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护林防火工作计划(精选10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护林防火工作计划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县20xx年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乡镇、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充分认清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部署,将责任落实到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各乡镇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一把手责任制度,按照森林防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认真落实责任,把工作任务分解到组,落实到责任人,落实到每一个山头地块。
二、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体,加大对做好秋冬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力度。通过设置防火警示标语标牌、发放防火宣传册、群发森林防火宣传短信等多种手段,努力营造“喜迎国庆,防火保平安”的浓厚氛围,大力宣扬安全用火、安全扑火,确保宣传到户、发动到人,进一步提升全民防火意识。
三、加强护林巡逻,严格管控火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将火源管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核心内容,要坚决采取措施,加强野外用火综合治理,消除一切可能发生火灾的隐患。各瞭望台(哨)和护林员要全天守候,密切监视火情,严禁火种上山;对旅游景点、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墓地坟头等重点区域,要明确专人,划区包干,严防死守。
四、保持高度戒备,做好应急准备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各种扑火力量要保持高度戒备,随时处于临战状态。各种扑火机具、扑救物资设备要保持齐备和完好,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集中优势兵力,快速出击,速战速决,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要把扑火安全摆到突出位置,科学组织扑救森林火灾,严禁组织未经过扑火知识培训、没有扑火经验的干部群众直接扑打火头;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坚决遏制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五、强化应急值守,严密监测火情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按照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加强森林防火值班调度,做到24小时值守。要加强对防火值班的检查,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本地区火险等级、火情动态、扑救队伍和物资储备等状况。坚决执行卫星热点零报告和有火必报制度,对卫星热点信息要立即核查、迅速反馈,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若有重要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对火源管理措施不力、防范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森林火灾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对森林火灾肇事者依法予以打击。
护林防火工作计划 篇2
为贯彻落实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9月28日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州、市森林防火会议精神,保护好我市森林资源,提高我市森林防火工作的综合防控能力,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及使命感,采取强有力措施,夯实基础,落实责任,控制火灾的发生,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不发生危及村屯和重要敏感目标的火灾(“三个不发生”),确保火灾次数、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三下降”,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强化责任分工,落实防火责任
(一)落实政府行政领导责任制。
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划区包干,层层落实责任。强化逐级包保,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以下简称乡镇,下同)要与承担防火责任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或个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
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督促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有森林防火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做好森林火灾的防范工作,特别要加强国有营林场圃、旅游景区景点、墓地等重点区域的防火责任制的落实,确保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按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加强联络沟通,做好森林防火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在重点时段,对重点地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督导,切实排查出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隐患,抓好隐患的督促整改,发生火情,靠前指挥、科学处置。
(三)建立基层联防联保责任制。
各乡镇要建立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工作机制。相邻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必须签订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协议,确定重点联防区域,建立联防会议制度,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要坚持“林火有界,扑火无界”的原则,对发生在行政交界处的森林火灾,谁先发现,谁先扑救,必要时共同扑救,不得推卸责任。
二、突出灾前防范,强化火源管控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
要积极主动深入基层一线,采取上防火课、张贴宣传标语、播公益广告、刷新宣传牌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森林防火的认识,使“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自觉行动。20xx年10月12日至20xx年4月30日,市电视台要滚动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标语和有关防火规定,及时播报森林火险等级。各乡镇要在林区主要路口、公路沿线、风景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特别在元旦、春节、清明等节假日期间,要加大宣传力度和巡山密度,并对森林火灾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报道,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二)强化火源管控,严防火灾发生。
在10月12日至次年4月30日期间,乡镇、国有营林场圃要组织人员在重点区域的主要路口设立防火检查站,加强对进山人员和车辆的检查,严禁火源进山入林。市民政局要对在公墓区烧纸、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市公安局要依法查处、取缔非法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和放孔明灯行为;市旅游局要加强景区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劝导并制止群众在旅游风景区等场所燃放孔明灯;市委市政府要将森林防火工作督查常态化,全面消除隐患。
(三)加强预警巡查,防患于未然。
各乡镇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限期全面清理林地边缘杂草。对设在林区或林缘的加油站、鞭炮厂、酒厂、燃(煤)气站、重要物资储备库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责令并督促责任单位对周边30米内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涉及林木采伐的,市林业局要给予支持,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尽早尽快消除火险隐患。
进入森林防火期后,要将巡山设卡、护林员上山巡查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全天候、立体式监测。特别是森林高火险时段,乡镇、村要搞好值班值守,对火情信息报告要及时、准确,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市气象局要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和相关信息,并根据天气条件适时做好森林火灾预警工作。
三、夯实防火基础,提高扑救能力
(一)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要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等工作,要有针对重大节假日的专门预案。要做到早修订、早培训、早演练、早准备、早启动,全面落实扑火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防火演练1次。
(二)强化森林火灾扑火队伍建设。
要加强各级森林消防扑火队伍建设,市级要组建5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应急分队,乡镇、国有营林场圃要成立10—30人的森林火灾应急扑救队伍,村级要成立10—20人的群众扑火队伍,并对所有的应急扑救队员组织1次以上的森林防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所有防火队伍,配备必要的扑火工具、防火服装、头盔、水壶等防火物资。在10月12日至次年4月30日期间,市、乡镇两级队伍必须24小时待命,保证随叫随到,快速集结,有火扑火,无火巡查,随时听从调遣。
(三)落实好森林防火经费,切实做好经费保障。
市财政局、各乡镇财政分局,要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森林防火经费投入,足额保障森林防火工作所需的各项经费。
(四)做好扑火安全工作。
要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扑火观念,坚决把安全保障放在首位,科学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在扑救森林火灾时,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老人和儿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火,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夯实基层基础。
深化“三进六有”,即进学校,进林区、进村组、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预案、有装备、有措施,规范乡镇防火基础建设。建立与森林防火工作相适应的物资储备管理体系,各乡镇、国有营林场圃要对森林防火车辆、风力灭火机进行检查检修,确保能正常工作;同时,对二号、三号工具、防火服装、头盔、砍刀等进行检查,并进行及时补充,确保防火物资到位、充足。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森林防火通道、防火线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森林防火无线电通信网络建设,提高火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确保指挥调度畅通。
四、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震慑犯罪。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市森林公安局和乡镇派出所要及时介入,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灾及违规用火案件,特别是森林公安局要认真履行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案件的侦破查处上,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特别是对纵火者、无视防火法律、法规人员,要依法严加惩处;对重大和影响恶劣的森林火灾案件,要成立专案组,挂牌督办,快侦快破。
五、完善值班制度,严格信息报送。
市级有关部门、乡镇要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并保持通讯畅通,杜绝漏岗、脱岗现象发生。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各级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值班人员要各司其职,恪尽职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在报告森林火灾时,要严格执行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特别是发生在旅游景区景点、重要区域等重点部位的森林火灾,实行即时报告制度,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市防火办,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市防火办在知悉火情后,在10分钟内核实后向市政府报告。
六、加强督办督查,严格奖惩制度。
要认真履行森林防火监督和管理职责,加大对森林防火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办督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和火源管理薄弱单位、火灾多发乡镇、村的督查力度,对执行力不强、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力等原因造成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事故的失职渎职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防火值班人员、护林员等脱岗、漏岗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失职、渎职、瞒报、迟报、责任不明、组织不力等造成灾害后果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责任落实到位、业绩突出、保障有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
护林防火工作计划 篇3
为做好20xx年森林防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防止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安全,制定我县20xx年森林防火工作计划:
(一)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
及时调整各级森林防火组织机构人员,确保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职责清晰。
(二)加强森林防火宣传。
加强森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在全县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氛围,使森林防火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完善防火预案。
修改完善《xx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完善森林火情报送制度。
(四)适时开展森林防火专项行动。
一是开展化学除草,时间为5月份,除草面积约5000亩。
二是清除林地可燃物,消除火灾隐患,结合农田基本建设和秸秆禁烧工作,适时开展人工、机械除草。
三是加强火源管理。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对进入沙枣林等重点区域的`人员严格检查。森林防火紧要期在重点地区、重点路段要加强巡逻。
四是配备的森林防火设施和设备要进行全面检修,确保设备处于健康状态,随时能够投入使用。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确保能够及时发现火情,处理森林火灾信息等,及时组织扑救,及时上报火情。
(五)强化督导检查。
在春节及清明节等重要节点,深入各乡镇(场)督导检查森林防火工作。督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
护林防火工作计划 篇4
近期,电力行业连续发生两起风电机组着火情况,风电场及时组织员工对两起风电机组着火事故教训了安全事例学习。为了做好昌马风电场夏季高温天气的安全防火及防暑工作,预防火灾事故及人员中暑事故的发生,保护风电场员工的人身和设备财产安全,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现场作业人员的防火安全意识和防中暑的管理,特制定本工作计划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长:
组员:
二、工作安排
(一)防暑工作
1、妥善做好高温天气员工的调配和工作安排。
根据风电场员工岗位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特别是适当调整高温天气下12:00时至15:00时的登塔作业时间,避开烈日高温时段作业。
2、 认真抓好高温季节饮食卫生工作和防暑降温水果、医药用品供应。
风电场要特别重视夏季食堂卫生工作,对食堂环境和食物定期检查,餐具及时消毒,杜绝食品中毒现象发生;适当改善职工就餐质量,增强体质。同时每周提供3次绿豆汤以供风电场人员饮用;认真检查和配备风电场的.应急药品,特别是防暑药品的配备。
3、做好劳动保护、防暑降温工作,积极做好夏季防中暑知识的宣传,加强员工防暑意识,以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4、各班组长必须密切关注班组人员的精神状态,发现班组人员有精神恍惚或行为异常情况,立刻将其调离现场作业,并安排休息,情节严重者须及时送院治理。
(二)防火工作
1、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观看设备着火安全事故案例,增强员工防火安全意识。
2、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并成立一支义务消防队,使员工了解防火措施,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材料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会组织人员疏散。
3、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油品库、库房等重点部位,对风机及箱变重点部位进行防火隐患排查,检查场区消防报警装置及消防器材是否合格。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处理。
4、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安全疏散标志、消防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5、运行班在日常巡检过程中发现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报告上级并及时启动风电场应急预案进行灭火。
6、防火重点部位应建立岗位防火责任制。防火重点部位应有 明显标志,并在指定的地方悬挂特定的牌子,其主要内容是: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的名称及防火责任人。
7、凡在风机、箱变、油区以及客房等重点防火部位使用工器具进行切割、打磨、抛光、焊接等动火工作时,均需按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手续。
夏季高温是易发火灾的季节,风电场根据季节变化及时作出了反应,根据工作安排做到按时检查,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以保证风电场安全稳定运行。
护林防火工作计划 篇5
去冬今春,由于天干物燥,森林火险进入红色预警阶段,为抓早抓好抓实我乡春季森防工作,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森林安全,城郊乡党委、政府采取一系列强硬措施安排部署春季森防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做到思想认识到位。
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群众性极强的工作,只有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森林防火工作才能扎实推进。我乡坚持把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作为预防森林火灾的重要措施来抓。通过印制致全乡农户的一封信开展常规性宣传教育,共印4000余份;通过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给学生上防火课等形式开展多样性宣传教育,每天出动宣传车至少4次,张贴标语400余张;通过乡、村两级干部职工下村组到重点地块就野外吸烟、烧荒、烧田埂等违禁用火案例开展导向性宣传教育,极大增强了干部群众的森防意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工作责任到人。
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顾问、乡长任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春季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责任,任务分解到人,实行“干部包村、村主干包组、组干部包户、农户包山场”的森防四级联防网络,形成“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一级抓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格局,加强森防工作职责、加大宣传巡逻和野外火源监管力度,规定各村(居)支部书记、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三、强化工作保障,做到防扑措施过硬。
加强对火源的管理,制定严格规范的野外用火管理制度;建立乡村两级森防应急分队台帐,并落实责任人;每个行政村(居)都制定护林防火村规民约,明确防火巡护员;乡党委、政府坚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严格执行“一个方针、三个结合、三个不漏掉、四个包、五个确保、六个落实”,即: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森林防火与乡域经济发展相结合,全面预防与及时组织扑救相结合,制度落实与责任追究相结合;不漏掉一块林地,不漏掉一项措施,不漏掉一个人;乡包村,村包户,户包人,校包生;确保措施落实到位,确保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政令、信息畅通,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落实思想认识,落实组织领导,落实制度管理,落实扑火力量,落实设施建设,落实协作联防。加大巡山护林和野外火源检查力度,做到及时发现火情及时扑灭。并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完善《扑救火警、火灾应急预案》,做到应急分队随时待命做好扑救火灾准备,同时乡党委、政府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加大投入力度,购买上万元的扑火专用工具,并进行维修整理,存放地点统一明确,一旦接警能做到快捷及时。
四、严肃工作纪律,做好及早防护准备。
乡村两级干部要24小时待命,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在特防期间,对无故关停手机,无法联系的:乡干部职工每次罚款50元,村干部每次扣减年终考核分2分,并与评先评优挂钩;对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外出的:乡干部职工按待岗处理,对村干部作违规处理,并作为村支两委换届时的淘汰人选;对失职、渎职或森林防火责任制不落实引起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进入特防期后,实行分片负责,协同作战的原则,一旦发生火情,做到早发现、快出击、用重兵,真正做到 “打早、打小、打了”,确保全乡森林安全。
护林防火工作计划 篇6
一、总体目标与指导思想
本护林防火工作计划旨在确保林区安全,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林区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我们将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为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完善防火体系,强化野外火源监管,提升森林防火能力。
二、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成立护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林区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村(社区)负责人、护林员等为成员。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实行包片包村责任制,确保防火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
三、主要工作内容与措施
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以及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提高林区群众的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同时,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增强群众的参与性和互动性。
完善森林防火体系
制定并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建设防火通道、瞭望塔、防火隔离带等。同时,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提高队员的专业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强化野外火源监管
严格执行林区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加强对林区生产、生活用火的监管。在清明节、农事用火高峰期等重要时段,增加巡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杜绝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提升森林防火能力
加强森林防火信息化建设,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森林火灾的监测和预警能力。同时,加强森林防火演练和培训,提高队员的实战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四、保障措施
加强资金保障
确保森林防火工作经费的.足额投入,优先保障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人员培训等方面的资金需求。
加强队伍建设
选拔具有专业素质和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护林员,加强培训和管理,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队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加强监督检查
定期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加强与其他地区的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的森林防火经验和技术。
五、总结与展望
本护林防火工作计划旨在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的整体水平,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执行本计划,确保林区安全稳定。同时,我们也期待在未来的工作中,能够不断探索和创新,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护林防火工作计划 篇7
一、前言
鉴于近年来森林火灾的频发及其对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威胁,我们深刻认识到护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了切实保障森林资源的安全,提高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对能力,特制定本护林防火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护林防火组织体系,明确各级职责,形成合力。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护林防火意识。
严格火源管控,消除火灾隐患。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扑火能力。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体系
成立护林防火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护林防火工作。
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要设立专门的护林防火机构,明确职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护林防火的重要性和法律法规。
开展“护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深入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普及防火知识。
制作并发放护林防火宣传资料,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
(三)严格火源管控
加强对进山人员的检查和管理,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
在林区主要入口设立检查站,对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检查和登记。
加强林区巡护,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用火行为。
(四)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专业扑火队伍建设,提高扑火技能和装备水平。
开展扑火演练和培训,提高扑火队员的实战能力。
建立扑火物资储备库,确保扑火物资充足、有效。
四、工作考核与奖惩
制定护林防火工作考核办法,对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的护林防火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对在护林防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森林火灾发生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五、总结与展望
本护林防火工作计划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全民护林防火意识,加强火源管控,提高扑火能力,从而有效预防和应对森林火灾。然而,护林防火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持续努力,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果。
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加强护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完善防火设施,提高科技防火水平,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同时,我们也将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构建防火安全屏障,为维护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
护林防火工作计划 篇8
为贯彻落实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9月28日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州、市森林防火会议精神,保护好我市森林资源,提高我市森林防火工作的综合防控能力,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及使命感,采取强有力措施,夯实基础,落实责任,控制火灾的发生,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不发生危及村屯和重要敏感目标的火灾(“三个不发生”),确保火灾次数、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三下降”,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强化责任分工,落实防火责任
(一)落实政府行政领导责任制。
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划区包干,层层落实责任。强化逐级包保,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以下简称乡镇,下同)要与承担防火责任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或个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
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督促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有森林防火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做好森林火灾的防范工作,特别要加强国有营林场圃、旅游景区景点、墓地等重点区域的防火责任制的落实,确保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按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加强联络沟通,做好森林防火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在重点时段,对重点地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督导,切实排查出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隐患,抓好隐患的督促整改,发生火情,靠前指挥、科学处置。
(三)建立基层联防联保责任制。
各乡镇要建立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工作机制。相邻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必须签订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协议,确定重点联防区域,建立联防会议制度,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要坚持“林火有界,扑火无界”的原则,对发生在行政交界处的森林火灾,谁先发现,谁先扑救,必要时共同扑救,不得推卸责任。
二、突出灾前防范,强化火源管控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
要积极主动深入基层一线,采取上防火课、张贴宣传标语、播公益广告、刷新宣传牌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森林防火的认识,使“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自觉行动。20xx年10月12日至20xx年4月30日,市电视台要滚动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标语和有关防火规定,及时播报森林火险等级。各乡镇要在林区主要路口、公路沿线、风景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特别在元旦、春节、清明等节假日期间,要加大宣传力度和巡山密度,并对森林火灾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报道,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二)强化火源管控,严防火灾发生。
在10月12日至次年4月30日期间,乡镇、国有营林场圃要组织人员在重点区域的主要路口设立防火检查站,加强对进山人员和车辆的检查,严禁火源进山入林。市民政局要对在公墓区烧纸、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市公安局要依法查处、取缔非法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和放孔明灯行为;市旅游局要加强景区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劝导并制止群众在旅游风景区等场所燃放孔明灯;市委市政府要将森林防火工作督查常态化,全面消除隐患。
(三)加强预警巡查,防患于未然。
各乡镇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限期全面清理林地边缘杂草。对设在林区或林缘的加油站、鞭炮厂、酒厂、燃(煤)气站、重要物资储备库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责令并督促责任单位对周边30米内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涉及林木采伐的,市林业局要给予支持,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尽早尽快消除火险隐患。
进入森林防火期后,要将巡山设卡、护林员上山巡查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全天候、立体式监测。特别是森林高火险时段,乡镇、村要搞好值班值守,对火情信息报告要及时、准确,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市气象局要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和相关信息,并根据天气条件适时做好森林火灾预警工作。
三、夯实防火基础,提高扑救能力
(一)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要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等工作,要有针对重大节假日的专门预案。要做到早修订、早培训、早演练、早准备、早启动,全面落实扑火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防火演练1次。
(二)强化森林火灾扑火队伍建设。
要加强各级森林消防扑火队伍建设,市级要组建5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应急分队,乡镇、国有营林场圃要成立10—30人的森林火灾应急扑救队伍,村级要成立10—20人的群众扑火队伍,并对所有的应急扑救队员组织1次以上的森林防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所有防火队伍,配备必要的扑火工具、防火服装、头盔、水壶等防火物资。在10月12日至次年4月30日期间,市、乡镇两级队伍必须24小时待命,保证随叫随到,快速集结,有火扑火,无火巡查,随时听从调遣。
(三)落实好森林防火经费,切实做好经费保障。
市财政局、各乡镇财政分局,要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森林防火经费投入,足额保障森林防火工作所需的各项经费。
(四)做好扑火安全工作。
要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扑火观念,坚决把安全保障放在首位,科学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在扑救森林火灾时,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老人和儿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火,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夯实基层基础。
深化“三进六有”,即进学校,进林区、进村组、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预案、有装备、有措施,规范乡镇防火基础建设。建立与森林防火工作相适应的物资储备管理体系,各乡镇、国有营林场圃要对森林防火车辆、风力灭火机进行检查检修,确保能正常工作;同时,对二号、三号工具、防火服装、头盔、砍刀等进行检查,并进行及时补充,确保防火物资到位、充足。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森林防火通道、防火线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森林防火无线电通信网络建设,提高火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确保指挥调度畅通。
四、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震慑犯罪。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市森林公安局和乡镇派出所要及时介入,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灾及违规用火案件,特别是森林公安局要认真履行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案件的侦破查处上,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特别是对纵火者、无视防火法律、法规人员,要依法严加惩处;对重大和影响恶劣的森林火灾案件,要成立专案组,挂牌督办,快侦快破。
五、完善值班制度,严格信息报送。
市级有关部门、乡镇要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并保持通讯畅通,杜绝漏岗、脱岗现象发生。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各级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值班人员要各司其职,恪尽职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在报告森林火灾时,要严格执行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特别是发生在旅游景区景点、重要区域等重点部位的森林火灾,实行即时报告制度,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市防火办,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市防火办在知悉火情后,在10分钟内核实后向市政府报告。
六、加强督办督查,严格奖惩制度。
要认真履行森林防火监督和管理职责,加大对森林防火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办督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和火源管理薄弱单位、火灾多发乡镇、村的督查力度,对执行力不强、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力等原因造成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事故的失职渎职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防火值班人员、护林员等脱岗、漏岗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失职、渎职、瞒报、迟报、责任不明、组织不力等造成灾害后果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责任落实到位、业绩突出、保障有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
护林防火工作计划 篇9
为贯彻落实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9月28日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州、市森林防火会议精神,保护好我市森林资源,提高我市森林防火工作的综合防控能力,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及使命感,采取强有力措施,夯实基础,落实责任,控制火灾的发生,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不发生危及村屯和重要敏感目标的火灾(“三个不发生”),确保火灾次数、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三下降”,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强化责任分工,落实防火责任
(一)落实政府行政领导责任制。
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划区包干,层层落实责任。强化逐级包保,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以下简称乡镇,下同)要与承担防火责任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或个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
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督促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有森林防火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做好森林火灾的防范工作,特别要加强国有营林场圃、旅游景区景点、墓地等重点区域的防火责任制的落实,确保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按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加强联络沟通,做好森林防火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在重点时段,对重点地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督导,切实排查出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隐患,抓好隐患的督促整改,发生火情,靠前指挥、科学处置。
(三)建立基层联防联保责任制。
各乡镇要建立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工作机制。相邻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必须签订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协议,确定重点联防区域,建立联防会议制度,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要坚持“林火有界,扑火无界”的原则,对发生在行政交界处的森林火灾,谁先发现,谁先扑救,必要时共同扑救,不得推卸责任。
二、突出灾前防范,强化火源管控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
要积极主动深入基层一线,采取上防火课、张贴宣传标语、播公益广告、刷新宣传牌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森林防火的认识,使“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自觉行动。20xx年10月12日至20xx年4月30日,市电视台要滚动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标语和有关防火规定,及时播报森林火险等级。各乡镇要在林区主要路口、公路沿线、风景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特别在元旦、春节、清明等节假日期间,要加大宣传力度和巡山密度,并对森林火灾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报道,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二)强化火源管控,严防火灾发生。
在10月12日至次年4月30日期间,乡镇、国有营林场圃要组织人员在重点区域的主要路口设立防火检查站,加强对进山人员和车辆的检查,严禁火源进山入林。市民政局要对在公墓区烧纸、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市公安局要依法查处、取缔非法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和放孔明灯行为;市旅游局要加强景区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劝导并制止群众在旅游风景区等场所燃放孔明灯;市委市政府要将森林防火工作督查常态化,全面消除隐患。
(三)加强预警巡查,防患于未然。
各乡镇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限期全面清理林地边缘杂草。对设在林区或林缘的加油站、鞭炮厂、酒厂、燃(煤)气站、重要物资储备库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责令并督促责任单位对周边30米内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涉及林木采伐的,市林业局要给予支持,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尽早尽快消除火险隐患。
进入森林防火期后,要将巡山设卡、护林员上山巡查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全天候、立体式监测。特别是森林高火险时段,乡镇、村要搞好值班值守,对火情信息报告要及时、准确,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市气象局要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和相关信息,并根据天气条件适时做好森林火灾预警工作。
三、夯实防火基础,提高扑救能力
(一)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要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等工作,要有针对重大节假日的专门预案。要做到早修订、早培训、早演练、早准备、早启动,全面落实扑火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防火演练1次。
(二)强化森林火灾扑火队伍建设。
要加强各级森林消防扑火队伍建设,市级要组建5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应急分队,乡镇、国有营林场圃要成立10—30人的森林火灾应急扑救队伍,村级要成立10—20人的群众扑火队伍,并对所有的应急扑救队员组织1次以上的森林防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所有防火队伍,配备必要的扑火工具、防火服装、头盔、水壶等防火物资。在10月12日至次年4月30日期间,市、乡镇两级队伍必须24小时待命,保证随叫随到,快速集结,有火扑火,无火巡查,随时听从调遣。
(三)落实好森林防火经费,切实做好经费保障。
市财政局、各乡镇财政分局,要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森林防火经费投入,足额保障森林防火工作所需的各项经费。
(四)做好扑火安全工作。
要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扑火观念,坚决把安全保障放在首位,科学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在扑救森林火灾时,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老人和儿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火,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夯实基层基础。
深化“三进六有”,即进学校,进林区、进村组、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预案、有装备、有措施,规范乡镇防火基础建设。建立与森林防火工作相适应的物资储备管理体系,各乡镇、国有营林场圃要对森林防火车辆、风力灭火机进行检查检修,确保能正常工作;同时,对二号、三号工具、防火服装、头盔、砍刀等进行检查,并进行及时补充,确保防火物资到位、充足。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森林防火通道、防火线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森林防火无线电通信网络建设,提高火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确保指挥调度畅通。
四、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震慑犯罪。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市森林公安局和乡镇派出所要及时介入,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灾及违规用火案件,特别是森林公安局要认真履行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案件的侦破查处上,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特别是对纵火者、无视防火法律、法规人员,要依法严加惩处;对重大和影响恶劣的森林火灾案件,要成立专案组,挂牌督办,快侦快破。
五、完善值班制度,严格信息报送。
市级有关部门、乡镇要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并保持通讯畅通,杜绝漏岗、脱岗现象发生。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各级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值班人员要各司其职,恪尽职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在报告森林火灾时,要严格执行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特别是发生在旅游景区景点、重要区域等重点部位的森林火灾,实行即时报告制度,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市防火办,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市防火办在知悉火情后,在10分钟内核实后向市政府报告。
六、加强督办督查,严格奖惩制度。
要认真履行森林防火监督和管理职责,加大对森林防火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办督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和火源管理薄弱单位、火灾多发乡镇、村的督查力度,对执行力不强、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力等原因造成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事故的失职渎职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防火值班人员、护林员等脱岗、漏岗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失职、渎职、瞒报、迟报、责任不明、组织不力等造成灾害后果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责任落实到位、业绩突出、保障有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
护林防火工作计划 篇10
一、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防火责任
各村要根据本村实际情况,成立以“两委”干部为成员的护林防火领导小组,村支部书记为护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设立专职防火干部,落实防火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各村、各重点有林单位,要与护林员、放牧员、林地内墓地主人、与林地相连的土地承包人、上山搞副业人员逐级签定责任书。
二、广泛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每年的十一月份是护林防火宣传月,各村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大造护林防火声势,以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各单位还要派专人对重点人群进行入户宣传,即:沿山住户、林区内坟主、放牧员、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呆傻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教育,开设防火课程。在防火期内各村要悬挂规范、醒目的护林防火宣传标语3条以上,刷新原有固定标语。做到宣传到户,不留死角。
三、落实防范措施、狠抓关键环节
1、认真做好防火隔离带和林间可燃物的清除工作,山区、丘陵林地易发生山火的交界地要开设30—50米宽的防火隔离带,重点林区(爆破造林、雨季造林、退耕还林、农田林网及公路两侧树木)要清理林间可燃物,要求11月底前完成。
2、各重点防火日期,如防火戒严期、元旦、春节、清明等,各村要派专人深入林区死看死守,并利用广播、宣传材料等进行防火宣传,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各重点林区路口要派专人看守,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杜绝火种进林、进山。林区内严禁上坟烧纸、吸烟、燎地边,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4、各重点防火村,要加强半专业化扑火队的组建,做到人员、制度的落实,发生山火时能够真正发挥作用。
5、重点村的重点地段要增派护林员,划分责任区,明确任务,一定要落实工资报酬,必须保证按时发放不得拖欠,以提高护林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6、要进一步实施山区“退羊还鸡”,加强对畜牧毁林的管理力度,保护和增加林草植被。
四、加强队伍建设,发挥队伍作用
一是要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我镇20名生态林管护员要真正发挥监控、报告、扑救的作用,对于责任心差、工作马虎的管护员要及时撤换,镇林业站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其工作进行严格管理。二是专业森林消防队建设,我镇专业森林消防中队是在原镇城管队的基础上建立的,有着较强的组织性、纪律性,较好身体素质和较高的文化素质,在肩负全镇中心工作的同时,将工作重心要立即转移到护林防火工作上来,履行巡逻检查职责和森林火险的扑救的任务,要做到有令即出,快速行动,扑救火灾,清理火场,配合执法部门完成案件调查。
五、坚持依法治火,加大执法力度
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在防火期内要对各村,各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各村也要对辖区内的防火工作进行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向镇指挥部报告,镇指挥部将同森林公安派出所对发现的问题依照《森林防火条例》进行查处,对检查中发现有火险隐患的填发《火险隐患通知书》,限期清除,对未能限期清除的,按规定处理。
六、责任明确,团结协作,各司其职
我镇防火体系由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林业站、专业消防队、村、护林员组成。全镇的'护林防火由镇长负总责,王春年同志、王宝海同志重点负责人员、车辆调动,半专业化扑火队组织及后勤保障工作。
张德林同志、杜福山同志重点负责防火期内纪检监察工作,检查防火人员到岗到位和履行责任情况。
李文亮同志重点负责在防火期内做好扑火预案的制定、责任书的签定,各种材料的上报,组织培训护林员,做好护林防火宣传教育,防火隔离带的割烧、生态管护员的到岗到位,配合森林公安做好火灾现场调查等工作。
李文同志重点负责防火巡逻检查,及时制止违章用火,扑火装备的保养维修,接到火警后及时出警,进行火情(含火灾)的扑救、火场的清理、监控等具体火灾扑救工作。
陈峰岩同志重点负责护林防火的组织保障工作,对不落实防火措施,渎职、失职、贻误战机的人员进行调查,提请组织措施。
赵立明同志重点负责护林防火的宣传工作,及时报道我镇防火动态。
镇班子全体成员要加强与所包村的联系,督促日常护林防火各项措施的落实。
各村主要负责割烧防火隔离带、清理林间可燃物,做好本村群众的护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本村的扑火预案,对护林员进行管理,做好本村的火情监控、上报及组织村半专业化扑火队配合专业消防队进行火灾扑救和火场的清理、监控。
护林员主要负责本责任区内火情的巡视、报告,火灾的扑救、火场的清理、监控等,按着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到岗到位,制止野外违章用火、畜牧毁林、乱砍滥伐、私挖盗采、乱捕乱猎及幼林抚育等工作。
各部门要认清自身职责,搞好协调,团结协作,服从镇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七、加强值班,严格火情报告制度
各村要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好防火期的值班工作,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监督管理,24小时必须有人值班,必须有领导带班,确保通讯畅通,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到值班人员不漏岗、不脱岗;发现火情必须立即上报镇防火办,按火灾扑救预案及时组织扑救,不得迟报、误报、隐瞒不报、越级上报,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扑救,确保我镇不发生森林火警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