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项目支出部门绩效评价报告(精选7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项目支出部门绩效评价报告 篇1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委、市政府对城市建设、维护、管理、改造、提升城市形象方面高度重视,在范围、深度、质量上高标准、严要求,随着现代化大城市建设的大力推进,市政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覆盖面越来越广,业务量大幅增加,差旅费、公务用车及租赁费也随之增加。为做好保山城市建设和指导各县市区城市发展行业领域工作,保山市财政局20xx年下达了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补助经费22.81万元,专项用于弥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经费缺口。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xx〕4号),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责任细化,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绩效自评工作责任主体,从资金到位情况、执行情况,成效方面对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财建〔20xx〕4号)和《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追减20xx年经费预算的通知》(保财建〔20xx〕168号)指标文件,下达资金228109.16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xx年支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223019.16元,购买办公设备5090元,项目资金使用完毕,有效保障了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格按《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第二十五条规定,严格执行资金拨付审批流程。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保障单位办公经费、办公设备采购、劳务购买、公车租赁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保障机关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
满意度指标:干部职工满意度,服务对象对资金拨付及时性满意度9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完成预期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整个项目运行顺畅,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在规定时间内在政府官方网站公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自评表。同时将本次绩效自评的'成果应用在已后工作中。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希望上级部门能开展绩效评价方面专业培训,使我们能更专业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项目支出部门绩效评价报告 篇2
根据万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万宁市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万财发【20xx】158号)文件的要求,我所接受贵局委托,于20xx年10月8日至11月29日对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绩效进行评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城市规划和建设、村镇规划和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以及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城乡规划、建设的政策、规章以及发展规划、计划,进行行业管理。
(2)指导和管理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及各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和旅游区规划、农场场部规划等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协助镇政府组织编制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村庄规划,参与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负责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工作。
(3)指导全市村、镇规划编制,做好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百镇计划重点镇的建设,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城镇和农场场部环境整治,做好村庄、集镇等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4)负责市属重点工程和公共建筑项目、公共设施建设的组织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利用,参与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5)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监督管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承包发包管理等工作。根据全省统一定额标准,编制发布本市建筑材料调整系数,监督指导各类工程标准的执行。
(6)指导和管理全市城镇、开发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区、农场场部和村镇的建设,负责全市建筑队伍、建筑业农民工的培训,负责建筑行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组织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促进建筑业技术进步。
(7)制订人防工作规划、计划,检查指导全市人防工程、人防通信报警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按权限对全市人防工程的立项、设计、建设进行审查和审批。组织培训人防干部和总结推广人防工作经验。
(8)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建设工程、人民防空建设等档案管理和利用工作。
(9)承办市政府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二)项目立项规范性
项目是根据《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人民东路片区路网建设业主单位的批复》(万府函【20xx】97号)、《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关于万宁市人民东路用地的意见》(万土环资【20xx】200号)、《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万发改函【20xx】134号)、《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关于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文明路-纵一路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万土环资【20xx】183号)、《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的复函》(万发改函【20xx】230号)相关要求开展的,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立项;前期进行了必要的选址评估、环境评估、可行性研究及评估等,形成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取得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批,立项规范。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和绩效指标明确性
根据《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的复函》(万发改函【20xx】230号)、《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万发改函【20xx】134号)相关文件显示,人民东路为城市次干道,属新建道路,起点为人民中街和文明路交叉口,终点与纵一路相交,道路全长834.40m,道路红线宽36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划、决策要求,并且与实施单位职责密切相关;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为完善万宁市市政基础建设,促进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发展所必须,项目预期产出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但在申报项目时未系统的填列绩效指标。
(四)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截止绩效评价时点,实际到位资金3,420.00万元,计划投入资金3,42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截止绩效评价时点,本项目已累计支付工程款1,554.12万元,资金使用率45.44%。截止绩效评价时点,项目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二、项目实施过程
(一)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有效性
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海南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20xx】1845号)对项目实施管理,管理制度基本健全。
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设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已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执行公开招投标、监理制、合同制等;截止绩效评价时点项目已验收,但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尚未完成;项目建设过程涉及的项目资料比较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场地设备等均已落实到位。
(二)项目质量可控性
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合同已明确规定“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合格标准”,并明确发包方及承包方两方责任。
项目建设过程中,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了保障项目质量,聘请了第三方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监理。
20xx年12月20日,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等多方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后,由监理单位、万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为项目质量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三)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有效性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据了解,项目资金均由会计核算站统一核算,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账员按要求报账,会计核算站严格根据《海南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对该项目进行核算管理,该管理办法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2、资金使用合规性
项目资金按照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因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在进行装修,财务资料搬运至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外部库房进行封存,绩效评价小组无法对项目支出凭证进行查看,故无法对资金的拨付执行了完整的审批程序、项目支出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用途进行评价,该指标暂时给予0分。
3、财务监控有效性
项目根据相应财务管理制度,采取工程进度分次阶段性付款,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单位确认工程进度后,由施工单位申请并经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人员、单位领导审核后支付,采用了必要的财务监控手段。截止绩效评价时点,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尚未完成。
三、项目产出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人民东路,道路全长834.40米,道路红线宽3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II级,设计行车速度40km/h,沥青砼路面;建设内容包括配套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燃气工程、通信工程等。根据建筑工程竣工标识牌显示,实际建设内容与计划产出数一致,实际完成率为100%。
(二)完成及时率
项目计划实施时间是20xx年2月27日至20xx年12月31日,实际完工时间是20xx年10月19日,项目完工时间与计划时间差异较大;根据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介绍,主要因存在征地存在困难,有个别住户拒绝搬迁,严重拖后了竣工时间。
(三)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已建设完成(配套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燃气工程、通信工程等)并投入使用,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等多方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由监理单位、万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各项指标均已合格,质量达标率为100%。
(四)项目预算控制和节约情况
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预算批复金额3,420.00万元,因为项目还未完成结算审核工作,无法核实项目最终支出金额;通过查看支出明细表,截止绩效评价之日,本项目累计拨付资金1,554.12万元,根据项目施工合同及资金支出计划基本可以确认项目总支出未超出预算总投资,支出在可控范围之内,我们按成本节约率≥0的范围实施评价。
四、项目效果情况
(一)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建设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近年来在国家、省委和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万宁城市及旅游度假区的快速发展,机动车辆不断增加,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在一定程序上增加了万宁市运输能力,适应了新形势下的交通需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后,使该区形成良好的居住环境。项目的建设有效改善该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方便当地居民生活、出行;且道路的修建贯通,更好的利用了周边尚未开发的部分土地,同时已开发的土地也随着道路的开发而增值,促使万宁产业发展条件明显改善,城乡开发空间进一步扩大,项目建设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和间接经济效益。
(二)环境效益
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配套实施绿化工程,建成后将成为万城镇老城区和城北新区的一片风景线。同时也有利于改善道路两侧的`基础设施状况,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生活环境水平。同时,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后,道路硬化和绿化带改善居住区开发进程中工程车运输带来的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排水管道能及时处理雨水和污水,改善了生产和生活环境。
(三)项目可持续性
该项目的建成有利于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加之万宁市政府十分重视本市的基础实施建设及养护,不断加大这方面资金的投入。据了解,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验收完成后,已交由万宁市环卫园林局进行专业的`管理养护,后期维护资金来源于财政预算,为后期项目持续运行提供保障。
(四)社会公众满意度
通过对万宁市居民问卷显示,人民东路周边居民对该项目的建设持肯定的态度。人民东路建成后配套设施也相当美观,周边居民对此赞不绝口,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项目属于一次性项目,实施内容明确,项目依据充分、目标合理、程序规范,与政策要求高度相关。项目建设资金到位情况良好,项目实施依据的相关制度基本健全,项目实施管理较为规范。虽然项目工程建设完成时间和合同计划时间存在差异,但项目预期效果已基本实现。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各部门责任
为了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做到职责明确、分工负责、团结协作、齐抓共管,确保组织到位,促使项目建设严格按照立项要求实施。
(二)遵循财政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做好前期工作
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遵循财政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充分做好项目的规划、设计、申请、招投标、监理等前期准备工作,保障项目有序开展,且后续项目资料保管及时、完整。
七、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1、未系统的填列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
通过查看项目相关资料,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在项目申报时系统填列绩效指标。
2、项目完成时间严重滞后
项目进度管理不力,与施工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合同工期从20xx年2月27日至20xx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于20xx年10月19日竣工验收,延期6年8个月。根据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介绍,主要因存在征地存在困难,有个别住户拒绝搬迁,严重拖后了竣工时间。
3、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工作不及时
项目已于20xx年10月19日竣工验收,但至今尚未开始项目结算审计工作,造成项目尾款无法及时拨付,可能存在拖欠农民工资的情况。
(二)相关建议
1、强化全面绩效评价观念
建议在项目申请、审批时,除了设定产出指标之外,还需要参照相关标准及实际情况设定成效指标;且将其分解为需要达成的具体目标与关键指标,并且指标的设定应该是可量化的,并能通过清晰、可衡量的关键指标值予以体现,不宜笼统、模糊。
2、合理确定工程进度,避免工程延期
在前期可研阶段先充分调研,了解同类道路的建设时间,合理确定道路建设工期;施工单位要从人、材、机等方面认真仔细地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展工作,业主和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严格的审查,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要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不能将其停留在纸面上。
3、及时进行竣工结算审计,按约定支付工程款
工程结束由项目施工单位进行结算,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万宁市审计局的要求,及时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同时,单位应该积极配合、沟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创造一个对整个工程项目审计良好的环境,让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审计结果确认后,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及审计后的结果,支付工程尾款。
八、绩效评价相关责任及局限性
绩效评价小组在项目实施单位提供项目资料基础上对本项目实施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招投标资料、协议书、工程资料、验收资料、财务资料等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另外,鉴于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时间比较仓促,在实施绩效评价过程中我们未能对绩效评价指标所涉及事项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核查,对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无法做更全面的了解,因而对于绩效评价与分析可能深度不够,在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现有资料和实地调研的前提下,绩效评价小组结合应有的职业判断,尽可能地做出客观、可靠的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总体评分为81.5分,评价等级为“良”。
项目支出部门绩效评价报告 篇3
按照《芦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事中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芦财办〔20xx〕61号)的工作安排,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相关股室,认真开展了绩效管理和绩效运行相关工作。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现有行政编制人员8人,事业编制人员19人,机关工勤人员0名,退休职工16人,内设机构3个。预算绩效监控总体情况如下:
一、年度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芦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芦财办〔20xx〕19号),批复给我单位预算拨款收入6489917.87元,其中:基本经费3157917.87元,项目经费3332000元。截至6月底,追加预算21377398.36元(拨付“禾茂田园”光亮提升项目资金(住建局)600000元、拨付芦山县平安苑公共租赁房提升改造工程(住建局)256363.84元、拨付20xx年市政设施维护费用(住建局)400000元、拨付芦山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芦山县城镇基础设施余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合同费用资金330000元、拨付芦山县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运维资金202800元、拨付对口工作经费323000元、拨付芦阳古城拆迁补偿款等三个项目资金2178196.7元、拨付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175686元、拨付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工作经费100000元、拨付芦山县污水处理厂20xx年第四季度运行费263504.28元、拨付城投公司20xx年-20xx年3月高空作业车燃油费113750元、20xx年中央财政老旧小区改造资金8260000元、拨付”玉溪花园“项目应补土地增值税3543755.34元、拨付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239908.8元、拨付芦山县污水处理厂20xx年第一季度运行费341990.4元、拨付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20xx年第四季度进度款2746106元、20xx年绩效考核奖1302337元。
二、1-6月执行情况
(一)部门预算1-6月执行情况
1-6月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00000.00元,完成全年预算35.24%;人员经费支出1528615.43元,完成全年预算66.26%。
(二)部门项目预算1-6月执行情况
20xx年具体实施的项目(含20xx年续建项目)主要包括:工作经费、城投公司路灯电费、质监站工作经费、“禾茂田园”光亮提升项目、芦山县平安苑公共租赁房提升改造工程(住建局)、20xx年市政设施维护项目、芦山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芦山县城镇基础设施余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合同项目、芦山县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运维、对口工作经费、芦阳古城拆迁补偿款等三个项目资金、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工作经费、芦山县污水处理厂20xx年第四季度运行费、城投公司20xx年-20xx年3月高空作业车燃油费、20xx年中央财政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拨付”玉溪花园“项目应补土地增值税、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芦山县污水处理厂20xx年第一季度运行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20xx年第四季度进度款、20xx年绩效考核奖。(详见20xx年度部门事中绩效监控表)。20xx年项目预算金额24709398.36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元、年初预算安排3332000元、年中追加预算21377398.36元),20xx年1-6月预算执行金额16759140.14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执行金额0元、年初预算安排执行金额2277131.20元、年中追加预算执行金额14482008.94元),至6月预算执行率为100%(全部完成)的项目为16个,有0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0,主要原因为:未及时组织资金,资金于20xx年12月底进行支付。
(三)部门预算绩效目标1-6月完成情况
1.“禾茂田园”光亮提升项目资金预算600000元。主要用于禾茂田园光亮提升,1-6月执行预算600000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2.芦山县平安苑公共租赁房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资金预算256363.84元。主要用于平安小区公租房改造提升,1-6月执行预算256363.84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3.20xx年市政设施维护费用项目资金预算400000元。主要用于市政基础设施维护,1-6月执行预算400000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4.芦山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芦山县城镇基础设施余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合同费用资金预算330000元。主要用于灾后恢复重建芦山县城镇基础设施余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1-6月执行预算330000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5.拨付芦山县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运维资金预算202800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日常运行维护,1-6月执行预算202800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6.对口工作经费资金预算323000元。主用用于日常办公开支,1-6月执行预算287633.58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89.05%。
7.芦阳古城拆迁补偿款等三个项目资金预算2178196.7元。主要用于拆迁补偿,1-6月执行预算2178196.7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8.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资金预算175686元。主要用于生活垃圾处理,1-6月执行预算175686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9.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工作经费资金预算100000元。主要用于生态农业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日常工作开展,1-6月执行预算100000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10.芦山县污水处理厂20xx年第四季度运行费资金预算263504.28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20xx年第四季度运行,1-6月执行预算263504.28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11.城投公司20xx年-20xx年3月高空作业车燃油费资金预算113750元。主要用于城投公司20xx年-20xx年3月高空作业车燃油费支出,1-6月执行预算113750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12.20xx年中央财政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预算8260000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1-6月执行预算1400000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6.95%。
13.玉溪花园“项目应补土地增值税资金预算3543755.34元。主要用于玉溪花园“项目应补土地增值税项目,1-6月执行预算3543755.34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14.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资金预算239908.8元。主要用于生活垃圾处理,1-6月执行预算239908.8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15.芦山县污水处理厂20xx年第一季度运行费资金预算341990.4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20xx年第一季度运行,1-6月执行预算341990.4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16.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20xx年第四季度进度款资金预算2746106元。主要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及资源化利用,1-6月执行预算2746106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17.20xx年绩效考核奖资金预算1302337元。主要用于1-6月20xx年绩效考核奖发放,执行预算13023376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18.污水垃圾厂工作经费资金预算432000元。主要用于污水垃圾厂工作经费开支,执行预算432000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19.质监站工作经费资金预算500000元,主要用于质监站工作经费开支,执行预算500000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20.城投公司路灯电费资金预算2400000,主要用于城投公司路灯电费,执行预算1345131.2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三、运行监控分析
(一)全年部门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年初预算收入6489917.87元,截至6月底追加预算21377398.36元,1至6月完成支付18587755.57元,其中项目经费完成支付16759140.14元。全年预计执行27867316.23元,执行率达到100%。
(二)全年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预计全年的绩效目标任务都能够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和指标全部完成,部门支出绩效和项目支出绩效都能按照年初制订的目标任务完成。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1、没有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及信息公开。
2、没有及时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够。
(二)整改措施
1、运用门户网站、微信群等平台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工作,并及时公开单位绩效评价材料
2、按要求及时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3、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工作,及时报送绩效评价结果,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五、工作建议
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建,加强内部控制,完善项目管理。
项目支出部门绩效评价报告 篇4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实行独立财务核算,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现有16个内设机构,20xx年末单位实有在职人员143人,离退休人员30人。
根据国务院、中央纪委、省纪委精神,中共常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市纪委)机关与常德市监察局合署办公,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纪委、监察厅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对市委、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项目绩效总目标
全面从严治党,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新的环境。
(二)20xx年绩效目标
大要案办案经费是通过人力、财力、物力的投放,深入开展“两个责任”,紧盯重点领域,直指典型违纪问题,认真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纪律审查。
三、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当年工作安排,该项目一次拨付资金200万元,已全部到位。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xx年度大要案办案专项经费200万元,项目经费来源均为财政拨款。其中,纪委巡视巡查工作支出33万;反腐败国际追逃退赃支出21.5万;内部巡查支出7万;作风办经费支出13万元;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经费支出15万元;案件审理室支出5万元;各室办案支出105.5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大要案办案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了市纪委机关办案经费管理制度,制度对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进行了规范,要求专项资金严格按照项目内容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使用专项资金时,要全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严禁虚报、挤占、挪用。项目过程中全部按照管理办法执行,无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
四、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领导重视,制度完善。市纪委根据工作需要,由计划的.开展大要案办案经费支出及报账程序,明确职责、专款专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支出均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支付。办案经费使用由办公室为主管理,案件监督管理室协助,并根据要求建立台账。
五、项目绩效情况
(一)强化责任担当,抓牢压实了“两个责任”。把严肃责任追究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关键,对履责不力的问责141人,其中纪律处分73人,向全市释放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二)坚持从严执纪,持续释放了震慑效应。全市共立案1549件,同比增加24.3%,涉及处级干部43人,纪律审查数量和质量较往年明显提升。重点查处了丁天德、刘云武、王惠戎、黄淳等一批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案件,配合省纪委严肃查处了卢武福严重违纪涉嫌违法案件,在腐败易发多发相关领域产生了震慑。认真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成功缉捕在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5名。精准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全市共函询624人次、轻处分1165人、重处分302人。
(三)深化正风肃纪,扎实推进了专项整治。建立健全直接查办、三级联查、集中交办、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全市共立案调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522件,处理686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517人,追缴资金2791万元,实实在在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全市共发现各类“四风”问题线索1632起,立案537起,给予组织处理192人,党纪政纪处分446人。
(四)加强巡察监督,更好发挥了利剑作用。进一步完善巡察、审计、专题述廉“三位一体”监督机制,先后对市住建局、市国土局等10家市直单位分两轮进行了巡察,督促整改突出问题162个,向有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19条,共对14人立案审查,给予12人 党纪政纪处分。在全省率先开展内部巡察工作,先后对临澧县纪委、武陵区纪委等9个单位进行了内部巡察,发现并整改各类问题73个,受理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47件,立案查处14人。
六、项目自评结果
20xx年市纪委大要案办案专项支出绩效工作基本完成,达到预期的效果,为我市社会营造良好风气。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继续深入开展办案工作,巩固拒腐防线,将廉洁价值理念向党员干部和全社会辐射。
(二)存在的`问题
主要存在预算编制和执行偏差问题。原因是我单位主要是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着重在全市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社会效益和社会公众满意度方面,案件多少及腐败严重性、监督次数及方法、各类专项工作必须根据当年实际情况开展完成。另有国家、省交办案件、交办专项等工作,在上年度预算的编制时无法准确预计,必须由当年追加费用,因而造成预决算间存在差异。
(三)有关建议
1.关于20xx年中接到的工作任务及大要案件费用,建议不列入绩效考核数据。
2.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意识,预算编制前多与有关各方做好沟通衔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和可控性。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凡事做到“先预算后开支”,并重视对财政资金的追踪问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项目支出部门绩效评价报告 篇5
根据《中共遂宁市委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委〔20xx〕-8)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推进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深入开展。我局制定我区20xx年区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计划(《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遂开财金发〔20xx〕80号),并于12月25日完成了绩效评价报告阶段的工作。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选点
20xx年我区财政绩效评价遵循“全面覆盖、规范实施、确保质量、注重成效”的工作原则,绩效评价的所属时段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重点选取了10个项目支出、5个部门(单位)整体支出、1个财政政策进行绩效评价,资金66,028,400.00元,分别为:
1.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部门整体支出2,194,400.00元;
2.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部门整体支出1,976,000.00元;
3.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富源路街道办事处部门整体支出17,143,600.00元;
4.遂宁市富源实验学校部门整体支出25,148,000.00元;
5.遂宁市龙坪中小学校部门整体支出9,754,300.00元;
6.四川省遂宁高级实验学校“健康教室改造”项目支出1,180,000.00元;
7.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物业管理费”项目支出810,000.00元;
8.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国省道干线、遂乐路运维服务”项目支出1,543,000.00元;
9.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成南达万高铁站项目场站及线路所涉及的农房测绘”项目支出800,000.00元;
10.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支出405,000.00元;
11.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统筹城乡建设发展中心“河湖划界购买服务劳务费”项目支出706,000.00元;
12.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支出558,600.00元;
13.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秸秆禁烧”项目支出2,500,000.00元;
14.遂宁经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项目支出500,000.00元;
15.遂宁市富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片区排水管网清掏工程”项目支出369,500.00元;
16.社会事业局“三免一补”财政政策支出440,000.00元。
(二)开展评价
我局作为重点绩效评价牵头部门,在具体评价阶段,负责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积极开展自评;20xx年8月1日至12月25日,由第三方评价机构组成评价组开展现场评价工作;目前,如期完成了现场评价工作,并提交了绩效评价报告。
二、绩效评价结果
(一)部门整体评价结果
根据《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区级财政支出现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遂开财金发〔20xx〕88号),此次共选取了5个部门进行绩效评价,平均得分77.41分,其中:
1.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74.40分;
2.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69.92分;
3.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富源路街道办事处85分;
4.遂宁市富源实验学校79.54分;
5.遂宁市龙坪中小学校78.17分。
(二)项目评价结果
根据《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区级财政支出现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遂开财金发〔20xx〕88号),此次共选取了10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平均得分88.22分,其中:
1.四川省遂宁高级实验学校“校本部健康教室改造”项目84.57分;
2.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物业管理费”项目86.7分;
3.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国省道干线、遂乐路运维服务”项目87.4分;
4.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成南达万高铁站项目场站及线路所涉及的农房测绘”项目86.9分;
5.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91.03分;
6.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统筹城乡建设发展中心“河湖划界购买服务劳务费”项目90分;
7.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服务”项目90分;
8.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秸秆禁烧”项目89.11分;
9.遂宁经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项目90.35分;
10.遂宁市富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片区排水管网清掏工程”项目86.13分。
(三)政策评价结果
根据《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区级财政支出现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遂开财金发〔20xx〕88号),此次选取了社会事业局“三免一补”1个财政政策进行绩效评价,得分97.4分。
三、主要问题
(一)部门整体评价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准确率较低
(1)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预算管理方面,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与年初预算数的比值为56.83%,比值较大,预算编制不准确。执行进度,20xx年6月实际执行进度2.61%,目标要求进度40%,9月实际执行进度36.73%,目标要求进度67.5%,11月实际执行进度64.00 %,目标要求进度82.5%,执行进度缓慢。编制预算时对全年工作进行充分调研和论证不够,导致编制出的预算不够全面和准确。
(2)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xx年财政资金年初预算2,054,333.44元,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为389,789.37元。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与年初预算数的比值为18.97%。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部门年初部门预算数远大于区财政局标准值10%。
(3)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富源路街道办事处:20xx年财政资金年初预算1,184.00万元,预算调整数是1,674.00万元,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为490.00万元。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与年初预算数的比值为41.39%。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部门年初部门预算数远大于区财政局标准值10%。
(4)遂宁市富源实验学校:富源实验学校20xx年财政资金年初预算15,881,568.00元,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为10,350,974.84元。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与年初预算数的比值为65.18%。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部门年初部门预算数远大于区财政局标准值10%。
(5)遂宁市龙坪中小学校:遂宁市龙坪中小学校20xx年财政资金年初预算715.96万元,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为347.79万元。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与年初预算数的比值为48.57%。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部门年初部门预算数远大于区财政局标准值10%。在公用经费支出控制方面,由于财政对于教育拨款的特殊性,此笔预算金额需要按照秋季学校在校生人数进行拨款,因此,无法在年初进行预算,而是直接进行追加拨款,在绩效评价此项得分中,根据指标计算公式进行评分,此项得分为0分,我们在实际现场工作中,对公用经费的支出范围、支出依据以及报销签字流程等内部控制方面进行了检查,未发现违规情况。
2.无预算列支
遂宁市富源实验学校:20xx年富源实验学校无预算列支印刷费265,073.75元、邮电费14,566.72元、物业管理费139,238.00元、维修维护费266,094.30元、租赁费34,519.00元、会议费67,172.00元、培训费11,345.00元、专用材料费96,439.00元、其他交通费用8,170.00元。以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三条“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的规定。
3.执行进度缓慢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xx年6月实际执行进度13.60%,9月实际执行进度31.12%,11月实际执行进度54.50%,与目标要求进度存在较大偏差。
4.财经手续不完善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抽查20xx年7月记11号凭证,其中部分加班餐费报销未附相应的菜单,不符合遂宁市环境保护局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遂环开[20xx]15号》通知中关于加班误餐费报销管理规定“报销时必须要有加班用餐审批表、正规发票、菜单,‘三单’齐全,填写无误并由具体经办人找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5.公用经费的预算执行支出控制效果不佳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富源路街道办事处:20xx年,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富源路街道办事处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数52.00万元,决算数61.00万元,差异率=(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年初预算数=17.31%,偏差度在10%-20%之间。
6.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资产管理方面,未对部门固有资产进行定期盘点,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二)项目评价存在的问题
1.预算金额存在一定偏差
(1)“健康教室改造”项目:经查证,绩效目标按照教室灯1050元/套,黑板灯990元/套预算,计教室灯873x1050=91.665万元、黑板灯273x990=27.027万元,合计118.692万元,预算金额118万元,绩效目标制定超过预算金额。
(2)“河湖划界购买服务劳务费”项目:项目预算资金计划706,000.00元,实际收到财政拨款资金607,000.00元,实际招标签订合同价格为607,000.00元,项目预算偏差率达14.02%。
2.预决算金额差异较大,部分项目超预算执行
(1)“健康教室改造”项目:20xx年四川省遂宁高级实验学校校本部健康教室改造项目支出,20xx年初预算资金118万元,实际到位100万元,项目发生118.401万元,超预算执行。
(2)“国省道干线、遂乐路运维服务”项目:项目依据签订的合同期限按季度支付款项,20xx年按合同规定实际支付金额期限未达到12个月(新合同签订时间为20xx年4月10日起,4月10日至10月9日2个季度已按合同支付计量费用63.61万元,10月10日至12月31日计量未满1季度,按合同约定,20xx年暂不需支付该时间段费用),20xx年实际资金支出未包含10月10日至12月31日金额。20xx年预算时按项目全年发生金额编制预算,导致20xx年实际支出金额与预算金额出现较大偏差,预算完成率不高。建设交运局20xx年国省干线、遂乐路运维服务项目资金结余资金较大,未充分发挥资金的效益。
(3)“成南达万高铁站项目场站及线路所涉及的.农房测绘”项目:项目预算资金计划800,000.00元,实际发生资金支出331,875.46元,预算编制准确率较低。
(4)“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项目:20xx年11月26日退役军人中心收到遂宁市经开区管理委员会拨付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50万元,截止20xx年12月31日,退役军人中心共进行1批次集中关爱帮扶,帮扶人数达4人,帮扶资金合计17,490.00元,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仅为3.50%。由于收到项目资金的时间接近20xx年底,辖区内符合关爱帮扶条件的对象人数较少,导致申请关爱帮扶资金的人员仅为4人,退役军人中心按照制定的工作流程,对申请对象的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项目资金发放实施办法及时将关爱帮扶资金发放到位。
3.合同签订金额与中标金额不一致
“物业管理费”项目:20xx年7月-20xx年7月保安、保洁服务外包项目合同签订金额为250,824.00元/年(20,902.00元/月),按中标通知书计算金额应为286,656.00元/年(中标通知书为三年金额859,968.00元)。
4.决策依据欠缺
“物业管理费”项目:20xx年度租赁办公用房,只有租赁合同,相关会议纪要及审批记录等文件未集中管理,因年限久远和人员变动的原因,保存不完善,无法提供。
5.未按规定进行资金支付
(1)“物业管理费”项目:20xx年度办公用房租赁费480,000.00元,实际支付0.00元,未按租赁合同相关约定支付房屋租赁费。
(2)“秸秆禁烧”项目:根据各镇、街道与遂宁立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显示,服务费按大春小春两季分别支付。上半年在7月底前,下半年在11月底前分两次支付给乙方。根据各镇、街道办提供秸秆项目支出凭证显示,存在20xx年上半年支付立源公司20xx年下半年、20xx年下半年支付20xx年上半年秸秆收储的款项。预算执行率为89.13%。
6.未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
(1)“国省道干线、遂乐路运维服务”项目:该项目原合同已于20xx年到期并重新组织实施相关程序,但新的三年期合同签订时间为20xx年4月10日起,招投标程序较缓慢。20xx年4月10日前的项目计量费用,由经开区管委会单独与承包单位签订了短期续约合同,按合同约定支付36.48万元,此短期合同未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实施。
(2)“秸秆禁烧”项目:该项目20xx年暂未进行相关招投标程序。
7.项目建设滞后
“河湖划界购买服务劳务费”项目:经开区统筹中心将开善河、新桥河划界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四川省农业科学院遥感应用研究所以60.7万元于20xx年11月4日中标,并于20xx年11月10日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该项目完成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但直到20xx年6月28日四川省农业科学院遥感应用研究所才移交技术文件并办理完成数据入库手续,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完成项目。
8.会计核算有误
“秸秆禁烧”项目:北固镇20xx年11月33号凭证中,将制作森林防火宣传单费用2,000.00元,制作清明横幅费用3,800.00元在秸秆禁烧经费中进行列支。
9.内控制度有待完善
“秸秆禁烧”项目:暂未设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0.其他
(1)“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①村卫生室组织管理不到位,责任医生服务意识不够,积极性不高,有畏难情绪。站室以年龄较大的乡村医生为主,年轻医生不愿意到站室工作,个别村卫生室乡村医生信息化平台操作不熟练,对规范知识掌握较为欠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质量;
②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流动人口较多,加上健康意识不强,主动积极性不高,公共卫生服务管理难度较大;
③居民健康档案信息未达到动态管理,信息未及时更新,新建档案较少,有部分居民在辖区常住,但仍未建档;
④健康教育方面:讲座参与人员不够;
⑤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体检率未达到85%。
(2)“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项目:
①帮扶对象覆盖面稍窄。部分下岗失业志愿兵进入公益性岗位后,除去五险一金,实际领到工资1,600.00余元,且家属无工作也无其他收入来源的退役军人,现已享受职工养老金且家庭环境不太富裕的退役军人等群体对于帮扶的需要为较为迫切,但是现行的《遂宁市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关爱帮扶实施办法》文件没有明确针对这部分困难退役军人是否可以提供帮扶。
②单户医疗帮扶资金较低。身患慢病和重病的退役军人,自付部分超过10,000.00元,且经济困难无力支付的对象,按自付部分的10%-20%给予帮扶,但全年累计不超过5,000.00元。按现行生活条件及物价,且重病(癌症)较多,建议予以调整到不超过10,000.00元。
(三)政策评价存在的问题
1.编制项目预算时,绩效目标设定不完善,只上报了发放人数和发放金额,未对目标的全面性及达到的效果进行设定。
2.未编制自评报告。此政策项目实施分版块较细,“三免一补”政策管理缺乏统一性,自评报告编制未能落实到部门。
四、结果运用及整改建议
(一)结果运用
根据遂开工委发〔20xx〕83号文件要求,绩效评价结果,一是财政部门要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绩效评价结果好的项目,减少绩效评价结果差的项目资金安排,取消无绩效和低绩效项目,优化资源配置;二管委会目标绩效办要配合财政部门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纳入管委会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畴,并占一定分值;区党群部要将预算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参考。切实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督促公开
1.自评报告公开。按照通知要求,督促各预算单位在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后的20个工作日内,主动在门户网站将自评结果进行公开。
2.财政绩效评价结果公开。按照“谁评价、谁公开”原则,区财政局在完成部门(单位)整体绩效、政策绩效、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后,汇总绩效评价结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等,并形成正式文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三)督促整改、完善制度
1.对照整改。预算单位对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区财政局《绩效评价问题及整改建议》的建议意见及整改要求须逐一对照核查,深入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及时予以纠正改进。
2.完善制度。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将评价结果用于制定政策、完善制度和编制规划;用于改进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
项目支出部门绩效评价报告 篇6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xxxx自治县是主管全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为县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辖三个事业单位,即县交通管理总站、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和县航务管理所。局原行政编制13人(20xx年3月县编委将行政编制调整为11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实有人数12人。
基本职能为指导、监督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维护,负责全县地方公路、桥涵等交运基础设施的规划、测设和建养管理工作;负责汽车维修市场、搬运装卸行业、停车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组织水运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对航道疏浚、港口及港航设施使用需求线路布局等实施行业管理;负责管理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检查、监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建设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城镇交通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县交通战备建设,落实各项交通战备工作。
(二)项目的绩效目标
该项目为专项业务项目,主要负责管理我县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检查、监督全县公路交通运输、建设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城镇交通行业管理。保证我县交通运输市场安全畅通,打造一个安全舒适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
本年度申请道路运输工作经费8万元,财政拨款8万元,已全部到位。
(二)项目资金
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资金使用于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费用,已支出8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目开支款项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和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审批,严把支出关,一切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来报销。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负责管理我县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检查、监督全县公路交通运输、建设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城镇交通行业管理,保证我县交通运输市场安全畅通。
(二)项目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道路运输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继续培育我县道路运输市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
四、项目绩效的实现程度及评价结论
1、整顿和规范道路客货运输市场。为了加强机动车维修市场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的'监督管理,我局积极引导企业树立诚信经营意识,提升行业的社会形象和服务质量;督促维修企业严格执行机动车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实施维修竣工出厂质量保证制度;督促驾驶员培训学校认真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教学大纲,促进机动车驾驶培训质量不断提高。
2、保障道路运输生产。全县有道路运输营业性车辆629辆,其中班线客运车辆168辆,货物运输车辆461辆。今年完成客运量240.5万人次,客运周转量22370万人公里;完成货运量64.1万吨,货运周转量3205.2万吨公里。全县现有客运班线27条,其中省际线路3条,跨地(市)线路12条,跨县线路4条,县乡线路8条,全县镇通客车率100%,基本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要求。
3、加强运输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规范经营行为。我局运管部门结合全县联合执法行动,打击超载超限和“黑车”非法营运,查处非法营运车辆429辆次,立案查处道路运输违章车辆171辆次,行政处罚54万元。配备专职运管员对滚动班车发班的稽查、监督管理,协调客运站搞好滚动班车的排班、运调和结算工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主要经验做法
我局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经常组织有关人员深入海汽xx公司、银亚黄流分公司、乐xx乡公交公司、xx和黄流客运站及汽车修理厂进行安全检查,指导企业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的落实情况,检查客运站的安检、出站登记和“三品”检查情况等,严格要求客运站按“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规定工作,确保运输生产安全。
(二)存在问明和建议
随着城镇化率的提高和居民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特别是私家车保有量大幅上升,我县非法营运车辆以占道经营揽客和沿街揽客等形式与出租车、班线车争抢客源,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客运经营秩序和行业安全生产。但由于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部门监管难、取证难、手段弱等因素,一时难以有效解决,导致目前全县运输行业矛盾凸显,维稳压力越来越重。
项目支出部门绩效评价报告 篇7
我局对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依据博望区财政局《20xx年博望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博财[20xx]10号),在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绩效优先的原则,对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经马鞍山市博望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博发经函〔20xx〕5号)批复立项,系马鞍山市博望区“宁博一体化”基础设施补短板EPC总承包项目-新建市政道路项目子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道路建设工程东至崂山路,西起秦岭大道,道路全长5.186km,规划道路红线宽28m。全线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50km/h,红线宽度28m,采用双向四车道形式,具体布置为20米的车行道,两侧各4.0米的人行道。全线设置1座中桥3座箱涵,K3+476.5博望河中桥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装配式矮T梁,跨径布置为3×13m,3座箱涵其中两座为1-5×2.5m,1座为2.5×2.5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路面设计标准轴载为BZZ-100,设计年限15年;施工内容包括道路、桥涵、雨污水、交通、绿化、照明工程。
(二)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
全面推进马鞍山东向发展战略,展示博望区“宁博一体化发展”的东向发展布局,充分展现博望对外良好形象。
(三)项目预算、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预算资金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度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区级预算安排资金3814.45万元,实际下达资金3814.45万元,其中:20xx年长三角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3700万、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城市污水管网改造)114.45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度博望区住建局实际支付项目工程款3814.45万元,其中拨付20xx年长三角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3700万、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城市污水管网改造)114.4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四)项目实施及目标完成情况
本项目20xx年3月初开工,截止年末路基工程已完成,排水工程完成100%,桥涵工程已完成,水稳施工完成75%。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本项目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和绩效相关原则。
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四个一级指标,并在此基础上设计一系列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作为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根据,具体指标体系详见附件。一级指标构成及权重为:项目投入指标所占权重为20%;项目过程指标所占权重为20%;项目产出指标所占权重为30%;项目效益指标所占权重为30%。根据上述指标设计,计算各项指标评价得分,最后各项指标得分加总计算项目评价得分。
考评结果分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5个考评等级。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确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准备项目资料。
2、组织实施阶段。绩效评价小组收集项目资料与相关证据,现场查阅项目管理实施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相关资料。
3、分析评价阶段。根据取得的证据,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进行分析评价。
(三)项目绩效考评依据
1、《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xx〕11号);
2、《安徽省财政厅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绩〔20xx〕627号);
3、《马鞍山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办法》(马发〔20xx〕20号);
4、《20xx年博望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博财[20xx]10号);
5、《博望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
6、单位提供项目评价资料。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分项评价和汇总后,博望区住建局实施的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抗疫特别国债)绩效评价总体得分为100分,绩效考评等级为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