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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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计划

短文网整理的预防接种工作计划(精选5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 篇1

20xx年4月25日是第30个“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预防接种———孩子的权力,社会的责任”。为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参与预防接种工作,广泛宣传免疫规划和预防接种对保护儿童健康的重要意义,强调家庭负有主动为孩子获得免疫接种的责任,不断提高预防接种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院决定于20xx年4月25日—3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周的系列宣传活动。为切实做好我镇预防接种宣传周活动工作,特制定此活动计划。

一、活动目的

借着宣传周的契机,围绕宣传主题,结合现阶段防病工作的实际,大力宣传国家免疫规划的政策和免疫规划针对疾病预防和控制的.相关知识,广泛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提高全民对免疫规划工作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国家免疫规划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内容

1、国家免疫规划政策。

2、接种疫苗在预防控制传染病工作中的作用。

3、国家免疫规划所使用的疫苗种类、程序等。

4、接种方式及地点。

5、接种证的作用。

三、活动形式

1、在中心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设立儿童预防接种知识咨询点。接种门诊相关人员对前来就诊的患者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预防接种知识。

2、中心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要结合实际,利用板报、健康教育宣传栏等宣传形式进行预防接种知识宣传。

3、中心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组织健康知识讲座、健康知识咨询等活动,鼓励广大儿童家长积极参与,扩大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增强宣传效果。

4、各村卫生室要以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为契机,在辖区内的各个村、学校等公共场所,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播放影像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活动。

5、各村卫生室在开展查漏补种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村干部、学校(幼儿园)教师、儿童家长、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提高其对及时和全程预防接种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国家免

疫规划政策法规的认识,使广大群众自觉履行义务,主动接受免疫预防。

四、活动时间:20xx年4月25日-30日

五、活动主题:今年的宣传主题是“预防接种——孩子的权力,社会的责任”。

六、活动总结

本次预防接种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村卫生室要注意收集、整理宣传活动资料,并从活动安排、活动宣传、活动效果、取得经验、存在问题等方面认真总结,于5月5日前报鲁台镇卫生院疾控科。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 篇2

根据《关于做好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新生入托入学时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我卫生室现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目的

1、及时发现无接种证、未免疫和未完成全程免疫的儿童,通过补证、补种,提高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2、加强与教育部门的配合和合作,知道并促进学校和入托机构免疫预防相关工作。

3、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儿童家长对规划免疫工作的认识和依法、自觉接受预防接种的意识。

二、查验范围、对象及内容

1、查验范围

小学。

2、查验对象

(1)、所有新报名入托、入学儿童。

(2)、各学年期间接受的转托(学)儿童和暂时借托、借读儿童。

3、查验内容

(1)、儿童有无预防接种证。

(2)、是否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规定的免疫程序,完成了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

三、培训 宣传

及时参加上级卫生院的培训。培训内容为: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种类及其免疫程序、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报表填写、查验结果报告(报告机构、时限、内容等)、漏种儿童补种等具体内容和要求。托幼机构和学校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宣传预防接种的意义和有关知识;应当将查验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在报名须知中明确告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要求。

四、工作实施

1、接种点要指导小学,在儿童入托、入学报名时,要求其家长按照要求,提交预防接种证。

2、预防接种证查验过程中发现的所有未接种和未全程接种的儿童,确定每名儿童要补证、补种的疫苗以及需补种疫苗的'种类和针次,对需补证、补种的儿童填写《入托、入学儿童补证补种通知单》,并通知家长到托幼机构(学校)所在的辖区的接种点进行补证、补种;疫苗补种信息要及时上卡上证。

3、确保预防接种各项措施的实施。并及时将补证、补种工作完成数据统计汇总上报。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 篇3

为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对入学新生(包括学期中转入及暂时借读的学生)实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一、查验方法

1、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新生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或有效接种证明。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认真逐项填写附表。如学生的《预防接种证》已遗失,应尽快到原来的预防接种单位根据其预防接种信息补办《预防接种证》。如果学生是外地来的,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2、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在完成工作1周内将无证或未完成相关疫苗接种学生的名单向当地的接种单位进行报告。

3、儿童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的.接种证或补种完成的接种证交学校验证登记。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4、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二、查验原则

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 篇4

一、工作目标

1、为全旗所有城乡0—6岁儿童提供安全、有效、免费、均等化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预防接种服务,为重点地区的重大人群提供疫苗接种服务,有效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的传染病。

2、一是做好免疫规划工作,六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旗疾控中心要定期对防保人员进行考核指导。

二、主要任务

(1)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含电子档案),并做好预防接种资料管理。

(2)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确定受种对象。

(3)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口头、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农村交通不便的地区,可采取入户巡回的'方式进行预防接种。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可设立临时接种点,适度增加门诊开放的频率和服务时间等,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

(4)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或电子档案,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并填写知情同意书。

(5)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6)接种时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前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

(7)接种后的工作。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留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上记录所接种疫苗的年、月、日及批号,有条件的地区录入计算机并进行网络报告。与儿童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8)处理、报告和登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及时诊治,按照常见的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处置原则进行处理。及时填写相关记录表,并向所在地的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三、工作要求

(1)接种单位要求。接种单位必须为旗卫生局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并具备《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2)接种人员要求。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

(3)主动发现预防接种对象。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积极通过民政、公安部门等多种渠道,采取各种办法,主动发现未建卡建证的儿童。

(4)接种服务。至少每半年对责任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合理安排接种门诊日,有条件的机构每周至少开展2次接种服务。

(5)接种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接种期间要及时对每名受种儿童填写《预防接种门诊日志》,必须填写每个栏目。接种完成后要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预防接种门诊每日疫苗接种与乡镇疫苗管理情况汇总表》。

新生儿首剂乙肝疫苗接种单位要及时登记和转发《新生儿首剂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三联单)》。

(6)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接种单位要及时录入和上传疫苗、注射器使用和接种等数据。

未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接种单位要按月上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情况报表》和《第二类疫苗接种情况报表》。

(7)做好疫苗管理,确保国家免疫规划疫苗1个月储存量,同时避免疫苗过期失效,对储存疫苗的冰箱须每日记录2次温度。

(8)所有参与接种的工作人员要接受国家免疫规划技术的继续教育。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 篇5

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进一步依法实施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强学校的传染病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根据省卫生厅、教育厅《山东省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从20xx年起,每年秋季入学时,对新入学或转学的学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要求及时进行查验预防接种证和疫苗补种工作,以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在学校的暴发与流行。

一、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一)学校必须在秋季入学时依法对新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在报名须知上要求新生监护人提供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接受查验,以办理入学手续。新生接种证遗失的,请其到区卫生院防保站补办接种证后才予以办理入学手续。

(二)学校须在学生入学时按要求查验预防接种证,将其接种信息填入《江西省入学、入托儿童免疫状况登记表一览表》,将学生免疫状况填写入一览表相应栏目,查对各疫苗免疫剂次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判断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对已全程完成接种的学生将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归入学生健康档案,纳入学籍管理。查验完毕《预防接种证》应交还学生监护人保存。

(三)学校发现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新生,应将其接种信息填入《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儿童登记表》,其中一份于30日内送达区卫生院,同时填写《补种通知书》,并督促监护人携带学生持通知书到区卫生院进行补种。在学生补种或补证后复验。

二、职责分工

(一)学校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工作列入评估考核内容并开展定期检查。协助区卫生院落实有关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学校查验接种证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学校补种学生较多时,容许接种单位进入学校开设临时接种点(利用空闲教室)。

(二)学校负责漏种学生补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对未接种同学开展补种和补证情况进行检查。配合教育局对学生开展查验工作督导检查。

(三)学校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具体实施,将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纳入常规业务工作范围,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检查,指定专人负责查验接种证工作。负责健立学生预防接种证档案并纳入学籍管理。查验完毕《预防接种证》应交还学生监护人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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