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精选8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1
根据《浙江省林业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林规〔2020〕26号)《浙江省林业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浙林规〔2020〕66号)文件,贵局对我县2019年度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省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针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立即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关于资金未及时全部使用的问题。主要原因是项目单位未能及时开具发票而导致支付迟缓。截止2020年7月,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613.89万元已经全部支付完毕。
二、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一)关于资金分解未下达正式文件的问题
主要原因是当时出于我局2019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申报书与实际浙财建〔2018〕156号、浙财建〔2019〕65号文件下达的任务和资金一致的考虑,从而忽略对2019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涉及的相关任务、资金进行再分解和下达。整改:一是严格按照文件下达的计划任务和绩效目标积极组织实施,强化项目资金拨付审核程序,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项目单位,做到专款专用。二是要求下一步对中央和省级林业专项资金涉及的相关任务、绩效目标和资金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分解落实下达,明确责任主体、建设任务、资金分配、绩效目标等。
(二)部分项目未完成的问题
1.森林公安办案补助项目:截止2020年12月15日止森林公安办案补助项目已经全部支付完成。
2.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本项目实施期限2019年6月至2021年12月,实施面积235亩,资金规模128.09万元。任务未完成主要原因:一是今年2月份新冠肺炎疫情造成项目不能及时种植,林业种植项目均有季节性问题,不能在春季种植好,就会影响成活率;二是苗木和肥料公开招标从4月份开始,不能如期完成,肥料招标共招标三次,前后花了4个月时间,错过苗木种植最佳时间。目前完成情况:苗木和肥料已招标完成,2020年肥料已全部完工,已完成种植120亩;培训已完成两期;资金到年底完成拨付75万元。整改:一是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执行;二是加快项目进度,力争在2021年4月份完成种植任务;三是按计划和时间节点完成技术培训任务。
3.林业贷款贴息绩效指标问题:原因分析:主要是工作人员认识上有偏差,认为林业贷款贴息按贷款合同金额计算,不是按照实际贷款额计算。整改: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按照实际贷款额计算绩效指标,把握好项目申报关,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做到应报尽报,确保绩效目标按时完成。
(三)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我县2019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已经全部拨付到项目承担主体,国有单位的补偿资金通过县林业局账户直接拨付,村集体的补偿资金通过乡镇财政拨付,个人的补偿资金通过“一卡通”拨付。我县林业局通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掌握森林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防止资金截留和挪用。2020年我局专门针对20xx-2019年生态公益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工作,对2019年生态公益林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工作,对审计、绩效评价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我局积极督促项目单位进行了整改和落实。
(四)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关于多拨付杭州千岛湖瑶记实业有限公司林业贷款贴息资金4851元的问题。针对该情况,我局及时与该企业取得联系并下达项目整改通知书,该企业将多领取的林业贷款贴息资金4851元与8月14日上缴淳安县财政局国家金库,同时我局也认真分析原因,对相关责任人审核不严等情况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要求举一反三,在今后对项目审核要从严把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三、省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专项资金
(一)海南鳽种群保护部分项目未完成的问题
根据《海南鳽种群动态监测、保护遗传学及适应性进化研究与保护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至2020年12月,实施期限为4年。绩效评价认为在2019年9-12月未完成无损伤捕捉并佩戴卫星跟踪设备的工作任务。整改:截止2020年6-8月,项目组在长期跟踪调查和鸟类行为监测的基础上,经过前几年的持续观察和野外捕捉实践,经过反复实验,利用夜间在觅食地铺设网具、采用脚套的方式,已成功完成无损伤方式捕捉海南鳽健康个体进行佩戴卫星跟踪仪项目工作,共为15只海南鳽佩戴了卫星跟踪仪,其中成鸟5只,当年繁殖幼鸟10只,幼鸟均为已能自行觅食个体。所有佩戴卫星跟踪仪的海南鳽均为健康状况良好个体,目前佩戴卫星跟踪仪运行状况良好,已接收到海南鳽有关活动轨迹信息,后续保持继续观察。
(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资金未及时全部使用的问题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是根据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要求,开展监测站日常监测工作,一旦发现突发野生动物异常情况,立即按程序上报,并做好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及采样送检工作。本项目实施单位为淳安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总站和姜家林业中心站,2019年完成野外巡护监测253次,巡护监测时间15346分钟,巡护监测里程874.17公里,巡护监测记录鸟类7472只,未发现死鸟和异常行为鸟类,监测数据上报率达到100%。造成项目资金未及时全部使用的问题,主要由于千岛湖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目前没有单独人员编制,除雇佣2名人员协助监测外,日常监测工作由姜家林业中心站技术人员完成,2019年实际支付监测劳务费0.996万元,其他支出都在姜家林业站日常公用经费列支。整改:加强项目资金归集与核算,凡涉及项目监测劳务、GPS录入系统和监测直报系统维护、野外监测劳保、监测技术培训等相关费用,统一纳入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支付款项。
(三)合同审批程序不规范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问题
绩效评价中发现姥山林场《马尾松、柏木资源调查合同》审批与签订程序倒置以及《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未在规定期限签订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淳安县生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高度重视,及时了解并分析原因,认为评价中反映的这两个问题主要是合同管理不规范、工作不严谨引起的。整改:公司进一步规范了项目招投标程序,严格合同的审批、签订和履约行为,同时对负责种子园的副场长进行诫勉谈话,从中引起重视,举一反三,认真反省,确保今后项目实施的合法、合规。
(四)招标文件设置最低限价的问题
许源林场林区道路硬化工程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招标文件补充说明要求“投标报价必须在456772.22元-492698.11元范围,否则为废标”。主要是根据《关于印发〈淳安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通知》(淳政办发〔2013〕125号)”中的规定,招标人预算价在2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土石方等工程项目,采用现场抽签计分法。现场抽签计分法具体操作规定中明确“投标总报价应当在规定的招标优惠报价有效范围内,不在优惠报价有效范围内的投标书为废标”,文件规定《招标优惠报价有效范围表》中“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惠幅度7%—14%”,因此本工程按上述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了让利范围。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招投标相关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
针对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林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积极落实整改,并明确下一步淳安县林业资金管理工作重点:
(一)提高认识,积极整改,落实责任。高度重视林业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严格执行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财经纪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做到立行立改,同时积极分析原因,举一反三,严防再犯,同时进一步完善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制度,落实建设项目法人制度,真正做到制度完善、责任明确、措施落实、流程清晰、管理规范。
(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强化对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管。认真抓好项目规范化管理,不断推进项目建设,对因不可抗力导致项目进展缓慢的,要积极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妥善解决政策性导致的不利因素;对其他原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完工滞后的,要倒排时间,加快建设进度,及时组织验收。严格按照文件下达的建设任务实施和履行相应的程序,强化建设过程的监督,严格控制建设内容变更,确需变更的,要按规定程序调整并作好实施方案的衔接。对资金拨付进度较慢的问题落实专人负责,加快报批程序,加大资金兑付力度。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申请拨付资金,加快资金的支出进度,使项目尽早发挥效益。
(三)严格标准验收,规范档案管理。对每一个项目的竣工,要及时组织精干力量,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杜绝发生“重申报、轻建设、草验收”的局面。与此同时,要求专人负责建立施工台账,对每个环节相关手续和档案资料进行收集和管理。
(四)加强业务培训,规范会计核算。加强相关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管理和业务水平,确保会计核算规范完整,记账依据完备齐全。
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2
为加强卫生院管理,调动我院卫生人员的积极性,为农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目标。根据黄岩区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标准,我院组织对各科室1到6月份的绩效进行了考核,现将绩效考核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考核内容基本情况
(一)、基本医疗服务。
1、服务质量。严格执行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执行病历书写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规范等有关法规制度,处方质量、病历质量、护理文书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和病案管理符合要求。
2、服务数量。门(急)诊人次,1-6月份为15678人次、辅助检查总7895人次。
3、执行基本药物制度。我院于2010年10月全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开展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情况。
4、医疗费用情况。每门诊收费46.2元,去年平均为48.3元,与上年相比,次均门诊费用实现负增长。
(二)、公共卫生服务。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管理按照卫生部《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的常住人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时更新健康档案,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
2、健康教育。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的提供情况、农民健康知识知晓率88%。
3、免疫规划项目。国家免疫规划的执行及其管理情况。建证(卡)率100%;免疫规划接种率≥99.6%;及时接种率96.9%。
4、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理项目。保障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共报告传染病16例,及时报告16例,及时报告率为100%。认真配合疾控机构,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有较强的应急处理能力,做好食品、公共场所、学校、职业等卫生指导与管理工作。
5、儿童保健项目。建立0-3岁儿童保健手册,规范开展儿童保健工作;0-3岁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6%。
6、孕产妇保健项目。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规范开展孕产妇保健工作;年度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4%。
7、老年人保健。全乡65岁以上老年人2254人,管理1360人,管理率60%。老年人健康检查、健康登记管理情况。定期为65岁以上的老年人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并向老年人提供自我保健、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8、慢性病管理。共筛查2578人,共有高血压病人570人,20xx年度315人,管理191人;共筛查糖尿病2184人,共有糖尿病人230人,其中管理138人。
9、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报告及管理7个,认真做好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随访、康复指导及登记管理情况。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认真做好乙肝补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艾滋病防治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关工作。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新农合政策宣传;设置新农合宣传栏1个,认真做好新农合补偿政策宣传,公布就诊报销流程,公示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
(2)新农合监督。公示参合农民补偿情况,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以方便群众投诉。
(3)新农合服务。认真做好新农合参合农民住院报销工作,及时、准确、全面上传医疗服务信息,并按要求开展即时结报工作。
(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1)按照浙江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基本完成乡镇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目前建成10个村卫生室的建设工作。
(2)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管理情况。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乡村医生准入制度;建立乡村医生例会制度;对村卫生室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管:建立统一制度;村卫生室能统一收费标准。目前村卫生室按基本用药目录用药。
(五)、人事财务管理。
(1)人员配备情况。人员岗位设置合理,配备到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岗位人员人,占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的30%;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应岗位的执业资格。
(2)财务管理、分配制度建立执行情况。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制度和会计制度,业务收入存入专户,基本能按照当日发生,当日入帐,并定期结算,收费使用统一票据,票款相符;医院年终有结余。
(六)、院内环境与管理。
建立健全并落实行政、后勤、进修和培训等制度并落实。院容院貌干净整洁,工作环境及病员休息环境干净舒适,健康宣传标语、专栏醒目规范,医务人员精神饱满,服务态度和蔼得。
(七)、群众评议与监督。
医患沟通情况,群众满意率。院内设有群众意见箱,能开展问卷调查,有群众及病人评价结果,群众满意率达90%。
二、存在问题
自查发现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公共卫生服务情况。
1、健康教育方面:工作不到位,质量不高,开展讲座次数不够。咨询工作开展不到位等。
2、资料收集完善,人员对公共卫生项目工作业务尚不够熟悉。
3、某些项目工作开展难度大。如慢性病的管理方面。
4、科室设置房屋不足。
(二)、医疗质量情况。
1、未能完善质量管理机构,特别是质控和院感方面工作开展较差,未能落实完善。
2、病历书写规范尚未完善。
3、“三基”工作开展不够。
4、职工对医院核心制度不熟悉,未能很好的执行医疗核心3制度的情况。
5、护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培训与管理,努力提高卫生院整体水平。
(二)对公共卫生项目,加大在资金、物力、人力的投入,要全院人员的动员和参与。
(三)加强慢病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筛查的力度,加强管理力度,主动发现病人,主动管理病人。
(四)加强进修与培训,加强“三基”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五)加强医病质量的管理。
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3
贵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于20xx年3月对我局20xx年度文物保护资金绩效评价和20xx-2020年度文物保护资金进行了审计。6月6日,贵局发出浙文物函〔20xx〕206 号文件,提示我局在使用专项资金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对此非常重视,即刻开展了审计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审计整改工作小组
我局在认真分析问题的基础上,结合资金使用实际情况,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潘春方为组长,局文化遗产保护科科长陈伟阳、新昌县博物馆馆长张斯鸿为副组长,赵菊芹、何中梁、徐梦、潘晖、吕越双、徐婉仪六位同志为组员的整改工作小组,负责本次整改工作。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项目管理制度方面
存在的问题:
1、新昌城墙修缮工程。①工程进度延期,合同规定施工完成时间为20xx年4月,但由于“施工场地无法移交、围护封闭导致施工延期”的问题,需延期50天左右。②合同签订未写日期。
2、大佛寺数字化保护项目和预防性保护项目。数字化、预防性保护项目开标的监督人未及时签字。
3、回山建筑群修缮工程。回山建筑群的省保资金设计费用和施工费用混用。
整改情况:我局已积极与施工方沟通,排除施工延期等问题,推进工程施工进度。同时,建立专门的项目管理监督制度,杜绝合同未签字、未写日期等情况,并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我局今后将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做好项目的实施计划管理、过程管理、变更调整管理、采购管理、验收管理、监督管理。
(二)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方面
存在的问题:
1、新昌城墙修缮工程。我局于20xx年11月将191万省补资金分配给南明街道,但因属地管理等问题未协商好,南明街道于20xx年11月才将191万打给城投公司,截止20xx年底共支付5.8万。
2、大佛寺数字化保护项目和预防性保护项目。由于数字化保护项目验收效果不及预期需要进行整改,预防性保护项目受大佛寺石弥勒维修项目影响,工程进度也有所延后,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
整改情况:我局已与施工方沟通,积极推进项目进度,在今后将加强作风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对项目实施单位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督促属地管理部门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确保资金按进度及时、合理支出,提高资金预算执行率。
三、下一步工作
通过这次检查,我局发现了在项目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上存在的漏洞,为后续项目作出了警示。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文〔20xx〕178 号)、《浙江省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文〔20xx〕54号)、《浙江省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教〔20xx〕2号)等文件的学习和执行,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管理制度的落实与监督,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同时在项目开展中,提高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率。
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4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1月1日零时。我市开展保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对保山市普查时点人口情况进行普查,全面掌握人口信息,并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资料开发。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就市、县两级来讲,其工作跨度为20xx-20xx年。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拟定评价计划。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评价组根据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评价,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36.3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6.3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市级财政核拨项目资金36.34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xx年部门预算根据各部门的职能、任务和发展目标,以项目为依据编制,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推进,完成了预算目标,支出效益明显。严格按照财政资金各项管理办法管理使用项目资金。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根据普查需求,购置文件柜、桌椅等办公家具1.8万元,配置完成率100%;组织开展了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数据处理、质量抽查等培训,完成了培训任务;培训参加人次90人次以上。
(2)质量指标
信息系统变更率小于等于100%;已经纳入年度计划;培训人员合格率达到95%以上;验收通过率达到95%以上;培训出勤率达到100%;各种购置设备利用率达到100%;信息数据经过检测满足信息安全的要求;人员参训率达到100%;系统初验时间偏差率、系统终验时间偏差率均满足完成日常统计报表及普查数据运行的要求。
(3)时效指标
设备部署及时率满足日常统计报表及普查数据运行的要求。
(4)成本指标
培训人均培训费标准小于等于290元/人·天;培训人员为各县区统计局业务人员;20xx年度共支付维护费79462.39元,小于预定的152000元;成交价均包含运维年数1年。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可持续影响指标
设备的使用年限能够达到6年。
(2)社会效益
经过人口普查,对全市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迁移流动状况、人口素质情况、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婚姻生育状况等数据进行采集、汇总和推算,摸清20xx年底我市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就业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为社会大众提供数据资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人口普查质量控制要求,对参训人员及使用人员进行了满意度测试,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达到了预设的目标。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偏差在合理的范围内,基本完成了预设的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的设立是根据国家人口普查安排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县(市、区)统计局,组织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全面掌握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通过人口普查采集真实有效的普查数据,为国家政策提供决策参考,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于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绩效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开展了本单位的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5
按照《关于对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进行整改的通知》(黔财绩〔20xx〕7号)要求和《省民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安排,为督促指导各地切实抓好绩效评价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整改落实工作。现将整改落实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省财政厅第三方预算绩效评价基本情况
(一)整体情况
20xx年,省财政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共涉及30家省级预算主管部门的60个项目。其中民政项目4个,分别为精简退职老职工定量救济费、应返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电量电费资金、城乡社区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社会福利事务专项资金。
(二)各专项资金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1.精简退职老职工定量救济费。项目省级预算安排数为2440万元,抽查区域为30个县,抽查资金占比33.12%;评价分值85.90分,评价等级良。其中省级评价等级为优(94.12
分),县(市、区)评价等级为良(84.21分);服务对象满意度88.41%,社会公众满意度86.02%,项目执行部门满意度98.37%。
2.应返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电量电费资金。项目省级预算安排数为8528.02万元,抽查区域为30个县,抽查资金占比30%;评价分值85.64分,评价等级良。其中省级评价等级为优(94.12分),县(市、区)评价等级为良(83.91分);服务对象满意度93.60%,社会公众满意度91.55%,项目执行部门满意度97.40%。
3.城乡社区建设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省级预算安排数为3000万元,抽查区域为21个县、抽查资金占比44.33%;评价分值80.02分,评价等级良。其中省级评价等级为优(95.45分),县(市、区)评价等级为中(75.67分);平均满意度98.1%。
4.社会福利事务专项资金。该项目包含城乡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资金、省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项目经费、社会伤残人员假肢矫形安装补助资金四个二级项目,省级预算安排数为11833万元,抽查区域为30个县、抽查资金占比51.98%;评价分值70.12分,评价等级中。其中省级评价等级为良(87分),县(市、区)评价等级为中(66.40分);平均满意度92.73%。
二、主要整改情况
为认真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由我厅规财处牵头,厅救助处、福慈处、基政处、事务处等相关业务处密切配合,认真梳理问题清单,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及时组织对照问题逐一整改,并组成工作组实地督查部分市县整改落实情况,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巩固整改成效。
(一)精简退职老职工定量救济费
1.对项目省级财政资金预算申报未充分考虑救济人数变化因素问题,在20xx年预算申报测算时综合考虑了减员、调标及市级配套因素。
2.对部分抽查点配套资金未足额到位问题,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保障工作的通知》(黔民函〔20xx〕215号),要求市县两级足额预算安排资金,并督促涉及市县按时完成问题整改。
3.对年末滚存结转结余资金较大、未有效盘活问题加强对市县督促整改和指导,20xx年对有条件地方适当提高月人均补助标准。
4.对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督促涉及县按时完成问题整改,加强业务培训。
5.对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督促涉及县按时完成问题整改,确保应发尽发和按月动态管理,拟出台《精简退职老职工定量救济费资金管理办法》。
6.对项目基础管理工作有待加强问题,督促涉及县按时完成问题整改,指导各地严格落实“一人一档”和做好公开公示。
(二)应返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电量电费资金
1.对抽查点省级下拨资金核定户数与实际执行情况差异大问题,督促涉及县按时完成问题整改,加强工作指导,积极会商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拟将兑现方式由“先征后返”改为“即征即返”。
2.对制度缺位,基础管理工作有待加强问题,督促涉及县按时完成问题整改,拟制定《应返还免费电量电费资金管理办法》,将该项工作纳入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内容。
3.对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督促涉及县按时完成问题整改,指导各地严格落实相关政策,并制定《应返还免费电量电费资金管理办法》。
(三)城乡社区建设以奖代补资金
针对专项资金奖补项目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专项资金奖补项目产出效果不足、专项资金奖补项目效益未凸显问题,一是对报告所列具体问题认真进行情况梳理,逐一抓好整改;二是以绩效为抓手,做好项目基础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统一谋划,使专项资金项目产出最大化;四是及时修订《贵州省城乡社区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四)社会福利事务专项资金
1.对项目基础管理工作不足问题,印发了《贵州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加大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对应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各地抓好整改落实。
2.对项目实施进度缓慢,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问题,20xx年,我厅印发《《20xx—20xx年贵州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提质增效计划》,对全省未充分发挥效益项目进行全面整改,同时结合具体问题,加强监督指导、绩效检查和工作调度,确保项目落到实处。
3.对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质量提高不明显,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能力提升效果不足问题,着重对“床位利用率较低、实施效果与规划效果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等开展督促指导,印发了《关于做好40所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提质改造工作的通知》,通过广泛动员、组织特困人员到城乡养老机构参观、试住、拓展特困供养机构服务范围等提高供养机构集中供养率;同时强化工作责任,将特困供养机构床位利用率纳入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考核指标,采取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等方式,确保有效提升特困供养机构床位利用率,如期完成规划目标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近年来,按照省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我厅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绩效管理工作广度、深度以及与新时期财政绩效管理要求尚有不小差距。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切实履行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政府治理和预算管理的深刻变革,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绩效管理相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工作。
二是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目标运行监控机制。对照20xx年财政批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管理的各相关内容和目标要求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及时掌握项目绩效目标开展情况、项目实施进程和资金支出进度,总结分析预算执行过程中绩效目标的运行情况和实现程度。
三是适时开展第三方预算绩效评价。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及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选取涉及民生、社会公众普遍关心、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项目,采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绩效评价方式开展部门重点评价,确保绩效评价的真实性。
四是推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分配预算资金引入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增加预算绩效实现情况因素;实施激励约束措施,推动完善绩效评价与目标考核挂钩。
五是推进预算绩效信息逐步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将绩效自评结果或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在厅门户网站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六是加大绩效培训力度,有效引导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共同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良好氛围。
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6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惠州市医疗保障局为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单位,本部门无下属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识别、预警和防控机制,拟订应对预案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措施,完善动态调整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按国家、省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
5.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按国家、省有关规定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办法并监督实施。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开展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开展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提高医疗保障统筹层次,增强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促进健康惠州建设。
11.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1.年度总体工作:
(1)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2)继续攻坚医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3)推进医疗保障法治化建设。
(4)强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
(5)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2.年度重点工作:
(1)建立防止返贫监测中心,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继续实施“百企帮百村”,精准对接、精准帮扶。稳定现有帮扶政策,保持相对薄弱村的驻村工作队,继续做好定点帮扶工作。
(2)推进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的常态化和制度化,落实省《关于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国家组织的第一批(延续25个品种)、第二批(32个品种)、第三批(55个品种)、第四批药品集中采购挂网工作和第一批医用耗材(冠脉支架)集中采购挂网工作。
(3)探索基层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两院一体”服务模式,推进1-2个试点。
(4)推动基本医保、商业健康保险融合发展,落实《关于推进基本医保—商业健康保险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指导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实施“惠医保”项目。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全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保持医保基金平稳高效运行,积极发挥医保职能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努力推动我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部门整体支出情况(以决算数为统计口径)。
2021年本年收入2854.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51.75万元,占99.89%;其他收入3万元,占0.11%。
2021年本年支出2850.02万元,其中: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支出2849.72万元,占99.99%,其他支出0.3万元,占0.01%;按支出性质,基本支出 1155.19万元,占40.53%,项目支出1694.82万元,占59.47%;按支出经费分类,工资福利支出924.6万元,占32.45%,商品和服务支出1767.14万元,占6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6.88万元,占5.5%,资本性支出1.39万元,占0.05%
二、绩效自评
(一)自评结论
2021年,我局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局2021年度评价得分为99.79 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预算编制情况得分23分。
2、预算执行情况得分40.79分。
3、预算使用效益得分36分。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已按规定完成相关项目的绩效目标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主要成效如下:
——截止2021年底,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77.38万人,参保率长期保持在95%以上,医保基金总体运行平稳。
——截止2021年底,221种国谈药中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在用数186个,占总品规数84%,在用数比2021年增长151%,全年订单金额比2021年总额翻了一番以上。
——深入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药品采购费用大幅降低,群众用药负担进一步减轻,同时减轻了医保基金支付压力,为调整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体现医护人员的劳务价值腾出了空间。
——2021年全市医保系统行政处罚案件34宗,移交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案件5宗,行政约谈93家,解除医保协议1家,暂停医保协议1家,曝光29宗我市查处的典型案例,追回医保基金8180万元,守护了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安全。
——打好医保信息化建设基础。简化经办流程、优化服务方式。推动全市通办、异地互办,减少群众跑腿。推动医保经办服务数字化。实现“码”上看病,“码”上拿药。
——树立医保特色宣传品牌。全年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刊登报道34篇,在网络媒体首发报道58篇并得到广泛转发传播。在惠州新闻发布厅举办医疗保障专场发布会,通过20多家中央、省、市级新闻单位的报道,主动发布我市医疗保障改革发展成效和医保惠民政策,开展了县区巡回宣传等线下活动,服务性强,接地气、得民心,线上线下齐齐发力,营造医保宣传声浪。
(2)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我局2021年重点工作均已完成。完成情况如下:
——发挥已建立的医保扶贫长效机制作用,继续将符合政策规定的“帮扶对象”(原“建档立卡对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做好资助参保,筑牢门诊、住院、特定门诊、医疗救助四重医疗保障,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今年以来共资助9.2万名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基金资助参保支出共2620.86万元;全市共救助33.21万人次,医疗救助基金支出8773.38万元。
——我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基本建立,按照“良性竞争、价优者得”的原则,努力促成三个省级采购平台相互补充、有序良性竞争的格局,着力破解药价虚高难题。药品集采方面:年内开始实施第一批和第二批续约国家集采以及、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国家药品集采,执行进度均远超计划进度。1-12月累计节省医药采购费用8.98亿元,药价综合降幅40.32%。医用耗材方面:1月1日开始实施国家高值耗材冠脉支架集采,与2019年相比,相同企业的相同产品平均降价93%;已完成第二批骨科类品种报量;2021年2月1日省级组织冠状扩张球囊、人工晶体,以及新冠核酸快速检测产品和人工晶状体植入器械3682089个(套)也已落地实施。预计今年可节约医用耗材采购费用1.10亿元。
——将符合规定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惠医保”项目已完成2021年投保工作,全市共64.7万参保人投保,占基本医保参保人数的14.8%。2021年4月起,已顺利开展项目理赔业务,截至11月底“惠医保”已累计为1.5万人次报销医疗费用,报销总金额达5000多万元。
(3)对部门本级支出的'经济活动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1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65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58万元。“三公”经费减少主要原因:遵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简三公开支。
会议费支出情况:2021年会议费总额1.01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52万元。会议费减少主要原因:本年度会议开展较少,会议费支出减少。
培训费支出情况:2021年度培训费总额33.2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决算增加14.42万元。培训费增加主要是因为:由于工作需要,开展医疗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培训。
我局2021年度整体支出情况良好,资金使用规范,管理制度齐全,预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产管理使用规范,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发挥了保障有效履行职能职责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支撑作用,全面实现了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财政资金使用效果良好。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1.要强化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管理和监督,预算管理制度加以完善,借助岗位培训学习等途径,强化预算人员的素质能力,以提高预算管理的质量水平。
2.基于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的重要性,行政事业单位要给予充足的预算编制时间,使预算编制人员能够对本单位的财务运行状况加以总体把握,并做好预算编制参考数据及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论证单位预算项目,在确保项目可行的基础上再制定出具体的编制计划,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针对性。
3.对本单位预算资金的实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确保资金的流向及使用符合预算目标,对出现的偏差及时加以纠正。
三、其他自评情况(无)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经费项目自评99分。
市财政对医保基金负担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补助-本级项目自评99分。
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7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或调整情况,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见附表1)
(二)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1、项目基本性质:常年项目。
2、项目用途:项目实施后能加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证安全的农产品进入市场,加快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
3、项目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涉及局市场信息科、春华镇和金井镇。
二是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涉及局法规科和全县镇街。
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涉及局法规科、黄花、春华、高桥、路口等镇。
四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涉及局市场信息科和全县镇街。
五是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涉及局市场信息科和全县镇街。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分析(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
落实县财政项目资金180万元,自筹777.4万元,总投入957.4万元。其中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县财政投入2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95万元;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县财政投入,1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25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县财政投入49.2万元,项目单位自筹32.4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县财政投入75.8万元,项目单位自筹625万元;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县财政投入25万元。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主要是指财政资金)
项目完成总投资180万元,100%完成。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按照财务制度专款专用,严格落实项目责任人制度,执行过程中未出现违规行为。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分析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中长沙县农业投入品监管追溯系统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项目经费为工作经费;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经费为项目建设扶持资金;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为奖励资金。各项目12月均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并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分析
项目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局计审科、法规科和市场信息科成立项目督导检查工作小组,不定期对项目执行单位进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了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日常监督管理不断强化,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升。20xx年农产品农残检测合格率99.6%,比20xx年农残检测合格率97.5%,同比提高2.1%;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有效证书为177个,认证面积和数量位居全省首位;在全省率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试点取得成效;“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通过20xx年度复检验收;获评“湖南省三品一标示范县”;创建“长沙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9个,全部通过验收。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明显提高,全年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春华镇和金井镇有创建方案、常年开展抽样检测、产业基础好、基地按“三品”标准组织生产、各类生产档案记录齐全、全年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等。春华镇和金井镇为市级示范镇建设考核长沙县排名前二名,同时春华镇还是全县鲜食水果样板示范镇。
2、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单位(长沙创嘉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42家农产品基地签定了农业投入品购销协议,销往基地所有农业投入品价格采取低于市场价格10%~20%统一配送至基地。20xx年农业投入品基地配送额为 881830元。
3、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按计划进度按时完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项目单位(湖南中天凯顺农业连锁有限公司和长沙美丰农资连锁有限公司)18家农药经销点全部完成追溯硬件安装并参加了操作培训,基本能熟悉软件操作。
4、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湖南回龙湖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13个项目实施单位均获得“三品”认证或三品企业基地;近年来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近年来国省市检和县级例行监测均合格;开展农残自检或送检;生产档案记录齐全;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有自有品牌或包装标识。全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5、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对长沙金明蔬菜专业合作社等17个农产品基地自检达到200批次以上的予以奖励。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详见附表2)。
项目资金落实,实施顺利,管理规范,按时保质完成。
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8
一、绩效评价目的
开展20xx年省级部门工作经费和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主要推进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并通过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强化整改,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我委20xx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共计9个一级项目,其中,两个部门专项工作经费和七个省级专项资金。
部门专项工作经费分别是:“发展与改革事务管理工作经费”、“非税收入专项工作经费”。
省级专项资金分别是:“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专项资金”、“服务业促进工业化城镇化专项资金”、“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节能减排配套专项资金”、“国家重大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按照年初预算编制和项目支出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分别就项目设立了具体的绩效目标。
(三)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20xx年度部门预算投入分别安排2个部门专项工作经费和7个专项资金项目。各专项资金均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和省级财政部门预算执行有关要求,我委在规定的完成时限内下达专项资金投资计划,专项资金均拨付到项目主管单位和实施单位,各项目均得以顺利实施。
(四)组织管理情况
省级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分别由组织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建设管理。我委作为组织部门会同省财政厅确定专项资金具体支持方向和支持重点,按照相关规定,下达申报公告或通知,并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各地市发展改革委作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项目建设,并会同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对建设完成的项目组织验收;项目法人作为项目单位主要负责项目实施,保证顺利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自评概述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省直部门开展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黔财绩[20xx]23号)要求,我委分别对部门专项工作经费和省级专项资金《20xx年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和《20xx年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所述绩效指标,进行了逐项对照评分,完成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二)绩效自评结论
根据20xx年度《自评表》,我委20xx年度9个一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总体为优。具体得分情况如下:
1、自评得分情况:
“发展与改革事务管理经费”绩效自评得分97.20分
“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绩效自评得分99.92分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分100分
“服务业促进工业化城镇化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分100分
“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分100分
“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分100分
“国家重大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分100分
“节能减排配套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分100分
“非税成本”绩效自评得分81.21分
2、自评结论:我委部门专项工作经费和省级专项资金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大部分得以完成。
四、绩效评价组织情况
(一)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285号);
3.《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xx]53号);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
5.《省财政厅关于省直部门开展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黔财绩[20xx]23号);
6.我委会同省财政厅印发的.《贵州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
7.专项资金预算批复文件、资金拨付文件及相关财务资料;
8.项目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管理制度等其他相关资料。
(二)绩效评价工作程序
1.前期准备。包括制定评价实施方案、收集整理基础资料等。
2.前期沟通及资料收集。我委下发开展绩效自评通知,明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及完成时限。与专项资金管理处室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项目情况(绩效目标设定及完成程度,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及项目组织实施等情况,了解资金使用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收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查阅被评价处室提供的绩效评价基础资料、辅证材料、财务资料等,初步拟定被评价项目绩效指标。
3.拟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依据《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xx]53号),拟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确定被评价项目绩效评价共性指标及个性指标,同时赋予各评价指标科学合理的权重分值,明确具体的评分标准,并与被评价项目组织管理处室进行沟通,结合被评价项目组织管理处室提出的意见,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做出修改。
4.开展绩效自评。通过资料收集及分析,实地查看、现场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确定项目实际情况,并对项目组织管理处室提供的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资料、辅证材料、财务资料等进行抽查核实。
5.现场工作及综合评价。鉴于疫情原因,本年度未到实地进行现场资料收集,主要对被评价项目组织管理处室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核实。
6.撰写绩效评价报告。根据评价结果,按照绩效评价报告格式要求撰写绩效评价报告,编制相关附件,做到已经充分、数据真实、内容完整、客观公正、结论明确、建议可行。绩效评价报告完成后,征求被评价项目组织管理处室的意见,根据采纳的被评价项目组织管理处室反馈意见对绩效评价报告进行修改。
(三)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省财政厅有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规定和20xx年度省级专项资金支出相关内容,本次评价工作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独立规范”的原则,通过对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公平性的比较和分析,检测评价支出效率和支出效果。
根据材料审核分析和核实评价掌握的有关信息,采用目标比较法、因素分析法等办法,从评价指标入手,通过对相同或类似项目存在不同资金使用单位的支出效果进行比较,逐层归纳各资金使用单位在资金投入、资金使用及管理、资金产出及效果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本次省级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中,综合运用了多种评价方法,主要有如下几种:
1.目标比较法。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方法。
2.因素分析法。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和项目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方法。
3.问卷调查法。根据评价目标制定调查问卷,搜集各方对项目支出是社会经济效益的意见看法,得出该项目绩效实现程度的主观性得分的方法。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思路)
根据业务处室提供的《自评表》,对已设定的绩效目标进行重新梳理,综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的资料,依据《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xx]53号)的框架指导,设计本项目的绩效评价共性指标及个性指标。
(五)绩效评价抽样情况
我委根据资金分配及前期资料准备情况,对七个专项资金的30%的项目进行问卷调查。
五、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从评价结果看,我委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办法》等政策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加强政策宣传,前期组织申报、专家评审、面向社会公示、预拨财政资金等措施。各地市、各企业对政策导向的认可与拥护度普遍较高,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应。
从评价得分看,由于部分省级专项资金到达率滞后,影响了政策推进,项目实施综合得分未能得满分,评价等级为优。绩效指标中过程部分,项目实施存在监督力度不足、资金到位率和及时率不够,存在一定的风险;效益部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未能得到全部满意。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我委依据《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xx]53号),绩效评价工作组结合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项目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资料,对各专项资金20xx年度绩效目标重新进行梳理、调整,从投入、过程、产出及效果四个方面设定个性绩效目标及评分标准进行评价。专项资金绩效指标设定及目标完成情况如下:(见附件)
六、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投入”分析
投入部分评价指标分值30分,包括项目立项和资金落实两个二级指标。本项目评价得分30分。
1.项目立项:主要从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目标明确性三个三级指标进行分析,该项指标分值18分,得分18分。
从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申报表反映,我委部门专项工作经费和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均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2.资金落实:主要从资金到位率和到位及时率进行分析,该项指标分值12分,得分12分。
从投资计划反映,20xx年省级专项资金均按照年初部门预算设定的绩效指标,在规定的时限内拨付到地州市县项目主管部门。
(二)“过程”分析
过程部分评价指标分值20分,包括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两个二级指标,本项目评价得分20分。
1.业务管理:主要从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质量可控性三个三级指标进行分析,指标分值10分,本项目评价得分10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该项指标分值4分,得分4分。
我委会同省财政厅印发了《项目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2)制度执行有效性:该项指标分值3分,得分3分。
我委会同省财政厅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确保了专项资金的投向,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各级项目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3)项目质量可控性:该项指标分值3分,得分3分。
项目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和职能,认真审核项目申报资料和项目实施监督管理,项目质量可控性得以提高,确保了财政资金的使用安全。
2.财务管理:主要从财务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财务监控有效性三个三级指标,指标分值10分,本项目评价得分10分。
(1)财务制度健全性:该项指标分值4分,得分4分。
我委合同省财政厅印发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明确职责分工,对专项资金分配下达负责;项目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负责。项目单位均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本单位财务管理及资金使用程序,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2)资金使用合规性:该项指标分值4分,得分4分。
项目实施单位均设立专账管理,并按照《会计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且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到位与项目实施同步。
(3)财务监控有效性:该项指标分值2分,得分2分。
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资料反映,各项目财务监控有效性得到很好的落实,项目资金安全,使用规范,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的运行控制较好。
(三)“产出”分析
产出部分评价指标分值20分,包括项目产出一个二级指标。本项目评价得分20分。
项目产出:主要从产出指标、完成及时率、成本节约率三个三级指标绩效分析,指标分值20分,本项目评价得分20分。
(1)产出指标:该项指标分值7分,得分7分。
从资料反映,20xx年度年初设定的产出指标已完成。
(2)完成及时率:该项指标分值7分,得分7分。
从资料反映,20xx年度年初设定的项目完成时限均在年初绩效指标设定的完成时限内完成。
(3)成本节约率:该项指标分值6分,得分6分。
从资料反映,20xx年度年初设定的成本指标均按照计划拨付到相关项目,年初预算指标没有结余。
(四)“效果”分析
专项资金效果评价指标分值30分,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五个二级指标。本项目评价得分29.92分。
(1)经济效益:主要从带动社会投资进行分析,该项指标分值10分,得分10分。20xx年度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带动社会投资项目带动社会投资效果较好,有效的推动了我省基本建设投资的全面开展。
(2)社会效益:主要从改善居民生活、改善地区形象两个三级指标进行分析,该项指标分值6分,得分6分。
从资料反映,20xx年度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较好地改善了居民生活和地区形象,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效益。
(3)生态效益:主要从环境效益进行分析,该项指标分值6分,得分6分。
从资料反映,20xx年度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较好地保护了生态环境,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效益。
(4)可持续影响:主要从项目可持续性进行分析,该项指标分值6分,得分6分。
从资料反映,20xx年度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较好地落实了项目可持续性发展,持续推动我省社会经济发展。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主要从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进行分析,该项指标分值6分,得分5.92分。
从资料反映,20xx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资金拨付到地州市县财政部门后,最终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的时间滞后于项目实施时间,导致项目实施单位不是完全满意。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
从20xx年度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实施效果来看,一是按照政策引导方向筛选项目,推动区域产业发展。二是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申报评审,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完成了年初设定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地市区县项目主管单位履职情况督促力度,切实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八、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政策制度方面
部分项目在初始绩效目标设置方面存在绩效目标较为模糊、难以量化、绩效目标不符合实际等问题。例如,社会效益和可持续指标等指标值设置为“效果明显”,在绩效评价中难以量化,以不利于提供佐证材料。
(二)资金管理方面
按照《贵州省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批复文件等,均对省级专项资金的及时性作出要求,但未明确具体的周期,从而形成部分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资金最终拨付到具体项目的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
(三)项目管理方面
从项目申报规范性来看,20xx年度审计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专项资金申报材料还不是十分完整,没有指定相应项目质量要求、项目风险控制要求等。
从项目监督管理来看,项目主管部门对批准项目的监督管理力度不够,监督管理范围不够全面,项目主管部门需要克服重视项目审批,轻视项目实施监管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四)绩效管理方面
从绩效管理工作来看,部分项目实施单位对绩效工作意识不强,绩效工作力量薄弱,存在送资金申报、轻绩效评价现象,未按照要求开展项目绩效目标编报、监控、自评等工作。有的开展了绩效管理工作,但是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内容和要求理解把握不到位,评价报告过于简单、深度不够,分析问题较为随意,针对性、操作性不够,缺乏指标设置和评分所需的佐证材料等。
九、相关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相关文件学习,完善相关制度规定
一是强化绩效管理意识。加强绩效管理文件资料学习,进一步提升各级项目管理部门的绩效意识。二是项目申报材料要进一步对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切实推进绩效管理工作的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力度
一是充分利用贵州项目云数据信息系统或发展改革系统相关信息化系统,简化报送流程,提高报送速度。二是敦促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监管,加大监管力度和范围。三是进一步要求各地市区县项目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积极开展省级专项资金监管,报告监管情况;并合同财政部门对省级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加强沟通,齐抓共管,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合规,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十、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一是保留我委省级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二是完善部分工作的流程标准,确保下达资金及时落实到位,提高自己使用效率;三是在以后年度填报年初绩效目标申报时,科学合理确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和指标,按规定开展绩效自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