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教育课意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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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报告

短文网整理的劳动教育课意见报告(精选7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教育课意见报告 篇1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尤其是园区经济的蓬勃发展,土地这个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基本要素被大面积征用,被征地的农民逐渐向非农方向转变。如何促进被征地农民实现充分就业已成为××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此,××市妇联紧紧围绕这一工作中心,急党政所急,想妇女群众所需,尽妇联所能,面向广大失地妇女,在调查失地妇女就业现状、加大培训、进行就业推荐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帮助和引导广大失地妇女提高整体素质,提高劳动技能,帮助和引导农村妇女实现劳动力转移,服务于农村,服务于经济建设。

一、我市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的主要特点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有农村妇女劳动力24.68万,已转移20.34万,占82.4%。从我们的调查数据情况看有以下几个特点:

1、我市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转移的行业分布以第二产业为主。目前,我市已转移的农村妇女劳动力中,原创:有63.7%转移至第二产业,其中从事工业的占57.2%;转移至第三产业的仅占11.2%。转移的农村妇女劳动力,多数是从事轻工业和加工业,主要以劳动密集型的民营企业为主,如纺织和服装加工企业等。

2、我市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转移的年龄结构以中青年为主。在我市已转移的农村妇女劳动力中,45岁以下的中青年妇女劳动力所占比重达80%。各年龄组的构成为:25岁以下的占15%,25-35岁的占30%,35-45岁的占35%,45岁以上的仅占20%。

3、我市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转移的流向以就地为主。我市妇女劳动力外出就业的比较少,绝大多数在本镇或邻近乡镇工作,属于典型的“离土不离乡,务工不进城”。全市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至本镇的占77.4%;转移至本市外乡镇的占18%。在本市范围内转移的人数占全市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的95%以上,而转移至本市以外的农村妇女劳动力比例不足5%。

二、我市促进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转移的做法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在土地被征用的过程中,我市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通过出台有关政策措施,促进失地妇女劳动力的转移。

一是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对劳动力的安置达成协议。有些地方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明确规定在建企业要优先安置本地劳动力,以利于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的转移。

二是对农村劳动力实行养老补助和社会保障。如新港镇对16-35周岁的失地妇女发放每人每月110元、期间2年的待业金,对36-50周岁的失地妇女发放每人每月50元的生活费,对50周岁以上的失地妇女每人每月发放141元的.养老金。

三是由政府出资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培训。以“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和“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被征地农村劳动力实行免费技能培训、免费就业指导培训、免费提供求职登记、信息咨询及中介服务。

四是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农村被征地劳动力。用人单位招用年满40周岁的农村被征地妇女劳动力,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相关规定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

五是鼓励农村劳动力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凡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开办个体工商户的农村劳动力,创业经营一年以上,参加社会保险且对社会有一定贡献的,由所在镇政府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六是设立“就业岗位贡献奖”。凡当年招用本市农村劳动力达到200人或城乡劳动力达到150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本地劳动力占职工总数达60%以上的用人单位,由市政府授予“就业岗位贡献奖”。

在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转移中,我市各级妇联组织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开展各类教育培训。各级妇联重视对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的教育培训,市妇联利用市家政服务中心、市巾帼就业培训基地,为失地妇女提供培训、发证、推荐就业一条龙服务。各镇场妇联以镇妇女干部学校和村妇女之家为阵地,以“十万农家女,十项新技术”为重点,通过开展绿色证书培训、“五学”活动、科技结对等活动,引导农村妇女增强致富本领。另外,新港、练塘等镇利用妇女学校、成人教育中心校成立了农村妇女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对失地妇女劳动力开展“定向”和“订单”式技能培训。

二是拓展就业服务渠道。我们以“巾帼社区服务工程”为载体,以“市妇联家政服务中心、巾帼就业培训基地”为抓手,广泛协调,逐步形成了“城乡联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平等就业”的格局,帮助失地妇女开辟多门类就业渠道。家政服务中心开设了钟点工、职业介绍、房屋中介等系列项目,推出了家政服务卡,招募了小美容、小书屋、小花店等多家“八小”服务业加盟店,带动失地妇女就业。中心还与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联网,在网上为失地妇女寻求就业信息。每年我们通过举办女性劳动力招聘专场,为失地妇女劳动力寻求工作岗位。

三是鼓励自主创业致富。通过举办女性创业知识培训班、农村妇女创业致富现场会、巾帼创新业演讲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引导农村失地妇女增强创业本领。鉴于家庭工业在转移农村妇女劳动力方面的独特作用,组织农村妇女参观家庭工业现场,引导农村妇女积极创办家庭工业。充分发挥女企业家的辐射作用,在帮助她们成就事业的同时,引导她们带动失地姐妹共同创业,为失地姐妹提供就业岗位。通过培育女能手、女状元、优秀创业群体,评比创业标兵,宣传创业典型,使农村失地妇女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四是深化“双带双扶”工程。通过实施“双带”工作,建立妇女干部联系制度,带动农村妇女致富。近年来,共涌现出“双带”妇联干部104名,带动吸纳近万名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召开了“双扶”工作现场会,将对贫困妇女的扶贫由原来的单纯扶贫扩展到扶贫、发展、创收为一体的开发式扶贫。给予“三八”科技示范基地资金、项目上的扶持,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带动一方妇女致富。

三、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转移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滤布,我市失地妇女在转移就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着就业层次低、就业稳定性差等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失地妇女的综合素质不能适应转移的需要。农村失地妇女,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缺乏科学知识、专业技能和市场意识,难以向新兴产业转移,在与城市劳动力的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特别是许多大龄失地妇女由于长期从事农业生产,文化偏低,竞争意识弱,不善于利用信息,而且“上有老,下有小”,家庭负担重,虽然就业愿望强烈,但成功可能较小。就业观念方面,多数失地妇女就业观念上缺乏自主创业精神,认为妇女只能在家做家务;就业方式上存在“等、靠、要”的思想,等待政府安排岗位;就业心理上准备不足,对脏、累等工作不能承受,缺乏按照劳动力市场需要进行自我重塑的主动意识。

2、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转移的制度障碍依然存在。一是农村妇女进城的“门槛”依然很高。农村劳动力在各类企业中历来是以“临时工”的身份出现的,还没有达到较为固定的就业。另外,农村劳动力也没有被纳入城市就业培训范围,缺乏分享现代化的知识、信息和技术的机会,无法融入先进生产力系统中。依附在户籍上的劳动用工、住房、教育、社会福利等制度的配套还未相应到位,这些都严重制约了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二是随着企业及经营性事业单位的改革的深化,城镇下岗人员增多,势必增加农村失地妇女在本市城市就业的难度。三是随着村级经济的减弱,结构调整难度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能力下降,就业矛盾随之变得突出。加上开发区载体建设征用土地后,原有的村级企业被拆迁,村级企业就近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减弱,不少农村妇女面临失地又失厂的境遇。

3、用工单位的外地化制约着失地妇女劳动力转移。由于外地劳动力流动性大,社会保险参保意识不强,法制意识相对较差,出于节约生产成本的考虑,我市许多外资企业和个私企业都热衷于使用外地劳动力,不愿为本地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市外来劳动力相当于本地转移数量的一半以上,而且这种趋势正在进一步扩大。

4、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转移机制不健全,处于自发状态。长期以来,“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严重束缚了农村妇女劳动力在城乡之间的自由流动和转移。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发育,农村劳动力开始在城乡之间形成规模流动转移。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市场调节与适度计划调节结合不够,原创:劳动力供求市场信息还不完全。从近几年我市农村女性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现状来看,无论是流入城市打工,流向私营企业,还是从事交通运输、服务等行业,农村女性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流动基本上都是依托传统的血缘、地缘、人际关系网络为主,受市场经济因素趋动的较多,缺乏有组织、有规模、有计划的有序转移,可以说都是属于农村女性劳动力自发的转移,带有较强的盲目性。

四、加快实现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转移的建议

1、加强教育,引导失地妇女转变就业观念。要引导失地妇女增强心理承受能力,既要看到困难,又要抓住机遇,正确认识自己,在参与发展中不断提高自己,发展自己。要引导失地妇女抛弃“统包统配”等旧的观念,树立新的择业观,增强新形势下的危机感。尤其是中年妇女要正视现实,认清自我与社会需求之间的差距,择业观更要趋于现实,通过多方式、多渠道实现就业。要引导妇女明确“四自”精神内涵,塑造独立人格,以新的姿态、新的作为争当生活和事业的强者,树立新时期妇女的崭新形象。

2、搞好培训,帮助失地妇女提高劳动技能。要依托市巾帼就业培训基地、家政服务中心、妇女学校、妇女之家等阵地,通过乡镇建立农村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根据市场需求和农村妇女特点,多渠道、多形式、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如家政、电脑、缝纫、餐饮服务及一些实用技术培训,帮助失地妇女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为实现转移提供保证。

3、鼓励创业,为失地妇女提供有效服务。鼓励妇女创业是实现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的有效形式。妇联组织要积极鼓励和发动农村妇女创业。要加强宣传和引导,通过举办报告会、座谈会、推介会等,激发农村失地妇女创业的热情和信心;要加强培训,努力提高农村妇女创业的素质和技能;要加强服务,为农村妇女创业提供信息,为她们办理工商、税务、检验检疫等提供便利;要扶持好已创办的企业,做大做强妇字号服务品牌,吸纳更多的失地妇女劳动力就业。

4、加快发展,为失地妇女拓展就业空间。社会经济的发展,不仅可以增加就业机会,实现农村妇女劳动力快速简便的转移,而且以工补农,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妇女生活水平。我们认为,实现农村女性劳动力转移可做到“三个一批”。

一是通过发展企业吸纳一批。企业是实现女性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的主要阵地。因此要做大做强企业规模,着力培育区域特色经济,增强企业特别是女性创办的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同时要大力发展各类加工业。调查表明,家庭工业有着劳动时间灵活、生产成本低,能够提高单个劳动力使用率等优点。因此要充分认识家庭工业在现阶段对吸纳女性劳动力的作用,政府要出台有关优惠政策,扶持促进家庭工业的发展。

二是加快小城镇建设转移一批。小城镇是农村经济文化活动中心,是联系城市和农村的桥梁,是工业化的基地,小商品的集散地。它的发展有利于优化城乡经济结构,有利于加速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并降低转移的成本和风险。小城镇的建设直接带动了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扩大了农村妇女的就业空间,给她们提供了众多适宜的就业岗位,如餐饮娱乐业、旅游服务业等,实现了农村妇女劳动其它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

三是实施“双带双扶”工程帮扶一批。要继续发挥女企业家、妇女干部的带动作用,在项目、资金、技术、信息和就业岗位等各个方面积极开展“手拉手、一帮一”结对帮扶活动。

劳动教育课意见报告 篇2

一、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大农业投入,加快农村基本设施建设,切实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不断转变农民的就业培训观念。

从调查中,我们不难发现,当前农村已逐渐进入人口老龄化,劳动力偏少,同时青壮年劳动力比例偏低。在家务农村民多为老弱病残等农民,对下一代子女的教育缺乏先进的理念,以至于许多学生初中毕业,甚至初中尚未毕业就随父母外出打工,失去了接受职业培训的机会,特别是失去了正规职业学校培训的机会,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就业技能等有很大的影响。长此以往,势必导致农民工素质越来越低,不能从事带有技术性的工作,使就业矛盾愈加突出。基于这个原因,我们认为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加快农村基本实施建设,给各级各类职业学校以更多更好的优惠政策和资金。并在此基础上,不断转变农民的就业培训观念,给予必要的政策,鼓励农民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参加学以致用、用以致富的就业培训,培训的时间和培训的质量,从而将传统的“亲帮亲”、“邻帮邻”就业方式转变为职业学校或职业培训机构,结合政府有关部门成批输出。这不但能增强农民工素质,更能为农民工解决许多就业咨询、就业法律等相关问题,节约就业成本,最大限度地节约支出,确保农民工待遇的提高。

二、抓住地方经济特点,加强引导与培训,开拓创新,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的致富之路。

比如,某村土地肥沃,宜大力发展种养业。但从以上调查分析来看,从事种养业的劳动力却很少,而且效益并不高。这就说明,我们的技术还很落后,还不适应当地经济的发展。所以,我们应加强引导与培训,从种植养殖入手,用先进技术培训种养能手,致富一个,带动一片。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送农技下乡”活动,不要把农业技术作为某些人谋利的手段,而应成为我们农民共同占有的致富金钥匙,以此才能走出一条致富的小康大道。也只有这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才能真见成效。

三、正确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并完成真正意义上的“转移”(我们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理解是:由农村人口变成非农人口,要在城镇定居下来,并且有就业场所,下岗、退休后应享受到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所以,我们认为,在我县大力推进“兴工富县”的新时期,政府部门应广开门路,引进资金技术,开办不同规模的乡镇企业,最大限度地吸收农民,将农村剩余劳动力得以真正转移。这才叫“离土不离乡,挣钱最荣光”!在吸纳农民工的政策上,政府应加大对企业的奖励,并鼓励农民工先培训后上岗,让企业与农村劳动力实现“双赢”。对于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政府也应组织相应部门专门引导。要从职业培训、就业渠道的拓展上下功夫,要真正地响应党的号召,帮助农民富起来,而不是把职业培训、拓展就业渠道作为我们培训机构、政府部门盈利的`机会和手段。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说,我们的工作是求真务实的,我们是真正做到了关心农民疾苦、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祉的好干部、好党员、好公民!

四、职业教育机构应拓展培训目标、培训方式、培训时段,鼓励对青年农民进行长期培训的同时,加强对中年农民短期培训。

青年农民,特别是初中或高中毕业不久的农民,应大力鼓励他们进行长期职业培训,学到今后工作的技能的职业培训。中年农民民,应提倡进行短期培训,诸如外出务工的必知法律法规,一般行业技能的培训。对于这批农民工,我们应重点加强建筑业的培训等等。

五、解决资金缺口,抓好培训技术关,为农民工撑起一片蔚蓝的天。

我们在调查中得知,不少农民不是不想培训,而是担心培训费过高、技术不过硬等问题。鉴于这些问题,我们认为政府部门应从解决“三农”问题,切实贯彻党的“三农”政策的高度,投入资金,补充职业培训的资金缺口,并督促各级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把好培训质量关,真正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

总之,农村劳动力培训与就业必须注重实效、真抓实干,不搞形式主义;同时,要量力而行,不可操之过急,盲目攀比,更不能成为个别职业培训机构和政府个别有关部门赚钱的手段。我们认为,引导农村劳动力参加培训要遵循“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致;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的原则,政府部门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精心策划、有序组织、合理开展、切实培训就一定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出最大力量。

劳动教育课意见报告 篇3

按照古协办发〔20xx〕10号关于对全区“企业劳动用工执法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精神要求,我局组织了一次企业用工执法情况的调研,现将这次调研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我区乡镇企业劳动用工执法基本情况

我区乡镇企业,截止20xx年底,企业已达9889个,企业劳动用工人数达22788人。按照现行的统计范围,个体企业作为乡镇企业统计,个体企业约占乡镇企业的95%,达9395个,个体企业平均每个企业只有1个劳动用工(不含企业主)。私营企业约占乡镇企业的5%,达494个。私营企业平均每个企业劳动用工约27人。我区作为乡镇企业的私营企业主要有农副产品加工、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和砖瓦业等,这些企业劳动用工分为三种,一是长期用工,二是短期用工,三是临时用工。长期用工和短期用工都在统计数内,临时用工一般不在统计数内。长期用工一般是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短期用工一般是季节工。长期用工都能签定劳动用工合同。短期用工部分有劳动合同,另一部分没有劳动合同,只有口头答应劳动工价。

二、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一)政策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劳动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客观情况的变化,一些新的用工主体,用工形式不断出现,要求劳动合同制度进行相应的改革。乡镇企业用工制度的不断改变,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加强。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者的重要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我们应该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二)乡镇企业员工素质有待加强

我们应该重视乡镇企业员工培训,由于员工自身素质较低,缺乏系统的培训教育,缺乏一定的专业技能,自身素质不过硬,实际能力不适应,只能从事一些体力工作或短期劳动,从而为签订劳动合同带来一定的难度。

三、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教育,调动老板与员工的积极性而确立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方面有共同的利益,另一方面又有不同的利益需求。《劳动合同法》在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侧重于维护处于弱势一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双方之间力量与利益的平衡,从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劳动合同在保护劳动者各项劳动保障权益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作为劳动合同一方面可以从形式上确立劳动关系,从而为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各项法定权益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又从内容上具体约定了劳动者的工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权益,从而为劳动者实现和保障自身的权益提供了依据。另外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决定了《劳动合同法》在劳动保障法律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制定《劳动合同法》,不仅可以直接维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权益,而且还可以起到间接维护劳动者的其他各项劳动保障权益的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

现行劳动合同尽管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用人单位不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滥用试用期和劳务派遣、限制劳动者的择业自由和劳动力的合理流动等。目前,一些用人单位为规避法定义务,不愿与劳动者签订长期合同。大部分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内,劳动合同短期化倾向明显,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这一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职工的就业稳定和对企业的归属感,影响了其为企业长期服务的工作热情和职业规划,对企业的长期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三)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企业员工的法律培训力度。

使他们充分认识到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也就是遵循合法原则;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关系的建立在劳动法律体系中处于关键位置,其决定着劳动者是否能够享受劳动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作为制定《劳动合同法》是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者的重要举措。《劳动合同法》通过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等作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我国国情的规定,在尊重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基础上,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引导用人单位合理约定劳动合同期限、规范用人单位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行为、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从而在劳动者十分关心的这些问题上,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劳动合同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方面有共同的利益;另一方面又有不同的利益需求。

《劳动合同法》在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侧重于维护处于弱势一方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双方之间力量与利益的平衡,从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制定《劳动合同法》是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劳动合同在保护劳动者各项劳动保障权益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决定了《劳动合同法》在劳动保障法律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制定《劳动合同法》,不仅可以直接维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权益,而且还可以起到间接维护劳动者的其他各项劳动保障权益的作用。

劳动教育课意见报告 篇4

近几年来,我区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紧紧围绕增加农民收入这个中心,以科学为指导,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转变就业观念,不断拓宽就业空间,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积极培育就业载体,推动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目前,全区16.5万农村劳动力已有7.1万人转移到二三产业,其中外出务工人员2.3万人,农村非农收入占农村经济总收入达到73.2%。

一、加大宣传力度,改变农村劳动力陈旧的就业观念。

我区的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初期大多是以投靠亲友为主,属于小规模、零散的盲目流动,经济效益不明显。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人们的思想落后、就业观念陈旧,对外出就业存有偏见、怕上当受骗、怕有风险,宁肯在家受苦受穷,也不敢走出去。虽然目前有所好转,但仍存在小富即安、不愿外出的观念。为改变这种陈旧的就业观念,区劳动、农业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经常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采取发表电视讲话、现场采访、制作专题、开辟专栏等形式,宣传政府对外出就业的优惠政策和规定,打消人们外出务工的种种顾虑,鼓起他们走出家门的信心和勇气。今年1—10月份,共发放宣传单和用工信息30000余份,制作专题节目3期,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亲自到场欢送外出务工人员5次。同时利用外出务工致富典型开展宣传活动,有计划地组织这些先进典型到城乡巡回报告,大力宣传外出务工致富和返乡创业的先进,通过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从而在我区农村营造了“外出务工光荣,劳务输出致富”的浓厚~氛围。

二、打造经济平台,创造转移空间,实现农村劳动力的就地转移。

我区将加快经济发展速度,积极培植就业岗位,加快农民非农化进程,作为促进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措施,采取各种手段,引导更多的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

一是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就地转移一批。把农业产业化作为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有效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关键环节来抓,采取培强做大一批、引进新上一批、巩固发展一批的办法,培植一批农字号农业龙头企业,全区现已形成源大实业、东方变性淀粉、海石花蜂蜜、小杂粮加工、天缘乳业、盛源食品等农产品加工企业20余家,培育粉皮、地瓜枣等农产品加工专业村8个,专业户200余户,带动转移农村劳动力近1.3万人。

二是壮大民营经济,就近转移一批。按照强产业、壮载体、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将民营经济发展与镇(街)企业改制、小城镇建设、招商引资有机结合起来,出台各项优惠政策,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今年1—10月份,全区新上招商引资项目109个,完成实际到位资金11.33亿元;全区新上及续建技改项目91个,累计投入资金4.64亿元;新发展个体工商户20xx户,增加劳动力就业岗位12000余个。

三是发展工业经济,吸纳转移一批。围绕工业兴区计划,坚持把重点项目建设作为膨胀经济规模的重要举措来抓,突出抓好续建和新建项目的落实。今年全区40个重点项目,已开工建设38个,开工率95%,累计完成投资11.37亿元,完成年计划的78.9%,其中过亿元的项目6个。截至目前,全区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12.23亿元,同比增长31.81%;实现销售收入44.92亿元,同比增长72.61%。工业经济的迅猛发展,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了强有力的载体。今年以来,全区新增农村在岗职工1500人,其中分布在劳动密集型产业、矿山企业的工人劳动力达1000余人。

四是致力发展服务业,拉动转移一批。把服务业作为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行业,在加快发展餐饮、流通、维修等传统服务业的同时,立足资源优势,积极发展生态旅游、中介等新兴服务业。目前,全区从事商业、运输、餐饮的农民已近2.6万人,已形成运输专业村22个,商饮服务专业村19个,庭院经济专业村17个。

五是建立健全农民中介协会,带动转移一批。坚持“因地制宜、积极引导、规范运作、强化服务、促进发展”的原则和“谁投资、谁受益、谁管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强农民中介组织建设,带动了全区农村经济发展和劳动力转移。今年以来,全区新成立无公害蔬菜产销协会、养殖协会4个,全区已发展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组织32家,入社农户7143户,带动农户30306户,帮助农户平均增收3900余元。

三、发展劳务输出机构,健全输出信息网络,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输出。

一是规范本地劳务输出机构。积极创造条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使劳动力通过市场就业,有效解决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建设要求,加大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在原峄城区劳务输出办公室的基础上成立人力资源合作中心,专门负责劳务代理和劳务输出的管理服务工作,实现内供与外输的合理配置,达到资源共享,有偿服务,互惠互利。推行了政策咨询、登记、职业指导、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劳务输出、失业登记等“一站式”服务,把人力资源市场建成了峄城区的人才和劳动力的交易集市。严把民办中介机构资格审批关,实行劳务输出定期回访,建立劳务输出纠纷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外出务工人员在工作、生活上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外出务工人员解除了后顾之忧。

二是建立驻外劳务输出机构。在用工单位需求量大且外出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地区,建立劳务输出基地,并健全驻外劳务输出服务机构,负责务工人员的跟踪管理,协调劳务关系,解决务工人员的一些实际困难,开拓新的用工市场,切实做到“输出有组织、流动有服务、权益有保障”。目前,我区已在黄岛、南京、苏州建立3处劳务输出基地。

三是健全劳务输出信息网络。以区人力资源市场为主体,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为依托,以村级信息员和驻外劳务输出服务机构为延伸,充分发挥镇(街)劳动保障事务所、村级信息员的作用,摸排富余劳动力情况,建档立卡,建立基本数据库,变以前的被动报名为主动推荐择业,形成了劳务接收地、劳务中介组织、劳力输出地之间互通信息、密切协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输出信息网络。今年以来,除镇(街)保障所外,还在徐楼、桃花、邵楼三个村(居)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站。截至目前,全区共聘任村级信息员423人,并为其颁发了信息员证。

四、整合教育资源,强化技能培训,打造峄城劳务品牌。

劳动者素质偏低、技能单一是制约就业再就业的瓶颈。为此,我区一直把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基础性措施来抓,制定了先培训后输送的输出机制,以培训促输出,以输出带培训。

一是整合教育资源。今年以来,我区以实施国家级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为契机,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实行“订单”式培训,为农民提供实用技术、信息咨询服务,提高了农民就业和择业能力。围绕该工程实施,全区确定培训基地6个,规范劳务中介机构8个,设立劳动保障联系点7处,配备兼职联络员130人,形成了组织严密、功能齐全的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网络。

二是加强技能培训。进一步膨胀教育规模,加大职业教育力度,充分发挥职业中专培养专门实用人才方面的作用,根据企业和市场的'用工需求,进行订单培训,实现了市场需要什么样劳动者,就培训什么样劳动者,企业需要什么工种,就培训什么工种。近年来,依托区就业训练中心、区职业中专累计对1200余名务工人员进行了系统的技能培训,逐步实现了劳务输出由体力型向技能型的转变。培训农村劳动力20xx人,就业安置率在到90%以上。其中,为无锡华丰公司培训的陶瓷彩工150人,月工资都在1000元左右。

三是开展诚信教育。在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法律常识、择业观念、竞争意识、社会生存能力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的基础上,重点对输出人员进行诚实守信教育。区劳动保障局还编印了《外出务工人员须知》小册子,发给每个外出务工人员。通过狠抓以诚信为重点的宣传教育,全面提高了外出务工人员的整体素质,峄城外出务工人员深受各用工单位的好评,先后有600余名获得先进生产者称号,180余人走上了生产班组长、车间主任等重要工作岗位,树立了峄城外出务工人员的良好形象。

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对策:

(一)强化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技能。

整合现有教育资源,建立健全多层次、全方位的培训体系。进一步膨胀职业教育规模、大力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充分发挥职业中专培养专门实用人才方面的作用,加强专业技术教育。充分利用农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广校、镇(街)成教中心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的场所、设备和师资力量,搞好对农民的科技文化知识教育、专业技术教育、岗位定向教育,争取使大多数农村劳动力特别是青壮年劳动力都能掌握一两门专业技能。鼓励引导各级培训机构和各类职业介绍所主动与当地及外地大中城市用工单位签订合同,确定用工岗位,根据岗位工种要求,有针对性地对转移的农村劳动力进行基本技能、技术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培训,不断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

(二)广开输出渠道,努力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空间。

一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挖掘农业和农村内部就业潜力。围绕培植蔬菜、林果、畜牧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和运销产业。同时,进一步加快发展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大力发展设施农业、高效农业,使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在农业内部就地得到就业。

二是加快发展二、三产业,实现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进一步创造环境,积极吸引外商投资兴建劳动密集型企业,引导本地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大力发展加工制造、商贸餐饮、文化娱乐、信息服务等农村二、三产业,吸纳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进一步放开政策,放宽限制,扶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使之成为吸纳农村劳动力的主要载体;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把小城镇同引导民营企业合理聚集、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发展农村服务业有机结合起来,繁荣城镇经济,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三是积极扩大劳务输出,切实畅通农民工异地就业渠道。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劳务输出管理服务网络,加强区域劳务协作,在长三角、珠三角、闽三角和我省青烟威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建立劳务输出机构,形成劳务接收地、劳务中介组织、劳务输出地之间互通信息、密切协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运行机制。积极引导各类中介组织与外地劳动力市场建立合作关系,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力输出合同,扩大劳务输出规模。

(三)依法维护权益,保护和调动农民外出务工的积极性。

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做好农民工的维权工作,成立专门的农民工维权机构,认真清理对农民工的各种不合理收费,严禁乱收费和超标准收费;监督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规范有效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规定农民工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支付时间等内容。加大对侵害农民工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及时受理劳动争议,对招工后不办理用工手续、不签订劳动合同、恶意拖欠和克扣工资、随意延长工作时间的用工单位,依法严肃查处。

(四)加强领导,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创造宽松环境。

牢固树立转移农村劳动力也是政绩的观念,加强对劳动力转移工作的领导,切实把劳动力转移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

一是落实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责任制。把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作为农业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大事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切实抓紧抓好。

二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在积极申请盛部级项目,争取培训经费的基础上,集中使用现有科教兴农、农业标准化、土地复恳等资金,依托生产培训项目,向农村劳动力转移倾斜。研究切实可行的经济补偿机制,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实行补贴或奖励,对承担培训费用困难的农民,可区别情况采取减免培训费、就业取得收入后补交培训费、贴息贷款等方式支持其参加培训。

三是积极搞好就业服务。尽快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培训资料库等,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信息引导,提供技术支撑,开展全方位服务。在户籍管理、承包地流转等方面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降低农民进城入镇成本,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合理有序流动。建立有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土地流转制度,维护进城务工经商农民的合法权益。积极培育转移典型,加强分类指导,及时总结交流,示范推广,跟踪服务,推动农民转移致富。

劳动教育课意见报告 篇5

为维护好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调动好、发挥好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更加健康稳步发展,根据XX市总工会转发《自治区总工会的通知》精神,XX区总工会组成了1个调查组,到工业园区26家非公企业,采取听取企业党政工作情况介绍、召开职工座谈会、组织职工问卷调查和企业情况调查、实地查访等形式,对职工劳动经济权益保障情况进行了一次大检查、大调查、大排查,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职工劳动就业方面的情况。

就业状况总体比较稳定,再就业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所有被调查企业都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度。使用农民工的22户企业中有18户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覆盖农民工1377人。xxxx年,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1742人,基本都按法规政策规定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补偿。职工队伍相对稳定,xxxx年,被调查企业职工流出165人、流入189人,分别占职工总数的2.75%和3.15%,出入比率为1∶0.87,总体上流入大于流出。

(二)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签订情况。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率高,职工权益进一步得到维护。从调查企业中的情况看,100%的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根据企业介绍和职工问卷调查统计,100%的企业劳动合同文本是经劳动部门和工会认可的,符合法律规定要求。98%的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而且都经工会代表和行政代表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如广西港桥水泥有限公司,坚持三年一签。三个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与企业的稳步健康发展。

(三)职工工资待遇情况。

职工工资收入稳中有升,职工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从调查企业中的情况看,当前普通职工每月工资收入在20xx-3000元左右,班组长在3000-3500元左右,车间主任在3500-4000元左右,工资以货币形式每月底支付职工,无拖欠职工工资现象。近几年来,职工工资性收入基本保证每年有5-10%的增长率,部分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工资增长有更大幅度的增长,各企业均能保证职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长能够达到或接近当地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水平的要求。职工福利性收入,也能够随企业效益提高而得到一定的增加。

(四)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职工社会保险稳步推进,职工基本无后顾之忧。从调查企业中的情况看,80%以上的企业为职工办理了养老、工伤、医疗保险,60%的企业为职工办理了养老、工伤、医疗、失业和生育保险,有部分企业还为职工办理了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工会组织开展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和农民工意外险。

(五)职工生活情况。

职工劳动保护状况良好,劳动环境得到改善。从调查企业中的情况看,30%企业在厂房搬迁重建时,不仅考虑到职工劳动环境的改善,也尽可能努力为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对有毒、有害、有险的特殊岗位,企业都建立了劳动保护制度,采取了适当的保护措施,在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劳动报酬、劳动福利等方面,也都有适当的政策倾斜,职工满意度较高。

(六)农民工权益实现情况。

增强农民工法律意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从调查企业中的情况看,由于近几年,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使得企业对劳动时间过长、劳动定额过高、加班加点过多、休息休假过少等不符合劳动法规、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不断减少。

(七)劳动关系状况。

劳务派遣用工不断增加,劳动经济权益维护相对较难。《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实施后,被调查的企业都大量使用了劳务派遣用工,且用工数量呈不断增长态势。劳务派遣用工主要由农民工、下岗职工、城镇失业人员、企业内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构成。劳务派遣用工年龄偏轻,基本上以青壮年为主,一般工作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其劳动报酬与企业在岗职工相比,无论在工资水平,还是如住房公积金、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伙食补贴、年休假等福利待遇,都有相当大的差别,同工不同酬现象比较严重。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实质上是企业有意在形式上规避法规责任的一种手段,也是企业减少生产成本的一个方法。但调查表明,劳务派遣用工与企业的劳资矛盾并没有因此减少,引发的劳动争议数量反而有所增加,因为劳资矛盾得不到圆满的解决,个别企业员工以集体停工等方式表达不满的也时有发生。

(八)园区职工之家建设情况。

近年来,XX区总工会把企业“职工之家”建设作为工会组织建设重点工作,广泛开展“模范职工之家”争创活动,深化企业“职工之家”建设,并到华奥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职工之家”,其内设有图书阅览、乒乓桌等.职工之家的成立得到了华奥职工的热情参与。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是工会工作的`一项创举,是适应于各个时期履行工会职能,推动工会整体工作的重要手段。XX区总工会坚持每周工作督察,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坚持日、周、月督察结合,以标准为砝码,从而使建家工作有声有色,一步一个台阶扎实稳步前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时间长,职工的加班工资报酬未到位。当前有少数企业职工工作时间每天在10小时以上,加班、休息日上班、法定假日上班的工资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到位,而是采取把加班工资按延长1小时工作时间给多少元钱的办法,休息日上班、法定假日上班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给足职工的工资,职工反映大。

(二)职工社会保险有待加强。当前,一是大部分企业只给职工办理了养老、工伤、医疗保险,给职工办理“五险一金”的企业还不算多;二是有的企业只给中层干部办理部分保险,普通职工没有办理;三是有少数企业没有给职工办理一种保险,职工的社会保险工作没有落实到位。

(三)普通职工收入存在较低的现象,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近年来,各企业职工均有工资增长,80%以上的职工基础工资平均增长5-10%之间,其增幅与政府要求的职工工资指导线相差不大,但职工普遍感到收入增长幅度偏低,可支配收入相对偏少,具体表现为“四低于”:即低于企业效益增长,低于当地GDP的增长,低于物价指数增长,远低于拿年薪的管理层和持股者,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有相当部分职工买不起房、看不起病。

(四)职工技能培训不足,影响企业发展和职工素质的提高。一线职工们普遍反映,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虽然对职工进行了一些上岗前培训或产品生产培训,但职工技能培训没有形成经常化、制度化,我们处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产品不断更新换代时期今天的职工,如果企业不加强职工培训,职工就跟不上形势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难以胜任岗位工作的需要。

三、下一步意见和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大争取党政对工会工作的重视力度,切实签订好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的重要手段。

(二)要进一步加大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力度,切实抓好职工(代表)大会“五权”落实。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职工代表要依法行使职权,凡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方案一律不得实施,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职工的代表者、维护者。

(三)要进一步加大工会帮扶工作力度,切实为职工排忧解难。区总工会进一步加大对困难职工的调查摸底力度,对企业上报的每一个困难职工都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摸清底细、对症下药,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使帮扶资金实实在在的落实到真正有困难的职工身上。

劳动教育课意见报告 篇6

根据海胶人力字[20xx]xx号文《关于解决胶工短缺,完善劳动用工管理的通知》要求,xx分公司专门召开总经理(扩大)办公会议,研究如何贯彻“分片” 人力资源部工作会议和海胶人力字

[20xx]xx号文件精神,并按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和规范用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分公司由原4个分公司(、xx)重组为xx分公司。现有在线员工4998人。

1、在线在岗员工xxx1人(管理人员xx人;辅助人员xx人;胶工xx人;抚管工人xx3人);

2、在线不在岗员工xx人(管理人员办理内退、辞职xx人;辅助人员办理内退、辞职134人;待岗全额缴交“五险一金”xx人;停保人员xx人)。

3、在岗不在线人员xx人;其中在割胶岗位xx人,在中小苗抚管工45人,生产辅助工2人。

二、主要做法

(一)8月14日在“分片” 人力资源部工作会议第二天,分公司召开总经理(扩大)办公会议传达“分片” 人力资源部工作会议精神和海胶人力字[20xx]63号文,会上xxx总经理提出具体要求,由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并制定清理劳动力方案,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分步骤、分阶段实施劳动力清理工作。8月17日分

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召开职能部门和各作业区、生产队工作会议,并下发了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关于解决胶工短缺,完善劳动用工管理人通知》(附表一)要求各单位要提高对清理劳力的重要性的认识,对割胶承包户和生产队雇用临时工割胶的违规用工现象进行全面清理,按要求办理签定《割胶劳务合同》和办理意外伤害险的工作。

三、清理情况

xx分公司有10个作业区,从清理情况来看,各作业区、生产队对本次劳动用工清理工作都很认真负责,能按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布置完成各类报表和清理工作,特别对大户承包割胶岗位雇用临时工都按要求100%签定《割胶劳务合同》书,没有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临时工都办理意外伤害险,见附表二。

四、存在问题

本次清理工作是以原4个片区进行统一清理统计。从清理情况看,还存在如下3个问题:一是割胶承包户和生产队雇用已经分离转到社区的人员完成割胶工作,生产队还以本人编制工资结算表。二是红岗作业区原改革前聘用2名不在线的员工任收胶员。三是割胶承包户和生产队雇用临时工割胶都没有签定《劳务合同》书。

五、规范劳动用工情况

(一)xx分公司从xxxx年2月重组以来,总经理一直很重视劳动用工管理工作,重组后,就提出人力资源部要“清理劳力,推行割胶岗位满岗承包,不能出现个人拖欠“五险一金”和各项欠款的要求,xxxx年9月份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对分公司员工进行一次“三追欠”工作,即一追胶工拖欠上缴产量,二追员工欠“五险一金”, 三追员工欠各项应缴款的,“三追欠”工作。

同时要求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按规定和要求编制工资表,不是分公司员工(临时工)承包割胶岗位,要以生产队管理人员的'姓名编制工资结算表,不能出现临时工(外聘人员)的姓名在分公司工资结算表内。为了进一步核对聘用人员名单是否都在集团公司线上,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在20xx年7月布置再次清理和核对名单,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在8月15日前填报各项表格进行核对和清理。经过核对和清理:

1、xx作业区发现有2名不在线上聘用为收胶员,这两名收胶员已清退。

2、xx队雇用4名社区职工割胶,生产队用本人的姓名编制工资结算表,从20xx年7月份起改为队长姓名编制工资结算表。

xx分公司已全面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执行公司管理制度,解决好劳动用工短缺与干胶生产之间的矛盾,做好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工作。

(二)补签定《劳动合同》和办理签定《割胶劳务合同》情况,经过再次清理和核对名单后,各单位都提高对劳动用工管理工作的重视,在线人员补签定《劳动合同》,对割胶承包户和生产队雇用他人(含外聘人员和社区职工)从事割胶生产工作的人员都办理签定《割胶劳务合同》。经统计:在线人员补签定《劳动合同》有263 人,雇用人员办理签定《割胶劳务合同》有xx人,参加(100元/年保6万元项目)的意外伤害险业务共有xx人,全分公司还有8名雇用人员没有户口簿和身份证没有办理意外伤害险,待其寄来身份证才补办理意外伤害险。

劳动教育课意见报告 篇7

近年来,辖区内重钢搬迁,区域经济转型发展,城市建设日益加快,各类劳动争议纠纷逐年上升,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因素。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对辖区内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进行深入调研,并就化解这一社会矛盾提出对策建议。

一、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大渡口法院XX年劳动争议案件结案103件,其中调解结案25件,调解率24.27%;XX年结案110件,调解44件,调解率40%;XX年结案239件,调解64件,调解率26.78%;XX年结案456件,调解201件,调解率44.08%。主要表现为以下特点:

1.案件类型多样化。从类型上看,劳动争议以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待遇等传统类型居多,约占劳动争议案件数的76.6%,其中尤以社会保险待遇最多,占到了案件总数的61.7%。

2.诉讼主体群体化。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及涉案人数均显著增加,该类案件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调解难度大,处理结果带有示范效应,稍有不慎,极易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3.利益诉求复杂化。由以往的单一诉求转变为现在的多个诉求。诉求的复杂化导致案件审理难度加大,调解率低,审判周期延长。

4.诚信危机普遍化。由于对自身利益的片面追求,导致恶意诉讼频现,不讲信用。如用人单位利用自身掌握全部管理性因素的'优势,在不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且现金支付工资的情况下,否认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

5.利益平衡两难化。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一对矛盾体。法院在审判实践中面临两难境地,既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要促进企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6.法律关系复杂化。劳动争议案件涉及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政策等一系列规定,适用起来难度相当大。

7.救济缺失化。劳动者诉请单位补交社保,法院予以支持,但现实中社保机构内部规定不予补办,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冲突,导致劳动者救济权缺失。

二、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不断上升的原因分析

1.劳动合同签订履行不规范。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现象十分普遍。而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资报酬等相关规定含糊其辞,故意回避应承担的义务;不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签订“霸王合同”、“生死合同”,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

2.“打包转让”劳动者。用人单位为规避两倍经济补偿金等条款规定,将劳动者“打包转让”,统一划给其他公司,不同意者作自动辞职处理。

3.通过劳务派遣方式转移用工。用人单位要求职工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权益被侵犯后,两单位互相推诿责任。

4.以虚设单位名义发生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虚设一个单位,以该虚设单位的名义与劳动者发生劳动关系,一旦发生纠纷,劳动者的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5.企事业单位改制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国有、集体企业改组、改制,事业单位裁员、待岗等,引起劳动合同变更、解除,但未按相关规定变更劳动关系。这些问题带有较强的政策性,很难通过现有法律来有效化解。

6.事实劳动关系大量存在。部分用人单位与季节性、临时性的劳动者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工资报酬、劳动保障条件等都是口头承诺,为劳动关系是否成立埋下了隐患。

7.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具有建设施工资质的承包人将工程(或部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个人承建,由于分包人没有建设资质、安全生产管理不善等原因,容易发生工伤事故。分包人作为用工者未依法给工人缴纳保险,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工伤待遇,发包人和承包人、分包人互相推诿,受害者的相关赔偿得不到解决。

8.通过恶意诉讼获取利益。一些劳动者有意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达到双倍经济补偿的目的。在工伤和职业病诉讼中,有的用人单位采取疲劳战术,穷尽所有司法程序拖延时间,恶意诉讼。

9.诉讼成本降低。XX年之后,劳动争议案件诉讼费降至0至10元,劳动仲裁也免收费用,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还可以不用支付法律服务费用,从而大大降低了劳动者的维权成本,这也是劳动争议案件大幅上升的一大原因。

三、解决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对策和建议

1.加大对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建立司法机关、劳动行政部门与工业园区的交流机制,通过专题讲座、以案说法等形式,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依法用工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使双方都做到理性维权。

2.完善多元化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仲裁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引导双方采取协商办法解决纠纷,避免劳动争议大量进入诉讼程序。法院与劳动行政部门、用人单位共同成立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及时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3.法院应依法慎重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大、涉及当事人多、矛盾尖锐,极易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人民法院要选派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善于做调解工作的法官,专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力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4.劳动保障部门加强职能作用。劳动保障部门指导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劳动标准,督促企业做好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工作,对用工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查处,使企业不敢触碰违法高压线。在补交社保问题上,建议劳动保障部门对相关规定进行修改,避免法院作出裁判后劳动者权利仍无法得到有效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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