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人高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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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作文

短文网整理的写人高一作文(精选36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写人高一作文 篇1

小的时候我们牵着手回家,迎着明月和晶莹的浪花。就算什么看不见我也不害怕,因为有你在身旁。

——题记

那是人生最黑暗的日子,我被查出了夜盲症。从那以后,我异常地害怕黑夜的到来。我就像一只羔羊,而它就像是一匹野狼,每晚我都在恐惧中度过。

我一人卧在床脚,一动不动,黑暗吞食着我,我紧紧蜷缩一团,用厚厚的被子裹住自己。

我听见了脚步声后,便把脑袋探了出来。我用手向前试探着,摸到了温暖的脸颊。我马上用双手环了上去,紧紧抱住了她。我知道她是谁,因为我感觉到了她的温度,她发丝的芳香,甚至我们相同的心跳。我便激动而又委屈地脱口叫她:

“妈——”

那一刻,我觉得母亲如篝火一般,驱逐了饿狼,温暖了我。我的心里就像推开了一面墙,转眼间到了天堂。

我擦了擦眼角的泪,母亲问我:“去海边散步好不好?”我点了点头没有作答。

母亲扶着我一步步走向海边,我感到前方一片茫然,我紧紧依在母亲身边。到了转梯,在那一刻,我觉得犹如深渊一般,只要我稍不留神,便会跌入无尽的深渊之中。

母亲抱起了我,用她那娇小的身躯。她喘着气息,一步一步将我抱了下去。

到了海边,我闻到了金色的沙滩,我听到了阵阵的海浪,我摸到了柔和的月光,我感觉到了凉爽的微风,我和母亲坐在沙滩,我依偎在她的怀里。

“嘟——”

我听见了轮船的声音。茫茫大海,轮船为什么还能找到家的方向,是因为灯塔,闪烁着家的光芒,而母亲身上闪烁着无尽的爱。

我与母亲坐了片刻,便牵着手一起回了家。

茫茫人海,有你为我指引方向,漫漫人生,有你陪我走过无尽黑夜,你散发光芒,带给我爱与希望,不管生命之中有多少淤青和伤疤,你都愿用你的温暖抚平我的创伤。

你是我生命中最亮的灯塔——妈。

写人高一作文 篇2

最,取自极,无比的,尽头之意。后,便是末尾。连起来就是我们终于走到了尽头,也是我们最后的结局。人生路上,行人匆匆。留不住想留住的,就连坚守的都被无端之事惹得变了质。还有那走到尽头的生命,恋恋不舍可时间却不留情面的撇下我们这些在世人。

我不是一个对人生充满悲观的人,往往越困难越要迎难而上,不留情面不顾一切地坚强。就连离别,都显得云淡风轻。那是我的一位好朋友,他在北京,长相一般般粗眉毛,黑皮肤,杏仁似的小眼睛,18岁的年龄却是16、17岁的长相。我们过去要好到天天网上聊天,硬是聊出了巨轮,那是唯一的巨轮。我把我所有背后的小心思,对事看法与他分享。对他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依赖”,极度。希望一天起码可以打30分钟的电话,希望这个好朋友可以放下手头事情陪伴我,我与他甚至说起自己的家庭环境,那之前是我很禁忌也是最柔软的地方。记得那天起,他说:“我会珍惜我们之前的友谊”。开头都是美好的,我与他常常一天24小时无止境的聊天,他在手机屏幕里充满的无止境的关怀,甚至回到家乡对我都是无止境的照顾。我们的相处愉快而轻松,那段日子他几乎成了我心底看得最重要的朋友。记得有一次,我说我想吃银耳羹,他就屁颠屁颠的去为我做,但是第一次他为一个朋友下厨房,当然结局不是那么客观,银耳的深黄硬块还在清羹里漂浮不定,咬起来居然有了嘎吱嘎吱的声音。但是我依然记得那碗羹,无比美味。在我心里,也慢悠悠的流入了一股暖意。

可是,没有想到的是他还是成了我最后的回忆,无止境的结果就是要告诉我们,做人做事要留余地,热汤不能一口气喝完,一百块要分着花,就连友情也不要给太足,依赖应该适可而止了。我们吵架了……因为他没有履行对我的承诺,那个30分钟的电话我等了足足3天。断定结束那天我哭了很久,由于哭得太久,说话断断续续,硬挤出了一句“我一直在等着你,为什么你对我却这么冷淡?”,但是他不冷不热的,只说了一句“你为什么越来越闹”,那成了我们友情的最后分界点,也是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我知道我们,真的要到尽头了。

离别,充满了眼泪。谢谢你,曾来过我的青春,我只能陪你到这了,再见好朋友。最后,望你安好。

写人高一作文 篇3

往事只属于过去,现在拥有的我会好好珍惜。

曾经的我是一个很文静的女孩,自从认识了她们以后,我开始慢慢改变。性格慢慢的变开朗了。

“朋友一生一世”这句话是我们四个之间的承诺。我们也一直遵守着这个承诺。

你一定不会想到我们是怎样的四个女孩!

刘妍,是我认识最早的朋友。初三暑假我们两个在美术班认识的。时间长了以后,我们变成了很要好的朋友。她对我很好,像对家人一样好。我们考上了同一所高中,却不在一个班。我在13班,由于妍是特长生,所以在23班。就因为“没能在一个班”这件事我们两个伤心了好久。

郑琳琳,是我在13班人是最早的同学。琳,她是我的第一任同桌。本来我们是谁都不认识谁的。晚自习她主动跟我打招呼,我们便开始慢慢变熟。由于共同语言比较多,我们变成了好朋友。有伤心的事时,我们便互相安慰。有开心的事时,我们便互相分享。可以算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吧。

房文卓,是和琳上放学同路的,也是13班的。文,这个比较倒霉的女孩。高中报到的那一天,骑着电动车在路上把两个膝盖给磕破了,因此也没有军训。也不知道她是倒霉的还是幸运的呢?

我呢,是一个比较内向的女孩。但我很喜欢帮助别人。俗话说“送人玫瑰,手有余香”。这也是我喜欢帮助别人的原因。

朋友一生一世,我们已经学会了“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朋友一生一世,我们已经学会履行承诺。

朋友一生一世,我会好好学会珍惜这三个朋友……

写人高一作文 篇4

他抬头望了一眼面前的马路,他的生命是否也像这条马路一样苍白。

中年男子今年四十多岁,他看样子却像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他两鬓斑白,额前被岁月刻下不深不浅的皱纹。他的目光呆滞,透出他这个年龄不该有的迷茫。他在街头做些小生意,每天几乎做着相同的事情——摆摊、收摊。夕阳西下,当他收拾好没卖完的东西,拄着拐杖步履蹒跚地回家时,人们才注意到——他的腿瘸了。

这时候,总有几束目光向他投来,或是出于怜悯,或只是出于好奇。它们如同无形的手,把他的头按下去,让他抬不起来。他羞愧、他胆怯、他不想也不敢迎接这些异样的目光,他认为这都是对他是一个瘸子,是一个只能在街头混饭吃的人的嘲讽。

有人问他,他的腿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的。中年男子没有流露出任何表情,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二十岁那年帮别人做小工时,从梯子上摔下来的。”

二十岁?意气风发的年纪,却永远成为了一个瘸子!他的双眼注定是迷茫的,他没有知识,没有手艺,现在连体力也不能出卖,他还能做些什么?他不愿乞讨,只能做些小本生意。他每天的收入极不稳定,早晨起来,永远不知道今天是能添件衣服,还是连顿饱饭也吃不上。

只从腿瘸以后的二十年里,没有人知道他的生活有多么艰难。生活的压力像一场沙尘暴席卷而来,而他却只能靠那一瘸一拐的双腿蹒跚前行。我看到了他的坚强,但是我仿佛也看到了坚强背后苍白的生命。他没有伴侣,没有孩子,谁愿意追谁一个与拐杖相依为命的人呢?他在外奔波,身上沾满了城市的灰尘,仅仅是为了活下去,没有留下半点余力。他的生活是空虚的,残疾的腿不允许他去追求。

尘埃中,他的身影渐行渐远……

如果世界上真的有上帝的话,我希望他不要吝啬手中的画笔,在那中年男子的生命中点上哪怕一点颜色,以至于不要那么苍白。

写人高一作文 篇5

阳光绕过斑驳的树影,三三两两地落进我的窗里。我揉开惺忪的睡眼,看到阳光下你模糊的背景,你发觉我醒了,淡淡一笑:“快起床,早饭做好了,院子里的栀子花开了,我帮你采了些。”可是,我并不急着起床,而是拉过你的手,放在一本童话故事上,你说:“早上只能听一篇哦,不然上学会迟到的。”说完便翻开书,轻声念起来,你的声音真好听,像在琴键上跳舞的阳光,轻柔、灵动的音符为我筑起一个童话。这年,我七岁。

风吹动日历上的页码,哗啦啦地穿过一天一天的年华,不觉中已是十二月的最后一天。我把几年看下来的书整理进箱子,储存下落满幸福的童年回忆。而当你告诉我准备把这些书捐送出去时,我惊呆了,我和你吵了起来,以为你不懂我有多珍惜这些书带给我俩的时光。但是你说:“这些书带给我们的幸福已经留下来了,但是别人还需要它们啊。”我把那些载满幸福回忆的书捐了出去,因为我相信,就像你说的,幸福也许是不可以回收利用的,但书却可以,它可以继续带给别人像我拥有过的幸福。这年,我十一岁。

栀子花又开了,沁人心脾的香味弥漫了整个校园。手。好不容易从缠人的考卷上脱身,回家急急奔向你,扔下紧张、疲惫、无奈,和你一起放松心情。我点点头,说不出什么。你拿过一本童话故事,接着说:“别担心,别紧张,就像童话里说的,结局不一定要完美,过程更重要,相信妈妈。”这年,我十六岁。

妈妈,你念给我的童话书有上百本,我不一定记得住每个故事,但我能记住你教我念书时一字一句的认真。

妈妈,你是我生命中最值得珍重的一本书。

写人高一作文 篇6

在我家乡中有一所私塾,方圆几十里才有这么一所,而且校园不大,因为学生少而且学费太贵等等原因,而我却落入渔网上了上宾的私人学校。

虽然我的家庭还可以,到我认为总是钱不够花,三天两头向家里要钱,可能我是个败家子吧,但在学校,我的老师从来不因为我有这些缺点而对我不管不顾,她对我很上心,总是帮助我解决一系列的问题。

谈到我的老师,我只能说她简直是一个完美无缺的女老师,她姓王,她是一个纯真,体谅,漂亮的人,下面也穿一个黑色紧身长裤,她穿上的样子很迷人,我认为她像一个电视中的保镖一样,形象很酷,在我眼中认为她是这座学校中最漂亮的人了,的确在我的这座学校中老师只有10个人,然而王老师每天工作都是含辛茹苦的工作,有时竟然废寝忘食,她的这种精神甚至把我打动。

每天她带着疲劳而来上课,但课讲的依然很好,我从心底里佩服,像这样的老师如果都成功不了,那么还有谁才能够获得此成就呢?每个晚上我都在想,甚至有时不时的起来做学业,也许是受了王老师的影响了吧!

王老师是个女性,而我用先生称呼她,是因为先生都是文学出众的,王老师的知识在我看来是博学多识的。

王老师不仅在事业上有成就,而且在家庭里教育也是德高一尺,道高一丈,她的家被她整理的井井有条的,再教育她女儿方面,那也是年年获奖县上证书,她的品质、她的精神、她的气魄也该是人们该学的知识吧,她像一个女神一样,往往会刻苦钻研,像这样的老师我们应该喜欢,更应该懂得欣赏!

写人高一作文 篇7

在我小时候,我的表姐会在我回老家时跟我一起玩儿,当时她十二岁,我五岁。渐渐的我长大了,我也成为了姐姐。与我那淘气而不失可爱的妹妹一起玩耍。正好我十二岁,她5岁。

再次见她,妹妹长得好快。一下子从一个在妈妈怀里的小宝宝变成了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小小的嘴巴,绝对是一个标准的小美女。只是。她很淘气,性格就像男孩儿,每当它要干什么,就一定得干。如果不干,她就会说:“你要是不干,我就生气了,哼!”说完就将小嘴嘟起,双臂抱在胸前,摆出一副生气的样子。而她的亲姐姐则总会接上一句:“你生气又不会吓着谁!”“哼!”她跺着脚,扭着脑袋,背对着她姐姐。看着她那副小脾气,抬头看天,双手放身后交叉的样子,实在太可爱了!我就忍不住大笑。一听我笑,她马上会跑过来,甜甜地笑着问我,“乐乐姐姐,你笑啥?”她两姐妹的一场口舌大战也就此结束了。

小妹妹特别喜欢玩游戏。捉迷藏是他百玩不厌的游戏,每次我玩的都快累趴下了。她总是抱着我,撒娇地说:“嗯,姐姐,再陪我玩儿嘛?”看着她天真而又充满希望的眼神,让我又不得不去陪她玩。

她和同龄的小朋友一样,很好奇。喜欢在外婆家找东西玩,比如外婆家的手电筒、扫把、木棍都是她的玩具。她把手电筒放到水里,又拿出来。外婆正好看见了,拿过手电筒,又好气又好笑的说:“你这个调皮蛋,手电筒有什么好玩的!”她回答说:“好玩儿,好玩儿,手电筒最好玩儿了!”接着,她又玩起了外婆家的秤,她像一个卖菜的小姑娘一样,肩上扛着秤,秤里挑着菜。来到大人们中间,吆喝着,向他们假装兜售自己的菜。“卖白菜了,卖白菜了,两块钱一斤。”她叫喊着。“一块一斤卖吗?”我妈妈笑着逗她。“一块太便宜了,多新鲜的白菜呀,一块五一斤。”小妹妹急着回答。我妈妈说:“那买一斤。”她高高兴兴地接过钱,把白菜给了我妈妈。卖完白菜,接着她又去挑了辣椒来卖。而我总是跟在她后面,望着她一蹦一跳的身影,心中流动着一股疼爱的暖流。

每次陪她玩完之后,我都很累,但我又特别开心,一沾枕头就能睡着。在迷迷糊糊之中,总是浮现出她那可爱而又调皮的样子!

写人高一作文 篇8

西楚霸王项羽,是我很喜欢的一位历史人物。历来人们对他一直都有极大的争议,多少次文人笔下的英雄悲剧,虽然他一直是我眼中的英雄,但不得不承认,即使他在鸿门宴上杀了刘邦,但是那又如何,他仍然不可能夺取天下,成为天下霸主,还百姓一个和平安稳的盛世;即使有机缘巧合让他称了西楚霸王,也不可能千秋万代,如大汉般繁华,对后史影响至深。

首先,他太过自信,于是,只变成了自负。再者,从历史的角度,他该是饱读诗书或者礼贤下士,懂得纳谏。但是他是武将,会打仗,而且打的还不错,陈胜,吴广动摇了秦朝的根基,而项羽就是那最后的一根稻草,最后会死是因为他总是以自我为中心,不听取他人意见,甚至是自己的叔父,而旦太重感情,这一切便早己注定了他悲剧的下场。

其次,他太重感情。这是我喜欢他的一点,但却也是让他失败的一点。乌江战败后,他想到的不是自己保命,而是托付好自己的红颜知己虞姬和宝马。有句话,叫“最是无情帝王家”。项羽他不像刘邦,为了自己可以抛妻弃子,无情无义,天理不容,有人说这是“大男子主义”,无药可救。但我欣赏他的义气,和真诚,这是刘邦所不及的,是他们永远的差距。

再次,他很单纯。刘邦只在鸿门宴上稍一套话,就知道了曹无伤对项羽的进言,而项羽却浑然不知,一心一意地做自己的事,没看到刘邦背后的奸诈的笑。与狡辩多计的刘邦相比,西楚霸王项羽确实显得幼稚得多,甚至是傻。

最后,项羽根本就不可能杀刘邦。因为刘邦事先知道了消息,老谋深算的他敢去赴鸿门宴,就说明已经胜券在握。又有樊哙与项伯相保,张良,萧何和韩信的相护,怎会身死?何况项羽本就重情谊,曾与刘邦结为兄弟,怎么会杀他呢?他刘邦就凭这敢入宴,真真的会算计,让人生厌。

退一万步说,项羽就算杀了刘邦,都不可能夺取天下。败在刘邦手下,是必然的事实,因为他自身的思想,和当时环境的影响。也可以说是项羽成就了刘邦一统天下的霸主梦,刘邦成就了项羽的悲剧——一种足以令整个中华民族为之肃然起敬的悲剧。

写人高一作文 篇9

父亲是做苦工的,他很瘦,很黑,但他总能给我一种幸福快乐的感觉。虽然我家不富裕,虽然我不能天天看到父亲,但我觉得很满足,因为我拥有这样一位平凡而伟大的父亲。

时光似乎迅速倒流到了那个炎热的夏季。那年我读初二,因为父母亲都在外地打工,所以暑假的时候父母把我也接到了那里。那儿的夏天真热,在家里吹着风扇都是汗流不止,衣服从未干过。父亲是做苦工的,什么搬运、拆墙的苦活累活他都做。

一直以来,我都是坐在家里等父亲回家。父亲每次回来,脸上总堆满笑。看我做了晚餐,更是兴奋不己,一点都看不出他劳累一天的艰辛似的。每次问父亲累不累,他都说不累。“怎么不累啊?明天我也跟你去!”我说,父亲没有像其它父亲一样拒绝我,他很爽快地答应了。

第二天天清晨六点,父亲叫起了我,我很快地起床跟父亲去了。我们坐了约一个小时的公交车,来到了一幢高楼的楼顶。父亲指着宽阔的平地说:“我们今天的任务就是把这些碎砖垃圾清理干净。”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啊”了一声。父亲看我脸阴了下来,他说了一句:“怕什么!开工!”其实我的任务很简单,父亲把垃圾装进袋里,我就负责搬运,这种简单的工作谁都会做。整整一个上午,父亲都没停过,父亲整个人算是被汗水严严实实地洗了个澡。可是父亲连粗气都不喘一声。反倒是我,事没做多少就厌这烦那,父亲只好无奈地摇摇头。好不容易熬到了十二点,此时的太阳更是毒辣,死死地炙烤在父亲的头上。脚踩在地上都有种快被烤熟了的感觉。而我早己躲在屋檐下吹凉风喝茶休息了。我坐在那儿,看父亲忙碌着。顿时,我的心里涌起一阵潮水,我看见了父亲孤单的身影,那驼着的背,弯着的腰,一铲一铲地铲着垃圾,一遍又一遍地扬起衣袖擦擦脸上的汗珠。不知为什么,这一幕像是镜头般烙印在了我的脑海里,让我拂之不去。我的心酸酸的,我背对着父亲开如哽咽起来。我第一次感到父亲这种劳动的煎熬。感到为我们付出的劳动是那么的艰辛。我的心第一次被这样剧烈地震动了。

父亲是山,是摧不倒的信念;父亲是水,是挡不信的关爱。在父亲爱的长河里,我们放肆地戏耍,在爱的光辉中,我们享受着温暖,享用着浓浓的幸福。

父亲为我们付出了一切,也该是我们为父亲做些什么的时候了。

写人高一作文 篇10

精忠园的两侧写着对联“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

对于岳飞我们大家并不陌生,南宋时期的爱国抗金将领亦是一位著名的民族英雄。公元1125年金人大举入侵中原地带,年少的岳飞怀着“精忠报国”的决心,应谢你从军,从此开始了与金人作战,多次打败金兵。但是一切并不是那么美好,昏庸的南宋的统治者偏安东南一隅。以宰相为首的秦桧主张投降派,多次向金人求和,反对抗战。但以岳飞为首的抗金将领却是主张战,收复失地。于是,朝廷之上相争,究竟是战还是降?

从古自今,帝王无论昏庸与否都喜欢听信小人的谗言。有的只是真正的爱国之士得不到重用,这是每个朝代都会发生的很平常的事情。亦如岳飞,他生于南宋最为颓败的时候。国家正遭受着敌军金人的入侵。任何一个在这个时代的人,只要他有心,就都不会置之不理。更何况岳飞如此钟爱他的国家呢?他严格练兵,谁人不知“岳家军呢?”可是即便他再爱国,再想奋力杀敌又如何?皇帝不准,他一个臣子能奈何?作为臣子,他只能“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后来金兵被岳家军打败,岳飞本想趁胜追击。可是呢?一纸求和的圣旨深深的挡在了他的面前,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收回的领土再一次被金兵占领。岳飞恨啊!他恨金兵的入侵,恨皇帝的屈辱求和,恨以秦桧为首的求和派。可是他只能恨,然却无能为力。每每想到这里,岳飞只能将满腔的愤怒压在心间,他只能无声的叹息。岳飞一生注重“精忠报国”这四个字,他无时无刻想到的都是他的国家。“精忠报国”就是他的信念,然他只是一介臣子,能奈何?

对于岳飞我同情他,我不知道他是以怎样的心情和悲愤写下了满江红,南宋的爱国将领亦如岳飞这般的太多太多。在这其中最让人憎恨的就是宰相秦桧了吧!我不知道秦桧怀着怎样的想法甘心出卖自己的国家,难道就是金人对他的诱惑吗?如果他也有岳飞一般的坚定信念,我想南宋或许就不会灭亡,说不定失去的地方也被岳飞收回。可是秦桧没有,他多次暗害岳飞。他主张求和,南宋竟在他的谗言下屈辱求和。

岳飞若不是生在南宋,若是他遇见一个傲气的君主。说不定他就不会有这样的遗憾,看着国家渐渐的灭亡,成为亡国之奴。可是终究“精忠报国”的还是死去,没能实现收复河山的伟大理想。

写人高一作文 篇11

每每看到那本有折角、扉页上写满东西的物理书时,我便想起了存在于我记忆深处的“侯哥”——我初中的物理老师。

初见他,是在课堂上。依稀记得那是七月流火之时,天气一点点变化了,听说换物理老师了,我恭恭敬敬地将崭新的物理书放在课桌左上方。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等待着:“要是新来的老师和上次的老师一样该怎么办?”环顾四周,竟有人比我还紧张,做着一个祈祷的手势,喃喃地说:“上帝啊!麻烦您老人家给我们一个好的物理老师吧!”

我相信,若真有上帝的话,那么他一定听到了。“侯哥”果真是一个好老师。

正当我望着物理书发呆时,一阵脚步靠近了,全班一下安静了。新老师来了!抬头,只见台上的老师放下物理书,“咳”的一声,清了清嗓子,说:“同学们,我是你们的新物理老师。”听完这话,同学们从这平淡无奇的自我介绍中判断出了这个物理老师必定是索然无味的,一时间不免伤感了许多。但他突然再次开腔了:“孔子说:中午不睡,下午崩溃。孟子说:孔子说得对。同学们,一定要午睡啊!从今以后,你们就是我的‘猴子猴孙’,我就是你们的‘侯哥’!”同学们就像在炎热的夏天中被泼了一盆凉水般,打了个激灵,纷纷开始打量这个“口出狂言”的老师。笑声在教室里弥漫开来。

只见他穿了一件绿色的logo衫,戴着有着春天颜色的帽子,一条写着“super me”的裤子在他身上正好合身,“一身绿”在他身上青春逼人。再看看他的五官,面临秃顶的头发被帽子盖住,浓眉大眼,长得好像蜡笔小新,仔细想想他却不过26左右而已。

他听见我们的揶揄声,吼了一句:“‘信侯哥,得永生!’以后这就是咱们学物理的口号了!”我慌忙地拿出笔,把这句话写在物理书上。

这便是初见。

在领略了他无比另类但却符合潮流的开场白后,我们班掀起了一阵“物理热”也就不难理解了。他讲课形象,简单易懂,让我们全班都为物理而疯狂——他是唯一一个在家长会上教室里站满学生的老师,他是唯一一个被我们逼着抢占别人课的老师,他是唯一一个在秋游春游时被我们疯狂偷拍的老师……而此时,我的物理书上又多了一句话:“不想学好物理的学生,不是好学生。”

时之沙在手指间飞快流逝。快中考了,我们占用侯哥的时间也越来越多,大家都很舍不得侯哥的。

在最后一节物理课上,教室里安静至极,鸦雀无声,有些人甚至红了眼圈,哽咽着等待侯哥说话,可他却没有一个音节吐出。这样的沉默,大家心知肚明,算是“此时无声胜有声”吧。回想与侯哥的欢乐时光,教室里的沉默被“呜呜”声打破了。在下课铃响时,侯哥大步流星地走了出去。我想到了很久以前的一句话:“太悲伤的时候,是无法流泪的。”我默默地拿出笔,在物理书扉页仅留的空白处写了一句“我们会一直记得你的”。

这便是最后一节物理课。从此,我再也没见过侯哥。

回忆是通往过去的桥,怀念一个人,也可以不流泪不悲伤。我望着书本上“物理”二字,微笑着悠悠地在心里说:“嗯,我一定会记得你的,侯哥。”既然无法回到原点,倒不如再见。

嗯,侯哥,再见。

写人高一作文 篇12

她的笑容很美,可我却似乎已经很久没有看见她笑了,有的也只是微微一笑。

她是我奶奶,长得微胖,身材刚刚合适,再多点就显得臃肿,少点又觉得过瘦。我家在农村,我从小就在奶奶怀里成长,和奶奶的关系就像多年的好友,不会有谁牵绊着谁的路,由于我和奶奶的特殊关系,以至于我特别喜爱奶奶,就连爷爷和我的关系都没这么好。从小,奶奶就是我朋友兼任老师,在家就是朋友,去读书之前奶奶就会教育我忍,所以我很听奶奶的话。

奶奶特别爱我,什么都向着我,小时候和二姐争抢东西,最后总会落入我的手里,而二姐总会说奶奶重男轻女,奶奶听了也只是笑笑便过去了;被雨淋湿了,奶奶会皱着眉头给我找来衣服,叫我快点穿上,若动作慢了,还会被骂,然后奶奶便把我湿透的衣服拿去洗了;感冒了,奶奶会嘲讽我几句,说“叫你穿衣服你不穿衣,现在着凉了吧,活该”但说归说,奶奶的动作可不慢,快速将治感冒的药准备好,给我驱寒,治病。当时的我还会不情不愿的反驳几句,现在想想,其实当时挺暖心的。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渐渐长大,从当初在奶奶怀里撒娇的小男孩,长成了一名少年,班级在一年又一年上升,阶段也在不断变化,在家的时间也越来越少,现在长大了,奶奶不再限制我的行动,我在家里呆着的时间一年比一年少,我收到的奶奶的关心也越来越少,便渐渐的淡忘了。

时光荏苒,学习的时间若光,眨眼便过去多日,到了回家的时候了,又是半月未回家,我的心是激动的,我想,家人也在盼望着我回去吧!坐上回家的班车,思绪已回到了家中,到家时,竟不知下车,差点错过了我最爱的家。车在家门前停下的,但奶奶却站立在家门口等我,世界仿佛只剩下了她的身影,她接过我的书包便进了屋,而我却站在原地,想了良久,终于进屋。或许是“太久”没见到我,奶奶对我嘘寒问暖,虽然我只是随意的应付着,但脸上挂着的笑却掩饰不住内心的暖意。

太久没有认真观察她了,头顶的发丝都已全白了,满脸的黄褐斑是岁月留下的伤痕;额间的皱纹是时光留下的足迹;身体的病痛是为我门操劳而留下的暗疾。

她老了,那位已被我忽略的.她已经老了。

写人高一作文 篇13

提前我的奶奶,我的心情就特别的愉悦。这心情可以用兴奋,激动,感情深,也可以用骄傲自豪和无比光荣来形容。因为我从小在奶奶家长大,奶奶也是对我百般宠爱。因为我小时候长的挺白挺胖乎的,奶奶就给我起了个绰号叫小胖墩。不过我爷爷他可不愿意这么称呼我,他给我取名叫小白胖,说我这孩子肥头大耳的白白胖胖好养活,长大后绝对是不愁吃不愁喝得,当然爷爷奶奶叫我什么都可以,我都喜欢她他叫,因为这是她他们对我的爱。

说起爱,说到善良,说到做好事,我奶奶绝对是名人啊!只要在我们远近的十里八乡提前我奶奶的名号,绝对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啊!人们纷纷的竖起大拇指称赞到,牛大善人好啊!牛大善人心地善良啊!牛大善人就是在世的观音菩萨啊!我奶奶信佛信了几十年啦!她每天都要吃斋念佛,每天都要做一件好事,我奶奶经常对我说,日行一善,救贫苦人于水火之中,应以慈悲为怀,广结善缘,好人一定会有好报的。因为奶奶做的好事的确是太多了,我数都数不清了,在这里我就就简短的说两个片断,那是去年的冬天,我奶奶家来了三个要饭的,说是从江北那边来的,穿的衣服又脏有破的已经有两三天没吃东西了,按理说要是换了一般人早就把她他们轰出去了,而唯独奶奶把她他们一家三口请进家里来,还亲自和面给她他们赶油饼吃,这还不算啥,等到要饭的吃饱喝足后,还给她他们一些油饼塞在包袱里让她他们在路上吃,还把我爸爸和姑姑的旧衣服拿给她他们穿,一直把她他们送到庄东头,我当时真是想不明白也想不通啊!奶奶为什么会这样做啊!图个啥啊!

据说几年过去后那一家三口还开着车带着大礼来看奶奶来,但是被我奶奶拒绝了她没有收礼品,说只要来看看就很好,还有一次我们邻村的王长海老婆生孩子,因为王长海好吃懒做,整天无所事事不务正业,他老婆在医院生孩子,医院说医药费不够还差一千块钱,让他赶紧想办法,这时把他急得啊!就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团团转,这时他后悔了,这感到愧疚,他痛恨之前的自己,哎,他悔不当初啊!可是后悔痛恨自己又有什么用,老婆还在医院躺着,急等用钱啊!这一下他可急了,一连串的串了三个亲戚的门,谁知没有一个人愿意借给他,就在他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也是最后一试了,他听说有个十里八乡远近出名的牛大善人,他想到了我奶奶,那天我清晰的记得他哭得泪流满面跪在地上求我奶奶帮助,我奶奶急忙把他扶起来,请他讲明情况后,马上就让我爸开着车一起去医院了,我奶奶把一千块钱付上了,还专门给了王长海五百块钱,告诉他拿着这钱多给老婆买点好吃得有营养的,一定要好好干,把孩子好好的照顾好,感动得王长海连连下跪,叫我奶奶就是观音菩萨在世啊!我奶奶急忙扶起他,对他和蔼可亲的说到,每个人都有困难的时候,只要在我能力范围之内的,我就一定会帮,就算我帮不上的,我也一定想办法去帮。

此时,我看了看慈善的奶奶,我又想了想奶奶刚才所说的话,我似乎明白了奶奶的所做所为和大爱之心啦!

写人高一作文 篇14

记忆里,爷爷是个特别豪爽的人,嗓门也特别大的掷地有声。听奶奶讲,爷爷年轻时特风光,当过生产队长。后来,走南闯北,当包工头,带领家乡里那些老实巴交的乡亲,给人做鱼塘开挖。后来,索性开始东拼西凑,买了台二手推土机,开始给人推渔场。渐渐的,组成了个工程队。直到现在,有的渔场还是爷爷当年带人给开挖的……想想,当初都是何等的风光。后来,爷爷的大弟,拉爷爷入伙办内衣厂。那时是九零年初,那时的内衣厂正如雨后春笋般开始冒出,大多都是以家庭为单位,几个亲戚开始投资办厂。买设备,进原材料,招聘人员,资金……等等。爷爷走南闯北惯了,在厂里呆不住,索性放手不管,厂里的大小事务都让他大弟去管。自己只是到处跑销售,找客源。

三年过去了,爷爷到处在外跑,费用全部自掏腰包,没拿厂里一分钱,也没领一分工资。渐渐的,当初因为相信爷爷,把钱借给爷爷投资的人,开始怀疑了,开始上门追债。奶奶也受不了家里整天闹哄哄的。最后,爷爷才去问他大弟,也就是我二爷爷把账本拿出来,算算帐吧。没想到二爷爷却回答“没有账本,亏了。”望着二爷爷一副无赖的嘴脸。爷爷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的亲弟弟会来这一出。爷爷说,那好,我们法庭上见。谁知,当天晚上,爷爷的双亲就跑上门来找爷爷哭诉。老人不愿意自己的两个儿子骨肉相残。最后,爷爷让步了。

几十年的辛苦又回到了原点,更为雪上加霜的是,办厂所需资金找人贷款的款项,贷款人只认爷爷,因为爷爷包工头的经历口碑。

儿时,曾记得,每年的春节,爸爸妈妈领着我回去给爷爷奶奶拜年都不曾看见爷爷的身影。年夜饭也因此没滋没味,每每饭还未吃完,就见人气势汹汹的敲门,奶奶只得放下碗筷给人说好话……

因为背负着巨债,爷爷再想重抄旧业也已经不可能了。只得到建筑工地给人做小工。每每看到爷爷满手的血泡,我不由的替爷爷不平,凭什么所有的债务都让爷爷你来扛。那时,爷爷总是用他那满是血泡的手,轻轻摸了摸我的头说,丫头,你还小,有些东西看淡一点。我的父母都年纪大了,身体又不好,不能再让老人家担惊受怕了。钱没了可以再挣,债务也可以慢点还,做父子,做兄弟,有今生,没来世。我懵懂的点了点头。

爷爷的双亲渐渐离世,二爷爷财大气粗,给老人办的风风光光,我跟在爷爷身后,望着爷爷白花花的头发,心里有点发酸,眼泪却如断了线的珠子,在眼泪中,我又明白了爷爷当初说的话,却又是心疼爷爷这份常人做不到的付出。

爷爷年纪渐渐大了,债务也差不多还清,有的也只是差点利息了。债务人知道爷爷的经历,都说不要利息了。爷爷却说,当初说好的,我会还。爷爷的话语不多,却感动了在座的每一个人。

现在,爷爷在小区找了份保安的工作,每天兢兢业业,每次工资一发,总是雷打不动的给债务人送去五百。爷爷的肩上的担子愈来愈轻,人也比以前精神了许多。每天,天不亮,爷爷就要起床赶去接班。在一片朝雾中,爷爷迎来了他人生中的幸福晚年。

写人高一作文 篇15

我最熟悉的人我最熟悉的人——老妈。

老妈今年三十多岁,有一头被剪短的头发,眉毛清秀,眼睛大大(戴着眼镜才大),很有学问的样子。但是,妈妈的以前身体苗条,现在略微有些胖,她老在我们面前嘀咕:“我变胖了!”“我要减肥!”老妈脾气暴躁。有一次,我去楼下空地玩,发现了一根骨头,心想:“哇!‘史前骨化石’啊!”就把骨头拿回了家,然后高高兴兴的回来了,我对她说:“老妈!看啊!‘史前骨化石’!”她就不分青红皂白,使劲地照我的后背打了N下,说:“你怎么捡回来个骨头,万一有传染病怎么办?快扔掉!”我当然不想扔了,捡了多好的一个东西啊,为什么要扔掉?所以我就和她僵着,只要我不扔,她就使劲打我。算了,扔了吧,这老妈,怎么这么死心眼,还用香来驱邪,不用专门的香,用蚊香干嘛?是驱蚊还是驱邪啊?真是迷信的人。反正,就仨字儿——疼、痛、惨!她虽然有

时脾气不咋地,但有时也很温柔。有一次,我出去玩了回来,汗像豆子般的流下来,妈妈拿了一条凉毛巾,走到我面前说:“来,臭儿子,妈给你擦擦。”接着,她又叫我坐下来等等,给我烧什么鸡,我想:“肯定是一个超级小的鸡翅。”结果相反,不是超级小的鸡翅,而是一只整鸡,端过来并对我说:“这是我专门给你准备的奥尔良鸡,尝尝看,好不好吃?”有点咸,不过还挺好吃。老妈还很臭美。有一次,她买了件“薄涛”的新衣,一回家就对着镜子打扮了起来,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她自己嘟囔了一句话被我听到了:“我怎么穿都觉得好看!”她把我叫过来,问我漂不漂亮?我一看,心想,这哪是我了老妈啊,

分明是个“臭美的家伙”,便逗她说:“你真爱臭美。”妈妈又说:“漂亮女人就得这样啊!”我的天哪!她是个称职的设计师。她对工作总是认真负责,经常加班到12点多钟。她们设计的建筑分布在全国好多个省、市。她获得了不少荣誉证书,数数数的好的就已经知道她的证书能铺满一个沙发,有全国的、省级的,市级的,一等奖,

二等奖,还有??(我的妈呀,太多了!)>这就是我最熟悉的人——老妈,一个既暴躁又温柔,既爱臭美又称职的老妈。

写人高一作文 篇16

阳光透过玻璃照射进里屋,彩色的风铃随着风儿轻轻晃动,发出悦耳的声音。在这晴朗的天气里,我想起了我的姐姐,一个可爱单纯的女孩。

我的童年拥有姐姐的一颦一笑,她小的时候是黑黑的,我也是,或许是因为乡里太阳太过毒辣,因为贪玩便什么也顾不上。但姐姐有一双发亮的眼睛,即使黝黑的皮肤,也挡不住她眼里迸射的光芒。她笑的时候,小小的酒窝里盛着满满的阳光,于是我的心也是温暖的。在我眼里,她就是一个天使,纯洁而透明。是不容任何东西玷污的。

我曾经单纯的认为,拥有姐姐的人应该是这世上最好的男人,他会容忍她偶尔的小脾气,他会把她小心的呵护着,不会破坏她的天真与透明。姐姐终于结婚了,可我却时常看到姐姐哭,明亮的眼睛失却了平日的光彩,我知道他伤了姐姐的心,不止一次。我不喜欢他,打心眼里的不喜欢,他对姐姐到底付出了多少,我曾经那么在意姐姐的一颦一笑,可是他却随随便便就伤了姐姐的心。他没有发现姐姐的好,他没有将她小心呵护,他说出的话语,时常带着刺,刺痛了姐姐的心,也刺痛了我的心,他的眼里是自己胜过姐姐吧。

我将姐姐小心呵护,我不曾想过,有一天她会拥有一个自己的家庭,她也会忠心于一只便宜的锅子,她也会有一个自己孩子,或许不止一个,我甚至有些伤心,没来由的。姐姐,你或许不知道,我多想你不结婚,不会和他有一个孩子,你应该有一个更爱你的男人,更疼惜你的人,即使你找不到,也不会怎样,我会守在姐姐的身边的,不会再让姐姐轻易流泪,姐姐,你说我是不是很傻。

时光已经匆匆流过,这一切都已不再改变,我只愿姐姐,能够每天开心快乐,我只愿他能够懂你的好,爱护你,疼惜你,姐姐,只愿未来的岁月里,你能继续拥有天真纯洁与透明,在淤泥中开出最洁白的花朵。

像天使一样。

写人高一作文 篇17

她的传奇故事在华夏千年史册上无人能与之媲美。她美,美得“天生丽质难自弃”,她媚,媚得“回眸一笑百媚生”,她的粉墨登场,使得“六宫粉黛无颜色”,她的柔情似水,更是让父子两代人为之神迷。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美人却被烙刻上红颜祸水的千古骂名。中国源远流长的历史长河中,有这样一个充满色彩,又饱受争议的人物——杨玉环。

杨家有女初长成,杨贵妃是唐朝这幅繁华史墨上浓重的一笔,她的到来,是天意所为,也是为日后安史之乱埋下伏笔。杨贵妃的美貌,在两千年以后的现在仍为人津津乐道。然而,时至今日,她却仍是背负着千古的骂名,说她是红颜祸水,祸国殃民,因为她的缘故才爆发了安史之乱,才让众多百姓流离失所,才让鼎盛的唐朝毁于一旦。所有罪过皆有一个弱女子承担,只因她是一个女子,便说她是个红颜祸水,只因她与唐玄宗之间真挚的爱情,就判她个“狐媚君王”的罪名。可她只是个弱女子,一个憨实的女子,不会玩弄权术,从不干涉朝政。

只是想像普通家里的妻子一般相夫教子,然而怨就怨她嫁了帝王家,她的丈夫是当今圣上,天子之怒,布衣溅血百里。纵是杨国忠弄权术,也与杨贵妃扯不上什么关系,然而,因为儒家思想“唯女子与小人不可养也。”的大肆泛滥而一发不可收拾的结果,却让一个弱女子成了千古罪人。她从没要求什么,唐玄宗却为她周全了一切,男人就是这样,你不说什么,他就已经早早地为你安排好了一切,于是杨氏一家鸡犬升天,不管男女老少阿猫阿狗都担任着朝中要职,甚至让天下人萌发出了“生男不如生女”的感慨。于是那些淫诈小人过来攀权附贵,阿谀奉承,朝廷上下动荡不定,安史之乱一触即发。随着杨贵妃与唐玄宗爱情之花的无情凋零,安史之乱落下了帷幕。世人却不分青红皂白,将责任全推到女人身上,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杨贵妃何罪之有?为何偏偏让她背了这万世的骂名,千古的黑锅?她不过是一个媚眼含情,眸光流转的小女人,只愿在寂静的夜晚,与心爱的男人说尽“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世间情话,她与唐玄宗之间也是平常夫妻般的感情。然而自古以来,世人却都在指责杨贵妃,他们的爱情也成了爆发安史之乱的最大缘故,受着千古的唾弃。然而真的是她一个从不干政的女子亲手毁了唐的一切?显然不是吧。红颜非祸水,杨贵妃又有什么罪过,值得世人骂她千年?请还这弱女子一个清白吧!

写人高一作文 篇18

我不太明白原来的挚友,为什么会亲手毁了自己的一片天。

今天是柔杀家族和情战家族之间的战争,说句实话我不希望任何一个家族输。

一个人的信任换来的竟然是愚弄和利用,多么讽刺啊!当我亲眼看着我最爱的家族和自己曾经最信任的家族开启战争的时候,我是麻木的。

而这幕后的策划者,则是自己曾经最信任,最敬重的人。

廖铭彬,回头吧!现在回头真的还来得及,难道你忘了自己在柔杀的那些快乐时光吗?还是说你变成了权利的奴隶?在没有情战家族出现的时候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但是为什么自从你创立了情战家族之后一切都变了呢。

看着你亲手毁掉的这一片信任,难道你的心不同吗?还记得你在柔杀的大厅里宣布你要离开的时候,我选择追随你,信任你。但是当我知道你对自己从前的兄弟姐妹们不闻不问的时候,我心真的寒了。

不知道你是否了解现在的情况?情战的成员跑去柔杀做间谍,让我所管理的影界空无一人。或许你不知道影界是一个爱慕你的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换来的,当你创立情战的那一刻她永远的离开了我们。而那个人则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恨你,恨你不顾昔日的情分去和柔杀作对;恨你的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恨你亲手毁了我的一片天。

“现在的我即便是黑界知名人物,却失去了属于自己的友谊。”而这一切全都拜你所赐。情战的所有人把你当做自己最崇拜的人,但他们却不知道现在的你是一个完全不顾及昔日情分的怪物。改变你的是权利和情战成员对你的崇敬。

你不是王者,因为你不配。

如果可以让我重新选择一次,我一定不会选择去信任你,因为是你亲手毁了影界。这一次的家族战争我再也不会选择手下留情了,毕竟是你辜负了我们整个影界对你的信任。等这场族战一完,我就会永远的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不在踏足半步。

因为爱柔杀家族,所以我恨你。

写人高一作文 篇19

我家没有豪华的大房子,也没有限量款的轿车,更没有过百万的人民币,但是我家里有个捣蛋鬼,他就是我天真活泼的弟弟。

我的弟弟只有三岁,两只黑葡萄似的眼睛圆溜溜的,红红的小脸蛋像熟透的苹果,一笑起来还有两个小小的酒窝,一张红樱桃似的小嘴里整天吊一个奶瓶,谁要是碰一下他的奶瓶,他就会边跺一下脚,边大叫一声,以示不满。

弟弟不懂事,还特别顽皮,也就是因为他,给我们家带来了许多的乐趣。一天晚饭后,我们全家人有说有笑的坐在一起看电视,一个不注意,弟弟竟用脚踢着爷爷下午刚买的西瓜玩,那西瓜像哪吒的风火轮一样,滚动的速度极快,弟弟也躺在地上跟着滚动,大家都目瞪口呆的看着弟弟,而他却向我们嘻嘻笑着,一点也不知道疼;过了一会,奶奶趴在沙发上让爷爷给她的腰拔罐,弟弟却当奶奶是一匹马,在奶奶的背上威武的骑着,还像骑马的人一样打奶奶的__ 股,我把他抱下来,并严肃的对他说:“不许上去!哼!”而他却不依不饶还要上,奶奶眼珠子一转,不理他和爷爷到里屋去了,他竟哭的稀里哗啦的,泪水如大雨一样倾盆而下。看到他那个样子大家都忍不住捧腹大笑。

还有一天妈妈要去看病,让我看着弟弟。我一直陪他玩,直到玩的精疲力尽,我就打了个小小的瞌睡。一觉醒来,家里像是被打劫一样,盘子、碗、脸盆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妈妈上午买的鸡蛋也被弟弟捉迷藏似的丢的到处都是,爷爷的烟灰缸里还躺着两个打碎了的鸡蛋,而弟弟正挥舞着小勺子忙得不亦乐乎。我怒气冲天的对他喊到:"你在干嘛?快别弄了!”弟弟却奶声奶气的说:“姐姐,我在炒鸡蛋呢!”我听了是又好气又好笑,结果,妈妈回来,还把我狠狠地骂了一顿,说我没有看好弟弟。

这就是我家的捣蛋鬼弟弟,既调皮又可爱!

写人高一作文 篇20

当我正在愣愣傻傻地读着一个五年级小学生该学的课本,做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都会做的幼稚。他,那时17岁,带着青春迷茫、彷徨、忧伤,以45度角的孤独仰望他铅灰色的天空。他把苍白无力的文字,堆砌成一座华丽的城堡,把自己的悲伤倾注于此,这座城堡叫做《爱与痛的边缘》。

他惯用的魔法,用美丽塑造悲伤,过程愈美,结局愈惨,他用故事向别人讲诉自己的憧憬,他希望自己像鸟儿一样,自由的飞翔。樱花飘落枯萎,开出下一个花季,反反复复,生与死的轮回,这轮回,叫做《幻城》。

他经过枯燥压抑的日子,经过七天里砍左手还是砍右手的纠结,经过过客与过客之间的停留、散场,踏上自己的向往,大学,复旦。然后他又想着轰轰烈烈的高中生活,看着现在与曾幻想的差距,他说《左手倒影,右手年华》。

他像冬天里孤独飘荡个的风筝,风雪美,他美。他忘了他受绳子的束缚,于是他放肆的飞,努力的像更高处飞翔,他挥洒出《梦里花落知多少》遭到很多人的`质疑,很多人说他抄袭庄羽的《圈里圈外》,他被硬生生的拉回地面。瞻仰他的人,仰慕他的人,身边的好朋友在他的生活里渐行渐远。纷纷扬扬的雪花,飘落在他身上,他是一只没有力气飞起的风筝,所有人都以为他死了。但他又怎会甘心,知道了高处的风景,他再也接受不了平庸,他重新站起来,飞起来,冬去春来,他唾弃的丢给人《夏至未至》,他把傅小司刻画成自己的影子,告诉世人,他不认输。

20xx年,他脱离了世人的魔掌蜕化鹰,用虚伪的故事来描写者真实的自己。有了《小时代》的再现。他成立了自己的公司,他给很多人谱写者悲伤,他唱着自己的孤独,如今,他,作家、作词家、歌手、导演、董事长以多种角色在大家的眼中,别人羡慕、嫉妒、恨,可那又怎样,他已百毒不侵。

几年后我迟到的从他的第一本书看到最后一本,从他的大起大落,最后依然傲然挺立,我看到他不可触摸的内心和强大的外表,我知道他在一个黑暗的角落,用最寂寞的姿态环抱着自己的双腿,怀念着一去不再回来的昨天,泪流满面。

我喜欢他甜美的笑容笑得像个小孩子,喜欢他任性的希望自己像彼得潘那样成为一个永不长大的孩子,喜欢他用多年前青春的声音唱出来荡涤着我的心,喜欢他用文字写出来的一段段忧伤,让我在股市中流泪。

看着他被人骂心里流露出来的悲伤、愤恨、难过,看着他努力重新站起来的高大身影,看着他高傲对世人不屑的眼神,看着他尽力向所有人表现出来的完美背后的汗水与泪水,看着他物是人非的朋友孤独留他一个,他的泱泱四季,他的悲悲戚戚,谁的努力惹红了谁的双眼。

我在某天,在课桌上用小刀深深地刻下他的名字,那个语言华丽的让同为人类的我到无地自容的地步的男孩子的名字----郭敬明,他在我心中有一个很伟大的影子。

我晚认识了他十几年,看着他传奇人生,看着他对生活向往的澎湃的激情,像雄鹰一样,穿破云霄,发出刺耳吼叫,我知道,那是成功的喜悦,悲伤的放释,那是打不倒的赤裸裸的警告。

他是郭敬明,他是第四维,他是小四,他也是一只孤独寂寞的雄鹰,叱咤方云,在荒途里辗转成歌。

写人高一作文 篇21

西楚霸王项羽,是我很喜欢的一位历史人物。历来人们对他一直都有极大的争议,多少次文人笔下的英雄悲剧,虽然他一直是我眼中的英雄,但不得不承认,即使他在鸿门宴上杀了刘邦,但是那又如何,他仍然不可能夺取天下,成为天下霸主,还百姓一个和平安稳的盛世;即使有机缘巧合让他称了西楚霸王,也不可能千秋万代,如大汉般繁华,对后史影响至深。

首先,他太过自信,于是,只变成了自负。再者,从历史的角度,他该是饱读诗书或者礼贤下士,懂得纳谏。但是他是武将,会打仗,而且打的还不错,陈胜,吴广动摇了秦朝的根基,而项羽就是那最后的一根稻草,最后会死是因为他总是以自我为中心,不听取他人意见,甚至是自己的叔父,而旦太重感情,这一切便早己注定了他悲剧的下场。

其次,他太重感情。这是我喜欢他的一点,但却也是让他失败的一点。乌江战败后,他想到的不是自己保命,而是托付好自己的红颜知己虞姬和宝马。有句话,叫“最是无情帝王家”。项羽他不像刘邦,为了自己可以抛妻弃子,无情无义,天理不容,有人说这是“大男子主义”,无药可救。但我欣赏他的义气,和真诚,这是刘邦所不及的,是他们永远的差距。

再次,他很单纯。刘邦只在鸿门宴上稍一套话,就知道了曹无伤对项羽的进言,而项羽却浑然不知,一心一意地做自己的事,没看到刘邦背后的奸诈的笑。与狡辩多计的刘邦相比,西楚霸王项羽确实显得幼稚得多,甚至是傻。

最后,项羽根本就不可能杀刘邦。因为刘邦事先知道了消息,老谋深算的他敢去赴鸿门宴,就说明已经胜券在握。又有樊哙与项伯相保,张良,萧何和韩信的相护,怎会身死?何况项羽本就重情谊,曾与刘邦结为兄弟,怎么会杀他呢?他刘邦就凭这敢入宴,真真的会算计,让人生厌。

退一万步说,项羽就算杀了刘邦,都不可能夺取天下。败在刘邦手下,是必然的事实,因为他自身的思想,和当时环境的影响。也可以说是项羽成就了刘邦一统天下的霸主梦,刘邦成就了项羽的悲剧——一种足以令整个中华民族为之肃然起敬的悲剧。

写人高一作文 篇22

生命的脆弱,只有真正经历了,才能感知;生命的短暂,只有一瞬间的醒悟,才能明白;生命的神圣,只有怀着一颗敬畏的心,才能懂得。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四日,我永远忘不了。

“孩子,醒醒。”正在睡梦中的我,耳边传来了妈妈急促的声音,我一下子惊醒,该不会是爷爷……果不其然,妈妈告诉我:“爷爷不在了。”

我的意识似乎突然间短路了。

这个时候,“不在了”这三个字意味着什么,我不敢去想,也不愿去想,我祈求上天是我听错了,然而妈妈沉重的眼神证实了刚刚的话。顿时,我睡意全无。

我房间的隔壁,便是爷爷居住的房间。我胡乱穿上衣服,来不及梳洗,先随妈妈进入了爷爷的房间。气氛很压抑。爷爷毫无生气地平躺在床上,已经穿好了寿衣,金黄的内衬,深棕色的外衣,最外层是深蓝色的袍子,上面用金黄的丝线绣满了“寿”字。一层套着一层,显得很是端庄,厚重,还有一顶深蓝色的帽子,边沿是黄色的,与顶部的黄色小球相呼应,鞋子也是深棕色的,鞋底绣着荷花,有一种说法是“脚踩莲花上青天”。我一遍遍端详着爷爷,想要把他的模样印入我的脑海里,印入我的心里。我又一次伸手去摸他的脸,同一张脸,与之前不同的是,这张脸再也没有温度了。

再也抑不住满心的悲哀,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滴一滴饱含着对爷爷的无限眷恋,重重地落到地上,也落在我的心上。我还是失去他了,我没能抢得过死神,没能留得住他,我还是失去了和我一起生活了十几年的至亲,我的爷爷!爷爷啊!

妈妈说,爷爷是在六时四十五分去世的。不一会儿,长辈们都来了,接着,开始了无尽的忙碌。

妈妈剪了很多红布,在里面包上朱砂,每人发一块,说可以辟邪。由于我当天的衣服没有口袋,所以妈妈用一枚小小的别针,把它固定在了我的裤子上,又过了一会儿,院中墙上,摆满了人们送来的各种花圈,望着这一切,我觉得没有一丝的真实感。

我还记得,爷爷每天去街上闲逛,然后买回菜来的样子;我还记得,每天在街上碰到爷爷,和他打招呼的样子;我还记得,每年春节,爷爷给我压岁钱的样子……这一切,分明就像刚刚发生过的样子。要我怎么相信,那冰棺里躺着的是他,要我怎么接受,那冰棺中躺着的,是我的爷爷!

爷爷他,真的是一个好人。爷爷在世的时候,虽然每天买菜,但买的都是已经烂掉的菜,根本不能吃,每晚,爸妈还得把这些菜扔掉。这使我很不理解。今天,通过妈妈我才知道,爷爷这么做是为了那些卖菜的小贩。这些烂菜,都是每天卖到最后剩下的,卖不掉的。爷爷怜悯他们,宁愿花钱把这些菜买下来,似乎这样他才安心……自我记事起,每天都是这样,从没间断过。这又一次震撼了我的心灵!

上天也很厚爱爷爷,他享年九十岁,是一个很大的年龄,我认为,这是爷爷应得的。

午后,下了一场好大的雨,我知道,是为爷爷而下的。

写人高一作文 篇23

我心目中的偶像并不多,但有这么一个人在我心目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可以说是我的偶像,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不但感动了我而且感动了全中国,他就是感动中国的人物之一丛飞。

他实力歌手,用自己的歌喉唱出世界上最温柔的感情,也是最深的感情,也唱出了一个男人的责任和坚强。他作为一个歌手,收入不菲,但他欠了17万元的债务,就是因为他抚养了178位失学儿童。他的诺言是抚养他们到大学,但他倒下了,他得了晚期胃癌,他真的倒下了。这些孩子怎么办,难道放下吗。在病房里他还在想这些孩子,他妻子的怀孕,178个孩子没有资金着落,一个生胃癌的人,背负着两重责任,在他病危时他还说:"如果命运再给我5年的时间,我会兑现向孩子们许下的诺言,会用更多的爱回报社会。"看到这里我眼睛里有一种叫泪光的东西在闪动,我不敢相信这样的人能有如此毅力。这使得我真正的被感动,他的歌声咏唱着这世上最能感动天地的真情,一股热情在我胸中涌动,一直流向我心底。

他还没有孩子就承担了父亲的责任,他是一个父亲,他有178个孩子,是一个常人难以承担的责任但被一个身怀绝症的男人承担下来了,他是一个不凡的男人。难道他不是我应崇拜的偶像吗他的意志难道不应该崇拜吗拥有这样意志的男人又有多少呢男人就应该承担责任,他用自己的行动,以至于用自己的生命去证明一个男人存在的价值。

现在他不用担心了,成立了一个丛飞基金会,来帮助那些失学的儿童。这是他用生命赚来的,在他的笑脸中我看出了一种男性独有的坚强和责任感。虽然他的声音软软柔柔的,但在这份温柔背后蕴藏着的是一个男人刚强。现在病情已经好转,或许是他的真情感动上天,让他存活下来。我想他会康复,他会更有勇气的去面对人生。

他让我倾佩,他让我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男人,他用生命诠释了男人这个词的真正含义。正如《感动中国》的主题所述"总有一种力量,震撼我们心灵。"就是这一种力量感动在场的每一个人,感动着电视前的每一个人,感动着整个中国,真正的感动。

丛飞,去坚强走完你的人生吧!

写人高一作文 篇24

人人都说生活中有酸甜苦辣,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可是正值青春年华的我们,我又有怎样的青春呢?

青春是枯燥的我是一名经历中招考试的毕业生,所以我想,在初三的忙碌,焦虑中迎来一轮又一轮的周清,考试的味道。我,最清楚。其实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模拟考试,一次又一次的归章总结,中招考试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青春是拼搏的在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中,我没有放弃,我依然坚持自己当初上初中时的诺言:“要用三年的时光,让周围的人改变对残疾人同情的看法,我要让他们相信:残疾人值得拥有正常人拥有的一切。拼搏,有汗水,有泪水,也曾经有过想要放弃,但是我相信一句真理:”世界不可能因为你的眼泪而去怜悯你“所以,继续坚持,继续拼搏,继续努力,才是唯一的解决之道。

青春是呐喊的距离中招考试还有100天,按照每年的惯例照常举行百天誓师大会唯一不同的是:由于天气原因惯例操场举行改为室内举行,但是仍然改变不了我们的决心:”春风吹,战鼓擂,我们三班怕过谁?......”我们的口号震天响地,比天高,比地厚。我们要用呐喊,战胜疲倦,战胜懒惰,战胜我们的胆怯,坦然的面对中招考试。

青春是苦涩的中招考试过后迎来的是分离,是努力后的喜悦,当然,我们毕业了,我们将要到不同的学校继续学习深造我们虽常说“分离是重逢的开始”但当分离真正来临时,平常的不快早已烟消云散,坐在教室的我们看着熟悉的同学却又一点不舍。或许作为一名学生,我们只能一次又一次的经历分离,相识,相知,分离。我们却什么也做不了,却只能留下对方的QQ号,微信号,微博号等等愿我们在青春的路上越走越远,越飞越高。我们的青春,是值得我们永远去回忆,去感受我们曾经的枯燥,拼搏,呐喊,苦涩......

写人高一作文 篇25

他叫王小东,是一名高中一年级的学生,在他的心里藏着只有他一个人知道的秘密,他喜欢上了班里的一名女生,别人都叫她豆豆,真是人如其名,安静的像一颗豆豆。

每天他最大的快乐就是”陪”豆豆一起发呆,当然是他在后面远远的看着豆豆,不是他没有勇气搭讪豆豆,而是他不敢打扰别人的学习,说到学习,他的成绩永远排在班里的后五位,偶尔发个疯,冲到了倒数第六,这就是他最好的成绩了,但豆豆不一样,她的成绩永远排在班里的前五位,偶尔没考好,落到了第六。

高中永远是人的最重要的阶段,在这个只看成绩的大班级里,如果你没有一个好的成绩,那你就没有发言权,当然你一个成绩差的去喜欢一个成绩好的,那简直是癞头蛤蟆想吃天鹅肉。时间飞快,转眼间就到了高三,而他们也面临着人生的一次重要考验高考,每个人都卯足了劲,想考一个好的大学,王小东也是其中一份子,虽然成绩不怎么样,但也想拼搏一下,学累了,就看看沉思的豆豆,这好像是自己这三年来养成的习惯。仿佛看到了她,就有了学习的动力一样。

时间就这样过去了,而高考也如期而至,高考过后,同学们没有了以往的严肃,都相互说笑着,王小东看了看仍安静的像豆子一样的豆豆,转身离开了,或许这个秘密会永远的留在自己的心底,在自己高中的三年,自己曾经喜欢上了一个名叫豆豆的女孩子,这就足够了。爱在心口难开。

写人高一作文 篇26

磕磕绊绊地走过了十八个春秋,站在人生的转折点上,我以更骄傲的姿态,演绎出更华丽激情的新人生。

两个月前,我还在高考的考场上奋笔疾书,两个月后,我怀着紧张、期待的心情踏进了大学的校门,踏上了人生的新起点。

三年了,整整奋斗了三年。三年后的今天,又是一个如火的季节,伴随着我的热情,和我一起踏进了曾经只在梦中见过的美丽大学。

漫步在既陌生又感到熟悉的校园里,回想着不久前父母送自己来报到时的历历情景,突然间意识到自己已不再是一个小孩子了。再也不能像儿时那样,放学后跑出幼儿园的大门,举着脏兮兮的小手笑眯眯的扑进爸爸的怀中,嘟着小嘴,扬着小脸要爸爸亲了;也不能像个小希特勒一样,在家里东跑西跑,这翻那翻,把家里弄得像是二战后的战场一样了;妈妈也不会再扬言要把调皮的我送给老妖婆了。

十八岁的我,是个小大人了。面对岁月的侵蚀,烦恼越来越多,需要考虑的问题也原来越现实。面对角色的转变,我总是有些措手不及,不知道也无法预测未来会发生什么事。

我常常在想,在残酷的现实与激烈的竞争中,是选择蜗居,成为蚁族之一员,还是选择直面风浪,挑战人生呢?

大部分的人当然是选择后者。要说为什么,那是因为生活就是这样一种艰难的尝试,是一场日益更新的战争。面对未知的将来,我们应该是挺直脊梁、挺起胸膛,坚强而勇敢的挑战一切阻碍,挑战未知的人生。

华中科技大学校长李培根曾说过:“成功更容易光顾磨难和艰辛,正如只有经过泥泞的道路才会留下脚印。”生命永远需要可以攀爬的山峰,爬得越高,看得越多也看得越远。我始终铭记这着一句话:人生的意义不在于走得更快,而在于走的更远。

而走进新的校园,踏上新的起点,所有的一切都将从头开始。未来的岁月必定将经历艰辛,也会走得磕磕绊绊,但我相信。只要不失去自信与乐观,生活永远是华丽激情、阳光灿烂的。这一切在最后都会变成甜蜜的人生经历。

广西玉林市第一中学高一:黄莉媚

写人高一作文 篇27

奶奶出生于贫困家庭,兄妹四个,排行老二。少时没少吃过苦,五六岁便跟着家里的大人们下农田了,同时也担起照顾弟弟妹妹的责任。后来又经历过吃糠咽菜的饥荒年代。奶奶虽大字不识,却敬重有文化的人,所以义无反顾地嫁给同样家境贫寒却是教师的爷爷。

奶奶嫁给爷爷,生活依旧是穷苦的。一大家子人要吃饭,她只得拼了命地干农活儿。晨曦微露,鸡未打鸣便出门下田去,连走路都是跑着的。父亲的记忆中,奶奶一年四季一顶草帽,肩头扛着农具,左手腕上习惯了一个菜篮子一摇一晃。她如风般地奔向田地的身影定格在父亲的脑海中。

现在奶奶同我们一起住在城市中,本以为可以让她好好歇歇,但她却闲不下来。清晨起床,微弱的光线下是奶奶擦窗台的身影。中午放学后,能看到奶奶在厨房忙来忙去,动作却又显得缓慢。傍晚回到家,开门看到的是奶奶拖地时佝偻的身躯。家里人几乎每天都会劝她休息,可她呢?左耳进右耳出,还笑着向我们讲述着她的道理:“我这一辈子苦惯了,一天不干活就不舒服,可真没那个享福的命。”

奶奶这一辈子都在省。以前只要有点肉和鱼,她一定省给自己的孩子吃。等到孩子们长大了,给她买来实木衣柜和蚕丝被,她依旧用着跟了她大半辈子的红木箱子和旧棉被。奶奶所有的新衣服,都会被她小心翼翼地放在柜子里,等到它们变成“旧衣服”,她才开心地将它们拿出来穿,有的却因时间过长发霉了。奶奶应该是爱美的,可她终究还是舍不得。

走过生命的轮回,奶奶走过了属于她的花木葱茏。她是一个极其普通的农村女人,可在我们全家人心中,她是最朴实能干、最勤劳美丽的人。

愿天长地久,愿奶奶福寿安康!

写人高一作文 篇28

耸立的楼群和大厦,川流不息的奔驰和宝马,忙碌的道和行人,充满灰尘的天空和阳光……

都市人走在高高的天桥上,忙碌地赶往工作地点。每天都是如此,对于他们来说,生活似乎就应该像这样,无论走到哪里,他们忙碌的身影似乎都对周围的一切不屑一顾,但是他们不知道也并不想知道在高高的天桥下面是些什么人:那是一些卷着铺盖的民工……

那些从四面八方的穷乡村到这个城市寻求一份苦力活的民工,每天都会不约而同地聚集到天桥下面。劳累了一天的他们,总会在这里铺一张席子,睡一个晚上,似乎这里才是他们的安居之所,这里才是他们的世界。是的,在这个无亲无故的城市,他们是贫苦的劳动人。他们没钱,但是他们却在用自己结实的身躯努力去挣钱。为了摆脱贫穷,为了家里年迈的母亲和还在读书的孩子,也为了等待好日子的到来,等待可爱的阳光能够照射到他们贫困的角落里来。

是的,他们一直在等待。建筑工地上,炽热的阳光下,黝黑的肩膀上,他们扛着一袋袋晒的滚烫的水泥快速地搬运着。对于那些高级白领的丰厚的待遇和优越的生活,他们没有奢望过,他们也不知道那到底是一种怎样的生活。但他们仅仅是在等待他们心中的理想。为了这个理想的实现,他们又不仅仅是在等待,他们还在拼搏,在用他们劳累的肩膀努力地创造生活的机会。

年初时,CCTV—1曾经播放了《民工》这部电视剧。看了以后,我感慨良久。剧片生动地再现了民工生活的艰难。虽然他们世代都在外打工却没有转变生活状况,但他们依然保持着那份向往,那份等待。他们并不同于"养羊,娶媳妇,生孩子,再养羊"的牧羊人,他们并不安于现状,他们是在努力拼搏中等待阳关普照。

曾经见到过一些在外打工的民工,也听到过关于民工的一些故事,知道他们在城市中始终受着冷漠的眼神和歧视。但每年的打工潮开始时,他们仍然背起沉重的包袱踏上艰难的旅途。他们并不抱怨社会的不公,而是始终对未来抱有希望,那是一份多么可爱,多么令人敬佩的执着的等待啊!

农民工,上帝没有给他们与生俱来的财富,但却不能阻止他们对幸福的向往,对阳光的等待。为民工们心中那份执着的等待,我敬佩他们,永远赞扬他们!

写人高一作文 篇29

远去的,是记忆中熟悉的背影;不变的,是照片里灿烂的笑容;留下的,是那份浓厚的感情。

我与她之间有着平凡的关系,我与她之间有着浓厚的感情,我与她之间有着讲不完的故事,也是缘分让我们走到了一起。

那年初秋,我走进了她的班级,第一面见她,就觉得她善良、和蔼,那般的平易近人。从那刻起,我就是她的学生,她就是我的老师。第一天接触,她就让我当纪律委员,她的课代表,这同时也拉近了我和她之间的距离。每次作业她都为我耐心地讲解,每次上课她总会与我目光对视,给予我一个无声地微笑,每次周记我都喜欢她给予我的评语。初到她班,我的成绩很好,我以全校数学第一的名次走入她班,可是后来,我的成绩大幅度下滑,成为她心目中的“问题学生”。她开始找我谈话,每次谈话她总是心平气和地和我说,而我却会用很横地语气来回复她,最后都会不欢而散。

下学期,她把我的纪律委员的职位撤掉,说要我好好学习,因为我是潜力股。因为那时叛逆,我总与她对着干,我总以为她在针对我。我开始厌恶她,我把她的容忍当成我放纵的资本,我开始上课和同学说话,下课和同学打闹,作业只做数学和英语,整天像是混日子一般,想尽办法和她对着干。我最怕的就是考试,考完试她就找我分析成绩,我总是心不在焉地听着,每次谈话只会增加我对她的的厌恶。

又是一个秋季,小雨淅淅沥沥地下着,红红的分班榜映入我的眼帘,为什么要分班,所有的不满涌上心头。我舍不得我的三班,舍不得我爱的那些老师,同学,最舍不得的人还是她,分班以后,我才真正的明白,只有她才是对我付出真心的人。她把我叫到她的办公室,这次的谈话,我竟是如此的心甘情愿,不一会儿,抱着她大哭了一场,我说:“我离不开她。”她说:“不管怎样,我还是会真心对你的。”她对我的好一下涌上心头,我哭得愈加厉害。

假期,她主动要求给我补数学和化学,我的数学和化学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这两科成为我最骄傲的学科,这也让她很高兴,后来每次的谈话我都倍加珍惜。六月七日,我毕业了,这一次真正地离开了她,带着满满的不舍和她留下合影,留下最深情的拥抱,我只能和她说再见!

现在,她依旧在昨日的校园,而我却身在一中,总会勾起对她的想念,每次回家我都会给她打电话,每次上微机课她都会和我聊天,每个假期我都会去找她,她说我是给她幸福和温暖的人。也许我们早已超越了老师和学生之间的关系,她总说惯得我没个样,总和她没大没小,我们会互相糗对方,也会以糗对方为乐趣,她总告诉我要注意方式方法,她会把她开心、快乐的事情告诉我,把自己的伤心事隐藏在心底,有时我也爱为她打抱不平,她总会以乐观的态度回应我。

那一件件往事总会久久的回荡在心头,对她的思念与感激化作我的动力,让我在风雨中奋不顾身一路狂奔。

写人高一作文 篇30

村子很小也很落后,只住着三十户人家。二十九户人家户户礼仪相待,除却对阿林一家。

村长在竞选村干部、村委的时候极其自然地省略了阿林的名字,就像从没出现过这个人。

原因只有一个,因为阿林曾是个惯偷,做过许多错事。

村里在大半年前传得最沸沸扬扬的一件事就是阿林偷邻村便民店的东西。偷的东西价值很小,老板气愤难平,当着众人的面羞辱阿林。同村有人回来说,当时的阿林把头埋得低低的,看不见他的表情。那天,村长甚为恼怒,甚至想把他赶出村子,“他丢了全村人的脸!”村长怒吼着。小小的村子,仿佛被这一声怒喝吓得抖了抖。最终因为有人求情“他老婆孩子都在这,且还有年长的父母,就暂且饶他一次吧。”说话的是村里的长者。村长也动容了,终于同意让他留了下来。

在这件事过去之后,阿林再也没有做过错事。村民在茶饭之余连个话匣子都无法打开,晚间两口子的谈话也少了些许乐趣,甚至在河边洗衣的女人闲聊时,还会有人抱怨“怎么最近都这么太平啊!”她们厌倦了如此没有新意的日子,渴求生活中的刺激。

阿林一家在发生这件事之后,更加低眉顺眼,尤其是阿林,见了同村的人从对面走来,下意识地低着头,匆匆而过。过节请村里先生写副对联时,双手奉上的东西总是最好的。田里谁家农活干不完时,偷偷帮别人干完却不受工钱甚至不告诉别人的还是阿林。

可在有人念叨起阿林的好时,总会有更多的声音响起“那是他欠我们全村人的,他在赎罪”“他自己要去帮我们,我们又没求他,我们还嫌脏呢”“……”于是念他好的人哑口无言。

日子还是要过的,直到有一天。

那天村里老王的宝贝——电动三轮车被锁住了。可是他怎么也找不到钥匙,他又急着去镇上送货,急得焦头烂额。

眼看着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村民们都议论纷纷,却又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人群中不断有人出主意,却又都被否定。突然有人说“要不请阿林来帮忙开锁吧,他之前不是做过小偷吗,这点事儿应该难不倒他。”沸腾的人群突然静默了片刻,又有人附和着“要不就叫他来试试吧,死马当作活马医。”村里的一个小伙子跑去找阿林,几乎是半拖着阿林赶过来。

阿林看到村里人这么多,心一惊赶忙想往回跑。不料被同行的小伙死死抓住,人群中不断有人说“帮帮王大爷吧,他很着急呀。”“对呀,你试试看嘛!”阿林似乎有些腼腆,脸有些红。老王拉住阿林的手恳求说“阿林呀,你就帮帮你王大叔吧!”阿林最终同意了,他轻声地说:“有钢丝吗?”话音刚落就看见有人朝里屋跑去,再递钢丝给他。阿林熟练地将钢丝折成一定的弯度,插入锁孔中,只听见“砰”的一声,锁开了。人群中从开始的欢呼声转为了最后的嘘声。阿林挠了挠头,眼里似乎有泪,无奈地笑了笑,走开了。

不知道老王的货有没有迟送,也不知道人群后来是怎么散的,只知道第二天老王的电动三轮车上又多了一把锁,村里的人的门上也都多了一把锁。

阿林变得更加寡言了,再也不愿与别人多说一句话。村民的饭后话题又多了起来,这次却是关于阿林能解锁的事情。村民又恢复了之前爱说爱笑的快乐,但是阿林却再也回不到从前。

写人高一作文 篇31

三月的天,总浸没在绝妙的丹青墨色中,细雨轻碎,宛若古琴的清音。天际的丹青慢慢在雨中渲染开,整个世界都在流淌,记忆也在流淌……

霪雨霏霏的三月,最爱与外婆坐在家中长廊中。空气中透出交织着春天与夏天的味道。“婆婆,又下雨了。”我撇着小嘴“没得出去摘花了。”“呃,哈哈,那你要不要听外婆讲故事啊?”“要,要!”瞬间扫荡了心中的阴郁。搬出外婆专属的木椅和我自己的小凳子……

绵绵的三月,雨似乎也有着特有的节奏,嘀嗒——嘀嗒——耳边传来婆婆神奇的“小美人鱼”的故事。偶尔还有几声鸟的叫声,宛若在高声呼喊着“春天,春天来了。”那般的活泼,时而吹来丝丝夹雨的风,雨丝轻抹在脸上,清凉迎面扑来。婆婆讲着讲着总会停下来扭开放在身边的瓶子递给我。几缕烟雾便从瓶中飘散出来,氤氲在水汽缭绕的三月天。淡淡的茶香由鼻沁心,沉入肚里。满满的暖意,热意升腾,舒舒坦坦让人骨子都酥,有如进入了仙界。然后接着:“小美人鱼啊!就去找巫婆……”

潮湿的三月,空气中似乎总弥漫着甜甜的味道。在听故事中,外婆总会像仙女一般,神奇的变幻出两颗糖。我总是迅速拿过,拆开糖纸,毫不客气的塞入口中,甜甜的水果味溢满心间也似乎溢出心田流入到四周中。流淌在水汽中,“小美人鱼就上岸了……”

空闲的三月,四处都散满了慵懒的味道,雨声慢慢稀疏了,鸟儿的叫声也渐渐消停了,外婆的故事又变了一个。三月初,冬季的寒气还未完全散去。坐久了,小小的手慢慢得凉了。婆婆总是轻轻的拉过我的手,大手覆裹这小手,暖暖的。“婆婆。你手里是不是藏着太阳啊?”“呵呵,是啊。为了给你暖手。婆婆把太阳拿过来了。”……记忆中,那双手里在雨天时一直藏着太阳。

浸没有丹青墨色的三月,细雨轻碎。远望,天地间。空蒙,唯有丝丝缕缕的雨丝,绵长细腻,如同婆婆的故事绵绵不已。有风吹过,一股清凉舒适之感。间或,一两片落叶随风掠过。淡淡的茶香宛若潮水般涌来,漫来。

雨的婆娑,声声

茶的香气,袅袅

外婆的故事,绵绵。

写人高一作文 篇32

在我心目中,我奶奶是世界上最好的奶奶。一提到奶奶,脸上总是挂着幸福的笑容…

我奶奶经常扎着马尾辫,一双大眼睛,嘴巴很“甜”,看起来很年轻。虽然她不识字,但她是家务、健身和烹饪方面的专家。

我奶奶很聪明。以前,她只做传统食物。不久后,她和我阿姨一起练习做各种各样的菜。比如:可乐鸡翅、麻辣豆腐、豆饼等等。每次吃饭都赞不绝口。每次我想玩的时候,她都会对我说:“我同意让你玩一个小时的游戏,但是我想换个价格,看一个半小时的书,好吗?”“好。”我高兴地回答。你说,她聪明不聪明?

我奶奶非常勤劳。每天凌晨四点,我们还在甜梦村的时候,她就起床,给家里煮豆浆,煮粥,洗衣服,做家务,一做就停不下来。家里总是她一个人组织,很温暖。

每次我劝她说:“奶奶,你忙了好久。你一定累了。你赶紧休息吧。”

“不,我自己来。再说,做家务不就相当于锻炼身体了吗?”奶奶总是亲切地对我说。

我奶奶也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有一次,我去朋友家玩了七个小时才回来。我没有告诉奶奶我在朋友家吃饭,让奶奶到处找我。回到家,被奶奶狠狠“修理”了一顿。她意味深长地对我说:“做人要学会合理安排时间。遇到事情要主动通知大人。你不能让父母担心……”我很惭愧。

我奶奶经常鼓励我。每次出门经常给我买好吃的,带我去家里锻炼。每次累到出汗,快要放弃的时候,她经常用坚定的话语鼓励我,支持我,让我干劲十足。

这就是我的奶奶——我眼中最好的奶奶!

写人高一作文 篇33

阳光透过玻璃照射进里屋,彩色的风铃随着风儿轻轻晃动,发出悦耳的声音。在这晴朗的天气里,我想起了我的姐姐,一个可爱单纯的女孩。

我的童年拥有姐姐的一颦一笑,她小的时候是黑黑的,我也是,或许是因为乡里太阳太过毒辣,因为贪玩便什么也顾不上。但姐姐有一双发亮的眼睛,即使黝黑的皮肤,也挡不住她眼里迸射的光芒。她笑的时候,小小的酒窝里盛着满满的阳光,于是我的心也是温暖的。在我眼里,她就是一个天使,纯洁而透明。是不容任何东西玷污的。

我曾经单纯的认为,拥有姐姐的人应该是这世上最好的男人,他会容忍她偶尔的小脾气,他会把她小心的呵护着,不会破坏她的天真与透明。姐姐终于结婚了,可我却时常看到姐姐哭,明亮的眼睛失却了平日的光彩,我知道他伤了姐姐的心,不止一次。我不喜欢他,打心眼里的不喜欢,他对姐姐到底付出了多少,我曾经那么在意姐姐的一颦一笑,可是他却随随便便就伤了姐姐的心。他没有发现姐姐的好,他没有将她小心呵护,他说出的话语,时常带着刺,刺痛了姐姐的心,也刺痛了我的心,他的眼里是自己胜过姐姐吧。

我将姐姐小心呵护,我不曾想过,有一天她会拥有一个自己的家庭,她也会忠心于一只便宜的锅子,她也会有一个自己孩子,或许不止一个,我甚至有些伤心,没来由的。姐姐,你或许不知道,我多想你不结婚,不会和他有一个孩子,你应该有一个更爱你的男人,更疼惜你的人,即使你找不到,也不会怎样,我会守在姐姐的身边的,不会再让姐姐轻易流泪,姐姐,你说我是不是很傻。

时光已经匆匆流过,这一切都已不再改变,我只愿姐姐,能够每天开心快乐,我只愿他能够懂你的好,爱护你,疼惜你,姐姐,只愿未来的岁月里,你能继续拥有天真纯洁与透明,在淤泥中开出最洁白的花朵。

像天使一样。

写人高一作文 篇34

奶奶,这个词温暖而亲切。

在张开眼的一霎那,眼前出现的的是一个佝偻着腰的身影,耳边传来的`是一首又一首的童谣,对于她,没有了年轻时的那种美好岁月,一步一步在人生踏下的脚步使她把目光转向那片晴朗的蓝天,她把爱融于天空,因为那片蓝天下有她爱的我们。

记得小时候,奶奶常常戴着老花眼镜坐在吱呀作响的藤椅上,左手捻起绣花针把那瘦的只剩下皮包骨的手臂抬起,让阳光透过针缝儿,右手则拿线穿过那小孔。她银白色的短发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一只猫慵懒的蜷缩在奶奶的脚旁眯缝着眼享受这阳光的沐浴。于是乎,一人一猫一椅构成了阳光下悠闲的一幅画面。她时而低头蹙眉思索哪一针穿错了,时而直起腰身飞快的穿那一针又一阵。奶奶的手仿佛穿梭于花间的蝴蝶,轻松自在。每一次趁奶奶不注意,总会把自己的脏脚丫放到新鞋里面去“尝尝鲜”,还不忘呼一句“好舒服~”而奶奶也只是用她那双布满老茧的手轻刮我的鼻头道一声“胡闹!”虽是责骂,却又充满着宠溺。

记得每一次惹父亲生气,他气的要打我时,奶奶总是护在我身前说“要打她先打我!”,父亲也只能每一次都不了了之了。突然觉得那样的奶奶是多么可爱,也是因为奶奶,我不知道少挨了多少打。

时间是岁月的流淌,奶奶老了,却无论在何时何地都注视着我们的成长。愿岁月慢慢走,不要在我最爱的奶奶身上留下太多印迹,让温暖和亲切伴我长大。

写人高一作文 篇35

小的时候我们牵着手回家,迎着明月和晶莹的浪花。就算什么看不见我也不害怕,因为有你在身旁。

——题记

那是人生最黑暗的日子,我被查出了夜盲症。从那以后,我异常地害怕黑夜的到来。我就像一只羔羊,而它就像是一匹野狼,每晚我都在恐惧中度过。

我一人卧在床脚,一动不动,黑暗吞食着我,我紧紧蜷缩一团,用厚厚的被子裹住自己。

我听见了脚步声后,便把脑袋探了出来。我用手向前试探着,摸到了温暖的脸颊。我马上用双手环了上去,紧紧抱住了她。我知道她是谁,因为我感觉到了她的温度,她发丝的芳香,甚至我们相同的心跳。我便激动而又委屈地脱口叫她:

“妈——”

那一刻,我觉得母亲如篝火一般,驱逐了饿狼,温暖了我。我的心里就像推开了一面墙,转眼间到了天堂。

我擦了擦眼角的泪,母亲问我:“去海边散步好不好?”我点了点头没有作答。

母亲扶着我一步步走向海边,我感到前方一片茫然,我紧紧依在母亲身边。到了转梯,在那一刻,我觉得犹如深渊一般,只要我稍不留神,便会跌入无尽的深渊之中。

母亲抱起了我,用她那娇小的身躯。她喘着气息,一步一步将我抱了下去。

到了海边,我闻到了金色的沙滩,我听到了阵阵的海浪,我摸到了柔和的月光,我感觉到了凉爽的微风,我和母亲坐在沙滩,我依偎在她的怀里。

“嘟——”

我听见了轮船的声音。茫茫大海,轮船为什么还能找到家的方向,是因为灯塔,闪烁着家的光芒,而母亲身上闪烁着无尽的爱。

我与母亲坐了片刻,便牵着手一起回了家。

茫茫人海,有你为我指引方向,漫漫人生,有你陪我走过无尽黑夜,你散发光芒,带给我爱与希望,不管生命之中有多少淤青和伤疤,你都愿用你的温暖抚平我的创伤。

你是我生命中最亮的灯塔——妈。

写人高一作文 篇36

是她曾经告诉我“人”这个字写起来只有一撇一捺,但是做起来确是难。是她在我努力的做一个人的时候告诉我做人的必备条件,那就是“德”,她曾告诉我人,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唯一能把人区别开的不是金钱和权利,不是家庭背景和学历大小,而是“德”,如果一个人没有“德”的话那么这个人就禽兽不如。

是她曾经为了一个孩子东奔西走,为了她曾经付出了很多很多,在孩子叛逆的时期,而她却选择了忍受,也许这是她的这种伟大而又错误的溺爱,是这个孩子明白了她对他的那种爱。“爱”这个词她告诉那个孩子爱不仅仅是表面上的一个字一个词,而是去用心感受,最后她让那个孩子学会了怎样去爱,也让他学会了人间的种种。

她,是一个平凡的她,在中国137053.69万人中的最普通最渺小的她。她,虽然长相并不算出众,也没有豪华的房屋、汽车,也没有丰富的文化。可是在生命的旅途中,赐予了新的生命,是她用她的爱撑起了一个家庭,是她遭受了旁人的各种白眼和嘲讽,使他的孩子像大棚里的鲜花无忧的成长。她,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她,她——就是我的母亲。

母亲,只是一位普通的工人,为了我的成长付出了数不清的辛酸和汗水,当我还是叛逆时期的时候我最大的愿望就是不愿和她在一起,我嫌她唠叨,我嫌她烦,当有一天母亲独自一人在做饭,因为随着我的长大而她逐渐衰老的缘故,她的后背也累出了毛病,我看到她遍做饭边捶后背时,我那颗已经结了冰的心骤然融化了,为了母亲我的眼眶有了些湿热,我从没看到过母亲在我面前说过她后背疼,以后的我逐渐的明白了母亲的苦。

母亲的苦是为了我,有一次母亲在谈话时说出了,只要我过的比她好再苦她都觉得值,这句话让我彻夜难眠,从此我没有了小叛逆,没有了嫌弃母亲,因为母亲为我苦,为我累,我想爱你在长大了我要让母亲懂得,她当初受的苦于累是值得的,我不希望让母亲为我伤心。

母亲如果时间可以倒转我多么希望我当初不应该嫌弃你,如果时间可以倒转我多么希望我早点看到你因劳累而落下的病,让我来为你按摩,让我来送你去治疗……

可惜时光不能倒转,那么我会在你有生之年去呵护你,不会再让你劳累,我不会嫌弃你。

她,——是我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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