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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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报告

短文网整理的医疗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精选12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医疗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篇1

根据《汶川县财政局关于转发〈阿坝州财政局关于做好财政厅2022年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通知》(汶财函〔2022〕137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县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中央下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情况

20xx年,根据阿州财社〔20xx〕24号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救助资金的通知(中央288.17万元)、阿州财社〔20xx〕68号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中央95.19万元)、阿州财社〔20xx】83号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第四批)的通知(中央)福彩公益金41.6万元,合计下达资金424.96万元

(二)其他资金预算

阿州财社〔20xx〕24号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救助资金的通知(省级61.83万元)、阿州财社〔20xx〕68号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省级19.16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5.65万元)、阿州财社〔20xx〕83号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第四批)的通知(州一般公共预算12.8万元、州福彩公益金25.6万元),县级地方资金25.31万元,上年度滚存结余86.05,利息,0.34万元,合计236.74万元

(三)绩效目标情况

结合全县城乡居民总规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情况,拟定如下救助目标:建档立卡大病患者集中救治人数360人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20人次,医疗救助人次数1500人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500人次,县域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结算率100%,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80%,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200人。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中央下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424.96万元,到位424.96万元,地方资金150.35万元,上年度滚存结余86.05万元,当年利息收入0.34万元,以上合计661.7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严格执行我州医疗救助政策标准,20xx年共救助4886人次(包括资助参保1176人),支付救助金660.8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县城乡医疗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阿坝州医疗保障局阿坝州财政局阿坝州民政局阿坝州扶贫开发局关于完善我州医疗救助政策相关事宜的通知》(阿州医保发〔20xx〕4号)、《阿坝州医疗保障局阿坝州财政局关于调整完善我州医疗救助政策的补充通知》(阿州医保发〔20xx〕11号)、《阿坝州医疗保障局阿坝州财政局关于调整完善我州医疗救助政策的通知》(〔20xx〕20号)等政策要求,由财政专户管理,实行“一卡通”发放,严格做到了专款专用。

(二)总体绩效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建档立卡大病患者集中救治人数1132人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数129人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例14%、医疗救助人次数4886人次(包括资助参保1176人),实际完成情况全部超过预定指标值。

(2)质量指标。县域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结算率达到100%,重点救助对象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达84%,超过80%的指标值。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受益人数增加全年医疗救助人次数达到3710人次,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二是有力助推了脱贫攻坚,按照医疗救助一批的要求,认真实施精准扶贫,落实特殊困难群体参保费用补助25.31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重点医疗救助对象政策知晓率达到100%,建档立卡大病患者集中救治人数1132人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数129人次,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95人,为我县打赢脱贫攻坚,如期实现起到了重要作用。三是政治效益明显项目的实施,不仅减轻了被救助困难群众的经济负担,更重要的是让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被救助群众感恩党的'恩情、拥护党的领导。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我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政策知晓率大幅提高,重点救助的政策知晓率达到100%;通过现场询问和电话回访,被救助对象工作满意率达到100%。

三、相关措施建议

汶川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医疗救助资金使用,实现了绩效目标要求,没有偏离绩效目标。下一步一是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等线上媒体及发放医保政策宣传册、入户宣讲等线下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做好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建立整体联动工作机制,促进医疗救助工作向纵深拓展;二是将加强应救尽救。严格落实特殊困难群体参保费用补助和待遇支付政策,加大救助力度,积极推进医疗救助工程,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在脱贫攻坚和减轻特殊群体就医负担中的作用。

医疗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篇2

一、项目概况

自20xx年机构改革后,我县医疗救助工作职能划转县医疗保障局,我局认真落实贯彻医疗救助政策。近年来,我县医疗救助政策不断完善,标准不断提高,覆盖面不断扩大,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按照《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吉府办字[20xx]124号)文件精神,开展了以住院救助为主,以门诊救助、儿童倾斜救助、二次救助为补充的全方位救助,具体如下:

1、住院医疗救助

(1)特困供养对象因患病住院,不限病种。其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部分给予100%救助,年累计救助封顶线6万元;

(2)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同时又是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不限病种,其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保险、商业补充保险报销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救助比例70%,年累计救助封顶线不超过3万元。“六类对象”、“两类对象”和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救济对象患病住院,不限病种,其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救助比例70%,年累计救助封顶线不超过3万元。属14周岁以下的儿童患者,不限病种,其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救助比例在相应规定上再提高10%,年累计救助封顶线不超过5万元。

(3)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中患有重大疾病的患者,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其个人负担部分(医保用药目录范围内)超过20000元的,医疗救助在政策范围内按50%的比例,对20000元起付线以上的超出部分给予救助,封顶线不超过1万元。属14周岁以下的儿童患者,其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在相应规定上再提高10%,全年累计救助封顶线不超过2万元。

2、门诊医疗救助

对重大疾病和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符合19类重大疾病和15类门诊购药救助病种范围,确实需要依靠门诊用药维持治疗的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按100%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不超过10000元;城乡低保常补对象和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救济对象,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按60%的比例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不超过3000元。

报账式门诊救助年累计救助金额同时计入年医疗救助资金总额;救助对象当年门诊救助金额已经超出年封顶线,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可将门诊、住院救助封顶线合并计算给予救助,但医疗救助门诊和住院救助封顶线不得重复叠加计算。

二、绩效目标分解下达及目标达到情况

根据中央补助资金文件,安福县20xx年度中央和省级安排的医疗救助资金预算为1068万元。县级安排的医疗救助配套资金为96万元,合计1164万元。20xx年医疗救助支出总资金为1036.54万元(截至20xx年10月业务数据)。

目标达到情况:为民政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了医疗救助,切实减轻了困难群众过重的医疗负担,受益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加,社会反响好。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安福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主要由中央和省级下拨、县配套组成,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中,中央预算资金和省级预算资金为1068万元,实际到位1068万元;县级配套预算资金为96万元,实际到位96万元,合计筹集资金1164万元。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支出资金为1036.54万元(截至20xx年10月业务数据)。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安福县财政局对上级下达及本级预算安排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全部纳入医疗救助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由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审批,经公示后报县医疗保障局核算待遇,经审核无误后报县财政局复核,由财政部门实行社会化发放。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全年接受医疗救助的困难群众为12502人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例稳步提高。

(2)质量指标:重点救助对象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达到75%。

(3)时效指标:“一站式”即时结算吉安市内全覆盖,补助金及时发放。

(4)成本指标:符合条件的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比例为50%;低保、五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比例分别为70%和100%;符合条件的民政对象个人自负医疗救助比例为7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全年医疗救助支出总额为1036.54万元。

(2)社会效益: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已将未纳入低保、五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视同低收入家庭,直接纳入大病救助范围,减轻其医疗负担。困难群众看病就医可以享受定点直补、异地就医直补、慢性病特殊门诊、医后救助等政策,给群众提供便捷服务。通过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政策,使患者个人自负费用大大减少,有效缓解了其过重的费用负担,社会反响好。

(3)生态效益:困难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加。

(4)可持续影响:通过实施医疗救助政策,帮助困难群众消除“因病致贫”现象,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对于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和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起到了积极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和问卷调查,困难群众对我县民政医疗救助政策的知晓率达91%,对医疗救助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5%。

四、存在的困难

我县医疗救助工作是机构改革后由县民政局划入县医疗保障局管理的职责,之前在县民政局管理时有三名工作人员经办医疗救助工作,各社区和乡镇民政所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资料收集和整理上报县民政局,再由县民政局各工作人员审核后上报县财政局拨付,最繁杂的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在各社区和乡镇民政所专职人员完成,而医疗救助职责在划入我局管理后,由于我局在各社区和乡镇没有相关机构,只是在各乡镇人社所有一名工作人员经办医保业务(医保业务本身工作任务繁重,工作人员已经苦不堪言),根据“一站式结算”的工作要求,各乡镇人社所经办人员不仅需做到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上报,还必须承担医疗救助金额的拨付工作,使本身经办医保业务工作人员偏少的情况,现今更是捉襟见肘。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及建议

改进措施:加强与医疗救助资金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优化办事程序,压缩办理时限,让医疗救助经办流程更科学,更合理化。

工作建议:医疗救助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入户调查、公示、档案管理等需要大量工作经费,建议上级增加人员编制和相应的工作经费;增加各乡镇人社所医保业务经办人员,从而让医保业务和医疗救助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xx年医疗救助达到预期目标:项目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及时,用款程序规范,符合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由县财政局、医保局相关人员组成的评价组一致认为,安福县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合理、政策执行有力、资金落实到位、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对项目的监督及时准确。

医疗救助政策实施以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缓解了我县困难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提高了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

评价组一致认为,安福县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使用合理、效果显著,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达到优秀等次。

医疗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篇3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

1.项目基本性质

中央和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2.项目用途和主要内容

20xx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7,988万元,我省省级财政下达我省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8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我省户籍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救助对象和因病致贫救助对象在资助参保、住院、门诊治疗等方面进行救助。

20xx年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为2,800万元,我省省级财政部门于20xx年7月13日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8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对我省常住户口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特困家庭的重病人员及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特殊困难对象在大病住院、门诊治疗、参保参合等方面进行救助,目标如下:

1.医疗救助对象人数规模≥10万人;

2.资助贫困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率≥100%;

3.服务对象满意度≥95%。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中央及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00%足额到位。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xx年,医疗救助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893478人。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支出3.01亿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省认真贯彻《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琼府办〔20xx〕299号)文件精神,按照因素法分配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报省财政厅予以核定,以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医疗。各级医保部门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三、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各级医保部门每季度报送医疗救助情况统计表及基金收支情况表至省级医保部门汇总后报送国家医保局,有效地监督管理各市县医疗救助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产出

1.20xx年,医疗救助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893478人,完成医疗救助对象人数规模≥100000人;

2.20xx年底医疗救助基金滚存结余4.89亿元,基金累计结余占该年度筹集基金总额的比重为125.90%;

3.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均高于70%;

4.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地区覆盖率100%;

(二)项目效益

1.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给予医疗救助,做到应保尽保;

2.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个人费用负担明显减轻;

3.省医保局将“村医通”便民服务工程作为全省医保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出台了《海南省“村医通”管理办法》,打通了医保结算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农村参保人可以像城市居民一样便捷享受到医保待遇,实现了从“群众找医保”到“医保找群众”的转变,从“群众多跑腿”到“数据多跑路”的转变;

4.医疗救助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成效明显,对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作用成效明显;

5.医疗救助服务对象对医疗救助工作的各项满意度平均值≥95%。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总体而言,海南省20xx年省级财政下达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在实施城乡医疗救助、提高保障水平、减轻困难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补助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合理,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当前的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累积结余较多,基金尚未得到充分、有效、均衡、合理的使用。

(二)建议

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在符合国家规定和海南省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适度缓解救助对象参保缴费的压力和政策范围内个人费用负担。

医疗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篇4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XX〕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XX〕33号)、《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县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桃政发【20XX】25号)、《桃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的通知》(桃财绩[20XX]95号)等文件有关要求,受桃江县财政局委托,益阳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于20XX年6月10日至8月28日对“桃江县20XX年度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背景和改革必要性

改革前各级医疗机构长期采用“以药养医”,药品加成政策,导致了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看病贵”的问题,医患矛盾严重,医务人员积极性也不高。因此打破这种“以药养医”机制的医疗改革势在必行。但多年来各医院为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就医需求,在政府投入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举债建设基础设施、更新医疗设备,投入了大量资金,致使医院负债累累。如果实行药品零差价,取消医院该部分收入及其利润后,医院负债更大,医院建设难以为继。为了解决以上问题,卫生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6号)、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XX-20XX年)》(国发〔20XX〕12号)、《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办〔20XX〕33号)文件精神,推动公立医院改革进程,通过对公立医院改革进行财政补偿,达到减轻老百姓的医疗负担,同时又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目的。

(二)项目的概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XX〕33号)等文件要求,从20XX年4月1日起,我县6家县级公立医院(包括桃江县人民医院、桃江县中医院、桃江县妇幼保健院、桃江县桃花江中心医院、桃江县精神病医院、桃江县第三人民医院)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破除以药补医,完善补偿机制。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所有药品(中药饮片暂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减少的合理收入,80%左右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弥补,其余部分通过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内部消化等方式解决。20XX年我县公立医院改革以奖代补财政项目资金1204.92万元,按项目安排为: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227万元,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78万元,公卫服务107.50万元,县级公立医院社保补差310万元,药品零差率补助402万元,其他补助80.42万元。

(三)项目的绩效目标设立

20XX年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助资金1204.92万元,其中:中央和省转移支付494.92万元,县财政年初预算710万元,财政部门已拨付到位资金1204.92万元,到位率100%;桃江县卫计局按照各公立医院的收入、采购、成本、人员等因素进行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财政资金分配情况为:桃江县人民医院676.82万元、桃江县中医院240.50万元、桃江县妇幼保健院117.20万元、桃江县桃花江中心医院64.70万元、桃江县精神病医院55.40万元、桃江县第三人民医院50.30万元,财政资金分配率100%。用于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社保补差、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公卫服务、药品零差率补助等支出。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养医”旧体制,建立补偿新机制,达到减轻患者医疗负担,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体现公立医院价格改革惠民利民的目的,让群众真正享受到改革红利。同时也有助于缓解医患矛盾,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促进社会稳定。

(四)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预算情况

20XX年我县公立医院改革以奖代补财政项目预算资金1204.92万元,按项目安排为: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227万元,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78万元,公卫服务107.50万元,县级公立医院社保补差310万元,药品零差率补助402万元,其他补助80.42万元。按医院安排为:桃江县人民医院676.82万元、桃江县中医院240.50万元、桃江县妇幼保健院117.20万元、桃江县桃花江中心医院64.70万元、桃江县精神病医院55.40万元、桃江县第三人民医院50.30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共使用财政补助资金1204.92万元,全部由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直接支付到各公立医院账户。补偿内容所涉及的药品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系统进行采购,大型医疗设备购置通过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进行了招投标程序。本项目资金1204.92万元使用情况为:402万元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后形成的收入缺口;310万元用于县级公立医院除离退休人员费用以外的其他5项投入;227万元用于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用于医院发展、能力提升,按照医院实际情况进行资金分配,县人民医院采购了腹腔镜、呼吸机等,并更换了信息化系统,县中医院采购了64排螺旋CT、电子阴道镜等,县妇保院采购了四维彩超等,三医院采购了16排CT等,医疗设备的更新提高了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78万元用于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107.50万元用于公卫服务;80.42万元用于其他支出。

3、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控情况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制定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桃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上级相关要求以及桃江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专项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资金使用管理等各项措施,桃江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的拨付审核与监管,由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直接支付到各公立医院账户,各公立医院按规定程序进行采购和支付,专款专用,接受有关管理部门对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

4、项目的组织和管理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桃江县人民医院、桃江县中医院、桃江县妇幼保健院、桃江县第人民三医院、桃江县精神病医院和桃江县桃花江中心医院等六家公立医院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公立医院因为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实行服务价格调整、财政补偿二个渠道解决,80%通过提升医疗服务价格消化,20%由财政补偿。在物资采购和供应方面,桃江县20XX年度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补偿项目所涉及的药品全部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大型设备购置均通过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进行了招投标采购。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全面分析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等情况,督促被评价单位进一步完善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等制度,规范项目立项、审批、实施、验收等程序,分析预期目标是否实现,分析项目单位存在的问题,改进项目管理措施,提高项目单位绩效管理水平,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预算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桃江县财政局于20XX年6月6日与本事务所签订《桃江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委托协议书》的要求,桃江县财政局委托本事务所对该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1、前期准备

我所抽调专人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开展业务培训,收集、了解相关政策,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设计了相关表格,联系了相关部门和单位,确定了实施时间。

2、组织实施和分析评价情况

⑴召开座谈会。组织项目实施单位、病人及其家属召开座谈会,听取项目有关情况介绍。⑵收集核查资料。收集项目相关政策文件、申报资料、制度及实施程序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立项、评审等程序是否符合要求,项目支出是否符合规定,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⑶现场查看。深入项目现场实地察看,开展走访、询问、问卷调查。⑷根据被评价单位报送的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基础数据表和评价指标及评分表,沟通反馈、征求意见、整改等材料进行分析,形成绩效评价结论,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一)20XX年桃江县公立医院改革项目支付财政补助资金1204.92万元,全面废除了“以药养医”、药品加成的旧机制,实现了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减轻了患者医疗负担,该项目的实施体现了公立医院改革惠民利民的目的。

(二)桃江县20XX年度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项目作为惠民利民工程,完善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减轻了城乡居民医疗费用负担,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1、公立医院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医院药品不再以盈利为目的,医生经济效益也不再与处方中所开药品挂勾,从而减少了药占比,缓解了抗生素药品滥用现象,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公立医院改革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后,患者药费比率明

显减少,减轻了患者医疗负担,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解决了以前反应强烈的“医院药价贵”问题,也缓解了紧张的医患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3、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后只能通过提升自身服务质量来获得利润,公立医院服务质量得到了很大提升,人民群众的医疗环境,也得到进一步提高。

4、公立医院改革后,医院管理明显加强,医院通过改革人事分配制度,科学设置岗位,进一步优化了人力资源,实现了“人尽其才”;通过实行绩效考核制度,重点强化工作数量、质量和病人满意度等主要指标,进一步调动了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了医院的公益性。医疗服务效率明显提高,一是就医时间有效缩短,二是服务效率有效提升,三是便民惠民措施有效落实。医改核心数据趋势向好,一是医院总收入、医疗服务收入增加,二是门诊人次、门诊收入增加,三是药品收入、药占比下降,四是住院次均费用、住院次均药费下降。20XX年县级公立医院药品比例下降了6个百分点。县域内就诊率达到了87.2%,比去年提高了1.2%。

5、20XX年我县公立医院改革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成绩突出。县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与介入治疗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县中医院中医骨伤科通过省级重点学科验收,县中医院康复科、桃花江中心医院妇产科通过市级重点专科验收,“益阳市中医骨伤科质量中心”挂牌我县中医院,三医院血透中心的建立,进一步提升了县域医疗技术水平。桃江县第三医院血透中心的建立,减轻了马迹塘镇以及周边患者的就医负担,血液透析中心长期透析的患者达到100人,月透析人次为758人次,人均费用每次420元,报销比例约86%,方便了区域内的患者,提高了医院的医疗水平。

(三)在可持续影响方面

桃江县20XX年度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项目自实施以来取得了广大群众的支持与参与,从走访、询问、调查中可以看出人民群众已深刻认识到该项目实施的重要性,认为该项目是改革开放后国家经济实力提升的体现,减轻了人民群众医疗负担,能最大程度的保障城乡居民身体健康,解决城乡居民的后顾之忧。

(四)社会满意度方面

一是患者满意度有提高。通过有关部门满意度调查发现,患者对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医生技术水平等普遍感到满意,满意率显著提升。二是医务人员对绩效考核分配制度的满意度有了较大提高。三是医院形象进一步提升。我们现场抽查了桃江县人民医院、桃江县中医院、桃江县桃花江中心医院等三个公立医院,共计发放调查问卷413份,三个公立医院的调查问卷平均满意率79.00%,其中:桃江县人民医院发放调查问卷243份,收回243份,群众满意率83.06%;桃江县中医院发放调查问卷100份,收回100份,群众满意率88.41%;桃江县桃花江中心医院发放调查问卷70份,收回70份,群众满意率65.54%。

四、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

1、建立和完善了领导体制和推进改革工作机制

建立和完善了“三医联动”工作机制,明确了由副县长王建国分管医疗、医药、医保工作,并调整了县深化医改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三医联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委、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医改工作。

2、开展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前期工作

副县长王建国主持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20XX年12月,县医改办出台了《桃江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3、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责任分工

《中共桃江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XX年工作要点》(桃办发〔20XX〕3号)文件中,对各部门工作责任进行了分解,将20XX年度医改重点工作分解到县直各部门。

4、加强了工作信息管理

及时在各大媒体发布医改工作动态,及时挖掘和报道我县医改特色亮点工作。至11月底,我县全年在省级媒体发布医改信息10条,市级媒体25条。

(二)加强了各项制度建设

1、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1.1、医联(共)体建设工作持续推进。一是继续巩固了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县精神病医院相继与上级医院组建的医联体。省内优质的医疗资源最大限度地下沉到了桃江,县域医疗水平得到显著提升。20XX年11月,县人民医院、县第三人民医院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联体与医共体的组建在学科发展、资源整合、双向转诊、有序服务,医疗服务能力与服务体系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二是完善了促进医疗联合体建设相关配套措施。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健康桃江建设的通知》(桃办发〔20XX〕9号),其中促进医疗联合体建设方面,对医保支付、人事管理、服务价格、财政投入等配套措施进行了明确。

1.2、稳健推进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一是积极落实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配套政策。县医改办等部门《关于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收付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桃医改办发〔20XX〕2号)明确:基础服务包签约服务费暂定40元/人/年,根据需要可每年调整一次,其中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支付20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12元(由县医保所核定后支付),个人支付8元。20XX年,县财政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6类特殊人群个人支付8元部分进行补助,补助金额63.33万元。二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各项指标均达到要求。截止11月底,全县已签约居民94372户、294553人,签约率37.12%。全县常住人口签约服务覆盖率达37.1%,重点人群73.4%,贫困人口达100%。

2、认真开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

2.1、出台了《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县医改办牵头拟定了《桃江县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讨论稿)》,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并作了修改完善;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20XX年12月出台了正式文件,并印发至各县级公立医院。

2.2、开展了二级公立医院试点前期工作。市级文件于20XX年11月份印发至各区县市,我县二级公立医院试点工作正在实施中。

2.3、制定了20XX年度医疗费用控费目标并进行了分解。明确了20XX年度全县县级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费目标为10%,并分解至各县级公立医院。

2.4、加强了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目前,县人民医院有54个病种、县中医院有33个病种进入了临床路径管理。

2.5、逐步推进了智慧医疗建设。自20XX年起,县人民医院通过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可以实行网上预约挂号,预约挂号患者可以手机查看检查、检验结果。

2.6、建立了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机制。20XX年年初,将县级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工作纳入了县卫计局对各二级机构绩效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债务管理,县卫计局对县级公立医院债务进行了全面的核查与清理,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通知》(桃卫计发〔20XX〕3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贷款和个人集资的通知》(桃卫计发〔20XX〕41号)。20XX年督促县级公立医院偿还了个人集资款和借款2200万元,置换或有债务364万元,申报20XX年专项政府债券9152万元。

2.7、执行了按病种付费政策。我县将市发改委、市卫计局、市人社局《关于确定按病种收费工作事项的通知》转发至了各县级公立医院,要求各相关医院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单病种收费。目前,临床路径管理的县人民医院54个病种、县中医院33个病种实施了按病种付费。

2.8、积极推动了公立医院医改补偿机制建立健全。我县6所县级公立医院20XX年4月取消药品加成后,按省里政策规定调整了医疗服务价格,建立了取消药品加成后补偿机制。20XX年,上级财政对我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转移支付494.92万元,其中402万元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后形成的收入缺口,92.92万元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全额补助到各涉改医院。

3、建立健全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3.1、已按要求推进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自20XX年6月起,严格按政策实施了106个单病种收付费工作。推进实施总额付费、按床日付费、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等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有力保障了医保基金安全。

3.2、认真落实了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一是严格实施了市定筹资标准。今年,我县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标准为180元/人,各级财政配套资金490元/人。参保人数720850人,参保率96.32%。二是按省、市政策设定医保住院起付线。县内一般乡镇卫生院、分院200元;县内中心卫生院300元;县级医院400--600元;市级医院800元-1200元;省级医院1500--2300元;省、市、县级非定点医疗机构参照相应级别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标准执行。一个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累计起付线标准2300元。

3.3、建立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一年来,我县强宣传、建机制、重落实,实施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真正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3.4、提高了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众支付的精准性。落实了“三个提高”工作。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10%,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50%,贫困人口享受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政策。

3.5、严厉打击了骗取医保基金和侵害患者权益行为。重点开展百日攻坚战、强化监管年、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等监管活动,出台规范协议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措施,全面防范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

3.6、推进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应用。至目前,医保智能监控系统正在走招投标程序,预计明年初安装使用。

4、积极推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

4.1、认真落实了药品流通使用政策。一是对短缺药品进行了监测与分析。县卫计局收集整理了全县因价格低廉、价格变化较大而无法正常采购、短缺收的药品,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医疗机构备案采购药品配备使用的通知》(桃卫计发〔20XX〕30号),对基层医疗机构补充采购药品目录作了明确。二是严格落实了公立医院药品在省级集中平台采购药品。全县6家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均在省级集中平台采购。三是公立医院优先配备基本药物。20XX年1--11月,全县大部分涉改公立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不低于省、市要求;其中,县人民医院正在创建三级综合医院并已经省卫健委预评审,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为26.96%,低于省、市要求。

4.2、全面推行了药品采购“两票制”。按照政策要求,我县公立医院已全部实行药品采购“两票制”。县卫计局对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两票制”落实情况强化了监督检查,在20XX年半年度、年度考核中,将“两票制”落实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要求相关单位将问题整改落实。

5、强化了综合监管

5.1、实施了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建立健全了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年度绩效考核、医院班子成员年度双述双评等制度,对离任院长开展离任审计,对任期较长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任中审计。20XX年5月,县卫计局印发了《20XX年桃江县卫生计生系统二级机构绩效考核办法》(桃卫计发〔20XX〕21号),进一步完善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5.2、强化了部门绩效考核。20XX年2月,县委、县政府出台了《20XX年桃江县乡镇、县直和双重管理部门绩效考核办法》(桃发〔20XX〕3号)文件,继续明确将医改工作纳入对各相关部门当年度绩效考核范畴。

5.3、强化了行业监督检查。督促各公立医院落实了处方点评制度和违规使用药品约谈制度。在20XX年半年度、年度考核中,已将处方点评和药品合理使用纳入考核范围,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要求相关单位将问题整改落实。

6、统筹推进了相关工作

6.1、按要求落实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XX年,全县共选派14名医生参加了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县人民医院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共招录助理全科医生30人;20XX届毕业签订了农村订单定向的毕业生,已按政策要求安排至桃花江镇卫生院,并且选派至湘潭市中心医院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率达80%。

6.2、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积极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办医,在桃江县域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时,按照政策要求为社会资本办医预留了发展空间;县政府印发的《桃江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XX-20XX年)》中,设置了2家社会资本办医,并预留了399张床位。县规划、卫计部门制定的《桃江县中心城区医疗卫生专项布局规划(20XX-20XX年)》中,规划设置了新建社会办医疗机构4家,床位730张。20XX年,在灰山港镇已设置了1家社会办医医疗机构并已经开业。

6.3、为困难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6.4、认真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XX年,县卫计局、县财政局联合印发文件《桃江县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与经费补助方案》,明确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55元。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不足

(一)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仍然突出

一是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还不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仍不够健全,大病救治能力仍不强,群众外出求医的比重和费用仍很大,不能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多层次医疗保健服务需求,离实现“县域就诊率达90%、大病不出县”的目标任务还很艰巨。二是深化医改难度大。国家医改政策与部门政策之间,还不完善、不配套;人事制度改革、薪酬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电费减免收费、健康扶贫等政策落实难度大;卫生系统在职人员身份复杂,不同性质的编制之间人员无法流动。三是县级财力有限,保障难到位。对于县级公立医院,医改资金不足,特别是在药品零差率补助、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财政资金投入不足。近几年来,工资调整及五险一金大幅扩面提标、人员经费支出刚性增长、临聘人员较多,公立医院用水、用电、用气的收费标准均按商业用水、用电、用气收取费用,基础设施建设、医用仪器设备购置及各种部门规费(如税费、环保、质检、卫监)基本上都是使用自筹资金等原因,导致部分县级公立医院出现了运转困难,缺乏发展后劲。20XX年底,6所公立医院发展性债务14481万元,账面资产负债率67.63%,特别是县中医院达79.99%、县三人民医院达95.8%。四是学科建设有待加强。全县公立医院学科建设都需要加强,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以桃江县精神病医院为例,根据有关权威资料,目前精神疾病总患病率为17.5%,其中焦虑症、抑郁症、物质成瘾性疾病、睡眠障碍、老年痴呆、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等疾病,所占比重永远超过重性精神疾病,也是我县医疗服务体系中的盲区,桃江县精神病医院由于受场地、人才的制约,近年来,又增加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精神残疾鉴定、重点人群管理的危险性评估、突发公共事件心理疏导与干预等社会公益性工作,政府投入力度不够,有关的学科建设无法得到同步发展,无法建立精神病人康复用的农疗、工疗基地。

(二)卫技人员较缺乏

一是人员总量少。与医改前相比,公立医疗机构在病床、住院人次翻番的情况下,在编在职人员却由2731人减少到目前的2680人。按照现有核定的编制,县级医院空编741个。20XX年按常住人口1.2‰比例下达卫生院人员编制1040个后一直没有调整,与逐年增加的.实际服务人口、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卫任务存在很大差距。为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只好大量聘请临聘人员。截止20XX年6月,有临聘人员1041人(不含乡镇卫生院437人),增加了单位负担。根据国家精神卫生规划的要求,每10万人口,须配备精神卫生专业人员2.8名,我县仅有15名精神科执业医生(含执业助理医生),比例为1.7名/10万,且全部为转岗后加注的精神科。二是技术骨干紧缺、人才引不进、培养难、留住人才更难,不能有效满足群众的看病就医需求。现行编制管理、工资政策、晋级晋升政策、工作量大和待遇低、现行招考录门槛高和条件设置不合理、规培资质制约等使得医院既进不了人,又留不住人才。每年补充的人员数量还不够弥补退休与外调,出现青黄不接。20XX年计划公开招聘卫技人员64名,实际只招聘36人,多个单位与岗位无人报名。全县需要全科医生160--240人,距每万居民2--3名全科医生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三)传染病防控与卫生应急能力亟待加强

一是政府、部门、单位、个人在传染病防控工作中的四方责任落实难。出现疫情时,事发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履职主动性不够;群众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强,患者与医院、学生与学校之间配合、理解不够,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难到位。二是保障机制欠完善。公共卫生工作经费投入不足。县级公卫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三是卫生应急能力不强。突发公卫事件监测体系不健全,早期发现能力不强,特别是学校传染病疫情缓报现象较严重;实验室检测能力不足,救治能力有限,县内未设置专业传染病医院,仅在县人民医院设置传染病科室,技术人员和床位不足,不同传染病不能做到有效隔离;应急物资储备不足,一旦发生重大突发公卫事件,应急物资品种和数量难以满足需要。

(四)医德医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健康扶贫有待加强

医德医风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市场经济中形形色色的诱惑,使得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重,医德医风建设和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与人民群众期望值还有较大差距。信访维稳方面,医疗服务环境仍不优,医患之间缺乏互信,纠纷投诉时有发生,医务工作者在执业活动中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不断受到侵犯。健康扶贫方面,健康扶贫是所有行业扶贫中牵涉面最广、政策最复杂、任务最艰巨的一项扶贫工作,财政兜底压力大。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承载能力较弱

一是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滞后。目前,全省尚未建立专门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平台;省农卫信息系统也没有配套的签约服务模块;农卫信息系统现有信息不能共享,不能网络化管理,医疗机构间不能互联互通;其他各类系统(如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金苗免疫规划、传染病直报、医保系统等)种类繁多,未进行有效兼容或互通。二是基层医务人员压力越来越大。基本公卫、重大公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长期性工作,项目和经费越来越多,上级要求越来越严,督导考核越来越多,基层医务人员包括乡村医生需要花费大量精力,导致负担逐年加重,服务能力与水平也难以跟上医改和形势需要,大多数医务人员不愿从事公卫岗位,公卫专干变动频繁。

(六)药品采购受到一定限制,个别药品价格不降反升,价格调整权限需改进

部分常用药品不能在药品集中采购网上进行采购,供应药品渠道不是很畅通;由于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消除了药品生产企业之间的竞争,部分性价比高的药品,医院无自主采购;现行医疗、医保、医药的“三医联动”改革滞后,尤其是“两票制”后,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没有全面放开,医药资源未能合理配置,药价虚高等问题依然存在;临床部分基本用药涨价幅度较高;许多原价格低廉的药物供应由于利润不高,导致供应受限,造成个别药品价格不降反升,部分药品价格上涨过快,有的上涨了几十倍,甚至上百倍,比如维生素K1,利凡咯,增加了医院成本。目前,益阳市暂未将价格调整权限下放到区县,未实施公立医院价格动态调整。

(七)绩效目标申报和专账核算有待加强

六个县级公立医院没有提供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及审批程序,也未提供年初项目资金预算明细表,项目和资金由县卫计局在20XX年10月份根据各公立医院收入、人员编制、采购成本等因素进行分配。没有提供项目资金台账或辅助账。

(八)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偏低

县级公立医院在20XX年4月实施了医改,同步调整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的标准,但大部分收费项目一直没调整或调整不够,而各种运行成本,尤其是人力成本高(“五险二金”总额已达工资的70%),直接导致医务人员的待遇不升反降,不能真正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

(九)医保政策尚需完善

目前,异地医保报销结算已在全国实行,提高了县域外患者的报销比率,报销总额不受限制,但县域内医保却要受总额限制,超支部分要从医院总额预付指标经费中予以扣除,县域内就诊率越高,扣除越多。20XX年实际扣除桃江县人民医院发生医保费用223万元,20XX年桃江县人民医院医保总额预付指标8598万元,桃江县人民医院现已超支1214万元。

(十)医疗费用控制目标难以实现

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使公立医院的收入从药品加成收入、服务收费、财政补助三条途径改变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二条途径。而目前,由于财政投入有限,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的生存和发展需要维持比较高的门诊和住院业务量的保证。同时,随着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以及通货膨胀因素,材料、用工等成本增加,医疗费用增长,但目前医改控费目标规定按医院业务收入增长在10%以内,事实上落实相当困难。如果政策得不到及时调整,将会制约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疑难病人的救治。

(十一)部分监测指标未到达医改要求和未建立提高物价对药品零差率损失补偿水平监测机制

根据桃江县卫计局20XX年上半年督查通报,桃江县人民医院、桃江县桃花江中心医院的医疗服务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29.8%和33.4%,未到达高于35%的要求;桃江县人民医院、桃江县中医院百元医疗收入消耗卫生材料分别为24.48元、23.24元,不符合低于20元的要求。除桃江县中医院外,其余县级公立医院未建立提高物价对药品零差率损失补偿水平监测台账,未按月进行登记。

六、改进措施和建议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和省、市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项医改政策措施叠加效应,加快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事业,以全民健康促进全面小康:

(一)进一步深化医改,部门配合联动

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会同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已出台的各项医改政策,形成深化医改的联动机制和合力,包括:编制部门按常住人口1.4‰比例核定乡镇卫生院编制与动态调整、增加每年招考聘人员编制数量;人社部门落实和完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绩效工资、医保支付制度;发改部门加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申报的支持力度;财政部门增加财政投入,重点解决“五险二金”、基本建设、设备采购等资金问题和债务化解问题;建设、规划、国土部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电力部门降低电费缴纳标准等等,为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与重要保障。

(二)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加强监管

对公立医院依法实行统一监管。完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新技术应用、大型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准入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维护健康有序的医疗市场秩序。突出强化医院文化、医德医风建设和平安医院创建,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大力弘扬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努力提高医学水平和医疗质量,持续提升医务人员社会形象,不断改善医患关系。依法调处医疗事故与医患纠纷,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形成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尊重医务人员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

健全多渠道补偿机制,构建国家和省、市、县四级财政合理分担医改资金投入的框架,共同建立和完善补偿长效机制,落实政府公立医院改革政策,力争取消药品加成后的收入能够得到及时足额补偿,确保医改工作有序健康发展。启动县级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减轻医院运营负担。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谋划包装项目库,积极争取上级建设项目与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办医,强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硬支撑。加强卫技人才引进培养,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在上级主管部门监督下可依照事业单位招聘规定,在编制总量内根据业务需要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主决定招聘时间,自主制定招聘条件和标准,自主选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建立卫生人才奖励基金,对年度考核合格的卫生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实行表彰奖励,对招聘到基层工作的大学医学生实行学费补助,激励优秀卫技人才留在基层,多渠道留住人才。加强与上级大医院合作交流,着力打造名院、名科、名医,建立健全疾病谱数据库,合理规划学科、专科设置,实现学科有实力、院院有特色。争取到“十三五”末,全县打造8个以上省及省以上重点专科、25个以上市级重点专科、20个特色专科,培养100名学科带头人与名医专家。巩固医联(共)体建设,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推进分级诊疗制度,构建各级医疗机构功能明确、层次分明、方便群众就医的分级诊疗运行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加大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力度,指导各级医院推进分级诊疗,指导人民群众科学就医。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实现县域内就诊率90%以上,做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

(四)建议益阳市价格调整权限下放到区县,实施县级公立医院价格动态调整

益阳市价格调整权限下放到区县,考虑物价上涨、风险、技术等因素适时适度调整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体现医务工作者的劳动价值。降低高值医用耗材、药品等价格,减轻人民负担。对临床部分基本用药涨价幅度较高,高于改革前价格的药品,进行公示和解释工作,化解医患者之间因此产生的一些潜在矛盾。

(五)继续做好宣传工作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大力宣传改革典型经验和进展成效,制定改革工作手册,细化操作办法,积极开展政策培训,提升医院管理者的政策水平和执行力。深入细致做好医务人员宣传动员工作,引导广大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改革,充分发挥改革主力军作用。

(六)加速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推进互联网+医疗建设,打造智慧医疗,实现医院信息系统与医联体单位平台对接,提供远程医疗、内外信息协同等服务,实现医联体成员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搭建一体化运营管理体系。积极推进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医院基本业务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和共享。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信息系统标准化建设,完善信息安全保护体系。加强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数据中心)建设,实现上联下通,对上与对口支援的大型医院相连,对下连接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公共卫生、新农合等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积极推进区域内医疗卫生信息资源整合和业务协同,积极推动远程医疗系统建设,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

(七)加强绩效目标申报和专账核算

严格按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及审批程序,项目资金预算年初要细化;项目基础工作全过程按程序办理,并形成文字和电子资料;建立规范的项目资金台账或辅助账。

(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改监测

县级公立医院要顺应医改的需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使医占比、卫材占比等医改监测指标达到医改的`要求;建立提高物价对药品零差率损失补偿水平监测机制,建立日常监测台账,按月进行登记,真实掌握高物价对药品零差率损失补偿具体情况,为下一步医改决策和方案提供重要依据。

七、评价结论

评价小组通过对项目的调查了解,实地查勘,资料搜集再加以认真分析比较,对照《桃江县20XX年度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从项目立项、资金落实、项目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绩效等6大项指标逐一进行评价打分,我们认为,桃江县20XX年度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项目决策上科学合理,实施过程较严谨规范,项目产出效果较明显,较好地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20XX年度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项目综合评分为81.5分,综合绩效评价等级为“良好”。详见附表20XX年度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医疗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篇5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

1.项目基本性质

中央和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2.项目用途和主要内容

20xx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7,988万元,我省省级财政下达我省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8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我省户籍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救助对象和因病致贫救助对象在资助参保、住院、门诊治疗等方面进行救助。

20xx年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为2,800万元,我省省级财政部门于20xx年7月13日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8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对我省常住户口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特困家庭的重病人员及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特殊困难对象在大病住院、门诊治疗、参保参合等方面进行救助,目标如下:

1.医疗救助对象人数规模≥10万人;

2.资助贫困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率≥100%;

3.服务对象满意度≥95%。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中央及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00%足额到位。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xx年,医疗救助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893478人。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支出3.01亿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省认真贯彻《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xx〕299号)文件精神,按照因素法分配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报省财政厅予以核定,以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医疗。各级医保部门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三、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各级医保部门每季度报送医疗救助情况统计表及基金收支情况表至省级医保部门汇总后报送国家医保局,有效地监督管理各市县医疗救助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产出

1.20xx年,医疗救助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893478人,完成医疗救助对象人数规模≥100000人;

2.20xx年底医疗救助基金滚存结余4.89亿元,基金累计结余占该年度筹集基金总额的比重为125.90%;

3.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均高于70%;

4.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地区覆盖率100%;

(二)项目效益

1.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给予医疗救助,做到应保尽保;

2.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个人费用负担明显减轻;

3.省医保局将“村医通”便民服务工程作为全省医保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出台了《海南省“村医通”管理办法》,打通了医保结算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农村参保人可以像城市居民一样便捷享受到医保待遇,实现了从“群众找医保”到“医保找群众”的转变,从“群众多跑腿”到“数据多跑路”的转变;

4.医疗救助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成效明显,对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作用成效明显;

5.医疗救助服务对象对医疗救助工作的各项满意度平均值≥95%。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总体而言,海南省20xx年省级财政下达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在实施城乡医疗救助、提高保障水平、减轻困难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补助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合理,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当前的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累积结余较多,基金尚未得到充分、有效、均衡、合理的使用。

(二)建议

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在符合国家规定和海南省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适度缓解救助对象参保缴费的压力和政策范围内个人费用负担。

医疗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篇6

2021年,我县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工作在省厅、市局的关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有效保障了生活无着人员基本权益。现将我县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年共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207人次,其中站内救助44人次,站外救助163人次,使用救助资金113.5万元。2021年县救助管理站站内托养照料继续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考核机制,切实提升站内照料服务质量。全年全县未发生一例冻、饿、热等事件,做到100%应救尽救。

二、绩效自评情况

经对照《绩效评价指标》表格,对我县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自评,总评得分为100分。

1、项目投入情况,自评得分18分。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今年我县民政、财政联合出台《霍邱县2021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霍民务字〔2021〕22号),落实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制度,做到应救尽救率100%,全年未发生一例冻、饿、热等恶性事故。

年初我县将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列入预算,县财政配套40万元,同时根据《安徽省财政厅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社会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统筹使用中央社会救助资金,资金到位率达100%。今年为提高滞留人员生活照料服务水平,我局继续实施站内托养照料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切实提高站内照料服务质量。

2、项目过程情况,自评得分32分。

年初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县民政、财政联合出台了《霍邱县2021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霍民务字〔2021〕22号),印发各乡镇、开发区,县救助管理站。建立由县政府分管同志任组长,县民政、公安、卫健、城管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同时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纳入综治工作考评。民政部门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协调公安、卫健、城市管理等部门做好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做好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源头预防、反家庭暴力庇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服务。在救助过程中发现疑似精神病人、危重病人和外伤人员,做到第一时间送医,落实“先救治,再救助”原则。对残疾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人员,做到100%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或协作护送返乡。救助管理站与所在地卫生院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做到医生24小时随叫随到,切实保障了生活无着人员的'生命安全。所有救助人员做到一人一档,并且建立站内长期滞留人员100%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4]132号)规定的使用范围进行开支。

3、产出情况,自评得分25分。

日常救助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原则上不为受助对象提供现金救助,需要提供短途交通费的,上限为20元。目前,“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正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做好物资储备、畅通救助热线、多地方设置救助引导牌,加大街面巡查力度,确保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自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共救助近百人。按照“先救治、后救助、再结算”原则,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全部做到及时救治、救助。对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人员在入站24小时后及时在全国救助寻亲网发布寻亲、并推送今日头条。救助程序严格落实《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的要求,规范化开展各项救助管理工作。县民政局建立了领导干部定点联系救助管理机构制度,及时深入救助管理站、医疗救助机构检查督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4、效果情况,自评得分25分。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社会最弱势群体之一,社会关注度高,此项工作的开展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让困难群众在严寒酷暑季节里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全年未发生一例冻、饿、热等恶性事故,全县无流浪未成年人。此项救助社会公众满意度为100%。

医疗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篇7

医院是卫生系统的主体,是保证人们身体健康的一个载体,我国有很多医疗机构,承担着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控制医疗费用的双重责任。对于医院的管理干部是保证医院正常运行的载体。在工作中,管理干部能够承担为广大群众服务,建立管理干部评价体系,能够量化医院的指标,建立完善科学、先进的公立医院绩效评价方案,以便引导医院朝良性的方向发展。

一、医院管理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性

对于公立医院的管理干部,是医院运行管理的组织者也是执行者,管理干部的能力关系到医院的发展前提,同时也影响医院的发展水平,对干部进行绩效考核能够增强医院管理干部工作积极性。提升医院的管理水平,实现医院的良性发展。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开展管理干部绩效考核实践工作,能够使领导干部切合实际的为医院长远发展考虑。

二、医院管理干部绩效考核体系的建立

360度全方位绩效考核和绩效指标考核方式结合能够实现对医院管理干部的全方位考核。用考核结果对管理干部进行测评,是选拔任用工作的主要程序。采用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替代传统的民主测评,上下级的管理干部都参加,采用如见测评的方式进行全面考核。

关于360度绩效考核的字表,是对管理干部进行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综合评价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表现。重要的.考核内容要按照原的要求进行管理。五个方面的考核内容都有新的要求,能够对管理干部的组织协调能力、岗位职能、重点工作等都要进行全面评价,这种核的内容和指标体系可以根据医院实际建立,考核方式避免的以往考核中出现模糊。

另外这种考核方式是多角度的考核,对被评价者的情况有所了解的人员参与评价,尽可能地结合多方面的信息给管理干部一个最正确的评估结果。对干部进行评价的人员有管理干部的领导,同级人员,下级管理人员,注意管理干部本身不能够对自己进行单独的评价。这种评价方式建立了信息技术平台,具有很强大的分析功能,对每个评价部分都采用评分的形式,评价人员的权重分别占4:3:3的比例形式。也可以按照医院的情况确定。系统自动生成评价以后得出成绩,信息系统对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数据审核和分析评定,自动生成每个干部的成绩,操作简单方便,减少了人工干预。

三、采用关键绩效指标法

在实际的绩效评价工作中,也采用绩效指标的方式,把对绩效的评估简化成几个关键点,这种方式的关键在于员工会岁绩效指标进行评估,对管理干部的工作实绩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量化考核。首先员工会梳理管理干部的工作职责,主要以本部门本岗位的工作目标任务和岗位职责为依据。其次,对指标和评分标准进行考核,建立确切的评价指标体系。对管理过程实现量化考核机制,实施统一管理,避免在考核过程中,出现不确定的因素,造成性能考核不确切。

四、公立医院管理干部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

五、公立医院管理干部绩效评价的优势

首先,对管理干部的评价更加科学、客观、公正,把测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能够弥补以往评价方式中存在的不足,有利于更加科学全面地评价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使考核的结果更加准确、客观、公正性。

其次这种评价方式,能够改变了过去笼统地评价德、能、勤、绩、廉等表现、评价结果无法使用的不足,现将每一项指标的评价结果都计入总分,使评价更加全面具体。对倡导的或需要加强的指标加大考核权重,强化考核指标的导向性作用,引导干部认真履职,有利于形成重实干、重业绩,激励干部更好的工作。

最后,绩效考核是医院管理的一个有效工具,医院根据需要可以定期组织民主测评,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或任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干部实行经常性考核,有利于督促干部更加努力工作。

六、结束语

公立医院管理干部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增强和领导干部工作积极性,使医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够朝良性方向发展。

医疗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篇8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是一项缓解参保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切实解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问题的一项惠民工程。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医保、以人为本的要求,立足于为参保人员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的服务理念,管好用好医疗救助资金。现就医疗救助补助转移支付20xx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了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xx年我县共有医疗救助参保对象10628人,全年总支出医疗救助资金416.39万元,历年滚存结余262.71万元(其中暂付款150万元)。

二、实施计划时间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三、完成时间

20xx年12月31日。

四、资金使用情况

待遇支出416.39万元,医疗救助共救助12709人次,有效的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做到应救尽救,医疗救助费用及时拨付。

五、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一)我单位建立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设置财务室,严格按照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在收支业务发生后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并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

(二)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医疗救助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六、项目绩效目标

建立管理科学、标准合理、程序便捷、操作规范的城乡医疗救助,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严防因病返贫,努力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的目标。遵循了:救急、救难、公平、透明、便捷的原则;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量入而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尽力帮助城乡贫困群众解决基本医疗服务问题。为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救助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做到应救尽救。及时足额报销。

医疗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篇9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xx年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作自查总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卫生健康人才作为居民健康“守门人”,为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临床医师队伍,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院作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在基地建设、师资建设、学员管理上,都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在此基础上,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xx〕1号)、《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xx〕52号)、《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xx〕158号)、《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xx〕48号)文件精神,核定我院20xx年用于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项目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为91.22万元。四笔款项用款额度分别于20xx年1月、20xx年8月、20xx年10月下达我院。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成立领导小组,培训相关人员,认真组织对20xx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开展检查自评,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按要求进行填报。报绩效自评领导小组审核,按时上报。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1月收到结转20XX年中央财政项目拨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补助35.40万元(保财社﹝20xx﹞1号)。20xx年8月收到财政项目拨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0xx年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省级补助资金5.67万元(保财社〔20xx〕52号);20xx年8月收到财政项目拨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0xx年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8.16万元(保财社〔20xx〕48号);20xx年10月收到中央财政项目拨款-卫生健康人才培训培养工作经费42万元(保财社〔20xx〕158号)。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卫生健康人才培训内容包括临床培训、基层实践、全科医学基本理论与职业理念和综合素质课程培训,以及对口支援县医院下乡人员补助。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3万元(人/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2万元(人/年),紧缺人才培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212万元(人/年),儿科医师转岗培训补助标准1.5万元(人/年),万民医师支援县医院补助标准2.4万元(人/年)。按标准发放,至20xx年底,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补助91.22万元全部使用。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医院财务部门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使用严格按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执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得分30分。其中:

①数量指标,得分9分。20xx年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专业学员25人,紧缺人才培养(20XX年度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人数18人,儿科医师转岗培训人数3人,符合年度指标值。

②质量指标,得分5分。紧缺人才培养项目培训招生率达到180%,超额完成指标;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合格率75%,未达到年度指标值80%,扣1分。

③时效指标,得分3分,按项目实施方案20xx年8月完成住培招生工作。

④成本指标,得分13分。项目严格按照补助标准执行兑付。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得分27分。

①社会效益指标,得分18分。参加培训人员临床技能明显提高,能够运用所学指导医疗卫生实践;

②可持续影响指标,得分9分。提升了基层医疗结构卫生技术人员人员的临床服务能力,服务基层广大患者,夯实了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实现了基层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体系得分20分。医院建立健全助理全科医生学员档案;有多家联合的基层实践基地;加大管理人员、带教人员培训力度;加强教学基地建设,购置教学模型;成立科教科,用于综合协调相关临床科室,协助全科学员培训;并为全科学员租房住宿。在生活和学习上关心学员,所以参培学员满意度达到95.3%。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xx年经费下拨到位后,学员补助已按标准补发,随后逐月下发补助。学员基础参差不齐,接受能力高低不同,带教的统一化模式可能会导致培训效果的高低,结业考核合格率未达到80%,将进一步加强临床带教水平,在培训过程中依据执业医师考试和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大纲开展针对性地强化培训,提高执业医师考试通过率和结业考核通过率。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xx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的绩效自评得分96分,扣4分,原因为学员基础参差不齐,接受能力高低不同,带教的统一化模式可能会导致培训效果的高低,虽然项目实施提升了基层医疗结构卫生技术人员人员的临床服务能力,服务基层广大患者,但要进一步夯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基本实现基层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还需要长期持续的努力。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本次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由主管部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为公开。

应用打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安排部门预算项目资金-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利用绩效评价结果,促进医院各部门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对绩效评价结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调整工作计划、绩效目标,加强项目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这次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特别是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定期召集各部门召开绩效评价讨论会议,积极引导各部门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项目执行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存在的问题:

1.项目绩效考核依据不够充分,量化指标细化不够,不能充分反映项目开展的过程及成效。

2.制度建设方面还有所欠缺,尚未建立绩效问责机制,对项目资金绩效的跟踪管理还没有明确的实施方案。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对这些问题进一步完善,根据要求及需要,进一步将预算进行细化,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完善经费开支管理,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

建议:希望能多开展绩效评价培训,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使以后的项目绩效评价更能充分的反应项目成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医疗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篇10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是一项缓解参保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切实解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问题的一项惠民工程。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医保、以人为本的要求,立足于为参保人员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的服务理念,管好用好医疗救助资金。现就医疗救助补助转移支付20xx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了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xx年我县共有医疗救助参保对象10628人,全年总支出医疗救助资金416.39万元,历年滚存结余262.71万元(其中暂付款150万元)。

二、实施计划时间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三、完成时间

20xx年12月31日。

四、资金使用情况

待遇支出416.39万元,医疗救助共救助12709人次,有效的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做到应救尽救,医疗救助费用及时拨付。

五、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一)我单位建立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设置财务室,严格按照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在收支业务发生后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并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

(二)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医疗救助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六、项目绩效目标

建立管理科学、标准合理、程序便捷、操作规范的城乡医疗救助,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严防因病返贫,努力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的目标。遵循了:救急、救难、公平、透明、便捷的原则;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量入而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尽力帮助城乡贫困群众解决基本医疗服务问题。为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救助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做到应救尽救。及时足额报销。

医疗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篇11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总体情况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20xx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0号)从总体要求、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等五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形成以住院救助、门诊救助、资助参保为主要内容的救助机制。20xx实施年度,根据财社〔20xx〕1420号、财社〔20xx〕1421号、皖财社〔20xx〕643号、皖财社〔20xx〕644号等中央及省级下达资金文件,20xx年中央、省财政共计下达510万元。宁国市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安排本级配套1350万,包括上年结转结余、利息、追回款项等收入,年度预算资金总额1883.77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年度总体目标: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与专项彩票公益金统筹使用,通过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医疗救助对象人次规模不低于上年,重点对象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达到70%。

2.具体绩效指标:

1.项目决策(20分)

设置二级指标4个、三级指标7个(均为定性指标)

(1)决策依据(7分)。包含“贯彻中央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有关医疗救助决策部署”、“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和资金管理办法”2个三级指标。

(2)决策过程(2分)。包含“决策程序规范”1个三级指标。

(3)绩效目标(6分)。包含“绩效目标设置科学”、“绩效目标分解细化”2个三级指标。

(4)资金分配(5分)。包含“资金分配规范性”、“资金分配合理性”2个三级指标。

2.过程管理(20分)

设置二级指标2个、三级指标5个(其中定量指标1个、定性指标4个)

(1)资金管理(12分)。包含“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监管有效性”3个三级指标。

(2)组织管理(8分)。包含“管理制度健全有效性”、“绩效评价机制健全性”2个三级指标。

3.项目产出(38分)

设置二级指标2个、三级指标6个(其中定量指标5个、定性指标1个)

(1)数量指标(15分)。包含“医疗救助对象人次规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重”、“基金累计结余占筹集基金总额的比重”3个三级指标。

(2)质量指标(13分)。包含“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一站式结算覆盖地区”2个三级指标。

4.项目效益(22分)

设置二级指标3个、三级指标6个(其中定量指标1个、定性指标5个)

(1)社会效益(9分)。包含“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困难群众就医负担减轻程度”3个三级指标。

(2)可持续性(6分),包含“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对健全医疗保障体系的作用”2个三级指标。

(3)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包含“工作满意度”1个三级指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评价目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评价对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部分);

评价范围:

1、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2、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3、实现绩效目标的制度措施

4、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和效果。

(二)评价方法和评价等次

采取材料核实、选点抽查、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收集的基础材料进行严格核实分析,并对资金投入量较大的项目进行实地对照勘查,综合运用对比分析、专家评议等方法,进行分析评价。

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按得分的高低依次分为优秀(S≥85)、良好(85>S≥75)、中等(75>S≥60)、差(S<60)四个等级。

(三)指标体系设置

设置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1个、三级指标24个(其中定量指标7个、定性指标17个)

(四)评价工作过程

准备阶段: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确定绩效评价对象,学习评价实施方案,开展培训。

实施阶段:收集与审核资料,综合分析及评价。

总结阶段:撰写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归档绩效评价资料。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评价得分

100

(二)评价结论

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

1.决策依据

宁国市医保局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为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作出医疗救助工作决策部署均以此为依归。

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和资金管理严格以《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医保办发〔20xx〕25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社〔20xx〕142号)及《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财社〔20xx〕150号)为依据。

2.决策过程

决策程序规范合规完整,资金分配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审批文件和手续齐全,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指标的同时明确绩效目标。

3.绩效目标

皖财社〔20xx〕643号、皖财社〔20xx〕644号文件下达的年度总体目标和具体绩效指标,体现“持续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达到70%、年度救助对象人次规模与上年持平、强化医疗救助规范管理”等年度总体目标的基本要素,明确产出指标、满意度指标等绩效指标要求。

4.资金分配

资金分配规范:宁国市财政局在收到上级财政医疗救助资金预算指标文件后,于年度内按序时进度及时拨付至本级医保基金财政专户,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社[20xx]171号),按需求因素、财力因素、绩效因素等,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分配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二)过程管理

1.资金管理

资金按《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财社〔20xx〕150号)规定使用,拨付至专户、专款专用,无随意扩大受益人员范围现象。

宁国市医保局对本地区医疗救助资金的绩效运行进行监控和评价,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20xx年4月份开展专项的纪检专项督查及审计监督。追回医疗救助10人次,救助款4.84万元。

管理制度健全有效,围绕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修改制定并严格执行《宁国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宁政办〔20xx〕2号),建立健全了相应管理办法和监管措施。建立相关机制,就资金的性质、来源、预算管理、预算调整、资金使用、资金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加强了资金的内控管理。全面实现绩效管理,绩效指标细化明确,运行监控有力,评价报告规范完整,评价结果应用及时。

2.组织管理

(三)项目产出

1.数量指标

《宁国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宁政办〔20xx〕2号)救助对象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在册的农村困难户人员(以下简称“困难帮扶对象”);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下简称“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人(以下简称“职业病人”)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象。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20xx医疗救助(包括资助参保和直接救助)的`人次数17264人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重51.49%。

2.质量指标

本地区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70%,我市医疗救助政策规定:对低保对象、困难帮扶对象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合规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为70%,对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比例为80%。

目前我市按照专业覆盖、地域覆盖的要求,广覆盖,密布点。20xx年医保局成立以后,经宁国安宁中医医院申请,经考察、考核,新确定定点医疗机构一家,并实行了委托合作协议管理。20xx我市严格按照省统一定点协议文本,将医疗救助纳入协议内容,将县域内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一站式结算覆盖范围。参保人员可在就诊医院一站式结算,出院时直接在医院的结算窗口办理完所有报销手续。

(四)项目效益

1.社会效益

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稳步拓展,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基础上,适度扩大覆盖范围,低收入及因病返贫对象标准明确。其中我市救助政策规定: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二倍以内的低保边缘家庭;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原则上指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支出超出家庭全年收入的重病患者。

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明显提高,医疗救助一站式、定点救助机构等措施提升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困难群众就医负担有效缓解,救助对象参保缴费的压力和政策范围内个人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未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2.可持续性

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十几年以来,已成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品牌,累计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和口碑,困难群众的就医方便程序明显提高,医疗费用负担有效缓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医疗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社会救助水平的影响成效明显。

历年来,宁国市医疗救助支出与大病保险支出大致相当,个别年份,甚至大于大病保险支出,医疗救助对健全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的作用成效明显。

3.服务对象满意度

经针对社会群众的问卷调查,宁国市医疗救助政策知晓率、政策满意度一直高位运行,两指标高达90%以上。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坚持把服务群众和保障民生放在首位,通过抓制度完善、抓部门协调、抓组织经办,全面加强医疗救助监督管理,大力推进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高质量发展。

一是严格制度,做实内控。针对医疗救助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查缺补漏,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医疗救助对象、救助范围、救助的申请、审批程序,要求乡镇(街道)在接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派人入户调查、审核,加强群众监督机制,组织开展审核、审批公示,每季度在村(居)委会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二是严密协调,做实合力。市医保、民政部门协同发力,加强事前管理,在民政低保信息系统中开通医保账号,赋予相关权限。为医疗救助重点对象的查询核查、数据导出等提供便利,并联合建立健全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前置机制,医疗救助低收入家庭及因病致贫家庭申请医疗救助时,签订授权书、委托书,在居民家庭经济情况核对系统中先行核查,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市医保、财政部门协同发力,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在财政惠民比对系统设置医疗救助审核比对规则,对触发审核规则的人员自动予以提示。

三是严抓细节,做实过程。加强审批把关力度,在具体审批中结合当事人票据,对照系统查询,做出不同处理,如大病保险尚未报销完结的,及时退回补报大病保险,充分保障救助对象综合医保待遇;针对专业性、业务性极强的疾病病种判断,严格依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20xx年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做到不偏不倚,公正客观,把群众利益摆在首位,让群众在健康中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医疗救助与基本医保衔接还不够紧密,救助病种未与基本医保的特殊慢性病病种一致,对罕见病病种覆盖还不全面。

2、家计核查还面临经济新业态的挑战,对救助对象的识别还存在标准缺失、诚信缺失风险。

七、有关建议

1、医疗救助政策实施地级统筹,在病种范围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密切衔接,提高救助限额、扩大罕见病救助。

2、加强各主管部门职责职能,突出相关职能部门在救助对象识别的优势和作用。

医疗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篇12

为持续提升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改进服务质量,努力为我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皖卫发〔20XX〕13号)和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工作要求,我委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并下发《相山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方案》(相卫〔20XX〕33号),组织委关业务科室对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绩效考核,现将绩效考核工作总结如下:

一、确定绩效考核主体和对象

(一)成立考核小组。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办公室、中医药办公室、基层卫生办公室等科室牵头组织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工作。

(二)明确考核对象。渠沟镇卫生院和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设定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本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由服务提供、综合管理、可持续发展和满意度评价等4个方面49项指标构成,其中部分指标作为卫生健康委监测指标。

(一)服务提供。重点评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服务效率、医疗质量与安全。通过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签约服务等指标考核功能定位情况;通过人员负荷指标考核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通过合理用药、院内感染等指标考核基层医疗质量与安全。

(二)综合管理。重点评价经济管理、信息管理和协同服务。通过经济管理指标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构的合理性;通过信息管理指标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项服务信息化功能实现情况;通过双向转诊、一体化管理考核协同服务情况。

(三)可持续发展。重点评价人力配置和人员结构情况。通过人力配置指标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持续发展潜力;通过人员结构指标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力资源配置合理性。

(四)满意度评价。重点评价患者满意度和医务人员满意度。患者满意度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效益的重要体现;医务人员满意度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高质量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保障。

三、绩效考核程序、结果及运用

(一)绩效考核准备。确定考核实施机构和考核人员,明确考核程序和工作安排。掌握绩效考核的'基本内容和方式方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行单独考核,本次绩效考核不再重复考核。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绩效考核要求定期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形成自查报告,并提交至考核实施机构。

(三)绩效考核实施。本次考核主要运用信息技术采集客观数据,结合现场核查、专题访谈及问卷调查等方式,依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标准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考核结论。

(四)绩效考核反馈与改进。考核结果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反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在区政府公示公开。被考核机构应当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改进,改进情况作为20XX年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存在问题

(一)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城乡发展不均衡,未建立有效的绩效考核工作机制。部分机构存在重公卫轻医疗的现象。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管理中所面临的困境主要是制度不健全,没有从根本上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存在吃大锅饭的思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的价值得不到肯定,积极主动性减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质量和效率不能得到有效提升。

(二)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导致基层医疗机构各项医疗和公卫业务不能如期开展。自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抽调大部分医务人员都投入到核酸采样、集中隔离点管控、交通卡点等疫情防控工作,一定程度影响了各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建立健全基层医疗机构绩效目标考核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有效解决当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困境,首先要做好医务人员的激励工作,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的福利制度加强和完善,并不断完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收入增长机制。

(二)继续加强“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活动,联合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民生工程项目,加大基层医疗设备投入力度,加强城市社区指导力量,进一步提高师资和工作人员对项目工作的认识。

(三)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新模式,做好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的均衡发展,做到人、财、物要素优化组合,资源共享,突破人才、基本药品目录、诊疗技术能力等瓶颈问题。

(四)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培训,依托医联体、全科医生培训、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积极派送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到三甲医院进修、充分利用千名医生下基层、凡晋必下等优质资源,通过“传、帮、带”大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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