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法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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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9心得

短文网整理的学习法律心得体会(精选5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学习法律心得体会 篇1

应付奋斗征程中的崎岖与挫折,我们的中国梦没有幻灭;应付人间遭遇的巨大自然灾害,我们的中国梦没有幻灭。一代代的中国人,怀揣着梦想,追赶着梦想,挺直了脊梁,憋足了一股劲,胼手胝足,坚强奋斗,走出磨难,走向绚烂。

学习十八大会议精神后,我深深地领会到中国梦就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早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中兴。

实现中国梦是中国执政党的目标,更是全体中国人民的梦想。中国梦不不过富饶梦,仍是对幸福和有尊严生活的期许。实现中国梦务必凝集中国力量。过程就是中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力量。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其中国人的梦。只需我们密切团结,众志成城。为实现共同梦想而奋斗。实现梦想的努力就有广阔的空间。实现中国梦务必凝集中国力量。过程就是中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力量。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其中国人的梦。只需我们密切团结,众志成城。为实现共同梦想而奋斗。实现梦想的努力就有广阔的空间。

我深切地领会到作为一名今世的人民教师更就应以建设好自我的国家、奉献社会为己任。自我的梦想与中国梦息息有关。所以,在未来实现梦想的道路上,除了要付出艰辛的汗水,更重要的是是自我的理想有一个正确的方向,紧随时代潮流,亲密联系社会和国家所需,一路向前。

实现中国梦务必弘扬中国精神,这就是以爱国主义为中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中心

的时代精神,这类精神是凝心聚力的兴国之魂、强国之魄。爱国主义一直是把中华民族坚毅团结在一齐的精神力量,改革创新一直是鼓励我们在改革开放中与时俱进的精神力量,全国各族人民一定要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不停增强团结一心的精神纽带、发奋图强的精神动力,永久生机蓬勃迈向未来。

中国梦的科学实现道路来之不易,是在改革开放30多年的伟大实践中走出来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多年的.连续探究中走出来的,是在对近代以来170多年中华民族发展历程的深刻总结中走出来的,是在对中华民族5000多年悠长礼貌的传承中走出来的,拥有深沉

的历史渊源和宽泛的现实基础。与之同时,我们在中国梦实现道路中产生了实现梦想的中国精神。

这就是以爱国主义为中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中心的时代精神。这类精神是凝心聚力的兴国之魂、强国之魄。爱国主义一直是把中华民族坚毅团结在一齐的精神力量,改革创新一直是鼓励我们在改革开放中与时俱进的精神力量。全国各族人民一定要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不停增强团结一心的精神纽带、发奋图强的精神动力,永久生机蓬勃迈向未来。与之同在的是我们在实现中国梦的同时凝集实在现它的中国力量。

中国梦密切联系在一齐,努力提高自我的专业水平易科学文化素质,专心参加社会实践,为我的梦努力。

学习法律心得体会 篇2

通过这半个学期的学习,我愈发觉得,诊所课程更加重视学生综合运用所学法律知识的能力,同时也要求学员本身素养提出更高要求。就知识运用而言,课上老师给出的是现实中法律关系复杂又模糊的案例,这些案例不同于以往专业课中一眼就可以看出其中法律关系的教学案例,它们不但触及多方主体,主体间还存在多重法律关系,乃至这些法律关系都是模棱两可,需要我们用法理学知识来探讨。就对学员素养要求而言,这其中包括跟办案小组学院间的团队合作能力;与当事人沟通交换的能力;还有师生之间的互动交换学习。诊所要进行分析的案例,第一要自己提炼有用、精炼、精确的案情。这不仅要求我们有提取案情的能力,更要求我们在接待当事人时具有尽可能多的获得有用案情的能力。

法律诊所课程的学习,不仅进一步加深了对法学专业理论知识的认识,而且通过课堂的学习实践的进程,能很快地发觉自身存在的知识漏洞和盲区,有效地补偿自身不足,把学生从单纯枯燥的理论知识,带入了环环相扣的实际案件当中。同时,课堂讨论上环绕真实的案件展开,老师在实践各个环节对我们加以引导,力求使我们了解实际生活情境中案件的处理方式,熟悉法务的处理知识和技能。通过诊所的学习,极大地增强了我对证据的知道,深入地体会到任何法律案件都讲求“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而事实要靠证据来说话来澄清。

诊所使学生以律师的身份参与案件、讨论,这就使得课堂的气氛活跃起来,不论是哪方的律师,都不会让自己的一方限于被动,将我们所学的知识最大化的调动起来,同时也带动了我们学习的自主性和主动性,在法律诊所案件遇到的问题,大家都会详细的查询相干知识,并在课堂上讨论和模拟处理,这样也把我们平时接触不到的知识,也能做一些了解,同时拓宽了我们的知识面。另外,诊所的`老师们也用他们的实务体会教会了我们另一种办案思维——某些案件看起来是穷途末路,但抓住细节,换个角度思维,常常会有变被动为主动的成效。在同学们的案件讨论差不多的时候,老师们会讲述自己曾经处理过的案件,并介绍不同律师的处理方法,再来比较其中的不同,进而让我们自己比较出哪种方法对于当事人来说更有利。通过这些对照,让我看到了法律人身上特殊的魅力。最后,法律诊所所传授的法律实务方面的内容,最大限度的帮我们在以后实际生活中来运用,这也使得以后将要作为法律从业者的同学们,少走了许多的弯路,获得了一些前期体会和历练。

学习法律心得体会 篇3

近期,我院先后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活动,为了响应我院号召,09汽运1班于20xx年12月8日下午在6号楼103教室举行了一场以“增强法制观念”为主题的主题班会。

班会在热烈的气氛中进行。同学们先听取了学院领导的讲话录音,然后又由班长带领学习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发展过程。紧接着,副班长带领大家学习《学生手册》里面有关大学生权利与义务的相关规定,还有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随后,同学们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在以下问题上达成了思想一致:

1、作为当代大学生,懂法、知法、守法是关系到整个中国社会发展的前提关键。

2、在校期间,遵纪守法,安分守己。时时刻刻按照学生守则上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

3、坚持法制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关键,并且在坚持法制的道路上,要注意发挥道德的作用。 通过学习,同学们深刻的认识到,法律是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不可或缺的社会治理手段,也是维护国家机关各个部门正常运转的重要保证。同时,道德的作用不可忽视,因为道德是最人性化,最具有群众基础的一种社会治理手段。作为当代大学生,应当相应国家的号召,继承中国传统文化,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班会持续了1个小时,同学们普遍感到,通过此次主题班会,大家学到了许多法律知识,自己精神上也得到了一次法律的洗礼。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珲春市英才学校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开展了“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校园”系列教育活动。以召开主题班会、学习研讨会、借助校园网、板报、校园小广播等形式,在师生中普及法律知识,强化法制意识。中小学以班级为单位开展相应的主题班会,并出一期以“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的板报。12月6日举办了“12.9”文艺汇演,使法治宣传和弘扬工作达到了高潮。

本次活动的开展,增强了我校师生学法用法的公平正义观念,树立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能力,为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实施,为创建和谐校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弘扬法治理念 构建和谐校园”心得体会今天我们在新师大体育馆听了 陈彤教授的“弘扬法治理念 构建和谐校园”的专题讲座,深有感悟:构建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特征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一项重要任务。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以构建社会各个层面的和谐为基础。学校是整个社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先导性、基础性的作用。因此,“构建和谐校园”是“构建和谐社会”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和谐校园主要表现为校园组织结构要素、教育环境、教师间人际关系、学生间人际关系、师生关系以及自我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等方面的和谐,和谐校园是学校结构。质量、效益、规模和速度等要素的和谐发展。是校园人际关系,是自我教育、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和谐统一。

如何推进依法治校。推进依法治校,构建和谐校园,首先,学校管理者应当树立依法治校的观念。他们要树立明确的法治观念,认清依法治校必要性和迫切性。其次,要加强教育法制的宣传力度。广大师生员工知法懂法,是依法治校的前提。为此,学校应当把教育法制的学习与宣传纳人工作职责范围,可以通过上法制课讲座、校报、广播、校园网、宣传栏、召开座谈会、讨论会等多种方式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学校管理层要率先垂范,使校园内从管理者到广大教师和学生都了解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为依法治校奠定坚实的基础。第三,应当建立健全依法治校的管理体制。学校各职能部门要依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依法治校落到实处。

如何从法律层面应对“校园伤害事故”这一不和谐因素。学生安全事故(其中包括相当数量的校园伤害事故)的急剧增加不仅给家庭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也给学校工作带来了不可回避的难题。那么,究竟什么是校园伤害事故?校园伤害事故种类又有哪些?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事故发生后,学校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陈彤教授就这些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1.校园伤害事故的概念。校园伤害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的事故。

应该说学生伤害事故属于一般人身损害的范畴,但其又有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1)受害的主体是特定的。受害主体只能是在学校学习、生活的学生,而不包括外校学生到本校时受到的人身损害;(二)损害地点是特定的,学生受损害的地点必须是学校校园内以及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例如春游、社会实践活动等的特定场所;(3)损害时间是特定的即发生在在校学习、生活期间以及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期间,学生离开学校时的非学习、生活期间除外。

2.校园伤害事故的种类。根据校园伤害事故中学校的过错程度,可将校园伤害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一)由于教师或者其他学校员工体罚学生等原因导致学生受到的人身伤害事故。(二)因学校的消极不作为或疏于教育。管理而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三)因学校的疏于管理和第三人的故意或过失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四)非学校所能控制或预见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3. 那么学校在校园伤害事故中究竟该承挂多少责任呢?下面仅就前边提及的四种类型的校园伤害事故中学校的责任作如下探讨。

(一)因教师或者其员工体罚学生导致学生受到的人身伤害事故,由于学校不仅没有履行法定的教育、管理义务,而且违反了味成年人保护法凡《教育法》的强制性规定,直接侵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理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二)因学校的消极不作为或疏于教育、管理而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这类事故是学校未履行法定的义务,理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而且在这类伤害事故中对学校的归责原则应适用过错推定,即学校如不能证明在此类事故中已尽教育、管理之责,则推定学校未履行职责。这既有利于对学生权益的保护,也有利于促进学校加强管理,完善制度c(三)因学校的疏于管理和第三人的故意或过失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这类事故可以根据学校疏于管理和第三人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的大小,判决学校承担相应的责任。(四)非学校所能控制或预见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因为此类事故非学校所能控制或预见,如要求其承担责任显属不公,也不利于学校事业的发展。所以在这类事故中如有明确的加害主体,可以责令加害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无明确的加害方,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判决学校和受伤害学生分担责任。

陈彤教授的讲解由浅入深、由点到面的详细讲解使我们茅塞顿开,原先的许多错误观念得到了及时的转变,深刻的理解到法制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性少年强,则中国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在当今的社会中,仍存在不少有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一些不健康的书刊,非法出版物和不良网站,宣扬色情、暴力、吸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产生极其不良的影响。同时,由于家庭监护、学校教育、社会管理等方面也存在很多的薄弱环节,使不法分子有空可钻,有机可乘,而青少年学生明辨是非能力差,自控能力弱,容易误入歧途。“法律进学校”将促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增强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使学生学会排除社会不良因素的干扰,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平安、文明、和谐的琼中建设。依据我县“法律进学校”的实施方案,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本项工作。

一、 整合资源,借助社会力量开展活动。

充分利用学校教育的特点和优势,发挥课堂主渠道的作用,使学校成为青少年学生宣传教育的主阵地。保证学校法制建设,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大力挖掘社会法律教育资源,定期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安干警对学生进行宣传和教育活动,用身边鲜活的法治案例帮助学生认清真、善、美,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积极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开展“我与爸妈同学法”举办“家长学校”等系列活动,提高家长法律素质,使家长成为孩子的表率,经常关注子女的法制教育,主动与学校互通信息,为子女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二、 拓展普法平台,充分发挥舆论宣传阵地的作用。

建立起法制宣传橱窗,定期以案例的形式向师生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每月刊出一期法制宣传黑板报,每季度在宣传橱窗展出一期法制宣传画,并在校区显耀地段悬挂法制宣传横幅,营造校园普法、依法治校的氛围。同时广泛开展读一本法律书、开一次法律主题班会、讲一个法律故事、写一篇学法心得体会、办一份法制手抄报的“五个一”活动,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法律进校园”活动。定期组织学校老师、学生普法骨干进行培训,增强他们的法律知识和法制化管理水平,提高法制宣传的效率。组织教职工以学习《宪法》《教育法》《教师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治安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为主要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等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校、依法决策、依法规范办学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教师法律素质及依法执教水平。组织学生以学习《宪法》《国旗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教育内容为重点。广泛开展以课堂教育、法制报告会、知识竞赛、文艺节目、模拟法庭、板报、校报、主题班会、参观法制教育基地和德育基地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法制教育。通过法制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树立守法观念和权利、义务观念,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

三、创新宣传形式,使“法律进学校”活动更具针对性。

在新形势下,“法律进学校”活动必须面向学校,贴近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积极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新模式。我们将精心设计、组织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主题活动,提高我校学生学法用法的能力。加强法制舆论阵地的建设,充分发挥学校电化教育功能,学校通过红领巾广播站、远程教育、黑板报、校园网等宣传阵地,定专栏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逐步增强学生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意识。 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广泛开展以课堂教育、法制报告会、知识竞赛、文艺节目、模拟法庭、板报、校报、主题班会、参观法制教育基地和德育基地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法制教育。举办和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模拟法庭、校园法制园地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小警察有约”“我是法律小博士”“小手牵大手”等校园普法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活动的健康开展,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法律进学校”伴着三月的春风走进了学校。这项工作要得于顺利开展还有赖于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帮助,有待于学校内部不断改革创新,拓宽工作思路,逐步建立适合校情的长效机制。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我校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进程,全面提高师生法律素质,紧密结合“五五”普法规划,以“弘扬法制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狠抓落实,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扎实有效的工作方法,把本项活动同我省的教育质量年、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抓好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探索教育方法、继续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为建设“平安和谐琼中”做出应有的贡献!。

学习法律心得体会 篇4

我校教师在学校领导的组织下,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学习,使我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行为规范、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等内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对如何才能强化师德、树立教育新风,有了自己更深刻的体会。下面我就谈一谈我的认识和感受。

通过学习,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的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仅靠自己从教以来点点滴滴找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和以往教学中留下的遗憾,终于明确: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只有知法,才能守法。通过学习,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学习理念,要想成为新型的教师必须不断学习,从而充实自己,用最新的教育理念武装自己的大脑,用最先进的教育手段,用规范的教育行为给学生传授最新的知识和方法。

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常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因为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展着量和质的变化。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理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一名教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今后在工作中一定要贯彻执行教育法规,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学习法律心得体会 篇5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有人说教师是春蚕,孜孜不倦;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教师这个职业是伟大的、神圣的、高尚的,人们用了太多的赞美的词汇来形容它。人们给予教师信任之时,也说明着身处这个行业中的我们所要肩负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责任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不断学习。最近,学校组织我们认真学习了这些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我收益颇丰,亦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我的思想和心灵都得到了又一次的洗涤,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这群教育工作者指明了目标,端正了方向。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学习,我认识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一名教育一线的工作者,我们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这一方针。学生在校期间老师不仅要教育好学生学习好文化知识,还要保护好每一位学生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让学生健康成长。《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其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处处做到“身正为范”。学生们就像是一株株稚嫩的幼苗,需要我们用适当的方法和爱心去培育、呵护和灌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时刻以这些法律法规来鞭策自己,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全面发展,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教育事业经久不息,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关于此次学习的感受和体会,总结观点如下:

一、尽业乐教,爱岗敬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仅仅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园丁”,是教育家。南宋哲学家朱熹说:“敬业者,专心致志以事其业也。”敬业是一种美德,乐业是一种境界。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尽心竭力、全身心地投入教书育人的工作,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既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体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我们要尽职尽责,努力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二、为人师表,身正为先。

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应当在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学识学风等多方面以身作则。教育过程中,要求学生不能做的',我们也坚决不可以做;要求学生必须做的,我们就应当率先完成。既然我们要求学生不迟到,那我们就该在预备铃响前提前到教室门口等待,看似区区小事,实则细微之处见真知。

身正为师,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还是思考教育者和师德示范者。只有教师具备人格的力量,才能令学生敬佩。教师良好的思想境界和行为表现,会积极地影响教育学生,使他们健康成长,教师应把言传和身教完美结合起来,以身作则,行为师范,热爱学生,学习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方法等相关知识,把教育理论最新研究成果应用于教学过程之中,使教育教学的科学性和艺术性高度完整地统一起来。能够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恰当有效地选择教学方法和方式,直观形象地展示教学内容,使教学知识传授与创新思想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主动培养自己的创新精神,积极开展教育和科学研究,探索新的科学教育模式,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水平,提高教育教学技能。一名优秀的教育工作者,时时刻刻闪现着现代教育思想的智慧之光。

通过此次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我更加清醒的认识了自己,并深感自身之不足。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一定会不断的完善自己、超越自己。履行教师应尽的义务,使自己成为一个真正合格的教师,争做优秀的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不做教书匠,争做教育家!努力把祖国的花朵们培养成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守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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