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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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9报告

短文网整理的项目实施绩效自评报告(精选9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项目实施绩效自评报告 篇1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发改委职责:负责编制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综合管理区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指导和监督其他各类政府性专项建设资金、政策性贷款等项目的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向;负责组织职责范围内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查等。20xx年安排项目前期经费预算50万元,内容包含:深化铜陵市空间规划,促进义安区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多种规划的统筹协调,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截止20xx年底,支付29.9万元,支付率59.8%,余款因未达到支付节点,结转下年支付。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的实施将深化铜陵市空间规划,促进义安区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多种规划的统筹协调,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统一管控和高效利用空间资源,提升空间治理能力,促进义安区城乡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就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使用情况,从项目编制、评审、申报等环节,分析管理利弊,开展自评,发挥专项资金最大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制定了评价方案等。

2、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评价主要步骤为:

①召开座谈会。听取负责项目实施的相关人员对有关情况的介绍。

②核查资料。在财务管理部门查阅资金拨付、使用等方面的财务收付凭据和内部管理制度。

③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情况。

截止20xx年底,本项目包含的3个设计子项目:外部环境分析:全面分析铜陵市义安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宏观环境、主要农业产业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内部环境分析:分析义安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内部资源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结合义安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内外部资源能力,制定义安区多村振兴战略规划方案。

(二)评价结论

20xx年度铜陵市义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前期经费自评总分为100分,经自评,总得分为97.5分,评价结果为优秀,具体情况如下:

1、预算执行情况10分,自评分为7.5分,存在原因是项目前期经费已经完成任务,但未达到支付节点时间,本年度支付率60%,剩余资金结转下年支付;

2、产出指标实现情况50分,自评分为50分;

3、效益指标实现情况30分,自评分分为30分;

4、满意度指标实现情况10分,自评分为10分。

我委项目前期经费得到社会各界和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大力支持,工作得到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誉,反馈意见良好,项目管理规范有序,项目绩效达到预期的.社会效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进一步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项目为王”的发展理念,注重项目谋划、抓好项目建设,把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建设的中心,强化规划编制体系建设,拓展编报领域,提高编制水平。

(二)项目过程情况。

我委认真组织实施,制定方案,周密部署,严格按照项目前期经费计划落实,为我区项目编制有序、高效打下坚实基础。

(三)项目产出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50万元,主要任务是完成本级政府投资60个项目谋划、27个方案编制、评审和论证、项目推进等经费。

(四)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实际签订编制合同价款29.9万元,截至20xx年12月底实际支出89700元,因项目前期经费未达到支付节点时间,本年度支付率60%,剩余资金结转下年支付。

五、存在的问题

研究创新的意识不够强,面对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的新要求,规划编制的思路和视野不够广阔,先进理念在规划中没有充分落实体现,编制成果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的发展要求。

六、有关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规划编制体系建设,拓展编报领域,提高编制水平。

(二)加强我区规划的执行和管理力度,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促进乡村、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更加制度化、程序化、法制化,提高规划编制效率。

项目实施绩效自评报告 篇2

根据《中共遂宁市委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委〔20xx〕-8)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推进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深入开展。我局制定我区20xx年区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计划(《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遂开财金发〔20xx〕80号),并于12月25日完成了绩效评价报告阶段的工作。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选点

20xx年我区财政绩效评价遵循“全面覆盖、规范实施、确保质量、注重成效”的工作原则,绩效评价的所属时段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重点选取了10个项目支出、5个部门(单位)整体支出、1个财政政策进行绩效评价,资金66,028,400.00元,分别为:

1.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部门整体支出2,194,400.00元;

2.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部门整体支出1,976,000.00元;

3.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富源路街道办事处部门整体支出17,143,600.00元;

4.遂宁市富源实验学校部门整体支出25,148,000.00元;

5.遂宁市龙坪中小学校部门整体支出9,754,300.00元;

6.四川省遂宁高级实验学校“健康教室改造”项目支出1,180,000.00元;

7.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物业管理费”项目支出810,000.00元;

8.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国省道干线、遂乐路运维服务”项目支出1,543,000.00元;

9.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成南达万高铁站项目场站及线路所涉及的农房测绘”项目支出800,000.00元;

10.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支出405,000.00元;

11.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统筹城乡建设发展中心“河湖划界购买服务劳务费”项目支出706,000.00元;

12.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支出558,600.00元;

13.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秸秆禁烧”项目支出2,500,000.00元;

14.遂宁经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项目支出500,000.00元;

15.遂宁市富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片区排水管网清掏工程”项目支出369,500.00元;

16.社会事业局“三免一补”财政政策支出440,000.00元。

(二)开展评价

我局作为重点绩效评价牵头部门,在具体评价阶段,负责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积极开展自评;20xx年8月1日至12月25日,由第三方评价机构组成评价组开展现场评价工作;目前,如期完成了现场评价工作,并提交了绩效评价报告。

二、绩效评价结果

(一)部门整体评价结果

根据《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区级财政支出现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遂开财金发〔20xx〕88号),此次共选取了5个部门进行绩效评价,平均得分77.41分,其中:

1.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74.40分;

2.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69.92分;

3.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富源路街道办事处85分;

4.遂宁市富源实验学校79.54分;

5.遂宁市龙坪中小学校78.17分。

(二)项目评价结果

根据《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区级财政支出现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遂开财金发〔20xx〕88号),此次共选取了10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平均得分88.22分,其中:

1.四川省遂宁高级实验学校“校本部健康教室改造”项目84.57分;

2.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物业管理费”项目86.7分;

3.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国省道干线、遂乐路运维服务”项目87.4分;

4.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成南达万高铁站项目场站及线路所涉及的农房测绘”项目86.9分;

5.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91.03分;

6.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统筹城乡建设发展中心“河湖划界购买服务劳务费”项目90分;

7.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服务”项目90分;

8.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秸秆禁烧”项目89.11分;

9.遂宁经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项目90.35分;

10.遂宁市富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片区排水管网清掏工程”项目86.13分。

(三)政策评价结果

根据《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区级财政支出现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遂开财金发〔20xx〕88号),此次选取了社会事业局“三免一补”1个财政政策进行绩效评价,得分97.4分。

三、主要问题

(一)部门整体评价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准确率较低

(1)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预算管理方面,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与年初预算数的比值为56.83%,比值较大,预算编制不准确。执行进度,20xx年6月实际执行进度2.61%,目标要求进度40%,9月实际执行进度36.73%,目标要求进度67.5%,11月实际执行进度64.00 %,目标要求进度82.5%,执行进度缓慢。编制预算时对全年工作进行充分调研和论证不够,导致编制出的预算不够全面和准确。

(2)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xx年财政资金年初预算2,054,333.44元,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为389,789.37元。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与年初预算数的比值为18.97%。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部门年初部门预算数远大于区财政局标准值10%。

(3)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富源路街道办事处:20xx年财政资金年初预算1,184.00万元,预算调整数是1,674.00万元,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为490.00万元。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与年初预算数的比值为41.39%。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部门年初部门预算数远大于区财政局标准值10%。

(4)遂宁市富源实验学校:富源实验学校20xx年财政资金年初预算15,881,568.00元,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为10,350,974.84元。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与年初预算数的比值为65.18%。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部门年初部门预算数远大于区财政局标准值10%。

(5)遂宁市龙坪中小学校:遂宁市龙坪中小学校20xx年财政资金年初预算715.96万元,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为347.79万元。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与年初预算数的比值为48.57%。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部门年初部门预算数远大于区财政局标准值10%。在公用经费支出控制方面,由于财政对于教育拨款的特殊性,此笔预算金额需要按照秋季学校在校生人数进行拨款,因此,无法在年初进行预算,而是直接进行追加拨款,在绩效评价此项得分中,根据指标计算公式进行评分,此项得分为0分,我们在实际现场工作中,对公用经费的支出范围、支出依据以及报销签字流程等内部控制方面进行了检查,未发现违规情况。

2.无预算列支

遂宁市富源实验学校:20xx年富源实验学校无预算列支印刷费265,073.75元、邮电费14,566.72元、物业管理费139,238.00元、维修维护费266,094.30元、租赁费34,519.00元、会议费67,172.00元、培训费11,345.00元、专用材料费96,439.00元、其他交通费用8,170.00元。以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三条“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的规定。

3.执行进度缓慢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xx年6月实际执行进度13.60%,9月实际执行进度31.12%,11月实际执行进度54.50%,与目标要求进度存在较大偏差。

4.财经手续不完善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抽查20xx年7月记11号凭证,其中部分加班餐费报销未附相应的菜单,不符合遂宁市环境保护局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遂环开[20xx]15号》通知中关于加班误餐费报销管理规定“报销时必须要有加班用餐审批表、正规发票、菜单,‘三单’齐全,填写无误并由具体经办人找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5.公用经费的预算执行支出控制效果不佳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富源路街道办事处:20xx年,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富源路街道办事处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数52.00万元,决算数61.00万元,差异率=(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年初预算数=17.31%,偏差度在10%-20%之间。

6.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资产管理方面,未对部门固有资产进行定期盘点,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二)项目评价存在的问题

1.预算金额存在一定偏差

(1)“健康教室改造”项目:经查证,绩效目标按照教室灯1050元/套,黑板灯990元/套预算,计教室灯873x1050=91.665万元、黑板灯273x990=27.027万元,合计118.692万元,预算金额118万元,绩效目标制定超过预算金额。

(2)“河湖划界购买服务劳务费”项目:项目预算资金计划706,000.00元,实际收到财政拨款资金607,000.00元,实际招标签订合同价格为607,000.00元,项目预算偏差率达14.02%。

2.预决算金额差异较大,部分项目超预算执行

(1)“健康教室改造”项目:20xx年四川省遂宁高级实验学校校本部健康教室改造项目支出,20xx年初预算资金118万元,实际到位100万元,项目发生118.401万元,超预算执行。

(2)“国省道干线、遂乐路运维服务”项目:项目依据签订的合同期限按季度支付款项,20xx年按合同规定实际支付金额期限未达到12个月(新合同签订时间为20xx年4月10日起,4月10日至10月9日2个季度已按合同支付计量费用63.61万元,10月10日至12月31日计量未满1季度,按合同约定,20xx年暂不需支付该时间段费用),20xx年实际资金支出未包含10月10日至12月31日金额。20xx年预算时按项目全年发生金额编制预算,导致20xx年实际支出金额与预算金额出现较大偏差,预算完成率不高。建设交运局20xx年国省干线、遂乐路运维服务项目资金结余资金较大,未充分发挥资金的效益。

(3)“成南达万高铁站项目场站及线路所涉及的农房测绘”项目:项目预算资金计划800,000.00元,实际发生资金支出331,875.46元,预算编制准确率较低。

(4)“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项目:20xx年11月26日退役军人中心收到遂宁市经开区管理委员会拨付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50万元,截止20xx年12月31日,退役军人中心共进行1批次集中关爱帮扶,帮扶人数达4人,帮扶资金合计17,490.00元,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仅为3.50%。由于收到项目资金的'时间接近20xx年底,辖区内符合关爱帮扶条件的对象人数较少,导致申请关爱帮扶资金的人员仅为4人,退役军人中心按照制定的工作流程,对申请对象的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项目资金发放实施办法及时将关爱帮扶资金发放到位。

3.合同签订金额与中标金额不一致

“物业管理费”项目:20xx年7月-20xx年7月保安、保洁服务外包项目合同签订金额为250,824.00元/年(20,902.00元/月),按中标通知书计算金额应为286,656.00元/年(中标通知书为三年金额859,968.00元)。

4.决策依据欠缺

“物业管理费”项目:20xx年度租赁办公用房,只有租赁合同,相关会议纪要及审批记录等文件未集中管理,因年限久远和人员变动的原因,保存不完善,无法提供。

5.未按规定进行资金支付

(1)“物业管理费”项目:20xx年度办公用房租赁费480,000.00元,实际支付0.00元,未按租赁合同相关约定支付房屋租赁费。

(2)“秸秆禁烧”项目:根据各镇、街道与遂宁立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显示,服务费按大春小春两季分别支付。上半年在7月底前,下半年在11月底前分两次支付给乙方。根据各镇、街道办提供秸秆项目支出凭证显示,存在20xx年上半年支付立源公司20xx年下半年、20xx年下半年支付20xx年上半年秸秆收储的款项。预算执行率为89.13%。

6.未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

(1)“国省道干线、遂乐路运维服务”项目:该项目原合同已于20xx年到期并重新组织实施相关程序,但新的三年期合同签订时间为20xx年4月10日起,招投标程序较缓慢。20xx年4月10日前的项目计量费用,由经开区管委会单独与承包单位签订了短期续约合同,按合同约定支付36.48万元,此短期合同未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实施。

(2)“秸秆禁烧”项目:该项目20xx年暂未进行相关招投标程序。

7.项目建设滞后

“河湖划界购买服务劳务费”项目:经开区统筹中心将开善河、新桥河划界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四川省农业科学院遥感应用研究所以60.7万元于20xx年11月4日中标,并于20xx年11月10日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该项目完成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但直到20xx年6月28日四川省农业科学院遥感应用研究所才移交技术文件并办理完成数据入库手续,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完成项目。

8.会计核算有误

“秸秆禁烧”项目:北固镇20xx年11月33号凭证中,将制作森林防火宣传单费用2,000.00元,制作清明横幅费用3,800.00元在秸秆禁烧经费中进行列支。

9.内控制度有待完善

“秸秆禁烧”项目:暂未设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0.其他

(1)“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①村卫生室组织管理不到位,责任医生服务意识不够,积极性不高,有畏难情绪。站室以年龄较大的乡村医生为主,年轻医生不愿意到站室工作,个别村卫生室乡村医生信息化平台操作不熟练,对规范知识掌握较为欠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质量;

②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流动人口较多,加上健康意识不强,主动积极性不高,公共卫生服务管理难度较大;

③居民健康档案信息未达到动态管理,信息未及时更新,新建档案较少,有部分居民在辖区常住,但仍未建档;

④健康教育方面:讲座参与人员不够;

⑤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体检率未达到85%。

(2)“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项目:

①帮扶对象覆盖面稍窄。部分下岗失业志愿兵进入公益性岗位后,除去五险一金,实际领到工资1,600.00余元,且家属无工作也无其他收入来源的退役军人,现已享受职工养老金且家庭环境不太富裕的退役军人等群体对于帮扶的需要为较为迫切,但是现行的《遂宁市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关爱帮扶实施办法》文件没有明确针对这部分困难退役军人是否可以提供帮扶。

②单户医疗帮扶资金较低。身患慢病和重病的退役军人,自付部分超过10,000.00元,且经济困难无力支付的对象,按自付部分的10%-20%给予帮扶,但全年累计不超过5,000.00元。按现行生活条件及物价,且重病(癌症)较多,建议予以调整到不超过10,000.00元。

(三)政策评价存在的问题

1.编制项目预算时,绩效目标设定不完善,只上报了发放人数和发放金额,未对目标的全面性及达到的效果进行设定。

2.未编制自评报告。此政策项目实施分版块较细,“三免一补”政策管理缺乏统一性,自评报告编制未能落实到部门。

四、结果运用及整改建议

(一)结果运用

根据遂开工委发〔20xx〕83号文件要求,绩效评价结果,一是财政部门要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绩效评价结果好的项目,减少绩效评价结果差的项目资金安排,取消无绩效和低绩效项目,优化资源配置;二管委会目标绩效办要配合财政部门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纳入管委会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畴,并占一定分值;区党群部要将预算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参考。切实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督促公开

1.自评报告公开。按照通知要求,督促各预算单位在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后的20个工作日内,主动在门户网站将自评结果进行公开。

2.财政绩效评价结果公开。按照“谁评价、谁公开”原则,区财政局在完成部门(单位)整体绩效、政策绩效、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后,汇总绩效评价结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等,并形成正式文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三)督促整改、完善制度

1.对照整改。预算单位对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区财政局《绩效评价问题及整改建议》的建议意见及整改要求须逐一对照核查,深入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及时予以纠正改进。

2.完善制度。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将评价结果用于制定政策、完善制度和编制规划;用于改进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

项目实施绩效自评报告 篇3

按照《芦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事中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芦财办〔20xx〕61号)的工作安排,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相关股室,认真开展了绩效管理和绩效运行相关工作。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现有行政编制人员8人,事业编制人员19人,机关工勤人员0名,退休职工16人,内设机构3个。预算绩效监控总体情况如下:

一、年度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芦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芦财办〔20xx〕19号),批复给我单位预算拨款收入6489917.87元,其中:基本经费3157917.87元,项目经费3332000元。截至6月底,追加预算21377398.36元(拨付“禾茂田园”光亮提升项目资金(住建局)600000元、拨付芦山县平安苑公共租赁房提升改造工程(住建局)256363.84元、拨付20xx年市政设施维护费用(住建局)400000元、拨付芦山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芦山县城镇基础设施余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合同费用资金330000元、拨付芦山县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运维资金202800元、拨付对口工作经费323000元、拨付芦阳古城拆迁补偿款等三个项目资金2178196.7元、拨付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175686元、拨付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工作经费100000元、拨付芦山县污水处理厂20xx年第四季度运行费263504.28元、拨付城投公司20xx年-20xx年3月高空作业车燃油费113750元、20xx年中央财政老旧小区改造资金8260000元、拨付”玉溪花园“项目应补土地增值税3543755.34元、拨付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239908.8元、拨付芦山县污水处理厂20xx年第一季度运行费341990.4元、拨付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20xx年第四季度进度款2746106元、20xx年绩效考核奖1302337元。

二、1-6月执行情况

(一)部门预算1-6月执行情况

1-6月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00000.00元,完成全年预算35.24%;人员经费支出1528615.43元,完成全年预算66.26%。

(二)部门项目预算1-6月执行情况

20xx年具体实施的项目(含20xx年续建项目)主要包括:工作经费、城投公司路灯电费、质监站工作经费、“禾茂田园”光亮提升项目、芦山县平安苑公共租赁房提升改造工程(住建局)、20xx年市政设施维护项目、芦山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芦山县城镇基础设施余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合同项目、芦山县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运维、对口工作经费、芦阳古城拆迁补偿款等三个项目资金、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工作经费、芦山县污水处理厂20xx年第四季度运行费、城投公司20xx年-20xx年3月高空作业车燃油费、20xx年中央财政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拨付”玉溪花园“项目应补土地增值税、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芦山县污水处理厂20xx年第一季度运行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20xx年第四季度进度款、20xx年绩效考核奖。(详见20xx年度部门事中绩效监控表)。20xx年项目预算金额24709398.36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元、年初预算安排3332000元、年中追加预算21377398.36元),20xx年1-6月预算执行金额16759140.14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执行金额0元、年初预算安排执行金额2277131.20元、年中追加预算执行金额14482008.94元),至6月预算执行率为100%(全部完成)的项目为16个,有0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0,主要原因为:未及时组织资金,资金于20xx年12月底进行支付。

(三)部门预算绩效目标1-6月完成情况

1.“禾茂田园”光亮提升项目资金预算600000元。主要用于禾茂田园光亮提升,1-6月执行预算600000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2.芦山县平安苑公共租赁房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资金预算256363.84元。主要用于平安小区公租房改造提升,1-6月执行预算256363.84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3.20xx年市政设施维护费用项目资金预算400000元。主要用于市政基础设施维护,1-6月执行预算400000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4.芦山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芦山县城镇基础设施余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合同费用资金预算330000元。主要用于灾后恢复重建芦山县城镇基础设施余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1-6月执行预算330000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5.拨付芦山县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运维资金预算202800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日常运行维护,1-6月执行预算202800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6.对口工作经费资金预算323000元。主用用于日常办公开支,1-6月执行预算287633.58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89.05%。

7.芦阳古城拆迁补偿款等三个项目资金预算2178196.7元。主要用于拆迁补偿,1-6月执行预算2178196.7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8.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资金预算175686元。主要用于生活垃圾处理,1-6月执行预算175686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9.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工作经费资金预算100000元。主要用于生态农业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日常工作开展,1-6月执行预算100000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10.芦山县污水处理厂20xx年第四季度运行费资金预算263504.28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20xx年第四季度运行,1-6月执行预算263504.28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11.城投公司20xx年-20xx年3月高空作业车燃油费资金预算113750元。主要用于城投公司20xx年-20xx年3月高空作业车燃油费支出,1-6月执行预算113750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12.20xx年中央财政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预算8260000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1-6月执行预算1400000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6.95%。

13.玉溪花园“项目应补土地增值税资金预算3543755.34元。主要用于玉溪花园“项目应补土地增值税项目,1-6月执行预算3543755.34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14.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资金预算239908.8元。主要用于生活垃圾处理,1-6月执行预算239908.8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15.芦山县污水处理厂20xx年第一季度运行费资金预算341990.4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20xx年第一季度运行,1-6月执行预算341990.4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16.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20xx年第四季度进度款资金预算2746106元。主要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及资源化利用,1-6月执行预算2746106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17.20xx年绩效考核奖资金预算1302337元。主要用于1-6月20xx年绩效考核奖发放,执行预算13023376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18.污水垃圾厂工作经费资金预算432000元。主要用于污水垃圾厂工作经费开支,执行预算432000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19.质监站工作经费资金预算500000元,主要用于质监站工作经费开支,执行预算500000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20.城投公司路灯电费资金预算2400000,主要用于城投公司路灯电费,执行预算1345131.2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三、运行监控分析

(一)全年部门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年初预算收入6489917.87元,截至6月底追加预算21377398.36元,1至6月完成支付18587755.57元,其中项目经费完成支付16759140.14元。全年预计执行27867316.23元,执行率达到100%。

(二)全年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预计全年的绩效目标任务都能够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和指标全部完成,部门支出绩效和项目支出绩效都能按照年初制订的目标任务完成。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1、没有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及信息公开。

2、没有及时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够。

(二)整改措施

1、运用门户网站、微信群等平台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工作,并及时公开单位绩效评价材料

2、按要求及时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3、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工作,及时报送绩效评价结果,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五、工作建议

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建,加强内部控制,完善项目管理。

项目实施绩效自评报告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桐柏县县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桐财字〔20xx〕9号、《桐柏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县级财政支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桐财字〔20xx〕34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桐柏县20xx年毛集镇九年一贯制完全学校基建工程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并据以加强对未来该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的管理。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近年来毛集镇城镇化进程加快,镇区人口不断增加,现有教育机构已经不能满足需要,因此毛集镇申请设立九年一贯制完全学校一所。投入3611.31万元作为毛集完全学校基建工程专项经费,项目建成后将可以解决周边三个乡镇二十余个行政村2000名适龄儿童的入学问题。

桐柏县教育体育局是全县主管教育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督促、落实县内各类学校(含社会力量举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负责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管理教育系统的科研工作。

桐柏县20xx年毛集镇九年一贯制完全学校基建工程项目资金3611.31万元,该项目分为两标段,主要建设内容:教学楼2座、综合办公楼2座、学生餐厅2座、学生宿舍2座、教工宿舍2座,标准化学生操场2个、学园硬化、绿化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二)项目绩效目标

目标一:基建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

目标二: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校园环境更加优美,办人民满意学校。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的目的是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桐柏县毛集镇九年一贯制完全学校建设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绩效评价的对象是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桐柏县毛集镇九年一贯制完全学校建设项目支出资金。绩效评价的范围:一是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二是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是否达到预定产出和效果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绩效评价的原则:一是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二是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三是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估由县级财政部门、相关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四是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与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绩效评价方法:釆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

绩效评价的标准:釆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OO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加强财政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我单位召开了绩效评价专题会议,明确评价对象、评价工作目标及评价要求;互成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了解项目总体情况、绩效评价政策、评价标准,收集相关资料。通过查阅相关的财务会计报表、账簿、会计凭证,了解项目资金收支情况、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实际支出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核实和统计相关数据资料,评价该项目预期目标实现情况。召开评价工作小组会议,组织讨论,评价打分,形成评价结论,提出存在问题、建议和意见,撰写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为了全面、客观、有效地进行绩效评价,评价工作小组深入桐柏县教体局与工作人员进行座谈并征求意见,查阅项目档案,收集相关信息资料,釆取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通过对4大类15项指标逐项评价,对桐柏县毛集镇九年一贯制完全学校建设项目的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业务管理、资金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通过认真细致的准备、实施和分析,桐柏县毛集镇九年一贯制完全学校建设项目支出基本能按要求使用和分配专项资金,没有发现擅自调项、扩项、缩项的现象,做到了专款专用,审批程序基本规范,项目监督程序基本到位;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基础资料相对齐全。但仍存在预算制度待完善、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等情况。

绩效评价组从管理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项目管理和绩效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综合评分为83分,评价等级为良好。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桐柏县毛集镇九年一贯制完全学校建设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项目程序到位,手续齐全,符合申报条件;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

(二)项目过程情况:

该项目绩效目标明确,分配合理,资金到位、预算执行率100%。项目组织实施制度建全,执行有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xx年桐柏县毛集镇九年一贯制完全学校建设项目建成校舍教学楼2座、综合办公楼2座、学生餐厅2座、学生宿舍2座、教工宿舍2座,标准化学生操场2个、学园硬化、绿化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校舍去的建立,项目建成后将可以解决周边三个乡镇二十余个行政村20xx名适龄儿童的入学问题,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校园环境更加优美,让人民满意。

五、存在问题

1.项目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不到位

项目实施过程各类相关资料、工程相关文件资料未能妥善保管和整理归档,资料保管较乱,查找资料存在困难,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的总结和分析造成一定影响。项目实际建成的`建设内容与中标合同存在部分差异,相关签证资料保管混乱。

2.工程成本控制存在一定问题。

毛集镇九年一贯制完全学校建设项目存在实际结算价格超过中标价的问题,反映出项目的预算成本控制存在一定的问题,需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管理,节约开支,降低支出,强化预算成本控制,有效降低实际结算价格。

六、工作建议

(一)应加强对项目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

应及时做好项目工程各项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以利于总结工作经验,提高项目工程实施的管理水平。

(二)加强项目工程成本控制,编制较为全面的工程预算。

应该坚持全面控制、全过程控制的原则,建成完备的成本项目控制体系,让成本控制贯穿工程的全过程,在施工开始前进行成本预测、确定目标成本,施工阶段按目标执行,落实降低成本措施,实施工程成本目标管理。将相关项目已能准确估算的工程前期费用及附属设施建设资金纳入工程预算,合理确定工程预算造价,便于财政资金的筹措及统筹安排。

项目实施绩效自评报告 篇5

交通局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报告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20xx年中央预算内资金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了市农村扶贫公路项目中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自我评价,并形成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省20xx年通抵边自然村公路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的'内容,中央下达资金共计1592.7万元,市至、至镇入口等农村扶贫公路项目涉及12条线路改建,路线全长28.183公里,涉及速度为20/公里四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

二、绩效目标设定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工程总体目标绩效目标责任制,绩效指标明确。具体如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开展路基、路面桥梁、涵洞施工,按施工计划,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三、项目管理情况

1、本年度中央计划资金1592.7万元,于20xx年上半年就已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2、认真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强化资金使用绩效,狠抓责任落实,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公告、公示制度,确保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公正透明,确保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

3、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机构健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强化落实责任,确保了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具体内容是建立项目法人,负责合同管理、资金管理、进度控制等日常工作。

四、项目效益情况

各受益行政村对本次工程的实施后的质量的满意度很高。通过本次工程,实现城镇与村庄联通公路通行状况,能进一步优化现有农村公路网,带动乡镇经济增长,使村民出行更加方便。

五、存在的问题

地处山岭重丘区,临水临崖占比较大,路基填挖方及防护工程工程量较多,施工难度高,建设成本相应增加。

六、建议

建议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增加农村公路工程的项目和资金支持,切实保障民生实事落实。

项目实施绩效自评报告 篇6

为提升财政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增强单位财政资金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保障部门更好的履行职责,节约公共支出成本。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xx〕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xx〕33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州财绩〔20xx〕2号)、《关于开展20xx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政绩[20xx]2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组织力量在工作总结和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分析、核查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对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的资金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自评,形成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立项概况

1、项目概况

为解决本单位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方面的经费不足,鼓励本单位在向上积极争取资金。根据20xx年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州会议纪要([20xx]40号)内容:“关于兑现向上争取资金工作经费和超任务奖及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经费和超任务奖问题,同意按照有关会议纪要精神予以兑现”。湘西自治州本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本单位一定资金的项目前期经费。故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为延续项目。

2、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向上争取更多的资金用于我州的民生事业,实现在推进人社工作中提升工作水平、在服务民生中增进民生福祉、在盘活人力资源中推进人才强州、在转变作风中提高队伍素质的工作目标,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新突破。

(二)项目执行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xx年度本单位通过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共向上级争取到各项政策资金23.75亿元,与20xx年同比增长12%。争取的各项上级资金到位情况列表如下:

2、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根据州财政局州财预[20xx]5号部门预算批复下达的20xx年度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前期经费100万元,款项已分别以州财社集〔20xx〕0056号文件拨入32万元、州财社集〔20xx〕0058号文件拨入3万元、州财社集〔20xx〕0342号文件拨入2万元、州财社集〔20xx〕0390号文件拨入16万元、州财社集〔20xx〕0436号文件拨入17万元、州财社集〔20xx〕0658号文件拨入20万元、州财社集〔20xx〕0810号文件拨入10万元。款项均通过财政集中支付管理局纳入集中支付,资金到位率为100%。

3、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单位20xx年项目前期经费实际支出91.90万元,具体为:办公费6.02万元;印刷费8.79万元、邮电费1.66万元、物业管理费7.99万元、差旅费8.02万元、维修(护)费2.25万元、会议费7.81万元、培训费1.03万元、公务接待费2.44万元、劳务费2.86万元、福利费6.71万元、车船燃料费1.06万元、维修费2.09万元、其他33.17万元。

4、项目管理情况

本单位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等法律法规,对专项资金的财务进行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制定了一系列规范、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对专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建立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在资金的使用上,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专项资金正确使用并达到预期绩效目的。

二、绩效评价依据

1、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xx〕285号);

2、《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xx〕33号);

3、《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州财绩〔20xx〕2号);

4、《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批复20xx年州直部门预算的通知》(州财预〔20xx〕5号);

5、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办公会议纪要〔20xx〕40号;

6、有关项目管理的政策制度、管理办法、相关财务会计法规和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等。

三、绩效评价方法和过程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旨在通过评价本单位财政项目资金支出实施效果和成果,考核项目资金支出效率和综合绩效,总结项目管理与执行经验,为部门决策、管理提供参考依据,同时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项目前期经费的使用情况,也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和内容及项目的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的评价方法为成本效益分析法,该方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在评价过程中采取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定性指标定量化,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方式开展评价工作。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自评小组: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政绩[20xx]2号)文件精神,成立了本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小组。开展项目自评工作。

2、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围绕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关键评价内容,设计了18个评价指标,制定了《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资料收集并审核、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小组在比较各种证据收集方法优缺点的基础上,通过现场勘验、实地调研、核对账目、案卷研究、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证据进行收集和核实。确保绩效评价的客观、公正、有效。

4、综合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分类整理。首先对收集的资金收付资料进行整理,以确定资金是否及时到位,支出是否规范,财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质量是否可控。其次对回收的'调查问卷进行分类整理、统计评分,认真归纳意见及建议,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5、撰写评价报告。评价小组通过对收集的证据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分析,谨慎地对项目各项指标进行了评分,撰写评价报告,最终形成评价结论。

四、绩效分析

本单位20xx年度向上争取各项项目资金23.75亿元,确保了我州各项待遇的及时足额发放和各项政策的兑现落实,为稳定增长、保障民生、推动扶贫、促进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20xx年度我州社会保障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预期目标。

一是就业创业任务超额完成。全州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67万人,完成任务的115.9%;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脱贫2.56万人,完成任务的102.2%;新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26万人,完成任务的105.2%;贫困家庭“两后生”技能培训1530人,完成年任务的117.6%。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23万人,完成任务的106.2%,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6%。新增创业担保贷款1.84亿元、完成123.3%,带动城乡就业1.5万人、完成150.4%。二是社保扩面征缴提前到位。企业养老保险征缴基金10.02亿元、完成132.7%,企业养老保险同级财政补助800万元全部到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参保7.74万人、完成140.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基金7871.7万元、完成115.7%;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征缴基金7亿元、完成100%;工伤保险参保21.4万人、完成100.9%,征缴基金7634.4万元、完成200.9%;生育保险征缴基金3218万元,完成146.3%;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15.7万人、完成101.6%,征缴基金2287万元、完成114.3%;全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个人缴费3.83亿元。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任务全面完成,累计持卡169.2万人、完成102%。三是民生实事项目全部落实。省分我州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共10个指标、13项具体任务全部推进到位,其中提前或超额完成的有12项。

五、评价结论

本单位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专项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绩效目标全部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项目组织管理和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未发生违法违规问题。根据《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评分,该项目得分为95分。

六、有关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经验不足,没有可借鉴的目标体系,故申报的绩效目标缺乏具体的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时效指标,且申报的绩效目标未与所需成本衔接。

(二)有关建议

在今后的预算编制与绩效目标申报过程中,完善绩效目标的编制,在编制绩效目标时对绩效指标进行细化、量化,设立清晰、具体可以衡量的绩效指标,并与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以便于进行绩效考核。

项目实施绩效自评报告 篇7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临澧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第三方评价和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临财发〔20xx〕4号)文件,临澧县财政局委托湖南九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临澧县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支出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及立项依据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村〔20xx〕45号)和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建通〔20xx〕24号)等文件立项,临澧县脱贫攻坚大会战指挥部结合县城的实际情况,下达了关于印发《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筹集与发放办法》的通知(临脱贫指发〔20xx〕1号),原则上每户配套标准为2.7万元。

项目资金用于农村危房的修缮或新建,主要为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房改造任务。为其他低收入农户提供基本住房安全保障。项目实施单位临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

2.项目主要内容

对临澧县范围内的存量危房进行改造,其中包括9个乡镇、2个街道的390户农村危房进行修缮或新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保障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的情况下,对农村经济相对困难、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实施改造,提高农户满意度。

3.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常建通〔20xx〕24号文件,制定了《临澧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本年度对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具体实施步骤:

1.农户申请。

2.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在村级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至少7天。

3.乡镇政府审查。乡镇接到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现场核查。审查危改对象条件、审批手续、审定资金补助标准,确认开工时间,上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审批。

4.县住建局危改办核准及公示。县危改办接到乡镇上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补助条件的,根据住房危旧程度,核定危房改造方式,并对审批结果及时反馈乡镇公示,公示期至少7天。

5.组织竣工验收。乡镇初步验收合格后向县住建局危改办申请验收,县住建局危改办组织人员现场检查验收。

6.资金拨付。按审批后的名单拨付危改资金。

4.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xx年,项目资金总投入1005.95万元,截止20xx年1月20日,实际使用资金1005.95万元,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村民自愿、政府引导和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等基本原则,全面落实精准扶贫“两不愁、三保障”,结合农村双改行动和脱贫攻坚战役,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到20xx年前全部解决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问题,实现“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的目标。

2.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通过本项目实施,对农村危房进行合理规划改造,改善区域内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的住房条件,对临澧县9个乡镇、2个街道清查的农村危房进行修缮或新建,有效消除农村危房安全隐患。具体目标细化如下:

(1)数量指标。完成年度危改任务390户。

(2)质量指标。危房鉴定严格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标准执行,鉴定精准率100%。改造房屋符合《临澧县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实施方案》规定标准,均通过现场竣工验收,合格率100%,打卡发放到户率100%,补助对象合规率100%,无一例违规补贴对象。旧房拆除率100%。

(3)时效指标。项目验收、审批、资金支付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补助标准合规率100%。

(5)经济效益。有效减少由于危房问题而导致的农户经济损失,减轻危改户经济负担。

(6)社会效益。提高农房安全质量,保障危改户居住安全,促进社会和谐,无一例农户上访户,危改房利用率100%,相关对象政策知晓率90%以上。

(7)可持续性影响。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政策和社会发展,形成良性循环机制。

(8)满意度。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湖南九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接到临澧县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评价小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听取项目单位情况介绍,收集查阅项目相关资料,对项目资金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实;通过现场查勘向受益对象随机发放调查问卷、电话问访、暗访等方式,了解相关情况。与项目单位、财政部门沟通交流后,综合分析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投入情况

1.项目立项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

填报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欠完整准确。

3.资金投入

项目资金按照乡镇上报的'名单及补助金额,补助名单及金额由各村级通过民主评议确定,乡镇审核上报。

(二)项目过程情况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率。

截止到20xx年底,项目专项资金到位1005.9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

截止20xx年1月,拨付的专项资金使用1005.9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资金使用时由县住建局向财政提出申请,经层层审批后由县乡财局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资金拨付程序合规,部分资金未打卡到农户本人,签订协议后打卡到村干部或承建施工方。

2.组织实施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无补助标准制度,村镇补助标准各地不一致。

(2)制度执行有效性

11个乡镇的村部档案或台账资料均未按要求留底备查,仅一份交县住建局。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完成了县城9个乡镇、2个街道共390户农村危房的改造工作。完成目标任务。

2.产出质量。农户危房进行鉴定,鉴定精准率100%,改造房屋建立了一户一档资料,填制了现场竣工验收单,验收合格率均达100%。打卡发放到户率100%,补助对象合规率100%,无一例违规补贴对象。旧房拆除率100%。完成绩效目标。

3.产出时效。农村危房改造年内及时完成验收、审批、资金拨付。完成绩效目标。

4.产出成本。新建179户,补助540.7万元;修缮201户,补助445.35万元,置换9户,补助18.5万元,安置1户,补助1.4万元,共390户,合计1005.95万元。补助实行个体差异化,未制定补助标准制度或方案,无统一的补助标准。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投入资金对临澧县的农村危房进行改造,促进了建筑业、装修业的发展,有效拉动了内需。同时农房建设机械化水平较低,需要较多的劳动力资源,尤其是农村个体建筑工与小工,可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增加了务工人员的收入水平,农村就业渠道得到拓展。

2.社会效益

危房改造项目通过政府投入引导,激发了农村困难群众筹集资金改造危房的积极性,大部分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受益户不断增加,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汇总统计调查问卷结果,危房改造农户对政策知晓率为75.68%。

3.可持续性影响

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农村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问题,住上了安全房、放心房,居住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长远意义。

4.满意度

通过汇总调查问卷结果,危房改造农户满意度为86.49%,未完成绩效目标。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高度重视,确保项目推动。保障“住有所居,住房安全”,保证“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实施进村入户开展调查研究和现场督导。

2.加强巡查管质量。发现房屋改造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未达到入住条件的,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对严重超面积建设的,取消危改补助资格。巡查、排查、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建立台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二)存在的问题

1.项目管理欠严谨

一是提供的危改户花名册中:电话号码错误115户,如鲁宁东、严奉志等空号、杨梅珍非本人电话、郭家岭为南京的电话号码等;无联系方式45户(叶发奎、黎伏英等);身份证信息与本人不符2户(陈夏林、胡孟均);未填银行卡号11户(周烟珍、叶世来等);四类危改户对象未附确认身份的证明资料和相关部门身份审核信息20户,主要是智障、精神病患者或五保户。

二是湖南省住建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湘建村〔20xx〕45号)文件规定“纸质档案原则上由乡镇负责填报、整理,竣工验收后交县级住建部门保存归档。建立健全全村级、乡镇、县级农村危房改造台账管理制度”,现场调查发现乡镇均未提供真实准确的档案或台账资料。

三是打卡到村干部或承包方银行账户进行代建的危房,未制定具体的修缮代建实施方案,农户对代建的项目内容和成本不清楚。

2.未制定补助标准

根据湖南省住建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湘建村〔20xx〕45号)文件规定“制定具体控制标准,并在年度实施方案中明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未制定具体规范的补助或控制标准,无完整的补助金额佐证依据,补助金额差异化未提供差异化依据,如同为修缮补助,刻木山乡小书3.05万元、小佑4.05万元,烽火乡小虎3.2万元、小锋2.9万元,四新岗小正发.5万元等,补助标准较高。同为新建补助,太浮镇小林5.7万元、小田5万元、小红4.6万元等。

3.部分危改资金效益欠佳

空置危改房(原屋主已故)比例较高,财政资金效益欠佳。如分散供养五保户肖承佑、肖承佑,建档立卡户胡必波、蒋秀林等共14套,财政补助危改资金30.45万元。空置房无后续管理制度。

(二)原因分析

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村镇未将基础工作精细化管理,档案严谨性、真实性、完整性欠缺;二是补助制度未制定,乡镇资金分配主观随意性较大;三是未考虑危改房后续处置问题。

五、有关建议

(一)精准完善档案资料

规范并严格执行危改户的身份审核程序,完善、精准村、镇、县三级危改档案资料,便于备查和核对。各级各层应逐一严格审核从申报到资金拨付等所有的档案资料,并保证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避免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行为发生。由承包方制定修缮代建的实施方案,农户本人签字确认,知晓代建内容和成本情况,报村镇审批确认,保证支出的真实合理,确保财政资金的效益发挥。

(二)制定公平合理的补助标准

根据文件规定,对危改户进行准确摸底,针对不同情况的危改户,按类别制定公平合理的补助标准,各乡镇村级参照执行,确保补助资金的对象认定、补助标准公开公平公正,避免资金安排随意性,杜绝关系户、虚报冒领户、吃回扣等违规违纪情况。

(三)制定后续管理制度

制定危房补助后续管理制度,针对财政资金补助五保户等危改对象,因亡故后房屋空置的情况,建议村镇提出合理化处理建议后报县住建局统一确定处理方案。

项目实施绩效自评报告 篇8

根据《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赫财绩{20xx}1号、2号)文的要求,现将会龙山街道扶贫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20xx年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上级专项27.6万元、革命老区建设项目75万元。项目实施地点是会龙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涉及河道12612米,涉及农田2358亩,人员26323人。

(二)该项目完成后,有利于人民群众的农业生产耕种及安全。20xx年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支出27.6万元、革命老区建设项目支出75万元。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全部用于会龙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革命老区维修及维护工程以及改善革命老区生活生产环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是通过对项目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开展中的管理工作,结束后的质量控制和验收方面,来进行一个整体的综合评价,以提升管理水平、工作效率。

(二)20xx年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27.6万元、革命老区建设项目75万元,已全部申请、批复到位。资金全部用于会龙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革命老区维修及维护以及改善革命老区生活生产环境。

(三)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革命老区建设项目在会龙山街道办事处进行了意见征集和办事处党工委的前期讨论。因项目资金过少、项目数量比较多、项目比较分散、工程量过小,所以办事处没有进行招投标。此项目完成后,办事处组织各相关站所人员前往进行了验收。

(四)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革命老区建设项目资金纳入财政局预算管理,由财政局年初进行预算编制,分期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款、使用,采取直接支付的方式将资金发放到街道,由街道发放到大河坪村手里,由财政所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绩效情况

会龙山街道办事处的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革命老区建设项目全部完工,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农业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安全。

项目完成后还需要继续投入资金和人员进行不定期维修、维护,以确保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革命老区人民的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

四、资金检查情况

(一)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专项立项依据充分。村部没有资金管理办法。

(二)资金分配合理,突出重点,公平公正。没有散小差现象,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三)资金拨付及时,无滞留、闲置等现象。

(四)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资金使用合规,无截留、挪用等现象,资金使用产生了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期要加强渠道的维护。

(二)此项目严格控制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确保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项目实施绩效自评报告 篇9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省级预算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xx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资金项目支出1-7月绩效运行监控。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一)资金下达情况

20xx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13352万元,其中:市县项目8010万元、省直项目1542万元、支援类项目300万元(援藏援疆各50万元、扶贫200万元),省财政厅切块支持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20xx万元、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1000万元、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500万元。20xx年12月,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xx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7950万元、20xx年7月,省财政厅下达20xx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第二批)260万元,全部下达完毕。主要分为9个支持方向: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

(二)绩效目标下达情况

1.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6个,金额24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地级城市、县级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xx年基础上分别提高15个、12个百分点;二是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示范片区建设,20xx年在2-3个街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4个,金额8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试点地区科学选定一个城市片区的一条或多条城市道路,采取“多杆合一”方式建设多功能灯杆,并在年度内完成试点建设任务,编制城市道路“多杆合一”建设规划,建设多功能灯杆运维管理平台。通过项目建设探索建立多部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创新投资建设运营模式,为我省下一步规模化建设多功能灯杆总结可复制模式经验;二是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地区编制完成试点方案,开展试点建设,对照《湖南省城镇二次供水设施技术标准》(DBJ43/T353-20xx)建设标准化泵房,并移交供水企业实行专业化运维管理,为全省提供经验参考,带动全省推进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和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运行管理。

3.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项目9个,金额21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创建4个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示范县(市、区),每个县市区内选取2个以上的乡镇。以镇带村开展示范,示范区域内镇村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基本完善、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提升,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二是全省完成75个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通过国家审查并上线。

4.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项目7个,金额7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装配式建筑年度占比任务27%,在全省11个钢结构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实施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完善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全面完成住建部试点工作任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5.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项目44个,金额56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编制保护规划的'补助资金。重点安排尚未编制保护规划的名城、名镇、名村,按照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其中:传统村落5万元)的标准补助,以市州、县(市区)为单位安排,总计安排44个名城、名镇或名村,基本完成省内应编而未编的保护规划。

6.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项目5个,金额145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CIM平台试点工作实现试点地区CIM基础信息平台搭建,探索城市管理、旧城改造、智慧工地、智慧社区等一批“CIM+”应用的融会贯通,有效破解单打独斗,单一治理的社会治理模式;二是智慧住建试点,分为三个层面开展,推进省厅智慧住建平台落地,试点单位开展省厅平台的使用推广;开展市县一手房、二手房网签交易系统建设,数据与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进行对接,为全省网签系统统一建设标准、实现全覆盖积累工作经验;开展智慧建设增效工程试点,促进“新城建”建设,促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质增效;三是智慧城市(社区)试点在20xx年度完成项目建设,汇聚试点区域住建管理数据,支撑城市治理精细化、智能化转型,提升城市居民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打造特色的住建领域智慧城市建设样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7.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项目59个,金额1842万元。年度绩效目标:对援藏援疆及扶贫等项目安排适当项目经费;完成住建系统“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标准制定、重要服务事项等。

8.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25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洞庭湖区域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和污水集中收集率;县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完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项目。

9.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10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确定3-5个示范项目实施浅层地热能规模化应用,抓好重点项目示范,总结推广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

二、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我厅依据科学部署、统一管理、过程监督、有序推进的指导方针,对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执行、绩效指标执行等各方面开展情况进行绩效监控。

(一)建立“一对一”项目跟踪监控制度。不断完善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编制,指导各试点地区编制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建设任务、绩效目标和考核要求等,按照“一个项目一个绩效目标”的原则,对照绩效目标进行跟踪监控。

(二)建立月调度机制。加强项目绩效目标过程管理,建立了月调度工作机制,每月调度各试点项目进展和资金支出进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

(三)加强日常监督。结合日常调研、检查等,对各试点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压实工作责任,加快试点项目进度,并督促及时总结,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绩效运行监控情况

(一)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截止7月底,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2400万元,支出1152万元,资金使用率48%;“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800万元,支出320万元,资金使用率40%;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项目2100万元,支出1250.86万元,资金使用率59.56%;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项目700万元,支出500万元,资金使用率71.43%;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项目560万元,支出268万元,资金使用率47.86%;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项目1450万元,支出797万元,资金使用率54.97%;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1842万元,支出460万元,资金使用率24.97%;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2500万元,其中,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500万元省财政厅已下拨,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2000万元预计9月份下拨;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1000万元预计9月份下拨。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其中,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示范项目4个。截止7月底,地级城市中常德市、益阳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xx年分别提高了25.93%、33.09%;县级城市中醴陵市、汨罗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xx年分别提高了14.75%、25.69%。常德市、益阳市、醴陵市、汨罗市进水BOD浓度分别提高了54.37%、37.39%、56.27%、96.70%,均提前完成任务目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2个。截止7月底,衡阳市已组建垃圾分类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示范创建方案和考核评估方案,添置垃圾分类亭7个,分类投放站20座,果皮箱及垃圾桶1万余个,可回收、有害垃圾、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回收中心各1座,更新垃圾收集车165台、收运车辆32台。常德市已将运输车辆改造成符合“四分类”要求的垃圾收运车辆,德山焚烧发电厂置换工程预计8月底可投入试运行,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工厂预计12月底投入试运行。

2.“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其中,“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试点项目2个。衡阳市计划在先锋路采取“多杆合一”建设方式改造102杆智慧灯杆。截止7月底,已完成先锋路智慧灯杆建设项目施工设计编制,正在办理政府公开招标相关手续,计划8月完成招标工作,11月全面完成项目建设。浏阳市计划在经开区金阳新城中心服务区的纬1.5路、新兴路、长华路等3条城市道路新建87杆智慧灯杆。截止7月底,已完成长华路17杆智慧灯杆建设,纬1.5路和新兴路70杆智慧灯杆正在基础施工中,计划9月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2个。长沙市计划改造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4个,新建开工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0个。截止7月底,已完工10个、开工14个,启动新建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0个。桃江县计划改造二次供水设施项目3个,新建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个。截止7月底,已完工1个、准备开工2个;新建二次供水设施项目已启动1个,1个正在编制设计方案。

3.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项目。其中,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示范项目4个。截至7月底,浏阳市已完成200个村庄的规划编制,已完成3个村的示范项目设计,并开始施工,完成荷文公路(4个乡镇37公里长)沿线风貌塑造红色示范路项目,300个村庄正在实施三清三整治和美丽宜居小村庄建设;凤凰县保护修缮传统民居170余户,改厕完成40余户。同时完成内部古巷道修缮、环境整治,新建停车场、公厕、游客中心及民俗文化展示等基础设施;汝城县完成文市、韩田、秀水三村初步顶层设计成果,同时,完成对韩田、秀水、文市、东山、热水5个示范村落的共同缔造镇村两级培训,协助村支两委编制村规民约和成立村民自治组织;宁远县新党校培训基地建设主体工程及装修工程基本完工,完成乡村驻点工作人员与管理人员培训,农村工匠培训活动有序进行,二期培训已经完成。同时,湾井镇下灌村等9个“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现场观摩教学示范点共培训12000余人才,接纳参观人群5万余人次,“共同缔造”理念开始深入人心。建立“共同缔造”示范村30个,涵盖宁远县所有乡镇;75个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均按计划推进中。

4.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项目。共7个项目,其中,吉首市项目已完成验收;长沙市2个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项目处于待验收阶段;益阳市、湘阴县、西洞庭湖管理区项目已进行项目主体工程实施;株洲市项目已完成策划,准备进入实施阶段。截止7月底,装配式建筑年度占比达27.41%。

5.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项目。共44个项目,其中,武冈、江永2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已完成规划编制和审查工作,10个历史文化名镇已启动保护规划编制,占总数(12个)的83.3%,30个名村(其中:传统村落16个)均已启动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6.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项目。CIM平台、智慧住建分为四个项目进行实施。其中,项目一、三完成了项目招投标,签订了合同,项目已完成项目可研,项目四正在申报财评程序。智慧城市试点项目前期开展了现场调研、资料收集、专题召开智慧城市试点工作推进会等工作,目前项目有序推进,20xx年底前可执行完成。

7.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援疆、援藏、扶贫等支援类项目均已启动项目实施;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计划完成课题研究27个、标准制定15个、服务事项14个。目前,已完成2个课题、7个标准、11个服务事项,其余项目也基本完成了全同所规定的阶段性工作目标。

8.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截止7月底,洞庭湖区域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7.29%、98.28%,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全覆盖,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和污水集中收集率不断提高;县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79%;及时下拨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资金。

9.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目前,已确定5个示范项目实施浅层地热能规模化应用,项目均在施工阶段。

四、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一)部分项目进度滞后。县以上城市污水提质增效项目需开展项目设计、管网排查等工作,前期工作时间较长,导致常德市、醴陵市、汨罗市项目仍处于前期工作阶段,还未开工建设;信息化建设项目由于前期财评等程序,项目前期进展缓慢;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由于按程序为年初启动电子卖场采购、签订合同,按项目进度分期付款,项目基本为下半年结题验收,因此,上半年执行进度偏低。

(二)部分项目拨款进度缓慢。部分市县由于对专项资金拨付流程不熟悉,出现资金到市县财政部门后,市县项目承担单位不知情,没有及时跟财政部门对接,或对资金拨付相关手续出现争议,造成资金没有及时拨付。如,益阳市住建局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项目,省财政厅划拨至益阳市财政局的该笔资金分类为资本性支出。市财政局认为项目与资金名目不相符,导致益阳市财政局难以将该资金直接拨付给项目单位。目前,正在进一步协调。

五、有关建议及工作措施

(一)加大项目督导力度。要督促各地尽快实施项目,制定项目时间计划表,加强调度督导,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快项目进度,并督促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形成示范效应。

(二)简化资金拨付程序。建议市县财政部门在拨付省级安排的项目资金时,尽量简化项目拨付环节相关手续,加快项目拨付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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