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物业管理的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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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9心得

短文网整理的对物业管理的心得体会(精选6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对物业管理的心得体会 篇1

从事物业管理这几年来给我的感觉就是一个字难。在物业管理行业中流行这样一句话上辈子造的孽,这辈子做物业,这句话道出了从事物业行业人员的心声,做服务行业想使服务对象都满意很难,做跟五湖四海的业主打交道的工作更加难做,都是处理一大堆烦琐小事,处理不当就是大事。

物业管理服务确实是非常烦琐的事,什么事都要管,不只是管事、管人、管设备、还要管猫猫狗狗等小动物,业主们动不动就到管理处说事;家里因电器使用不当造成供电故障会找物业公司麻烦,邻里关系有矛盾也会闹到物业公司,大事小事事事都会找物业公司,物业员工整天都忙着协调,再协调,物业公司的员工天天被业主(提无理要求的业主)骂,有时甚至被野蛮业主打,矛盾

升级就会闹到法院去,网络上媒体上经常有关于物业公司与业主闹法律纠纷的报导,现在的人们维权意识比过去都强了,可并不是每个业主的法律知识都提高了,很多报导都是一些业主在无理取闹,而有些公司为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尽可能不把事情闹大,都采取放弃法律维权途径,私底下协商作出很大的让步,这样造成了别的业主效仿,动不动就起诉你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不得不消耗大量的人力财力,综上所述给我体会是做物业管理真的很难,管理费也很难收,物业管理本来是一个微利润行业,是一种劳动密集型行业,社会各界认为做物业什么样的人都可以做,只要有手有脚就能做,根本没有什么技术性;其实物业管理专业技术含量很高,只是整个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不高,造成外界对物业管理的偏见太深,这样就需要对员工不断地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提高服务质量,该维权的一定要维权,一切按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办,同时多与业主沟通、宣传物业管理条例及物权法,很多物业公司为了自己的利益损很多害业主的利益,严重损害了整个行业的形象;如果整个行业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社会各界对物业管理的偏见也会小一点,社会地位也会提高,从事物业管理也就没有那么难做了。

综合这几对物业管理的认识可用这几句话概括:物业无小事,事事要合规,细微无真情,理解方能和谐。

对物业管理的心得体会 篇2

我从事物业管理这一行,到现在已经近一年了,慢慢的喜欢上了这个行业。物业管理是一项平淡而又艰巨、繁琐又需细心的工作。

随着物业管理在居民生活中的不断深入,提供业主满意的服务成了物业管理企业保持绝对竞争优势的首要法码。

要想赢得客户、赢得市场,就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而往往业主对服务的认可源于提供服务者的真诚。

在日常工作中真正做到“真诚”并不是一件轻松容易的事。有人说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就像看万花筒,什么人都会见到,沉默寡言型、易怒暴躁型、唠叨抱怨型、和蔼可亲型、刻薄挑剔型等等。

在工作中有的同事受了委屈,可能会反唇相讥、恶语相向,这样即使赢了事实却输掉了业主的信任,长此以往得不偿失,日后的工作会很难开展。

业主的满意源于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服务源于真诚的投入。

只要我们切实为客户着想,真诚会如潺潺细流,滋润人的心田;只要我们给予客户真诚的帮助,信任与支持也会相应而来。

只有真诚服务,不断拓宽工作思路,不断开展细致入微的特色服务,营造高质量的人文居住环境,才能在众多物业管理企业中树立有特色的物业管理服务品牌,才能吸引更多客户。

真诚是沟通人际关系的法宝,会使人解除心灵上的戒备,是我们拉近与客户关系的润滑剂。当然这种真诚决不是一种敷衍,我们要把宽容的`心真诚地送给客户,对客户多一份理解,在每一次的委屈中敞开自己的心灵,试着理解真诚的内涵,因为我们要对公司负责、对业主负责、对自己负责。

学习培训是适应工作的过程,同时,也就是调动积极性的过程。向书本学习,向模范学习,向先进经验学习。通过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

对本职工作积极主动,善于发现问题,认真分析、判断找出原因并妥善处理,把学习的专业知识、技能,应用到实际服务中去,经过实践逐步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员工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为业主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优质服务,让业主感到满意,需要一批有工作能力、有较高综合素质的员工。

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看似简单,零星琐碎,实则涵盖了方方面面的知识和技巧,以及判断、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日常安全、消防、保洁、绿化和维修等各项工作,都要具备相关知识和动手能力,每项工作必须扎扎实实落实到位。

我们物业公司的服务内容较多,涉及的工种也较多,为此,与业主打交道,自身行为的规范包括服装统一、举止文明、态度和蔼、语言亲切等,都是我们员工素质的体现,同时也是业主衡量物业公司服务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

对物业管理的心得体会 篇3

1.业主的责任意识。小区内的共有共用财产,是全体业主的财产,每位业主对其共有财产,都应负起管理、爱护、监督的责任,特别是对设备设施负起维护,养护的责任。

2.业主的投资意识。要使物业延长寿命,就必须投资,而业主的投资就是通过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行为在进行,物管费一方面消费在保洁,绿化等服务中,更多的是投资在设备设施的养护当中,从而实现物业的保值增值。

3.物管的企业经营意识。物业管理公司要清楚自己的身份,明确自己的地位,是以服务换取报酬的企业,而不是“管家”、“主人”,不是所谓的“管理者”。企业,就要以企业的姿态出现,树立企业的意识,才能赢得企业的'长足发展。任何企业要获益,都要善于经营,经营企业,经营产品,经营品牌服务型企业也是如此,节流是经营,开源也是经营,把握、运用自身的各种资源也是经营,把物业管理真正当作独立企业来经营是物业管理企业亟需树立的定位意识。

4.双方的道德意识。物业管理人员为业主服务需要有职业道德,业主享受服务也要有基本的公民道德。以“德”为本,是为人之道,也是企业发展的必需。企业要以诚信为业主服务,业主则需要正确地接受服务。当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都建立在一个“信"字的基础上时,一些物业管理人员监守自盗、缺乏职业道德,一些业主无理取闹,鸡蛋里挑骨头故意与物管作对等等不道德的行为将不再发生。

5.双方的法律意识。物业管理发展到现在,行业法律框架已基本构成,特别是国家统一制定的业主公约、委托合同、前期服务协议等规范性文件,详细地规定了物业管理与业主的权利和义务,各地先后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基本可以满足物业管理行业的服务需求,既然不是无法可依,就需要我们做到有法必依,树立法律意识,拿起法律武器。

6.双方的合同意识。合同是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对任何一方都有同等的约束力。业主的权利义务与物业公司的权利义务都明载于合同的条款中,合同是双方行为的准则,因此加强合同意识,订立合同,信守合同,是解决纠纷的根本之举。

7.公用事业的市场意识: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部门,计划经济以来就习惯了由终端用户无偿代其收取费用。在市场经济的今天,这种现状仍然没有得到彻底改观,进而为物管双方都造成了许多本可以避免的纠纷和伤害。顺应经济规律,才能得到发展,因此需要加入市场大潮的参与各方都树立起市场意识,包括目前的垄断行业,以免受到规律的惩罚。

《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国家以立法的方式确定了物业管理行业的社会地位,同时保障了物业管理行业在法制化的轨道上健康发展。过去无法可依的局面将不复存在。因此,有法律相伴,今后的物业管理之路会越走越宽。有人说,物业管理者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真正的英雄,因为他们正在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观念。所以我相信,在法制日益健全的今天,物业管理的前景会愈发灿烂,愈加辉煌。

对物业管理的心得体会 篇4

刚开始工作时,让我感觉到,新的环境有许多不同之处,在工作中我很注重向周围同事的学习,多留意,多看,多思考,多学习,以便能尽快熟悉和了解公司的情况及管理制度,用较短的时间融入到这个团队中,也便于今后能再这个环境中更好的学习与工作。

在实习期间我从事了客服这个岗位,经过这五个月的磨练使我对物业管理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同时对自己有了一个更客观更全面的了解,对自己以后的发展也有了一个初步的打算和规划。在这段时间内我常常在想我们到底要给业主提供什么服务?为什么社会上会那么多的纠纷发生在物业管理中?以下就是我的实习心得与体会:

1、有效的沟通

沟通工作对我们物业管理工作来说至关重要。一方面,作为客服人员,要时时刻刻为业主着想,及时与业主沟通以保证我们的服务质量。另一方面,公司内部需要有效的协调与配合把各个部门和人员安排好使我们沟通的重要责任,这有助于我们团结一心提高我们的服务质量。

2、走动式服务

经过在客服岗位五个月的学习时间让我对交房之后的维修工作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必须身体力行走上一线岗位,亲自体验,发现

问题并及时与业主沟通、回访,最后为其解决问题,从而达到业主的满意度。因此只有亲自走到一线岗位去才能有效切实的体验并熟悉各个岗位的工作流程,对以后工作的顺利开展也有着积极的影响。

3、细节决定成败

物业管理本身就是一个服务性行业,服务的对象是我们的业主,就是我们的上帝。物业服务工作看似很简单,但要持之以恒的做的出色干的漂亮是不简单的。物业管理重在细节,重在琐碎,物业纠纷很多情况都是忽视细节造成的。下水道堵塞,卫生间门口需要铺过门石,这些只需要我们平时注意到细节,做好防范,多提一个醒就可以了。有些事我们需要做到前面,做到未雨绸缪。

4、换位思考

为业主着想,才会有商机,才会达到共赢的局面,我们是业主的朋友,业主的健康,业主的烦恼等等,都应该被我们关心。其实在人与人复杂的关系中,如果我们处理问题时能真心为业主着想,从业主的立场出发,换位思考一下,大多数情况下都会得到他们的宽容,不是有句话叫做“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吗?遇到问题不妨来个换位思考,如果我发生这种情况,我会怎么做?往往业主的“百般挑剔”都事出有因,是对我们服务不满意的表现,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我们工作的不足之处,例如:今晚我打电话给业主提醒他明天交报停费,业主

以从交房到现在没有为其整改房修问题为由拒交报停费。因此,这也是对我们工作不足的一个警示。

总之,经过这五个月的实习期,我觉得我能够胜任自己目前所担任的工作,能够积极主动的完成自己的工作,并全面配合公司的要求来开展工作,与同事能够很好的协调与配合。当然,我自身也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学习与工作中,我会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争取在各方面取得更大的进步。对人:与人为善,想业主之所想,急业主之所急;对工作:不做最好,只做更好,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为公司的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作为物业客服专员,我的工作职责主要是将学到的理论知识用于指导自己的实际工作,尽最大努力处理好,协调好企业与业主之间的关系;尽职尽责的做好每一项工作,始终保持好的精神状态,坚持服务为主、管理为辅的思想,取信于业主,保持公司良好的`形象。

在这几个月的工作中,我总结出一些工作经验:首先应该给投诉者或者纠纷者作“降温”的思想工作:分析、调查问题的原因;若问题有涉及物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应该结合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然后根据实际情况拟定科学的解决方法;最后当然是具体方法的落实。工作结束后总结每次处理经验,为日后的处理相类似问题做基础。投诉、纠纷处理回访,可以让我们的工作得到业主的肯定,同时

也能缩进我们与业主的关系,方便日后物业管理工作开展。

在此基础上,通过经理及同事的指导和帮助,建立一个工作步骤可以使工作尽量做到最好。明确业主不总是对的,但永远是最重要的;完全满足业主的需求,并以此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预防在先,充分做好达到要求的各种准备,积极预防所有可能发生的问题。在处理问题中要第一次就做对,不能把工作过程当试验场。强化培训,对自己的专业知识要补充再补充,使我的工作尽可能的做到最好。定期对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业主投诉)及时纠正,并及时向经理提出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以客户满意为中心,完善“第一责任人”制度,加速信息交流的速度,突出全面质量管理的思路。规范操作:进一步完善操作规范,提高工作效率,合理运用管理软件,使工作难度简化。

没有物业投诉其实是每个物业企业的愿望,也是我们物业公司的愿望,也是我的一个愿望。可是真正能够达到这样的物业企业是没有的,因为业主的心理和行为是公司无法确定的,公司和我们工作人员只能通过努力增加自己服务的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但却无法决定客户满意度。无投诉是每一个物业公司追求的目标,它要求物业公司能够完完全全地为业主服务,业主就是上帝,这句话一定要时刻记在心中。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为业主服务。在物业管理实际工作中,要时刻牢记物业管理无小事,以业主的需求为中心。

在实习过程中知道了工作的辛苦和喜悦。通过实习,我认识到要做好物业管理工作,既要注重物业管理理论知识的学习,更重要的是要把实践与理论两者紧密结合。在学校中我们只能学到理论知识,而真正实践了才知道理论知识只是一个指路的灯,而路还是要自己去走。实习增长了我的知识和才干,我发现在学校学到的知识很不够,有些课程的学习还远远不够,该学的还有很多,发现不足主动去补,在工作中边做边学,会受益匪浅。

实习期间,让我学到的不仅仅是专业上的知识,也让我学到了与人共事,与同事和领导沟通交流的方式。在学校长大的我,对社会的接触总是很少,也总有许多格格不入的地方,对这种相处方式不够适应。在中维物业管理公司生活的这段日子,让我理解了在社会上生存和为人处事的方式方法,这段经历给了我很深很大的影响,我知道在工作和学习中自身还存在着很多的不足和缺点,这让我会本着谦虚进取的态度,在这条道路上走下去。

这次实习中除了了解了很多关于物业服务管理方面的知识而且还认识了很多朋友、老师,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因为我知道只有和他们深入接触才会更加了解工作的实质、经验、方法。也正是因为他们的帮助我才可以快速的融入到工作中去。今后在从事物业管理工作中,我还需要不断积累经验,学习新的知识,做一个优秀

对物业管理的心得体会 篇5

在××物业集团领导的组织安排下,于20xx年11月5日××物业集团由各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学习小组,到重庆××物业公司进行参观学习。

这是××物业集团首次到重庆××物业公司进行参观学习,并就物业管理方面的事宜进行相互交流、相互学习、意在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创新模式、共谋发展。参观过程中,重庆××物业公司负责人对设施设备、秩序维护、环境保洁等进行了详尽介绍。同时,大家对自己工作中的优缺点,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一、打造品牌项目 提升企业形象

1、制定与项目发展相匹配的规划,创建标准化公寓;

2、利用每一次露面机会,让同行人士了解公寓的美、集团的强大;

3、规范着装、仪容仪表、礼仪礼貌,让无言的形象胜过言语的描述。

二、强化员工培训 提升服务质量

1、逐层进行员工培训

(1)新入职员工的员工由公司或者主管进行三天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有企业文化、公司组织框架、行为礼仪、岗位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考勤制度、奖罚标准;

(2)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结束后,由领班安排在工作现场进行为其一周的“师傅带徒弟”技能培训;

(3)管理层工作人员由公司组织统一培训;

(4)定期培训:新项目工作人员一周培训一次;旧项目工作人员每月培训一次。

2、做好回访工作,为收费夯实基础

投诉接待、报维修、回访记录、项目收费均由同一部门承担,因为此部门和业主相处时间较频繁,便于了解业主的需求,并及时解决问题,同时为收费工作打下了夯实的基础。

重庆渝海物业公司按月收取物业管理费,我建议我公司按季度收取物业管理费,缩短费用投入周期,减少风险的同时可以动态的调整服务管理模式。

3、管理人员自身做起

(1)日常考勤:重庆××物业公司采

用打卡模式,我们公司采用点到模式,所以我公司管理人员严格要求自己,执行签到、签退制度及相关考核制度,面对制度人人平平等。

(2)合理制定计划卫生:每月由领班制定计划卫生,安排工作时间并执行,由主管监督;月末领班、主管总结计划完成情况,相关人员签字。

4、丰富多彩的活动

(1)技能比赛:组织员工参加技能比赛,提高员工技能技巧,增加员工彼此合作的'默契,增强员工之间的团结,从而

促进员工共同进步,提高工作效率。

(2)社区文化:物业公司多支持社区及赞助商到本项目举办社区活动,为社区提供活动场地、部分秩序维护及场地清洁。多鼓励业主参加社区组织的包粽子比赛、舞蹈比赛、登山比赛、元旦联欢会等活动,增加业主对物业的熟知度,同时借此机会宣传物业。

三、规范相关记录 提升安全指数

(1)机房重地,闲人免进

机房重地除了有与机房相关的记录,还应设《来客登记表》,表中需填写来访人信息及进入机房的原因。

(2)严谨接待访客

严谨接待访客,让访客感受到礼貌的同时对业主负责任。访客到来,填写登记表,给业主打电话进行核实,再请访客进入小区;访客离开时,欢迎业主再次来本小区访友。车辆进入取卡进入,离开时退卡付费3元/时。

通过对重庆××物业公司的参观、学习与交流,我们认识到现代企业的发展不仅与企业的资本、人才、技术有关,更重要的是规范化的管理理念。作为公寓工作人员,我们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受到了很大的启发。

对物业管理的心得体会 篇6

一、进一步明确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职责。

业主大会是为实现对物业的自我管理,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合法权益,为了便于多个业主形成共同意志,保障物业管理活动的顺利开展而组成的自治组织,是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最高权利机构,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同事项做出决定,享有对物业管理公共事物的决策权。省《条例》明确了业主产权人在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数的界定;《条例》规定,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由业主大会讨论和决定,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组成。如有20%以上的业主提议,即可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二、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物业收费

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多年以来一直是困绕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问题之一,主要表现在一是收费难度大。少数业主受传统的福利性管理影响较深,不愿交管理费;还有一些业主将购房作为一种投资,仅仅为了增值长期闲置,给物业费的收取带来困难。二是收费行为不规范。《条例》的颁布实施,使物业服务收费维护了物业企业和业主双方的权益。物业服务收费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条例》从满足不同类型的服务需求出发,完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引导物业管理企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遵循管理服务收费的定价原则、定价方式和价格构成;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制定住宅的收费指导价,方便消费者根据自己的消费水平选择确定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按国家和浙江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协商确定,随着我市物业管理收费等级标准的出台更规范了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的服务收费行为。个别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行为,将受到业主委员会和法律的监督。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规范了前期物业管理,明确建、管责任。

相当一部分物业企业是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派生出来的,割不断的“母、子”关系,使物业管理的市场化运作程度不够,物业管理企业在经营和运作上受到制约,缺少独立性和经营自主性,影响专业化水平的提高;有些开发项目在规划设计、施工阶段遗留下较多的问题,有的.工程质量低劣,有的配套设施不完善,有的开发单位在销售商品房时虚假承诺,如绿化率、配套设施、各种优惠、高承诺的物业管理等等。使得物业管理企业承担了本应由开发商承担的一部分责任,造成物业管理先天不足,给后续的管理工作带来重大困难。当住宅出现质量问题或住区环境问题时,由于建设和管理职责不清,一些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互相推诿,权责不清,会产生很多的混淆,使问题难以解决。为了加强开发建设与物业管理的衔接,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督,《条例》规定,建设单位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7%的物业管理用房;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与业管理企业做好物业承接验收工作并及时移交有关资料;建设单位应当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中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处分。建设单位应当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同时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条例》制定了一系列的处罚措施,使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在规划、设计、施工阶段应聘请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前期管理,前期物业服务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这样,令业主困惑的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扯皮”难题得以破解。促进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

四、住房共用部位维修资金要专款专用,维修保证金得以规范

业主应交纳不高于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5%的专项维修资金。《条例》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门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而且在《条例》中明确了施工单位和开发商关于维修保证金的使用办法。

五、明确了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大会与社区、街道的关系。

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的职能大都带有社会公共性。业主大会是业主们由于共同财产关系而形成的共同利益群体,它的职能主要是民事性的,它与社区委员会在性质、职能、权利基础等多个方面,都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但是业主、业主大会要维护好自己的权益,离不开当地居委会的指导和帮助。物业管理企业,是具有物业管理资质,并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接受业主大会的委托依照《物业服务合同》进行专业化管理,实行有偿服务的企业。业主大会是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自治组织,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大会之间是互相依存、相互作用,缺一不可的关系,是在物业管理专业化管理与业主自制管理相结合的高度同一。他们之间的关系是选择与被选择、服务与被服务、聘任与被聘任的关系。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的好坏在社区建设,尤其在社区服务业的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业主大会、社区委员会、街道、物业管理企业在根本目标上是一致的,都是为了给业主创造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以往由于缺乏对社区委员会的认识,理不顺相互关系,造成诸多物业管理活动中矛盾。因此,《条例》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监督。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要努力创建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良性互动的新机制,就要求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委员会、业主大会共同努力,只有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共进,以物业管理服务推动社区服务发展,才能创造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现代化居住环境。

六、明确了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关系。

长久以来由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的垄断地位,往往把服务与收费无偿地转嫁给了物业管理企业,造成了由物业管理企业来代收代缴费用的不合理现象。而代收代缴费用的过程中,又存在着总表与分表的误差等因素造成的费用负担。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物业管理企业自然通过提高收费标准的方法,让用户承担。但物业管理企业的这种提高收费标准的做法又违反了国家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属于乱收费的范畴。这样就使得这些费用没有办法落实,成为物业管理企业的额外负担。事实上,业主和供水、供电、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作为合同的当事人,业主和供水、供电、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来行使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义务。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的性质看,作为商品的提供者,应该按照商品的市场规律直接提供服务与收费。向业主收取相应的费用是供水、供电、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物业管理企业并不是合同的当事人,没有义务向上述单位支付这些费用,也没有权利向业主收取这些费用。费用收不上来就只能由物业管理企业垫交,此前许多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的纠纷都与此有关。如果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均向每一个业主收费,会导致交易成本增高,对当事人双方均无益处。而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企业作为管理服务人,对物业及业主的情况较这些单位更熟悉。如果由物业管理企业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的委托,代其向业主收取相关费用,可以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和金钱,提高办事效率。因此,为了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针对目前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由物业管理企业代收代缴费用的不合理混乱现象,《条例》按照市场规律做出了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收费的不得向业主收取额外费用。这意味着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燃气公司、供暖公司跟物业管理企业是一个平等的企业关系了,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保障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七、进一步规范了住房维修资金制度。

新建商品房由个人出资购买,产权归个人所有,原有公有住房也通过房改的办法,将产权出售给个人。随着房屋权属逐步向个人化转变,住房产权多元化格局逐渐形成,居民个人拥有住宅的比例越来越高,住房的维修管理责任相应由国家或单位承担转移到由居民个人来承担。但是,有的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将业主的专项维修资金挪做它用,使住宅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不能及时进行,侵害了业主的权益,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同时,由于长期受传统公有住房管理模式的影响,有的业主对专项维修资金认识不足,不愿意交纳专项维修资金,错误的认为这无形中增加了其购房费用,把维修资金和购房费用同等对待;有的业主认为,既然交纳了物业管理费,住宅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就应该由物业管理企业来承担。实际上,购房款是一次性交纳的购买房屋产权的费用,物业管理费是用于住宅区的日常管理的费用,而专项维修资金才是由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费用。因此《条例》规定,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业主要交纳不高于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5%的专项维修资金。同时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经营用房进行经营活动所得收益,也应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建立,有利于物业的保值、增值;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更有利于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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