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精选10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致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充分发挥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联系人和基层网格员动态监测帮扶作用,加强日常联系和跟踪走访,全面了解农户基本情况和实际困难,提升业务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全乡防返贫动态监测及乡村振兴网格员业务能力提升“突击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安排
从20xx年3月27日开始到20xx年4月27日结束。
二、活动具体措施
(一)及时做好三类人群动态调整。
及时做好网格员、帮扶联系人、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的动态调整。一是组织各村三、四级网格员、帮扶联系人、脱贫人口进行一次全面动态调整,其中对年龄偏大、难以履行职责的网格员(原则上基层网格员年龄在65岁以下、身体状况较好、初中以上学历、公道正派,特殊情况下适当放宽年龄,但不得超过70岁)进行动态调整,以村为单位及时反馈到乡进行核查核实,汇总上报到县乡村振兴局并录入省办系统中,3月底前调整到位。二是根据人员和岗位变动等情况,及时调整帮扶联系人并录入系统,确保所有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都有帮扶联系人,持续压紧压实帮扶责任。三是待20xx年监测范围和程序确定后,各村集中开展摸底排查和风险消除情况核查。
(二)加强日常业务培训。
1.加强网格员日常业务培训。一是将网格员管理职责、工作要求、网格管理到户基本信息(含各户人口、就业、家庭收入等基本信息)编印成网格化监测工作手册,做到人手一份;二是动态调整完善村级网格化管理制度并制作上墙;三是开展一次网格员日常业务培训,做到三、四级网格员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知晓。
2.加强对乡村振兴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乡村振兴工作站要加强对村级乡村振兴工作队、乡村振兴专干的管理,开展一次政策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的业务水平。
(三)加强网格员日常考核管理,落实网格员职责,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一是落实网格员职责。
各网格员应对所负责的网格“人、情、地、物、组织”等基本情况进行走访、了解、核对,熟悉本网络内的基本情况,网格员每周走访不少于1次,每月走访不少于4次。认真做好网格化工作记录,落实好网格员职责。二是网格员走访要求。在走访过程中,网格员要向村民积极宣传村级开展的各项活动及政策(尤其是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政策宣传),对村民所反映、关心的事件及问题,要及时反馈抓紧办理,让广大村民认可并熟知网格化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QQ、微信等平台,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网格化工作的积极性,提高社会治理网格化工作的影响力。
(四)夯实基层基础。
一是及时将各项帮扶措施及成效填入脱贫户和监测户《帮扶手册》将20xx年帮扶措施录入xx省防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
二是及时收集整理完善20xx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档案资料。
(五)落实走访帮扶及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
1.开展一次防返贫走访排查和动态监测全面走访。一是对医保、民政、住建、人社、残联、公安交警、应急管理等县直部门推送的信息和数据比对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村进行核查核实。二是提升系统数据质量,明确相对固定人员从事系统数据录入管理工作,强化对系统数据人员管理培训。三是加强防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政策宣传。强化监测对象识别标准、监测范围、监测程序及帮扶政策宣传,推广并正确引导“xx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小程序应用,进一步扩大宣传力度,提升政策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
2.持续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一是要加强基层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结合春季入学,做好脱贫户、监测户子女返校情况排查,高度关注健康及医疗保障帮扶政策调整所带来的影响,落实20xx年度医保政策。二是要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因病返贫致贫风险防范、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理“四项机制”,关注分户独居老人、重度残疾人等群体,加强监护管理。三是落实系统监管,发现“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及时录入xx省防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整改后及时销号。
3.落实帮扶政策,提升帮扶成效。全面落实产业帮扶、就业帮扶、金融帮扶、危房改造、社保兜底、教育帮扶、健康帮扶、消费帮扶等政策,其中稳岗就业方面,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务工信息进行比对,及时反馈到村进行核查核实,确保实现“账实相符”:同时规范村级公益性岗位考勤管理;产业发展方面,继续落实“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政策,做好前期摸底;小额信贷方面,对有意愿且符合条件发展生产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继续落实小额信贷政策;此外,持续落实教育资助、雨露计划等政策,减少困难家庭子女教育支出;落实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减少困难家庭自付医疗支出。
三、活动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村组两级网格员和驻村工作队要扎实细致做好走访排查、摸清实情、采集信息、组织帮扶、管理台账等工作,对入户核查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随查随改。利用“突击月”活动契机稳步推进防返贫动态监测管理水平,提升乡村振兴网格员业务能力。
(二)强化指导督促。
乡、村振兴工作站、乡直各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加强指导和督促,抓好落实。要发挥联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作用,加强与各村的沟通交流,形成帮扶合力。
(三)做好宣传报道。
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多形式、多渠道对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活动知晓度和影响力。同时,及时报送宣传报道材料,及时汇总报告活动开展有关情况。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篇2
根据省《关于印发〈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州《关于印发〈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县委印发的《关于推进清廉XX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村居基层延伸,向每个党组织和党员覆盖,不断提高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XX县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为总要求,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总揽,以新时代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为主线,以“推动山区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健全村居监督体系和提升监督能力为抓手,大力加强村居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四清四廉”工程,努力打造XX清廉村居生态系统。到2022年末,全县清廉村居建设制度机制建立、成果初步显现;到2025年,全县村(社区)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不断强化、干部队伍清正廉洁、村风民风淳正向善、自治法治德治环境优良,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到2035年,全县清廉村居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成为新风尚,清廉深入人心,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工作内容
(一)坚持党建引领,实施“清正奉廉”工程
1、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健全完善村(社区)党组织理论学习制度和党组织书记领学带学督学机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党务公开、民主评议、重大事项报告等组织生活制度,将述责述廉、廉政谈话向基层拓展,建立村(社区)党员干部廉洁档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民族、宗教等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排查和管控,守好基层意识形态阵地。抓好“道德讲堂”推进德治建设,巩固“律师进村”法治成果,完善党建统领,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一统三治”基层治理模式。(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司法局、各乡镇党委)
2、夯实基层组织基础。稳妥开展行政村优化布局调整后的各项工作,推进组织融合、生活融合、法治融合、解决好村庄“空心化”、村级经济实力不强、带头人难选等问题。严明换届纪律,高质量抓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健全村党组织体系,选优配好党小组长,推行将党小组长依法推选为村民小组长。强化农村党员分类管理,推行有职党员定岗履责、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做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党委)
3、选优配强村(居)主职。实施“红色头雁”工程,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实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县级联审。健全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建立“届期履职规划+年初实事承诺+年底述职考核”制度。实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能力提升工程,常态化开展“书记论坛”,定期选派农村党组织书记赴先进地区跟班学习。持续向脱贫村、易迁安置村(社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基层组织涣散村、乡村振兴重点村等选优派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用活驻村尖刀班,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指导和帮带作用,推动村(居)社会事业发展。(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
4、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建立健全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录进入乡(镇)公务员队伍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机制,打通村(社区)干部提拔晋升渠道。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村(社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注重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认真落实“鄂纪励十二条”,规范实施容错纠错,鼓励干部大胆干事创业。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落实落地。创新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严禁新增村级债务,逐步化解现有村级债务,2021年负债10万元以下的村实现清零,其他村完成年度任务。(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管局、各乡镇党委)
(二)推进阳光村务,实施“清源固廉”工程
5、落实村(居)事务公开。厘清村(社区)基层组织权责边界,明确村居工作事项范围,减轻基层组织负担。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实现党务、村(居)务、财务“三务”公开全覆盖,设置村(社区)固定地点公示栏,积极推动村(社区)事务智慧化“阳光运行”。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村级事务“四议三公开”制度。(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
6、严格集体“三资”监管。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登记管理。修订完善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完善村账镇管制度。实现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化,利用湖北农村资产产权交易系统和“三资”监管系统,实现信息动态更新和实时查询监督。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实体化运行,激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探索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加大村(社区)集体“三资”审计力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牵头单位:县经管局、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
7、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建优建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健全小微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工作机制,科学制订“小微权力”清单,按照“一个权力事项、一套工作流程、一张操作图表”的`要求,推动村(社区)小微权力监管清单化、流程化、规范化,积极开辟线上线下“小微权力”公示专栏,做到阳光晒权。推进“大监督”格局形成,各级政府及农业农村、民政、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推动监督向村(社区)下沉,形成监督合力。(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各乡镇党委)
(三)织密监督网络,实施“清浊扬廉”工程
8、持续推进反腐“拍蝇”。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加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力度。推进“一村一警”和行政村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防范和整治宗族恶势力、“村霸”等农村黑恶势力问题长效机制,保持扫黑除恶举报平台常态化运行,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实行统一分流转办、分级核查和上级复核办结制,确保露头就打、消除后患。(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党委)
9、深入开展专项监督。开展5年过渡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突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持续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问责处理到位。(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各乡镇党委)
0、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扎实推进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加强整改清单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定期分析研判基层“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坚持问题导向,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恩施州六条实施细则,加大村(社区)“四风”典型案例定期通报曝光力度,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持续深化标本兼治,树立新风正气。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使广大基层干部集中精力干事创业。(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
(四)强化宣教引导,实施“清风育廉”工程
1、弘扬法治清廉文化。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充分发挥基层文化阵地的作用,以“文化进万家”、荆楚“红色文艺轻骑兵”、普纪普法“大篷车”和“学党史、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等活动为载体,宣传推广清廉文化。深入挖掘清廉文化资源,整合板栗园、忠峒里红色文化、野椒园家风家教,伍家台茶廉文化等,鼓励开展清廉文化文艺作品创作,串点连线成面。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法律明白人工程”,驻村工作队要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加强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建设,每个乡镇创建1个乡村治理示范村。(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文旅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
2、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定期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推动志愿服务进村入户。发挥乡风文明理事会作用,持续开展“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行动。规范制定和修改完善村规民约,把好家规好家训好家风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强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监督执行,积极探索积分制管理办法,有效发挥正面清单引导、负面清单约束作用。规范建立群众自治组织,推行道德评议会、红黑榜曝光等评议机制,引导和支持自治组织充分发挥参与基层治理的作用,严厉整治“大操大办、天价彩礼、整无事酒”等陋习,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塑造清朗乡风。稳步推进公益公墓建设,加强活人墓、豪华墓清理,逐步解决散埋乱葬问题。开展诚信教育、科普等活动,确保乡村无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坚持以“出彩系列”为载体,开展“乡风文明”百姓宣讲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养清廉家风,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司法局、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党委)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2021年10一12月)。制定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建立重点工作清单。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多形式、多角度开展宣传,激发全民参与热情,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2年1月一2024年12月)。建强培优村(社区)党组织,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健全完善清廉村居制度建设,规范村居小微权力运行,织密监督网络,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深化标本兼治。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培育清廉文明乡风,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月—)。健全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丰富完善内容和形式,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深入挖掘典型事例、人物,宣传推广典型、经验,打造清廉村居“XX风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县政法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文旅局、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县妇联、各乡镇党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县领导领衔,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民政部门牵头,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政法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党委和县直相关部门要把清廉村居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和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强力推进、一以贯之。乡镇党委要切实担负起清廉村居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和责任人,分步骤、分阶段有序推进。县清廉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月一督导、一季一调度、半年一推进、一年一考核”的方式,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加强督办检查。县委考评办、纪检监察机关、各乡镇党委要把清廉村居建设情况纳入党建考核内容,定期开展调研督查和情况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单位和相关个人予以提醒、约谈、通报,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宣传示范。坚持正确舆论导向,“XX发布”短视频平台、“浪漫XX”“贡水清风”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总结清廉村居建设的成果,选树、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打造一批有影响、高质量的清廉村居建设品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清廉村居建设成效。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篇3
根据省《关于印发〈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州《关于印发〈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县委印发的《关于推进清廉XX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村居基层延伸,向每个党组织和党员覆盖,不断提高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XX县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为总要求,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总揽,以新时代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为主线,以“推动山区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健全村居监督体系和提升监督能力为抓手,大力加强村居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四清四廉”工程,努力打造XX清廉村居生态系统。到2022年末,全县清廉村居建设制度机制建立、成果初步显现;到2025年,全县村(社区)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不断强化、干部队伍清正廉洁、村风民风淳正向善、自治法治德治环境优良,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到2035年,全县清廉村居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成为新风尚,清廉深入人心,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工作内容
(一)坚持党建引领,实施“清正奉廉”工程
1、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健全完善村(社区)党组织理论学习制度和党组织书记领学带学督学机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党务公开、民主评议、重大事项报告等组织生活制度,将述责述廉、廉政谈话向基层拓展,建立村(社区)党员干部廉洁档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民族、宗教等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排查和管控,守好基层意识形态阵地。抓好“道德讲堂”推进德治建设,巩固“律师进村”法治成果,完善党建统领,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一统三治”基层治理模式。(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司法局、各乡镇党委)
2、夯实基层组织基础。稳妥开展行政村优化布局调整后的各项工作,推进组织融合、生活融合、法治融合、解决好村庄“空心化”、村级经济实力不强、带头人难选等问题。严明换届纪律,高质量抓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健全村党组织体系,选优配好党小组长,推行将党小组长依法推选为村民小组长。强化农村党员分类管理,推行有职党员定岗履责、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做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党委)
3、选优配强村(居)主职。实施“红色头雁”工程,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实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县级联审。健全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建立“届期履职规划+年初实事承诺+年底述职考核”制度。实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能力提升工程,常态化开展“书记论坛”,定期选派农村党组织书记赴先进地区跟班学习。持续向脱贫村、易迁安置村(社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基层组织涣散村、乡村振兴重点村等选优派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用活驻村尖刀班,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指导和帮带作用,推动村(居)社会事业发展。(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
4、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建立健全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录进入乡(镇)公务员队伍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机制,打通村(社区)干部提拔晋升渠道。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村(社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注重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认真落实“鄂纪励十二条”,规范实施容错纠错,鼓励干部大胆干事创业。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落实落地。创新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严禁新增村级债务,逐步化解现有村级债务,2021年负债10万元以下的村实现清零,其他村完成年度任务。(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管局、各乡镇党委)
(二)推进阳光村务,实施“清源固廉”工程
5、落实村(居)事务公开。厘清村(社区)基层组织权责边界,明确村居工作事项范围,减轻基层组织负担。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实现党务、村(居)务、财务“三务”公开全覆盖,设置村(社区)固定地点公示栏,积极推动村(社区)事务智慧化“阳光运行”。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村级事务“四议三公开”制度。(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
6、严格集体“三资”监管。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登记管理。修订完善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完善村账镇管制度。实现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化,利用湖北农村资产产权交易系统和“三资”监管系统,实现信息动态更新和实时查询监督。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实体化运行,激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探索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加大村(社区)集体“三资”审计力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牵头单位:县经管局、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
7、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建优建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健全小微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工作机制,科学制订“小微权力”清单,按照“一个权力事项、一套工作流程、一张操作图表”的要求,推动村(社区)小微权力监管清单化、流程化、规范化,积极开辟线上线下“小微权力”公示专栏,做到阳光晒权。推进“大监督”格局形成,各级政府及农业农村、民政、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推动监督向村(社区)下沉,形成监督合力。(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各乡镇党委)
(三)织密监督网络,实施“清浊扬廉”工程
8、持续推进反腐“拍蝇”。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加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力度。推进“一村一警”和行政村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防范和整治宗族恶势力、“村霸”等农村黑恶势力问题长效机制,保持扫黑除恶举报平台常态化运行,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实行统一分流转办、分级核查和上级复核办结制,确保露头就打、消除后患。(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党委)
9、深入开展专项监督。开展5年过渡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突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持续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问责处理到位。(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各乡镇党委)
0、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扎实推进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加强整改清单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定期分析研判基层“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坚持问题导向,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恩施州六条实施细则,加大村(社区)“四风”典型案例定期通报曝光力度,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持续深化标本兼治,树立新风正气。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使广大基层干部集中精力干事创业。(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
(四)强化宣教引导,实施“清风育廉”工程
1、弘扬法治清廉文化。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充分发挥基层文化阵地的作用,以“文化进万家”、荆楚“红色文艺轻骑兵”、普纪普法“大篷车”和“学党史、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等活动为载体,宣传推广清廉文化。深入挖掘清廉文化资源,整合板栗园、忠峒里红色文化、野椒园家风家教,伍家台茶廉文化等,鼓励开展清廉文化文艺作品创作,串点连线成面。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法律明白人工程”,驻村工作队要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加强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建设,每个乡镇创建1个乡村治理示范村。(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文旅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
2、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定期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推动志愿服务进村入户。发挥乡风文明理事会作用,持续开展“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行动。规范制定和修改完善村规民约,把好家规好家训好家风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强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监督执行,积极探索积分制管理办法,有效发挥正面清单引导、负面清单约束作用。规范建立群众自治组织,推行道德评议会、红黑榜曝光等评议机制,引导和支持自治组织充分发挥参与基层治理的作用,严厉整治“大操大办、天价彩礼、整无事酒”等陋习,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塑造清朗乡风。稳步推进公益公墓建设,加强活人墓、豪华墓清理,逐步解决散埋乱葬问题。开展诚信教育、科普等活动,确保乡村无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坚持以“出彩系列”为载体,开展“乡风文明”百姓宣讲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养清廉家风,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司法局、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党委)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2021年10一12月)。制定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建立重点工作清单。结合党史的学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多形式、多角度开展宣传,激发全民参与热情,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2年1月一2024年12月)。建强培优村(社区)党组织,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健全完善清廉村居制度建设,规范村居小微权力运行,织密监督网络,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深化标本兼治。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培育清廉文明乡风,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月—)。健全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丰富完善内容和形式,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深入挖掘典型事例、人物,宣传推广典型、经验,打造清廉村居“XX风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县政法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文旅局、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县妇联、各乡镇党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县领导领衔,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民政部门牵头,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政法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党委和县直相关部门要把清廉村居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和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强力推进、一以贯之。乡镇党委要切实担负起清廉村居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和责任人,分步骤、分阶段有序推进。县清廉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月一督导、一季一调度、半年一推进、一年一考核”的方式,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加强督办检查。县委考评办、纪检监察机关、各乡镇党委要把清廉村居建设情况纳入党建考核内容,定期开展调研督查和情况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单位和相关个人予以提醒、约谈、通报,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宣传示范。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依托XX网、“XX发布”短视频平台、“浪漫XX”“贡水清风”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总结清廉村居建设的成果,选树、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打造一批有影响、高质量的清廉村居建设品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清廉村居建设成效。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篇4
为增强党员干部家庭成员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构筑家庭廉政防线,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以“树廉洁家风?创幸福家庭”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进万家活动。现就有关事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深化“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引导和激励党员干部家属知廉、守廉、助廉,推动反腐倡廉关口前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为建设惠及全镇人民的“幸福凤林”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采取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廉政文化走进千家万户,使家庭成员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熏陶和感染,增强廉洁意识,逐步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维护家庭安宁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活动内容
个人是家庭的细胞,建立廉洁社会,先要树立廉洁家庭,建设廉洁家庭,先要倡导廉洁个人之风,要围绕“树廉洁家风?创幸福家庭”廉政文化进万家活动主题,重点抓好“七个一”:
(一)发放一份倡议书。向镇机关、镇属各单位党员干部、村民小组以上骨干家庭发放一份开展“树廉洁家风?创幸福家庭”廉政文化进万家活动倡议书,倡导家庭成员发扬勤俭持家、艰苦奋斗精神,建设积极、乐观、向上的廉政家庭文化,让家庭成为充满和睦亲情与温馨的空间,成为远离腐败的洁净港湾。
(二)开展一次格言征集。以“创学习型家庭、做廉洁型公民”为目标,组织党员干部及家属开展以“读书与廉政”为主题的家庭反腐格言征集活动,加强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引导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三)召开一次座谈会。组织党员干部及家属开展以“家庭与廉政”为主题的`“贤内助、廉内助”座谈会,倡导党员干部家属既当贤内助,又当“廉内助”,把好家庭廉政关,以家助廉、以家促廉,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
(四)组织一次警示教育。适时组织党员干部家属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家属的廉洁意识、法律意识和自警意识,增强做好家庭助廉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
(五)召集一次签名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及家属参与“争当廉内助,树立好家风”签名活动,引导家庭成员自觉保持廉洁,发挥廉政建设助手作用,形成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
(六)组织一次“廉洁幸福家庭”评选。以“争当廉洁贤内助,筑牢家庭防腐墙”为主题,在全镇开展“廉洁幸福家庭”评选活动,通过典型引路、样板示范,引导党员干部和家庭成员共筑反腐倡廉家庭防线。
(七)举办一次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展。以“廉荣贪耻、幸福家庭”为主题,深入挖掘各村廉政建设好的经验做法,举办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展,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秉公用权。
四、实施步骤
“树廉洁家风?创幸福家庭”廉政文化进万家活动从8月开始至12月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8月下旬)。制订活动方案,下发活动通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内容;发放倡议书,广泛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组织实施阶段(9月-12月中旬)。按照“七个一”的内容逐项抓好落实。
3.巩固提高阶段(12月下旬)。认真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把成熟的经验做法转化为长效机制,巩固活动成果。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求。成立“树廉洁家风?创幸福家庭”廉政文化进万家活动领导小组。由王红梅任组长,徐小明、钟炳根任副组长,毛延兵、朱志华、郑成才、周世有、严英军、周祥富、冯洪梓、刘慧军、王厚成、毛立武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毛俊秋兼任办公室主任,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各班子成员要协调好业务分管单位、联系村抓好此项工作,扎实推进此项工作。
2.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镇纪检、宣传、文化、妇联要按照市里的文件要求,紧密联系与配合,积极协调各类资源,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活动内容。要与“三个年”、“最美凤林人”等活动相结合,不断创新载体,提升参与度,扩大互动面。
3.注重预防,务求取得实效。镇纪委要深入调研,及时了解和掌握家庭助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采取应对策略,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前瞻性。要把开展“树廉洁家风?创幸福家庭”廉政文化进万家活动融入党员干部及家属的日常工作生活中,做到常学常讲,坚持不懈,使家庭廉政文化成为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努力消除和克服腐败现象,创建廉洁家庭,建设和谐社会。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篇5
一、总体目标
以新时代党的建设为总要求,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总揽,以新时代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为主线,通过实施一系列措施,努力打造政治清明、干部清廉、居务清爽、民风清朗的清廉村居,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任务
1.强化党的政治建设
健全理论学习制度:完善村(社区)党组织理论学习制度和党组织书记领学带学督学机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党务公开、民主评议、重大事项报告等组织生活制度。
2.夯实基层组织基础
优化组织结构:稳妥开展行政村优化布局调整后的各项工作,推进组织融合、生活融合、法治融合。
高质量换届:严明换届纪律,高质量抓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全面推行“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
3.选优配强村(居)主职
实施“红色头雁”工程: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实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县级联审。
提升能力素质:实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能力提升工程,常态化开展“书记论坛”,定期选派农村党组织书记赴先进地区跟班学习。
4.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建立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录进入乡(镇)公务员队伍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机制。
保障经费: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创新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
5.落实村(居)事务公开
厘清权责边界:厘清村(社区)基层组织权责边界,明确村居工作事项范围。
推动“三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实现党务、村(居)务、财务“三务”公开全覆盖。
6.严格集体“三资”监管
完善监管制度:修订完善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完善村账镇管制度。
信息化监管:利用农村资产产权交易系统和“三资”监管系统,实现信息动态更新和实时查询监督。
7.健全权力监督机制
建强监督组织:建优建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健全小微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工作机制。
推动“大监督”格局:各级政府及农业农村、民政、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推动监督向村(社区)下沉。
8.持续推进反腐“拍蝇”
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
加大整治力度: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加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力度。
9.深入开展专项监督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
运用监察系统:持续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
10.强化宣教引导
弘扬清廉文化: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打造清廉文化品牌,建设清廉文化阵地。
培育家风文化:通过“家风故事大讲堂”等活动挖掘好家风,向全社会推广。
三、实施步骤
制定方案: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动员部署:召开动员大会,对清廉村居建设进行全面部署和动员。
组织实施: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逐项落实各项任务和措施。
监督检查:定期对清廉村居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总结评估:对清廉村居建设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清廉村居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清廉村居建设工作。
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各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加大投入力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清廉村居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清廉村居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推动清廉村居建设深入开展,提高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市委组织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xx年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通过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斗堡垒。
二、实施内容
(一)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工作经费。向乡村振兴重点村等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按规定落实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工作队按照《xx县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资金管理办法》在乡镇财政所报账,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二)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村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体系,积极稳妥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
三、资金筹措及拨付
工作队办公经费由省、市、县按x:x:x的比例分级承担。省、市财政将及时下达资金到县,由县财政局足额筹措,根据资金使用要求,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四、审核备案
建立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审核备案机制。各乡镇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实施内容等,制定《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方案》,并报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备案。同时,要指导督促工作队制定经费使用计划,并报乡镇备案。
五、资金监管
乡镇组织、财政部门要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经费监管机制,加强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经费管理。乡镇要定期向县选派协调办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篇7
根据《湖北省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农发〔20xx〕29号)、《关于推进清廉丹江口建设的意见》(丹发〔20xx〕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处实际,制定如下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新时代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为主线,以健全村居监督体系和提升监督能力为抓手,大力加强村居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党组织坚强有力、党员干部廉洁勤勉、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三资”监管规范有序、村风民风淳正向善的清廉村居,不断提高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清廉丹江口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措施
(一)开展新时代党建引领村居治理行动
1.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健全完善村(社区)党组织理论学习制度和党组织书记领学带学督学机制,加强对各村(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教育和监督。
2.全面加强村居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建设,建好“红色美丽村”,扶持“绿色发展村”,培育“善治示范村”,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健全“行政村党支部(总支,党委)—村民党小组(党支部)—党员联系(中心)户”的村党组织体系。选优配好党小组长,全面推行将党小组长依法推选为村民小组长。全面推进村(社区)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党支部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培训,健全和执行组织设置、组织生活、组织运行、组织管理、组织监督等制度,严肃查处违反组织纪律行为。从严从实做好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3.选优配强村居带头人队伍。高质量抓好村(社区)“两委”换届。深入实施“红色头雁”工程,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制度,加强村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管理,落实村级党组织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注重发挥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作用。规范实施容错纠错,鼓励干部大胆干事创业。全面落实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保障村级必要支出。
(二)开展村居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提升行动
1.规范村居小微权力运行。理清村居基层组织权责边界,明确村居工作事项范围,实行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减轻基层组织负担。按照管人、管事、管财、管物等方面职能权责,分类梳理权力事项,统一制定规范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和履职流程图,推动村居小微权力监管更加清单化、流程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小微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工作机制,开辟线上线下箱结合的小微权力运行公开与监督渠道,保证权力运行公开透明、高效规范。
2.深化村居事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实施村(社区)事务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村级事务“四议两公开”和村级党务、村(居)务、财务“三务”公开制度,坚持做到“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国家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要及时公布”。设置完善村(社区)固定地点公示栏,积极搭建信息化公开平台载体,全面实行事务运行过程和结果的实时查看、实时监督,保障村(社区)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3.强化村集体“三资”监管。完善加强村集体“三资”监管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推进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推广使用湖北农村资产产权交易系统和“三资”监管系统,实行信息动态更新和实时查询监督。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建经济(股份)合作社,激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完善村账街道管制度,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推动“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办分离。加大村(社区)集体“三资”审计力度,推行定期审计、专项审计、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强化审计结果运用。
4.做深做实村居政治巡察和监督。扎实推进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突出重点问题,分类运用提级巡察、交叉巡察,点穴式巡察、机动式巡察、“回头看”巡察等方式,确保巡深巡透,不留死角。压紧压实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整改直接责任、街道党工委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街道纪检监察部门和街道组织部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加强整改清单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推进街道党工委全面监督、街道纪检监察部门专责监督、街道职能部门监督管理、村(社区)民主监督统筹衔接,整合监督力量和资源,形成村居“大监督”格局。
(三)开展村居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治行动
1.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加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力度,重点查处资金管理使用中贪污侵占、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挪用等问题;项目建设中贪污受贿、设租寻租、利益输送等问题;政策执行中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收受贿赂等问题。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大对涉及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信访件督办力度,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
2.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聚焦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扎实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推动实现领导体制衔接、工作体系衔接、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考核机制衔接。突出加强对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监督,持续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围绕乡村振兴到人到户政策性补助资金、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策资金、民生领域政策性补助资金等政策项目落实情况开展大数据监督检查,确保实现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3.推动基层扫黑除恶常态化。注重法治宣传和教育,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聚焦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采掘、渔业捕捞、资源承包发包等领域的涉恶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村霸”及其幕后“保护伞”。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长效机制,保持扫黑除恶举报平台常态化运行,对群众举报的“村霸”线索实行统一分流转办、分级核查和上级复核办结制,确保露头就打,消除后患。
(四)开展村居作风建设一体推进行动
1.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街道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抓常抓细抓长要求,定期分析研判基层“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坚持问题导向,坚守重点节点,持续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查纠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严肃查处“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加大基层“四风”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探索就近通报、常态警示方法和渠道,做实做细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持续深化标本兼治,树立新风正气。
2.大力弘扬清廉文化。深度挖掘和宣传为民务实、廉洁勤勉的优秀党员干部、先进事迹及警句格言,用好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站)、街道文化广场,中心村文化广场、村文化活动室等场所,加强清廉文化传播和价值理念培育,挖掘当地清廉文化资源,打造“清廉文化乡村”品牌。鼓励文化院团开展清廉影视、戏曲文化创作。继续开展“红色文艺轻骑兵”“戏曲进乡村”等文化惠民活动,深入开展纪法宣传教育进村庄、进社区活动,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建设。
3.扎实推进移风易俗。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指导村(社区)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教化作用。规范建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居)民议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加强对村规民约的监督执行,引导村(社区)干部群众自觉抵制高价聘金、大操大办、封建迷信、带彩娱乐、乱占滥建等陈规陋习,推动党风政风与村风民风良性互动、向上向善。开展文明村、文明户创建活动,建立乡风文明评议激励机制。深入开展“豪华墓”“活人墓”“硬化大墓”整治。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掘和宣传道德模范、好人好事,大力宣传弘扬时代新风。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党组织要履行好清廉村居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把清廉村居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确保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统筹考虑、协调推进。坚持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建立清廉村居建设责任机制。
(二)加强宣传示范。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活动的宣传,我街道将选择1个清廉村居示范点,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全处上下合力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督导考核。将清廉村居建设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各村(社区)重视不够、推进不力以及服务保障不积极、协作配合不到位的,将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各村(社区)每季度要向街道纪工委书面报告清廉村居创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篇8
从今年7月到12月,我镇人大、政府和政协将进行换届。为充分发挥家庭在加强廉政建设、严肃换届纪律中具有独特的影响力,有效提高党员干部及其家属的廉洁意识,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筑牢基础,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以弘扬先进的廉政思想为主要内容,以广大领导干部家庭为主要对象,以构筑家庭反腐倡廉的牢固防线、共同营造清正廉洁的社会环境为抓手,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教育、示范、熏陶、导向作用,坚持教育引导与行为规范并举,以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助廉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树廉洁家风,创廉洁家庭”活动,为营造良好换届环境、建设和谐幸福新王家奠定坚实的思想文化基础。
二、活动原则
1.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通过加强对家庭成员的法纪教育、道德教育、价值观教育和换届相关纪律教育,增强家庭成员的反腐倡廉意识,促进和增强家庭成员敬廉、讲廉、守廉,为建设和谐幸福家庭夯实牢固的思想基础。
2.坚持统筹结合的原则。把活动与政德教育相结合,与思想道德建设和工作作风整顿相结合,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不断拓展活动范围,充实活动内容,切实做到相互促进,相互配合,推进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3.坚持务求实效的原则。立足家庭、面向家属扎实开展廉政家庭建设。通过教育家庭成员,带动家庭、辐射单位、影响社会,使干部亲属认识到腐败对党和国家、对社会和家庭的严重危害,努力争当“树廉洁家风,创廉洁家庭”的践行者。
三、活动方法
1.狠抓廉政法规教育。结合“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家属,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反腐倡廉的各项法律法规,学习换届相关纪律要求,加强党员干部家属的思想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2.组织好经常性活动。要通过举办“廉内助”学习班、召开“家庭助廉”座谈会、举行廉政报告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收看廉政电教片等经常性活动,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家属的廉政教育。
3.及时搞好评选表彰。积极向每位干部亲属发放“树廉洁家风,创廉洁家庭”倡议书,签订“参与换届的领导干部家属严守纪律承诺书”,动员家属争当廉内助,同时还要组织搞好评选表彰,保证家庭助廉活动取得有效。
4.努力营造廉政家庭氛围。通过给领导干部家庭赠阅廉政书刊,利用网络平台和手机信息向广大干部职工及家属发送廉洁从政的格言警句,提醒告诫领导干部家属时时处处讲廉洁,营造出良好的廉政家庭氛围。
四、具体措施
1.成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镇党委决定成立“树廉洁家风,创廉洁家庭”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于长军同志任组长,副书记苑琳琳同志,纪委副书记丁维涛同志,组织委员李斌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丁维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妇联主席周滢、纪检干事陈智超为办公室成员。
2.提高认识,加大落实力度。“树廉洁家风,创廉洁家庭”活动是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在镇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期间严肃换届纪律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突出重点,积极参与,切实把活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积极配合,推动活动深入。镇纪委、组织科、妇联等部门要加强沟通,积极配合,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创造性开展“树廉洁家风,创廉洁家庭”活动,进而促进整体工作开展。
4.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廉政文化和换届纪律要求的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纪律规定。领导率先垂范,党员积极带头,各群团组织发挥作用,营造尊廉、崇廉、助廉的浓厚氛围。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篇9
为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更大力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建设市、镇、村三级联动监督网络,市纪委正在我市全面推进“清廉村居(社区)”建设新实践。根据《xx市“清廉村居60分+”建设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我镇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执纪严明扬正气、建章立制树清风、清廉文化润心田为出发点,紧紧围绕“清廉班子、清廉村务、清廉文化”的建设目标,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探索推进清廉村居(社区)建设,努力营造基层组织坚强有力、党员干部清正勤勉、村社治理规范有序、家风民风淳正向善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时间
以xx村为重点村先行先试,原则上在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试点工作,其余各村(社区)原则上在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各村可同步推进,并应长期坚持。
三、工作内容
(一)维护清廉队伍
1、强化制度教育。收集遂宁市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用权行为规范、议事规则、财经纪律、工程管理规定、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物资采购规定、办事服务制度、组织人事纪律、村务监督制度,制定制度手册,督促村(社区)干部认真严格遵守执行。
2、建立村(社区)“两委”干部廉洁档案。制定《廉洁档案基本信息采集表》模板,实施“两委”干部个人财产、工资、投资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建立个人廉洁档案,每年更新一次,动态掌握“两委”干部廉政风险情况。
3、推动班子队伍清廉化。根据村(社区)干部日常履职情况、廉洁用权情况,以及通过干部廉洁档案掌握的有关问题,严肃开展执纪问责,将不合格的班子成员坚决清理出干部队伍,把好选人用人关,确保“源正水清”。
完成时限:20xx年4月15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党建办、镇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二)重塑监督机制
1、加强对村(居)监督委员会履职的考核。由镇纪委制定履职考核办法,保障各村(居)监委会主任考核和待遇发放。制作《xx市xx镇村级监督一体化工作手册》,梳理监督委员会履职清单及纪实台账,做好日常考核。
2、加大对监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定期向其派发工作任务,激励监督委员会主任积极履职,发挥“监督末梢”的探头作用,将其日常表现纳入年度考核。
3、加大对监督委员会的培训,定期组织监委会主任参加集中学习,提高履职本领,以强有力的监督保障工作推进。
4、建立村监委片区监督机制。将全镇9村1社区按照就近原则划分为兴隆、xx两个片区。兴隆片区由镇纪委两位同志负责指导,xx片区由镇纪委李琪、胥可两位同志负责指导,进一步增强指导力量,助推监督发挥实效。
完成时限:20xx年4月20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财政办、镇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三)推行阳光村务
1、拓展公开模式。以公开栏为主阵地,精简公开内容。每季度通过“村村通”广播、微信群、QQ群等方式进行广泛公开村(居)务、党务、财务,遇重大事项及时公开,既公开结果,又公开过程。公开资料报镇纪委备案。
2、全面推广使用“遂宁一卡通”微信小程序。动员所有公职人员、群众关注,确保群众会操作、懂查询,让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及村务、党务、财务在阳光下运行。
3、加大重点项目的公示公开。及时公开重点项目的资金来源、中标单位、工程进度等,将工程项目始终晾晒在阳光下。
完成时限:20xx年4月15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四)推广清廉文化
1、打造清廉文化品牌。充分结合我镇历史文化、重点产业等,挖掘探索廉洁文化品牌。
2、建设清廉文化阵地。结合社区治理和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廉政文化浸润作用,以文化室、妇女儿童之家为载体,设置清风“读书角”、廉政书画工作室等面向社会公开的场所,吸引老人、小孩等社会群体积极参与,提高廉政文化的受众面。
3、培育优秀家风文化。通过“家风故事大讲堂”等活动挖掘好家风,向全社会推广,实现好家风带党风政风、促社风民风向上向善发展。
4、开展丰富廉政活动。通过举办廉政坝坝会、廉政文化节目展演、廉政故事分享会等活动营造廉政文化氛围,让党员干部群众乐于受熏陶。
5、坚持强化警示教育。持续维护好村级警示教育专栏,通过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现场参观等方式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
完成时限:20xx年6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镇纪委、各村(社区)
(五)明晰小微权力
1、建立小微权力清单。结合市纪委编制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印发《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手册》,让干部群众明确村级小微权力,规范办事流程,力促用权清晰。
2、继续推行“六手印记”工作。全覆盖推广“六手印记”工作法,提高群众参与度、满意度,推动小微权力公开运行。
3、做细做实“阳光三问”工作。继续做好镇级阳光问效、村级阳光问权工作,扎实整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并通过反馈会、回音壁等方式向群众回复整改情况。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协调。由镇纪委牵头社会事务办、财政办、宣传文化服务中心等部门,把“清廉村居(社区)”建设纳入我镇总体工作布局。各村(社区)联系领导要切实发挥统筹作用,对联系村(社区)建设工作定期督促、加强指导。镇纪委要认真履职尽责,强化工作指导,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二)积极探索创新。各村(社区)要结合村情社情、历史文化,开展符合实际情况的创新举措,推进一村一韵、一村一品、一村一策“清廉村居(社区)”建设,不断丰富清廉文化载体,丰富清廉活动形式,让“清廉村居(社区)”成为群众普遍赞誉的廉洁品牌。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对“清廉村居(社区)”建设意义、经验做法的宣传,通过开展文艺汇报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清廉村居(社区)”建设中来,弘扬和传承优秀家风文化、廉洁文化,营造浓厚的清廉氛围。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篇10
根据省委、台州市委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巩固发展我市清廉村居建设成果,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水平和党员群众廉洁意识,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发展环境和社会氛围,现就推进20XX年清廉村居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清廉XX”的战略部署,以问题为导向,以制约和监督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为重点,实施以“一二三四”为建设路径的工作举措,即:创建一批标杆、推进二个应用、开展三大行动、健全四项制度,切实加强基础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构建具有XX特色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
二、工作内容
(一)创建一批标杆
坚持以点带面、抓纲带目,以村级阳光监督平台建设为主打品牌,同时突出各地的“清廉特色”建设,统筹运用好党建示范村创建、星级文化礼堂评比、民主法治村建设等工作成果,促进相互融合,着力培育一批典型性、引领性、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板,带动清廉村居建设全域推进、全线共进,释放叠加清廉效应。(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宣传部、各镇<街道>)
(二)推进二个应用
一是基层小微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应用。围绕小微权力事项清单、责任主体、操作流程等方面内容,督促各村社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在7月底前完成平台推广使用,同步运用好村级阳光监督平台,实现基层小微权力全流程线上运行、网上公开,提升监督质效。建设“监督一点通”平台,督促村社党组织引导群众通过平台开展监督、反映诉求,构建诉求办理、反馈全流程在线流转机制,推动基层小微权力公开透明化、监督标准化。(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委、各镇<街道>)
二是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系统应用。加快农村集体经济数字化管理应用,将“三资”管理系统建设与清廉村居建设紧密结合,通过网络的形式,加强农民群众对财务等工作的监督,扩大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民主化管理。(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三)开展三大行动
一是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行动。在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基础上,聚焦村级集体“三资”管理、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明确村级小微权力的监管重点和监管方式,督促村级权力在权力清单和规定流程范围内运行。开展全市634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0年度账务各镇(街道)间交叉审计,对个别问题突出、群众有反映的村社进行重点审计。加强村级财务日常线上线下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镇(街道)整改落实到位;对涉及违规的问题线索,应统一移送市纪委市监委处置。(牵头单位:市农水局、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民政局、各镇<街道>)
二是治理农村涉纪信访行动。聚焦“一肩挑”主职干部信访,村级“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等村务管理运行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等问题,开展专项攻坚,通过上下联动、分类处置,实现快办快结、逐件销号。强化源头治理,深化澄清正名,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进一步巩固信访举报“三清三提升”工作成果,切实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三是打击村梗地霸专项行动。认真梳理近三年来涉及镇(街道)、村(居)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重点聚焦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村梗地霸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等方面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加大处置力度,抓好初次检举控告件“清零”、“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件清淤工作。同时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注重个案剖析,加强类案分析,深挖案件背后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漏洞。围绕“治理有效”要求,动态监测村干部有无政治问题、充当“保护伞”和群众不良反映等问题,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对查实的问题,及时向镇(街道)党组织反馈,推动镇(街道)党组织严把村干部入口关,选优配强村居“两委”班子。(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各镇<街道>)
(四)健全四项制度
一是村社干部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一肩挑”严管厚爱、村干部基本报酬、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文件,完善以“三同”考核为主要抓手的村社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结果同村干部报酬挂钩力度。全面深化“导师帮带”工作机制,实行兴村治社名师与新任村社干部“一对一”结对,推动换届后村社班子高效运行。加大不合格村社干部教育处置力度,以“四过硬五不能六不宜”为标尺,认定为不合格的,根据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采取停职教育、责令辞职、免职、罢免、职务终止等处置措施。(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水局、各镇<街道>)
二是村务监督管理制度。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报告制度,落实岗位分工回避、村务监督责任倒查制度,不断压实监督责任,推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村(居)监察联络站一体发挥作用。实行违法违纪“一票否优”,倒逼村居干部守牢底线。严格执行市委1个届期内对辖区所有村至少巡察1次制度,对问题反映较多的村,运用提级巡察、巡察“回头看”等方式强化监督。(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巡察办、各镇<街道>)
三是村级工程报备案和招投标制度。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由村民(社员)代表会议或村民(社员)大会讨论确定后,将工程项目名称、预算金额、资金来源、组织形式等情况报所在镇(街道)备案。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以上进市招标中心招标;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400万元以下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进入镇(街道)招标中心招标;单项估算1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工程可由镇(街道)招标中心招标,也可委托招投标中介组织招投标;单项估算15万元以下的可以采取村级组织招投标,或由村集体自行组织实施。由村集体自行组织实施的,人工费可采取点工形式。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严格按合同实施和支付工程款。(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四是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出台新的《XX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各镇(街道)、村完善制定本地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村级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依法依规实行“五议两公开”,财务报销时须附村民(社员)代表会议决议,确保各项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压紧压实各镇(街道)监管村级“三资”的主体责任,加大村级财务管理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的力度,支持镇(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严格规范履职。集中整治村集体经济收入“另设账目”等问题,将村集体老年协会的财务收支纳入村集体总账统一管理。(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老龄委、市民政局、各镇<街道>)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把清廉村居建设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发挥牵头主抓作用,明确本地清廉村居建设的目标、标准、任务、要求,形成各具特色、符合本地实际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清廉村居建设负总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协调,定期听取汇报,及时掌握动态,协调解决问题。
(二)落实工作责任。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参与,相互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抓好职责范围的清廉村居建设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农村基层违纪违法问题;组织部门要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宣传部门要大力推进农村廉洁文化建设,加大“清廉村居”建设宣传力度;民政部门要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农水部门要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加强村级财务清理和审计。
(三)加强督促落实。相关单位要抽调精干力量,组建联合督导组,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深入基层一线,注重督查实效,加强分类指导。要每季度定期通报全市各镇(街道)清廉村居建设进展情况,加强量化指标分析,推动镇(街道)主动找标杆、建标杆。对督查发现思想不重视、推进措施不够有力的镇(街道)和村社,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