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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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心得

短文网整理的电力安全学习心得体会(精选5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电力安全学习心得体会 篇1

通过学习,在次强化了大家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切实落到日常工作中。此三件事故的发生,使每个员工的心里都十分沉痛,同为南网人,发生在他们身上,如同发生在我们的身上一样,沉痛的教训,只有认真思考,进行反思。

通过学习,体会如下:

1、三件事故充分暴露出来的问题是:“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违行为就是野蛮行为,不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只图省事、快当、存绕幸心理,怕麻烦,这就是事故发生的必然。

2、作业人员严重的违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不验电不挂接地线,无安全措施保障的情况下就作业,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和保障安全的技术措施,这也是事故发生的.必然。

3、制度的缺失,管理的缺位。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执行力差,而且在检查中只报喜不报忧,平时对设备管理又不到位消缺又不及时,判断缺陷又不准确,日常巡检工作又不认真,致使存在不安全的因素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4、风险管理流于形式,有章不循,有规不遵,工作浮躁,作业人员现场操作不按要求执行,危险点控制措施虚设。

5、在工作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未落实,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安全学习流于形式。

通过学习我们反思很多、很多,我们应该深刻地吸取教训,对照《安全工作规程》,结合我们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和反事故演练,对设备进行全过程管理,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努力提高我们的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做到安全无小事,筑牢防线,长抓不懈,警钟长鸣,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做实,作出新的成效。

电力安全学习心得体会 篇2

通过学习电力误操作,使我认识到违章操作既阻碍了正常的生产秩序,又损害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形象。误操作是电力安全生产中危害最大的人为责任事故。其性质恶劣,所造成的后果严重。

1、 误操作事故发生的原因

(1) 有章不循。某些电业人员安全观念淡薄,执行"两票"、"三制"不够严肃,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怕麻烦,明知自己的行为违章,仍然抱着无所谓的心态。倒闸操作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模拟,不唱票,不监护,不按操作票顺序操作,有的甚至无票操作造成事故。

(2) 防误闭锁装置存在问题。如有些五防闭锁装置由于设计布点不完善,安装调试有遗留问题,录入操作细则未能校对清楚,根本达不到"五防"的目的。甚至有的"五防"闭锁装置功能不齐,加之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执行不力,使"五防"闭锁装置失去应有的防误闭锁作用。还有的防误闭锁装置质量不良,经常要被迫解锁,引起操作混乱。而现场运行人员对"五防"闭锁装置的学习和掌握跟不上发展的要求,无法发挥"五防"闭锁装置的作用。

(3) 人为失误。如不进行验电或验电时敷衍了事,造成带电挂接地线;监护人放弃监护职责或操作人脱离监护,走错间隔,看错设备;接受调度命令不复诵,造成误听;设备未按规定实行双重称号;操作过程接听与操作无关的电话;操作人、监护人将矛盾带到工作中而影响操作安全等。

(4) 其它。误操作事故还与人的生理原因、心理状态、情绪影响、注意力集中与否、设备状况、管理水平以及工作现场环境等有密切的.关系。

2、 如何防止发生电气误操作事故

(1) 必须根据电气倒闸操作的原则和特点,预先确定发生误操作事故的危险点,并加以认真研究、分析、监控。

(2) 运行管理人员要准确填写操作票。

(3) 加强对日常操作行为的监督。

(4) 必须遵循人的生理和心理规律,合理安排人力资源。

(5) 加强对变电站微机"五防"闭锁装置的管理,严防因错误解除闭锁功能而发生误操作事故。

(6) 避开和控制危险点,根据各变电站的电气接线和设备状况,综合分析其操作的危险程度,选用危险点少、事故几率低的操作方法。

电力安全学习心得体会 篇3

通过对《会议纪要》的学习,我主要有以下几点心得:

1、安全生产,不是口号

安全生产,这是我们电力工作者每时每刻都能听到或者看到的警句。但是这不仅仅是个口号,更是我们工作的第一准则,是我们人身安全保障的唯一措施,不能因为以前的安全就忽略了以后的危险。忘记了这个准则,就是把自己加上作料送到“电老虎”的笼子里。这也是造成“蚌埠5·12”事故的主要原因。这样的态度,不出事故才是怪事。

2、服从指挥、听从调度

如果没有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电力工作的危险程度要远远大于战争。因为战争并不是每个人都会牺牲,而电力生产如果没有安全生产措施的保障,任何人都躲不过“电老虎”的魔爪。打仗如果没有运筹帷幄、如果没有灵活指挥、没有各兵种、各单位协调配合,就要输掉战争。电力工作也一样,如果没有安全生产措施为武器、如果没有严格的指挥,松松散散、各自为战、不服从指挥,就很有可能造成自伤、误伤事故,甚至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同时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绝不亚于输掉一场战争造成的后果。因此电力工作就要象军队那样,纪律严明,指挥到位。“蚌埠5·12”事故就严重的存在组织不利、管理松散、现场混乱的情况,如此一来,怎能不吃败仗?

3、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随着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安全生产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是啊,你个人不遵守安全生产准则,后果可能是对别人造成伤害,这就是“谋杀”罪!也可能是造成国家经济损失,这就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即使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你也是“玩忽职守”罪。我们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如“两票三制”,工作人员如果不能严格遵守,而是走走过场形式主义,就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就是威胁人身安全、国家财产,就是犯罪。“蚌埠5·12”事故中就存在工作票“代签名”、“未签名”现象、也没有严格执行工作间断、转移签名制度,就是没有把遵守工作安全保障制度上升到遵守“法律”的高度。

电力安全学习心得体会 篇4

20xx年1月12日和2月8日,金溪县供电公司陆坊中心供电所利用安全日活动时机,投入到了积极的学习事故案例活动之中。我所对每一起事故案例的学习都格外重视,全体人员积极参加,认真学习每一起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故,共同分析事故发生的各种原因。

首先,大家认为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安全,认真善待和用心做好每一件事情。毛主席曾经说过:“世界上最怕是认真二字”,只要认真了,天下就没有干不好的事情,就不会有这样或那样的事故发生,只要大家对每件事都切实地负起责任,端正好自己的态度,处处从严要求自己,在日常工作中时刻警惕自己,不存在丝毫麻痹大意的思想,想信什么事情都能够做好。

其次,作为我们电力生产工作,安全是摆在一切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能因为自己熟,以前干什么都没有出过事,就去违反操作规程,今年“1.5”的人身事故和“1.28”的违章操作就是一个鲜明的事例,我们一定会把他们血的教训作为我们今后工作的前车之鉴,认真分析他们出现事故的直接和间接的原因。加强本所的安全管理,杜绝管理违章和行为违章的事故发生。

第三,现场作业一定要有专人监护。工作负责人要全面负起自己的责任,一切按照工作票上标定的安全措施进行操作。不能象他们一样因为怕麻烦就不办工作票,不验电,不挂接地线。因为放松了自己,就连挂接地线的顺序都会搞错,一定要按电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切实落到日常工作中。这些事故的发生,使每个员工的心里都十分沉痛,同为电力人,发生在他们身上,如同发生在我们的'身上一样,沉痛的教训,只有认真思考,进行反思。通过学习,体会如下:

1、事故充分暴露出来的问题是:“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违行为就是野蛮行为,不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只图省事、快当、存绕幸心理,怕麻烦,这就是事故发生的必然。

2、作业人员严重的违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和保障安全的技术措施,这也是事故发生的必然。

3、制度的缺失,管理的缺位。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执行力差,而且在检查中只报喜不报忧,平时对设备管理又不到位消缺又不及时,判断缺陷又不准确,日常巡检工作又不认真,致使存在不安全的因素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4、风险管理流于形式,有章不循,有规不遵,工作浮躁,作业人员现场操作不按要求执行,危险点控制措施虚设。

5、在工作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未落实,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安全学习流于形式。通过学习我们反思很多、很多,我们应该深刻地吸取教训,对照《安规》,结合我们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和反事故演练,对设备进行全过程管理,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努力提高我们的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做到安全无小事,筑牢防线,长抓不懈,警钟长鸣,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做实,作出新的成效。

电力安全学习心得体会 篇5

又到了六月,一个充满魅惑的月份,心中的六月是夏风微微,窗前枝叶摇曳。窗外,浅蓝色的天空,夏的眸语,在静静绽放。清晨,一缕清澈的阳光穿过树枝,小鸟清唱着,说着它们自己的故事,夜晚,细雨垂帘,流淌思绪连绵。仿若一念一思串起人生的时光。滴阶成花,生起寂灭,如花开花落,激起几多沉悟。六月如此多娇,却也引得无数员工竟折腰,在你痴迷于六月的芬芳,请你也要注意自己的安全与健康。因为六月也是我们的安全生产月。

安全生产,不仅仅关系你自己,更多的是关系到你我他。警笛嘶鸣,揪人心弦;痛定思痛,痛何如哉。安全之重,重乎于泰山;事故之猛,猛乎于虎。安全生产不仅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员工负责、对企业负责、对社会负责。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我们要做到:

一,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

在电力行业奋战的我们要深知电力行业是一个高危行业,这就要求我们要具备强烈的安全意识。防范于未然,时刻谨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执行“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自己不被别人伤害”的原则,每一个电力员工都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电力设备和电力职工的安全,还要准确地把握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轻重缓急。树立“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把安全提到法律的高度来认识。

每次听到我们公司发生这样那样的安全事故,心中都有一丝莫名的感伤,人的生命太脆弱了,如同那薄薄的蝉翼,经不起什么风吹雨打,我们带着这么脆弱的生命来到世上难道不应该珍惜吗?保护自己的生命是每一个人的天职,有了生命你才能为企业和社会做更大贡献。你的家庭也才能够完整,你要知道一个人的伤害,背后却是一个家庭的悲哀。

二、把企业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古人云:“明者见于未萌,智者避危于无形,祸固多藏于隐微,而发于人之所忽者也。要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是关键,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在日常工作当中,把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不安全事件带来的危害,人人都懂,但在日常工作中却往往被忽视,被麻痹,责任心被侥幸心理所代替,往往要等到确实发生了事故,造成了损失,才会回过头来警醒。这就是因为没有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所导致的',而做好这项工作的瓶颈就在于提高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在我们的工作中,应该以安全规章制度为保障,严格贯彻执行,杜绝工作中习惯性违章行。因此,抓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必须从严,必须包括教育从严、管理从严、检查从严、整改隐患从严、最后才是处罚从严。只有在指导思想上从严,才会有组织结构上的严密、规章制度上的严格、工作作风上的严谨,而这一切也是我们安全生产的基本保证。

三、生产者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观念的转变

检查工作时往往我们只看到能直接观察到的显性风险,而真正致命的是看不见的隐性风险。这就要求我们要深入点滴认真排查每一个环节,从细节上减小隐形风险的危害。在对待安全问题上我们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踏实的作风要求自己。要时刻谨记安全工作责任之重重于泰山。

在电力生产中,生产者要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观念的转变,只有这样才能够从事故源头上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电力生产是一门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而生产安全又是这一系统工程中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般而言,电力生产事故有三类:

一是“天灾”,如雷电、大风、暴雨、等不可控或不便控的自然因素,有其突发性。

二是线路、设备、器材的“先天不足”,有其隐蔽性。

三是“人祸”,人为地违法、违规、违章,有其盲目性。其中“人祸”占所有事故中的绝大部分。而“人祸”又可分为三种表现形式:

其一是对规章明知故犯,明知这样做不符合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着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

其二是对规章似懂非懂,知其一,不知其二,工作中又恰好在其二中发生了问题。

其三是对规章不懂装懂,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或恍然半悟。

大凡发生了事故后,总结时都不难得出:“安全基础不牢,安全观念淡薄,安全管理不善,技术素质不高,安全防护能力弱,习惯性违章”等诸多教训的结论,都会把违章作业认为是事故的“病灶”,也提上了人们的议事日程。但深层次地去分析违章作业存在的原因,还是员工在安全观念上没有从“要我安全”转变到“我要安全”上。

四、服从指挥、听从调度

电力行业作为我国二级危险性行业,如果没有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如果没有严格的指挥,松松散散、各自为战、不服从指挥,就很有可能造成自伤、误伤事故,甚至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人人若惊弓之鸟,惶惶不可终日,电力工作无法开展,同时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所以电力工作就要象军队那样,纪律严明,服从指挥。

五、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随着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安全生产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是啊,你个人不遵守安全生产准则,后果可能是对别人造成伤害,这就是“谋杀”罪!也可能是造成国家经济损失,这就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即使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你也是“玩忽职守”罪。我们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如“两票三制”,工作人员如果不能严格遵守,而是走走过场形式主义,就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就是威胁人身安全、国家财产,就是犯罪。

为了吸取历年来事故的教训,我们以后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认真遵守“两票三制”等安全保障措施,决不麻痹大意,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事业的繁荣,也为了自己和他人宝贵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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