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知识讲座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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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心得

短文网整理的法制知识讲座心得体会(精选6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制知识讲座心得体会 篇1

昨晚的讲座让我的人生翻开崭新的一页,我所看到的、所听到的、所学到的、所理解的,都与往日有了极大的不一样。演讲者都是杰出人物,他们才气纵横、情怀非凡,而我们也获益匪浅,感慨颇深。

法律,不等同于道德,更不等同于老祖宗留下的规矩。法律,是用来守护正义的,它是悬于不法分子头顶的一把刀刃,更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一块盾牌。我们在成长的过程中知法懂法,为的是今后能尊法守法。

xx学长讲的一个故事,让我深受触动,它让我明白:在法律面前,人情要让步于规则。美国哈佛大学极具纪念意义的图书馆遭遇火灾,所有珍贵的书籍在一夜之间尽付之一炬。其后,一个学生向校长承认自我在火灾之前曾偷拿出一本书,并将这本独一无二的书归还给学校,校长在感激他之后按照校规将这名学生开除出校并永远不再录取他进入哈佛。校长的这种行为,在我们看来,似乎是一种“恩将仇报”的行为,可是深入探究,如若校长没有根据校规予学生以惩罚,那么今后类似的事情就会屡禁不绝。可见,校规是每一位学子都应遵守的规矩;由此推之,法律是每一个公民必须遵循的规则。

许多人在年少的时候都会有一个英雄梦,譬如你,譬如我,小小的身体里住着一个大大的英雄,没日没夜地幻想着自我能拯救世界于水火之中,扶危济困,仗义救人。然而,斗转星移,随着年岁的增长,我们心中的英雄梦早已被越来越残酷的现实击垮,人也活得越来越空洞。南京的彭宇案,佛山的小悦悦事件,郑州的电梯劝烟猝死案……这些活生生的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让我们的英雄梦越缩越小。正是因为现实的残酷,让越来越多的人畏于伸出援手,生怕自我的好心却得到难以承受的结果。然而,阳光终将朗照,世间总有温暖,北大校长的“撑腰体”让我们看见世间仍旧存在良善、存在道义,这如同一束道德之光,照亮我们略显暗淡的生命。

在面临选择之时,大多数人会用利益的大小来衡量;可当涉及到生命时,选择就会变得异常艰难。xx学长现场演绎,告诉我们两难情境中选择的残酷性。在舍一救三和救一舍三的数学题中,大概没有人不会做这么简单的选择;可放在真实的情境下,当你直面留与舍、生与死的选择时,你的内心还能坚持淡定么?

如今,我们已经进入法治时代,可是我们的法治思维还有待加强。昨晚的讲座让我顿生“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的感觉。他们的演讲把我们与法律之间的距离拉近了,真心感激他们!

法制知识讲座心得体会 篇2

在学校领导的组织带领下,我认真观看并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宪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后,心中不由得产生一种对教育事业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学习,我对教育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

回想起自己从教学以来的点点滴滴,深感惭愧。曾经,因为学生迟到而被罚站;曾经,因为学生说话而被痛骂……这些事情原以为很普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颁布,指出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我们的教育行为。身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同时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我们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论、教育理论的学习。

在《义务教育法》第四章第28条29条中明确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这一段学习完后体会很深刻,平等对待每位学生关注他们的发展应该是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应该做到的。要认真组织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体,是一切法律法规的基础和依据。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重要的是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我们要以这次修改宪法为契机,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学习和宣传活动,要把学习宪法同干部培训工作结合起来,通过专题讲座、讨论座谈、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有声势、有深度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宪法、宣传宪法,提高民主决策、依法行政、科学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地今天,作为我们教育工作者,不能抱着过去的应试教育一套而不放,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不断更新自己的学识。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爱岗敬业,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的教育工作者。

法制知识讲座心得体会 篇3

近日,大浦派出所的民警叔叔应我们学校之邀,从百忙中抽出时间为我们作了一次《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听后使我们明白了什么是法律,什么是违法的,遇到坏人坏事该如何应对。那一个个鲜活的例子犹如一面警钟,告诫我们不能犯法,不然就追悔莫及了。

以前,我总认为如果有人打了我,我也必须还手,就算是把人打伤了也没事,谁让他先来侵犯我的。可听了讲座我才知道这种想法大错特错了。如果把人打伤了,两个人都有责任。就算没打伤也违反了校纪校规。

在假日里,有同学可能会乱打电话来解闷。有位同学就拨打了110的报警电话来玩,还慌称家里来了小偷。当警察赶到他家时,什么事也没发生。看到这可能有同学会想:不就是个电话嘛,有什么了不起的?我还没满16周岁呢,警察也奈何不了我!有这种想法的人就错了,110是群众的保护伞,有警必接,有难必帮,如果你乱打110,也要负法律责任的。

法是国家为了使大多数人生活的更好而给人们的行为规定的一种规范、标准和尺度。

看了以上事例,你对法律是不是有了新的认识?同学们,我们是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我们不但要学法、懂法,更要守法。要让自己真正成为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

让法律与我们同行吧!

法制知识讲座心得体会 篇4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青少年。

今天学校邀请了在监狱工作的蒋警官为我们做了《法制讲座》报告会,作为即将步入社会的学生,我很珍惜这次来之不易的机会!这次的讲座很精彩,让我受益良多!

蒋警官用他十几年的从警经历和工作经验,用同学们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做了深刻的讲解,教育我们不要走上歧途。

通过讲座,使我们明白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规定了我们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必须做。不遵守法律轻则违法,重则犯罪。

听了讲座,使我认识到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较差,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弱,再加上一些不法之徒的引诱、教唆,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必须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对法律的认识,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

通过这堂讲座让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作为一名青年学生,作为一名国家公民,我们应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争做新时代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好学生、好公民。要珍惜在学校的美好时光,“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认真学好文化知识和操作技能,时刻树立“违法乱纪可耻,遵纪守法光荣”的思想观念,时刻做到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治素养,自觉维护法律权威。

法制知识讲座心得体会 篇5

为进一步保护社区青少年身心健康,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强化法律意识,丰富青少年的学习生活。12月14日上午,我们学校请来了洪殿派出所的黄警官给大家做了一个《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专题知识讲座》,为全校同学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

针对目前社会出现的青少年犯罪现象,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兼备的青少年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环境。对此,在教育上,黄警官从法制教育的意义、违法犯罪的危害性、如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做了生动的阐述,并通过旁征博引,列举具体典型案例,以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刘备临死前对刘禅说的话,授老师做了深刻的解释,教育我们不要走上歧途。

授老师的法制讲座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加上他风趣幽默的论述和具体生动的事例引起了在场青少年的极大共鸣,让大家增长了知识,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法制知识讲座心得体会 篇6

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树林是水,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少年儿童,是走上到的殿堂的梯子。

中国古代5000年的历史,各个朝代都竭力推行德制,可是如果有些人真的没有“德”,那的德制只能是浮云要是盗贼、人犯,从小接受过法制教育,有着满心道德,那他们还会成为罪犯吗?不会。所以,解放了以后,我们推行的是“法制”。

如果这世界没有“法”,会怎么样?我想我一定会天天泡网吧,人们肯定吸毒的吸毒,那么,这个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子呀!!!所以说,法律,是不能没有的。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逐渐增多,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是的,未成年人也犯罪。别不相信,比如你放学走了一天小路回家,你会生怕自己被打劫。如果这是你看见一个大人,你可能不会很害怕。但是如果你看到一个6年级到高二年龄的男孩(包括辍学的),那你可能会很害怕。

可是,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如果连未成年人也走向犯罪的道路的话,我们祖国未来的希望在哪?

其实,法律也并不是万能的,也有很多漏洞。这让很多律师抓住来利用。所以说,我们的心中也要有个道德底线,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要有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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