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精选6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篇1
读一本好书,好比听一场优美的音乐,令人心旷神怡。前几天我刚读完《时代广场的蟋蟀》,它把我带进了一个充满感情的童话世界,并告诉了我人生的友谊是多么珍贵。
柴斯特是一只康列狄格州的蟋蟀。它并没有打算离开家乡,可是,因为它贪吃跳进了人们的野餐盒里,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然而,它在这里认识了很多的朋友:聪明又略带小气的塔克老鼠,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有爱它的白利尼一家。柴斯特利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报答了朋友们对它的真情实意。因为它那惊人的'音乐天赋震惊了全美国的演奏家,所有的演奏家都邀请柴斯特参加他们的演奏会。就在柴斯特演奏的高潮,一片秋天的落叶飘进地铁站,飘进了它的心田,引起了它对家乡康列狄格州一串又一串旧事的回忆,动摇了它留在纽约的想法,坚定它回家乡做土著的信念。虽然它想到了爱它如命的主人——马利欧;听到塔克老鼠发自内心的各种劝言,但仍动摇不了它那颗坚定的心。最后,在朋友们努力的帮助下,克服种种艰难回到了自己深爱的家乡。
友谊像一朵花,散发着生命的芳香!可我和一个舞蹈班的同学的友谊却怎么也比不过他们。我和姐姐一个属鸡,一个属狗,刚好用一个成语来形容——鸡犬不宁。记得上次我和她开了个小玩笑,没想到她听了就气得满脸通红,还破口大骂。结果把我惹火了,两个人都吵起来,后来还哇哇大哭了!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友谊就像一件洒落在人间的宝物,只要你懂得珍惜她,她就会比春天还温暖;可就在你放弃她的同时,她也会抛弃了你。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篇2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时代广场的蟋蟀》。
它讲述的是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地铁站里,它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并且先后交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聪明的老鼠塔克,一个是忠诚、憨厚的猫亨利。有一次柴斯特错把钱币当树叶吞进了肚子,让玛利欧的妈妈知道后关进了笼子,热心的老鼠塔克拿出了自己的'积蓄把柴斯特救了出来。还有一次,它们举办舞会时,不小心闯下了大祸,烧了玛利欧家的报摊,玛利欧的妈妈生气极了,决定立刻把柴斯特扔掉,柴斯特愧疚地呆在笼子里,它情不自禁地鸣唱起来,想让自己的心情好一点儿,没想到鸣唱的曲子激起了玛利欧妈妈对往事的回忆,于是柴斯特又躲过了一难,被留了下来。它的歌声吸引了地铁站的乘客,消息传开,《纽约时报》也刊登了它的介绍,从此柴斯特名声大噪。它一遍遍地演奏,吸引了很多来报摊的人,让玛利欧一家的经济状况也得到了改善,玛利欧的脸上也露出了纯真的笑容。但是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不喜欢受别人的安排,不喜欢被人盯着看,它开始怀念家乡自由自在的生活,最后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读完这本书,我被塔克、柴斯特、亨利之间的友谊深深感动,特别是塔克和亨利,它们本来是天敌,可是在这个故事中,它们却相处得那么和谐、友好。它们两个伙伴,在柴斯特遇到困难时,帮它想办法,帮它解决。而柴斯特呢,闯了祸,没有躲避,敢于承担责任,接受惩罚。这本书告诉我们:动物身上也有很多值得我们人学习的品质,我们人之间也应该和睦相处,快乐地学习和生活。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篇3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时代广场的蟋蟀》,里面主要讲了一只蟋蟀的"异乡"经历,东澍——《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这只蟋蟀有个响亮的名字:柴斯特。因为它的贪吃,被从乡下带到了纽约,在那里认识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还遇到了爱他的主人——男孩玛利欧,他们给予了柴斯特友谊和爱,柴斯特用它的音乐天赋,回报了它的朋友们,在它出名的时候,它非常想念自己的家乡,最后在朋友们的帮助下,终于在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蟋蟀在自由和出名之间,选择了自由,因为他认为自由才是最快乐的,而有些人认为出名才快乐,我认为,如果出名却不快乐,那就没有意义了,读后感《东澍——《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我们需要的是真正的快乐!作为学生,最重要的事情当然是学习,如何从学习中得到了快乐,这才是我们真正的学习之道。
这本书中有许多人物,但是,我最喜欢的`就是老鼠——塔克了。你瞧,它的身子圆滚滚的,远远望去,就好象一个棕色的大圆球,可爱极了!最漂亮的就属它那双大眼睛,好似黑珍珠一般。不过,最可贵的就是它那种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精神。记得有一次,柴斯特把一张二元的钞票给咬了一半,塔克见了,一直给它出主意(虽然那些都是馊主意)。后来,塔克把它一生的积蓄都为柴斯特"还债"了。塔克这种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
看完这本书,我还明白了人的一生不可以没有朋友,多一个朋友,就等于少一个敌人,人生的路就会变得平坦一些。我们要用心去呵护友情,真正的友谊会是一生的无价之宝!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的故事妙趣横生,更因为这真挚的友情令人感动。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篇4
《时代广场的蟋蟀》——它被称为充满有爱与温情的经典之作。这个写于20世纪60年代的童话故事感动了全世界,受到各国读者的喜爱。
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误跳进了野餐篮里,从没想过离开家的它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幸运的柴斯特认识了老实忠诚的'亨利猫和机灵也有一点狡猾的塔克老鼠,以及爱它的主人玛利欧。他以他的音乐天赋得到了人们的肯定及敬佩,让玛利欧一家报纸大卖,成了整个纽约的大红人。但成名后的它想起了自己的家,思念起乡下平静的生活。塔克老鼠和亨利猫默默看着它回了家……
蟋蟀,在我们看来只是一种会叫的,有趣的小虫子。在书中乔治·塞尔登采用的大部分都是这只小蟋蟀的眼光,刚来时的对繁华楼塔惊讶,害怕与胆小;认识朋友时的欣喜,兴奋……
从书中能看出它是重情义的人,它遇到忠诚的朋友和爱他们的主人,为它深爱的朋友无私奉献,和朋友们一起克服困难并战胜了困难,取得了成功!在柴斯特无意吃下了一张2元的纸币塔克老鼠用了一生的积蓄帮他补了回来。正是有朋友们的团结和帮助才使柴斯特回到了家乡,找回了快乐的自己!
读完这本书,我对主人公柴斯特印象最深。因为他凭着自己的才华,成了整个纽约的音乐演奏家,有名有利,衣食无忧,可就是会被关在笼子中,失去自由。如果放弃名利,追求自由,就得靠自己谋求生计,而且还会遇到许多危险。柴斯特最终还是决定放弃名利,回到自己温馨的家。如果让我们选择,谁会想离开“到哪都有粉丝崇拜”的世界里呢?好不容易有了名声,为何要离开?
明星可不好当,有很多的压力,我们更应该做好真正的自己。比起繁华都市,自己的家永远是最好的。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篇5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只有不断汲取新知识才能使心智更敏锐。寒假中我细致品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不仅从中感受到了童话的魅力,还领悟出了一种人生哲理。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乔治·赛尔登,主要讲了一只来自康涅狄格州乡下的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它阴差阳错地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被一个叫玛利欧的小男孩收养,还认识了一只叫塔克的老鼠和一只叫亨利的猫,并成了朋友。一开始,柴斯特犯了许多错误,差点被玛利欧的妈妈逐出家门,但因为它的独特歌声,成了一位音乐家,一举成名,但因为它渴望自由,重又回到了家乡。这本书语言简洁诙谐,内容十分有趣,彰显了童话的趣味。老鼠塔克和猫亨利,竟能放开原本猫与老鼠之间的仇意,冰释前嫌,化敌为友,这是多么奇妙!这种奇妙也许只有在天真无邪的童话中,才能寻觅到了。
虽说这是篇童话,但却隐藏着一个人生哲理——自由,是胜过一切的!这篇故事的主人公柴斯特,虽因一开始不熟悉城市而在主人家犯了许多错误,但却因为它的音乐天赋一举红名,成了地铁站的音乐家,天天开自己的演唱会,赢得人们声声喝彩,并帮主人家脱离窘境。但,在小小的笼子中,面对人们的`啧啧赞叹,柴斯特心中,却无一丝喜悦,如果自由,只局限于这笼子中狭小的一片空间,如果外面就是康涅狄格州的乡下,那恬静的一片田野,偶尔有几只蝴蝶飞过,它却无法像蝴蝶那样自由自在。它获得了自由,蝴蝶飞过,哪怕它只感受到蝴蝶翅膀扇过的阵阵微风,虽没有成千上万的听众,却可以在乡野尽情唱着那不知名的小调,此时它心中,也许比尝过蜜糖还甜吧。如果只因满足自己的私欲而用贪婪的铁笼禁锢一切,那样的快乐,恐怕支撑不了太久。
这,就是我读的新书《时代广场的蟋蟀》,一篇溢满趣味的童话,一本启人深省的好书。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篇6
以前,我读过了一本书,名字叫《时代广场的蟋蟀》,从这本书里,我真正的体会到了真、善、美的熏陶,真正感受到了友情的重要性。
这本书的主角是“歌唱家”柴斯特,和两个重视友情的朋友,一个是什么“鬼点子”都能想出来的老鼠塔克,还有温顺,不惜一切代价的亨利猫。
这天,柴斯特——这个柴可夫斯基和李斯特的结晶,在康涅狄格州的大草原上练跳远的.时候,忽然闻到了一股腊肠味,腊肠——柴斯特最爱吃的。当然,它虽然身为一只昆虫,但是,也是经不住这个诱惑的。它毫不犹豫的蹦了进去,谁知道啊,这个人竟然要去纽约!最糟糕的还不算这个,而是刚走了一会儿,就被沉甸甸的牛肉三明治压在了身上——这对柴斯特这个小蟋蟀的瘦小的身体可不轻呀!终于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柴斯特努力一挣扎,一下子跳出来了。
在这里,柴斯特遇到了爱它和它爱的主人玛利欧。可是玛利欧的妈妈却一开始不同意,她坚信这个黑色的“虫子”会带来厄运的。经过几番周折之后,玛利欧的妈妈终于同意了让这个蟋蟀留下来,不过前提是它必须留在报摊里。也就是在报摊里柴斯特才遇见了重视友情的塔克老鼠和亨利猫。
不过到了最后,柴斯特放弃了出名,因为它现在在“异国他乡”,它非常想念康涅狄格州乡下,于是,它选择了自由,由亨利和塔克“护驾”,来到了火车站,柴斯特自己找了一个风吹不到的地方,回康涅狄格州的乡下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友谊是最重要的,让我们一起高呼:“友谊万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