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评估报告(精选9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评估报告 篇1
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关于20xx年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xx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本次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11个、总投资3295.6万元。截至绩效自评日,共支出专项资金1388.38万元。
一、生态环境局资金项目管理情况
(一)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
为加强环保专项资金和项目监管,我县研究制定了《环保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职责分工和运行流程暂行规定》,对项目资金分配、拨付和项目申报、实施、监管、验收等环节进行规范,在项目建设实施中,对资金运行实行全程跟踪、动态管理,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重点关注。强化项目库管理,适时完善项目资料,不断提高项目成熟度,确保项目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对项目进展实行季调度,督促监理单位代行监管职能,有效保证工程质量,协调县财政将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纳入年度绩效评价工作计划,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估,会同财政、发改、审计等职能部门开展督查检查,督导项目实施单位进行问题整改,保证项目有序实施和资金规范运行,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
(二)项目储备库建立和管理情况
建立了项目储备库,对项目储备库实施动态管理,围绕项目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项目实施基础条件、前期工作筹备情况、地方筹措资金力度等对申报项目组织审查。一月召开一次项目专题会,研究储备项目,积极申报入库,实时更新储备库项目。
(三)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情况
省、市下达资金计划后,县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依据南江县已纳入中央、省级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项目的实施内容、资金概算和进展情况,结合县委、县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安排,以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为重点,会商提出资金分配初步方案,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后,下达到相关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分配决策程序合规;专项资金安排严格遵守“项目库外无项目”的原则,无“库外安排项目”;中省专项资金在下达两年后若有结余结转资金,县财政局及时对结余资金予以收回,重新安排用于环保类项目。
(四)专项资金项目监管情况
我县成立了专班,对项目进行统一的组织管理。每半月调度一次项目进度,并收集相关项目资料,每月赴项目现场监督检查至少一次,检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推进项目实施。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入库项目内容实施项目,督促完工项目及时进行验收,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问题及时整改。
二、项目承担单位资金项目管理情况
(一)资金使用情况
1.资金使用及财务收支核算情况
本次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11个,下达中省专项资金3295.6万元,截至绩效自评日,共支出中省专项资金1388.38万元,支付率42.13%。
中省专项资金在支付时需提供完整的资料,主要包括:资金下达文件、项目立项、规划、国土、环评、财评、采购(含采购过程资料)资料;由业主、施工、监理等单位认可的进度资料、发票等资料;中省专项资金严格按预算范围使用;未出现向个人账户支付专项资金或违规支付大额现金。
个别项目因县级财政财力紧张资金调度困难,资金支付率较低。
2.地方配套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到位情况
绩效自评项目11个,发现问题项目0个,根据项目实施方案,20xx年下达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1163万元,需地方投入23510.25万元,截止绩效自评日,县财政配套农村污水治理资金423万元,配套“厕污共治”示范村资金1024万元,整合交通、粮食等部门资金1500万元,专项用于中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后期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继续加大地方投入。
(二)项目管理情况
1.项目立项、可研报告(实施方案)的编制及审批情况
绩效自评项目11个,发现问题项目0个,南江县疑似污染地块调查及风险管控项目、20xx年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均在调查评估、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编制了项目可研或实施方案,取得立项批复。
部分资金用于设备购置及服务,经县委、县政府审议通过,无需编制实施方案、办理立项手续。
2.项目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制度落实情况
绩效自评项目11个,发现问题项目0个,应公开招标的项目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相关规定组织进行了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投标,在招标过程中,不存在虚假招标、化整为零规避招标、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进行招标的问题,合同签署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合法规范签定。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绩效自评项目11个,发现问题项目0个,我县建立健全了项目储备、报备、动态监管等管理制度,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了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一是组建专门机构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将项目建设质量、建设进度和资金管理与绩效挂钩。同时,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逗硬督查考核,保证了项目实施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4.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情况
绩效自评项目11个,发现问题项目0个,20xx年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均以政府采购方式分项目统一采购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代行项目质量等综合监管职责,监理资料完整、真实。其余为服务和设备购置项目,无需监理。
5.项目运维管护情况
绩效自评项目11个,发现问题项目0个。已竣工验收项目均按要求建立了长效运维管护制度,污水收集管网交由相应污水处理厂负责运维管护,垃圾收集、转运设施交由城管局、乡镇环卫所负责运维管护,已建成的垃圾中转站均投入正常使用,购买的垃圾转运车、压缩箱等正常使用,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同时县财政安排了专门的经费,给予配套资金保障。
6.环境效益情况
绩效自评项目11个,发现问题项目0个,一是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生态环境效益情况,项目实施后,有效解决了巴河流域水污染问题,每年可大量减少COD、氨氮等污染物指标,减少COD1384t/a、NH3-N115.5t/a。南江县6个沿河大镇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量达到32505.5t/a,城镇垃圾收集率由40%提高到65%;同时在饮用水水源地设置防护网,能直接有效的防止饮用水水源地附近居民的生活垃圾进入保护区内;在饮用水水源地附近设置宣传牌和水源地保护标志,能加强和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二是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生态环境效益情况,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确保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排放,减少污染物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有效减少城区大气颗粒物含量,从而降低大气污染,特别是有效减少冬季雾霾污染。对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节能减排、改善环境质量等方面产生的环境效益显著。三是自然生态保护资金生态环境效益情况,光雾山保护区通过实施各种保护措施,将使境内已知的1417多种植物、301种野生动物和4万余亩水青冈林得到有效的保护,从而很好地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持境内生态平衡。对涵养水源、水土保持、调节气候、净化空气、释放氧气起着重要作用。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把职能部门综合监管、项目实施单位日常监管、项目后续绩效评估有机结合,实现项目监管提质增效。
二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组建专门的项目实施班子,组织培训一批专业的管理人才,确保项目实施程序规范、监管精准、高质高效。
三是进一步加快实施进度,有目的、有计划推动项目快速实施,确保项目早日投产、投运,尽快发挥效益。
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评估报告 篇2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1月1日零时。我市开展保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对保山市普查时点人口情况进行普查,全面掌握人口信息,并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资料开发。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就市、县两级来讲,其工作跨度为20xx-2022年。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拟定评价计划。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评价组根据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评价,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36.3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6.3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市级财政核拨项目资金36.34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xx年部门预算根据各部门的职能、任务和发展目标,以项目为依据编制,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推进,完成了预算目标,支出效益明显。严格按照财政资金各项管理办法管理使用项目资金。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根据普查需求,购置文件柜、桌椅等办公家具1.8万元,配置完成率100%;组织开展了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数据处理、质量抽查等培训,完成了培训任务;培训参加人次90人次以上。
(2)质量指标
信息系统变更率小于等于100%;已经纳入年度计划;培训人员合格率达到95%以上;验收通过率达到95%以上;培训出勤率达到100%;各种购置设备利用率达到100%;信息数据经过检测满足信息安全的要求;人员参训率达到100%;系统初验时间偏差率、系统终验时间偏差率均满足完成日常统计报表及普查数据运行的要求。
(3)时效指标
设备部署及时率满足日常统计报表及普查数据运行的要求。
(4)成本指标
培训人均培训费标准小于等于290元/人·天;培训人员为各县区统计局业务人员;20xx年度共支付维护费79462.39元,小于预定的152000元;成交价均包含运维年数1年。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可持续影响指标
设备的使用年限能够达到6年。
(2)社会效益
经过人口普查,对全市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迁移流动状况、人口素质情况、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婚姻生育状况等数据进行采集、汇总和推算,摸清20xx年底我市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就业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为社会大众提供数据资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人口普查质量控制要求,对参训人员及使用人员进行了满意度测试,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达到了预设的目标。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偏差在合理的范围内,基本完成了预设的`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的设立是根据国家人口普查安排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县(市、区)统计局,组织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全面掌握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通过人口普查采集真实有效的普查数据,为国家政策提供决策参考,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于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绩效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开展了本单位的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评估报告 篇3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20xx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及风险补偿金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区乡村振兴局用足用好用活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积极应对因新冠疫情造成对困难群众增收的影响,对符合办理扶贫小额信贷的非卡边缘户、建档立卡脱贫户及达到无还本续贷、展期、延期、追加贷款、风险补偿条件的及时予以支持和办理,做到应贷尽贷、应续尽续、应展尽展,做到确保不因疫情而影响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按季度及时为20xx年、20xx年、20xx年投放、20xx年投放的3年期扶贫小额信贷按基准利率进行贴息。20xx年应发放贴息资金907.94万元、配备风险补偿金250万元,因财政困难导致20xx年未拨付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隆阳区扶贫办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财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安排,按照相关项目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区乡村振兴局根据各股室实施管理职能,进行自评。
(二)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贯彻落实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机制,从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入手,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及时纠正绩效偏差,延伸财政管理链条,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扶贫小额信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隆财农〔20xx〕16号)文件,下达资金1300万元,20xx年结转于20xx年,其中: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1050.00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250.00万元,下达资金1300万元于20xx年末指标追减,资金到位0元,到位率为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xx年应发放贴息资金907.94万元、配备风险补偿金250万元,因财政困难20xx年拨付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0元,执行率为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执行《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隆政办发〔20xx〕47 号)、《隆阳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隆办发〔20xx〕126 号)、《隆阳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隆办发〔20xx〕127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办法》(隆办发〔20xx〕128 号)等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要求,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项目计划。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和时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年初目标值:建档立卡脱贫户获得贷款年度总金额大于5000万元,年末实际完成20xx.3万元,完成率40.37%,未完成年初目标值;建档立卡脱贫户贷款申请满足率达到90%以上,实际完成100%;完成年初目标值;质量指标年初指标值:扶贫小额贷款还款率达到99%以上;贷款风险补偿比率控制在10%以内;小额信贷贴息利率(=1年期按1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1至3年期按5年期LP下调20个基点确定),所有目标值;实效指标年初目标值:贷款及时发放率大于等于100%。所有指标均已完成年初目标值,完成绩效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均已完成年初指标值,完成绩效目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意度指标中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达90%以上,完成绩效目标。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1.预算执行未完成。因受区级财力影响,导致20xx年贴息资金未在20xx年完成拨付。
2.年度获贷总额未完成。一是因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是用于发展产业的贷款,自工作开展以来,剔除外出务工的脱贫人口,绝大多数发展生产的脱贫人口都已反复使用过小额信贷,小额信贷需求逐步萎缩。二是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5万元的贷款额度无法满足贷款户的需求,使得部分脱贫人口转而去申请额度更大的“肉牛贷”、“信用贷”等贷款产品。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积极对接财政按要求及时拨付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二是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宣传力度,力争扩大放贷规模;争取完成相应的投资绩效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xx年项目的产出指标未全部完成、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78分,自评等级为合格。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2年7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和区财政局门户网站“隆阳区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同时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积极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告,对资金安排、管理、使用等信息进行公开。
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评估报告 篇4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两个中心”是市委、市政府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落实,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其中:市本级进驻职能部门40个,设置独立服务窗口23个,综合服务窗口1个,常驻窗口工作人员45人,应进驻事项1317项,实进驻事项1317项,进驻率100%,市本级实现“应进必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市“12345”政务热线服务中心)内设综合科、工程建设交易服务科、政府采购服务科、产权交易服务科4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建有6个开标室、6个评标室、2个专家抽取室、专家休息等候区6个、报名接待区3个。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的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20xx年度部门预算“市级“两个中心”运行经费”项目资金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级“两个中心”运行经费的通知》(保财行〔20xx〕30号)文件,下达项目资金1,610,000.00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xx年,实际使用项目资金—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经费1,160,000.00元,其中:办公费55203.38元、水费5046元、电费59048元、邮电费64324.78元、物业管理费21438.56元、差旅费45926元、维修(护)费1468.27元、劳务费321,596.7元、其交通费用1,310元。财政收回1,002,817.8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为68个单位进驻“两个中心”开展各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窗口工作人员(220多人)和办事群众、服务对象等提供所需日常办公开支、水电等经费开支提供保障。二是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理大厅等无间断的承接各招投标单位、企业、中介服务公司等在我市开展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事项提供相关招投标服务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政务服务自助服务大厅,实现部分业务24小时全天候为民服务。二是政务服务“一窗通办”,实现了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的目标。三是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持续推进。全市共完善发布政务服务事项8326项,完成率100%,同比增长0.09%;网上可办率100%,同比增长0.53%;全程网办率67.95%,同比增长19.87%;“最多跑一次”率100%,同比增长0.79%。四是“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持续加强。截至12月13日,全市注册实名用户442686人,办理事项2274600件,全市平均办件量0.865件,同比分别增长48.18%、21.28%、21.31%。五是12345热线平台便民服务成效明显,12345政务热线整合和运行管理,取消市直涉及热线归并的有关行业部门话务座席,将原独立运行的12315市场监管投诉热线等28条热线整体并入12345热线或与12345热线双号并行,服务时间由原来的7×12小时调整为7×24小时人工服务。1—11月,保山市“12345”政务热线共受理工单30644件,办结30371件(交办6897件、直接答复23747件),正在处理273件,办结率99.11%。六是是中介机构申请入驻审核,实现“零门槛、零限制”入驻,实现中介机构信用状况公示率100.00%。七政务服务“好差评”全面开展。全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累计产生评价数据808971条,好评率99.99%。主动评价率94.15%,同比增长19.18%,有效推动了政务服务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八是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实现了全程电子化和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xx版)》要求,严格落实“应进必进”。20xx年1至12月,全市各级交易中心累计完成交易项目1651个,交易金额1107371万元,节约资金35303.82万元,增价17338.8万元抓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引导和提倡网上开标,服务网上不见面开标项目289个。九是规范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设置,推进政府采购和出让工作规范运行。经多次汇报,获准依法重新独立设置了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承担的市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职责划转至该中心,切实解决了关系不顺、人员不分、边界不清等问题,从源头上消除了违规代理政府采购的风险隐患。20xx年1至12月,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累计完成政府采购项目607个,交易金额180824.21万元,节约资金10986.96万元。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服务对象主要为进入“两个中心”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投资项目审批、开展招投标活动及中介服务的以“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为导向,全力抓好稳增长政策措施和供给侧、“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为推动保山实现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采取多形式对项目进行回访调查,并收集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推进措施,帮助协调解决。按照项目调查问卷的结果,满意度指标达到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xx年,我单位市级“两个中心运行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此次绩效评价,部门年初制定目标基本实现,重点评价数量和质量均达到预期、资金管理到位、组织和制度保障体系健全。经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97分,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按照保财绩〔2022〕4号文件规定,将于2022年7月15日前,在部门网站上公开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绩效结果评价,项目资金效益明显,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下一年能够继续给予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推动我局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工作经验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使用范围,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局目前对资金的管理按照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有力保证了工作推进和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2.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各业务科室根据制定的工作计划,按程序报相关领导审批,申请国库集中支付。各项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工作进度和质量得到了切实的保障。
3.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的反映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二)主要问题
虽然20xx年度项目资金得到合规、及时使用,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实际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1.在实际工作中还需对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切实满足项目服务对象的需求。
2.绩效评价方面还有待加强。对部门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还有待提高,绩效指标体系还有待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三)建议
建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用款计划、预期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项目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体系,使考评有据可依。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多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学习与财务工作相关的知识,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在业务上不断提高。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次评价工作人员,由于受专业知识和评价能力的限制,对评价结果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评估报告 篇5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我局项目资金市级财政拨款共计1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共11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xx年,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共计110万元,主要有医疗保障工作经费(含宣传培训费)60万元,医疗保障管理中心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开办费30万元。
(二)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梅市医保〔20xx〕11号)、《关于设立xx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的批复》(梅市机编发〔20xx〕129号)、《关于印发20xx年xx市医疗保障重点工作计划表的通知》(梅市医保〔20xx〕3号)以及我局的三定方案职能设立该项目,项目经费用于顺利开展医保相关工作。
(三)绩效目标
一是保障机构的正常运转,顺利开展医疗保障相关工作;二是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三是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组织情况
xx市医疗保障局按照财政部门关于开展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落实主体责任,组织专人负责,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按时保质完成工作,自评结果客观准确。
三、绩效自评结论
(一)医疗保障工作经费(含宣传培训费)绩效目标设定较为科学,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落实情况较好,取得预期的绩效成果,自评分数为98.27分。
(二)医疗保障管理中心专项工作经费,绩效目标设定较为科学,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基本落实,基本取得预期的绩效成果,自评分数为94.09分。
(三)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开办费项目已完成,资金已支付完毕,取得预期的绩效成果,自评分数为100分。
四、绩效指标分析
(一)决策分析
1.项目立项情况
(1)论证决策
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梅市医保〔20xx〕11号)、《关于设立xx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的批复》(梅市机编发〔20xx〕129号)、《关于印发20xx年xx市医疗保障重点工作计划表的通知》(梅市医保〔20xx〕3号)以及我局的三定方案职能设立该项目,项目经费用于顺利开展医保相关工作。
(2)目标设置
在绩效目标设置方面,我局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指标完整、合理、可衡量,符合客观实际,绩效目标的设立与我局的三定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的相符性较高。
(3)保障措施
我局依据三定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设置工作经费,制度完整,计划安排合理,符合客观实际。
2.资金落实情况
医疗保障工作经费(含宣传培训费)、医疗保障管理中心专项工作经费、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开办费均足额到位、及时到位。
(二)管理分析
1.资金管理
(1)资金支付
医疗保障工作经费(含宣传培训费)专项资金60万元,当年支出数42.73万元,资金支出率为71.22%,部分项目审批程序尚未结束,故部分费用要在20xx年才支付。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在20xx年完成。
医疗保障管理中心专项工作经费专项资金20万元,当年支出数0.31万元,资金支出率为1.55%。因xx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在20xx年4月成立,医疗保障管理中心专项工作经费在20xx年7月到账,下半年才开始有中心专项资金的各项支出,中心专项工作经费计划用于中心修缮工程,因决算资料已报财审中心,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截至20xx年尚未结束,故部分费用要在20xx年才支付。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在20xx年完成。
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开办费专项资金30万元,当年支出数30万元,资金支出率为100%,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已完成。
(2)支出规范性
我局编制《xx市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来规范资金的支出管理,严格执行经费支出审批制度,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做好会计核算,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事项管理
(1)实施程序
20xx年我局所有项目支出实施过程规范,均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招投标、调整、完成验收等履行相应手续。
(2)管理情况
20xx年我局印发《xx市医疗保障局工作管理制度汇编》,8月修订了《xx市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我局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工作经费的使用能积极做好检查、监控、验收等管理工作,20xx年我局未存在审计问题。
(三)产出分析
1.经济性
在经济成本控制情况方面,我局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严格执行各项支出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成本,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做到支出合理。
2.效率性
我局对党委、政府、人大和上级部门下达或交办的重要事项或工作能够按时完成,并且较好地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的各项目标,及时完成各项任务。
(四)效益实现度分析
1.效果性
较好地完成了按照我局“三定”方案确定的部门工作职责,各项日常任务及重点任务如民生实事等如期完成,实现了预期效果。
2.公平性
我局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的正常运转,服务对象满意度为100%。
五、主要绩效
20xx年,我局财政项目拨款资金基本为单一用途的专项资金,根据相关资金下达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资金指定用途,因此使用绩效与专项资金完成绩效目标情况一致。总体而言,我局全年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执行年初计划,基本完成全年绩效目标。
六、存在问题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该专项资金确保能够专款专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问题是资金使用计划制定不够完善,虽然制定该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但由于对资金的到位情况了解不够全面,影响资金的使用。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我局将加强资金使用的计划安排,完善资金执行绩效考核目标,进一步提升资金运转效率。同时,我局也会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资金下拨情况,从而根据资金用途及时做好资金支出计划。
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评估报告 篇6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预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长财农指[20xx]86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依据20xx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决定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奖励补助的同心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结余资金,拨付至长春凯捷环卫有限责任公司,用于“与凯捷环卫公司合作收益项目”。
该项目采取合作经营方式,合作经营收益将差异化分配至全区脱贫户,预计年收益率4%,切实提升脱贫人口收入。
2.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项目于12月23日签订资金使用协议,将结余资金21.5707万元以合作经营模式投入长春凯捷环卫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莲花山与凯捷环卫公司合作收益项目,合作经营收益暂定为总投资的`4%,具体随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进行调整,收益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脱贫户生产、生活补助,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收益将覆盖全区脱贫人口,预计使125户236人受益,具体以实际发放日期实有脱贫人口数为准。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该项目为合作经营收益项目,项目于12月23日签订资金使用协议,将结余资金21.5707万元以合作经营模式投入长春凯捷环卫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莲花山与凯捷环卫公司合作收益项目,协议内约定合作经营收益每年支付一次,乡村振兴局要求长春凯捷环卫有限责任公司要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协议履行,参照《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对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并定期听取资金使用情况汇报,确保项目收益。
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预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长财农指[20xx]869号)文件要求,在协议签订后,已于20xx年12月24日前向长春凯捷环卫有限责任公司拨付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奖励补助的同心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结余资金21.5707万元。
2.资金执行情况。该笔结余资金21.5707万元使用周期(即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1年。目前,该项目资金已投入长春凯捷环卫有限责任公司,已按照协议正常履行。
3.项目管理情况。长春凯捷环卫有限责任公司应专人管理该项目,指派专门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管理,接受区乡村振兴局的定期检查及不定期检查,按照要求上报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同时,保证衔接资金不用于单位(部门)的基本支出;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企业担保金。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脱贫地区贫困人口加入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数236人;脱贫人口数236人,资产入股受益人口数236人。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资产股权年收益率≥4%;带动增加受益人口全年总收入0.862828万元;受益人口数236人。
3.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脱贫人口数236人。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资产入股受益人口满意度100%。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措施
带动增加受益人口全年总收入指标值为0.862828万元;由于该项目合同签订以正式投产之日开始计算收益,项目正式投产为12月底,2022年底实现收益,收益分配符合年度预期指标。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监管该项目,按照规定定期就该项目运营情况进行调度并听取汇报,确保项目进展顺利,收益及时分配到脱贫户。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随20xx年部门决算时进行,届时将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开,确保符合各项规定。
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评估报告 篇7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单位:盐边县共和乡人民政府。
项目主管单位牵头实施项目对该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保障经费》(盐财资预〔20xx〕8号)文件下达经费2万元。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经费》(盐财资预〔20xx〕9号)文件下达经费3万元。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该资金由县财政局下达预算到盐边县共和乡人民政府进行核算。
资金支付范围:购买防疫物资、广告宣传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费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合理安排工作经费,确保专款专用,考虑因素以疫情防控宣传为主。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经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防疫物资、广告宣传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3.该资金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由财政所草拟自评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再报单位负责人审阅后再报送财政局。我单位自评分数100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资金通过县财政局下达到我单位后,在大平台申报计划,再由县财政局审核计划,最后支付。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见附件)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乡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由我乡牵头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制定购买计划,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采购。在人流量较大地方组织人员劝导疏散,规范佩戴口罩,制定横幅宣传展板等宣传新冠相关知识,提高群众防疫意识。
(二)项目管理情况
此项目资金为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资金,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严格审核原始单据核实支出真实性,再通过大平台走支付程序。
(三)项目监管情况
按照财政要求专款专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保障经费》(盐财资预〔20xx〕8号)文件下达经费2万元,已于20xx年使用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防疫物资。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经费》(盐财资预〔20xx〕9号)文件下达经费3万元,已于20xx年使用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防疫物资及广告宣传。
(二)项目效益情况
根据财政下达的预算资金额度,严格把控资金使用,不超支;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应及时,保障基本民生;有效控制新冠疫情传播渠道,减少减免疫情发生;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群众疫情防控意识水平;辖区内群众满意度较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财政要求专款专用,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达到预期社会效益,受益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存在的问题
无问题。
(三)相关建议
无建议。
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评估报告 篇8
根据区编办《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绩效管理中期检查的通知》精神,本单位按照通知精神,对执行机构编制情况进行了认真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内设机构情况。
按照“三定”规定,本单位内设机构为二科一室,即公司管理科、人事科、财务科、纪监科、综合办公室。20xx年6月根据区委、区政府7号文件精神,组建成立本单位,形成“二块牌子,一套班子”,由于管理范围扩大,职工人数增多,业务量增大,原有的内设机构不适应工作需要,现实际内设机构为六科一室,即:xx管理科、xx执法科、xx开发科、人事科、财务科、纪监科、综合办公室。
二、编制落实到人情况。
上级主管部门实际下达机构人员编制数是34人,经过机构调整以后,没有增加人员编制数,供销社机关现实有人数为34人,严格按“三定”规定将人员编制落实到人。
三、领导职数配备情况。
机关现有32人,其中:处级干部6人,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24人,工勤人员4人。在领导职数配备问题上,处级干部由上级组织部门考察任命,科级干部我们严格按照职数推荐,事前上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后方可任用。
四、执行机构编制情况。
20xx年6月组建以来,机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三定”文件。一是在科级干部的任用上,我们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件》,坚持标准和程序,严格执行审批手续;二是本单位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全部实行了网上公开,建立了人员编制管理簿,接受系统内外干部职工的监督;三是我们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没有越位和缺位情况;四是在内设机构的问题上,重新组建以后,由于管理范围扩大,业务量增加,20xx年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增加了内设科室,本单位一直没有擅自增加内部科室,更没有擅自更改机构名称,挂牌或拆分机构的情况;五是我们每年按照区编委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进行年检,严格按照区编委批准的机构名称刻制公章;六是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没有出现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群体上访等情况。
总之,本单位在机构编制人员的问题上,严格按照区编制办的规定;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上,严格按照规定条件程序和报批手续,没有出现违规违纪情况;在管理上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没有出现越职、越权的情况。
回顾近年来我们的机构编制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编委的指导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离上级的要求和形势的发展还有一定的差距。由于机构成立较晚参公管理工作迟迟不能完成,近几年来我们多次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积极争取政策,争取得到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尽快完成好本单位人员参公管理工作。同时,我们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加大学习与宣传机构编制政策的力度,力求使机构编制政策做到机关干部人人皆知;要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政策,坚持依法办事,加强调研指导;要进一步健全与完善机构编制基础工作台帐,做到上级数据准确及时,各项资料齐全,按时整理归档。
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评估报告 篇9
一、项目概况
为推动我市水污染防治在“十四五”时期继续保持向好趋势及完成上级考核目标任务和20xx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20xx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共2470.66万元,分为3个二级项目,江门市流域环保巡查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全市范围内各镇(街)的镇级环保巡查队伍建设补助,污染防治整治资金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态环境执法及应急4个方面,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方案编制、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排污许可管理、环保监控设施通讯及运维、仪器设备购置、核应急前沿指挥所运维保障、其他重点工作7个方面。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投入。
20xx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共2470.66万元,支持42个项目,其中:江门市流域环保巡查补助经费906.66万元(7个项目)、污染防治资金946万元(17个项目)、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618万元(18个项目)。
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共支出2452.5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27%,其中:江门市流域环保巡查补助经费906.66万元,执行率100%;污染防治资金935.5万元,执行率98.89%;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610.37万元,执行率98.77%。
(二)过程。
按照《关于印发〈江门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江环〔20xx〕51号)第十二条“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制分配,市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公开征集、专家评审、集体决策、公开公示等程序分配”的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于20xx年8月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xx年江门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江环函〔20xx〕240号),布置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认真梳理储备项目并开展项目入库工作;20xx年9月-20xx年2月,多次召开项目入库评审会,对申报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和项目复核。20xx年4月,结合20xx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及生态环境项目申报入库情况,拟定了20xx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按规定进行公示,报市政府同意后,由市财政局下达资金。
为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支出安全、专款专用,我局制定专项资金使用进度计划,按计划督促、推动资金支出,建立每月调度和通报资金情况制度,及时协调解决资金支出进度慢的问题。落实好资金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 “双监控”监控机制,形成闭环管理。我局于20xx年9月组织专门工作组到各县(市、区)开展专项资金现场督导工作,要求各县(市、区)规范资金使用和支出管理,严格把好资金管理关。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江门市流域环保巡查补助经费
安排资金906.66万元,共实施7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建立全市73个镇级环保巡查队伍巡查机制,其中蓬江区6个镇(街)、江海区3个镇(街)、新会区11个镇(街)、台山市17个镇(街)、开平市15个镇(街)、鹤山市10个镇(街)、恩平市11个镇(街),每个镇街环保巡查队伍的人数均不少于10人,每个队伍巡查天数均不少于240天,提高环保巡查队伍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能力,完善巡查制度建设。
(二)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安排资金296万元,共实施4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深入摸排和管控项目报告编制,建立环境空气质量国控子点周边1km,3km和5km范围内的大气污染源“画像”6份、大气污染源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大气污染源管控问题与改进提升措施清单,形成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清单与管控项目报告1份。通过建立大气环境的基础数据,为强化重点区域污染源管控提供数据支撑。
2、江门市臭氧、PM2.5协同控制技术指导服务项目,编制江门市臭氧、PM2.5协同控制技术指导服务项目报告一份,开展江门市臭氧污染来源分析,指导江门市深入开展臭氧、PM2.5协同控制,强化污染天气应对措施,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3、江门市20xx年油气回收系统监督检查检测项目,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标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xx)《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xx),开展全市区域范围的加油站、储油库排放监督性抽检,抽检企业133家,并出具检查报告133份。通过加强全市加油站、储油库监督性抽检,提高油气回收设备正常运行率,减少VOCs排放。
4、江门市重点区域无人机航飞影像采集服务项目,完成江门市重点区域数据采集及高分辨率影像图2套。利用无人机航拍技术,对江门市国控子站周边5公里范围、滨江新区华盛路沿路一带等重点区域进行影像数据采集,生成江门市重点区域高分辨影像图,摸清重点区扬尘污染源现状,强化扬尘源监控力度,减少扬尘污染对江门市空气质量影响,为江门市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三)土壤污染防治资金
安排资金155万元,共实施2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20xx年江门市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完成我市14家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监测,出具14份检测报告,基本掌握重点监管地块周边土壤环境现状,为实施有效的土壤污染防治风险管控,逐步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奠定基础。
2、江门市20xx年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项目,完成40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出具40份技术意见,对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把好质量关,有效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资金
安排资金335万元,共实施3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江门市固体废物远程执法系统建设项目,开发建设江门市固体废物远程执法系统一套,并完成验收。进一步提高我市固体废物监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也是推进我市“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我市涉危险废物企业按照风险程度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实现不见面(远程)执法、在线实时上传数据、视频监控提醒以及执法数据全程可查可追溯等功能,大大提升执法效率。同时,与现有的江门市固体废物监管信息平台等系统无缝衔接,形成实时、有效的数据统一和上报机制。
2、江门市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高、中风险企业安全评价审核项目,完成江门市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高风险企业安全评价审核152家、中风险企业安全评价审核507家,并出具审核报告。进一步压实高风险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高风险企业的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环节的安全风险防范措施,提升相关企业危险废物安全管理能力。
3、江门市20xx年企业固体废物数据校核项目,对120家重点产废单位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或排污许可管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等情况,以及申报的危废固废产生、贮存、转移、处置数据等情况进行抽查校核,并出具报告。进一步压实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进一步掌握重点污染源的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状况,进一步完善数据库,为固体废物监管提供决策依据。
(五)生态环境执法及应急
安排资金160万元,共实施8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除了台山市、鹤山市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由于项目还在实施期未完成,市本级及其他市(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已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出具监督性监测报告306份。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力度,完成常规化监督性监测任务、专项行动监测任务及涉环境污染犯罪相关监测取证任务。
(六)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
安排资金618万元,共实施18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除了蓬江区、江海区环境监测站购置仪器设备项目尚在质保期,项目尾款未支付,其他项目已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江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编制《江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江门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江门市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各1份。在“十四五”期间,提升我市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及水生态环境、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及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提升我市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管理科学化、系统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为江门市持续推进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2、江门市潭江水功能区划调整可行性研究与溶解氧指标分析报告、江门市碳排放达峰实施方案编制、江门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制项目,编制《江门市潭江新会饮用渔业用水区水功能区划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江门市潭江牛湾断面溶解氧超标原因分析报告》《江门市碳排放达峰研究报告》《江门市碳排放达峰实施方案》《江门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各1份。
3、江门市20xx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项目,完成20xx年江门市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工作申报材料编制,编写江门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工作报告1份、江门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37个指标技术报告各1份、江门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基本条件分析报告1份,为示范创建提供有力支撑,以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抓手,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侨乡。
4、20xx年排污许可管理技术支持服务项目,完成火电、造纸、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等10个重点行业1181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完成火电、造纸、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等重点行业50家企业排污许可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对核查出的质量问题,指导督促企业修改完善,提高我市排污许可证管理水平。
5、20xx年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维护、监控中心通讯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采集传输仪运维项目,对污染源监控中心的核应急指挥中心会议系统、水质发布系统和监控机房进行维护服务,保证污染源监控中心的正常安全运行,确保监控中心设备正常运行,有助于生态环境局更好地履行环境监管职能;租用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光纤线路10条,开通使用物联网卡700张,保证污染源监控等系统数据安全传输;对213家企业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采集传输仪进行运维,使环境监管部门及时、准确、完整地掌握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保证自动监控数据作为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总量控制、环境统计、环保税征收和现场执法依据,实现对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的实时监控。
6、江门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服务项目,现场抽检10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工作,并出具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表,加强我市对环境监测机构(包括社会机构)的监管能力,提升生态环境检测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
7、江门市20xx年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服务项目,制作并发放环境统计宣传资料1000份;组织环境统计调查对象培训班(现场或视频培训)7场。通过完成上述宣传、培训与资料收集工作,为下一步的数据填报、审核及按时上报工作奠定有力的基础。
8、江门市涉重金属环境状况检测项目,完成我市重点疑似涉含重金属污泥和污水引起的土壤和地下水重金属等污染情况监测项目5个,出具相关报告5份,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市污染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重金属污染状况,为重金属环境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9、20xx年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经费,完成省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份,市级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份,审计报告5份。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我市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加强和规范我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账务审计,对我局的经济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保证职责的有效履行,使财政资金发挥预期的效益。
10、20xx年蓬江区、江海区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购置项目,蓬江区环境监测站购置高锰酸盐指数机器人分析系统1台、立式高压蒸汽灭菌锅1台、实验室耗材(玻璃器皿、试剂等)等环境监测设备1批,完善和更新站内实验室仪器,提升日常监测能力;江海区环境监测站购置购置超纯水机1台、多参数分析仪1台、数显滴定仪2台、瓶口分液器2台、COD自动消解回流仪2台、颗粒物/大气综合采样器4台、实验室检测仪器1批,完善和更新站内实验室仪器,提升日常监测能力。
11、台山市核应急前沿指挥所运维保障项目,核应急前沿指挥所运转经费,包括3名人员工资、水电费、网费等,确保指挥所正常运行,切实保障我市核应急值班、应急响应等工作。
四、项目主要做法和经验
建立定期调度机制,督促相关单位及各县(市、区)加快资金支出。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开展绩效评价。
五、项目自评结论及得分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决策论证充分,资金落实到位,按照实施进度有序推进,资金管理和使用范围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