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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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报告

短文网整理的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报告(精选7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报告 篇1

我们学校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专题学习与培训,充分认识了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教育收费中坚决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制止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我校有12个教学班,480名学生,我校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范收费行为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规范我校的收费行为,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

一、领导重视,规范收费落到实处

我校对收费工作认真作了部署,成立了规范收费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学校中层各司其职,财会人员、班主任、具体操作,三级把关,责任到人。并根据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收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期开学的全体教师会议上,进一步就规范收费和学校收费进行宣传、辅导,对收费流程进行辅导,对班主任、强调收费中的注意事项。

二、规范收费行为,制止社会搭车收费

本学年来,学校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增强了为学生服务的意识,认真配合保险公司做好学生人身平安险、医疗险、意外伤害险的宣传工作,坚持家长自愿的原则,规范了收费管理,社会搭车收费现象得到了遏制。

三、收费项目和标准张榜公布,无违规收费现象

根据“中、小学生收费标准”的公告,确定我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避免以后可能出现的一些违规收费现象。

四、规范服务性代办项目收费及学生用书。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特别是根据“一费制”实施要求,服务性代办收费项目如学生订阅报刊杂志、学生校服、学生营养餐、学生保险、学生社会实践等能事先征求家长意见,统一为学生征订、代办。严格根据上级或新华书店的要求征订学生用书,对于未经上级审查通过、未刊有准用号的书本资料,学校坚决予以拒订。强调学校任何处室或教师个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阅教辅资料,不得擅自推荐未经核准的各类书商进入校园,一旦发现,在年终考核中一律以师德不合格予以一票否决。

现在,无论是学校领导还是财务人员和教职员工依法治校的观念明显增强,对做好中小学规范收费行为工作十分重视。把收费工作纳入依法治校工作中,使我校的收费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从而为创建规范收费学校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报告 篇2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晋江市教育局文件晋教监〔20xx〕20号文《关于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严肃教育收费纪律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学校高度重视,根据通知精神,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我校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领导认真学习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工作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因此,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廖建旺

副组长:卓瑜瑜

成员:余秋莲、王秀贤、陈美纶、陈金妹

二、自查情况

学校严格执行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做到零收费。

2、学校没有以募捐、摊派、服务等形式增加学生家庭负担的收费问题。

3、学校不存在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转学费情况,学校不收赞助等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费用。

4、学校没有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等,无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现象。

5、学校没有违反规定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学具、报刊杂志的情况。

6、学校没有违反规定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兴趣班、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或变相收费补课等情况。

7、学校没有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

8、学校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三、一如既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今后,我校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报告 篇3

为认真贯彻市教委等七部门《关于20xx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沪教委监[20xx]11号)的规定,进一部规范区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精神,根据区纠风办、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审计局等区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规定的要求,我园本着诚信、严肃、务实的态度,由领导朱红等人员的领导小组对幼儿园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明确任务,规范工作流程,对各项收费规范化进行严格的审视和管理。

我园是一所示范性幼儿园,现有4个年龄段(托班、小班、中班、大班)的12个班级在园幼儿300多名,历年来,幼儿园在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中,本园领导高度重视学校的此项工作并加强组织落实,经常与财务工作人员交流思想,理清思路,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规范收费制度及相应措施,为按时、准确收费并服务于每位幼儿家长得到了有力保障,切实有效的使收费工作顺利进行。

长期以来,幼儿园在实施幼儿招生入园中,不提前预收各项费用,不存在违规将捐资赞助费用与入学挂钩。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财政局票据规范操作,做到不该收的一分不收。让每位家长有目共睹。

我园一直以来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并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所有公示项目与标准都是经过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如遇收费政策调整,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以便让家长明白了解,并且提供收费监督联系方式。每年新生入园前,召开家长会向每位家长告示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与标准。

按照市教育委员会、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园不存在强制收取有关代办性生活用品与学生学习用品。在园幼儿使用校服、被服等是通过家委会讨论决定,区物价局备案,同供应商签订合同,根据幼儿在园活动实际需求,家长自愿订购。我园还用公用经费每学期为每位幼儿提供各种读物,为幼儿、为教育提供良好的服务。

我园经教育局同意有出租出借与李惠宜教师培训中心,用于师资培训办公室,并按规定交纳一定比例的租赁税,不存在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违规办班等情况。幼儿园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保证提供幼儿日常教学活动的有序展开。不存在违反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摊派服务性费用等。按工作要求,通过对本园的对照自查清理,目的在于进一步地加强监督,维护工作意见的严肃性,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的全面、健康、有序发展,依法治校,更好地提高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全面提升全心全意服务思想。

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报告 篇4

解放路小学目前共有5个年级,开设31个教学班,共有学生1390人。本校收费专管员在参加了8月25日教育局召开的收费专管员会议后,立即向学校领导进行了工作汇报,学校也专门召开了行政会议、班主任会议、教师会议进行学习有关部门印发的收费文件的精神,按照“总量控制,政府核定,事先公告,一次收取,规范使用”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了本校的收费行为。根据上级规范收费操作安排,8月27日下午召开家委会,讨论确定代办项目的内容和标准,并获得家委会委员一致要求后报教育局备案。于28日在学校校门口醒目处、橱窗长期公示;30日办理学生报到手续。现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将收费情况报告如下:

1、严格贯彻精神以及标准,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2、对于学校服务性代办项目:按照学生自愿、收费规范这二条原则包括学生中国平安保险70元/人/学年、红十字会的学生住院互助基金60元/人/学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0元/年(仅限上海籍户口学生)。课外素质教育活动费100元/人、报刊费按实收取,总计不超过50元/学期,校服176元(一年级)和182元(四年级)等,学校召开家委会征求家长意见并出具书面通知,并由家长签名,再由学校向区教育收费管理办公室统一备案,做好了公示工作并按备案收费标准收费,代办项目所收费用,将由学校财务部门予以单项管理,在学期结束时向学生家长提供结算清单,多退少不补收。并报区教育局计财科备案。

3、关于20xx学年第二学期代办费结算情况,学校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分类结算,并根据“多退少不补”的`原则把结余代办费在上学期末及时退还给了学生。

4、几年来,我校经常组织教师开展学习讨论,使大家提高认识,端正教育态度,倡导社会主义新风尚,弘扬奉献精神,对学生倾注全身心爱,为学习困难学生补缺补差,不辞辛苦,不计报酬。学校也历来不搞整班收费补课,不搞双休日及假期补课。本校没有补课收费以及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等现象。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本校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收费是规范的合法的,欢迎上级有关部门对我们的收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以上报告若有不妥之处,请予指正。

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报告 篇5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规范收费工作,促进教育收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呼图壁县把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督查力度。根据昌吉州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的实施意见》(昌州教发【2006】33号)及《关于进一步开展创建教育示范县(市、区)活动的通知》(新教监字【2008】3号)要求及创建标准,近日,我们组织县教育局、监察局、纠风办、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等创建自治区级规费教育收费示范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结合xx年春季教育收费工作检查,对全县13所中小学、1所成职教中心、2所公办幼儿园进行了收费工作专项检查,现就这次情况及呼图壁县近年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开展情况自查自评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呼图壁县地处天山北麓,准葛尔盆地南缘,是古代举世闻名的“丝绸之路”新北道通往中亚、欧洲诸国的必经之路。县域内居住着汉、哈、回、维等25个民族,总人口万,总面积9721平方公里,下辖6镇、1乡,全县目前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0所,其中,普通高中1所,成职中心1所,初级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小学12所,公办幼儿园3所。在职教职工总数1967人,其中高中289人,初中692人(少数民族182人),小学959人(少数民族387人),幼儿园69人(少数民族12人);在校生总数人,其中高中在校生2883人,初级中学在校生5922人,小学在校生人,成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522人。在园幼儿1403人。2009年,呼图壁县“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并被自治区命名为全疆“两基”迎国检三等奖县市,被昌吉州命名为全州“两基”迎国检二等奖县。2010年呼图壁县教育局荣获自治区“两基”工作县、市区三等奖,昌吉州“两基”工作先进县市,被自治州关工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为先进集体。

二、主要做法及工作经验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职责

为贯彻落实好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的要求,呼图壁县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责任,扎实有效的开展了创建活动。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副县长为组长,县教育局、纠风办、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教育局纪委、教育工会、计财股、党委办等相关部门为具体工作股室,明确了各股室具体工作职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安排部署到位。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校活动的实施方案》,具体部署安排了各校的创建工作,由教育局牵头负责对学校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形成各学校“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股室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局面。三是落实目标责任追究制。县教育局将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纳入对各校(园)的目标责任考核之中。年初按照县纠风办——教育局——学校——年级组——教师这一顺序,层层签定了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乱收费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切实履行了学校收费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四是建立监管机制。建立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定期通报、交流相关工作,同时,充分发挥行风评议员和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加大校务公开工作力度,建立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积极贯彻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和《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新政发[2006]4号)文件精神,呼图壁县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为副组长,财政、教育、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制定下发了《呼图壁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办法》,使我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有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2008年起全县义务段所有学生全部免交杂费和教材费.2009年免收名义务段学生教材费合计万元,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共计852万元,有2355名贫困家庭学生享受生活补助资金186万元。全县“两免一补”专项资金全部落实到位。

2010年,呼图壁县继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免收教材费合计万元,划拨公用经费988万元,农村寄宿生生活费补助230万元,校舍维修资金164万元,无截留、挤占、挪用、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入行为,学校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无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现象发生。

呼图壁县加强管理没有在发放免费教科书时另外收费、搭售教辅用书及其他资料的现象。自2008年春季学期起,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课杂费、爱国科普教育收费、体检费的基础上,又取消了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现真正了“零收费”。

(三)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 呼图壁县严格执行昌吉州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昌州教发【2008】51号)、《关于下达2008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昌州教基发【2008】31号)、《昌吉回族自治州二00八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以及昌吉州发计委、教育局《关于2006年昌吉州非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收费标准的通知》(昌州计价费【2006】49号)文件精神,呼图壁县一中的2009-2010学年在高中汉语招生过程中没有违规现象,未突破计划内553人,计划外273人的州招生计划。在执行计划过程中县一中严格按《2009年昌吉州普通高中录取情况统计表》确定的计划内学生名单招收,未突破计划内招生人数。计划外招生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先报名缴费,然后确定计划外录取分数线的原则进行招生。未发现呼图壁县一中擅自突破招收比例、超标准收费的现象。

(四)完善教育收费制度,从严治教,切实保障教育投入

呼图壁县委、县人民政府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认真执行国家及区州关于教育投入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教育公益性质,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全面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自2004年以来,呼图壁县全面实行“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积极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落实教师工资及各项政策性待遇,将教育事业费单独列项,纳入财政预算优先安排,实现了县财政对教育投入的“三个增长”、“两个提高”。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从2006年起就达到了自治区规定的小学85元、中学90元的上限标准。

为切实做好教育系统收费及校务公开工作,呼图壁县建立并实施了《呼图壁县教育系统纠风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呼图壁县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教育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关于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校活动的实施方案》为规范教育收费提供制度保障。

我县各学校都能认真落实好纠风工作的各项规定,认真推行教代会、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在学校醒目位置设定了固定的公示栏,公开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财务收支等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实行阳光收费。未发生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搭车收费等现象,坚决遏制乱收费的现象发生。在每个学期开学初,县纠风办、发改委、监察局、教育局等部门都组织人员对各校“两免一补”实施情况、征订教辅用书使用情况、强制学生和家长购买保险情况以及农村学校土地承包和校舍转租情况进行检查。经自查,全县各校都能认真执行《关于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政策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07】1836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教育收费承诺”制度、“一生一票”制度,严格执行“亮证”收费制度,教育收费的透明度明显增强。

(五)加强财务管理,全面推行校务公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呼图壁县教育行政部门为加强对学校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各类专项资金不被挤占挪用,与全县各学校签订了“学校(园)财务人员考核责任状”,明确规定:学校财务一季度一公开,重大事项随时公布;学校要按照收费许可证核定的标准和范围收费,严禁超标准和范围收费;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资金体外循环等违纪事件的发生等。

各校均能较好的遵守财经纪律,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较完善。能认真执行校务公开,民主理财的相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学校的收费资金。

2010年7月县审计局对县教育局、五所学校经济财务状况和经济责任人执行财经纪律、履行经济责任职责的.情况进行审计,学校的收费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能认真落实中小学公务 “零接待”的规定,无乱发奖金、补贴、津贴、实物或组织公费旅游等现象。

教育系统加强行风建设,推行校务公开工作。各校把校务公开与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与治理乱收费相结合,与教育行风建设相结合。呼图壁县教育部门制定和落实《呼图壁县校(园)务公开暂行办法》,对各校校务公开的内容从工作重点、廉政承诺、职称考核、评优评先、收费标准、财务收支、教材征订等十二个方面实行统一公示,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校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将检查情况给予通报,增强校务公开的实效。

(六)各种服务性收费、举办各类辅导、补习班等的情况

呼图壁县教育行政部门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经济负担、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让学生过一个生动、活泼、愉快的假期,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期末工作及暑假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禁止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利用暑假在校内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辅导和补课,未经学校批准,在职教师不得为民办力量举办的各种补习班代课,禁止有偿家教,发现问题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县一中高中毕业班级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由物价部门审批补课费,利用假期适当补课。教育行政部门暑假期间经常对民办教育是否聘用本县教师任课;学校是否利用暑假为学生补课;在职教师在自己家中向本校学生提供有偿教学辅导等问题进行了督查,督查结果表明,呼图壁县教育系统无教师有偿补课、假期办班的情况。学校和教师无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各种收费补习班、辅导班、特长班、提高班等现象。

学生保险、寄宿生住宿用品为学生自愿购买,学校不做强制要求,各学校都能规范管理,未发现有从中谋利现象。

(七)规范中小学教材征订工作

根据《2009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教学大纲教材)》、《2009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课程标准教材)》、新教基【2008】2、3、4、5号和昌州教基发【2007】5、6、7、8号文件以及昌吉州教育局《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禁止随意调整中小学教材版本的紧急通知》(昌州教基发【2008】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我县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的管理,规范征订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县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08年自治区免费供应中小学教科书科目表的通知》(新教基办【2008】14号)精神,下发了《关于2009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教辅材料推荐工作及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规定:教学用书的征订必须到当地新华书店,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订购、印制,凡是发现教学用书从非法渠道流入学校的,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行政责任。中小学教辅用书的选购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由新华书店向学生家长发放征求意见单,学生家长自愿预订,新华书店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学校、教师不参与销售教辅用书工作。

(八)不断加大查处违法乱纪行为力度

呼图壁县对于违纪现象加大处罚力度,有效地将处理人和处理事结合起来,对各学校存在的问题不能进行有效解决,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力、工作不认真、敷衍塞责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

(九)教育政风、行风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县教育局 积极抓好“五风”建设,努力提高机关领导干部的领导作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及生活作风。并通过积极开展争当“文明玛纳斯人”、“文明师生”等集中教育活动,不断规范机关干部言行,提高工作积极性。同时,教育局狠抓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了机关考勤制度,更新了党务、政务公开栏,将教育部门的职责、股室职责、收费标准、领导分工和服务承诺重新审核公布。设立了文明监督岗,推出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失责追究制等制度。出台了《呼图壁县教育局工作制度汇编》,对机关干部的工作程序、规则作了明确要求,并定期不定期抽查机关干部的“干部进状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建设文明、向上、健康和谐的机关作风。

认真开展了以治理教育乱收费为主要内容的教育系统行风建设,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工作,呼图壁县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做好“行风热线”、“昌广行风热线”节目,搭建起联系群众的桥梁,呼图壁县教育部门及时召开了局务会议,全面部署了呼图壁县教育局政风行风热线的各项工作。在“行风热线”的在线交流中,广大群众对近年来呼图壁县教育发展热情关注,先后提出了民工子女就学、教师资格证书的认定、教辅用书的选定等一系列问题,教育部门主要领导对听众提出的问题逐条予以认真、详细的答复。参加行风热线节目极大地促进了行风建设,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近年来由于狠抓政风行风建设,做到了行风和业务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呼图壁县的办学行为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办学质量得到了有效提高,教育工作成效显著。

根据呼图壁县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的自查自评情况,对照自治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的量化指标,自查自评得分146分。经县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申报自治区级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请予以审核批准为盼。

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报告 篇6

根据山东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秋季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鲁教办发[20xx]5号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决定,结合我校实际,对我校教育收费认真的做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校严格控制超班额招生,合理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上学,严禁与升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招特长生为名乱收费,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乱收费,办“奥数”等各类型的培训班收费。

二、严格按照“一科一辅”新机制运行,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征订教辅材料,学生购买教辅必须坚持自愿原则。

三、严格杜绝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坚决杜绝“课堂内容课外补”,公办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补课,学校组织集体补课乱收费等问题。

四、切实加强了学校经费的`开支管理,确保了教育经费的有效使用。

五、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让家长明明白白交费。

六、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一切收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报告 篇7

按照县、局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校认真组织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

为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了自查自纠工作会议,强调各班班主任是规范教育收费第一责任人,要求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谁出问题追究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坚决刹住教育乱收费现象。

二、工作重点

1、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依规收费的自觉性。加强各教师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思想认识,保证收费工作规范落实,强化收费工作的责任制,统一思想,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定。

2、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规范落实收费工作。

3、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八条禁令”。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坚决抵制各种乱摊派和搭乱车收费。

4、加强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宣传教育。实行“阳光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及时向社会公示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规范收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5、不强制学生统一征订报刊杂志、教学辅导资料;不强行向学生推销学生保险和学习、生活用品。

6、不以组织举办“辅导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不租借学校场所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处人员开展针对中小学课程的有偿补习活动。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各类收费的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7、严格财经纪律,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不挪用教育经费。

8、加大自查力度,保证收费政策落到实处,规范收费管理,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将继续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教育收费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的收费管理,确保收费工作落到实处,管理规范,符合要求。

三、落实情况

1、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遵照先审批后收费的原则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学校没有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确实需要学校代收的费用,也是在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下进行,并按要求为学生开据合格的收费凭据。

2、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投诉方式,使教育收费在阳光下操作。

3、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

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没有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多年来一直坚持严把教材、教辅资料入口关。在教材征定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课程征定,禁止各班统一组织征订教辅资料和搭售教辅资料,更不允许任何班级和教师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5、认真落实国家救助贫困生政策,对所有接受资助的学生张榜公布,按政策办理。对一些有特殊困难家庭的.子女,学校实行了该免则免、该减则减的办法,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减少学生流失。

四、取得效果

我校通过开展对中小学收费行为的集中清理活动,有效促进了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对学校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有着深刻的意义,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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