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安全事故心得体会(精选5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安全事故心得体会 篇1
20xx年,曾在闽东某电站看到:一工作负责人准备对6.3KV母线进行检查、清扫,他把自己已签了名的工作票送到运行值班员手中后,就去准备工具,过了一段时间,他以为运行人员已经做好了安全措施,就自行打开6.3KV母线廊道网门,从口袋里拿出220V验电笔进行验电,验电笔还没碰到母线就连人一齐被打-倒,幸运的是他人并没受伤、设备未受损。从这起未遂事故来看,现场管理及当事人行为严重违反《安规》的行为先不说,就他用220V验电笔进行验电说明他至少明白“我要安全”,但“不会安全”,怎能用220V验电笔去对6.3KV电压等级的母线进行验电呢
在电力生产中,从业者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并非易事,是安全生产执行力由强制性到自觉性的一次质的飞跃。然而,要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还务必实现“我想安全”、“我会安全”,这样才能从事故源头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从而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电力生产是复杂的系统工程,一般而言,电力生产事故主要分为:“天灾”、“人祸”和设备质量问题三大类。“天灾”如雷电、暴风雨、地震等外力破坏,这些是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是突发性的。“人祸”就是由人员违法、违规、违章等原因造成的,主要表现形式有3种:(1)明知故犯,明知不贴合规章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有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2)对法规制度似懂非懂,知其一,不知其二,工作中又恰好在其二中发生了问题;对法规制度不懂装懂,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后悔莫及。设备质量问题是由于制造、维护、检修等不到位所导致,有其隐蔽性。
能够肯定地说,所有事故的发生都不是工作人员的主观愿望。但从超多的事故分析来看,由“人祸”所造成的事故占相当大的比例,据不完全统计所占比例高到达80%以上,从业人员既是事故的制造者又是事故的受害者。因此,“我要安全”、“我想安全”也就仅仅是个良好的主观愿望,要真正取得确保电力生产安全的客观效果,就务必做到“我会安全”。
勿庸置疑,经过长期的生产实践和血的教训,构成了一套保证电力生产安全的规章制度。但是电力生产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从事生产的人又是这个过程是否安全的决定因素。而每个人的认识水平、接收潜力、工作态度、经验积累等差异,要把保证电力生产安全的规章规定变为每一个从事电力生产的职工的自觉行动,解决好“我会安全”的问题,是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者与生产者面临的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笔者认为:
(1)要为我而学,掌握充分的安全知识和应会的安全技能。安全既是电力生产本身的需要,更是从事生产的职工生存的需要。《安规》等规章制度是电力生产实践的,它既反映了电力生产安全的客观规律,又是对从事生产的人的法定要求和行为规范,确切地说,是生产者生命的“护身符”。因此,每一个从事电力生产的人员,都应明白学习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既是企业的需要,更是自我的需要。
(2)要因人施教,建立健康的安全心智模式。近几年来,虽然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但水平仍是参差不齐,不同职工的文化水平、生产技能和执行各项制度的自觉性也不同,要用正确的方法进行引导,鼓励职工学习,使每位生产者从思维方式与思维习惯上,能辩证地分析和处理安全与其他各种状况的关系,能较好进行自我心理调节,从而有稳定的安全思维惯性和自觉规范的安全工作行为,做到事事会安全。
要及时纠偏,建立良好的安全保证环境。电力生产存在潜在的不安全因素是正常的,关键是要正视问题和善于做到“见于未荫,禁于未发”。发生了事故要查找原因,不要“摔了跤总怪路不平”。把别人的事故当作自己的教训来理解,把小问题当着大问题来解决;把带有倾向性和危害性的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需要漫长的过程,而“我要安全”到“我会安全”更需要一个漫长而渐进的过程。愿我们在“安全”这个永恒主旋律下,人人讲安全,人人想安全,人人会安全,使我们的企业兴旺发达,家庭美满幸福。
安全事故心得体会 篇2
各类事故发生后,我们总是在反思,总是在思索下次如何才能避免这种事故的发生,从每一起事故的发生我们可以看出,事故之所以发生,它与违章作业、责任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现场管理有漏洞都有直接关系;我们要做的就是要接受教训,把心里的压力转变成我们工作执行的压力,将压力有效地传递下去。
首先要将“安全就是命”的根本理念贯穿与我们每位员工的心理,还要真正将我们大集团的‘从零开始向零奋斗’安全文化理念渗透到每一名员工的思想、意识、操控、行为;真正做到本质安全,不能麻痹大意凭侥幸,二是要提高我们每名施工用电维护人员的安全认知能力,认识到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否决一切的极端重要性,打击不安全的行为。三是一定要做好各种隐患的排查,防患于未然。要把无事当有事,无中找有,小题大做。排查隐患很重要的是要细致,不但要查设备运行的不安全状态也要排查思想上的麻痹大意。四是一定要抓好本质安全和本质质量要求的落实。一手抓规程约束,严格执行各项规程规定,在平常工作中要干标准活,高标准干活,规范操作,不糊弄自己、不糊弄别人。日常工作要对照检查一下自己的工作,哪些还没有标准,先把标准明确了,再按照标注去做,就是规范。我们要追求的就是凡事有标准,凡事按标准去做,这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习惯纠正的过程。五是要抓好关键人物。首先是我们的班组长。班组长与现场工作结合最紧密,班组长履职能力很大程度就是一个单位履职程度的体现,抓好了班组长这一层面就抓住了现场、抓住了管理、抓住了规范。再就是我们的新工人、老工人和骨干员工。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低,存在冒险主义;老工人凭着老经验、老习惯违章作业根深蒂固。
总之,安全就是命,我们要将‘从零开始向零奋斗’安全文化理念渗透作用于每一名员工,抓安全是为了自己,是为了自己家庭幸福,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怎么做才是安全的,促使员工发自内心地提升自我保护意识。我们要学习事故,也要把兄弟单位的事故当作自己的教训,变成我们的日常教材,做到警钟常鸣,警示高悬,做好我们的日常工作。
安全事故心得体会 篇3
今天是3月28日,余家岭煤矿事故再次引起了我们的 反思,作为煤矿工作人员,面对每起事故心情都非常沉痛!每一起事故给了我们沉痛的教训和慎重的警示,充分证明我 们的安全工作还没有做到位。在这些事故中的一个共性是自 身的安全意识忒差,安全确认不到位,无视安全,或者说存 在教育别人而忽视自己的现象,安全工作是要在工作中和工 作效率一样真抓实干,不能只停留在形式上,但如何把安全 工作落到实处,达到真抓实干的效果,是工作的重点,一方 面通过说教和传授学习,另一方面也要依靠管理和监督,要 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氛围, 这样不安全因素很难成长。事故,相信谁都会应此痛心疾首!
也许这是一时疏忽,只是一不留 神,然而,就是这么一次违章!给他,他的家庭和我们的企 业带来了无法弥补的损失,让原本幸福和睦的家失去笑声和 欢乐,让原本充满生机的家顿感悲惨和凄凉,而他也不能像 以前养活妻儿老小,还要靠别人来养活他,这是多大的折 磨?这是多大的痛苦,他自责,他懊悔!在这里,面对为我 们的生命和安全时时牵肠揪心的领导、同事、家人,我不能 断然做出否定的回答,因为之所以会出现疏漏,发生事故,是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没有做到位,也是没有将“安全”二字 时刻放在心中,生命无疑是宝贵的,血的教训是惨痛的。作 为一名普通的职工,我们在工作中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通过平时的工作和学习不断提高自 身的安全技能和综合素质, 提高安全意识, 增强安全责任心, 时时刻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客服侥幸心理,消除麻痹大 意的松懈思想,在工作做到“严、勤、细、实”,以踏踏实 实的工作作风,将“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深入人心,将 “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生产意识根植于我们的头脑,以严 格的要求,严谨的态度,高度的责任感,来体现人身的价值, 保证人身的安全,实现公司的发展。
我们在学习的同时,组织人员认真分析,总结教训,认 真学习事故防范措施,举一反三,结合自己区域的特点,针 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找自己工作的不足之处,还从在哪些方面 的隐患,及自身还有没有同事故者同样的违章习惯,通过学 习,分析,总结大家从事故中得到的教训,安全意识有了一 定的提高,安全检查的主动性有了上升,冒险蛮干,侥幸心 理,思想麻痹的作业的严重后果认识更深了一层,更进一步 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造成事故的原因不外乎就是平时工作 责任心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对安全不重视,工作程序不 完善, 没有认真开好班前班后会, 没有认真坚持“一个活动, 两个交底”,平时对设备巡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设备隐 患,造成了事故的扩大,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了,应该避免 的没有避免,这不仅给当事人造成一生的遗憾,还对企业造 成一定的损失。现在,请大家查查自己,看看身边的人吧,安全措施完备了吗?安全帽带了吗?
安全带、保险绳系好了 吗?一颗心里带着警觉吗? “事故猛于虎”,但更可怕的是 每次事故后,我们都会说重视安全,关爱生命,抓重点,搞 培训落实安全责任,防止事故的发生,但事故不久,血的事 故教训就会淡忘,工作中依旧我行我素,置安全与脑后,如 果这样安全从何而谈,只有加强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思想把安全这根弦始终贯穿于安全安全管理及生产的全 过程,只有通过安全思想教育工作,使每一位职工牢固树立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 任将违章行为当事故,把事故分析实施“四不放过”强化安 全风险意识,真正意义上实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 不被别人伤害,不让别人受到伤害”。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 生产任务而努力。
经过这次反思活动,我意识到了我的责任所在,我会把 每一起事故作为警钟, 努力排除安全隐患, 尽我最大的努力, 把安全事故降到最低。
安全事故心得体会 篇4
近期进行两次有关安全知识的培训,作为交通运输业深知安全的重要性。
在我们工作中要强化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要始终落实好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这是安全生产的工作方针,也是长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总结,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而且要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上升到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安全就是抓稳定,抓安全就是保护生产力的道理,并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经营、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在正常生产组织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二要加大事故隐患的查治工作,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预防工作一定要经常化,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安全检查是落实责任、规范管理行为、发现事故隐患、促进隐患整改和减少“三违”的有效手段,通过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积极有效地消除生产现场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要加强宣传培训教育,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培训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杜绝“三违”的有效途径,以三级安全教育为基础,从安全生产方针、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识等方面入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有效的减少,甚至杜绝事故的发生。
安全是企业的永恒课题,“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安全生产事关企业的稳定和职工的生命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只有把各项工作长抓不懈,消除隐患以防为主,才能保持安全生产良好局面的长期稳定。
安全事故心得体会 篇5
校园伤害事故不仅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社会重要问题。如何应对校园伤害事故、妥善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明确法律责任迫在眉睫。近两天,我学习了教育局王主任关于校园伤害事故的讲座,以下是本人的学习心得。
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
分清责任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二、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
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三、我们目前现行的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立法状况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案件时,我国法院一般依据现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而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过于原则,一旦发生校园伤害事故,同一类案件可能导致司法实践中两种完全不同的判决。事实表明,仅仅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已经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依据民法精神,充分考虑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参照国外校园伤害事故依法处理的已有经验和做法,针对校园伤害事故这一特殊人身侵权行为,制定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应成为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的必由之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是目前我国第一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规。通过学习培训,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