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围城》读后感1000字(精选5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围城》读后感1000字 篇1
以前总听说围城,今年自己进入围城的第四年,也想看看到底钱钟书怎么描写他心中的围城,所以赶上当当网打折跟着很多书一起买了《围城》这本书。12月用了20几天读了这本书,还要感谢期间培训所以能够提前看完。
这本书讲了方鸿渐从留学归国到走入婚姻的整个过程。大背景是抗战前期,国家动荡不安,可是说来也怪,爱情啊,婚姻啊好像从来都不会因为什么战争或者国家情况而受到影响,在战争中的人们依然会萌发爱情,依然会结婚。说回这本小说,方鸿渐在回国的船上还是单身,但是我认为他的道德标准有问题,所以才会和已经是别人未婚妻的鲍小姐春风一度。这一点上可能男人都差不多吧,毕竟男人多数都是视觉动物。但是,遗憾的是,鲍小姐也只是他生命中的一个过客而已,否则,方鸿渐会不会被未婚夫哥给做掉也是不得而知的。后来苏文纨竟然爱上了他,可是男人对于没有任何征服欲的事情可能是缺乏兴趣的,即使苏文纨家境再好学历再高,最终他也没有选择她。让我感到不解的是,唐晓芙竟然是方鸿渐的菜,无奈因为苏文纨因为方鸿渐的“懦弱”,阴差阳错两人并没有走到一起。最后和方鸿渐结婚的竟然是孙小姐,可这个人才认识不过一年,方鸿渐也并非非卿不娶的爱着她,两人的结合也好像是命运的捉弄似的,其实谁也不怎么喜欢谁,但是却最后协手走入了婚姻。现实中,又有多少都是这样的情况呢。不是爱,但是觉得还合适,于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结了婚,婚后意见不合、三观不合,柴米油盐竟是错,各种吵架相伴,结果消耗了两个人的能量值,消耗了婚姻的能量值,有的吵一辈子,有的半路解散了,有的将就着还在过。婚姻中可怕的可能还不是出轨,而是不爱。
小说中说围城就是“外面的人想进来,里面的人想出来”,我想想进来的外面的人,都是因为想象围城里有一个人能够解救当下孤独的自己才会憧憬进入的,而里面的人,因为太多的鸡毛蒜皮,生活很多时候过得一地鸡毛,于是其实也羡慕着外面的人。
曾经有人说,婚姻中有100次想要掐死对方,但是有101次想要放过他。婚姻其实是一个大命题,里面有很多学问的。很多人只是走近了、走入了,却并不总反思,遇到事情了冲动占据大部分,理性倒总是躲起来。婚姻中鸡毛蒜皮是常态,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如果再加上一个娃,好戏开始。没有经历过的人是没有资格评判的,只有都经历了才会知道其中的道理和隐喻。
婚姻中有七年之痒一说,现在听说变成了三年之痒,可能因为当下年轻人都是速食爱情、快餐婚姻吧。为何会有“痒”的时候呢?三年也好,七年也罢,人与人之间的相处遵循着远香近臭的道理,在一起久了可能就会有厌倦的时候,何况夫妻日日在一起。如果出现了那个时刻,怎么办?离?不能那么草率。要像遇到病症一样,去治疗它。
围城很大,我们每个人要用爱去充实它,围城也很小,一定要悉心呵护。
《围城》读后感1000字 篇2
女儿去高中报到,带回来好几本名著。很早以前就听人提起过《围城》,于是我就认真读起来了。最熟悉的语句自然是那句:“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去意会、去感悟……
《围城》读后感1000字 篇3
阅读一本书,像浸泡在温泉中,酣畅淋漓,心醉神迷;阅罢如同出水,不禁哆嗦,一身冷汗。带给我这样感受的,唯有《围城》。
一本讽刺小说能引起读者如此反应,不可谓不成功。一方面,我赞叹作者刻画人物一针见血,又不至于夸张;另一方面,我为自己某些人性的弱点或多或少遭到作者赤裸裸地披露而惶恐不安,急欲克服。这得益于作者用高超的技巧来记叙事情,却不评论,从而触发读者的心理反应,使读者自己生出批判的意义来。
印象最深的便是李梅亭买红薯,这件事总让人揣测他自私、吝啬的性格,却又惊觉,若这是当时的自己,大概也会生出如此的想法和相同的行动吧,不然如何猜得熟练而世故?读书以自喻,我该暗暗敲响反省的警钟了。
不过作者在自序里写道:“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写这类人,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由此可知,《围城》所突出的重点并不在于探讨人性,而在于反映“某一社会”、“某一类人物”的存在状态。那时的社会正处于抗战前期,其最大的时代特征是中西文化的碰撞,而最能见证文化变迁的学者或文化人,自然是那一类人。
这本讽刺小说的矛头指向的是部分陷入精神危机的文化人,他们有的学习西方文化,不料生搬硬套——看看三闾大学的“导师制”,本来是要向西方一流大学看齐,与国际接轨的,不料竟变成了倡导教师一天三餐都跟学生同桌吃饭之类非马非驴的闹剧。
有的学者志在传承中国文化,不料抱残守缺,这有鉴于方鸿渐先生的家庭观。有的人明明碌碌无为,却偏偏贪图风光,于是把这无聊的聪明用于各个场所,一旦有所成效,就披上皇帝的新衣,装模作样,旁人为了显示自己的品味,连声赞叹,助长了不正之风。
倘若没有最后一段,小说也仅有智者的痛快,没有仁者的悲哀,没有蜡烛点亮了黑夜的同时流下眼泪闪耀的神圣光芒:
“那只祖传的老钟当当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一,二,三,四,五,六’。六点钟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柔嘉好,劝他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希望他会跟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一切归于平静,平静地经历暴风雨的洗礼,然而平静是妥协的无奈,是祭奠的惋惜,是雨后沉闷的瘴气。
随着方鸿渐坠入原始的睡或者称为死的样品,他的灵魂挣开肉体的束缚,归于缥缈,归于虚无。我叹至此,再无“围城”。
《围城》读后感1000字 篇4
天下只有两种人。比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到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却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
——钱钟书
人生快事,莫如读书。书是我们精神的巢穴,生命的禅床。近期书香君读了钱钟书先生的《围城》感受颇深,这是一本有趣而睿智的书,因为它的有趣源于一位智者对人性的动察和调侃。围城里的娓娓到来,将生活的无奈刻画得入木三分,日常生活被钱老先生信手拈来,并让人能发觉其中的趣味,是一部常读常新的作品。
《围城》是一部风格独特的现实主义讽刺长篇小说,也是一幅市井百态图。作者通过主人公回国、恋爱、找工作等一系列事件,用辛辣的笔风,一针见血地把人物的灵魂展现在我们面前。性格决定命运,我想是这样的。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塑造了一个典型的中国旧式知识分子形象——方鸿渐,他酸气冲天,有几分才气,却底蕴不足。他面对自己的欲望亦正亦邪,一直在两者交界处游荡,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故事充满无奈和渴望,各种情绪交互矛盾,在钱先生的笔下活灵活现。钱先生的笔锋不是温和体贴的,你甚至可以说他尖酸刻薄且热爱冷嘲热讽,可是那满篇的好句子妙句子教人不得不击节称赞,因为不得不承认他用词的准确,情感的到位,那是真真是击中了书香君的内心。所以尖酸也觉得有趣,刻薄倒也不曾出格,那些个人、那些个事,的确就是这么的教人可气可恨又可笑。
有人将小说分为四等境界:最下等曰“歌颂”,第二等曰“批判”,更高者曰“幽默”,而独以“荒谬”为最高。《围城》正是这种“荒谬”的作品,钱钟书先生以幽默的语言讽刺嘲弄一些社会现象,从“围城”这个比喻开始,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人类的“围城”困境:不断的追求和对所追求到的成功的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两者之间的矛盾和转换,其间交织着的希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著与动摇——这一切构成的人生万事。“围城”困境告诉我们人生追求的结果很可能是虚妄的,这看起来好像很有点悲观,但骨子里却是个严肃的追求,热忱深埋在冷静之下,一如钱钟书本人的一生。他揭穿了追求终极理想、终极目的的虚妄,这就有可能使追求的过程不再仅仅成为一种手段,而使它本身的重要意义得以被认识和承认,使我们明白追求与希望的无止境而义无反顾,不再堕入虚无。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
《围城》读后感1000字 篇5
钱钟书先生笔下的《围城》,将书中人物的性格展现得淋漓尽致,语言风格风趣又幽默。讽刺中充满生动叫绝的精辟比喻,蕴含着深刻的社会意义和人生哲理,描摹出了人物事态。
《围城》这本书刚入手的时候,封面上有一句话: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对婚姻也好,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多都是如此。钟书先生的语言魅力没有第二人能够超越,胡适说:"怕什么真理无穷,进一步有进一步的欢喜".我读完《围城》这本书,真正感受到从思想上进了一步。
书中主要讲了主人公方鸿渐的三个人生阶段:先是留洋归来上海,从上海到内地;在三闾大学;从三闾大学又回到上海。方鸿渐的感情生活丰富,他追求唐小姐,苏小姐追求方鸿渐,平淡的生活都在方鸿渐被唐小姐拒绝而画上了句号。接着进入下一个章节,三闾大学篇。在这旅途中,赵辛楣的一句话,揭露了方鸿渐的本质,也是他一事无成,一直悲剧的原因。赵辛楣说:"你不讨厌,可全无用处。"因为无用,在上海没有什么工作,还要借赵辛楣的面子才能找得到工作;因为无用,最后依然与柔嘉闹翻。除了偶尔的灵光一闪,完全看不出此人有什么过人之处。
他的婚事也像一场戏剧,再从湖南回上海的路上,他与孙柔嘉结为夫妇。没有多长时间,两个人就分开了,根本的原因在于他俩都有目的性,只是时间的问题。孙柔嘉对方鸿渐的动心无非起源于旅途中的一句话,而方鸿渐对孙柔嘉动心则是在三闾大学那恶劣的环境中的患得患失。孙柔嘉动用了一番心计,而方鸿渐却犹犹豫豫,连结婚都要问朋友的意见,我对方鸿渐也是实在无语。到上海后的种种龌龊,都在于孙柔嘉的控制欲,以及方鸿渐急于想摆脱这种控制。最终一拍两散,落得干净。
方鸿渐的一生都在维持他那所谓的书生尊严。在学业、感情、工作甚至与家庭之间愈发被动不堪。方鸿渐是庸常的,也是独特的,他更是"围城"中千千万万人的缩影。人们在围城中,没有固定形容他的词汇,只能说城里有喜有悲。
钟书先生写道:天下只有两种人,比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好的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到最后吃。照理第一种人应该是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是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不好的。不过事实却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而第一种,只剩回忆。
书中故事的结尾用老旧的挂钟,点出人生的悲喜无常。现在以一个旁观人的视角,发现每一个人都活的像傀儡。方鸿渐走出了他自己的围城,也不过是走进了另一个人的围城。这祖传的老钟如同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间包涵了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