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读《乡土中国》有感(精选37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1
抱着对费孝通先生无比崇拜的敬意,我借来他写作的《乡土中国》一书,准备仔细阅读一下。
在“再论文字下乡”这一篇章中,费孝通先生接着说明文字在时间阻隔的情况下有说明不同,对于这一篇章,我理解得不是很好,我在此也多说不了。模模糊糊只知道在这个篇章所讲的文字下乡跟文化、词、语言、记忆等有关联,我说不清。
在“家族”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先由“家庭”说起,他认为家庭的大小“不是在这社群所包括的人数上,而是在结构上。”接着,他说到了“家族”,啊认为“小家族和大家族在结构原则上是相同的,不同的是在数量上、在大小上。”还有,他说到,“氏族是一个事业组织,再扩大就可以成为一个部落。氏族和部落赋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我们的家也正是这样。”“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但我们家庭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夫妇成了配轴。女子有‘三从四德’的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
在“无为政治“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主要论述了两种不同权力: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它们产生的缘由和表现。所谓横暴权力就是上级利用自己的权力以他们的意志去驱使被支配者的行动。而所谓的同意权力就是个人得服从大众的安排做事。由于一方的某种权力过剩引诱了另一方来争取就产生了横暴权力。如广西瑶山常见汉人侵占瑶人的土地,却并不征服瑶人来做奴隶,是由于汉人人口多土地少的原因造成的。而在天高皇帝远的乡下,大多事情都是通过同意权力解决的。
在“从欲望到需要”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说到“在乡土社会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而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的行为的指导了,发生‘需要’,因之有‘计划’”。他认为人的计划是不自觉的,欲望产生了“要”,为了满足“要”,人的行为就由欲望控制了,当人的行为变成自觉的,那就是需要了,这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费孝通先生说:“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这句话很经典,在此我想表达的意思也正是如此。
到此,我已经把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乡土中国》大概的看了一遍,并从每个篇章中摘抄了一些费孝通先生的原话,加上我的个人观点和想法。通观全书,我认为费孝通先生是一个搞文学很谦逊的人,这从他在“后记“里说自己写作这本《乡土中国》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段尝试的记录罢了”可以看出。还有,我认为他不愧是一位很好的良师益友,他写作的文章多用熟语,时常把自己和农村联系在一起,意思通俗易懂,清晰明了。也作为农村孩子的我,读起他的书来感觉相当亲切,作为一个著名的文人,他没有丝毫抬高自己的身份架子去教育他人,我认为这一点是相当可贵的,也是让我感到相当佩服的。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2
这是一整部论述性的作品,从前对于“书”的印象是里面有许多故事,是有情节的。如今是头一次接触论文式的书,本就陌生说理,读起来确实吃力。它的每句话都是要理解的,因此,只有在平心静气时用最冷静的思维才读的进去。我个人认为对于这样的书只读一遍是收获不够的,有读了一遍前几章,发现了其中的框架,也能结合整本书分析作者的写作意图,句中要表达的意思,因此,对于现在初级水平的我,对于书中一切只能算作浅谈。
佩服书中的说理,文字在乡下是否有作用本就很难论说,但作者通过将城里教授的孩子和乡下孩子对比清晰地让人理解:城里人只熟悉城里的事物,正像乡下人只熟悉乡间一样,乡下人会在城里因为无知受到嘲笑,城里人同样也会在乡下遇到不认识的事物,虽然没人嘲笑他们,但说彼此“愈”确实没有根据。城里孩子学得好成绩高,但捕蚱蜢不如乡下孩子,这都是平等的,文字在乡下不如在城里普及就像城里人不懂农家知识一样是很自然的。于是要想文字下乡,文字在乡下也起到了作用,就要加快转型,充分而有力。
无论是根据书中论述,还是从实际出发,中国都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国家,一个淳朴敦厚,有着黄土一般品德的国家。中国人自身带着几分“土气”,沉稳,老实,没有心计,中国人是含蓄的,他们面对困难,首先想到的是“克己”,这种传统在乡土社会中继承,传承至今。
曾经的乡土社会已经不复存在,正逐渐向着“浮士德式发展”。在当今中国,许多新型思想冲击着就有的传统,这是乡土社会面临的机遇,保持就有的优良传统的同时吸收新的文化,加快转型,这是当务之急。
按照作者对礼治的定义,中国社会仍是礼治的社会,和谐社会,一直被奉为主流,道德与法律相协调。平常的生活中很少涉及触犯法律的事,正是由于礼治思想的准绳约束着,法律只是现代社会的标志,肃然也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却不如道德观念深入人心。作者认为人治有时能取得不治而治的效果,这正是人治有着“悬疑丛与”“罚疑从去”的灵活功能。
总体看来,中国人是安土重迁的,是由道德维系的,是有秩序的,中国人的观念深入日常生活,随处总想播种,仅用一句“我”辨别身份,诸多细节,充斥着生活。作者说这本书算不得是定稿,也并不能说是完稿,很有道理额。它记录了一个时代的中国社会,指引着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更提醒着我们明确自己的身份像土一般。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3
我是一个从农村走出来的人,农村人当然对乡村有着极为敏感的神经,只要谁敢侮辱农村人,我一定会站出来给于他最大批评。这就是我朴实的感情,农村人没有任何的不好,只是有点土罢了,对现代社会没有很深的了解罢了,这有什么呢。
当我看到有一本书是描写乡村的时候,我禁不住要去读一下,这是我最起码的准则。
我怀着对社会学极大的热情读了这本费老的《乡土中国》,读罢,感触颇深。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
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这里将分开阐述。
1、关于恋爱
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摸索。
这和友谊不同,友谊是可以停止在某种程度上的了解,恋爱却是不停止的,是追求。恋爱的持续依赖于推陈出新,不断地克服阻碍,也是不断地发现阻碍,要得到的是这一个过程,而不是这过程的结果。
对于正在谈恋爱和憧憬一次轰轰烈烈的恋爱的人来说,这何尝不是一种策略——推陈出新!有何尝不是一种忠告——一种过程!
2、乡土本色
关于“土”的思考“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诚然,当今社会,城里人习惯用土里土气、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然而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乡土习惯与现代社会“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形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形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么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可是,真的是傻吗,只不过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3、文字下乡
关于“特殊语言”特殊语言是亲密社群中所使用的象征体系的一部分,用声音来作象征的那一部分。表情动作在面对面的情境中,有时比声音更容易传情达意,它常常特别有效。在现代社会中,我们已经开始抛离乡土社会,无可否认,文字是现代化的工具,但要明确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不是处于乡下人的愚,傻,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而其我们单从这一点来了解一个人、批判一个人是不够的,因为语言和文字是表情达意的一种工具,但并不是唯一的工具,在乡土社会中,我们有属于自己的语言和交流方式,有时候大可不必使用文字。所以要向农村提倡文字下乡,一定要考虑到语言文字的基础,否则开几个学校让乡下人多认识几个字也不能使他们“聪明”起来,而这一点对现代社会是很有启发意义的。
关于传统
传统是社会所积累的经验。
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是啊,我常常在想,怎么在家的时候,自己一个眼神,一种动作很能表达出需要表达的意思,而我们周围的朋友和亲人又不会误会,怎么到了一个新的环境,一个陌生的社会,简单的动作,无意的话语可能会引起别人的误会,还要费尽心机的去解释,去澄清。我们常常感到在家的时候最自由,我想不仅是因为那里有自己的家人,更多的是从心所欲不逾矩吧!能把一个陌生的环境尽快的适应成熟悉的环境,乐在其中,从心所欲不逾矩大概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掌握的技能吧!
4、差序格局
关于社会类型费老在本章将社会类型分为团体格局与差序格局,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团体格局指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了这个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他西洋社会更像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扎,几扎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在西洋社会,孩子成年了住在家里就得给父母膳食费,那是因为大家都承认团体的概念,在团体里的有一定资格,资格取消了就得走出团体,并不是说是人情冷热的问题,而是权利问题,在西洋社会里争的是权力,而在我们却是攀关系,讲交情。因为我们的'乡土社会是差序格局的,从这一点来讲我们更容易理解西方与东方文化上的不同,更容易明白我们接受不了他们生活方式的深层原因。
费老用生动的语言深入浅出地为我们描绘了中国社会的差序格局,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想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在一个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所谓伦,也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这一段,我感受颇深,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这简单的话语后面蕴含了多少费老在实地调查、用心思索之后的彻悟,字里行间都能感受到作者的智慧与谦逊。就像一些原理,指引着我们分析许多现实问题,他告诉我们,虽然世殊事异,但我们总能发现每个人所表现出来的都反映他所处社会的社会属性。
5、血缘与地缘
关于血缘与地缘的思考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契约是指陌生人中所做的约定。在这里,冷静的考虑不是感情,于是理性支配着人们的活动——这一切是现代社会的特性,也正是乡土社会所缺的。
从血缘结合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重大转变。
在亲密的血缘社会中商业是不能存在的,这并不是说这种社会不发生交易,而是说他们的交易是以人情来维持的,是相互馈赠的方式,当场算清是陌生人间的行为。
目前为止我所见过的,除了穷苦的老年人摆个摊子,等于是乞丐性质外,大多是外边来的“新客”。商业是在血缘之外发展的。我注意了一下我的家乡的情况,确实如此,在马路前摆摊子多是一些年纪大的老年人,还有就是外来的新客,某家的门婿之类的。毕竟一个村里的当面算清确是不好意思的。
6、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关于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引起的不同道德观念如果要了解西洋的团体格局中的道德体系,决不能离开他们的宗教观念。在象征着团体的神的观念下,有两个重要的派生观念,一是每个个人在神前平等,一是神对每个个人的公道。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出发点最主要的是“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在这个意义上说,差序格局中并没有一个超乎私人关系的道德观念,这种超己的观念必须在团体格局中才能发生。孝、悌、忠、信都是私人关系中的道德要素。这样说的话,我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西方的政府工作更透明、更廉洁有效、公民参与程度更高,更重视自己的权利,更强调公平。
7、教化与横暴
关于教化与横暴孩子碰着的不是一个为他方便而设下的世界,而是一个为成人们方便所布置下的园地。他闯入进来,并没有带着创立新秩序的力量,可是又没有个服从旧秩序的心愿。从并不征求,也不考虑他们同意与否而设下他们必须适应的社会生活方式的方面说,教化他们的人可以说是不民主的,但若说是横暴却又不然。从这一带你说,父母的规划对孩子来说是十分不公平的,我也更能理解为什么许多孩子会有很强的逆反心理,他们讨厌这设计好而自己有十分不适应的社会。
教化性的权利虽然在亲子关系里表现得最明显,但并不限于亲子关系。凡是文化性的,不是政治性的强制都包含这种权力。文化和政治的区别就在这里:凡是被社会不成问题地加以接受的规范,是文化性的;当一个社会还没有共同接受一套规范,各种意见纷呈,求取临时解决的活动是政治。文化的基础必须是同意的,但文化对于社会的新分子是强制的,是一种教化过程。
8、关于感情与了解
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
所谓了解,是指接受者同一的意义体系。同样的刺激会引起同样的反应。熟习所引起的亲密感觉和激动性的感情是不相同的。它是契洽,发生持续作用;它是无言的,不像感情奔放时铿然有声。歌哭哀号是激动时不缺的配合。我想这里的感情大概是激动的意思,与了解相比,激动体现出的是一时的兴起,而了解则更给人稳定的感觉。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激动而是了解,我品着这句话,每次读来都有不一样的感受。夫妻之间,如果多一些了解,就会更能为对方着想,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也大概就不会有这么高的离婚率,这是稳定社会关系;朋友之间,设若大家都能体谅一下,懂得付出,反过来想想,正因为朋友之间这么了解对方,这种关系才能形成并得以延续;恋人之间、亲人之间都需要了解来稳定这种关系。
9、关于其他方面的思考
费老在一些章节里的精辟语言总是不经意间带给我很多思考下面是一些关于某些言语的琐碎感悟。
与《弱者的武器》的比较
读了美国著名社会学家斯科特的《弱者的武器》,依然是经典。与《乡土中国》相比,《弱者的武器》比较详细地描写了在马来西亚村庄的所见所闻,作者通过对马来西亚农民反抗的日常形式——偷懒、装糊涂、开小差、假装顺从、偷盗、装傻卖呆、诽谤、纵火、暗中破坏等的探究,揭示出农民与榨取他们的劳动、食物、税收、租金和利益者之间的持续不断的斗争的社会学根源。而相比之下,《乡土中国》就宏观许多,它从大的方面为我们展示了中国基层乡土社会的乡土本质,不同的感觉,同样的经典。
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老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而正是这种“土气”。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有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以及乡土中国情结,恐怕是很难抒发出来。《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从《文字下乡》到《再论文字下乡》,都是在谈论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说是完全消解。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
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也许以后的时光内,也很少会有如此优秀的关于乡村题材的书了,所以我会珍惜这一次机会,将这本《乡村中国》读懂,吃透。这样的我才会在不远的以后实现自己的梦想。
如果我有足够的文采,我也会写出一本乡村题材的长篇小说来,可是我觉得我的能力还是达不到要求。也许在某一天,我会突发灵感写出这样一本书来,可是到目前为止,我还是没有任何的灵感。
我希望中国的乡村能快速的发展,实现我长久以来的梦想!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4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可谓名声在外,好像在很多不同的地方都看到过对这本书的推荐。还有很多不同的老师也对其进行推荐。而为完成一次思修作业,我选择了阅读《乡土中国》。《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老先生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在西南联合大学和云南大学所讲授"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整理写就、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约六万字)。在重刊序言中,费老说了成书的因由:"当时在大学讲课,不喜欢用现存的课本教材,而企图利用和青年学生们的接触机会,探索一些觉得有意义的课题。无所顾忌的想打开一些还没有人闯过的知识领域,一面探索一面讲,费老提出的观点完全是讨论型的,所提出的概念一般都没有经过琢磨,大胆朴素。"
全书读来,感触最多的就是书中经常提到的中国农村是个熟人社会。中国农村是"自来熟"的人的聚集地,在农村里村民之间很少使用契约、合同等城市里规范的文本,人与人之间有时候借钱也只是一句话的事情。在农村里白天往往是不关门的,这是与城市中截然相反的。再吃饭的时候村民们往往选择蹲在自家门口吃饭。于是就会有相识的邻里在门前说各种各样的八卦。村民之间的熟悉程度是城市里左邻右舍均不认识的人所无法想象的。人们从出生开始,除了少部分人因升学、工作等原因离开,绝大部分人从生到死均在这个村庄度过,对于这些村民来说这个村庄便是它们的全世界。每个人的一生像镜子一样,十分的通透,别人看着你长大,你看着别人老去,对周围每个人的性格、每家的具体情况甚至每家的亲戚都了如指掌。
可能因为这种熟悉降低了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心理成本,降低了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大家相互都知根知底彼此之间做事很放心。这与城市里面人与人之间不仅仅有厚厚的墙壁相隔,人心之间还缺乏一种相知与熟悉形成鲜明对比。在城市中人们往往连住在上下楼的人都不知道是谁。再加上城市里面人的流动性较大,人与人之间始终隔着一层壁垒,始终保持戒备。
在文中乡土本色,这章的关键词是"熟悉"."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乡土社会最基本的单位是村落,那里的人们,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对他们成长的乡土的熟悉是一种经验式的总结。而这种熟悉,使他们构建出了一个中国农村的熟人社会。在下乡中,这一章解释了乡土社会文盲的普遍存在的原因"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在乡间,人与人的距离太近,口耳相传即可满足乡间的交流。而在农村中,时不时字并不能对他们的生活构成太大的影响,文中奶奶一生未食过字,却仍被认为是一名非常明事理的人。这就像文中所提到的"我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
乡土社会是相对静止,稳定的,所以它的发展进程就相对比较缓慢,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很多突然迅速涌入的东西无法用乡土社会的根生于土地的习俗来应对,所以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词汇,乡再也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而且我觉得作者说的很对,不同的社会环境不能用同一种标准去衡量。他们的起点不同那么他们所接受的比较规则也必须有所不同。
农村与土地的关系密切相关,溶于骨子里,血缘总会有排斥性,人口不流动,所以新客想要融入一个村子是非常难的事情,除非他有土地。
作者对于乡土社会的不成文的秩序特别推崇,他认为这是一种出乎与道德上的礼制,现代社会的法律会破坏会误解,是一种被动和强制。但是我觉得传统固然可贵,稳定的社会结构不代表不发展,在剧烈的新时代的潮流中,新问题的涌出会加剧,那么按照原有的进程,相关秩序的出现是会落后的,但是法制是可以实时更新。
以上便是浅读《乡土中国》的全部感受。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5
很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有人对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么评论:“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是这段颇高的评价使我萌生了对《乡土中国》的兴趣,果然,读毕,感触良多.
《乡土中国》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它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地描绘出乡土中国的基本概况.
《乡土中国》开篇第一句“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费老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的确具有浓浓的乡土味.那里的“乡土味”并不是都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鸣不明白往左还是往右的”的愚昧,并且经过实践证明,乡下人的学习本事并不比都市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没有都市人强烈.我们都明白,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民尤其是基层人民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土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速度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里安稳的生活,以致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型的社会,这个才是“乡土社会”之所以“乡土”的原因.
费老认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仅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语言和文字都是表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可是这并不是唯一的工具,在乡土社会里,人们有属于自我的语言和交流方式,有时候大能够不必使用文字,表情、动作、声音都是人们独特的交流方式.除非乡土社会的本质改变,要不然,文字下乡进程将会相当缓慢.
在社会结构上,《乡土中国》深入浅出地把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团体格局指的是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这个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而差序格局则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费老还作了一个趣味的比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都在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而所谓伦,也就是从自我推出去的和自我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多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当代中国社会又何尝不是乡土中国中的“差序格局”,在办事的时候,人们总是先找关系.正是这种社会关系的性质导致了许多“走后门”的现象,在官场上也导致了很多的的现象.这一个比喻浅显而又深刻,在看待人的私心问题上,让我感触至深.
当代社会所强调的德治依旧是源于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维系着私人的道德”需要靠个人的内在克制来遵守,于是很多应当遵守的规则便成了“礼”,“礼是公认适宜的行为规范.”当代社会应当是一个法治社会,可是“礼治”依然存在.在农村,遇到矛盾的.时候都是请一些长者或权威人士来评评理,实在调解不了才选择诉诸于法律手段.久而久之,也就构成了“无讼”的社会.
在一成不变的乡土社会里,保守封闭的特征构成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即使是在当代的民主社会,人们依旧不重视自我的权力,敷衍地对待选举活动,对政治大事也不闻不问.仅有当自身利益受到威胁时,才会寻求政治或者法律上的庇护.在乡土社会中,长老的生活经验是最为丰富,所以长老具有权威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可惟命是从.
虽然乡土社会的社会变迁速度慢,可是乡土社会毕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旧的社会制度不贴合实际情景、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时候,“名实分离”的情景就会出现.“名”是老祖宗定下来的规矩,是不能够轻易改变的,所以人们只好依旧采用这个“名”而在实际的操作上采用自我的那一套“实”.这可能也折射出传统中国人们保守封闭的特点.
写到那里,不禁感叹费孝通先生孜孜不倦,敢于探索的精神,虽然《乡土中国》的创造时间离现今已经65年,可是这本书里所研究出来的理论依然是经久不衰,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我还要把这本著作精读几次,加深自我对乡土社会的理解.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6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可谓名声在外,好像在很多不同的地方都看到过对这本书的推荐。还有很多不同的老师也对其进行推荐。而为完成一次思修作业,我选择了阅读《乡土中国》。《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老先生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在西南联合大学和云南大学所讲授"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整理写就、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约六万字)。在重刊序言中,费老说了成书的因由:"当时在大学讲课,不喜欢用现存的课本教材,而企图利用和青年学生们的接触机会,探索一些觉得有意义的课题。无所顾忌的想打开一些还没有人闯过的知识领域,一面探索一面讲,费老提出的观点完全是讨论型的,所提出的概念一般都没有经过琢磨,大胆朴素。"
全书读来,感触最多的就是书中经常提到的中国农村是个熟人社会。中国农村是"自来熟"的人的聚集地,在农村里村民之间很少使用契约、合同等城市里规范的文本,人与人之间有时候借钱也只是一句话的事情。在农村里白天往往是不关门的,这是与城市中截然相反的。再吃饭的时候村民们往往选择蹲在自家门口吃饭。于是就会有相识的邻里在门前说各种各样的八卦。村民之间的熟悉程度是城市里左邻右舍均不认识的人所无法想象的。人们从出生开始,除了少部分人因升学、工作等原因离开,绝大部分人从生到死均在这个村庄度过,对于这些村民来说这个村庄便是它们的全世界。每个人的一生像镜子一样,十分的通透,别人看着你长大,你看着别人老去,对周围每个人的性格、每家的具体情况甚至每家的亲戚都了如指掌。
可能因为这种熟悉降低了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心理成本,降低了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大家相互都知根知底彼此之间做事很放心。这与城市里面人与人之间不仅仅有厚厚的墙壁相隔,人心之间还缺乏一种相知与熟悉形成鲜明对比。在城市中人们往往连住在上下楼的人都不知道是谁。再加上城市里面人的流动性较大,人与人之间始终隔着一层壁垒,始终保持戒备。
在文中乡土本色,这章的关键词是"熟悉"."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乡土社会最基本的单位是村落,那里的人们,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对他们成长的乡土的熟悉是一种经验式的总结。而这种熟悉,使他们构建出了一个中国农村的熟人社会。在下乡中,这一章解释了乡土社会文盲的普遍存在的原因"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在乡间,人与人的距离太近,口耳相传即可满足乡间的交流。而在农村中,时不时字并不能对他们的生活构成太大的影响,文中奶奶一生未食过字,却仍被认为是一名非常明事理的人。这就像文中所提到的"我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
乡土社会是相对静止,稳定的,所以它的发展进程就相对比较缓慢,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很多突然迅速涌入的东西无法用乡土社会的根生于土地的习俗来应对,所以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词汇,乡再也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而且我觉得作者说的很对,不同的社会环境不能用同一种标准去衡量。他们的起点不同那么他们所接受的比较规则也必须有所不同。
农村与土地的关系密切相关,溶于骨子里,血缘总会有排斥性,人口不流动,所以新客想要融入一个村子是非常难的事情,除非他有土地。
作者对于乡土社会的不成文的秩序特别推崇,他认为这是一种出乎与道德上的礼制,现代社会的法律会破坏会误解,是一种被动和强制。但是我觉得传统固然可贵,稳定的社会结构不代表不发展,在剧烈的新时代的潮流中,新问题的涌出会加剧,那么按照原有的进程,相关秩序的出现是会落后的,但是法制是可以实时更新。
以上便是浅读《乡土中国》的全部感受。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7
该书的作者费孝通被誉为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著名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便出自费先生之口。而谈及本书的内容,其主要源自于费孝通20世纪40年代的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的《乡村社会学》课程中的内容,在结构上该书并非长篇大论,而只是针对一个主题分了十几个篇章来阐述观点,总体来看,该书是对整个中国社会结构、国民性格,以及对这种这种结构和性格成因的分析。由于该书篇章较多,笔者只选取印象较深的三章进行介绍。
“差序格局”一章中费先生前无古人的提出“差序”这一社会格局概念,其核心观点可以比喻为以下论述: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都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这就是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性啦。”这种提法既肯定了个人本位,也形象点出了社会关系的亲疏和延伸,其实往小了说,现实社会中的人际关键和待人接物之道也大概如此,也即“推己及人”。
“礼治秩序”一章中对法治和人治做了经典解读。作者提出所谓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于人与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依据的规范的性质上。这种阐释可谓透过现象看本质,对于公众理解依法治国很有意义。但是,乡土社会构成比较特殊,其既非人治也非法治,费先生将其归纳为“礼治”的社会。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其不同于法,法律靠国家的权力来维持,而礼却是靠传统也即累积的经验来维持。在当代中国,乡土农村的法治意识仍然淡薄,而伦理秩序仍然占据主要地位,因此,送法下乡必须植根于农村的文化土壤,借鉴合理成分进行接地气的改革。
“无讼”一章中主要对“乡土之诉”做了独特解读。作者指出把诉讼推行到乡土社会在理论上是好现象,可以使中国走上法治现代化的道路。但在事实上,依着现行法判决,时常和地方传统不合,因为乡间认为坏的行为却可以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里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因此,我们可以得到启发: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刑法条文或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是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这样才不至于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先发生。
伴随着环境的变迁和历史的演进,大家显然能感受到乡土中国的巨大变化,可是,有更多根深蒂固的东西烙在文化中,不易改变。乡土社会只是四季的转化而非时代的变更。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8
土
从"土头土脑的乡下人"入手,作者展开了对中国社会乡土性的阐述。在作者看来,"土"有两种含义,一种是"土气",是一种城里人对乡下人的藐视;一种是泥土、土地,是乡下人的"命根",于我而言,一个从农村来的人而言,土对我们,是有着特殊含义的。村落的形成必须有土地的存在,土地, 带给我的是种踏实的归属感,突然想起艾青的《我爱这土地》: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从作者论述的乡土社会中,我体会到了一种浓厚的淳朴气息,和谐的乡土社会在渐渐向现代社会过渡,内心真的希望,在世界的某一角落,可以一直有"土气"的存在。
愚
乡下人因没见过先进的器物被称为"愚",但有些城里人,甚至教授在基本技巧上却不如乡下人,在我看来,各有各的长处,谁也没有资格对另一人做出评价。费孝通先生在文中论述了文字与"愚"的关系,文中令我印象深刻的一句话是"乡土社会的一个特点就是这种社会是在熟人里长大的。"正因为人与人之间的熟悉,大家才会使用"特殊语言",推行文字下乡,的确需要考虑文字和语言的基础。
记忆
学习,若要打破今昔之隔,必须要通过记忆。"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护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读了这篇文章,愈发的感觉,任何一件事的实施,都是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的,比如推行文字下乡,不仅要考虑社会文字和语言的基础,还要考虑社会特点(基层)。
私
作者以苏州人家城里的水道、走廊为例,展开了对"私"的表达,"私"与"公"相对,"私"的背后,隐藏的是一种以"自我"、"自家"为中心的网络结构,现在的社会,充满了利欲的诱惑,有些人也变得越来越极端,社交的圈子也变得越来越乱,作者提到了孔子的"推己及人",我认为,人都应该以一种包容的心态,由己及人,使自己拥有一种宽阔的格局,一种心怀大事的气魄。
道德
社会的格局决定道德。课本上学到了我们的行为应该以道德为标准,以法律为底线。我认为,道德不仅是一种规范,更是一种引导,引导着个人去构建更美好的社会。提起道德,脑海中首先闪过的是"百善孝为先",其次便是"忠义理智信",作者提到了"仁","仁"与"礼"是孔子学说的两个核心,在成长的路上,我们应该通过学习,见闻丰富自己,使自己真正成为一个有格局的人。
家族
看到文章的题目《家族》,倍感亲切,因为从小生长在大家族里,村里几乎一半以上的人都姓刘,从小到大,离家的距离越来越远,家,对于离开家的我来说,意义重大。曾有制作了一份简易家谱,发现,四世同堂的我们家,真的很幸福。作者在对家的阐述中,尤为认真的指出了其生育功能,家是绵续的。
别
作者说,男女有别。不仅是生理上的区别,更是一种在社会分工,地位上的区别,大概正因为这种区别,才形成了安稳的乡土社会(作者一直在强调,乡土中国是安稳的'社会),因为对感情方面的是不太了解,而且文章读的也不是很懂,所以,也没什么感想。
礼
作者以"人治"与"法治"的区别开头,引出后文乡土秩序的维持是靠一双看不见的手来维持的——"礼治",不同于法治的被动,从作者的论述中,我感受到礼治是一种主动的、自发的、由内而外的规范,乡土社会是传统的,因而"礼"在其社会里发生作用便成为顺理成章,乡土社会给我的感觉是"车马很慢",在慢悠悠的生活状态下,礼治社会出现了。
讼
在礼治的乡土社会中,社会秩序必然是稳定的,但也有例外,一定会有人因为特殊情况而"逾矩",诉讼便变得必要,但又由于乡土社会传统、稳定的特殊性质,那些从西方引进的法理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发生着很特殊的副作用,传统的观念与现代司法制度的碰撞,使得推行法下乡成了一个值得人们思考的问题。
权力
一直以来,课本中的权力与权利是同时出现的,作者从社会合作与社会冲突两个角度分析权力的存在。当今社会,权力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的确是比金钱更诱人的,作者看来,权力可以带来经济利益。在乡土社会,在小农经济的体制下,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是微弱无力的。
契约
这篇文章,作者带我们更深入的了解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提出:在乡土社会中产生的是一种教化性的权力,在对社会规律的论述中,引入了社会契约,社会契约的确在人们的生活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中,我认为携着社会契约的教化权力在维持社会稳定、慢步发展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缘
但从"缘"字来看,我认为"缘"代表一种关系,由于乡土社会的稳定性及社会的生育的持续性,在规模比较小的乡土社会中,血缘关系是错综复杂的;在范围较小的乡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又多了一种地域上的联系,即地缘关系,血缘与地缘像两条丝带,维系着乡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使乡土社会整体向前发展。
名实
随着社会的变迁,时势造成了乡土社会权力结构中的第四种权力:时势权力。乡土社会的变迁是很慢的,这种"慢",又导致了时势权力的不发达。这样,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中就存在四种权力:同意权力、横暴权力、长老权力与时势权力。
需要
从欲望到需要,作者由时势权力想到了社会计划,因计划就"需要",作者在文中又将欲望与需要为我们做了区别,由于这篇文章读不太懂,所以没有更多的感想。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9
这几日,在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简短而精悍的一本小书彰显了大家的智慧,先生从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性说起,详尽地阐述了乡土性浓郁的中国历史根源,以及以农耕耕作方式为根、父系统治的权力结构为主的基本格局,进而由此为基础关系产生了庞大的家族和严厉的家规,而这些有血缘和地缘关系的家族所产生的关系与需求,最终构成了乡土中国的万千社会形态,溯源寻真。
在思维方式上,费孝通先生描述的乡土中国并没有从具体的中国社会这个大的范围去阐述,而是从基层的中国乡村为切入点,从其根源上查找,一语中的,言简而精赅。这种研究方法和文章落脚点的选择才是我读这本书所得到的最大收获:或许退一步便能得其精髓。费孝通先生以最基层的乡村着手说明中国社会的乡土性,“土气”一词经常是被人藐视的说法,费孝通先生却说这一词用的妙。因为中国的乡村便是以土为中心,“土”是乡村人的命根,最接近人性人神。他认为“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这种相对的静止便是乡土社会的特性之一。这种相对慢的周率也导致了浓郁的中国乡土社会现状。在社会关系形成的角度,费孝通先生认为,“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一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而这个人和人往来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一个差序。中国的乡村以“土”为本源,耕种方式确定了长久时期的以父系为主的权力统治结构,因此,乡村氏族亦是以父系为主,母系的旁枝是不在其列,维系家族的纪律而产生的家规同时也造成了男女有别,这与西方社会中夫妇为主轴的家庭格局有所不同。就像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东西方不同的家庭格局极大地影响了传统的社会文化的形成和发展。除此之外,费孝通先生还从血缘和地缘、名实分离、从欲望到需求几个方面论述了乡土社会中国的社会现象。
历史文化的进程会产生多元性,但溯其源头却只有一个本真,只要我们寻觅了源头,便也不难理解其后的走向。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10
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阅读完这本书,说实话,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懵。各种新的学术名词如潮水般涌来,没有太多的乡土经历,也没有情感共鸣,只能硬着头皮看。
才开始的进度是十分缓慢的,基本上一个小时磨一到两页都是常态,搜索生僻名词,进行简化备注,理解和比对,最后一章看完了,还要合起来梳理一遍。每一篇,都是精彩的阅读理解,每一字每一句,都是费老先生的呕心沥血,“锱铢必较”。
首先,什么是“乡土中国”?我的理解是——民以食为天。不管是历史的延续,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农耕文明的传承,还是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孕育出的多样性生命,都绵延流淌着中华儿女对这片黄土地的热爱与眷念,或是那“剪不断”的乡愁……简单来说,我想,就是“面朝黄土背朝天”。
当一棵大树即将枯萎,一颗新的种子又会破土而生,而那洗尽铅华的大树便也会“返璞归真”。就像马尔克斯写《百年孤独》,用一个小小的村庄来讲述一段灿烂恢宏的历史,这都离不开他对拉美故土炽热的深沉的爱。
生于何地,心总在何处。根在人心里早早埋下了魂,人回归的是心,浮心无处寻,但总会有归地。
“一次去,一场沧桑,失乡的人是不该去拾乡的,如果你心里还有情,眼底尚有泪,那么故乡不会只是地理书上的一个名词。”三毛虽然看似漂泊在大漠,但她的内心却比谁都要安定。
动物的意识中是没有过去和未来的,它们只生活在现在。而人生活在一个延续的历史中,不仅是个人的延续,也是代与代之间的延续,乡土之情,正是人类的伟大之处。
土地给了我们太多,而现在,它想归根了。沧海桑田,高楼大厦,“钢筋城市”中,劳动号子消失殆尽,泥土的清香逐渐远去,农耕情怀被戳破了一道口子……而土地,睡进了厚厚的混凝土里,冰冷县城没有了呼吸,“乡土”成了爷爷奶奶的梦境,变成了孩子们的想象。
“花开彼岸本无岸,魂落忘川犹在川,醉里不知烟波浩,梦中依稀灯火寒。”我们依旧生活在这片土地,只要根在,情就会在。若这世上再没乡土,但我们还在,我们的记忆还在,我们可以歌颂,我们可以传承,我们可以让这乡土绵延不绝。我想,土地会笑的吧。
“一切来自土地的,都将回归土地。”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11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于上世纪40年代创作的一本介绍中国基层——农村的'一本书。距离现在已近80年,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些问题已经不复存在。但以先生独到的见解去看当时的农村,还是颇具新鲜感的。
开篇先生首先为大多数人认为农村人存在的“土”和“愚”进行了反驳。“土”不应该是贬义词,中国的基层是乡土性的,是由于中国几千年来都是农业大国,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土地孕育了世世代代的人,是乡下人的命根,所以沾染土气是难免的。“愚”也是由于所处环境的不同导致。乡下人见车慌了手脚,不知所措,成里人认为他“愚”,城里人对于农耕知识不懂装懂,乡下人也可以认为他“愚”,文字难以传入乡下是环境所致,农村圈子小,是熟悉的人之间的交流。一个动作,一个神情,一句话就可以将想表达的`表达的清清楚楚,文字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是城市是陌生人与陌生人组成的圈,不能用乡土社会的习俗应付。于是,“土”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
先生还解释中国社会结构是差序结构,就如一个石头丢入水中,掀起一层层涟漪,以己为中心,人脉由权利和财富的大小一圈圈排列出去,远处的波纹浅,关系也薄。但涟漪的范围大,到哪都想找点关系。所以说中国人是“私”的,缺少西方人的团结意识。先生见解独到,比喻生动,一针见血的指出了我国社会存在了多年的问题。
书中还提到了很多当时中国乡村存在的问题,如男女有别,长老秩序,礼治秩序等,我就不一一赘述了,大家有兴趣可以自己去了解,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其实书中的大多数提出的问题如今都不复存在,但书中许多描述如今又可以引出不同的感受。先生在书中提到自己出国留学时奶妈给他包了一包乡土,水土不服时可以给饭菜里放些。让我想到表妹出国时带了一盆花,我嫌麻烦,花在哪都可以买。她告诉我“重要的不是花,是这盆土,走到哪看到这一盆土,都会觉得心安。”这大概就是如今乡土的魅力吧,乡土还是那孕育生命的乡土,中国不再是那个风雨飘摇的中国!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12
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打开书看到的第一句话讲到了我的内心。
小生活在农村,和邻里街坊无不相识。谁家吵个架了就会去劝,谁家农活忙不过来了也会帮忙。完了大家还会互相说一句,咱们都是自己人。就跟费孝通在书里说的一样,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我们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行为的,我们和邻里之间相互熟习,从熟悉里得到信任,大家就像一家人一样,安安稳稳世代生活在一个村子里。
我和外婆一起住,姨妈家距我们2分钟的路程,舅舅家约10分钟的路程,哥哥姐姐们也都相距不远。还记得小时候放学了家里没人,妈妈就叫我去姨妈家蹭吃蹭喝,顺便帮着带带我的小侄女,教着她牙牙学语。每逢过年过节家里总来大堆亲戚,妈妈总说快叫叔叔,快叫阿姨我看着一张张陌生的脸,愣愣的喊着。我们的家可以很小,小到只是爸爸妈妈和我,我们的家也可以很大,上至爷爷奶奶下至我的侄子侄女四代同堂。这种伸缩自如以我为中心的结构或许就是在《乡土中国》这本书里提到的最重要的概念差序结构。以血缘为纽带,如同石头投入水中的波纹,一层层波纹,一层层亲疏。群己、人我的界限就在这攀关系讲交情的社会关系中模糊了。
但差序两个字也说明了,这种家庭结构不是混乱的,而是清晰、条理有秩序的。人伦这一儒家文化在中国古代文化中根深蒂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虽然中国的家庭的社会圈子可以推得很远,但始终免不了人伦差等的次序。从古代的臣子对皇上的忠诚,到延续至今儿女对父母的尽孝,人伦始终在发挥着作用,影响着传统道德观念。
人治是儒家学说倡导的一种的治国理论,被中国的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思想。乡土社会是个讲传统的社会。在这里人治高于法治,法律是不起作用的。人治是依靠统治者的权威治理国家的一种形式。但泱泱大国,仅凭借统治者一己之力是不能震慑四方,稳定社会的。礼在稳定社会,维护百姓生活秩序方面起到不可磨灭的作用。乡土中国的人治就是礼治。礼是百姓世代生活所积累下来的传统思想、传统习俗。由此形成一套默认的社会规范配合人们行为以完成社会任务。礼治延续至今,仍是维持农村稳定的重要基础。小时候经常听妈妈讲什么事该做,什么不该做,做错了就会受到惩罚,于是默默在心里记住这些,避免触犯这些禁忌受到惩罚。乡下里的人以老一辈人传下来的习惯和方式去生活,服从老一辈人留下来的规范和要求。我们年轻的一代都是通过父母的教化主动地服膺于传统的习惯。克己复礼,安稳生活。
说道乡下的教育问题,不得不提文字下乡这一节的内容。我很赞同费孝通的观点说乡下人愚,这是知识问题不是智力问题乡下人多是文盲不认识字,因此很多城里人骂乡下人愚笨,愚不可及。但他们都忽视了一个问题,我们学习文字是为了满足使用文字的需要,但乡土社会是一个面对面的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小小的一个村子想要找谁在村头喊一声即可,想要管谁家借个锅碗瓢盆说一声就行,即使要使用文字,需要表达的含义也不多。只有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发生阻碍,社会发展不断变动的社会才需要文字来记录含义,用文字交流。抛开文字的问题,现代很多人看不起农村人觉得他们迂腐,固守旧思想旧观念,跟不上时代的发展。还记得一次跟同学谈起我妈妈不会使用手机,竟然被同学嘲笑。乡土社会本身就是一个比较封闭的社会,新思想新潮流很难进入他们的生活,跟不上时代固守旧观念是很正常的事情,仅凭这样的'原因我们就嘲笑他们未免太过刻薄。而且每个人所掌握的知识也是不同的。城里的孩子不会捉蚂蚱,不会下河捕鱼我们又是否能说城里的孩子愚笨呢?我们只是掌握的知识不同罢了。要改变乡土社会人们的思想观念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明白乡土性的思想方式才能更好的推进文字下乡,革除旧观念,让现代思潮进入他们的脑海。
我们家有几亩地,家里吃饭时就上菜地里拔几颗菜,拿几个蛋,照我妈的话说:自己家种的干净又为生,外面的谁知道打没打过药。封建社会时期中国经济以小农经济为主导,封闭性,自足性是它的基本特征。鸦片战争后,封建社会转向半殖民半封建社会,小农经济开始瓦解。但顽固的小农经济瓦解的速度慢且不彻底,仍在社会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小农经济是中国的根基。农民也离不开泥土。靠农业为生的农民是粘在土地上的,土是命根子。土地是固定的不流动的,以土地为生的人自然也就靠着这一片地一代代生活下去,很少有变态。土地对于我们来说是生活的延续,经济的来源,去世后的归宿。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中国人对于土的依恋深刻,不会轻易改变。
后来我们离开了老家,住到了到城市里。但总是能时不时的想起村子里的人聚在一起时那种温暖的画面。城市里生活节奏快,路上行人低头匆匆而过时脑海里总是会怀念起在乡间路上碰见不认识的阿姨时,相互打招呼的笑容。回家看到邻居家紧闭的大门后也会怀念在乡下住小平房放学后挨家挨户串门的场景。甚至在超市里买菜为了斤两数而斤斤计较时更会记起邻里间将收割的蔬菜粮食互相分送的亲密。村子里的生活就是这样,平平淡淡、日复一日,谁也没有想要去改变。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13
说是机缘巧合也好,说是命中注定也罢,在翻启费老师的《乡土中国》之后,心中眼中便展开了一副辽阔的图景——那是中国,却又不是一般的中国。那样的中国,混合着一股充满乡土气息的泥土的味道,裹挟着一阵清新又浓烈的草根气息,渐入鼻腔。那是陈旧的、历史的中国,却对我们这身处新时代的年轻一辈来说是如此的新鲜,甚至于对其饱含了感慨了。
费孝通先生在书中先从“乡土本色”开始,向我们娓娓道来了中国乡土社会的面貌和内在精神气质,用朴实通俗的语言带领我们深入研究了中国乡土社会的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并对其主要特征进行了概述和分析。
在《家族》这一章中,费老提到了家庭的概念和构成。我们不妨将其归为一种中国乡土社会独特的文化底蕴。因为横观整个中国,构成它的最基本社群单位便是家庭。在世界上,不同地区有其不同的家庭性质,而每一种不同的性质都是当地独一无二的人文特征。费老就在这文中拿中国与西洋两个区别鲜明的典例作了对比。“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子女在这团体中是配角”,而在中国乡土社会中,“我们的家既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正如此,故有了五世同堂这样具有中国乡土特色的家庭团体。多个家庭便组成了地域,而正因家庭的特色,才使一个地方有了其独特的特色。因为一个家庭总有它的家法,例如夫妻间相敬如宾,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等。在我的家乡,男女有着阃内阃外的距离,不同性别与年龄段的人每天各做各事,而西洋地区,男女往往是在家庭中获取生活上安慰中心,并非同年龄的集团。如此多个地域又构成整个庞大的华夏,乡土特色便显现出来。纵观中国历史,这种乡土特色并没有随着历史到现代的变迁而消逝,而是自始自终贯穿中华民族的发展道路,成为独特的文化底蕴。
中国土地辽阔,况且不同地域风俗特色繁多。同属于中国的我们可能来自五十六个不同的民族,生活在不同的地域,过着生活习惯截然不同的生活,可我们的情缘始终是相同的,正如费老所说的那样,“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不同,”每个不同地域的发展终将促进中国和谐的大发展。当今的中国为什么如此重视港澳台的发展,因为只有大陆与港澳台共同发展了,才是祖国真正的发展。世界各国友好往来的目的追根溯源,也正是各国的发展,推动了世界的发展趋势。
如今,《乡土中国》已成为高中必读书目,为什么它如此重要?因为我们需要费孝通,需要他这样的引路人来引导我们中国人了解中国社会的本质。《乡土中国》是对中国历史的记录与怀念,而这仅仅是它的历史价值。它对中国的现实,以及对中国社会未来的长远发展具有不可否认的价值。它让我们明白泥土的可贵,明白乡土才是中国的根源。乡土的就是中国的,中国的就是世界的。
在当今这个瞬息万变的工业大时代,工匠精神正日渐衰弱,乡村也逐渐被城市取代,高楼林立的“城中村”繁华得只剩下了一个“土”味的公交站名,一些保留相对完整的乡村供城里人消遣的旅游景点。但中国乡土社会的城市化是无法遏止的,它也正顺应了世界现代化的潮流。但无论如何,我们同生在一片乡土上,我们的根源永远扎根于乡土,这根基是不会随着世事变迁而消失的。
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的那样,“逝者如斯而未尝往也,生命劳动和乡土结合在一起,就不怕时间的冲洗了”。
我们抵御不了时间,岁月的变迁,但我们要牢记我们的身份,传承我们的血脉,热爱我们脚下的热土。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14
忽然想起了最近看的《乡土中国》。之所以从心底里漫出对这般生活的亲近感,或许是因为我们都是土地的孩子,虽然许多人已扎根在了城市,但我们的祖先,在某个时代必然地直接受土地的哺育,进行着泥土的创作——由此我们对“淳朴”有着发于本心的向往。
在时间线上,我们是社会历史的后来者。我们曾经的社会被定义为“人治”的社会,而西方是“法治”的社会,现今我们也进入了“法治”社会时期;我们的文化曾倾向于阿波罗式的秩序性文化,除法家外,其他派系的哲学家、思想家都主张“人类社会的黄金时代在过去而不在将来”,故孔子“言必称尧舜”,故不同时期的统治者总不约而同地致力于统一思想、加强统治,而今我们的文化更倾向于浮士德式的创造性文化——“冲突是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前途是创造性的过程,社会关系的特质不再在于维持稳定和保证长久,而在于不断的打破、重建。
城市的步伐是现代化的,它是社会趋势的引领者,而乡村在被同化的同时,还对传统社会的“礼治”和“秩序”有所坚持。难以辩说哪一方是好的,但从我个人的角度而言,我对传统社会、乡村社会更加亲近,在我看来,现代社会只是“个人有温度”的社会,而传统社会和乡村社会才是“群体有温度”的社会。
城里人是没有邻居的,这是生活中常常听到的感慨——并非隔壁真的没有住人,只是人情淡薄以至于此邻居不再有“远亲不近邻”中的“邻”的意味了。农民孤立地生活在小聚落里,可以安于一亩三分地,“生于斯,长于斯,老死于斯”,彼此熟悉而守望相助,城市居民却因为看到了太多而产生了追逐的欲望,大多城市居民,究其一生都在为了财富、名誉和地位奋斗,没有时间和精力分给非“己”之人,难以互相信赖,不愿亦不敢轻易表达善意。
我以为,如果终极目的只是为了“追求幸福”,为什么不互相给予幸福?漫漫追逐中苦总是多于甜的,内心的安宁和知足的品质才最是珍贵。知止不殆,方可长久。
不过,我想现在的我亦是一个在现世追逐的人罢。因为远离那份宁静,所以愈发羡慕和向往,在熙攘中嗅到一丝安宁的味道,便觉得甚是高兴和宽慰。如此亦甚好!文案:惊蛰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15
和《社会契约论》对比的话,其实这本小书更有启发意义。新学发展百年的当头,一些人觉得是时候复古了,有人干脆说“中国有全世界最好的伦理”,我不表态,毕竟我很菜。我亲眼见到的是,乡下每隔20年仍然会搞续家谱的事,甚至还热衷于寻根。
有时候我觉得西方那一套抵挡不住传统的深沉有力,我们还是不太相信法治,不相信商业信用,自由平等之类的外来口号只是在无力的叫着。这种新旧交替的矛盾,我认为作者都给了很好的分析。
传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熟人之间不需要契约,不需要法治,不需要文字,不需要社会建设的意识觉醒,人们通过关系圈建立联系,人们只重视私德而没有公德(重公德的恐怕只有墨家)。在这样的关系社会下,家庭关系变得极为复杂,家庭不再仅作为生育机构,他作为生产机构而不断扩大,形成家族,大家族,氏族,甚至氏族产业,显然,在这样严肃的环境下家庭已经完全政治化,因此出现了家法,或者相应的封建礼教(一种由经验导致的.实用且高效的未经反思的行为规范)思想,目的是为了保持生产的严肃性。作者从正心诚意齐家治国的思路来论证这种由家到国的政治思想,发现传统中国人骨子里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人们对家国大事的觉悟其实是不够的,因此朝代兴衰来去匆匆,而掌权者在这个历程中学会了适当的无为政策......而因我卖家,因家卖党,因党卖国,说的就是这种差序格局背的自我中心意识。
而西方很简单,家庭只用来生育,其他的全部交给社会机构,社会机构让人处于流动状态,因此契约建立。家庭在宽松的环境下,两性的情感得到加强,而社会人与人之间显得更加自由独立。在这样的中西差异基础上,恐怕寻常的社会批判要真正客观就不是三言两语能解决的了。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16
看到这本书的名字和作者后我的认知让将其确定为一本高深的教研用书,但通读以后才知晓它是一本逻辑严谨、文章通俗易懂的社会学小册子。看到“乡土”的字眼,会让我把它完全定性为乡村研究,但其实它是对中国乡村及乡土社会下的中国的剖析。全书表达的观点是乡土社会的中国是一个稳定的熟人社会。为了能够较好的把握书中内容,我把它简单的分为以下几个部分,乡土中国的社会特征、乡土中国的社会结构、乡土中国的社会治理。
了解一个国家先要了解其政治体制,了解一个社会当然也要了解其社会结构的构建,作为乡土社会最核心的东西,我想把它写在最前面。
谈到社会结构,费孝通先生用“差序格局”一词来概括乡土社会下的中国。他讲西方社会组织结构是“捆柴”样式的团体格局,由若干人组成一个个团体,界限分明,责任分明;“差序格局”中我们每个人都是投石水面后形成的波纹中心,波纹层层向外推开与他人产生关系,这就产生了社会关系,而每个同心圆波纹就是我们的亲属关系,这是由血缘关系来产生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发展实质上是私人关系的发展,作为以个人为中心的发散式发展关系,是十分容易由于个人主观因素而破坏关系的连接,这便需要强有力的纪律来管理,最好的方式便是约束波纹中心的个人,所以儒家搬出了“克己复礼”的说法。
在“差序格局”中由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亲属关系便是我们常说的家族关系,由于“差序格局”有着极强的伸缩性,所以这个“家族”既可以小到一个家庭也可以大到一个氏族。每一个“家族”是需要维持和发展的,需要一定生产效率来促使其绵延,“求效率就得讲纪律”,男耕女织,各自搭配,纪律的出现保证了社会关系的维稳。“纪律排斥私情”,中国人的感情文化中的矜持和内敛与此有着很大关系。男女有着生理上的巨大差异,这种差异激发着双方的探求欲望,男女双方感情激动破坏以血缘基础而建立社会关系,这就是“浮士德文化”,而乡土社会追求稳定发展的特性,不容许有任何破坏这个社会秩序的精神和行为的出现,因此“男女授受不亲”的说法也登上了历史舞台。
乡土社会下的中国给人最直观的感受便是乡土性,中华民族就是泥土里长出来的,我们的历史仔细嗅来也有着乡土气息。过去几千年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再到封建社会,我们都是从土里谋生的,农业社会基础下一个个王朝进行更替。农业社会的中国最大的特点就是稳定,乡土社会下人口不会产生太大的流动,而且人们聚村而居,这种有机的聚集行为形成了“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的熟人社会。稳定的状态可以形成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规律生活,可以“生于斯,死于斯”,建立家业世代相传,可以有固定的农业税负和劳动力维持王朝的运转,因此形成一系列章法维稳差序格局的社会形态极其重要。
全书中提到最多的便是“克己复礼,推己及人”、“礼治”,封建社会中儒家思想一直是维稳社会的正统思想,所以这一点就不足为奇了。在西方的团体格局社会中每个人、每个团体都有着明确的界限划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明确,而在社会界限的模糊性的差序格局社会中,我们只能严于律己,“克己复礼”,并通过社会关系来“推己及人”。礼治成为了乡土社会中唯一的治理标准。社会的维稳需要礼治,礼治在稳定社会中才能生存。“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祖宗之法不可变”等俗语便说出了礼治的方法在于社会经验的传授,在于教化人们服从已有的道德和行为标准。以现代文明的角度看,这种教化具有强制性的,是以抹杀人的思想和人性为基础的,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有这样一段话:“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仁义道德”拒绝男女双方的接触,拒绝孩童有自己的判断,拒绝超前性的思想出现,“吃人”的字眼侵蚀普罗大众的思维,泯灭人的原始欲望。仁义道德就像一座围城将大众牢牢束缚其中,满足他们的欲望,拒绝他们的需求,维系着社会关系,维稳着社会架构。人的成长离不开最基本的乡土性以及熟人社会,中国和外国不一样,中国人是一个人情社会,在乡土社会中人是相互沟通彼此合作,农村社会工作的发展必须更好的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社会工作者作为外来者一旦和他们建立了熟人关系,则更容易和他们进行沟通更容易敞开心扉进行交流,社会工作者和村民快速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对于社会工作者来说是一种挑战,农村社会工作者必须把握乡土社会的特征,乡土社会的性质,从基础层面影响着农村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者更应该用本土化的视角去开展工作,在吸收外国有利于中国国情的部分,必须进行本土化的发展,只有这样社会工作者才能获得长足的发展。
作为已经习惯了现代文明的当代人,诚然无法想象这样一个社会为何会持续,几千年之久,但“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并且我们当今的社会有着些许遗风。在现代社会飞速发展的时代,以现代文明的角度看,“乡土中国”的环境也在慢慢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法治社会”取代“礼治社会”,社会的组织形式也随着土壤改变发生改变。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17
中国社会从大局而观,是乡土性,但其中并不乏城市社会,中国乡土社会的形成,与其悠久的历史沉淀有关,从孔子时期传承至今的“礼”对构成中国乡土社会有着极重要的作用。
中国乡土社会的形成,基础是农耕社会,有地才能有乡土。庄稼人一生最敬畏的便是土地,种地也许是中原人最原始的谋生手段,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地里的,一代一代,不太有变动。而大多的村民都是居村而居,村子,即为一个熟人社会,这也是乡土中国的特性之一,就是人与人之间是熟识的,这一点与陌生人所构成的现代社会是有许多不同的。
孔子很推崇“礼”,各居其位,做自身应做之事,对待不同的人,应该以不同的礼对待。“礼”并不是一个靠外在权力推动的,重在教化,因此,“礼”的存在依靠的是一个主动性,否则“礼”便成了“法”,“法”是一种规矩,“礼”也是一种规矩,但不同的是,一种是硬性成文规定,一种是人心文化衡量。
西方的社会,是一个个的圈子交织在一起,自己是它们的共同部分。而乡土社会,应该说是中国社会,以己为中心,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中国乡土的人情社会,以利己、利亲为原则,对待与自己无关的人,与和自己有关系的人,处理事情的方式与态度是截然不同的,这可以说是双标。但这种差异在乡土社会中并不矛盾,在这种社会里,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适用,在确定了对象之后,再确定了与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采用何样的标准,这样也无非乡土人对于“礼”的一种解读,“人情”本就是一种狭隘的“礼”的存在,却是这一礼治社会的基本的体现。
在陌生人中构成的现代社会中,凡事口说无凭,需签个字画个押,这样才发生法律,而在乡土社会中,大部分人不会这样做,大家都认为“这样子不就见外了”,在熟人构成的乡土社会中,口头契约同样具有巨大的约束力,来源是心中对于“礼”的衡量,这种“礼”是在多代人的传承中,是在熟悉当中产生的信任,乡土社会的信用是对于即将发生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
这一切还要归于文化。一个人的记忆是一个人的能力,在原文中来说“他有能力闭着眼睛置身于昔日的情景中人。在当前包含的过去,拔萃出来的投影时间选择累积。”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记忆而维持的共同社会经验,简言之,文化相当于一个民族的共同记忆,人又是一种群居动物。因而将人与人紧密联系的纽带,这便是文化,因为共同或相似文化,人们才能感受到民族归属感,对自身文化的认同,才能有所为“祖国”、“故土”等概念的出现,中国人所具有的寻根问祖的特性,源于的就是对文化的需求,而“礼”的存在,又衍生于文化之中,也难怪国人对于“礼”的这般重视,以至于它嵌入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在乡土社会中,乡下人多为文化程度不高的一群人,但这并不能称之为愚蠢。在一个小众社群当中,语言的必要性远远大于文字,在这种面对面的社会里,人与人的交流显得异常重要,书面文字用语中“礼”的存在更容易发现些,但在生活中的言行更能让人意识到,乡土人的“礼”是由内而外的,不拘泥于形式的。
中国是一个家族、氏族观念极重的国家,一些传统地区中排斥外来人口实在正常,不过在这些社会中,注重的是传承,在西洋家庭中,以夫妇为主轴,子女在这团体中是配角,他们长成了就离开这个团体,而在我们乡土社会中,家的性质有着显著区别,家是一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在于父子之间,婆媳之间,夫妇反倒成了配种,亲子之间讲究的是负责与服从,是中华文化久来中,“礼”与“孝”的释义中重要的一环,在乡土社会中,长幼次序是一个极重要的原则,伯仲叔季分得清清楚楚。对中国而言。长幼次序辈分是教化权力与家族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晚辈尊重长辈,是“礼”的体现,长辈照顾晚辈也是“礼”的体现,父亲以小明称呼孩子,表示的是亲昵,而孩子若这样做,将视为逾矩。年龄上的尊重是有根据的,生活的时间长,经验与阅历自然也不会少,在闽南俗语中,有着“长你一岁相距甚远”的说法,就是这样,事实上作为前辈,看见后辈比自己各方面都要强,自然不忿,但仍然想会用长辈的威严去压制,也是乡土局限性的体现,作为晚辈,即使自身能力较强,也会去尊重,不咄咄逼人,也不失为对“礼”的传承。
相比于现在的法制社会,乡土社会更像是一种礼治社会,“礼”的存在就像是一种习惯,一种无需一纸空文去强调的本能一般,乡土社会就是中国久来的社会模式,当今的世界和社会也或多或少的受到影响,对乡土社会探索,实际上也是对中国人性起源的探索,也是对传承已久的“礼”的进一步发掘。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18
我是一个从农村走出来的人,农村人当然对乡村有着极为敏感的神经,只要谁敢侮辱农村人,我一定会站出来给于他最大批评。这就是我朴实的感情,农村人没有任何的不好,只是有点土罢了,对现代社会没有很深的了解罢了,这有什么呢。
当我看到有一本书是描写乡村的时候,我禁不住要去读一下,这是我最起码的准则。
我怀着对社会学极大的热情读了这本费老的《乡土中国》,读罢,感触颇深。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
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这里将分开阐述。
1、关于恋爱
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摸索。
这和友谊不同,友谊是可以停止在某种程度上的了解,恋爱却是不停止的,是追求。恋爱的持续依赖于推陈出新,不断地克服阻碍,也是不断地发现阻碍,要得到的是这一个过程,而不是这过程的结果。
对于正在谈恋爱和憧憬一次轰轰烈烈的恋爱的人来说,这何尝不是一种策略——推陈出新!有何尝不是一种忠告——一种过程!
2、乡土本色
关于“土”的思考“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诚然,当今社会,城里人习惯用土里土气、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然而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乡土习惯与现代社会“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形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形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么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可是,真的是傻吗,只不过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3、文字下乡
关于“特殊语言”特殊语言是亲密社群中所使用的象征体系的一部分,用声音来作象征的那一部分。表情动作在面对面的情境中,有时比声音更容易传情达意,它常常特别有效。在现代社会中,我们已经开始抛离乡土社会,无可否认,文字是现代化的工具,但要明确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不是处于乡下人的愚,傻,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而其我们单从这一点来了解一个人、批判一个人是不够的,因为语言和文字是表情达意的一种工具,但并不是唯一的工具,在乡土社会中,我们有属于自己的语言和交流方式,有时候大可不必使用文字。所以要向农村提倡文字下乡,一定要考虑到语言文字的基础,否则开几个学校让乡下人多认识几个字也不能使他们“聪明”起来,而这一点对现代社会是很有启发意义的。
关于传统
传统是社会所积累的经验。
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是啊,我常常在想,怎么在家的时候,自己一个眼神,一种动作很能表达出需要表达的意思,而我们周围的朋友和亲人又不会误会,怎么到了一个新的环境,一个陌生的社会,简单的动作,无意的话语可能会引起别人的误会,还要费尽心机的去解释,去澄清。我们常常感到在家的时候最自由,我想不仅是因为那里有自己的家人,更多的是从心所欲不逾矩吧!能把一个陌生的环境尽快的适应成熟悉的环境,乐在其中,从心所欲不逾矩大概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掌握的技能吧!
4、差序格局
关于社会类型费老在本章将社会类型分为团体格局与差序格局,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团体格局指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了这个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他西洋社会更像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扎,几扎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在西洋社会,孩子成年了住在家里就得给父母膳食费,那是因为大家都承认团体的概念,在团体里的有一定资格,资格取消了就得走出团体,并不是说是人情冷热的问题,而是权利问题,在西洋社会里争的是权力,而在我们却是攀关系,讲交情。因为我们的乡土社会是差序格局的,从这一点来讲我们更容易理解西方与东方文化上的不同,更容易明白我们接受不了他们生活方式的深层原因。
费老用生动的语言深入浅出地为我们描绘了中国社会的差序格局,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想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在一个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所谓伦,也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这一段,我感受颇深,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这简单的话语后面蕴含了多少费老在实地调查、用心思索之后的彻悟,字里行间都能感受到作者的智慧与谦逊。就像一些原理,指引着我们分析许多现实问题,他告诉我们,虽然世殊事异,但我们总能发现每个人所表现出来的都反映他所处社会的社会属性。
5、血缘与地缘
关于血缘与地缘的思考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契约是指陌生人中所做的约定。在这里,冷静的考虑不是感情,于是理性支配着人们的活动——这一切是现代社会的特性,也正是乡土社会所缺的。
从血缘结合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重大转变。
在亲密的血缘社会中商业是不能存在的,这并不是说这种社会不发生交易,而是说他们的交易是以人情来维持的,是相互馈赠的方式,当场算清是陌生人间的行为。
目前为止我所见过的,除了穷苦的老年人摆个摊子,等于是乞丐性质外,大多是外边来的“新客”。商业是在血缘之外发展的。我注意了一下我的家乡的情况,确实如此,在马路前摆摊子多是一些年纪大的老年人,还有就是外来的新客,某家的门婿之类的。毕竟一个村里的当面算清确是不好意思的。
6、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关于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引起的不同道德观念如果要了解西洋的团体格局中的道德体系,决不能离开他们的宗教观念。在象征着团体的神的观念下,有两个重要的派生观念,一是每个个人在神前平等,一是神对每个个人的公道。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出发点最主要的是“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在这个意义上说,差序格局中并没有一个超乎私人关系的道德观念,这种超己的观念必须在团体格局中才能发生。孝、悌、忠、信都是私人关系中的道德要素。这样说的话,我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西方的政府工作更透明、更廉洁有效、公民参与程度更高,更重视自己的.权利,更强调公平。
7、教化与横暴
关于教化与横暴孩子碰着的不是一个为他方便而设下的世界,而是一个为成人们方便所布置下的园地。他闯入进来,并没有带着创立新秩序的力量,可是又没有个服从旧秩序的心愿。从并不征求,也不考虑他们同意与否而设下他们必须适应的社会生活方式的方面说,教化他们的人可以说是不民主的,但若说是横暴却又不然。从这一带你说,父母的规划对孩子来说是十分不公平的,我也更能理解为什么许多孩子会有很强的逆反心理,他们讨厌这设计好而自己有十分不适应的社会。
教化性的权利虽然在亲子关系里表现得最明显,但并不限于亲子关系。凡是文化性的,不是政治性的强制都包含这种权力。文化和政治的区别就在这里:凡是被社会不成问题地加以接受的规范,是文化性的;当一个社会还没有共同接受一套规范,各种意见纷呈,求取临时解决的活动是政治。文化的基础必须是同意的,但文化对于社会的新分子是强制的,是一种教化过程。
8、关于感情与了解
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
所谓了解,是指接受者同一的意义体系。同样的刺激会引起同样的反应。熟习所引起的亲密感觉和激动性的感情是不相同的。它是契洽,发生持续作用;它是无言的,不像感情奔放时铿然有声。歌哭哀号是激动时不缺的配合。我想这里的感情大概是激动的意思,与了解相比,激动体现出的是一时的兴起,而了解则更给人稳定的感觉。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激动而是了解,我品着这句话,每次读来都有不一样的感受。夫妻之间,如果多一些了解,就会更能为对方着想,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也大概就不会有这么高的离婚率,这是稳定社会关系;朋友之间,设若大家都能体谅一下,懂得付出,反过来想想,正因为朋友之间这么了解对方,这种关系才能形成并得以延续;恋人之间、亲人之间都需要了解来稳定这种关系。
9、关于其他方面的思考
费老在一些章节里的精辟语言总是不经意间带给我很多思考下面是一些关于某些言语的琐碎感悟。
与《弱者的武器》的比较
读了美国著名社会学家斯科特的《弱者的武器》,依然是经典。与《乡土中国》相比,《弱者的武器》比较详细地描写了在马来西亚村庄的所见所闻,作者通过对马来西亚农民反抗的日常形式——偷懒、装糊涂、开小差、假装顺从、偷盗、装傻卖呆、诽谤、纵火、暗中破坏等的探究,揭示出农民与榨取他们的劳动、食物、税收、租金和利益者之间的持续不断的斗争的社会学根源。而相比之下,《乡土中国》就宏观许多,它从大的方面为我们展示了中国基层乡土社会的乡土本质,不同的感觉,同样的经典。
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老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而正是这种“土气”。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有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以及乡土中国情结,恐怕是很难抒发出来。《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从《文字下乡》到《再论文字下乡》,都是在谈论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说是完全消解。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
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也许以后的时光内,也很少会有如此优秀的关于乡村题材的书了,所以我会珍惜这一次机会,将这本《乡村中国》读懂,吃透。这样的我才会在不远的以后实现自己的梦想。
如果我有足够的文采,我也会写出一本乡村题材的长篇小说来,可是我觉得我的能力还是达不到要求。也许在某一天,我会突发灵感写出这样一本书来,可是到目前为止,我还是没有任何的灵感。
我希望中国的乡村能快速的发展,实现我长久以来的梦想!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19
这是一整部论述性的作品,从前对于“书”的印象是里面有许多故事,是有情节的。如今是头一次接触论文式的书,本就陌生说理,读起来确实吃力。它的每句话都是要理解的,因此,只有在平心静气时用最冷静的思维才读的进去。我个人认为对于这样的书只读一遍是收获不够的,有读了一遍前几章,发现了其中的框架,也能结合整本书分析作者的写作意图,句中要表达的意思,因此,对于现在初级水平的我,对于书中一切只能算作浅谈。
佩服书中的说理,文字在乡下是否有作用本就很难论说,但作者通过将城里教授的孩子和乡下孩子对比清晰地让人理解:城里人只熟悉城里的事物,正像乡下人只熟悉乡间一样,乡下人会在城里因为无知受到嘲笑,城里人同样也会在乡下遇到不认识的事物,虽然没人嘲笑他们,但说彼此“愈”确实没有根据。城里孩子学得好成绩高,但捕蚱蜢不如乡下孩子,这都是平等的,文字在乡下不如在城里普及就像城里人不懂农家知识一样是很自然的。于是要想文字下乡,文字在乡下也起到了作用,就要加快转型,充分而有力。
无论是根据书中论述,还是从实际出发,中国都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国家,一个淳朴敦厚,有着黄土一般品德的国家。中国人自身带着几分“土气”,沉稳,老实,没有心计,中国人是含蓄的,他们面对困难,首先想到的是“克己”,这种传统在乡土社会中继承,传承至今。
曾经的乡土社会已经不复存在,正逐渐向着“浮士德式发展”。在当今中国,许多新型思想冲击着就有的传统,这是乡土社会面临的机遇,保持就有的优良传统的同时吸收新的文化,加快转型,这是当务之急。
按照作者对礼治的定义,中国社会仍是礼治的社会,和谐社会,一直被奉为主流,道德与法律相协调。平常的生活中很少涉及触犯法律的事,正是由于礼治思想的准绳约束着,法律只是现代社会的标志,肃然也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却不如道德观念深入人心。作者认为人治有时能取得不治而治的效果,这正是人治有着“悬疑丛与”“罚疑从去”的灵活功能。
总体看来,中国人是安土重迁的,是由道德维系的,是有秩序的,中国人的观念深入日常生活,随处总想播种,仅用一句“我”辨别身份,诸多细节,充斥着生活。作者说这本书算不得是定稿,也并不能说是完稿,很有道理额。它记录了一个时代的中国社会,指引着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更提醒着我们明确自己的身份像土一般。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20
这几日,在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简短而精悍的一本小书彰显了大家的智慧,先生从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性说起,详尽地阐述了乡土性浓郁的中国历史根源,以及以农耕耕作方式为根、父系统治的权力结构为主的基本格局,进而由此为基础关系产生了庞大的家族和严厉的家规,而这些有血缘和地缘关系的家族所产生的'关系与需求,最终构成了乡土中国的万千社会形态,溯源寻真。
在思维方式上,费孝通先生描述的乡土中国并没有从具体的中国社会这个大的范围去阐述,而是从基层的中国乡村为切入点,从其根源上查找,一语中的,言简而精赅。这种研究方法和文章落脚点的选择才是我读这本书所得到的最大收获:或许退一步便能得其精髓。费孝通先生以最基层的乡村着手说明中国社会的乡土性,“土气”一词经常是被人藐视的说法,费孝通先生却说这一词用的妙。因为中国的乡村便是以土为中心,“土”是乡村人的命根,最接近人性人神。他认为“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这种相对的静止便是乡土社会的特性之一。这种相对慢的周率也导致了浓郁的中国乡土社会现状。在社会关系形成的角度,费孝通先生认为,“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一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而这个人和人往来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一个差序。中国的乡村以“土”为本源,耕种方式确定了长久时期的以父系为主的权力统治结构,因此,乡村氏族亦是以父系为主,母系的旁枝是不在其列,维系家族的纪律而产生的家规同时也造成了男女有别,这与西方社会中夫妇为主轴的家庭格局有所不同。就像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东西方不同的家庭格局极大地影响了传统的社会文化的形成和发展。除此之外,费孝通先生还从血缘和地缘、名实分离、从欲望到需求几个方面论述了乡土社会中国的社会现象。
历史文化的进程会产生多元性,但溯其源头却只有一个本真,只要我们寻觅了源头,便也不难理解其后的走向。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21
我认为乡土文化是中国的根之所在,随着工业、大机械化的进程,和时代的发展、以及改革开放之后让中国发生的巨大变化,中国的城市如同雨后春笋般一个个出现,中国迈向了现代化。城市似乎已经成为了中国的代表,而农村似乎被遗忘在了某个角落,然而不是这样,大多数的人们都和农村,和自己的家乡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我们都或多或少继承了乡土文化。我认为保住农村,也是保住中国发展和稳定的根基,是非常有必要的。
追求稳定是乡土中国文化的最大特点。每一代人在此繁衍,生生不息。而年长的人拥有更多资源和生产经验。所以需要树立长辈的威信。而在家庭内部,年轻的后辈还需要供养前辈。所以劳动力是很重要的。而耕织方式,医术、艺术这些经验是传统,也是文化,依靠这种方式来传承,在这块地域是一脉相承而行之有效的。而“礼”、道德的约束,也是因此需要深入人心的,而不是“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框架,“异端”是会被稳定的团体唾弃的。并且乡土社会需要抑制情感,因为情感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因素是很大的,而乡土社会的根本是追求稳定,维持基本秩序,所以需要明确的分工,和同性之间资源的传承。
而似乎在追求稳定的乡土文化中,看似和谐也有着非常隐晦的蛮横。这可能并不指的是所谓“落后的封建思想”,地主土豪等阶级压迫。而是在礼仪外衣的包裹下,论“实力”占据话语权。中国的乡土文化和家庭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乡土文化的家庭定义是可以伸缩的,团体的界限也是不清晰的,而家庭成员的多少也代表着家庭实力的大小。中国的乡土文化的差序格局中,团体格局植根而产生与于农耕的中国,其中乡绅、族老,大家族的实力和威信是很高的,其中多德高望重的老人,因其后辈多,并且拥有众多的土地,因此其在这个地域的话语权是很大的,所以能左右乡村的秩序,如发生案情,意外,战争等,那么乡绅的责任也是比较大的,不仅其代表了家族与这个团体之间利益,其实也捍卫的是其在乡村中占有的大部分利益。
这种现象在灾荒、疾病流行的变乱时期更为明显。作为农耕为主的社会,人无法进行生产,消耗资源,因此可能会出现争夺的情况。而人丁较少的人家和地区,在农耕社会不仅代表了其生产能力较弱,也代表着其实力较弱,因此也无法养活更多的后代而维持氏族的而最弱的氏族,最终也可能会出现绝户的现象。因此留有后代,维护稳定的家业和生产也成为了乡土中国的重要观念。
而这种“实力主导话语权”的状态以乡村为起点,往下延伸,可以反应家庭之间的关系,如兄弟,夫妻,父子;进而兄为弟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往上延伸,需要忠君报国,可以反映国家,这种家天下政权形成的原因。
《乡土中国》中把关于权力的的论述分成几个部分,横暴、同意、长老等,我认为这些权力的产生也来自于乡土中国的社会关系。我认为这些权力也是这种“实力”关系的反映,塑造了几千年来乡土中国相对稳定的状态。
因此这种状态,最终能让中国形成稳定的格局和形态,这也因此产生了孝、悌、忠、信、多子多福这些观念与思想。如孔子的“仁”而言,是处理人与人关系的,也讲求的是差序社会的一种秩序感。但落到具体实践上,还是需要孝、悌、忠、信这些观念与思想来匹配,而这些含义是可以具体解释的。自此古代中国的的社会形成了一脉相承的稳定局面,人们能够在自己的一方土地生活、代代相传,安土重迁。以邻里社群为纽带,能够在无促成了和谐稳定的局面。乡土社会中的很多观念是有利于社会延续和发展的。
中国的城市也是从农村而来,是作为政治和贸易的中心而逐渐发展起来的,和农村不一样,中国人所以中国的文化植根于农耕的乡土社会,而乡土文化和中国在漫长历史中衍生而来的儒家文化,佛道文化,相互交融,相互捆绑。诸如三皇五帝,孔孟老庄等中国文化的塑造者,其功绩莫不是从乡土文化的影响中而来,在数千年历史的长河中,农村扮演着稳定社会的重要支柱,也是中国当今社会的基本盘,而深受乡土文化影响的广大中国人,在近代以后也塑造了中国的历史格局,也左右了中国现代的发展为何选择这条道路,这甚至也影响了中国在当今世界所扮演的角色。多姿多彩的乡土习俗,也塑造和丰富了中国的传统文化。以家庭为单位的乡土中国,孕育了整个大统一中国的气象。
而当今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后的短短几十年,这种稳定可能正在被打破,随着中国的现代化城市化进程加快,中国的城市高速发展,大量劳动力涌入城市,少数农村变成大城市,随之带来变化是城乡之间割裂、乡土习俗的消亡,社会原子化、分工化。最终导致的是大量自然村的消亡和人口过度集中,这种变化有其历史进程所在,但是也有人为的不利因素,乡村稳定的根基被打破。中国已经有超过半数人口住在城市,城市化还在进行之中,未来的路会走到何方还是未知,但是保存乡土文化的传承,不要让乡村的气息凋零,青壮年流失,还留有“人气”,是非常重要的。
个人主要看法和观点:
1、我认为中国的乡土文化是中国的根之所在。而乡土文化的承载体,乡村和中国广大的腹地,不仅是古代中国的基本盘,也是当下中国基本盘。
2、乡土文化中如安居乐业、多子多福等很多价值观念是对社会延续和发展是有实际意义的。我们需要反思有些观念为什么会式微,并且重新塑造它们。
读后主要困惑与问题:1、中国的乡土文化在现代化和城市化的今天,发生了什么样的改变?
2、乡土文化对当今的现代中国人和城市居民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
3、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前所未有的现代化,乡土文化是否正在随之衰败凋零?这会对于当下所对应的“城市中国”造成多大的影响?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22
对于误解的进一步阐释:下面我要讨论几个字,这几个字,是我们习以为常的,却恰恰是错误的理解,在这本书中,得到了正确的纠正。
1.愚
我们不可否认的是,大多数的城市人都认为乡下人“愚”。但这个愚字在本书解释,和我们所想却是大相径庭。
如果我们仔细回想对于乡下人的看法无非是几点:不识字,没文化,木讷,傻笨。
我们先说不识字,字本身就是一种语言上的表达,语言间接的承接在纸这一种媒介上。通过纸张来传递信息,但对于生活在乡土的人来说,我们之前已经提到,在一个环境中,生老病死都在一个相当的稳定的环境中生活的人,本身对于周边的事情就已经相当熟悉,人们的肢体、动作,甚至是一个眼神的交流就可以达到交流的目的,我们看一些名人的演讲,不难发现,丰富的肢体语言更具有说服力,在乡土社会,人们之间的交流,要比冷冰冰的文字更加丰富,那么文字对于乡土来说,意义并不大。对于文化,我们所认为的,或许是课本上的知识,或者对于社会价值观世界观的了解,但对于乡下人来说,他们也有自己的文化,那就是土地的文化,庄家何时种,何时收,蚂蚁搬家的意义,都是文化。所以,我们不能说乡下人没有文化,只能说成长的环境不一样,接受的文化载体不一样而已。
那么木讷和傻笨就好解释了,乡下人看到汽车高速驶来,会吓得惊慌失措,城市人在田间遇到一只巨大的老鼠也会吓得惊慌失措。城市的孩子接受课本上的知识比乡下的孩子快很多,并不是因为城市的孩子聪明,而是他从小就接触文字,知识,当把城市的孩子放在山野之中,他们捉蚂蚱,割麦子的速度却比乡下孩子慢的多,所以,并不是乡下人木讷、笨,而是接触的事物不同。
讲到这里我发现,原来城市人嘲笑乡下人的愚,仅仅是生活的环境和习惯不同罢了,而并不是与生俱来的差异。
2.礼
对于礼,本书的内容,彻底的改变了我的观点。
在阐述礼字的意义的之前,我想到了上周遇到的一个同事,她领着孩子偶然在街上看到我,我们在客套的同时,她的孩子说了声叔叔好,而我本能的夸孩子懂礼貌。这本是件稀松平常的事情,但我们仔细分析孩子的行为,会发现一些不同。首先这个礼貌,到底出自哪里?孩子说叔叔好的时候,他是真心的祝愿我好么?我回想我的童年,或许对于绝大部分孩子,答案是否定的,他说出这句话并不是发自内心本能的意愿,而这多数来自父母的教育,告诉他们这么说会有礼貌,而礼貌对于孩子来说,是一种夸赞,甚至表现的好会得到更多的奖励。在孩子眼中,问好更多是来自于外界的告知。那么这个礼字的意义就出来了,其实礼就是一种约定俗称的习惯,就像我们平时吃饭要用筷子,朋友结婚要去送红包一样。那么大多数的礼其实并不涉及道德,而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仅此而已。
在封建社会,每到大战在即,都需要占卜,祭祀,有些祭祀不仅需要一些复杂的仪式,还需要一些牲畜,甚至是活人献祭,这种行为是一种礼,女人要遵循三纲五常,裹脚,清朝人都需要留辫子,这也是一种礼。而这些曾经理所当然的礼,在我们现代人看来却是恶劣的。在远古时代,人们在长时间的'摸索中,发现某种行为可以改变某些事情,当这件事发生时,那么就需要这种行为来去处理,长时间的处理和不断的改进逐渐形成一种经验,经验代代相传,就变成了礼。所以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而礼仪之邦翻译过来其实就是规矩之邦。
所以,礼只能代表我们在这片土地里生活的时间绵长,文化久远,而并不能说明我们的道德就比其他族群高尚,科技发达,或者,比其他民族高人一等。
3.孝
孝一直是我们中国自古以来就高度提倡的一种品质,孝字多在孩子和父母之间产生的一系列行为。那么,孝到底是什么呢?孔子提倡孝,对每个学生用实际的例子来解释,然而并没有抽象的定义。在众多的解释中,最后甚至归结为心安两个字,在费孝通老先生看来,孝其实是子女在日常接触中摸熟父母的性格,然后承接他们的欢,做到自己的心安。在我看来,这恰恰承接了礼字,是一种人与人之间交流相处的基本方式。在对待父母的行为中进一步的演化。所以,孝更多的时候是自己的行为,承接父母的同时,图自己的心安。那么,如果一个人很孝顺,虽然会瞬间提升此人在我们心中的好感,因为他懂礼,懂规矩。但是要记住,一个奸臣可以孝,一个恶霸也可以孝,我们往往会混淆这一点,上述的讨论我们知道,礼字只是一种习惯和规矩,并不能判断一个人的具体品质和行为的好坏。所以一个人很孝顺,单凭这一点,我们不能武断的去定义他的品行,而是需要更多因素去评判。
结语
此书还有大量的观点没有阐述,我只是将一些比较重要的观点解释了一下,或许有不当的地方欢迎指正。短短一百页的书,费孝通先生详细的分析了乡土中国的社会习惯和人文,为我的很多行为习惯重新下了定义,寻到了本质。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详细看一下这本《乡土中国》。相信你看完此书后,面对当今社会的种种行为会有一种全新的角度去审视。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23
《乡土中国》的主要内容来源于费孝通20世纪40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的《乡村社会学》课程中的内容。这本薄书显然谈不上是鸿篇巨作,只针对一个主题分了十几个篇章阐述观点。
感觉当时30多岁的费孝通无论在思路观点,还是研究学问本身,已经相当成熟。这本书直到现在来看,依然感觉很有道理。
费孝通在序言里讲到,乡土中国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全书整体来看,乡土中国不只是说中国乡土或者中国农村,《乡土中国》是对整个中国社会结构、国民性格,以及这种结构和性格成因的分析。
熟的关系是不能谈钱的,所以走很远也要去集市这么个环境下去交易,或者让外来人当商业媒介。没有血缘(换成其他“缘”也类似)关系,外来人很难融入乡土环境。
乡土的人际关系形态上孤立隔膜,本质上却一点不孤独,相比之下城市的人际关系,形态上倒是很紧密,本质上却是非常孤独的。法律、道德约束人,在中国最能约束人的非“礼教”莫属,能量要强大百倍。
倒是有一点,原来男女不讲爱,不讲私情,讲的是三纲五常,忠孝义悌,君臣父子的纪律,追求的是有利于家庭团结的效率,好打造事业共同体,夫妻间关系淡漠是常规。如今受西方观点影响较多,开化不少,男男女女的,好关系既是伙伴,也讲情爱,一年中情人节也得一中一洋两个。
.还有一点,原来的家族概念淡了,大型家族也越来越少,有些形式上还有,但长老的乏力,只是年龄大但发挥不出族长的权威功能。但那些还能保持家族规格的,家族及其家族成员的事业就能绵延与成就。随了西方观点的夫妻小家庭成了当前社会的主角,尤其在城市中。
书是分节点分析,便于理解便于阅读,十四个节点合起来,又是个完整的社会脉络。乡土中国换个说法其实就是传统中国,是我们今天这个中国的逻辑前提。中国的.社会脉络,长久以来都是如此的,感觉长久以后大概也还会是这样的。
当然,伴随环境的变迁和历史的演进,显然感到乡土中国的变化,可是,有更多根深蒂固的东西烙在文化中,不易改变。乡土中国只是四季的转化,而不是时代的变更。
所以本书的参考意义应该会是极其长久的。读此书,再联系生活的实际,便能理解许多世道、许多相处的章法。几千来来,文化未曾断过,也还将绵延下去。大家都是不能置身事外,而得感同身受的观世、处世。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24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可谓名声在外,好像在很多不同的地方都看到过对这本书的推荐。还有很多不同的老师也对其进行推荐。而为完成一次思修作业,我选择了阅读《乡土中国》。《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老先生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在西南联合大学和云南大学所讲授"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整理写就、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约六万字)。在重刊序言中,费老说了成书的因由:"当时在大学讲课,不喜欢用现存的课本教材,而企图利用和青年学生们的接触机会,探索一些觉得有意义的课题。无所顾忌的想打开一些还没有人闯过的知识领域,一面探索一面讲,费老提出的观点完全是讨论型的,所提出的概念一般都没有经过琢磨,大胆朴素。"
全书读来,感触最多的就是书中经常提到的中国农村是个熟人社会。中国农村是"自来熟"的人的聚集地,在农村里村民之间很少使用契约、合同等城市里规范的文本,人与人之间有时候借钱也只是一句话的事情。在农村里白天往往是不关门的,这是与城市中截然相反的。再吃饭的时候村民们往往选择蹲在自家门口吃饭。于是就会有相识的邻里在门前说各种各样的八卦。村民之间的熟悉程度是城市里左邻右舍均不认识的人所无法想象的。人们从出生开始,除了少部分人因升学、工作等原因离开,绝大部分人从生到死均在这个村庄度过,对于这些村民来说这个村庄便是它们的全世界。每个人的一生像镜子一样,十分的通透,别人看着你长大,你看着别人老去,对周围每个人的性格、每家的具体情况甚至每家的亲戚都了如指掌。
可能因为这种熟悉降低了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心理成本,降低了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大家相互都知根知底彼此之间做事很放心。这与城市里面人与人之间不仅仅有厚厚的墙壁相隔,人心之间还缺乏一种相知与熟悉形成鲜明对比。在城市中人们往往连住在上下楼的人都不知道是谁。再加上城市里面人的流动性较大,人与人之间始终隔着一层壁垒,始终保持戒备。
在文中乡土本色,这章的关键词是"熟悉"."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乡土社会最基本的单位是村落,那里的人们,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对他们成长的乡土的熟悉是一种经验式的总结。而这种熟悉,使他们构建出了一个中国农村的熟人社会。在下乡中,这一章解释了乡土社会文盲的普遍存在的原因"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在乡间,人与人的距离太近,口耳相传即可满足乡间的交流。而在农村中,时不时字并不能对他们的生活构成太大的影响,文中奶奶一生未食过字,却仍被认为是一名非常明事理的人。这就像文中所提到的"我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
乡土社会是相对静止,稳定的,所以它的发展进程就相对比较缓慢,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很多突然迅速涌入的东西无法用乡土社会的根生于土地的习俗来应对,所以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词汇,乡再也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而且我觉得作者说的很对,不同的社会环境不能用同一种标准去衡量。他们的起点不同那么他们所接受的比较规则也必须有所不同。
农村与土地的关系密切相关,溶于骨子里,血缘总会有排斥性,人口不流动,所以新客想要融入一个村子是非常难的事情,除非他有土地。
作者对于乡土社会的不成文的秩序特别推崇,他认为这是一种出乎与道德上的礼制,现代社会的法律会破坏会误解,是一种被动和强制。但是我觉得传统固然可贵,稳定的社会结构不代表不发展,在剧烈的新时代的潮流中,新问题的涌出会加剧,那么按照原有的进程,相关秩序的出现是会落后的,但是法制是可以实时更新。
以上便是浅读《乡土中国》的全部感受。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25
在初次看到这本书时,就给人一种乡土的厚重感。作者费孝通在书本开头就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那时还不甚理解为什么这么说,看完之后便完全赞同费老先生的观点了。
在本书的第一章,作者关于乡下人“土气”的观点便引起了我的兴趣,于是我接着看了下去,发现这本书并不是那种深奥难懂的理论书,他不但语言通俗易懂,里面的一些示例也非常精彩,而且主题明确,叙述简明扼要。因为我也是从小在乡村长大,在观看的过程中,还常常引起我的共鸣,看到书本对某些现象的分析,有时我会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啊;有时则对作者敏锐的观察佩服不已,拍手称好。
费老先生在谈到乡下人的“土气”和“愚笨”时,他是这么说的,“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当然不甚了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韭菜、不会爬树、不会抓鱼一样,没什么值得取笑的。”他的话算是给乡下人洗刷了冤屈,他还进而探讨了语言的产生以及和人类生活的关系,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同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但是在乡土社会,由于生活的一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口头语言完全可以满足生活需要。而且面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快捷。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人类最初的文字都是庙堂性的,都是为了祭祀崇拜和记录帝王事件,所以不是乡土社会的必要。因此文字发明了几千年,中国的绝大部分农民依旧目不识丁。当然当代的乡土社会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当代农民必须要识字了,因为要科学种田、操纵机器。一看到这里,我发现还真是这么回事,在乡下是很少用文字交流的,即使有的人上过学,也因为经常用不到文字,而忘记书写了。
中国基层人们身上的乡土气息,除了因为他们世世代代都依靠土地生活,还因为他们身上的性格。书中列举了这样一个例子,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我小时候也经历过同样的事情,当时只觉得非常得委屈,没有去深究其背后的原因。直到看到这本书里的分析,我才明白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联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所以中国人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
“在中国的家庭里,夫妇间得相敬如宾,女子有着三从四德的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在乡村里,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也是日常可见的现象。我所知道的乡下夫妇大多是‘用不着多说话的’,‘实在没什么话可说’。早起个人忙个人的事,没有功夫说闲话。出了门,各做各的。妇人家如果不下田,留在家里带孩子。做完了,男子们也不常留在家里。有事在外,没事也在外。茶馆,烟铺,甚至街头巷口,是男子们找感情上安慰的消遣场所。在那些地方,大家有说有笑,热热闹闹的。回到家,夫妇间合作顺利,各人好好的按着应做的事各做各的。做得好,没事,也没话;合作得不对劲,闹一场,动手动脚,说不上亲热。乡下,有说有笑,有情有意的是在同性和同年龄的集团中,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除了工作和生育事务上,性别和年龄组间保持着很大的距离。中国人在感情上,尤其是在两性间的矜持和保留意见,不肯象西洋人一般在表面上流露。”我想到我们村里面老一辈的夫妇们,几乎没有一起出门玩耍的,女的都是和女的在一起聊天,男的都是和男的在一起玩,他们或许就是碍于这种传统,不善于表达,给人看来夫妻感情非常淡漠。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能够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向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起,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但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扎在泥土里。
这本书到现在已经有60多年的跨度了,书中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正因为看了这本书我才对自己生活的乡土社会有了更深的理解。乡村基层正因为它的乡土性,它变化发展的速度比较慢,我觉得这样也没什么不好,乡土性中也包含着不少优秀的品质,如勤劳质朴,追求和谐,与人为善,亲近自然等。城市里的人有城市里的生活,乡下人也有乡下人的生活,我时常怀念小时候家乡绿油油的田野和满山鲜果的山岗,这些就是我童年的美好,而这一切却在不知不觉间消失不见了。或许以后中国的乡土气息不再这么浓厚了,但《乡土中国》这本书会让我们记得我们以前是乡土中国,我们的根牢牢地扎进土里。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26
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阅读完这本书,说实话,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懵。各种新的学术名词如潮水般涌来,没有太多的乡土经历,也没有情感共鸣,只能硬着头皮看。
才开始的进度是十分缓慢的,基本上一个小时磨一到两页都是常态,搜索生僻名词,进行简化备注,理解和比对,最后一章看完了,还要合起来梳理一遍。每一篇,都是精彩的阅读理解,每一字每一句,都是费老先生的呕心沥血,“锱铢必较”。
首先,什么是“乡土中国”?我的理解是——民以食为天。不管是历史的延续,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农耕文明的传承,还是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孕育出的多样性生命,都绵延流淌着中华儿女对这片黄土地的热爱与眷念,或是那“剪不断”的乡愁……简单来说,我想,就是“面朝黄土背朝天”。
当一棵大树即将枯萎,一颗新的种子又会破土而生,而那洗尽铅华的大树便也会“返璞归真”。就像马尔克斯写《百年孤独》,用一个小小的村庄来讲述一段灿烂恢宏的历史,这都离不开他对拉美故土炽热的深沉的爱。
生于何地,心总在何处。根在人心里早早埋下了魂,人回归的是心,浮心无处寻,但总会有归地。
“一次去,一场沧桑,失乡的人是不该去拾乡的,如果你心里还有情,眼底尚有泪,那么故乡不会只是地理书上的一个名词。”三毛虽然看似漂泊在大漠,但她的内心却比谁都要安定。
动物的意识中是没有过去和未来的,它们只生活在现在。而人生活在一个延续的历史中,不仅是个人的延续,也是代与代之间的延续,乡土之情,正是人类的伟大之处。
土地给了我们太多,而现在,它想归根了。沧海桑田,高楼大厦,“钢筋城市”中,劳动号子消失殆尽,泥土的清香逐渐远去,农耕情怀被戳破了一道口子……而土地,睡进了厚厚的混凝土里,冰冷县城没有了呼吸,“乡土”成了爷爷奶奶的梦境,变成了孩子们的想象。
“花开彼岸本无岸,魂落忘川犹在川,醉里不知烟波浩,梦中依稀灯火寒。”我们依旧生活在这片土地,只要根在,情就会在。若这世上再没乡土,但我们还在,我们的记忆还在,我们可以歌颂,我们可以传承,我们可以让这乡土绵延不绝。我想,土地会笑的吧。
“一切来自土地的,都将回归土地。”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27
在初次看到这本书时,就给人一种乡土的厚重感。作者费孝通在书本开头就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那时还不甚理解为什么这么说,看完之后便完全赞同费老先生的观点了。
在本书的第一章,作者关于乡下人“土气”的观点便引起了我的兴趣,于是我接着看了下去,发现这本书并不是那种深奥难懂的理论书,他不但语言通俗易懂,里面的一些示例也非常精彩,而且主题明确,叙述简明扼要。因为我也是从小在乡村长大,在观看的过程中,还常常引起我的共鸣,看到书本对某些现象的分析,有时我会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啊;有时则对作者敏锐的观察佩服不已,拍手称好。
费老先生在谈到乡下人的“土气”和“愚笨”时,他是这么说的,“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当然不甚了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韭菜、不会爬树、不会抓鱼一样,没什么值得取笑的。”他的话算是给乡下人洗刷了冤屈,他还进而探讨了语言的产生以及和人类生活的关系,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同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但是在乡土社会,由于生活的一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口头语言完全可以满足生活需要。而且面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快捷。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人类最初的文字都是庙堂性的,都是为了祭祀崇拜和记录帝王事件,所以不是乡土社会的必要。因此文字发明了几千年,中国的绝大部分农民依旧目不识丁。当然当代的乡土社会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当代农民必须要识字了,因为要科学种田、操纵机器。一看到这里,我发现还真是这么回事,在乡下是很少用文字交流的,即使有的人上过学,也因为经常用不到文字,而忘记书写了。
中国基层人们身上的乡土气息,除了因为他们世世代代都依靠土地生活,还因为他们身上的性格。书中列举了这样一个例子,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我小时候也经历过同样的事情,当时只觉得非常得委屈,没有去深究其背后的原因。直到看到这本书里的分析,我才明白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联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所以中国人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
“在中国的家庭里,夫妇间得相敬如宾,女子有着三从四德的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在乡村里,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也是日常可见的现象。我所知道的乡下夫妇大多是‘用不着多说话的’,‘实在没什么话可说’。早起个人忙个人的事,没有功夫说闲话。出了门,各做各的。妇人家如果不下田,留在家里带孩子。做完了,男子们也不常留在家里。有事在外,没事也在外。茶馆,烟铺,甚至街头巷口,是男子们找感情上安慰的消遣场所。在那些地方,大家有说有笑,热热闹闹的。回到家,夫妇间合作顺利,各人好好的按着应做的事各做各的。做得好,没事,也没话;合作得不对劲,闹一场,动手动脚,说不上亲热。乡下,有说有笑,有情有意的是在同性和同年龄的集团中,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除了工作和生育事务上,性别和年龄组间保持着很大的距离。中国人在感情上,尤其是在两性间的矜持和保留意见,不肯象西洋人一般在表面上流露。”我想到我们村里面老一辈的夫妇们,几乎没有一起出门玩耍的,女的都是和女的在一起聊天,男的都是和男的在一起玩,他们或许就是碍于这种传统,不善于表达,给人看来夫妻感情非常淡漠。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能够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向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起,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但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扎在泥土里。
这本书到现在已经有60多年的跨度了,书中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正因为看了这本书我才对自己生活的乡土社会有了更深的理解。乡村基层正因为它的乡土性,它变化发展的速度比较慢,我觉得这样也没什么不好,乡土性中也包含着不少优秀的品质,如勤劳质朴,追求和谐,与人为善,亲近自然等。城市里的人有城市里的生活,乡下人也有乡下人的生活,我时常怀念小时候家乡绿油油的田野和满山鲜果的山岗,这些就是我童年的美好,而这一切却在不知不觉间消失不见了。或许以后中国的乡土气息不再这么浓厚了,但《乡土中国》这本书会让我们记得我们以前是乡土中国,我们的根牢牢地扎进土里。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28
看到这本书的名字和作者后我的认知让将其确定为一本高深的教研用书,但通读以后才知晓它是一本逻辑严谨、文章通俗易懂的社会学小册子。看到“乡土”的字眼,会让我把它完全定性为乡村研究,但其实它是对中国乡村及乡土社会下的中国的剖析。全书表达的观点是乡土社会的中国是一个稳定的熟人社会。为了能够较好的把握书中内容,我把它简单的分为以下几个部分,乡土中国的社会特征、乡土中国的社会结构、乡土中国的社会治理。
了解一个国家先要了解其政治体制,了解一个社会当然也要了解其社会结构的构建,作为乡土社会最核心的东西,我想把它写在最前面。
谈到社会结构,费孝通先生用“差序格局”一词来概括乡土社会下的中国。他讲西方社会组织结构是“捆柴”样式的团体格局,由若干人组成一个个团体,界限分明,责任分明;“差序格局”中我们每个人都是投石水面后形成的波纹中心,波纹层层向外推开与他人产生关系,这就产生了社会关系,而每个同心圆波纹就是我们的亲属关系,这是由血缘关系来产生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发展实质上是私人关系的发展,作为以个人为中心的发散式发展关系,是十分容易由于个人主观因素而破坏关系的连接,这便需要强有力的纪律来管理,最好的方式便是约束波纹中心的个人,所以儒家搬出了“克己复礼”的说法。
在“差序格局”中由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亲属关系便是我们常说的家族关系,由于“差序格局”有着极强的伸缩性,所以这个“家族”既可以小到一个家庭也可以大到一个氏族。每一个“家族”是需要维持和发展的,需要一定生产效率来促使其绵延,“求效率就得讲纪律”,男耕女织,各自搭配,纪律的出现保证了社会关系的维稳。“纪律排斥私情”,中国人的感情文化中的矜持和内敛与此有着很大关系。男女有着生理上的巨大差异,这种差异激发着双方的探求欲望,男女双方感情激动破坏以血缘基础而建立社会关系,这就是“浮士德文化”,而乡土社会追求稳定发展的特性,不容许有任何破坏这个社会秩序的精神和行为的出现,因此“男女授受不亲”的说法也登上了历史舞台。
乡土社会下的中国给人最直观的感受便是乡土性,中华民族就是泥土里长出来的,我们的历史仔细嗅来也有着乡土气息。过去几千年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再到封建社会,我们都是从土里谋生的,农业社会基础下一个个王朝进行更替。农业社会的中国最大的特点就是稳定,乡土社会下人口不会产生太大的流动,而且人们聚村而居,这种有机的聚集行为形成了“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的熟人社会。稳定的状态可以形成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规律生活,可以“生于斯,死于斯”,建立家业世代相传,可以有固定的农业税负和劳动力维持王朝的运转,因此形成一系列章法维稳差序格局的社会形态极其重要。
全书中提到最多的便是“克己复礼,推己及人”、“礼治”,封建社会中儒家思想一直是维稳社会的正统思想,所以这一点就不足为奇了。在西方的团体格局社会中每个人、每个团体都有着明确的界限划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明确,而在社会界限的模糊性的差序格局社会中,我们只能严于律己,“克己复礼”,并通过社会关系来“推己及人”。礼治成为了乡土社会中唯一的治理标准。社会的维稳需要礼治,礼治在稳定社会中才能生存。“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祖宗之法不可变”等俗语便说出了礼治的方法在于社会经验的传授,在于教化人们服从已有的道德和行为标准。以现代文明的角度看,这种教化具有强制性的,是以抹杀人的思想和人性为基础的,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有这样一段话:“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仁义道德”拒绝男女双方的接触,拒绝孩童有自己的判断,拒绝超前性的思想出现,“吃人”的字眼侵蚀普罗大众的思维,泯灭人的原始欲望。仁义道德就像一座围城将大众牢牢束缚其中,满足他们的欲望,拒绝他们的需求,维系着社会关系,维稳着社会架构。人的成长离不开最基本的乡土性以及熟人社会,中国和外国不一样,中国人是一个人情社会,在乡土社会中人是相互沟通彼此合作,农村社会工作的发展必须更好的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社会工作者作为外来者一旦和他们建立了熟人关系,则更容易和他们进行沟通更容易敞开心扉进行交流,社会工作者和村民快速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对于社会工作者来说是一种挑战,农村社会工作者必须把握乡土社会的特征,乡土社会的性质,从基础层面影响着农村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者更应该用本土化的视角去开展工作,在吸收外国有利于中国国情的部分,必须进行本土化的发展,只有这样社会工作者才能获得长足的发展。
作为已经习惯了现代文明的当代人,诚然无法想象这样一个社会为何会持续,几千年之久,但“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并且我们当今的社会有着些许遗风。在现代社会飞速发展的时代,以现代文明的角度看,“乡土中国”的环境也在慢慢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法治社会”取代“礼治社会”,社会的组织形式也随着土壤改变发生改变。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29
说是机缘巧合也好,说是命中注定也罢,在翻启费老师的《乡土中国》之后,心中眼中便展开了一副辽阔的图景——那是中国,却又不是一般的中国。那样的中国,混合着一股充满乡土气息的泥土的味道,裹挟着一阵清新又浓烈的草根气息,渐入鼻腔。那是陈旧的、历史的中国,却对我们这身处新时代的年轻一辈来说是如此的新鲜,甚至于对其饱含了感慨了。
费孝通先生在书中先从“乡土本色”开始,向我们娓娓道来了中国乡土社会的面貌和内在精神气质,用朴实通俗的语言带领我们深入研究了中国乡土社会的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并对其主要特征进行了概述和分析。
在《家族》这一章中,费老提到了家庭的概念和构成。我们不妨将其归为一种中国乡土社会独特的文化底蕴。因为横观整个中国,构成它的最基本社群单位便是家庭。在世界上,不同地区有其不同的家庭性质,而每一种不同的性质都是当地独一无二的人文特征。费老就在这文中拿中国与西洋两个区别鲜明的典例作了对比。“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子女在这团体中是配角”,而在中国乡土社会中,“我们的家既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正如此,故有了五世同堂这样具有中国乡土特色的家庭团体。多个家庭便组成了地域,而正因家庭的特色,才使一个地方有了其独特的特色。因为一个家庭总有它的家法,例如夫妻间相敬如宾,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等。在我的家乡,男女有着阃内阃外的距离,不同性别与年龄段的人每天各做各事,而西洋地区,男女往往是在家庭中获取生活上安慰中心,并非同年龄的集团。如此多个地域又构成整个庞大的华夏,乡土特色便显现出来。纵观中国历史,这种乡土特色并没有随着历史到现代的变迁而消逝,而是自始自终贯穿中华民族的发展道路,成为独特的文化底蕴。
中国土地辽阔,况且不同地域风俗特色繁多。同属于中国的我们可能来自五十六个不同的民族,生活在不同的地域,过着生活习惯截然不同的生活,可我们的情缘始终是相同的',正如费老所说的那样,“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不同,”每个不同地域的发展终将促进中国和谐的大发展。当今的中国为什么如此重视港澳台的发展,因为只有大陆与港澳台共同发展了,才是祖国真正的发展。世界各国友好往来的目的追根溯源,也正是各国的发展,推动了世界的发展趋势。
如今,《乡土中国》已成为高中必读书目,为什么它如此重要?因为我们需要费孝通,需要他这样的引路人来引导我们中国人了解中国社会的本质。《乡土中国》是对中国历史的记录与怀念,而这仅仅是它的历史价值。它对中国的现实,以及对中国社会未来的长远发展具有不可否认的价值。它让我们明白泥土的可贵,明白乡土才是中国的根源。乡土的就是中国的,中国的就是世界的。
在当今这个瞬息万变的工业大时代,工匠精神正日渐衰弱,乡村也逐渐被城市取代,高楼林立的“城中村”繁华得只剩下了一个“土”味的公交站名,一些保留相对完整的乡村供城里人消遣的旅游景点。但中国乡土社会的城市化是无法遏止的,它也正顺应了世界现代化的潮流。但无论如何,我们同生在一片乡土上,我们的根源永远扎根于乡土,这根基是不会随着世事变迁而消失的。
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的那样,“逝者如斯而未尝往也,生命劳动和乡土结合在一起,就不怕时间的冲洗了”。
我们抵御不了时间,岁月的变迁,但我们要牢记我们的身份,传承我们的血脉,热爱我们脚下的热土。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30
费孝通老先生著述的《乡土中国》,篇幅短小精悍,文字饱含深思,读来使人受益匪浅。文中讲述的乡土中国,并不是中国社会的具体素描,而是包含在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色体系,支配着中国传统文化、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本书开篇一句话,便揭示了中国社会的特性,这样的特性是由中国千年历史发展决定的。
中国是具有五千年历史的农业大国,中国人过着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像植物一样在一个地方扎根,在悠长的岁月里,熟悉环境、养成习性,世世代代互相传递经验、互相学习,最终形成中国文化。
在《文字下乡》一篇中,作者讲到现代社会对乡下人“愚”的固有认识。实际上,“愚”是智力问题,而乡下人真正的问题是“文盲”,即知识问题,这两个问题并不相同。知识的欠缺是乡土社会的本质导致的。作为面对面社群,乡下人反复地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生活,空间阻隔和时间阻隔小,比起对文法和艺术要求高且意义不完善的文字,直接接触的语言更胜一筹。简言之,需要决定存在。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乡下人的“愚”是不恰当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工具且有缺陷,其表情达意的功效是有限的。作者也指出,只有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文字才能下乡。
本文中,我感触最深的是“差序格局”的概念。差序格局是我国社会的基层机构。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作者做出了精辟的比喻,差序格局就像是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而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是他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与之不同的西洋格局,是团体格局,像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
中国人在相似的环境中有着相似的经历,接触和使用同一象征,因而在象征上附着了同一意义。他们代代相传,创造、学习和记忆社会共同的经验。文化正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经验。社会结构格局决定社会特有的文化。在乡土中国的差序格局里,“伦”即差序,私人联系中维系着孝、悌、忠、信的道德要素,要求克己复礼、推己及人。而中国社会中“攀关系、讲人情”的社会文化现象与差序格局也是息息相关的。
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等方面展开叙述,介绍了一个“乡土本色”的中国,分析了中国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这本书具有高度的理论素养和洞察力,极富乡土气息,让我感触良多,能更好地认识和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31
中国社会从大局而观,是乡土性,但其中并不乏城市社会,中国乡土社会的形成,与其悠久的历史沉淀有关,从孔子时期传承至今的“礼”对构成中国乡土社会有着极重要的作用。
中国乡土社会的形成,基础是农耕社会,有地才能有乡土。庄稼人一生最敬畏的便是土地,种地也许是中原人最原始的谋生手段,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地里的,一代一代,不太有变动。而大多的村民都是居村而居,村子,即为一个熟人社会,这也是乡土中国的特性之一,就是人与人之间是熟识的,这一点与陌生人所构成的现代社会是有许多不同的。
孔子很推崇“礼”,各居其位,做自身应做之事,对待不同的人,应该以不同的礼对待。“礼”并不是一个靠外在权力推动的,重在教化,因此,“礼”的存在依靠的是一个主动性,否则“礼”便成了“法”,“法”是一种规矩,“礼”也是一种规矩,但不同的是,一种是硬性成文规定,一种是人心文化衡量。
西方的社会,是一个个的圈子交织在一起,自己是它们的共同部分。而乡土社会,应该说是中国社会,以己为中心,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中国乡土的人情社会,以利己、利亲为原则,对待与自己无关的人,与和自己有关系的人,处理事情的方式与态度是截然不同的,这可以说是双标。但这种差异在乡土社会中并不矛盾,在这种社会里,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适用,在确定了对象之后,再确定了与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采用何样的标准,这样也无非乡土人对于“礼”的一种解读,“人情”本就是一种狭隘的“礼”的存在,却是这一礼治社会的基本的体现。
在陌生人中构成的现代社会中,凡事口说无凭,需签个字画个押,这样才发生法律,而在乡土社会中,大部分人不会这样做,大家都认为“这样子不就见外了”,在熟人构成的乡土社会中,口头契约同样具有巨大的约束力,来源是心中对于“礼”的衡量,这种“礼”是在多代人的传承中,是在熟悉当中产生的信任,乡土社会的信用是对于即将发生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
这一切还要归于文化。一个人的记忆是一个人的能力,在原文中来说“他有能力闭着眼睛置身于昔日的情景中人。在当前包含的过去,拔萃出来的投影时间选择累积。”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记忆而维持的共同社会经验,简言之,文化相当于一个民族的共同记忆,人又是一种群居动物。因而将人与人紧密联系的纽带,这便是文化,因为共同或相似文化,人们才能感受到民族归属感,对自身文化的认同,才能有所为“祖国”、“故土”等概念的出现,中国人所具有的寻根问祖的特性,源于的就是对文化的需求,而“礼”的存在,又衍生于文化之中,也难怪国人对于“礼”的这般重视,以至于它嵌入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在乡土社会中,乡下人多为文化程度不高的一群人,但这并不能称之为愚蠢。在一个小众社群当中,语言的必要性远远大于文字,在这种面对面的社会里,人与人的交流显得异常重要,书面文字用语中“礼”的.存在更容易发现些,但在生活中的言行更能让人意识到,乡土人的“礼”是由内而外的,不拘泥于形式的。
中国是一个家族、氏族观念极重的国家,一些传统地区中排斥外来人口实在正常,不过在这些社会中,注重的是传承,在西洋家庭中,以夫妇为主轴,子女在这团体中是配角,他们长成了就离开这个团体,而在我们乡土社会中,家的性质有着显著区别,家是一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在于父子之间,婆媳之间,夫妇反倒成了配种,亲子之间讲究的是负责与服从,是中华文化久来中,“礼”与“孝”的释义中重要的一环,在乡土社会中,长幼次序是一个极重要的原则,伯仲叔季分得清清楚楚。对中国而言。长幼次序辈分是教化权力与家族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晚辈尊重长辈,是“礼”的体现,长辈照顾晚辈也是“礼”的体现,父亲以小明称呼孩子,表示的是亲昵,而孩子若这样做,将视为逾矩。年龄上的尊重是有根据的,生活的时间长,经验与阅历自然也不会少,在闽南俗语中,有着“长你一岁相距甚远”的说法,就是这样,事实上作为前辈,看见后辈比自己各方面都要强,自然不忿,但仍然想会用长辈的威严去压制,也是乡土局限性的体现,作为晚辈,即使自身能力较强,也会去尊重,不咄咄逼人,也不失为对“礼”的传承。
相比于现在的法制社会,乡土社会更像是一种礼治社会,“礼”的存在就像是一种习惯,一种无需一纸空文去强调的本能一般,乡土社会就是中国久来的社会模式,当今的世界和社会也或多或少的受到影响,对乡土社会探索,实际上也是对中国人性起源的探索,也是对传承已久的“礼”的进一步发掘。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32
对于误解的进一步阐释:下面我要讨论几个字,这几个字,是我们习以为常的,却恰恰是错误的理解,在这本书中,得到了正确的纠正。
1.愚
我们不可否认的是,大多数的城市人都认为乡下人“愚”。但这个愚字在本书解释,和我们所想却是大相径庭。
如果我们仔细回想对于乡下人的看法无非是几点:不识字,没文化,木讷,傻笨。
我们先说不识字,字本身就是一种语言上的表达,语言间接的承接在纸这一种媒介上。通过纸张来传递信息,但对于生活在乡土的人来说,我们之前已经提到,在一个环境中,生老病死都在一个相当的稳定的环境中生活的人,本身对于周边的事情就已经相当熟悉,人们的肢体、动作,甚至是一个眼神的交流就可以达到交流的目的,我们看一些名人的演讲,不难发现,丰富的肢体语言更具有说服力,在乡土社会,人们之间的交流,要比冷冰冰的文字更加丰富,那么文字对于乡土来说,意义并不大。对于文化,我们所认为的,或许是课本上的知识,或者对于社会价值观世界观的了解,但对于乡下人来说,他们也有自己的文化,那就是土地的文化,庄家何时种,何时收,蚂蚁搬家的意义,都是文化。所以,我们不能说乡下人没有文化,只能说成长的环境不一样,接受的文化载体不一样而已。
那么木讷和傻笨就好解释了,乡下人看到汽车高速驶来,会吓得惊慌失措,城市人在田间遇到一只巨大的老鼠也会吓得惊慌失措。城市的孩子接受课本上的知识比乡下的孩子快很多,并不是因为城市的孩子聪明,而是他从小就接触文字,知识,当把城市的孩子放在山野之中,他们捉蚂蚱,割麦子的速度却比乡下孩子慢的多,所以,并不是乡下人木讷、笨,而是接触的事物不同。
讲到这里我发现,原来城市人嘲笑乡下人的愚,仅仅是生活的环境和习惯不同罢了,而并不是与生俱来的差异。
2.礼
对于礼,本书的内容,彻底的改变了我的观点。
在阐述礼字的意义的之前,我想到了上周遇到的一个同事,她领着孩子偶然在街上看到我,我们在客套的同时,她的孩子说了声叔叔好,而我本能的夸孩子懂礼貌。这本是件稀松平常的事情,但我们仔细分析孩子的行为,会发现一些不同。首先这个礼貌,到底出自哪里?孩子说叔叔好的时候,他是真心的祝愿我好么?我回想我的童年,或许对于绝大部分孩子,答案是否定的,他说出这句话并不是发自内心本能的意愿,而这多数来自父母的教育,告诉他们这么说会有礼貌,而礼貌对于孩子来说,是一种夸赞,甚至表现的好会得到更多的奖励。在孩子眼中,问好更多是来自于外界的告知。那么这个礼字的意义就出来了,其实礼就是一种约定俗称的习惯,就像我们平时吃饭要用筷子,朋友结婚要去送红包一样。那么大多数的礼其实并不涉及道德,而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仅此而已。
在封建社会,每到大战在即,都需要占卜,祭祀,有些祭祀不仅需要一些复杂的仪式,还需要一些牲畜,甚至是活人献祭,这种行为是一种礼,女人要遵循三纲五常,裹脚,清朝人都需要留辫子,这也是一种礼。而这些曾经理所当然的礼,在我们现代人看来却是恶劣的。在远古时代,人们在长时间的摸索中,发现某种行为可以改变某些事情,当这件事发生时,那么就需要这种行为来去处理,长时间的处理和不断的改进逐渐形成一种经验,经验代代相传,就变成了礼。所以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而礼仪之邦翻译过来其实就是规矩之邦。
所以,礼只能代表我们在这片土地里生活的时间绵长,文化久远,而并不能说明我们的道德就比其他族群高尚,科技发达,或者,比其他民族高人一等。
3.孝
孝一直是我们中国自古以来就高度提倡的一种品质,孝字多在孩子和父母之间产生的一系列行为。那么,孝到底是什么呢?孔子提倡孝,对每个学生用实际的例子来解释,然而并没有抽象的定义。在众多的解释中,最后甚至归结为心安两个字,在费孝通老先生看来,孝其实是子女在日常接触中摸熟父母的性格,然后承接他们的欢,做到自己的心安。在我看来,这恰恰承接了礼字,是一种人与人之间交流相处的基本方式。在对待父母的行为中进一步的演化。所以,孝更多的时候是自己的行为,承接父母的同时,图自己的心安。那么,如果一个人很孝顺,虽然会瞬间提升此人在我们心中的好感,因为他懂礼,懂规矩。但是要记住,一个奸臣可以孝,一个恶霸也可以孝,我们往往会混淆这一点,上述的讨论我们知道,礼字只是一种习惯和规矩,并不能判断一个人的具体品质和行为的好坏。所以一个人很孝顺,单凭这一点,我们不能武断的去定义他的品行,而是需要更多因素去评判。
结语
此书还有大量的观点没有阐述,我只是将一些比较重要的观点解释了一下,或许有不当的地方欢迎指正。短短一百页的书,费孝通先生详细的分析了乡土中国的社会习惯和人文,为我的很多行为习惯重新下了定义,寻到了本质。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详细看一下这本《乡土中国》。相信你看完此书后,面对当今社会的种种行为会有一种全新的角度去审视。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33
这几日,在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简短而精悍的一本小书彰显了大家的智慧,先生从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性说起,详尽地阐述了乡土性浓郁的中国历史根源,以及以农耕耕作方式为根、父系统治的权力结构为主的基本格局,进而由此为基础关系产生了庞大的家族和严厉的家规,而这些有血缘和地缘关系的家族所产生的关系与需求,最终构成了乡土中国的万千社会形态,溯源寻真。
在思维方式上,费孝通先生描述的乡土中国并没有从具体的`中国社会这个大的范围去阐述,而是从基层的中国乡村为切入点,从其根源上查找,一语中的,言简而精赅。这种研究方法和文章落脚点的选择才是我读这本书所得到的最大收获:或许退一步便能得其精髓。费孝通先生以最基层的乡村着手说明中国社会的乡土性,“土气”一词经常是被人藐视的说法,费孝通先生却说这一词用的妙。因为中国的乡村便是以土为中心,“土”是乡村人的命根,最接近人性人神。他认为“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这种相对的静止便是乡土社会的特性之一。这种相对慢的周率也导致了浓郁的中国乡土社会现状。在社会关系形成的角度,费孝通先生认为,“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一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而这个人和人往来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一个差序。中国的乡村以“土”为本源,耕种方式确定了长久时期的以父系为主的权力统治结构,因此,乡村氏族亦是以父系为主,母系的旁枝是不在其列,维系家族的纪律而产生的家规同时也造成了男女有别,这与西方社会中夫妇为主轴的家庭格局有所不同。就像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东西方不同的家庭格局极大地影响了传统的社会文化的形成和发展。除此之外,费孝通先生还从血缘和地缘、名实分离、从欲望到需求几个方面论述了乡土社会中国的社会现象。
历史文化的进程会产生多元性,但溯其源头却只有一个本真,只要我们寻觅了源头,便也不难理解其后的走向。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34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的一本影响颇大的书,全书仅五万多字,可谓“大家小书”。而全文通俗易懂,语言活泼,描写了一个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读完这本书后,面对大作,当然不敢谈有什么意见,只是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乡土本色
费先生在书中给我们展示了乡土社会的特点所在。
从基层上去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u中国的文明的根源就是土地,是取资于土地的。古往今来,中国人有这么一个传统,安土重迁,口袋里有了点积蓄就去买地。哪天衣锦还乡了,就得置地购宅。或许大家都觉得,别的东西说不定哪些时候就失去了,而只有土地它是正正当当地就在那里的。
乡土的非流动性就直接导致了血缘和地缘的出现。血缘是一套根据血缘亲疏关系来决定对对方权力和义务的体系,血缘是稳定的力量。而地缘在人口不流动的原始状态下是和血缘合一的。也就是说血缘相近的群体在土地允许的状况下是生活在一起的,只有土地上的资源不够了,才会有一部分人漂流带到外地,要么在另外一个群体里生活下去,要么重新开辟一个群体。而前者往往是不被另外一个群体所接受的,因为在地缘上他们是不相接近的。
从社会秩序来看,在乡土社会中,“礼治秩序”是占主要地位的。我们可以说乡土社会是“无法”的社会,因为它是“礼治”的社会。但礼治并不是说是根据个人好恶的统治,而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所说的“礼治”也并不是君子统治,它包含着国家暴力,社会阶层的严格命定,各种在今天看来属于野蛮残暴的某些行为也是属于“礼治”的范畴。比如陪葬,株连等那都是礼,是人们心中形成的共同的行为习惯。也就是说,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利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膺服。在乡土社会中,人服于礼是主动的,是世世代代传下来的价值观念。但“礼治”在表面上是人们行为不受规律拘束而自动形成的秩序,其实不然,它只是主动服从于成规而已。也就是说,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但在一个社会变迁很快的社会里,传统的效力时无法维持的,所以费先生指出,“礼治”也将会在社会变迁中慢慢走向“法治”,这是“礼治秩序”的未来,也是乡土社会的未来。
费先生也在书中提到乡土社会中权利的四种性质方式:从社会冲突中所发生的横暴权利,从社会合作中所发生的统一权力,从社会继替中所发生的长老权力,从社会变迁中所发生的时势权力。在安定的社会环境中,长老权力是强势的,而时势权力则相对不发达。时势权力的权力的构成充分地说明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环境是固定的,变迁慢。
二、浅谈差序格局
“差序格局”是费先生的独创,在书中,他打了个比方,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通过这个比喻,费先生把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形象具体地表现出来了:
首先是执行私人道德。“私”的毛病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实在是一个较为严重的弊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物上霜”就可以显现这点。而在西洋的团体格局中,道德的观念是建立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的,团体是超于个人的存在。其次是判断标准的随机性。中国社会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随着势力的大小而变化,对于不同的环境和人事,自然就会有不同的对待方法,我们往往讲的是攀关系,讲交情。而西洋社会将的是权,社会对每个人是公道的人对人遵守的是一样的规则,就是要互相尊重权利,而团体对个人也必须保障这些个人的权利。再次就是模糊的社会组织的界限。比如在书中提到的关于“家庭”的概念,在中国,“家庭”这词是含糊得很,可以是自己和太太,可以是加上孩子,还可以是加上其他的伯叔侄子之类的。而在西洋社会,“家庭”就是指他以及妻子,未成年的孩子,明确得很。最后就是社会结构的层次化。中国的传统社会向来就是阶级社会,上下级关系的明确规定,使得社会层次分明,乡土中国的社会网络是由等级差别的。而在团体格局中,人是平等的,是被一视同仁的。
费先生说,在差序格局中,以己为中心,向“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可以这么说,在立体社会中,每个人都是石头,而当这些石头一起扔进水中的时候,就产生了许多的中心点,这些点各自推出去的波纹在不断交汇,而且还不断移动,由此我们可以联想到人类社会中人们之间相互关系的强弱也会因相互作用而处于不停的变动之中,或者说个人“圈子”的范围在不断地“伸缩”,这样的动态模式也许可以更形象地体现出“差序格局”中人与人之间复杂和变动的相互关系。
而在中国复杂和变动的社会关系是有着它的社会根源,可以这么说,“差序格局”的形成是深深植根于中国传统的道德体系之中的。在《乡土中国》里,费先生指出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差序格局”是由儒家文化中孕育出来的,而孔子所提出来的“推己及人”正是这样一种模式,在中国这种社会结构里,从自身到他人正是一种推的过程,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关系推出去的。儒家所看重的伦理之道鬼神,“君臣,父子,贵贱,亲疏,爵赏,夫妇,政事,长幼,上下”正是传统“差序格局”的状况,就是要建立社会等级和社会制度。
三、中国发展过程中的乡土格局
《乡土中国》有许多的延伸意义,让人看完有一种对乡土社会发展未来探窥的欲望。
有一位中国社会学史的研究者曾这样写道:《乡土中国》是以中国的事实来说明乡土社会的特性,勾画出中国基层社会结构的原则。“费先生多年研究的对象是中国的乡村,他认为在乡村里可以看到中国大部分人民的生活,一切问题都牵连到这些在乡村里住的人民,所以对于他们生活的认识应当是讨论中国改造和重建的重要前提。费先生力图使自己的研究紧密的结合中国实际,研究如何从乡土社会转到工业社会”。
而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在向工业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化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礼治秩序的全面打破,血缘和地缘的分离,剧烈的社会变迁,使得人们不再圈定在一定的范围内,而是更加迅速地流动,这就导致了更多的乡土本色被花花世界所淹没。
最明显的是社会关系网络的变性。传统的乡土社会是以自己为中心所推出去的圈子,关系的亲疏是以距离的远近来衡量的,而在近代以来,中国人的人情关系开始发生微妙的变化,但社会关系还是含糊得很,倒也不像西洋的“团体格局”。不过可以打个比喻,中国人的人情视野开始有点像远视者眼中的景观,近的反而看不到了。乡土社会是私人关系累积的群体,费先生书中也有提到,在传统结构中,每一个家以自己的地位做中心,周围划出一个圈子,这个“圈子”是“街坊”。过去喜事要请街坊喝酒,有丧事邻里也要出手帮帮,中国有句古话“远亲不如近邻”,在中国传统社会里,街坊邻里就构成一个比较固定的群体。而我们的现状是,隔门的邻居不太往来了,甚至是不相认识了,一个小区里的人们只是为了各自的需求住到了同一块地域里,没有了以前同一块地域内的相互依赖关系。
当然,中国的本质还是乡土的,即使她从“农业大国”到“工业大国”。中国人骨子里的私德是不会一下子消失的,却反而有一种加重的趋势,社会上盛行的“各走各路”的风气使得这个社会更加地冷漠。中国的五千年文化是孕育于农业文明中的,中国人身上的“泥土味”是不会失去它的香气的,所以老有一些“城市人”在那里鄙视“乡下人”,那就有点可笑了。
以上是本人看完《乡土中国》后的一些想法,其实看完《乡土中国》之后有许多的感想,但又不足以成文,所以只将能成文者呈现出来了。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35
乡土,一个朴实无华而又牵动着无数游子之心的名词,曾触发了多少人的乡思与情愫。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没有华丽的词藻、生动的描述,却构建出中国社会特有的乡土伦理体系,将我国社会学的理论推向高峰。
费孝通先生能写出如此巨著,与他的社区研究是分不开的。1935年暑假,他到广西大瑶山进行体质调研,从花蓝瑶的基本社会细胞家庭为出发点,把他们的政治、经济各方面生活作为一个系统进行了叙述。除此之外,他还到国内外许多乡村进行实地考察。《乡土中国》反映了费先生学贯中西的深厚功底和发展中国社会学的勇气。
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遍的谋生方法,土就是他们的命根。
作者初次出国时,他的奶奶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箱子底下。后来,他奶奶又避了人和他说,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住的东西煮一点汤喝,那是一包灶上的泥土,“土”在我们这种文化里所占和所应当占的地位多么重要。
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这是“上气”的`一种特色,因为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地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在一个小地方生了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的生活,像母亲对于她的儿女一般。
我读《论语》时,孔子的弟子问孝,孔子并没有抽象地加以说明,而是列举具体行为,因人而异地答复了他的学生。无违、恭敬、和颜悦色,最后甚至归结到心安二字。做子女的得在日常接触中去摸熟父母的性格,然后孝敬父母,做到自己心安,这说明了乡土社会中人与人相处的基本办法。
《乡土中国》所探讨的中国社会特有的乡土伦理体系,展现了浓厚的乡土本色,其中所体现的社会道德,使人读后仍掩卷三思、唏嘘不已。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36
在初次看到这本书时,就给人一种乡土的厚重感。作者费孝通在书本开头就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那时还不甚理解为什么这么说,看完之后便完全赞同费老先生的观点了。
在本书的第一章,作者关于乡下人“土气”的观点便引起了我的兴趣,于是我接着看了下去,发现这本书并不是那种深奥难懂的理论书,他不但语言通俗易懂,里面的一些示例也非常精彩,而且主题明确,叙述简明扼要。因为我也是从小在乡村长大,在观看的过程中,还常常引起我的共鸣,看到书本对某些现象的分析,有时我会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啊;有时则对作者敏锐的观察佩服不已,拍手称好。
费老先生在谈到乡下人的“土气”和“愚笨”时,他是这么说的,“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当然不甚了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韭菜、不会爬树、不会抓鱼一样,没什么值得取笑的。”他的话算是给乡下人洗刷了冤屈,他还进而探讨了语言的产生以及和人类生活的关系,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同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但是在乡土社会,由于生活的一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口头语言完全可以满足生活需要。而且面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快捷。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人类最初的文字都是庙堂性的,都是为了祭祀崇拜和记录帝王事件,所以不是乡土社会的必要。因此文字发明了几千年,中国的绝大部分农民依旧目不识丁。当然当代的乡土社会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当代农民必须要识字了,因为要科学种田、操纵机器。一看到这里,我发现还真是这么回事,在乡下是很少用文字交流的,即使有的人上过学,也因为经常用不到文字,而忘记书写了。
中国基层人们身上的乡土气息,除了因为他们世世代代都依靠土地生活,还因为他们身上的性格。书中列举了这样一个例子,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我小时候也经历过同样的事情,当时只觉得非常得委屈,没有去深究其背后的原因。直到看到这本书里的分析,我才明白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联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所以中国人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
“在中国的家庭里,夫妇间得相敬如宾,女子有着三从四德的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在乡村里,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也是日常可见的现象。我所知道的乡下夫妇大多是‘用不着多说话的’,‘实在没什么话可说’。早起个人忙个人的事,没有功夫说闲话。出了门,各做各的。妇人家如果不下田,留在家里带孩子。做完了,男子们也不常留在家里。有事在外,没事也在外。茶馆,烟铺,甚至街头巷口,是男子们找感情上安慰的消遣场所。在那些地方,大家有说有笑,热热闹闹的。回到家,夫妇间合作顺利,各人好好的按着应做的事各做各的。做得好,没事,也没话;合作得不对劲,闹一场,动手动脚,说不上亲热。乡下,有说有笑,有情有意的是在同性和同年龄的集团中,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除了工作和生育事务上,性别和年龄组间保持着很大的距离。中国人在感情上,尤其是在两性间的矜持和保留意见,不肯象西洋人一般在表面上流露。”我想到我们村里面老一辈的夫妇们,几乎没有一起出门玩耍的,女的都是和女的在一起聊天,男的都是和男的在一起玩,他们或许就是碍于这种传统,不善于表达,给人看来夫妻感情非常淡漠。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能够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向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起,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但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扎在泥土里。
这本书到现在已经有60多年的跨度了,书中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正因为看了这本书我才对自己生活的乡土社会有了更深的理解。乡村基层正因为它的乡土性,它变化发展的速度比较慢,我觉得这样也没什么不好,乡土性中也包含着不少优秀的品质,如勤劳质朴,追求和谐,与人为善,亲近自然等。城市里的人有城市里的生活,乡下人也有乡下人的生活,我时常怀念小时候家乡绿油油的田野和满山鲜果的山岗,这些就是我童年的美好,而这一切却在不知不觉间消失不见了。或许以后中国的乡土气息不再这么浓厚了,但《乡土中国》这本书会让我们记得我们以前是乡土中国,我们的根牢牢地扎进土里。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37
近百年中国社会可以说是遭遇两千年未遇之大变局,保持了两千多年稳定的原有传统社会日渐解体,逐渐向新的现代工业社会转型,尤其是近四十年更是加速变动的时期,这一切对每个人的生活都发生了深刻的影响。但是一方面现代工业社会不是凭空所能产生,一定是脱胎于农业社会,正如说每个中国人往上数三代不是农民的可谓凤毛麟角,是其理也。另一方面传统社会虽然解体然而并未崩溃,它的影响仍然巨大,因为传统很多方面的元素已经深入到了每个中国人的骨髓,成为基因的一部分。所以想要深入了解现在的社会一定要知晓过去的社会,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
然而什么是中国传统社会?每个人或多或少都能有自己的理解,而关于中国传统社会的通俗而又专业的系统论述著作应当首推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了,这本书对中国传统社会形态做了最好的阐释。中国传统社会最主要的构成是基层社会,所以费先生重点研究了中国基层社会。他在书中首先指出中国传统社会最为重要的元素即是"土"这是考虑中国传统社会的起点也是核心要素,因为"土"几乎决定了传统社会基层的全部社会行为习惯。因为土地是固定的,人们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耕种所以传统社会流动性极差是典型的熟人社会,社会关系以血缘和地缘为最主要的判别依据,所以排斥商品经济,所以不需要复杂的字,耕作的四季轮回需要经验的指导所以尊重传统重视历史经验,长幼有序、私人的道德是维系社会的主要力量,维护社会秩序的主要力量也是传统而非法律,诉讼耻辱无讼才是追求的目标。总之土地决定了传统社会的稳定,正是稳定决定了传统社会的各方面。与之对应的西方社会则是商业社会,而商业社会是变动的社会,决定了他们的另一种社会形态和行为方式。
掩卷深思,按照费先生的逻辑,现在的中国由于工业化的发展,土地的作用远远没有古代中国那么重要,时刻面临变动而非长久稳定决定了传统的社会形态必定会崩溃。问题是目前的中国是已经形成了新的现代社会形态还是仍然处于两种形态间的转型期?如果是后者,如何处理好两种形态间关系?强硬的割裂原有形态另起炉灶建设新形态还是尊重吸收传统基础上的共赢?既然已经深入骨髓化为基因岂能一朝除去?更令人忧虑的是新形态的建设自然不是一蹴而就所能建成,变动会否导致社会成本急剧的增加?罢书于案,心不能宁,徒增杞忧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