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心得(精选5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心得 篇1
看了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你可能会觉得很正常,但我今天想说的是,看完这本书,我的感受一点也不异常。
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不寻常的友谊故事深深打动了我。第八章——塔克的一生积蓄讲述了一天晚上,天已经很深了,一只名叫切斯特的蟋蟀正在做一个美丽的梦。在梦里,他坐在家乡康涅狄格的树桩顶上,嚼着柳枝上的一片叶子。但是切斯特并不知道,他嚼的不是一片叶子,而是主人家辛辛苦苦挣来的一张两块钱的钞票,他已经吃了一半,吃的是贝里尼家的血汗钱。这是一个两天赚不到两块钱的穷人家!但就在这时,他的朋友塔克老鼠把自己一生的积蓄两块钱都给了蟋蟀切斯特,这样贝里尼一家就不会损失两块钱,同时也交换了蟋蟀切斯特的自由。
同样,切斯特克里克用他出色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真诚的'友谊。最后,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下,切斯特克里克回到了他热爱的家乡。
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之间真诚的友谊足以温暖这个世界。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友谊的重要性。友谊不是甜言蜜语,而是相互信任和支持。从现在的自己做起,用一颗包容的心真诚的对待身边的每一个朋友,就像一首歌唱的那样:只要每个人都付出一点爱,世界就会变成一个美好的世界…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心得 篇2
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這本书,仿佛进了书中的世界:我变成了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我却因贪吃跳进下一茖野餐篮,被带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我遇了聪明的塔克老鼠和忠诚的享利猫,还遇了爱我的主人—男孩玛利欧。我用美妙的音乐回报了朋友們的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拖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纽约家喻户晓的演奏家!然而我却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來。在朋友的帮助下,我终于回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怎么样,如果你也想向我一样浸透在书中,那就和我一起阅读吧!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心得 篇3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乡村的蟋蟀,在康涅狄格州自由的生活着,却被人带去了纽约的时代广场。蟋蟀柴斯特在乡村呆久了,不熟悉城市的繁华和热闹,他被男孩玛利欧带回了家,接着,一连串稀奇古怪的事情接二连三地发生在白利尼一家的身上。他还认识了老鼠塔克、老猫亨利,塔克和亨利热情地招待他。后来,柴斯特那美妙的声音让他在一夜之间成了名,但他却留恋故乡,坐着火车回到了康涅狄格州。
城市里虽然繁华,但没有乡村美好;城市里虽然富饶,但没有乡村自然。在乡村里的自由,永远比得上城市的约束。
如果是你,你是会像柴斯特一样回到家乡,过着平凡的日子,还是继续呆在时代广场的地铁站里,成为大名人?有人会说:“柴斯特真傻!如果我是他,肯定会继续留在纽约,一定可以享尽荣华富贵!”但如果我是柴斯特,我会和他一样。
城市和乡村的差距,是没有人能够说得清的。而唯独自由才是心灵最最渴求的。
时代广场的蟋蟀用心鸣奏美妙的音乐,备受瞩目,但是这样的荣耀却不能给它带来真正的快乐,因为它一直心系自己的家乡,所以毅然放弃一切回到自己故乡的'草原,享受大自然的自在乐趣。表达了作者对音乐的热爱和对故乡生活的怀念与向往。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时代广场的蟋蟀》心得笔记20xx年”,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心得 篇4
很多人都认为出名是一件欢乐的事情,因为出名能得到羡慕、赞美和荣耀,那里面也包括我。但看了《时代广场的蟋蟀》之后,我完全改变了这种看法。
柴斯特是一只小蟋蟀,它原先只是乡下的一个土老帽儿,一次搭错了车来到了美国纽约广场,被小男孩玛利欧捡到。在还不适应城市环境时,它半夜磨牙咬坏了主人家辛辛苦苦赚来的两元钱,之后在和塔克老鼠、亨利猫举行宴会时,又引起了火灾。主人家的妈妈气愤之极,要将柴斯特赶走。就在这时,柴斯特不经意地鸣唱起了在宴会上学会的《重归苏莲托》,勾起了白利尼妈妈的回忆,这才留了下来。此后,它天天在报摊里演唱,轰动了时代广场的地铁车站。一时间,柴斯特名声大噪,并且为玛利欧一家带来了幸运——每一天的报纸都能迅速地卖完。可表演了一段时间后,柴斯特觉得这样的生活并不欢乐,决定回到乡下的家乡去。
柴斯特出名后为什么觉得不欢乐呢?因为在出名之后,它受到了很多约束:首先,一天两次音乐会,不管它心境好坏,它都得按时演奏,这使它感觉很“累”,结束时。其次,柴斯特很不喜欢被人盯着看,也不喜欢“音乐会那一只只肮脏大手的试图抚摸”。这使柴斯特异常怀念过去在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于是,在一个夜晚,它跳上最终一班火车,回家乡去了。
好不容易等来了出人头地的机会,柴斯特为什么还是感到不满足?在有些人看来,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而亨利猫所说的一段话,恰恰说明了答案:“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我的,它就应当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让它觉得不欢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
是啊,出名带来的荣耀虽然也能让柴斯特感到满足,但同时也带来了疲倦和约束,它渴望能自由地做自我想做的事。在家乡的草地上,心境简便自在,在月光如水的夜晚或阳光晒得身子暖和的时候,它就会放怀鸣唱,这是随心所欲的鸣唱,没有一点儿约束,也不需要理会周围观众的眼光。对于柴斯特来说,这比音乐会带来的欢乐强多了。
出名的欢乐和自由的欢乐,哪个才是真正的欢乐呢?我想,如果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的话,我也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吧。出名风光无限,但有太多的约束,自由无价,没有什么能够替代!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心得 篇5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很多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时代广场的蟋蟀》,所以今天我要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美国的乔治。塞尔登写的,这本书曾获得过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它主要讲述的是: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贪吃被夹在了野餐人的三明治里,从康涅狄格州乡下来到了纽约,认识了一只叫塔克的老鼠和一只叫享利的猫,跟它们成了好朋友,还认识了一个叫玛利欧的小男孩,小男孩把这只蟋蟀当成了自已的宠物,还在中国的冯赛那里买了蟋蟀笼子送给柴斯特,给他喝自已喜欢的草莓汽水,知道它不喜欢吃又去找来蟋蟀喜欢吃的桑叶,把桑叶放在笼子里。白利尼太太一直不是很喜欢蟋蟀,一次次要求玛利欧把柴斯特扔掉,可是有一天白利尼太太被蟋蟀的“歌”声感动了,终于接纳了它,但是蟋蟀柴斯特还是带着铃铛回到了康涅狄格州---自已的家乡。
读完这本书,我印象最深刻的,也是我最喜欢的是主人公蟋蟀柴斯特,因为它开朗、友善、坚强,无论遇到了什么事都不会不开心,积极面对,尽管白利尼太太一直不是很喜欢它,但它没有气馁,没有选择放弃,而是用行动用“歌”声去感动她,就算它在无意中吃掉了一张两美元的钞票,白利尼一家也都没有怪罪它,这就说明它成功了。
在它走的那一个晚上,享利和塔克很舍不得它,这是朋之间的`友谊,蟋蟀柴斯特在这个陌生的地方不仅收获了友谊,更收获了大家对它的尊重,这是一种精神。我想以后不管是学习上还是生活上,要学它这种不放弃不气馁的精神,做任何事情坚持到底,我相信一定会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