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自建房排查工作汇报(精选9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自建房排查工作汇报 篇1
5月8日上午,省住建厅村镇建设处副处长刘涛、市建委二级巡视员刘刚、新区建交局副局长王玉国等一行赴长芦街道指导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刘建新陪同。省检查组组长、省住建厅刘涛处长等领导现场抽查了长芦街道的农村经营性自建房。
街道城市管理办相关负责同志汇报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展,推进工作中的难点、堵点、痛点以及破题办法。刘涛对长芦街道全面贯彻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制定农村房屋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给予肯定;对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能做到组织人员培训、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经费保障、督查通报问责机制5到位等方面给予表扬,并进一步指出:
1、压实街道、社区(村)工作责任,以保障农房住户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
2、强化宣传引导,争取农户的积极参与支持。
3、扎实推进和巩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果,坚持动态监管,确保隐患排查不留死角,确保整治质量不打折扣。
4、规范档案管理,从入户排查到隐患初步判定以及实施整治等工作,实现工作档案闭环。
自20xx年11月以来,长芦街道启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已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5362户,实现1户1档建档立卡工作,并按上级要求录入系统4389户(行政村农户),另有973户档案完成纸质信息采集,其中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58户。在街道城管办和各社区(村)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专业机构鉴定为安全隐患的8户经营性自建房,已全部消险加固到位,资料全部归档并报备新区建交局。
经排查,非经营性自建房中共排查出疑似安全隐患的共有34户,对其中6户困难家庭,街道社会事业办确认困难类别,将其纳入20xx年财政补助对象,资料已报送建交局,待审核通过后立即实施改造;剩余28户,1户经村组干部思想动员已自行拆除,3户已消险加固,其余24户正在有序推进中。
下一阶段,街道将进一步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继续推进剩余疑似安全隐患的房屋鉴定及消险工作。同时,进一步运用纪律监督考核机制,落实部门和属地村、居责任,不断提升农村住房质量安全水平和农民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农房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保一方平安。
自建房排查工作汇报 篇2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我市所辖乡镇共有326个行政村,截至20xx年1月14日,已开展普查326个行政村,行政村排查占比为100%。目前,已排查农村房屋总计为61552户,其中用作经营的`自建房2215户,未用作经营的自建房58826户,非自建房511户。我市已基本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录入工作。
2、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鉴定工作
根据系统反馈用作经营性自建房初判存在风险户1户、未用作经营性自建房初判存在风险户38户、非自建房初判存在风险户1户。我办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鉴定,其中A级安全住房12户、B级26户、C级2户。
3、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根据住房安全鉴定工作,未用作经营的自建房鉴定出2户存在危险房屋。经与涉及的贺家川镇对接,2户均未在村内居住,并有其他安全住房。已通知贺家川镇对危险房屋张贴危房警示标志。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按照《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开展好20个镇街的经营性自建房、非经营性自建房和非自建房整治工作,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条梳理归类,造册登记,明确整改主体责任人,及时开展整治工作,采取切实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组织各镇街对辖区内的房屋在摸底在录入,确保信息录入不漏一户。对于不能及时完成整治的房屋要依法依规采取封存、搬离等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自建房排查工作汇报 篇3
为了进一步强化对农村自建房安全工作监管责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近日,xx镇多措并举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勇于担当负责,扛起政治责任,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辖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认真履行农村基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镇成立13个专项排查整改工作组,分别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房”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方式,切实加强对自建房安全工作的专项整改。
三是重点围绕对建造年代较早、长期失修失管、违法改建加层、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的.自建房屋,以及擅自改变用途、违规用作经营(出租)的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排查整治,建立责任清单,限时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
四是突出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安全、消防、有限空间、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以及学校、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节假日等重点时期,开展专项排查,紧盯问题隐患整改,坚持从严执法,做到真查真治“全覆盖”、严查严治“零容忍”。
自建房排查工作汇报 篇4
一、迅速动员部署,落实工作责任。
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部署要求,全镇上下闻令即动,全力以赴,以“钉钉子”的精神、“啃硬骨”的状态,坚持“下潜、下沉”,狠抓工作落实,对全镇范围内自建房安全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大整治,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形成全镇防灾、减灾工作人人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二、排查重点场所,全面摸清底数。
排查人员以网格化的工作形式,逐户、逐房进行排查,尤其对学校、市场、出租屋、小作坊、餐饮店等重点区域,开展自建房结构安全性隐患、合法合规性隐患、消防安全性隐患和经营安全性隐患的四类隐患排查。一旦检查发现问题,就统一登记上报至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并现场提出科学的指导性建议,督促相关负责人立即进行整改,并持续跟进。
三、广泛宣传引导,强化安全意识。
针对自建房分布广泛、居民防灾安全意识薄弱、逃生自救能力差的.问题,勐捧镇通过播放LED宣传标语、村内广播宣传安全知识、入户发放防灾宣传册、张贴宣传挂画等途径,向村民宣传、讲解农村自建房常见安全隐患、防灾技巧等安全知识,持续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知晓率。
下一步,勐捧镇将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加大对自建房安全隐患的专项整治力度,督促和指导自建房提质整改,全力消除风险隐患,确保辖区居民居住环境的安全与稳定,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自建房排查工作汇报 篇5
根据xxx市建设局关于开展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市建筑业开展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并于xx年xx月xx日下发了《xxx建设局关于开展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了部署,成立了以局长xxx为组长,副局长xxx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方案。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x月x日,我局召开了全市各施工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及我局的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部署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对活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安全生产月”拉开了序幕。
活动期间,我们组织各施工企业进行了由国家安监局举办的“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答题1000多份,宣传条幅100多幅,小型标语上千条,悬挂安全挂图58套,并印刷宣传单一千份,深入施工现场,街头进行宣传分发。为了便于记忆,我们把安全规程编写成快板的形式,因为读的上口,深受工人的喜爱,有利的提高了工人的安全意识。
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安全生产月期间,我们对全市的安全工作进行了拉网式大检查,共查工程39个,下达隐患整改26份,停工指令2份,监督检查记录20份。共查处隐患130条,其中安全管理30条,文明施工15条,脚手架20条,三宝四口27条,塔吊5条,施工用电16条,物料提升机11条,施工机具7条。通过这次检查发现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1、安全管理方面:
项目经理不在现场或多个工程为同一个项目经理;安全资料雷同、抄袭现象严重,不能本工程实际编制相应的方案;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2、建设单位专项安全资金:
这个问题仍停留在程序中,未能真正落实,只是在资料里体现,甲方并未真正拨付专项资金。这样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得不到保障,施工单位就想法设法偷工减料,减低安全生产成本,野蛮施工,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大的隐患。
3、建筑起重机械: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于xx年6月1日起执行,成为我们加强起重机械管理的坚强后盾。我们对全市的塔吊进行了一次专项治理及检查,发现部分塔吊未办理备案手续;无起重机械拆装、安装资质。
4、监理单位: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安全监理规程》明确了监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但是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仍未能得到改观,重质量,轻安全。并且监理的安全资料差距很大。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杜绝多个工程一个项目经理的现象。推动企业建立管理标准化,操作规范化,施工现场文明化的综合管理体系,树立样板,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2、加大对建立单位履行安全职责的管理力度,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设安全监理规程》的要求,进一步增强监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管能力,发挥安全监管的作用,对不履行安全职责,不按规定进行监理的。监理单位及人员进行通报。
3、加强对塔吊的备案监查,督促未办理备案的进行备案,鼓励企业办理起重机械的安装、拆装资质。
“安全生产月”活动已经圆满结束,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但是安全生产却是一个长期的,需要常抓不懈的工作,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监管,确保“迎奥运、保平安,促发展”落到实处。
自建房排查工作汇报 篇6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我市所辖乡镇共有326个行政村,截至20xx年1月14日,已开展普查326个行政村,行政村排查占比为100%。目前,已排查农村房屋总计为61552户,其中用作经营的自建房2215户,未用作经营的'自建房58826户,非自建房511户。我市已基本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录入工作。
2、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鉴定工作
根据系统反馈用作经营性自建房初判存在风险户1户、未用作经营性自建房初判存在风险户38户、非自建房初判存在风险户1户。我办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鉴定,其中A级安全住房12户、B级26户、C级2户。
3、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根据住房安全鉴定工作,未用作经营的自建房鉴定出2户存在危险房屋。经与涉及的贺家川镇对接,2户均未在村内居住,并有其他安全住房。已通知贺家川镇对危险房屋张贴危房警示标志。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按照《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开展好20个镇街的经营性自建房、非经营性自建房和非自建房整治工作,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条梳理归类,造册登记,明确整改主体责任人,及时开展整治工作,采取切实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组织各镇街对辖区内的房屋在摸底在录入,确保信息录入不漏一户。对于不能及时完成整治的房屋要依法依规采取封存、搬离等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自建房排查工作汇报 篇7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筑工地上新材料、新技术的不断出现并被广泛应用,施工现场出现了大量的火灾隐患,如不及时整改,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不仅会烧毁未建成建筑物和其周围建筑物,而且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给社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危害。为了有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公司组织开展对施工现场火灾隐患逐项自查,现对可能发生火灾隐患的逐项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建筑施工现场的火灾隐患、隐患种类:
1、施工现场总体布局不合理。在工地周围随意搭建工棚,堆放建筑材料,现场虽然作业分区,但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作业分区不明确。部分施工现场没有进行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与动火作业区(电气焊割区)的划分,施工现场虽然进行了区域划分,但未进行有效分隔。
2、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可燃废弃物没有进行统一处理。施工现场产生的刨花、锯沫、油漆下脚料等易燃、可燃材料,没有专职人员进行及时清理,也没有设置集中场地临时存放,更有甚者会对这些废物进行焚烧处理,这些都是极其危险的火灾隐患。
3、施工中承包单位较多,人员流动性较大,给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火灾隐患不易被及时发现。随处搭建工棚,如办公室、库房、厨房、人员宿舍等连成一片。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设施配备不齐全,人员受教育程度较低,消防安全意见淡薄。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火烧连营和群死群伤的不良局面。
4、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现象严重。临时线路价低质劣,电气线路不穿管敷设,线路负荷小,长时间超负荷运行,极易引发火灾。现场施工人员较多,可燃、易燃物多,流动吸烟得不到有效控制,缺乏对烟头等火源的有效管理,极易造成火灾。
5、建筑工地消防器材配备严重不足,消防通道不畅。一些施工人员为了图方便,将一些易燃、可燃材料及杂物随处堆放,造成消防通道不畅。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严重后果。
施工现场火灾隐患的处理和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项目经理负责,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责任状。
2、加强施工现场平面规划布局,曾强消防安全意识。根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情况,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地,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加强储存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储存设立专用仓库,要求与其它建筑物保持至少15米的间距,不得超量储存,同时派专人负责收发登记。严禁堆放建筑材料堵塞消防车道,确保现场的消防车道不得少于两处,且宽度不小于4米。
3、加强消防审核和对现场的检查。一要限制可燃复合材料的使用量,特别是建筑物内部装修材料,在审核中适用规范对各类建筑物内部不同部位应采用的装修材料。二要对内部装修是否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有无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三要防止由于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和可燃隔断夹层内而未穿防火阻燃管保护。四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检查。在施工过程中,针对薄弱环节,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用火用电和危险品的储存情况、职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消防器材配备情况等。
4、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确定一名经过安全培训合格的电工正确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电气设备,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线路接头是否良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电气设备周围是否有可燃物,尤其是危险物品库房内电气设备、灯具是否符合防爆要求。另外对以下重点场所更要加强管理:
(1)电气焊割场所。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使用明火及电、气焊作业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施工现场动火申请审批手续,各动火作业经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进行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应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作业。焊割作业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对装过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焊割前应彻底清除。
(2)用电场所。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电工应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作业。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施工现场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设置,并分别安装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或高热强光源灯具,临时用电应符合防火规定。
(3)宿舍。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施工现场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必须在空旷地带独立设置;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每幢建筑应有一定的防火间距;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内电气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安装,严禁乱拉接电线和使用碘钨灯、电炉等大功率电器;施工现场选择安全地点集中设置食堂和吸烟室,食堂严禁设置在建建筑物内,不得与临时宿舍、办公用房合建。
5、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首先要严格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氧气、乙炔瓶两者不能混放,焊接作业时要派一监护人,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的同时清理干净其周围可燃物,防止焊珠四处喷溅;其次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刨花、锯沫、油漆下脚料等易燃、可燃材料,派专职安全员督促作业人员及时进行清理,集中场地临时存放、统一处理,严禁焚烧,临时堆场需设立防火标识,配置防火设施。最后要在工人宿舍、员工休息室、危险物品库房等火灾危险处设立醒目的严禁吸烟等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吸烟室或指定安全的吸烟地点。
6、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对工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消防法》,一要明确消防安全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成立义务消防安全组织,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停工前后的安全巡视检查,重点巡查有无遗留烟头、电火源、明火等安全隐患;二要对雇佣的临时工人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特别是要加强对电焊、气焊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使之持证上岗。三要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严密消防工作网络。四要配备消防器材,为防患于未然。
总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管理层的高度重视、项目部的认真检查,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还需要每个施工人员防火意识的增强。只有这样,才能减少火灾隐患的产生,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自建房排查工作汇报 篇8
为深刻汲取泉州“3·7”酒店坍塌事故教训,依据《中共南平市委办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南委办电〔20xx〕19号)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至20xx年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集中资源、力量、时间,对各类房屋进行拉网式、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本次“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在去年全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基础上,将重点排查整治以下10类房屋:
1、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包括政府、企业指定或租住的房屋,以及工地临时建设的板房等)、定点医院以及已开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的房屋;
2、无审批手续、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含厂房);
3、擅自加层夹层、分隔房间、开挖地下空间、改扩建,以及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的房屋(含群租房);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含厂房);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城乡结合部自建房;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7、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化工企业、危化品企业等厂房;
8、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屋;
9、土坯房、土木结构房屋;
10、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C、D级危房。
同时,在排查中将特别关注以下4个领域:
1、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定点医院,以及已开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房屋;
2、城乡各类贫困户住房;
3、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又擅自加层或改变承重结构用于生产经营、出租的房屋;
4、去年排查鉴定但尚未处置和采取“封房”临时措施未有效处置到位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
三、各类房屋所有人、管理人或经营者应当确保经营使用房屋合法、安全与功能有效,不符合房屋结构安全或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或使用功能,以及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经营性场所等,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出租)、整改,并主动向所在地村(居)委会报告。
四、全市各类房屋承建单位、施工队伍,自即日起不得承接无规划许可、无施工许可,或不按审批手续规范施工的.各类建设工程;已经承接在建的此类工程,应暂停施工,并主动向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五、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违法建设房屋和违规经营房屋、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改变使用功能的房屋违法行为。市本级设置举报电话,各县(市、区)和武夷新区管委会、南平工业园区管委会、荣华山产业组团管委会也将开通线索举报渠道。经查实的举报线索,将对第一举报人予以奖励并严格保密。
自建房排查工作汇报 篇9
扎实深入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区安委会统一部署在全区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165次常务会议精神,全面布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市安委会6号、7号文件精神,区安委会制发了《开发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区各有关部门分别对相关行业和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9月6日,召开了区安委会扩大会议,会上传达了在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上的讲话及省、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了近阶段全区安全生产情况。区管委会副主任周立军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部门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要求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根据国家、省、市下发的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文件要求,我区迅速成立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部门均成立了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分别对各相关行业和领域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多层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8月20日以来,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5家,排查安全隐患53处,下达整改指令14份,停产整顿企业4家。
三、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区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全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未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试生产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存在15种危险化工工艺未进行自动控制改造仍进行生产等违法行为。一是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经营场所未进行安全评价等重大安全隐患的4家氧气乙炔经销站责令其储销分离,禁止在经营场所储存氧气乙炔重瓶;二是责令区内正在经营的锦州市海洋渔业总公司第一冷冻厂等6家冷库企业进行本行业安全生产现状评价。
(二)、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治理。结合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煤矿山企业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无合法勘查许可证或无合法资质从事勘探活动、有合法资质的勘探单位以勘探名义实际上从事采矿活动等违法行为。活动期间,共检查非煤矿山6家,责令整改隐患9条,下达隐患整改指令3份,停产整顿2家。
(三)、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区交警大队、交通局重点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加大对运输场所的安全秩序治理检查力度,对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严防超速超载、客货混装、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严格查禁携带危险品上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进一步做好雨天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保证了下雨天气的交通安全。
(四)、建筑安全专项治理。为切实加强建筑市场安全管理,区安监局、规划局对全区建筑施工现场进行了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了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
此外,我区人员密集场所、水上交通与渔业船舶、民爆器材、冶金、特种设备、消防安全、城市燃气、电力、港口、粉尘与高毒职业病危害严重作业场所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结合各自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检查,我们感到还存在下列问题:
一是全民安全意识仍相对淡薄。“时时讲安全,处处提安全”的意识尚未广泛深入人心,安全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缺乏导致违章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甚至一些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和安全知识技能,既成为各类事故的肇事者,同时又是受害者。
二是不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未落实到位。不少中小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仍停留在口头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没有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入安全生产工作,重效益、轻安全,重制度、轻管理,重形式、轻落实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三是一些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一些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应付思想,安排部署不够具体,排查整治不够深入,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
针对上述问题,将采取如下措施加以管理:
1、加强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全区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强化安全意识。
2、区安委将结合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对新排查出的各类隐患,特别是较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按照“三定”(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限)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周全的防范措施。对整治难度大和危险程度高的隐患,要专题研究,重点解决。对涉及多个
部门的要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合力整改,确保每一个查出的事故隐患都能得到有效治理。
3、要切实加强重要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和事故专报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