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涉企乱收费专项整治自查报告(精选12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涉企乱收费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篇1
根据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天津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收费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xx〕229号)文件精神,我区20xx年度收费情况报告工作从4月中旬开始至目前已基本结束。下面就我区20xx年度收费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如下: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情况
武清区应参加20xx收费年度报告的收费单位有250个,实际参加的收费单位250个。
20xx年,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共涉及收费主管部门21个,涉及收费项目30项,总收费额43602.7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收费主管部门没变,收费项目数减少3项,收费额增加31724.27万元。
20xx年我区财政收入为246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36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1.77%。
按照国家和市发改委有关规定,20xx收费年度报告工作采取网上办理与现场查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从收集上来的收费年度报表看,不存在违规收费的情况。20xx年我们全面及时贯彻国家和我市各项减负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如按照文件要求将文件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到相关单位,及时通知办理许可证变更。针对20xx年度收费年审和换证工作中出现个别单位开票不规范、不及时上缴收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联合财政局对重点单位进行检查、指导,解决了有关单位不规范收费行为。
二、收费总额、结构变化情况及其原因
1、行政事业性收费变化情况
与去年同期相比,收费总金额大幅增加,增加了31724.27万元。按收费性质统计,行政性收费35816.44万元,占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的比重为82%;事业性收费7786.33万元,比重为18%。按收费对象统计,涉企收费34436.79万元,涉企和涉农收费400.82万元,其他收费8765.16万元,占收费总额的比重分别为78.98%、0.92%和20.1%。按管理权限统计,中项中标收费1363.78万元,中项省标收费11401.92万元,省项省标30837.07万元。按收费类别统计,行政管理类收费33628.76万元(其中证照类收费13.58万元),资源补偿类收费1501.05万元,鉴定类收费367.06万元,考试类收费114.92万元,教育收费6858.19万元,其他收费1132.79万元。
2、个别项目收费变化较大
20xx年度收费收入大幅增加,最主要原因是增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收费项目造成的,该项收费收入是30403.8万元;其他收费收入增加明显的,如社会抚养费,20xx年度收费收入495.19万元,20xx年度1413.74万元,收费额增加918.55万元,原因是超生人数增加以及历年累计数直至20xx年度才收费;又如排污费20xx年度收费收入362.4万元,20xx年度646.41万元,收费额增加284.01万元,原因是按照国家和我市收费文件规定从20xx年7月1日起排污费收费标准上调。收费减少较明显的,如赔补偿修复费,20xx年度收费861万元,20xx年度收费66.94万元,收费总额减少794.06万元,环比下降92.2%。造成收费减少的原因依旧是我区治理超限的结果,使得大型货车不再超限运输或者超限很少。
三、收费年度报告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一是个别收费单位存在不及时参加收费年度报告,以及填写收费年度报表不规范等。
二是有个别单位收费没有进行公示。
四、几点建议
1、加强业务培训,发挥新软件优势。建议上级部门定期进行培训,熟悉掌握软件的操作,为开展收费工作奠定基础。利用“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软件功能,国家或者我市新的收费相关政策规定适时进行发布。
2、健全收费管理制度,提高收费年度报告工作效果。收费年度报告是按照国家和我市文件规定开展的新的收费管理工作,如何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以维护收费管理制度的严肃性,从而确保收费年度报告制度落到实处,还需要上级部门的指导和规范。
涉企乱收费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篇2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治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于11月9日召开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此项工作。针对该局涉企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进行了全面、认真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20XX年征收的排污费已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
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建立企业收费清单情况
20XX年6月,我局将排污费征收依据、管理办法、流程、范围等涉企收费事项在县环保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加强排污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环境监察部门或人员不得从事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排污费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落实惠企肩负措施及成效
该局不涉及此项
(三)清理规范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情况
该局不涉及此项
(四)整治涉企乱收费、乱摊派情况
建立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环保微信举报平台、网上投诉相结合的企业举报和查处机制,为企业举报和查处的快速处理搭建了受理平台,结合20XX年阳光执法活动,从纪检、法制抽调人员组成5个涉企收费检查组,深入企业了解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报、乱收费、乱摊派等违法违纪行为,对顶风违纪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坚决维护企业切身利益,树立环保部门务实、高效、廉洁的良好形象。共接到企业投诉案件5起,主要反映部分执法人员没有亮证执法、没有统一着装等问题受理率、查处率、办结率均达到了100%。
(五)减轻企业负担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我局专门成立了由李志明局长任组长、张国立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责任人为成员的县环保局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对涉企收费、涉企检查等进行督导问效。制订并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下大力抓好排污申报登记管理、排污申报审核、排污申报核定、排污收费计算与缴纳五个环节。认真执行《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使用的要求,严格按规定将每家排污企业的资料录入,认真落实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三级审批制度,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核征排污费的情况。
开展企业负担调查评估,向企业发放涉企收费调查问卷130余份,广泛征求企业对涉企收费、涉企检查的意见和建议。对调查评估过程中发现的涉及乱收费、乱罚款的违纪人员启动问责机制一律进行查处。结合日常环保执法检查,将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与新环保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宣传结合起来,保障企业对相关减轻企业负担政策的知情权、监督权,使企业切实感受到党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带来的红利。
(三)严格按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执法人员对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认识、宣传不到位,涉企收费行为透明度不高。
二是涉企收费监督问责机制不够完善,一些执法人员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执法用语不文明、粗暴执法等现象仍然存在。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和监测机构服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我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推动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落地生根。
涉企乱收费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篇3
为落实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清理整顿银行不合理收费等要求,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近日出台减免企业收费等举措,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370亿元至390亿元。
根据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四大银行和浦发银行上报的清理整顿涉企相关收费情况报告,这5家银行减免、调整收费标准的.项目达数十个。
中行总行决定:自8月1日起,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包括财务顾问费、金融市场咨询费、公司金融咨询服务费、国际结算融资安排费、国际结算咨询顾问费、受托管理贷款及转让服务费、公司金融风险承担费等费用;取消常年财务顾问费;取消对公贷款承诺函手续费和个人循环额度贷款承诺费。
农业银行总行决定自8月1日起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包括免收贷款承诺费、银行承兑汇票承诺费、循环额度管理费等7项承诺类费用;免收常年财务顾问、投融资财务顾问、信息咨询顾问、债务类融资顾问、企业上市顾问、并购重组顾问、企业经营管理顾问等12项顾问类费用;免收三农客户小额账户服务费、工本费;停止收取常年财务顾问费;取消14项涉企费用,包括工程造价协作顾问费等;下调17项结算类收费标准。农行称上述措施合计一年给企业“让利”100亿-110亿元。
工商银行决定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共计19项,包括资金管理费等4项顾问类费用,贷款承诺费等8项承诺类费用,以及补发贷款单据等7项贷款服务类费用;取消对公账户余额管理、跨境查询、代办抵押登记等10项收费项目;下调11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个人结算类收费项目。
建设银行决定对小型微型企业免收企业常年财务顾问费、经济与金融信息咨询费等14项收费。建行还精简服务收费项目,今年8月1日公示的新版服务价目表在20xx版的基础上再次进行大幅度归并,项目减少三分之一。
浦发银行决定在去年以来已经取消对公账户监管费、备用贷款承诺费等70余项收费项目的基础上,再次取消、调整收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包括取消常年财务顾问费、房地产财务监管费、可撤销贷款承诺手续费等9项费用。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0亿元左右。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长徐洪才表示,四大银行清理涉企收费有望缓解企业融资贵的难题,但能否一劳永逸地遏制银行乱收费行为,缓解融资难,还有待观察。
他认为发改委和银监会联手治理乱收费现象是一个短期行为。行政性的命令只能管一时,不能管一世。长期看,要鼓励银行业市场化竞争;在监管上,还是要创造外部条件,让金融体系有序竞争,通过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根治乱收费。
涉企乱收费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篇4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财税[20xx]45号)要求的通知精神,我局联合市发改局、市工信局认真组织对全市20xx年涉企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完成好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我局联合市发改局、市工信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各部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相关股室长为检查组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二、自查基本情况
自通知下发后,我们对全市22家单位37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20xx年我市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共收入涉企行政性收费及基金10878.37万元,并足额缴入国库,经检查我市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三、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各单位加强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并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专职人员不得从事收费工作。并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建章立制,规范涉企收费工作
1、各征收单位制订并严格执行《玉门市20xx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目录》的收费制度,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每征收一笔费用,都经过集体研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收费的情况。
2、安排专人开据发票,填写规范、清晰,按照开票要求载明缴费种类、时段、单价和缴费额等各项内容。
(三)严格按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
1、各单位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省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
2、各执收单位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公示,按时足额缴入市财政局设立的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再由专户按月缴入国库。
3、各执收单位按照规定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并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由财政专人负责管理票据。收费人员是经过物价部门的培训,并申领了《收费员证》做到持证收费。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行政性收费征收管理程序和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市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涉企乱收费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篇5
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环保厅20XX年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环办[20XX]110号)文件精神,为有效制止向企业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涉企乱收费案件,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投资环境,20XX年将在全市环保系统组织开展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以解决中微小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入手,认真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着力治理机关、协会、学会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乱收费问题,查处和纠正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增加企业负担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的长效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环保服务企业、促进发展的工作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规范管理、促进发展的原则。既依法加强监管,又加强引导,注重对企业的发展培育和政策扶持,实现企业减负与促进环保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机统一。
2.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的原则。既深入开展清理整顿和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和纠正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增加企业负担的违法违规行为,纠正和遏制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又务求工作实效,实现构建依法行政的政务环境与优化全市经济发展环境的有机统一。
3.坚持边查边改、纠建结合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分类处理,认真查找和整治我省环保领域可能存在的乱收排污费、监测费等行为,利用指定中介机构组织提供评估、咨询、认证等服务违规收费行为以及机关主管的协会、学会乱收费等行为。
4.坚持典型曝光与正面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对典型个案问题不护短、不遮丑、敢于曝光,及时通报,促进问题的及时纠正,发挥教育警示作用。在整治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和推广规范收费、服务企业的好做法,好经验,推动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三、治理的对象及内容
1.治理的对象
全市环保系统具有行政事业性收费职能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由环保部门主管的涉企协会、学会。
2.治理的内容
①整治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违反《湖北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收费问题。
②整治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违反《湖北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第310号令),不依法行使排污费核定权,出现的人情收费、协议收费、少征、漏征等问题。
③整治行政机关利用指定环评机构提供评估、咨询、认证等服务违规收费,行政机关违规将特定环评机构的服务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以谋取部门利益,环保系统直属的环评机构乱收费问题。
④整治环境监测单位违反《关于规范调整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环资规[2011]151号文),在监测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弄虚作假和乱收费等问题。
⑤整治环保部门主管的涉企协会、学会强制企业入会收取会费、超标准收取会费或者利用办培训班违规收费等问题。
四、方法与步骤
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采取“部门统一部署、分级组织实施、专班协调推动”的方法组织实施。计划于20XX年4月份开始启动,10月底完成。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增强做好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召开动员大会,谋划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落实任务分解,建立协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重点范围、重点内容、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局属各单位于5月10 日前将工作专班及落实情况报市局治理专班办公室。
2.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5—6月)。以查突出问题、查薄弱环节为重点,在全市环保系统内部认真开展涉企收费问题排查。通过自查收费项目名称、政策依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等排查收费合法性;通过查阅相关会计账簿、收费单据、凭证、收费许可证、内部制度等资料和利用网络、电话等媒介收集意见的方式排查收费的规范性。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分类处理,对典型个案问题,实行销号管理。各单位要利用外部监督方式,广泛收集意见,组织明查暗访,促进问题查找和问题整改。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各单位自查自纠报告及统计表(见附件)务必于6月10日前报市局治理专班办公室。
3.督查整改阶段(20XX年7—9月)。组织督办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查找出来的问题,要求查找出问题的有关单位制定问题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对严重违法违纪的涉企乱收费行为,要公开曝光典型案件。
4.规范总结阶段(20XX年10月)。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对照涉企收费中存在的问题查遗补缺,健全涉企收费管理制度,建立预防、监督、惩处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对全市环保系统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各单位10月8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及统计表上报市局专项治理工作专班。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纳入部门总体部署和安排,搞好任务分解,细化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实现企业减负与环保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机结合。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责,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通力合作,建立联动机制,促进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统筹推进。
3.加强督办,注重实效。要加强对涉企专项治理工作的督办力度,适时组织督促检查,按时反馈检查情况,确保专项治理不走过场,取得实效。要建立防止涉企乱收费的制度保障,完善涉企收费登记制度、企业缴费登记制度、收费公示制度、收费审计制度等,进一步加强内部收费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4.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通过新闻媒体、环保网站等广泛宣传我局治理涉企乱收费工作开展情况、重大治理规范措施、治理规范工作成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涉企收费项目、降低涉企收费标准的政策文件,对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要广泛宣扬,树立正面典型;对重大的典型违法违规案件要从严查处,公开曝光。
涉企乱收费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篇6
根据区教文【20xx】67号精神,对照检查范围和内容,我校对20xx年春季开学以来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特将此次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1、进展情况: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学校没有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确实需要学校代收的费用,也是在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下进行。
2、主要做法: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每次收费或代收费前都给学生发放收费通知单,让学生带回家让家长签字以后,再收费。
3、主要问题: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也没有出现强制让学生购买学习或教辅资料现象。
4、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如既往的按照上级精神和指示的要求进行收费或代收费,学校和教师绝不私自乱收费。
我校通过开展对学校及各个点收费行为的集中清理活动,有效促进了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对学校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
涉企乱收费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篇7
我办根据贵局《关于开展市级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自查的函》函告内容,对照《XX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XX市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阜政发〔20xx〕85号)有关精神,认真对我办社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
我办依法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城市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因地质、地形、结构、施工等原因不宜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人防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交纳人防易地建设费)。
我办于20xx年元月1日起,严格执行了《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降低我省防空地下室易地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20xx〕138号)规定的人防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及时到物价局变更了收费许可登记,及时在收费场合、人防窗口、办公网上予以公示。
另外,皖价费〔20xx〕138号文件出台后,我办及时转发并督促各县(市)人防办予以贯彻落实。
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
人防行政审批前置服务事项是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人防施工图审查机构属于中介服务机构,为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我办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建立市场准入制。及时公布了我省取得人防施工图审查资质的企业相关信息,建立了公开公正的市场准入制度,促进形成良好的竞争机制。
二是建立企业服务质量黑名单制度。充分发挥XX市民防协会的监督协调职能,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违反法律法规的不正当价格、违反明码标价等行为的企业,监理企业黑名单,督促企业自律。
三是加强人防办内部监管制度。严禁人防办内部人员向企业指定或变相指定前置服务机构,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函告中的第2、3项内容,我办不涉及。在清单执行过程中未遇到突出问题,我办在下一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使市场竞争机制更加合理、人防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涉企乱收费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篇8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治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于11月9日召开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此项工作。针对该局涉企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进行了全面、认真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20xx年征收的排污费已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
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建立企业收费清单情况
20xx年6月,我局将排污费征收依据、管理办法、流程、范围等涉企收费事项在县环保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加强排污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环境监察部门或人员不得从事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排污费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落实惠企肩负措施及成效
该局不涉及此项
(三)清理规范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情况
该局不涉及此项
(四)整治涉企乱收费、乱摊派情况
建立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环保微信举报平台、网上投诉相结合的企业举报和查处机制,为企业举报和查处的快速处理搭建了受理平台,结合20xx年阳光执法活动,从纪检、法制抽调人员组成5个涉企收费检查组,深入企业了解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报、乱收费、乱摊派等违法违纪行为,对顶风违纪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坚决维护企业切身利益,树立环保部门务实、高效、廉洁的.良好形象。共接到企业投诉案件5起,主要反映部分执法人员没有亮证执法、没有统一着装等问题受理率、查处率、办结率均达到了100%。
(五)减轻企业负担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我局专门成立了由李志明局长任组长、张国立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责任人为成员的县环保局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对涉企收费、涉企检查等进行督导问效。制订并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下大力抓好排污申报登记管理、排污申报审核、排污申报核定、排污收费计算与缴纳五个环节。认真执行《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使用的要求,严格按规定将每家排污企业的资料录入,认真落实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三级审批制度,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核征排污费的情况。
开展企业负担调查评估,向企业发放涉企收费调查问卷130余份,广泛征求企业对涉企收费、涉企检查的意见和建议。对调查评估过程中发现的涉及乱收费、乱罚款的违纪人员启动问责机制一律进行查处。结合日常环保执法检查,将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与新环保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宣传结合起来,保障企业对相关减轻企业负担政策的知情权、监督权,使企业切实感受到党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带来的红利。
(三)严格按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执法人员对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认识、宣传不到位,涉企收费行为透明度不高。
二是涉企收费监督问责机制不够完善,一些执法人员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执法用语不文明、粗暴执法等现象仍然存在。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和监测机构服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我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推动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落地生根。
涉企乱收费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篇9
根据贵局《关于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收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行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组织员工对照收费标准自查,恪守规章制度,严谨作风。
我营业室在各项收费业务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约束机制。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及时、准确、充分地披露相关信息,真实反收费状况。营业室员工在业务办理中,严把服务工作质量关,要求员工按照服务工作质量要求和规范化操作规程办理各项业务,做到快捷准确,把差错率降到最低。
根据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银监发2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我行积极响应,结合我行现有的各项中间业务收费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对照《通知》要求免除的11类34项服务收费项目逐项清理,我行涉及到收费的只有第七类已签约开立的代发工资账户、退休金账户、低保账户、医保账户、失业保险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
2、我营业室在自查的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
在整个自查工作中,针对我行收费业务(电汇,购买重要凭证,挂失、补办等)经过层层复查,未发现不合理收费行为,切实按照结算业务收费情况统计表中的规定执行。
3、保持成果,不断完善。
此次的自查活动切实有效,起到了防微杜渐的.作用。虽然我营业室未发现收费不实的账务,但仍建议经常性的进行类似的自查与学习活动!
4、下一步工作。
认真履行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改进服务,履行社会责任,不断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我行服务价格行为,以促进我行中间业务的健康稳步发展。
涉企乱收费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篇10
为进一步精简行政事项,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能,更好的服务社会和群众,4月,县审改办组织召开了关于清理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及收费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后,我局十分重视此项工作,一把手亲自负责抓,按照县里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整治工作,并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前期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段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精心组织,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搞好此次收费清理整治工作,4月15、21、30日,我局先后召开了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局务扩大会议,传达了《清理精简行政审批项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宁政办函[20xx]38号)文件精神,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价格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局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清理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确定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时限,提出工作要求。
(二)制定收费清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行政事业及服务性收费管理,确保收费工作的合理性、规范性、公开性,深入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的收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局根据市收费清理工作总体部署和县《清理精简行政审批项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制定了《宁乡县收费工作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决定对全县行政事业及服务性收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规范。《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整改对象、内容、要求、步骤等。整个收费清理整治工作从4月份开始到8月份结束。
(三)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通过局门户网站对价格法律法规、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进行了介绍,在《今日宁乡》刊发了收费工作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对此次活动的开展进行了广泛宣传。
(四)对照文件,认真开展收费清理
一是价格管理科对照省市价费文件,对现行收费项目进行分类整理,编印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手册(初审稿)。
二是全县32个具有行政事业及服务性收费职能的单位对照本系统价格收费文件和政策,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收费依据进认真行清理,填写《宁乡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登记表》和《宁乡县服务性收费清理登记表》;各收费单位均已自行清查,并按时上报了收费清理表格。
(五)认真核查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我局对各收费单位报送的收费清理表格和资料认真进行核查,对规定取消、暂停收费的项目坚决取缔,对已公布降低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重新核定标准,对保留的收费项目逐一核对收费主体,逐项对照收费依据,逐个审查收费许可,以确保清理结果准确无误和合法合规。
(六)收费项目审核
收费单位负责人于6月15日前携带《宁乡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登记表》及《收费许可证》正副本、20xx收费票据到县发改局进行一对一、面对面对收费项目审核,以进一步确认32个行政事业性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准确性。然后再进一步完善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手册初审稿形成送审稿;送审改办、编办、财政和政务中心等部门会审,收集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会审结束后,对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再次汇编成册形成初定稿。
二、后段主要工作安排
(一)收费目录公示
7月11日-7月20日,由我局通过网站、宁乡电视台和《今日宁乡》向社会公布联合审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无异议,则正式印制《宁乡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目录》,发至各收费单位,作为收费的正式依据,同时,选取与居民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15种价费项目,制作1000份《宁乡县居民生活消费指南》手册,广泛发到居民手中。
(二)统一换发新证
公示结束后,依据清理规范后最新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于7月21日-8月5日期间,对全县32个具有收费职能的行政事业性单位全部换发新证,并登记造册,旧证一律停止使用。同时,对新换发《收费许可证》的单位在宁乡电视台、今日宁乡、政府门户网站和发改局网站进行统一公示。
(三)落实公示制度
一是统一制作涉农公示牌,发放至33个乡镇、54个社区和368个行政村;统一制作6个涉企收费公示牌,发放至经开区、金洲新区、中小企业园、夏铎铺工业园、金玉工业园和沩东新城。
二是各单位和企业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本单位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主要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县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和管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但仍存在着以下三个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收费许可制度执行不到位。有些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没有进行收费许可证的年检年审和换发收费许可证仍旧进行收费,存在违规收费行为。
二是有的部门对收费清理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对收费清理工作不够重视,没按要求及时上交项目清理表格,需要催促才匆忙上报。
三是有的部门没有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上报的项目与实际工作中办理的项目不相符,存在漏报错报的现象。在后段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圆满完成此次收费清理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涉企乱收费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篇11
根据县政府《关于建立县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镇各单位开展了涉企乱收费治理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予以汇报。
一、成立自查小组。
镇政府成立了涉企收费清单工作小组,镇长何刘圣任组长,镇政协关工委主任曹承文任副组长,镇财政分局、计生办、民政办、司法所、农业站、文广站、规划所为成员单位。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心灿任工作联络员。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清。
按照“谁收费、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开展自查自清,主要对涉企行政事业型收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社会团体涉企收费、中介机构、专业服务组织前置服务收费和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等项目进行自查。具体做法是:
1、对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收费项目,严格依法收费。
2、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将各项行政执法依据、程序、等公布于众,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3、积极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鼓励企业对乱收费、乱罚款现象进行举报。
4、建立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有力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自查自清结果 。
通过全面细致的自查自清,我镇没有任何涉企收费项目,从来也没向企业收取过任何费用。全镇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没有擅自设立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摊派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镇将大力宣传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营造出良好的工作氛围。坚持依法行政,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的发生,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为企业做好服务,为黄墩镇的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以促进镇域经济的长足发展。
涉企乱收费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篇12
根据《广安市财政局、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的通知》(广市财综〔20xx〕620号)文件要求,我局庚即对所有涉企收费项目开展了清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收费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我局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环境监测服务费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评估服务费三项。
(一)排污费征收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9号令)、《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国际计委、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委20xx年2月28日第31号令)、《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7号)及《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环保部发改价格[20xx]20xx号)的规定,实行“环保开票、银行入库、财政统管”的征收模式,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环保部门负责按照通过有效性审核的自动监测数据、监督性监测数据、物料衡算、排污系数,按月对排污单位排放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定,再按征收标准确定排污费金额后按月或按季进行征收。
在排污费征收工作中,20xx年,全市排污申报企业共331户,征收排污费20xx.51万元。其中,工业企业征收1166万元,建噪费924.5万元。市本级共征收排污费708.58万元,其中工业企业征收133.8万元,建噪费574.78万元。同时,扎实开展排污费征收稽查工作,通过调阅排污征收档案、核查企业产量、能耗情况方式,重点对前锋区20xx年的排污费征收工作进行了稽查。共稽查前锋工业园区企业40家,稽查金额570653.79元。20xx年1-5月,全市共核定征收排污费1748.46万元。
(二)环境监测服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的函》(川价函〔20xx〕6号)规定,在完成上级下达的环境监测任务的前提下,受单位和个人委托,在服务范围内开展对外监测技术服务工作时,可按《四川省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收取费用。
(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评估服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核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评估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xx〕1143号)文件规定,环境监测机构(含环境辐射监测机构,下同)受建设单位自愿委托,承担建设项目(不含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评估工作,并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调查)评估的结论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评估收费,属于服务性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的原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以上涉企收费项目,我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收费标准执行,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也没有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更没有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行为。
二、收费项目执行情况
(一)环境监测服务费。自20xx年1月1日起,市我局对环境监测收费严格执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川财综〔20xx〕3号)规定,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环境监测服务费,对不符合免征范围的其他企业或单位严格按照川价函〔20xx〕6号文件及收费标准执行。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评估服务费。由于上级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评估服务费暂未制定新的收费政策,我局一直以来严格按照川发改价格〔20xx〕1143号文件及收费标准执行。
三、下一步工作
通过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和监测机构服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上缴国库,进一步规范我局的涉企收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