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蟋蟀(精选5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蟋蟀 篇1
小时候,我不知道蟋蟀长什么模样,更不知道什么是斗蟋蟀,因为妈妈的指点我才知道。
那一次暑假,我在自家的园地旁边专心致志地写字,突然,一只黑不拉几的虫子跳到了我的本子上,吓得我鸡飞狗跳,大声尖叫:“啊,蟑螂。”妈妈闻声赶来,哪呢?哪呢?最后活捉了蟑螂,妈妈告诉我:“它是蟋蟀,是妈妈小时候的玩伴,非常想念她,于是找她来了,今天要专门介绍给我认识认识。
蟋蟀最有意思的就是斗蟋蟀。于是,我和妈妈千方百计地到草丛中又捉来了一只大蟋蟀,小心翼翼地将它俩放进了一只木桶里,当作阵地。我们屏住呼吸,静静地观察它们的动静,似乎它俩井水不犯河水,一只呆在一边,宛如一个雕像,丝毫没有动弹,另一只挥舞着一对触角,样子十分悠闲。我心急如焚地正准备用手去抓它们,妈妈示意让我用细枝轻轻挑逗它们,激怒它们。果然,一身黑色战袍的大个蟋蟀,凭着宽阔的身材,鸣翅警告小个蟋蟀滚开,小个子不甘示弱,张开前足冲了上去,大个子不慌不忙地用强有力的后足,来了一个“飞毛腿”,但小个子比大个子机灵,马上闪开,用“以牙还牙”,也使出“飞毛腿”一脚把大个子踢伤了,大个子不服输向小个子扑去,像一只饥饿的老虎把小个子压个正着,小个子随机应变,用触须给大个子挠痒痒,把大个子乐倒了,小个子趁机来了一个“回马枪”扑倒在大个子上面,用锐利的钳子抓大个子的脸,结果,大个子被打扮成了一个大花脸哭笑不得,这时候的小个子才鸣翅高歌。
斗蟋蟀真有意思,让我体会了一场精彩的抬拳道比赛,胜败不在强壮,而在智取。
蟋蟀 篇2
在一个美丽的早上,柴斯特正在草原上悠闲的散步,这时,一只小兔惊恐地说:“不好了,下一个星期天可怕的人类要在这里开建一个小城市,所有的动物都会被杀死,草即将被全部铲除掉,这里就要遇难了!”柴斯特听了,下了一跳:啊?今天已经星期天了,就剩下仅仅六天时间了,对了,我得赶快叫我的朋友来,这样,人多力量大,草原就有救了!于是,柴斯特赶快坐上火车去了时代广场,忧心忡忡的柴斯特,根本无法安静下来,它努力地想着拯救草原的好办法:咦,我是不是可以让他们知道这样做对草原的危害,也许我们可以在他们来之前守护草原,他们来的时候我们努力地阻挡,并且用严厉的口气来批评他们,或许他们可以服输的,要不然,我就叫亨利它们前往电视台,让危害草原的人类退掉。办法终于想好了,柴斯特安静了一会儿,火车到站了,它立刻找到了亨利和塔特,三个好朋友又想了一个更好了办法:直接去电视台,让他们直接离开。它们立刻来到了电视台,争先恐后地讲述着草原面临的危险和它们的建议,电视台立刻播报道:请工程立刻停止,地球不是我们人类的,而是我们和动物共同的,我们不能占领动物的家园!终于,大家成功了,亨利和塔特决定一起和柴斯特回到草原住一段时间,三个好朋友回到草原后又见到忧心忡忡的动物们,它们开心的说:“大家不用担心了,危险已经没有了!”大家终于开心地笑了起来。
蟋蟀 篇3
我是一只没有烦恼的小蟋蟀。我无忧无虑地生活着。我跳跃在绿油油的草丛中,躲在家里睡觉。忽然,巨大的响声从天而降,把我惊醒了。我急忙跑出屋,一打听,原来502班的同学要把我捉了做标本、研究我。听到这消息,我立即朝家里跑去。可是已经晚了,我眼睁睁地看着我一名英俊不凡(虽然很可恶,但是其实还是比较帅,我实话实说)的男孩,把我幸福温暖的家给踩扁了。
我为此很是生气,我跳了起来,一边跳,一边大声说:“我抗议!我抗议……”此时,他好像哥伦步发现了新大陆,一双残害动物的“魔爪”伸向我。我立刻飞奔,他像猎狗一样紧追不舍,人越来越多,我在心里埋怨自己:怎么忘了,我现在是个面临危机的“逃犯”啊!我一思考,速度便缓慢了下来,他便轻而易举地抓住了我。我闭上眼,祈祷:“地狱别收留我!”“咦?怎么没有动静啊?”我睁开眼睛一瞧,四个人围着我,拿着各种仪器望着我。我二话不说,拔腿就跑。可恶的男孩,不止一次地阻拦我。过了一会儿,他们就把我给放了。我此时才明白:他们捉我只是观察我,不是想残害我。我看见他们走远了,便连忙跟了上去,想跟他们说句“对不起”。可是他们一直看不见我,我只好一直紧跟不舍。
可怜的我还不知道,世界上除了好人,还有坏人,可能随时有坏人会对我施实暴力倾向……
蟋蟀 篇4
夏天,在老家的菜园里,总会看到一些蟋蟀,在刚出苗的玉米地跳动。
蟋蟀全身呈黑灰色,在田里不容易被发现,常常与土壤融为一体,享受着生活的安宁。
但遇到我们这些顽皮的孩子,它便不得安宁,往往在我们还没有发现它们的踪迹时,就蹦蹦跳跳地向远方逃窜,我们之中无论是谁,都很难抓住一只。
我俯身去扯狗尾巴草,在上面竟发现了一只贪玩而落入“草海”的一只蟋蟀,像是死了,但你只要一碰它,它的两只后腿就疾速地向后蹬,造成一波波的涟漪在水中荡漾。我一看这情景,找到狗尾巴草后,迅速用狗尾巴草的末端,把它插进蟋蟀的鳞片与它身体的交界处,从一端穿过另一端,它的胡须正在摆动,它的腿不动,似乎在享受长时间待在水里而突然出来在太阳的照耀下,它的鳞片在阳光下闪动着专属于它的黑色光辉。
我把我手中穿着一只蟋蟀的狗尾巴草让小朋友们看,得意地说道:“看,这是我一个人在找狗尾巴草的时候捉到的。”他们所有人向我投来羡慕的目光,也问我这是如何捉到的,听完之后,突然又说:“这应该算是在水中捡的吧。”
我只好转移了话题:“你们还没有捉到吧?”他们默默地点了点头,说:“它们跳得实在是太快,跟不上呀!”我又拿起那只蟋蟀看了看,它的后腿并没有多么粗壮,应该也没有多大的力气,为何能跳如此远的距离呢?
一个人生活在世上,总会遇到许多不知道的问题,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才能一步步揭开这些未解之谜。
蟋蟀 篇5
暑假里老师要求我们读几本书,其中有一本是美国作家乔治~赛尔登的《时代广场的蟋蟀》。
书中讲的是有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贪吃跳进了别人的篮子,结果篮子的主人把篮子带上了地铁,把它带到了纽约有名的时代广场,柴斯特被一个报亭主人的儿子玛利欧收养了,并且和塔克老鼠还有亨利猫成为了好朋友。柴斯特很有音乐天赋,他不仅会演奏古典音乐,还会很多流行曲目,吸引了每一个坐地铁的乘客。每当柴斯特演奏的时候,繁华热闹的广场都非常安静 ,大家都在听他优美的歌声,无人不被感染。柴斯特很快成了走红的地铁歌唱家。当然最令他感动的是小主人,塔克鼠还有亨利猫的关怀。转眼秋天到了,柴斯特非常想念自己的家乡,思念在乡下无忧无虑的日子,在好朋友塔克鼠和亨利猫的帮助下,柴斯特顺利回到了故乡。
读了这篇文章,首先我很佩服柴斯特的坚强不屈,在异乡能够奋发图强,取得一番很大的成就,也帮助了主人一家改善了生活。其次我也被柴斯特,塔克还有亨利的友谊所感染,他们互相帮助,共同克服困难。这一只蟋蟀一只猫一只鼠的故事令我们受益匪浅,他们真挚的友谊足以温暖整个世界。我们每个人都要珍惜友情,怀着感恩的心包容的心诚恳的心去生活,愿我们的世界永远和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