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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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报告

短文网整理的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汇报(精选7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汇报 篇1

今年来,我镇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的安全管理,防止爆炸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按上级要求规范全镇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经营安全行为和烟花爆竹销售秩序,在县安监局的指导监督下,严格按照上级文件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精神,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和烟花爆竹安全法规的贯彻落实和安全监管工作,全镇加油站1个,配气站1个,川中石油天然气净化厂轻烃回收站1个,射洪作业区油气井场12口,烟花爆竹零售专柜31家,未发生安全事故,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是强力开展我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使业主熟悉各种安全制度标准和管理规定,从而提高做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自觉性;二是积极配合上级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主管部门的.安全再培训和安全资格证换证工作,把全镇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人和烟花爆竹零售户全部组织到位,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和再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三是以镇安办组织企业安全负责人和零售业主召开依法生产经营会议一次,讲做好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批评个别企业、零售户忽视安全的危害性,讲履行安全责任书的必要性,促使企业和零售户把安全管理工作作为生产、销售、储存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懂得安全促进生产、销售,安全提高效益的道理;四是坚持定期不定期的严格全面检查,“春节”、“清明”、“国庆”等重大节日和生产销售旺季必查,一般节日,平时抽查,专项整治重查严治,按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和烟花爆竹销售专柜12条标准逐条对照检查落实,发现隐患当面立即整改,不达标不走人,镇内4个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均进行了安全装置,安全设施技术改造和维修,严格执行企业、专柜销售标准,规范生产、经营和秩序,全年共检查六次;五是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对1户路边杂货店,检查中发现无证销售(因生日客人送礼剩的鞭炮),1户无证带销鞭炮户当面由工商、派出所人员依法收缴,并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处理,警示教育了其他零售业主;六是由县批发公司收缴了两户外地产烟花12个,并进行了批评教育,重申按现定区域进货。从源头防止了“三无、违禁、假冒伪劣”烟花爆竹进入富顺销售市场。七是依规退出三户烟花爆竹零售户,协助退还风险抵押金,增强了安监部门的信誉。

二、主要做法

一是党委政府安办重视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与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讲、同宣传、同检查、同考核,成立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分工一名副镇长牵头具体抓;二是坚持从业人员安全上岗培训到位,管理制度执行到位,消防器材措施落实到位,检查督促到位,隐患整治到位,全镇无一家危化品企业发生安全事故,无一家烟花爆竹零售户不按规定进货,超量储存、超范围、场地销售的;三是督促危化品企业落实安全值班,登记制度、隐患排查整改消号制度,督促烟花爆竹信息联络员认真登记,从县批发公司进货,发货台帐登记清楚,坚持镇内凭烟花爆竹《许可证》进货,源头控制好,对想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人无机可乘;四是发挥工商部门的监控作用,对工商户办理和年审营业执照时,没有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一律不在经营范围内填写此项,有效的控制了超经营范围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防止了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五是公安派出所干警和安全执法人员,严格执法,不徇私情,有效防止危化品企业火灾、爆炸事故发生,依法打击非法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有效地防止了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

我镇危化品企业点多、线长、危险性大,烟花爆竹零售户太多,分散、均为专柜销售,致使安全管理工作量大,任务重,有时存在监管力量不足。

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汇报 篇2

根据贵厅要求,现将我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市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根据往年工作经验,将201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列为全年大气工作重点内容。2018年10月29日,我市出台《百色市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方案》(百政办发〔2018〕90号)对全市烟花爆竹管控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10月31日,在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石国怀常务副市长对201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进行了强调及部署;12月21日,市人民政府召开烟花爆竹管控工作专项布置会议,对全市各级各部门自身履行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及相关宣传工作提出要求;2019年1月17日,市环委会组织召开烟花爆竹禁限燃宣传工作协调会会议,具体布置了春节期间各行业、地点的禁燃宣传、管控工作。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及市政府的详细部署,有效推进了我市201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进程。

(二)严格执法。

我市于2018年12月1日印发《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百色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了市级烟花爆竹禁燃区域,为烟花爆竹违规燃放执法工作提供了支撑。2019年1月15日至春节,我市以城市扬尘联合执法巡查组为主要人员力量,联合各片区民警,开展了烟花爆竹违规燃放专项执法行动。累计派出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共立案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4起,共处罚金800元。

(三)大力宣传。

我市坚持处罚为辅,宣传引导为主的'烟花爆竹管控工作思路大力开展相关宣传工作。一是组织城区及周边学校向学生发放《小手拉大手共享平安绿色生活——关于禁燃烟花爆竹的倡议书》共计5万余份,以学生入手引导各个家庭自觉遵守市政府规定。二是执法巡查组及各街道工作人员共计向市民发放9000余份《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百色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宣传市人民政府禁燃要求。三是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禁放要求,并通过宣贯会议等方式加强对本部门职工的教育引导。四是右江区人民政府、市食药监、市金融办、市商务局、市旅发委、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房产局、市卫计委、文新广电局、百投集团等重点单位分别组织城区内街道、各无物业住宅小区、有物业小区、城区内药店、餐饮店、市场、超市、加油站、电子商务企业、星级酒店、旅行社、宾馆、城区菜市、农贸市场、汽车销售店铺、KTV、网吧等娱乐场所、发廊、按摩等服务场所以及银行、保险等金融行业以召开宣贯会议、张贴市政府通告等方式开展禁燃宣传。五是通过百色电台、百色电视台、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渠道开展市人民政府禁放要求宣传。六是通过在市区各处悬挂相关宣传横幅43条,在各户外显示屏播放市人民政府通告及禁方区图示等内容并安排公益宣传车辆在市区内走航播放禁放要求等方式开展户外宣传工作。七是通过向百色市右江区市民手机推送烟花爆竹禁放短信的方式基本确保了全民知晓市人民政府禁燃要求。

二、取得成效

2019年1月1日至2月11日,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6.1%;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率为95.2%,同比提升26.2个百分点。其中,“年三十”至“初五”6天,空气质量均为良好(实况),较去年2天轻度污染、1天重度污染的情况明显好转。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市按照自治区及市人民政府总体要求,一是着力做好元宵期间的烟花爆竹管控工作,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保障元宵期间空气质量稳定。二是加强执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及《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百色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为依据,以加强酒店、宾馆、超市、金融业、个体商户、建筑工地等重点单位违规燃放执法力度为切入点,以点带面,形成烟花爆竹禁放执法威慑。三是宣传力度不减,引导群众接受、喜爱电子鞭炮等绿色庆祝方式,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良好氛围,逐步逐步构建、完善烟花爆竹管控长效机制。

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汇报 篇3

为切实做好我镇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和群众“节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确保我镇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发展,现将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春节、元宵”期间消防安全,成立烟花爆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由镇人大主席陈美典任组长,党委综治副书记林秀明、党委宣传统战委员林华、派出所所长吴福林为副组长;派出所、安办、成教办、工会、企业服务中心及各村居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安办,负责承担烟花爆竹日常管理工作。

二、精心组织、提高认识

20xx年1月22日由综治副书记林秀明主持召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从业人员管理培训会议,同时20xx年1月30日召开全镇村(社区)村委会主任和村(社区)安全管理人员会议,要求各村加大力度烟花爆竹燃放和经营相关管理知识,确保节日安全。

三、加强检查、落实责任

20xx年2月1日由陈美典主席带队,镇安办、派出所等相关人员参加对辖区10家常年经营网点和20xx年4家经营网点进行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2处烟花爆竹安全标识张贴不显眼,烟花爆竹摆放不规范,检查人员当场要求烟花爆竹经营者立即整改,且整改到位,整改率达100%。20xx年4家零售网点库存已清理完毕。同时元宵节前,2月18日镇安办工作人员排查检查辖区10家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未发现问题,各经营者均能按烟花爆竹管理相关规定遵守经营承诺。

经过全镇各有关部门齐心协力开展节日期间烟花爆竹专项检查,为全镇安全生产打下了良好基础。

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汇报 篇4

根据南市安监〔20XX〕41号文件精神,结合三庙乡实际情况,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扎实做好我乡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全乡烟花爆竹零售商进行了集中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乡辖区内无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共有4家零售商销售烟花爆竹,均有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且都位于三庙乡场镇。

二、工作开展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把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真正抓出成效,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领导主动靠前,亲自布置。为加强领导,便于统一组织和协调工作,我乡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罗刚同志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2、加大宣传,强化意识

为提高全体零售商和普通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我乡通过广播、电视、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烟花爆竹安全销售、存储、使用环节隐患加以宣传,增强零售商和普通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3、全面排查,严控隐患

7月31日,乡安办组织专人按上级要求对场镇烟花爆竹零售商进行摸底排查。通过排查,初步掌握了我乡烟花爆竹行业的具体情况,对于发现的隐患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零售商限期进行整改。

三、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经排查,我乡辖区内的4家零售商,安全防范意识均较高,能够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在平时的生产经营中能够随时注意到安全,但也还存在不足。

一是安全警示标志不明显。部分商家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明显,不能起到安全警示的作用。

二是消防器材放置不合理。部分商家将消防器材放置在居住区,若突发火灾,难以第一时间进行灭火。

三是进货台账残缺不全。我乡4家零售商虽均有正规进货渠道,但部分商家未建立进货台账,对货物数量、规模管控不严。

下一步,我乡将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商整改的监管力度,及时督促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确保“防患于未然”,保障三庙稳定和谐发展。

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汇报 篇5

为全面落实省市关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相关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污染管控工作,市城管局积极行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强化值班管理,加大宣传教育和现场管控力度,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

我局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在春节放假前夕结合省市相关要求,组织一区二园区城管分局召开了三次专题工作会,对禁燃禁放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由市局分管副局长督查,落实辖区管理制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明确、任务明确。同时强化值班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坚持领导带班巡查制度,确保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各项工作得以全面开展。

二、强化宣传教育

一是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以身作则,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同时做好对自己家人及身边亲朋好友关于禁燃禁放的宣传动员工作。二是各分局协同街道、社区分片进店深入宣传。结合城区市容日常管理工作实际,安排定点及错班执法人员沿街入店一对一宣传,提高商(住)户的知晓率和支持度,以点带面,力争宣传全覆盖。三是组织宣传车辆,沿城区主要街道巡回宣传,广泛宣传城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重要意义,引导市民理解支持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

三、加强巡查整治

一是联合执法,提前防范。各分局积极配合安监部门,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零售“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春节期间,协同检查包括烟花爆竹专卖店在内的.商店(摊点)100余家,纠正制止占用城市道路乱摆乱卖的烟花爆竹售卖摊点326户,配合公安机关劝导制止在禁放区、限放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291起,有效遏制了部分商家的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了烟花爆竹零售市场。努力营造和谐、安全的节日环境。二是加强巡查管控。利用白天日常巡查及夜间值班巡逻,加强城区禁放区域的管控力度,一经发现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并予以制止,避免因烟花爆竹燃放导致重大空气污染事件发生。积极引导市民停止、改正和修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

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汇报 篇6

为确实做好我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xxxx号)以及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我乡认真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通过开展以治理违法、违规、违章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行为,提升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水平,解决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格局,确保xx乡安全生产良好态势。xx乡认真履行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采取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等多种形式,促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二、科学布局、从严控制、依法许可

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要按照“数量从少、条件从严、依法许可”的工作思路展开,坚持“统一规划、合理设点、总量控制、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强化经营业主的安全经营意识,增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与自学性,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

三、强化监管、着力打非、确保安全

加强节日期间对烟花爆竹经营门面的检查,着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建立由我站牵头,乡各相关单位紧密配合的打非工作机制,确保“打非”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实行烟花爆竹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制度。xx乡定期组织安监站、派出所等部门进行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针对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严格做到“三个没收”即:没收无证无照销售烟花爆竹产品,没收销售的非法或三无产品,没收销售的无防伪标签产品。“四个取缔”,即: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存储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销售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运输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有两次以上违法违规行为和拒不整改的经营户,将通过两区安监局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四、加强日常检查工作

针对我乡实际情况,此次春节前共对辖区内5家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商店进行2次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2、储存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建筑结构、疏散条件、消防、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采购的`产品是否含有氯酸钾。

4、配送的运输车辆是否具有资质。

5、零售点的规划布点是否合理。

6、仓库和零售店面存放数量是否符合规定,零售点是否存在前店后储的现象。

7、是否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和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

8、是否建立和执行产品封签制度、购进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验收和流向登记制度。

9、消防器材等应急设施是否完备有效。

经检查,发现有3个经营门面未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有1家放置位置不合规定,我站已要求限期整改。累计排查隐患24条,已整改24条全部整改到位。检查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五、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组织经营户负责人参加两区安监局举办的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

2、每年发一份《告知书》详细告知经营烟花爆竹的法定要求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3、通过例会,以会代训、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4、通过签订“烟花爆竹经营户承诺书”,使经营做到依法经营,服从管理、自觉做到“三管好”:一要管好自己,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二要管好身边人,教育身边人不做违法经营的事。三要管好周边人,积极提供违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线索,让非法分子无生存空间。

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汇报 篇7

据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消息,国务院安委办今日发布紧急通知,要求立即全面开展一次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将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前科人员和近期关闭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闲置厂房及重点人员,以及私接动力电、家庭用电量异常、屋内有机械声响的房屋作为重点排查对象,登门检查、逐人过筛,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12月24日,河北省唐山市、山东省德州市先后发生两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已造成7人死亡、6人受伤。上述两起事故暴露出一些地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问题依然十分突出,烟花爆竹旺季“打非”工作仍存在明显漏洞和薄弱环节。

为切实落实和强化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通知提出,立即全面开展一次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要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封闭式院落、废弃养殖场、集贸市场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场所。

要准确把握本地区“打非”工作规律特点,将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前科人员和近期关闭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闲置厂房及重点人员,以及私接动力电、家庭用电量异常、屋内有机械声响的房屋作为重点排查对象,登门检查、逐人过筛,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要巩固烟花爆竹运输“两头查、中间堵”管控措施,加大装卸查验和路面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未取得许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运输非法烟花爆竹,以及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车辆或者驾驶员、押运员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等违法行为。

要加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的追根溯源,对生产、经营、运输各环节查获或者事故暴露出的非法行为,一律进行倒查,务必要查清非法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来源、销售、运输渠道,全面捣毁非法行为利益链条。

通知提出,全面加强对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严禁企业“三超一改”(超许可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行为,严禁分包转包生产线、工(库)房和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严禁非法委托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加工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要持续推进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治理,深刻汲取月20日墨西哥烟花爆竹市场爆炸事故和2月15日山东济南烟花爆竹市场爆炸事故教训,严禁集中连片经营、经营场所超量储存以及违规在许可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经营超标违禁烟花爆竹,坚决取缔“下店上宅”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零售点。要严格按法定条件、程序、时限实施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安全许可。要强化烟花爆竹流向管控措施,督促企业使用信息系统严格登记烟花爆竹流向,对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烟花爆竹采取禁售、禁运措施。

通知提出,依法严肃查处烟花爆竹各环节非法违法行为。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单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依法给予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照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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