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大学》阅读心得(精选6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大学》阅读心得 篇1
他是一位伟人,我们家喻户晓,是无产阶级文学的奠基人。他就是高尔基。这个假期,我读了他的书《我的大学》。
书中作者所生活的时代正是沙皇统治的黑暗时期,人们相互抱怨,对骂,三天两头的打架,甚至于去杀人。作者为了上大学,来到了喀山,最终因种种因素,高尔基没有上成大学,而是在那里上“社会大学”。
在这期间,他曾当过搬运工、面包师助手、小店店员……在刚来到喀山时,他遇到了小偷和许许多多千奇百怪的人。有的人嘲笑高尔基看书的“愚蠢行为”,有的人赞赏高尔基渴望获得知识的精神,这些赞同高尔基获得知识的人是理智的,因为他们坚信仅有智慧才能崛起,不受这种压迫。高尔基经人介绍,认识了藏有很多书的小店老板潘科夫。以后,他白天销售货物,到了晚上刻苦读书,并最终走向了革命的路。
让我感受最深的是,高尔基生活在那么艰苦的条件下,经历了诸多磨难,从事了很多辛苦的工作,然而他却充满了对知识的'渴望。之后,他在潘科夫的店铺里一边做工,一边埋头苦读,不顾一群愚昧的人的嘲笑,仍然读书。我们生活在这个幸福的环境中,吃得饱,穿得暖,也有很多书看。我们生活的环境比高尔基要好很多,再不好好读书,上不了大学,那就很说可是去。我们必须要好好读书,用功学习,超越高尔基。
仅有知识才能使人提高,仅有读书才容易获取知识。没有了知识,人们就会像一堆废物一样。没有了知识,人们也不会发展科技,建设一个现代的礼貌的世界。
《大学》阅读心得 篇2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是鲁迅先生的一本回忆性散文集,大约九岁时,我买了一本青少年版的,也许是年幼,并未有过什么太多想法,如今再次重温,倒是多了几分感慨。
回忆性的东西,总是要等到记忆模糊时才好动笔的,夹杂着对过去的感慨,却总是忍不住带几分现在的影子,多了几分“上帝视角”,之前迷茫的,酸楚的,欢乐的,到了现在,才又发现了许多之前未曾注意的东西,明明是很久之前的事了,再回忆时却分外地分明,像鲁迅先生的回忆,恐怕也是多了那么几分的记忆渲染的色彩吧。就我自己而言,幼年时未曾留意过的风景不知何时开始变得明晰,之后我又回家乡一趟,又有些觉得记忆得不靠谱,到底是物是人非,还是记忆太过好心,把我那本寻常的童年美化得格外绚烂,我是实在不清楚,也许与这两者都有些关系吧。
我尤其喜欢《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那段关于百草园的精彩描写,使我想起了我的奶奶,她就住在乡下,我家也有一个小菜园,可惜没有桑椹,也没有皂夹。那时我的父母忙于工作,便把我送到乡下奶奶家,希望奶奶照顾我。于是,奶奶去干活的时候总带着我,那种菜园清新的泥土气息,我总格外怀念,再回到那个地方,又总觉得少了几分味道,多少有点鲁迅先生小引的'蛊惑,童年如此看来,便更显出它的美好了。
鲁迅先生后来家道中落,《父亲的病》便又显出几分凄楚来了,那个时代的大夫即使是用戏谑式的语言描写,我仍是有些气闷,大概,鲁迅先生也是如此,才在之后选择学医的吧。
再后来的弃医从文,起因着实让我有些震撼,原来,这是当时的中国,这是这样的人民,哪怕已经过去了,到底还是存在着那几分让人为之动容的力量,不是在沉默中爆发,就是在沉默中毁灭呀!我这才发现鲁迅先生的伟大之处,以笔为武器,用文章为人们揭示当时的社会之残酷,人性之冷漠,这才为麻木不仁的国民敲响了警钟,发出呐喊。只是想想,我便格外佩服鲁迅先生的勇气。
“朝花夕拾”这名字取得真好,无论是幼年时的童真童趣,还是后来的各种革命经历,都让我不自觉地想到了往事随风,无论怎样,一切都过去了,却又感觉它永远存在,也许多年之后,我会再次捧起这本书,想起现在的自己……
《大学》阅读心得 篇3
这是一只家犬,一只有钱的狗;这又是一只野狗,一只野狗:这还是一只野性呼唤的狗,生存让它贪婪:这终于是一只狼狗,一只狼群的头犬。
故事发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一只名叫巴克的狗过着舒适的生活。它是那里最高最壮的狗,起着重要的作用。它和孩子们一起散步,在水里玩耍。冬天靠师傅的火取暖。不久,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他们需要巴克这样的狗。于是巴克被偷渡到北方。它在那里学会了雪橇,并在冰天雪地中日复一日地跋涉。他学会了自食其力:学会了反击欺负他的狗,学会了如何争权夺利。巴克很快成为北方著名的狗。但是北方是狼出没的地方,它们在月亮上长号。巴克有机会回去,但他向往狼,野性的呼唤在他的梦里越来越响……这是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
一个生命为了生存,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是狂野的,是残忍的,是肆无忌惮的。
有这样一种人,从小就很努力,成绩突出。然而强烈的欲望和好胜心让他拼命争取第一。他说:他讨厌所有超过他的人。久而久之,他的野心占据了他的良心。为了达到他的意图,他不惜一切代价,但最终一无所获。这不是和巴克很像吗?
生活中没什么必要。在这个世界上,你拼命争取名利,证明自己的能力和财富,满足自己的野心,认为这就是人生的价值。你不觉得很累吗?
翅膀上绑了金的'鸟能飞远吗?
其实让你的生活之舟变得简单善良就容易多了!这看似贫穷,实则是一种与自然规律相和谐的贫穷。同样,也是一种财富,一种内心的财富。只有过着冷漠而不张扬的生活,才能真正享受生活的乐趣。
生活!既然给了我一双手,为什么白天不去寻找诚实和快乐,而在夜里去触碰自己看不见的欲望和欺骗?
为什么?没人回答我。我要在《野性的呼唤》中反复寻找我想要的答案,才能找到生命的价值。
《大学》阅读心得 篇4
大学之道讲的既是成人之道,更是儒家“入世”之道。作者曾子本人就是传承道统的中坚骨干,所以将人伦作为维系整个社会行为和政治规范的微观基础。
《大学》卷首开宗明义: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所谓“明明德”,前一个明是动词,意指理解掌握;而后一个明为形容词或名词,强调儒家的道统而非其它的歪门邪道。明明德与亲民、至善一直被认为是《大学》之重要的三纲。明德是根本,亲民为路径,至善则是境界,是个体行为的理想目标。
这对于一名教师就比较重要了。因为教师通常肩负明德和明明德的双重责任。
所谓明德是规范的体例,说起来并非难题;关键在于明明德,这又是一个双向的行为过程。作为一名教师就需要循循善诱,通过传道释疑解惑,激发学生对真和善的渴求,使学生的素质和能力得到最高的发展,同时,在言传的'同时更可以身教。以教师自身的良好言行感染学生使其可以不断地明明德,日积月累而达到教学双方自立并立人。
亲民、至善——大学之道强调的不仅是人的道德本性和道德实践,它还要求把个人的道德修养应用于社会政治实践,是一个推己及人的过程。亲民,说到底就是将自己的道德修养普遍地施及于天下百姓,并使天下百姓都能体认到自己心灵中所具有的诚明德性,由此同样再去施之于人“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共同创造出一个和谐社会,这样就能做到大学之道所谓的“止于至善”了。
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试想一下,如果我们确实可以吾日三省吾身,明明德,亲民,至善既不难;同时格物、致知、诚意、正心、完美修身而齐家治国平天下亦不难。这就是通过《大学》学习受到的教益和启迪。
《大学》阅读心得 篇5
你认真观察过大自然吗?你感受过大自然的浩瀚和无奈吗?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里,桀骜不驯的杰克伦敦向我们展示了一只同样生活在大自然中的普通狗——巴克,但这只狗却给我们带来了非同寻常的生活震撼。
杰克伦敦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从小就尝到了生活的温暖和温暖。1896年的淘金热将杰克伦敦吸引到寒冷的北极,在那里他淘金的梦想因败血症而破灭。但在那里,他可能获得了比黄金更宝贵的财富,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很多名著如《野性的呼唤》,《白牙》等。受到淘金热过程中创造性材料的启发。
巴克其实很普通。他在生活中扮演许多角色。他是与法官同行的老朋友。他也是一只给邮递员赶雪橇的工作犬,但也是一只超出他精神支柱的“神狗”。
巴克出生在圣克拉拉谷米勒法官的家中。像许多狗一样,巴克是人们家里的宠物,也是孩子们的伙伴。如果园丁曼纽尔没有背弃自己的信仰,不回家就把他送到北极,也许他的一生都会平平淡淡地度过。可以说曼纽尔是点燃巴克小壳的火柴。
巴克在旅程开始时非常不舒服。他对周围的一切都怀有敌意。他拼命想逃离,离开他害怕的地方。然而,在它的强大抵抗下,一个穿着红色衣服的人用一根大棍子抽打着自己的身体,这似乎是炮弹点燃的导火索,让巴克明白,在大棍子和尖牙的统治下,他无能为力。
来到北极后,因为害怕大棒,很快适应了北极的生活,难以置信。它从库里的死学会了如何在北极生存和战斗;它在戴夫和斯皮兹的训练下学会了雪橇;它再也没有意外掉进雪坑,发现比勒学会了如何在寒冷的北极休息,而巴克却在拼命适应北极生活的过程中迷失了自己.就在佩罗和弗朗索瓦对巴克的学习能力惊叹不已的时候,一直敌视巴克的'斯皮兹终于向巴克发起了进攻,一直谨慎的巴克再也没有反击斯皮兹的进攻,但这一次巴克内心的野性欲望让他和斯皮兹打了起来。巴克终于赢了,他仰慕已久的领头狗的位置现在属于他了!这只导盲犬就像炮弹爆炸的引爆装置,不仅让巴克疯狂,也让他从迷失中找回自我。
巴克从苏醒的野性中感受到了祖先的驯化特征,他内心嗜血的欲望越来越强烈。经过一次次成功的战斗,巴克的小炸弹彻底爆炸,他成了狼王!他继承了圣伯纳德狗父亲的身高和体重,以及牧羊犬母亲的体型和体态。如果不是因为鼻子和嘴巴与眼睛上端之间有一些稀疏的棕色毛发,以及胸部中间向下延伸的一个大斑点,巴克就会是一只狼,这使得它作为狼王的地位更加根深蒂固。
仔细想想,人类在社会中的野性往往是令人厌恶的,勾心斗角,勾心斗角,这些往往是人类用来取得成功的。每一个种族都有野心,但他们都在努力争取最终的成功。人类野心之所以无聊,是因为他们给予别人,回报自己。也是野,为什么差别这么大?
如果巴克可以选择是留在米勒法官家享受天伦之乐,还是来北极历尽艰辛获得成功,你会选择哪个?如果我是你,我会选择去北极。虽然我很折磨,但是有回报,比在家过一辈子好多了。所以也许巴克放弃了温暖的家,去了北极受罪。换个角度看事情,世界可能会更美好。
《大学》阅读心得 篇6
《红楼梦》是中国晚期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小说着重讲述了上流社会的四个家庭,真实生动地描述了18世纪上半叶末中国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它是这一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崩溃的真实写照。为了一个个写出生动的人物,故事从童话《石头记》中的女娲开始。有一条关于真隐士的线索,开始和结束了整个故事。
遥远的大洋彼岸还有一个国家,——英国。她生下了一位伟大、杰出和有才华的剧作家。他是莎士比亚。他用自己的一生经历,在自己的国家发扬了一种独特的艺术形式,——戏剧。当时,一个民族,他那个时代不朽的灵魂,以各种形式表达自己,丰富自己。就像莎士比亚和戏剧之间微妙的关系一样,曹雪芹和他的《红楼梦》是我们中华民族不朽灵魂的一部分。与其说他是一部异步的巨著,不如说他是一部中国通史。与其说是贵族生活,不如说是现状的真实写照。从一点点细节中,体现了那种语言的魅力,很多人物都是用生动的语言塑造出来的。从人物的一举一动,每一个微笑,每一次放松。最细微的痕迹显示了人物的特征。可以说,那种语言的'叙述没有瑕疵。从中可以看出,一个民族发展的问题,具体的症结,具体的为民大计,都与此有关。这不仅是一部文学作品,也是一本柬埔寨的书。
据说都是前八十回,后四十回我觉得正好相反。里面有很多瑕疵。比如贾宝玉前八十回就暗示自己是个悲剧人物,变成了一个肯读书肯考试的举人。从一个顽童到一个好学的人,他们之间几乎没有任何联系,这是非常不可思议的。
《红楼梦》写不好。况且像曹雪芹这样的人物刻画起来很难,也不容易达到。我看不如把这40次不写了,给人做白日梦的空间,还是很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