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家》读后感(精选36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家》读后感 篇1
《家》这本小说是我读的最快的一本。我读书的速度并不快,但这本书两天便读完了,我自己都有点惊叹这个速度。我想原因有二,一是有任务在身,必须快速读完,二是这本小说确实十分有吸引力,看着看着就全身心融入进去了,等回过神才发现原来已经看了这么多了。
巴金的《家》这部小说,以四川成都为背景,写出高家这个很有带表情的封建大家庭渐趋腐朽的过程,其间表现了觉民兄弟和一群新青年奋起反抗以及深受封建礼教毒害的女性的悲惨命运,控诉了封建制度对生命的摧残,歌颂青年一代的反封建斗争以及民主主义的觉醒。
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就是高家三兄弟了。虽然他们是兄弟,但性格差异很大,所以对比起来就很有意思。
首先是觉新,觉新是一个很可怜的人。他本来也是一个有这自己的梦想和心爱之人的人,但由于封建大家长早就为身为长房长孙的他规划好了一切,安排了他的工作和妻子,觉新没有反抗,家庭的重担落在他身上,他也默默承受。他开始用敷衍的方法来与长辈相处,以避免冲突。于是觉新的朝气与青年梦想被生活磨尽,他处于极度的痛苦之中。后来又因为他的.懦弱,妻子在生下二胎后死去,觉新才觉醒,帮助觉慧离开高家。觉新信奉着“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深受封建毒害但又受一些新思想影响,可悲又可怜。
然后是觉民,觉民是我最喜欢的一位,带金丝眼镜,温文尔雅,比觉慧理智,又比觉新勇敢。为追求爱情,逃出高家,坚决抗婚,最终取得胜利。他是介于觉新与觉慧之间的人。
觉慧可以说是三兄弟中觉醒最早最彻底的一个,或许是因为年少而无畏,受封建影响不深入。觉慧藐视等级制度与丫头鸣凤相爱,反对包办婚姻支持觉民逃婚,大胆揭穿迷信的捉鬼、血光之灾等邪说,最后义无反顾地从封建大家庭出走。但我又觉得觉慧身上还存在着他所出身的那个家庭和阶级的思想印记,比如他对待鸣凤的态度,一边表示着自己的爱慕,说着并不在意鸣凤婢女的身份,但一边又想着要是鸣凤处于琴的地位就好了。如果他没有封建等级观念,或许根本不会这样想,所以我觉得觉慧并没有完全跳出封建的桎梏。
《家》读后感 篇2
今天又看了一集超级演说家,不得不感叹竞争的激烈以及现实的残酷。
在这一集中,他们都各自很清楚的说明了自己的观点,而且说的有理有据,更重要的拾不失幽默风趣,同时引发了我的思考。
他们在努力,在拼搏,在为了人生的光辉而不断的发热,这样的人真的很值得敬佩。
反思自己,有时候觉得自己读了很多书,也能够对某些事情有自己的想法,但是就是不敢说出来,没有冷静和理性的'沉淀自己的思想,并且表达出来感染和影响其他人。
他们的精神气质很感染我,很有热情和激情,真诚,或者这些并不是他们,但是他们敢于表现自己,并且不怯场,不紧张,在台上能把自己的思路很清晰的说出来,
而且做到抑扬顿挫,很是不容易,我觉得并不是自己的词汇比他们少,而是自己的思想还是不够成熟,思想的境界还是不够高。想想自己,要去努力,这样你的运气才会好。
生活真的有好多无奈,但是你必须去努力,改变现状。
他们很睿智,从他们身上,我也看到了他们的优秀的品质。不然,机遇也不会偏向于他们,在竞争的环境下,也看到了弱者遭遇淘汰的惨状,从这些上面,要学会
反省自己。多努力,凝练自己的思想,然后用犀利和有力的语言取说服对方,这一点真的台重要了,让别人佩服你,并不是因为自己的善良,而是因为自己的能力。现在
自己真的还有许多要做,努力,坚持,果断,做自己,坚持自己的观念、立场和信仰。
让自己的语言充满魅力和熠熠生辉,坚持原则。敢于向困难说不,用自己的智慧去战胜生活,加油。
《家》读后感 篇3
平常我们骂人“笨”,可能总会说:“你怎么笨得像狗熊!”殊不知,那些动物们也是有感情的。特别是藏在沈石溪小说里的那些动物们。
听,母熊大白掌牺牲性命只为了救小熊崽时的那一声吼,蠢熊吉帕求巴康艾诺将妻女找回来的哀叫……看,北斗星在珍宝怀中撒娇的模样,黑熊演艺明星阿宝在台上表演的`舞步……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篇故事——美女雄狮
在这篇故事中,令我最反感的,是那个道貌岸然的翁导演。令我最感到可惜的,是狮子辛尉。好好的一头狮子演员,竟为了一部影片变成了凶恶的食人狮。出尔反尔的翁导演让孙曼莉丢了工作,还为了他的收视率欺骗孙曼莉。“孙曼莉啊孙曼莉你出卖了辛尉,到头来还被翁导演坑了,还害了金丝猴雅娣被抽个脖儿拐,最后却栽在了自己的手里。你可真笨啊!”每次看完这一篇故事后我总这样说。
感情,不止只有人类拥有。动物、植物都有感情。像兄弟情、姐妹情、骨肉情等。千万别糟蹋它们啊!
《家》读后感 篇4
今天我读的书名叫做《不来梅的音乐家》。这本书讲的.是有一只驴子,它老了,不能干活了,那个农夫要卖掉它,它就跑出来了,它觉得它的嗓子不错,它想到不来梅镇当一名音乐家。
一路上,它碰到了一只狗、一只猫、一只公鸡,它们都是因为老了,不能干活了,主人就不要它们了,驴说:猫会喵喵叫,狗会汪汪叫,公鸡会喔喔叫,它们可以组成一支乐队。后来它们遇到了几个强盗在吃大餐,它们吓跑了强盗,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这个故事真有意思,我觉得驴子特别善良,它会动脑子思考。
《家》读后感 篇5
读《家》的时候,我很讨厌觉新的懦弱,讨厌他的“作揖主义”。为什么他不能像他弟弟那样勇敢一点,做一个封建礼教的叛徒呢?为什么要四面讨好,放弃自己的原则,做一个好好先生?为什么要一味的忍让再忍让,最终酿成梅和珏的悲剧?有时候,我很想能进入书中,骂醒他,打醒他。
现在,冷静下来,我对觉新竟然充满了同情。想想他做的每一个决定,他的每一次妥协,又有哪个不是经过深思熟虑,几次权衡(可能在我们眼里并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的结果。他比弟弟看得更透,他比弟弟更懂得这个家的恐怖和黑暗,因为他是这一切的最深刻的承受者,最大的受害者。 也因为他看透一切的心,使他做这些事情比任何都要难受,都要无奈。
既然觉新看透了这个腐朽的大家庭,那他为何不像弟弟一样,勇敢地离开这个死气沉沉的家,这个再也找不到一丝温暖的家?
因为一个身份,高家大少爷的身份使他比弟弟要担负起更多责任。作为长房长孙,他有神圣的使命:使整个家族昌盛繁荣。他对整个家族负有责任,或者说他是整个家族的奴隶,他屈服在整个家族之下,没有自我。在旧思想的'教育下,觉新懂得了要孝顺长辈,听从长辈,服从这个家族生存呼吸的法则,不容越过雷池半步。他不仅仅是这个家族生理上的传播者,更是旧道德思想的传承者。他无法像觉慧那样走得如此洒脱,长辈们不会同意,整个家族不会答应,那深深植入他脑海的正统思想不会同意。他被深深困在这里,永远被束缚在这个垂死的大家族中,同生共死。
如果觉新只是受到旧思想的教育,那么他可能不会那么痛苦。五四给他带来了新的思想,他和弟弟一起阅读《新青年》等这些杂志。他渐渐明白了一个人的价值——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本来他是铁屋子里面熟睡的人,很平静地等待死亡的来临,现在被人叫醒,知道了自己的处境,他无法改变自己尴尬的位子,他更多是无奈和悲凉。
一次又一次的妥协,他明知是错,却依旧去做。他是长子长孙,这一切总要有人去承受的,他愿意为弟弟们挡去这些污秽,小心地维持着这个家庭两端的平衡,如履薄冰。可是弟弟不懂他,指责他是个“作揖主义者”。他无力为自己辩解,因为他深刻明白自己做的一切的错误之处:应该反抗却没有反抗,既不甘心维护旧制度,又没有勇气走新道路,由此成为封建制度的牺牲者。珏懂他,她为他辩解:“他不是这样的。”他有他的挣扎和矛盾,请不要过多的责难他。同时觉新的牺牲并不是一无是处的,他为弟弟们撑起一片较为自由的天空(帮助觉慧出逃;徘徊在爷爷和弟弟的斗争之中,尽量帮弟弟隐瞒;应酬四爸这些人,减少摩擦)。
出生给了他这样的身份,不是他选择的,所以我们不应该过多去指责他,设身处地地替他想想吧,他身上携带着多少我们无法承担的重量,在他还只有像我们现在一样大的时候。这样一个充满梦想的年华,他又在做什么?他已经走上了飘落的路,经历了多少人世的心酸。在别人还在花开结果的时节,而他在心情上已经衰老了。眼枯即见骨,天地终无情。
虽然,梅的死,珏的死,觉新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他同样也是受害者,他失去了他的青梅竹马,他失去了他的心心相印。从此,他只能在梅林里感慨,洞房中叹息,躲在楼上独自默默流泪。
整个制度,整个礼教,整个迷信,这一切全压在他的肩上,把他压了这许多年,给他夺去了青春,夺去了幸福,夺去了前途,夺去了他所最爱的两个女人。
高觉新的悲剧是封建社会造成的,也是那个新旧交替的时代造成的。高觉新最终没能走向新生,是因为封建 思想的束缚,封建思想是如此沉重,以致他的反抗是微不足道的,是徒然的。他最终成了最无辜的牺牲者。
《家》读后感 篇6
在生活中处处都有美德少年,诚实的人是“美德少年”,孝顺的人是“美德少年”,乐于助人的人是“美德少年”,坚强的人是“美德少年”……
这几天,我在读《美德少年文学故事丛书系列之肩挑一个家》这本书。它讲了100位美德少年的故事,有立夏、那身西服好帅、“小太阳”、走进大别山等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给世界最美好的》。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和我同龄的女孩在****爷爷的母校——泰州大浦中心小学上学,她总想着怎么为班级服务、为学校服务、为同学服务、为老人服务。从小学一年级以来,她就一直负责黑板报,每次她都反复端详修改,直到找不到一点差错才回家。还有一次,她们班中秋节组织去敬老院,她就带头唱歌让老人们高兴。临走的时候她还带头出钱卖月饼送给老人,使他们中秋节不孤单。“给世界最美好的”是她的座右铭,她就是乐于奉献的小姑娘——丁悦媛。
《肩挑一个家》里有许多这样的的孩子,有的父母离婚,把他们丢在奶奶家;也有一些孩子父母双亡,爷爷奶奶收养了他;还有一些孩子父母生病了,他们挑起了这个家;比起他们,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却还身在福中不知福的我们,那就太不应该了。
忽然想起我读过的《妈妈不是我的佣人》,书中的阿章觉得妈妈帮他洗衣服是理所当然的.,妈妈帮他整理屋子,妈妈照顾他是应该的……
书中的阿章是这样,我有的时候不也这样吗?用完纸随便往地上一摔,心想妈妈会帮我捡的;我的袜子从来不自己洗,总要妈妈帮我洗,吃晚饭,从没想过帮妈妈收拾收拾桌子……
对照丁悦媛的行为,我感到格外惭愧。作为独生子女,不仅有爸爸妈妈爱我们,还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疼我们,他们都把我们当小皇帝宠着,他们不让我们做任何事情,是因为他们爱我们。我们不能依仗他们爱我们就什么都不做,把他们当做我们的佣人使。我想“感恩”、“回报”在我们这一代人身上体现得太少了
真的,从现在开始,我们应该学着“给”了。
《家》读后感 篇7
读完《肩挑一个家》,我的心里沉甸甸的、满满的,好像有什么东西要从我的眼眶里,从我的胸腔里喷涌而出。
我的眼前似乎浮现出那二十个鲜活的少年:用瘦弱的身躯吃力地蹬着三轮车,把养父送到四公里外的医院的小姑娘薛馥华;节衣缩食、到工地搬砖头挣钱,只为想让穿上一身帅气的西装,能重新开始新生活的聋哑小伙子朱恩汉;照顾瘫痪在床的和生病的,却把捡废品挣来的“三十元”巨资义无反顾地捐给了四川汶川地震灾区,一心想要播种太阳的胡继汕;与相依为命,忙着割麦、做饭、喂猪、打猪草,却整天笑眯眯的`焦彩虹;忍受巨痛,同自己的骨髓带着成功穿越恐怖地带的邵帅;们的快乐天使,的好助手,给予巨大精神支撑的李琳玉······他们中的许多人生活艰难和辛苦,在别人的眼中,他们是不如意的,可是他们不怨天尤人,乐观向上是他们的共同特征,积极向别人传递爱心是他们的共同选择。
我的小老乡---南京市瑞金路小学李晨瑶的故事给了我很深的启发。她的故事似乎不够伟大:在社区里遇见一位性格孤僻的老奶奶,但是李晨瑶没有被老奶奶戒备的眼神、古怪的打扮和重重的关门声吓住,约上几个小,用甜甜的童声和纯真的童心一步步接近了老奶奶,让笑容重新回到了奶奶的脸上,一盏精致的莲花灯让奶奶从黑暗中走了出来,走向了光明的新生活。原来生活在幸福家庭的我们,一样可以用我们小小的肩膀挑起一个家。我要向华灵学习,把从爸爸妈妈、爷爷奶奶那里得到的爱传递给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我要向李琳玉学习,用自己的勤奋努力和优异的学习成绩给予家人精神的支撑;我要向丁悦媛学习,关心、关心同学,让自己给世界最美好的;我要向赵乔乔学习,用自己带的双手为家人、为别人撑起一片天;我要向焦彩虹学习,在自己和他人之间架起一座心灵的彩虹,我在彩虹的这头,他们在彩虹的那头,让爱在彩虹上不停传递,让我们都沐浴在灿烂的阳光里!
《家》读后感 篇8
今年暑假,爸爸妈妈带我去图书馆挑了几本好书,其中有一本儿童读物《百家姓》,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百家姓》是一本关于人们姓氏的书。从中我感受到了中华文化的深厚底蕴,还了解到祖先的生活,满足了我的好奇心。也知道了“百家姓”的来源:是因为在古时候算出大概只有400多个姓氏,所以才叫“百家姓”。这本书里面还用许多有趣的故事来告诉我们姓氏的来源、姓氏的名人和名人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有两个:第一个故事就是《邓小平卖豆腐》。这个故事讲的是邓小平爷爷小时候家里很穷,要勤工俭学,于是他就在学习之余卖起了豆腐,还向洋人介绍吃豆腐的好处,后来他的豆腐一传十,十传百,还成了热门食品呢!
第二个故事就是“赵钱孙李”“周吴郑王”里头的.《曹冲称象》。说的是有人送给曹操一头大象,曹操很想知道这头大象有多重,大家都说把大象切成一块一块的称。曹操的小儿子曹冲他把大象牵到了船上,他还用笔把船下沉的地方划了一道线,他又把大象牵回岸上,他让人把石头放到船里,直到船下沉到划线的位置为止。他让人把石头称一称,合起来就是大象的体重了。曹冲真是个爱动脑筋的孩子,生活中遇到困难,我也要向他那样积极动脑筋想办法。
通过查阅《百家姓》,我查到了我姓氏的来源,我知道我的“邵”姓排在102位,我们张老师排在24位,还有我的好朋友李天如排在第4位。
《百家姓》真是太有趣了!
《家》读后感 篇9
《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看着这本书的资料,我的情绪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情绪变得高兴;米内迈斯悲哀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家》读后感 篇10
《孤独的小说家》,一本不太厚的书,却可以让你一直回味。一本悬疑作家写的书,却处处充满着温情。这是一本追梦的书,却不是一本梦幻的书。简单的语言,朴实的情节都仿佛让我们跟随着作者一起追梦。
小说以一个单亲爸爸青田耕平为视角,曾作为新人作家红极一时,之后十年却平淡无奇,但他仍坚持着写作的梦想。人需要有梦想,才能筑造自己的人生。这让我想起了我的学生,他们正是敢于做梦的.年龄,但可能我们教学中不经意间的举措,会扼杀学生的梦想。所以,梦想教育对学生的终身发展至关重要。
有人说:“每个人都是个体,注定生来孤独”。我却觉得梦想在,就是陪伴在。没有谁会比梦想更了解你。身为一名教师,我们的教学就是帮助学生寻梦、追梦的过程。只有我们满怀对教学事业的热爱与梦想,才能让学生在人生的道路上,勇敢追梦。有人说:“梦想最终会败给现实。”但我想告诉我的学生,梦想其实败给的是人心。在成长的道路上,你们会遇见很多的困难,无论是学习上,还是生活上,渡过难关的唯一法则就是坚持。只有坚定自己的信念才能做好一件事情。人心不倒,梦想就不倒。
当然,追梦的路上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书中的一句话对我的触动特别深,“人,就是一种只会关注他人失败的动物。这个国家只教给孩子成功,却对失败不屑一顾”。也许,失败才是孩子们梦想道路上最大的障碍。有多少孩子是因为曾经摔倒,就再也站不起来。我们当今的教育教学中缺少的也正是这种失败教育。所以,在教育的过程中,我们要教会我们的孩子如何站起来,摔倒了不要怕,坚持下去,坚定自己的信念,最黑暗、最绝望的时候,正是你离梦想最近的时候,你只需要再站起来一次。
教师,是追求自己教育梦想的人。教师,更是让更多的人去追寻自己梦想的人。作为一名教师,只有我们坚持着自己的梦想,我们才能帮助更多的孩子筑造自己的梦想,实现自己的梦想。有梦才有未来,梦想没了,人心也就没了。所以,无论你现在身在何处,无论你有多少无可奈何,你的梦想,如果还没有熄灭,就让它永远燃烧吧!
《家》读后感 篇11
《黑熊舞蹈家》是作家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故事集。收录了六只熊和两只狮子的故事。其中"母熊大白掌"描写了主人公"我"与猎户亢浪隆在捕猎母熊大白掌的过程中,亲眼目睹母熊大白掌为了救小熊仔不惜粉身碎骨的气概,作者对母熊大白掌在生死存亡关头的细致描写让人深受震撼,使人深刻反省猎杀动物的这种用生命作杀害的残忍事件。
《黑熊舞蹈家》中通过写两只性格才能都不一样的黑熊,在人类社会权威的影响下,而发生的命运转折,折射人性缺点的'问题。特别是圆球在"真阿宝"和"假阿宝"两种身份间转换的困难,可以让读者对动物和人类的深入思考。
"美女与雄狮"有趣地描绘了动物野性被驯化的过程,并警示我们,力量和驯化力的矛盾的存在,一种反驯化力的破坏力一旦破土而出,带来的后果不堪设想。
多么温暖的故事啊,我现在才知道动物也是和我们人类有一样的感情,一样的思想,这本书告诉我们每一个生灵都是神奇完美的,就像特意创造出来的。无论是什么样动物,都是人类在地球上的良师益友,让我们要好好的保护动物们吧!
《家》读后感 篇12
席慕容,是我最喜爱的女作家之一。席慕容的文字是敏感而又细腻的,与其说是画家的散文,不如说是诗人的散文。她的散文,文辞如水,一笔如舟,引领我们一步步走入一条条优美的水域。
我最喜欢的文章,就属《一个春日的下午》了。“在离别之后,却能得到一种相聚时无法得到的心情,那么,又何妨微笑地面对这种命运呢?”人生自古伤离别。一起长大的玩伴,六年同窗的好友。当离别无可避免地到来,无尽的伤感让人撕心裂肺。是席慕容的文章,教会了我如何勇敢面对离愁别绪。有得亦有失,换个角度看事物、看人生、看世界,你将会大有收获。请记住,失去是为了更好地获得,离别是为了再次地重聚。世间万物,就像一枚硬币,有正面就有反面,我们需要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人生将会有不一样的精彩。
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应该就是《心灵的对白》吧。“世间总有一些事,是我们永远无法解释也无法说清的',我们必须要接受自己的渺小和自己的无能为力了。”记得小升初的那场考试,原本信心满满的我,无法直面那不能接受的分数。于是,对于命运,我有新的认识。在命运面前,我们必须要承认自己的渺小与无能为力,有些事物是你无法为它画出一张准确的画像的。或许,真的变精确了以后,那原来最美的哪一点就会消失。世间万物,美在不可预测性。只要,我努力了、尽力了,就勇敢接受命运的安排。
《在南下的火车上》,我最喜欢里面的一句话:“在一切的痛苦与欢乐之下,生命仍然要静静地流逝,永不再重回。”人的一生就像是在乘坐一辆列车,时快时慢,可永远都在向前行驶。无论你欢乐也好、痛苦也罢,错过了便是错过了,列车不能回头,人生不能重来,美丽的风景只能记在心里。相信吧,在某一个站口,会有更为美丽的风景。
读《槭树下的家》,如同一位老朋友向你娓娓道来,让你在感怀之余,又增长了许多人生的阅历。
《家》读后感 篇13
这是四个悲剧,虽然发生在了几个完全不同的人的身上,但是却都揭露了封建统治的罪恶。梅和瑞珏都是觉新曾经爱过的女人,而她们也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她们同觉新一样,太软弱了,对于别人说的,哪怕自己知道是错的,也要把痛苦埋在自己心里,只会服从,不会反抗,他们的所谓“作揖主义”哲学纯粹是给在封建社会白白做出牺牲。高老太爷在临死之前能够醒悟也称得上是一种庆幸吧,不过他醒悟地太迟了,没有任何的意义和价值,根本不能给这个家庭,这个社会带来丝毫的改变。而鸣凤,她与常人不同,她性格刚烈,虽然她的死也是白白牺牲,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封建主义)的任何注意,但是她宁死也不屈服于封建主义,至少她死得不窝囊。总之,封建社会给人们的痛苦远不只这些,所以年轻人才要推翻这个社会,让人们看到新社会、新生活的希望。
但是希望依然在延续,小说的最后,觉慧终于离开了他厌倦已久了的家,要到上海去,寻找那个属于年轻人的新的社会。文中的最后一句话“他最后一次把眼睛掉向后面看,他轻轻地说了一声‘再见’,仍旧回过头去看永远向前流去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了。“让人们看到了希望,看到了走进新社会的希望。
《家》读后感 篇14
这次寒假,由于时间不足,匆忙看完巴金的名著《家》,不敢说完全看懂摸清。只能稍微说一说自己的感受。
这是一个成都地区的封建大家庭走向崩溃的故事,故事发生在辛亥革命以后。长江上游某大城市有个官僚地主家庭高公馆。高老太爷封建专制,顽固不化,代表传统封建的势力。觉新是长子长孙,早熟而性格软弱,受过新思想的熏陶却不敢顶撞长辈,他年轻时与梅表妹相爱,但却接受了父母的安排另娶了珏。婚后他过得很幸福,有了孩子,也爱自己美丽的妻子,但又忘不了梅,特别是出嫁不久后梅就成了寡妇,回到成都,两人的见面带给他无穷的'痛苦。不久,梅在忧郁中病逝。觉新的弟弟觉民、觉慧积极参加爱国运动,遭到爷爷的训斥,并被软禁家中。觉民与表妹琴相爱,但爷爷却为他定下亲事,觉民为此离家躲避,觉新夹在弟弟与爷爷中间受气。觉慧是三兄弟中最叛逆的一个,他爱上聪明伶俐的婢女鸣凤,但冯乐山却指名要娶鸣凤为妾,鸣凤坚决不从,投湖自尽…至此,觉新有所觉醒,而觉慧则毅然脱离家庭,投身革命。
巴金以成熟的文笔揭露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罪恶,揭露了在温情关系掩盖下的大家庭的勾心斗角,揭露了所谓“诗礼传家”的封建大家庭的无耻。另外,他还描写了新思想下,新一代青年逐渐觉醒和反抗。封建势力虽然强大,但那毕竟已成为过去,和现代社会发展相悖,始终会被社会所淘汰和遗弃,即使觉民、觉慧不站起来反抗,还会有千千万万的人站起来。这些青年受“五四”反封建巨浪的影响,一方面在社会上积极参加宣传革命思想的学生运动,另一方面在家庭内部和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展开勇猛的战斗。一个如此庞大的的家庭衰落,,虽然有点可惜,但封建专制始终是不可取的。
在这些充满政治色彩的思想下,也不乏细节的描写。用了很多不同的修辞,景物仿佛就是为了主角的思想而生。比如小说一开头写风雪中那“黑洞”似的公馆以及结尾写觉慧如鸟脱笼似的离家。
《家》的另一个特点是洋溢着纯洁浓厚的青春气息。这种单纯而自然的气息,正如巴金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在历史的洪流中,这本书永远不会被淘汰,因为它是我们新文化运动的见证。
《家》读后感 篇15
《家》是巴金创作的“三激流”小说之一,以主人公觉慧的第一视角同时穿插一些第三视角,使得文章更全面,更加明了。文中的三兄弟各有特色,大哥觉新懦弱无奈,辛酸孝顺;二哥觉民敢于斗争,有自主思想的理智人才;三弟觉慧,痴情激进,偶尔也是被情绪左右的野兽。小说中关于府邸的华丽描绘繁而不琐,虽然有点抢主线戏份之嫌,但还是值得推崇的。最扣人心弦的无非是三兄弟各自凄美的爱情故事。
觉慧与府中的小丫头鸣凤相知相爱,鸣凤是千万个封建基层女性的代表,她们勤勉,她们淳朴,总是过早地失去天真和稚嫩的手脚,觉慧的喜爱无疑是给了她希望的曙光,她也喜欢他,但却不敢靠近,她就像蝙蝠,无法直面太阳的爱恋,一直悄悄躲在黑暗的角落用眼泪述说自己如潮似涌的爱意,但太阳也有落下的'时候,而夜幕降临,以蝙蝠为食的怪物将它一口吞下,但她很幸福,因为……她看见了日出。
觉新脚踏两条船的行为惹来我一生一对人主义的反感,但不可否认的是,作者对于双方的描写以及抒情很到位,瑞钰落落大方,端庄贤淑;梅表姐梨花带雨,林妹妹既视感,对比之下我喜欢瑞钰。在一次起义军进城过后洗劫全城,他们躲在花园中,觉新要出去看看顺便谈判一下,瑞钰可以不顾还幼小的海臣跟他去,我当时就冷哼一声,这样的女人在怀还要出去找的小三,是个男人就果断点二选一,总吊着人胃口什么意思!
三兄弟中关于觉民的笔墨是比不上两兄弟的,他和琴表姐的爱情水到渠成,并抗争成功,没有任何跌宕起伏,过于平淡。
家,在觉慧眼中是战场,无声的硝烟侵蚀他幼小的心灵,让他失去了心爱的鸣凤,最后他也没有实现“要把这个家玩弄在掌心”;在巴金眼中,它不是一片抒情散文,只是揭示当年的现实情况,希望现在的人坚持开放,不再让历史的悲剧重演。
《家》读后感 篇16
现在正在读第二本,当我读完第一本《家》后,给我的感觉真可谓身临其境,巴金老爷爷透过对一个大家庭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旧制度的厌恶与憎恨,痛斥了人与人在交往中黑暗、违心和奉承,通过三兄弟间性格的不同和对未来社会的不同看法进行了层层更加深入的分析,真让人眼前一亮。在三兄弟中我最欣赏的是老三觉慧他是一个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坚定不移的相信旧社会一定会过去,旧制度一定会被舍弃的有志青年,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使他和老大觉新的性格刚好背道而驰,就像两条平行线不可能有任何交叉点一样,也就注定着他们走的是截然不同的路,老大觉新的性格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懦弱到极点的那种人,在以前就称他为“无抵抗主义”,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导致他身边最亲的人死的死,走的走。虽然他感到无比的痛苦,但这种痛苦却并没有让他改变自己的性格,只是在思想上有了些许转变,但这种转变并不足以让他有所行动,他还保留着那分懦弱。而三兄弟中的.老二觉民则是站在觉慧那边,但他并不象觉慧那样冲动,有着沉稳的性格,在必要的时候也回积极主动的争取幸福,从这点上来说我还是很欣赏他的。因此在整个大家庭中,只有觉民和觉慧站在同一阵线上的,其他人则全是旧社会,旧体制的拥护者,可见觉民、觉慧和这个大家庭的隔阂有多么深,所以觉慧除了恨透了这个旧社会、旧体制外,也恨透了这个只有旧体制和旧制度的大家庭,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以此表明他抵抗这个旧社会的决心。
整本书就是围绕着觉民、觉慧两兄弟怎么和那个旧社会、旧制度作斗争并最终获得胜利的故事,整篇文章以“家”为主题贯穿始终,让人看了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家》读后感 篇17
一本好书,会让你感动,会让你有空灵飘逸感,会让你百看不厌,会让你捧腹大笑阅读作为人类最好的学习方式之一,自有书籍文字伊始,人类就在阅读中传承着文化,开启心智。而一些经典名著的阅读,更是人类思想文明的精华,值得后人去研究,发现。读后感栏目为您提供以下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家”是指高家,是当地的首富,全家上上下下共有几十人(仆佣除外),都靠老太爷打下的江山吃饭,而在老太爷的“统治下,高家表面看似风平浪静,但却没有发现这个曾经辉煌的名门望族在逐渐衰败,当老太爷刚一离世,这个家族便全都乱了套。整日吵闹声不断,各种状况不断,都是令人难以想象的。没有人会相信,曾经外表那么辉煌的金陵高家,内部竟是如此腐朽,不堪一击。生活在公馆里的每个人现在都感到陌生,感到恐惧,他们想反抗,但他们不敢,也不能,他们凭借自己薄弱的力量是无法将旧社会的牢笼给挣脱的。所以,现在,他们能做的,只能是唯唯诺诺地将每件事,每一天应付过去。但事实是残酷的,如果这些向往自由,向往光明的人们不去反抗,那么那些腐朽的.旧势力就会将他们吞噬,他们也只能眼睁睁的看见一个个年轻的,青春的生命葬送在这条通往光明的黑暗道路上……
虽然小说是虚构的,但我相信小说的素材一定是来源于生活,我相信作者是希望用《家》来激励奋斗中的人们的,激励他们能够勇敢地站出来,与封建的恶势力做斗争!
《家》读后感 篇18
吃过晚饭,收拾好碗筷,正准备去楼下散散步,却发现外面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下里起了小雨。望着窗外淅淅小雨,我在窗前的书桌前坐下,顺手拿起桌上的一本《读者》,翻看起来,一篇叫做《送给沃尔特一家的圣诞花篮》的文章吸引了我。
大概内容是:小作者与他妹妹特别希望在自己10岁那年的圣诞节能收到礼物,但这种愿望是奢侈的。因为,那时他们家里没有钱,生活非常拮据,就在这么困苦的情况下,作者的母亲却用一直攒下的钱买了一篮装满食物的篮子,并把篮子送给了邻居沃尔特一家。这个举动使小作者很不理解,要知道自己家也不富裕。可母亲的回答是:“只要我们每个人都多点奉献精神就行了,这样别人也会拿东西作为回报的。”后来作者与他妹妹还真的都收到了彼此想要的礼物。
读完这篇短文之后,发现作者并不是像题目写的那样完全讲送给沃尔物一家的礼物的事,而是借用圣诞节送食物这件事,向我们讲述了一个道理:做人要懂得分享。我们所拥有的一切都是上帝恩赐给我们的,不论是谁给予谁,这都无关紧要,只要我们始终保持一颗善良的.心,给予的心。
其实我发现分享真的是一件很美好的事,因为在我的身上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我这人平时挺大方的,虽然妈妈也常常教育我说:“好东西要懂得与他人分享。”但对于零食方面却有些小器,生怕这些美味被人吃了。有一次上学我拿了一包青豆放在书包里,在课间休息的时候,正准备自己一个人偷偷吃,却被同桌看到了,为了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我在她的手心放了一些豆子。没想到她津津有味地吃完后,顺手从口袋里摸出一块巧克力给我,巧克力软软的,热乎乎的。我顿时觉得与人分享的感觉真的很快乐,手里的零食也变得比平时更美味了。后来我才知道,那天同桌的巧克力一直放在口袋里,想吃有点舍不得,又怕同学看见了不好意思自己一个人吃,因为我的“大方”分享,所以让她更不好意思自己一个人吃了,也把在口袋里揣了好久的有点融化的巧克力给了我。从那以后,我们俩就成了很好的好朋友。
真的,送人玫瑰,手留余香,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好东西大家一起来分享吧!
《家》读后感 篇19
“有你在,灯亮着”,巴金先生的去世让每一名读者感到遗憾和悲伤。
我并非是个热爱看书的人,最初的相识也只不过是教材书中载选巴金先生的几篇节选,还记得为《雷雨》在老师的课堂上演绎,在《爱尔克的灯光》中体味封建社会下带给我们的启发,称不上巴金先生的忠实读者,唯一接触完整的一本书《家》。
不久前,我又拿出了《家》,细细回味了一遍。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中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家》中让每有一位读者热情,冲动和幼稚,《家》中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不管碰到什么坎坷和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冲下去,千万别想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
《家》读后感 篇20
最近,我读了《肩挑一个家》这本书,一看到书名,我的脑海里自然地就闪现出一个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形象来,然而,当我打开书本,细细阅读时,才发现自己错了,书里的主人公却是只比我们大一点、甚至和我们同龄的小朋友。他们每天所思考、所经历和所承担的事,却远远超过了我们的想像。
你看,从小就是孤儿的薛馥华,能踩着三轮车带养父去看病;心里住着“小太阳”的胡继汕,含辛茹苦却乐观地照顾瘫痪的妈妈;聋哑儿童朱恩汉,已经会为爸爸的幸福着想,拼命打工赚钱,只为给爸爸买一套穿出去相亲的西服;身为小学生,却有着很多大人都无法比的宽厚善心的华灵,帮助了一位又一位贫困儿童;乖巧懂事的陈能,日复一日地重复着照顾有内风湿关节炎的妈妈,再上学,再照顾妈妈的工作……
这一个个真实生活中的“小”人物,一幕幕感人肺腑的情节,深深地震撼了我的心灵。他们小小的年纪,却用自己的坚强、乐观、勇敢、孝顺、善良,肩挑起一个家,甚至承担起一些成年人都无法做到的家庭、社会责任来,这与我们身边那些平时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对父母稍不满意就乱发脾气的小孩比起来,真是天壤之别呀。同时,我也领悟到,美德并不是一定要有什么英雄壮举,而是要从爱身边的`人,做好身边的小事开始。
这不,我已经开始向那些美德少年学习了。星期天,奶奶忽然生病了,妈妈要带我去看望。我灵机一动,以前都是奶奶照顾我、给我做好吃的,今天,我也给她做点吃的,相信奶奶一定会非常高兴,病还会好得快些呢。心动不如行动,我立刻打开冰箱,找出奶奶喜欢的番茄、鸡蛋、丝瓜等,还把一直不舍得吃的鳕鱼拿出来,拉着妈妈,和我一起精心制作了奶奶爱吃的番茄蛋汤、丝瓜饼和香煎鳕鱼。小心翼翼地摆放到多层餐盒里,送到医院,端给奶奶吃。看着奶奶吃得香香的样子,我忽然感觉自己也好“伟大”呀。其实,美德就是要从关心身边的人,做好身边的小事而开始的呀!
同学们,让我们学习美德少年,从现在、从身边开始行动,每天帮家里打扫一次卫生、给爷爷奶奶捶一次背、替老师擦一次黑板、捧一次本子,帮同学解决一下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肩挑起起家庭、班级、社会中我们该承担的责任,人人都争当一位美德少年吧!
《家》读后感 篇21
第一次接触《家》这本书是在初中一年级的时候,翻看第一页时便感觉这是一个令人悲愤的结局,尽管如此,我还是想要继续读下去。带着非黑即白的幼稚痛恨觉新的懦弱,可怜梅和鸣凤的悲惨,羡慕觉民的稳重和觉慧的勇气。若干年后重拾这本书,除了感叹当时封建社会的可悲,也让我看到他们反抗命运却被命运束缚的无奈。记得有这么一句话:“风雪会长久管制这个世界,明媚的春天不会回来了。”他们期盼着春天的到来,可春天来了也如同灰暗的冬天,没有任何的色彩。我想在《家》这个故事里,无论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觉新,还是想要挣脱命运束缚的觉民、觉慧,都是那个时代的一个符号。
“雪已经停住了,风也渐渐地减轻了它的威势。墙头和屋顶上都积了很厚的雪,在灰暗的暮色里闪闪地发亮。几家灯烛辉煌的店铺夹杂在黑漆大门的公馆中间,点缀了这条寂寞的街道,在这寒冷的冬日的傍晚,多少散布了一点温暖与光明。”不论是对兄弟三人还是路边的行人,这样的景象会让人觉得房屋好像都有着生命的迹象,他们的“高家”似乎还是存在那么一丝温暖的。对于兄弟三人而言,尽管从小接受的是家庭迂腐的教育,但善良的本性让他们还是心怀一份温暖,一丝希望。对路人而言,在那黑暗寒冷的夜晚,至少还有这么一处给了他们一点点光明,在黑暗中照亮了前行的步伐。
在那个封建礼教肆意横行的年代,人们面对命运的安排,有人选择逃避,有人选择接受,有人即使被打得遍体鳞伤也要冲出家的牢笼,更多的人是哀叹命运的不公而又默默不争。试想,若是他们生在一个全新的家庭,他们的恋情也不会那么悲哀;若是他们拥有选择的权力,他们的故事也不会那么令人悲悯;若是没有家这个牢笼,他们也不会藏着两面性的脸庞。如今看来,有些怜悲大哥觉新。在旧中国传统礼教的束缚下,一出生的觉新就被命运的枷锁套牢,觉民和觉慧也承载着这世间的无奈与苦楚。有时会想,经常陷入两难境地的大哥,牺牲了自己原本向往自由的心。而他的弟弟们也是因为有了他的庇护,才可以毫无顾虑的追求想做之事。更重要的是觉民和觉慧都接受了新时期新思想的熏陶,有着比觉新更多的勇敢,更想冲出家的牢笼。大哥觉新最后决定让觉慧远离这个家,去寻找自己想要的人生,亦或许这本身也是大哥想要的.幸福和自由。我想三兄弟的人生也在诠释着家最本真的意义,彼此成就,彼此牺牲,这可能就是家所带来的温暖。
如今再读这本书,看到的不只是一个封建大家庭的盛世与衰败,还有觉新懦弱背后的善良和自我付出,觉民觉慧争取自由的无畏和勇敢。我们每个人都知道家是心中最温暖的港湾。在他们看来,家也是最温暖的地方,正如书中结尾写到:“觉慧怀念了他的家曾经给他的温暖”。他们三人趋光行走,在阳光与阴影中徘徊;他们嘲弄命运却又双双起舞,凝视世间风尘起落;他们用自己流淌的骨血,灌溉着无望的爱情与人情。
曾经辉煌无比的大家庭也逐渐被人遗忘。虽然故事的结局是悲哀的,但觉慧向往的自由和光明却鼓舞着每一个想要奋进的青年!之于当代青年而言,如果我们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只愿后来的我们在拼搏的道路上记得回来这宁静的港湾——家。
《家》读后感 篇22
《家》,巴金《爱情三部曲》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出版于1933年出版设为良友图书公司,主要讲述了物中主人公周如水的朋友吴仁民的经历,描写了旧社会时期各种不同的思想动态。
这是一部在那个混乱的时代而作的书,因此难免会有些浓厚的时代气息,封建、愚昧、腐朽,那些旧社会的东西依旧无法磨灭,这些东西无形的正在行凶作为就社会的残留,像一把锋利的刀刺杀这每一个人,而书中的高家,就是典型的代表。
高家是一个有钱的人家,还算有些气派,住的地方叫公馆,老爷是前清的举人,有个一官半职的,家里还有些许俾女,然而就在这样一个显赫的家里,却有着代表性的悲惨命运。
当我读完这篇长篇小说之后有了深深的感受,我觉得我是幸运的,可以在这种生活环境下成长,也庆幸有这么好的父母。
我也经常把自己的作文和巴金的.文章做对比,巴金的文章常以家庭为题,把人物都写得很生动形象,更可以突出人物的个性、特点,他也会经常写一些景物,每次都把事物描写的淋淋尽致,我也会经常阅读他的文章。
我的作文也有很多不足之处,用的四字词语很少,并且还驴头不对马尾,这些作文可能只有开头好罢了,简直就是流水账,而且我也很少读课外书,有时候读课外书时也是三心二意的,每次写随笔的时候都会想好半天。当我读完巴金先生写的这篇文章之后,我一定会象巴金先生学习的,我也会珍惜现在的生活,好好学习,报答父母,谢谢他们给我一个这么良好的生活环境。
《家》读后感 篇23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黑熊舞蹈家》,这本书是远近闻名、无人不知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这本书里记载着许多动物的真情实感,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里有一个故事我很喜欢,是“小熊猫的铸定式记忆”,这个故事中有一个很温暖的场面。一只可爱的小熊猫,因为意外,它的母亲失踪了,可是,有一只失去孩子的灰色棕熊收养了它,棕熊为小熊猫梳理皮毛的场面让我十分感动。一个母亲收养了一个“孩子”,虽然它们不属于同一物种,但是,棕熊母亲却把小熊猫当亲生孩子来抚养,这让我深深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无私。因为有了母爱,小熊猫才会拥有生命;因为有了母爱,小熊猫才能生存;因为有了母爱,小熊猫才会有一个温暖的家。母爱是阳光,温暖我的心田;母爱是彩虹,让天空如此美丽;母爱是小船,让我们渡过艰难的河流。我怎能不为之感动?
提到小熊猫,就得出现黑熊了,这个故事名叫“母熊大白掌”,在这个故事里,母熊大白掌为了救小熊,身上的血都快流尽了,可它还在爬山。它爬到山顶,从山上跳了下去,把猎人休息的地方砸得粉碎,自己气绝身亡。这个时候,我深深地被打动了。母爱居然如此伟大,即使血流成河,它也要保护自己的孩子!母爱竟是如此无私,就算明知会粉身碎骨,为了救孩子,它也会毫不犹豫!那个时候,我再一次感受到了母爱的无私与伟大。这时,我才理解了“老母与子别,呼天野草间”这句诗的真正含义。
这本书里还有一个我最喜欢的故事,那是“黑熊舞蹈家”这个情节。这个故事里面的'阿宝和圆球是两只黑熊,阿宝是杂技团的明星,可是圆球后来把阿宝取代了。当阿宝再上台时,却被人们当成了假的明星。阿宝因为这件事,生气失控,把圆球打伤,人们便把阿宝关了起来。这个故事读完后,我非常愤怒,因为阿宝的舞技比圆球好,就要被当成假的,这不是颠倒黑白吗?为什么要把阿宝关进小笼子里?难道不是每一个生灵都要被尊重吗?我多么希望人与动物能够和谐相处啊!
《黑熊舞蹈家》这本书让我受益无穷,读完了它,我明白了母爱的伟大,也认识到了竞争的残酷。现在,我把它推荐给你,希望你也能从这本书中得到许多知识和收获。
《家》读后感 篇24
在这个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名叫《班级宠物一家亲》作者是杨红樱。
这本书讲的是:李彦宽的妈妈买回来一只小斑点狗,却告诉他,这是准备送给表妹的礼物。与此同时,班里新来的老师鼓励大家养宠物,开博客。一时间,同学们纷纷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可爱宠物。李彦宽一方面舍不得小狗最后被送出,另一方面和大家一起,深深感受到了有小动物陪伴的'幸福和充实的快乐。
这本书让我知道:宠物是人类最忠实的玩伴,它们也是有灵性的,能带给人们欢乐!
《家》读后感 篇25
周末在家听易中天老师讲的诸子百家。
诸子百家主要讲了百家中的孔子、孟子、墨子、韩非子和老子、庄子、荀子。前四个是一组,后三个是一组。
孔子,“仁”。仁就是爱人,亲亲,爱别人,发展到爱动物,有恻隐之心。讲到了南京的虐狗事件,还解释了“君子远庖厨”的理解。人事杂食动物,要吃肉才能维持大脑思维,但人杀动物可以,但要注意方法,如若虐-待动物而死,是残忍之极,使大家不能接受的。所以虐猫、虐狗事件都一致遭到大家谴责。孔子的仁就是要世界充满爱。
孟子,虽然也是儒家,与孔子合称“孔孟”,但二者思想却有一定差别。孔子讲“仁”,孟子讲“义”。义,要靠气来支撑。要人们恶恶,讲道义,能大义灭亲。孔子有阴柔之美,孟子有阳刚之气。这和他们所处时代有关。春秋时期礼乐尚存,人们绅士、儒雅,战国混战,政治倾轧,造成他们思想上的.不同之处。
墨子,被孟子骂为“禽兽”,因为他主张“兼爱”“非攻”。儒家孟子也主张爱,但是有等级的爱,墨子则不然。墨子是行“义”的,所以是“侠”,孟子只是讲“义”的而已。虽然被骂为禽兽,但他们思想还是有共同处的,就是“义”。
韩非子,冷眼看世界,“直面惨淡人生”。韩非子主张“法”。他认为人与人之间只有“利益”关系,告戒君王不能相信任何人。
老子,“无为”,无为而有为。哲学大家,“否定之否定”的运用。
庄子,虽也被人称为“老庄”,但他们思想也是有差别的。庄子的“无为”是“真无为”,强调自由,一切自然,为了自由、活着而否定一切。
荀子,“天人结合”把自然和人结合在了一起。
“仁”、“义”“智”“慧”“信”中国传统文化之精华!
《家》读后感 篇26
这几天,我在家读了《笨狼一家人》这本书,书中主要讲了小笨狼和他的爸爸妈妈之间发生的许多搞笑却感人的故事,从故事里我感受到了笨狼一家人的`幸福和快乐。
《月球移民》中笨狼一家虽然没有找到登天梯和月光靴,但小笨狼却看到了一处美景,这令一家人高兴极了。他们又带森林镇上的居民们都去哪玩。我感到笨狼一家一点也不自私。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以后遇到任何事情都要多想办法,多动脑筋,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就解决问题。
《家》读后感 篇27
“桥下寒冷的风,吹不散一家人温暖的爱。”这句温馨的话,就像是沙漠中的一股清泉,滋润了燥热的干喉;又像冬日里的一束阳光,温暖了心房。
含着感动的泪水、带着欣喜的微笑,我读完了美国作家纳塔莉·萨维·卡尔森的《桥下一家人》,书中的一幕幕却在脑海中挥之不去:阿曼德是生活在巴黎的一位流浪汉,横跨塞纳河的大桥底下便是他的栖身之所。一天傍晚,他发现自己的地盘被三个陌生的小孩子和一只小狗占了,于是他生气地要把他们赶走。后来,在与孩子们的接触中,他逐渐改变了态度,还照顾他们,三个孩子也把他当做自己亲爱的爷爷。读到这里,我深深地震撼了,四个素不相识的人建立了一个温暖的“家”,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
掩卷沉思,什么是家?有人说,家是避风港,家是遮阳伞,家是成长的摇篮。“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家是母亲为远方游子缝补的衣服;“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家是硝烟弥漫中,杜甫笔下的一封家书;“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家是纳兰性德帐篷外的低吟。我有一个温馨的家,冬日里,一家人围坐在书桌旁读书看报,浓浓的书香飘满屋子;夕阳下,一家人散步在公园的小径上,留下一串幸福的脚印;出门前,家人总会站在门口千叮咛万嘱咐:“路上小心,早点回来。”
在我心里,还有一个温暖的'小家——寝室,那是八个女孩子组成的“家”,虽然彼此不是亲人,但家的温暖时时将我们围绕。瞧,谁没有了牙膏,立刻有人递过来一支崭新的;谁在睡梦中踢掉了被子,准会有人悄悄帮忙盖上;寒冬里,当你冷得瑟瑟发抖时,便会有人为你披上一件自己的大衣;每当病痛侵袭你时,总会有人抢着送你去医务室……是啊,家的概念已不仅仅是一座栖身的房子,无论身在何方,只要像阿曼德一样在心中播下爱的种子,心中就会涌动一份家的温暖。家,在每个人的心里。
家,使阿曼德决心振作;家,使人在迷雾中找到方向;家,使我不论身在何处,只要心中充满爱,都能找到一份温暖。
《家》读后感 篇28
在《家》出版的那个年代,它的任务就是向整个旧社会扬起反抗的剑。而今天,按巴金爷爷的话:“我的作品已经完成了它们的历史任务,让读者忘记它们,可能会更好一些。”我现在重新拜读这部作品,为的是了解封建社会的一些情况,毕竟它就是一部描写:“一个正在崩溃中的封建大家庭的全部悲欢离合的历史。”
在没有读过巴金的作品之前,我无法想象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或者说我根本就没有想过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但是自从我读了他的作品《家》之后,对巴金我有了全新的认识。《家》描写高氏官僚地主大家族在“五四”后的日趋没落。通过一个家族的分崩离析,深刻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全面崩溃的现实和趋向。
时间冲走浮华与喧噪,沉淀下来的才是时代的精华。我从时间长河的沉沙中捞起这本《家》细细尝味。也许在当今充斥着名利,竞争激烈的社会,《家》的意义与帮助不大,但我也只能在这里才找到那个年代纯纯的革命情怀。
《家》读后感 篇29
最近,读了《孤独小说家》,虽然还没有看完,但已经有了一些感悟。
这本书讲的是,一位失去妻子、与儿子相依为命的小说作家,耕平的故事。失去妻子后的他,整个人变得十分的压抑,他渴望,直本奖(直本奖,写作领域里非常崇高的一个奖项)。但是一次又一次打击让他的希望慢慢的变成了奢望。但在这个时候他并没有放弃也没有为了迎合迎合评委,而去刻意的创作一些时下流行却缺乏内涵的恋爱小说,而是而是坚持把自己的写作风格。这一次他把妻子和自己的悲惨爱情故事作为写作的主题,终于凭借《空椅子》入围直本奖。
书中的一句话,“十年前的梦想,如果没有熄灭,就让它永远的燃烧吧”让我感受颇深。首先“梦想”吸引了我,十年来耕平一直有一个梦想,获得直本奖。并努力朝着这个方向迈进,虽然希望仿佛离他越来越远,但他一直没有忘记他的梦想,最后他的成功向我们证明,成功的路上不能没有梦想,梦想对于我们来说是前进时的方向。比如说我们高中生,当前的梦想是高考一切顺利,我们需要这个梦想,因为它可以让我们不过不过分在意现在的煎熬,很难想象如果高中生没有这个梦想,他的高考会是怎样一番光景。
另外“十年”更是让我震惊,十年的等待绝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青田耕平用他的十年,用他十年的坚持换取了他的荣誉。十年里,他从未放弃过写作,更不忘自己的初心——坚持要用自己的双手让读者能够感受到作品的细腻的情感,坚持不为了直本奖而忽视作品的深层韵味。他不会因为刻意讨好评委去写所谓流行的恋爱小说,而是坚持自己的追求,坚持用自己细腻的笔触,真挚的.感情打动他人,坚持自己的初心不动摇。
这不正是如今许多人所缺少的吗?在官场,有多少人为了刻意讨好领导,不惜挪用公款。或许一开始他们能用自己的良心管住自己,可无数次的诱惑后终于抵挡不住,无法坚持最开始为社会造福的初心,最终锒铛入狱。他们有梦想,可是由于没有坚持自己的初心甘愿流入污池,最终引来了众人的叹息。所以在追梦的路上我们一定不可以因为沿途的风景太美而忘记自己的初心。最初的,根本的才是最美的。
做人要有梦想,与此同时还要有一颗不变的初心。
《家》读后感 篇30
英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是一位跨世纪的文学巨匠,其地位是举世公认的。他的代表作《德伯家的苔丝》,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一百多年来一向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之后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齐,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述:透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透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苔丝是个杯具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杯具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而在我看来,导致这一杯具起因的固然是亚雷克,但导致杯具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杯具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杯具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杯具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杯具的发展与结局。
《家》读后感 篇31
家,一个因为充满爱而温暖的地方,给人们的印象总是那么美好,温暖,慈祥。而巴金笔下的这个旧社会大家庭却如同恶魔,一个噩梦。
小说中,许多情节都让我感受到悲愤与痛心,我是多么庆幸自己是一个从新社会走出来的孩子。那吃人的封建社会已经被无数被折磨的
先人深深埋下。他们愤怒了,他们爆发了,无法忍受再看陪死的生命了。他们开创了新的时代,那条饱含女子血泪的路,我们不必重走,新人多么幸运!
书中,明明白白的为我们展现了埋没在封建社会的过程。梅,年轻貌美,因母亲的态度,与自己深爱的高觉新擦肩而过,早早守了寡,抑郁而病吐血而死。瑞珏、鸣凤等等数不清的少女都在青春如火、豆蔻年华之时,被旧势力推上断头台。
还一个懦弱的典型,那就是高觉新。本有着大好的'期盼与前途,为了不敢去担任不孝的罪名,他忘记了梅,屈服了,只是因为在旧势力前退缩了,屈服了,可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失去梅,失去贤惠忠贞的妻子,失去无数个反抗的机会,甚至当了一个刽子手。他失去爱情,失去原本美好的生命,高老太爷的封建思想、整个迷信夺走了多少青年人的生命。
我们需要逃出旧势力,正如觉慧所说的:“我是青年,不是倚人,不是愚人,应该自己把幸福争夺过来!”
《家》读后感 篇32
《孔子家语》和《论语》性质上是一样的,都是孔子当年教学的时候弟子各有所记,记录孔子言语和孔子当时与弟子等有关人物进行对话的记 录。但是《论语》是选出来的,如果说《论语》相当于孔子的语录的话,那么《孔子家语》相当于全集。从规模上讲,包括标点在内,《论语》只有两万多字,而 《孔子家语》却多出近四倍,相对来说材料比较完整。
因为《论语》都是语录,而《孔子家语》提供了一个通篇的语言背景和环境,更加系统。比如关于《论语》成书问题,以往觉得篇章之间是随 意堆砌,但如果看了《孔子家语》,可以发现其中的内在关联,它是按照对于孔子思想的内在认识和系统看法排列的。二十篇《论语》都服从于整部《论语》的中心 思想,而一篇内的.各章《论语》是对该篇的中心思想的阐述与发挥。《论语》是结构严谨、逻辑严密、体系完整的大论著。
《孔子家语通解》是对《孔子家语》进行通盘解说的一本书。《孔子家语》曾被误认为出于三国时期王肃伪造,其中大量的珍贵资料长期被弃置不用。由于学术的发展,人们逐步认识到《孔子家语》的重要价值。为了推动孔子、早期儒学和中国“元典”文化的研究,《孔子家语通解》诞生了。
本书以“通解”为名,首先有通盘解说全书的意思;本书的《代前言》是对《家语》成书、流传及真伪等问题的梳理;每篇正文之前以“序说”通说全篇,帮助读者理解全文,而后按段落分为“原文”、“注释”、“通解”三部分;本书立足学术前沿、展示研究成果,在深入研究《家语》全书及各篇的基础上,本书的序说认真、细致、准确、条理,注释与通解则网罗、综合各家,充分吸收了现有注解成果。
《家》读后感 篇33
我并非是个热爱看书的人,最先接触巴金先生的文章也只不过是教材书中的巴金先生的几篇节选,20年过去了,至今还记得学习《雷雨》时老师在课堂上的演绎,但唯一接触完整的一本书是今年寒假和儿子一起读的《家》。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
《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家》让每一位读者热情,冲动和幼稚,《家》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不管碰到什么坎坷和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冲下去,千万别像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
《家》读后感 篇34
《家》的是著名作家巴金,《家》,《春》,《秋》是三部曲。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家》。
书中的高家虽然是名门望族,但是却十分的封建。高家的觉慧、觉民兄弟十分顽强地抗争着家庭给他们的不公。和他们相比,高家的长孙觉新却十分假设弱。如果他再勇敢一点他的太太就不会死,如果他勇敢地追求幸福梅表姐就不会痛苦的.死去。
最后觉慧看清了这个家族的腐朽,决定自己出去闯一闯,寻找属于自己的。
最让我敬佩的就是丫鬟鸣凤,她虽然知道自己处于什么样的地位,但是她会为命运的不公对抗。她因为不愿意做姨太太而跳河自杀。她很勇敢也很无奈,无奈自己的力量太小了。
巴金写的这本书,写出了他对社会的不满。
刚刚读完的时候是澎湃的,但是并不是很能引起人的共鸣。也许是时代太过遥远的缘故,但是这部作品不能够给人很深刻的感想和精神的动力。
袁泉说她觉得巴金的白话文比鲁迅的好,在当时这样的白话文巴金算是造诣很深。我不大同意她的看法,但是也没有反驳。
相比较我比较偏爱鲁迅。是很好的文字。
虽然题目是家的读后感,但是已经一点也没有想要写读后感的想法了。
我不同情书中的任何一个人物也不喜欢觉慧这样的人我觉得他很冷酷。从他身上才可以看出中,而不是从所谓的封建礼教的者觉新身上。
书中有一点个人英雄主义的色彩,所强调的牺牲让人并不能明确的看到价值。
但是在那个迷惘的年代,已经很难能可贵了吧?虽然现在无法理解。
家并不是没有可取的地方。相反有很多。但是都不够深刻。
《家》读后感 篇35
这本书,我看了大概有两三个星期了,但是却迟迟没有写一点读后感,一方面,是最近时间比较紧,另一方面,也是其中的主要原因,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写,我不知道写什么,因为这本书太无聊了。今天稍微有点时间,那就写点吧。
像所有的红色的小说一样,我看之前对《家》没有任何兴趣,我会去看它,完完全全是因为我那段时间没有找到好看的书,而那时候我的脑海中出现了它,为什么会出现它,因为高考,像巴金的激流三部曲指的是什么这类题目,反反复复,做得都快吐了。
在看的时候,还是觉得看好无聊,最后坚持了两个星期,终于把他看完了。支持我看下去的信念说来可笑,我自己的观点是,任何一本书都有我值得学习的'地方。
等我看完后,我也不知道我学到了什么。
像我以前看的《四世同堂》《骆驼祥子》,看完后,我不知道作者写了什么,作者要表达什么,只隐隐约约知道作者在批判,在反抗,为什么会这样子,这大概是因为它没有引起我的共鸣吧。
似乎作者对他自己的这本书有着极深的感情,反反复复对它做了很多次的修改。但是这只是他自己的感情,它的感情没有办法引起我的任何共鸣,我是现在的负二代,我根本无法理解他那种近代富少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说个题外话,关于共鸣这个东西,我也在苦苦思考与寻找,如何才能引起读者的共鸣,但是好像,我一直没有找到。
我不打算看接下来的《春》与《秋》了,如果不会没什么书看的话。纯粹理性批判读后感春风沉醉的晚上读后感吹牛大王历险记读后感
《家》读后感 篇36
《家》是巴金先生1932年写成的,是一部揭露封建社会本质的小说。
巴金先生曾说过,他偏爱《雾、雨、电》,可是我最喜欢的则是激流三部曲《家》、《春》、《秋》;尤其是《家》。
《家》里的故事、人物、场景,园林的幽与美,小河的静与柔,梅花的色与香,缺乏阳光的古屋,连吐在地上的浓痰,我们不但熟悉而且好象置身其中,领略着风景的优美。并且有很多东西,直到今天,好象都附着在我们的长辈身上。我读这本书是很有感想的。书中的'很多东西我认为从我们现在的家庭中都能表现出来。
书中主人公觉慧是一个有新思想在的一代社会青年,他对这个家庭的爱憎是明显的。他是这个家庭的叛逆分子,也是社会的叛徒,他有着家中其他人没有的新思想,但是我还是认为他没有主见,没有胆量,只能一个人从休戚相关,福祸与共的大家族的束缚中挣脱出来,他不能引导家中的人一起反抗,最后只选择了逃避。《家》给予这一个从旧到新的变革提供了典型的人物和故事,这一变革到今天已临末期,但还没有完全变革过来,特别是偏远的地区,男尊女卑,指腹为婚还是非常多的。因此这部书的火焰还没有完全熄灭,许多读者还可以从《家》中拾取自己的哀欢。
新文学诞生以来的小说,有很多作家在写作时都怀有一个文学以外的目标,巴金先生也是,《家》是为纪念大哥而写的,在他知道大哥去世的消息后,就放下了自己原来的“目的”,尽量接近真实。因此《家》也是一部情味最重、生活味最浓的小说,这也是我喜欢的原因之一。巴金先生对哥哥的爱从书中看得一清二楚,书中朴实的亲情以及纯洁的爱情不得不使我为之流下一行行泪水。
巴金先生1951年在《家》的《后记》最后一行写道:“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鼓舞我的源泉。”
在巴金先生一切的作品中都洋溢着纯洁的青春气息。《家》尤其浓厚。这种气息反映一颗单纯的心灵,读他的小说,你毫不感到是绞汁写出来的,是唱出来的,是呻吟出来的,而是自然的呼吁。这不是艺术,而是天赋。正如他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