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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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3读后感

短文网整理的《围城》读后感(精选6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围城》读后感 篇1

《围城》如同一面镜子,折射着人性的种种予盾与不同,譬如:懦弱与刚强,虚伪和诚直,哀伤和乐观……诸如此类种种,可能显现于不同人身上,亦可能在同一人身上表现出来。即,人自身性格的矛盾冲突以及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矛盾冲突。

《围城》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撒谎又着得羞耻,不愿与人同流合污又随波逐流,有羞耻心而使他十分痛苦,从而愤世嫉俗,从而顽世不恭。这种情形,相信每个人都可能在人生的某个阶段有此体会:身处沼泽,渴望脱困而又不能自救,有意或无意的使其他人也陷入其中不得出。如同篓子中的蟹,互相虬结,彼此钳制,都不能出去,而苦苦挣扎。

就像人在亲人挚爱面前总是任性、蛮不讲理的,但在其他人相处时又不断妥协。明明是同一个人,同一件事,对象不同,性格却又有天壤之别。想来,其心中也是有些矛盾,却无法改变,这是不是也是一种“围城”?

人总是不满足,人的愿望总在不断变着,幸福感对于人来说仅仅是刹那间的感觉,当这种感觉随着时间渐渐消失,随之而来的将是巨大的空虚感,只能寻求下一个目标,以使自己的`人生不至太过苍涼。就像被困于城内,出城无门,只好在其它方面寻求些乐趣,不让自己太无聊并掩饰着自己的无奈、无能,装作副忙碌而成功的样子,演给他人和自己看。这种矛盾感,让人痛苦,甚至于无力挣扎。

生活,总在别处。自己的人生总是充斥着可怜、可悲、可叹的基调,而别人的人生却都是美好的。人一边羡慕他人,一边痛恨自己。仿佛这样就可以使自己显得不那么无奈。

每个人都拥有独一无二的灵魂,故而就拥有他人不能理解的孤独。此为宿命。就像人既是群居动物,又是独居动物。就像人总是需要与人保持一定距离,以获得某种安全感。

以上是很久之前读过《围城》之后写的读后感,现在看着总有恍然如梦的感觉。就好像自己正在经历当年所理解的“围城”。不断的囿于一个又一个围城之内,不断的逃出来,接着又不断的身不由己陷入僵局。不知何时才能冲破围墙。

《围城》读后感 篇2

其实一说到钱钟书想到更多的应该是杨绛,但其实他俩应该也一直是成对出现的,钱钟书“最贤的妻,最才的女”让我知道了杨绛,而杨绛的《我们仨》又让我认识了呆呆的钱钟书。

《围城》应该是我一直想拜读的一本书,这次用了将近八个小时读完,说实话是囫囵吞枣的,只能说是把文章内容大概读懂了。

钱老笔下的文字带着我们尝遍了方鸿渐的人生百态,更准确的是带着我们看透了每一个人。

鲍小姐是方在回国船上遇到的“诱惑”,鲍因为寂寞勾引他,而他也恰好耐不住寂寞“上了当”,却不过是逢场作戏,下了船便分道扬镳。苏文纨刚开始一直喜欢着方,所以嫉妒着鲍,等下了船之后没有了“情敌”,就开始有意无意的对方鸿渐表示着爱慕之意,而方因为不知如何拒绝她一直拖着这件事,直到后来认识了唐晓芙才真正燃起了爱情的火苗。而苏文纨对待唐晓芙的勾心斗角也被描绘的'绘声绘色。印象最深的是方鸿渐请唐晓芙和苏文纨吃饭,而苏文纨却假称病不去,而且一直监督着唐晓芙的一举一动,阻碍着她去赴约。除了温柔大度,女人的另一面被赤裸裸的揭示了出来。现实何尝不是如此,利益面前,每个人都是心机girl or boy。

而最终方鸿渐和孙小姐走到了一起,其实是一种对爱情对命运的妥协。唐晓芙就是一朵玫瑰,香艳却带刺,摘不回家,孙小姐就是一朵月季,朴素而适合,对,是合适,因为合适,所以走在了一起,这样的结合,无关爱情。唐晓芙把他们的通信寄给方的时候,正是方爱情之火彻底磨灭的时候,而以后也不会再重燃了。

方和孙结婚后经常吵嘴,这不就是所以家庭婚姻的缩写吗?吵吵闹闹,床头打架床尾和。还有两个家庭之间的嫌隙,新式思维与传统旧派的矛盾,妯娌之间的“同仇敌忾”等等,都既讽刺又可笑。以及方在职场中遇到的一些勾心斗角与黑暗,一副副人生百态图。

《围城》读后感 篇3

一本好书便是一个奇异的新世界,我在去年夏天陷入了《围城》的世界里,然而今年夏天我却还藏匿在这座城中,我始终被困在这座城里,我知道这座城并不是属于我的世界,我想要逃出这座城,并而以钱钟书的心态来面对这座清晰而模糊的围城。

读《围城》时我便莫名的坚信有一天我会与这本书在精神的世界里再次邂逅,并彼此留下些东西,譬如以文字的方式留下些我微不足道的感想,然而这些对我是极重要的。

读完一本书后由心而发的感慨是很真实的,大不同如今的N多读后感,一副深深的论文腔调往往让人无言以对的尴尬万分,这些作者往往做出比写者更加认真的态度来评估一本作品成败和与其想要表达的和被表达的,这也往往使写者忘乎自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写的是个什么样东西,所以这也是极其尴尬的。

真待到想要为它写点东西时又不知道该如何去写,我说这是一本奇书,近代书列中的一朵奇葩,一本具有现实批判性的讽刺小说,作者独树一帜的文学思想理念中成就的经典。然而这些都不是我想要说的,对于一本好书当我看完书序时我觉得我想要为它写点东西,而知道如何去套用惯常的话,当我笔下留情久至看完这本书时,便会有一种死一般痛苦的失落感,这个世界仿佛在你的冥思中逐渐沦陷,书中的世界正在一步步吞噬现实,对此你难以自拔,你维有尽量的接触现实并牢牢的.伫立在这片充满现代气息的土地上努力的去感受生命的存在与被存在性,至此我已无力下笔更谈不上做何感想,当你脑海里那片空白的领域被受侵占时,你甚至腾不出一缕思绪去考虑它存在的必要与不必要性。

我在这座城里四处寻觅些被叫做人性的东西,我不知道钱钟书老先生当年为此有无沉重的步伐迈向那陌生的地方。我总是在这座城里百无聊赖的寻觅着,我甚至看到了韩寒的身影,正如我想象中的这座城般清晰而模糊,我不知道他在这里停留了多久,我甚至害怕他走的太仓促,如同徐悲鸿的再别康桥,他也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然而或许这座城的上空本没有一片云彩。

读《围城》的感慨便如同天上的云彩再绚丽再飘荡,它终究会轻吻大地,终究会最贴近人生的起点,人生便如一座围城,正如钱钟书的夫人杨绛女土对《围城》的感触之笔:“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罢了。

《围城》读后感 篇4

“所有淡泊的人生都梦想平静、童年、杜鹃花,正如所有平静的人都幻想伏特加、乐队和醉生梦死。”——题记

人总是会向往手心以外的东西。

小时候,摆弄着自己的玩具,渴望着早日上学;等到上了学,面对着作业,盼望着赶紧工作;毕业后进入社会,摸爬滚打,只为养家糊口,又期望着立刻退休;好不容易退休了,又怀念着从前的青葱岁月。人们总是在时光里挑拣着、挣扎着,表达着对现实的不满与控诉。

方鸿渐看不上爱耍小聪明的苏文纨,又错过了天真烂漫的唐晓芙,生活开始磨平他的棱角。在三闾大学任教,清高孤傲却又无所作为的他,在几十个知识分子的勾心斗角和相互倾轧中被排挤出来,解除了教师职务。回到家乡,与孙柔嘉开启了一段充满妥协的婚姻,生活里处处都是琐碎的吵闹。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因为得不到,所以才显得格外珍贵。方鸿渐对现状的不满足,使他一步步放弃稳定的`生活,他的软弱与无能又引着他走向悲剧。

不安于现状,不甘于平庸,渴望去改变,努力去追寻自然是没错的。但只有在能力与愿望相称的情况下,愿望才能够得以实现。显然,方鸿渐在追寻他所谓的梦想的道路上显得有些不自量力了。

在小说的最后,方鸿渐与孙柔嘉再一次闹翻,离家出走。接下来的故事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左右不过两种选择。像前几次吵架一样,与孙柔嘉和好,回到家庭中去,然后再吵架,再和好,在“围城”中越陷越深。或是毅然与孙柔嘉离婚,冲破桎梏,走出围城,再次做出改变,勇敢追逐梦想。

如果我们是方鸿渐,我们会选择前者还是后者呢?

前者不可厚非,后者需要勇气。无疑,方鸿渐是极其看重面子的。若要放弃这段婚姻,首先方鸿渐要放弃他所仍存的老旧思想。其次对于梦想的追求是必要的,但对自我的清楚认识也是必要的。他既要有追逐梦想的勇气,也要有追逐梦想的实力。只有当他拥有了实力以后,才能从容地面对眼前的困境,过往的冷眼,能够不被忙碌遮住双眼,不让烦恼笼罩生活。他软弱无能,他没有天赋,那就全力以赴。努力是梦想的保障,不轻视努力,理想才会照进现实。

《围城》读后感 篇5

电视剧十月围城,我看到32集李玉堂之死,就没看下去了,不是剧不好,而是没看下去的勇气。可能是因为吴刚老师演得李玉堂太好了,太真实了,他的死让我觉得很沉重,很压抑。

影响最为深刻莫过于李重光之死,分离多年,未曾想重逢之日,竟是生死别离。耳边依稀传来重光的声音: 爹,我想回家。 是啊,无论发生什么事,我们都是要回家的,落叶归根。可是,重光的死不能暴露,没人祭奠,只有一个灵牌而且深藏与密室,只有一个老父亲在夜深人静时,才可哭诉怀念自己的儿子。每次看到阿四,无疑是对李玉堂的一种折磨,笑,不由衷; 哭,独自垂泪; 恨,藏之.

死亡,对于死去的人已无感,可对活着的人是无尽的折磨,无法想象李玉堂在擦拭儿子尸首时的痛苦,对于李玉堂,儿子的死已经让他失去生的希望,唯有仇恨是让他坚持的'理由吧。可是为父的悲哀时,他不能复仇,还有李家,还有那白发苍苍的老母亲。 忍,忍到了华南制造局那一幕,有的人说是阿四的回来,造成李玉堂不得已以死解局,可是在他对母亲的深深一鞠躬,离家前的嘱咐,已经注定他不会在回来,他早已心存死志。

弥留之际,李玉堂眼前浮现重光年少是的容貌,那么的可爱,那么的幼小。重光,爹,对不起你,爹不该骂你,爹替你***. 在那一刻,李玉堂幻想着死去的不是他的儿子,是他代替了自己的儿子中了箭。我多么希望就让李玉堂死在自己的幻想中,幻想着儿子没死。 ?可是,放不下,放不下来老迈的母亲,他的仇还未报。重光,照顾好奶奶,完成我未完成的事。

从一开始到死,他都未想过自己,他爱护儿子,却只能收敛儿子的尸首,不能光明正大的祭奠,甚至未能报仇; 他孝敬母亲,却不能给母亲一个乖巧的孙子,不能侍奉母亲百年,甚至要让母亲承受丧子之痛。无奈啊,怪谁啊,身处乱世,生不由己。

当阿四重返李家,昔日热闹的李家,已经没有人烟,重光,李老爷,李奶奶,都已作古,繁花似锦,回首间,伊人已逝。

《围城》读后感 篇6

感情,其实就是一种缘分。人生,就是在一次次奇妙的缘分中度过的,它,将温暖我们的一生……

那是大约在两三年前的深秋,夜晚,我与父母回家时却发现了一只小流浪狗可怜巴巴地躺在我们家门口——由于单元门年久失修,所以门可以不用钥匙随意打开。外来人可以入内,外来狗也不例外。

这只可怜的小狗全身乌黑,但是有几处奇形怪状地白点格格不入的出现在它的背上,使得本来就不好看的它变得更丑了。它的尾巴更是不堪入目!它的尾巴上的毛有好几处卷在一起,身上的毛则是胡乱地,没有章法的缠在一起。而它的爪子更是长的要命!随便一挠就能在你细皮嫩肉的手背上抓出五道伤痕。脚掌也是臭烘烘的',真是好奇它都去过哪里——它脚上的淤泥就有三尺厚,如果把那些泥都洗掉我估计它的体重会减轻一半。

就这么一只又脏、又黑、又丑的流浪狗,我估计大家都不会收养它!但是我同情了它。因为此时已经是深秋了,如果不管它的话,它的生命一定会永久的停留在这个冬天。

但是,我的父母并不是很赞同我收养它。因为太麻烦了!所以,我承包了它的一切:洗澡。喂食、遛狗……即使是这样,我依然不嫌弃它,依然喜欢它。我想,它也会喜欢我,爱我吧!

不过,我想,我也许是错的。或者,曾经是对的。

最终,悲剧还是发生了。有一天清晨,我没给它拴狗绳就去遛它了,哪成想,刚出门,它就被别的母狗吸引了,撒腿就向它跑!我连忙去追,可是两条腿还是跑不过四条腿!不久,它就跑出小区,消失了……

我坐在地上痛哭,后悔当初不给它拴狗绳!后悔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带它出去!不过,说什么都晚了……

它小时候流浪,成长时被我收养,长大后又回归流浪!我想,这就是它最好的归宿了吧……

离那天已经过去了三四年,我仍然记忆犹新,我不知它是否还活着,如果活着,那它一定也有自己的儿子、孙子了吧,我还记得它,不知它是否还记得我,不过,我们俩的这一段缘分,我想,我们彼此终身都不会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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