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阅读经典,浸润心灵——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精选5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阅读经典,浸润心灵——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篇1
一本经典的书,能给予我们帮助,打开我们的心灵,在我们的心里播下知识的`种子。
我要做个好孩子,是绝大多数孩子心中的美好愿望,我也不例外。很多孩子认为好孩子的标准就是:听话、成绩名列前茅、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可我认为好孩子的标准不仅仅是这样。
文章中的主人公金铃也没有这样的标准,难道她就不是好孩子了吗?NO!NO!NO!她富有爱心而又善良,感情很细腻,宽容大度。就像书里说的:“好孩子的内涵太丰富,它不全是100分组成的。”金铃并且拥有了像金子一般的美丽心灵,懂得怜悯、关心别人、善良……
我想我们不管成绩多差,多好,父母也都会欣然接受,因为全天下的父母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不管孩子怎么样,都不会对自己的孩子不理不睬,因为没有那个父母不疼爱自己的孩子,读后感《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只要尽自己最大能力了,就证明你是最棒的。成绩好坏都是过去,重要的是现在。只要我们知道了学习的重要性,才是父母最想看到的结果。“好孩子”我来了。虽然不知道,我可不可以成功,但是我知道我尽力了。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好孩子不只是嘴上说说,还要有行动。
阅读经典,浸润心灵——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篇2
我这几天读了一本书,是《我要做好孩子》,主人公是金铃。
金铃身高 1.55 米,体重五十公斤。因为胖,从小到大,脸蛋被人揪过上千回。金铃最大的.特点是和谁都能“自来熟”。有一次,回家时,遇见一对青年男女,便和他们聊起来。回到家,和妈妈说起这件事,结果妈妈脸都吓白了。
金铃还很粗心,开学,妈妈买的一大盒橡皮,没几天,就被金铃全弄丢了,妈妈就说:“以后回家先检查橡皮,如果在就可以吃饭,不在就别吃了。”第一天,金铃一放学,就和妈妈说:“今天橡皮没丢。”说着,便找起了橡皮,结果翻遍了整个书包和口袋都没有找到橡皮,眼看妈妈要发火了,金铃突然喊道:“我找到啦!”原来是金铃怕橡皮丢了,就把橡皮一直放在手心里,放学后自己忘掉了。金铃的作文写得很精彩,就是错别字套多了。王老师经常给金铃打 98 的高分。新老师姓邢,金铃常和妈妈说邢老师讲课没有王老师精彩,邢老师太严厉了 ……
看,这就是主人公金铃。
阅读经典,浸润心灵——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篇3
这个寒假,我读了很多书,其中印象最深得是《我要做好孩子》。
书中的主人公金玲聪明伶俐、为人善良,而且十分可爱,就是学习成绩一般,还很顽皮。她一直努力要做一个好孩子。后来她经历了很多事:她帮助小女孩幸幸,又结识了孙老师。几经周折,最终,她用行动让老师和同学们都认同她是个好孩子。
和家长一起读书,使我对这本书有了更深的体会:分数并不代表一切,更重要的是一个人是否有高尚的品质。一个人善良、诚实、无私、博爱,不论卑贱、不论成绩,他都是优秀的好孩子!当然,对学习也要十分认真,就像书里的小主人公金玲,她后来刻苦用功,不跟同学一起看她最爱的贴画,一有空余时间她就会去学习和做作业,她一点一滴地进步,从不骄傲,一步一步,脚踏实地......最终,金玲信心满满地走进了升学考试的考场。
“亲子共读”让我的读书更有意义,我爱这种读书的方法!我也要做一个真正的.好孩子,不仅仅是在单方面的“好孩子”。我会像金玲一样,向真正的好孩子“进发”!
阅读经典,浸润心灵——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篇4
好孩子,好孩子不是次次100分,也不是三好学生奖状满房,而是善良、正直、宽容、大度。而《我要做好孩子》的金铃就是这样一个孩子,她想象丰富,却有些粗心大意。
《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主要写了金铃在六年级所发生的事,她从原本意志薄弱到后来因孙奶奶的帮助而对自己有了信心,俗话说:信心是成功的一半。金铃的学习成绩逐渐上升,进入了班级前十名。
金铃有一颗悲天悯人的高贵心灵,她的'人品又那么优秀,在他发现小鸟被几个孩子伤害,她奋不顾身,赶走了孩子,救了小鸟。而且他对蚕宝宝也发出善心,向它伸出了援助之手,回家把它们养了起来,还因为它们而四处找桑叶。对比她,我有些惭愧,也有些骄傲。我经常对路边奄奄一息的小动物置之不理,有一次还放火烧了蚂蚁洞,使洞前留下许多蚂蚁的温热尸体,使许多蚂蚁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相比她的慈善,我自愧不如。但是她在成绩不好时瞒过妈妈,还用胶带纸将妈妈的签名撕下再贴在试卷上,以仿照妈妈签名。而我却勇敢的承认。
在艰难的人生路途中,我们祝愿金玲越走越好!
阅读经典,浸润心灵——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篇5
这些天,我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是黄蓓佳写的。
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主人公金铃,她刚过11岁生日,在本市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她身高155厘米,重50公斤,标准的重量级选手。因为她胖,脸、鼻子、嘴巴都是圆嘟嘟的,一看就叫人喜欢,一喜欢就忍不住要在她脸上揪一把。金铃从小到大脸蛋被人揪过上千次,用她的话说,都快揪出老茧来了。
金铃和我共有一个特点就是“自来熟”,她无论男女老幼尊卑贵贱,她一概都能搭得上话,聊在一起,时不时还能把对方逗得哈哈大笑。从她早上上学、放学回家,一路上要经过四个杂货店,三个小吃摊、一个美发厅、一个修自行车店、还有一个新开张的礼品店,这些店里的老板和伙计,都是金铃的忘年交。
金铃有一个坏毛病——粗心。因为她把“既”写成“即”,“再”和“在”也不分,“看”和“着”总是忘记写最后一横。她不是不会,只是每次写字总是会粗心大意写错。其实,金铃挺聪明的,作文写得不错,但错别字有20个;数学口算题10题错6题。读到这里,我想起了我自己的'粗心,我不想让爸爸妈妈、老师同学,还有对我抱有希望的人,让他们的心血白白浪费。我以后再也不粗心了,你们看我的行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