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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的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坚定不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根据全县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局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
为加强工作领导,确保取得实效,成立我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任务
围绕当前我局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涉赌涉毒、公私不分、为官不为、执法不公等八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整治。
(一)违规公款吃喝方面。1、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以及劝酒、斗酒、酗酒、饮酒过量等问题。2、用公款在私房菜馆、农家乐等隐秘场所违规吃喝问题。3、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私人宴请费用。
(二)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方面。1、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超标准超范围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保险、干部个人商业险和发放绩效奖等问题。
(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⒈ 不按规定报告婚丧事宜操办情况,超标准、超范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⒉
分期分批在不同地点操办酒席,或不办酒席只收礼金,或以聚会等名义违规操办乔迁宴、升学宴、生日宴等问题。⒊ 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违规收受服务对象、下属等非亲属人员礼品礼金问题。⒋
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费用用公款报销或由服务管理对象及其他利益关联者承担等问题。
(四)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1、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2、借节假日之机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3、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等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4、利用现代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电子礼券和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等隐秘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五)参赌涉赌、吸毒涉毒方面。⒈ 参与“带彩”赌博活动,特别是聚众赌博、挪用公款赌博、网络赌博等。⒉
与服务对象、下属等人员赌博、利用赌博进行利益输送。⒊ 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干扰阻挠查处赌博案件、为赌博活动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六)公私不分方面。1、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2、公权私用、损公肥私、假公济私等问题。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利用职务职权影响不按程序办理私事等问题。4、工作时间违规办私事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
(七)为官不为方面。1.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办事拖沓,敷衍塞责,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2.工作不负责任,马虎应付,质量粗糙,缺乏耐心,只求过得去,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3. 政令不通,欺上瞒下,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不落实,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
(八)执法不公方面。1.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粗暴执法等问题。2.执法不透明、选择性执法和侵犯执法对象合法权益等问题。3.徇私枉法、以案谋财,违规办案,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问题。4.以权压法、违法干预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20xx年5月10日前)。5月初召开动员会议,对全局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并成立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于5月10日前报县纪委党风政风室。
(二)全面自查(20xx年5月11日至6月30日)。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一要重点查找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局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专项治理“八个方面”突出问题的具体表现形式,深入查找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以问题找差距、以问题促整改,即查即纠,立行立改。二要加强干部作风状况的监测分析。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对策建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咬耳扯袖”、谈话函询,及时提醒纠正。三要加大问题线索的排查力度。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核查处理或移送,重大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县专治办集中处置。四要及时报送自查自纠情况。自查自纠情况于6月25日前报县专治办。
(三)督导检查(20xx年7月至12月底)。1、开展督查。局纪检监察室要按照本局工作任务,在12月前至少开展一次专项督查,要实现所有单位全覆盖,不留死角盲区、不能敷衍了事、不能走马观花,要善于发现问题,敢于发现问题、勇于处理问题。专项督查要有记录,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建立台账。督查活动结束后10日内将督查书面报告和相关统计数据报县专治办。对督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由局纪检监察室调查处理,促成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报县专治办处理。局纪检监察室要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于11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县专治办。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自身工作性质和特点认真分析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和监管制度,形成有效机制,扎紧制度笼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要把“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保障。
(二)注重协调联动。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线索排查、工作协调机制,每月进行一次问题线索清查。畅通监督渠道,利用网络等方式(举报电话:),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监督。
(三)建立健全制度。一是实行考核机制,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内容;二是实行通报机制,局纪检监察室每月发一次通报,既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和案例,也通报各股所队室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四)强化执纪问责。局纪检监察室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不收敛的顶风违纪行为,以问责追责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对问题多发频发、抓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股所队室负责人相关责任。加大典型问题问责力度,及时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从严从紧“纠‘四风’、治陋习”的强烈信号。
整治的方案 篇2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根据市环保局《转发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管办7个综合管理组主要任务〉的通知》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管办7个综合管理组主要工作任务〉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城市环境违法行为执法检查。
一、组织领导
区环保局成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城市环境整治工作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二、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是:摸清城市各施工工地、公共娱乐场所、饮食店、酒店、洗车美容店等行业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规范对施工工地、公共娱乐场所、饭店、酒店、洗车美容店等行业企业的环境管理,集中整治环境违法行为,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发展品位和发展形象。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摸清城市各施工工地基本情况,噪声、粉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等;摸清公共娱乐场所基本情况和噪声污染情况,各饭店、酒店、各洗车美容店的基本情况和油烟、污水的排污去向。填报附表1、2、3、4,调查表于20xx年1月20前上报。
(二)对施工工地噪声、粉尘超标排放和公共娱乐场所噪声超标排放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市民意见较大、投诉较多的,要监督处罚力度。对饮食店、酒店油烟直排临街店面和占道洗车、污水直排路面的,要限期改造,对逾期不改造,要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排污许可证等处罚。并于20xx年2月28日前上报整改或立案查处情况。
(三)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作用。对存在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需要相关部门共同查处的,要及时抄告相关职能部门查处。
整治的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切实转变党风政风民风为目标,扎实开展殡葬秩序整治,引导广大群众更新殡葬观念,逐步形成党员干部带头、广大群众参与、全社会共同推动的殡葬改革良好局面。
二、工作重点
(一)切实贯彻落实殡葬法规政策,大力倡导推行现代殡葬新风尚
1.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埋葬遗体坚持节约土地的原则。在公墓内,单人墓占地不得超过4平方米,包括绿化、水沟、走道附属设施不得超过12平方米;双人墓占地不得超过6平方米,包括绿化、水沟、走道附属设施不得超过22平方米。在无公墓以外的散葬区域,单人墓占地包括绿化、水沟、走道附属设施不得超过15平方米;双人墓占地包括绿化、水沟、走道附属设施不得超过25平方米。倡导推行低标准占地修墓、墓碑小型化或不立碑,鼓励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单人墓碑不得超过2.5米高、2.3米宽,双人墓碑不得超过2.5米高、3.3米宽。
2.控制乱埋乱葬。县城规划区内死亡遗体必须在公墓内安葬,其他区域死亡遗体应埋入荒山瘠地。禁止在耕地、林地、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库、河流堤坝、水源500米以内,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以及重要建筑物、居民居住区500米以内等国家明令控制的范围内修建坟墓,禁止私自买卖土地修建坟墓和为活人立碑修墓。
3.推行文明节俭办丧事。县城规划区内不得搭棚祭吊,应在县殡仪馆办理丧事活动;其他地方应在合适场所办理丧事活动,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权益。大力倡导厚养薄葬、移风易俗,反对奢侈浪费和封建迷信。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
4.倡导文明低碳祭扫。广泛提倡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等方式缅怀故人,不得在县城规划区、林区、景区等禁火、禁鞭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积极引进推广现代追思活动,引导群众逐步从注重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
(二)集中整治殡葬乱象,坚决刹住建造豪华墓、大墓、“活人墓”的歪风
1.整治范围和重点。全面清理2007年以来违规在禁止区域修建坟墓、超面积修建坟墓、为活人修建坟墓、私自买卖土地修建坟墓以及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问题。重点整治在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区及铁路、国省道沿线区域违规修建坟墓,大肆占地修建豪华大墓,为活人立碑修墓,非法生产销售墓碑等突出问题。
2.整治原则和方法。
(1)坚持以自查自纠为主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入户深入细致做思想工作和发放整改通知书等多种方法,促使坟墓监护人积极主动整改。对能够迁移的或必须迁移的坟墓,迁入公墓或国家禁止区域以外的地方;对不需要迁移的坟墓,应当缩小面积,拆除硬化物及附件,落实植树绿化;原则上对活人墓碑一律拆除,不能拆除的,必须把占地面积缩小到规定范围以内、拆除硬化物及附件、落实植树绿化,达到恢复植被美化环境的效果。
(2)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抵制整治拒不整改的、在整治期间顶风违建的'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3)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对在城镇规划核心区域(指城镇公共场所、居民区等周围可视区域),风景名胜区出入口、景点周围可视区域,铁路、国省道沿线禁止区域修建的坟墓,原则上必须拆迁;对豪华大墓(实际占地面积比规定面积翻一番及以上的),原则上必须拆除硬化物及附属物,落实植树绿化;对非法生产、销售墓碑的,原则上一律予以取缔。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墓碑的行为,严格依法规范墓碑生产销售行政许可和监管,禁止生产销售大碑、豪华碑。
(三)加快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葬管理秩序
1.加快推进殡葬改革。按照积极有步骤地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的原则,不断推进遗体公墓内集中安葬和集中殡仪场所内祭吊。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推广更多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安葬方式。原则上,遗体应在公墓或农村公益性墓地内集中安葬,不得乱埋乱葬;城镇居民办理丧事应在集中殡仪场所内进行,不得在街道、居民区等公共场所搭棚祭吊。
2.加快殡葬设施建设步伐。科学制订全县殡葬设施建设规划,鼓励支持殡葬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县城殡葬设施,乡集镇要建设公益性公墓和殡仪服务站,有条件的村(社区)也要建设公益性墓地及集中殡仪服务场所。
3.建立健全殡葬管理机制。将殡葬管理纳入县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和文明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促使形成各级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乡镇要将殡葬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广泛宣传殡葬管理和土地、林业等法规政策,增强干部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要将日常监管责任落实到驻村干部和村(社区),建立修建墓碑登记台账,及时劝阻、处理和报告乱埋乱葬、在县城区搭棚祭吊等违规行为;要加强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办整改落实。加强殡葬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殡葬执法工作力度。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等部门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建立殡葬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沟通联系,搞好协调配合。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殡葬违法违规行为,对群众举报一经核实给予奖励。
4.提高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殡葬行业管理,改善服务条件,落实服务标准,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完善殡葬服务设施,满足不同层次服务需求,特别要照顾困难群众殡葬服务需求。区分基本殡葬服务与选择性服务项目,严格执行和公开服务收费价格。完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加大对困难群众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救助力度。
三、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5月—6月)。县、乡镇分别召开动员会议,全面部署整治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和法规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车、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把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范围、方法及所依据的法规政策宣传到位,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各乡镇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的坟墓以及生产销售墓碑的业主进行调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并于6月10日前将调查摸底情况报县殡葬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专项整治办”)。
(二)自查自纠、集中整治阶段(6月—10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调查清理出来的问题,由各乡镇发放整改通知书,并组织乡村干部入户指导、督促整改到位。对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区、铁路及国省道沿线等重点区域,由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城管局、县工商局等部门组成综合执法专班实行集中整治。
(三)督办检查、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月)。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每周将整治情况报县专项整治办,实行一周一通报。县专项整治办派出联合督查组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总结、查漏补缺,完善各种档案资料,做好迎检准备。县专项整治办将组成工作专班进行逐个检查验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成绩不合格的单位有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县殡葬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其他相关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县公路局、县旅游局、县文新广局、县工商局、县信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供电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宣传组、整治组、建设组、信访组,由县民政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任宣传组组长、县民政局分管副局长任整治组组长、县发改局局长任建设组组长、县信访局局长任信访组组长。各乡镇要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殡葬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具体负责。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乡镇要切实担负起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辖区内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县民政局要履行参谋、协调、督办、服务职责,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县委宣传部要牵头抓好宣传舆论引导工作;县发改局要牵头做好殡葬设施建设工作;县公安局要加强治安保障,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整治工作的各种不法行为;县财政局要加大对殡葬改革和整治工作的资金投入;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搞好协调配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维护社会稳定。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法规政策性强、操作难度大、矛盾比较突出,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既要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又要维护社会稳定。一是搞好正面引导。要认真宣传有关法规政策,耐心细致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二是坚持依法依规。要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办事,不得强迫命令,甚至违规实行行政强制。三是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要将整治工作与信访维稳工作一同安排部署,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村,将信访人稳定在当地、矛盾解决在当地。
(四)严肃工作纪律。全县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3号)和有关法规政策,积极支持整治工作,带头遵纪守法。对抵制整治不积极整改的,煽动甚至参与上访闹事的以及不积极做好工作导致亲属出现上述情况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整治的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深入开展百日安全质量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加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检查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和场所,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并储存的企业和场所。
二、重点整治内容
1、开展“打非”工作,重点治理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的企业“三同时”办理和评价备案情况,严厉打击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1、开展“治违”工作,重点治理“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2、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设施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完成情况,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关安全设施落实情况;
3、淘汰工艺落后、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设备,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4、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企业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否完成整改项的整改;
5、动火、受限空间、登高等危险作业按章执行情况和票据执行情况;
6、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情况,是否配备相应的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培训和演练情况;
7、对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落实危险化学品仓储管理有关要求和规定;
8、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情况;
9、承包商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全员持证上岗。
三、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4月底前),制定方案,排查重点,组织实施。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5月31日),各危险化学品企业根据整治重点内容,组织本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彻底消除企业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三)检查督查阶段(6月1日—6月30),采取联合检查、突击检查和专家检查的'方式,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和重点整治内容进行检查督查,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协调解决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
(四)整改总结阶段(7月1日—7月31日),对自查自纠阶段和检查督查阶段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落实责任、人员、时间、措施和资金整改到位,各企业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总结评估。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迎亚青”百日安全质量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制定计划,做到企业内部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2、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对照主要整治内容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深入开展排查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措施计划,限期整改到位,“亚青”会之前不能完成整改的,要予以停车,并安排专人监管,防止隐患酿成事故。对在此期间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事故将予以从严查处。
3、落实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落实相关隐患排查制度和会议制度,对排查和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通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进行上报,并且要及时进行登记形式文字台帐,对自查自纠阶段和整改总结阶段企业开展的相关情况分别于5月底和7月底前上报我局。
整治的方案 篇5
为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维护广大师生安全,根据教育局近期部署,我校特制定安全隐患大排查方案,做到全方位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坚决堵塞漏洞、排除隐患,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安全。
一、指导思想
按照港区学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重点提示及教育局班局和杨局的讲话精神,从细节入手,特别是针对交通安全、防拥挤踩踏、用电安全等方面设专项检查与防控措施。通过开展全面深入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进一步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和科室监管责任,彻底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着力解决在学校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排查重点
以校舍、消防设施、运动场地、活动器材、线路及电器设备、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场所和落实防踩踏、防汛、防溺水、防雷电、防地质灾害、安全教育、隐患排查、制度建设等措施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
三、主要内容
进行安全大检查。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检查教学楼、食堂、宿舍、图书馆、实验室、体育场馆、围墙等建筑物,水、电、油、气等管线(网),以及灯具、车辆、监控头、灶具、排油烟系统、电风扇等各类设备、设施,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台账,坚决不留死角。
1。要加强治安、巡逻、门卫三位一体的人防管理队伍建设,调整充实校园保卫工作力量。配备完善保安器材。加强校园巡控,积极开展治安防范、秩序管理、交通控制、处理突发事件、服务师生等工作。进一步对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校园技防监控关键部位全覆盖。
2。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要严格落实校门(楼门)出入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门卫管理,加强对保安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特别是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外来人员登记预约制度和外来车辆检查制度,坚决防止不法分子进入校园(楼宇)。要做好假期暂时不使用的教学楼、行政楼、学生宿舍等的'管理和巡视检查。
3。加强消防设施维护。配备完善消防设施器材,做好各楼宇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消防报警系统、消防水泵正常运转,确保消防值班到岗到位,确保消防通道通畅,确保电磁门、应急灯、疏散指示标识等正常有效。
4。加强用电管理。加强对办公室、教师宿舍、食堂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插座、线路、配电箱等设备设施的巡检,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禁私接乱拉电线;严禁使用违禁电器或伪劣电器。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以对学生、家长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此次安全工作大排查活动作为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深入排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查边改,以排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指定专人盯守,并及时设置警示标识,告诫师生远离危险区。
3、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学校广播、板报等形式,加大对此次大排查工作的宣传力度,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到此次活动中来,查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安全隐患,找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漏洞,真正使大排查活动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4、严明责任,及时反馈。按此方案,立即行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查出的隐患,检查组组长、检查人员和学校校长要全部签字,存档备案。对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要倒查责任。
整治的方案 篇6
一、工程简介:
新华路隧道位于中山西路新华路东侧,为下穿东华大学的下立交隧道。隧道在xx年进行过大规模的改建,由原先的100余米延伸至现在的约500米。由于建成使用至今已有较长时间,隧道内部出现了渗水现象,结构变形缝防水橡胶条也有比较严重的破损老化现象,影响到了交通安全及市容观瞻,结合“迎世博600天行动”对市容市貌的整治要求,决定对新华路隧道进行彻底整修。
1、修补侧墙混凝土墙身渗漏水。
2、修补结构变形缝渗漏水。
3、更换结构变形缝嵌缝防水条。
4、修补沥青混凝土路面破损。
5、修补过渡段透光顶棚破损。
6、对内墙进行清洗、装涂。
二、意义
混凝土结构的.防水抗渗一直是地下工程中的难点,尤其上海处于长三角冲积平原,地下水位高,常年保持在2.5~3.0米左右,故对地下结构的防水抗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长宁区市政工程管理署青年突击队的队员们在经过了“长宁区桥梁检测及索引”“长宁区工程档案地图索引”“长宁区人行道普查”等众多项目的历练后,主动向署领导请缨,承担起新华路隧道整治这项高要求、高难度的工程。
三、人员安排
1.交警部门及管线部门的协调:
2.实施过程中的资料跟踪:
3.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包括600天资料:
4.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及文明施工管理:
5.原始状况的分析,及原始养护资料的收集整理:
整治的方案 篇7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与重点
(一)整治的范围是在既有厂房、仓库中设有员工宿舍或在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储存活动,并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
(二)整治的重点行业是造纸、纺织、服装、制鞋、箱包、化纤、印刷、小化工、工艺品、竹木加工业及火灾隐患突出的其他行业。
二、整治工作安排与步骤
整治工作从20xx年1月开始,到20xx年12月底结束,分5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根据富政办[20xx]121号文件要求,成立相应的综合整治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结合本镇实际,认真分析本镇“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现状,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领导和落实。
(二)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2月—20xx年4月)。以工作站为单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对全镇范围内的`企业、镇郊结合部出租房、家庭作坊全面开展排查,真正摸清底数,列出整治重点,建立整治台账,并将《“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基本情况登记表》报送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改阶段(20xx年5月—20xx年10月)。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镇“三合一”场所排查汇总情况进行专题研究,确定整治重点,明确整治责任单位和人员,做到限期整改,实行联合执法,督促单位逐项逐条整改落实,确保隐患得到真正消除。
(四)验收巩固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11月)。将综合整治工作台账上报市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富政办[20xx]121号文件要求,迎接市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进行检查验收,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果。
(五)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2月)。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并对综合整治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综合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是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工作站、行政村、有关企事业单位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这次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摆上在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明确职责,部门联动。这次综合整治工作量大面广,任务艰巨,要按照“分级、分线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督办”的原则,层层分解落实任务,要充分发挥工作站、行政村(社区)、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安全监督机构的作用,全面开展综合整治工作。要组织参加检查的人员学习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熟知整治标准,提高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派出所、经济发展办、综治办等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帮助和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隐患整治措施。
3、强化措施,全面整改。要根据《富阳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具体检查整治措施,重点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住宿问题,较好地从源头上遏制“三合一”现象的产生;实施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等措施,将“三合一”现象彻底消除。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三合一”现象,要确定专人,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并及时跟踪整改进度,反馈整改情况。对整改难度大、牵涉面广的“三合一”场所,镇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协调,研究对策、措施,提出整改意见,限期予以整改。对无法整改、火灾隐患严重的单位以及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上报市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该停产停业整顿的,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该关闭取缔的,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4、广泛宣传、强化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深入宣传“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先进典型、广泛发动群众、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这次综合整治工作,对火灾隐患严重且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要坚决予以曝光。针对业主和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整治的方案 篇8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镇镇容镇貌面貌,提高镇域群众生活质量,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经镇领导办公会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镇容镇貌综合整治活动。为保障整治活动的有效开展,现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时间及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 3月5日 至 3月15日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安排人员和车辆在镇域内进行镇容镇貌流动宣传,引导群众改陋习、树新风,树立健康向上的卫生意识,同时全面排查各自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确定整治重点和具体措施。
2、集中整治(3月16至 4月10日 )。各村要做好通村路及村内主要街道沿线的三堆清理,各村、各驻地单位对居住区的境卫生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重点治理,务求突出整治取得实效。
3、巩固提高( 4月11日 至 4月30日 )。各村、各驻地单位在集中整治结束后,及时查漏补缺,寻找差距,对整治不到位的部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限期整改弥补。
二、整治重点
1、xxx镇中心街道、沿街住户及商户。
2、各行政村群众居住聚集区。
3、驻地各单位办公区域。
4、xx路、xx路、xx路、各行政村主干道。
5、镇域内所有河道。
6、景区内各景点。
7、镇域内宾馆、山庄、农家乐等。
三、整治内容和要求
1、各行政村应做好群众居住聚集区的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并对群众房前屋后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发现脏乱差的予以及时纠正。群众住所四周干净、卫生,无乱扔垃圾、乱放杂物现象。
2、沙厚路、厚老路、厚铁路、各村通村路、各河道的环境卫生按照各村行政区域进行责任划分。公路两侧 10米 内不得出现“三堆”,不得出现垃圾和白色污染物;河道要按照“河面无漂浮物(杂草)、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的要求做好保洁工作,不得从事养殖、工业生产等活动。
3、各驻地单位应积极开展环境卫生自检自查,要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做到办公区和宿舍整洁、卫生,垃圾及时清运。
4、街道所有商户、住户及驻地各单位开展“四自一包”,明确卫生责任区,门前卫生责任区保持干净清洁,各住户、单位必须对卫生责任区卫生情况承担责任;垃圾入箱,不得乱堆乱放建筑物料,街道不准张贴广告、乱拉横幅,严禁向河边、坎下倾倒垃圾。
5、沙厚路、厚老路、厚铁路、各行政村主干道两侧 50米 内,无白色污染、草垛及其它堆积物;拆除紧邻公路影响村容村貌、路容路貌的破旧废弃房屋、厕所;取缔占道经营的经销点、小卖部;禁止在公路上摆摊设点、乱停乱靠;主干道公路两旁行道树至公路路基边坡范围内不得放养、拴系牲畜;主干道旁要做到常年整洁、清洁。
6、镇域内所有新建房屋、设施,必须经由镇政府审批后方可动工。建筑材料不准占道乱堆乱放,建筑垃圾不准乱丢乱倒,以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责任停工并进行严肃处理。
7、景区内各景点不得出现白色污染、草垛及其它堆积物,景点周围杂草及时清理,保持整洁美观。
8、山庄、宾馆及农家乐保持厨房、餐厅清洁,客房被褥干净整洁,垃圾收集设施完善,垃圾、污水不乱排乱放。
为确保整治活动的`长期有效,镇政府将选派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镇域内各单位进行检查、督导,对行动及时,整治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对行动缓慢,整治成效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
整治的方案 篇9
为规范城区大型户外广告秩序,营造整齐、美观、规范的大型户外广告形象,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部署,本着“规划优先、合理适量、美观规范、尊重历史”的原则,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及标准
(一)整治范围:包括城区道路两侧、公园绿地内以及利用建筑外立面、立交桥等设置的平面广告、液晶显示屏广告、塔柱式广告等。经初步调查摸底,共涉及25块,其中先前与有关单位签订协议的13块,未签订协议的`6块,无法取得联系的4块,取得联系暂未提供协议的2块。
(二)整治标准:严格执行《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市城乡规划条例》,针对石市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科学布置、标准统一、设置规范、外形美观”的标准对大型户外广告进行整治,推行大型户外广告有偿使用权制度,促进大型户外广告规划更加科学、手续更加规范、收费更加合理、设置更加美观,营造干净、整齐、规范的城市形象。
二、实施步骤
大型户外广告整治共分为三个步骤,自20xx年8月20日开始,至20xx年9月30日结束。
(一)前期准备阶段(8月20日至8月25日)
城管大队负责:
1、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详细调查摸底,摸清设置位置、审批手续、协议年限、产权归属等情况。
2、与各大型户外广告产权人进行走访或约谈,详细说明此次整治的意义、内容、标准、措施等,对明确表示拒不签订出让协议的,告知其违法事项及后果,督促产权人签订大型户外广告位出让协议。
办公室负责:充分借鉴先进地区大型户外广告位出让的好经验、好做法,拟定我市《城区户外广告位使用权出让协议》,规定产权人在缴费、管理、维护、公益广告设置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报局领导审议。
(二)具体操作阶段(8月25日至9月25日)
城管大队负责:与各大型户外广告产权人重新签订广告位有偿使用协议,明确规定产权人的责任和义务,按照其广告位实际广告收益(扣除维护、电费等成本)的15%-20%征收广告位有偿使用费,交费日期截止为8月31日。并自9月10日起至10月20日,重要节点及创园路线两侧的大型户外广告全部更换为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宣传标语(宣传画)。对拒不重新签订协议的,依据《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市城乡规划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拆除。
(三)总结规范阶段(9月26日至9月30日)
对此次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归纳,对在整治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全局通报表扬,纳入全年个人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城区大型户外广告监管长效机制,对自9月30日以后设立的大型户外广告一律按照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进行出让,切实规范大型广告设置秩序。
三、工作要求
实施大型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是城市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重要保证。各科室及人员务必高度重视,精心参与实施,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整治内容,严格执法,重拳整治,对拒不签订大型广告位出让协议的,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坚决拆除各类违法大型户外广告设施。
整治的方案 篇10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坚定不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根据全县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局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
为加强工作领导,确保取得实效,成立我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任务
围绕当前我局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涉赌涉毒、公私不分、为官不为、执法不公等八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整治。
(一)违规公款吃喝方面。1、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以及劝酒、斗酒、酗酒、饮酒过量等问题。2、用公款在私房菜馆、农家乐等隐秘场所违规吃喝问题。3、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私人宴请费用。
(二)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方面。1、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超标准超范围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保险、干部个人商业险和发放绩效奖等问题。
(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⒈ 不按规定报告婚丧事宜操办情况,超标准、超范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⒉
分期分批在不同地点操办酒席,或不办酒席只收礼金,或以聚会等名义违规操办乔迁宴、升学宴、生日宴等问题。⒊ 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违规收受服务对象、下属等非亲属人员礼品礼金问题。⒋
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费用用公款报销或由服务管理对象及其他利益关联者承担等问题。
(四)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1、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2、借节假日之机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3、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等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4、利用现代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电子礼券和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等隐秘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五)参赌涉赌、吸毒涉毒方面。⒈ 参与“带彩”赌博活动,特别是聚众赌博、挪用公款赌博、网络赌博等。⒉
与服务对象、下属等人员赌博、利用赌博进行利益输送。⒊ 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干扰阻挠查处赌博案件、为赌博活动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六)公私不分方面。1、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2、公权私用、损公肥私、假公济私等问题。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利用职务职权影响不按程序办理私事等问题。4、工作时间违规办私事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
(七)为官不为方面。1.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办事拖沓,敷衍塞责,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2.工作不负责任,马虎应付,质量粗糙,缺乏耐心,只求过得去,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3. 政令不通,欺上瞒下,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不落实,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
(八)执法不公方面。1.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粗暴执法等问题。2.执法不透明、选择性执法和侵犯执法对象合法权益等问题。3.徇私枉法、以案谋财,违规办案,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问题。4.以权压法、违法干预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20xx年5月10日前)。5月初召开动员会议,对全局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并成立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于5月10日前报县纪委党风政风室。
(二)全面自查(20xx年5月11日至6月30日)。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一要重点查找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局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专项治理“八个方面”突出问题的具体表现形式,深入查找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以问题找差距、以问题促整改,即查即纠,立行立改。二要加强干部作风状况的监测分析。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对策建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咬耳扯袖”、谈话函询,及时提醒纠正。三要加大问题线索的排查力度。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核查处理或移送,重大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县专治办集中处置。四要及时报送自查自纠情况。自查自纠情况于6月25日前报县专治办。
(三)督导检查(20xx年7月至12月底)。1、开展督查。局纪检监察室要按照本局工作任务,在12月前至少开展一次专项督查,要实现所有单位全覆盖,不留死角盲区、不能敷衍了事、不能走马观花,要善于发现问题,敢于发现问题、勇于处理问题。专项督查要有记录,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建立台账。督查活动结束后10日内将督查书面报告和相关统计数据报县专治办。对督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由局纪检监察室调查处理,促成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报县专治办处理。局纪检监察室要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于11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县专治办。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自身工作性质和特点认真分析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和监管制度,形成有效机制,扎紧制度笼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要把“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保障。
(二)注重协调联动。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线索排查、工作协调机制,每月进行一次问题线索清查。畅通监督渠道,利用网络等方式(举报电话:),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监督。
(三)建立健全制度。一是实行考核机制,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内容;二是实行通报机制,局纪检监察室每月发一次通报,既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和案例,也通报各股所队室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四)强化执纪问责。局纪检监察室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不收敛的顶风违纪行为,以问责追责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对问题多发频发、抓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股所队室负责人相关责任。加大典型问题问责力度,及时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从严从紧“纠‘四风’、治陋习”的强烈信号。
整治的方案 篇11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与重点
(一)整治的范围是在既有厂房、仓库中设有员工宿舍或在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储存活动,并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
(二)整治的重点行业是造纸、纺织、服装、制鞋、箱包、化纤、印刷、小化工、工艺品、竹木加工业及火灾隐患突出的其他行业。
二、整治工作安排与步骤
整治工作从20xx年1月开始,到20xx年12月底结束,分5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根据富政办[20xx]121号文件要求,成立相应的综合整治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结合本镇实际,认真分析本镇“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现状,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领导和落实。
(二)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2月—20xx年4月)。以工作站为单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对全镇范围内的企业、镇郊结合部出租房、家庭作坊全面开展排查,真正摸清底数,列出整治重点,建立整治台账,并将《“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基本情况登记表》报送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改阶段(20xx年5月—20xx年10月)。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镇“三合一”场所排查汇总情况进行专题研究,确定整治重点,明确整治责任单位和人员,做到限期整改,实行联合执法,督促单位逐项逐条整改落实,确保隐患得到真正消除。
(四)验收巩固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11月)。将综合整治工作台账上报市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富政办[20xx]121号文件要求,迎接市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进行检查验收,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果。
(五)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2月)。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并对综合整治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综合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是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工作站、行政村、有关企事业单位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这次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摆上在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明确职责,部门联动。这次综合整治工作量大面广,任务艰巨,要按照“分级、分线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督办”的原则,层层分解落实任务,要充分发挥工作站、行政村(社区)、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安全监督机构的作用,全面开展综合整治工作。要组织参加检查的人员学习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熟知整治标准,提高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派出所、经济发展办、综治办等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帮助和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隐患整治措施。
3、强化措施,全面整改。要根据《富阳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具体检查整治措施,重点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住宿问题,较好地从源头上遏制“三合一”现象的产生;实施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等措施,将“三合一”现象彻底消除。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三合一”现象,要确定专人,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并及时跟踪整改进度,反馈整改情况。对整改难度大、牵涉面广的“三合一”场所,镇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协调,研究对策、措施,提出整改意见,限期予以整改。对无法整改、火灾隐患严重的单位以及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上报市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该停产停业整顿的,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该关闭取缔的,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4、广泛宣传、强化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深入宣传“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先进典型、广泛发动群众、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这次综合整治工作,对火灾隐患严重且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要坚决予以曝光。针对业主和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整治的方案 篇12
根据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开发区九州路区域工业区及行政村的环境整治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确保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开发区九州路为轴线,主攻炉头工业区块基础设施建设、九州路沿线各行政村的环境整治。近期目标:明确各办局及相关单位职责,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组织各项大规模整治活动,完善配套设施建设,规范街面广告,取缔占道经营,清理乱堆乱放,确保道路畅通、整洁、美观,环境显著改变。
二、工作原则
以经济开发区主导,充分发挥各办、局及相关单位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社会参与,相互协作,齐抓共管,条块结合,疏堵并举,突出重点,分类推进,注重实效,加强监管,实现长效管理。
三、工作计划
第一阶段:8月18日开始到8月25日止,宣传发动,明确任务。
第二阶段:8月26日开始到10月16日止,组织实施,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10月17日开始到10月30日止,健全机制,补充完善。
四、整治任务
(一)投产区块
按照分区划片、方便管理原则,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签订管理责任书。与相关部门协调,完成市政设施修补。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财政分局、工业园环卫所。
(二)在建区块
加快工程进度,加强施工管理,涉及到的未建、在建区块,一律建立围墙;加快九州东路路口和永东一线复线建设,推进九州路绿化及人行横道的铺设、炉头工业区主路修补、道路硬化、下水道增建、绿化等。
责任单位:建设规划分局
(三)园中村整治
加强对园中村改造建设的指导,以农房改造和“六化”整治为契机,抓好卫生长效管理,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重点整治炉头村、大坟山沿村、曹园村、夏溪村、邵塘村、荆山夏村。
责任单位:社会发展局
(四)永东一线、九州路、学院路的'街面整治
整治永东一线、九州路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占道经营(重点是大坟山沿村和夏溪村的农机市场、水果摊点),规范街面广告,清理学院路占道停车等。
责任单位:市执法局园区中队
五、工作要求
各办局,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这次整治的重要性,进一步细化整治工作计划,做到领导亲自抓,抓具体,倒排时间,每周一报,加强协作配合,全面落实各项整治措施,确保圆满完成整治任务。
整治的方案 篇13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与重点
(一)整治的范围是在既有厂房、仓库中设有员工宿舍或在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储存活动,并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
(二)整治的重点行业是造纸、纺织、服装、制鞋、箱包、化纤、印刷、小化工、工艺品、竹木加工业及火灾隐患突出的其他行业。
二、整治工作安排与步骤
整治工作从20xx年1月开始,到20xx年12月底结束,分5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根据富政办[20xx]121号文件要求,成立相应的综合整治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结合本镇实际,认真分析本镇“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现状,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领导和落实。
(二)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2月—20xx年4月)。以工作站为单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对全镇范围内的企业、镇郊结合部出租房、家庭作坊全面开展排查,真正摸清底数,列出整治重点,建立整治台账,并将《“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基本情况登记表》报送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改阶段(20xx年5月—20xx年10月)。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镇“三合一”场所排查汇总情况进行专题研究,确定整治重点,明确整治责任单位和人员,做到限期整改,实行联合执法,督促单位逐项逐条整改落实,确保隐患得到真正消除。
(四)验收巩固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11月)。将综合整治工作台账上报市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富政办[20xx]121号文件要求,迎接市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进行检查验收,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果。
(五)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2月)。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并对综合整治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综合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是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工作站、行政村、有关企事业单位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这次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摆上在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明确职责,部门联动。这次综合整治工作量大面广,任务艰巨,要按照“分级、分线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督办”的原则,层层分解落实任务,要充分发挥工作站、行政村(社区)、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安全监督机构的作用,全面开展综合整治工作。要组织参加检查的人员学习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熟知整治标准,提高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派出所、经济发展办、综治办等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帮助和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隐患整治措施。
3、强化措施,全面整改。要根据《富阳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具体检查整治措施,重点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住宿问题,较好地从源头上遏制“三合一”现象的产生;实施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等措施,将“三合一”现象彻底消除。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三合一”现象,要确定专人,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并及时跟踪整改进度,反馈整改情况。对整改难度大、牵涉面广的“三合一”场所,镇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协调,研究对策、措施,提出整改意见,限期予以整改。对无法整改、火灾隐患严重的单位以及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上报市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该停产停业整顿的,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该关闭取缔的,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4、广泛宣传、强化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深入宣传“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先进典型、广泛发动群众、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这次综合整治工作,对火灾隐患严重且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要坚决予以曝光。针对业主和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整治的方案 篇14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决策部署,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排污口设置管理,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排污口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水陆统筹,以水定岸,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绿色发展,为建设美丽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全面摸清我县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放现状,形成入河排污口名录及“一口一策”问题清单,到20xx年底,完成排污口排查整治,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监管等工作规范体系,实现入河排污口看得见、可测量、有监控,确保我县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三、排污口分类
根据排污口责任主体的单位性质、规模和隶属关系等,将排污口分为五种类型:
1、企事业单位排污口。含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化水产养殖场、矿山及尾矿库、港口码头等排污口。
2、城镇及园区雨洪排口。包括城镇、工业园区及其他各类园区雨洪排口。
3、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包括城镇、工业园区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
4、农田排口。包括各类农田灌区退水口、规模化经营的农田退水口。
5、其他排口。包括规模以下畜禽、水产养殖场排口,尚未截污纳管的城镇生活污水排口,农村污水和雨洪排口,其他农田排口等。
四、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溯源,建立三个“清单”
1、排污口责任主体清单。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逐一确定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对于有明确的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的排污口,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相同的,由其作为责任主体;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不一致的,按“损害担责”原则由使用权人作为第一责任主体,所有权人应配合第一责任主体进行整治。
对于尚无明确的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的排污口,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组织开展溯源工作,查明排污口的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并确定其责任主体。经溯源后仍无法确定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或无法分清责任的排污口,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作为责任主体。责任主体负责排污口整治、规范化建设和维护管理等工作。(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2、入河排污口名录清单。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是本辖区内实施排污口排查的责任主体,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按照“有口皆查、有水皆查、应查尽查”要求,组织开展深入排查,全面摸清掌握本辖区内各类排污口的数量及分布、排污口位置、排放方式等信息,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清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尽快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3、污染源清单。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按照“边排查、边监测”的要求,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拟保留的入河排污口同步开展水质水量监测,监测方式分为人工监测和自动监测,有开展监督性监测和安装水质在线监测的,可直接使用其监测数据。监测指标在水量、水温、pH值、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总氮的基础上,还要针对入河排污口的污染源类型及下游断面或水功能区的要求,适当增加相关监测指标。结合现场排查、日常巡查等方式,逐一查明入河排污口污水来源、主要污染原子、流量流速等信息,建立污染源清单。(完成时限:20xx年7月底前)
(二)实施分类整治,完成三个“一批”
1、依法取缔一批。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区城内设置的排污口,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责令拆除、关闭或者恢复原状。要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上述区域划定前已经存在于区域内、暂时难以迁建的排污口,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定实施整治措施,确保相关区域水生态环境安全。(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前)
2、规范整治一批。对保留的排污口要按照有利于明晰责任、有利于维护管理、有利于环境监督的要求开展规范化整治。原则上一个排污口只对应一个排污单位,对存在私搭乱接、借道排污等情况的排污口,组织清理排污管线违规接入的支管、支线;对确需多个排污单位共用一个排污口的,各排污单位应在排水汇入排污管线前安装必要的监测计量设施,便于分清各自责任。
对存在布局不合理、设施老化破损、排水不畅、检修维护难等问题的排污口和排污管线,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调整排污口位置、排污管线走向、更新维护设施、设置必要的检查井等措施进行整治。排污口设置应当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在明显位置树标立牌,便于采集水样、计量监测和现场监督检查。(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3、清理合并一批。对于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内存在的各类排污口,其排放的污水能够被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有效处理的,均予以清理合并,污水通过截污纳管由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工业企业应布局在工业园区,园区内企业现有排污口均予以清理合并,通过截污纳管由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统一收集处理;
其中,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业废水应分类收集,并按规定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暂不具备入园条件的工业企业,原则上只保留一个排污口。加快污水、雨水管网和必要的调蓄处理设施建设,尽早实现城市、园区污水和初期雨水全收集、全处理。(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前)
(三)规范设置审核,严格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
1、规范设置审核。企事业单位排污口、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实行设置审核制;城镇及园区雨洪排口、农田排口实行备案制;其他排口不纳入审批管理。各地要按照《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和《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补办手续类有关说明(暂行)》要求,完善入河排污口相关设置审核手续。生态环境局要将行政区内入河排口的审核备案信息向社会公开并适时更新。
2、严格环境执法。加大排污口环境执法力度。对未经同意设置或不按规定排污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对私设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等逃避监管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对因他人借道排污导致排放异常,排污口责任主体履职尽责且能够自证清白的,予以减轻或免除处罚。排污单位应当对所属的排污管道负责,定期开展巡查维护,发现他人借道排污等情况,应立即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留存证据。
3、加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局应会同相关部门,对照排污口名录清单和责任主体清单,通过核发排污许可证等措施,逐一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要求。定期对企事业单位、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开展监督性监测,水生态环境质量较差的地方应适当加大监测频次。
对于仅接纳一家排污单位排水的排污口,按现行规定在排污单位厂区边界开展监督性监测,结果作为判断排污单位是否达标的主要依据,对入河排污口开展不定期查抽测,结果用于校核排污单位达标放情况。城镇及园区雨洪排口、农田排口及其他排口纳入生态环境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有关单位。
五、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是本辖区入河排污口排查与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开展辖区入河排污口排查,建立本辖区入河排污口名录,开展监测、溯源工作,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县直有关部门职责
1、生态环境局为入河排污口整治牵头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园区落实“查、测、溯、治、管”各项重点任务,统筹全县入河排污口监测工作,实施统一调度,收集、整合入河排污口相关资料,建立县级入河排污口名录,加快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长效机制。
2、县住建局负责提供排查范围内市政污水管网相关资料,督促指导完成本行业相关的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3、县河长办负责组织协调各级河长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配合做好各行业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4、县水利局负责提供排查范围内闸坝、泄洪口、排洪箱涵、溢流口等相关资料,督促指导完成本行业相关的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5、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提供排查范围内市政雨水管网相关资料,督促指导完成本行业相关的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6、县财政局负责为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7、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农田入河退水口、水产、畜禽、灌溉等资料,督促指导完成本行业相关的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8、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分别负责指导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省级以下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内企业提供工业企业清单,包括位置信息、行业类别等,督促指导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内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园区管委会等属地或主管部门(单位)对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要抓好落实。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排污口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信、商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要认真落实“一岗2责”,履行行业治理主体职责,做好相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各方责任,切实做好排污口排查整治及日常管理工作;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加强公众参与。
加强生态文明理念宣传,引导公众投身美丽河湖建设,加大排污口管理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增强公众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意识。排污口责任主体要通过标识牌、显示屏、网络媒体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排污口相关信息。生态环境局要通过政府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公开并定期更新排污口监督管理相关信息。建立完善公众监督举报机制,鼓励公益组织、社会公众举报身边的排污口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督导调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入河排污口问题“销号”制度,核实、完善“已整治”排污口信息。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率将纳入20xx年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并实行“一月一调度”工作机制,并适时对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整治不力、水质未达标的予以通报批评。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于每月5日前更新、上报《调度表》(见附件),并及时按照“现场排查情况、水质监测情况、溯源结果、整改措施”四个方面做好工作台账。相关“一口一策”档案情况于20xx年12月底前报送生态环境局。
整治的方案 篇15
为认真吸取近年来电动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园区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动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经园区管委会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园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智能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车火灾事故。
二、治理重点
电动车使用管理。电动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车在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与相邻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离。电动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标准规定。引导相关单位积极贯彻落实《电动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xx),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适时出台加强电动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的规定。
(二)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积极劝导群众不要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车或充电,不“飞线”充电。推进电动车集中规范停放、充电,督促指导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按照《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见附件1),同步建设具备过载保护、功率监测、充满自停、故障报警等功能的电动车智能集中充电系统,老旧住宅小区等要列出计划逐步增设。
(三)依法严格整治。严格电动车使用的监管。督促村企业和部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和宣传提示,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严肃处理,并督促建立严格的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防整治过后出现反弹。对电动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及时曝光宣传违规使用电动车的危害,引导群众使用质量合格的电动车及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广泛张贴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和我省《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通过制作动画、挂图、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通告内容,大力普及电动车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微信、微博、短信等平台向广大群众开展电动车火灾警示教育,属地企业发生电动车火灾的,及时开展现场灭火救援。指导属地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职工逃生自救能力。同时,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
治理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中旬之前)。园区各企业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将治理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人。要发布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通告,发动社会广泛参与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中旬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车使用企业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并积极进行整改。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职责分工
园区管委会:具体负责电动车使用管理方面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对属地企业和部门进行排查检查,开展经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现象。
园区企业:要督促企业职工签订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承诺书,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做到不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车或充电;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企业车间、库房公共区域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园区协调小组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示范区安监局牵头,园区党工委书记朱晓文为组长,各片区片长为副组长,各部门有关同志组成“园区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园区协调小组)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具体落实工作。
组长:朱晓文
副组长:姜清华李正清于怀亚嵇明来
成员:沈海霞孟炳才朱从茂吴阳
(二)严格督导检查。园区协调小组将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片区和企业,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对电动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企业,园区协调小组将派出专人驻点督导、重点督办。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既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发生火灾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更前追一级,从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实施责任倒查,切实以强有力的问责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片区片长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工作人员和属地企业的责任,建立健全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要结合实际,从停放充电等方面入手,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本地电动车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动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提升综合治理成效。
整治的方案 篇16
为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按照县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遵循科学管理,精准施策,提质增效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治理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城市管理工作,有效做好渣土运输不抛洒,油烟排放不污染,泔水处理不乱倒的良好局面,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推进专项集中整治工作,确保工作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污染防治专项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具体负责协调联系。
三、工作任务
(一)餐饮油烟治理。各执法中队开展城区范围内餐饮行业餐饮油烟设施大排查,坚决做到不漏一户、户不漏档,对新增和停业经营户及时更新台账记录,确保城区餐饮经营户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达到xxx%。各执法中队加强执法检查,监督餐饮经营户油烟净化设施每月进行清洗,做好清洗查验,并签字记录,确保每月清洗率达到xxx%。各执法中队加大执法巡查,对不正常使用净化设施,或未及时清洗致使达不到排放要求的,从严从重处罚或责令停业整顿。各执法中队继续加强宣传餐饮油烟工作导则,加快推进新型高效净化设施的更换,加强对餐饮经营场所使用清洁能源的检查,发现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并进行取缔。
责任单位:各执法中队
责任人:
(二)露天烧烤治理。鼓励烧烤进园经营,对露天烧烤治理严格落实《关于开展全县烧烤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烧烤进院、炉子进店、油烟进管的原则。各执法中队对露天烧烤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存在露天烧烤经营行为的,坚决予以取缔,对仍未使用环保烧烤炉具的烧烤经营户或使用环保烧烤炉具但未接入二次油烟净化设施的依法进行严厉处罚。
责任单位:各执法中队
责任人:
(三)渣土运输治理。一是加强施工工地出入口的监管力度,夯实渣土公司的责任。重点检查渣土公司二次冲洗设施配置情况,净车监督员、泥水保洁员对车身车轮清洗情况,逐车检验密闭情况。二是加强对渣土公司的考核管理。渣土车辆一律为环保国x标准,对覆盖不严、密闭不好的车辆,责令渣土公司及时维修。对不履行责任的渣土公司,约谈负责人,对拒不整改的责令停止运输。三是加强新能源渣土车的更换工作。确保各渣土公司在规定时间内达到xx%的更换比例。渣土执法中队坚决落实渣土运输批后监管责任,对未批先运的坚决予以查处。四是加强夜间巡查和重点部位值守工作。确保阳光运输,停止夜间运输,严禁私拉偷运或私自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予以打击。
责任单位:渣土运输监察中队
责任人:
(四)泔水乱倾倒治理。各执法中队开展对沿街商户调查摸底和排查建档,建立向雨水井篦和管网内倾倒污水、垃圾等行为的巡查台账,并逐户发放《整治乱泼乱倒、争做文明市民倡议书》,对沿街的`餐饮经营户签订承诺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各执法中队严厉查处向雨水井篦和管道倾倒泔水、杂物、垃圾、清扫废水等违法行为。建立执法巡查取证机制,采取重点蹲守、调取监控等方法,收集证据,定期进行曝光。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对证据确凿、屡次倾倒的商户,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罚。
责任单位:各执法中队
责任人:
四、保障措施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执法中队充分认识专项集中整治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集中人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细化任务,落实责任。
(二)加强执法检查。各执法中队根据本方案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明确具体负责人员,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加强巡查力度,针对存在污染环境的经营活动,一经发现及时报告,依法处罚。
(三)加强督导力度。局监督检查科采取日常随机抽查和定期检查等方式对各中队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中队或人员予以通报。
整治的方案 篇17
为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环保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水平,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处置、倾倒等突出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杜绝危险废物突发环境安全事件发生。
二、工作任务
1、开展厂内自查。各企业自行组织厂内检查,主要检查厂内卫生死角,有无危险废物露天堆放、混入生活垃圾等现象;检查台帐记录,各项管理制度;检查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标志标识是否规范设置,是否落实“防雨、防渗、防散失”措施、核对危险废物贮存数量。
2、开展危险废物动态管理。各企业进行危险废物网上动态申报登记,并按要求填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形成我县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动态数据库,实现危险废物的全过程动态管理。
3、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检查。依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结合危废管理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等,检查各企业规范化整治工作验收及整改落实情况。并在全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中正确反映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流向和利用处置情况。严厉打击危险废物倒买倒卖、非法倾倒、污染物偷排等违法行为。对分批次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的,要按多个违法行为,依法分别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4、加快危废处置能力建设。自20xx年5月我县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朗地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到期后,全县危险废物处于无处处置的状态,给我县危险废物管理带来了困难。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县自身需要,必须加速处置能力建设,我局将督促和指导朗地二期工程的建设,确保该公司年底投入运行。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危废申报制度。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必须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产生环节、流向、贮存、处置情况等事项;确保危险废物合法利用或处置,杜绝非法流失。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至少应保存10年。各单位要按时向我局申报危废产生、处置和贮存情况,根据省厅要求于每月5日前在危险废物网上申报系统中申报上月危废数据,并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5日前向我局报送危废季报表(附件1),报表要加盖公章。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下一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报我局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至少应当保存五年以上。当内容有重大改变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
2、建立危废规范化管理档案。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和危险废物岗位人员责任制度,并将制度张贴于厂区显著位置、相应岗位和车间。危废产生单位应当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应急预案,并到我局备案。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目录制定档案资料装订成册,并设专人保管。
3、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贮存场所。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必须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贮存设施地面须作硬化防腐处理,设置泄漏液体收集装置,贮存场所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的特性分类进行,各类化工原料包装袋(桶)应按照危废进行管理,各类副产品应取得相应的质量标准方能出售,危废在厂内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我局批准。
4、加强职工培训杜绝乱堆乱放现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对相关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运送、暂存、利用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定的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方法和操作规程。培训工作每年不少于一次,并要建立培训档案,档案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教材(结合本单位实际自编)、讲课记录、影像资料等。
5、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环保部门申请危险废物转移,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能转移,并在转移后三日内将转移联单报送我局。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每转移一车、船(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每车、船(次)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各单位应妥善保管转移联单,联单保存期限最少为五年。
四、工作安排
1、自查阶段(20xx年8月)各企业对固废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确保不遗留一个隐患。
2、整治第一阶段(20xx年9月)县环保局组织专项检查,对检查中不规范的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各企业落实整改,确保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3、迎查阶段(20xx年10月~11月)。迎接省、市环保部门的督查、抽查,各企业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台帐迎接省厅检查。
4、整治第二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2月)。根据省厅和市局检查要求进行第二阶段整治,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5、总结阶段(20xx年3月)。对本次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分析。
整治的方案 篇18
区政府:
20××年7月1日,市政府召开达成铁路沿线企业清理整治专题会议。会议明确由市经信委牵头,市环保局、市五治办配合,重点对达成铁路沿线的“僵尸”企业、污染企业、有碍观瞻企业进行风貌打造。按照“五治”标准,集中开展清理和环境整治。涉及达川区共两家企业:其中一家已按“五治”标准整治完毕,另外一家金坝建材属有碍观瞻企业。
一、金坝建材基本情况
XX市金坝建材有限公司是原达县恒力化建有限公司改制后成立的企业。20xx年,恒力化建企业破产,经两次公告拍卖仍无人报名竞买的情况下,恒力清算组会同原县纪委、监察、检察等部门与刘远程进行了两轮谈判,最后刘远程最高出价238万元(含土地出让金),协议购得全部资产(含住房)并无偿使用原恒力公司“XX牌”水泥商标,20xx年8月18日县产权小组研究同意,协议购买生效。改制后,该企业又投入1000多万元进行生产线技改,形成年产30万吨的水泥粉末站。当时企业总占地64亩,总建筑面积9000多平方米,有危房20xx多平方米。20xx年襄渝二线扩能建设,经原达县规划和建设局与企业双方协商,征占用土地面积489m2、拆除地面建筑物6226.05m2,拆迁补偿价总金额465万元。目前,企业现租用给达县远程建材有限公司经营,租期15年,现还剩6年经营权,由于资金紧张等原因,远程建材长期处于停产状态。
二、达成铁路沿线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20××年7月初,我局接到达成铁路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后,安排专人负责,充分研究市上工作任务及要求,多次到企业现场踏勘后,结合达川区财政实际,以节约财政开支为原则,代区政府草拟出台了《关于印发的通知》(达川府办函[20××]75号),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要求及步骤。根据该通知精神,确定了达成铁路沿线恒友金属等两家企业风貌打造的`实施方案,并报请区政府,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同意对达成铁路沿线恒友金属等两家企业进行风貌打造。现恒友金属公司已于去年整治完毕,但金坝建材因业主要求整体收购,不同意整治而受阻。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1、拆。建议由房征局牵头。区国土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申家乡政府等相关部门,成立金坝建材拆迁安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金坝建材进行资产评估,收回国有土地,此方案优点是能彻底解决企业遗留问题。但有三个缺点:一是拆迁安置费用高。初步估计土地收回需1500万元,地面建筑物赔偿需20xx万元,共需3000万元以上;二是易伴生遗留问题多。企业现租用给达县远程建材有限公司经营,租期15年,现还剩6年经营权,远程建材企业留守职工及剩余经营权问题,解决起来很棘手;三是易引发连锁反应。如果要拆除金坝建材,附近立新铁厂业主势必强烈要求政府把立新铁厂纳入拆迁范围。全区类似情况颇多,容易引发连锁反应。
2、挡。通过现场踏勘并衔接XX铁路局XX车务段同志,可以在铁路沿线不影响铁路信号范围外修建围墙广告牌等遮挡物,此工程估算费用为300万元。此方案的缺点有二:一是修建方案必须经XX铁路局XX车务段同意,但审批时间过长;二是不能完全遮挡住破旧的厂房,烟囱等建筑物。
3、美化。通过栽种高大乔木(杉树、桉树等),根据地形栽植适当灌木,草本植物,形成1公里长的绿化带,估算投资200万。这种方案最简单,但缺点是眼前不能完全遮挡住破败厂房。
4、挡和美化相结合。即“2” “3”方案结合实施。需投资400-500万元。此方案效果比“1”差;比“2” “3”好。
具体采用哪种方案,现报请政府审定。
整治的方案 篇19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推进我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巩固城乡环卫一体化成果,镇党委、政府根据x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范围
本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开展以建制村为单位,开展范围包含全镇xx个建制村,建制村首席代表、保洁公司作为本此次活动的直接责任人,同时实行镇工作人员包村制,根据实际情况将镇工作人员安排到各建制村对综合整治活动进行现场督导,每位镇工作人员包靠一个建制村的综合整治活动,直至所包靠村验收合格。
二、时间要求
本次综合整治活动从x月xx日开始至省群众满意度电话抽访结束,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镇xx个村验收一遍,环境卫生全部达标。
三、活动标准
(一)硬件配套
各村必须按照规定足额配备统一标准的垃圾桶,保洁公司配好保洁员,垃圾桶和保洁员或达不到规定个数(人数)的,视为硬件、人员配套不合格。
(二)环境卫生
1、村内环境卫生达到“五净五无”标准。道路路面洁净平整,无坑洼、积水现象;道路沿线、河道岸坡、绿带花坛、公共活动场地等可视范围内无明显垃圾;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无污水溢流,无散落垃圾碎石;杂物、建材、柴草等生产生活用品集中有序存放;宣传标语、宣传栏、广告牌等设置规范,村庄内无乱贴乱画现象,做到干净整洁有序。
2、“三边三底三界”干净整洁,各村“三边三底三界”(村边、路边、田边,河底、湾底、沟底,县界、镇界、村界)全部清理到位,否则视为不合格。
3、村居内“三大堆”清理彻底。村居内主要道路、背街小巷“三大堆”清理彻底,麦收、秋收后无反弹现象,草堆定点存放,建筑垃圾清理及时。
4、垃圾规范收集。清扫垃圾及时装入垃圾桶(箱),严禁焚烧垃圾,严禁将建筑垃圾、生产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倒入垃圾桶(箱)。
5、垃圾桶(箱)布局合理,摆放整齐,居民投放方便,无外溢垃圾。
四、奖惩措施
建立奖惩制度和约谈问责机制,由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纪委、财政所、经管站等共同组织实施。
1、各建制村在活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期完成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由镇纪委约谈该村负责人并要求限期完成清理治理,同时取消该村在年底综合考评的评先树优资格。
2、保洁公司要安排保洁人员按时到岗到位,及时清理清运垃圾,对发现的问题,按照考核标准扣减当月保洁经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包村人员要正确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好自己作为包村人员的职责和义务,真正沉到村里进行督导,要切实承担起包村责任,将督导工作做到有始有终,不要在活动开展的前期到村看看,以后便不闻不问。各建制村负责人要主动承担任务,思想上从“要我干”变成“我要干”,各村负责人一定要认清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基础工作,是民生工程,工作中要全力配合好包村人员的安排和督导,积极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切实完成好本次活动。
(二)明确责任分工
1、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活动期间具体事务的安排和调度工作,在活动期间要定期对活动进程进行抽查督导,并形成抽查记录,掌握活动进度。
2、各包村人员要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包靠的村搞好本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原则上,包村人员每周要到所包靠村进行两次督导,督导其完成整治任务的'同时要针对所在村居环境卫生的保持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3、各建制村负责人负责主干线公路两侧、村村通道路两侧、进村路口、村内大街、房前屋后的“三大堆”清理,督促村民养好的卫生保洁习惯,不乱倒垃圾和私设零星垃圾点。
4、保洁公司要切实配齐保洁人员和保洁工具,及时清理清运镇区及各村的生活垃圾,做到道路沿线、河道岸坡、绿带花坛、公共活动场地等可视范围内无明显垃圾。
(三)广泛宣传发动
活动期间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把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好、发挥好,为推进我镇环卫一体化工作集中清理治理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整治的方案 篇20
为提升城区交通行业服务整体形象,树立城区交通客运服务“名片”意识,制定专项整治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市交通运输局成立由副局长韩顺江任组长,市运管处处长任副组长,局相关科室、市运管处、市公交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公交、出租汽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处,由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
二、责任分工
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和不定期研究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研究违规行为的惩处办法,审定相关管理规范,进行随机抽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整治宣传,负责整理和制定相关规范及整治方案,收集、报送相关整治信息。
局公交科:负责对公交车车容车貌整治提出具体要求,负责抽查公交车车容车貌工作。
局运管科:负责抽查出租汽车车容车貌整治工作。
市运管处:负责对出租汽车车容车貌整治提出具体要求,负责整治日常工作。
市公交公司:负责公交车车容车貌整治工作。
城区5家出租汽车公司:负责所属公司出租汽车车容车貌整治工作。
万通、金马公司:负责所属公交线路车辆车容车貌整治工作。
东坡区运管所:负责对万通、金马公司公交车车容车貌整治的监督检查。
丹棱县、青神县运管所:负责所辖区出租汽车车容车貌整治工作,重点是对跨界到中心城区运营的车辆进行监督检查。
三、整治内容
(一)公交车。
车辆外部:
1、车身干净无损坏、锈蚀、脱漆现象。
2、线路灯完好,亮灯清晰可见。
3、车身广告位置规范,美观大方。无低俗,不文明广告。
车辆内部:
1、车门、车窗、车内地板、坐椅干净卫生。
2、车内无杂物、无异味。
3、灭火器、玻璃锤摆放规范。
4、文明用语、票价标签张贴位置规范醒目。
5、公益、警示提示用语规范、无商业广告。
(二)出租汽车。
车辆外部:
1、车身干净无损坏、无广告、无锈蚀和脱漆现象。
2、顶灯标志、轮胎装饰盖完好。
3、举报电话、运价标签、公司名称位置规范醒目。
车辆内部:
1、车内干净无杂物、无异味、无广告、无烟灰烟头。
2、灭火器摆放规范,仪表盘、空车提示灯、计价器干净完好。
3、座套、脚垫干净整洁,尾厢干净有序。
4、提示用语、文明用语、燃油税增收标志张贴位置规范醒目。
5、车窗玻璃及贴模干净完好。
四、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为20xx年7月15日至20xx年8月15日。
专项整治分为两个阶段:
20xx年7月15日至20xx年7月30日为车容车貌整治阶段,主要任务是集中整治公交车、出租汽车车容车貌脏、乱、差的现象;
20xx年7月31日至20xx年8月15日为巩固整治成果,建章立制阶段,主要任务是由行业管理部门制定实施长效管理措施,运输企业制定实施文明公约和车容车貌规范。
五、整治措施
(一)开展广泛宣传。
1、领导小组对整治活动进行总动员。
2、各运输企业召开动员会,对每位车主及驾驶员进行专项整治宣传和“名片”意识教育。
3、通过新闻媒体跟踪宣传报道整治工作,对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对反面典型进行曝光。
4、在相关媒体、公共宣传栏上发布相关规范、公约。
(二)突出源头整治。
由运输企业具体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派专人参与监督。
1、每位车主及驾驶员在每天出车前,要按照整治要求对车容车貌进行逐项自查。
2、对车容车貌按要求进行定点集中逐一检查,不合格车辆不得出车经营。每家运输企业每周检查次数不得低于3次,每次检查率为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驾驶员不定时检查,对不合格座套、脚垫及时更换或清洗。
4、对车内外不规范的提示语、标示语等进行及时更换。
5、对车内外擅自张贴的商业广告进行拆除。
6、在运营过程中,出现脏、乱、差现象,每位车主及驾驶员及时进行整改。
(三)随机路查路纠。
领导小组、各部门分别组织抽查。市运管处公开96515投诉电话,接受市民监督举报。
抽查频率:
1、领导小组每周上路随机抽查次数不低于2次。
2、各部门每周上路随机抽查次数不低于2次。
抽查方式:
1、采取搭乘出租车、公交车的`方式。
2、采取探访市民、乘客的方式。
抽查要求:
做好抽查记录,对违规行为证据采集准确,并限时整改,跟踪整治结果。
(四)严格处罚违规。
驾驶员如违返整治要求,除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外,暂按以下方法进行处罚:
1、违规1次,责令企业对出租汽车及驾驶员停业学习3天。
2、违规2次,责令企业对出租汽车及驾驶员停业学习10天。
3、违规3次,责令企业对出租汽车及驾驶员停业学习1月以上。
出租汽车、公交车违规由运管部门或运营主体负责实施处罚。
各部门在整治过程中各施其责,加强沟通协调,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