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社区建设调研报告(精选7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社区建设调研报告 篇1
社区文化是社区建设的灵魂,是城市文化的基石。近年来,随着社区文化建设的逐步推进,其维系社区良好人际关系和推动城市文明进步方面的积极作用日益凸显。11月5日,在于智玲副主席带领下,科教文卫体委员会组织委员对我市社区文化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视察组在市文广新局领导的陪同下,先后视察了萨尔图区的绿园社区、东风社区、拥军社区,红岗区的银河社区、创业社区、晨曦社区,并听取有关部门工作通报,召开协商座谈会。委员们充分肯定我市社区文化建设取得的成绩,同时针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就如何进一步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更好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集思广益、建言献策。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绩
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全市社区服务综合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文化活动室各级社区文化活动场所300余个,覆盖全部城市社区,满足了群众基本需求。设立多功能厅、图书室、健身室、棋牌室等功能设施,部分社区开设了心理咨询室、法律援助室,聘请专家义务为社区居民服务。群众文化活动形式多样。“大庆之冬”、“激情之夏”、“爱传递”志愿服务等品牌文化活动形成常态,百团千场演出每年惠及群众数万人次。“我们的节日”笔会、歌会,国庆书画展、老年艺术节、邻里一家亲等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唱响大庆幸福谣”、“践行核心价值观”主题文艺晚会、广场舞表演,为百姓搭建展示平台,促进了和谐社区建设。文化服务水平逐步提升。各类文体活动室全天开放,结合社区养老工作,提供送餐和日间照料等服务,为社区居民参加活动提供了便利。市群众艺术馆常年举办公益讲座,面向市民开展免费辅导,定期下社区言传身授培训基层文艺骨干。专业文艺团体“送欢乐下基层”精品展演年均演出150场。社区文化队伍不断壮大。近5年来各类文艺群体数量以年均10%的速度增长,民间文化队伍的引领凝聚作用效果明显。目前全市有表演类团队376个,创作类团队50个,农村文化大院156个,涵盖了广场舞、秧歌、曲艺、器乐、合唱、书法、绘画、武术等多个门类,形成了骨干带团队、团队带群众的良好格局。
二、主要问题
社区文化设施建设不平衡。老区和改建小区的文化活动场所普遍面积不足,一些社区将有限场地出租创收。县域社区改革建立的新社区,有的没有室内活动场所。部分油田企业所建场馆只限于本单位职工使用,文体设施资源利用率不高。专业文化人才不足。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图书情报信息人才紧缺。社区工作人员很多都是兼职,部分社区缺少对居民文体活动进行组织指导,文体活动和作品创新性不够,质量普遍不高。社区文化活动的参与度低。文化活动在内容、形式上缺乏对社区居民的吸引力,参与者主要是老年人、部分下岗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不强,缺少对改善社区发展环境的主人意识。缺乏稳定的经费支持。一些没有大企业支持的城市社区和县域社区,日常管理维护费用不足,没有能力聘请编创、导演等专业人员,演出道具、服装、创作材料主要靠自筹。
三、意见建议
积极整合社区文化资源。加强与大企业、高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实现社区内公共文体服务设施全面开放。加快社区文化一体化建设,建立起社区成员共驻、共建、共享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多渠道筹措社区文化建设资金,积极鼓励和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文化建设。加强社区文化队伍建设。对有培养潜力的.文艺骨干加大培养培训力度,制定政策吸引专业院校学生、相关院团的文艺体育人才服务基层。基层党组织要注意挖掘广大党员干部中身怀绝技的能人,发挥他们的引领带动作用。落实乡镇文化站、社区工作站文化专管员,适当提高待遇,留住人才。创建特色社区文化品牌。建立必要的激励机制,增进社区之间的文化交流,为群众文化活动搭建更多平台。鼓励在市级品牌文化活动的基础上,举办“社区艺术节”、“社区民俗文化节”、“社区歌会”、趣味运动会等。立足各自优势,创建科普社区、生态社区、创业社区等特色社区,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提高社区文化的品位和档次。建立群众评价反馈机制。针对社区成员的文化需求、兴趣爱好,推行“菜单式”服务,变“我给你接”为“你需我送”,推动社区文化活动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让不同文化修养和情趣爱好的群众都能各展其长、各得其乐。建立居民微信群,及时传递信息沟通情况,增强居民对社区的了解和信任,让更多的家庭和个人参与其中,共享社区文化发展成果。
社区建设调研报告 篇2
为了加快新农村百村万户小康住宅工程,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近日,区政协组织部分委员,深入河东、金沙等10个乡镇的13个新型社区,采取实地查看和村组干部、农户交流等方式对全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工程进度、土地利用、资金筹集、基础设施配套及社区管理运行等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展现状及呈现的特点
我区把农村小康住宅建设做为实践和探索新农村建设的有力抓手,审时度势在全区实施新农村百村万户小康住宅建设工程,在城乡融合发展战略迅速推进的新形势下,按照农民集中居住、生产生活分离、功能配套完善、社区管理规范的目标,采取合村并点的方式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今年以来,新建新型农村社区和小康住宅示范点48个,10561户,其中动工新型农村社区24个,9983户,动工小康住宅点24个,578户。
(一)农村面貌变化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推动了农村生产、生活和管理方式的变革,社区的建设,打破了传统的观念,人畜分离,把后院从原来的生产区变为生活区,有效地杜绝了畜禽、秸秆进入小区,影响环境卫生的三堆从根本上得到了治理,农民离土不离乡、就业不离家、进厂不进城、就地市民化。城乡融合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农民将住上单元房,购物有超市,休闲有广场,村容村貌焕然一新,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二)群众得到实惠多。几年来,市、区财政补助资金3000多万元,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小康住宅示范点建设。对近两年20户以上的小康住宅示范点,今年300户以上的新型农村社区,每户给予不少于2万元的补助,农民群众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农村信用社发放微利、政策性信贷,其它商业银行积极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如五和乡为解决群众资金困难,和建设银行武威分行合作,正在为社区入住农户办理按揭贷款。一些企业集团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减轻了农民负担。住房一次投入长期使用,据调查,目前我区农宅82%以上是砖土木结构,使用期限一般在20年左右,新建的农宅基本是全框架钢筋混凝土结构,使用期限70年左右,避免了农民在住宅建设上的重复投入。
(三)拉动投资贡献大。今年以来,全区新建新型农村社区和小康住宅示范点共10561户,目前已完工8526户,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81亿元,占同期全区固定资产投资204.86亿元的6.74%。带动了钢筋、水泥、玻璃、塑料、木材、砖瓦等一系列建材生产消费,促进了家电、运输、通信、建筑、餐饮等行业发展,拉动了全区经济快速增长。
(四)土地节约集约化。新型农村社区规划以多层或小高层为主,按照小区式集中建设,单体面积在90㎡左右,大幅度节约了土地。如金沙乡金厦社区,规划占地1204亩,入住农户4049户,可节约用地750亩;河东乡中心社区一期规划占地300亩,入住农户630户,可节约土地840亩。据区委农办测算,目前我区农村住宅占地近27.9万亩,户均1.5亩,发展新型农村社区全区预计占地不到8万亩,土地节约的空间非常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从入户和群众交谈以及在乡镇召开座谈会了解的情况看,群众对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积极性高,但也程度不同地反映出了一些担忧,综合起来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总体规划滞后。全区新型农村社区总体规划还没有启动,部分乡镇只是依据当地群众的积极性搞建设,选址的随意性很大。空间布局辐射人口少,建设规模小,如发放镇在一平方公里范围内布局了贾家墩、双桥和小路社区,造成入住农户分摊的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和运行成本高。同时,新型社区建设和二、三产业的发展布局统筹考虑不够。
(二)建设机制不完善。没有建立统一的协调机制和完整的工作流程,建设手续多,报批困难。如高坝镇十三里社区报批手续达15项之多,收费平均达到170元/㎡,办完所有手续时间长达6个多月。有些社区土地使用不规范,存在未批先建的问题。社区后期的运行和管理还没有深入研究,群众还存在上水何处来,下水如何排,取暖怎么供,社区谁来管的顾虑。
(三)基础设施配套缓慢。各乡镇普遍重视住房实体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比较缓慢。个别乡镇未将基础设施配套部分计入住宅建设成本,实现完工入住的资金缺口大。如河东乡前期为鼓励农户到中心社区居住,未将供暖、供水、供电、排水等基础设施配套相关费用摊入房价,建设资金缺口达600多万元;补助资金、危改资金和其它项目资金拨付和工程建设进度不同步,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基础设施配套;已经建成的示范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还没有全面完工,影响了群众入住的满意度。
(四)筹资渠道不宽。新型社区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据乡镇初步测算,每户建筑面积以80--120㎡计,建房资金需要12--18万元,主要靠群众集资和政府补助。建设500户以上规模的社区,按照目前设计要求,水、电、路、供暖、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入户均需2--3万元,资金压力相当大,社区建设向纵深推进存在很大的难度。
(五)工程质量管理不够规范。部分社区建设前期工作不细,施工准备工作不充分,以包代管,管理制度不健全;个别施工企业技术力量不足,规范性施工不到位;有的乡镇工程招标、质量监管未完全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监理费用由施工方承担,工程监理错位,不能有效履行其职责;现场监理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施工检查、旁站监理不到位,资料记载不全,存在质量管理漏洞。
三、对进一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实践证明,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不仅是解决三农问题、加快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更是实施城镇化战略、统筹城乡融合发展的新契机。各乡镇、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认真总结经验,抓好典型带动,用新的理念指导建设,用实际案例教育引导群众,形成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合力。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组建一支业务熟、素质高、能力强的建管队伍,具体负责政策研究、组织协调、措施落实、施工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强化联席会议、一事一议会议制度,凡是区上办理的各种手续,简化办事程序,尽量减免各种规费。市一级报批的建设手续,由乡镇提供完备资料,对口区级部门协助报批。同时,进一步明确部门、乡镇 、村委会、农民群众在社区建设中的责任,形成政府统筹推进、部门协调配合、乡(镇)村积极运作、农民主动参与的推进工作联动机制。
(二)坚持规划先行,确保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科学合理。要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依照《甘肃省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武威城乡融合发展核心区总体规划》,邀请国内有资质、有影响的'规划单位,打破现行的行政区域界线,采取合村并点的方式,加快制定全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和各乡镇的详细规划,与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以及村镇体系、农村住房建设等专项规划相衔接,与产业发展规划、农村公共服务规划以及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等有机结合、配套跟进。要充分考虑各乡镇的历史沿革、地理位置、资源配置、人文环境和村民生活习惯等因素,合理确定社区建设位置和规模。积极探索适合我区实际的建设模式,建议城郊和工业园区乡镇发挥土地增值优势,借助相关政策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机遇,以小高层和高层为主;金色大道沿线条件较好的乡镇,以高层或多层为主;人口分散,经济条件薄弱、有荒滩空地的沿山边缘乡镇根据群众意愿以二层或平顶房为主,因地制宜建成一批各具特色、风格鲜明的新型农村社区。
(三)强化产业支撑,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持久动力。农户入住社区后,虽然生活开支有所增加,但相对完善的服务功能,可以使他们从繁重的家务和土地劳作中解放出来,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发展产业、增加收入。一是注重产业发展。随着社区规模的扩大,要更大范围规划产业布局,加大劳务输出,促进土地合理流转,实现生产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催生一批高效节水种植大户、设施农牧业大户、特色林果业大户和龙头企业,从而使农民群众既不离乡也不离土,就近就业,形成农民增收致富的稳定来源。二是引导好各种农村合作组织在社区中的衔接,发挥优势,为农副产品的外销搭建好平台。三是有针对性地引进劳动密集型、适于松散管理、分散经营或生产的企业,为家庭妇女和居家留守人员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增加收入,解决入住的后顾之忧。
(四)拓宽融资渠道,破解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瓶颈。资金短缺是制约目前我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最大因素。要进一步完善社区建设扶持政策,探索市场化融资新路子,多元化融集资金。一是建立农村社区建设专项资金逐年稳步增长机制。区上每年度安排一定的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并逐年增加,同时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支持,用于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二是用足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以地生财,借地发展,对集体建设用地,除统筹安排好农村社区及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外,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置换为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使用。对形成的土地增值收益,除国家规定用途外,其余部分应优先用于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配套。三是整合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等多个部门涉农资金捆绑使用,按照渠道不乱、各记其功、统一拨付、集中投放的原则,用于农村社区建设。四是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社区建设。积极招商引资,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对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进行包装,积极推介,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建设。五是引导金融资金参与社区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在金融产品、担保方式、投融资模式等方面进行创新,多方化解资金难题。
(五)保证工程质量,不断提升农村社区建设整体水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必须自始至终坚持高质量建设。严把质量安全关,不能因盲目降低成本、满足群众的购买能力而忽视工程质量。继续严把施工图审查、招标、监理、质监等重要环节。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管作用,对在建工程进行安全、质量、手续、监理、节能方面的全面检查,切实搞好建筑质量监理和工程验收。要按照建设集约化、居住生态化、管理科学化、布局合理化的理念,做到八通(路、电、水、沼气、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网、科技信息网络)、五化(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净化)、三有(休闲广场、农家店、农家书屋)、一集中(垃圾集中处理), 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休闲娱乐、绿化美化、生产布局等通盘考虑,努力建设一批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配套的新型农村社区,确保群众买着放心、住着舒心,把好事办实,让群众满意。
(六)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提高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仅带来了生产生活方式的巨大转变,还将引发农村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社区建成后,几个村集中居住,村级组织如何设置、集体资产如何管理、物业和社区服务如何开展等等,都是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因此,在社区建设的同时,就要提前思考社区管理工作。建议有关部门和乡镇及早研究农村社区管理的新途径,培养一批指导社区管理及服务的人才,为新型农村社区管理蓄积力量。
社区建设调研报告 篇3
按照xx区委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意见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专题调研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我们深入到街办、社区开展了社区建设专题调研活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区建设的基本成效
目前,xx区城区现有城市社区居委会83个(含立新乡6个村改居),主要分布在全区5个街道和立新乡。近年来,xx区始终把和谐社区建设作为构建和谐沙市的基础工程来抓,在发展区域经济的同时,大力推进社区建设,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文明祥和”的城乡社区,为构建和谐沙市夯实基础,全区和谐社区建设正呈现出全新的发展态势。从xx区社区建设工作情况来看,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社区和岗位设立逐步规范。20xx年实施社区建设改革以来,xx区根据中办发〔20xx〕23号文件要求,按照有利于提高工作效能的原则,充分考虑到城市发展规划和原有居委会的特色,采取合并、撤消、新建等方式,先后经过3次调整,把建区之初的132个居委会调整为83个社区居委会,调整后每个社区规模适度,平均管辖户数2500户左右。xx区现实有的77个城市社区,目前核定岗位职数拨付经费的社区有68个〔其中解放街办4个厂居、胜利街办1个厂居、朝阳街办2个厂居和2个(五星三村、柳林洲村)村未核定〕。20xx年全区社区换届选举,经区政府核定社区岗位数287个,后因工作需要,至20xx年3月社区岗位数增加至328个,较20xx年增加了41个岗位。
二是社区工作、工资待遇大幅提高。全区现实有社区工作人员399人,其中328个核定岗位人员中在岗251人,借调街办62人,离岗退养12人,借调区直3人;街道社区自聘71人。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财政按每个社区岗位20xx0元/年、每个社区20xx0元/年(厂居15000/年)的标准向社区下拨岗位和工作经费。今年7月1日起,区政府提高了社区居委会的补贴标准,财政按照每个社区岗位15600/年、每个社区20xx0元/年(含厂居)的标准下拨岗位和工作经费,社区工作人员待遇一次性增幅达到56%。社区工作人员全员纳入保险序列,办理了“三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大大提高了社区、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福利待遇,稳定了社区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三是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保障。按照“压缩办公面积、扩大服务空间、拓展服务功能”的指导思想,20xx年至20xx年,全区共投入资金1301万元(其中争取市级以上财政投入645万元,区级财政配套426万元,街道社区自筹230万元),按照《湖北省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若干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对社区实施了规范化建设和改造。全区新建街道社区服务中心1个(解放街办),改扩建街道社区服务中心1个(胜利街办);新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27个,改扩建18个。截至目前,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50个,250-300平方米的社区7个。通过不断的投入和建设,xx区街道服务中心和社区“四室”(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日间照料室、警务室)、“两厅”(一站式服务大厅、居民说事厅)、“一校”(居民学校)、“一点”(慈善捐赠点)等基础设施日趋完善。51个社区居委会全面推行了“一站式”服务,服务居民、为民办事、组织活动的基本功能不断增强。
今年,对尚未达标的26个城市社区和2个即将批准成立的近郊乡镇社区(关沮镇景湖、银湖社区),近期已由民政部门申报了省级和市级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资金计划投入760万元。为激励街办实施建设项目,区民政局将筹措100万元专项资金,对项目实施又快又好的街道给予“以奖代补”。项目实施完成后,xx区83个城市社区和2个近郊乡镇社区的基础设施达标建设将画上圆满的句号。
四是社区服务和自治创新特色。xx区的社区服务已发展到家政、养老、托幼、计生、民调、卫生、社保、保安、法律、中介等十大系列多个服务项目,逐步建立了以街道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服务站为基础的上下联动的社区服务体系。目前,全区已建成街道级社区服务中心2个、社区服务站51个,社区警务室83个、社区活动中心51个,社区图书室48个、社区居民学校83个。与此同时,全区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帮困解难、关心群体活动。以“沙市老姨妈服务队”、胜利街办“365”社区服务和解放街办“彭国珍服务队”为代表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日益壮大。志愿者服务队与部门机关干部、社区工作人员一起深入到社区,进入千家万户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建立了志愿者活动档案。
社区以扎实而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沙市的建设和发展赢得了巨大的荣誉。xx区先后获得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全国科普示范区、全国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区等国家级和多个省市级荣誉称号,绝大部分与推进社区建设有紧密的关系。20xx年xx区以“创新居民自治形式,扩大居民自治范围,拓展居民自治内容”为代表的“居民说事”制度,在全区社区全面推行。该制度得到省委书记罗清泉同志的充分肯定,并在《湖北内参》上予以亲笔批示。20xx年,在民政部召开的表彰大会上做了典型发言,在全省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上做典型发言并得到大力推广。xx区社区自治和服务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二、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查,我们也清醒地看到xx区社区建设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和提高。
1、社区工作体制机制尚不健全。一是社区与部门、街道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xx区对社区应承担哪些职责,还没有一套系统规范、操作性强的规定,多数部门把社区当作本部门的下属单位,把原本应该承担的工作任务下派到社区,却没有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下拨经费,使社区干部压力大负担重。二是各类评比活动牵制了社区大量精力。据调查了解,一个社区每年要迎接如党建、综合治理、就业再就业、低保、计生、卫生、经济等各类常规考核检查20多个;迎接如平安社区、卫生社区、党建示范社区、充分就业社区、文明社区、绿色社区等各类专门创建工作更是应接不暇。仅计生部门每年就有省、市、区三级考核,有季度考核、半年考核、全年目标考核、党政考核等,考核工作贯穿全年始终,使社区疲于应付。
2、社区工作牌子杂乱资料繁多。一是牌子多。上级要求部门工作进社区、服务到社区,而这些部门在社区没有工作平台和落脚点,社区居委会成了这些工作任务的承接者和落实者。每个部门工作、服务进社区的同时都要在社区挂牌,多的一个部门要挂几个牌子,且尺寸不一、颜色不同,还要求挂在显著位置。如社区党建联席会、联合工会、平安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红十字服务站、劳动保障服务站、计生服务站、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党员服务站、妇女儿童服务站等等。一个社区要挂近20个机构牌子,且这些挂牌产生的费用,大部分需要社区自己承担。二是资料多。现在每项工作都要专题建档、建立台账,而且要求特别高,既要电子文档又要纸质文本,既要文字材料又要图片影像,既要内容丰富又要统一外观。一个社区半年的工作台账就有60本之多,平均每本都有2—3厘米厚,堆起来有1米多高,有些龙头社区的资料已经多得无处可放。
3、社区人员混岗空岗现象普遍存在。由于街道工作人员不够,在社区居委会成员届期内借调社区干部,造成了社区干部流动性过大,社区工作缺乏稳定性和延续性。同时,由此产生的社区工作人员缺位,导致部分社区工作不能落实。据调查统计显示,从社区抽调工作人员到街道机关各岗位工作的现象较为普遍,5个街道共抽调社区工作人员62人,抽调率为16.5%。同时,各街办除向社区抽调工作人员到街办机关工作以外,自聘人员现象也极为普遍。目前合计自聘人数达71人。其中解放街办自聘8人,崇文街办自聘12人、中山街办自聘15人,胜利街办自聘26人,朝阳街办自聘10人。
4、社区工资待遇无统一执行标准。xx区自建区以来,就是将社区工作、工资经费全额纳入财政综合预算。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全区对社区工作人员的月工资基本标准按照600、700、800元参数执行,各街办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本辖区的工资发放标准。由于各自为阵,各有标准,xx区5个街办的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不尽相同,出现了“同城同工不同酬”的现象。20xx年7月起,政府大幅提高了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月工资基本标准按照1100、1200、1300元参数执行,但是各街办在具体实施中“同城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仍然继续延续,造成了街办与街办之间社区工作人员的相互比对,产生了一定的不稳定因素。
三、进一步推进社区建设的建议
根据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的目标要求,为积极探索有沙市特色的城乡和谐社区建设新路子,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探索建立社区工作站、社区居委会并行模式。在社区居委会之外独立设置社区工作站,实行“工作站与居委会并行”的管理模式,还原社区居委会自治的本义。社区工作站和社区居委会分别担负不同职能。社区工作站的主要职责是在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承办政府职能部门在社区开展的工作,以及其他由区政府确定需要进人社区的工作事项。社区工作站的工作人员目前可实行全员聘用社区居委会成员,逐步推行社区工作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居委会依法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功能,依法协助社区工作站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社区居委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期进行换届选举产生其成员。
2、规范社区挂牌和各项检查评比考核。一是在社区仅限于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三块牌子。对相关职能部门因工作需要挂牌的,由部门制订统一模式、统一标准、统一颜色、统一安排、统一设计方案报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牌子只能挂在室内相关功能室内或制作照片留存备查。同时,挂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应由职能部门承担。二是规范各项检查评比考核。凡对社区居委会工作的各项检查、考核、验收事项,应由组织活动的部门、团体事先报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整合后,采用统一标准、统一部署、统一台帐、统一考核、统一奖励、成果共享的办法进行综合考核。
3、加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与管理。一是要严格核定岗位。社区工作站岗位数建议按照20xx户以下4人,20xx-3000户5人,3000户以上6人标准核定;社区居委会岗位数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在进行换届选举时适时核定。二是要严格聘用程序。各街办按照核定的岗位数聘用人员,须经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程序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并进入社会保障体系;社区定岗到人后不得随意调换,确因工作需要统筹调配的,须书面报请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社区岗位出现缺额增补时,须报请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由街道聘用。三是要努力提高社区工作人员队伍素质。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岗位实践和学习培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业务水平,社区工作人员除参加各部门业务培训,还需纳入区委党校培训计划。同时,要逐步实行社区工作者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
4、统一社区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一是探索制定xx区社区工作人员岗位工资实施办法,对社区工作人员受聘期间建立基本工资、补贴、奖金和社会保险等制度,社会保险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社区工作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块组成,基本工资由财政直接拨入个人卡号实行社会化发放;绩效工资发放实行浮动制,由街办考核发放。建立社区工作人员工资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推行社区工作人员等级工资制,把工资水平同工作资历、工作年限、工作业绩挂钩,以调动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确保队伍稳定。
5、大力推进和深化社区服务。一是进一步加大社区管理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快社区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全面完成社区数据的录入和上传。尽快完成社区管理信息系统和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对接,实现政府与社区的良性互动。要以社区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为依托,实现一数一源、一数多用,避免多头信息数据填报,减少社区工作人员的负担,降低成本,提升效率。在此基础上启动社区服务信息平台,推行预约服务、热线服务、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建立全天候的社区服务体系。积极探索社区服务市场化、专业化的路子,以适应居民群众的服务需求,促进社区服务业的良性发展,从更高层次上推进社区服务。二是要重点做好便民利民服务,特别要做好面向困难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面向下岗失业职工的再就业服务和其他社会保障服务。进一步发挥社区服务业在帮助困难群体再就业中的渠道作用;强化对社区弱势群体的帮扶机制,进一步健全社区扶贫帮困体系。
社区建设调研报告 篇4
为认真贯彻全省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推进社区“三有一化”(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实现社区党建区域化格局)建设。3月12日,县委组织部成立两个调研组深入义宁镇百汇、万坊等八个社区,通过座谈交流、听取汇报和实地察看等形式,就社区办公场所、经济状况、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在南崖、卫前、万坊、西摆四个居委会的基础上,成立了宁红、凤凰山、南崖、西摆、万坊、衙前、卫前、百汇八个社区居委会,均属纯居民型社区,共有居民34120户,人口13万。一是社区办公用房情况。各社区均属租借其他单位或民房办公,既无会议室也无党员活动室。宁红社区租用民房办公,每月租金700元,其余七个社区的办公用房由国税局、财政局、房管局、工商局、建行和宁州镇企办无偿提供,其中南崖社区在南崖景苑拥有一套120㎡的办公用房,但因无钱装修没有进去办公。二是社区干部工资和办公经费情况。干部工资县财政每月补贴书记、主任600元,一般干部500元;镇政府每月补贴300元;县民政局每月补贴书记、主任100元、一般干部90元。办公经费每年8000元。三是社区干部配备情况。八个社区均配有书记和主任,现有工作人员38名,其中男性3名。大专学历以上12人,高中学历23人,初中学历3人;平均年龄40.1岁,45以上的5人,30-35岁32人,30岁以下的1人。日常工作要承担17项行政性事务,往往是白天上班、晚上收卫生费,工作负荷比较重。四是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情况。各社区均成立了党组织,百汇社区为党总支,其他七个为党支部。共有党员1014名,其中流动党员287名、下岗党员375名、无法联系党员149名、60岁以上党员366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我县城镇社区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随着城区的快速扩张、人口的迅速增长,社区建设中的深层矛盾也逐渐凸显,主要表现为管理体制不畅,办公场所紧张,经费保障不足,服务质量不高,党建基础薄弱和社区意识不强等六个方面。
1、管理体制不畅。一是管理职能行政化。社区工作以完成上级布置任务为主,除日常工作外还要承担街道、县委县政府和其他职能部门交办的各种行政性任务。二是权责利不统一。部分职能部门本应下放给社区的权利没有下放,或名义上将职能下放,实际上是工作下放而权利不放,社区大量的时间花在“协助”部门工作上,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的工作职责因工作繁重而淡化。三是工作缺乏合力。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等单位的服务设施和闲置资源的共享,听任单位领导意愿,缺乏有力的约束机制,没有形成“驻于社区、关心社区、建设社区”的良好氛围。
2、办公场所紧张。一是办公用房紧缺。八个社区的办公条都比较差,办公面积平均61㎡,特别是西摆社区一下大雨就浸、南崖社区一下小雨就漏。二是活动场所缺乏。各社区都没有党员活动室和会议室,公益性娱乐场所几乎没有,平时搞活动、开会靠向其他单位租借。三是《修水县房产开发项目建设管理试行办法》(修政办发[20xx]38号)关于住宅小区按建筑面积0.08%提供社区用房的规定执行不到位。
3、经费保障不足。一是财政投入相对滞后。近年来,随着社区作用凸显和管理重心下移,社区承担的工作任务逐渐增多,但“费随事转”的原则却并未得到很好的贯彻,在承担工作的同时经费难以落实。基层组织建设资金向农村倾斜,社区硬件建设投入不足。二是干部待遇相对偏低。书记、主任1000元/月、一般干部890元/月,与县城其他类似工作岗位收入有一定差距,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三是办公经费相对短缺。随着城区居民增多、服务要求提高、工作量增大,每年8000元的办公经费远远无法满足社区办公实际需要。经费短缺导致一些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无法开展,市民服务难以落实,工作显得被动。
4、服务质量不高。受活动场所、办公经费等客观因素影响,社区服务水平还相对滞后,具体表现为:一是服务内容单一。社区平时主要围绕政府职能部门开展工作,服务内容以政府部门安排的工作为主。对市民需要的托幼、保健、娱乐、家政、保洁等服务还很欠缺,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缺乏吸引力,不能满足市民需求。二是服务设施缺乏。很多院落、楼栋没有活动场地,如万坊、宁红和南崖等社区要么活动场地小,要么没有活动场地,市民无法就近开展活动。三是服务主体单一。政府和社区包揽了许多本应由市场提供的服务项目,而新型社区服务业又还没有形成规模,在引导非营利性组织、社团、协会等民间组织发挥作用方面还有待加强。
5、党建基础薄弱。社区党建阵地建设非常滞后,大多数没有党员活动室,没有党建宣传栏。党建意识淡薄,党建氛围不浓,党内活动贫乏,党员管理缺位,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三无”党员(无固定住所、无固定单位、无固定收入)游离于党组织管理之外,对“三不”党员(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时缴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缺乏有效管理。
6、社区意识不强。当前社区行政化现象普遍,工作方式以行政指挥为主导,简单地把社区工作等同于完成部门交办的任务,社区服务比较滞后。而政府部门往往把社区当成“下属”,直接向社区安排行政工作,这种结果导致了市民对社区工作认识的模糊,认为社区就是办办证明、管管卫生,对社区工作不关心、不支持,有事习惯找单位,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甚至有的.国家干部连卫生费都不愿交。
三、意见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在充分听取社区党员、干部和市民意见,广泛借鉴外地社区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修水社区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1、进一步健全理顺社区管理机制。一是建议实行常委挂点联系社区工作制。一名常委联系一个社区,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社区党建工作联系会,协调解决社区建设中的难点问题。二是建议建立社区共建共享机制。出台相关规定要求驻区单位积极支持社区建设,帮助社区解决实际困难,将闲置资源无偿或低价提供给社区使用,单位服务及活动设施无偿向社区开放。同时,要求居住在社区的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社区组织活动。三是建议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职能部门凡拟将其组织机构、考核评比、专项调查等事项及社区职能以外的工作进社区的,应通过一定程序向社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未按要求申报审批的,社区有权拒绝执行。
2、逐步解决社区办公活动场所。一是建议将社区办公活动场所纳入政府规划。在政府建设廉租房、安置小区、公益服务设施时,将社区办公用房一并纳入考虑,同步规划建设。二是建议将社区办公活动场所纳入村级活动场所建设范围统筹考虑。在争取上级政策性资金扶持的同时,县、乡财政每年配套一定数额的资金,通过新建和购买等形式逐年解决社区办公活动场所问题。三是建议将南迁单位闲置办公用房调配给社区使用。对搬迁至城南办公的单位闲置用房划拨给西摆等暂无适当办公场所的社区使用,对百汇和凤凰山等社区借用办公场所仍适应办公使用的,可将产权直接划拨给社区。四是建议按照(修政办发[20xx]38号)文件规定,规模小于50000㎡的住宅小区,开发单位应无偿提供不少于30-50㎡的社区用房;规模大于50000㎡的住宅小区,开发单位应按总建筑面积0.08%无偿提供社区用房。
3、建立健全社区经费保障机制。一是建议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适当提高纯居民型的社区办公经费补助标准,按社区人口比例划拨一定人头工作经费。二是建议按照“费随事转”要求,对超出社区职责范围又确需社区承担或配合的工作,按照有偿服务的原则,由相关部门解决相应的工作经费。三是建议鼓励社区兴办经济实体,开展家政、保健、娱乐、物业等有偿或低偿服务。四是建议出台相关规定要求驻社区单位在物力和财力上对社区建设予以支持。五是建议在财力许可的范围内进一步提高社区干部经济待遇。
4、努力提高社区服务能力。根据市民生活需要,对社区内场地资源进行整合,鼓励驻社区单位、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开发、开放市民需要的体育、娱乐、文化等活动设施,解决当前文化娱乐场地缺乏的问题。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各类民间组织创办各类社区服务企业,鼓励待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开办社区服务项目,以市场化方式推动社区服务,防止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大包大揽。
5、全面提升社区党建工作水平。一是建议调整社区党组织设置。按照“一社区一总支”的原则和“无组织抓组建、有组织抓规范、有规范抓创新、软弱涣散抓整改”的要求,调整社区党组织设置,设立八个社区党总支,下辖若干党支部。二是建议开展“社区党建基础工作建设年”活动。对社区党建的硬件和软件建设进行全面规范,力求做到党建氛围浓厚、布置美观大方、资料规范齐全、数据准确详实。三是建议继续深化“党员干部监督进社区”工作和“受社区欢迎的干部”评选表彰活动。四是建议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活动,对在职党员、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下岗党员进行分类登记,对在职党员实行“双管”,对下岗党员实行“接管”,对离退休党员实行“共管”,对流动党员实行“协管”,对居民党员、复转军人、毕业学生中的党员实行“统管”。五是建议将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延伸到每个社区。
6、进一步调整社区布局设置。鉴于从城南四小以西均属宁红社区管辖范围,人口太多、范围太广,建议将宁红社区分设为两个社区。
社区建设调研报告 篇5
一、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社区建设取得新进展
xx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后,我市社区建设工作快速推进,在体制创新、社区整合、社区自治、完善社区功能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和实践,涌现出了一批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详和的新型社区。
1 、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完成了街道、社区整合。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地缘关系、资源配置、居民认同感和归属感等因素,市辖三区开展了街道、社区撤并整合工作。镜湖区原有14个街道整合为11个街道,97个社区整合为56个社区;鸠江区原有22个社区整合为14个社区;弋江区原有27个社区整合为21个社区。通过整合,实现了社区规模相对合理、区域相对集中、资源配置相对科学。开展了撤销街道办事处试点。弋江区在全市率先开展了撤销街道办事处试点工作。 xx年7月1日,南瑞街道办事处正式撤销,南瑞三个社区居委会直接与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对接,开展工作。撤办之后社区各项工作有效衔接,各方适应性进一步增强,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2 、强化社区自治。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普遍推行。目前,市辖三区基本上实现了由全体居民直接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如镜湖区,11个街道56个社区全部采取直选方式进行了选举,共登记选民311804名,参加正式选举投票的有235893名,参选率达75.64%。直接选举强化了居民自治和参与意识,推动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议行分设”稳步推进。社区“议行分设”试点不断扩大,镜湖区在西洋里社区首家试点基础上,又选择了5个居民自治意识较强的社区进行“议行分设”试点;弋江区也在荷夏园、锦申园、李巷、西利民、兴隆街、沐春园等6个社区实施“议行分设”。“决策议事层”和“执行层”的分离,推动了社居委从繁重的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当好群众代言人,切实为民服务,增强了社区的凝聚力和亲合力。
3 、加大社区建设投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政府每年设立200—300万元的社区建设专项资金;社区办公经费由每年1万元调整到每年2—3万元,纳入年初区财政预算。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考核评议,形成了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社区工作者管理机制。大幅度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生活待遇,达到社居委主任每月850元、副主任750元、一般社区工作者650元的标准,并为其办理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市辖三区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均达到300m2以上,鸠江区甚至有8个社区用房达1000 m2以上,占57%;有5个社区用房达500 m2以上,占36%;并做到统一悬挂社区标识、统一主外墙立面、统一功能布局、统一资料上墙。还配备了电话、电视、电脑、传真机、数码相机等办公设备,社区办公软硬件环境得到大大改善。
4 、拓展社区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区、街道、社区三级服务网络功能,以“六进社区”活动为抓手,全力打造社区服务平台,创新社区服务手段,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构建全方位、多功能的社区服务体系。文化进社区。如镜湖区,深入持久地开展“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和万家社区读书活动”,组织社区巡回演出250余场次,举办以“和谐的镜湖”为主题的大型彩车巡游活动,深受居民的好评。卫生进社区。各区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网点建设,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价廉、质优、人性化的社区卫生服务。如鸠江区将四褐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风鸣湖社区卫生服务站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确立为惠民门诊,为符合条件的惠民对象减免部分费用,改善了民生。警务进社区。各区以“零发案社区”、“平安社区”等群众性创建活动为切入点,建立治保、调解、普法、帮教、治安巡逻“五位一体”治安管理机制,为广大居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教育进社区。镜湖区构筑了区社区学院、街道社区学校和社区分校的三级社区教育网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型单位、学校和楼院创建活动,有力地促进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社保进社区。各区加强对失业人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积极开展就业推荐、咨询、培训服务。社会救助进社区。各区大力开展对优抚对象、残疾人、特困户等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和便利福利服务。如弋江区在弋江桥街道和南瑞社区设立了“慈善超市”,向享受“分类施保”的低保户及突发性事件的困难居民发放物资救助。
5 、健全社会组织体系。优化社区党组织设置。随着党政机关和区境企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下岗失业人员党组织关系转入社区,社区党员数量迅速增加,最多的达330多名,最少的也有50多名。各区、街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社区党组织设置,在党员人数较多的社区建立党委或党总支,下设党支部,形成了党委(总支)建在社区、党支部建在楼院、党小组建在楼道的三级组织网络,成为党在城市基层严密的“组织网”和有效的“工作网”。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积极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与居委会主任、社区党组织成员与居委会成员交叉任职;大力开展“五个好”先进党组织、“社区示范党组织”创建工作和社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我市社区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上不到位。一方面,个别区及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对社区工作不够重视,在社区的管理、监督、引导、服务、支持、共建上存在“缺位”现象;另一方面,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荣誉感、归属感不强,“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社区氛围尚不浓厚。二是社区居委会行政化倾向越发明显。社区居委会该干的事没有干,不该干的事干了一箩筐,社区工作者整天忙于经济普查、房屋普查、大拆违、门牌编码、土地估价等全市性工作,疲于应付门类繁多的各类创建考评,很难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为居民服务。三是社区服务市场化、产业化程度低。社区中介服务组织培育不够,服务层次不高,不能适应群众日益多元化全方位的需求。
二、深化改革、加快创新,推动社区建设迈上新台阶
社区作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基石,是各级政府的“聚力点”、社情民意的“聚汇点”、社会矛盾的“聚焦点”。各级各部门应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以服务社区居民、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为根本出发点,以推动社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为主线,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做到“基层有活力、管理出实效、群众得实惠”,促进社区建设迈上新台阶。
1 、强化社区工作领导,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建设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成立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社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在社区规划、政策措施、考核奖惩、舆论宣传等方面的领导。完善考核目标体系,把社区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区以及市直相关职能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区政府要以社区建设为重点,加大对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考核。建立市直部门联系社区制度,与社区共建帮扶对子,帮助社区开展各项工作,参与和谐社区建设。
2 、完善撤销街道办事处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社区管理体制创新。街道办事处作为市辖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在我国已经存在和运行了半个世纪,曾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传统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赖以生存的“单位体制”已被打破,根基已被动摇,其管理模式、运作方式已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城市管理的新要求。面对越来越多的社会性事务,街道办事处“块管不到边,条管不到底”,反而束缚着社区服务和自治功能的发挥。撤销街道办事处顺应了“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趋向,是推动基层政治民主建设的客观要求。从撤销南瑞街道办事处的实践来看,成效是明显的,实现了平稳过渡,既减少了管理层次,提高了工作效率;又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下一步要扎实完善试点工作,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将原属于街道办事处承担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全部移交给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将原属于街道办事处的社会性、群众性工作全部移交给社区,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无街道办事处层级的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社区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机制,以及社居委与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对接机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面,将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
3 、科学界定社区职责,严格社区工作准入制度。进一步明确界定社区居委会职责,理顺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相互关系,实现政府依法行政和社区依法自治的统一。通过调研,结合外地经验,我们认为新形势下社区居委会的主要职责是:宣传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协助政府部门在社区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筹措本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管理和维护公共资产;对本社区的物业管理和服务进行指导、监督,组织居民成立业主委员会等。积极实施社区工作许可制,对不属于社居委职责范围内的下派任务,社居委可以拒绝承担;若确需社居委承担和配合的,必须经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并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进入社区。
4 、顺应城市化进程,积极稳妥推进“村改居”。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如何科学合理地撤村建居,逐步消除“城中村”,是今后社区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关键要把握三个环节:一要处理好社会事务。按照社会事务和经济事务剥离的方法,将原村民的社会事务管理职能按属地划入所在社区居委会管理。二要处理好集体资产。对原村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和产权界定,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承接原村集体经济管理职能。将原集体资产折股量化,科学设置股权结构,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政企分开”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将资产管理公司改制为股份制企业,逐步完善法人治理机构,规范企业利润分配,保障股(居)民分红权利。三要完善相关保障措施。对“村改居”原农民要切实落实市民待遇。在劳动就业方面,凡在劳动就业年龄范围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而没有就业的,享受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和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对原农村救助对象和城市低保对象,初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享受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在社会保障方面,从事个体经营(包括自由职业者)或未就业的,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方式,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凡符合市区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和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享受居住地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待遇和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在计划生育政策方面,从农民转为居民之日起,3年内可继续享受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在住房政策方面,“村改居”前经批准的农民自建住房或集体集中建房,缺少“一书两证”,由镇、区政府审核后统一申报,经市规划局、国土局批准,向房管局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证书。自建住房和集体集中建房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后,补交土地出让金和相关规费,可办理上市交易手续,上市后不得再享受宅基地政策。“村改居”后原农民住房拆迁安置,在不享受优惠集中建房的条件下,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规费,享受市区拆迁政策。
5 、完善社区建设保障机制,强化社区建设合力。在人、财、物三个方面强化社区建设保障,为构建和谐社区提供坚实的物质支撑。一是推动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确保有人办事”。今后社区将承担越来越多的社会性职能,社区工作者由原来的“婆婆妈妈”变成“小巷总理”,这对社区工作者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积极推行社区工作者资格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强化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党校要举办社区专职工作者培训班,抓好专业轮训,推动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进程。要适当提高社区工作者生活待遇。目前我市社区工作者工资水平大都在600—800元,较以往虽有了较大的提高,但与他们的实际付出、与全市平均工资相比,都有相当距离。要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确保社区工作者收入随经济社会发展而提高,增强社区工作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二是建立健全社区建设长效投入机制,确保“有钱办事”。市政府应逐步提高社区建设专项奖励资金,强化“以奖代补”;各区要把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社区办公经费、社区干部补贴和社会保险列入区级财政预算,每年用于社区建设的资金增长幅度应高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采取市场化运作机制,广泛吸收社会资金投资社区设施建设。三是优化办公条件,推进资源共享,确保“有地方办事”。通过开发商支持、驻区单位资源共享以及新建、调剂置换、租赁和购买等方式,不断优化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和社区服务用房。进一步配备配强相关办公设备,实现办公自动化。驻社区单位在将大量的服务性、社会性、公益性事务逐步转移到社区的同时,要充分利用自身在场地、设施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向社区提供服务,实行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为社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社区建设调研报告 篇6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作为我国城市基层社会结构主体的社区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加强城市社区建设是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意义。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明确要求构建和谐社会要从建设和谐社区入手。为此,民革福建省委组成课题组,就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社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进行调研。调研组七月—八月间走访了福州、厦门、湖南长沙等地,考察了当地的先进社区,并与相关部门的专家、学者,社区工作者进行座谈。经过分析整理,形成此报告。
一、我省社区建设概况
我省社区建设自五年起启动,期间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坚持以服务为民为宗旨,民主自治为目标,居民参与为重点,示范活动为手段,努力健全、完善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制度,取得了实效。截至2004年底,全省已经整合成立1461个社区居委会,在社区整合的基础上,按照“议行分设,决策、执行与监督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三个自治组织。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1、社区管理体制尚未理顺,把社区建设混同于基层政权建设。
当前,我们社区建设实行以民政部门为主的区、街、居三级管理体系,往往把社区当成是政府的延伸,社区承担了太多的政府职能,导致角色模糊,职能错位,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工作的承受层、操作层、落实层,工作不堪重负,疲于应付。社区居委会既承担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职能,又承担了基层政府重心下移后的行政管理职能,社区居委会“准政府机构”的地位及其运作机制,难以适应居民自治意识增强、希望扩大基层民主的需要,难以发挥社区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出现强调管理重心、管理权力下移,不是强化社区的社会职能,而是片面地扩大街道编制,扩展社区组织的政府职能的现象,使政府在社区建设中仍然担当实际意义上的“包办代替”角色,造成社区的社会职能不是强化,而是萎缩、弱化,使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难于开展,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实现真正的社区自治。
这其中比较突出的是“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落实难的问题。所谓“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一般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政府部门需要社区居委会协助处理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工作时,在征得社区居委会同意后,应当同时为社区居委会提供协助所需的权利和必要的经费;二是政府部门管不了也管不好的社会服务性职能向社区转移时,必须同时转移权利和工作经费。但是在实际过程中,因为政府职能未能转变,“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处于“留在口头上,落在低头上”、“叫得响,到位难”的状态。究其原因主要有下面四个方面:
(1)思想认识不到位。
社区建设在我省虽然已经走过五个念头,但是一些领导对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社区工作缺乏紧迫感,没有充分认识到社区建设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存在“重形式、轻实际”的现象,对社区建设中的简政放权、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等核心敏感问题,没有深入研究,妥善解决,仍习惯性运用计划经济时代的.行政手段来对待社区建设,看成“行政组织”、“准政府机构”,没有顾及到“权、利”相一致的问题。
(2)项目界定不明确。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居委会是“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同时也规定“居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居委会组织法》对居委会规定了六条任务,其中两条就规定居委会要协助政府开展有关工作,又指出现阶段居委会同时承担自治和行政两大职能。因此,居委会协助政府开展相关工作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但法律对“协助项目”只作原则规定,实际操作过程导致居委会协作的项目包括政府的所有工作,“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显现出现就不足为奇。
(3)经费渠道不畅通。
我们现行的财政体制仍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政府目前只有少数一些部门,如计生、公安因有专门的委办工作经费,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大部分部门均因为“委办工作经费”无法列支导致“权随责走、费随事转”难以落实。
(4)社区拒绝不得力。
中发办[2000]23号文件规定,对不属于社区居委会职责范围的工作和向社区摊派的各种负担,社区居委会有权拒绝。在实际操作中,2社区居委会干部谁都不会得罪“上级”,只能“上面下命令,下面照着办”。据统计,社区居委会承担着社区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体育、社区科普、民政、再就业、计划生育、老龄工作、信访、安全生产、消防、侨务等工作,普遍达56大类,285小项。与这些工作相对应的是牌子多,几乎一项工作一块牌子,少的29块,多的达58块。
2、社区管理和服务功能不够完善,居民自治水平较低。
现阶段城市的社区服务已经从单纯物质扶助的福利和救助,发展到对社区居民物质和精神需要的全面服务。社区建设内容应包括社区服务、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社区自治、社区文化体育卫生及完善的社区组织体系等多个方面。但是在社区管理方面,侧重抓行政性的管理,发动群众开展社区自治管理还比较少。社区的一些名为群众组织的机构,如计生协会、工会、红十字会等,实质上行政化色彩浓厚。社区服务是依托社区组织开展的社会福利服务,目前,服务领域不宽,项目不多,开展扶贫济困、就业服务相对比较多,社区的文化、教育活动开展的不够多;服务对象不广,面向老年人、弱势群体、未成年人的服务比较多,面向一般居民,尤其是青壮年的服务比较少,对青年人的吸引力不够;服务内容缺乏特色;组织力量比较单薄,一般是社区工作人员忙里忙外,发动社区中介服务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参与不够。
3、立法滞后,社区工作关系不顺。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是19xx年通过的,随着形势的发展,它的许多条款已经不能适应城市社区建设的需要。而且该法的基本条款只有23条,对城市居委会与政府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等仅做了原则的规定,操作性很不强。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对社区的关系也没有明确界定。致使社区居委会的职能定位不很清楚,社区工作关系不顺。表现在:政府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不顺,虽然社区居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但实际操作中往往会作为政府的基层机构,导致行政化倾向明显,影响了社区自治功能的发挥;社区单位在社区建设中的权利和义务没有法律的依据,致使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不高,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不顺,有些社区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关系融洽的,也往往是基于双方负责人个人之间的感情;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社区居委会对物业管理公司主要是指导与监督,但在实际操作上缺乏相应的手段,遇到不配合的物业机构,社区居委会也束手无策;社区中介服务组织的性质以及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也没有法律的依据。按照“议行分设,决策、执行与监督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三个自治组织尚未发挥自身应有作用。社区建设尚须制度化和法制化。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现象严重,对社区建设的顺利进行十分不利。
4、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不够适应,职业化、专业化、知识化程度不高。
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工作,社区工作者队伍得到充实和加强。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社区工作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文化程度偏低,一些社会工作的专业人才由于各种原因还很难进入这支队伍。二是男女比例不平衡。三是存在多头管理。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劳动保障站工作人员、残疾人联络员、禁毒专委等虽然同在社区工作,但分别归属不同部门管理,街道和社区统一管理难度很大。四是个别社区工作者工作作风不深入,面向群众、服务群众的意识不强,甚至存在“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的现象。五是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与过去相比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但仍然偏低,与职工平均收入相比,与所承担的工作量相比,还有差距,容易造成人才流失,也影响社区居委会人员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影响着社区工作者职业声望的提高。
5、社区单位和居民认同感、归属感不强,参与社区建设程度不高。
近年来,通过大力推进社区建设,社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普遍提高。但是社区建设基本上还是以各级党委、政府的推动力量为主导,各级党委、政府处于发动、组织、安排等全过程介入状态,而作为社区建设主体的广大居民尤其是各类单位在职人员的社区参与意识仍旧淡薄,参与行为缺乏,参与程度不高,基本上游离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共活动之外,有些地方甚至出现“政府拼命干、居民一边看”的非正常现象。如社区居委会选举,虽然有法律明文规定,但是,由于法律规定可以实行居民代表选举,许多地方便把居民代表选举居委会作为普遍通行的制度。这样,基层组织选举者可以随意确定居民代表而省去许多麻烦,选举实际上成了走过场。一些居民还安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生活习惯,生活中遇到困难还主要依赖工作单位予以解决,与社区没有明显的利益关系。社区居委会虽说是群众组织,但由于主要精力承担政府安排的行政任务,仅有的一些活动项目针对性不强,致使参与社区活动的热情还不高,还缺乏凝聚力和向心力,得不到大多数居民群众的认同。社区成员的低参与或者说社区建设参与主体的单一化,不但极大地制约了社区建设的深入推进和发展,而且严重背离了社区建设的初衷,成为和谐社区建设的“瓶颈”之一。
三、建议、意见
1、和谐社会的关键在党。
同样,要实现社区的和谐,也要看社区党组织的作用发挥得如何,因为社区党组织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处在社会变革的第一线。加强社区党建,夯实执政基础,对和谐社区的形成关系重大。首先要科学合理设置社区党组织。社区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的社区,一般应设立社区党总支,社区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社区,一般应设立党委。及时做好在城市新区、开发区和新建居民区建立党组织的工作。使党组织建到“大院”、建到“楼梯”,建到“两新”组织(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实现党组织在社区的百分之百覆盖,真正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其次要加强社区党组织班子建设。选好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推进党组织干部“公推直选”。鼓励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居委会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从机关选派能力较强、素质较高的优秀年轻后备干部到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挂职锻炼。鼓励通过社会公开招聘配备基层党务干部,逐步提高基层党务干部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此外还应加强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重视加强和改进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流动人员中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街道流动党员服务站、社区流动党员登记站和社区在职党员联络站等。
2、完善社区工作体系,正确定位社区工作。
一方面理顺街道办事处、政府职能部门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街道办事处、各政府职能部门要调整机构,转变职能,作好指导与服务,为社区居委会解决相关问题。社区居委会要保证街道办事处、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另一方面目前社区有限的资源承载了较多的行政职能,应明确社区组织是政府和企业分离的社会管理职能的载体,是开展社区自治管理的主体,而不是政府机构的延伸和“准政府组织”,减少多头管理的现象,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健全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等居民自治组织,老年人协会、文体协会、志愿者协会等社区中介服务组织,完善社区组织体系,增强整体合力。具体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入手:
(1)清理政府部门分设在社区的分支机构和牌匾。社区统一悬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的牌子,其他内设机构不再挂牌。分设在5社区的机构,除保留有关部门人员派驻的之外,应予以撤销,尽可能取消一些不必要的检查评比活动,还社区居委会服务于民的初宗。
(2)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机制。政府职能部门对需要经由社区协助的工作任务,赋予相应的权利,并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拨付必要的工作经费。
(3)采取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的办法,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社区工作者队伍。实行社区工作者归口一个部门统一管理,理顺人事管理关系。加强社区工作者进行岗位培训和专业知识学习,逐步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福利待遇,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考核、奖惩办法,建立激励机制,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知识化水平。
(4)扩大社区直选。直接选举产生居委会成员对于把居民公认的、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的人选进居委会,调动居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组织直选试点,总结积累直选经验,逐步扩大直选范围,鼓励条件较为成熟的组织整区、整街范围直选。在条件尚未成熟的社区,可以考虑采用户代表选举制度和代表选举制度相结合的方式。
(5)健全民主制度。完善居民代表会议、民主听证会议等民主决策制度,将社区事务交由社区居民自主决定、自我管理,特别是关系社区建设重大问题的决策,广泛听取和尊重居民群众的意见。
3、增加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增强社区凝聚力。
(1)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引导社区党组织强化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做好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工作。建立党员向社区居民公示、社区居民评议党组织成员和党员、党员联系扶贫帮困对象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开展社区党组织与单位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积极倡导和组织党员以各种方式参与社区事务,开展“党旗在我心中”、“贡献在社区,温暖在人间”、“党员责任岗”等系列活动,形成“一个党员一面旗,一个支部”的格局,增强社区党组织在居民群众中的号召力和凝聚力。
(2)发挥社区整合功能。政府行政管理系统、社区自主管理系统和物业管理系统组成社区的管理体系。行政管理系统应承担制定社区规划、促进社区发展的职能;社区自主管理系统要通过发动社区成员参与社区活动,形成社区的文化6合力,培养居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3)科学合理地调整居委会规模。应当合理调整现有居委会的规模。按照有利于社区自治、有利于资源共享、有利于社区管理、有利于提高工作效能的原则,合理调整划定社区。
(4)加大对社区基础建设和社区服务设施的投资力度。在社区建设启动阶段,政府投资是必需的,然而更需挖掘社会资源办社区。加强社区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要动员驻区单位积极支持社区基础设施的建设。要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务体系,“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为辖区群众造福,使广大群众参与社区建设,增加归属感和认同感。
(5)扩大社区决策的民主参与程度。通过基层民主选举、民主议事、民主监督,让居民了解社区、关心社区。在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分别建立“民意调查”、“居民议事会”和“民主活动日”等制度,加强与社区居民的交流与沟通,赢得居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建议实施办事处和居委会政务、财务、服务等内容全部公开,激发广大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提高社区的民主自治水平。
社区建设调研报告 篇7
近年来,随着xx区经济发展速度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对土地使用的需求日益增加,大批农民居住地被集中征用,从而出现了拆迁集中安置社区。拆迁安置区的建设与管理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为此,我们站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高度,积极完善拆迁安置区的建设和管理,努力推进拆迁安置社区健康发展。
一、 基本情况
从我们对全区拆迁安置区的最新统计数据来看,全区拆迁安置区共涉及13个镇(街道),总计83个,其中,已建成和正在建设且居住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大型拆迁安置区共有5个(香山街道香山花园、舟山花园、郭巷街道国泰社区、城南街道红庄新村、长桥街道蠡墅花园)。
二、 主要特点
xx区拆迁安置区主要有以下特点:
1、建设时间跨度较大。最早建设的是城南街道的宝尹花园,1996年建成,距今已有17年时间。而70%的拆迁安置区是在20xx-20xx年之间建成。
2、小区规模参差不一。规模最小的是越溪街道的田上小区,仅有8幢楼房,共居住43户176人。规模最大的是郭巷街道的国泰小区,建有1992幢楼房(其中别墅1388幢),居住2115户7892人。
3、居住人员相对复杂。在这些拆迁安置区居住的大多是遗留在村的中老年农民,文化程度低,生活能力弱、接受新事物意识差。还有相当部分房屋被农户出售或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有的小区外来人员已经占到较高比例,这些人员流动性大、结构复杂,素质不齐。
4、管理模式多种多样。大致有三种:一是单独建立社区居委会进行管理;二是由原村委会或居委会代为管理;三是建立小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不承担其他事务,这类小区有香山街道的香山花园和舟山花园2家。
三、 存在问题
一是社区规模过大,基层组织建设遇到阻力。目前的拆迁集中安置社区中,较小的地理空间往往集聚了几个行政村的被征地农民,安置居民很多都在5000人以上,有的甚至超过1万人。如此庞大、集中的群体对于基层自治组织深化村民自治,落实基层民主,形成了不小的阻力。因此,如何加强社区各类组织配套建设,构建拆迁安置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新格局,成为我们必须面对的新问题。
二是管理体制不顺,社区管理效率受到制约。目前拆迁安置区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矛盾是农民集中居住在社区公寓房内,但经济的收益分配在村里,形成社区管理和村委会管理并存的二元管理体制。拆迁农民与村集体经济还存在着割舍不断的联系,往往不愿将户籍、党组织等关系与原村组织脱离,形成农民的收益分配和居住相分离的矛盾。同时,这些居民既要接受社区的管理,又要接受村组织的管理,造成社区管理职责不明确、具体事务难以协调解决的矛盾,降低了社区组织对居民的吸引力和约束力。
三是基础设施不全,安置居民需求难以满足。由于拆迁安置区大多规划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有的是边拆迁、边规划、边建设、边安置,导致一部分安置区的“硬件”建设跟不上,生活、娱乐、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配套设施或不够齐全,或标准不高,不能完全满足入住居民的服务需要。就是一些建设标准较高的安置区,在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上也有一些不够周全的地方。一些有一定需求量的群众生活设施(如婚丧喜事大厅、公厕等)未纳入规划建设,社区公共用房和停车位配置不足,无法满足日常管理和群众需求。
四是供需矛盾突出,公共服务体系有待完善。现在许多安置区都存在着社区服务的供需矛盾。居民在社会保障、家政服务、老年活动等服务项目上具有一定需求,尤其是在就业服务方面,需求量很大。随着经济发展,劳动力市场逐步由单纯的体力型向专业型、技能型、知识型转变,而一些40—50岁农民除了种地缺乏其他技能,只能从事一些技术要求不高的体力劳动,就业岗位相对要少,再加上社区开展就业服务尚不到位,许多农民很难及时掌握准确的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短时间很难找到适合的岗位。
四、今后发展思路
一是要优化安置区的规划建设。确保社区用房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新建社区服务用房面积要不低于社区住宅地面建筑面积的3%的标准,提高公共服务和公益性服务的用房比重。合理确定社区规模,拆迁安置区的规模原则上应控制在1500户以内,已经建成的规模较大的`拆迁安置区则可以探索“一区多居”的管理模式。新建拆迁安置区应尽量不打破原行政村建制,原村民多年在一起生活,彼此间感情深厚,现在仍然将他们安置在一起,可以增强他们对新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也利于社区治安稳定和日常管理。
二是要落实安置区的有效管理。将拆迁安置区建设和管理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推行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网格化管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服务管理网络,逐步形成社区—居民小组—楼道的三级管理网络。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设岗定责、服务到户。选齐配强居民小组长、楼道长,切实把服务管理触角延伸到每个楼道、每户居民,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格局,提升拆迁安置区的管理效率。
三是要完善安置区的服务网络。紧紧围绕实施民生幸福工程,大力推进社区公共服务。完善社区便民服务室建设,为安置居民提供全面、便捷、优质的服务;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夯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服务;建立社区就业服务网络,通过发布劳务供求信息、帮助更新择业观念、组织技能培训等途径使拆迁农民能够实现灵活就业;开展社区文化服务,定期组织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社区文体活动。在拆迁安置区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区服务体系。
四是强化安置区的人员配备。选好配强社区“两委”班子,社区工作人员按照社区人口的1.5%配备。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积极吸纳专业社工进入社区,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统一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提高社区工作者报酬标准,对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者每月增加待遇,进一步完善社区工作者报酬自然增长机制。让社区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人才,为社区管理与服务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五是加强安置区的经济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户籍随房走、股权跟人走、福利在住地、管理归属地”的要求,将安置居民的户籍迁入社区,改变“人户分离”现象。我区的农民大多都加入了农民经济合作组织。这些农民安置到新社区后,还是拥有原行政村集体资产的一份,享受村级集体资产经营成果。这就使得农民和安置社区之间缺乏必要的利益结合点,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也就显得不足。应将这些原行政村集体资产量化到村民,将村民持有的股份从原行政村的经济合作组织中拨离出来,由镇(街道)的资产经营公司统一经营,形成一个新型、科学、有效的社区经济管理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