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精选50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1
高高的个子,敏捷的思维,坚强的意志,加上一双让谜题迎刃而解的正义之眼,使得无数作奸犯科之徒闻风丧胆。他就是闻名中外的神探xxx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主人公,整本书讲述的是福尔摩斯和华生(一个当地著名的医生)一起破案,在艰难的破案过程中,他们收获了成功、收获了友谊,也学会了包容对方的过错。
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古老庄园的离奇死亡》。古老庄园的主人道格拉斯奇离奇死亡,头颅几乎被压碎,其周身血肉模糊,现场的'线索已经寥寥无几,案情扑朔迷离。死者手上的结婚戒指不见了,凶杀现场的一只哑铃也不翼而飞,尸体旁边留下了一张卡片,卡片上面写着:v。v。341。的文字。为了揭开这个谜,福尔摩斯经过几天的冥思苦想和奔波,终于真相大白!读完这个故事,我非常疑惑,这么离奇的案子,福尔摩斯是怎么练就破案的本事的呢?原来,他靠的是坚强的意志、不懈的努力、仔细的观察以及缜密灵活的思维。我心里不禁升起了对福尔摩斯的敬佩!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有触感。观察生活,发现细节,展开丰富的想象力,寻找不相干的事情之间的联系,破解生活中的难题,这才叫真正的快乐。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2
暑假里,我利用阅读时间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个侦探,他具有超人智慧的头脑,聪明的思考能力,很善于逻辑分析。他可以在看见任何一位不熟悉的人都能准确说出他(她)的职业,令我敬佩不已。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3
高高的个子,敏捷的思维,坚强的意志,加上一双让谜题迎刃而解的正义之眼,使得无数作奸犯科之徒闻风丧胆。他就是闻名中外的神探——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主人公,整本书讲述的是福尔摩斯和华生(一个当地著名的医生)一起破案,在艰难的破案过程中,他们收获了成功、收获了友谊,也学会了包容对方的过错。
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古老庄园的离奇死亡》。古老庄园的主人道格拉斯奇离奇死亡,头颅几乎被压碎,其周身血肉模糊,现场的线索已经寥寥无几,案情扑朔迷离。死者手上的结婚戒指不见了,凶杀现场的一只哑铃也不翼而飞,尸体旁边留下了一张卡片,卡片上面写着:v.v.341.的文字。为了揭开这个谜,福尔摩斯经过几天的冥思苦想和奔波,终于真相大白!
读完这个故事,我非常疑惑,这么离奇的案子,福尔摩斯是怎么练就破案的本事的呢?原来,他靠的是坚强的意志、不懈的.努力、仔细的观察以及缜密灵活的思维。我心里不禁升起了对福尔摩斯的敬佩!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有触感。观察生活,发现细节,展开丰富的想象力,寻找不相干的事情之间的联系,破解生活中的难题,这才叫真正的快乐。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4
“If I were assured of the former eventuality I wouldin the interests of the publiccheerfully accept the latter.”( “如果可以将你确实的毁灭,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迎接死亡” )这是福尔摩斯在《最后一案》对“犯罪界的拿破仑”:莫里亚蒂教授所说的一句话。也是在我眼中最伟大,最真挚的一句话。
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智慧,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阿瑟?柯南道尔把夏洛克?福尔摩斯推广到了全世界,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世界上最著名的名侦探之一,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了。
小说的第一篇写了华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因为合租房子认识了福尔摩斯。就在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时,福尔摩斯就迅速地推理出了华生曾经在阿富汗战场待过。这令华生大为惊叹。随着剧情的发展,当福尔摩斯说明出了他推理的全过程时,不仅只是华生,我也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在没有一丝线索和背景的情况下,只见过第一面,凭着一眼的印象和观察,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得到了结果。这可真是一个吸引人的开篇!他迫使我不得不接着看下去。
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最精彩的莫过于《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了。他讲了因巴斯克维尔家族的祖先因犯了滔天大罪,被一条凶猛的猎狗咬死。后来的一个巴斯克维尔家族的继承者想得到家族的财富,变用这个传说杀了一个“竞争者”。后来不幸被福尔摩斯给侦破。
想到这,我是多么的震惊:这个故事不仅仅写出了旧社会一些恶毒的人恶劣的思想。还写出了福尔摩斯锐利的观察力,快捷的思维。写出了华生医生的办事认真,做事细心的态度。他们的精神是多么可贵啊!
不仅仅是《巴斯克维尔猎犬》,《最后一案》也十分精彩。《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对华生说:“如果我可以除掉莫里亚蒂这个祸害,那么,我宁可结束我的侦探生涯。” 福尔摩斯的这句话是多么慷慨啊!他为了伦敦,为了欧洲,为了每个人民,他宁可结束自己的那宝贵的生命!这句富满无私,伟大,慷慨的话,写出了福尔摩斯的一生……
纵观福尔摩斯的一生,他那细致入微的观察,遇事沉着镇定,并且能坚持不懈,运筹帷幄,如抽丝剥茧一般的解开谜题,谦虚,为朋友挺身而出,坦然面对死亡等等的许多精神品质都很令人赞叹,同是也很值得我们学习。生活中,学习上,我们不正缺少这些可贵的精神吗?学会了仔细观察,就会有新的发现,往往一些奥秘都蕴藏在司空见惯的事物中;学会了遇事沉着镇定,就能稍许多因急躁带来的失误,有时,一次小小的失误就可能带来终生的遗憾……
这就是福尔摩斯;这就是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这就是我们眼中那无私,伟大,慷慨的福尔摩斯... ...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5
我小时候,就已经知道福尔摩斯了。据说他有着神秘的本领,无论多复杂的案件,到了他的手上都可以顺利破解。简直是如有神相助。
如今我现在终于“看到”福尔摩斯破案了。但我看完这本书之后,“福尔摩斯”这名字留给我的“神秘之谜”虽然消失了,可我又对他产生了无限的敬仰。他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可以表现出惊人的冷静、从容、自信等等。
他那独特的思维方式和细致的观察能力,不仅能使他给某件事给出精准的判断。更是可以将如一团乱麻的线索经过他的大脑后,就归类、将假的去掉;将真的和有用的保留,马上得到结论后;就将犯罪的人绳之以法。
福尔摩斯不是因为真的有神在帮助他,而是因为他的观察能力。他往往不错过任何一个细节;也可以发现任何人没发现的蛛丝马迹。而且对人们容易忘记的'小事小物过目不忘。还除了他聪明过外的大脑;还让棘手的案件变得简单。就迅速找出真相。
能引起福尔摩斯的注意、沉思的细节非常不引人注意:灰尘分布之类的。
我们要学习他。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6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恐怕很多人都曾听说过,如今的福尔摩斯几乎已经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我在小时候就曾听说过他,那是我对侦探一类的事物情有独钟,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妈妈终于决定给我买一套《福尔摩斯探案集》。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侦探,让我看过一眼,就不忍释手。
平常的他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B的公寓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人上门或者做化学实验。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福尔摩斯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高,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喜欢把情节弄得戏剧化,外出时经常戴黑色礼帽。福尔摩斯的思考为众人所知,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把世界迷倒。我喜欢福尔摩斯还有另一个原因。侦探小说有很多,优秀作品也不少,无论是江户川乱步的小五郎;或是莫里·恩卢布朗塑造的那兼神探和怪盗于一身的亚森·罗宾;还是阿加沙·克里斯蒂作品中那冷静沉着的波洛……都是小说界的精品,但他们身边却缺少了得力的助手和知心的朋友,使得读者无法深层次地了解主人公的心灵世界,让英雄们都变成了“孤胆奇侠”,而福尔摩斯则不同。由于拥有约翰·H·华生这一值得信任的朋友,我们可以通过他的阐述来走进主人公的内心。华生是福尔摩斯的多年的室友,办案时的得力助手,他的传记作家以及他一生的好朋友。
福尔摩斯是一个兼具理性思维和感性思维的侦探。他的理性体现在他那冷静的头脑、敏锐的观察力和超强的推理能力上。我现在还记得那一件名为《跳舞的人》的案子。福尔摩斯从几个小小的,常人看来毫无意义的字符画中,便推断出这些图画所代表的文字,并最终以此顺藤摸瓜,将凶手缉拿归案。
而且,书中还曾经有过这样一段:华生中枪后,福尔摩斯的眼中闪出了泪花,平时一向沉稳的他居然冲着凶手咆哮道:“要是华生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我决不会放过你的!”此时,作者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有血有肉、关心好友的福尔摩斯,而并非是一个纯粹的推理机器。
福尔摩斯的故事距今已经有一百多年了,但关于他的故事仍然让人不禁深陷其中。因为他不仅会理性思考,还会用感性来抉择世事。那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侦探,永远都在感染着每一个读者。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7
一位叫梅丽·摩斯坦女生在自己父亲失踪之后,每年都会收到一个匿名包裹,包裹中每次都有一颗价值连城的珍珠,原来其中牵涉到一个很传奇的密谋。——题记
“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这时大书法家颜真卿的一首脍炙人口的诗,我曾经无数次朗读过这首诗,终于,让我明白了作为一个小学生,我们应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见缝插针,多抽空余的时间去读书,像培根所说的:“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因此,我们要勤读书、苦读书,让书陪伴我们一生吧!
默默地看书,静静的.回味书中的一切,已成为我的好习惯。今天,我又看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看过之后让我念念不忘。《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英国杰出的侦探家、剧作家亚瑟·柯南·道尔。亚瑟·柯南·道尔一共写了60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故事,56个短篇和4个中篇小说,如《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猎犬》......书中对人物进行了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神态描写......在《四签名》这篇故事中,柯南·道尔对两位凶手进行了神态、外貌描写“他的身体很健壮、个子很大,两腿叉开站在那里,我看见他的右边大腿下面只是根木柱撑着。木腿人旁边蜷伏着的黑影子,这时也慢慢地站了起来。我看见他是一个黑人,体格矮小,畸行的大头上面长着蓬乱的头发,他围着一件黑色毯子似的东西,只露出丑恶异常的脸......”这句话生动形象的写出了坏人的丑恶行径。福尔摩斯有一句名言:“所谓事件,只要有不可解之处,就容易解决,看起来平凡无特征的犯罪才真棘手。”这句话让我感悟到只要我们在困难中走不下去,就一定要坚持,因为坚持就是胜利。这就是读书的乐趣,读书的收获。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智慧的宝库,书是人类的摇篮。从现在开始,让我们珍惜时间,好好看书吧!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8
寒假中,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虽然鲁迅先生认为这种包探案“只能当醉饱之后,在发胀的身体上搔搔痒的”。但我还是从这本书中受益匪浅。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有着独特的外貌;精通化学、解剖学知识????他虽然突破了种种奇异案件,但他也有缺点。比如喜欢抽烟,在没接到案件时靠打卡洛因来获得快感,偶尔也通过不怎么合法的小伎俩来辅助破案,而且有时还很尖刻傲慢和自以为是。
福尔摩斯常常从人的各种穿戴特点上获得启发。如右手比左手大,看出干过体力活;从右手袖子上足有五寸长的地方闪闪发光,而左袖子靠近手腕贴近桌面的地方打了个整整齐齐的补丁看出最近写了不少东西????从这些中,我得到了一个启发“处处留心皆学问”。
记得有一次趣味调查:鱼有哪些内脏(写出五种)。看完题目,我毫不犹豫的写上了肝、肺、肚肠、胆、腮。这次调查我得了100分。同学们都来问我:“你是不是考试前解剖过鱼啊?”我神秘的笑了笑,说:“处处留心皆学问。”同学们个个丈二和尚——摸不着脑门。原来我在考试前看奶奶杀鱼,见奶奶把鱼的'肚肠之类的拿出来。我就虚心的请教奶奶,奶奶揪不过我,就全告诉我了。我便一个一个全记在脑子里了。
处处留心皆学问,这句话已成为我的座右铭。只要你留心身边学问,就一定会派上用场的。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9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小说的结构严谨,情节波折起伏,引人入胜,丝丝入扣,生动形象的讲述了英国19世纪末隐居在贝克大街221B座的名侦探福尔摩斯的探险历程,生动的语言使人认识到一位技艺高超,有强大推理能力的传奇人物——福尔摩斯,同时也展现了这一时期壮丽的社会动态和人民的日常生活。
福尔摩斯的全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rk·Holrnes),他一生破案无数,断案的经验丰富,能从细微处发现大问题。夏洛克·福尔摩斯推理时通常采用的是细致入微的观察,看人先看手,再看膝盖和袖口,然后对观察到的进行整合分析,进行中,他平淡自若,仿佛和你谈话一般,然后得出结论,他那灵敏的身手,缜密的心理,精密的分析,细致的观察,敏捷的思维都让人叹为观止。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明白了,细致的观察力和缜密的逻辑思维是十分重要的。那么又如何培养自己的观察力与逻辑思维是十分重要的。那么又如何培养自己的观察力与思维呢?其实很简单,从现在开始,我要上课集中注意力,认真听讲,专心记忆每一个知识点,让我把其深刻的记忆,烙印在脑海里,同时,我也要每天刻苦学习,奋发图强,用知识来充实自己,用学时武装自己,更要利用有限的时间,不要使时光虚度!
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让我们用客观理性的光芒照亮前方。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10
一位被称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的人物,一本一波三折、扣人心弦的尤物,还有那个住在贝克街的221号的神探。是柯南·道尔,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究》开启了一场探索之旅;《四签名》轰动英国。
全书共有九个故事,但一个故事令我感慨万千,那就是《最后一案》:是的,他为了人类社会除害了,杀了那做出人神共愤、天理不容的事情的恶棍,也付出了代价——生命。不过,该说是值还是不值呢,同归于尽,令世人惋惜。福尔摩斯的一生,为了侦探事业付出了太多太多,甚至自己的生命,这颗明亮的明星从此陨落。
想想自己,我不禁黯然神伤,现在我的.事业是学习,我不需为了学习对付任何人,更不需为了学习而牺牲,但我:遇到不会的题目,第一想法就是逃避,就等着老师讲。总是这样逃避,胆怯。老师讲的时候,我只是把老师讲的抄下来,即使听不懂,我也不会一定要听懂,过了就算了。善于刨根问底与我是毫无任何瓜葛。于是,总是有好多老师讲的题目不会做。这样浑浑噩噩的学习态度,自从我看了这本书之后,就离我远去了,因为福尔摩斯的敬业、认真,令我感慨良多,我不能一直沉沦、不肖。
是强烈的职业道德和探索精神使得福尔摩斯不惧生死,他热衷于他的事业,他爱他的事业,他那颗无私的心,敬业的心,湮没了他的恐惧,使他能为了人类社会的安定,为了正义而战,自己却我要向他致敬,我也要认真地对待我的事业——学习。我也感慨柯南·道尔的创作功力,使后人永远的记住了他的名字,他的小说。福尔摩斯几乎成了严密推理的代名词。柯南·道尔更是为侦探小说开辟了新的天地。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11
歇洛克·福尔摩斯,这位名扬天下、威震四方的侦探在今天是人人皆知。我十分欣赏他那过人的智慧和令人赞不绝口的推理能力,并且精通刀剑和日本式摔跤,研究化学异常精深,又是一流的药剂师,他勇敢正直,极力地铲除莫里亚蒂教授一派的组织——不愧是当代杰出的护法卫士!
我已经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所有的案件,这些案件不仅奇特又令人百思不得其解,惊险悬疑。有的像令人生畏的“三党”——对反对黑人选民的人进行恐吓和灭口;有的像疑点重重的“红发联盟”——利用红发人不在的时间探寻银行地下的金库,并企图占为己有;有的像黑暗笼罩着的“黑暗组织”——莫里亚蒂带头组织起来的坚固的`犯罪城堡。福尔摩斯先生凭借着他的机智勇敢,逐个击破官方警察认为是“没有头绪的案件”,官方警察中的佼佼者有时简直难以相信福尔摩斯勘察现场推出的结论,例如“犯人是左撇子,抽印度雪茄,右腿有点瘸”之类的,书中语言描写细腻,语言传神,像能被歇洛克福尔摩斯所赞赏的“那位女人”——艾琳艾德勒,她看穿了福尔摩斯的计谋,但是依然不能自己,暴露了福尔摩斯想要的答案。
书中情节复杂多样,又不失真实性,是世界推理小说的瑰宝!他所能让我们每个人都领悟到的是善与恶,一切犯罪都是在摧残社会,伤害人民,难道金钱是人生最重要的吗?难道官高是人生最必不可少的吗?如果把人生身外之物看得淡些,就不会再妄想着财产、薪水、时髦、华丽,就不再因为爱恨离愁而冲昏头脑,变得鲁莽、慌张、不知所措。冲动是犯罪最可怕的地方,只有冷静、从容地看待生活,一切就充满希望,渗透出无限的喜悦和幸福。
另外,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我开始学习如何观察生活的细节,这是福尔摩斯最拿手的。在书的开头,福尔摩斯与华生见面就知道他从阿富汗回来过。生活中,很多细节都往往揭示着你的身份,比如说,一个会说英语的外国人来到中国的一家餐厅,明明餐厅建在2楼,而外国人却说在1楼,这就表明他是英国人,而不是美国人或是其他国家的人。这是因为英国人说1楼为“gund flr”,2楼为“first flr”而美国人说2楼为“secnd flr”这就容易导致他把二楼的餐厅说成在一楼。这就是推理,如果我们都怀着一颗发现之心细心的浏览身边的景物,你就会变得越来越聪明,思维也越来越广泛,思考也越来越缜密。
《福尔摩斯探案集》确是一本好书,他教给我们人生的哲理,避开那些不良的行为,保持清醒的明辨是非,学会观察生活,学会变得聪明又富有道德,有利于我们走向成功,书写美好人生!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12
这个假期,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其中的一本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到今天为止我已经读了378页了,到现在,我可算是十分佩服这一位天才,但其中的奥秘只有你翻开书页才能完完全全的展现出来,福尔摩斯可不是一般聪明的人,他在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的笔下成为了世界上影响最大的侦探。
文章是以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角度来写的,华生是一名医生,同样也是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得力助手,他是通过找个住处才偶然遇到了福尔摩斯,尽管联系人在三说这个人比较怪异,但因为要租房子,华生还是同意了一同租房。之后就是华生与福尔摩斯间的相处,以及福尔摩斯与犯罪者之间的交手。
福尔摩斯的外貌早已在文章开头就告诉了我们:因为经常做化学实验的原因,他的双手上布满了伤疤,连皮肤都变了颜色;他的相貌也相当引人注意,他身高六英尺多,身体格外消瘦,因而显得个子特别高。他的目光敏锐而犀利。
福尔摩斯他是一位遇事不慌忙,细心观察,认真分析的大侦探家。可是,我现在想了想自己,实在跟福尔摩斯差得太远了。每当我遇到不会做的.数学问题,我都非常慌乱,边走边想:“哎呀!这下怎么办啊!惨了,惨了!有时候,我还会将不会做的问题不做,就连想也没再想!
但是,福尔摩斯却跟我相反,他每当遇到危险的案件时他都不会去慌乱,而是仔细和认真地去思考。如果,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遇到困难的时候,能够学福尔摩斯那样遇到事情不慌忙,细心观察,认真分析,我想,我们一定也能像福尔摩斯一样成为伟大的大侦探家。
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仔细观察和认真分析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去学习。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13
今天是我第三次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一开始读的时候我以为这是福尔摩斯的日记。结果我发现我错了,这不是福尔摩斯本人的日记,而是与他同寝室的柯南·道尔的日记。在读的过程中我尝到了“乐中有悲,悲中有怒”的滋味。
当看完第一篇——血字的研究时,我就打心眼儿里敬佩福尔摩斯,又觉得福尔摩斯是个科学中的超级怪咖。我怀着好奇的'心情把第一遍读完,除了觉得福尔摩斯是怪咖以外就没什么感觉了。
一想到还有什么不解的地方,我又怀着探索的精神来读第二遍,这次我略有稍懂:当一个人犯下一个不可的饶恕错误时,在当初那个腐败的社会中,即使被官方宽恕,即使自己善心改过,他也必须要承受生命的代价——受害者的家属会毫不犹豫的复仇。试问,一个受害者的家属杀了令自己家庭破碎的犯罪人,那这个家属也不就是当初的犯罪人吗?
乐中生悲。当福尔摩斯成功破案时,我很高兴,也很兴奋,但更多的是激动。因为,命案终于告一段落了。但又不知因复仇儿犯罪的人的家人,会不会故伎重演。但回头看来,我比起高兴,悲伤却涌出的更多,比起兴奋,惋惜却更多。我为那些因命案失去亲人的人们而悲伤,为那些因命案丧失了性命的人们而惋惜。
当我第三次去品味时,我才真正懂得“事出有因,有因必有果”的道理。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14
一位叫梅丽·摩斯坦女生在自己父亲失踪之后,每年都会收到一个匿名包裹,包裹中每次都有一颗价值连城的珍珠,原来其中牵涉到一个很传奇的密谋。——题记
“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这时大书法家颜真卿的一首脍炙人口的诗,我曾经无数次朗读过这首诗,终于,让我明白了作为一个小学生,我们应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见缝插针,多抽空余的时间去读书,像培根所说的:“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因此,我们要勤读书、苦读书,让书陪伴我们一生吧!
默默地看书,静静的回味书中的一切,已成为我的好习惯。今天,我又看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看过之后让我念念不忘。《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英国杰出的侦探家、剧作家亚瑟·柯南·道尔。亚瑟·柯南·道尔一共写了60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故事,56个短篇和4个中篇小说,如《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猎犬》......书中对人物进行了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神态描写......在《四签名》这篇故事中,柯南·道尔对两位凶手进行了神态、外貌描写“他的身体很健壮、个子很大,两腿叉开站在那里,我看见他的右边大腿下面只是根木柱撑着。木腿人旁边蜷伏着的黑影子,这时也慢慢地站了起来。我看见他是一个黑人,体格矮小,畸行的大头上面长着蓬乱的头发,他围着一件黑色毯子似的东西,只露出丑恶异常的脸......”这句话生动形象的写出了坏人的丑恶行径。福尔摩斯有一句名言:“所谓事件,只要有不可解之处,就容易解决,看起来平凡无特征的犯罪才真棘手。”这句话让我感悟到只要我们在困难中走不下去,就一定要坚持,因为坚持就是胜利。这就是读书的乐趣,读书的收获。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智慧的宝库,书是人类的摇篮。从现在开始,让我们珍惜时间,好好看书吧!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15
有一书,让人感到危机重重,令人身处其中。《福尔摩斯探案集》就让我进入了新奇而又刺激的探案国度。
“你看看这封信。”华生医生淡淡的说。福尔摩斯拆开信,一看,原来是劳瑞斯顿花园街的命案。此时,我不禁打了个鸡皮疙瘩,心里想:这件事可真怪啊!
但此时,福尔摩斯正仔细地分析着。过了不久,福尔摩斯决定去现场考察一番,他拉上华生急忙赶往出事现场,我也跟着他们的速度翻开了新的一页。
不一会儿,我们就来到了劳瑞斯顿花园街。离街面稍远地方有四幢房子两幢有人居住,3号和另外一幢空着。大家发现,这几幢房子前面都有一个草木丛生的小花园。于是福尔摩斯来到3号前,一会儿凝视天空和对面的房子,一会儿又注视着地面。
紧接着我们又来到了屋子里,随着屋子里的'线索,我们与福尔摩斯仔细地探查着,一定要把凶手的狐狸尾巴揪出来!只见地板上僵卧着一具男尸,口袋里有许多物品,但发现尸体上并没有任何血迹,反而这血迹在墙上的,所以明显就是另一个人的。随着福尔摩斯的判断,我们即将深入的进入案件,揪出凶手的狐狸尾巴!
福尔摩斯与其他侦探讨论后,就想出了其他办法来解开这个未破之迷。
无论这个结果向哪方面发展,我想终究都是会找到蛛丝马迹的;这个新奇而又刺激的探案国度,福尔摩斯导游为我们制造了一个非常好的路线,引领着我们驶向远方。好奇心也会带我们翻开新的一页。
这案件会向哪个地方发展?福尔摩斯将会带着我们一个个去解答!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16
我是一个胆儿大的女孩,但不代表我什么都不怕。我怕蛇;怕安静的有点可怕的周围;怕看恐怖电影,小说的吓人情节。但我喜欢侦探小说。最喜欢的是福尔摩斯。
书中的福尔摩斯是一个思想奇怪的家伙,在一家医院化验室工作。痴迷于一些科学研究,有人说他冷血到无情的地步,因为看见他用棍子抽打尸体。但他是一个十分正派的人。有许许多多的稀奇古怪的知识,连他的教授都感到惊讶。他的室友名叫华生,是一名医生。福尔摩斯告诉华生,说他是一名私家咨询侦探,也可以说是侦探们的最高裁决机关。
就像爱迪生所说: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福尔摩斯的成就靠的就是他日积月累下来的知识、善于发现的双眼和一个善于思考的大脑。他总能发现一些常人难以发现的蛛丝马迹,但这远远不够。这些线索只要不是瞎子、傻子都能看见的,可为什么那些伦敦警察却不以为然呢?因为他们不会思考。然而,福尔摩斯却会对任何线索加以分析,利用平时积累的知识,再加上反复的推敲,即使再小的线索里也会有价值。这就是福尔摩斯的过人之处。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米尔沃顿”。为了避免一个贵族妇女的身败名裂,福尔摩斯冒着查出、被捕以及不可挽回的失败与屈辱甚至受到可恶的米尔沃顿的摆布的危险,做了一次非法入室行窃。他觉得:“既然在道义上是正当的,那么我要考虑的只有个人风险的问题。如果一个女士迫切需要帮助,一个绅士不应过多考虑个人安危。”这样的豪侠精神,即使在现在这个和平安逸的时代也是不多见的。当我读到福尔摩斯把一捆捆用于勒索的信“倾倒在壁炉里,直到保险柜空了才停止”的时候,我由衷的为福尔摩斯的勇气而佩服。而看到他在自己就要被人发现的一刹那,还没有忘记把那封“带着血迹的信”——可以用来指控杀害恶魔米尔沃顿的那位贵族妇女的唯一证物投入熊熊火焰之中时,我想每一个有正义感的读者,都会为之高声喝彩!
其实,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我们缺少的就是福尔摩斯这种谨慎与勇敢的混合体,在我们的生活中这两者是不可缺一的。在面对困难时,有的人知难而退,而福尔摩斯却勇敢的知难而进,用自己平时勤奋学习的知识,与敏锐的观察力和严谨的思考把困难逐个击破。人生道路上,我们总会面对各种各样的事,无论它如何复杂,你一定要冷静的面对,沉着地处理,不小看一点点的“微不足道”。许多事情,我们每个人都能做到,只要你平时认真学习,留心观察生活,仔细思考问题,所以问题都会迎刃而解。让我们一起来开阔自己的思维空间吧,让这世界,任我们自由翱翔!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17
最近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被他深深吸引。
其中让我最难以忘怀的一篇是魔犬之迷。魔犬之迷主要讲述了一个富有家庭住在一个沼泽地的附近,他是这个家族的掌管,他的名字叫查尔斯·伯魁亚,是一个大富翁,传闻他是被沼泽地的魔犬所吃掉,他有一个年轻的后代,名叫亨利·伯魁亚,准备继承伯父的庞大遗产,亨利不相信有魔犬存在,于是就拜访福尔摩斯大侦探,福尔摩斯就决定让他的助手——华生去沼泽地看个究竟,保护好亨利爵士。后来福尔摩斯就偷偷的到沼泽地暗中来探查,不听华生的`劝告,与敌人展开了激烈的智慧对决,他判定邻居泰波坦就是制造魔犬的凶手,经福尔摩斯与华生的观察后泰波坦露了馅,被逮捕到police局,原来魔犬只是个普通的巨犬,这只巨犬非常凶狠,身上还撒了磷粉才会发光,而且查尔斯·伯魁亚并不是吃了的,而是被魔犬的样子给吓到了,导致心脏病发做,心脏破裂而死的。这让我感受的福尔摩斯的聪明、机智、勇敢的品质。
在这本书里我学会了要留心观察身边的事物,仔细研究,会获得你想要的结果!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18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恐怕很多人都曾听说过,如今的福尔摩斯几乎已经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我在小时候就曾听说过他,那是我对侦探一类的事物情有独钟,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妈妈终于决定给我买一套《福尔摩斯探案集》。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侦探,让我看过一眼,就不忍释手。
平常的他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B的公寓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人上门或者做化学实验。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福尔摩斯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高,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喜欢把情节弄得戏剧化,外出时经常戴黑色礼帽。福尔摩斯的思考为众人所知,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把世界迷倒。我喜欢福尔摩斯还有另一个原因。侦探小说有很多,优秀作品也不少,无论是江户川乱步的小五郎;或是莫里·恩卢布朗塑造的那兼神探和怪盗于一身的亚森·罗宾;还是阿加沙·克里斯蒂作品中那冷静沉着的波洛……都是小说界的精品,但他们身边却缺少了得力的助手和知心的朋友,使得读者无法深层次地了解主人公的心灵世界,让英雄们都变成了“孤胆奇侠”,而福尔摩斯则不同。由于拥有约翰·H·华生这一值得信任的朋友,我们可以通过他的阐述来走进主人公的内心。华生是福尔摩斯的多年的室友,办案时的得力助手,他的传记作家以及他一生的好朋友。
福尔摩斯是一个兼具理性思维和感性思维的侦探。他的理性体现在他那冷静的头脑、敏锐的观察力和超强的推理能力上。我现在还记得那一件名为《跳舞的人》的案子。福尔摩斯从几个小小的,常人看来毫无意义的字符画中,便推断出这些图画所代表的文字,并最终以此顺藤摸瓜,将凶手缉拿归案。
而且,书中还曾经有过这样一段:华生中枪后,福尔摩斯的眼中闪出了泪花,平时一向沉稳的他居然冲着凶手咆哮道:“要是华生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我决不会放过你的!”此时,作者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有血有肉、关心好友的福尔摩斯,而并非是一个纯粹的推理机器。
福尔摩斯的故事距今已经有一百多年了,但关于他的故事仍然让人不禁深陷其中。因为他不仅会理性思考,还会用感性来抉择世事。那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侦探,永远都在感染着每一个读者。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19
最近,我正在读一本推理小说中的经典之作——《福尔摩斯探案集》。书中的主人公是歇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一名神探,他不喜欢平淡无奇的生活,处理各种棘手的案件对他来说,就是一个无比享受的过程。
书中的每一桩案件总是由一具尸体或一件奇事拉开序幕。接着,就是福尔摩斯的立刻出场,周遭密云密布,但是经过他精心的调查和巧妙的思考,最终总能得出结论,抓住邪恶的凶手。比如书中的《血字研究》,福尔摩斯居然同坐了一个民间故事找到了真凶;再如《红发盗金案》,福尔摩斯用一个对离奇事件的分析,得知了盗金犯人的作案地点和时间,之后抓获犯人。
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兴趣的一个故事是《带斑点的带子》。在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帮助一位少女从虎口逃了出来。这天,天还早,福尔摩斯同华生就被吵醒了,一位远道而来的女孩向他们叙述了自己的恐惧。福尔摩斯通过仔细地勘察,弄清楚了这个女孩的处境,最后巧用计谋让她脱离危险。
读着读着,我眼前的这位福尔摩斯似乎是一位神人,在他的世界里,没有他想不到的,更没有他办不到的。但是,福尔摩斯真是神人吗?不是。其实,他也一个普通人。他的成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获得的,而是通过长时间的思考和观察,反复地猜测和推断,才成功的。其实,只要我们也有福尔摩斯这样的努力和付出,也可以成为一个神人。就像做奥数题那样,有些题虽然可能一时半会儿做不出来,有时绞尽脑汁还没有答案,但是,只要我们通过耐心的思考,反复的验证,最终一定会有答案,也能创造像福尔摩斯那样的神奇!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20
“我从不放过任何微细的东西”这是书中福尔摩斯先生最喜欢说的一句话,也正是这句话使得福尔摩斯先生破获了一起起常人难以想象的事件。 我原以为这本书只是写福尔摩斯先生怎样破案,但在仔细阅读的时候,我发现这本书还给予我很多的真谛,如华生初识福尔摩斯先生,华生遇到的第一起事件《血字研究》,福尔摩斯说过一个人的头脑原本就像一所空荡荡的屋子,你必须选择性的把一些物品装到里面去。一个傻瓜会把自己遇到的这样那样的东西统统装进去,而自己真正需要的学识或者无处可容,或者顶多和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混杂在一起。所以,他在调用的时候就觉得特别不方便……华生一开始认为福尔摩斯先生的`很多想法简直是天方夜谭、夸大其辞,他觉得福尔摩斯把其慎密细致和荒唐可笑混在了一块儿。《血字研究》中,劳瑞斯顿花园生了杀人事件,很过的警察在案发现场寻找线索,可是他们只找到一些容易找寻的东西,他们对事件没有一点头绪,当福尔摩斯先生来到案发现场,指出了那些愚蠢家伙的不足——他们破坏了案发时劳瑞斯顿花园草坪上的马车痕迹,但则并没太多的影响福尔摩斯先生的侦破程序,他一步步的发现了很多有趣的东西,但常人看到那些福尔摩斯先生认为有趣的东西只不过是一些细微的很普通的东西。往往都忽略了它的价值,一个能使案件水落石出的价值。我想当他们最后发现是一定很懊悔。华生一直跟随着福尔摩斯先生,在一旁听着“无稽之谈”,但他怎晓得每一个”无稽之谈”的背后都有充分的证据证实。当案件破晓云雾之时,华生大为赞叹,从此改变了对福尔摩斯先生的看法和态度。以后的案件华生对福尔摩斯先生的推理简直深信不疑,因为他相信福尔摩斯先生回个他带来他想知道的真相。 福尔摩斯先生在挑选把什么东西装到自己头脑这间很小的屋子里去时,很是仔细。他选择性地装载那些能对自己的工作有帮助的工具,而这些工具他会样样齐全,而且摆放的有条不紊、次序井然。 我平常是一个马虎、不重视细节的人,很多事情因此而搞砸了,虽说人无完人,但福尔摩斯已经很完美了,如果实在说有不完美的之处,那就是世界上没有这个人,他是一个虚构的人。从放过很多微细的东西到不放过任何微细的东西。这正是我所要去寻求的。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21
我喜欢看一些破案方面的书和电视,比如《名侦探柯南》,《飞机上的杀人案》。今天,我有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里面的故事扣人心悬,百读不厌。这本书是英国著名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
其中最吸引我的是《斑点带子案》。主要讲了一位叫海伦·斯托纳的小姐,她的姐姐死了,在她的姐姐死之前说了:“唉!海伦!天啊!是那条有斑点的带子!那时斯托纳小姐听到了轻微的哨声和金属落地的声音,当时,斯托纳姐妹俩和她的继父住在一所大房子里。福尔摩斯听了详情后有去了现场,在现场他发现了一个小小的通气孔,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不起眼的通气孔,由此福尔摩斯做出了判断。过了几天,福尔摩斯知道了凶手,凶手就是她们的继父。他是用蛇钻过那个通气孔来到床上杀死了斯托纳小姐的姐姐。而斯托纳小姐听到的哨声就是凶手把蛇召唤回去,金属声音是他把蛇关进保险柜时引起的。当凶手再次把恶魔的手掌伸向斯托纳小姐时,聪明的福尔摩斯已经识破了他的的阴谋诡计,最终凶手被自己驯养的蛇给咬死,真是自食其果。
福尔摩斯之所以能查明凶手,是因为他观察仔细,把观察到的和知道的联系在一起想象,并加以推理,就知道了凶犯。总是被别人忽视的.蛛丝马迹最终证明是破案的关键,总是看起来最不可能的人原来是真正的凶犯。机智的破案者在明处,高智商的凶手在暗处,双方你来我往各显神通,可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虽然凶手掩盖事实的真相,表面上给人一种误导的思路,但是在狡猾的猎物也逃不出猎人的眼睛。读了这本书我爱不释手,特别欣赏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冷静、勇敢,他的层层推理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离奇的案件,真让人拍案叫绝。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时要冷静思考,仔细观察。我有时在学习上遇到一些难题,总是被表面麻痹。我要学习福尔摩斯那种惊人的观察力以及严密的推理功夫,相信困难就会一步一步排除,得出正确的答案。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22
如果有人问,世界上最著名的侦探家是谁,恐怕连几岁的小孩子都知道,他的名字就叫做——福尔摩斯。虽然他不是真实的,但是他的形象已经铭刻在人们的心中。
这几天我刚刚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它是由英国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写,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判案的故事。他那神奇般的判案速度和锐利的目光,曾经让犯罪分子胆战心惊。他不顾生命危险和罪犯博斗,最终破获了一个又一个案件,因此赢得了“世界第一侦探”的称号。
我觉得书中的破案情节特别地惊险刺激。其中留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件《蓝宝石案》,讲述的是伯爵夫人住在世界酒店时,她的一颗珠宝“蓝宝石”被盗的.过程。这个案子的线索只有一只鹅和一顶帽子,警方对此无能为力,于是他们只好请教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通过了解整个案子的来龙去脉后,就从这个帽子着手,分析出帽子的主人身高、体重和年龄。帽子上有几根白头发,就可以推断出此人大概四、五十岁,从帽子的肮脏程度推断出该人没有妻子等等。于是福尔摩斯故意在报纸上登了一条新闻:
兹于古奇街拾到大肥鹅一只和黑色毡帽一顶,为一位亨利·贝克先生所有。失主请于今晚6:30至贝克街坊221B号认领。
就是这样一个告示,引出了犯罪嫌疑人。福尔摩斯是如此机智、聪明。
看完这本书,我打心底里对福尔摩斯充满了崇敬,他教我看待一件事要学会分析、细细研究,这样才能正确处理好每一件事。比如做奥数题,碰到一道难题,先不要慌张,静下心来慢慢分析,总会找出最终的答案。
我爱读《福尔摩斯探案集》。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23
一位被称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的人物,一本一波三折、扣人心弦的尤物,还有那个住在贝克街的221号的神探。是柯南·道尔,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究》开启了一场探索之旅;《四签名》轰动英国。
全书共有九个故事,但一个故事令我感慨万千,那就是《最后一案》:是的,他为了人类社会除害了,杀了那做出人神共愤、天理不容的事情的`恶棍,也付出了代价——生命。不过,该说是值还是不值呢,同归于尽,令世人惋惜。福尔摩斯的一生,为了侦探事业付出了太多太多,甚至自己的生命,这颗明亮的明星从此陨落。
想想自己,我不禁黯然神伤,现在我的事业是学习,我不需为了学习对付任何人,更不需为了学习而牺牲,但我:遇到不会的题目,第一想法就是逃避,就等着老师讲。总是这样逃避,胆怯。老师讲的时候,我只是把老师讲的抄下来,即使听不懂,我也不会一定要听懂,过了就算了。善于刨根问底与我是毫无任何瓜葛。于是,总是有好多老师讲的题目不会做。这样浑浑噩噩的学习态度,自从我看了这本书之后,就离我远去了,因为福尔摩斯的敬业、认真,令我感慨良多,我不能一直沉沦、不肖。
是强烈的职业道德和探索精神使得福尔摩斯不惧生死,他热衷于他的事业,他爱他的事业,他那颗无私的心,敬业的心,湮没了他的恐惧,使他能为了人类社会的安定,为了正义而战,自己却我要向他致敬,我也要认真地对待我的事业——学习。我也感慨柯南·道尔的创作功力,使后人永远的记住了他的名字,他的小说。福尔摩斯几乎成了严密推理的代名词。柯南·道尔更是为侦探小说开辟了新的天地。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24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了一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经历,故事资料充满悬念,结构跌宕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人爱不释手。还体现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其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这个人脑子有点怪,研究学问的劲头十足。他又是一个一流的药剂师。他研究的学问既杂乱又古怪,头脑里装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的知识。
当我刚翻开目录时,每篇的题目都让我毛骨悚然,比如说:血字研究、带斑点的带子、水力工程师断指案,听起来让我不禁打了几个哆嗦。但福尔摩斯经过不断学习、不断钻研和不断的实践才使自我有了惊人的侦探本事。所以他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确定才会头头是道,才会使一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谜案拨云见日。所以,有他在就没有一个凶手能逃离法律的制裁。
自从我看完这本书后,受益匪浅。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很多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述,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我的一切想法全部写出来了,不做一点保留,让我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确定。比如说在《带斑点的`带子》中的一段语句:“你不必害怕”,他探身向前,轻轻地拍拍她的手臂,安慰她说:“我毫不怀疑,有什么事我们很快会处理好的。我明白,你是今日早上坐火车来的”。“如此说来,你认识我?”“不,我注意到你左手的手套里有一张回程车票的后半截。你必须很早就动身了,并且在到达车站之前,还乘坐单马车在崎岖的泥泞道路上行驶了一段长路”。
那位女士猛地吃了一惊,疑惑地凝视着我的搭档。这些语句让这篇文章的语言更生动了,让我更加喜欢这本书。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可是他还是不断地刻苦学习,一向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独特,这么有魅力,相信你看完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他和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25
寒假中,我读了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其中他的`第一部小说《血字的研究》让我特别感兴趣,故事大意是这样的――
1878年,华生认识了福尔摩斯,当天就遇上了案子,瑞伯被杀。他们立刻赶到现场,“凶手是个男的,身高在1.9米以上英尺,中年人。脚小,穿着一双粗皮方头鞋,抽印度雪茄,和被害者同乘一辆马车。”福尔摩斯看完了凌乱的案件现场,立即总结出凶手的特征。不久,又出现了类似的案件,“凶手是同一个!”按已有的线索,福尔摩斯布下“陷阱”,很快抓到了凶手……
福尔摩斯破获了无数的案件,靠的是仔细观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经过慎密地思考分析,得出案件真相。这一点,我可远远不及福尔摩斯。
生活中,我做数学题时总粗心大意,不是题目看错就是加减乘除号搞错;作文逻辑性也不强,没有细心观察生活中的事,就没有好的题材;英语我也不仔细,总把问号加成句号。那么怎么改正呢?数学应该先把题目读完再写;语文则该细心观察生活中的事,多读课外书;英语也要分清是回答还是提问。不该错的地方一定不要错,要成为学校年级里出类拔萃的少先队员。
我们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做生活中的细心人,千万不要粗心大意哦!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26
最近喜爱上了一本侦探小说,信手翻阅,一下就被里面的主人公福尔摩斯吸引了我的眼球。她身材瘦削,长着鹰钩鼻,头戴猎鹰帽,身披一件风衣,手握一支烟斗,出没于迷雾笼罩的庄园古堡、或端坐在炭火摇曳的壁炉旁······
生活中的我们都是华生,在疑云密布下看不清事实的真相,而福尔摩斯指引着我们,步步深入,直至真相被揭开。
《血的研究》里福尔摩斯第一次隆重登场,使伦敦的两位警长相形见绌。《银色马》是一个相当精彩别致的案子,这里与别的案子与众不同,凶手是一只银色白额马。这些案子如此曲折离奇,引人入胜,案子的发展往往有出人意料的改变,险象环生,让人爱不释手。
这里跌宕起伏的情形,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和福尔摩斯这个个性鲜明的人物相结合,揭示了社会的现实问题,宣扬了邪不压正的思想。所谓“多行不义必自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恶有报,这里充分表现了人性中善与恶的较量,宣扬了正义和善良。
匪夷所思案件,扑朔迷离的案情,细心缜密的推理,惊险刺激的冒险。在与罪恶和魔鬼的较量中,福尔摩斯运筹帷幄,抽丝拔茧,一步步驱散了头顶的阴霾。在最后一刻将真相缓缓道来,而后我们终于恍然大悟。
“原来如此”福尔摩斯总是这样自信地说。他冷静、勇敢、智慧、超群、观察力惊人,其严厉的推理能力,成熟的人格魅力,令其他侦探黯然失色。他的一个个破案故事已成为难以超越的永恒经典。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27
今天是我第三次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一开始读的时候我以为这是福尔摩斯的日记。结果我发现我错了,这不是福尔摩斯本人的日记,而是与他同寝室的柯南·道尔的日记。在读的过程中我尝到了“乐中有悲,悲中有怒”的滋味。
当看完第一篇——血字的研究时,我就打心眼儿里敬佩福尔摩斯,又觉得福尔摩斯是个科学中的超级怪咖。我怀着好奇的心情把第一遍读完,除了觉得福尔摩斯是怪咖以外就没什么感觉了。
一想到还有什么不解的地方,我又怀着探索的精神来读第二遍,这次我略有稍懂:当一个人犯下一个不可的.饶恕错误时,在当初那个腐败的社会中,即使被官方宽恕,即使自己善心改过,他也必须要承受生命的代价——受害者的家属会毫不犹豫的复仇。试问,一个受害者的家属杀了令自己家庭破碎的犯罪人,那这个家属也不就是当初的犯罪人吗?
乐中生悲。当福尔摩斯成功破案时,我很高兴,也很兴奋,但更多的是激动。因为,命案终于告一段落了。但又不知因复仇儿犯罪的人的家人,会不会故伎重演。但回头看来,我比起高兴,悲伤却涌出的更多,比起兴奋,惋惜却更多。我为那些因命案失去亲人的人们而悲伤,为那些因命案丧失了性命的人们而惋惜。
当我第三次去品味时,我才真正懂得“事出有因,有因必有果”的道理。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28
最近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被他深深吸引。
其中让我最难以忘怀的一篇是魔犬之迷。魔犬之迷主要讲述了一个富有家庭住在一个沼泽地的附近,他是这个家族的掌管,他的名字叫查尔斯*伯魁亚,是一个大富翁,传闻他是被沼泽地的魔犬所吃掉,他有一个年轻的后代,名叫亨利*伯魁亚,准备继承伯父的庞大遗产,亨利不相信有魔犬存在,于是就拜访福尔摩斯大侦探,福尔摩斯就决定让他的助手——华生去沼泽地看个究竟,保护好亨利爵士。后来福尔摩斯就偷偷的到沼泽地暗中来探查,不听华生的劝告,与敌人展开了激烈的智慧对决,他判定邻居泰波坦就是制造魔犬的凶手,经福尔摩斯与华生的`观察后泰波坦露了馅,被逮捕到police局,原来魔犬只是个普通的巨犬,这只巨犬非常凶狠,身上还撒了磷粉才会发光,而且查尔斯*伯魁亚并不是吃了的,而是被魔犬的样子给吓到了,导致心脏病发做,心脏破裂而死的。这让我感受的福尔摩斯的聪明、机智、勇敢的品质。
在这本书里我学会了要留心观察身边的事物,仔细研究,会获得你想要的结果!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29
今天,妈妈送我一本好书《福尔摩斯探案》。我迫不及待地细细品读起来。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 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也许,正因为福尔摩斯有这些与众不同的特点,才使得他具有多种多样的才能,也才使得他的故事更加吸引读者呢!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生活中要懂得仔细观察,要细心,所做的每一件事每一个计划都要认认真真,不可以有疏忽。还要认真检查。只有速度没有质量是不行的,做事要干脆利落还要做好。一旦有什么疏忽和漏洞可能后果就不堪设想。但是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就算是一些世界级的伟人,也会有过错。但是也要对自己有信心,有信心才能做好每一件事,如果连对自己都没有信心。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也让我明白了很多,这本书是一本好书值得每一个人去阅读,从一个个案子中可以看出一个个纯熟的逻辑思维。阅读这本书让我懂得思考。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30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的是具有令人叹服的断案能力和准确的判断能力的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它精选了“血字的研究”、“恐怖谷”、“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猎犬”四个代表性的探案故事,生动的展现了福尔莫斯在破解一个个谜团中的智慧、勇气和力量。形象展现了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良知与罪恶的搏斗,使福尔摩斯长久不衰,具有吸引力。
而我喜爱福尔摩斯则是因为他的一句话:“如果能保证毁灭你,那么,为了社会的利益,即使和你同归于尽,我也心甘情愿。”这是福尔摩斯面对莫里亚提教授时说的一句话。莫里亚提教授是一个恐怖的人,他聪明绝顶,思维慎密。伦敦的案子几乎大半都出自于他之手,而使苏格兰场中的侦探栽在他手中的悬案更是不计其数。它是社会的公敌,“犯罪界的拿破仑”。而福尔摩斯甘愿在大瀑布上与其同归于尽,将这个社会的毒瘤除去表现了极强的'责任感和牺牲感。
我想:我们要向福尔摩斯学习,时刻有着极强的责任感,以帮助社会为己任,时刻准备着为社会做贡献。像福尔摩斯一样在社会的敌人,威胁社会的毒瘤面前,具有不怕牺牲的精神,与他们抗争到底。还要努力培养自己的逻辑推理能力、观察能力和毅力,以增强自己的智力。这样会对我们以后的发展产生有利的影响,铺平道路,以使我们健康成长。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传世名著,它既是一部思维慎密的小说,又是一部闪烁着人性光辉的小说。其中的斗智斗勇使人如临其境。值得我们一遍一遍地读,以提高我们的道德修养。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31
寒假到了,当我拿起《福尔摩斯经典探案集》的时候,我立刻读了起来。我被书中扑朔迷离的案件所吸引,被书中的人物描写所沉醉,就像走进100年前有夏洛克·福尔摩斯的那条贝克街。
书中使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案件是《恐怖谷》,这个案件的大概内容是:伯尔斯通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死者的名字叫约翰·道格拉斯。当福尔摩斯先生找到丢失的哑铃和包袱里的衣服后,才知道死者不是约翰·道格拉斯。然后道格拉斯先生从窗帘后面走出来说死者叫泰迪·饱德温。然后道格拉斯先生说起20年前的美国。
20年前的美国有一群凶残的死酷党人,他们犯下了极恶的罪行,最终被处死。
在《恐怖谷》一案中,福尔摩斯由丢失的哑铃生出疑问,并从水中打捞出的包袱中推断出死者并非是道格拉斯先生,最终理清了案子的头绪,并帮助正义的道格拉斯先生免除了英国法律的追究。福尔摩斯能从一个或多个线索顺藤摸瓜,最后揭开案件的谜底。我知道要做一个大侦探,就一定要能够发现蛛丝马迹,善于寻找事物的联系。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32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福尔摩斯是一个优秀的侦探,从华生的观察我们就清楚地知道福尔摩斯拥有广博的知识与破案经验,他通过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得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
就本人而言,从幼儿园到小学,学到的'知识可以说很多了,然而,现在记住的东西却没有多少。惰性成了我成功路上的绊脚石。惰性使我甘于现状,不思进取,不用说像福尔摩斯一样探案,我甚至连稍微复杂一点的逻辑推理问题都难以分析。
福尔摩斯会因为案件没有头绪而彻夜不眠地分析问题,这勤奋正是我缺少的。从他的身上,我惊喜地发现很多闪光点,使我受到很大感染。我一定好好努力学习。天才源于勤奋,即使我做不了天才,也要做一个问心无愧的人。
天才源于勤奋,这是《福尔摩斯探案集》告诉我的一个受益颇深的道理。他使我认识到了勤奋的重要性,让我重新塑造自己完美的人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33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面讲述了一个身材消瘦、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神探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作者是英国的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里面讲的是巴斯克维尔爵士在公园散步时被杀害,而尸体旁边却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狗爪印,进过福尔摩斯的全力探案和医生华生的.鼎力相助下,案件水落石出。巴斯克维尔爵士乘坐库姆·德雷西的车子回家,看到自己的猎犬跑出来,嘴里喷着被别人事先放好的化学原料——磷冒出的蓝火,以为有鬼出来了。吓的心脏病猝发而死。
福尔摩斯的探案能力是很厉害,但如果千千万万市民都留心观察身边的事件,并主动负起责任,那我们不就可以让福尔摩斯休息一下,不用那么忙了吗?所以,我们要先从自己做起,负起治安的责任。
这本书我明白了,不能只让一两位强者为我们力挽狂澜,帮我们探索案件,而是要让大家一起探案,这样大家都可以当上福尔摩斯,生活也会越来越愉快。用一句话说,就是“团结的力量大”。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34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小说的结构严谨,情节波折起伏,引人入胜,丝丝入扣,生动形象的讲述了英国19世纪末隐居在贝克大街221B座的名侦探福尔摩斯的探险历程,生动的语言使人认识到一位技艺高超,有强大推理能力的传奇人物——福尔摩斯,同时也展现了这一时期壮丽的.社会动态和人民的日常生活。
福尔摩斯的全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rk·Holrnes),他一生破案无数,断案的经验丰富,能从细微处发现大问题。夏洛克·福尔摩斯推理时通常采用的是细致入微的观察,看人先看手,再看膝盖和袖口,然后对观察到的进行整合分析,进行中,他平淡自若,仿佛和你谈话一般,然后得出结论,他那灵敏的身手,缜密的心理,精密的分析,细致的观察,敏捷的思维都让人叹为观止。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明白了,细致的观察力和缜密的逻辑思维是十分重要的。那么又如何培养自己的观察力与逻辑思维是十分重要的。那么又如何培养自己的观察力与思维呢?其实很简单,从现在开始,我要上课集中注意力,认真听讲,专心记忆每一个知识点,让我把其深刻的记忆,烙印在脑海里,同时,我也要每天刻苦学习,奋发图强,用知识来充实自己,用学时武装自己,更要利用有限的时间,不要使时光虚度!
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让我们用客观理性的光芒照亮前方。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35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面讲述了一个身材消瘦、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神探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作者是英国的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里面讲的'是巴斯克维尔爵士在公园散步时被杀害,而尸体旁边却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狗爪印,进过福尔摩斯的全力探案和医生华生的鼎力相助下,案件水落石出。巴斯克维尔爵士乘坐库姆·德雷西的车子回家,看到自己的猎犬跑出来,嘴里喷着被别人事先放好的化学原料——磷冒出的蓝火,以为有鬼出来了。吓的心脏病猝发而死。
福尔摩斯的探案能力是很厉害,但如果千千万万市民都留心观察身边的事件,并主动负起责任,那我们不就可以让福尔摩斯休息一下,不用那么忙了吗?所以,我们要先从自己做起,负起治安的责任。
这本书我明白了,不能只让一两位强者为我们力挽狂澜,帮我们探索案件,而是要让大家一起探案,这样大家都可以当上福尔摩斯,生活也会越来越愉快。用一句话说,就是“团结的力量大”。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36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他出生于英国苏格兰爱丁堡,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世界最畅销书的作家之一。他从1886年开始写作《血字的研究》,寂静退稿才发表。1890年《四签名大揭秘》出版,1891年弃医从文,成侦探小说家。1894年决定停止写侦探小说,在《最后一案》中让福尔摩斯在激流中死去。1902年作者与英国在南非战争的政策辩护而被封爵。
本文每一篇皆由一具尸体(或失踪人口)拉开故事的序幕,然后侦探出场办案,周遭谜云密布,人人几乎都有涉案的`嫌疑。在高潮迭起的情节中,神探与罪犯对抗、正义与邪恶成立,而作者透过神秘的谋杀案,关切杀人背后的原因,也剖析心灵黑暗面的社会背景。
我最喜欢这本书里的福尔摩斯:他身材瘦削、高大健步、鹰钩鼻子、头戴猎帽、肩披大衣,他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细致耐心、追求真理、坚持原则,他神奇的外表、零乱的书桌、独特的穿着、千变万化的乔装掩饰、足智多谋的头脑、锲而不舍的作风、济弱扶贫但尊重法理的侠义精神,简直就是正义的化身,在各个时代各个国家都是人们心中的英雄。
阅读福尔摩斯探案故事对我们学生来说,目的自然不是仿效福尔摩斯具体的破案手法,而是从中吸取智慧,开拓眼界,认识人生,学习观察事物和处理难题的思路,以提高自己的艺术欣赏水平和精神境界。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37
在逛书店时,我的眼睛忽然一亮,有我最喜欢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连忙掏钱买了它,回到家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与华生医生每次破案的过程。在这本书中,还详细介绍了福尔摩斯和华生相识时的情景以及福尔摩斯个人情况。
我最感兴趣的是《银色白额马失窃》这篇文章。它讲的是一匹名驹失窃,而很多人下很大的.注,说那匹名驹会败给第二名驹。而福尔摩斯调查出来的结果出人意料,居然只是对马脚进行手术,让它跑得慢,最终没有得逞。(对马脚进行手术,那些下注名驹输的,就可以胜利了)
我每次在考试、生活中总是不够细心,总是会错一些计算题或很简单(学前班都会做的题)。在生活中常常因为不够细心,而做错事。如果把这些案子交到我手上,不知要出多少冤假错案呢!我一定要改正自己粗心的错误,自己也受益终身啊!
一本好书就像我的朋友,我的家人。只有多一朋友,才能学到更多知识,才能为祖国做出更大的贡献。只有多一些家人,才能感受到家的温暖。人如果不读书,就像没有了手和脚,所以,我们一定要多读书,才能汲取到更多的知识,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38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影响全世界的一部巨作,作者是英国著名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柯南道尔。这本书讲了主人公福尔摩斯用他超强的观察力和判断力侦破了一个又一个悬疑的案件,下面,我想说说我对福尔摩斯的看法。
福尔摩斯是一位十分聪明的名侦探。福尔摩斯用自己的智慧侦破了许许多多的案件。他之所以那么聪明,一方面跟他天生的聪明才智密不可分,更重要的是,福尔摩斯酷爱读书,这些书籍一进步补充了他的知识储备,帮助他解决了很多难题,成为了名侦探。可见,读书对于一个人的成长来说是多么重要啊,当ipad、智能手机占据了我们大部分时间,我们读书的时候也越来越少,这是我们这一代人的悲哀。所以,无论成为名侦探也好、实现自己的梦想也好、充实自己也好,都要更多的去阅读,让书籍润泽自己的灵魂。
福尔摩斯还是一位科学怪人,十分热爱科学,甚至爱科学胜于爱自己。他经常向自己的身体里注射毒药来证实自己的猜想,这种举动时常让他的朋友华生反感,我也不例外。他再爱科学也不至于用自己的生命来开玩笑吧,我真搞不懂他。不过,这是一把双刃剑,它有利也有弊。正是因为他对科学的热爱,让他明白了凶手使用的高级手段,大大提高了办案效果。每当我读到他侦破案件的时候,我都十分兴奋,为他的成功感到高兴。没有什么事情是可以随随便便成功的,对一项事业的热爱是可以献出生命的。这给我很大的震撼,在实现梦想的一路上,一定是不平坦的、充满挫折的,但是我要像福尔摩斯一样,不惧怕任何困难、勇往直前。
福尔摩斯还是个傲慢的家伙。人不可能十全十美,福尔摩斯也不看例外。他的傲慢从一开始就能体现出来。在血字的研究里面,两位侦探给了他一件十分棘手的案件,而福尔摩斯却说十分简单,可是事实上这件案子让福尔摩斯绞尽脑汁。所以,大家都很憎恨他。连作者也不例外,在最后一案中,作者让福尔摩斯和詹姆斯 莫里亚蒂一起坠入河中。这样一位杰出的侦探就这样离世了。有句话说的好:完美的.人是可怕的人。很多时候,我要接受自己的不完美,正确的认识自己、提高自己。
一本有益的书真的可以让我们受益终生啊!
王老师点评:张成硕的这篇读后感采用了夹叙夹议的写作方法,打破了概括主要内容+感受的模式,从聪明、科学怪人和傲慢三个不同的方面介绍了自己眼中的福尔摩斯,没有落入俗套,而是写出了自己独特的感受,并能够非常自然的联系生活实际,从书中汲取了成长的营养!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39
我小时候,就已经知道福尔摩斯了。据说他有着神秘的本领,无论多复杂的案件,到了他的手上都可以顺利破解。简直是如有神相助。
如今我现在终于“看到”福尔摩斯破案了。但我看完这本书之后,“福尔摩斯”这名字留给我的“神秘之谜”虽然消失了,可我又对他产生了无限的敬仰。他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可以表现出惊人的冷静、从容、自信等等。
他那独特的思维方式和细致的观察能力,不仅能使他给某件事给出精准的判断。更是可以将如一团乱麻的线索经过他的大脑后,就归类、将假的去掉;将真的和有用的'保留,马上得到结论后;就将犯罪的人绳之以法。
福尔摩斯不是因为真的有神在帮助他,而是因为他的观察能力。他往往不错过任何一个细节;也可以发现任何人没发现的蛛丝马迹。而且对人们容易忘记的小事小物过目不忘。还除了他聪明过外的大脑;还让棘手的案件变得简单。就迅速找出真相。
能引起福尔摩斯的注意、沉思的细节非常不引人注意:灰尘分布之类的。
我们要学习他。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40
时隔近日,这本书没有因为时代的沉沦而消逝,这本书是一个不朽的传奇,也是一颗永不泯灭的星星。尽管这本书早已被我翻过几十遍,但是我对它还是那么爱不释手。我喜欢这本书,只因为它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1887 年,福尔摩斯横空出世,在《血字的研究》这部文章中,他初露锋芒,像一颗璀璨的新星划破了漆黑的夜空。面对任何复杂离奇、毫无头绪的案情,他就像一只嗅觉灵敏的猎犬,展露了绝人的侦探天赋。他沉着冷静,勇敢的与邪恶势力对抗。
后来,电视荧幕上又出现了一个“福尔摩斯”,他与福尔摩斯一样,无论什么疑难案件,他总是说“真相永远只有一个!”总能让真凶束手就擒。这让我惊叹:“两人的分析推理能力竟可以这样强大,强大到令人叹为观止的境界!”
但生活中并不是所有人都像福尔摩斯一样正义,,生活中也并非没有黑暗的陷阱,也有人算计别人,也有人利用网络犯罪,让别人遭受损失……社会上如果多一些福尔摩斯,损人利己的人就会少一些,我们的生活也就多了一份保障。
福尔摩斯的人格魅力就像他的探案能力一样,征服了世界各地的读者。他以一贯优雅的贵族风采让我们着迷,而有时,他在说话的的时候,还带着孩子似的纯真的粗鲁,这样可爱的一面不仅没有损害他的形象,反而让我们觉得他更加真实可亲。福尔摩斯是家喻户晓、威名赫赫的英雄!
福尔摩斯穿透重重迷雾、直指隐身真凶、捍卫正义事业、谱写英雄传奇。柯南道尔的这部小说有着恐怖紧张的气氛、跌宕起伏的情节、引人入胜的悬念、丝丝入扣的推理、迷雾重重的案情、意料之外的结局。作为一个合格的侦探,这可是你的必读书哦!让你和福尔摩斯一起徜徉在推理的海洋里吧!
这本书已被我翻烂,但我依旧喜欢它,不因为什么,只因为它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41
“我从不放过任何微细的东西”这是书中福尔摩斯先生最喜欢说的一句话,也正是这句话使得福尔摩斯先生破获了一起起常人难以想象的事件。 我原以为这本书只是写福尔摩斯先生怎样破案,但在仔细阅读的时候,我发现这本书还给予我很多的真谛,如华生初识福尔摩斯先生,华生遇到的第一起事件《血字研究》,福尔摩斯说过一个人的头脑原本就像一所空荡荡的屋子,你必须选择性的把一些物品装到里面去。一个傻瓜会把自己遇到的这样那样的东西统统装进去,而自己真正需要的学识或者无处可容,或者顶多和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混杂在一起。所以,他在调用的时候就觉得特别不方便……华生一开始认为福尔摩斯先生的很多想法简直是天方夜谭、夸大其辞,他觉得福尔摩斯把其慎密细致和荒唐可笑混在了一块儿。《血字研究》中,劳瑞斯顿花园生了杀人事件,很过的警察在案发现场寻找线索,可是他们只找到一些容易找寻的东西,他们对事件没有一点头绪,当福尔摩斯先生来到案发现场,指出了那些愚蠢家伙的不足——他们破坏了案发时劳瑞斯顿花园草坪上的马车痕迹,但则并没太多的影响福尔摩斯先生的侦破程序,他一步步的发现了很多有趣的东西,但常人看到那些福尔摩斯先生认为有趣的东西只不过是一些细微的很普通的东西。往往都忽略了它的价值,一个能使案件水落石出的价值。我想当他们最后发现是一定很懊悔。华生一直跟随着福尔摩斯先生,在一旁听着“无稽之谈”,但他怎晓得每一个”无稽之谈”的'背后都有充分的证据证实。当案件破晓云雾之时,华生大为赞叹,从此改变了对福尔摩斯先生的看法和态度。以后的案件华生对福尔摩斯先生的推理简直深信不疑,因为他相信福尔摩斯先生回个他带来他想知道的真相。 福尔摩斯先生在挑选把什么东西装到自己头脑这间很小的屋子里去时,很是仔细。他选择性地装载那些能对自己的工作有帮助的工具,而这些工具他会样样齐全,而且摆放的有条不紊、次序井然。 我平常是一个马虎、不重视细节的人,很多事情因此而搞砸了,虽说人无完人,但福尔摩斯已经很完美了,如果实在说有不完美的之处,那就是世界上没有这个人,他是一个虚构的人。从放过很多微细的东西到不放过任何微细的东西。这正是我所要去寻求的。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42
如果有人问,世界上最著名的侦探家是谁,恐怕连几岁的小孩子都知道,他的名字就叫做——福尔摩斯。虽然他不是真实的,但是他的形象已经铭刻在人们的心中。
这几天我刚刚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它是由英国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写,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判案的故事。他那神奇般的判案速度和锐利的目光,曾经让犯罪分子胆战心惊。他不顾生命危险和罪犯博斗,最终破获了一个又一个案件,因此赢得了“世界第一侦探”的称号。
我觉得书中的破案情节特别地惊险刺激。其中留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件《蓝宝石案》,讲述的是伯爵夫人住在世界酒店时,她的一颗珠宝“蓝宝石”被盗的过程。这个案子的线索只有一只鹅和一顶帽子,警方对此无能为力,于是他们只好请教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通过了解整个案子的来龙去脉后,就从这个帽子着手,分析出帽子的主人身高、体重和年龄。帽子上有几根白头发,就可以推断出此人大概四、五十岁,从帽子的肮脏程度推断出该人没有妻子等等。于是福尔摩斯故意在报纸上登了一条新闻:
兹于古奇街拾到大肥鹅一只和黑色毡帽一顶,为一位亨利·贝克先生所有。失主请于今晚6:30至贝克街坊221B号认领。
就是这样一个告示,引出了犯罪嫌疑人。福尔摩斯是如此机智、聪明。
看完这本书,我打心底里对福尔摩斯充满了崇敬,他教我看待一件事要学会分析、细细研究,这样才能正确处理好每一件事。比如做奥数题,碰到一道难题,先不要慌张,静下心来慢慢分析,总会找出最终的答案。
我爱读《福尔摩斯探案集》。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43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之五个橘核》,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天,天还下着雨,华生来福尔摩斯家做客。就在这时,门铃响了,走进来的是一位穿衣讲究,彬彬有礼的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他名叫约翰·奥彭肖,他收希望得到福尔摩斯的帮助。事情是这样的:1883年约翰的伯父收到一个信封。他刚打开信封,五个又干又小的橘核“嗒嗒”地落在桌子上。约翰想笑,可看见伯父那恐惧的脸便马上不想笑了,伯父嘴里不停地叨念着:“K、K、K!”之后在一天晚上,伯父喝酒后死在一个污水坑里。而他的父亲也遇到了同样的事,摔死在一个白垩矿坑里······
听约翰讲完故事,福尔摩斯急忙让约翰乘火车回去,自己要在伦敦找点线索。第二天清晨,约翰就被杀害了。福尔摩斯只好向华生简单介绍了自己调查到的组织,他们找到目标后,就会给对方寄橘核之类的东西以示警告。于是福尔摩斯拿出一个橘子,挤出五个核,和一张写有3个K的纸寄给了“孤星”号的船长。没过几天,“孤星”号的残骸就在海上了。因为福尔摩斯从孤星号的行踪看出来了,他们就是杀害约翰的凶手。
福尔摩斯能破这个案子的关键在于他有丰富的知识,他就明白了组织的特点,然后从此入手解决了这个案子。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拥有丰富的知识积累,坚持不懈战胜困难的精神以及细致缜密的思考,这样才能做到百战百胜。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44
我小时候,就已经知道福尔摩斯了。据说他有着神秘的本领,无论多复杂的案件,到了他的手上都可以顺利破解。简直是如有神相助。
如今我现在终于“看到”福尔摩斯破案了。但我看完这本书之后,“福尔摩斯”这名字留给我的“神秘之谜”虽然消失了,可我又对他产生了无限的敬仰。他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可以表现出惊人的冷静、从容、自信等等。
他那独特的思维方式和细致的观察能力,不仅能使他给某件事给出精准的判断。更是可以将如一团乱麻的线索经过他的大脑后,就归类、将假的去掉;将真的和有用的保留,马上得到结论后;就将犯罪的.人绳之以法。
福尔摩斯不是因为真的有神在帮助他,而是因为他的观察能力。他往往不错过任何一个细节;也可以发现任何人没发现的蛛丝马迹。而且对人们容易忘记的小事小物过目不忘。还除了他聪明过外的大脑;还让棘手的案件变得简单。就迅速找出真相。
能引起福尔摩斯的注意、沉思的细节非常不引人注意:灰尘分布之类的。
我们要学习他。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45
时隔近日,这本书没有因为时代的沉沦而消逝,这本书是一个不朽的传奇,也是一颗永不泯灭的星星。尽管这本书早已被我翻过几十遍,但是我对它还是那么爱不释手。我喜欢这本书,只因为它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1887 年,福尔摩斯横空出世,在《血字的研究》这部文章中,他初露锋芒,像一颗璀璨的新星划破了漆黑的夜空。面对任何复杂离奇、毫无头绪的案情,他就像一只嗅觉灵敏的猎犬,展露了绝人的侦探天赋。他沉着冷静,勇敢的与邪恶势力对抗。
后来,电视荧幕上又出现了一个“福尔摩斯”,他与福尔摩斯一样,无论什么疑难案件,他总是说“真相永远只有一个!”总能让真凶束手就擒。这让我惊叹:“两人的分析推理能力竟可以这样强大,强大到令人叹为观止的境界!”
但生活中并不是所有人都像福尔摩斯一样正义,,生活中也并非没有黑暗的陷阱,也有人算计别人,也有人利用网络犯罪,让别人遭受损失……社会上如果多一些福尔摩斯,损人利己的人就会少一些,我们的生活也就多了一份保障。
福尔摩斯的人格魅力就像他的探案能力一样,征服了世界各地的读者。他以一贯优雅的贵族风采让我们着迷,而有时,他在说话的的时候,还带着孩子似的纯真的粗鲁,这样可爱的一面不仅没有损害他的形象,反而让我们觉得他更加真实可亲。福尔摩斯是家喻户晓、威名赫赫的英雄!
福尔摩斯穿透重重迷雾、直指隐身真凶、捍卫正义事业、谱写英雄传奇。柯南道尔的这部小说有着恐怖紧张的气氛、跌宕起伏的情节、引人入胜的悬念、丝丝入扣的推理、迷雾重重的案情、意料之外的结局。作为一个合格的侦探,这可是你的必读书哦!让你和福尔摩斯一起徜徉在推理的海洋里吧!
这本书已被我翻烂,但我依旧喜欢它,不因为什么,只因为它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46
最近,我看了阿瑟·柯南道尔爵士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的著名侦探,是一位富有正义感的侦探。他和他忠实的医生朋友华生一起经历了无数千奇百怪的案子,他的豪华别墅不知道被多少人拜访过。为了有一个安静的环境进行侦探案件的工作,他甚至放弃了结婚生子。
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个故事中,巴斯克维尔家庭非常富有,但前两位继承人已被一只巨大猎犬谋杀,第三位继承人亨利爵士正急着赶回家。福尔摩斯便与华生一同前往巴斯克维尔村,帮助破案。在那里,他认识了斯太普顿兄妹,但他很怀疑他们,兄妹两人外貌截然不同,却与一所倒闭的学校的校长与夫人长相一模一样,斯太普顿哥哥又很觊觎巴斯克维尔的财富。于是,福尔摩斯让亨利冒一次险,引出大猎狗,并开枪杀了它。后来,又发现斯太普顿是猎狗的主人,想偷巴斯克维尔的财富,让斯太普顿不小心落入沼泽死亡。最后,他妹妹告诉大家其实他们就是那家学校的校长夫妇,而她丈夫又一直软禁她,并不让她说出真相。事情就这样平安地告一段落。
这个故事中,我看出了福尔摩斯拥有敏捷的观察力,发现了斯太普顿兄妹外貌特征的怪异之处;福尔摩斯身手又很灵敏,在猎狗快杀了亨利时救了他一命;福尔摩斯更是勇敢的,与巨型猎犬搏斗,拯救了亨利;而从福尔摩斯每次有条理、正确以及迅速敏捷的判断中,看出他是聪明的……
我喜欢这类侦探集,更喜欢主人公福尔摩斯。长大后,我也要做一个和福尔摩斯一样的侦探。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47
最近,我看了阿瑟·柯南道尔爵士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的著名侦探,是一位富有正义感的侦探。他和他忠实的医生朋友华生一起经历了无数千奇百怪的案子,他的豪华别墅不知道被多少人拜访过。为了有一个安静的环境进行侦探案件的工作,他甚至放弃了结婚生子。
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个故事中,巴斯克维尔家庭非常富有,但前两位继承人已被一只巨大猎犬谋杀,第三位继承人亨利爵士正急着赶回家。福尔摩斯便与华生一同前往巴斯克维尔村,帮助破案。在那里,他认识了斯太普顿兄妹,但他很怀疑他们,兄妹两人外貌截然不同,却与一所倒闭的学校的校长与夫人长相一模一样,斯太普顿哥哥又很觊觎巴斯克维尔的财富。于是,福尔摩斯让亨利冒一次险,引出大猎狗,并开枪杀了它。后来,又发现斯太普顿是猎狗的主人,想偷巴斯克维尔的财富,让斯太普顿不小心落入沼泽死亡。最后,他妹妹告诉大家其实他们就是那家学校的校长夫妇,而她丈夫又一直软禁她,并不让她说出真相。事情就这样平安地告一段落。
这个故事中,我看出了福尔摩斯拥有敏捷的观察力,发现了斯太普顿兄妹外貌特征的怪异之处;福尔摩斯身手又很灵敏,在猎狗快杀了亨利时救了他一命;福尔摩斯更是勇敢的,与巨型猎犬搏斗,拯救了亨利;而从福尔摩斯每次有条理、正确以及迅速敏捷的判断中,看出他是聪明的……
我喜欢这类侦探集,更喜欢主人公福尔摩斯。长大后,我也要做一个和福尔摩斯一样的侦探。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48
最近,我看了阿瑟·柯南道尔爵士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的著名侦探,是一位富有正义感的侦探。他和他忠实的医生朋友华生一起经历了无数千奇百怪的案子,他的豪华别墅不知道被多少人拜访过。为了有一个安静的环境进行侦探案件的工作,他甚至放弃了结婚生子。
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个故事中,巴斯克维尔家庭非常富有,但前两位继承人已被一只巨大猎犬谋杀,第三位继承人亨利爵士正急着赶回家。福尔摩斯便与华生一同前往巴斯克维尔村,帮助破案。在那里,他认识了斯太普顿兄妹,但他很怀疑他们,兄妹两人外貌截然不同,却与一所倒闭的学校的校长与夫人长相一模一样,斯太普顿哥哥又很觊觎巴斯克维尔的财富。于是,福尔摩斯让亨利冒一次险,引出大猎狗,并开枪杀了它。后来,又发现斯太普顿是猎狗的主人,想偷巴斯克维尔的财富,让斯太普顿不小心落入沼泽死亡。最后,他妹妹告诉大家其实他们就是那家学校的校长夫妇,而她丈夫又一直软禁她,并不让她说出真相。事情就这样平安地告一段落。
这个故事中,我看出了福尔摩斯拥有敏捷的观察力,发现了斯太普顿兄妹外貌特征的怪异之处;福尔摩斯身手又很灵敏,在猎狗快杀了亨利时救了他一命;福尔摩斯更是勇敢的,与巨型猎犬搏斗,拯救了亨利;而从福尔摩斯每次有条理、正确以及迅速敏捷的判断中,看出他是聪明的……
我喜欢这类侦探集,更喜欢主人公福尔摩斯。长大后,我也要做一个和福尔摩斯一样的侦探。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49
暑假期间我读了《 福尔摩斯探案集 》,它是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柯南创作的优秀作品。小说以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缜密严 谨的推理深深地吸引这我。读完之后给我很大感触受益匪浅。福尔摩斯是正义勇感智慧的化身。他能从脚印的能分辨出这个 人的 身材大小,他能从一点烟就能看出抽烟者是谁……福尔摩斯凭借着超常的智慧和丰富的经验一次次精彩的破案。
书中说,福尔摩斯是这样一个人当他心中有问题是他会几度废情忘食反复思考,一遍又一遍梳理掌握的各种情况,直到水落石出,才肯罢休。正是他的勤奋和契而不舍成就了大侦探福尔摩斯。人们把福尔摩斯称为天才,但是没有辛勤汗水的灌溉是不可能成为天才的。
从他身上我看到许多闪光点。他通过不断的学习,不断的钻研,不断的实践,才是自己成为有名的大侦探。我身受感染,敬佩福尔摩斯,我觉他身上有巨大的正能量。 我要向他学习,遇到难题不退缩,用勤奋和汗水换取自己一天一天的进步。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50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影响全世界的一部巨作,作者是英国著名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柯南道尔。这本书讲了主人公福尔摩斯用他超强的观察力和判断力侦破了一个又一个悬疑的案件,下面,我想说说我对福尔摩斯的看法。
福尔摩斯是一位十分聪明的名侦探。福尔摩斯用自己的智慧侦破了许许多多的案件。他之所以那么聪明,一方面跟他天生的聪明才智密不可分,更重要的是,福尔摩斯酷爱读书,这些书籍一进步补充了他的知识储备,帮助他解决了很多难题,成为了名侦探。可见,读书对于一个人的成长来说是多么重要啊,当ipad、智能手机占据了我们大部分时间,我们读书的时候也越来越少,这是我们这一代人的悲哀。所以,无论成为名侦探也好、实现自己的梦想也好、充实自己也好,都要更多的去阅读,让书籍润泽自己的灵魂。
福尔摩斯还是一位科学怪人,十分热爱科学,甚至爱科学胜于爱自己。他经常向自己的身体里注射毒药来证实自己的猜想,这种举动时常让他的朋友华生反感,我也不例外——他再爱科学也不至于用自己的生命来开玩笑吧,我真搞不懂他。不过,这是一把双刃剑,它有利也有弊。正是因为他对科学的热爱,让他明白了凶手使用的高级手段,大大提高了办案效果。每当我读到他侦破案件的时候,我都十分兴奋,为他的`成功感到高兴。没有什么事情是可以随随便便成功的,对一项事业的热爱是可以献出生命的。这给我很大的震撼,在实现梦想的一路上,一定是不平坦的、充满挫折的,但是我要像福尔摩斯一样,不惧怕任何困难、勇往直前。
福尔摩斯还是个傲慢的家伙。人不可能十全十美,福尔摩斯也不看例外。他的傲慢从一开始就能体现出来。在血字的研究里面,两位侦探给了他一件十分棘手的案件,而福尔摩斯却说十分简单,可是事实上这件案子让福尔摩斯绞尽脑汁。所以,大家都很憎恨他。连作者也不例外,在最后一案中,作者让福尔摩斯和詹姆斯·莫里亚蒂一起坠入河中——这样一位杰出的侦探就这样离世了。有句话说的好:完美的人是可怕的人。很多时候,我要接受自己的不完美,正确的认识自己、提高自己。
一本有益的书真的可以让我们受益终生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