那里,孩子们可以尽情地玩耍.漫山遍野的花儿,五彩缤纷,散在草丛里,牧童用这些花儿编织花帽,花衣,花屋,也编织着他们美好灿烂的未来!
还有,故乡的人情味是最浓厚的热情好客是故乡的最大特点,有客人到来,村民们的脸上是挂着笑容的,那是发自内心的幸福的笑.互帮互助,携手共进,是故乡的又一特点.一家有难,千家支援,万人受惠.
山清水秀,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的地方,是我永远热烈地向往着的,深爱着的在远方的故乡。
《家》读书心得 篇15
在假期中我可读了不少好书呢!其中之一便是大文豪巴金先生的大作《家》。《家》在我心目中达到了一个很高的地位,因为它深刻地揭露了一个所谓“吃人的旧社会”,展现出了它的万般丑恶。例如书中一个个女子悲惨的命运,被旧社会大家族势力压迫着的一对对男女,高家表面上和谐实则勾心斗角的内况……其内容之深刻足以发人深省,到底是什么力量造成了这个黑暗的社会呢?答案是:封建礼制!我们不得不承认儒家固然有精华,但过度的礼教便成了糟粕,《家》中有一段传神的'描写:“‘书中尽是一些‘君命臣死,臣不死不忠,父命子死,子不死不孝’一类的东西”这就是一个例子!
《论语》中一些句子被过分地歪曲后就成了一头吃人的巨兽,吞噬了不知多少鲜活的生命和灵魂呀!《家》同时也告诉了我们只有抵抗不公平的命运才能得到幸福,正因为不屈服于命运,觉民和琴才能结婚,觉慧才能逃离迂腐堕落的家族长辈对他的控制。一句话总结:新社会真是好,旧社会真可怕!
《家》读书心得 篇16
《百家姓》是一本大家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一本书,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被当作少年儿童的启蒙教材。我们经常在古装电视剧中看到小孩子在学堂里背诵“赵钱孙李、周吴郑王。”
今天我读了《百家姓》,感受到了中华文化的深厚底蕴,也知道了为什么要叫百家姓,而不叫千家姓,万家姓。之所以叫百家姓,是因为在以前的时候算出大概只有400多个姓氏,所以才叫百家姓。《百家姓》使我知道了中国人的姓氏非常多,还有许多稀奇古怪的姓,我还知道了中国人的姓氏中有57个是复姓。如:司马、诸葛等,这样的姓。通过查阅《百家姓》,我知道了我的班主任谈老师的姓排在第117位,我的姓排在第64位,妈妈的姓排在16位。真是太有趣了!而且中国的每一个姓都有一个小故事。比如“赵”这个姓的故事是这样的:周穆王到昆仑山见王母,乘坐的是8匹骏马拉的车,驾车的人就是造父。造父因为有功,后来就被封在赵城,造父的后代就封地为姓,世代姓赵。造父的第五代世孙赵虽作了晋朝的大将军,而赵虽的后代又建立了赵国。赵国是战国时期最强盛的七个国家之一。这就是“赵”的故事。
《百家姓》记载了华夏子孙的来历和姓氏名称的来由。阅读《百家姓》,不光知道了中国到底有哪些姓氏,还了解到祖先的生活,满足了我的好奇心。
《家》读书心得 篇17
终于看完了!花了我一个月的时间。我原以为《春》和《秋》是另外两种不同主题的书,没想到就是《家》的续集。
这三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土豪大家庭从兴盛到没落的过程,时代背景是民国时期,那时候清朝刚灭亡,所以还有很多的封建制度等都还没改进。特别是对于长辈的尊敬,是无条件服从的那种,而巴金描述他们的兴衰过程,主要从死人来体现,他们死去的原因都是因为被封建制度逼死的。
比如第一个死去的鸣凤,她是个丫鬟,是高家的一个小女佣,那时候她差不多十六七岁。而高家却要把她嫁给一个老头子,这个老头子有60多岁了,想想啊,一个16、7的少女要嫁给一个都可以当爷爷的人了,可以想想是多么的.痛苦。
而她却完全没有办法,因为她是高家的一个女佣,高家在她小时候就买下了她,她根本就没有什么人身自由可言,一切都得听从高家的。
最后出于无奈,她就跳湖自杀了。当初看到鸣凤自杀的时候,我是非常的惋惜,真的,一个非常可爱的姑娘就这么死去了,巴金把这个姑娘描述的很可爱,很有灵气。
特别是鸣凤对于高家的三少爷觉慧的爱,就像懵懂的初恋,觉慧也是喜欢鸣凤的,有时候觉慧还会逗鸣凤,就像那种青春期的少年故意去讨好少女的那种。但是鸣凤知道在那个时代,少爷跟丫头的爱情,是多么的天方夜谭。
后来梅表姐也死了,她是高家嫁出去的一位女儿,嫁出去不到一年丈夫就死了,其实梅表姐跟高家的大少年从小就是青梅竹马。
本来他们可以终成眷属的,但是因为梅表姐的母亲因为一件小事跟大少年的母亲吵架了,于是一生气就把梅表姐嫁给了别人。
想想啊,这可是婚姻啊,把婚姻就这样轻易的看待,关键还是她自己的女儿,可以想想那时候的制度,什么礼教,三从四德等等,是多么的可笑。
然后接下去瑞玉嫂子的死去、惠表姐的死去,枚少年的死去,都是因为婚姻,因为制度,把婚姻随便嫁给了不幸福的人,因为痛苦而死去。
还有生病的时候,只去请中医看病,本来西医马上就可以解决的小病,那些老人长辈就说了一些礼教什么的,然后坚决不请,就这样把活生生的人给耗死了。
总之因为这些封建制度,因为这些愚昧的思想,把好几个人害死了。当然也有人反抗,以觉慧和觉名两个比较年轻的少爷,他们就是不听这些老长辈的话,不想随便的结婚,逃离了大家庭,从而赢得了胜利。最后大家庭也土崩瓦解,高家的爷爷死后,几位堂兄弟把房子变卖了,从此高家没落。个人觉得还是第一部《家》比较好看,特别是看到鸣凤要嫁给那个老头子之前,她想找同样喜欢她的觉慧救她,看的我那个激动,焦急啊,但是出于一些原因,没救成,鸣凤就这样死去。
可能是因为看到第一个死去的人,看着会比较有感悟,后面死去的人,就看着有点乏味了。
特别是看到《秋》的时候,最后两个人死的有点仓促啊,而且也都是出于同样的婚姻制度的原因,从结构上看好像就是巴金为了充字数的感觉。
所以我就想,如果以后写小说,不要为了去充字数,而去重复写一些相关的内容,这样看上去真的还挺乏味冗余的。
但我不得不说,大作家就是不一样,人物之间的对话、场景等都描述的非常细致深刻,我在想,什么时候才有这种境界啊,以后我写的时候就可以按照他这样,凭空捏造一个场景出来,需要多少字我都可以,就是无聊了点。
《家》读书心得 篇18
初次读《家》是在高二的时候,那时我的感受很深。《家》中有悲有喜,在当时他鼓舞了无数青年反抗封建制度的决心和勇气,使他们摆脱了封建家庭的束缚,走上了革命道路。在今天,他的火焰依旧在燃烧,我们还可以从中拾取自己的哀欢。
《家》是巴老的代表作,和《春》《秋》合称为激流三部曲。“激流”这两个字颇能表达五四运动前后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首先是个人的觉醒,之后是个人从休戚相关,祸福与共的大家族的束缚中解脱出来,面对国家和社会。《家》给予这一从旧到新的变革提供了典型的人物和典型的故事,深化了五四文学反封建的主题。这一变革到今天已临末期,但还没有完全过去。因此这部小说的火焰还没有熄灭,作为当代大学生读它还是很有必要的。
家吸引我的的魅力在于以下几点:
(一)作者抓住了那个时代变革的焦点,抓住了变革中旧和新的人物典型,同时用一连串的典型冲突事件,表达了变革激流的澎湃。家是那个激流年代的一首长歌,一首让人激情燃烧的进行曲。
(二)新文学诞生以来的小说,十部中有九部,在写作时都怀有一个文学以外的目标,巴金也未能免俗,但是《家》是为纪念他大哥写的,他必须放下自己的“目的”,尽量接近现实,因此成为一部人情味最纯,生活味最浓的小说。
(三)巴金一九一五年在《家》的后记最后一行中写道,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鼓舞我的源泉。在他一切的作品中满溢着青春的气息。《家》尤其浓厚。这种气息反映一颗单纯的心灵,读他的小说,你毫不感到是在绞汁写出来的,是唱出来的,是呻吟出来的,是自然的天吁。这不是艺术,这是天赋。如他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四)在《家》里,我们觉得可爱的人十分可爱,可恨的人只感到可悯(含有同情的怜悯)。这里使人记起“哀而不伤,怨而有怒”这两句话。《家》有这种恰到好处之美。人物形象有血有肉,巴金不是靠客观冷静的描写取胜,而是靠澎湃的激情折服人。他的小说,人物众多,头绪纷繁,却写得有条不紊,起伏有道。
《家》中典型人物:
1、以高老太爷及克明为首的封建统治势力,在封建大厦将倾的时期,他要挣扎,要维持那个所谓圆满的最有秩序的大家庭,但他又维持不了。高公馆内部出现极度的混乱,以克安,克定为首的子孙坐吃山空,偷鸡摸狗,无恶不作。这批蛆虫般的寄生动物根本无法也无力接替他的封建家业,他们一方面勾心斗角争夺权力,另一方面压制迫害年轻人,他们剥夺年轻人恋爱的权利,使梅表姐抑郁而终,瑞钰悲痛身亡,鸣凤投湖自尽,婉儿被逼出嫁。所有的这一切都加深了家族内部的`矛盾,也引起了觉民觉慧的反抗与离家出走。
2、以觉慧为代表的具有民主思想的觉醒者反抗者,觉慧是五四运动的积极参与者,他既编辑《黎明周报》进行反军阀宣传,又直接参与反对地方督军的请愿。一开始就把矛头指向封建军阀政权,他的“叛逆”引起大家庭的恐慌,遇到高老太爷的禁止,这一进步导致他反抗封建家族族权的斗争。他违背祖父禁止他参加学生运动的命令,我行我素,支持觉民逃婚,不顾自己三少年的身份,敢于爱一个下等的女佣人鸣凤。这不仅仅是对祖父的反抗,更是对整个封建礼教,等级观念的挑战,最后他毅然离家出走,与封建家庭彻底决裂,表现了他反抗封建的坚决性和彻底性。
3、以梅芬、瑞钰、鸣凤为代表的横遭摧残的几个可爱的女青年。梅芬是大家闺秀,从小与表兄生活在一起,他们情感相投,成了私恋的情人。但是,不自由的婚姻制度无情的摧毁了她的自由恋情。她承着母命,不情愿的远嫁外地,一年不到就守了寡。回母家后,忧愁发病,带着极端的痛苦死去。瑞钰在高家是个柔顺、温柔、贤惠的少奶奶,“血光之灾”的说法给她带来痛苦,以致难产而死,是封建迷信毒害了她年轻的生命。鸣凤是一个可爱的少女,他聪明美丽善良,但地位卑微,处在被打骂被奴役的'丫头地位,这注定了她的全部悲剧命运。他和三少爷觉慧有着深厚的恋情,可是隔着她们的是封建等级那厚厚的墙,她有爱却得不到爱,无法和觉慧结合。相反,高老太爷却把她当成礼物送给了六十多岁的冯乐山做小老婆。鸣凤不堪忍受这种安排,投湖自尽。她们三人都深受封建势力的迫害和摧残。单因为她们的身世经历各不相同,各人的性格也各不相同。她们都具有女性的善良与温顺,但在鸣凤的纯洁柔顺中蕴含着反抗,对于封建势力对他的惨重打击,她绝不屈服,纵身投湖,殉与爱情;而在梅芬的温顺善良中,更多的是忍受痛苦,承受不幸,带有凄凉绝望的情感色彩;瑞钰的温顺善良,更多的表现在对待觉新和梅的爱情问题上,对待家庭内部矛盾中所具有的自我牺牲品格。
4、塑造最丰满最成功的形象——觉新。觉新的性格是复杂的,矛盾的。他处在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从小耳濡目染的是光宗耀祖的教育这些使他有着振兴家业的精神重担,封建礼教的长期熏陶使他形成了懦弱顺从的性格特征,失去了自己的意志,失去了青年人应有的朝气和反抗性格,他奉行作揖主义和不反抗主义,想用自己的痛苦换的暂时的苟安,这种“无反抗”“作揖”的道路将他推向绝望的深渊。但是,觉新生活在中国社会新旧交替的时期,他看到了旧式家庭的腐败没落,分崩离心,及自己振兴家业的希望破灭的现状,同时受到了五四新思想的冲击和影响,在某些场合,他庇护反抗封建秩序的弟妹们,甚至资助他们逃出家庭。他没有泯灭是非憎爱的正义感和对新生活的追求,不甘于死心塌地的做垂死阶级的殉葬品。他只能在旧的人生道路上苦苦挣扎,走向绝望的深渊。总的来说,觉新具有双重人格和双重地位;他既是封建家族制度的牺牲品,又是不自觉的害人者,既是一个软弱者,又是一个在艰难痛苦中萌生着新的思想的觉醒者,这就是觉新性格的所在,他可恨,但更可悲可怜。他的悲剧表明了一个真理:如果不勇敢的反抗而妥协投降,只能导致自己和新一代的毁灭。
《家》读书心得 篇19
《桥下一家人》(美)纳塔莉。萨维奇。卡尔森著。获得“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作品。
在巴黎生活着一个上了年纪的流浪汉,他的名字叫阿曼德。横跨塞纳河的大桥底下便是他的栖身之所。一天傍晚,当他返回住处时,发现自己的地盘儿居然被三个陌生的小孩子和一只小狗给占了。他既吃惊又生气,要把他们赶走。后来,在与孩子们的接触中,他逐渐改变了自己的态度,甚至替他们白天在洗衣房工作的妈妈照顾他们,而这三个孩子也早已把他当作自己亲爱的爷爷了。阿曼德重新找到了家的感觉,与此同时,他也深知孩子们最渴望、最需要的`就是一个真正的家。为了实现孩子们的愿望,阿曼德决心振作起来,不再以乞讨为生。他以崭新的精神面貌谋到了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他将与孩子们的妈妈一起支撑起一个真正属于他们自己的家。
故事中用这个不完整,拼凑起来的特殊家庭,揭示爱的责任,我一口气把他读完了非常感人。
《家》读书心得 篇20
《桥下一家人》这本书的故事描述了贫穷与贫穷之间的爱与温暖。
故事中的主人公阿曼德是一个流浪汉,他是“受不了孩子”的人,因为他“怕孩子们会偷走他善良的心”,“怕一个家会拴住他的自由”。然而,当他在桥地下遇到三个孩子和他们的妈妈凯尔西特夫人组成的一家后,他的.思想逐渐发生了变化。凯尔西特夫人对一家人的看重给了贫穷中的孩子很大的信心。
在故事的结尾说到,阿曼德的心已全被孩子们“偷”去了,他的自由也被这家人拴住了。这家人愿意认这个与他们不沾亲故的老人。
阿曼德作为他们的爷爷,而阿曼德也愿意当他们的爷爷,最后还为他们去找工作,阿曼德找到的工作能为他们提供住所。这样,阿曼德是一个有家的人了,他有工作了,他不再是流浪汉了。
读了这本书,我发现爱的力量是无穷的,任何东西都打不败它。
《家》读书心得 篇21
今天下午看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这样一个有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这本书的价值。我只想简单说明一下他笔下的女人——苔丝。
看到“痴情女”和“路漫漫其修远兮”,感觉很难过,很压抑。泪水绕着我的眼睛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我看完了。虽然已经结束了,但是真正看到的时候还是觉得很难受很难过。多少个字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但我只能用一句话来形容苔丝——的纯真之美。她是一个美丽的乡村女孩。虽然她有贵族血统,但她依然单纯美丽。它不是外表,而是内心优雅和纯洁的表现。她有一颗纯洁自然的心,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虽然偶尔会被乌云遮住,但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粹最透明的东西依然是蓝天。
我一直在想,如果当初没有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过上不同的生活。然而,16岁的乡下姑娘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突然知道自己是大贵族的后代,想通了如何享受贵族生活,于是他强迫苔丝娶她。结果,天真的苔丝遇到了那个毁了他一生的男人。他是苔丝命运中不可避免的敌人。它带走了苔丝所有的梦想和追求梦想的能力,带走了苔丝年轻纯洁的欲望。可是,我们天真无邪的姑娘还是那么纯洁,那么单纯,让人珍惜。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于是她去了几百英里外的一个奶牛场工作,在那里她遇到了第二个她不应该遇到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一个她真正爱过的人,但我一直认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他的虚伪。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整个身体将是悲惨和迟钝的。然而,克莱的出现在悲剧背后涂上了更深的颜色。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他梦游的时候也不会表露自己的`感情。然而,他仍然被道德所束缚,无法接受这一切的突然。
正是因为苔丝独特的纯洁,克莱爱上了她,向她求婚。是苔丝自己窒息了对克莱的爱的涌动。他用他的爱伤害了那个无辜的女孩,给了她幸福的希望,也抹杀了这一切。她用全部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然而,当苔丝向情人坦白自己受伤的过去时,所谓的情人犹豫了,詹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因为她不理解她的情人,感情也不坚定。
苔丝的心碎了。当她帮助自己的伤口小心翼翼地向亲人展示时,她想要的是理解,而不是原谅,但她残忍的爱人却在虚弱的苔丝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他不是一个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到了他对苔丝深深的眷恋,但是当苔丝的扭曲违背了他表面上所鄙视的宗教时,他别无选择,只能退缩,他是那么的开放不羁。
苔丝以后又要独自面对生活,还要对父母隐瞒真相,假装很开心,从那点生活费里给父母寄钱。随着克莱的离开,苔丝从事着最肮脏、最累人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上的双重磨难。这个时候,那个一直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始终记得,有一天,丈夫可以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很幼稚。
苔丝喜欢克莱,视克莱为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说他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一切思想都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那么苍白无力。美貌和高贵的血统可能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很天真。
苔丝看到克莱回来的时候伤心欲绝,苔丝也伤心欲绝。她抑制不住内心的仇恨,拿起刀,在刀头上发泄了多年的屈辱和艰辛,刺伤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然后他跑到黑暗的路上,追逐她的天使.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个美好的日子,但是苔丝对爱情的报复却以悲惨告终。一切都很平静。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心爱的人经历了一次真正的蜜月,这是她生命的最后一站,也是她最终获得自由的一天。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了死胡同。在最后也是最漫长的一个快乐的夜晚…在她生命中最后的一次日出,她带着对生活的遗憾和对另一个美好世界的爱。
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善良无辜的女孩最后会这样。她怎么了?漂亮?无辜?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才是你美丽、悲伤的源泉。
《家》读书心得 篇22
这本书是毕淑敏写的,书中记录的都是孩子在日常的生活中的所思所想,以及遇到的一些大人们觉得正常但是并不符合他们心理认知的一些事,从而或多或少的对孩子的心理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
记得有个故事是这样的,以为虚荣心很高的'母亲,在怀孕初,对孩子满怀希望,希望她的孩子能全部遗传她和老公的优点,长得比一般人都好看。可结果呢?生下来之后,孩子是天生的兔唇,这位母亲表现的很冷漠,奶也不喂孩子。仿佛这个孩子的到来与她没有关系,甚至说是她的难堪。孩子很小的时候,她就去咨询医院能不能做手术,为了防止别人嘲笑她。总于,孩子六个月的时候,孩子必须得见人了。她马不停蹄地赶往医院求医生给孩子做手术。在手术的过程当中,她也曾想过要不手术不做了吧。但是她的虚荣心使得她坚持了下去。手术结束了,医生出来告诉她,手术做得很成功,但是孩子不行了……这时候她懊悔不已。
联想到我们生活,孩子不是我们的附庸品,我们就要必须要求孩子怎么怎么做,其实孩子他有自己的思想,我们成年人要给孩子发表自己想法的机会,要给他们做自己的机会。孩子的外表的美与丑,并不能代表孩子的内心,我们要积极的引导孩子追求内心美。
《家》读书心得 篇23
家,对于我们来说是幸福的象征,是温馨的标志,是温暖的怀抱,他就像沙漠里的绿洲给人以希望和温暖。这就是家的感觉。然而巴金笔下的家虽有着四世同堂的喜悦、人丁兴旺的热闹,却同样围绕着旧时封建礼教的控制,使家失去了他的原汁原味,失去了原有的温馨,就让我带你走进《家》的世界。
《家》描写的是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家庭的没落分化的过程。觉新、觉民、觉慧三个性格迥异的兄弟为了自己的理想在奋斗:大哥觉新面对封建礼教选择了屈服和服从,担负着全家的重担,被兄弟责骂,在关键时刻也打破陈规帮助弟弟实现理想;觉慧、觉民、琴三个受到新思想影响的热血青年投身于革命,用自己的笔去教化他人,传播新思想。丫头鸣凤与三少爷觉慧相恋,苦于身份悬殊以及封建势力的压迫,被逼嫁于他人为妾,誓死不从,以死明志,可见其刚烈。许许多多高家大院里的人都在受到封建礼教的压迫从而走向了沉沦与灭亡。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高家大院在新思想的袭击下,走向灭亡,性思想最终会战胜一切。
觉新就是手封建大家庭和旧时礼教毒害的典型例子。他也是有着一腔冲破旧礼教的热血,可却在旧礼教前沉沦了。到底是因为什么呢?他受到封建礼教的`毒害太深了,在强大的势力下他别无选择,他只有选择屈服。我为他而感到悲哀,更加同情他:就是因为他所谓的服从,他失去了自己的最爱,害死了最爱他的妻子;就是因为他的服从,他的一生都在别人的安排下度过的。这难道还不悲哀吗?我们应该庆幸自己生活在自由自在、民主的新时代,可以大胆的追求自己所想的,不需要为别人的安排而活,每个人的未来都充满希望。
相比觉新,我更加欣赏和佩服觉慧的个性和勇气。他大胆的与封建礼教抗争,勇敢追求心中所爱,接受新思想的洗涤,在封建社会的大舞台上,他就像一只展翅高飞的老鹰,雄赳赳、气昂昂地冲向蓝天,那气势仿佛要将封建礼教在这个社会上破除;那劲头有着不到黄河不死心的决心。他就是这样一个人物!
他发表自己的看法,用笔描述出新的社会,抨击旧社会,用行动改变社会,逃离自己的家园,改变战场,用自己的文章去影响更多的人。这份勇气难道还不值得我们学习吗?也许我们并不处于他所在的那个社会,我们无法体验他所面临的困境,无法了解到他面临多方势力压迫时的勇气,但是同样我们的人生难免也会面临许多的困境,但如今的幸福生活已让我们沉迷于平静的生活,缺少了面对灾难的勇气,从而失去了抗争的机会。就像这次“莫拉克”的来袭,打翻了我们原有的平静,拆散了原本幸福的家庭。这时,我们就需有这份勇气:坚强活下去的勇气、努力重建家园的勇气、笑着站起来的勇气……它就是战胜一起的力量,难道还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鸣凤还有许多的丫鬟也同样受到封建礼教的迫害,失去他们美妙的人生。这样的家还温馨、美好吗?
《家》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社会,让我感受到了那些热血青年的勇气,让我感慨、让我悲伤,同样也让我感动。我们的新生活就是在这些热血青年的勇气与努力下造就的。
家还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温馨、那么的幸福!
《家》读书心得 篇24
读完巴老的《家》,心中充满了无尽的感动。如何形容呢?这就好比吃过了拌有白砂糖的蜂蜜;好比在寒风凛冽的冬日里,往身上浇滚滚的热水;好比在炎炎盛夏赤脚逛马路的滋味。就像是这般的强烈、深刻、挥之不去。这些或许不是很贴切的比方,却如实地反应了我真切的内心感受。
很多人都认为觉慧是巴老在书中的自己。起初,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例如:他们都在“外专”读书,爱结交新朋友,创办阅报处,都是热血青年。但如今我能感受得到巴老比觉慧更为执着。因为在那些日子里,巴老的生命中不曾有过鸣凤,不曾有过在恋爱中寻求庇护的杂念。所以说,他们两人有着相似的性格特征,但等待他们的将会是不一样的命运。
本书中最令我动容之处就是瑞珏之死。觉新是如此深爱着自己的妻子,但他却拗不过礼数的束缚、家族的摆布以及自身的懦弱。就连人类最伟大、最神圣的“爱情”也只能够甘败下风,在觉新眼里首当其冲的就是封建制度。正所谓性格决定命运,于是觉新就成了封建礼教的牺牲品,为此他葬送了自己的青春、理想;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更在悲愤中消磨了一生。瑞珏的死使他曾有过片刻的反省,但不久后,他又成了一个无抵抗主义、作揖主义的失去自我的躯壳。一个原本能大有作为的青年就这样惨死于封建礼教的血手之下。
作者朴实的文字引发了我更深层次的思考。这一切悲惨的结局究竟起因于何处?五千年灿烂的华夏文明难道真的是一部吃人的礼教?难道还是国民劣根性的问题?仅凭我现有的学识是根本无法参透的,但从这部小说中我得到了些许的启发。
主人公觉慧的形象给悲郁的'基调带来了一丝希望,是全书的亮色之一。他的“不顾忌,不害怕,不妥协”的作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或许,我就应该学习他的这种精神,以此作为我解答上面那个问题的有利工具。
鲁迅说不在沉默中灭亡,就在沉默中爆发。我们每个人都应学会在平淡中勃发出一片异彩,更要学会享受守候,体验守候那份异彩迸发前的点点滴滴,用心感悟每一刻的感动,并试着从中寻找自己想要的答案。相信你一定能够找到。就像小说中的觉慧,就像生活中的巴老一样能够“守得云开见月明”。相信自己,那一天已经不再遥不可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