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社区矫正调研报告(精选7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社区矫正调研报告 篇1
社区矫正是我国刑罚制度的重大改革,《刑法修正案》(八)从立法上全面肯定了社区矫正的刑罚性质,确立了社区矫正的法律地位。社区矫正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根据发展形势,建立一整套完备的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体系具有重要现实作用。
一、社区矫正工作现状
(一)司法所人员严重不足。截至目前,我县共有社区矫正工作者80人,每所平均2.5人。截至xx年2月底,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031人,累计解除矫正455人,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576人。目前,大部分乡镇正在接受矫正的社区矫正人员多达20人以上,(20xx最新招商引资情况调研报告)城关镇、坟台镇、洪山镇的社区矫正人员多达30人以上。全县社区矫正人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平均比例是7.2:1。部分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平均比例超过15:1。司法所工作人员除承担社区矫正工作外,还要承担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安置帮教、依法治理、参与信访综治维稳等工作,大部分司法所人员还要参与乡镇中心工作。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现状不能满足社区矫正工作需求,工作难到位、容易出问题。
(二)社区参与度不高。社区矫正的社区参与性,决定了社区矫正需要社会力量的介入。如果没有社区参与,单纯由刑罚执行机关执行,这样的非监禁刑就不属于社区矫正,或者说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社区矫正。广大农村,社区承载功能不强,志愿者资源和志愿服务意识缺乏。目前,全县社会志愿者621人,主要由社区(村、组)干部担任。社区(村、组)干部干部作为最基层干部,承担着多方面工作任务。由于未形成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培育引导、奖励激励机制,缺少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精神鼓励和物质待遇引导,实践中帮扶教育持续性不强,作用发挥有限。
(三)经费保障严重不足。我县是人口大县,社区矫正人员越来越多,工作任务重、压力越来越大。目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培训、社区矫正志愿者培训、定位社区矫正手机的使用、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审前调查评估、档案卷宗以及执法、办公设施等,都需要大量经费支出。按照市委市政府(阜办发【xx】10号)文件精神,县财政应按每名社区矫正每年1000元的工作经费予以保障,但从现实来看,财政保障力度还远不能达到标准。
二、专职社工队伍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作用
(一)缓解矫正力量不足。各社区矫正中队、司法所是执行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和平台。但在工作实践中普遍存在人员不足,力量薄弱,工作拓展难等问题。现有条件下,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为基层司法所配备专职社工,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可有效缓解司法所矫正力量不足的问题。
(二)适合社区矫正工作特点。遵循社会规律、运用社会工作方法、整合社会资源、组织社会力量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教育改造是社区矫正与监狱矫正的重要区别。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机构与其他社会力量的结合,吸引专职社工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可以弥补专业人才和专门知识的不足。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上分散在各村(居、社区)和乡镇。本地专职社工熟悉社情民意、了解风俗习惯,开展矫正工作能得到社区矫正人员家庭、亲友支持帮助,可以发挥自身优势,动员社会志愿者参与,共同做好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这些都符合社区矫正的特点和要求。
(三)提升社区矫正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专职社工普遍接受过高等教育,具有良好的法律、教育、心理等专业的学习背景,法律意识高、规范意识强。他们作为社会工作人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专门从事社区矫正辅助工作,可以发挥其专业优势,有利于司法所更好地把握社区矫正工作特点和工作规律,提升社区矫正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
三、专职社工队伍建设的设想
(一)专职社工的主要任务。社区矫正专职社工是指具备一定条件专门从事社区矫正事务的全日制专业人员,属编外聘用制人员,按照聘用制人员管理。社区矫正专职社工的主要任务是:协助司法所接收社区矫正人员,办理衔接手续;协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基础性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矫正个案工作计划,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社区服务,进行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犯罪心理矫正等;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完成司法所交办的与社区矫正有关的工作任务。
(二)专职社工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品行端正,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社区矫正工作,工作责任心强;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等专业优先录取;
(5)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熟练操作和使用计算机;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应控制40岁以下。
另外,社区矫正是刑法执行活动,工作的对象是社区矫正对象,属于高危人群的范畴。特别是在基层农村一线工作的社工,常常要独挡一面,监管工作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因此,女性社工的比例不宜过多。
(三)专职社工的配备比例。目前,我县司法所工作人员平均管理社区矫正人员18名。考虑到我县的经济条件以及社区矫正人员不断增多的现实,建议每20名社区矫正人员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可有效缓解司法行政干警不足与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的矛盾。
(四)提高专职社工福利待遇。社区矫正试点中,聘用的专职社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偏低,导致人员流动性大,队伍不稳定,高素质的专职社工留不住。为保证专职社工队伍建设稳定健康发展,专职社工的工资不仅应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还应建立动态增长机制,随着经济的发展提高专职社工工资福利待遇,以吸引更多社会专业人才,充实壮大专职社工队伍。
(五)出台激励措施。目前,有关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配套政策尚不完备,未建立完善的培养、激励和评价机制。现有专职社工大多数是年轻的大学毕业生,专业性强,思想活跃,要求进步强烈。实践中应建立社会人才与行政事业单位选拔使用人才相衔接的制度,如将专职社工中的大学毕业生,纳入“三支一扶”范围,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中给予加分优惠,可使专职社工干有前途,干有出路,干有奔头,干有目标。
社区矫正调研报告 篇2
社区矫正这种非监禁的刑罚执行方式,由于其独特的教育康复性,越来越成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为更好地了解掌握黑龙江省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笔者到司法所进行调研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深入交流,收集整理了黑龙江省社区矫正发展现状和主要的经验做法,并对面临的困难进行了剖析,提出了完善措施。 关键词:社区矫正 主要特色 完善措施
我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已经半年了,在这段时间的工作实践中,县局组织我们参加很多学习会议,使我们的社区矫正工作业务水平得到了一
定提高。借此机会我想浅谈在学习过程中的一点感想:
一、 灵活运用专业技巧,注意工作中的方式方法
我们作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面对的是社会上的一些特殊群体,他们来自大墙内外、来自社会的阴暗处,他们都有着不同的经历和故事,在他们的内心深处有着不尽相同的思想缺陷和被扭曲的心灵,这都是我们在工作中需要发现并予以解决的问题。比如在谈话沟通方面,针对不同的社区矫正人员,要注意运用不同的方式方法。对于文化程度较高的社区矫正人员,我们尽量用委婉的言语,以免伤害他的自尊;而对于文化水平不高的社区矫正人员,不能尽说文绉绉的话,否则他会觉得你不真诚,而不愿与你沟通。
二、社区矫正工作必须“帮”“教”并重
在实践工作中,作为矫正工作者,我们不能只是单纯的进行帮助或教育,应当将两者辩证的.统一起来。如果单纯“只教不帮”,许多
社区矫正人员自己无法解决的实际问题就会成阻碍他改造的“绊脚石”,直接影响工作成效。而“只帮不教”虽然帮助他们解决了许多困难,但忽略了从他的思想根源上对他的教育,忽略对他的法制观念的培养,一旦生活环境有所改善,个别社区矫正人员就会“故态复萌”,重蹈覆辙。因此,我们在工作中必须“帮”“教”并重,缺一不可,比如有些社区矫正人员其实素质挺高,因过失犯罪被判刑,对他们主要是给予心灵上的沟通,减轻他们的心理压力和负担;而有些社区矫正人员,法律法规他们可能比我们还要熟悉,没有必要给他们讲大道理,而要和他们拉拉家常,帮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就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三、培养公益劳动的积极性
对于公益劳动,我们需让每一名参加劳动的矫正人员都能够感到他们并不是在从事被惩罚的劳动,而是在参加一种奉献爱心的公益活动;因此培养参加公益劳动的积极性只有将参加公益劳动变成矫正人员的一种习惯、一种要求,在他们中形成良好的劳动氛围,才能使公益劳动变得真正有意义。
在县司法局领导的关心下,我将继续努力工作,通过学习、实践,逐步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做一名合格的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
社区矫正调研报告 篇3
呼伦贝尔市的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起步较晚,由于没有成功经验可供借鉴,负责指导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民政干部不知从何处着手,推进力度不大。为更好地贯彻中央、自治区《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牧区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xx〕30号)和《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牧区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党办发〔xx〕32号)精神,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xx年3月,呼伦贝尔市民政局赵勇副局长带领基政科长、海拉尔区、扎兰屯市、阿荣旗、莫旗、鄂伦春旗5个村较多、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任务较重的旗市区民政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基政办(股)负责人一行14人,赴自治区民政厅推荐的民政部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示范地区江西省赣州市、九江市和安徽省淮北市,考察学习农村社区建设工作。
在紧张的考察学习过程中,大家边走边看边学边记录,对村落社区、中心村社区、中心村+村落社区等不同类型的社区设施建设和服务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学习交流,一致认为,先进地区确实取得了不少值得学习借鉴的经验,甚至有些可以复制,回去后一定要抓紧落实,力争在本地区创造出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试点经验,加快推动农村社区建设步伐。
一、农村社区建设情况
(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市是个农业大市,全市土地面积39379.64平方公里,辖18个县(市、区)和1个开发区,283个乡镇、7个街道,3461个行政村、366个居委会,5.3万余个自然村,总人口927万,其中农业人口738万。
xx年开始在部分县试点,基本模式是以“村落社区”理事会为依托,理事会下设社会互助救助站、卫生环境监督站、民间纠纷调解站、文体活动联络站和公益事业服务站即“一会五站”的工作模式。xx年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在新农村建设中进一步抓好村落社区建设的意见》,各县(市、区)结合新农村与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深山移民搬迁、因灾倒房户集中建房等工作,发挥村落社区“一会五站”机制和功能的作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加有效的载体,从而推动了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时至今日,全市大部分县(市、区)开展了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已经建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64个,农村社区服务站995个,农村社区服务点2189个;成立农村社区社会组织1809个,登记农村社区工作者8156人,注册农村社区志愿者6000多人。市级投入农村社区建设资金1013万元。xx年12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加快农村社区建设,以中心社区(村委会所在地)和村落社区(村民小组)为切入点,积极创新农村基层服务和管理体制,着力推进以便民服务、居家养老、文体娱乐、卫生等为主要内容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二)江西省九江市:全市共有13个县市区,422个社区,1738个行政村。xx年开始村落社区试点,是全省村落社区建设的发源地之一。xx年起开始“中心+村落”农村社区建设的新模式探索,已经建成3827个村落社区,每个行政村基本都有2个以上村落社区示范点。
(三)安徽省淮北市:淮北是安徽省的北大门,1960年因开发闸河煤田而建市,总面积2741平方公里,下辖一县三区,共有18个镇、276个行政村,全市总人口220万人。近年来,突出“一村一社区”特色,坚持分档定位、分类指导、典型示范、整体推进。全市18个乡镇、2个涉农街道办事处各选树1—2个精品示范村,通过示范村的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促进村庄改造连点、扩线、成片,实现整体推进、全面铺开,成功打造了“四季榴园”、“长寿南山”、“五彩郭王”、“葡萄大庄”、“隋风唐韵黄新庄”等30个具有淮北地域特色的新型农村社区。xx年6月全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安徽省淮北市召开。
二、主要做法
(一)江西赣州以中心社区和村落社区建设为切入点。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社会参与、多方联动”。
1、突出抓好“三个重点”。一是抓好规划布局。按照就近合并、中心聚集、节约资源、利于发展的原则,在审核村民住房新建申请时,注意加强统筹规划,把居住过于分散的村民集中统建成村民相对集中的农村新户型建设点。二是抓好典型培育。坚持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原则,重点在新户型建设点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从实践中探索总结积累经验,逐步推广,有序推进。三是抓好农村产业发展。充分结合各村实际,发挥各方面的资源优势,以农村经济合作社为平台,发展特色农业。
2、注重把握“三个结合”。坚持“有序、有效、有力”的原则。一是注重政府推动与村民运作相结合。二是注重政府服务与保护基层利益相结合。三是注重基础建设与促进民生改善相结合。推动改造空心村、搬迁偏远村、靠拢中心村、建设新农村。
3、着力强化“三个支撑”。一是强化组织支撑。既要发挥好党委政府的领导核心作用,也要发挥好基层“两委”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还要发挥好驻村帮扶、企业帮扶的辅助推动作用。二是强化民心支撑。加大社区服务的宣传,促进了社区居民的心理认同,使社区建设赢得民心支持。三是强化投入支撑。重点在政策上倾斜,在资金上支持,在物质上帮扶,在服务上用心,在环境上改善,在设施上用力。
4、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一是健全领导机制。县、乡两级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农村社区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村级有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试点工作纳入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村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有专门工作经费,各项资金合理统筹。二是搭建服务平台,引导行业、单位进村服务,有效整合资金、资源、资产,避免重复建设。建设一批村民迫切需要的`农民培训学校、便民百货店、农资供销店、文体活动室、综合工作室、计生服务室、农技推广站、劳务输出服务站、医疗保健站及卫生监督站,使政策法规、村规民约、产业技术、有线电视、电话宽带、致富信息、交通安全、环境卫生、婚育新风及文明诚信进农家有了平台和载体。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当地财政将农村社区建设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加大对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同时,相关部门给予项目资金倾斜、挂点单位帮扶、城乡结对共建、村级集体资金统筹安排、群众自愿筹资筹劳等多种途径,形成农村社区建设合力。赣州市鼓励县(市、区)积极开展精品农村社区创建活动,对通过验收的精品农村社区建设点,市财政给予每个2—5万元奖励。充分发挥创建和示范带动作用。
(二)江西九江市的农村社区建设特点是“中心+村落”模式,既以建制村设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为“头”。下设:1、新农村建设服务所。2、公共事务服务所。3、卫生保健服务所。4、农业生产服务所。以村落社区为“足”,采取“一会五站”管理模式,成立以“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教师、老复员退伍军人)为主体的志愿者协会,下设社会救助站、卫生环境监督站、民间纠纷调节站、文体活动联络站、科技信息传递站,实现对村落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效:一是基层组织的服务功能得到拓展,村“两委”组织引领农村发展的能力明显提升。二是农民群众多样化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农村公共服务功能明显加强。三是村级服务平台建设得到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四是基层民主建设得到有效落实,村民自治进一步深化。在社区建设中重点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社区与村“两委”的关系,社区必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村委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二是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充分利用新农村建设的契机,加快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是社区与部门之间的关系。每个部门帮扶一个村,整合各部门的资源加快农村社区建设,形成合力推进社区建设。四是社区与村经济实体的关系。村集体资产预留一部分给社区,如门面房、鱼塘、果园等做为社区的经济来源。
(三)安徽淮北的主要做法。
1、分类施策,提升农村社区建设实效。针对依矿建镇、矿镇伴生的市情实际,以全省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市为契机,将全市农村划分为城郊、近郊、远郊三个圈层,在尊重农民意愿、保持皖北地区农村传统风貌的基础上,注重发挥政府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加快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城市产业向农村辐射,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探索出六种建设模式。一是采煤塌陷搬迁模式。对于采煤塌陷搬迁村庄,改变传统就地分散安置的做法,本着“人口集中、土地集约、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由煤矿企业出资,政府规划建设农村社区,对塌陷村庄进行统一搬迁安置。二是集镇改造开发模式。对于集镇周边村庄,充分发挥集镇配套齐全、辐射带动作用强的优势,采取单建或联建的方式,规划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加快集镇供电、给排水、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完善农贸市场、卫生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吸引了更多的农民向城镇集中,农村社区的人气、商气得到明显集聚。三是建设征地搬迁模式。对于因道路交通、园区建设以及城市发展需要搬迁的村庄,在做好规划选址基础上,采取政府统建、村民自建等多种方式,建设农村社区。四是“空心村”整治模式。针对一些规模较小、分布较乱、宅基地占地较多的村庄,结合空心村治理,就地建设安置房或置换土地另辟新址建设房屋,通过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以农民宅基地换安置房的形式,解决建设用地问题,改造了一批“空心村”。五是并村自建模式。依托中心村或规模较大的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引导农户本村加入、邻村迁入、跨村并入,解决群众居住分散问题。六是旧村整治模式。对于一些不具备搬迁条件的远郊型村庄,结合美好乡村建设,以政府项目资金为引导,实施“穿靴戴帽”,鼓励群众对破旧房屋进行整治修葺。目前,淮北市已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完成了省级标准化农村社区全覆盖。
2、创新机制,激发农村社区建设动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发挥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实现农村社区建设的常态化、长久化。一是着力构建高位推进机制。市委成立美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组建专门工作机构,加强对农村社区建设领导和指导。制定下发《关于全面开展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广泛开展“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一联一帮一包”等活动。全市207个机关事业单位、89个企业与276个农村社区结成帮扶对子,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抓、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二是着力构建融合发展机制。创新构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以村委会和村级合作经济组织为两翼的新型农村经营管理方式,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深入推进“一村一品”建设,积极发展乡村休闲观光旅游业,社区经济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三是着力构建评议监督机制。设立监督电话、群众投诉箱、意见反馈簿,拓展监督渠道,探索实行“流动票箱”制度,每年不定期组织群众对村级组织及村两委成员工作进行评判。四是着力构建投入保障机制。采取社区自筹、上级支持、矿企共建、社会捐助等多种方式,保障农村社区的公共设施建设和日常办公经费。按照“收入有增长,干好有前途,离任有保障”的思路,建立村干部报酬激励保障机制。目前,全市2050名在职村干部报酬实现县区财政统筹、打卡发放,并纳入养老保险保障范围,解决了基层干部的后顾之忧,激发了工作热情。
三、实地参观
1、洁源村。是赣州市瑞金市沙洲坝镇农村社区建设的先进村,全村620户、2725人,共有15个村民小组,社区服务主要覆盖临近的5个村民小组,属于“中心村社区”。在管理上有以下特点:一是村两委与社区交叉任职,社区工作人员由村两委成员和志愿者兼任。二是成立志愿者服务站,为村民提供寄递服务、网购(销)服务、金融服务、便民服务、出行服务、政务服务等便民服务。三是实行“一组三会”制度,例如在危房改造过程中,由“党小组”提出议案,“户主”会议讨论决定建设方案,“村民理事会”负责监督实施,“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验收。村民理事会由8人组成,镇蹲点领导任名誉理事长,村党支部书记任理事长,挂点单位代表、村干部代表、老党员代表任理事。通过“一组三会”制度不但充分体现了村民自治,还减轻了村两委的负担。
2、华屋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是赣州市瑞金市叶坪乡黄沙村的一个自然村,是个著名的红色村庄,因此也叫“红军村”,共有4个村民小组,119户462人。是典型的“村落社区”,是在村民集资兴建的祠堂基础上,开展文体活动、议事协商、便民利民服务,代办公共服务。实行“一组三会”运行模式,成立社区党小组作为领导机构,提出会议议题;成立户主会作为权力机构,制定规划、计划形成决议、决定;成立理事会作为办事机构,具体落实决议、决定;成立监事会,监督执行决议情况,既显现了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又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工作人员全部是志愿服务。村里的青壮年男子几乎都外出务工,留村的只有一些老弱妇孺,成立义工协会,开展留守儿童照顾、开设妇女儿童之家等为村民提供服务。村里建设按照“保留一部分、拆除一部分、全部统一安置”的思路,依托村里地处赣闽两省边界的区位优势和丰富的森林资源,把村子打造成一个集“红色”“绿色”“古色”于一体的特色文化旅游村庄。
3、铭恩社区。是由赣州市兴国县埠头乡5个建制村移民搬迁集中安置形成的铭恩新村。社区建设上做好“三个结合”,形成合力。一是与和谐秀美乡村、产业发展相结合。统一规划采用新户型,融入客家民居元素,实现“有新房、有新村、有新貌”。二是与统筹城乡一体化相结合。坚持规划先行,鼓励农户进城、进村镇、进社区建房,引导农民分散向集中居住转变。三是与经济开发区建设相结合。鼓励开发区企业外来员工在安置点购房,真正使企业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由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进行管理,设立行政事务代办点(由派驻的乡政府干部代办),为村民提供服务。采取“一组两会三站”管理模式,社区党小组指导成立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下设物业管理站、爱心服务站、和谐平安站,强化日常管理服务。按照城市社区的理念,统一规划实施绿化、亮化园林景观建设。修建集健身、休闲、娱乐于一体的铭恩广场。设置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留守儿童远程视频聊天室、农家书屋、村史展览室等功能区。
4、田庄上社区服务中心。坐落在兴国县埠头乡,是全县集中兴建的移民安置点。不管是哪里的人,只要搬迁至这里,就可以享受到社区化服务。
5、紫竹陈社区。是九江市姑塘镇沿湖村的一个自然村“村落社区”,是由村民集资建设的祠堂,市民政局给予一定的补贴。同时做为社区的办公和活动场所,采用“一会五站”式管理模式为村民提供服务,村里将一处鱼塘划给社区,做为社区的经济来源。
6、双楼村。隶属于安徽淮北市高岳街道办事处,8个自然村,12个村民小组,5663口人。“一村一社区”模式,是全国开放式村部发源地,率先提出“拆除一堵墙、建设一个广场、建好八个室(社区干部办公室、党员活动室、全程代理室、文体活动室、信访调解室、计生服务室、图书阅览室和警务室)、设立四个栏(党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政策宣传栏、信息发布栏)、打造五个中心(办公议事中心、党员活动中心、教育培训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和文体娱乐中心)”的开放式村部建设工作思路。
7、南山村。居淮北市杜集区矿山集街道办事处,是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首批示范村。主要特点是:特在治理、优在服务、美在环境、魅在文化、寿在心和。建立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村委会为主体,社区社会组织为补充,驻村单位和农村居民广泛参与的新型社区治理机制。村“两委”与社区工作人员交叉任职,政府购买公益岗位人员参与管理,倾力打造服务平台,开展为民全程一站式代理服务,投资700余万元兴建幼儿园、文化礼堂、卫生室,采取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吸纳社会资金800万元,建设南山水厂和拉圾中转站等。成立南山莲心果蔬、油品专业合作社,实现农超对接,为村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8、榴园村。是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的建制村,辖4个自然村。按照“统一规划、分布实施、因地制宜”的原则,突出石榴产业优势,尊重群众意愿、地域特点、现有建筑风格,不搞大拆大建,通过结合治理,加大旧村改造,走出了一条可复制且极具皖北特色的新型农村建设实践路径。榴园村建有为民服务中心,是村两委集中接受群众诉求、为民办实事的场所。为民服务大厅实现一站化工作处理,采取一个窗口对外,形成高效便民的服务体系。
四、学习体会及工作建议
(一)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不增加管理成本。农村社区建设重在引入服务理念,使基本公共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无需单设机构,不必重复建设服务设施,不会大量增加管理成本。中心村社区(一村一社区)以“两委” 为主导,两委成员与社区工作人员交叉任职,充分调动大学生村官和政府购买公益岗位服务人员的社区工作积极性,以村民理事会乡贤理事会、民风民俗理事会、志愿者协会、老年人协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为支撑,村社区服务中心为平台,村民为主体的新型农村社区民主管理机制,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村落社区以“党小组”为核心,村民理事会为主导,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
建议市政府加快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步伐,培育壮大社会组织,承接社区服务。
(二)顶层设计,形成建设合力。由各级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社区建设联席会议)统一规划协调,整合各部门资源、资金,合力集中打造,有序推进。
(三)政策扶持,搭建服务平台。赣州市出台的《关于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赣市字〔xx〕36号)要求,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xx万元以上扶持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本级福彩公益金每年切出50%用于扶持社区及居家养老设施建设;县市区将社区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县市区本级福彩公益金50%投入社区基础设施。
淮北市出台的《关于村级组织服务用房建设的实施意见》(淮政办〔xx〕61号)中明确村级组织服务用房建设资金采取按阶段“以奖代补”的形式,由市、县财政按7:3分别承担。如:每个村市级资助21万元,县级匹配9万元。
建议市、旗财政预算专项资金支持或以“福彩公益金”资助农村社区建设,给予每个村社区5—10万元的建设补贴。
(四)培育发展能力,保障社区运转。为保证社区(村)正常运转,要给他们保留部分资产资源(门面房、鱼塘、果园、机动地、集体草场等),扶持发展集体经济和合作经营,使他们有能力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五)社区居民服务全覆盖。社区服务要覆盖到辖区范围内的全部人群,常住人口无论有无户籍和城乡户籍,无论企业和行政事业人员,不留死角,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比如被撤销(并)的乡镇苏木所在地城镇户籍人员和外来常住人口,都要纳入所在地社区(村)管理和服务。
(六)抓住时机,因地制宜。抓住“十个全覆盖”工程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有利时机,在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两委班子有力的、人口条件相对集中稳定、有产业支撑、群众积极性高的村进行“一村一社区”建设。规模较小的村、人口居住分散或生产生活方式相近的地方可以按“多村一社区”的形式组织社区建设。在较大的自然村,可探索进行村落社区建设。
(七)建议召开全市农村牧区社区建设推进暨现场观摩会。
社区矫正调研报告 篇4
“人户分离”,就是社区服刑人员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情况。在“人户分离”现象出现后,管理“人户分离”社区服刑人员的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不属于同一行政区域或属于同一行政区域而社区服刑人员已不在该区域居住,无法形成有效的合作机制,影响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效果。
目前,我区人在户在的社区矫正人员有97名;人在户不在的社区矫正人员有6名;另外有4名户籍不在本辖区被判监外刑的矫正人员去向不明;户在人不在的社区矫正人员有2名。
一、“人户分离”成因分析
1、传统户籍管理模式难以适应现实情况。随着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人口流动性增大,城乡间、城区间、跨省、跨区、以至跨国界的流动频繁,一些人甚至居无定所。就我们宁波来看,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居民因拆迁、购房而搬迁的数量、速度和频率增大。传统的户籍管理已经很难适应这种变化,而建立在传统户籍管理模式下的社区矫正和帮教管理方式则显得力不从心。
2、各地审判机关或执行机关沟通渠道不畅通。本地居民流动在外,被判刑后,没能及时通知当地社区或街道,造成本地区对当地居民情况并不能全面掌握,造成脱管。
3、当事人主观上不愿接受社区矫正。一些矫正和帮教对象为了摆脱管理,或不愿让周围的人知道其犯罪的过去,采取各种方法逃避和隐瞒。迟迟不到户口迁出地或新居住地管理部门报到,也不主动与原管理单位联系,更不会与新管理单位沟通,能拖则拖,能躲则躲,这给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带来了许多困难。
二、初步建议
1、建立立体的专业信息资源库。以公安机关的人口数据库为基础,做到资源共享。在犯罪人员被判刑的同时,由所判人民法院从网上调出该对象现有信息,录入被判刑详细情况。再根据监内执行、监外执行分类处理信息管理。监内执行的,发到指定服刑监狱。监狱再负责对服刑人员进行信息处理。直接服满刑的人员,在释放的同时,录入该对象服刑表现、相关特长和要求帮教安置的相关信息。对假释、保外就医和被剥夺政治权力的'人员,与被判监外执行的人员一样录入要求社区矫正的相关信息。这些信息,用户可根据自己的权限利用网络,通过身份证读取。
2、建立信息管理专线网络。专线网连通基层司法所、派出所等机关部门。公、检、法、司形成一体化管理模式,实现共享信息资源库的目的,通过网络化手段达到“多向”衔接、成就“双赢”效果;使矫正组织机构衔接管理工作高效运转,解决流动人口寻找难问题,有效防止脱管漏管失控现象的发生。无论该类人员走到哪里,只要被掌握,当地司法所就义不容辞地接管起来。并在有关信息库中录入矫正信息,以便下一个司法所接管时,矫正工作能正常延续。直到对象刑满,转入帮教安置人员之中。
3、建立司法机关和各地区之间的衔接、委托机制。一方面,公检法司都是相对独立的系统部门,各部门之间缺乏信息交流和沟通。基层司法行政机关不能及时掌握有多少本辖区人员被判刑或在其它地区被判刑,也无法准确掌握被判刑人员刑满回归时间。如果矫正人员不自觉报到,就无法了解情况。另一方面,矫正对象流动到其它地区,也没及时履行要求协助矫正教育的通知职责。所以建议健全衔接、转接或委托矫正工作的制度;如,法院对外来人员判处缓刑的,事先征求居住地、村、社区和司法所意见,判决后,及时将法律文书送达居住地司法局。居住地司法所将外来矫正对象情况书面告知户籍地司法所,并定期通报情况;建立矫正对象转出转入的工作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在不同居住地都能够被纳入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视野,最大限度地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管、失控事件的发生。
社区矫正调研报告 篇5
一、基本情况
我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自启动后,迅速在我市两个试点区展开。从两个区的开展情况来看,基本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思想认识到位。两城区被确定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市(区)后,区委、区政府均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两个区司法局均制订了严密的计划,确定了专人专职负责此项工作,并派专人随省厅和市局同志一起到兄弟单位进行了学习考察。
(二)领导机构健全。目前,两城区的33个街办(乡镇)都成立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各项工作机制建立。
(三)社矫工作者队伍加强。两城区各司法所多是一人所,为适应工作需要,两城区采取聘用社区矫正辅助人员的办法,选聘具有法律经验、心理学专业知识和社会责任感的人员充实到社矫办公室,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同时,还积极挖掘社区资源,发动退休老干部、知识分子、有威望的同志加入到社区矫正志愿者行列,使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目前,两城区33个街办(乡镇)司法所共有专职人员33人,社矫辅助人员39人,社矫志愿者147人。
(四)工作措施有力。两城区各司法所均能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街道(镇)、社区(村、居)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期发展和司法所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制度上,两个区都出台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方案)》、《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矫正对象须知》等规章制度,力求工作规范。
从试点的情况来看,收到了预期的效果。矫正试点期间两个区共117人接受社区矫正,经过矫正工作人员扎实有效的矫正帮教,没有发生一起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现象。矫正对象能够较快地融入社会,部分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还走上了致富路。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从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看,目前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主要是:
(一)、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不尽完善
立法的滞后给工作开展带来了统一认识、统一做法、全面推进等方面的一定的难度。目前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依据是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客观上存在名义主体和实际主体分离现象,公、检、法、司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衔接,省际、市际之间的`衔接都存在一些困难。
一是在目前立法依据不足情况下,有关部委的现行规章中针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缺乏系统性。致使社区矫正各成员单位在工作衔接、责权划分等环节上存在困难,无形中加大了工作难度。
二是工作主体的不适应。主要表现在《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人民警察法》以及有关规章中涉及社区矫正的条款存在着滞后的问题。例如从现实看,社区矫正按照两院两部的通知精神是由司法行政机关来实施,这无疑是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但现行的法律未赋予司法行政机关执法主体权,这不仅与公安机关既有的执法主体权产生法律冲突,而且使得司法行政机关在开展工作时责权不一,处于十分尴尬和不力的地位。矫正对象大多对司法所的考核奖惩持无所谓的态度,有的矫正对象以经济、生活等种种理由不参加有关矫正活动,有的迁居或离开居住地根本不向司法所报告,由于司法所执法主体权,社区矫正工作者对这些现象也无计可施,严重影响刑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是程序方面的不适应。主要表现在:监狱办理假释、监外执行的手续繁复;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信息不能及时;对人户分离的对象,户籍地与居住地之间缺乏衔接等。目前,两城区的矫正对象基本上是由本区所在法院判决后通知各司法所接收,而对于外地法院判决到本区的社矫对象,两城区司法局至今未收到过相关的法律文书,导致这部分矫正对象漏管、缺管现象严重,矫正工作也就无从开展。目前多数街办的社矫对象人数已呈逐年萎缩的地步。常此以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可能将难以为继。四是矫正工作还缺乏有效的法律手段支撑。目前,在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帮教工作中,由于缺少法律赋予的强制性手段,对那些拒不接受矫正或在矫正中表现不良的矫正对象,社区矫正组织一一特别是负责具体操作的司法所往往因有责无权,不能及时予以惩戒;而对那些积极配合矫正、表现良好的矫正对象的奖励,也因程序过于繁琐、规定较原则操作性不强、社区矫正组织没有法律授权等因素,实施起来难度较大,不能很好体现出奖惩结合的矫正方针。
(二)、社区矫正工作基础建设薄弱
社区矫正是一项以司法行政机关为主的新工作,从外省先期开展社区矫正试点的地区经验看,要保证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司法所须有3人或3人以上才能兼顾工作,须有独立的办公室实施矫正和存放档案,须有通讯、交通装备和工作经费以保障工作开展。但由于客观原因,两城区各司法所基础建设均较为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司法所人力相对薄弱,社矫辅助人员偏少且队伍不够稳定。司法助理员普遍存在“一人一所”的状况,且司法助理员在承担司法行政多项职能工作的同时还兼有街办(乡镇)安排的任务,人手少、任务重,使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难以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二是缺少基本装备,有的街道办公经费较为紧张。目前,两城区大多数司法所无车辆、无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等工作装备,个别所连基本的独立办公用房也未解决。在办公经费上,我市社区矫正经费与兄弟省、市相比相差较大。上海市人头经费定的标准是6000元、苏州市社区矫正经费标准为3000元。我市两城区矫正对象均无人头经费可言,由于经费的紧张,导致一些工作流于形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矫正质量。
(三)工作过程中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还未到位。社区矫正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单位,需要公、检、法、司、人事等多个职能部门就工作衔接、经费保障、矫正对象就业等方面加强合作,认真履行职责,才能形成较强的合力,确保社区矫正对象零漏管、脱管。但在调研中我们发现,目前两城区社矫工作大多是由司法所独立承担,有的职能部门对这项全新的工作不熟悉、不了解,存在着一些配合不到位的地方,而仅仅依靠司法所单打独斗,矫正工作难以达到预期目的。
三、对策及建议
在全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启动会上,省、市领导强调: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要按照“做表率、走前列”的要求,振奋精神,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的开展,努力探索出一条具有贵阳特色的社区矫正之路。为进一步推动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针对目前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如下建议和对策:
(一)加强领导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通过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机制来推动这项工作。建议市、区两级成立党委分管领导为主任、分管副市长(副区长)为副主任、公、检、法、司、财政、人事等部门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局,以贯彻落实上级社区矫正的政策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地区的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协调相关事宜,指导、督促、检查本地区的社区矫正工作。各街办(乡镇)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贯彻落实上级社区矫正的政策和工作部署,落实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改造以及考核工作;同时建立经常性的工作汇报机制,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明确权责
法院应当准确地适用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解释,充分使用社区矫正措施改造罪犯。检察院依法加强监督,确保公正。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开展社区矫正的管理和考察以及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帮助工作。乡(镇、街道)司法所承担日常管理工作。公安机关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考察,对违反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为加强社区矫正的衔接工作,建议将社区矫正内容纳入公、检、法、司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政府年度考核目标。财政人事部门加大财政和人员保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重视基础
当前要做的是搭建好具体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所这个平台。社区矫正需要一支懂法律政策、熟悉犯罪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精神医学等专业知识的队伍。根据现在的条件,社区矫正依赖三类人员: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辅助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建议党委、政府根据司法所承担工作任务的现状和将来的发展趋势,加强司法所力量,配备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由懂业务的人员担任。其次,配齐辅助社区矫正工作者,现在云岩区配备辅助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做法是一个司法所招聘一至二名社区矫正辅助人员,经过培训后上岗,但因待遇太低(每月每人500元标准)而无法稳定队伍。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建议可借鉴兄弟省市的做法,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各区安排一定的事业编制,用于招聘社区矫正辅助工作人员,根据实际配备到各镇(街)司法所。编制不足的可以考虑招聘合同制的人员加以落实。此外,壮大社会志愿者队伍,尽量招募一些专家学者、知名人士、离退休干部、青年学生、村(居)社干部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从事社区矫正志愿工作。
(四)加大财政保障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没有一定的物质技术支持是很难完成的。从两城区试点情况来看,经费显得严重匮乏。建议可以借鉴外地做法,在保证车辆、通讯、电脑等办公设备齐备、社矫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到位的基础上,按社区矫正对象人均1000元或以上的标准由区(县)财政安排工作经费,用于培训、指导、管理、奖励等,并列入财政预算。
(五)规范执法身份
建议由省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协调省政府法制办,统一制作社区矫正工作执法证件,或由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统一制作工作证件,同时为社矫工作者统一制服,以便于顺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调研报告 篇6
社区妇联组织是与妇女联系最直接、最贴切的组织,是妇联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其职能作用的发挥程度关系到妇女工作的成效,关系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更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为了深入了解目前社区妇联和基层妇女工作情况,我们在全街12个社区采取座谈、走访等形式,深入群众,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和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根据平时工作的积累,进行了认真的综合分析和思考。
一、社区妇联工作现状
近年来,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重视和支持下,在上级妇联的帮助下,中央门街道妇联发挥社区妇联的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妇女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积极组织开展了贴近群众生活,倡导社会文明新风的群众性活动,社区妇联工作取得了较快发展。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普遍提高”。
1、妇女工作者队伍得到充实,整体素质普遍提高。根据市、区妇联的要求,2022年,我街道以“社区建设”为契机,借助社区基层组织换届,及时调整和充实了社区妇联队伍,培养、选拔和使用了一批政治思想好、热心妇女工作、有文化、懂管理的妇女同志进入社区妇联工作队伍。目前社区妇联主席均为社区书记或主任担任,同时设有专职副主席,专门从事妇联工作。部分社区,还吸纳了热心社区工作、乐于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具有服务资源的驻区单位优秀妇女担任兼职副主席。除一人外,社区主席、副主席全部是大专以上学历。这些妇联工作者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为我街道妇女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工作上有了很大改观。
2、社区妇联能较好地发挥作用,整体工作业绩突出。一是抓培训,强素质。按照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学习型干部的要求,对社区妇联干部有针对性地开展理论、业务和科技、文化培训:通过专家授课、参观学习、座谈讨论等形式,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和科技文化素质,为她们进一步做好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是抓宣传,树典型。利用各种有利时机宣传与妇女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妇女的维权意识,营造男女平等、有利于妇女发展的氛围。积极选树典型,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全局”的作用。紫竹林社区成功推荐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生物检验科科主任丁洁成为鼓楼区“十大女杰”,劝业路社区积极推荐社区工作者张影参加“情系国防好军嫂”评选活动,展现时代气息,体现当代军嫂的精神风貌。去年在“弘扬劝业精神,展示幸福人生”活动中,我们邀请了区巾帼文明岗南京中美医疗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官丽华、自主创业明星刘晓凤作创业经验交流,两位创业明星以自己的创业体会和经验诠释了个人幸福人生的内涵。在广大妇女中积极营造了崇尚创业、勇于创业、服务创业、促进创业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动地区妇女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三是抓服务,促发展。全面增强服务意识,着眼于贫困妇女脱贫致富,为她们牵线搭桥,寻找出路。几年来,社区妇联利用街道妇联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积极为下岗失业妇女开展各种实用技能培训,共开办茶艺、美甲、化妆师、育婴师、药膳、gyb创业班等13期培训班,525名妇女接受了技能培训。同时积极宣传有关政策和就业信息,组织多名有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妇女参加区妇联与人社局联合开展的“春风送岗位,三八架金桥”活动,帮助她们实现创业就业。主动对接市、区妇联,在她们的关心支持下,邀请了“线艺坊”设计师王媛媛老师在汇林绿洲社区为社区下岗失业女性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棒针及钩针编织法培训,通过培训大大提高了“小草编织社”的编织技能、同时也扩大了下岗失业女性的就业渠道。
3、基层妇联干部对做好妇女工作充满信心,工作积极性普遍提高。在工作实践中,妇联干部们都能自觉带领广大妇女贯彻落实各项方针政策,大力宣传有关妇儿发展纲要、妇儿权益保护、家庭教育、科技文化等知识,组织开展具有妇女特点,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活动。社区妇联以家长学校和母亲学堂为载体,重视家庭文化教育。社区母亲学堂开展讲座62场次,家长学校举办活动67场次,受教育妇女群众及儿童6000余人次,满足了妇女及家庭成员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了平安家庭、和谐社区的建设。这些活动还活跃和丰富了居民文化生活,融洽和谐了邻里之情,加强了社区与女性社团组织的联系和沟通,并为她们提供了展示和交流的平台。新门口社区还举办“幸福家园·感动常在”亲情之星评选表彰活动,以发生在家庭中亲人间的感动瞬间、感动故事为切入点,评选常年照顾生病家人的好妻子、好丈夫、好妈妈、好父亲、好子女,再现和回忆了社区家庭幸福瞬间,记忆感动时刻,启航幸福人生,发挥社区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社区妇联工作存在问题
妇联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中央门街道的基层妇女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角度来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社区妇联干部兼职过多。社区工作包罗万象,任务相当重,妇联工作作为兼职,在中心工作之余干,由于时间和精力有限,常常顾此失彼,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使妇联工作流于形式。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妇女工作的开展,社区妇联职能作用发挥不够。
2、妇女工作经费缺乏保障。经济条件等客观因素制约,有组织无活动无培训的现象比较普遍,有些社区妇联组织想开展一些有意义的创新活动,常因缺乏经费而中止,使得妇女工作缺乏生机与活力,社区妇联凝聚力下降。
3、部分妇联干部自我认同感较差。部分妇联干部认为妇联工作比较虚,不容易出成绩,“不争先,不落后,跟在中间最自由”的平庸思想严重,得过且过,不钻研业务,对妇联工作处于应付状态,工作热情不高。
三、建议及对策
做好新形势下的社区妇联工作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以开阔的视野、开放的精神去迎接新挑战。
1、提高认识,加强对妇联组织的领导。街道妇联要加强对社区妇联工作的领导,要从妇女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力军的高度认识妇女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宣传、学习与妇女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男女平等的国策意识,不断深化基层对妇女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到思想上重视、经费上支持、工作上指导、政治上关心,为妇女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2、争取支持,夯实妇女工作基础。积极主动地争取党建带妇建,促使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及各项工作上档次上水平。把妇女工作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妇联组织的能力建设,通过培训、学习提高素质,不断提高妇联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引导社区妇联干部处理好专兼职工作的关系,明晰自身工作的主要职责,充分发挥兼职的优势,提高工作效率。
3、理顺关系,加大对妇联干部的培养、任用、交流力度。街道妇联组织要争取党工委重视支持,加大“两纲”实施力度,努力达到“两纲”中女性参政的比例要求。多方创造机会,通过多岗位、多层次、多领域的锻炼,丰富妇联干部的工作经历和阅历,使她们在工作中逐步走向成熟。
4、树立“四自”精神,强“筋”健“骨”。妇联干部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自觉带头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锻炼意志,敢为人先,奋发向上,培养健康的心理素质,克服畏难、自卑的心理弱点,做到有容人、容言、容事的超常襟怀和魄力,承担起教育、引导、服务妇女群众的责任,以饱满的热情,投身于妇女事业,实实在在地成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员、党与妇女群众的联络员、妇女群众的服务员。
争取党工委重视支持,加大“两纲”实施力度,努力达到“两纲”中女性参政的比例要求。多方创造机会,通过多岗位、多层次、多领域的锻炼,丰富妇联干部的工作经历和阅历,使她们在工作中逐步走向成熟。
4、树立“四自”精神,强“筋”健“骨”。妇联干部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自觉带头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锻炼意志,敢为人先,奋发向上,培养健康的心理素质,克服畏难、自卑的心理弱点,做到有容人、容言、容事的超常襟怀和魄力,承担起教育、引导、服务妇女群众的责任,以饱满的热情,投身于妇女事业,实实在在地成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员、党与妇女群众的联络员、妇女群众的服务员。
社区矫正调研报告 篇7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步伐的不断加快,为了做好社会稳定、综合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让社区矫正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因此,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成为当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目前,就如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细致的调查研究
一、基本情况
我镇共有52个行政村,总人口为4.2万人,地理位置处于市东北部。目前我镇共接管14名社区矫正对象.通过走访,我们了解到矫正人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矫正对象本人的心理障碍,某些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方式存在一定的社会和心理压力,不愿意回到社会执行刑罚,不愿意让亲戚朋友知道自己犯事。对于集中的学习和公益活动感到耻辱,同时希望司法机关不要做定期的家访,以免打扰自己正常的工作和家庭生活。
2、一般社会群众习惯认为矫正人员有污点,重犯率相对偏高,都避而远之,有排斥、歧视的心理,而这一心态也使得矫正人员缺少了归属感和认同感,增强了他们对社会的抵触心理。
二、经验和做法
在规范化管理的同时,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特点,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主”的个性化原则,逐步探索新时期社区矫正管理方式,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突出个性化矫正方案设计。根据矫正对象特征、犯罪性质、家庭经济情况、认罪悔过的程度、家庭人员对其犯罪及被惩处的态度、预测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可能性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矫正措施并根据改造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区别对待,因人施矫,对症下药,提高教育矫正的针对性和矫正质量。严格落实走访、谈心、教育、思想汇报、公益劳动等经常性工作制度,及时发现不安定因素和隐患以及倾向性问题,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到不脱管、不漏管,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矫正对象再犯新罪。
二是突出人文关怀,体现“以人为本”理论。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按期思想表现,做到“五必访”,即:新接收的要走访,家庭出现纠纷的要走访,生活有困难的要走访,重大节日前要走访,有疾病时要走访。通过认真逐一走访,真正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如矫正对象胡某,70岁,患有高血压等多种疾病,走路不方便,我们除了以上“五访”之外,并定期上门走访,了解其情况。
三是帮困解难,管理逐渐向服务转变。针对矫正对象不同的心理,为了努力消除矫正对象的对立情绪,引导其顺利融入社会,我们召开了矫正工作志愿者和社区服刑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暨座谈会,邀请局矫正科同志对他们进行知识讲座并参加座谈。通过座谈,拉近服刑人员与社区矫正工作者的距离,从根本上促进其思想转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多种形式帮困解难。如保外就医人员俞某,患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由于经济基础差,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再加自己又不能工作,仅靠姐姐的资助看病,我们在座谈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将其作为重点帮扶对象,想方设法帮助他解决生活困难,在春节前送上爱心帮扶慰问金500元,让他过一个快乐的年。
四是突出抓好“接收”、“解矫”程序的规范。我所对每一位新接收的矫正对象都要举行人性化接收仪式,给每位矫正对象送一封《给社区矫正对象的一封信》,既使矫正对象在进入社区矫正前感受到矫正的严肃性和认真性,又使矫正对象感受到人性化的一面,使他们尽快了解社区矫正,服从社区矫正。同时对每一名解矫对象也举行解矫程序,对他们在矫正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讲评,提出要求和希望,使矫正对象切身感受到矫正对他们的帮助,通过矫正悔过自新,重新认识自我,回归社会,融入社会,真正做到工作有始有终。
五是注重实效,正面引导。由于双峰山高路远,为了更好地为矫正人员做好服务,我们在双峰和黄坛各设立了公益劳动场所,以便于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为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人性化,我们把矫正对象的亲属、所在地联村干部等纳入帮教监管网络,实施人性化教育管理。在矫正过程中,根据矫正对象工作情况“量身定制”教育改造方式。如:对胡某走访,了解到他的犯罪过程是哥们义气,被人利用,在被判缓刑后,因为年轻,自认为是其一生中的污点,他这一辈子就此完了,对生活、对今后的前途十分悲观,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谈心、教育,使他重新燃起了生活的风帆,现胡某在跃龙街道范家村开摩托车修理部,工作积极,收入稳定。
三、存在问题
社区矫正工作通过不懈的努力,虽取得了一些的成绩,但在调研中发现,随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问题也不少。
(一)群众的认同度不高。社区矫正是需要执法机关、矫正对象和社会群体的'三方配合,由国家机关借助社会综合资源的帮助而对矫正对象进行的开放式行刑方式,在我国它还是一种新生事物,在调研过程中,据了解,矫正工作者认为在试点阶段,由于社区矫正还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据,如果工作得不到地方的政府领导的重视,工作就很难开展,但现在的状况是很多领导都不了解社区矫正究竟为何物,社会上的一般群众就更不用说了。由此,需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挖掘各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进行推广,同时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新闻,讲座等多种形式向人民大众进行宣传。扩大社会影响面,增强社会影响力,争取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支持。
(二)机构不健全,司法行政系统陷于孤军作战的被动局面。社区矫正是执法工作,又是教育矫正人的工作,涉及到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和心理矫治,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政策性。要将社区矫正工作落到实处,必须健全社区矫正机构,配齐工作人员。目前,我们既无专门的执行机构,又缺乏执行人员,志愿者力量不足,导致社区矫正工作只是简单停留在转接材料、建立监管档案阶段。
(三)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社区矫正的质量难以保证。矫正经费短缺问题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公安机关是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但现在具体矫正工作主要由司法局极其下属的司法所进行,司法所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和教育设施。矫正工作需要社会力量的支持,但它仍然是一种国家机关的行刑方式,缺乏国家专门的财政支援是不可能进行的。
(四)各部门之间工作配合、衔接不密切。社区矫正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根据两高两部的通知精神,司法行政机关是具体组织实施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监狱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但实践中由于牵涉的部门较多,权利义务不明确,且没有固定的统一办公场所,各部门为了局部利益,对做好这项工作缺乏热情和主动性,反而使工作复杂化。
四、探索和思考
为此,面对当前新形势和新问题,社区矫正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在实践中不断摸索经验,总结规律,积极探索长效、稳定、务实的新机制,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做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仅靠镇综治办、司法所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要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的作用,特别是党委、政府对这项工作要负起直接领导责任并给予大力支持。实行齐抓共管,动员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派出所、司法所、工办、民政、团委、妇联等组织,要积极发挥其职能作用,单靠司法行政机构唱独角戏,搞孤军奋战,都是行不通的。
(二)保证工作经费,建立安置帮教基金。基金使用:给于归正人员回籍初期生活无着落、重大疾病、遭受灾害及服刑在教人员家属遇到特殊困难等方面提供社会救济和帮助,给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归正人员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必须建立社区矫正工作专项基金,数额由上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同级财务部门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制定标准,保证足额下发,专款专用,对于贫困地区,上级要在经费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确保整个地区的平衡性。
(三)优化环境,为社区矫正人员和谐共处的营造良好氛围。要紧紧抓住社区这个平台,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宣传画,要做到真正让每个村民了解社区矫正工作,把握好宣传工作的尺度。
(四)尽快成立统一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机构。加快司法体制改革步伐,自上而下地成立统一领导的社区矫正管理机构,由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诸部门指定人员参加,设立固定办公地点,由上述部门合署办公,便于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与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