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教育活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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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报告

短文网整理的劳动教育活动报告(精选7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教育活动报告 篇1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于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已开始执行。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早已于1988年提出并随后出现多部关于女职工相关保护法的条例,算一下至今已有xx年了,但从本次调查中会发现有许多女性职工甚至都不知道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这项法律规定,就更不用说法律里的内容了,结果也就导致不知道有这项法律可以保护她们,法律带来的益处也就享受不到,如果自身在工作中的权益受到侵害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下面就20份问卷调查,其中有本单位女性管理人员的6份,本单位女性职工7份,街道卫生院女性职工7份,就此调查反映的情况下面我来做简单的说明。

一、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执行的基本情况

(一)15%的女职工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保护的制度,也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基本保证。

从调查的问卷来看,女职工所在单位一般均有工会组织和女职工组织。但女职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只有3人。或许单位规模小,人口流动也小,所以职工人员与单位之间签合同比重减少。

(二)对女职工的“四期”保护情况

孕期保护是女职工特殊保护最重要的环节。为了母婴健康,大部分单位对怀孕7个月以上女职工及时调整适宜的工作,不安排其加班或从事夜班劳动。怀孕女职工能够定期进行产前检查。被调查女职工产前检查计人劳动时间者占50%。单位能执行90天产假的规定。

(三)女职工健康检查和妇科检查的情况

从问卷中反映单位不能够定期对女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其中只有5%的职工能在1—2年检查一次,而其余职工 没有享受到免费妇科体检的权益。

(四)对《女职工禁忌劳动规定》的执行情况

从调查的个人问卷的总体情况来看,各单位对《女职工禁忌劳动规定》的执行情况很好,单位均遵守不安排女职工从事四级劳动、井下作业、有毒有害工作,以及一切不适合妇女经期承担的高空、低温、冷水和三级强劳工作,未安排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规定的几项。

二、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女职工劳动保护设施缺乏 调查显示,在女职工卫生设施的保障上,单位没有提供相关设施。当然这也主要与单位人员的规模有关。因为根据1993年《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女职工在100人以上的单位,应逐步建立女职工卫生室……”。

(二)在一些企业女职工“四期”保护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1、在孕期保护上,本次调查只设立了“您在孕期有没有遭受过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 ,选择因产前检查,不算作劳动时间扣工资的占了45 %。而且关于 “您有没有因为怀孕、生产和哺乳,遭受过薪酬、晋升和福利及培训方面的歧视”这一题有70%的职工选择了有。

2、调查中有一题“您知道下例哪些假期是您可以享受的”,知道有产假的占100%,而知道有晚育假、配偶的护理假、计划生育假、流产假的分别占60%、10%、15%和35%。可见女职工们对这项法律知道的太少了。

(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要求和运用范围已落后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形势

主要表现在:经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标准及相关报销标准和当前工资制度不相适应,各单位难以准确执行。例如,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基本工资伸缩性很大,在单位自主确定工资的情况下,要给予新的、具体的说明。

三、建议

针对上述调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对现有法律法规的监督和执行

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涉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条款较多,主要集中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北京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若干规定》中。从这次调查情况看,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规的情况比较普遍。

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直接涉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条款主要集中在第3—11条中,而调查显示,其中违反第4—10条的情况都存在,有的`还比较严重。这说明我们的检查、监督力度不够。为此,建议各相关部门应建立一项定期联合检查、监督的制度。定期检查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落实情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使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同时,要采取措施,让广大女职工参与到法律的监督执行中去,充分利用现有法律维护职工个人的合法权益。

(二)尽快出台职工生育保险制度

为保障女职工的特殊权益不受侵犯,解决女职工孕、产、哺乳期内遇到的种种不公正待遇,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生育保险制度。对女职工的生育价值实行社会补偿将原来的生育“企业保险”变为“社会保险”。这样既体现新形势下政府对女职工合法权益的保障,又有利于女职工生育价值得到社会的承认,同时对促进和保护企业参与市场公平竞争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加强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政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

本次调查显示,职工对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了解程度不高,在女职工中知道《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占20%,《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占5%。从中可以看出,即使对最为普及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了解也不到被调查者的半数。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大对《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北京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若干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单位领导的教育,不断提高其法律意识,增强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主动性,使单位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更加规范化。同时,加强对女职工的宣传教育,使其学法、懂法,增强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建议采取举办讲座、咨询服务、知识竞赛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谱及法律知识。

劳动教育活动报告 篇2

根据国家"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省劳动保障厅关于把握工作重点推进"五个充公"全面提升劳动保障事业整体水平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按市局的统一安排,统一布置,于20xx年7月对我县开展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抽样调查。按时、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了这次工作任务,基本上达到了解我县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以及职工在劳动和社会保障维护方面的情况,为实现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的充分覆盖提供基础数据,为政府部门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一、分工明确

此次调查,我局严格按市局的统一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制定相应工作纪律,明确各自职责,对选定的100家企业做到事先有勾通,事后有汇报,对抽查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按制定方案、预案进行解决,确保抽查质量,对停产、倒闭、转让等无法调查的企业,及时与市局领导汇报,并按企业的性质、特点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本次调查前后共召开全体人员会议5次,即时调整各类用工企业56家,保障了抽查工作按时序进度顺利完成。

二,领导重视

本次调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专门研讨这次抽查调查工作,明确了分管局长统筹负责,劳动工资牵头,各股、室、处、大队参与,督导、调查、录入人员按要求专人专职。并相应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职责。对我县抽查到的100家企业分布状况,进行专题研究,自定好抽查工作方案及预案,为保障此次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各单位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确保二辆专车参与调查,从物质上保证了此次调查工作的圆满完成。

三、抽查结果

本次抽查的结果:抽查企业数100家,涉及职工571人。按行业类型分:其中制造业占38%,批零及餐饮业占25%,交通运输业占4%建筑业1%,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5%,其他行业占17%。按登记注册类型分:国有企业占25%、集体企业占5%、外商投资企业占6%、港澳台投资企业占3%、私营企业占35%、其他企业占1%、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占25%。按企业隶属关系:中央驻省和省属企业占5%、其他企业占95%。企业与职工签定劳动合同占41%。职工表情况:来自本地城镇418人、本地农村141人、外地城镇7人、外地农村5人。男女职工比例男职工占57%、女职工占上风43%。职工年龄31-50占76%、30以下占22%、51以上占4%,职工学历初高中占61%,大专以上占39%。职工签订合同人数占全体职工的69%,职工工作年限为1年以下的60人、1-3年132人、3-10年167人、10年以上的212人。职工与企业签订合同66%,职工对现有劳动合同满意度为88%,经过协商的劳动合同占74%,劳动合同个人保留一份占59%,职工收入在500-1000元占71%,企业确定的劳动定额在8小时内完成的占88%,职工参加过技能培训的占50%,办理了社会保险的职工占63%。签定集体合同的企业18家占抽查企业的18%。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1、个体工商户劳动合同签订率相对较低。家庭作访式经营方式在一定范围依然存在,在广大乡镇与行政村用这种方式生产经营比较普遍,劳动合同签订及各种社会保险参加,有待进一步加强。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法制宣传,增加法制宣传的履盖面。依托“信息村村通工程”将劳动法律、法规送到行家万户,增强广大农村个体经营者,依法经营的法制意识。二是举办以电视短剧、版画等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手法,举案说法增加广大群众的'守法意识,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三是加大投入,依托每年的开展的法制宣传月,印发宣传单、制作专题片,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加大宣传。

2、劳动合同签定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本次调查中了解到大部份企业业主与职工对出台的《劳动合同法》非常关注,下半年,我县将结合《劳动合同法》的宣传与劳动合同三年行动方案的落实的大好机会,加在执法力度为《五个充分》按时完成打下坚实的基础。

3、行政执法力度相对薄弱。一是表现在有些生产经营场所对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开展的调查活动不配合,还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正常的执法行动在某些方面还难以开展,解决方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对恶意违法行为或拒不配合的单位采用法律程序加强执法,并在报纸杂志上公布,达到一定的警示作用。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学习,特别是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升执法人员自身怕业务素质。

劳动教育活动报告 篇3

按照古协办发〔20xx〕10号关于对全区“企业劳动用工执法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精神要求,我局组织了一次企业用工执法情况的调研,现将这次调研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我区乡镇企业劳动用工执法基本情况

我区乡镇企业,截止20xx年底,企业已达9889个,企业劳动用工人数达22788人。按照现行的统计范围,个体企业作为乡镇企业统计,个体企业约占乡镇企业的95%,达9395个,个体企业平均每个企业只有1个劳动用工(不含企业主)。私营企业约占乡镇企业的5%,达494个。私营企业平均每个企业劳动用工约27人。我区作为乡镇企业的私营企业主要有农副产品加工、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和砖瓦业等,这些企业劳动用工分为三种,一是长期用工,二是短期用工,三是临时用工。长期用工和短期用工都在统计数内,临时用工一般不在统计数内。长期用工一般是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短期用工一般是季节工。长期用工都能签定劳动用工合同。短期用工部分有劳动合同,另一部分没有劳动合同,只有口头答应劳动工价。

二、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一)政策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劳动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客观情况的变化,一些新的用工主体,用工形式不断出现,要求劳动合同制度进行相应的改革。乡镇企业用工制度的不断改变,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加强。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者的重要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我们应该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二)乡镇企业员工素质有待加强

我们应该重视乡镇企业员工培训,由于员工自身素质较低,缺乏系统的培训教育,缺乏一定的专业技能,自身素质不过硬,实际能力不适应,只能从事一些体力工作或短期劳动,从而为签订劳动合同带来一定的难度。

三、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教育,调动老板与员工的积极性而确立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方面有共同的利益,另一方面又有不同的'利益需求。《劳动合同法》在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侧重于维护处于弱势一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双方之间力量与利益的平衡,从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劳动合同在保护劳动者各项劳动保障权益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作为劳动合同一方面可以从形式上确立劳动关系,从而为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各项法定权益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又从内容上具体约定了劳动者的工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权益,从而为劳动者实现和保障自身的权益提供了依据。另外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决定了《劳动合同法》在劳动保障法律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制定《劳动合同法》,不仅可以直接维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权益,而且还可以起到间接维护劳动者的其他各项劳动保障权益的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

现行劳动合同尽管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用人单位不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滥用试用期和劳务派遣、限制劳动者的择业自由和劳动力的合理流动等。目前,一些用人单位为规避法定义务,不愿与劳动者签订长期合同。大部分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内,劳动合同短期化倾向明显,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这一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职工的就业稳定和对企业的归属感,影响了其为企业长期服务的工作热情和职业规划,对企业的长期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三)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企业员工的法律培训力度。

使他们充分认识到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也就是遵循合法原则;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关系的建立在劳动法律体系中处于关键位置,其决定着劳动者是否能够享受劳动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作为制定《劳动合同法》是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者的重要举措。《劳动合同法》通过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等作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我国国情的规定,在尊重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基础上,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引导用人单位合理约定劳动合同期限、规范用人单位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行为、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从而在劳动者十分关心的这些问题上,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劳动合同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方面有共同的利益;另一方面又有不同的利益需求。

《劳动合同法》在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侧重于维护处于弱势一方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双方之间力量与利益的平衡,从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制定《劳动合同法》是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劳动合同在保护劳动者各项劳动保障权益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决定了《劳动合同法》在劳动保障法律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制定《劳动合同法》,不仅可以直接维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权益,而且还可以起到间接维护劳动者的其他各项劳动保障权益的作用。

劳动教育活动报告 篇4

按照《xx县20xx年农村劳动力转移目标考核方案》的规定,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明确一名副镇长专抓此项工作,并充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办公室人员,工作开展较为顺利。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全镇农村劳动力转移4524人,其中集体组织定向输出3251人。

1、领导重视,领导的决心没有变。

认真坚持了“三个不变”、“三个为主”和“三个原则”,领导的工作力度明显增大,重点工作非常突出。上半年平均召开领导会、动员会、推进会、表彰会8—12次。今年新启动,先后召开了5次基层领导会。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制定了考核办法,将任务落到实处,确保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2、内业建设到位,标准化程度提高。

内业建设变化较大,镇服务站已基本达标。已建立了服务站,抽调了专职人员,完善了局级台帐和制度。各村建设也有很大改进,落后村屯已明显改善。五林的大兴村、古城的二村、朱家的太平村、青山的`联合村、林口镇东街社区、奎山的共和村等已达到了标准化。

3、基地建设发展较快,安置人数逐步提高。

普遍重视了输出基地建设,主要领导亲自考察和回访,有的村干部和包村干部也主动考察,基地建设数量明显增多,已建输出基地90个,比去年增加了23个,有的还在洽谈中,下半年还要增加。目前基地安置人数超过100人的已达到40多个,比去年明显提高。

4、培训力度加大,输出质量提高。

普遍重视培训工作,采取了输前培训与“阳光工程”培训相结合的办法,既提高了输出人员的品牌和质量,了提高了农民就地转移的综合素质。通过考核认定,全镇输出人员培训达到了4223人。

二、上半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基地建设数量有余,定向输出人数不足。

定向安置人数差距较大。

2、劳动力转移工作制度还未完善

没形成完善的制度和台帐,有的用几张纸应付。

3、外出务工人数不高,还没有完成县下达的任务。

县今年给我镇下达的外出务工任务是4800人,上半年我镇实际完成4524人,只完成了今年任务的90。各村差距比较大,多者不超过百人,少者只有十几人。这与县里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4、个别工作人员工作不负责任,数字报表不清不准。

少数工作人员工作不认真,要求不严,统计台帐和报表不清,该汇总的不汇总,该向劳转办报的不及时报,领导汇报的内容缺项。

三、下半年工作整改意见

根据上半年的具体情况,本着实事求是,抓住重点,缺啥补啥,完善提高的原则,提出以下几点整改意见。

1、加大对进外出务工的宣传力度。把此项工作列为集体组织定向输出的重点。

2、重新规划输出基地,制定基地安置人员计划。已建基地安置人数达不到50人的,今后不予认定输出基地。安置人数已达到50人以上的,要做出安置计划,尽快达到百人以上。

3、加强机构标准化建设。下半年新增加的6项内容(按县里的文件),马上运作,尽快到位,准备接受县嚅考核。同时要加大对村服务所的管理,各项制度和台帐年末之前一定要到位,再发现有单片纸应付和找不到台帐制度的,一律视为没有。

4、抓住有利时机,促进农民增收。当前高考和中考已经结束,录取工作已经开始。“阳光工程”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全面启动,要组织家访,对于不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提前进行宣传教育和组织培训,为组织外出务工或来年开门红打好基础。要对今年受灾的农户进行调查,积极开展“农业损失务工补”活动,千方百计减少损失,促进农民增收。

5、总结先进经验和务工者特色典型,做好年终总结准备工作。要注意发现和总结各村和务工者的特色典型,推荐材料在11月末报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办公室

劳动教育活动报告 篇5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尤其是园区经济的蓬勃发展,土地这个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基本要素被大面积征用,被征地的农民逐渐向非农方向转变。如何促进被征地农民实现充分就业已成为xx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此,xx市妇联紧紧围绕这一工作中心,急党政所急,想妇女群众所需,尽妇联所能,面向广大失地妇女,在调查失地妇女就业现状、加大培训、进行就业推荐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帮助和引导广大失地妇女提高整体素质,提高劳动技能,帮助和引导农村妇女实现劳动力转移,服务于农村,服务于经济建设。

一、我市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的主要特点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有农村妇女劳动力24.68万,已转移20.34万,占82.4%。从我们的调查数据情况看有以下几个特点:

1、我市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转移的行业分布以第二产业为主。目前,我市已转移的农村妇女劳动力中,有63.7%转移至第二产业,其中从事工业的占57.2%;转移至第三产业的仅占11.2%。转移的农村妇女劳动力,多数是从事轻工业和加工业,主要以劳动密集型的民营企业为主,如纺织和服装加工企业等。

2、我市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转移的年龄结构以中青年为主。在我市已转移的农村妇女劳动力中,45岁以下的中青年妇女劳动力所占比重达80%。各年龄组的构成为:25岁以下的占15%,25-35岁的占30%,35-45岁的占35%,45岁以上的仅占20%。

3、我市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转移的流向以就地为主。我市妇女劳动力外出就业的比较少,绝大多数在本镇或邻近乡镇工作,属于典型的“离土不离乡,务工不进城”。全市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至本镇的占77.4%;转移至本市外乡镇的占18%。在本市范围内转移的人数占全市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的95%以上,而转移至本市以外的农村妇女劳动力比例不足5%。

二、我市促进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转移的做法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在土地被征用的过程中,我市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通过出台有关政策措施,促进失地妇女劳动力的转移。

一是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对劳动力的安置达成协议。有些地方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明确规定在建企业要优先安置本地劳动力,以利于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的转移。

二是对农村劳动力实行养老补助和社会保障。如新港镇对16-35周岁的失地妇女发放每人每月110元、期间2年的待业金,对36-50周岁的失地妇女发放每人每月50元的生活费,对50周岁以上的失地妇女每人每月发放141元的养老金。

三是由政府出资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培训。以“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和“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被征地农村劳动力实行免费技能培训、免费就业指导培训、免费提供求职登记、信息咨询及中介服务。

四是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农村被征地劳动力。用人单位招用年满40周岁的农村被征地妇女劳动力,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相关规定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

五是鼓励农村劳动力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凡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开办个体工商户的农村劳动力,创业经营一年以上,参加社会保险且对社会有一定贡献的,由所在镇政府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六是设立“就业岗位贡献奖”。凡当年招用本市农村劳动力达到200人或城乡劳动力达到150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本地劳动力占职工总数达60%以上的用人单位,由市政府授予“就业岗位贡献奖”。

在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转移中,我市各级妇联组织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开展各类教育培训。各级妇联重视对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的教育培训,市妇联利用市家政服务中心、市巾帼就业培训基地,为失地妇女提供培训、发证、推荐就业一条龙服务。各镇场妇联以镇妇女干部学校和村妇女之家为阵地,以“十万农家女,十项新技术”为重点,通过开展绿色证书培训、“五学”活动、科技结对等活动,引导农村妇女增强致富本领。另外,新港、练塘等镇利用妇女学校、成人教育中心校成立了农村妇女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对失地妇女劳动力开展“定向”和“订单”式技能培训。

二是拓展就业服务渠道。我们以“巾帼社区服务工程”为载体,以“市妇联家政服务中心、巾帼就业培训基地”为抓手,广泛协调,逐步形成了“城乡联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平等就业”的格局,帮助失地妇女开辟多门类就业渠道。家政服务中心开设了钟点工、职业介绍、房屋中介等系列项目,推出了家政服务卡,招募了小美容、小书屋、小花店等多家“八小”服务业加盟店,带动失地妇女就业。中心还与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联网,在网上为失地妇女寻求就业信息。每年我们通过举办女性劳动力招聘专场,为失地妇女劳动力寻求工作岗位。

三是鼓励自主创业致富。通过举办女性创业知识培训班、农村妇女创业致富现场会、巾帼创新业演讲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引导农村失地妇女增强创业本领。鉴于家庭工业在转移农村妇女劳动力方面的独特作用,组织农村妇女参观家庭工业现场,引导农村妇女积极创办家庭工业。充分发挥女企业家的辐射作用,在帮助她们成就事业的同时,引导她们带动失地姐妹共同创业,为失地姐妹提供就业岗位。通过培育女能手、女状元、优秀创业群体,评比创业标兵,宣传创业典型,使农村失地妇女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四是深化“双带双扶”工程。通过实施“双带”工作,建立妇女干部联系制度,带动农村妇女致富。近年来,共涌现出“双带”妇联干部104名,带动吸纳近万名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召开了“双扶”工作现场会,将对贫困妇女的扶贫由原来的单纯扶贫扩展到扶贫、发展、创收为一体的开发式扶贫。给予“三八”科技示范基地资金、项目上的扶持,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带动一方妇女致富。

三、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转移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滤布,我市失地妇女在转移就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着就业层次低、就业稳定性差等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失地妇女的综合素质不能适应转移的需要。农村失地妇女,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缺乏科学知识、专业技能和市场意识,难以向新兴产业转移,在与城市劳动力的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特别是许多大龄失地妇女由于长期从事农业生产,文化偏低,竞争意识弱,不善于利用信息,而且“上有老,下有小”,家庭负担重,虽然就业愿望强烈,但成功可能较小。就业观念方面,多数失地妇女就业观念上缺乏自主创业精神,认为妇女只能在家做家务;就业方式上存在“等、靠、要”的思想,等待政府安排岗位;就业心理上准备不足,对脏、累等工作不能承受,缺乏按照劳动力市场需要进行自我重塑的主动意识。

2、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转移的制度障碍依然存在。一是农村妇女进城的“门槛”依然很高。农村劳动力在各类企业中历来是以“临时工”的身份出现的,还没有达到较为固定的.就业。另外,农村劳动力也没有被纳入城市就业培训范围,缺乏分享现代化的知识、信息和技术的机会,无法融入先进生产力系统中。依附在户籍上的劳动用工、住房、教育、社会福利等制度的配套还未相应到位,这些都严重制约了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二是随着企业及经营性事业单位的改革的深化,城镇下岗人员增多,势必增加农村失地妇女在本市城市就业的难度。三是随着村级经济的减弱,结构调整难度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能力下降,就业矛盾随之变得突出。加上开发区载体建设征用土地后,原有的村级企业被拆迁,村级企业就近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减弱,不少农村妇女面临失地又失厂的境遇。

3、用工单位的外地化制约着失地妇女劳动力转移。由于外地劳动力流动性大,社会保险参保意识不强,法制意识相对较差,出于节约生产成本的考虑,我市许多外资企业和个私企业都热衷于使用外地劳动力,不愿为本地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市外来劳动力相当于本地转移数量的一半以上,而且这种趋势正在进一步扩大。

4、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转移机制不健全,处于自发状态。长期以来,“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严重束缚了农村妇女劳动力在城乡之间的自由流动和转移。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发育,农村劳动力开始在城乡之间形成规模流动转移。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市场调节与适度计划调节结合不够,劳动力供求市场信息还不完全。从近几年我市农村女性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现状来看,无论是流入城市打工,流向私营企业,还是从事交通运输、服务等行业,农村女性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流动基本上都是依托传统的血缘、地缘、人际关系网络为主,受市场经济因素趋动的较多,缺乏有组织、有规模、有计划的有序转移,可以说都是属于农村女性劳动力自发的转移,带有较强的盲目性。

四、加快实现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转移的建议

1、加强教育,引导失地妇女转变就业观念。要引导失地妇女增强心理承受能力,既要看到困难,又要抓住机遇,正确认识自己,在参与发展中不断提高自己,发展自己。要引导失地妇女抛弃“统包统配”等旧的观念,树立新的择业观,增强新形势下的危机感。尤其是中年妇女要正视现实,认清自我与社会需求之间的差距,择业观更要趋于现实,通过多方式、多渠道实现就业。要引导妇女明确“四自”精神内涵,塑造独立人格,以新的姿态、新的作为争当生活和事业的强者,树立新时期妇女的崭新形象。

2、搞好培训,帮助失地妇女提高劳动技能。要依托市巾帼就业培训基地、家政服务中心、妇女学校、妇女之家等阵地,通过乡镇建立农村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根据市场需求和农村妇女特点,多渠道、多形式、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如家政、电脑、缝纫、餐饮服务及一些实用技术培训,帮助失地妇女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为实现转移提供保证。

3、鼓励创业,为失地妇女提供有效服务。鼓励妇女创业是实现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的有效形式。妇联组织要积极鼓励和发动农村妇女创业。要加强宣传和引导,通过举办报告会、座谈会、推介会等,激发农村失地妇女创业的热情和信心;要加强培训,努力提高农村妇女创业的素质和技能;要加强服务,为农村妇女创业提供信息,为她们办理工商、税务、检验检疫等提供便利;要扶持好已创办的企业,做大做强妇字号服务品牌,吸纳更多的失地妇女劳动力就业。

4、加快发展,为失地妇女拓展就业空间。社会经济的发展,不仅可以增加就业机会,实现农村妇女劳动力快速简便的转移,而且以工补农,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妇女生活水平。我们认为,实现农村女性劳动力转移可做到“三个一批”。

一是通过发展企业吸纳一批。企业是实现女性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的主要阵地。因此要做大做强企业规模,着力培育区域特色经济,增强企业特别是女性创办的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同时要大力发展各类加工业。调查表明,家庭工业有着劳动时间灵活、生产成本低,能够提高单个劳动力使用率等优点。因此要充分认识家庭工业在现阶段对吸纳女性劳动力的作用,政府要出台有关优惠政策,扶持促进家庭工业的发展。

二是加快小城镇建设转移一批。小城镇是农村经济文化活动中心,是联系城市和农村的桥梁,是工业化的基地,小商品的集散地。它的发展有利于优化城乡经济结构,有利于加速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并降低转移的成本和风险。小城镇的建设直接带动了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扩大了农村妇女的就业空间,给她们提供了众多适宜的就业岗位,如餐饮娱乐业、旅游服务业等,实现了农村妇女劳动其它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

三是实施“双带双扶”工程帮扶一批。要继续发挥女企业家、妇女干部的带动作用,在项目、资金、技术、信息和就业岗位等各个方面积极开展“手拉手、一帮一”结对帮扶活动。

劳动教育活动报告 篇6

为维护好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调动好、发挥好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更加健康稳步发展,根据xx市总工会转发《自治区总工会的通知》精神,xx区总工会组成了1个调查组,到工业园区26家非公企业,采取听取企业党政工作情况介绍、召开职工座谈会、组织职工问卷调查和企业情况调查、实地查访等形式,对职工劳动经济权益保障情况进行了一次大检查、大调查、大排查,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职工劳动就业方面的情况。

就业状况总体比较稳定,再就业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所有被调查企业都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度。使用农民工的22户企业中有18户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覆盖农民工1377人。20xx年,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1742人,基本都按法规政策规定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补偿。职工队伍相对稳定,20xx年,被调查企业职工流出165人、流入189人,分别占职工总数的2.75%和3.15%,出入比率为1∶0.87,总体上流入大于流出。

(二)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签订情况。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率高,职工权益进一步得到维护。从调查企业中的情况看,100%的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根据企业介绍和职工问卷调查统计,100%的企业劳动合同文本是经劳动部门和工会认可的,符合法律规定要求。98%的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而且都经工会代表和行政代表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如广西港桥水泥有限公司,坚持三年一签。三个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与企业的稳步健康发展。

(三)职工工资待遇情况。

职工工资收入稳中有升,职工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从调查企业中的情况看,当前普通职工每月工资收入在2000-3000元左右,班组长在3000-3500元左右,车间主任在3500-4000元左右,工资以货币形式每月底支付职工,无拖欠职工工资现象。近几年来,职工工资性收入基本保证每年有5-10%的增长率,部分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工资增长有更大幅度的增长,各企业均能保证职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长能够达到或接近当地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水平的要求。职工福利性收入,也能够随企业效益提高而得到一定的增加。

(四)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职工社会保险稳步推进,职工基本无后顾之忧。从调查企业中的情况看,80%以上的企业为职工办理了养老、工伤、医疗保险,60%的企业为职工办理了养老、工伤、医疗、失业和生育保险,有部分企业还为职工办理了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工会组织开展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和农民工意外险。

(五)职工生活情况。

职工劳动保护状况良好,劳动环境得到改善。从调查企业中的情况看,30%企业在厂房搬迁重建时,不仅考虑到职工劳动环境的改善,也尽可能努力为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对有毒、有害、有险的特殊岗位,企业都建立了劳动保护制度,采取了适当的保护措施,在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劳动报酬、劳动福利等方面,也都有适当的政策倾斜,职工满意度较高。

(六)农民工权益实现情况。

增强农民工法律意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从调查企业中的情况看,由于近几年,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使得企业对劳动时间过长、劳动定额过高、加班加点过多、休息休假过少等不符合劳动法规、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不断减少。

(七)劳动关系状况。

劳务派遣用工不断增加,劳动经济权益维护相对较难。《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实施后,被调查的企业都大量使用了劳务派遣用工,且用工数量呈不断增长态势。劳务派遣用工主要由农民工、下岗职工、城镇失业人员、企业内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构成。劳务派遣用工年龄偏轻,基本上以青壮年为主,一般工作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其劳动报酬与企业在岗职工相比,无论在工资水平,还是如住房公积金、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伙食补贴、年休假等福利待遇,都有相当大的差别,同工不同酬现象比较严重。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实质上是企业有意在形式上规避法规责任的一种手段,也是企业减少生产成本的一个方法。但调查表明,劳务派遣用工与企业的劳资矛盾并没有因此减少,引发的劳动争议数量反而有所增加,因为劳资矛盾得不到圆满的解决,个别企业员工以集体停工等方式表达不满的也时有发生。

(八)园区职工之家建设情况。

近年来,xx区总工会把企业“职工之家”建设作为工会组织建设重点工作,广泛开展“模范职工之家”争创活动,深化企业“职工之家”建设,并到华奥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职工之家”,其内设有图书阅览、乒乓桌等.职工之家的成立得到了华奥职工的热情参与。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是工会工作的一项创举,是适应于各个时期履行工会职能,推动工会整体工作的重要手段。xx区总工会坚持每周工作督察,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坚持日、周、月督察结合,以标准为砝码,从而使建家工作有声有色,一步一个台阶扎实稳步前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时间长,职工的加班工资报酬未到位。当前有少数企业职工工作时间每天在10小时以上,加班、休息日上班、法定假日上班的工资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到位,而是采取把加班工资按延长1小时工作时间给多少元钱的办法,休息日上班、法定假日上班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给足职工的工资,职工反映大。

(二)职工社会保险有待加强。当前,一是大部分企业只给职工办理了养老、工伤、医疗保险,给职工办理“五险一金”的企业还不算多;二是有的企业只给中层干部办理部分保险,普通职工没有办理;三是有少数企业没有给职工办理一种保险,职工的社会保险工作没有落实到位。

(三)普通职工收入存在较低的现象,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近年来,各企业职工均有工资增长,80%以上的职工基础工资平均增长5-10%之间,其增幅与政府要求的职工工资指导线相差不大,但职工普遍感到收入增长幅度偏低,可支配收入相对偏少,具体表现为“四低于”:即低于企业效益增长,低于当地GDP的增长,低于物价指数增长,远低于拿年薪的管理层和持股者,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有相当部分职工买不起房、看不起病。

(四)职工技能培训不足,影响企业发展和职工素质的提高。一线职工们普遍反映,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虽然对职工进行了一些上岗前培训或产品生产培训,但职工技能培训没有形成经常化、制度化,我们处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产品不断更新换代时期今天的职工,如果企业不加强职工培训,职工就跟不上形势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难以胜任岗位工作的需要。

三、下一步意见和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大争取党政对工会工作的重视力度,切实签订好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的重要手段。

(二)要进一步加大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力度,切实抓好职工(代表)大会“五权”落实。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职工代表要依法行使职权,凡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方案一律不得实施,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职工的代表者、维护者。

(三)要进一步加大工会帮扶工作力度,切实为职工排忧解难。区总工会进一步加大对困难职工的调查摸底力度,对企业上报的每一个困难职工都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摸清底细、对症下药,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使帮扶资金实实在在的落实到真正有困难的职工身上。

劳动教育活动报告 篇7

时间流逝,转瞬间令人难忘的上学期已匆匆离我们远去。在此期间组织部发展各项工作,使组织部得到敏捷成长跟发展。时光荏苒,本学期行将到来,以下则为本部分上学期工作的总结领会:

一、总结:

上学期在系团总支学生会纳新中,经由两轮考核我被系组织部招收,部长并对我们进行了工作培训,并请求我们要有对组织部工作的假想,并制订了该学期组织部工作规划

通过上学期的工作,很好地锤炼了我,使我对部门有了更深刻的懂得,对我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职责有了意识与了解。在工作,活动中,能较好的完成本职工作及分配义务,我较好实现了系团总支学生会调配的工作。

二、失败教训:

1、各项轨制不够健全,完美,甚至于有些工作做得不够规范。

2、有些工作,运动资料不标准,导致工作不能很好的进行。

3、团课检讨不够严厉,团课主题单一,略显单调。

4、组织部干事的考核工作以及各部的考察工作较少。

5、我部与各部之间的接洽协作意识还不够深入,需要认识到团队配合的`主要性。

6、我部工作还不够踊跃自动,须要进行工作学习,真正融入到系学生会中来;

7、工作打算还欠新意。

介于这些,我在将来的时光里必定会发挥长处矫正毛病,虽然我们不是一个美中不足的团体,但我们相对是一个优良的集团,信任凭着我们实力与热忱,还有我们不变的信心,在新的学期中言传身教,将工作开展得更好,使同窗们的生涯更加丰盛多彩,更加绘声绘色!并等待下一学期的系学生会工作会做得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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