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精选7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1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委、市政府对城市建设、维护、管理、改造、提升城市形象方面高度重视,在范围、深度、质量上高标准、严要求,随着现代化大城市建设的大力推进,市政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覆盖面越来越广,业务量大幅增加,差旅费、公务用车及租赁费也随之增加。为做好保山城市建设和指导各县市区城市发展行业领域工作,保山市财政局20xx年下达了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补助经费22.81万元,专项用于弥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经费缺口。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xx〕4号),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责任细化,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绩效自评工作责任主体,从资金到位情况、执行情况,成效方面对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财建〔20xx〕4号)和《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追减20xx年经费预算的通知》(保财建〔20xx〕168号)指标文件,下达资金228109.16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xx年支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223019.16元,购买办公设备5090元,项目资金使用完毕,有效保障了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格按《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第二十五条规定,严格执行资金拨付审批流程。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保障单位办公经费、办公设备采购、劳务购买、公车租赁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保障机关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
满意度指标:干部职工满意度,服务对象对资金拨付及时性满意度9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完成预期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整个项目运行顺畅,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在规定时间内在政府官方网站公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自评表。同时将本次绩效自评的成果应用在已后工作中。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希望上级部门能开展绩效评价方面专业培训,使我们能更专业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2
根据《中共遂宁市委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委〔20xx〕-8)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推进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深入开展。我局制定我区20xx年区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计划(《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遂开财金发〔20xx〕80号),并于12月25日完成了绩效评价报告阶段的工作。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选点
20xx年我区财政绩效评价遵循“全面覆盖、规范实施、确保质量、注重成效”的工作原则,绩效评价的所属时段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重点选取了10个项目支出、5个部门(单位)整体支出、1个财政政策进行绩效评价,资金66,028,400.00元,分别为:
1.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部门整体支出2,194,400.00元;
2.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部门整体支出1,976,000.00元;
3.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富源路街道办事处部门整体支出17,143,600.00元;
4.遂宁市富源实验学校部门整体支出25,148,000.00元;
5.遂宁市龙坪中小学校部门整体支出9,754,300.00元;
6.四川省遂宁高级实验学校“健康教室改造”项目支出1,180,000.00元;
7.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物业管理费”项目支出810,000.00元;
8.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国省道干线、遂乐路运维服务”项目支出1,543,000.00元;
9.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成南达万高铁站项目场站及线路所涉及的农房测绘”项目支出800,000.00元;
10.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支出405,000.00元;
11.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统筹城乡建设发展中心“河湖划界购买服务劳务费”项目支出706,000.00元;
12.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支出558,600.00元;
13.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秸秆禁烧”项目支出2,500,000.00元;
14.遂宁经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项目支出500,000.00元;
15.遂宁市富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片区排水管网清掏工程”项目支出369,500.00元;
16.社会事业局“三免一补”财政政策支出440,000.00元。
(二)开展评价
我局作为重点绩效评价牵头部门,在具体评价阶段,负责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积极开展自评;20xx年8月1日至12月25日,由第三方评价机构组成评价组开展现场评价工作;目前,如期完成了现场评价工作,并提交了绩效评价报告。
二、绩效评价结果
(一)部门整体评价结果
根据《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区级财政支出现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遂开财金发〔20xx〕88号),此次共选取了5个部门进行绩效评价,平均得分77.41分,其中:
1.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74.40分;
2.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69.92分;
3.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富源路街道办事处85分;
4.遂宁市富源实验学校79.54分;
5.遂宁市龙坪中小学校78.17分。
(二)项目评价结果
根据《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区级财政支出现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遂开财金发〔20xx〕88号),此次共选取了10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平均得分88.22分,其中:
1.四川省遂宁高级实验学校“校本部健康教室改造”项目84.57分;
2.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物业管理费”项目86.7分;
3.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国省道干线、遂乐路运维服务”项目87.4分;
4.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成南达万高铁站项目场站及线路所涉及的农房测绘”项目86.9分;
5.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91.03分;
6.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统筹城乡建设发展中心“河湖划界购买服务劳务费”项目90分;
7.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服务”项目90分;
8.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秸秆禁烧”项目89.11分;
9.遂宁经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项目90.35分;
10.遂宁市富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片区排水管网清掏工程”项目86.13分。
(三)政策评价结果
根据《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区级财政支出现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遂开财金发〔20xx〕88号),此次选取了社会事业局“三免一补”1个财政政策进行绩效评价,得分97.4分。
三、主要问题
(一)部门整体评价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准确率较低
(1)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预算管理方面,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与年初预算数的比值为56.83%,比值较大,预算编制不准确。执行进度,20xx年6月实际执行进度2.61%,目标要求进度40%,9月实际执行进度36.73%,目标要求进度67.5%,11月实际执行进度64.00 %,目标要求进度82.5%,执行进度缓慢。编制预算时对全年工作进行充分调研和论证不够,导致编制出的预算不够全面和准确。
(2)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xx年财政资金年初预算2,054,333.44元,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为389,789.37元。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与年初预算数的比值为18.97%。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部门年初部门预算数远大于区财政局标准值10%。
(3)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富源路街道办事处:20xx年财政资金年初预算1,184.00万元,预算调整数是1,674.00万元,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为490.00万元。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与年初预算数的比值为41.39%。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部门年初部门预算数远大于区财政局标准值10%。
(4)遂宁市富源实验学校:富源实验学校20xx年财政资金年初预算15,881,568.00元,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为10,350,974.84元。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与年初预算数的比值为65.18%。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部门年初部门预算数远大于区财政局标准值10%。
(5)遂宁市龙坪中小学校:遂宁市龙坪中小学校20xx年财政资金年初预算715.96万元,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为347.79万元。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与年初预算数的比值为48.57%。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部门年初部门预算数远大于区财政局标准值10%。在公用经费支出控制方面,由于财政对于教育拨款的特殊性,此笔预算金额需要按照秋季学校在校生人数进行拨款,因此,无法在年初进行预算,而是直接进行追加拨款,在绩效评价此项得分中,根据指标计算公式进行评分,此项得分为0分,我们在实际现场工作中,对公用经费的支出范围、支出依据以及报销签字流程等内部控制方面进行了检查,未发现违规情况。
2.无预算列支
遂宁市富源实验学校:20xx年富源实验学校无预算列支印刷费265,073.75元、邮电费14,566.72元、物业管理费139,238.00元、维修维护费266,094.30元、租赁费34,519.00元、会议费67,172.00元、培训费11,345.00元、专用材料费96,439.00元、其他交通费用8,170.00元。以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三条“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的规定。
3.执行进度缓慢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xx年6月实际执行进度13.60%,9月实际执行进度31.12%,11月实际执行进度54.50%,与目标要求进度存在较大偏差。
4.财经手续不完善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抽查20xx年7月记11号凭证,其中部分加班餐费报销未附相应的菜单,不符合遂宁市环境保护局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遂环开[20xx]15号》通知中关于加班误餐费报销管理规定“报销时必须要有加班用餐审批表、正规发票、菜单,‘三单’齐全,填写无误并由具体经办人找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5.公用经费的预算执行支出控制效果不佳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富源路街道办事处:20xx年,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富源路街道办事处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数52.00万元,决算数61.00万元,差异率=(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年初预算数=17.31%,偏差度在10%-20%之间。
6.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资产管理方面,未对部门固有资产进行定期盘点,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二)项目评价存在的问题
1.预算金额存在一定偏差
(1)“健康教室改造”项目:经查证,绩效目标按照教室灯1050元/套,黑板灯990元/套预算,计教室灯873x1050=91.665万元、黑板灯273x990=27.027万元,合计118.692万元,预算金额118万元,绩效目标制定超过预算金额。
(2)“河湖划界购买服务劳务费”项目:项目预算资金计划706,000.00元,实际收到财政拨款资金607,000.00元,实际招标签订合同价格为607,000.00元,项目预算偏差率达14.02%。
2.预决算金额差异较大,部分项目超预算执行
(1)“健康教室改造”项目:20xx年四川省遂宁高级实验学校校本部健康教室改造项目支出,20xx年初预算资金118万元,实际到位100万元,项目发生118.401万元,超预算执行。
(2)“国省道干线、遂乐路运维服务”项目:项目依据签订的合同期限按季度支付款项,20xx年按合同规定实际支付金额期限未达到12个月(新合同签订时间为20xx年4月10日起,4月10日至10月9日2个季度已按合同支付计量费用63.61万元,10月10日至12月31日计量未满1季度,按合同约定,20xx年暂不需支付该时间段费用),20xx年实际资金支出未包含10月10日至12月31日金额。20xx年预算时按项目全年发生金额编制预算,导致20xx年实际支出金额与预算金额出现较大偏差,预算完成率不高。建设交运局20xx年国省干线、遂乐路运维服务项目资金结余资金较大,未充分发挥资金的效益。
(3)“成南达万高铁站项目场站及线路所涉及的农房测绘”项目:项目预算资金计划800,000.00元,实际发生资金支出331,875.46元,预算编制准确率较低。
(4)“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项目:20xx年11月26日退役军人中心收到遂宁市经开区管理委员会拨付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50万元,截止20xx年12月31日,退役军人中心共进行1批次集中关爱帮扶,帮扶人数达4人,帮扶资金合计17,490.00元,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仅为3.50%。由于收到项目资金的时间接近20xx年底,辖区内符合关爱帮扶条件的对象人数较少,导致申请关爱帮扶资金的人员仅为4人,退役军人中心按照制定的工作流程,对申请对象的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项目资金发放实施办法及时将关爱帮扶资金发放到位。
3.合同签订金额与中标金额不一致
“物业管理费”项目:20xx年7月-20xx年7月保安、保洁服务外包项目合同签订金额为250,824.00元/年(20,902.00元/月),按中标通知书计算金额应为286,656.00元/年(中标通知书为三年金额859,968.00元)。
4.决策依据欠缺
“物业管理费”项目:20xx年度租赁办公用房,只有租赁合同,相关会议纪要及审批记录等文件未集中管理,因年限久远和人员变动的.原因,保存不完善,无法提供。
5.未按规定进行资金支付
(1)“物业管理费”项目:20xx年度办公用房租赁费480,000.00元,实际支付0.00元,未按租赁合同相关约定支付房屋租赁费。
(2)“秸秆禁烧”项目:根据各镇、街道与遂宁立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显示,服务费按大春小春两季分别支付。上半年在7月底前,下半年在11月底前分两次支付给乙方。根据各镇、街道办提供秸秆项目支出凭证显示,存在20xx年上半年支付立源公司20xx年下半年、20xx年下半年支付20xx年上半年秸秆收储的款项。预算执行率为89.13%。
6.未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
(1)“国省道干线、遂乐路运维服务”项目:该项目原合同已于20xx年到期并重新组织实施相关程序,但新的三年期合同签订时间为20xx年4月10日起,招投标程序较缓慢。20xx年4月10日前的项目计量费用,由经开区管委会单独与承包单位签订了短期续约合同,按合同约定支付36.48万元,此短期合同未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实施。
(2)“秸秆禁烧”项目:该项目20xx年暂未进行相关招投标程序。
7.项目建设滞后
“河湖划界购买服务劳务费”项目:经开区统筹中心将开善河、新桥河划界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四川省农业科学院遥感应用研究所以60.7万元于20xx年11月4日中标,并于20xx年11月10日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该项目完成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但直到20xx年6月28日四川省农业科学院遥感应用研究所才移交技术文件并办理完成数据入库手续,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完成项目。
8.会计核算有误
“秸秆禁烧”项目:北固镇20xx年11月33号凭证中,将制作森林防火宣传单费用2,000.00元,制作清明横幅费用3,800.00元在秸秆禁烧经费中进行列支。
9.内控制度有待完善
“秸秆禁烧”项目:暂未设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0.其他
(1)“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①村卫生室组织管理不到位,责任医生服务意识不够,积极性不高,有畏难情绪。站室以年龄较大的乡村医生为主,年轻医生不愿意到站室工作,个别村卫生室乡村医生信息化平台操作不熟练,对规范知识掌握较为欠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质量;
②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流动人口较多,加上健康意识不强,主动积极性不高,公共卫生服务管理难度较大;
③居民健康档案信息未达到动态管理,信息未及时更新,新建档案较少,有部分居民在辖区常住,但仍未建档;
④健康教育方面:讲座参与人员不够;
⑤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体检率未达到85%。
(2)“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项目:
①帮扶对象覆盖面稍窄。部分下岗失业志愿兵进入公益性岗位后,除去五险一金,实际领到工资1,600.00余元,且家属无工作也无其他收入来源的退役军人,现已享受职工养老金且家庭环境不太富裕的退役军人等群体对于帮扶的需要为较为迫切,但是现行的《遂宁市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关爱帮扶实施办法》文件没有明确针对这部分困难退役军人是否可以提供帮扶。
②单户医疗帮扶资金较低。身患慢病和重病的退役军人,自付部分超过10,000.00元,且经济困难无力支付的对象,按自付部分的10%-20%给予帮扶,但全年累计不超过5,000.00元。按现行生活条件及物价,且重病(癌症)较多,建议予以调整到不超过10,000.00元。
(三)政策评价存在的问题
1.编制项目预算时,绩效目标设定不完善,只上报了发放人数和发放金额,未对目标的全面性及达到的效果进行设定。
2.未编制自评报告。此政策项目实施分版块较细,“三免一补”政策管理缺乏统一性,自评报告编制未能落实到部门。
四、结果运用及整改建议
(一)结果运用
根据遂开工委发〔20xx〕83号文件要求,绩效评价结果,一是财政部门要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绩效评价结果好的项目,减少绩效评价结果差的项目资金安排,取消无绩效和低绩效项目,优化资源配置;二管委会目标绩效办要配合财政部门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纳入管委会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畴,并占一定分值;区党群部要将预算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参考。切实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督促公开
1.自评报告公开。按照通知要求,督促各预算单位在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后的20个工作日内,主动在门户网站将自评结果进行公开。
2.财政绩效评价结果公开。按照“谁评价、谁公开”原则,区财政局在完成部门(单位)整体绩效、政策绩效、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后,汇总绩效评价结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等,并形成正式文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三)督促整改、完善制度
1.对照整改。预算单位对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区财政局《绩效评价问题及整改建议》的建议意见及整改要求须逐一对照核查,深入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及时予以纠正改进。
2.完善制度。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将评价结果用于制定政策、完善制度和编制规划;用于改进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3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xx〕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湘政发〔20xx〕33号)、《吉首市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吉财绩〔20xx〕114号)、《吉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市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吉财绩〔20xx〕66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在工作总结和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分析、核查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自评,形成吉首市发展和20xx年度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xx年度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预算总额为100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我市重点项目及产业项目建设,推进我市城镇化、工业化、农村产业化进程,衔接吉首高铁新城道路建设工程、吉首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吉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扩建项目,吉首市城乡公交客运站建设、吉首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吉首老旧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吉首市金融服务中心、吉首市乾州农贸市场迁建等项目前期研究和专题论证,项目规划编制、项目开发储备及项目库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境及节能等咨询评估等费用、以及相关工作的工作经费。
二、绩效评价依据
(1)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财预〔20xx〕285号);
(2)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湘政发〔20xx〕33号);
(3) 《吉首市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吉财绩〔20xx〕114号);
(4) 《吉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市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吉财绩〔20xx〕66号);
(5)部门预算及决算报告、会计账簿等。
三、绩效评价方法和过程
1.成立评价小组:根据吉首市财政局吉财绩【20xx】66号文件《吉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市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2.通过初步了解项目情况,对绩效评价框架进行了设计,围绕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关键评价内容20个评价指标,制定了《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xx年度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资料收集并审核、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小组在比较各种证据收集方法优缺点的基础上,通过现场勘验、实地调研、核对账目、案卷研究、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证据进行收集和核实。
4.综合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分类整理。首先对收集的资金收付资料进行整理,以确定资金是否及时到位,支出是否规范,财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质量是否可控。其次对回收的调查问卷进行分类整理、统计评分,认真归纳意见及建议,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5.撰写评价报告,评价小组通过对收集的证据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分析,谨慎地对项目各项指标进行了评分,撰写评价报告,并与项目单位沟通,最终形成评价结论。
四、绩效分析
(一)资金使用情况
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xx年度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预算总额为100万元,均通过财政直接支付,资金到位率为100%。资金主要用于吉首高铁新城道路建设工程、吉首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吉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扩建项目,吉首市城乡公交客运站建设、吉首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吉首老旧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吉首市金融服务中心、吉首市乾州农贸市场迁建等项目前期研究和专题论证,项目规划编制、项目开发储备及项目库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境及节能等咨询评估等费用、以及相关工作的工作经费。
(二)资金管理情况
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xx年度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费用票据有经手人-项目分管领导-财务领导签字,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款项支付由国库集中支付,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的组织实施主要分两部分:一是项目工作经费,二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由部门测算项目前期,项目工作所需经费,经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报财政相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执行。
(四)项目资金绩效情况
1.聚焦产业项目建设。20xx年,全市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先后组织大型开竣工活动5次,集中开工项目19个,竣工投产项目28个,形成了投资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20xx年,全市共实施州重点项目43个,年度计划完成投资64.7亿元,完成投资68.1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5.2%;共实施州重点产业项目21个,年度计划完成投资28.1亿元,完成投资28.7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2.2%,全市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2.全力保障项目要素。完成了20xx年三批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共推送项目34个,其中21个项目成功纳入财政、发改专项债券系统项目库,项目总投资84.12亿元,申请专项债券资金43.27亿元,已获专项债券资金4.23亿元,抗疫特别债0.93亿元。加大资金要素保障。制定出台《吉首市争资上项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对23个争资上项主要部门核定了考核金额,明确了奖惩范围及要求,调动了各部门争资上项工作积极性。全年预计上争资金9.2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14%(不含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3.“三大攻坚战”持续推进。脱贫成果持续巩固。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完善《吉首市脱贫攻坚工作五级责任清单》,全年完成计划资金投入1.39亿元,其中用于产业就业扶贫到户资金1亿元,超过20xx年的投入按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全市剩余的199户431人贫困人口如期退出。债务管理持续加强。制定《吉首市债务化解方案》、落实化解任务、降低支出、平台整合转型等方式,隐性债务余额明显减少,未新增隐性债务。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继续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治污、饮用水水源保护及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长期位列全省全列,地表水水质达标率97.7%,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五、评价结论
根据《20xx年度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评分,该项目得分为96分,其中:投入19分,过程24分,产出15分,效果38分。具体见附件: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xx年度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六、有关问题与建议
(一)有关问题
1.存在延迟报账现象,影响后续工作开展;
2.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不足,需要支持的项目多,难以满足项目建设的需求。吉首市由于历史原因和自然条件制约,在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服务建设项目上相对不足,每年需要启动一批项目,要加快项目落地需要投入大量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二)建议
1.建议财政及时拨付资金,便于单位正常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2.建议加强预算法学习,包括领导及相关业务人员都应加强对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政资金绩效考评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有支出必有结果,有结果需考评效率、效益的财政资金使用模式,逐步推进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全覆盖;
3.建议进一步加大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投入,确保提前做好相关规划设计和项目储备,为吉首市近期作中长期发展争取更多、更大的项目,通过重大项目带动,国家、省项目资金注入,为吉首市经济社会发展提速。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4
根据《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赫财绩{20xx}1号、2号)文的要求,现将会龙山街道扶贫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20xx年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上级专项27.6万元、革命老区建设项目75万元。项目实施地点是会龙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涉及河道12612米,涉及农田2358亩,人员26323人。
(二)该项目完成后,有利于人民群众的农业生产耕种及安全。20xx年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支出27.6万元、革命老区建设项目支出75万元。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全部用于会龙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革命老区维修及维护工程以及改善革命老区生活生产环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是通过对项目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开展中的管理工作,结束后的`质量控制和验收方面,来进行一个整体的综合评价,以提升管理水平、工作效率。
(二)20xx年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27.6万元、革命老区建设项目75万元,已全部申请、批复到位。资金全部用于会龙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革命老区维修及维护以及改善革命老区生活生产环境。
(三)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革命老区建设项目在会龙山街道办事处进行了意见征集和办事处党工委的前期讨论。因项目资金过少、项目数量比较多、项目比较分散、工程量过小,所以办事处没有进行招投标。此项目完成后,办事处组织各相关站所人员前往进行了验收。
(四)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革命老区建设项目资金纳入财政局预算管理,由财政局年初进行预算编制,分期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款、使用,采取直接支付的方式将资金发放到街道,由街道发放到大河坪村手里,由财政所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绩效情况
会龙山街道办事处的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革命老区建设项目全部完工,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农业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安全。
项目完成后还需要继续投入资金和人员进行不定期维修、维护,以确保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革命老区人民的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
四、资金检查情况
(一)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专项立项依据充分。村部没有资金管理办法。
(二)资金分配合理,突出重点,公平公正。没有散小差现象,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三)资金拨付及时,无滞留、闲置等现象。
(四)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资金使用合规,无截留、挪用等现象,资金使用产生了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期要加强渠道的维护。
(二)此项目严格控制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确保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5
我局对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依据博望区财政局《20xx年博望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博财[20xx]10号),在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绩效优先的.原则,对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经马鞍山市博望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博发经函〔20xx〕5号)批复立项,系马鞍山市博望区“宁博一体化”基础设施补短板EPC总承包项目-新建市政道路项目子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道路建设工程东至崂山路,西起秦岭大道,道路全长5.186km,规划道路红线宽28m。全线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50km/h,红线宽度28m,采用双向四车道形式,具体布置为20米的车行道,两侧各4.0米的人行道。全线设置1座中桥3座箱涵,K3+476.5博望河中桥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装配式矮T梁,跨径布置为3×13m,3座箱涵其中两座为1-5×2.5m,1座为2.5×2.5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路面设计标准轴载为BZZ-100,设计年限15年;施工内容包括道路、桥涵、雨污水、交通、绿化、照明工程。
(二)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
全面推进马鞍山东向发展战略,展示博望区“宁博一体化发展”的东向发展布局,充分展现博望对外良好形象。
(三)项目预算、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预算资金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度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区级预算安排资金3814.45万元,实际下达资金3814.45万元,其中:20xx年长三角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3700万、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城市污水管网改造)114.45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度博望区住建局实际支付项目工程款3814.45万元,其中拨付20xx年长三角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3700万、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城市污水管网改造)114.4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四)项目实施及目标完成情况
本项目20xx年3月初开工,截止年末路基工程已完成,排水工程完成100%,桥涵工程已完成,水稳施工完成75%。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本项目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和绩效相关原则。
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四个一级指标,并在此基础上设计一系列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作为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根据,具体指标体系详见附件。一级指标构成及权重为:项目投入指标所占权重为20%;项目过程指标所占权重为20%;项目产出指标所占权重为30%;项目效益指标所占权重为30%。根据上述指标设计,计算各项指标评价得分,最后各项指标得分加总计算项目评价得分。
考评结果分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5个考评等级。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确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准备项目资料。
2、组织实施阶段。绩效评价小组收集项目资料与相关证据,现场查阅项目管理实施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相关资料。
3、分析评价阶段。根据取得的证据,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进行分析评价。
(三)项目绩效考评依据
1、《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xx〕11号);
2、《安徽省财政厅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绩〔20xx〕627号);
3、《马鞍山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办法》(马发〔20xx〕20号);
4、《20xx年博望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博财[20xx]10号);
5、《博望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
6、单位提供项目评价资料。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分项评价和汇总后,博望区住建局实施的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抗疫特别国债)绩效评价总体得分为100分,绩效考评等级为优。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6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临澧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第三方评价和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临财发〔20xx〕4号)文件,临澧县财政局委托湖南九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临澧县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支出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及立项依据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村〔20xx〕45号)和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建通〔20xx〕24号)等文件立项,临澧县脱贫攻坚大会战指挥部结合县城的实际情况,下达了关于印发《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筹集与发放办法》的通知(临脱贫指发〔20xx〕1号),原则上每户配套标准为2.7万元。
项目资金用于农村危房的修缮或新建,主要为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房改造任务。为其他低收入农户提供基本住房安全保障。项目实施单位临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
2.项目主要内容
对临澧县范围内的存量危房进行改造,其中包括9个乡镇、2个街道的390户农村危房进行修缮或新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保障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的情况下,对农村经济相对困难、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实施改造,提高农户满意度。
3.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常建通〔20xx〕24号文件,制定了《临澧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本年度对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具体实施步骤:
1.农户申请。
2.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在村级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至少7天。
3.乡镇政府审查。乡镇接到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现场核查。审查危改对象条件、审批手续、审定资金补助标准,确认开工时间,上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审批。
4.县住建局危改办核准及公示。县危改办接到乡镇上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补助条件的,根据住房危旧程度,核定危房改造方式,并对审批结果及时反馈乡镇公示,公示期至少7天。
5.组织竣工验收。乡镇初步验收合格后向县住建局危改办申请验收,县住建局危改办组织人员现场检查验收。
6.资金拨付。按审批后的名单拨付危改资金。
4.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xx年,项目资金总投入1005.95万元,截止20xx年1月20日,实际使用资金1005.95万元,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村民自愿、政府引导和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等基本原则,全面落实精准扶贫“两不愁、三保障”,结合农村双改行动和脱贫攻坚战役,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到20xx年前全部解决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问题,实现“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的目标。
2.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通过本项目实施,对农村危房进行合理规划改造,改善区域内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的住房条件,对临澧县9个乡镇、2个街道清查的农村危房进行修缮或新建,有效消除农村危房安全隐患。具体目标细化如下:
(1)数量指标。完成年度危改任务390户。
(2)质量指标。危房鉴定严格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标准执行,鉴定精准率100%。改造房屋符合《临澧县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实施方案》规定标准,均通过现场竣工验收,合格率100%,打卡发放到户率100%,补助对象合规率100%,无一例违规补贴对象。旧房拆除率100%。
(3)时效指标。项目验收、审批、资金支付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补助标准合规率100%。
(5)经济效益。有效减少由于危房问题而导致的农户经济损失,减轻危改户经济负担。
(6)社会效益。提高农房安全质量,保障危改户居住安全,促进社会和谐,无一例农户上访户,危改房利用率100%,相关对象政策知晓率90%以上。
(7)可持续性影响。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政策和社会发展,形成良性循环机制。
(8)满意度。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湖南九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接到临澧县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评价小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听取项目单位情况介绍,收集查阅项目相关资料,对项目资金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实;通过现场查勘向受益对象随机发放调查问卷、电话问访、暗访等方式,了解相关情况。与项目单位、财政部门沟通交流后,综合分析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投入情况
1.项目立项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
填报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欠完整准确。
3.资金投入
项目资金按照乡镇上报的名单及补助金额,补助名单及金额由各村级通过民主评议确定,乡镇审核上报。
(二)项目过程情况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率。
截止到20xx年底,项目专项资金到位1005.9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
截止20xx年1月,拨付的专项资金使用1005.9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资金使用时由县住建局向财政提出申请,经层层审批后由县乡财局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资金拨付程序合规,部分资金未打卡到农户本人,签订协议后打卡到村干部或承建施工方。
2.组织实施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无补助标准制度,村镇补助标准各地不一致。
(2)制度执行有效性
11个乡镇的村部档案或台账资料均未按要求留底备查,仅一份交县住建局。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完成了县城9个乡镇、2个街道共390户农村危房的改造工作。完成目标任务。
2.产出质量。农户危房进行鉴定,鉴定精准率100%,改造房屋建立了一户一档资料,填制了现场竣工验收单,验收合格率均达100%。打卡发放到户率100%,补助对象合规率100%,无一例违规补贴对象。旧房拆除率100%。完成绩效目标。
3.产出时效。农村危房改造年内及时完成验收、审批、资金拨付。完成绩效目标。
4.产出成本。新建179户,补助540.7万元;修缮201户,补助445.35万元,置换9户,补助18.5万元,安置1户,补助1.4万元,共390户,合计1005.95万元。补助实行个体差异化,未制定补助标准制度或方案,无统一的补助标准。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投入资金对临澧县的农村危房进行改造,促进了建筑业、装修业的发展,有效拉动了内需。同时农房建设机械化水平较低,需要较多的劳动力资源,尤其是农村个体建筑工与小工,可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增加了务工人员的收入水平,农村就业渠道得到拓展。
2.社会效益
危房改造项目通过政府投入引导,激发了农村困难群众筹集资金改造危房的积极性,大部分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受益户不断增加,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汇总统计调查问卷结果,危房改造农户对政策知晓率为75.68%。
3.可持续性影响
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农村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问题,住上了安全房、放心房,居住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长远意义。
4.满意度
通过汇总调查问卷结果,危房改造农户满意度为86.49%,未完成绩效目标。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高度重视,确保项目推动。保障“住有所居,住房安全”,保证“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实施进村入户开展调查研究和现场督导。
2.加强巡查管质量。发现房屋改造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未达到入住条件的,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对严重超面积建设的,取消危改补助资格。巡查、排查、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建立台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二)存在的问题
1.项目管理欠严谨
一是提供的危改户花名册中:电话号码错误115户,如鲁宁东、严奉志等空号、杨梅珍非本人电话、郭家岭为南京的电话号码等;无联系方式45户(叶发奎、黎伏英等);身份证信息与本人不符2户(陈夏林、胡孟均);未填银行卡号11户(周烟珍、叶世来等);四类危改户对象未附确认身份的证明资料和相关部门身份审核信息20户,主要是智障、精神病患者或五保户(刘长江、田林、王作菊等)。
二是湖南省住建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湘建村〔20xx〕45号)文件规定“纸质档案原则上由乡镇负责填报、整理,竣工验收后交县级住建部门保存归档。建立健全全村级、乡镇、县级农村危房改造台账管理制度”,现场调查发现乡镇均未提供真实准确的.档案或台账资料。
三是打卡到村干部或承包方银行账户进行代建的危房,未制定具体的修缮代建实施方案,农户对代建的项目内容和成本不清楚。
2.未制定补助标准
根据湖南省住建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湘建村〔20xx〕45号)文件规定“制定具体控制标准,并在年度实施方案中明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未制定具体规范的补助或控制标准,无完整的补助金额佐证依据,补助金额差异化未提供差异化依据,如同为修缮补助,刻木山乡肖丕书3.05万元、肖承佑4.05万元,烽火乡徐文虎3.2万元、郑金锋2.9万元,四新岗夏正发3.5万元等,补助标准较高。同为新建补助,太浮镇田林5.7万元、田国大5万元、杨家红4.6万元等。
3.部分危改资金效益欠佳
空置危改房(原屋主已故)比例较高,财政资金效益欠佳。如分散供养五保户肖承佑、肖承佑,建档立卡户胡必波、蒋秀林等共14套,财政补助危改资金30.45万元。空置房无后续管理制度。
(二)原因分析
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村镇未将基础工作精细化管理,档案严谨性、真实性、完整性欠缺;二是补助制度未制定,乡镇资金分配主观随意性较大;三是未考虑危改房后续处置问题。
五、有关建议
(一)精准完善档案资料
规范并严格执行危改户的身份审核程序,完善、精准村、镇、县三级危改档案资料,便于备查和核对。各级各层应逐一严格审核从申报到资金拨付等所有的档案资料,并保证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避免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行为发生。由承包方制定修缮代建的实施方案,农户本人签字确认,知晓代建内容和成本情况,报村镇审批确认,保证支出的真实合理,确保财政资金的效益发挥。
(二)制定公平合理的补助标准
根据文件规定,对危改户进行准确摸底,针对不同情况的危改户,按类别制定公平合理的补助标准,各乡镇村级参照执行,确保补助资金的对象认定、补助标准公开公平公正,避免资金安排随意性,杜绝关系户、虚报冒领户、吃回扣等违规违纪情况。
(三)制定后续管理制度
制定危房补助后续管理制度,针对财政资金补助五保户等危改对象,因亡故后房屋空置的情况,建议村镇提出合理化处理建议后报县住建局统一确定处理方案。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7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民政职能。岳池县民政局负责中、省、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申报、分配和监督管理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立项的依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下达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综【20xx】25号)、《财政厅民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73号),省级下达20xx年福彩公益金:养老服务补助81万元、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1440万元、孤儿助学工程45万元、殡仪车购置15万元。
3.根据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和制度进行专项资金管理,资金支持的具体项目主要有养老服务、孤儿助学和殡仪提质项目等,支持的主要方式为资金支持。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主要是:结合岳池县区域内养老服务现状、孤儿就学情况和县殡仪馆建设现状等,本着实事求是、重点建设等原则,统筹考虑养老服务、孤儿、殡葬等需求、政策支持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主要用于岳池县园田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81万元、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1440万元、对63名孤儿发放助学资金45万元、为岳池县殡仪馆购置殡仪车1辆。
2.省级福利彩票补助养老服务项目的绩效目标为:积极支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增加有效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项目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超过预期指标值,项目实施计划实施并按期完成。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的绩效目标为:“开展孤儿助学工程”,资助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完成学业。项目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时效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超过预期指标值,项目实施计划实施并按期完成。
殡仪车购置项目的绩效目标为:支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殡葬服务能力。项目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时效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超过预期指标值,项目实施计划实施并按期完成。
3.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实施项目完全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并顺利完成。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规划财务处关于开展福彩公益金绩效自评的通知》,我县积极组织县民政局社会福利股、社会事务股、局办公室、县殡仪馆、相关乡镇(街道)等相关人员对20xx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绩效逐项、分指标进行全面系统自查和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中省对各项目的支持方向,结合县域养老服务、儿儿、殡葬等实际情况,加强对选址、建设内容、补助对象等的优化选择,合理科学编制我县向上资金争取项目资料。20xx年省级共计批复福彩公益金支持项目4个,共计1581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2.资金到位。
3.资金使用。
各项目资金均按照项目规定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进行项目资金拨付,支付依据等合法合规,较好地达到了预算要求。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财务管理职责设在局办公室,现有专职财务工作人员3名,其中会计2名、出纳1名。所有的民政项目专项资金(含福利彩票公益金)均进行了专帐专户管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了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我县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实施项目:建设类项目由业主单位报县发改局进行立项等,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招投标实施;设施设备货物采购类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内控制度实施;补贴类项目由乡镇(单位)向县民政局提供佐证资料进行申报,按标准据实补贴。
(二)项目管理情况。我县20xx年涉及的省级福彩补助项目有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孤儿助学、殡仪车购置等项目,项目中有的需要进行房屋建设,有的需要购置设施设备。为规范实施,我县属于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属于购置设施设备的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并对项目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公示。
(三)项目监管情况。各类项目下达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后,我县主要采用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场督查和书面督促,根据年度安排和实施进展进行开会集中督促。现场督促主要看项目实施程序是否合法、实施进度是否达到预期进展、实施效果是否达到预定目的。每月要求各项目乡镇及其它业主单位上报实施进展,对进展缓慢和效果较差的项目单位进行督促,对进展较快和实施效果较好地项目单位给予表扬。项目完成后,督促项目单位按规定进行验收和投入使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20xx年间,支持建设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1个乡镇敬老院,对63名孤儿发放助学补助,为殡仪馆购置1辆殡仪车。正在加快建设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
(二)项目效益情况
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均按照厉行节约,经济实用的原则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赓即投入使用,给城乡社会老年人提供了集中休闲健身场地,有效保证了居家老年人和集中供养社会老年人的各项养老健康服务需求。帮助孤儿就学,有效保障孤儿的就学和提高孤儿就学水平。增加殡葬服务能力,有效解决群众和殡仪服务需求,提高殡仪服务水平和质量。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县在项目决策上执行需求研判,做到了下达项目精准;在项目管理上执行多种举措督促监管,做到了项目建设规范有序;在项目绩效上执行奖惩并举,做到了项目运行效果明显。
(二)存在的问题
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建设进展不理想。
(三)相关建议
1、养老方面。由于我县养老服务总的水平偏低,请求上级给予我县养老项目上的支持和资金倾斜。
2、我县将加快岳池县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进展,力争20xx年底前完成项目主体建设装修装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