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精选6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篇1
“他在人们的心目中的形象一落千丈,因为大家发现他自高自大,目中无人,不好逢迎。”“他生机勃勃,无拘无束。”经过这样的描述,相信大家一眼便看出书中两个男士的性格特点,其实不然。
小说是以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为题材,讲述女主人公伊丽莎白是如何从憎恨一个人到喜爱上一个人。文中的达西先生傲慢、冷漠给大家带来了不好的印象。而他的朋友宾利先生却是性情温和热情大方的人,正因为达西给人的初次印象,使生性活泼、爱开玩笑的伊丽莎白对他产生了偏见。而当“风度翩翩”的威克姆向她献殷勤时,她便对威克姆产生了好感,直至听信他的无耻谏言,近一步加深了她对达西的偏见与憎恶。后来她也自我责备地说,她所以会做出这种蠢事,完全是虚荣心在作怪。当然,我们的宾利先生也是盲目听信朋友的人。而达西,则是不善言语,理智的人。
小说读到最后,我也开始自我反省,是不是每个人都是因为不好的“初次印象|”而产生误会甚至是偏见呢?我们是不是也有过以貌取人的经历呢?
记得有一次,我在暑假的补习班里认识了一个朋友,刚开始对她的印象不是太好,我固执地认为她蛮横,不讲理或是自作多情的一个人,后来经过交往,才发现她不是我想象中的那样,反而她是一个热情开朗,活泼合群的一个人。我却为自己的想法深深地责备。
所以,在生活中我们不要随意定性一个人,我们要明白“初次印象”是不可靠的,而偏见又比无知更可怕。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7
这是部浪漫又现实的爱情故事。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但是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的考量却充斥其中。
伊丽莎白为自己家人的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影响万分懊恼,达西也因此劝宾利先生离开,后来自己也是在理智与情感较量之后万分矛盾地向伊丽莎白吐露心事。所以说什么是爱情?那种纯粹的爱情,爱的不顾一切,单纯的洁白如雪的.爱情是不是真如镜中花水中月,是不是只不过是人们心中的美好幻想和追求罢了,二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寻找二者之间的平衡点。
伊丽莎白在知道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他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接受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自己的情感,但这样并没有给伊丽莎白抹黑,只会让我们看到一个真是理智的伊丽莎白,聪明理智的姑娘。
达西继承祖业,生活无忧无虑,在上流社会里也是受人敬仰,在那样的地位,一切的美德都不为过,慷慨大方,助人为善,这些东西无助于对他形象的丰富,对他倒是没什么评价。
读完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真爱。如果对方的某些缺点是自己所不能忍受的而且也是自己所无法改变的话,就应该果断选择放弃;当然也应该要珍视彼此,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就改变自己的决定,幸福要自己去经营。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篇2
在爱情中,究竟是应该把美貌、金钱、地位还是爱情本身放在第一位呢?作者并没有死板地采用说理的方法来阐明自己的观点,而是通过几桩不同的婚姻描写,让读者自己去琢磨…… 在这本书中,描写的人物尽管很多,但作者安排得很巧妙,显得有主有次。虽然这里面的人除了简·贝内特和伊丽沙白·贝内特以及宾利先生和达西先生外,其它的人几乎都存在很多缺点。但正因为对这些小人物的描写,更让我们觉得它的真实,因为在生活中,我们其实或多或少地也在扮演着这些并不光彩的角色,不是吗?扪心自问,无论是贝内特太太的自私、势利、放荡;威克姆的恩将仇报;柯林斯的虚伪愚蠢、奴颜婢膝还是凯瑟琳夫人的独断专行、自私自利;以及其它人的……,我们是不是都能从自己或周围人的身上找出些原型来? 当然,书中所描写的人物并不是都那么猥琐。 简是贝内特家的大小姐,她美貌而又性格温和,甚至有些天真,从来都不会把别人往坏处想——哪怕她明知别人在欺骗她!其实这样的人虽然看似完美,但我觉得,她似乎缺少应有的是非鉴别能力,倘若她生存当今的中国,只怕被人骗得连东南西北都不知道了!其实做人不仅仅要有宽容之心,还要有起码的判断能力,知道什么时候该忍,什么时候该退!
我最推崇的.是伊丽沙白——贝内特家的三小姐。她美丽、热情、聪明、自尊自信、面对权势绝不低头。当她看到达西的傲慢行为时,即使知道他是一个年薪上万英磅、并且地位颇高的少爷,她也绝不因此而强迫自己去巴结他。舞会上,当整个朗波村的人都对他趋炎附势时,她只是鄙夷地坐在一边。后来,她知道自己错怪了达西时,也敢于表白歉意。还有,在简生病的时候,她放下小姐的架子,徒步冒着雨去探望姐姐,耐心地服侍姐姐……总之,在这本书中,她几乎是一个完美的可人儿,有个性,却又善良无私! 宾利是一个和简差不多的“老好人”,尽管他也很有钱,但他却那么平易近人。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和简能走到一起,我想,这既是偶然的,也是必然的。
至于达西呢,前面说过,他是一个“傲慢的家伙”,尽管他外表很高傲,但实际上,他的内心很善良,他虽然有钱有势,但对佣人们却那么慈悲,对朋友也那么真诚、无私。其实他高傲是因为他有资本——试问一下,一个从小就生长在权贵家庭的少爷,一个一直被父母宠着的独子,能不养成自高自大的坏毛病吗?开始,他也存在着很深的门户之见,但是,在伊丽沙白的影响下,他慢慢地开始接近那些“和他身份很不相称的”小老百姓了。后来,他和伊丽沙白抛开门户之见,终于走到一起了,他们这两个性格几近完美的人,以后互相影响,也许会变得更完美了吧。 …… 总之,看完这本书,感想颇多,无奈文笔有限,难免词不达意,写下些生硬的文字,但愿大家别见笑!同时,建议大家都看看这本书,看完后掩卷深思一下书的主题:爱情,到底是应该把什么放在第一位?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篇3
《傲慢与偏见》是世界闻名的小说,不过,这本书我却从来都没看过,因为我觉得傲慢与偏见这个书名听起来我就不喜欢看了。
直到一次偶然的机会,在我朋友强烈的推介下,我满腹狐疑后,才决定看完之后再对此书下一个自己的定论。在这种想法推动下,我花了一些睡觉时间将它看完,于是对它的看法大为改观。不过,我这里所谓的改观,并非指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改变了原先的看法。我所谓的改观,是指现在才发现它并非毫无优点。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同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看世界,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来写,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内容上得到最好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出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一些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不过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而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径,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可以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形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娶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运用语言的能力而言,它不及《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现实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就人物心理描写而言,它不及《呼啸山庄》。虽然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写的社会现实决定的,但一本名著出现这么多的漏洞,毕竟是太过分了。
读完这本书,我极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完全深入的对比。这两本书在故事内容,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选取也如出一辙:达西对应瑞德,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宾利对应维希礼,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都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热烈;后两者的感情则始终如一。唯一不同之处是,前者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所以我将《傲慢与偏见》称为和平版《乱世佳人》,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礼一样落魄。相反,维希礼在开始时也是十分体面的绅士。
但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傲慢与偏见》完全无法与《乱世佳人》对比,《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冲突自然容易表现,尤其是战争的宏大场面(例如亚特兰大溃退,北军围城),这一幕幕都是如此激动人心,以至于读者难以释卷。这些对《傲慢与偏见》来说是无法达到的艺术效果。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得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些也是《傲慢与偏见》的匮乏的东西。
看完《傲慢与偏见》后,我觉得这本书虽然没有达到我心中好书的地位,但是也确实是一本不错的小说。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篇4
《傲慢与偏见》一本誉满全球的世界名著,英国十九世纪著名小说家——简·奥斯汀的代表作。我无法否认这部著作是书中的极品,虽然创作于一个世纪前,但经久不衰,源远流长。
我爱透了这本小说。当我阅读了这本书的第一页,我就无法释卷。清晰地记得,它开头的第一句是这样写的:“一个家财万贯的单身汉,必定需要一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就像米诺骨牌的第一张牌一样,它一经被作者写出,后面的内容便顺畅无阻,既有规律,又条理清晰,
当读到那些笔调轻松诙谐,反话正说,幽默嘲讽的句子时,仿佛心底平静得湖面蓦然被一滴水打破了那份清幽,那负责传递快乐情绪的神经立刻活跃起来。特别是达西第一次邀请伊丽莎白跳舞的场面。当卢卡斯爵士拉起伊丽莎白的手,要递给达西时,尽管两人都惊讶万分,但那时达西已对伊丽莎白产生了好感,而伊丽莎白却已下定决心即使达西邀请也不会跟他跳舞,于是,伊丽莎白机智而委婉地拒绝了:“爵士大人,我确实一点儿也不想跳舞,我恳求你不要以为我到这边来时为了寻求一个舞伴的。”读到这里,我忍俊不禁。只要一想到达西受挫的尴尬而装作不在意的模样,我就打从心底里高兴,谁叫达西那样傲慢!
说到更令人抿嘴大笑的场面,贝内特一家在内瑟菲尔德花园参加舞会的场面可是其中最精彩的一场:“伊丽莎白觉得,她家里的人好象约定今晚在这儿尽量出丑,如果不是那样约好的`话,那他们扮演各自的角色就不可来得这样来劲,这样成功。”***妈响亮地向卢卡斯夫人娓娓道来简与宾利结婚的好处,她第三个妹妹和她表哥当众唱歌……全是丢脸的事,这不仅使伊丽莎白蒙羞,还会令达西更看不起她的家人。要是我市伊丽莎白,我一定会找个地方躲起来,不让自己目睹这些丑事的发生,好让自己的良心好过些,或不想受到别人白眼的灼伤。但伊丽莎白没那样做,她表面软弱却胆识过人,她直面所有的人,不畏贵族的白眼。读到这里,我对伊丽莎白肃然起敬,几乎要把她封为我的偶像。
感觉的东西总是与现实相背离的。事实上“达西出身名门,家财万贯,举止优雅,身材魁梧,风度”,也是个很讨人喜欢的人,但他自视门庭高贵,目中无人,可他有权骄傲,几乎所有人都这么认为的。这样一位男子很受少女们的喜欢,除了伊丽莎白,越看到这里,我越希望他们能快些发现彼此的优点。最后,他们终于冰释前嫌,喜结良缘,我的心不禁为之狂欢。
书中还描写了其他三桩婚事:简和宾利幸福美满的婚姻,柯林斯和卢卡斯的空壳婚姻,莉迪娅与军官威克姆的不幸婚姻。四桩婚姻虽然错综复杂,但付出真心的人都得到了幸福,获得了美满的婚姻。这就告诫我们对待人和事要用心去对待。
天下无不散的筵席,书也不会有看不完的一天。当我看完了这本举世之作时,各种深刻的画面仍浮现在脑海里。即使不舍得,但也无法使故事一直延续下去。
终于,我放下了这本书,把它放在我的小小的书架里,放在我的思绪里……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篇5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精致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
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么?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如今的小说大多写的乱七八糟,一点真实感都没有。不过那天在学校闲着无聊去图书馆溜达了一圈,抽了本封面全黑的书,觉得挺帅就借了回来研究研究...
故事发生在古代,而且地点是少林寺。这时间、这地点听起来很像是武侠,不过看完之后,貌似又不是,因为没有那种打打杀杀的场面。有过比武、有过浩劫,但对于这些的感觉只是淡淡的。大概也算是有言情吧,毕竟女主角为男主角生了个孩子。但,也是淡淡的。整本书读下来的感觉也只是淡淡的,没有波澜,不很深刻,就连悲伤也只是淡淡的。
淡淡的...感觉就好象人生。不需要波澜起伏,不需要光彩夺目,不需要卓越不凡,只是这样,淡淡的就好。
这本书里倒也有几句我很喜欢的话。比如“毒别人的,终将毒到自己。而且镖没出手前,自己离危险是最近的”我觉得这句话给人很大的想象空间,以n种可能发生的事来验证这句话的正确性。我妈很天才的改写了这句话,她说“怜悯别人的,终将被别人怜悯”我对妈的说法深信不疑。因为这世界有很多农夫,也有太多冻僵的蛇。在他们失意的时候把自己弄得好惨好惨以换取你的同情,然后他们翻身之后,又会反咬你一口。所以在现在的社会千万别同情心泛滥,在伸手帮助别人时先在大脑里想想。用俺娘的话说“别被人利用了都不知道”。
哦,对了,还有一句我超喜欢的“一切在发生前叫未知,在发生后再想就叫恰好”这是一种人生态度,也是一种精神。
人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在遇到不开心的事时就想想这句话,或许会好过一点。至少我是这样想着过来的。
奶奶的去世一直是我难以放下的事。看了这句话后我就试着去想:这世上恰好需要送走一个人,而这人又恰好是我奶奶,而我又恰好最爱奶奶。一切都恰巧。只是个巧合,却又是一个定数。
以前的一切只是为这个结果的发生而做的准备,是将你的生命引向这个结果的一种过程。生命中总会出现许多的“命中注定”。有些定数也许不是你生命最终的结果,只是恰巧需要发生在生命的某一个时期里,成为一种经历,一起组成并丰富着你的生命,或喜或悲。
哦,差点忘了,这本说叫做——《长安乱》。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篇6
傲慢,这个词虽然是贬义词,但它却在男主人公身上明显存在。故事中的男主人公——达西先生,出现在好友彬格莱举行的一次舞会上。他不仅长得英俊,而且也很富有;但同时他也很无礼、很傲慢。因为彬格莱是一位家财万贯的单身汉,年轻英俊,生性活泼,开朗随和,所以他有很多朋友,自然也有很多人参加了他举行的舞会。这些人中当然也有很多漂亮的女士,但由于达西先生的傲慢,他对舞会上的任何一位女士都没有产生好感,相反还让伊丽莎白受到了他的怠慢。因为达西先生的傲慢和无礼,所以没有人想到他会爱上舞会上的任何一位女士,尤其是被他怠慢过的伊丽莎白。其实不然,后来达西先生慢慢发现了伊丽莎白的`机敏聪慧,谈吐不凡,并且对她产生了爱慕之情,但他却极度克制着自己的感情,没有向伊丽莎白求婚,原因是他看不起她的家人,但他对她的爱的确十分强烈,最终克服了家庭、地位的障碍,终于向伊丽莎白表明了心意。傲慢是对爱的一种掩饰吗?它的确是一种习惯超速行驶的情感。
伊丽莎白是班纳特姐妹中的第二个,也是本故事中的女主人翁,她不仅美貌出众,而且聪明过人。在舞会上受到达西先生的怠慢后,自尊心受到伤害,因此对达西产生了偏见,可是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置若罔闻?伊丽莎白对他有偏见是很正常的,所以当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大家也不难想到,伊丽莎白拒绝了他的求婚。但令我们没想到的是:最终,达西与伊丽莎白走到了一起。这虽然很出乎我的意料,但仔细一想,也不难想出。因为伊丽莎白对达西存在着偏见,所以就让伊丽莎白对达西有着比较深刻的印象,这种偏见也间接的对爱的产生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偏见,其实就是爱的红绿灯。
由于达西的傲慢,致使伊丽莎白对他产生偏见,以致拒绝了他的求婚。但是拒绝了一次求婚并不意味着他们永远不能够在一起。因为达西的傲慢而使伊丽莎白对他产生了偏见,所以在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她不仅没有接受他,而且还痛斥了他一顿,而正是因这一顿痛斥,让达西认识到了自己的傲慢,此后他变得不再傲慢了,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也随之冰释了。最终,两人终成眷属。
所以,爱就是傲慢与偏见的整合。正是因为达西的傲慢和伊丽莎白的偏见而使二者结合在一起,并且相克相生,使得傲慢与偏见都荡然无存,最终才产生了爱的果实。
爱,竟能使两个人到如此地步。一次邂逅,一次目光的交融,就是永远的合二为一,就是与上帝的契约,纵使风暴雷电,也无法分解这种心灵的黏结。爱的力量是多么伟大呀!在爱面前,连傲慢也不得不低下他高贵的头颅。爱的力量实在是太高深莫测了,在爱面前不仅傲慢低下了他高贵的头颅,就连偏见也不得不甘拜下风。
在这个世界上,傲慢与偏见根本就不是爱的对手,傲慢与偏见在遇到爱之后不会让爱消失,相反,它们只会双双变成爱的俘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