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道路绩效评价报告(精选12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道路绩效评价报告 篇1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总体情况
根据省市下达的文件,我县20xx年畅通工程里程为19.744公里,项目类型为老村道加宽,我县实行三年计划二年完成,分别于20xx、20xx年度提前实施完成。项目主管部门为南陵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实施单位为项目所在的各镇人民政府,项目进展情况情况如下:开工数19.744公里、完工项目数10个、完工里程19.744公里、完工率100%。
(二)资金安排、使用和结存情况
我县除交通预算安排的补助资金外,剩余项目资金由县政府兜底,目前均已按合同拨付到位,无补助资金结存情况。
(三)绩效目标
20xx年度目标为19.744公里,目前已完成,切实改善南陵县农村乡村交通条件,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通达深度和网格化水平。
二、绩效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表明,南陵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管理整体情况优良,主要表现在:一是组织机构健全。县政府成立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各镇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协调推进工程建设。二是注重制度建设、资金保障及使用管理。南陵县制定并印发《南陵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办法》等管理制度,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和资金管理要求。三是强化项目考核和过程管理,实行项目考核。同时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实行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理相结合,项目“四制”执行情况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生责任安全事故;四是项目效益明显,社会群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较高。随着项目整体推进,项目在改善农村乡村交通条件、保障道路通行、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助推精准扶贫等方面的效益良好。自评得100分。
三、指标分析
1、投入
(1)项目决策
南陵县项目计划均已纳入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库管理,视同立项,年度计划按程序上报并经审批下达,项目绩效目标符合省政府三年总体规划的要求,并进行合理分解。
(2)资金落实
截至评价基准日,中央、省、市级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全部拨付至各镇财政所,项目地方自筹资金也根据实施办法予以明确,足额安排到位,拨付及时。
2、过程
(1)项目管理
南陵县项目管理按管理层次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相应的业务管理办法和制度,项目“四制”执行情况总体情况良好,项目开工审批程序执行到位,实施过程未发生质量事故及安全责任事故。主管部门定期不定期进行项目质量巡查,项目交竣工验收及时、符合相关规定,资料提供及时、齐全、真实、准确,项目按规定执行公示,公示内容完整。
(2)财务管理
南陵县重视项目财务制度建设,专项资金和内部财务管理等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会计核算比较规范,项目法人单位项目资金支付手续完备、资料齐全,符合相关规定。
3、产出-项目产出
(1)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基本完成各项批复内容。
(2)项目完成及时性
南陵县项目开工率100%、完工率100%,完工项目竣(交)工验收办结率100%,中央、省、市级补助资金使用率100%。
(3)质量达标情况
项目全部完成,质量验收全部合格,现场踏勘,观感较好,工程实体质量较好,有少数存在缺陷且及时整改处理。
(4)技术规范符合程度
技术规范符合程度从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两个方面,通过随机抽查方式反映项目整体技术规范符合程度,现场抽查未发现项目实际执行技术标准低于批复。
(5)中央、省、市级补助资金使用率
中央、省、市级补助资金使用率100%。
4、效果-项目效益
(1)社会效益
改善农村交通出行条件,完善路网结构,减少拥堵、缩短通行时间;降低运输成本;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村容村貌;提高政府威信;维护社会发展公平等社会效益显著。通过近年来的交通基础设施投入运行,已显著的拉动了上述道路沿线的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模式趋向多元化。
(2)生态效益
项目建成后减少车辆扬尘,道路畅通,路面整洁,道路两侧绿化完整;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施工现场满足环境卫生等要求,无周边群众对生态环境等方面投诉,经过长期地、持续地建设努力,促进项目实施沿线的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区域农村经济不断发展。
(3)可持续影响
建立农村道路养护管理相关制度,及时更新项目基础台账信息,认真履行养护巡查和养护职责,落实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养护资金,明确养护人员,项目养护管理纳入县乡两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强化宣传和积极引导沿线广大农村群众参与管理、养护,发挥好民生工程的长期效益,促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运输通达能力的可持续影响不断增大。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绩效评价通过问卷对项目沿线群众满意度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满意度高,项目建设将能够改善农村地区生态环境及交通条件,有利于完善农村地区路网结构,有利于周边群众出行,使农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结合本地实际做法,总结如下:
1、前期工作
自省、市开展农村道路畅通民生工程以来,我县高度重视,积极主动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县政府成立南陵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组,成员单位由发展改革、交通、财政、住建、国土、公安、监察、环保、水务、审计等部门及各镇组成。下设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对全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进行行业指导和技术服务,同时成立农村公路畅通工程质量监督组。根据“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县级项目由南陵县交通运输局县乡公路管理所为项目法人,乡级、村道由所辖各镇人民政府为项目法人。农村公路畅通工程项目的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等费用均由项目所在各镇承担。畅通工程建设费用,按工程项目中标价,除省、市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兜底。
2、各项文件精神落实及相关做法情况
(1)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由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组组长定期调度一月一次,副组长定期调度半月一次,办公室定期调度每周一次,会议调度和现场调度相结合。
(2)县交通运输局安排人员专门联系各乡镇并参与项目各阶段工作。如在项目设计阶段,要求项目无论规模大小,里程长短均要按照公路规定的相关文件精神进行设计评审;在清单和控制价编制过程中,根据现场情况、项目特点进行合理的审核,同时联系市交通局、市公管局提前谋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招标期间的相关问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巡查和监督相结合,现场解答和解决相关技术问题并配合各项工作等。
(3)各镇安排专人负责,提前组织项目所在村进行动员宣传并发放告知书,为施工环境打下良好的基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镇及相关主要负责同志非常重视,不定期到现场了解工程进展,同时按照要求进行项目七公开、聘请“三老”(老干部、老党员、德高望重老人)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群众监督、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独立抽检等,以确保工程质量;利用有效时间,抢抓晴好天气,以确保工程进展。
(4)市地方公路管理处、市民生办、县民生办、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质量监督组定期及不定期组织对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严格实施此项民生工程,
(5)项目实施期间,在社会监督、企业自检、监理抽检和业主委托第三方检测之外,县局对各镇分别抽取了巡检单位进行巡查和检测,以确保工程质量,并利用调度会间隙或会后时间进行工程相关业务培训及问题解答,要求各镇按照公路建设相关规定,做到“一路一档”,同时为及时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建立微信群,各镇相关负责人及责任人加入,方便及时上报工程进展。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技术力量薄弱,管理人员缺少且水平不高。
2、基层资金力量不足,财政吃力。
六、意见、建议
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针对项目管理提出意见或建议
1、加强人员和技术力量,应多次培训。
2、建议加大资金补助力度。
道路绩效评价报告 篇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立项目的和依据
仙桃市胡郭公路318国道至排湖绿道段是仙桃市腹地的一条重要纵向通道,距沪渝高速排湖互通仅400米,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沿线排湖风景旅游区的逐步开发和沪渝高速公路排湖互通的建成通车,该路段交通量持续增加,现有的二级公路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亟待实施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经报发改委获批(仙发改交通〔20xx〕260号),仙桃市公路管理局设立“胡郭公路318国道至排湖绿道段改建工程”项目。
2.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资金合同总价12837.55万元,资金来源为部省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20xx年7月,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普通公路建养和“三年消危行动”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建发〔20xx〕83号),下达省级专项资金7245万元;20xx年10月12日,市财政局下达一般债券资金3000万元(仙财专20xx-90000008),项目共计到位资金10245万元,已全部拨付给仙桃市四达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3.项目属性和类型
该项目为新增性、一次性项目。
4.项目实施情况
市公路管理局重点工程指挥部经公开招标,确定由仙桃市四达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进行工程施工,由仙桃市安通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进行工程监理,共建设道路10.361公里,改建桥梁2座,涵洞15道,等级路交叉2处,分离式立交交叉1处,目前项目已进入交工验收阶段。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和绩效评价结论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促进预算部门强化支出责任,规范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仙桃市利安资产评估事务所受市财政局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评价方法为成本效益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评价抽样对项目资金采取全覆盖,样本抽样率100%。评价体系遵循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经济性、明确性等基本原则,参考《仙桃市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特点进行设计。
2.绩效评价结论
本项目综合评分为90.7分,评价结果级别为“优”。其中:决策得分16分(满分18分),过程得分17.7分(满分22分),产出得分33分(满分33分),效果得分24分(满分27分)。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项目预算测算依据充分,资金分配合理;项目资金到位率79.8%,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基本有效;项目建设基本达到预期工程建设标准,项目实施促进了沿线经济发展,改善了交通环境,社会公众满意度高。
三、存在的问题
1.项目交工竣工验收不及时。k8+310-k10+400标段早已在20xx年7月20日完工,20xx年4月21日才申请交工验收,截止交工申请时间已通车试运营2年9个月,违反了《仙桃市公路局重点工程指挥部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运营期最多不超过两年,试运营期结束必须组织竣工验收”等相关规定。
2.未按规定办理工程变更手续。项目施工单位未安装道路中央分隔带、防落网、突起路标、柱式轮廓标、防眩板等交通安全设施,涉及合同金额约417万元,未办理工程变更手续,未按合同清单单价或议定单价据实增减合同价款,违反了《仙桃市公路局重点工程指挥部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第七章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的相关制度,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道路安全水平。
3.监理档案资料编制不规范。监理单位编制的监理月报内容简略,未详细描述当月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支付、合同管理、合同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监理工作小结等事项,不符合《湖北省公路工程监理规范》(DB42/T851-20xx)相关要求,不利于建设单位全面、实时了解项目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
4.项目绩效管理有待加强。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能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绩效指标不够细化量化,未在预算执行中开展绩效监控,不符合《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普通公路建养和“三年消危行动”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建发〔20xx〕83号)中“加强项目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建议
1.建设单位应严格履行交工、竣工验收职责。市公路管理局重点工程指挥部应严格按照《仙桃市公路局重点工程指挥部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规定的公路工程交工竣工程序,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部门人员进行验收。
2.施工单位应认真执行建设工程管理办法。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仙桃市公路局重点工程指挥部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对一般性工程变更按程序填报工程变更申请批复单,说明变更项目、变更内容、变更理由、工程量增减数量、变更金额,对工期的.影响等有关情况,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
3.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监理单位在今后的项目实施中,应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按照《湖北省公路工程监理规范》(DB42/T851-20xx)编制相关项目监理文件与资料,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的反映工程监理活动的全过程。
4.项目单位应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议市公路管理局组织各部门人员认真学习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做到绩效目标能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并以相应的绩效指标予以细化、量化描述;预算执行中,对资金运行状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确保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道路绩效评价报告 篇3
“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管理,提高项目效益,我们根据市局的部署,按照皖交财〔20xx〕118号《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要求,对我区20xx年“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进行了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按照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我区20xx年“四好农村路”建设主要内容是: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100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目标里程3公里,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程。截止目前,上述项目均已完工。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和我区20xx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我区20xx年“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目标是:
1、20xx年,全区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100公里;
2、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实施里程3公里,到20xx年底,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总比例达到80%,县乡公路年均大中修比例达到7%。
3、农村公路路长制工程:到20xx年底,完善区乡(镇)、村三级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全面推行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确保到年底前全区所有乡镇均完成村道专管员招募、并经培训上岗。
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20xx年我区在明确年度目标任务的基础上,逐级分解,层层落实,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财政部门及时下拨专项资金,确保了专项资金足额到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严控项目的质量、安全及资金使用,同时积极解决项目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截止目前,总体目标任务完成较好,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二、绩效评价结论
我区“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评价,按评价办法规定,分建、管、护、运四块内容分别开展,并在此基础上综合得出最终绩效评价结果,四块内容的权重分别为0.4、0.1、0.3、0.2。
根据评价指标综合分析,我区20xx年“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评价综评得分为98.3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三、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自评工作前期准备情况
为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总结“四好农村路”的建设成效,查找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累资金、项目管理的经验,进一步提高“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皖交财〔20xx〕118号《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由区住建交通局牵头组织开展了自评工作,各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相关资料,为评价提供基础资料和数据支撑。
(二)绩效自评工作组织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20xx年“四好农村路”建设自评工作,专门成立了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我区20xx年“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评价工作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项目实施单位自评阶段: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对照“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填写《项目评价情况表》,撰写自评报告并附佐证材料于12月15日前报区交通局。第二阶段为查验核实阶段:区交通局联合区财政局采取资料审查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目实施单位的自评报告进行查验核实,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第三阶段为撰写评价报告阶段:在查验核实并修正后,逐条对照《安徽省“四好农村路”绩效评价指标》,形成全区绩效评价情况汇总表,撰写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
1、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我区20xx年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项目经省核查并纳入省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项目库,申报程序为从下而上的公议、复核及审批的决策机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由项目法人报禹会区住建交通局审批,区交通运输局按规定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施工图设计批复。项目设立了绩效目标,并按省政府三年总体规划进行了合理分解,设立的项目绩效目标符合总体规划,与批复年度任务数相对应,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与资金量相匹配。
2、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我区20xx年度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实施内容为天河2号路大中修工程,其中:道路路面加宽,破损路面修复,2座桥梁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安装波形梁护栏等。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内容已全部实施。
3、农村公路路长制推进工程: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部署大力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和推广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区住建交通局《禹会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区农村公路路长办公室根据《实施方案》,编制了《禹会区路长制定期巡查制度》、《禹会区路长制工作督查制度》、《禹会区路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禹会区乡村道专管员招募管理办法》;各乡镇根据区政府发文件精神制定了《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二)资金落实
1、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文件《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xx年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我区20xx年农村扩面延伸工程共计划投入资金17000万元,计划:中央和省级20xx万元(待绩效考核后拨付),市级级配套1000万元。截止评价日,已到位资金8272万元,其中市级实际到位643万元,区级配套实际到位8272万元,到位率100%。所有已到位资金全额用于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
2、我区20xx年农村公路养护提升工程项目计划投资330万元,其中省补资金76.5万元,市补资金16万元,区级配套237.5万元(含日常养护)。截止评价日,农村公路养护提升工程资金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为100%。所有到位资金全额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提升工程和日常养护。
3、20xx年农村公路路长制推行工程,区财政将县乡农村公路管理所行使农村公路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经费和乡村道路专管员经费纳入20xx年禹会区交通局预算安排。
(三)项目管理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四好农村路”民生工程,确保圆满完成20xx年度目标任务,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成立了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交通局,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并将民生工程“四好农村路”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2、明确责任,全力保障资金投入。
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明确了“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机构,并制定了《禹会区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实施方案》、《禹会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禹会区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实施意见中明确区财政局要加强统筹,要将行使农村公路行政管理职能和推行农村公路专管员制度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资金投入。
3、健全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有效性
为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我区制定了项目建设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四制”制度、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项目建设质量责任追究制度、项目督察检查制度、项目公示制度以及项目竣交工验收制度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区住建交通局、区民生办开展了联合专项督查,质量监督部门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监督巡查,使项目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4、强化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在实施“四好农村路”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及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时,我区紧紧抓住影响工程质量的每一个施工环节,全面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一是严把设计关。通过公开邀请招标确定设计单位,所有项目的施工图必须经专家组评审后,方能组织实施;二是严把招标关。所有项目要求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按程序确定施工单位,严防挂靠借用资质投标以及恶意低价中标等现象出现。业主(项目法人)与中标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规范履行合同;三是严把施工关。建立健全“政府监督、法人管理、企业自检、监理抽检、群众参与监督”的质量保障体系;加强对施工现场、施工工艺的管理,严格监管措施和制度,严防偷工减料,严禁随意压缩施工工期,禁止违规转包;加强人员、材料、设备的源头控制,严格工艺、工序、检测、验收流程,突出抓好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监督;工程施工期间,业主单位实行巡回监督,监理单位实行“旁站式”管理,施工单位实行24小时驻地服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切实做好安全巡查排查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资金管理
为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区住建交通局、区财政局联合参照省市文件,制定了《禹会区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工程建设资金筹集与拨付、使用与管理以及监督与检查等内容。前述资金管理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得到有效执行,确保了工程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五)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截止目前,我区20xx年目标任务均已完工并完成,达到年度绩效目标要求,并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与资金量相匹配。
(六)项目效益
“四好农村路”属安徽省实施的33项民生工程之一,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将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我区通过“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的实施,在改善农村交通出行条件,完善路网结构,减少拥堵、缩短通行时间,降低运输成本,提高农村招商引资能力,改善农民生生活条件,改善村容村貌,提高政府威信,维护社会发展公平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步伐。为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带去人气、财气,加快乡村振兴步伐,助力脱贫攻坚。
道路绩效评价报告 篇4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本次评价项目为攸县20xx年-20xx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中20xx年度项目。
根据经攸县人民政府同意的《攸县20xx年-20xx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从20xx年开始,计划用三年时间投资4亿元左右,采取适当的奖补方式,全面加强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完成农村公路提质改造1556公里,其中20xx年计划完成631公里。建设农村公路会车道12000处,其中20xx年计划建设2985处。
(二)项目实施范围
1、县道路面宽小于6米、乡道路面宽小于5米、村道路面宽小于4.5米的公路。
2、县乡道之间的断头路。
3、未达到县道标准、不能列入“十三五”国省道改造计划的省道。
4、路面宽小于或等于3.5米的组道设置会车道。
(三)项目建设标准
1、县道: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6米、水泥路面厚度≥22厘米(C30)、水泥稳定类定基层厚度≥15厘米。
2、乡道:路基宽度≥6米、路面宽度≥5.5米、水泥路面厚度≥20厘米(C30)。
3、村道: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5米、水泥路面厚度≥20厘米(C30)。
4、会车道:每公里不少于3处,根据地形、视距、大约每300米设置1处会车道,会车道长≥10米、路面全幅宽≥6米、水泥路面厚度≥20厘米(C30)。
(四)项目绩效目标
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关切全县广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通过项目实施达到:一是完善农村公路基础配套设施,有效提升道路周边老百姓出行的方便、安全,促进“美丽乡村”的建设,提升村民的幸福感。二是优化新农村发展环境,推动特色小城镇的建设,促进旅游、运输、服务业的发展,繁荣农村经济。
二、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我县20xx年-20xx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预计总投资4亿元人民币,其中20xx年预计投资1.5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分两部分,一是由湖南省攸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项目包装的方式,向中国农业银行攸县支行申请项目贷款,目前已到位3亿元。二是上级交通部门和县、乡、村三级配套1亿元。
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奖补标准为:县道80万元/公里、乡道50万元/公里、村道40万元/公里;窄路加宽项目奖补标准为350元/立方米;会车道建设项目奖补标准为4000元/处。项目建设的'资金不足部分由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自筹解决。
截至绩效评价日,已投入使用项目资金99846787.36元,其中:奖补项目工程款79783700.00元,其他配套工程1000000.00元,贷款利息11058554.36元,融资顾问费4900000.00元,待摊招标代理、监理等前期费用3104533.00元。
(二)资金管理
为严格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顺利完成项目计划目标,我县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采用奖补资金管理方式,设立奖补资金专户,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县政府预算支出管理制度进行监管,财政局、审计局、交通运输局、乡镇党政领导及项目业主单位分级负责监管,建立健全资金审批制度。严格按照项目施工合同、项目签证资料、项目审计结论进行项目进度款及项目结算款项的拨付,杜绝任何单位以任何名义挪作他用。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1、县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给予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制定了《攸县20xx年-20xx年农村提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介绍并明确了项目立项、规划设计、预算评审、招投标及资金管理等各事项的管理程序,确保项目实施有章可徇。
2、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专门的攸县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办、交通运输局、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招投标局、攸州国投集团、重点办等部门单位联合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工作负责,切实加强了项目实施过程的层层监管。
3、为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职能职责。县交通运输局为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项目建设的业务指导、施工许可、质量监管、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监管等工作;县福园公司为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包装、融资和项目建设资金支付工作;各乡镇(街道)为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单位,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县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招投标局、重点办等相关部门单位为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管理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和《关于加强全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攸政函[20xx]39号)要求,做好项目计划核准、立项审批、组织实施等过程中的相关配合协调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建设的立项审批、规划设计、预算评审、招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资金支付等各项程序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1、严格项目施工管理。县交通运输局和相关乡镇(街道),要督促施工单位加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2、严格项目质量监管。县交通运输局切实履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把质量关卡,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有监理单位全程监控质量安全。严格项目资金管理。
3、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奖补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挪作他用。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竣工验收之前,按进度拨付的项目资金不得超过奖补资金总额的70%;在竣工验收质量合格后拨付2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到位。
四、项目主要绩效
农村公路提质改造以及增建农村公路会车道,是直接服务于农村、造福于老百姓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农村经济最终得以发展的关键环节,20xx年项目完工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一)20xx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完成情况。
(二)社会效益
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建设完工后,乡村道路连接国道、省道、县道等大中公路,延伸到乡村组户,明显改善了各乡镇当地交通出行条件,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均衡发展,强力提升了老百姓的幸福生活指数。
(三)经济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后,提升农村公路质级,加快农村公路建设,能加强城乡联系和沟通,提升特色小城镇对外声誉,增强农业经济综合效益,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是繁荣我县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性举措。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与领导下,通过各相关建设、管理单位的协作配合,项目实施过程正常有序。本项目实施后改善了农村公路通行条件,提高了农村经济及生活便利,促进了农业经济发展,社会经济效益日见成效。
本项目经项目评审小组考评得分81分(满分100分)。(见攸县20xx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绩效评价考评指标及评分标准)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20xx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计划是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县人民政府下达的规划指标,拟定年度本辖区内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计划后,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对各乡镇的呈报计划进行初步核查,并提出初步核查意见。再由县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交通运输局提供的初步核查意见,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计划进行复查审核,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核确定后以文件形式下达的。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变更。本次绩效评价中发现:
1、项目实际运行中存在计划外项目,且无新增项目原因及相关部门批示,部分项目未履行招标程序等,具体项目如下:
⑴峦山镇上垅村(C182)新修399m,补偿金额15.96万元。
⑵黄丰桥镇泉塘村(X129,泉塘——江西界)新修1Km,补助金额40万元。
⑶网岭镇湖沙垅村(C472),拓宽验收方量1806m3,补贴金额63.21万元。
⑷A.皇图岭镇港口(C303,大户坪——木角冲),拓宽项目,验收方量738m3,补偿金额25.83万元。
B.皇图岭镇芳田村新修1km,补贴金额40万元。
⑸宁家坪镇大兴(X111)新修119.30米,补贴金额95440元。
⑹A.丫江桥镇桥江村(松江森场——丰冲桥),拓宽验收方量926.72m3,补贴金额32.11万元。
B.丫江桥镇仙石村道大修1.83km,补助金额73.20万元。
⑺新市镇丁江垅(龙前——天虎山)计划大修2.153km,大修未动工;本次验收:新收界江路口约650米,验收方量270.80m3,补贴金额35.558万元。
⑻渌田镇陂垅村(Y385)拓宽验收方量169.80m3,补贴金额59430元。
2、项目运行中存在项目变更情况,且变更项目无变更原因及相关部门批示等,具体项目如下:
⑴谭桥街道竹丰村(C646),计划为大修1公里,补贴金额40万元;变更后为拓宽,验收方量1150m3,补贴金额40.25万元
⑵谭桥街道万美村(河通——万美),计划为新建1.5公里,补贴金额60万元;验收为拓宽,拓宽方量1740m3,补贴金额60.90万元。
⑶酒埠江镇大芹村(C125),计划为拓宽1.30公里,补贴金额17.94万元;变更后为新修1.22公里,补贴金额48.80万元。
⑷网岭镇洞井(C405),计划拓宽0.5km,补贴6万元;验收拓宽1465m3,补贴金额512750元。
⑸宁家坪镇坪台村贺家湾线,计划为新修2.5km,造价估算100万;变更为拓宽1316米,验收方量658m3,补贴金额23.03万元。
⑹新市镇新联村(C689),计划为新建1.415km,造价59.40万元;变更为拓宽,验收方量1412.22m3,补贴金额49.4277万元。
⑺A.菜花坪镇芷陂村Y381线,计划拓宽4km,造价约72万元。实际验收:新修870m,补贴43.50万元;拓宽2184米,验收方量1149.53m3,补贴金额40.23355万元;拓宽680m,验收方量327m3,补贴金额114450元;验收水稳85.05m3×200=17010元;共计补贴968795.50元。
B.菜花坪芷陂村C291道,计划为新修3.50km,造价估算140万元;实际验收为拓宽1273m,验收方量1229.70m3,补贴金额430395元。
⑻渌田镇群新村渌草线(X137),计划拓宽2km,估算造价36万元;实验验收,新修1244米,补贴金额497600元。
3、根据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应由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负责的路基工程、道路外其他工程纳入补贴范围,共计补贴金额2944310.50元,具体项目如下:
⑴江桥街道桐坝村新修11米长小桥,补助标准20xx元/㎡,补助金额13.20万元。
⑵联星街道泰清塘村兴建南星塘水库,验收方量1599.60m3,补贴金额398860元。
⑶A.丫江桥镇仙石村组道,验收方量811.67m3,补贴金额28.41万元;组道接线验收方量419.62m3,补贴金额14.69万元。
B.丫江桥镇源佳(X037),护墙验收497m3×300元/m3=14.91万元。
⑷新市镇庚子村组道新修1.351km,验收方量109.81m3,补贴金额57.8833万元。
⑸A.莲塘坳镇廖公村(X128),验收护坡方量1192.26m3,补贴金额357678元。
B.莲塘坳镇星和村(C085),验收护坡方量746.31m3,补贴金额223893元。
C.莲塘坳镇中江村(Y355),验收护坡方量1285.80m3,补贴金额385740元。
D.莲塘坳镇巨田村(X124),验收护坡方量957.355m3,补贴金额287206.50元。
建议:
(一)新增项目及变更项目,应根据有关程序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下达项目变更计划。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组织招标等程序。2、建议严格按照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补贴,对不符合补贴范围内的项目不得纳入补贴范围。
(二)20xx年6月8日,根据县政府有关领导批示,拨付攸县交通局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作经费60万元,建议根据省、市、县相关规定,在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资金中提取项目管理费,用于项目日常开支,但提取项目管理费必须纳入专账管理,据实列支。
(三)建议按照我县制订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财务核算。如不能直接纳入项目工程的前期费用,先在“待摊费用”中设子目归集,项目完成后按一定方法分摊。本项目中贷款利息在“融资费用——贷款利息”中列支7060083.35元,在“间接费用——贷款利息”中列支2415291.67元,在“待摊费用——贷款利息”中列支1565958.34元。科目设置不规范。
道路绩效评价报告 篇5
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评价办法,推进“四好农村路”规范有序建设,根据市民生办工作安排,市交通运输局对20xx年度“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情况进行了绩效自查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总体情况
为不断提升农村地区交通服务水平,加快乡村全面振兴步伐,20xx年度我局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其中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200.031公里,完成总投资24187万元,(包含县乡道升级改造、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项目),截止9月底,完成200.031公里建设任务,完工率为100%;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380公里,完成总投资5964万元,(包含大中修养护、一般性养护),截止9月底,完成200.031公里建设任务,完工率为100%。
(二)资金安排、使用和结存情况
20xx年市交通预算安排的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按合同进度付款。
(三)绩效目标
20xx年农村公路建设均按省计划实施,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应,达到良好的绩效目标。
20xx年度农村公路建设已启动,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二、绩效评价结论
我局根据《安徽省“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评价指标》认真梳理、分析、评价,20xx年淮南市农村公路建设绩效评价自评总体得分为100分。
三、指标分析
按照绩效指标体系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项目决策。我市及各县区20xx年“四好农村路”各类项目均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申报,并经市、省核查纳入项目库,申报资料齐全、真实;项目计划符合省总体规划,施工图设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经有权部门审批,并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落实。我市及各县区严格规范建设资金落实和拨付程序。项目建设资金的拨付我区均严格按照“施工单位申请、监理初审、建设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复核、跟踪审计认可、财政部门备案、办理资金支付”的程序,依据合同约定给予工程款拨付。
项目管理。我市在项目管理上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成立了淮南市“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建设严格执行项目“四制”管理。
财务管理。我市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并监督督促各县区资金使用上严格做到专款专用,加强建设资金账务核算。建立项目资金使用台账,掌控跟踪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建设资金规范、安全运行。
四、取得的成效
近些年来通过农村公路的建设,我市各县区基本已形成以县道为骨架、以乡道为支线、以村道为脉络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实现了与国省干线公路以及城市道路的有效对接互通,带动了农村地区特色产业、旅游产业的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助推农村群众大步迈向小康社会。
通过对农村公路的建设,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村容村貌得到了极大改善,也减少了车辆扬尘,保证路面整洁,社会效益较明显,在社会群众进行随机问卷调查中,群众满意度较高。
五、下步工作
我局将进一步加大行业监管监督指导职能,督导相关县区要提高管理水平,强化工程过程质量监管,充分发挥监理单位责任,严格落实现场施工、资料管理。督促各县区政府加大资金保障,强化施工组织力度,推进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
道路绩效评价报告 篇6
为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财政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xx〕33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我单位公路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开展自评,现将自评结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设立依据
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关系到农村公路的顺畅通行、群众的生活、生产正常出行及公路沿线广大地区经济发展。县交通运输局按工作管理职责由县地方道路管理站具体负责实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县财政安排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专项资金709.67万元。
(二)设立目标
20xx年,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重大战略部署,以推动我县脱贫摘帽工作进程,确保农村公路通畅、安全,方便广大群众方便出行,对江华瑶族自治县20xx年农村公路养护项目设立以下目标:
1、数量指标:完成全县农村公路的养护工作。
2、质量指标: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实际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计划20xx年11月底前。
4、实际完成率:完成全部农村公路养护工作。
5、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出行,群众满意度100%。
(三)项目设立程序
为了更好的管理好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我们依据湖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系统所示的农村公路管养线路及里程,经各乡镇申报,我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并结合农村公路运行现状,养护需求,正式下达指标文件分配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
二、专项资金整体规划实施绩效情况
根据中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从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根据评价标准对抽查项目实施评分。
经评定20xx年度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96分。其中项目投入评价得分为20分,项目过程评价得分为29分,项目产出得分为28分,项目效果得分19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秀”。
三、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一)资金落实及支出情况
20xx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均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拨付,截止20xx年12月30日,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到位400万元,拨付到各农村养护单位及乡镇人民政府284.11万元,剩余应拨未拨20xx年全县乡、村、组道路养护资金542万余元待养护资金全部到位后下拨。
(二)项目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1.专项资金的组织管理情况。公路养护专项资金组织管理比较规范,资金及时到位,经费支出的进度进展情况良好。项目资金使用支出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养护拨付制度和领导审批制度。由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财务人员审核后支付,确保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安全高效。
2.取得的实效。20xx年度的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单位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20xx年度全省农村公路养护考核中,并获得了全省第三名、永州市第一名的好成绩。
四、存在的问题
(一)公路养护管理难度大,相关制度待完善。由于农村公路线多、面广,路政管理困难。部分村镇对农村公路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相应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及制度体制未能及时建立健全,疏于管理,不能有效行使自己的监管职能。群众爱路、护路、管路意识淡薄。现有的路政巡查人员和经费投入与农村公路执法巡查的需求不匹配,巡查力度和频度不够。少数基层乡镇责任心不强,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缺位”现象仍普遍存在。群众缺乏自觉性,公路边乱堆乱放、打场晒粮、侵占公路用地私搭乱建等侵占公路现象时有发生,有些村思想麻痹,放任超限超载车辆通行,造成许多农村公路损毁严重,使用寿命严重缩短。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随意性。部分农村公路自建成后,缺乏必要的管理、养护。水沟、涵洞堵塞、破损的情况较为严重;
(二)公路养护经费不足,养护水平有待提高。由于养护经费紧张,部分农村公路出现水毁或破损,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维修。现有管护人员工资较低,管护队伍不稳定,管护人员的素质偏低。大多数养护队伍年龄结构老化,基本无专业技能,无法胜任养护工作,养护水平和养护质量都无法得到保证,就这样也不能稳定,经常性出现人员交替严重现象。其次,除公路大中修工程外,其余的日常养护及都是与自然人签订承包合同,存在法律纠纷隐患。
(三)建设标准低、安全隐患较突出。近几年来“要想富、先修路”的思想已是根深蒂固,农村公路通畅、提质改造工程的建设极大方便了群众的出行,随着现在通自然村公路的`实施,更是掀起了又一轮农村公路的建设热潮。上级部门下达的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远远满足不了群众要求修建公路的愿望。但也出现了农村公路建设等级低,大多数线路是在原来砂石路的基础上“就地滚龙”式实施了路面水泥硬化的情况。我县多山区,弯多坡陡的情况没有得到基本性改善,农村公路上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和防护栏杆等安保设施不完善,随着近年来农村经济条件的较大改善,私家车、学校校车、村际客班车逐渐增多,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五、改进措施和建议
(一)因地制宜,推行养护市场化。在农村公路管养里程迅猛增加、养护经费紧张、养护人员不够的情况下。进一步总结完善农村公路管护制度,逐步实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推行的“管养分离”制度,做好公路管理机构自身管理的本身职责,因地制宜,将管养工作市场化运作的事还原给市场去调节,鼓励具有一定资质的养护企业参与养护工程承包,逐步实行市场化养护运作模式;
(二)、依法治路,进一步管理好农村公路。按照依法治路总要求,明确农村公路管理的主体,逐步完善县、乡、村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县交通部门除管好省、县道外,要协调各乡镇、村对农村公路划分界线,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增加公路管理配套资金投入,配足人员和车辆,各乡镇要成立专职的巡查队伍,加强巡查检查力度,加大巡路频率,清除各种路障,打击超限超载,维护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路政执法力度。每年组织开展至少一次农村公路环境整治活动,彻底清理乱堆乱放现象,消除隐患。加强沿线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爱路护路意识的教育培养。
(三)、统筹管理,加大投入,做到有路必养。上级部门应根据农村公路实际情况,将部分由当地政府或群众自筹资金建设的公路、桥梁未纳入省级农村公路养护系统的公路、桥梁逐步纳入系统管理。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公路日常维护资金的财政预算投入,足额拨付配套资金。建立养护质量、数量与养护经费拨付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对于日常保洁、绿化等非专业项目,应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办法,吸收沿线群众参与。加大农村公路应急资金的投入,确保公路水毁能得到及时的修复,逐步完善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道路绩效评价报告 篇7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2月,对“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改善公路使用质量,确保国民出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为加快建立天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前者明确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各区近三年平均资金使用水平和设施量核对区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大中修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的公路养管资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xx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延续申请设立“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用于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滨海、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10个区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区级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根据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设施量,按照“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路面日常养护4.2元/平方米、桥梁日常养护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补助标准,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用于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3.项目组织管理
市交通运输委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交通运输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区级匹配资金申报,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4万元用于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根据“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区配套资金合计应不低于2324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至各区末级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分别为11523.03万元、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9.57%、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9288.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61%。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对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定期巡视、养护、维修,改善区域内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降低行驶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方法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6个涉农区进行了现场评价、对4个涉农区进行了非现场评价。
(二)绩效评价结果
经过综合评价,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得分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项目决策14.35分,项目过程13.06分,项目产出24.22分,项目效益15.95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市级层面立项程序较规范,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公路和桥梁日常养护面积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决策方面,部分区大中修工程立项前期未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部分预算测算内容不够合规、测算数据不够准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等;过程方面,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不够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积产出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区养护巡查频次不达标、成本控制不够有效;项目效益在降低运输成本、改善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三、项目产出及绩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养护公路面积。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计划养护公路面积为1204.8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和各区提供的数据,20xx年度各区养护公路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2.公路大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各区计划公路大修面积为60.26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5%)。根据各区提交大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大修面积为33.08万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为54.9%,仅西青和武清2个区公路大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津南、北辰、滨海、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大修,实际完成率为0%。
3.公路中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计划公路中修面积为96.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8%)。根据各区提交中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中修面积为32.2万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为33.40%,仅北辰区公路中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东丽、津南、西青、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中修,实际完成率为0%。
4.养护桥梁面积。根据《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项目计划养护桥梁面积为27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日志和各区提供数据,实际养护桥梁面积为25.3万平方米,各区养护桥梁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5.路面技术状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xx〕49号)中规定“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xx年对各区区级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显示,仅蓟州区和宁河区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别为74.9%、64.8%。
6.养护质量达标率。各区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评价组对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宝坻、蓟州等6个区养护设施查看,养护设施状况良好,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但部分区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如北辰区。
7.工程验收合格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的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凡是组织了验收的养护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项目主体业务为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通过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各区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性价比最优的服务商,较好地实现了源头成本控制。但各区在机械设备租赁方面的定价方式、定价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如津南区水车、装载机、双排等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项目总体层面缺乏行业统一规范标准,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养护巡查频次。根据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部分区未达到规定的养护巡查频次。如静海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每月仅对辖区列养公路设施开展了3次巡查、宝坻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对部分列养公路设施每周开展了2次巡查,均未达到制度规定的每周完成2次辖区列养公路设施的全覆盖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时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完工不够及时。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工程计划工期45天,实际工期168天;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141天;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工程合同工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8日,实际工期为20xx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经济效益情况
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必然比不进行养护的更优良,实际上在隐形条件下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了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能够为不同地区经济的互动与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助益,形成社会性的经济效益。但从市对区开展路况检查结果看,尚有2个区路面技术状况(PQI)不达标,说明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进而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降低运输成本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路面坑槽、裂缝、拥包等病害并及时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也能够间接提升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和效率。20xx年度,各区未发生因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所产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评价组针对县道行驶舒适、安全性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津南区5%、蓟州区10%、宝坻区18.75%的居民评价为一般,宝坻区12.5%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满意,说明相关工作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津南、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6个区,共120位居民开展了区级公路养护方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6个区的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8.13%、97.74%、98.75%、79.38%、80.19%、95%,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1.53%,说明居民对整体工作满意。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级层面统筹管理不足
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在市区两级层面未实现有效同步,信息不够对称。调研发现,市级层面用于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量基础数据来源于始建移交后的养护投资台账及后续年度发生等级或数量等变更后的上报文件,但各区填报的数据采集表(评价组设计)中计划任务量与投资台账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从区到市经手台账数据(含年度变动)上报工作的责任人不清晰,从市到区下拨切块资金时也未明确统计确认的投资台账数据,各区在制定养护计划任务量时未能与投资台账数据进行有效对标;当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级为县道产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级不再按县道标准养护产生的减少等。该问题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二)大中修切块资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块资金按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过分析开展大中修区近5年的数据发现,切块划拨大中修资金采用的计量数据大修为5%、中修8%,跟各区实际差异较大,如蓟州、武清区大中修面积占比明显不足5%、8%,北辰区的大中修(20xx和20xx年大修、20xx年中修)明显超5%、8%,滨海新区20xx年仅有1项中修(以前年度数据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无法获取),占比为6.29%,低于8%。总体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达5%、8%。其二,各区同一类型维修的单价因工程结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但均价明显高于市级补贴标准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别是在各区财政资金无法按要求配套的情况下,不足资金由后续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补齐。其三,在当年没有实施大中修的情况下,各区将切块下拨的大中修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分摊。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情况差异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进。
(三)区级配套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未按照“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0%。
(四)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1.部分资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区在20xx年度没有实施大中修工程的情况下,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31.85万元用于人员和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静海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32.37万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公用经费;东丽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38.55万元用于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宁河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88万元用于支付帮扶沿河路社区建设楼新建自行车棚及晾衣架;武清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油、食品类等。
2.部分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北辰区养护合同中明确全年养护费用的`80%分4个季度进行支付,北辰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7月一次性将四个季度的80%款项支付给乙方。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中明确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进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6.64%给乙方。
3.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12月129#、132#凭证支付设计费和养护工程款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显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审批单经办日期。
4.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4月16#凭证支付农村公路(区县级)运营阶段安全生命防护情况评价费用时,资金支付审批单的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未签订审核日期。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7月94#、107#、108#凭证后附的《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支付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票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
5.财务记账不够合理。部分材料费、机械费未按养护公路类型(国省干线、县道)、项目来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自营创收)等进行费用分配,如蓟州区。
(五)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津南区路产路权保护“三员”人员虽已在各区、乡、村中配备,但区级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尚未正式发布。
2.调整手续不完备。调研发现,蓟州区未对计划开展而实际未开展的“军蓟路边沟整治工程”履行内部备案手续。
3.部分工作组织实施未严格按照制度或合同执行。蓟州区公路管理所与5个公路站签订《县级设施养护协议书》中明确实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检查考核办法,但实际未制定与该协议内容相匹配的奖励办法,也未见百分制考核落实相关材料。津南区未按照机械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开展相应工作。津南区20xx年区级公路养护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未经中心党总支会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批准,与《“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应通过三重一大讨论决定”不符。西青区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中规定的“区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去开展相应工作。武清区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验收报告中设计单位均未参与验收工作,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不符。
4.支付资金来源与合同内容未保持一致。蓟州区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长线综合整治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实际结算时将3项合同总金额166.01万元全部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5.资料或审批手续不完备。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监理合同中未约定计划开竣工时间、投资额,缺少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订日期等内容,同时该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且工程最终支付证书等资料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东丽区津汉支路维修工程(大修)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合同盖章处均未签署日期。
6.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服务开始时间。如津南区机械租赁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
7.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由于人员调整,未见相关资金支出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计划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时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对标实际完成量导致的产出数量完成率的评价结果较低外,项目其他产出及效益实现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北辰区路面养护不达标;津南区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列养公路设施养护巡查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养护工程、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工程未及时完工;蓟州区和宁河区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市民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以及整个项目实施满意度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养护服务工作尚有改进空间。
(七)绩效目标表整体填报质量较差
各区绩效目标表填报质量整体较差。一是西青区和宁河区未编制区域绩效目标。二是部分区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如东丽区数量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具体;滨海新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静海区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区效益指标概念混淆,如津南区和静海区经济效益指标中出现社会效益相关的内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区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或计划数不够对应,如蓟州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北辰区未体现大中修工程的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五是部分区绩效目标未体现产出或效益,如蓟州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武清区。
五、相关建议
(一)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管理,完善项目顶层部署
一是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后续年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7号)中相关要求,落实全市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分区目标和项目目标编制工作,并保障区级目标、项目目标与全市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数据高效同步。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两级数据变更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汇报和管理机制。
三是建议在“津财绩效〔20xx〕17号”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对区级部门资金使用的指导;另一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调整优化大中修资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建议将大中修切块下拨资金由因素分配法调整为项目分配法,在市财政承受范围内,多干多补,少干少补。“津政办函〔20xx〕97号”已明确“到20xx年,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采用项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够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区将切块资金用于管理人员支出,同时又从区财政获得管理经费导致的多渠道重复收入情况。
(三)严格落实区级配套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区在市级层面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后,严格落实“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财政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资金配套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确保各区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影响公路养护质量,无法实现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联动效益。在区级落实支出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促进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增强资金使用合规意识,提升区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效能
建议各区级资金使用单位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合规意识。一是正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杜绝资金拨付不按合同条款执行,随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额度的现象。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管理,做到审批单据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清楚,避免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三是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杜绝国省干线和县道养护,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自营创收项目材料费、机械费等混用。
(五)完善养护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或养管单位,结合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相关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议各区养护主管部门或养管机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条款等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内容或预算金额调整备案手续;加强资料和审批手续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做到凡签字必审核、凡审核必签字,涉及重要节点事项落实的资料签署具体日期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和养管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关注重点以及对应环节的成果输出,并做好及时归档整理。针对此类多层级服务下放代办的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逐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方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xx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明确路面、桥梁、附属设施、道路大中修养护单价标准,提出“今后,将根据市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公路养护单价”,以及“以20xx年6月底公路设施等级台账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技术等级、交通流量、重载交通影响等因素,参照公路养护平均单价,计算资金分配数额”的养管资金分配方式。20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提出“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评价发现,市交通运输委一直采用“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县道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单价标准,且在分配各区养管资金时仅将路面、桥梁等设施量作为唯一分配因素。对于已持续使用10年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调研分析,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道路绩效评价报告 篇8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河间市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和贸易中心,以发展轻工业为主的城市。是全市商贸和物流的集散地。河间辖7个镇、12个乡、1个民族乡,1个开发区办事处,1个省级开发区即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目前市区建成区面积20.9平方公里,人口17.44万,东部开发区面积3平方公里,人口1.12万市。20xx年规划为27万人,20xx年中心开发区建设用地规模2835公顷。
第一、随着河间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开发区建设步伐的加快,第一、第二产业的发展,对外交通运输的需求日渐增加。
第二、河间市依托106国道、保沧高速公路、朔黄铁路等全国交通大动脉成为区域交通枢纽与物资集散地,随着地方及区域经济发展,其物流中心的功能将更加突出,货流量将增加。
第三、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使客货运量增长加快,产业部门高档、高值、高密度产品的增加,对具有“门对门”特点的公路运输业提出了质和量的更高要求。
(二)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为瀛台街(南垣路-九河路)道路工程,北起南垣路,南至规划九河路,道路全长497米,红线宽24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绿化、交通等工程。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为748.96129万元,全部由市本级财政拨款。20xx年拨付468万元,全部用于道路施工。
(四)项目绩效目标
建成通车运行,完善城市路网,方便周边小区车辆和人员出行,提升河间市区形象和城市宜居程度,增加人民生活的.幸福感。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对象、范围和目的
1、绩效评价对象
20xx年瀛台街(南垣路-九河路)道路项目支出资金。
2、绩效评价范围
20xx年瀛台街(南垣路-九河路)道路项目支出资金的预算安排、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及指标设定及完成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管理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项目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情况,项目产生的效益及受益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度等情况。
3、绩效评价内容及目的
(1)专项资金安排、拨付情况。包括项目立项、政策依据是否充分;资金安排是否紧扣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突出重点、科学合理、程序到位;涉及的相关部门是否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地方是否在项目资金申请前、下拨后开展核查、追踪问效等有关工作。
(2)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按资金管理办法执行,资金使用单位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按现有财政、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使用资金;单位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是否健全、规范;资金支出范围和进度与申报预算(计划、预期目标)是否相符,是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任务。
(3)专项资金绩效情况。通过评价取得数量、质量等指标资料,围绕绩效目标,通过横向比较、纵向分析、调查问卷等方式,对专项资金实施效果,在促进地方经济、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总结成绩、分析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财预[20xx]10号)
——河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河间市瀛台街(南垣路-九河路)道路工程管理办法及制度》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指标设计
20xx年瀛台街(南垣路-九河路)道路项目支出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包含: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部分内容(即一级指标),下设9个二级指标、16个三级指标,总分值为100分。一是决策环节分值16分,主要评价项目绩效目标是否明确、合理;二是过程环节分值18分,主要评价资金管理过程的规范性、合理性等内容;三是产出环节分值36分,主要评价项目实际进度、完成的及时性、达标率等内容;四是效果环节分值30分,评价资金投入达到的效益效果。
(2)绩效评价等级
通过对指标体系量化评分,绩效评价分为四个等级,其中:分值≥90为“优”,80≤分值<90为“良”,60≤分值<80为“合格”,分值<60分为“差”。
4.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运用分层抽样法、比较法和公众评议等方法进行评价。根据该工程特点,主要采取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问卷调查、综合分析的方式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项目启动阶段
与河间市财政局就其委托需求、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要求进行接洽,以便更好地开展本次评价工作;同时,与项目主管部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初步沟通,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及组织管理模式,获取项目相关资料。
2.评价实施阶段
受河间市财政局委托后,搜集并梳理项目资料,全面了解项目实施情况、组织管理情况等内容。在此基础上,根据绩效管理工作要求,研发设计评价指标体系、撰写调研方案等。
3.报告撰写阶段
数据分析:对复核后的数据和资料进行汇总,依据评分标准对绩效指标进行评分,并通过绩效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撰写评价报告:在数据分析基础上,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撰写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完成初稿后,与委托单位和预算管理单位沟通确认,并根据双方意见进行修改,最终经委托方及预算单位确认后定稿。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检查项目相关部门提供的项目资料及现场实地查看,该项目综合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具体得分如下: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决策。该部分指标满分16分,实际得分14分。
该项工作活动的设置体现了与国家政策、部门职责和预算项目的相关性,起到了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分配合理。通过此次评价,我们认为整体在工作活动设置方面完成较好。项目建设方案的设定与国家政策、部门事业发展纲要(规划)相符。失分原因:预算项目绩效表中绩效指标不够清晰、细化,数量指标不能完全涵盖目标要求,扣2分。
(二)过程。该部分指标满分18分,实际得18分。
1、资金管理。该部分指标分值12分,得12分。
2、组织实施。该部分指标分值6分,得6分。河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以及该项目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对项目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三)产出。该部分指标满分36分,实际得分36分。该部分指标从产出数量、质量、时效三方面描述项目的预期产出,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项目建设完成北起南垣路,南至九河路,全长497米,红线宽24米的瀛台街。完成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绿化、交通等工程。
(四)效益。该部分指标满分30分,实际得分30分。效益指标是对预期效果的描述,包括实施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通过对项目区内群众发放问卷调查及收集数据,项目实施完善了城市路网,方便周边小区车辆和人员出行,提升河间市区形象和城市宜居程度,增加人民生活的幸福感。
五、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预算绩效指标设置不够清晰、明确,数量指标不能完全涵盖目标要求。建议项目单位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在制定绩效指标时充分考虑绩效指标与项目的相关性,全面反映专项资金设置的目的、意义和达到的效果,以便于对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考核。提高绩效指标完整性,对于涉及工作内容较多的项目,应针对每一种类支出设计指标,确保指标覆盖完整。
道路绩效评价报告 篇9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富民县城市管理局20xx年清扫保洁经费支出项目主要用于保障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达到环卫设施完好、保持县城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城市管理有序,按照昆明主城标准管理富民辅城提供坚实保障。同时,环卫站安排人员对县城环境卫生工作进行巡查、检查,依照《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乱泼乱倒等违反的行为予以纠正和劝阻,提高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增进市民对环卫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项目实施情况。
富民县城市管理局20xx年清扫保洁经费支出项目主要用于发放180名环卫工人工资、环卫基础设施日常维护、32辆环卫专用车日常养护、县城22座公厕免收费的管理及维护费。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xx年清扫保洁经费支出项目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拨款,上年结余92.52万元,20xx年收入976.61万元,支出1039.73万元,结余29.4万元。
(1)富民县委宣传部城乡建设管理及卫生提升整治工作经费收入10.00万元,支出8.57万元,本年结余1.43万元。
(2)环卫设施维修维护费专项资金上年结余34.51万元,支出18.33万元,本年结余16.18万元;
(3)20xx年环卫巡查车配备经费项目收入10.00万元,支出10.00万元,剩余0万元。
富民县10个地标新作洗手池建设美化经费上年结余30.00万元,支出30.00万元,剩余0万元。
富民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上年结余23.00万元,支出10.00万元,剩余13.00万元。
环卫工人节补助经费上年结余5万元,支出0万元,剩余5万元。
20xx年政府购买专项资金收入925.47万元,支出925.47万元,剩余0万元。
20xx年洗手设施外包及工程尾款经费收入15.55万元,支出15.55万元,剩余0万元。
20xx年老旧环卫设施更换及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经费收入15.59万元,支出15.59万元,剩余0万元。
4.组织及管理情况。
(1)政府购买专项资金使用采取按月支付方式,每月约77万元。
(2)垃圾处置费资金按照每季度实际产生的经费进行审批,主要用于保障环卫工作日常工作的开展、环卫车辆维护及公厕维护。
(二)绩效目标。
1.总目标。
部门绩效目标一:落实全日制保洁制度,提高环卫保洁质量。
部门绩效目标二:加强环卫设施维护,提高设备运行效率。
部门绩效目标三:做好公厕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2.年度目标。
(1)产出目标。
县城清扫率、垃圾收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2)效果目标。
县城建成区18条街道,清扫保洁面积58.38万平方米,道路清洁率达到100%。县城日产生活垃圾48吨,做到日产日清,集中收集处理率常年保持在100%,公众满意度100%。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阐述的'主要内容:严格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过程是否规范、年度目标已全部完成,并且效果明显,在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付款,付款凭证材料完善。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我局已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我局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做好评价工作。
2.绩效评价方法。积极组织力量,项目自评绩效由业务处室填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财务处协助;单位整体绩效由财务处填报,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提供佐证材料和依据。
三、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指标要求,我单位分析评价自评分为99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主要绩效。
该项目的实施保持县城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县城建成区18条街道,清扫保洁面积58.38万平方米,道路清洁率达到100%。县城日产生活垃圾40吨,做到日产日清,集中收集处理率常年保持在100%,公众满意度100%。
四、成本效益分析。
该项目资金的使用采用实报实销,有效的节约资金,并保障资金落实到实处。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要建立部门长期、中期目标、做好项目前期准备,立项依据要充分。
(2)设定合理的项目绩效目标,保证相关性、完整性、与预算匹配性。
(3)财务制度健全,资金拨付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项目实施过程来及时修正绩效目标,保证项目按时按量完成。
道路绩效评价报告 篇1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洪发[2019]13号)及《南昌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洪财办[2020]44号)精神,全面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公开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按照《东湖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东财字[2021]14号)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财政项目资金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根据《南昌市环境卫生“马路本色”行动实施方案》(洪管发[2016]32号)文件要求,我区深入开展南昌市东湖区环境卫生“马路本色”行动,解决主次干道、临街店面、街巷社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存在的泥沙灰尘及垃圾污染问题,实现环境卫生显现本色的目标。为确保全区道理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庭院保洁工作的顺利开展,区财政将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经费纳入我局部门预算,提供了项目经费保障。
2.项目主要内容
2020年度道路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经费下拨到全区街道城管办所,用于对辖区主要道路的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庭院保洁管护工作经费支出,以保证各街办管辖道路和开放式社区庭院的干净整洁。
3.项目实施情况
我局按《东湖区各街办人工清扫保洁、果壳箱清掏抹洗作业经费分配计划表》和《东湖区社区庭院、楼道间距面积及作业经费分配》下拨至东湖区各街办,用于对东湖区道路清扫保洁和开放式社区庭院清扫保洁,较圆满完成辖区319.7万平方米道路保洁,保洁长度21.7万米,保洁开放式社区庭院2229个,完成辖区3883个果壳箱保洁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
根据洪府厅抄字〔2013〕189号文件关于南昌市环卫作业经费标准及说明进行测算,我区清扫总面积为319.7万平方米,保洁长度21.7万米,保洁开放式社区庭院2229个,辖区果壳箱3883个,按照环卫作业经费标准,我区2020年度道路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经费预算数为5503.10万元,区财政及时拨付了该项经费,预算资金到位率为100%。
(2)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实际下拨道路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经费5409.81万元,其中:道路清扫保洁经费4251.83万元,开放式社区保洁经费1139.84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部署和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重点推进工作安排,着重保障中心城区道路清扫及开放式社区保洁工作深入推进,不断优化城市环境,努力塑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新形象;不断加大城管执法力度,扎实推进市容环卫管理,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实现城市运行安全和城市管理“南昌模式”、“南昌经验”的逐步形成。
2.项目阶段性绩效目标
(1)完成全区319.7万平方米的道路清扫保洁作业,保障全区道路21.7万米清扫保洁工作落到实处,管护开放式社区庭院2229个,管护清洗辖区果壳箱3800余个,保证辖区道路干净整洁,保持城区环境不断优化;
(2)以服务和保障民生为出发点,以“美丽家园·幸福南昌”两年出形象、百日攻坚净化行动为抓手,全面实施环境卫生“马路本色”行动,促进我市市容环境卫生质量稳固提高。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从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客观公正地评价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是强化部门预算支出责任、改善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以及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开展2020年度道路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经费绩效评价工作的目的,是要通过对项目本年度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综合评分,客观公正地评价项目的实施绩效,积极推动区城管局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和道路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项目的更有效开展。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东湖区城管局2020年度道路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经费,涉及区级财政资金5503.10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
2020年度道路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经费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
2020年度道路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结合《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有关要求设置,指标体系包括决策、过程、产出及效益4项一级指标,13项二级指标和42项三级指标,满分值为100分,其中:
(1)决策:分值15分,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三方面评价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以及资金分配合理性等内容。
(2)过程:分值25分,从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两方面评价业务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预算执行率、财务制度健全性以及资金使用合规性等内容。
(3)产出:分值25分,用于考核评价专项资金投入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等内容。
(4)效益:分值35分,用于综合评价资金投入使用后产生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内容。
3.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
2020年度道路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经费绩效评价采用定量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具体按以下方法评定:
1.定量指标评定方法:与年度目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
2.定性指标评定方法: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到年度指标且效果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
(三)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过程
按照《东湖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东财字[2021]14号)要求,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和项目负责人组成的东湖区城管局2020年度财政项目支出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围绕道路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经费2020年度绩效目标,工作小组认真核查相关资料,逐项严格评分并完成绩效评价报告,评价结果力求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2020年度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经费支出的实际绩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评分情况
(二)评价结论
从本次绩效评价的整体情况来看,各项目单位均能充分发挥区级财政资金的作用,将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全面纳入项目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当年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工作,基本确保了区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经综合评价,区城管局2020年度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经费绩效评价得分84.44分,评价等级为“良”。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在市城管局的有力指导和东湖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按照市、区两级关于城市管理的总体部署要求,以服务和保障民生为出发点,以“美丽家园·幸福南昌”三年上台阶、城市功能品质提升三年行动等为抓手,狠抓队伍建设,创新工作理念,实施市容环境精细化管理,着力打造城市管理精品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调度,高频次、高密度调度,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二)项目过程情况
为提高市容环卫管理水平,稳定环卫工人队伍,调动工人工作积极性,我局实施环卫工人绩效考核工资,严格环卫作业质量标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制定相关的环卫工人工资绩效考核奖罚办法和环卫作业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下发各街办城管所,用于对东湖区道路清扫保洁和开放式社区庭院清扫保洁的项目管理,保证了全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的有效实施。坚持“每天一督查、每周一通报、每月一排名”日常督查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工作经费挂勾,对连续排名靠后的单位,启动约谈问责机制。同时,全区城市管理领导干部实行“马路办公”,每半天在路上发现问题、在路上解决问题,各街道(镇)、管委会按照“路长制”、“五定一网格”制,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切实抓好日常管理。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2020年我局按《东湖区各街办人工清扫保洁、果壳箱清掏抹洗作业经费分配计划表》和《东湖区社区庭院、楼道间距面积及作业经费分配》下拨至东湖区各街办,用于对东湖区道路清扫保洁和开放式社区庭院清扫保洁,较圆满完成辖区319.7万平方米道路保洁,保洁长度21.7万米,保洁开放式社区庭院2229个,完成辖区3883个果壳箱保洁工作。
2.产出质量。按照《南昌市环境卫生“马路本色”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区2020年严控区和控制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工作均基本达标,路面及人行道干净整洁,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污渍,社区庭院环境卫生,楼道空气清洗,无乱扔垃圾、无乱贴小广告,果壳箱无破损、脏污、满溢,道路保洁达标率、社区庭院保洁达标率和果壳箱保洁达标率三项指标均达100%。
3.产出时效。按照《南昌市环境卫生“马路本色”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按时保质的完成了2020年道路清扫保洁及开发方社区保洁工作,确保道路及开放式社区庭院质检一天两班,道路及开放式社区保洁一天两班,果壳箱保洁一天一班,使项目在质量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及时完成,三项时效指标全部达标。
4.产出成本。根据洪府厅抄字〔2013〕189号文件关于南昌市环卫作业经费标准,2020年道路清扫保洁按照严控区15元/年·㎡的标准执行,控制区道路清扫保洁按照10元/年·㎡的标准执行,一般区道路清扫保洁按照8元/年·㎡的标准执行,环卫工人基础工资不低于我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保洁员月工资2800元、质检员月工资3600元、司机月工资5000元),社区庭院、楼道间距面积按照8元/年·㎡的标准执行,道路清扫保洁成本控制率和开放式社区保洁成本控制率两项指标全部达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
深入推进“马路本色”行动。将“马路本色”行动由城市主干道向小街巷和社区延伸,实现全覆盖,在主干道上全面推行“以克论净”,实现洁净南昌的考核目标。一是雾炮车等大型环保作业车每日按照吸、冲、扫、保的组合作业模式,对管辖区25条主次干道开展冲洗、清扫、洒水、喷雾、降尘作业。二是充分利用小型高压冲洗车、高压平面洗地器、高压水枪等冲洗设备对人行道、路沿石灰沙、非机动车护栏、交通标志线、背街小巷、楼道庭院等进行冲洗。三是加大背街小巷和社区庭院的机械化清扫力度,新投180余万元采购11辆电动扫道车、1辆大型洗扫车、1辆洒水车,现已投入使用。年均共清运垃圾1.9万车,约11万吨,确保了东湖区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马路本色”行动,在全市城市管理考核前三季度的成绩是1个第一名、2个第二名。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及时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印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时研究疫情形势,主动请缨。从大年三十开始,我局全体职工下沉街道、社区做好防疫工作,城管局共担负12个点位的疫情防控任务,是全区担负社区网格疫情防控点位最多的区直单位。领导干部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压紧压实防控责任,各项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在疫情防控进入内防扩散、外防输入的时期,城管局组织党员志愿服务突击队,担负新大泽疫情防学留观点的服务工作。通过设施改造、规范流程、严格管理、周到服务,从境外回国留观的46人切身感受到病毒无情、东湖城管人有情。新大泽留点实现了无交叉感染、无安全管理事故、无投诉的“三无”目标。
我局认真传达并贯彻落实区防疫指挥部的会议精神,助力区经济秩序复苏,取消农贸市场野生动物交易4处,对各疫情执勤点位进行专项督查,共检查社区、农贸(水产)市场出入口执勤、八一公园、八一桥街心花园乱象整治情况200多次,进一步夯实责任。全体干部职工奋战一线,严格把控消杀关,加强日常摸排、人员防控、安全防控知识教育,做到了职工零感染,较好地完成了疫情防控工作。
2.自文明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体系和任务分解表要求,主动融入,全面履职,我局综合协调办保持创建工作长效常态,并协调全区市容环境创建各项相关工作,对接市区两级创建相关工作事宜。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文明城创建复牌前后的相关迎检工作,深入实施市容环境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城市文明秩序提升,为今年南昌市的全国文明城复牌做出了应有努力。另外,我局顺利完成了11月的南昌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迎省检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1.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需进一步完善。我局在大框架下制定了《东湖区城管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但未针对道路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管理顶层制度建设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2.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不够精确。我局在近几年预算编制中均申报了道路清扫保洁经费,但项目的年度绩效目标不够明确和清晰。
3.对经费支出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我局及时将道路清扫保洁下拨到各街道城管所,但对各街办经费使用的监管工作没有跟上,对项目资金的财务监管工作有待加强。
4.满意度调查机制普遍不够健全完善。我局全系统绩效自评的满意度调查工作基本未有效开展,满意度指标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有待提高,主要原因是各项目单位现有的满意度调查机制普遍不够健全完善,具有满意度调查制度的单位也大都未有效执行,满意度调查工作流于形式。
六、有关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财务监控制度,严格按照年度预算批复金额界定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明确使用标准及管理与监督细节,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预算执行。
(二)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的构建。预算编制是否合理、科学直接关系到经费使用过程中的成本控制和使用效果,也是体现部门工作能力和作风的重要方式。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财政项目支出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强化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的构建。
(三)进一步完善对项目实施绩效的监管。定期对各街办道路清扫保洁经费进行监督检查,实时掌握经费支出的动态和项目运行情况,及时纠偏和整改,保证项目的运行轨迹,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四)进一步完善满意度调查体系的建设。敦促各项目单位尽快建立健全满意度调查机制,同时要求其定期开展有效的满意度调查工作,提高公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升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参与度,确保预算绩效管理满意度指标的真实有效。
道路绩效评价报告 篇11
根据《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xx年“交通运输建设和治超工作”“公共交通”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细则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20xx年度“四好农村路”开展了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总体情况
按照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20xx年我县“四好农村路”主要是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186条路229公里、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10条路60公里;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程。截止目前,各项目已全面完工。
(二)资金安排、使用和结存情况
20xx年我县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估算总投资12595万元,已到位资金12595万元,其中省级交通专项资金2816.6万元,县级配套资金9778.4。所有已到位资金全额用于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建设。
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估算总投资5152万元,已到位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省级补助资金133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3814万元。所有到位资金全额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建设。
(三)绩效目标
20xx年,省市下达我县“四好农村路”建设任务,现已全面完工并审计定案,达到年度绩效目标要求,并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与资金量相匹配。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自评工作前期准备情况
为加强中央车购税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总结“四好农村路”的建设成效,查找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累资金项目管理的'经验,进一步提高中央车购税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开展了自评工作,各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相关资料,为评价提供基础资料和数据支撑。
(二)、绩效自评工作组织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20xx年“四好农村路”自评工作,专门成立了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亲自负责,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逐条对照《20xx年交通民生工程绩效自评考核表》,查找存在的问题,总结资金项目管理经验,确保“四好农村路”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三)、绩效自评情况分析
1、项目决策及审批情况
20xx年霍山县“四好农村路”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实行“项目法人制”,由县人民政府发文,各乡镇人民政府为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的项目法人;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施工图设计使用通用图纸,结合各乡镇具体情况参照使用,并由霍山县交通运输局对通用图纸进行审批,县交运局按要求出具施工图批复,完善了相关建设程序。
20xx年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10条路60公里,除大张路改建工程项目业主为霍山县地方公路管理局外,其他项目法人均为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项目法人负责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霍山县交通运输局审批,县交运局按要求出具了施工图批复,完善了相关建设程序。
20xx年农村公路路长制推进工程,我县出台了《霍山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程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到20xx年底,建成县、乡、村三级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制定路长制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县、乡、村三级管养责任,建立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目前,县级农村公路路长制办公室已成立,且路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已明确划分,乡村及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农村公路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经费已列入财政预算。本年度3月和6月组织召开了县级路长办公室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着力解决路长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我县已完成城市公交与城乡客运一体化项目,项目总投资2.19亿元,一体化线路共计46条,运营车辆143台。全县16个乡镇、124个建制村和20个社区均已按照交通运输部相关要求,完成通客车工作,通村率达100%,打通了便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2、项目管理及实施情况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该项民生工程,确保圆满完成20xx年度目标任务,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我县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双组长,常务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运局,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将民生工程“四好农村路”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2)、明确责任,全力保障资金投入。
中共霍山县委及霍山县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明确了“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机构,并制定了《霍山县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实施方案》、《霍山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程实施方案》、《霍山县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及《霍山县农村运输通达工程实施方案》,实施意见中明确县财政局要加强统筹,要将行使农村公路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资金投入。
(3)、注重业务培训,强化督查指导。
为规范项目工程实施程序,我县对乡镇分管负责人、农管办主任及业务技术人员开展了两期业务培训,统一设计了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通用图纸,供乡镇参照选用,保证工程质量和技术标准。为全面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县四好办联合县民生办工作人员按季度开展了四次联合专项督查,召开了4次调度会议压实了工作责任,细化了工作措施,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了“四好农村路”工程建设。
(4)、强化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在实施“四好农村路”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及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时,我们紧紧抓住影响工程质量的每一个施工环节,全面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一是严把设计关。通过公开邀请招标确定设计单位,所有项目的施工图必须经专家组评审后,方能组织实施;二是严把招标关。所有项目要求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按程序确定施工单位,严防挂靠借用资质投标以及恶意低价中标等现象出现。业主项目法人与中标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规范履行合同;三是严把施工关。建立健全“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群众参与”的质量保障体系;加强对施工现场、施工工艺的管理,严格监管措施和制度,严防偷工减料,严禁随意压缩施工工期,禁止违规转包;加强人员、材料、设备的源头控制,严格工艺、工序、检测、验收流程,突出抓好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监督;工程施工期间,业主单位实行巡回监督,监理单位实行“旁站式”管理,施工单位实行24小时驻地服务。
三、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实行财务公开,分级负责,分级监管。其中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省级资金已到位2816.6万元;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省级补助资金已到位1338万元,均全额用于工程直接费,没有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使用率100%。
为规范和强化“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资金管理,霍山县“四好农村路”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验收及资金管理的通知》,文件中明确了村级道路建设工程建设资金的补助标准、资金拨付比例及程序,对工程款的支付环节做到了严格把关,要求各乡镇依据文件约定统一办理、按时支付,较好地从源头上预防并消除了拖欠矛盾的发生。截止目前,20xx年度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229公里及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60公里,已全面完工,并已完成路面长度和宽度验收,资金支付严格按合同拨付。
四、项目建成效益
“四好农村路”位于安徽省33项民生工程之首,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将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我们将进一步加快构建“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班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为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带去了人气、财气,加快乡村振兴步伐,助力脱贫攻坚。
综上所述,20xx年度我县“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评价自评得分100分。
道路绩效评价报告 篇12
为规范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益阳高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谢林港镇乡村振兴道路提质改造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益财高绩〔20xx〕8号)等文件精神,受益阳高新区财政局委托,我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xx年7月12日—7月30日对谢林港镇乡村振兴道路提质改造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谢林港镇地处益阳市西郊,是益阳高新区辖区内唯一的乡镇,谢林港镇人民政府内设财政所、经管站、民政办、司法所、村镇建设环保站、水利管理站、林业站、动物防疫站、拆迁办、安置办、交通办等机构,负责全镇经济、文化、政治活动。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
近年来,随着谢林港镇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区域经济的迅猛发展,一批乡村旅游和现代特色高效农业项目的实施,落后的交通基础设施已适应不了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成为了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高新区管委会为了更好地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于20xx年4月在谢林港镇主持召开了由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谢林港镇党政负责人及相关班子成员、相关村级负责人参加的乡村振兴道路建设推进会,会议对谢林港镇乡村振兴道路建设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通过镇村两级反复讨论,确定全镇乡村振兴工程中城市规划区外修建谢清路、画南路、石岭路、湖湘路、幸福大道,并按照“道路引领、水利统筹、功能配套和综合推进”的要求,进行提质改造,严格建设标准,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工程。
2、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评价日,谢清路、画南路、石岭路、湖湘路已完成竣工验收,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如下:
(1)谢清公路提质改造项目,总长4866.379m,其中提质改造公路:①长816.379m(路基宽14m、路面宽10m);②长3170m(路基宽8m、路面宽7m);③长880m(路基宽7m、路面宽5m)。含拓宽、新建道路、沥青罩面、人行道铺装、亮化、绿化、统筹沟渠等配套工程建设。其中路基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金额639.88万元,于20xx年2月2日开工建设,20xx年7月24日竣工验收。路面工程施工中标合同金额1426.23万元。20xx年9月1日开始路面建设,20xx年6月10日竣工验收。
(2)画南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公路总长4037m,其中:①路基宽8m、路面宽6m,长3364m(新建长460m,提质改造长2904m);②路基宽5m、路面宽5m,长673m。含拓宽、新建道路、管线、统筹沟渠、挡土墙等配套工程建设。其中路基工程施工中标合同金额524.16万元,20xx年5月5日开工建设,20xx年7月24日竣工验收。路面工程施工中标合同金额978.99万元,于20xx年10月5日开工,20xx年6月10日竣工验收。
(3)石岭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公路总长4427m,其中:①路基宽8m、路面宽6.5m,长1000m;②路基宽7m、路面宽5m,长1640m;③路基宽5m、路面宽5m,长1787m。含拓宽、新建道路、沥青罩面、人行道铺装、亮化、绿化等配套工程建设。其中路基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金额561.38万元,于20xx年4月24日开工建设,9月20日竣工验收。路面工程施工中标合同金额709.08万元,于20xx年8月2日开工,12月13日竣工验收。
(4)湖湘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公路总长5482m,其中:①路基宽8m、路面宽6m,长3349m;②路基宽5m、路面宽5m,长60m;③新增2m宽绿化带,长2073m。含新建、拓宽道路沥青罩面、人行道铺装、亮化、绿化等配套工程内容。其中路基工程施工中标合同金额804.28万元,于20xx年5月8日开工建设,20xx年7月8日竣工验收。路面工程施工中标合同金额817.23万元。路面工程于20xx年10月18日开工建设,20xx年6月10日竣工验收。
二、项目评价情况
根据谢林港镇乡村振兴道路提质改造项目的特点,评价小组采取到建设单位查看项目立项、项目招标、合同签订及执行、监督等资料,与项目负责人座谈,了解项目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监管相关情况,进行现场查看工程建设质量情况;到财务部门查看明细账、原始凭证等方式进行评价。本次绩效评价对该道路项目工程建设资料进行了全面查阅。
(一)组织评价小组
依据益财高绩〔20xx〕8号文件要求,我公司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并做好绩效前期工作准备和实施,主要包括:拟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方案、选取合适的绩效评价方式,设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出具绩效评价工作报告等。
(二)评价程序
绩效评价工作分为前期准备、评价实施、情况反馈、报告形成和资料归档五个阶段。
1、前期准备。拟定评价工作方案,包括:评价依据、工作计划、评价要求、拟采用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评价方法以及有关工作条件。
2、评价实施。收集项目资金有关的政策文件;审核会计凭证和相关项目支出材料的完整性与合规性;深入项目实施单位及工作现场,通过采取听取情况介绍、实地进行考察、查证复核等多种方式,对项目有关情况和基础材料进行核实,并将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
3、情况反馈。评价组对于评价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财政部门反映,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4、报告形成。评价工作组对取得的资料和依据进行整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指标扣分因素、发现的问题、成绩的总结等,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5、资料归档。评价工作结束后,评价组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总结,妥善保管佐证材料、绩效评价报告和结果反馈落实情况等
有关材料,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三、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施工合同中标总额为6461.23万元,实际结算审计金额为6203.9033万元,资金来源为益阳高新区财政拨款。截至20xx年2月,累计已支付5171.03万元,占审计结算总额的83.35%。其中,路基工程支付2630万元;路面工程支付2541.03万元。
资金管理方面,由工程施工承包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量的进度,提出资金申请和配套发票,经业务主管部门初审、业务分管领导审核、财务部门初审、财务分管领导审核、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批后支付。项目支出符合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要求,资金账务处理及时,资金管理基本规范。
四、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启动项目建设。20xx年4月,益阳高新区召开谢林港镇村级道路建设专题会议,确定全镇乡村振兴工程中城市规划区外修建湖湘路、画南公路、石岭路、谢清路、幸福大道5条村级公路。7月,谢林港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镇政府)委托湖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前期勘察,委托宝信云建筑平台综合服务平台公司进行道路提质改造设计,并组织专家对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审查,修改完善工程设计。8月,镇政府委托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研究院进行前期可研论证,9月,财政局组织谢林港镇乡村振兴办、设计、财评中介机构等单位进行现场察看,提出了道路设计优化意见,根据优化方案,镇政府再次委托设计单位优化施工设计,降低工程造价,并报请高新区经济合作局项目立项。该项目分别于20xx年12月至20xx年1月(谢清路)、20xx年3月至5月(湖湘、石岭、画南)进行工程建设公开招投标和工程施工监理竞争性谈判,确定工程施工中标单位和监理单位并签订合同。
(二)成立项目管理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谢林港镇政府印发了《谢林港镇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项目人员职责》文件,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政委、镇长为指挥长,各职能主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项目指挥部,负责项目统筹协调、施工招投标、合同签订、技术指导、施工质量检查和督导。每条道路建设均设项目部,实行项目部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对所在项目负总责。施工环境负责人负责项目的施工环境,技术负责人负责工程项目的技术和质量把关,同时把驻村干部纳入项目部管理成员,明确职责分工,协同其他成员做好质量监督、工程量确认签证及相关协调工作。
(三)强化安全监管和施工质量过程控制。各项目部负责人坚持至少每三天到施工现场一次,了解项目施工进度、施工质量以及监理单位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施工环境负责人对驻村干部排班,保证每天有人到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和质量检查,并督促村干部到岗到位,做好施工环境协调,消除安全隐患;项目技术负责人每天在施工现场全过程跟踪检查,协调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四)组织竣工验收。镇政府成立道路工程验收小组,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接管单位(村委会)对道路工程及配套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分别于20xx年7月8日、20xx年9月13日对石岭路的路基、路面竣工验收,竣工质量等级为合格;于20xx年7月24日、20xx年6月10日对画南路、谢清路的路基、路面和湖湘路的路面竣工验收,竣工质量等级为合格;于20xx年7月8日对湖湘路的路基竣工验收,竣工质量等级为合格。
(五)做好道路质量检测。20xx年9月,财政局委托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分别对四条道路的沥青混泥土面层钻心测压实度、厚度,沥青混合料油石比,沥青混泥土面层厚度以及道路面积进行了检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扣除不合格的项目费用57.35万元。
五、绩效评价结果和主要绩效
根据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该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分,实得79分,被评为“中”等级(详见附件:谢林港镇乡村振兴道路提质改造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主要绩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改善了道路沿线居民的居住环境和出行条件。该项目作为谢林港镇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经提质改造后,路基扩宽,摊铺沥青油路,亮化、绿化、排水等配套设施齐全,首先是改变了过去“雨天一地泥,晴天满天灰”的状况,有效减少了空气、噪声污染,改善了沿线村民的居住环境;其次是改善了交通条件,基本消除了堵车、会车难现象,减少了交通事故,缩短了居民的出行时间;第三,改变了乡村面貌,促进美丽乡村建设。该项目建成后,乡村面貌焕然一新,路面干净整洁、道路两旁绿树成荫,晚上灯火交相辉映,已成为沿线居民茶余饭后散步、纳凉、休闲的好去处,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二)完善了交通网络,增强了农村发展活力。该项目建成后,完善了玉皇庙村、谢林港村、复兴村、北峰垸村与其他相邻村的路网结构,并与234国道、536国道互通,实现农村与城市道路的“无缝连接”,使得道路沿线住户的农业生产机械、种植养殖户和产业园加工企业货物进出更为便捷。同时可使城市中的一些要素顺利向农村扩散,一方面缓解了城区的发展压力,另一方面也给城市周边的农村发展带来了活力。
(三)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该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农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打造融生产、生活、观光、休闲功能为一体的,具有田园特色、水乡风貌生态宜居示范地和都市乡村旅游目的地,提升第一、三产业发展水平,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提高居民经济收入和村集体经济效益,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新农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前期个别项目招投标流于形式。施工图设计及建设工程勘察,招标之前已经确定了设计、勘察单位,并出具了正式设计图纸及勘察报告。路基及路面工程(湖湘路、画南公路、石岭路、幸福大道)通过招投标程序20xx年2月19日与湖南宝信云建筑综合服务平台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设计合同,设计施工图纸注明日期为20xx年7月,明显早于合同签订日期,先设计后招标。通过招投标程序于20xx年2月29日与湖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勘察合同,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出具时间为20xx年7月,明显早于合同签订日期,先勘察后招标。
(二)合同管理不规范。一是未按时签订施工合同。湖湘路、画南路提质改造路面工程开标时间分别为20xx年3月25日、20xx年4月8日,施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20xx年5月21日,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施工合同的现象。此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的规定。二是先施工后签订合同。湖湘路路基工程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于20xx年4月17日发布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为益阳新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5月13日,实际开始施工日期为20xx年5月8日,先施工后签订合同。
(三)路基施工费用超出预算金额。石岭路路基工程实际结算金额为710.1万元,超中标合同金额26.49%,谢清路路基实际结算金额为742.13万元,超中标合同金额15.98%,均超过中标价10%以上。主要原因为施工设计前期论证不足,设计变更较大:石岭路变更内容包括软基换填、抛石挤淤、新建D1200、D1000钢筋混凝土管、新建4座Ф1000检查井、新建780m砖砌排水沟、新建240m铸铁盖板明沟、1400m排水边沟等;谢清路变更内容包括新增1.5m高35m挡土墙,5m高60挡土墙,高岳坝1座,54mDN40排水管道,10mDN1000排水管道,51mDN1200排水管道、260m排水明沟,变更排水明沟材料施工长度2330m、暗管加固及软基处理等。
(四)道路施工程序不合规。一是四条道路基路面竣工验收时间顺序倒置,路面竣工验收均为20xx年6月和7月,路基竣工验收为20xx年7月8日、7月24日,路面竣工验收在前,路基竣工验收在后,验收时间顺序倒置,不符合规定。二是路面施工程序不合规。施工合同中载明的路面建设合同工期均为“开工日期从路基验收合格之日起,建设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实际上路面施工的开工日期都在路基验收合格之前。以石岭路为例,路基验收合格日期为20xx年7月8日,而路面建设开工时间为20xx年8月2日,即路基尚未竣工验收即进行路面施工。其他3条道路的路基竣工验均为20xx年7月份,而路面施工开工日期均为20xx年9月或10月。
(五)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其中石岭路计划完工日期为20xx年6月25日,实际完工日期为20xx年9月20日,超工期85天,湖湘路、画南路计划完工日期为20xx年7月10日、20xx年7月5日,实际完工日期为20xx年7月9日、20xx年7月24日,超工期12个月,谢清路计划完工日期为20xx年4月5日,实际完工日期为20xx年7月24日,超工期15个月。
(六)工程质量指标检测部分指标未达规范。20xx年9月,财政局委托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分别对四条道路的雷达测厚度(㎝)、上层压实度(%)、下层压实度(%)、道路面积等项目进行了检测,部分检测项目的检测数据未达规范要求,其中石岭路的下层压度为91.3%,检测结果为不合格(上层、下层压实度合格标准值均为92%);谢清路上层、下层压实度分别为91.4%、90.1%,两项指标不合格;画南路的雷达测厚度、上层压实度、下层压实度检测结果分别为8.9㎝(标准值为9.2㎝)、90.9%、90.2%,三项指标不合格;湖湘路的雷达测厚度、下层压实度分别为8.9㎝、91.1%。两项指标不合格。
(七)绿化管护不到位,少量绿化乔木成活。经现场核查发现,湖湘路全线有39株绿化乔木(桂花、水杉)未成活;石岭路有51株绿化乔木未成活(其中南段支线有一外侧路堤约200米有25株未成活,按6米的间距,应有33株,实际只有6-7株成活);画南路全线有9株绿化乔木未成活。道路沿线杂草丛生,影响了灌木的正常生长。
七、建议
(一)依法依规进行项目招投标。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项目招投标,确定中标人,以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贯彻执行,规范项目运行,防范投资风险和廉政风险。
(二)规范合同管理,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湖湘路、画南路路面工程开标时间与签订合同时间相差分别为56天、43天,中标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办理合同签订事项,如因特殊情况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应向招标人说明原因,请求延期签订合同,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延期,同时招标人应督促中标单位及时签订合同,避免先施工后签合同现象再次发生。
(三)加强前期规划设计审核,科学编制工程预算。建设单位应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在实施工程建设中,高度重视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工作,加强现场调研论证和勘察,多方征求意见和建议,综合考虑配套设施,以满足道路使用条件和当地村民生产生活需要为前提,科学规划施工设计方案,合理编制项目预算,确保投资预算编制科学、合理、规范、可控。
(四)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规定,规范工程验收程序。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提高投资效益,在今后的道路项目建设中,如路基施工与路面施工分属不同单位,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先路基竣工验收合格后,再进行路面施工的程序进行,规范工程施工管理,推进工程规范建设。
(五)合理计划工期,增强施工工期的可操作性。在计划施工工期时,除按《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计划工期外,应结合项目所在地的社情、民情等施工环境的优劣以及天气情况,综合考虑,坚持适度从紧的原则,合理计划施工工期,使施工工期既能满足施工设计要求,又具有可操作性,便于甲、乙双方严格履行合同的权利和责任,从而保证合同履行落到实处。除了合理计划工期外,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工程进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合同约定工期施工,保证项目工程建设按期完成。
(六)完善施工方案,健全现场管理制度。施工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施工规范制定路基开仓补强施工方案和低温天气路面沥青摊铺施工保证措施,建设单位要合理配置项目现场负责人员,进行专人专岗管理,实行全过程质量监管和控制,督促监理单位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和薄弱环节以及施工单位执行施工规范情况进行重点监控,及时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施工规范执行不到位、施工质量整改不到位,不符合设计规定质量标准的,实行暂扣工程款形式预留处罚工程款,返还视工程整改及现阶段工程质量情况而定。
(七)做好未成活绿化苗木补栽补种。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的质保期内未尽到管护责任,致使湖湘路、画南路、石岭路两侧少部分绿化苗木未成活,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道路绿化苗木成活情况摸底调查,对未成活的苗木按设计要求的规格、种类进行补种,并加强管护,确保绿化苗木成活率达95%以上。
(八)建立健全村级道路管护机制。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加快村级道路的提质改造是大势所趋,建立健全村级道路的管护机制,保障道路管理养护正常化、规范化已迫在眉睫。建议以村委会为道路管护主体,成立道路管护机构,成立管护队伍,筹集专门经费,保障道路管理养护正常化、规范化。镇党委、政府应将农村道路管理养护纳入目标管理,把完成情况作为年终一项考核指标。对于完成养护任务,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对于管理不到位,完不成养护任务,导致道路严重损坏,影响恶劣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