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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读后感 篇1
面对落花 我们普通人会想:哦,不就是落花吗,没什么大不了。而他却想到了自己死后的样子,涕泗横流。她流下的不是眼泪,是无奈。。尽管他的名字在我耳边常常听到,但对于我来说没什么。自从的我接触到了这本书,才发现了其中的奥妙。
这本书主要讲了四大家族由盛转衰的故事,从而批判了社会的不公与腐朽。无疑,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故事。神英侍卫的化身贾宝玉和绛珠仙子的化身林黛玉第一次相遇便一见如故。对于林黛玉,我印象最深的是黛玉葬花这一情节。他的性格在此景中展现的是淋漓尽致。她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更是明显。 花谢花飞飞满 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 闺中女儿惜春暮,愁绪满怀无处诉。手把花锄出绣帘,忍踏落花来复去?柳丝榆荚自芳菲,不管桃飘与李飞。桃李明年能再发,明岁闺中知有谁?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太无情!明年花发虽可啄,却不道人去梁空巢也倾。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飘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闷杀葬花人。独把香锄泪暗洒,洒上空枝见血痕。杜鹃无语正黄昏,荷锄归去掩重门。青灯照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温。怪奴底事倍伤神?半为怜春半恼春。怜春忽至恼忽去,至又无言去不闻。昨宵庭外悲歌发,知是花魂与鸟魂。花魂鸟魂总难留,鸟自无言花自羞。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落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 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奴收葬,未卜奴身何日丧?奴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奴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面对落花我们普通人会想:哦,不就是落花吗,没什么大不了。而他却想到了自己死后的样子,涕泗横流。她流下的不是眼泪,是无奈。
另一位主人公贾宝玉将对封建礼教的不满表现得更加明显。他讨厌做官,讨厌都八股文,更讨厌那些热衷功名利禄的人。然而在那个时代,他的这种思想却不被大多数人认可。他与林黛玉,被贾母狠心拆散做了一对苦命鸳鸯。最后看破了世态的淡凉,出家当了和尚。唉,问世间情为何物.
但是,我很喜欢他们的反抗精神。他们这种出淤泥而不染的品行令我十分敬佩。我想这也许是他们的爱情得以流传的关键点吧。薛宝钗对我而言是一个恪守封建妇道的人物。他城府很深,用计嫁给了贾宝玉。但因贾宝玉出家做了和尚,守了一辈子的活寡。
这部书中我最讨厌的就是王熙凤和贾雨村。王熙凤利用她欺上媚下的手段窃取府中财富。而且心狠手辣,害死了尤阿二姐以及腹中的胎儿。种种行为更加加速了贾家的落败。再来说说我心中的贾雨村吧。他很有才干,但他利欲熏心。在官场上与世俗同流合污。它就是当时社会的一面镜子,透过他我看到了社会的污浊。 读完这本书,让我不得不联想到的腐败。《红楼梦》的四大家族由盛转衰的局面就是清朝的真实写照。然而,这其中又不是真善美的体现。贾宝玉与林黛玉的天真与纯真,村妇刘姥姥滴水之恩涌泉以报的善良。
这就是美的享受,美的熏陶,美的涤化,美的洗礼。《红楼梦》这部书让我意犹未尽!
高一读后感 篇2
聪明人,抛弃你手里幻想的花罢!他只是虚无缥缈的,反分却你眼底春光。
———冰心
读着句句自然含蓄,富有哲理,无不清莹隽永,字里行间流淌着温婉的情韵、淡淡的哀愁,闪烁着文学哲理的光芒!读着冰心对童年的赞咏,品着对母爱的赞歌,感受对人生的热歌,我学会了很多。
我学会了快乐。拥有如此多的爱,生活在如此美的世界里,我要好好面对生活,曾经害怕秋,因为她带走了美丽,但如果不是秋风将叶子吹落烧透,那片片叶子岂不是要被那寒冬所撕碎了吗?如果不是秋风将熟透的果实卸下高枝,那可口的果实岂不是被冰雪所吞噬了吗?如果不是秋风将种子深埋,那种子岂不是要被酷寒所冰冻了吗?是啊,如果不是秋风把叶子介绍给了根须,哪能使他仍延续生命的道路续延他美丽的价值呢?叶子藏进了厚实的泥土,才有了一个萌生春天的温床,果实被请进了一个温暖的家,才保留了生命的胚胎。秋不是可怕的,他也带来了美丽,快乐是冰心启迪我的。
我学会了幸福。为人生幸福,为爱幸福。我知道幸福是一种拥有,一种追求,一种对生活的发现和感知。幸福在我手中,我要牢牢抓紧,看远古现今,我很幸福,看那林黛玉,拥有破碎的爱情,葬花流泪;再看那贝多芬,听不见美丽的音符,生活在黑白的世界;看海伦凯勒,她看不见美丽蓝蓝的天空,缓缓流淌的小溪,嬉戏玩耍的孩子,在黑白的世界坚挺。比起他们,我是幸福的,是幸运的。
冰心纯洁的思想,典雅清丽的文字,让我欣喜快乐,文章带着一丝愁绪的温柔、欲说还休的情韵使我感受到了那独特的风格。一句一句的独特感兴和情思变迁形成了片片晶莹的星群,永远闪烁着新一代的美丽,那生命的热歌使我感受到了强者的权威、生命的价值。
我要做强者,做聪明的人,因为前涂是强者用智慧打拼出的'。宇宙的美人人皆知,是因为强者用生命,用信念挑战出的无尽渊域。国家之所以和平,是因为强者用汗水,用精神打造出的新世纪。强者们用他们那可以把跌倒看的很小,把前途、形势看成他们的生命和动力,他们才是真正值得学习的强者!
生命之所以美,之所以值得去歌咏,去留恋,是因为世界有爱、有机会、有动力、充满了挑战,现在是人生的关键,做自己的向导,树立强者的自信因为只有相信事在人为,愿意为自己理想和目标付出的人,才会有真正的收获和前途。有时候,人的所谓成就也不一定取决于智慧、才能还要有勇气信息和坚持,没有一件事是在一根烟的功夫得到成绩的,为自己守望短暂时要学会坚持,没有结果时,要沉得住气,学会坚持,别自己“丢”了自己!只有这样,你的坚持、守望才会有成功的可能。
加油吧!留校并不常见,但你要去做独特的流星,在燃烧的刹那,留给世界最美的回忆,由你坚持、自信、勇敢、拥有爱的心和坚持,去打拼属于自己的人生。品味失败,走向成功,走过心灵的阴雨捕获人生的太阳。无论成功与否,为自己的理想加油奋斗你就是最美的亮点,相信成功是属于拼搏向上的人的!
高一读后感 篇3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因这样一句话,我认识了余华,邂逅了《活着》。心想,这书究竟囊括了怎样的一个人以怎样的姿态去度过这以笑为哭,生死徘徊的人生。我贫瘠的在自我思维的匣子里打转,呼之欲出的答案在我合上书的刹那隐约流淌在了笔尖。
相比于其他的大部头,这本拥有着从漫漫长夜中孕育出的黑色封面的薄书更具有不凡的重量。余华说:“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福贵则就经历了一生的苦难与失去,成为余华笔下的那个人。从他身上,折射出了中国近几十年来的动荡与变迁;从他身上,也折射出父辈与老一代人的隐忍与苦楚;从他身上,更折射出一种几近乎英雄般的气势与荡气回肠。
福贵是一个英雄么?是的。他是一个英雄!而困苦是他最亲密的“伙伴”,伴随着他从一个阔少爷走到一个下田耕作,为生计发愁的庄稼人,也伴随着他从徐家浩大家业、人丁兴旺,走到最后只有一头名叫“福贵”的老牛陪伴。恍惚回首,这一生究竟要历经多少磨难,才能把心与身投放回天地间,而人究竟需要多强大的忍耐力,才能扛起这些从天而降的沉苦负担。人生的意义究竟在哪儿?很多人追问。有的人似乎找到了,而有的人似乎还在寻找的路上。
“人是为活着本身活着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余华如此说道。人活着,若被赋予沉重的意义,那总有一日会被生命不可承受之重摧残得形如枯搞。人简单地活着,做着自己该做的事,不为他人而活,因为命运能够轻易地从我们身边剥夺一切。我们亦可能在某一天变得一无所有,唯有活着的精神是属于自己的。于是书中说:“一个人命再大,要是自己想死,那就怎么也活不了”。福贵经历了他父母的死,他儿子的死,他妻子的死,他女儿、女婿、孙儿的死,变得孑然一身,他有时伤心,但他说过更多的是踏实。因为他的亲人全都先他而去,再当他死时,他便谁也无需担心了。身边的人一个个离去,而他还活着,在经历风浪悲痛之后。旁观者也许会认为他是幸存,可他是真真实实地活着,这一生,就有了一切的'意义。
作华自序说《活着》亦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读着《活着》,泪不在面颊上,不在眼眶里,而是静静地汇成小溪,流淌在殷红的心尖上。书中历史场景下的福贵与村民们浓缩成千万农民百姓的缩影。那人民公社与XX,真切地重现在我的眼前,我仿佛看见了百姓们的无奈和百姓们在看到家中锅与粮食均被充公却不能置一言的血泪。生计与粮食全被公家收走,则意味着失去了生活的自主权,这是我们而今城市人体会不到的苦,而饥饿似乎离我们更遥远。余华给我们展示了几十年前真实地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一切,也给了我们更多的需要读者去探寻的含义。
自己沉淀不够,写到此处或可收笔,而过几天再听一听福贵讲他的,体会活着的意义。
怅然若失的我斗胆引书的结尾为尾——
“我看到广阔的土地坦露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暗降临。”
我相信,活着,是生命意义的最好归宿。
高一读后感 篇4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是一本让人读后觉得荡气回肠的书,这是一首英雄的颂歌。本书所描写的是以俄国十月革命为背景的一个传奇人物——保尔·柯察金。所描述的事件发生于1915年直到30年代初那一段历史时期。保尔·柯察金是作者着力塑造的中心人物,也是书中塑造得最为成功的共产主义战士的形象,他是在老布尔什维克朱赫莱的影响下从自发战斗走向自觉战斗的。在战斗中他懂得了不平等生活的社会根源,懂得了要想推翻旧世界必须成为“勇敢坚强的阶级弟兄”和“坚决斗争的钢铁战士”。在积极投身保卫苏维埃政权的伟大斗争中,他认识到,一个人只有和祖国联系在一起时,才会创造出奇迹。他曾说:“我赞成那种认为个人的事情丝毫不能与集体的事业相比的革命者。”
本书作者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在解释这部作品的标题时说:“钢是在烈火里燃烧、高度冷却中炼成的,因此它很坚固。我们这一代人也是在斗争中和艰苦考验中锻炼出来的,并且学会了在生活中从不灰心丧气。”作者在塑造保尔这一形象时,用内心独白、书信、格言警句,揭示了这一形象的内心的全部复杂性和成长过程。保尔的形象是社会主义青年一代中最光辉最典型的代表。无论从思想内容还是从艺术形式来看,这部小说都可以称为30年代的苏联文学中最优秀的作品之一,而就它对读者影响的力量和深度来说,在世界文学史上也是独一无二的。
同时,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所塑造的“保尔精神” 对人们的影响也是超越时间和空间的界限的。拿我国来说,八十年代起我国迈入了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同保尔那个时代的`具体内容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我们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任务,也有一大堆新的问题需要解决。现实生活不再要求我们像保尔当年那样一天发起十七次冲锋去攻占一个城堡,也不再要求我们在身患伤寒的情况下踩着寒冷彻骨的烂泥去修建小铁路。但是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进军中,保尔的那种为人类的进步和解放而无私奉献的精神;那种把崇高理想和每一个具体行动结合起来,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精神;那种不畏任何艰难险阻,百折不挠,勇于进取,艰苦创业的精神;那种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却仍然是时代的最强音。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中,保尔精神仍然是我们强有力的武器。
“人最宝贵的生命,生命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不应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临终时能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这是本书中大概可以算最震撼人心,最精彩的一段的。我想保尔·柯察金那段名言将伴随我一生,鞭策我抓紧每秒每分钟的时间,去做一些有利于人类发展、进步的事,同时也使自己的精神生活得到充实。回首往事时,不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
高一读后感 篇5
鲁滨逊,出自笛福之手,是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家境不错,处于社会的中级阶层,他的父亲教育他,做人要像他们这种人一样,处于中级阶段,既不需要像下层人民一样辛苦劳作,也不会像上层贵族一样,纸醉金迷,最后伤了身体。但鲁宾逊却不这样认为,或许是因为处于青年时期吧,气血旺盛,总想去外面闯一闯,于是就开起了他的漂流记。
鲁滨逊的第一次乘船外出是在邻居的怂恿之下,第一次经历风雨让他感到极度害怕,他打消了心中想要外出闯荡的念头,在回到家之后,呆了几天,可能是因为他的性子,令他心中的念头又再度死灰复燃,后来又外出过几次,虽有一些磨难,但还算的过去,在一次外出中他就被海盗抓走了,在他身边了几年终于寻得机会脱离困境,后逃到巴西,在好心船长的帮助下,建了一个种植园,几年过后,也是赚的些许钱财,若能一直这样经营下去,也能成为一代土豪,但……
他忍不住又随别人外出,并在外出时立下遗嘱,若自己回不来的话就直接将种植园的一半利润留给好心船长,他这次外出,遭遇了巨大的灾难,船只撞到了一处暗礁,除了他自己,其余的船员乘客全被淹死了,他被海浪卷到了沙滩上,醒来后发现只剩他自己一个人了,他看到了那只破船,后来的几天,用竹筏分批将自己所需要的东西全搬了下来,到得最后更是将其船板拆了搬了下来,他用船帆做成了帐篷,作为自己的栖身小窝,后来的一次暴雨,让他不得以再搬一次家,最终选择一块能看到大海的巨石下方,并将其凿空,后来的几次天灾,他又在其中添了一些柱子,已防止坍塌,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将篱笆做成,实在是由于手中器材有限,几柄斧子也是磨出了一些缺口,更令的.他的效率降低,他在船上发现的一些稻谷,在其无意的扔掉后发芽了,这让他欣喜若狂,在他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有了一片庄园,更是用他那简单的工具和奇思妙想,制作出来了面包,后来还弄了一个牧场,养了一只鹦鹉,终于有人和他一样会说话了,这也着实令他高兴了几天,后来在一次巡山时发现了一些脚印,一些野人的脚印,这令他陷入了恐惧,因为这些野人是食人族,后来在野人族救下了一个俘虏,并给他取名叫星期五,从那以后,“星期五”就成为他忠实的伙伴和仆人。鲁宾逊还教他学会了说英语。不久,他又从食人族手中救出了几个俘虏,和他们一起劳动,共同生活。后来,一艘英国船只经过荒岛,鲁宾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乘船离开荒岛,返回英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鲁宾逊从落难荒岛到返回英国,这段时间竟长达二十多年。
看完这本书,使我深受感动,一个人在自己的不懈努力之下,终究会成功。所以我们不能被困难吓倒,我们要勇敢的去面对困难,去克服它,如若对自己没有信心的话,不妨想一想,鲁滨逊一个人独自生活了二十多年了,克服了无数的困难,我们又怎么能在这种困难之前,退缩呢?
高一读后感 篇6
《本杰明·富兰克林自传》讲述的是美国开国元勋富兰克林从默默无闻到功勋卓著的奋斗历程,是一部成功励志的传世经典之作,它包含了人生奋斗与成功的真知灼见,以及诸种美与善的道德真谛,被公认是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精神读本。阅读此书,是与一个伟大心灵的对话,使我收获一份人生修养的智慧。
本杰明·富兰克林不仅是杰出的政治家、外交家,还是一位优秀的科学家、发明家、作家和思想家。在18世纪美国,他是仅次于华盛顿的最著名的美国人。拜读完他的自传,我深切感受到他勤恳、诚实、好学、简朴、公正的伟大品格,他善于交际,乐于助人,处理问题能力很强,热衷于社会公共事业,恰好代表了那个时代的`美国精神:独立自主、勇于探索。
纵观其一生,富兰克林并没有太优越的成长环境,可以说是平淡出场。他于1706年出生于北美洲的波士顿,在家中17个孩子中排行15,父亲做油烛生意,因难以承担他的上学费用而迫使他中途辍学,从12岁起就开始在哥哥的印刷铺里做学徒,尽管日子很艰难,但他却用闲暇时间刻苦学习,阅读了大量书籍。在政治、科学、历史、文学等方面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他这种从贫穷到富裕、从卑微到伟大的自我奋斗、自我实现历程,给了我很大启示。
富兰克林一直重视培养自己的文学修养,提高写作能力。他从小就对写作很很感兴趣,喜欢阅读诗歌散文,然后通过模仿名家作品来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加上他很强的分析问题及独立思考的能力,因此经常在报纸上发表自己写的评论文章,这种能力极大的帮助了他政治事业的发展。相比之下,大学期间我更应多写论文,完善思路,提高写作能力。
富兰克林有强烈的社会责任心,他积极从事公共事业,并发明了许多造福人类的有用东西。他有自己的宗教信仰,不属于某个宗教,但是他相信上帝,相信自己应该为了社会正义和人类幸福而努力。他创办了美洲第一家会员制图书馆,建立了费城学院,成立了全美首家医院;他发明了避雷针、新式火炉、新式灯塔;他的《穷理查年鉴》为许多普通民众的自我教育提供了参考;他在费城、宾州担任许多社会职务,包括邮局、警务、消防、议会、军队等。他能够非常胜任这些社会职务也显示了他强烈的社会责任心及处理问题的能力。这毫无疑问促使他最终在政治上成为一个卓越的领导者。
我觉得以上这些都是一个普通人最基本的素质,只是富兰克林全部做到了并且做得很好,所以他成功了。所谓见贤思齐,当我读完这位伟人的奋斗历程后,即使不去刻意模仿,也会被他刻苦勤奋、追求上进的精神所感染,从而激励自己在学习和为人处事上努力自我完善。同时,我感受到,拥有高尚的品格,不断学习思考,为他人及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我们每个人都不能被惰性所征服,不能被原来的自我束缚,要用自己的力量去追求理想和幸福,明白要前进就要志在前进。我想这就是富兰克林精神的核心吧!
在我看来,一个追求上进,追求卓越的人,势必会用类似于以上这些苛刻的要求来严格要求自己和管理自己的生活。不能保证付出了就一定会有成功,但是如果连这第一步都不肯迈出,才是人生最大的失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