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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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报告

短文网整理的事故调查报告(精选85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事故调查报告 篇1

20xx年4月20日6时20分左右,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天津生态城南部片区新加坡美食城项目工地,发生一齐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27万元。事故发生后,该公司隐瞒不报,直至4月26日死者家属向有关部门举报,经查实,该事故是一齐生产安全职责事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安委会下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津安生督〔20xx〕2号)的要求,经区政府批准,20xx年5月21日成立了由区安全监管局、区监察局、区公安局、区总工会、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支队及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等部门组成的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20”一般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汉沽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派员参加,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经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事故瞒报过程,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职责,提出了对有关职责单位和职责人员的处理提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提议。现将有关情景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景

(一)事故单位情景

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公司)。

山河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12日,为有限职责公司(私营)。注册资本:3156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程某财;注册地址: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团方大道;从业人员:3000余人;经营范围:建筑施工。该公司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资质。山河公司为天津生态城南部片区新加坡美食城项目总承包施工及总包管理工程中标项目总包单位。

(二)相关单位情景

1.建设单位:天津英诺旺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公司)。

英诺公司成立于20xx年3月15日,为有限职责公司(私营)。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甲;注册地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126号动漫大厦B1区二层201-99;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向房地产业进行投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

2.监理单位:天津开发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区监理公司)。

开发区监理公司成于1992年12月30日,为全民所有制国有企业。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夏某阳;注册地址:天津开发区黄海路3号六层605-609室;从业人员:500余人;经营范围:工程监理服务、工程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

3.监督单位: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建管中心)。建管中心受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局委托,负责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三)工程项目基本情景

1.工程项目整体情景。

天津生态城南部片区新加坡美食城项目立项时间为20xx年3月26日,项目代码为1223535K7210006,总建筑面积2389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6110平方米,地基为钻孔灌注桩,地下一层、主体结构为框架结构。

该项目共分“天津生态城南部片区新加坡美食城项目桩基工程”和“天津生态城南部片区新加坡美食城项目的总承包施工及总包管理工程”两个标段,分两次招标和施工,中标施工总承包单位均为山河公司。桩基工程已经竣工。发生事故的工程是“天津生态城南部片区新加坡美食城项目总承包施工及总包管理工程”(以下简称美食城项目),该工程招标备案时间为20xx年4月24日,中标开工日期为20xx年4月30日,竣工日期为20xx年8月30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发证时间为20xx年5月31日,证书编号为20xx-生态建施证-0012。

2.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情景。

事故调查过程中,山河公司向事故调查组提交了与天津渤海华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两份劳务合同,第一份合同为基础、主体结构劳务合同(编号为20xx-4-23,开工时间为20xx年4月30,竣工时间为20xx年9月30),该合同已履行完毕;第二份合同为砌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编号为GF-20xx-00010,开工时间为20xx年10月13日,竣工时间为20xx年10月),在第二份合同中明确华鹏公司授权委托张某谋(男,湖北武汉人)为该项目的代理人。经对华鹏公司法人罗某华及张某谋等人询问和相关书证的比对,确认第二份合同为山河公司自行编制的假合同。事实上,砌筑工程的二次结构砌筑施工是山河公司直接雇佣天然人张某谋组织劳务人员进行施工的。

3.工程施工情景。

该工程自20xx年1月15日奠基,20xx年12月18日主体封顶,随后转入二次结构混凝土、地上砌筑等施工。由于春节原因,20xx年1月4日,美食城项目建设单位英诺公司向建管中心递交了《工程暂停施工告知书》,建管中心也依规向该工程建设单位下发了《中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20xx年3、4月份在没有履行任何复工手续、也未向建管中心报告的情景下,陆续有工人进入该工程工地进行二次结构砌筑施工。

二、事故发生经过、瞒报核查情景

(一)事故发生经过及善后情景

20xx年4月20日上午6时20分左右,张某谋劳务队伍的'工人张某福在5楼放砌墙墨线作业时,从没有安全防护的预留洞口坠落至1楼地面(高度约16米,坠落过程中砸穿了2-4楼同位置洞口的防护模板)受重伤,于7时35分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瞒报及核查情景

事故发生后,山河公司未按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报告。20xx年4月26日,死者家属拨打了110报警电话,中新天津生态城和风路派出所接警,经民警向报警人张某娟(死者长女,湖北省武汉人)了解,4月20日7时左右,张某福在天津生态城南部片区新加坡美食城项目工地施工过程中坠楼,经送泰达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死者家属自20日来到天津后与山河公司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协议,张某娟遂向公安机关报警。滨海新区安全监管局接到市安全监管局核查事故的信息后,立即会同中新天津生态城安全监管局等部门进行核查,山河公司、开发区监理公司均否认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并出具了书面说明,后经进一步调查确认,4月20日上午6时20分左右,该项目发生一齐高处坠落死亡事故,山河公司存在瞒报事故行为。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事故伤亡情景

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张某福,男,63岁,外来务工人员,湖北省武汉东西湖人。

(二)直接经济损失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86),认定该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227万元。

四、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张某福在未设防护栏杆、洞口下未张设安全平网的5楼预留洞口(宽约50cm、长约2800cm)旁作业时坠落,并且同位置2-4层洞口设置的防护板不贴合安全规定,未起到防护作用,直接坠落至1楼。

(二)间接原因

1.山河公司施工中安全生产主体职责落实不到位。

(1)违规分包。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砌筑作业分包资质的天然人张某谋。

(2)违规施工。在没有履行任何复工手续也未向建设监管部门报告的情景下擅自施工,施工期间中标项目经理、安全经理不在现场管理。

(3)安全教育、告知和检查缺失。未对张某福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向作业人员告知临边作业的危险性;违规施工期间现场检查缺失,现场临边防护不到位的事故隐患未能得到及时发现和消除。

2.开发区监理公司

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及施工单位履行安全职责情景督促检查不到位。发现施工现场没有履行复工手续施工,只是向施工方提出停止施工的要求,但在施工方拒绝接收监理通知单的情景下,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放任违规施工行为;同时施工现场存在事故隐患,未督促整改,未尽到监管职责。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山河公司“4·2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是一齐隐瞒不报的生产安全职责事故。

五、对事故有关职责人员及职责单位的处理提议

(一)事故职责人员的职责认定及处理提议

1.程某财,山河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的全面工作。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未认真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五)项之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职责。提议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安全监管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其处以20xx年年收入30%的罚款。

2.何某,山河公司天津分公司副总经理,是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事故发生后没有依法报告事故。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对瞒报事故负直接职责。提议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安全监管部门)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其处以20xx年年收入60%的罚款。

3.周某旺,开发区监理公司美食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是该项目安全监理的直接负责人。发现施工现场没有履行复工手续施工,向总包方下达监理通知单要求停止施工,但在总包方不接收的情景下,没有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也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履行安全职责不到位。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和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职责。提议开发区监理公司参照《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安监总局第11号令)第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4.张乙,开发区监理公司美食城项目监理机构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未根据工程进展检查监理人员工作情景,致使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职责不到位,放任违规施工行为。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xx)中3.2.1第3条之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职责。提议开发区监理公司参照《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安监总局第11号令)第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二)事故职责单位的职责认定及处理提议

1.山河公司施工中安全生产主体职责落实不到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砌筑作业分包资质的个人;在没有履行任何复工手续也未向监管机构报告的情景下带隐患施工,施工期间中标项目经理、安全经理不在现场管理;安全教育、告知、检查缺失,现场事故隐患未能得到及时消除;事故发生后,存在瞒报行为。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八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职责。综合裁量,提议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安全监管部门)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其处以20万元的罚款,共计120万元。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关于加强我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工作的通知》(建筑〔20xx〕16号)规定,提议市建委对其处以停止在天津市参加投标活动3个月的行政处罚。

2.开发区监理公司教育和督促项目监理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够。监理人员发现施工现场没有履行复工手续施工,只是向施工方提出停止施工的要求,但在施工方拒绝接收监理通知单的情景下,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放任违规施工行为;同时施工现场存在事故隐患,未督促整改,未尽到监理职责。其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提议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对其处以10万元的罚款。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

山河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职责。一是要建立和完善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使项目施工全过程受控;二是加强外包队伍的管理,严禁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三是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安全职责和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安排其上岗作业;四是向作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五是开展全面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日常安全巡查,及时消除施工现场物的不安全状态,纠正现场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六是依法依规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杜绝瞒报、迟报和漏报行为。

开发区监理公司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等规章制度,依法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管控,确保监理人员认真履职;严格审查外包队伍资质;在实施监理过程中,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巡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认真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管理中心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区域各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做好日常巡查。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并查处,要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职责,确保项目建设的安全。

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要在事故结案3个月后,对事故相关单位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景进行检查。

事故调查报告 篇2

一、事故基本情况

1、企业详细名称:xx单位地址:xx市xx区

2、经济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国民经济行业:机械制造

3、隶属关系:xx事故发生时间:x年x月x日x时x分

4、事故地点:x x厂房内

5、事故类别:

6、事故原因:x年x月x日x时x分xx单位维修xxx在厂房内,违章企业,造成xxx坠落地面重伤。

7、事故严重级别:重伤

9、本次事故损失工作日总数:2500

10、本次事故经济损失:5万元其中: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

二、事故详细经过

x月x日8时30分,x x机械有限公司结构工场维修班维修钳工崔x x、王x x,按工场下达的工作票要求,来到工场结构厂房东门,维修“掉道”的总高约7米的铝合金卷帘门。2人先搭起一个长2.8米、宽1.25米、高1.97米的金属支架,在其上部固定三块金属跳板,并将一长约5米的竹梯子搭在东门北侧加上,竹梯子的最下面的“横称”与跳板固定,竹梯搭在东门北侧加固墙上。9时许,王x x未配戴安全带登上竹梯,手持撬棍和方木,从上往下修理铝合金卷帘门滑道,崔xx刚站在地面手扶金属支架监护。

约10时30分,王x x从上往下维修到5.5米高度时,下部金属支架失稳、向南侧倾倒,王x x随竹梯一起落下砸金属支架后附至地面,造成重症颅脑损伤、脑挫裂伤等伤害,急送至市中心医院,于次日凌晨2时死亡;崔x x被倒塌的金属支架和竹梯砸在下面,幸好没有受伤。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崔x x、王x x违章将竹梯立在易失稳的金属支架上,王x x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冒险作业,在维修滑道时用力较,导致金属支加侧倾,

垮架,王x x从高处坠落,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x x有限公司结构工场,对这类危险性较的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而且在这次维修作业时本应使用高空作业车或搭建脚手支架,为图省事未使用使用作业车或搭建脚手支架,作业票也没有注明安全事项,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

2、、安全不健全。制定的制度尚未贯彻实施,没有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二。

3、混乱。该维修班未设班长,没有明确负责人,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三。

4、对职工的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安全知,冒险,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四。

四、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x x x,x x有限公司、董事长,未切实履行监督,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给予x万元罚款。

2、x x x,x x有限公司经理,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给予x万元罚款。

3、x x x,x x有限公司结构工场场长,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议对其给予x仟元罚款。

4、x x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安全管理混乱,职工缺乏安全教育,导致此起事故发生,建议对x x有限公司给予x万元罚款。

5、其他有关责任人,由企业按其所应承担的责任另行处理。五、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x x有限公司,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本公司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配备满足安全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夯实安全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x x有限公司,要加强各工场、班组的安全建设和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

3、x x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此起事故血的教训,举一三,在全公司范围开展一次查思想、查制度、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措施、抓整改、违章活动,防止种类事故再次发生。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及安全法规意识,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防止种类事故发生。

附件:

1、调查人员名单(签字)

2、事故有关材料

3、现场照片事故调查组x年x月x日

事故调查报告 篇3

20xx年5月4日中午12点左右,一辆由华坪红砖厂自派的自卸翻斗车(云P:13531)运送红砖到由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施工的宁蒗县新城区,在新区建设住宅二期工程30栋旁卸红砖时,由于车辆后轮负荷太重,引起车辆后轮下陷,自卸车不能顺利卸出车内的砖块,司机就擅自安排下水泥的农民工沙尔哈等工人帮忙卸车,在工人卸车时,由于后车门未处置稳当,造成后车门下落,击打到下砖的农民工沙尔哈的头部,造成沙尔哈头部重伤,该公司项目部接到电话后,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及时组织人员把伤员送到宁蒗县医院,由于伤势较重,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12点37分,刘立国打电话到宁蒗县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报案,称工地上一人被下砖的车门打着了,在送往医院抢救,不明白是否死亡。接到报案后,县建设局分管安全的领导徐礼芳及安全监督站的两位同志李金峰和杨志平赶到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同时安监局的杨新红副局长、毛应国、杨凯龙及大兴镇派出所的杨祖所长等单位同志到了现场,全面展开了“54”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和善后处置工作。午时,县人民政府和军强副县长进一步做了批示。

5月5日上午9:00时左右,县安监局召集了监察局、建设局、大兴派出所、工会等有关部门,成立了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经过现场勘查,证人询问、查看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各种资质证书和安全管理机构、制度、教育记录等,到目前为止,事故情景已基本调查清楚,现将事故调查情景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的背景情景

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是经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到宁蒗开发宁蒗新区建设的施工企业,具有《建筑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等,安全生产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发生事故的车辆云P:13531是砖厂自派的,运红砖到工地上卖砖给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与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没有签订安全生产职责状。该车车主是杨文华,与司机李勇(身份证:533224198602162117)是属舅侄关系.

二、事故发生的经过

20xx年5月4日中午12点左右,云P:13531自卸翻斗车运红砖到由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施工的宁蒗县新区开发建设住宅二期30栋旁,在自卸车翻斗车卸红砖时,由于车辆后轮负荷太重,引起车辆云P13531后轮下陷,自卸车不能顺利自卸出车内的砖块。

就安排下水泥的农民工沙尔哈等工人帮忙卸车,在工人卸车时,由于上翻的后车门未处理稳当,造成后车门下落,击打到下砖的沙尔哈头部,造成头部重伤,该公司项目部接到电话后,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人员把伤员送到县医院,经医院全力抢救,由于伤势较重,抢救无效死亡。同时报告给安监局、建设局、大兴派出所等有关部门。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54”事故造成一死一伤,其中:沙尔哈,彝族,死亡,身份证号:53322419671020xx56属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农民工;李学华,彝族,轻伤,现已经出院,属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农民工。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约30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析规划》的要求,“54”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如下:

一)直接原因

1、运砖车辆云P:13531的驾驶员李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死者沙尔哈和同伙违反操作程序,违反劳动纪律,在自卸翻斗车不能顺利自卸出车内的砖块时,没有固定好后车门,就在后车门下作业,造成后车门下落,并击打到沙尔哈的头部,至使沙尔哈死亡。

二)间接原因

1、宁蒗县建设局对该建筑企业监管不到位,存在监管漏洞和盲区;

2、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对该公司所雇用的农民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该公司农民工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这是造成事故的根源所在。

三)事故性质

经过调查、取证后认定:20xx年5月4日上午12:00时左右发生在宁蒗县新城区二期工程事故属违章指挥、违章违规作业造成的安全生产职责事故。

四)事故职责的认定及对事故职责人的处罚

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宁蒗项目部有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但没有按制度对现场的施工作业进行认真的'管理、指挥和监督,在此次事故中负次要职责,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对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宁蒗项目部处以罚款壹万元人民币。

沙尔哈及同伙违反劳动纪律,在没有支撑稳定好后车门的前提下进行作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负事故的主要职责,但因沙尔哈已经死亡,同伙属于弱势群体,其处罚由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宁蒗项目部承担,不再对其进行处罚。李学华等人重返生产一线前需要理解县建设局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五、事故防范措施和提议。

1、提议县建设局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结合“全县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建筑施工行企业业现场管理混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等现状,进行一次清理和整顿,严厉打击现场管理混乱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行为,杜绝“54”事故相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2、“54”事故的发生,暴露了该企业对作业人员管理混乱,监管不到位,异常是设备和人员监管不力,经过对“54”事故的认真分析,特提出以下整改提议:

(1)明确内部安全管理分工和职责;

(2)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把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到人;

(4)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设备检修;

(5)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6)加强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和人员来往登记制度。

(7)对原材料的往来管理进行专人指挥,并跟踪督促落实。

(8)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脚手架、施工机具、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施工现场等部位加强管理。

事故调查报告 篇4

一、事故经过

20xx年4月28 日八点班12点30分左右,XX煤业有限公司井下高爆4#、5#开关均出现故障不能合闸现象,副队长XXX得知情况后,立即带维修电工XXX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在处理这一情况之前,已经由跟班电工XXX把井下供电倒为单回路运行,13点30分高爆4#、5#开关处理好并能正常合闸,此时由于怕影响生产,井下还没有恢复双回路运行。

15点时,在四点班电工入井前,副队长XXX安排四点班跟班电工XXX接班后将井下供电恢复为双回路运行。XXX到达中央变电所后,就去进行操作,刚开始不知是操作哪一台低压KBZ-400开关,导致1#KBZ-630总馈电开关跳闸,此时全井下低压停电,XXX立即将1#KBZ-630低压开关合闸,井下恢复了供电,后来又不知是在操作哪台开关时,井下双回路高压均失电,地面变电所双回路高压均失电,查明后是鲁沟开闭所1鲁分、2鲁分均跳闸。

这次停电时间为15点22分至15点35分,共计13分钟,影响XX煤业井上下所有动力设备停止运行,通风设施终断。

二、事故原因

1、停送电制度、倒闸制度落实不力,职工业务培训不

到位,电工没有真正掌握供电系统技能。

2、跟班电工对井下供电系统不熟悉,供电线路模糊不清,导致误操作。

3、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跟班电工安全意识不强,操作内容不清晰便去操作。

三、防范措施 为了坚持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不让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特做以下安全防范措施。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跟班电工对井下供电系统不熟悉,供电线路模糊不清,职工业务培训不到位,电工没有真正掌握供电系统技能,导致误操作。 2、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针对这次事故的发生,对跟班电工XXX进行教育,写出事故经过和书面检查,问题查不清不得上班。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加强对机电队所有职工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严格落实电工岗位责任制及其他各种供电系统管理制度。

4、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加强电气设备管理,消除不安隐患,加强对井下各台设备的保护试验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保护灵敏可靠。

杜绝各种违章行为和误操作,制定严格的操作程序,认真检查开源煤业供电系统井上下设备,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XX煤业机电部20xx年4月30日

事故调查报告 篇5

为了了解事故具体情况,防止工伤事故再次发生,经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

报告如下:

一、事故具体情况

事故时间:事故地点:受伤员工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进厂时间:在相关项目前打“√”:

事故类别:口意外事故口违规操作口个人疏忽口他人造成口机械故障口其他xxx伤害原因:口机械伤害口物品伤害口刑事伤害口交通事故口其他xxx

伤害状况:口划伤口烫伤口扭伤口压伤口骨折口断指□截肢□永久伤残口死亡口其他xxx

伤害部位:口肢体口头颈口胸部口腹部口五官口肌肤口中毒口其他xxx

伤害程度:口轻微口轻口重口其他xxx

医疗费用xxx:元

医疗部门诊断意见:提供的治疗:口缝合口吃药口其它

工伤假:xxx天(具体时间:20xx年xx月xx日xx时至20xx年xx月xx日xx时止)员工的正常工作:员工在本岗位工作时间:□1—5月□5月—5年□5—20年□>20年

事故时从事的工作:xxx

x列出使用的工具:xxx

列出使用的个人防护设施:直接导致员工受伤的设备或物体:员工从事这种活动的频率:□每天□每周□每月□每月不到一次□以前□从来没有这种活动是否为正常工作的一部分:□是□不是

员工正在完成的工作任务是否有标准的操作程序:□有□没有

工人是否按照标准程序进行:□是□否如果没有,请描述如何违反标准程序进行: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下面所列的是导致危险状况存在的因素。请在相关项目前打“√”:

(一)直接原因

1、不安全状态:

□员工不能胜任此工作;□员工没有正确的个人防护用品;□机器或工具的缺陷;口其他xxx

2、不安全行为:

□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员工没有遵守工作程序;

□没有检查机器导致未能发现危险的存在;;□手代替工具操作;

□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削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吊车吊钩等);□不安全装束;

□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安全装置失效;

□机器或工具的质量导致危险状况;□没有正确的使用机器或工具;□管理人员没有发现或预测潜在的危险状况;□管理人员未能采取正确的行动来纠正已知的危险状况;□主管没有发现或纠正违反工作程序的行为;□没有明确主管对安全的责任,或主管不了解其安全责任;□其它:

3、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照明光线不良□通风不良□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作业场所杂乱

□作业场所狭窄□地面滑□交通线路的配置不安全□贮存方法不安全

□环境温度、湿度不当□其它:

(二)间接原因

□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劳动组织不合理;

□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其它

三、事故责任分析

四、整改措施及建议

防止再次发生的建议:

□增加培训□修改程序□维修□调整设备□增加防护或安全装置□厂房管理□修理设备□监督□个人防护用品□改进照明,通风等设施□其它:行动计划详述:不知妥否,请领导斟酌,批示为盼!

附事故结案归档材料。

报告人:xxx

审核:xxx

批准:xxx

事故调查报告 篇6

20xx年4月20日6时20分左右,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天津生态城南部片区新加坡美食城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27万元。事故发生后,该公司隐瞒不报,直至4月26日死者家属向有关部门举报,经查实,该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安委会下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津安生督〔20xx〕2号)的要求,经区政府批准,20xx年5月21日成立了由区安全监管局、区监察局、区公安局、区总工会、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支队及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等部门组成的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20”一般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汉沽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派员参加,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事故瞒报过程,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情况

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公司)。

山河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12日,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注册资本:3156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程某财;注册地址: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团方大道;从业人员:3000余人;经营范围:建筑施工。该公司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资质。山河公司为天津生态城南部片区新加坡美食城项目总承包施工及总包管理工程中标项目总包单位。

(二)相关单位情况

1.建设单位:天津英诺旺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公司)。

英诺公司成立于20xx年3月15日,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甲;注册地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126号动漫大厦B1区二层201-99;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向房地产业进行投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

2.监理单位:天津开发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区监理公司)。

开发区监理公司成于1992年12月30日,为全民所有制国有企业。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夏某阳;注册地址:天津开发区黄海路3号六层605-609室;从业人员:500余人;经营范围:工程监理服务、工程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

3.监督单位: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建管中心)。建管中心受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局委托,负责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三)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项目整体情况。

天津生态城南部片区新加坡美食城项目立项时间为20xx年3月26日,项目代码为1223535K7210006,总建筑面积2389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6110平方米,地基为钻孔灌注桩,地下一层、主体结构为框架结构。

该项目共分“天津生态城南部片区新加坡美食城项目桩基工程”和“天津生态城南部片区新加坡美食城项目的总承包施工及总包管理工程”两个标段,分两次招标和施工,中标施工总承包单位均为山河公司。桩基工程已经竣工。发生事故的工程是“天津生态城南部片区新加坡美食城项目总承包施工及总包管理工程”(以下简称美食城项目),该工程招标备案时间为20xx年4月24日,中标开工日期为20xx年4月30日,竣工日期为20xx年8月30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发证时间为20xx年5月31日,证书编号为20xx-生态建施证-0012。

2.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情况。

事故调查过程中,山河公司向事故调查组提交了与天津渤海华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两份劳务合同,第一份合同为基础、主体结构劳务合同(编号为20xx-4-23,开工时间为20xx年4月30,竣工时间为20xx年9月30),该合同已履行完毕;第二份合同为砌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编号为GF-20xx-00010,开工时间为20xx年10月13日,竣工时间为20xx年10月),在第二份合同中明确华鹏公司授权委托张某谋(男,湖北武汉人)为该项目的代理人。经对华鹏公司法人罗某华及张某谋等人询问和相关书证的比对,确认第二份合同为山河公司自行编制的假合同。事实上,砌筑工程的二次结构砌筑施工是山河公司直接雇佣自然人张某谋组织劳务人员进行施工的。

3.工程施工情况。

该工程自20xx年1月15日奠基,20xx年12月18日主体封顶,随后转入二次结构混凝土、地上砌筑等施工。由于春节原因,20xx年1月4日,美食城项目建设单位英诺公司向建管中心递交了《工程暂停施工告知书》,建管中心也依规向该工程建设单位下发了《中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20xx年3、4月份在没有履行任何复工手续、也未向建管中心报告的情况下,陆续有工人进入该工程工地进行二次结构砌筑施工。

二、事故发生经过、瞒报核查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及善后情况

20xx年4月20日上午6时20分左右,张某谋劳务队伍的工人张某福在5楼放砌墙墨线作业时,从没有安全防护的预留洞口坠落至1楼地面(高度约16米,坠落过程中砸穿了2-4楼同位置洞口的防护模板)受重伤,于7时35分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瞒报及核查情况

事故发生后,山河公司未按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报告。20xx年4月26日,死者家属拨打了110报警电话,中新天津生态城和风路派出所接警,经民警向报警人张某娟(死者长女,湖北省武汉人)了解,4月20日7时左右,张某福在天津生态城南部片区新加坡美食城项目工地施工过程中坠楼,经送泰达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死者家属自20日来到天津后与山河公司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协议,张某娟遂向公安机关报警。滨海新区安全监管局接到市安全监管局核查事故的信息后,立即会同中新天津生态城安全监管局等部门进行核查,山河公司、开发区监理公司均否认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并出具了书面说明,后经进一步调查确认,4月20日上午6时20分左右,该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死亡事故,山河公司存在瞒报事故行为。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事故伤亡情况

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张某福,男,63岁,外来务工人员,湖北省武汉东西湖人。

(二)直接经济损失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86),认定该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227万元。

四、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张某福在未设防护栏杆、洞口下未张设安全平网的5楼预留洞口(宽约50cm、长约2800cm)旁作业时坠落,并且同位置2-4层洞口设置的防护板不符合安全规定,未起到防护作用,直接坠落至1楼。

(二)间接原因

1.山河公司施工中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违规分包。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砌筑作业分包资质的自然人张某谋。

(2)违规施工。在没有履行任何复工手续也未向建设监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擅自施工,施工期间中标项目经理、安全经理不在现场管理。

(3)安全教育、告知和检查缺失。未对张某福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向作业人员告知临边作业的危险性;违规施工期间现场检查缺失,现场临边防护不到位的事故隐患未能得到及时发现和消除。

2.开发区监理公司

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及施工单位履行安全职责情况督促检查不到位。发现施工现场没有履行复工手续施工,只是向施工方提出停止施工的要求,但在施工方拒绝接收监理通知单的情况下,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放任违规施工行为;同时施工现场存在事故隐患,未督促整改,未尽到监管职责。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山河公司“4·2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隐瞒不报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程某财,山河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的全面工作。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未认真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五)项之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安全监管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其处以20xx年年收入30%的罚款。

2.何某,山河公司天津分公司副总经理,是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事故发生后没有依法报告事故。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对瞒报事故负直接责任。建议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安全监管部门)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其处以20xx年年收入60%的罚款。

3.周某旺,开发区监理公司美食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是该项目安全监理的直接负责人。发现施工现场没有履行复工手续施工,向总包方下达监理通知单要求停止施工,但在总包方不接收的情况下,没有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也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履行安全职责不到位。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和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开发区监理公司参照《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安监总局第11号令)第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4.张乙,开发区监理公司美食城项目监理机构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未根据工程进展检查监理人员工作情况,致使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职责不到位,放任违规施工行为。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xx)中3.2.1第3条之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开发区监理公司参照《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安监总局第11号令)第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二)事故责任单位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山河公司施工中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砌筑作业分包资质的个人;在没有履行任何复工手续也未向监管机构报告的情况下带隐患施工,施工期间中标项目经理、安全经理不在现场管理;安全教育、告知、检查缺失,现场事故隐患未能得到及时消除;事故发生后,存在瞒报行为。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八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综合裁量,建议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安全监管部门)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其处以20万元的罚款,共计120万元。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关于加强我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工作的通知》(建筑〔20xx〕16号)规定,建议市建委对其处以停止在天津市参加投标活动3个月的行政处罚。

2.开发区监理公司教育和督促项目监理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够。监理人员发现施工现场没有履行复工手续施工,只是向施工方提出停止施工的要求,但在施工方拒绝接收监理通知单的情况下,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放任违规施工行为;同时施工现场存在事故隐患,未督促整改,未尽到监理职责。其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对其处以10万元的罚款。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山河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要建立和完善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使项目施工全过程受控;二是加强外包队伍的管理,严禁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三是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安全责任和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安排其上岗作业;四是向作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五是开展全面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日常安全巡查,及时消除施工现场物的不安全状态,纠正现场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六是依法依规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杜绝瞒报、迟报和漏报行为。

开发区监理公司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等规章制度,依法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管控,确保监理人员认真履职;严格审查外包队伍资质;在实施监理过程中,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巡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认真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管理中心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区域各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做好日常巡查。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并查处,要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建设的安全。

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要在事故结案3个月后,对事故相关单位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事故调查报告 篇7

公司安委会:

20xx年8月24日上午10:35,通城县玉立花园物业科员工习秋生在外出做客途经滩上路时,发现道路南侧一积水处有大量气泡溢出并伴随有刺激性味道,及时通知我公司人员至现场后确认有天然气泄漏。公司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并随即组织开展应急抢修工作,至8月24日14:04,应急抢修作业结束,该段线路恢复供气。本次天然气泄漏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安全生产部根据公司《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燃气管网巡线制度》有关规定,对事故调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及投产情况

中压管网滩上路段,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原通城县玉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玉能天然气”),施工单位为荆门宏图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宏图”),管材生产厂家为湖北钟格塑料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钟格塑料”)。

中压管网滩上路段原有规模为de63燃气PE管,自20xx年建成投产后,因无法满足湖北玉立砂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立公司”)工厂用气需求,后于20xx年实施扩容整改,扩容后选用de110,SDR11型PE80燃气管,项目由管材厂家钟格塑料负责施工。

(二)生产运行管理

20xx年中压管网滩上路段扩容通气运行后,初期由玉能天然气负责运行维护,于20xx年4月28日移交与我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运行管理,并由维抢队具体开展管道保护工作。

(三)环境情况

中压管网滩上路段天然气泄漏事故当天为小雨天气,泄漏点及管道沿线均为路边荒地,临近道路行经人车较少,道路两侧为玉立公司办公、生产场所,泄漏发生后周边无人员作业、逗留。

二、泄漏事件发生及应急处置经过

20xx年8月24日10:35,通城县玉立花园物业科员工习秋生在外出做客途经滩上路时,发现据我公司YL-3#阀门下游100米处一积水坑有大量气泡溢出并伴随有刺激性味道,认为可能发生天然气泄漏,便及时赶往公司CNG站报告险情。

10:40,发现人习秋生到达CNG站向站内负责人张晓纲通报现场情况,张晓纲向当班值班员舒升布置工作后乘坐发

现人摩托车前往疑似泄漏点。

10:44,张晓纲到达疑似泄露现场,发现该处积水较深,且有大量气泡均匀持续溢出,并伴随有强烈的疑似燃气味道,初步判断该处发生天然气泄漏,并撤至安全区域后通过手机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芦璐通报现场情况。

10:46,张晓纲与维抢队技术负责人杜四伟取得联系,确认该路段有天然气管道行经,杜四伟前往实地确认。

10:49,杜四伟到达现场,确认疑似泄漏点为天然气管道埋设位置,现场人员开始行人疏散并利用摩托车封锁道路。

10:50,张晓纲通知舒升关闭站内减压撬流量计前蝶阀TC-BUV11211,关闭主备路二级调压后蝶阀TC-BUV11118,确认TC-BUV11128处于关闭状态。

10:53,站内各涉及阀门完成关闭操作,撬内流量计读数为流速0Nm3/h,底数614844.771Nm3,日量212.77Nm3,压力218.0Kpa,温度26.6℃。

11:08,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芦璐带领各应急小组成员到达事故现场,确认发生三级突发事故,指令启动站(队)级应急预案,各小组立即按照各自应急处置职责开始现场工作。

11:09,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成员高友智到达事故现场。

11:10,芦璐指令关闭上游阀门YL-3#,下游阀门YL-5#,并通过现场漏点将管内天然气进行放空。 11:11,芦璐通知泰安市岱峰管道工程有限公司通城项目部(以下简称“岱峰项目部”)参与事故处置支援。

11:23,芦璐将现场情况及应急处理方案通过电话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副总指挥陈波汇报,取得作业许可意见。

11:25,岱峰项目部支援人员共两人携带维抢修设备、机具到达现场。

11:30,应急指挥部指令后勤供应保障组清点事故处置材料是否齐全,经张玮确认,公司材料仓库内无de110电熔套筒库存。芦璐指令张玮前往中国南海工程有限公司通城项目部(以下简称“南海项目部”)调拨de110电熔套筒两只,PE100,SDR17.6型de110管材600mm。

11:40,现场泄漏处气泡逐步减少,直至消除,放空作业结束。

11:42,岱峰项目部人员进入警戒区域,砌筑泄漏点高处挡水坝,减少雨水顺地势继续流入。

11:45,现场使用潜水泵排空坑内积水。

11:50,岱峰项目部人员使用防爆锹清理压放在泄漏点上方的`大石块与木板,开始挖掘作业坑。

12:24,芦璐指令CNG站开启站内减压撬流量计前蝶阀TC-BUV11211,开启主备路二级调压后蝶阀

TC-BUV11118,正常向外供气。

13:10,作业坑挖掘完毕,现场使用清水对PE管表面进行清洁。

13:12,使用手工锯将泄漏段管段锯下,泄漏点为两处使用农具耕地时造成的破坏孔,并使用电熔套筒将新管段与主管线通电熔接。

13:30,电熔焊接结束,自然冷却完成。

13:35,轻微开启上游阀门YL-3#,管线置于积水中无气体溢出,检漏情况正常。

13:39,全部开启上游阀门YL-3#,开启下游阀门下游阀门YL-5#,启动现场作业坑的回填。

13:56,回填作业结束,现场抢险作业组人员再次对地表进行天然气检测,没有发现泄漏情况。

14:04,芦璐将现场情况向陈总汇报,指令应急预案终止,现场恢复正常生产。

三、事故认定

依据公司《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关于事故分类的划分标准和调查事实,现场应急抢修作业期间,正值玉立公司厂区休息,未造成停输事故,且未发生人员伤害和其他设备损坏。

由此,20xx年8月24日天然气泄漏事故为周边居民在管道上方使用锋利农具进行土地开垦导致的一般安全生产事故。

事故调查报告 篇8

一、事故基本情况

事故发生时间:

20xx年11月19日上午8:40

1、事故地点:八面通工地机房

2、事故类别:

3、事故原因:20xx年11月19日上午8:40郑金生在机房通道侧从垂直通道门坠落至下一层

4、事故严重级别:轻伤

二、事故详细经过

11月19日8时40分,八面通施工现场工人郑金生和于士伟一组从室外往7层机房搬运主机底部组件的槽钢,重约35KG,二人一次一人一件搬运。在往机房平台搬运时,于士伟在平台往往上拽,郑金生在平台下往上抬,郑金生在往上抬举过程中,左脚踩到机房垂直通道的门上。(该门是从机房平台下方垂直向下开启的,约500*700mm大)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崔xx、王xx违章将竹梯立在易失稳的金属支架上,王xx作业不系安全带,冒险作业,在维修滑道时用力较大,导致金属支加侧倾,垮架,王xx从高处坠落,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xx有限公司结构工场,对这类危险性较大的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而且在这次维修作业时本应使用或搭建脚手支架,为图省事未使用使用作业车或搭建脚手支架,作业票也没有注明安全事项,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

2、安全不健全。制定的制度尚未贯彻实施,没有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二。

3、混乱。该维修班未设班长,没有明确负责人,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三。

4、对职工的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安全知,冒险,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四。

四、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xxx,xx有限公司、董事长,未切实履行监督,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给予x万元罚款。

2、xxx,xx有限公司经理,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给予x万元罚款。

3、xxx,xx有限公司结构工场场长,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议对其给予x仟元罚款。

4、xx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安全管理混乱,职工缺乏安全教育,导致此起事故发生,建议对xx有限公司给予x万元罚款。

5、其他有关责任人,由企业按其所应承担的责任另行处理。

五、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xx有限公司,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本公司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配备满足安全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xx有限公司,要加强各工场、班组的安全建设和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水平。

3、xx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此起事故血的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公司范围开展一次查思想、查制度、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措施、抓整改、反违章活动,防止种类事故再次发生。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及安全法规意识,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防止种类事故发生。

附件:

1、调查人员名单(签字)

2、事故有关材料

3、现场照片事故调查组xxxx年xx月xx日

事故调查报告 篇9

一、职工信息

xxxx工程公司

受伤时间:20xx年11月28日

受伤地点:xxxx花园1#楼

受伤者基本情况:

姓名:xxxx

性别:男

出生时间:1963年07月23日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

籍贯:福建省石狮县河山镇落泉村2社10号

现住地址:xxxx县六管区附近

岗位:砌砖工人

二、受伤过程

20xx年11月28日上午6:30点左右,我公司职工xxxx在xxxx花园1#楼上班时间在五楼下楼梯时不慎从楼梯上摔落,因xxxx本人强烈要求要到福州医院治疗,随即送往福州市第二医院治疗,20xx年11月28日下午13:49分住院治疗。初步诊断:L1椎体压缩性骨折伴轻度滑脱,具体病情详见住院病历、诊断证明单等。

三、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项目部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原因体现出以下几个因素:职工xxxx在下楼梯太急,加之本人的安全意识较底,所以照成了这次事故。

四、纠正预防

施工现场项目部的管理层召开了事故原因分析后,又立即组织召开了砌砖班及各班组相关人员的安全会,教育在施工现场施工的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遵守项目部的各项制度,做到“三不违”、“三不伤害”,必须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通过此次会议,进一步加强了公司的管理工作,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恳请贵局前往我单位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否为工事故。

事故调查报告 篇10

x年1月14日14时40分左右,位于台州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的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火灾过火面积约1080平方米,事故共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关注,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和死者家属抚慰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台州市和温岭市接到事故报警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调集人员和装备,全力开展抢险救援。副省长毛光烈连夜赶至现场指导救治善后及事故调查等工作,并赴医院看望慰问伤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有关领导也先后抵浙对事故调查相关工作进行指导督办。1月15日下午,李强省长和全省11个市的市长集中参加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结束后,李强省长专门对“1.14”事故伤员医治、善后处理、事故原因调查以及立即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和《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3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省政府领导同意,1月14日,省政府成立了由省安监局牵头,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总工会、省消防总队、省人民检察院和台州市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专家参与,依法对事故原因开展调查、取证、分析、认定等工作。

事故调查组通过开展事故现场勘查、走访调查取证、考察对比同类企业生产现状、组织专家分析论证、查阅相关部门工作台帐资料等工作,经过认真分析和讨论,查明了“1.14”火灾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分清了事故责任,并根据事故责任,提出了对相关人员的处理意见,以及下一步加强事故防范工作的建议。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

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鞋厂”)位于台州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系个体私营企业,法人代表林剑锋,股东为林剑锋和林真剑兄弟两人,各持股份50%。大东鞋厂于x年6月10日通过温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工商注册号:331081100158634,注册资本108万元,经营范围为鞋制造、销售,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x年6月14日,通过温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审核,核准通知文书号:(温工商)登记内变字[x]第2737号。

大东鞋厂雇有员工83名(均未签订劳动合同),主要生产布鞋、休闲鞋和保暖鞋等,x年产值499万元。

(二)厂房租赁情况

x年7月,大东鞋厂租用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的老村部办公楼作为生产厂房,并经村委会同意使用村部办公楼周边用地1.98亩搭建铁棚(约400平方米)用于生产。

(三)厂房建筑布局情况

厂房主体为砖混结构,坐东朝西,地上共有三层。其中,一层是成品鞋生产车间;二层为半成品加工车间和鞋料仓库。三层南半部为鞋帮加工车间,北半部为卫生间、厨房和休息室。主体厂房建筑中部设有一部连通各层的敞开式楼梯,主体建筑北侧外墙设有一部从二层通往一层的钢质疏散楼梯,二层通往该楼梯的疏散门为卷帘门。主厂房只在首层和二层室内楼梯处各设置1个室内消火栓,但室内消火栓未接入市政消防管网,也未设屋顶水箱,故消火栓处于无水状态。

租赁之初,大东鞋厂未经审批擅自在主体建筑东、南、北三面加建了由单层铁皮棚和砖墙围成的不规则形状违章建筑用作生产,并使用至今。铁皮棚高2米,建筑面积400余平方米。

(四)企业安全监管情况

经查,温岭市城北街道于x年4月与大东鞋厂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驻村干部每月对该企业的消防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记录显示,最近一次检查是x年12月31日,当时检查未发现大东鞋厂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据调查,大东鞋厂建立以来,当地消防、派出所、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均未对该企业进行过消防和安全生产检查,城市管理部门也未对其搭建的违章铁棚采取过任何处罚和责令拆除的措施。

二、事故发生经过

1月14日,大东鞋厂正常生产。当日下午,在企业车间内上班的`员工共有75人(其中,一楼35人、二楼8人、三楼32人),由于学校放假,有6名小孩被员工带至车间。其时厂房内总计有81人。事故发生前,员工王谋文和吴昌玉正在厂房一层东侧铁棚内进行包装作业,吴昌玉负责打小包(即将成品鞋放入鞋盒),王谋文负责打大包(即将鞋盒装入大箱)。当时,在铁棚东北角离空压机约2米远处,共放有打包好的鞋子约600箱。在空压机南侧转角的平台处及废弃流水线西侧,共堆放有打包好待运至仓库的鞋箱300余箱,鞋箱堆高距铁棚顶约1米。14时40分许,面对堆放鞋箱方向作业的吴昌玉突然闻到一股焦味,随即发现靠近东北角流水线处堆放的一排鞋箱着火,便告知王谋文,并随即呼喊附近员工拿灭火器进行灭火。发现火情后,一层成品车间管理负责人余金标闻讯立即拉下配电箱总电闸,正在一层办公室的业主林真剑听到有人喊起火后跑出办公室,随即指挥员工用灭火器进行扑救和抢搬物品。因当日东北风强劲,通过东面砖墙上排风机孔洞进入铁棚,风助火势,浓烟与火焰窜入一楼主厂房迅速蔓延。正在扑救的员工见火势无法控制,便相继逃离,并在厂房外呼喊楼上员工逃生。14时52分,逃离厂房的大东鞋厂员工陈云刚拨通119电话报警。随后,二层和三层部分员工通过二层外侧疏散楼梯或直接跳到一层铁棚顶进行逃生自救,也有部分员工躲在三层房间内等待救援,一些从三层逃至二层的员工因浓烟太大被困二楼不幸遇难。

三、事故原因、责任认定及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位于鞋厂东侧钢棚北半间的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鞋盒等可燃物引发火灾。

(二)间接原因

1、大东鞋厂主体厂房未经消防审批,厂房内消火栓形同虚设,各层楼梯未经封闭,疏散楼梯门未采用平开门,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厂房内电气线路及用电设备没有专业电工维修保养,线路陈旧、敷设不规范,部分线路未采取穿管等防火保护措施,直接经过存放大量纸箱、成品鞋及可燃杂物等可燃易燃物品的包装车间,导致电气线路起火后迅速蔓延。同时,违规擅自搭建的铁棚更增加了火灾负荷,影响了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

2、大东鞋厂内部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安全无人具体负责,并因计件工资及员工流动性大等原因,企业内部组织管理松散,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均得不到有效执行和落实。

3、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委会以包代管、放纵违章,未尽安全管理基本职责。杨家渭村委会未履行房屋出租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基层消防安全检查责任,放纵大东鞋厂违章搭建行为,对大东鞋厂长期存在的严重消防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劝阻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4、温岭市城北街道以及辖区派出所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很好落实,日常消防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到位。大东鞋厂开办十年来街道有关部门和派出所没有对其进行安全专项检查,仅以驻村干部例行检查代替安全检查,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安全管理存在死角盲区,致使大东鞋厂严重消防安全隐患长期没有得到有效整治。

5、温岭市相关部门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大东鞋厂违章搭建行为及企业内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长期没有得到重视和整治,反映出当地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排查没有真正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仍不彻底,消防、城管、安监等部门在执法、监管和指导城北街道工作上存在疏漏。

6、温岭市委、市政府对消防安全重视不够,履职不到位。在全省上下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当地党委、政府对有关部门和基层街道政府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指导、检查力度不大、落实不够,基层安全监管仍浮在表面、存在漏洞,隐患排查整治仍不彻底。

(三)事故性质

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1.14”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意见

(一)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1、林剑锋,大东鞋厂法人代表、执行董事、经理,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2、林真剑,大东鞋厂股东、监事。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目前上述两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正在立案侦查阶段。建议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给予党纪或政纪处理的人员

1、决定给予温岭市市长李斌行政记过处分。

2、决定给予温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永兵行政记过处分。

3、决定给予温岭市副市长陈刚行政警告处分。

4、决定给予温岭市副市长张文洋行政记过处分。

5、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北街道党工委书记余海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北街道主任连永明行政记大过处分。

7、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北街道常务副主任、消防安全工作站站长、安全生产工作站站长俞抒明行政撤职处分。

8、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徐道德行政记大过处分。

9、决定给予温岭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余昌锋记大过处分。

10、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罗新军行政记过处分。

11、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城区二中队中队长(原温岭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城北中队副中队长)陈云军行政记大过处分。

12、决定给予温岭市安监局局长金良明行政记过处分。

13、决定给予温岭市滨海交警中队指导员(原温岭市城北派出所副所长)徐华军行政记过处分。

14、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党支部书记林云辉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15、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原村委会主任林德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对相关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1、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大东鞋厂处以规定上限的罚款。

2、由台州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大东鞋厂依法予以取缔。

3、台州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抄报省监察厅、省安监局。

五、事故整改措施建议

为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建议温岭市党委、政府抓紧做好以下工作:

(一)搞好安全生产“大教育”,增强全社会防范事故意识。

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法规和知识的宣传,运用事故案例血的教训搞好安全警示教育,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生产人员以及社会民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能力,引导企业自觉加强安全管理,整改安全隐患,筑牢预防事故的思想防线。同时,要畅通群众对安全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及事故的举报渠道,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将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有效地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二)开展安全隐患“大整治”,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环境。

当地政府要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持续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格整改标准,严肃整治责任,真正做到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彻底排查整治到位。重点针对本地区小作坊、小企业、出租房、违章建筑等场所设备设施陈旧落后、火灾隐患多、违规违章现象严重等突出问题,借助当前正在开展的“三改一拆”(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四边三化”(在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等区域开展洁化、绿化、美化行动)等工作,搞好整治规划,建立安全隐患台帐,重点治理企业违章违法搭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不落实、火灾隐患严重、员工安全培训和逃生演练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坚决清除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和滋生事故隐患的土壤。

(三)抓好安全责任“大落实”,确保安全监管措施到位。

当地党委政府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决不要带血的gdp。要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真正将安全生产责任逐级落实到政府、部门、镇街、村居、企业和房东,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责任网络,并通过将责任落实情况与诚信体系挂钩,加大企业违法成本等措施,督促辖区各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事故防范到位。要探索实施行政村安全生产两委负责制,建立出租房承租方安全监管和事故连带赔偿承诺制度。

(四)努力构筑安全“大监管”网络,实施安全隐患综合治理。

当地消防、城管、工商、安监等部门要发挥好政府部门安全监管的主导作用,加强源头管控。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核发相关证照;对于未经过审批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一经查实,坚决予以关闭、查封。同时,要根据辖区内“低、小、散”企业量大面广的特点,进一步健全乡镇(街道)安全(消防)网格管理组织,明确职责任务,健全工作机制,通过发挥信息化平台作用,依靠基层网格管理力量搞好动态巡查,真正实现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早发现、早处置。

(五)落实安全事故“大防控”措施,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当地政府要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全面推进老旧住宅、老旧厂区和城中村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借助腾笼换鸟、机器换人等举措施,加快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高风险产业、工艺和装备,倒逼落后产业转型升级。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在建设规划、证照核准、消防验收、供电安全、出租房和外来人口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常态化管理措施,建立各部门执法联动、管理联抓、问题联治、信息联通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着力小企业、小单位、小作坊内部管理松散、非法违规现象普遍等安全生产难点问题,从源头上防控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当地安监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对因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不落实、事故防控措施不到位,发生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事故调查报告 篇11

一、职工信息

XXXX工程公司

受伤时间:20xx年11月28日

受伤地点:XXXX花园1#楼

受伤者基本情况:

姓名:XXXX

性别:男

出生时间:1963年07月23日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

籍贯:福建省石狮县河山镇落泉村2社10号

现住地址:XXXX县六管区附近

岗位:砌砖工人

二、受伤过程

20xx年11月28日上午6:30点左右,我公司职工XXXX在XXXX花园1#楼上班时间在五楼下楼梯时不慎从楼梯上摔落,因XXXX本人强烈要求要到福州医院治疗,随即送往福州市第二医院治疗,20xx年11月28日下午13:49分住院治疗。初步诊断:L1椎体压缩性骨折伴轻度滑脱,具体病情详见住院病历、诊断证明单等。

三、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项目部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原因体现出以下几个因素:职工XXXX在下楼梯太急,加之本人的安全意识较底,所以照成了这次事故。

四、纠正预防

施工现场项目部的管理层召开了事故原因分析后,又立即组织召开了砌砖班及各班组相关人员的安全会,教育在施工现场施工的.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遵守项目部的各项制度,做到“三不违”、“三不伤害”,必须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通过此次会议,进一步加强了公司的管理工作,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恳请贵局前往我单位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否为工事故。

事故调查报告 篇12

20xx年xx月xx日x时x分,位于xx市xx路xx号的xx单位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x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xx万元。

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相关规定,经xx市政府同意,成立了由xx市安全监管局、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及xx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专家鉴定和多方取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基本情况

此部分内容是事故调查中管理责任认定的事实依据,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责任单位的基本情况;

2.单位及相关人员资质情况;

3.事故点事发前的不安全状况;

4.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5.所在地政府及相关负有职责的.部门的安全监管情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1.事故发生经过

客观地描述事故发生、抢救直至救出最后一名遇难者(或伤者)为止的整个过程。

重点描述事故演变过程中事故触发、发展、扩大的状态;

场所、设施、设备、装置的变化状态;人的违章违规行为。

2.应急救援情况

简单介绍事故应急救援情况,如有必要也可简单介绍善后处理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1.伤亡人员情况

2.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1.事故发生的原因

(1)直接原因

主要从现场勘察和事故经过中概括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2)间接原因

主要从报告的第一部分“基本情况”中概括出事故单位安全管理及部门监管方面存在的缺陷。

2.事故性质

主要认定事故是责任事故还是非责任事故。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

1.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责任人员;

2.建议给予党纪和行政处分的责任人员;

3.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4.建议依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理的责任人员。

责任人员的责任认定按下列模式表述:姓名、政治面貌、现任职务、分管业务、任职时间、违法违规事实(多条分号隔开)、负何种责任、根据何规定(条款)、建议给予何种处分(处罚)。

责任单位的责任认定按下列模式表述:单位、违法违规事实、违反何规定(条款)、建议给予行政处罚。

六、整改防范措施建议

要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应从管理、装备和人员培训等方面提出防范措施。

七、附件

1.调查组的组建

包括两项内容:

(1)调查组组建文件;

(2)调查组人员名单(表格),表格名为“xx事故调查组人员名单”,内容包括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调查组内职务、签名。

2.事故现场示意图

图形用A4纸按比例绘制(建议使用CAD制图),具体比例根据实际情况掌握。图中要反映事故现场设备、设施、装置的布置、事故地点名称、位置(注明距离尺寸)、伤亡人员位置及倒向、有关设备、设施事故前后位置等。同时须标明图题、指向标、比例尺、图例和落款等要素。

3.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明细

4.事故伤亡人员情况

建议以表格形式列出事故伤亡人员情况,表名为“xx事故伤亡人员名单”。内容包括伤亡人员姓名、籍贯、年龄、工种、培训情况和伤害程度等。

事故调查报告 篇13

20xx年1月11日,在佛罗里达戴特纳海滩的苯点废水处理厂(苯点WWTP)发生爆炸和火灾,导致两死一烧伤。

美国化学安全与危害调查局确定维修工人在苯储罐的顶部使用切割火炬作业的时候,点燃了从储罐泄漏出来的蒸汽。火焰回闪到储罐之中,导致储罐内部发生爆炸,多个苯管失效,引发大火,吞噬了储罐和三位从业人员。

一、事故原因

经过调查,美国化学安全与危害调查局确定了发生该起事故的根本原因和重要原因。

根本原因是:1)戴特纳海滩市管理部门没有在苯点WWTP厂对热作业工作,开展适当的监控;2)苯点废水处理厂虽然有一套危害通讯设备,但没有进行与甲烷相关危害的有效沟通。

重要原因是:1)戴特纳海滩市没有对非常规作业进行安全评估;2)该厂的甲烷生产系统的管道和阀门是由聚乙烯氯化物制造的,而不是铁制的;3)尽管甲烷会腐蚀氧化铝,但氧化铝火焰制动装置仍被安装在甲烷储罐的排放口处;4)苯点WWTP厂的运作和维修手册上,没有包含对火焰制动装置进行维修保养的要求。

美国化学安全局在报告中对佛罗里达州的州长、议会、戴特纳海滩、美国劳工部、职业安全健康局;美国消防协会;水资源环境协会;甲烷研究所以及野外选矿麦克公司提出了安全建议。

二、事故经过

20xx年1月11日星期三,三位工人继续对屋顶进行拆除施工。大约在上午11:15,主机械师以及第三个工人直接在甲烷储罐的开口处上方,用切割火炬切割储罐的金属屋顶。

切割火炬产生和溅下的火花,点燃了从甲烷储罐开口处的甲烷蒸汽,在储罐顶部产生了一个大火球。火焰从开口处的火焰制动装置开始燃烧,点燃了储罐内部的甲烷气体和空气,在钢质的储罐中引起了爆炸。

下图是该起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俯视图,其中包括起重机、人工提升装置和储罐。

甲烷储罐内部的爆炸导致:1)使储罐的扁平底部拱起,使储罐发生永久变形,导致储罐侧壁抬升1英尺;2)6个用来固定储罐于混凝土地基的.螺栓螺帽撕裂;3)储罐泄漏管道上的燃烧制动装置被烧断;4)储罐顶端的4英寸法兰上的一个水平传感器被烧断;5)储罐一侧的法兰上2个一寸的管道、阀门以及一个附属水平开关断裂;6)储罐排出阀门的一个4英寸的储罐排出管道断裂;7)储罐顶端附近的一个4英寸的储罐填充管道断裂。

甲烷气体从断裂的管道中泄漏出来,点燃并燃烧,导致大火。甲烷同时流进了储罐周围的储存区,通过管渠,进入到苯点厂的稀释区域和无害处理区域。

在甲烷发生燃烧的时候,主机械师和第3位工人正位于甲烷储罐上方的人工提升篮内。燃烧引发的火球以及爆炸压力导致储罐内的甲烷气体向外泄漏;完全被大火包围的主机械师好像从人工提升篮上跳了出去。应急救援人员在储罐附近的水泥容器内发现了他的尸体。

第3位工人说,在着火的时候,他的部分身体位于人工提升篮外,斜靠在储罐顶部。着火的时候,他爬上储罐顶部逃生。由于和他们一起工作的工友无法用梯子够到他,就叫他跳到附近的更低储罐上,再跳到地上。他身体的大部分地方2、3度烧伤,住院4个月之后,进入医疗康复中心进行治疗。

由于甲烷气体从各个管道泄漏到起重机上,起重机驾驶室着火,里面的机械师被大火包围,他在工友的帮助下,逃出了驾驶室。第2天在医院中死亡。

苯点WWTP工厂的工人听到了爆炸声,迅速跑到事故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援。工厂主管和运作操作人员拨打了911,报告了事故情况,并要求消防和医疗支援。该市第1消防站在上午11点18分出动第一支消防队,并在11点22分到达火灾现场。在消防队员到达的时候,甲烷储罐以及附近的一个空储罐完全处于大火之中。

消防队员对两位受害者进行了急救,设定了火警监测器,并连续喷射水柱,隔绝火焰,防止它们蔓延到附近的储罐。消防队员指挥所有人员撤离到主门外的集合点。该县的危害物质处理小组也快速反应,对消防活动进行监控。

在下午的晚些时候,大火被扑灭了。同时,危险物质处理小组在第二天找到了第一位受害者的尸体。

除了3位受害者,共有14人接受了身体检查。他们包括9位消防队员,4位苯点WWTP工厂的员工以及一位警官。在身体进行检查之后,一位消防队员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然后回家。

事故调查报告 篇14

一、前言

上海静安火灾是20xx年来发生的最为严重的火灾事故。其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所造成的社会影响都是近期舆论讨论的焦点。静安火灾已经过去,但是这件事故却没有真正完结,紧接着而来的是对死者的悼念,对生者的安慰和对人们和政府的警示,责任重于泰山。

调查的目的:将以互联网为主要资源,完成一轮整体的报告,将整个静安事故的前后因果展示给大家,并提出我们小组成员对于这次事故的意见。

调查的意义:锻炼我们小组成员搜集资料,整合资料以及分析资料的能力,体验分工合作带来的好处,并且通过互联网的调查,体会对资料的筛选过程,了解调查的基本事项以及书写调查报告书的格式。

二、火灾原因

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经过初步分析,起火大楼在装修作业施工中,有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在短时间内形成密集火灾。

这起事故还暴露出5个方面的问题: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三、营救过程

政府:

1、下午2时5分左右楼层发生火灾

2、14时16分,接到火警报警电话

3、火警之后的第18分钟,有消防车辆出现在火灾现场进行救援。()紧接着救护车赶到,消防车利用水枪救火,并冲入大楼救人。

4、14时40分许,警用直升机也已经赶赴现场

5、15时30分利用高架云梯和高压水枪开始控制火势

6、15时50分三架警用直升机已经飞抵着火大楼的顶部,实施索降救援被困在楼顶的居民。

7、16时,警用直升机飞离顶楼。

8、18时30分,火势基本扑灭后,消防人员及时进入火灾现场,逐层收拾残火,仔细搜救各楼层的居民,200官兵挨家挨户搜救;45个消防中队122辆消防车出动,救出100余人

居民自救:

1、理智的受灾人果断关闭电源和煤气,用湿毛巾掩面

2、不少人都是发现火情后直接跑到楼外脚手架上以求逃生

3、有人从楼上跳下去

4、跑到楼顶呼救

5、在原地等待救援

四、灾后安置和赔偿工作

伤员救治:

上海市卫生系统第一时间全力以赴救治伤员,120市医疗急救中心调集30辆救护车抢救、转运伤员和投入应急保障工作。九家接治伤员医院的医务人员彻夜未眠,全力救治火灾受伤者。

灾民安置:

紧急安排16家宾馆的700余个房间,将发生火灾大楼以及同小区另外两栋大楼的居民800余人紧急安置到宾馆中。对于当晚有30多户找不到亲人的受灾户,静安区安排专人陪同他们到医院、接待点和各安置点寻找亲人,开展心理疏导等工作。16日上午,静安区安排寻亲者到殡仪馆认领遇难者。与此同时,静安区已经将第一批临时救助款送到居民手上,并在全区募捐首批240余万元善款。

赔偿事项:

静安区“11·15”善后工作小组公布了每位遇难者96万元赔偿和救助金的具体构成。除去政府综合帮扶和社会爱心捐助资金31万元以外,事故责任单位将承担65万元的一次性死亡赔偿金。据介绍,包括火灾中遇难死亡的赔偿金在内,受伤人员的伤残赔偿、失火房屋和财产损失赔偿金都将全部由事故单位进行赔偿。平安保险上海分公司成立了重大应急小组,统计事故伤亡人员名单,并及时提供理赔服务。该公司人员已经前往相关医院,确认客户信息,可提供现场理赔。另外,该公司还在3个居民安置点设立了理赔临时受理小组。太平人寿上海分公司也成立应对小组,由客户部门核实客户信息并负责理赔。

五、损失和影响

1、静安火灾带给了社会巨大的损失,影响了人民正常的日常生活。

人员伤亡: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确认遇难人数为58名。其中男性为22人,女性为36人。

经济损失:根据官方统计数据,火灾造成的物质损失同样非常巨大。记者初步估算,仅房产一项,这场大火造成的损失就将接近5亿。

交通影响:来自静安区交警监控中心消息,目前胶州路余姚路、胶州路常德路、胶州路昌平路通行都受到影响。采取的交通管制是:从安源路到西康路然后到康定路再到延平路最后再到安源路。

2、静安火灾的发证证明了某一些部门的监督力度不够,影响政府在人民群众的'权威。

事故调查证明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是因为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这样的话会影响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权威,致使政府的影响力下降,从而影响到其他法律法规的实施。

3、静安火灾还影响了社会的安定。

事故调查表明这起事故的责任人是其引起事故的几位无证电工。其犯罪嫌疑人也被公安机关拘留了。但是就是因为这样有着更多的人越来越不相信政府。以下引用网友的一段话:这就是中国式的资本主义经济体系,工程层层分包,赚的最多的是大老板,其次是项目经理,再次是包工头,包工头也分几层,工资待遇最低,干活最辛苦,人最多的就是我们的农民工,我的父母包括很多亲戚就是全国两亿多农民工中的一员,他们的生活条件最艰苦,但他们从没有说过苦,朴素乐观勤劳的工作态度,从源头保证了工程的质量,也正是因为他们无数辛勤汗水的付出,才有中国现在城市化的迅速发展,才有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胜利,社会就是这么现实,包工头项目经理以最贪婪的压榨方式,剥削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出了事故就将抓我们可怜的工人。这样的言论可能会引起大家的共鸣,从而扰乱我们的社会安定,引起民众对政府机关的普遍不满。工伤事故调查报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 篇15

一、前言

上海静安火灾是20xx年来发生的最为严重的火灾事故。其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所造成的社会影响都是近期舆论讨论的焦点。静安火灾已经过去,但是这件事故却没有真正完结,紧接着而来的是对死者的悼念,对生者的安慰和对人们和政府的警示,责任重于泰山。

调查的目的:将以互联网为主要资源,完成一轮整体的报告,将整个静安事故的前后因果展示给大家,并提出我们小组成员对于这次事故的意见。

调查的意义:锻炼我们小组成员搜集资料,整合资料以及分析资料的能力,体验分工合作带来的好处,并且通过互联网的调查,体会对资料的筛选过程,了解调查的基本事项以及书写调查报告书的格式。

二、火灾原因

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经过初步分析,起火大楼在装修作业施工中,有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在短时间内形成密集火灾。

这起事故还暴露出5个方面的问题: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三、营救过程

政府:

1、下午2时5分左右楼层发生火灾

2、14时16分,接到火警报警电话

3、火警之后的第18分钟,有消防车辆出现在火灾现场进行救援。()紧接着救护车赶到,消防车利用水枪救火,并冲入大楼救人。

4、14时40分许,警用直升机也已经赶赴现场

5、15时30分利用高架云梯和高压水枪开始控制火势

6、15时50分三架警用直升机已经飞抵着火大楼的顶部,实施索降救援被困在楼顶的居民。

7、16时,警用直升机飞离顶楼。

8、18时30分,火势基本扑灭后,消防人员及时进入火灾现场,逐层收拾残火,仔细搜救各楼层的居民,200官兵挨家挨户搜救;45个消防中队122辆消防车出动,救出100余人

居民自救:

1、理智的受灾人果断关闭电源和煤气,用湿毛巾掩面

2、不少人都是发现火情后直接跑到楼外脚手架上以求逃生

3、有人从楼上跳下去

4、跑到楼顶呼救

5、在原地等待救援

四、灾后安置和赔偿工作

伤员救治:

上海市卫生系统第一时间全力以赴救治伤员,120市医疗急救中心调集30辆救护车抢救、转运伤员和投入应急保障工作。九家接治伤员医院的医务人员彻夜未眠,全力救治火灾受伤者。

灾民安置:

紧急安排16家宾馆的700余个房间,将发生火灾大楼以及同小区另外两栋大楼的居民800余人紧急安置到宾馆中。对于当晚有30多户找不到亲人的受灾户,静安区安排专人陪同他们到医院、接待点和各安置点寻找亲人,开展心理疏导等工作。16日上午,静安区安排寻亲者到殡仪馆认领遇难者。与此同时,静安区已经将第一批临时救助款送到居民手上,并在全区募捐首批240余万元善款。

赔偿事项:

静安区“11·15”善后工作小组公布了每位遇难者96万元赔偿和救助金的具体构成。除去政府综合帮扶和社会爱心捐助资金31万元以外,事故责任单位将承担65万元的一次性死亡赔偿金。据介绍,包括火灾中遇难死亡的赔偿金在内,受伤人员的伤残赔偿、失火房屋和财产损失赔偿金都将全部由事故单位进行赔偿。平安保险上海分公司成立了重大应急小组,统计事故伤亡人员名单,并及时提供理赔服务。该公司人员已经前往相关医院,确认客户信息,可提供现场理赔。另外,该公司还在3个居民安置点设立了理赔临时受理小组。太平人寿上海分公司也成立应对小组,由客户部门核实客户信息并负责理赔。

五、损失和影响

1、静安火灾带给了社会巨大的损失,影响了人民正常的日常生活。

人员伤亡: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确认遇难人数为58名。其中男性为22人,女性为36人。

经济损失:根据官方统计数据,火灾造成的物质损失同样非常巨大。记者初步估算,仅房产一项,这场大火造成的损失就将接近5亿。

交通影响:来自静安区交警监控中心消息,目前胶州路余姚路、胶州路常德路、胶州路昌平路通行都受到影响。采取的交通管制是:从安源路到西康路然后到康定路再到延平路最后再到安源路。

2、静安火灾的`发证证明了某一些部门的监督力度不够,影响政府在人民群众的权威。

事故调查证明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是因为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这样的话会影响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权威,致使政府的影响力下降,从而影响到其他法律法规的实施。

3、静安火灾还影响了社会的安定。

事故调查表明这起事故的责任人是其引起事故的几位无证电工。其犯罪嫌疑人也被公安机关拘留了。但是就是因为这样有着更多的人越来越不相信政府。以下引用网友的一段话:这就是中国式的资本主义经济体系,工程层层分包,赚的最多的是大老板,其次是项目经理,再次是包工头,包工头也分几层,工资待遇最低,干活最辛苦,人最多的就是我们的农民工,我的父母包括很多亲戚就是全国两亿多农民工中的一员,他们的生活条件最艰苦,但他们从没有说过苦,朴素乐观勤劳的工作态度,从源头保证了工程的质量,也正是因为他们无数辛勤汗水的付出,才有中国现在城市化的迅速发展,才有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胜利,社会就是这么现实,包工头项目经理以最贪婪的压榨方式,剥削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出了事故就将抓我们可怜的工人。这样的言论可能会引起大家的共鸣,从而扰乱我们的社会安定,引起民众对政府机关的普遍不满。工伤事故调查报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 篇16

一、事故概况

20xx年3月11日上午9时50分左右,机车车辆检修中心联合厂房K~4/J轴/37~39轴地面堆积的玻璃丝棉发生起火燃烧事故。发现该部位起火后,项目部在第一时间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灭火。经项目部人员和工地工人共同努力,当日上午9时53分左右,明火已经基本扑灭。经事后调查,本次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过火面积约5m2左右,直接经济损五千元左右。

二、事故原因

经我项目部调查,事故发生时本工程专业分包商东方诚钢构公司正在机车车辆检修中心联合厂房K~4/J轴/37~39轴屋面进行天窗基座的焊接作业;现在已查明,由于东方诚钢构公司的一名焊工在进行电焊作业时,未采取施焊下方接火斗设置措施,也未在作业面边上放置灭火器,同时施焊作业下方也未安排人员进行看护,导致带火星焊渣掉入地面堆放的玻璃丝棉上,从而引燃玻璃丝棉外包装纸发生火灾。

三、事故教训及处罚

尽管本次失火事故得到了及时扑救,且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此次事件给项目部及公司声誉上造成不良影响;这也给我项目部安全管理又一次敲响警钟,认真牢记本次事故教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

治理”的`方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以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为严肃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警戒他人,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根据相关管理规定,经项目部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东方诚钢构公司处以两万元罚款。

四、防范措施

1、我项目部将再次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进行持证上岗,坚决杜绝无证上岗的情况发生。

2、针对此事件,我项目部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查。

3、作为总承包施工单位,我项目部将对分包单位的施工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如发现事故隐患,将在业主和监理的配合下,对相关责任单位采取严厉措施,勒令其整改或停止作业,直至整改完成。

4、对项目管理人员再次明确相关管理职责,采取强力手段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特此通报!

神华黄骅机车车辆检修中心项目经理部

二0XX年三月十一日

事故调查报告 篇17

一、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中原塔里木钻井公司70730队

二、发生事故的时间:20XX年8月18日上午11:30左右

地点:AT33井

事故类别:设备损坏事故

三、事故经过及事故处置情况:

事故经过:

20XX年8月17日10:00当班司机陈宝平接班保养1#、2#、3#柴油机离心滤子,10:20将4#柴油机启动起来,启动前油水正常,水温50℃左右带负荷,运转正常,11:30左右去巡检发电机出来,听到柴油机异常声音,跑至机房将四号车停下,报告给司机长李欣华,正盘车至328°有卡滞现象,反盘至卡点位置有轻微阻卡,但能盘动,二次盘车后卡滞现象消失,此时司机长发现油底壳机油油位异常,打开放油阀后有防冻液流出,打开机体侧面观察孔检查,发现4#缸缸套碎、活塞断。下午15:00拆下4号缸缸盖后发现机体在缸套下密封带处损坏,柴油机已不能使用。汇报给装备科后,于18日凌晨更换柴油机完毕开始磨合。

4#柴油机基本情况:

型号:G12V190PZL—3/O生产厂家: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机体编号:L04—11—1088生产日期:2004年12月第一次大修时间:2008年5月大修编号:20080507大修厂家:库尔勒中兴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现场调查情况:

该柴油机于2011年4月3日由设备库调拨给70730队使用,之前在60808队使用一口井,使用时间1000小时左右(具体时间因资料不全无法准确查证),使用情况正常,后存放设备库备用。调入70730队后资料显示使用时间在1128小时,使用时问题较多,振动大、油水温度高、仪表易坏,队上将其当成备用柴油机使用。事故发生时3台柴油机工作,双泵钻进,排量55L、泵压22MPa,柴油机转速1000r/min。

现场观察活塞、缸套残片发现有明显拉伤:

机体4号缸缸套下密封带损坏三分之二:

四、事故伤亡情况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本次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缸套、活塞一副:

2000型柴油机机体一部:

修理费用:

五、事故原因分析:

1、从缸套、活塞的残片分析,缸套残片的表面镀层磨损严重,拉痕多且深度较大,以此判断此缸之前已有拉缸现象。

2、检查保养不及时、正确导致该缸活塞、缸套拉伤情况加重,在重负荷时,由于缸内温度较高,活塞运动速度较快,润滑油不能在拉痕处形成有效的润滑膜,致使活塞在上止点处卡死,其它缸的继续工作将此缸活塞从活塞销处拉断,连杆小头失去活塞在缸套内往复运动的约束,随着柴油机的旋转而自由运动,将缸套捣碎。机体密封带损坏。

3、当班司机处理不及时,使连杆小头失去约束的时间加长,从而将机体密封带损坏,造成机体报废。

六、事故性质:

检查、保养不及时、正确;处理事故不及时准确,是本次事故发生和损失扩大原因,因此本次事故是责任事故。

七、事故责任划分:

八、事故处理建议:

九、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1、严格按设备的保养、操作规程操作和保养。

2、平时的设备巡回检查制度和巡回检查项点要认真落实,细致操作,不要走马观花流于形式。

3、平时检查的问题要及时整改销项,不能让设备带病工作。

4、超负荷使用设备,易造成设备的过早老化及磨损。

5、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

事故调查报告 篇18

20xx年5月4日中午12点左右,一辆由华坪红砖厂自派的自卸翻斗车(云P:13531)运送红砖到由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施工的宁蒗县新城区,在新区建设住宅二期工程30栋旁卸红砖时,由于车辆后轮负荷太重,引起车辆后轮下陷,自卸车不能顺利卸出车内的砖块,司机就擅自安排下水泥的农民工沙尔哈等工人帮忙卸车,在工人卸车时,由于后车门未处置稳当,造成后车门下落,击打到下砖的农民工沙尔哈的头部,造成沙尔哈头部重伤,该公司项目部接到电话后,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及时组织人员把伤员送到宁蒗县医院,由于伤势较重,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12点37分,刘立国打电话到宁蒗县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报案,称工地上一人被下砖的车门打着了,在送往医院抢救,不知道是否死亡。接到报案后,县建设局分管安全的领导徐礼芳及安全监督站的两位同志李金峰和杨志平赶到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同时安监局的杨新红副局长、毛应国、杨凯龙及大兴镇派出所的杨祖所长等单位同志到了现场,全面展开了“54”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和善后处置工作。下午,县人民政府和军强副县长进一步做了批示。

5月5日上午9:00时左右,县安监局召集了监察局、建设局、大兴派出所、工会等有关部门,成立了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经过现场勘查,证人询问、查看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各种资质证书和安全管理机构、制度、教育记录等,到目前为止,事故情况已基本调查清楚,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的背景情况

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是经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到宁蒗开发宁蒗新区建设的施工企业,具有《建筑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等,安全生产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发生事故的车辆云P:13531是砖厂自派的,运红砖到工地上卖砖给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与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没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该车车主是杨文华,与司机李勇(身份证:533224198602162117)是属舅侄关系.

二、事故发生的经过

20xx年5月4日中午12点左右,云P:13531自卸翻斗车运红砖到由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施工的'宁蒗县新区开发建设住宅二期30栋旁,在自卸车翻斗车卸红砖时,由于车辆后轮负荷太重,引起车辆云P13531后轮下陷,自卸车不能顺利自卸出车内的砖块。

就安排下水泥的农民工沙尔哈等工人帮忙卸车,在工人卸车时,由于上翻的后车门未处理稳当,造成后车门下落,击打到下砖的沙尔哈头部,造成头部重伤,该公司项目部接到电话后,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人员把伤员送到县医院,经医院全力抢救,由于伤势较重,抢救无效死亡。同时报告给安监局、建设局、大兴派出所等有关部门。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54”事故造成一死一伤,其中:沙尔哈,彝族,死亡,身份证号:53322419671020xx56属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农民工;李学华,彝族,轻伤,现已经出院,属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农民工。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约30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析规划》的要求,“54”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如下:

一、直接原因

1、运砖车辆云P:13531的驾驶员李勇违章指挥,违章 作业;

2、死者沙尔哈和同伙违反操作程序,违反劳动纪律,在自卸翻斗车不能顺利自卸出车内的砖块时,没有固定好后车门,就在后车门下作业,造成后车门下落,并击打到沙尔哈的头部,至使沙尔哈死亡。

二、间接原因

1、宁蒗县建设局对该建筑企业监管不到位,存在监管漏洞和盲区;

2、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对该公司所雇用的农民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该公司农民工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这是造成事故的根源所在。

三、事故性质

通过调查、取证后认定:20xx年5月4日上午12:00时左右发生在宁蒗县新城区二期工程事故属违章指挥、违章违规作业造成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四、事故责任的认定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

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宁蒗项目部有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但没有按制度对现场的施工作业进行认真的管理、指挥和监督,在此次事故中负次要责任,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对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宁蒗项目部处以罚款壹万元人民币。

沙尔哈及同伙违反劳动纪律,在没有支撑稳定好后车门的前提下进行作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但因沙尔哈已经死亡,同伙属于弱势群体,其处罚由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宁蒗项目部承担,不再对其进行处罚。李学华等人重返生产一线前需要接受县建设局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五、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

1、建议县建设局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结合“全县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建筑施工行企业业现场管理混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等现状,进行一次清理和整顿,严厉打击现场管理混乱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行为,杜绝“54”事故相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2、“54”事故的发生,暴露了该企业对作业人员管理混乱,监管不到位,特别是设备和人员监管不力,通过对“54”事故的认真分析,特提出以下整改建议:

(1)明确内部安全管理分工和职责;

(2)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4)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设备检修;

(5)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6)加强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和人员来往登记制度。

(7)对原材料的往来管理进行专人指挥,并跟踪督促落实。

(8)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脚手架、施工机具、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施工现场等部位加强管理。

调查组成员签字:

事故调查报告 篇19

一、事故基本情况

1、企业详细名称:xx单位 地 址:xx市xx区

2、经 济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 国民经济行业:机械制造

3、隶 属 关 系:xx

事故发生时 间:x年x月x日x时x分

4、事 故 地 点: x x厂房内

5、事 故 类 别:

6、事 故 原 因:x年x月x日x时x分 xx单位维修xxx在厂房内,违章企业,造成xxx坠落地面重伤。

7、事故严重级别:重伤

9、本次事故损失工作日总数:2500 10、本次事故经济损失:5万元 其中: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

二、事故详细经过

x月x日8时30分,x x机械有限公司结构工场维修班维修钳工崔 x x、王 x x,按工场下达的工作票要求,来到工场结构厂房东门,维修“掉道”的总高约7米的铝合金卷帘门。2人先搭起一个长2.8米、宽1.25米、高1.97米的金属支架,在其上部固定三块金属跳板,并将一长约5米的竹梯子搭在东门北侧加上, 竹梯子的最下面的“横称” 与 跳板固定,竹梯搭在东门北侧加固墙上。9时许,王x x未配戴安全带登上竹梯,手持撬棍和方木,从上往下修理铝合金卷帘门滑道,崔xx刚站在地面手扶金属支架监护。

大约10时30分,王x x从上往下维修到5.5米高度时,下部金属支架失稳、向南侧倾倒,王x x随竹梯一起落下砸 金属支架后附至地面,造成重症颅脑损伤、脑挫裂伤等伤害,急送至市中心医院,于次日凌晨2时死亡;崔x x 被倒塌的金属支架和竹梯砸在下面,幸好没有受伤。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崔x x、王x x违章将竹梯立在易失稳的金属支架上,王x x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冒险作业,在维修滑道时用力较大,导致金属支加侧倾,垮架,王x x从高处坠落,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x x有限公司结构工场,对这类危险性较大的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而且在这次维修作业时本应使用高空作业车或搭建脚手支架,为图省事未使用使用作业车或搭建脚手支架,作业票也没有注明安全事项,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

2、、安全不健全。制定的制度尚未贯彻实施,没有高空作

业安全操作规程,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二。

3、混乱。该维修班未设班长,没有明确负责人,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三。

4、对职工的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安全知,冒险,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四。

四、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x x x,x x有限公司、董事长,未切实履行监督,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给予x万元罚款。

2、x x x,x x有限公司经理,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给予x万元罚款。

3、x x x,x x 有限公司结构工场场长,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议对其给予x仟元罚款。

4、x x 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安全管理混乱,职工缺乏安全教育,导致此起事故发生,建议对x x 有限公司给予x万元罚款。

5、其他有关责任人,由企业按其所应承担的责任另行处理。

五、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x x有限公司,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本公司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配备满足安全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夯实安全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x x有限公司,要加强各工场、班组的安全建设和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

3、x x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此起事故血的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公司范围开展一次查思想、查制度、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措施、抓整改、反违章活动,防止种类事故再次发生。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及安全法规意识,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防止种类事故发生。

附件:

1、调查人员名单(签字)

2、事故有关材料

3、现场照片

事故调查组

x年x月x日

事故调查报告 篇20

一:事故概况

事故发生单位:xx公司XX车间(或部门)

事故发生时间:20xx年XX月XX日星期X(:左右)

事故发生地点:XX车间岗位

起因物:

事故类别:

事故原因:

事故严重级别:

事故损失工作日总数:天

伤亡人员情况:

作业种类:

二、事故损失

总损失:XX万元

(1)直经济损失(元):XX万元

①人员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丧葬费及抚恤费、补助及救济费歇工工资等;

②善后处理费用:包括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性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偿费用;

③财产损失价值:包括固定资产损失价值和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2)间接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①停产、减产损失的价值:

②工作损失价值:

③源损失价值:

④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

⑤补充新员工的培训费用:

⑥其他损失费用:

三、事故简要经过

事故调查组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经过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前,事故发生单位生产作业状况;

(2)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

(3)事故现场状况及事故现场保护情况;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情况;

(5)事故的报告经过;

(6)事故抢救及事故救援情况;

(7)事故的善后处理情况;

(8)其他与事故发生经过有关的情况。

四、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质认定

(对事故发生进行详细的原因分析,该部分为报告书核心部分)

(1)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直接原因指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它可分为三类:

①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指由于设备不良所引起的,也称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所谓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使事故能发生的不安全的物体条件或物质条件。

②环境原因。指由于环境不良所引起的。

③人的原因。是指由人的不安全行为而引起的事故。所谓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指违反安全规则和安全操作原则,使事故有可能或有机会发生的行为。

(2)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间接原因指间接原因产生和存在的原因。包括技术、设计上的原因和管理上的原因。间接原因主要有:

①技术的原因。包括:主要装置、机械、建筑的'设计,建筑物竣工后的检查保养等技术方面不完善,机械装备的布置,工厂地面、室内照明以及通风、机械工具的设计和保养,危险场所的防护设备及警报设备,防护用具的维护和配备等所存在的技术缺陷。

②教育的原因。包括:与安全有关的知识和经验不足,对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性及其安全运行方法无知、轻视不理解、训练不足,坏习惯及没有经验等。

③身体的原因。包括:身体有缺陷或由于睡眠不足而疲劳、酩酊大醉等。

④精神的原因。包括怠慢、反抗、不满等不良态度,焦燥、紧张、恐怖、不和等精神状况,偏狭、固执等性格缺陷。

⑤管理原因。包括:企业主要领导人对安全的责任心不强,作业标准不明确,缺乏检查保养制度,劳动组织不合理等。

(3)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综合以上原因,事故调查组认为事故的性质是一起事故

五、总结事故教训

事故发生单位要认真总结事故的教训,主要是在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条件等方面存在那些薄弱环节、漏洞和隐患,要认真对照问题查找根源:

1、事故发生单位应该吸取的教训;

2、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该吸取的教训;

3、事故单位有关主管人员和有关部门应该吸取的教训;

4、从业人员应该吸取的教训;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是在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针对事故发生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薄弱环节、漏洞、隐患等提出的。

七、事故责任认定和对责任者处理的意见

通过事故调查分析,对事故的性质有明确结论。其中对认定为自然事故或非责任事故的可不追究事故责任人,对认定为责任事故的,要按照责任大小和承担责任的不同分别认定下列事故责任者,确定事故主要责任者的原则是以事故的主要原因确定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1、直接责任者:是指其行为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人员。如违章作业人员等。

2、主要责任者: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人员。如违章指挥者等。

3、领导责任者: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如有关部门的主管人员。对责任事故者的处理意见包括行政处分、纪律处分或者追究民事责任。

直接责任者就是指其行为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人,行为表现为:

(1)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

(2)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

(3)擅自开动机器设备,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设施。

领导责任者就是指其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行为表现为:

(1)没有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未经特殊工种考试合格就上岗操作;

(2)缺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3)设备严重失修或超负荷运转;

(4)缺少或没有安全措施及安全信号、安全标志、安全用具、个人防护用品缺乏或有缺陷;

(5)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的。

主要责任者是指在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中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人。

八、其他附件

1、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及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的主要人员签字表。

2、事故调查技术鉴定报告等重要证据材料。

事故调查报告 篇21

20xx年3月15日下午17:30,由代班组长xxx在更衣室组织123b6掘进工作面组员xxx、xxx、xxx、xxx、xxx、xxx、xxx等7人召开了班前会。会上强调了安全注意事项及防范措施,明确了分工,由放炮员xxx、押运员xxx负责到库房领取炸材:其余5人到碛头作业,18:00分大家分别在调度室报道入井,19:10时到达123b6碛头作业。

首先由代班组长xxx检查碛头安全,然后布置沉底板炮眼,19:40炮眼打完瓦斯检查员xxx检查瓦斯,巫良兵派人设好警戒,放炮员xxx开始装药、联线、放炮,于19:50放炮作业完毕,代班组长xxx先进入碛头清理危岩,其余人员在后面负责监护顶板,在清理危岩过程中碛头东边上帮垮落一块长0.8m、宽0.3m、厚度0.2m的`块砂砸伤xxx的腰椎。事故发生后,班组人员立即汇报调度室,并扶送伤员出井,安监科立即下井堪查现场,公司立即落实车辆将其送往峨眉山市中医院治疗。

、事故发生原因

1、xxx安全意识差,班组长在处理安全过程中自己躲避位置不当,未认真履行监护顶板职责,导致顶板片帮伤人事故。

2、代班组长xxx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清理危岩不彻底,不认真、不仔细。

3、现场安全管理监督不严格,巷道成形差,帮上留下伞檐,帮锚杆,锚网未及时跟紧碛头。

、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

1、组长xxx负这次事故现场管理责任,按掘进班长目标责任书考核扣安全低押金。

2、伤者xxx安全意识差,自己躲避位置不当,导致自己受伤按照相关规定罚款300元。

3、掘进副矿长xxx负管理责任,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4、掘进队长xxx、xxx、xx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5、安监科长xxx、通风技术员xxx2人,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6、安全矿长xx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7、班组对这起事故负连带责任,按照掘进目标责任相关规定罚款500元,并支付伤者一个月伤假工资。

8、瓦检员xxx现场监督不力,按照目标责任相关规定罚款100元。

、事故防范措施

1、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加强顶板管理,严格使用前探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清理危岩,活矸。

3、加强掘进工作面现场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巷道成形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严禁留下伞檐。

4、班组长加强施工地点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先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5、锚杆,锚网必须紧跟碛头,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事故调查报告 篇22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企业详细名称:ABC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区路X号

经济类型:

行业分类:参考GB/T4754-20xx

隶属关系:

直接主管部门:

组织机构代码:X

法定代表人:

从业人员总数:X人

企业规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事故概况

事故地点:ABC有限公司X厂房生产线机械

事故发生时间:20xx年X月日时分

事故类别:

事故严重级别:一般事故

事故损失工作日总数:天

事故原因:

三、人员伤亡情况:死亡人、重伤X人、轻伤人

姓名性别年龄文化

程度用工

形式工种级别本工种

工龄安全教育

情况

男/女高中合同XX年

伤害部位受伤性质损失工作日伤害程度备注

XX日身体某部分受伤情况籍贯

四、本次事故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1)直接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①人员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丧葬费及抚恤费、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等;

②善后处理费用:包括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性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及赔偿费用;

③财产损失价值:包括固定资产损失价值和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2)间接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①停产、减产损失的价值:

②工作损失价值:

③源损失价值:

④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

⑤补充新员工的培训费用:

⑥其他损失费用:

五、事故详细经过

事故调查组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经过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前,事故发生单位生产作业状况;

(2)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

(3)事故现场状况及事故现场保护情况;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情况。

20xx年X月XX日

事故调查报告 篇23

事故发生后,公司领导及相关负责人立即赶往项目部,成立了事故处理小组,对事故处理进行详细部署,全力做好家属安抚工作,尽一切努力降低事故所造成的不良影响。

其次,要求现场全面停工,由公司领导组织所有管理人员对现场安全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改,尤其对临边防护、楼层水平洞口防护、架防护、卸料平台及大钢模、布料机等进行专项检查整改,对消防、大型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备进行了全面检查。

另外,公司领导主持召开了安全专题会议,强调作业人员的自身防护意识和安全操作技术,并对事故进行全面分析,做出深刻检讨。随后召开了全体施工人员安全大会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大会。

通过此次事故的教训,项目部深刻反省,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

第一、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部总结本次事故的教训,将进一步细化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管理奖罚制度、项目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消防保卫管理制度、现场门卫管理制度、项目动火申请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分包单位用电及特殊工种管理办法等安全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重新识别,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第二、进一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氛围。

除了对劳务分包单位人员进行严格入场三级安全教育以及日常安全教育外,项目部还将大力实施职工夜校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同时,做好各劳务班组班前安全教育工作,对工人进行专业知识以及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等,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氛围。

第三、强化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杜绝任何安全隐患的存在。

项目部将定期召开安全措施交底会,深入开展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全体项目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安全隐患逐一排查,绝不放过。

第四、进一步做好安全防护,全面落实安全防护标准。

项目部将加强楼梯临边、楼层水平洞口防护、电梯井立面防护、电梯井内水平兜网防护、架防护网防护盖板、卸料平台锚固及荷载、大模板存放角度及支腿、布料机存放固定、木工房消防器材配备、钢筋房机具用电等。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按 “三定”原则进行整改落实。

坚持每日对架、卸料平台等的.检查工作,对架防护、架配件逐一检查,及时对卸料平台组织验收,做好验收记录,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项目部承诺,全体管理人员将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强化内部管理,切实提高各级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调整充实项目组织机构,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检查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认真审核从业人员资质和技术能力,及时督促检查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全面组织排查施工现场的各类隐患,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事故调查报告 篇24

一、企业名称:

沐川县津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沐川县凤村乡

二、企业类别:

煤炭工业 企业性质:民营

三、直属监管部门:

沐川县安监局

四、事故发生时间:

二0一二年三月十五日晚上20:00分

五、事故发生地点:

123b6掘进碛头

六、受伤情况:

伤一人

七、事故经过

20xx年3月15日下午17:30,由代班组长巫*兄在更衣室组织**掘进工作面组员周*森、宋*君、王*军、张*其、魏*宣、向*全、杨*军7人召开了班前会。会上强调了安全注意事项及防范措施,明确了分工,由放炮员周*森、押运员王*军负责到库房领取炸材:其余5人到碛头作业,18:00分大家分别在调度室报道入井,19:10时到达**碛头作业,首先由代班组长巫*兄检查碛头安全,然后布置沉底板炮眼,19:40炮眼打完瓦斯检查员李*荣检查瓦斯,巫*兵派人设好警戒,放炮员周*森开始装药、联线、放炮,于19:50放炮作业完毕,代班组长巫良兄进入碛头清理危岩,其余人员在后面负责监护顶板,在清理危岩过程中碛头东边上帮垮落一块长0.8m、宽0.3m、厚度0.2m的块砂砸伤杨正军的腰椎。事故发生后,班组人员立即汇报调度室,并扶送伤员出井,安监科立即下井堪查现场,公司立即落实车辆将其送往峨眉山市中医院治疗。

八、事故发生原因

1、杨正军安全意识差,班组长在处理安全过程中自己躲避位置不当,未认真履行监护顶板职责,导致顶板片帮伤人事故。

2、代班组长巫良兄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清理危岩不彻底,不认真、不仔细。

3、现场安全管理监督不严格,巷道成形差,帮上留下伞檐,帮锚杆,锚网未及时跟紧碛头。

九、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

1、组长万仕华负这次事故现场管理责任,按掘进班长目标责任书考核扣安全低押金。

2、伤者杨正军安全意识差,自己躲避位置不当,导致自己受伤按照相关规定罚款300元。

3、掘进副矿长曹帮森负管理责任,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4、掘进队长王润全、魏世贵、徐金华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5、安监科长王芝云、通风技术员吴远森2人,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6、安全矿长徐施银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7、班组对这起事故负连带责任,按照掘进目标责任相关规定罚款500元,并支付伤者一个月伤假工资。

8、瓦检员李成荣现场监督不力,按照目标责任相关规定罚款100元。

十、事故防范措施

1、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加强顶板管理,严格使用前探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清理危岩,活矸。

3、加强掘进工作面现场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巷道成形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严禁留下伞檐。

4、班组长加强施工地点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先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5、锚杆,锚网必须紧跟碛头,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煤矿安监科

二〇**年三月二十一日

事故调查报告 篇25

20-年-月-日中午12:00时,-项目部民工宿舍(二区),发生火灾事故, 造成两幢二层的活动板房全部被烧毁,所有工人安全撤离,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现将火灾事故具体情况向公司呈报如下: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年-月=日中午12:00时左右在二区民工宿舍第二幢板房二楼走廊的工人(37座外架班)发现对面203房电线冒浓烟,班长马上跑下楼拉电闸,同时打电话通知项目部。此时203、202房电线已喷出火球,板房上部迅速燃烧起来。项目管理人员及保安员接到呼叫后,马上奔赴现场进行抢救,同时拔119求救。由于水源不足,加上风力较大,没多久第二幢板房也烧起来了。几分钟后消防队赶到,并立即投入抢救,经过半个多小时的扑救,大火终于被扑灭。

二、事故造成的损失:

在此次火灾事故中,由于管理人员及时赶到,并迅速撤离所有人员,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注:只有一人从二楼窗口跳下,腿部骨折,伤势不是很严重)。事故中有两幢活动板房(一幢3K*9K、一幢3K*15K)被烧掉,还有部分工人的衣物、工具及生活用品;部分工人的手机、身份证、银行卡、摩托车(一辆)等也被烧掉,约计经济损失三十多万。

三、事故原因:

初步确定为用电量过大电线起火,而导致火灾的发生。

四、事故处理:

1、受灾工人均已转移到项目部内的生活区安置,住宿、吃饭等生活问题已解决。并且已按公司规定每人暂时发放500元生活费,给工人购买衣物及生活用品,最终处理方案正在商议中。

2、火灾现场屋架已用机械拆除,并且安排了人员进行清理,清理工作基本完成。

3、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已及时向甲方、监理,以及我公司电话报告了事故发生的大体情况。在抢救过程中甲方、监理都到现场参与指挥,事后我公司领导也到现场了解情况,并主持召开现场会,商议了人员安置及赔偿问题。

五、事故总结:

1、增强安全管理是保证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2、由于第二生活区离饭堂较远,工人吃饭不方便,以至在宿舍煮饭人员较多,用电量过大,导致电线起火发生火灾。

3、安全管理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情况以预防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4、临电安装不规范,保险丝没有发挥作用。

5、消防安全不到位,现场没有消防用水,只有生活用水。火灾刚发生时火势不大,如有消防水可以扑灭,损失不大。

6、吸取事故教训,项目部对生活区进行了大检查,对不合格、不规范的进行大整改。明确生活区的专职管理人员,落实宿舍的各项管理制度,每周、每月对宿舍进行定期检查,保证管理出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区。

事故调查报告 篇26

xx公安分局消防科:

2010年9月12日(星期天)上午10点50分左右,xx学校茶炉房发生一起失火事故,过火面积约11平方米,上午12时左右火被扑灭,未波及其他房屋建筑,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00。00元。

一、学校概况

xxx学校位于xx区xx镇xx村,学校始建于1974年,占地面积17000多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000多平方米。学校现有教职员工97人,从学前班到高三共有29个教学班,在学生1571人。学校实行安全责任校长负责制,主管副校长主抓安全工作,下设学校安保处和政教处共同负责学校具体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

学校茶炉房位于校园内小学生操场边,与学校食堂为同一建筑体(食堂于2009年已停业),砖混结构,平房、预制楼板,茶炉房建筑面约11平方米,安置一台1000KG/小时的燃煤加热常压开水锅炉,主要供住校学生的饮用水和生活用水,取水龙头安装在茶炉房隔壁的另一间房屋内,每日下午17:00———18:00时供水一次。茶炉房内除常压开水锅炉外,再无其他设备设施,作业人员由学校聘用的门卫管理员xxx兼职。

二、事故经过

9月12日(星期天)午10时左右,作业人员xxx将茶炉引燃,准备下午供住校学生用水,由于其本职工作主要是门卫管理,星期天学校高二、高三年级全体学生又在补课,于是xxx引燃茶炉后,就将茶炉房锁闭,回到了门卫室。10时50分左右,校园外当地的老乡发现茶炉房窗户冒出火苗,便及时跑到学校告知门卫管理员李xx,李闻讯后就立即赶到茶炉房,打开房门实施浇水救火,在校老师xxx和保洁员余xx也闻讯随即赶到,就地取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共计使用了四瓶灭火器(两瓶2KG:两瓶4KG),但因茶炉房堆放的引火用的费旧木材,火势较旺,未能将火扑灭,于此同时,家住学校附近的一位老师拨打了119火警电话,两台救火车于11点40分赶到学校,上午11时50分时左右火被扑灭。

三、事故损失

茶炉房着火时,恰逢星期天,除高二、高三年级的补课学生,正在上课外,茶炉房附近无其他学生和老师,参与初起救火只有门卫管理员李xx、文xx老师和保洁员余xx三人,因而,本次事故中无人员伤亡。

茶炉房为砖混结构、预制楼板,除放在房内引火用的费旧木材被烧毁外,未波及到其他房屋建筑,常压开水锅炉也完好无损,直接经济损失,估值约100.00元。

四、事故原因

1、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兼职司炉工李xx安全意识不够,于9月2日上午将假暑期间学校维修课桌、凳子的一些费旧木材,做为生炉引火材料,堆放在了茶炉房内引发的。9月12日上午,兼职司炉工李xx为了保证下午能按时供应热水,上午10点左右用引火木材点燃茶炉,由于烧水工作是李xx的兼职工作,其主要的本职工作是门卫管理,因此茶炉点燃后,他就锁闭了茶炉房,离开了烧茶炉的工作岗位,回到了门卫室,茶炉房内无人监管,可能是炉内火星迸出,将引火用的费旧木材点燃,未及时发生现失火苗头,控制火势,造成了火灾。

2、学校人力资源匮乏,财力有限,是导致本次失火事故的.另一原因。李xx是本校聘用的临时工,身兼门卫管理员、住校男生管理员、报刊杂志邮件收发员、茶炉房司炉工等数职。由于学校财力有限,无力聘用多人分担他的工作,就形成了顾此失彼的局面。虽然学校有司炉工岗位管理职责规定,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但李xx身兼数职,不能兼顾,当日茶炉点燃后,他为了看护学校大门,就暂时离开烧茶炉的工作岗位,致使茶炉房内无人监管。

3、学校对后勤辅助人员,特别是聘用的临时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够,使得个别员工安全意识淡漠,是火灾发生的另一个原因。本学期开学前,8月31日学校安保处会同总务后勤、校工会等部门,对校舍、教学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当日也检查了茶炉房,没有发现里边堆放有引火的材料。在学校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时,李xx自述:是9月2日开学的第二天,才将学校假暑期间维修课桌、凳子的费旧木材作为引火材料,取了一些搬进茶炉房的。李xx是本校聘用的临时工,文化水平不高,学校忽视了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得兼职司炉工李xx的安全意识不足,擅自将易燃物放在茶炉房内,埋下了安全隐患。

五、事故教训和今后的防范措施

尽管本次失火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不大,但也给学校的管理敲响了一个警钟,学校要认真牢记本次事故教训,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指导思想,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今后的防范措施如下:

1、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各部门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把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措施、规程等落实到每个教研组、每个办公室和每个后勤作业人员,形成有效预防事故的管理机制。

2、加大安全检查的力度,定期对学校的各个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除重点部位要勤查外,对一些不起眼的部位也要定期、定时检查。

3、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坚持每个学期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一次安全常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防止类似安全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

事故调查报告 篇27

为了了解事故具体情况,防止工伤事故再次发生,经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

报告如下:

一、事故具体情况

事故时间:事故地点:受伤员工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进厂时间:在相关项目前打“√”:

事故类别:口意外事故口违规操作口个人疏忽口他人造成口机械故障口其他xxx伤害原因:口机械伤害口物品伤害口刑事伤害口交通事故口其他xxx

伤害状况:口划伤口烫伤口扭伤口压伤口骨折口断指□截肢□永久伤残口死亡口其他xxx

伤害部位:口肢体口头颈口胸部口腹部口五官口肌肤口中毒口其他xxx

伤害程度:口轻微口轻口重口其他xxx

医疗费用xxx:元

医疗部门诊断意见:提供的治疗:口缝合口吃药口其它

工伤假:xxx天(具体时间:20xx年xx月xx日xx时至20xx年xx月xx日xx时止)员工的正常工作:员工在本岗位工作时间:□1—5月□5月—5年□5—20年□>20年

事故时从事的工作:xxx

x列出使用的工具:xxx

列出使用的个人防护设施:直接导致员工受伤的设备或物体:员工从事这种活动的频率:□每天□每周□每月□每月不到一次□以前□从来没有这种活动是否为正常工作的一部分:□是□不是

员工正在完成的工作任务是否有标准的操作程序:□有□没有

工人是否按照标准程序进行:□是□否如果没有,请描述如何违反标准程序进行: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下面所列的是导致危险状况存在的因素。请在相关项目前打“√”:

(一)直接原因

1、不安全状态:

□员工不能胜任此工作;□员工没有正确的个人防护用品;□机器或工具的缺陷;口其他xxx

2、不安全行为:

□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员工没有遵守工作程序;

□没有检查机器导致未能发现危险的存在;;□手代替工具操作;

□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削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吊车吊钩等);□不安全装束;

□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安全装置失效;

□机器或工具的质量导致危险状况;□没有正确的使用机器或工具;□管理人员没有发现或预测潜在的危险状况;□管理人员未能采取正确的.行动来纠正已知的危险状况;□主管没有发现或纠正违反工作程序的行为;□没有明确主管对安全的责任,或主管不了解其安全责任;□其它:

3、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照明光线不良□通风不良□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作业场所杂乱

□作业场所狭窄□地面滑□交通线路的配置不安全□贮存方法不安全

□环境温度、湿度不当□其它:

(二)间接原因

□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劳动组织不合理;

□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其它

三、事故责任分析

四、整改措施及建议

防止再次发生的建议:

□增加培训□修改程序□维修□调整设备□增加防护或安全装置□厂房管理□修理设备□监督□个人防护用品□改进照明,通风等设施□其它:行动计划详述:不知妥否,请领导斟酌,批示为盼!

附事故结案归档材料。

报告人:xxx

审核:xxx

批准:xxx

事故调查报告 篇28

20xx年6月1日18时10分左右,xx市xx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废气泄漏事故,事故导致企业周边4名群众入院治疗,22名症状轻微的群众进行门诊观察,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事故发生后,国家安监总局及市、区领导高度重视,相继做出重要指示和批示,要求安监部门落实领导指示精神,彻查事故。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指示,20xx年6月2日由区安全监管局、中塘镇等相关部门组成了“6.1”废气泄漏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聘请专家参加,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及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情况

xx市xx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

xx公司坐落于xx市滨海新区中塘镇东河筒村,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507.98万人民币;股东及出资信息:股东,xx市滨海新区中塘镇东河筒村民委员会,实缴出资额,301.6万元;股东,xx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1206.38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某某;主要经营范围:直接耐晒黑G、直接耐晒蓝B2RL、直接耐酸大红4BS、直接桃红12B、液体黄R、液体黄YD-Ⅱ、液体棕、液体红等;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生产工艺流程

发生事故的车间主要产品为液体黄R,该产品是一种用来对纸张进行染色的黄色液体染料。

操作规程:

首先用水调制片碱形成水溶液并加入反应罐中,然后将对硝基甲苯邻磺酸加入反应罐进行缩合反应,期间用冷却水对反应罐进行冷却并启动搅拌,缩合反应结束后往反应罐中加入浓硫酸进行中和反应,要求在40-60分钟内滴加完浓硫酸,期间继续用冷却水对反应罐进行降温,要求滴加完浓硫酸后反应罐的温度在50度左右。最后一步再加入二乙醇胺进行溶解得到最终产品液体黄R。

酸雾吸收喷淋装置原理:

对在添加浓硫酸过程中分解产生的三氧化硫等尾气采用酸雾吸收喷淋装置来进行尾气处理,该装置主要由两级碱液喷淋中和装置和一套引风系统组成,反应罐在添加浓硫酸过程中产生的三氧化硫尾气通过安装在反应罐顶部的引风管进入位于车间外部的酸雾吸收喷淋装置,经过两级喷淋碱液中和后的合格尾气通过烟囱排入大气中。

二、 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

(一) 事故发生经过

20xx年6月1日下午18时左右,xx公司生产液体黄R产品的液体染料车间(厂内编号为6车间)一号反应罐在添加浓硫酸的过程中,当班工人突然发现反应罐往外冒白烟(主要成分为三氧化硫),因现场烟气浓度大,人员无法靠近反应罐,该工人就跑到位于车间外面的酸雾吸收喷淋装置查看,发现该装置没有运转,就立即启动该装置并往反应罐冷却水系统中加入冰块以加强冷却水的供冷效果为反应罐降温,三氧化硫外溢从17时41分开始,至当日18时38分左右三氧化硫停止外溢,外溢时间约一小时。在此期间,因反应罐为常压敞口式,致使分解产生的大量三氧化硫烟气从反应罐搪瓷罐口外溢并由车间的天窗口及酸雾吸收喷淋装置的烟囱口向空气中排出,气体因风向飘落至附近的居民活动广场,造成部分群众出现呼吸道不适症状。

(二)事故救援及善后情况

区应急指挥中心接报后立即上报区领导,区领导高度重视,国英、张勇、传捷、长顺、景平、青林等区领导同志分别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妥善处置,安排好受影响群众的检查诊治工作。区政府秘书长曹金秋同志及区安监、卫生、环境、公安、消防、应急和中塘镇党委、镇政府等部门的负责同志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帮助受影响群众到医院进行检查诊治。现场已责令企业停产整改,中塘镇党委、政府妥善进行了群众安抚工作。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事故伤亡情况

事故造成4名群众入院治疗,22名群众留院观察,截至6月12日,住院群众已全部出院。

(二)直接经济损失

截至目前,事故调查组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GB6721-86的标准,已确定直接经济损失约215万元。

四、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 直接原因

员工违章操作,设备故障。

操作工郑某某未按照操作工艺要求往反应罐中缓慢滴加浓硫酸,并在加酸期间擅离岗位,造成浓硫酸加注过快,导致反应罐反应剧烈,产生大量热量及三氧化硫尾气;同时,因酸雾吸收喷淋装置中的第一级喷淋泵电机损坏,不能喷出碱液来中和尾气中的三氧化硫,导致三氧化硫尾气未经处理进入第二级,使未得到充分吸收处理的三氧化硫尾气从烟囱排到空中,从车间屋顶天窗及烟囱排出的不合格三氧化硫尾气因风向飘落至群众活动广场,造成部分群众因吸入废气身体不适入院就医。

(二)间接原因

xx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xx公司未对染料车间生产过程中的风险进行有效辨识,没有建立相应的隐患排查制度,设备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能保障设备完好及日常可靠运行,只有当设备发生故障时才进行报修,导致酸雾吸收喷淋装置第一级喷淋泵电机损坏故障未能发现。

xx公司员工操作知识和技能培训教育缺乏,整个车间9个人只有一名车间主任和两名带班班长懂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未按照预案进行定期演练,没有制定相应应急处置方案,导致员工遇到突发事件束手无策。

xx公司没有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及每日生产前的生产装置检查制度,操作工开车前没有确认装置各单元是否正常就开车生产,装置是否存在问题全然不顾。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xx公司“61” 尾气泄漏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事故责任单位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xx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存在很大漏洞。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导致从业人员不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不了解事故应急处置措施;没有督促和教育好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没有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一)之规定,处以35万元罚款。

(二)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xx公司主要负责人张某某对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力,没有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没有就本单位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实际演练,以讲代练。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一)之规定,处以20xx年度收入30%的罚款。

xx公司当班工人郑某某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其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生产期间擅离职守,导致事故发生,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建议xx机关调查处理。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xx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按照责令整改通知要求立即整改,待安监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生产。要对公司进行全面风险辨识,制定相应处置方案,按照预案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应急演练。开展全员生产技能教育培训和考核,不具备条件的不安排上岗;严明劳动纪律,避免员工生产期间擅离岗位,完善交接班制度;建议该公司将硫酸加注由人工手动加注改为流量控制自动加注,将反应罐的温度检测由玻璃温度计改为远传温度显示仪;在车间内增加显示引风机工作状态的电流表,实时显示引风机工作状态;在车间增加尾气泄漏报警系统;建立设备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设备完好率。

同时,该企业已经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升二级工作,存在为达标而达标,为升级而升级的问题,建议该公司要严格把标准的内容落到实处,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认真落实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东河筒村委会作为股东,要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的日常巡查和检查;中塘镇作为属地政府,要进一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做到守土有责,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

事故调查报告 篇29

近年来,集团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紧紧围绕“发展、效益、民生”,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今年1-xx月份,11个生产矿井9个单位井下杜绝了破皮伤;除xx公司、xx公司外,其余地面单位杜绝了岗位工伤。为接受个别单位工伤事故教训,确保年底安全生产,现就1-xx月份各类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如下。

一、工伤事故基本情况

xx年1-xx月份 ,发生工伤24起36名工伤 ,其中井下岗位工伤4起,6人轻伤、4人重伤;地面岗位工伤5起,3人轻伤、2人重伤;病亡3人,井下岗点2人、地面单位1人;交通事故11起,15人工伤、2人死亡;煤肺病1人。涉及11个二级单位,20个工种。

二、1—9月份岗位工伤、交通事故统计图

由上图看出,交通事故一季度比较集中。根据实际,集团公司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制定下发了加强职工上下班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和相关传真,把职工交通事故纳入安全质量系统考评内容,交通工伤事故得到有效控制,8、xx月份职工杜绝了交通工伤事故发生。

井下岗位工伤主要是xx月xx日xx公司在xx公司检修期间,发生提升运输事故造成7受伤,三月份xx矿发生2起提升运输事故造成2人重伤,xx月xx日xx公司综采面发生1名轻伤外,其它月份井下岗点均杜绝了破皮伤。

三、单位交通事故工伤人数统计图

从(下图)各单位交通事故工伤统计图看出,职工交通事故主要发生在西部矿井,xx公司、xx公司较突出。原因是职工居住地点距矿较远,开车、骑摩托车等交通工具上下班,易发生交通事故,要加强职工上下班交通安全管理。

四、单位岗位工伤人数统计图

如图看出1-xx月份15名岗位工伤集中在xx矿。xx……看出地面安全生产和井下安全生产同等重要,非煤公司要加大地面生产单位安全检查力度,安监局组织人员定期对安全检查情况抽查并考核。

五、岗位工伤事故原因分析

如上图,1-xx月份发生的岗位工伤事故主要原因是跟班管理人员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流程管控不严不细;职工自主保安意识差,流程管控,标准流程操作有待加强。

六、教训及措施

1、认真接受事故教训。提高思想境界,提升自主保安意识;广泛开展事故案例教育,收集整理1-xx月份工伤事故案例,进行认真分析,并编印成册,下发到每一名职工手中。从事故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的做好各项安全质量工作。

2、抓好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各单位要抓好节假日等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专门制定安全管理具体措施,落实调度值班、管理干部带班制度,编制特殊时期的安全应急预案。

3、抓好隐患排查治理。按照“隐患排查要认真、整改态度要坚决、隐患治理要彻底”的要求,对各专业排查出的隐患,尤其是系统性的隐患,要落实专人整改。坚持专业查、专项查、专家查和重点查,坚决消除现场安全隐患。

4、提升职工操作技能。强化职工培训,认真制定四季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方案,深化“机构、师资、教材”三项建设,创新安全培训模式,课堂到现场,职工走上讲台。加强现场流程管理,规范班组“三位一体”履职、工程质量工序流程验收、工程质量档案化管理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岗位标准流程操作;持续提升管理干部的现场管控能力和职工的实践操作、保安防控能力。

5、加大地面单位安全管理力度。建立完善地面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加大地面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地面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使集团公司有效的`安全管理方法在地面单位得到有效的推广应用。持续抓好地面交通安全工作,开展以“关爱生命、遵章驾驶、文明出行”为主题的活动,推广铁运处交通安全管理好的做法。

6、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大安全质量系统考评、日常动态考核、安全质量风险抵押金考核、干部履职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考评、安全生产诚信考评、“诚信本安人”考评等工作力度,严格标准,强化考评,严格奖惩,奖不心疼,罚不手软。

事故调查报告 篇30

一、事故经过

20xx年4月28日八点班12点30分左右,xx煤业有限公司井下高爆4xx、5xx开关均出现故障不能合闸现象,副队长xxx得知情况后,立即带维修电工xxx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在处理这一情况之前,已经由跟班电工xxx把井下供电倒为单回路运行,13点30分高爆4xx、5xx开关处理好并能正常合闸,此时由于怕影响生产,井下还没有恢复双回路运行。

15点时,在四点班电工入井前,副队长xxx安排四点班跟班电工xxx接班后将井下供电恢复为双回路运行。xxx到达变电所后,就去进行操作,刚开始不知是操作哪一台低压KBZxx400开关,导致1xxKBZxx630总馈电开关跳闸,此时全井下低压停电,xxx立即将1xxKBZxx630低压开关合闸,井下恢复了供电,后来又不知是在操作哪台开关时,井下双回路高压均失电,地面变电所双回路高压均失电,查明后是鲁沟开闭所1鲁分、2鲁分均跳闸。

这次停电时间为15点22分至15点35分,共计13分钟,影响xx煤业井上下所有动力设备停止运行,通风设施终断。

二、事故原因

1、停送电制度、倒闸制度落实不力,职工业务培训不到位,电工没有真正掌握供电系统技能。

2、跟班电工对井下供电系统不熟悉,供电线路模糊不清,导致误操作。

3、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跟班电工安全意识不强,操作内容不清晰便去操作。

三、防范措施

为了坚持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不让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特做以下安全防范措施。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跟班电工对井下供电系统不熟悉,供电线路模糊不清,职工业务培训不到位,电工没有真正掌握供电系统技能,导致误操作。

2、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针对这次事故的发生,对跟班电工某某进行教育,写出事故经过和书面检查,问题查不清不得上班。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加强对机电队所有职工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严格落实电工岗位责任制及其他各种供电系统管理制度。

4、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加强电气设备管理,消除不安隐患,加强对井下各台设备的保护试验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保护灵敏可靠。

杜绝各种违章行为和误操作,制定严格的操作程序,认真检查开源煤业供电系统井上下设备,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事故调查报告 篇31

20-年-月-日中午12:00时,-项目部民工宿舍(二区),发生火灾事故, 造成两幢二层的活动板房全部被烧毁,所有工人安全撤离,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现将火灾事故具体情况向公司呈报如下: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年-月=日中午12:00时左右在二区民工宿舍第二幢板房二楼走廊的工人(37座外架班)发现对面203房电线冒浓烟,班长马上跑下楼拉电闸,同时打电话通知项目部。此时203、202房电线已喷出火球,板房上部迅速燃烧起来。项目管理人员及保安员接到呼叫后,马上奔赴现场进行抢救,同时拔119求救。由于水源不足,加上风力较大,没多久第二幢板房也烧起来了。几分钟后消防队赶到,并立即投入抢救,经过半个多小时的扑救,大火终于被扑灭。

二、事故造成的损失:

在此次火灾事故中,由于管理人员及时赶到,并迅速撤离所有人员,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注:只有一人从二楼窗口跳下,腿部骨折,伤势不是很严重)。事故中有两幢活动板房(一幢3K*9K、一幢3K*15K)被烧掉,还有部分工人的衣物、工具及生活用品;部分工人的'手机、身份证、银行卡、摩托车(一辆)等也被烧掉,约计经济损失三十多万。

三、事故原因:

初步确定为用电量过大电线起火,而导致火灾的发生。

四、事故处理:

1、受灾工人均已转移到项目部内的生活区安置,住宿、吃饭等生活问题已解决。并且已按公司规定每人暂时发放500元生活费,给工人购买衣物及生活用品,最终处理方案正在商议中。

2、火灾现场屋架已用机械拆除,并且安排了人员进行清理,清理工作基本完成。

3、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已及时向甲方、监理,以及我公司电话报告了事故发生的大体情况。在抢救过程中甲方、监理都到现场参与指挥,事后我公司领导也到现场了解情况,并主持召开现场会,商议了人员安置及赔偿问题。

五、事故总结:

1、增强安全管理是保证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2、由于第二生活区离饭堂较远,工人吃饭不方便,以至在宿舍煮饭人员较多,用电量过大,导致电线起火发生火灾。

3、安全管理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情况以预防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4、临电安装不规范,保险丝没有发挥作用。

5、消防安全不到位,现场没有消防用水,只有生活用水。火灾刚发生时火势不大,如有消防水可以扑灭,损失不大。

6、吸取事故教训,项目部对生活区进行了大检查,对不合格、不规范的进行大整改。明确生活区的专职管理人员,落实宿舍的各项管理制度,每周、每月对宿舍进行定期检查,保证管理出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区。

事故调查报告 篇32

20xx年3月15日下午17:30,由代班组长巫良兄在更衣室组织123b6掘进工作面组员周其森、宋六君、王定军、张开其、魏德宣、向国全、杨正军7人召开了班前会。会上强调了安全注意事项及防范措施,明确了分工,由放炮员周其森、押运员王定军负责到库房领取炸材:其余5人到碛头作业,18:00分大家分别在调度室报道入井,19:10时到达123b6碛头作业。

首先由代班组长巫良兄检查碛头安全,然后布置沉底板炮眼,19:40炮眼打完瓦斯检查员李成荣检查瓦斯,巫良兵派人设好警戒,放炮员周其森开始装药、联线、放炮,于19:50放炮作业完毕,代班组长巫良兄进入碛头清理危岩,其余人员在后面负责监护顶板,在清理危岩过程中碛头东边上帮垮落一块长0.8m、宽0.3m、厚度0.2m的块砂砸伤杨正军的腰椎。事故发生后,班组人员立即汇报调度室,并扶送伤员出井,安监科立即下井堪查现场,公司立即落实车辆将其送往峨眉山市中医院治疗。

、事故发生原因

1、杨正军安全意识差,班组长在处理安全过程中自己躲避位置不当,未认真履行监护顶板职责,导致顶板片帮伤人事故。

2、代班组长巫良兄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清理危岩不彻底,不认真、不仔细。

3、现场安全管理监督不严格,巷道成形差,帮上留下伞檐,帮锚杆,锚网未及时跟紧碛头。

、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

1、组长万仕华负这次事故现场管理责任,按掘进班长目标责任书考核扣安全低押金。

2、伤者杨正军安全意识差,自己躲避位置不当,导致自己受伤按照相关规定罚款300元。

3、掘进副矿长曹帮森负管理责任,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4、掘进队长王润全、魏世贵、徐金华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5、安监科长王芝云、通风技术员吴远森2人,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6、安全矿长徐施银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7、班组对这起事故负连带责任,按照掘进目标责任相关规定罚款500元,并支付伤者一个月伤假工资。

8、瓦检员李成荣现场监督不力,按照目标责任相关规定罚款100元。

、事故防范措施

1、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加强顶板管理,严格使用前探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清理危岩,活矸。

3、加强掘进工作面现场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巷道成形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严禁留下伞檐。

4、班组长加强施工地点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先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5、锚杆,锚网必须紧跟碛头,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事故调查报告 篇33

工程事故调查报告

关于760主平硐砼支护拱顶坍塌事故的调查报告

一、施工单位:福建成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驻安石坑矿区项目部

二、时间:20xx年12月25日13时30分

三、地点:760中段西Ⅱ叉巷约550m处砼支护工作面

四、设计断面:净断面4.4×4.5、砼支护(C20 墙、帽厚度250cm)

五、作业工序:拆模施工

六、参加调查人员:陈琴明、苏文进、吴擢潭、何泽、陈生先、郭国林、李针玉、李南声

七、调查结果:属爆破振动及养护时间不够(应12小时以上)造成

八、事发经过:

24日23时该队队长李南声安排:王文教、王文彬、王建安、、王金墩五人去进行砼支护,至凌晨三时半施工结束。25日13时30分安排王建安等四人去拆模(在此段时间中,隔巷有一掘进班组早班五时左右进行爆破一次)在拆模过程中,砼支护拱顶突然坍塌,造成作业人员王建安、王金墩、王文彬、不同程度受伤。

事故发生后,我矿山部及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将受伤人员全部送往德化县医院进行救治。

九、防范措施:

1、加强施工单位监管力度,督促检查,严格按照各项作业规格认真施工,技术把关、安全把关、确保施工全过程安全和技术;

2、以该事故为典型案例,加大宣传教育,促进施工单位加强全体员工安全教育“三级教育”,提高员工个人安全意识及自我防范能力,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

3、加强现场日常巡检工作,发现问题、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消除,重视安全生产,纠正麻痹大意的思想,促进安全工作的.发展。

福建海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安石坑矿区矿山工程部

20xx年12月26日

事故调查报告 篇34

【摘要】

校园安全是大学生在校期间人身财产的保证。本次我组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对大学校园存在的一系列安全问题展开了调查研究。主要针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我校学生进行调查,以了解我校大学生对于校园安全问题的认识、如何应对安全隐患以及帮助我校学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关键词】:大学生、校园安全、防范意识

【正文】

一、调查背景

校园安全是大学生在校期间需要关注的问题,更是大学生在校期间人身财产的重要保证。学生的生命健康高于一切。安全,是学校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鉴于安徽师范大学近段时间安全事故频发,因使用大功率电器造成火灾险情和多次出现的物品失窃等事件,危及到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此类事件引起了学校领导和学生的重视,并使校园安全问题得到了广泛的关注。

在校园安全教育日益重要的情况下,我们组决定从大学生在校园中可能会碰到哪些安全问题,如何解决这些安全隐患,大学生对校园安全问题的看法及自身对校园安全的认识等几个方面对我校大学生展开调查。我们希望能够通过此次调查了解到大学生对校园安全的认知程度,从而结合大学生的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并为大学生提供校园安全方面的帮助,以便大学生能够更好地保护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在此基础上构建出一个安全文明的校园。

二、调查内容

此次调查主要围绕大学生在校期间的日常生活中可能会遇到哪些人身、财产安全问题,大学生如何应对发生的安全问题,我校大学生对学校现有的安全防范措施的`评价,以及如何增强大学生对于校园安全问题的防范意识四个方面展开。

三、调查过程

(一)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主要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此次调查共发放100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97份,回收率为97%。

在此次问卷调查中,为了方便学生答题,问卷采用选择题形式,只在最后一题以简答的形式让同学们对校园安全提出合理的建议。 问卷发放时间为20xx年4月20日到20xx年4月22日,地点在安徽师范大学南校区。

(二)调查对象

1、调查主体:安徽师范大学在校学生

2、样本:随机抽查的100名在校大学生。

(三)样本分布

抽样分布表

(四)调查统计

我们组成员对反馈回来的调查表每一题都进行了细致的记录和统计,经过汇总分析得出结论。

事故调查报告 篇35

安监局事故调查报告范文

2010年5月4日中午12点左右,一辆由华坪红砖厂自派的自卸翻斗车(云P:13531)运送红砖到由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施工的宁蒗县新城区,在新区建设住宅二期工程30栋旁卸红砖时,由于车辆后轮负荷太重,引起车辆后轮下陷,自卸车不能顺利卸出车内的砖块,司机就擅自安排下水泥的农民工沙尔哈等工人帮忙卸车,在工人卸车时,由于后车门未处置稳当,造成后车门下落,击打到下砖的农民工沙尔哈的头部,造成沙尔哈头部重伤,该公司项目部接到电话后,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及时组织人员把伤员送到宁蒗县医院,由于伤势较重,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12点37分,刘立国打电话到宁蒗县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报案,称工地上一人被下砖的车门打着了,在送往医院抢救,不知道是否死亡.接到报案后,县建设局分管安全的领导徐礼芳及安全监督站的两位同志李金峰和杨志平赶到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同时安监局的杨新红副局长、毛应国、杨凯龙及大兴镇派出所的杨祖所长等单位同志到了现场,全面展开了"5•4"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和善后处置工作。下午,县人民政府和军强副县长进一步做了批示。5月5日上午9:00时左右,县安监局召集了监察局、建设局、大兴派出所、工会等有关部门,成立了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经过现场勘查,证人询问、查看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各种资质证书和安全管理机构、制度、教育记录等,到目前为止,事故情况已基本调查清楚,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的背景情况

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是经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到宁蒗开发宁蒗新区建设的施工企业,具有《建筑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等,安全生产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发生事故的车辆云P:13531是砖厂自派的,运红砖到工地上卖砖给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与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没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该车车主是杨文华,与司机李勇(身份证:533224198602162117)是属舅侄关系.

二、事故发生的经过

2010年5月4日中午12点左右,云P:13531自卸翻斗车运红砖到由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施工的宁蒗县新区开发建设住宅二期30栋旁,在自卸车翻斗车卸红砖时,由于车辆后轮负荷太重,引起车辆云P13531后轮下陷,自卸车不能顺利自卸出车内的砖块,就安排下水泥的农民工沙尔哈等工人帮忙卸车,在工人卸车时,由于上翻的后车门未处理稳当,造成后车门下落,击打到下砖的沙尔哈头部,造成头部重伤,该公司项目部接到电话后,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人员把伤员送到县医院,经医院全力抢救,由于伤势较重,抢救无效死亡。同时报告给安监局、建设局、大兴派出所等有关部门。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5•4”事故造成一死一伤,其中:沙尔哈,彝族,死亡,身份证号:533224196710201356属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农民工;李学华,彝族,轻伤,现已经出院,属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农民工。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约30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析规划》的要求,"5•4"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如下:

一、直接原因

1、运砖车辆云P:13531的驾驶员李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死者沙尔哈和同伙违反操作程序,违反劳动纪律,在自卸翻斗车不能顺利自卸出车内的砖块时,没有固定好后车门,就在后车门下作业,造成后车门下落,并击打到沙尔哈的头部,至使沙尔哈死亡.

二、间接原因

1、宁蒗县建设局对该建筑企业监管不到位,存在监管漏洞和盲区;

2、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对该公司所雇用的农民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该公司农民工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这是造成事故的根源所在。

三、事故性质

通过调查、取证后认定:2010年5月4日上午12:00时左右发生在宁蒗县新城区二期工程事故属违章指挥、违章违规作业造成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四、事故责任的认定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

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宁蒗项目部有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但没有按制度对现场的施工作业进行认真的管理、指挥和监督,在此次事故中负次要责任,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对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宁蒗项目部处以罚款壹万元人民币。

沙尔哈及同伙违反劳动纪律,在没有支撑稳定好后车门的前提下进行作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但因沙尔哈已经死亡,同伙属于弱势群体,其处罚由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宁蒗项目部承担,不再对其进行处罚。李学华等人重返生产一线前需要接受县建设局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六、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

1、建议县建设局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结合"全县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建筑施工行企业业现场管理混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等现状,进行一次清理和整顿,严厉打击现场管理混乱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行为,杜绝”5•4”事故相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2、"5•4”事故的发生,暴露了该企业对作业人员管理混乱,监管不到位,特别是设备和人员监管不力,通过对”5•4”事故的认真分析,特提出以下整改建议:

(1)明确内部安全管理分工和职责;

(2)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4)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设备检修;

(5)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6)加强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和人员来往登记制度.

(7)对原材料的往来管理进行专人指挥,并跟踪督促落实。

(8)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脚手架、施工机具、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施工现场等部位加强管理。

调查组成员签字:

事故调查报告 篇36

20xx年1月11日,在佛罗里达戴特纳海滩的苯点废水处理厂(苯点WWTP)发生爆炸和火灾,导致两死一烧伤。

美国化学安全与危害调查局确定维修工人在苯储罐的顶部使用切割火炬作业的时候,点燃了从储罐泄漏出来的蒸汽。火焰回闪到储罐之中,导致储罐内部发生爆炸,多个苯管失效,引发大火,吞噬了储罐和三位从业人员。

一、事故原因

经过调查,美国化学安全与危害调查局确定了发生该起事故的根本原因和重要原因。

根本原因是:1)戴特纳海滩市管理部门没有在苯点WWTP厂对热作业工作,开展适当的监控;2)苯点废水处理厂虽然有一套危害通讯设备,但没有进行与甲烷相关危害的有效沟通。

重要原因是:1)戴特纳海滩市没有对非常规作业进行安全评估;2)该厂的甲烷生产系统的管道和阀门是由聚乙烯氯化物制造的,而不是铁制的;3)尽管甲烷会腐蚀氧化铝,但氧化铝火焰制动装置仍被安装在甲烷储罐的排放口处;4)苯点WWTP厂的运作和维修手册上,没有包含对火焰制动装置进行维修保养的要求。

美国化学安全局在报告中对佛罗里达州的州长、议会、戴特纳海滩、美国劳工部、职业安全健康局;美国消防协会;水资源环境协会;甲烷研究所以及野外选矿麦克公司提出了安全建议。

二、事故经过

20xx年1月11日星期三,三位工人继续对屋顶进行拆除施工。大约在上午11:15,主机械师以及第三个工人直接在甲烷储罐的开口处上方,用切割火炬切割储罐的金属屋顶。

切割火炬产生和溅下的火花,点燃了从甲烷储罐开口处的甲烷蒸汽,在储罐顶部产生了一个大火球。火焰从开口处的火焰制动装置开始燃烧,点燃了储罐内部的甲烷气体和空气,在钢质的储罐中引起了爆炸。

下图是该起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俯视图,其中包括起重机、人工提升装置和储罐。

甲烷储罐内部的爆炸导致:1)使储罐的扁平底部拱起,使储罐发生永久变形,导致储罐侧壁抬升1英尺;2)6个用来固定储罐于混凝土地基的螺栓螺帽撕裂;3)储罐泄漏管道上的燃烧制动装置被烧断;4)储罐顶端的4英寸法兰上的一个水平传感器被烧断;5)储罐一侧的法兰上2个一寸的管道、阀门以及一个附属水平开关断裂;6)储罐排出阀门的一个4英寸的储罐排出管道断裂;7)储罐顶端附近的一个4英寸的储罐填充管道断裂。

甲烷气体从断裂的管道中泄漏出来,点燃并燃烧,导致大火。甲烷同时流进了储罐周围的储存区,通过管渠,进入到苯点厂的稀释区域和无害处理区域。

在甲烷发生燃烧的时候,主机械师和第3位工人正位于甲烷储罐上方的人工提升篮内。燃烧引发的火球以及爆炸压力导致储罐内的甲烷气体向外泄漏;完全被大火包围的主机械师好像从人工提升篮上跳了出去。应急救援人员在储罐附近的水泥容器内发现了他的尸体。

第3位工人说,在着火的时候,他的部分身体位于人工提升篮外,斜靠在储罐顶部。着火的时候,他爬上储罐顶部逃生。由于和他们一起工作的工友无法用梯子够到他,就叫他跳到附近的更低储罐上,再跳到地上。他身体的大部分地方2、3度烧伤,住院4个月之后,进入医疗康复中心进行治疗。

由于甲烷气体从各个管道泄漏到起重机上,起重机驾驶室着火,里面的机械师被大火包围,他在工友的帮助下,逃出了驾驶室。第2天在医院中死亡。

苯点WWTP工厂的工人听到了爆炸声,迅速跑到事故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援。工厂主管和运作操作人员拨打了911,报告了事故情况,并要求消防和医疗支援。该市第1消防站在上午11点18分出动第一支消防队,并在11点22分到达火灾现场。在消防队员到达的时候,甲烷储罐以及附近的一个空储罐完全处于大火之中。

消防队员对两位受害者进行了急救,设定了火警监测器,并连续喷射水柱,隔绝火焰,防止它们蔓延到附近的储罐。消防队员指挥所有人员撤离到主门外的集合点。该县的危害物质处理小组也快速反应,对消防活动进行监控。

在下午的晚些时候,大火被扑灭了。同时,危险物质处理小组在第二天找到了第一位受害者的尸体。

除了3位受害者,共有14人接受了身体检查。他们包括9位消防队员,4位苯点WWTP工厂的员工以及一位警官。在身体进行检查之后,一位消防队员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然后回家。

事故调查报告 篇37

XX年12月11日1时26分许,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根竹园社区,深圳市荣健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健公司)下属的荣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以下简称荣健市场)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过火面积129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781.2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府成立了深圳市“12·11”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事故调查,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任事故调查组组长,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安全监管局、省法制办、省总工会等部门和政府负责同志参加。事故调查组邀请了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专家组协助调查。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近日,省政府批复同意了该起事故的调查报告,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违法搭建、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现将有关事故调查和处理情况公开如下:

一、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经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荣健市场b区a栋a56号商铺西南角上方的自制冷藏室空气冷却器电源线路短路引燃商铺内可燃物蔓延成灾。

(二)间接原因。

1.荣健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1)安全意识淡薄。荣健公司作为荣健市场建设、经营和管理单位,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了自身经济利益而无视消防安全;法定代表人许日送在事故发生后,未能组织员工进行有效疏散和初起火灾扑救,反而擅自驾车离开现场逃往外地。

(2)违法建设经营荣健市场。荣健公司在荣健市场建设过程中未办理国土规划相关用地审批、报建手续,未经公安消防部门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以及开业前安全检查;违规搭建大量铁皮棚房,顶棚彩钢板大量使用聚氨酯泡沫,内部没有承重墙体和防火分隔,整体互相连通,导致燃烧时释放出大量有毒浓烟并迅速扩散,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3)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荣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人员不明确;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不彻底,未能及时消除违规住人、用电隐患及消防设施不完善等事故隐患。

(4)用电安全管理混乱。荣健公司雇请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违规布设电气线路,导致荣健市场存在室外路边低压电缆头制作不规范、敷设高度严重不足,且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整体配电干线、入户线敷设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通讯电路与强电线路未分开敷设;电缆线任意接驳、浮拉、拖地、多线缠绕;电源线路绝缘破损、老化未及时进行更换;插座回路未独立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保护接地线采用缠绕及钩挂方式等大量用电安全隐患。

(5)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不到位。荣健公司从未组织荣健市场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用电及消防方面的培训;未按规范要求建设市场消防设施,未安装火灾紧急报警装置,商铺未设置紧急疏散出口,造成人员未能及时逃生。尤其是违规将荣健市场内消防栓锁闭,消防水管网总阀未调至最大状态,导致火灾发生后无法及时扑救初期火灾。

2.a56号秦晋果业商铺经营户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

(1)消防安全意识淡薄。a56号商户未履行租赁合同和防火责任书,擅自改变商铺结构,大量使用彩钢板、木材等材料违规搭建阁楼,大量使用聚氨酯泡沫板保温隔热。未对存在的消防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消除,尤其是在周边商铺经常性地存在电线开关“跳闸”的情况下,没有引起警醒,及时整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分局对于荣健公司擅自在其登记注册的住所外违法建设大面积铁皮棚房用于经营行为监管不力,日常巡查流于形式。

3.根竹园社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力。

根竹园社区片面强调增加社区收入而忽视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能严格督促辖区内市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责任;个别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收受荣健公司老板许日送的巨额贿赂,为该公司违法建设等行为提供便利。

4.公明办事处存在消防安全监管等方面履职不到位问题。

(1)公明办事处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组织领导不到位,对于辖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发现荣健市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后没有跟踪整改;XX年3月至11月公明办事处在开展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和XX年6月至9月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中,部署工作针对性不强,监督检查措施不力,未能及时消除荣健市场存在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违规为荣健市场出具相关用地证明材料,并为荣健市场办理有关证照和规避违法建设查处,致使该市场存在大量违法建设。

(2)公明办事处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未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没有认真督促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办事处消安委的工作部署;对荣健市场长期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问题,没有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对荣健市场彻底整治;协调推进公明办事处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不到位;在XX年6月至9月开展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验收过程中流于形式、走过场,排查隐患不彻底、整改不全面、监督检查不力。

(3)公明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督促协调职责;XX年1月接到光明新区安委办《关于加强光明新区荣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后,没有组织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治;在XX年6月至9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以及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中,没有督促有关单位整治荣健市场长期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事故调查报告 篇38

一、工程和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1、工程或生产现场基本情况;

2、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3、参与工程建设或生产的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二、事故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

1、事故经过和抢救情况;

2、人员伤亡或失踪情况;

3、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4、现场及后方应急救援、善后处理情况。

三、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

分析、查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及其它原因,明确事故性质。

四、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根据责任大小和承担责任的不同认定事故的直接责任、主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2、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经济处罚建议;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以及经济处罚建议。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总结事故发生单位和相关单位以及有关人员应吸取的教训;

2、针对事故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

事故调查报告 篇39

20xx年3月28日18时08分左右,xx公司耒阳环境分公司在清理#6灰库时,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耒政办通字[20xx]22号)规定,由耒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组建了xx公司耒阳环境分公司“3·28”坍塌事故联合调查组,调查组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组成。邀请了市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联合调查组通过调查,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了处理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概述

(一)事故发生时间:20xx年3月28日18时08分。

(二)事故发生单位:耒阳市宏峰土方工程有限公司。

(三)事故发生地点:耒阳市水东江街道办事处电厂居委会振兴路185号(xx公司耒阳环境分公司#6灰库)。

(四)事故类别:坍塌事故。

(五)伤亡人数:死亡1人。

(六)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

二、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1、xx公司耒阳环境分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营业场所:耒阳市水东江街道办事处电厂居委会振兴路185号。负责人:侯昊。公司成立于20xx年1月17日,营业期限:长期。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430481000003175,经营范围:环保及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能源的研究、开发及应用推广服务;粉煤灰产品、脱硫副产品的研究、开发、销售和相关的技术服务;发电设备的安装、检修及技术咨询和其他劳动服务,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生产与销售。公司组织机构代码:67076466—7,机构类型:企业非法人,有效期:自20xx年4月14日至20xx年4月13日,由湖南省耒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公司共有员工15人,下设办公室、计划部、市场部、加砌块砖厂、粉煤灰生产部,主要业务:固体废弃物(灰、渣、脱硫石膏)的综合利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生产与销售,20xx年公司完成粉煤灰销量296943。9吨,石膏销量4。51万吨,完成炉渣销售收入1xx。64万元,加气砌块砖年生产10。3万立方,销售10。23万立方,库存20xx立方,全年实现销售收入xx79。65万元。

2、耒阳市宏峰土方工程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430481000010750,公司住所:耒阳市水东江街道办事处桥头居委会8组。法定代表人:伍永匡,注册资本: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公司成立于20xx年11月29日,营业期限:自20xx年11月29日至20xx年11月28日,经营范围:土方工程施工、装卸搬运、沟道清挖、房屋修缮、保温维修、卫生清扫服务,建材销售。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8285758—5,有效期:自20xx年5月15日至20xx年5月14日,由湖南省耒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

(二)事故灰库情况及工作流程。#6号灰库为细灰/二级粉煤灰库,于20xx年11月建成投产,钢筋混凝土结构,总高25米,存灰库底距一楼地面高10米,直径12米,壁厚40厘米,灰库可容灰1469立方米。燃煤发电粉煤灰产生的流程:市场采购的原煤通过皮带输送至电厂锅炉的制粉系统,将原煤制成煤粉,再送电厂锅炉炉膛内燃烧,煤粉燃烧尽之后,大部分粗渣通过炉膛底部灰渣系统输送至渣场或综合利用;另一部分细灰随烟道排至除尘器进行烟气分离,分离出的气体经过脱硫和脱硝后排入大气。而从除尘器分离出粉煤灰经过分选装置,分选为一级灰和二级灰,一级灰输送至#5灰库,二级灰送入#6灰库,再由灰库底部输灰管输入灰罐车进入市场。

(三)承发包情况。20xx年3月21日,xx公司耒阳环境分公司与耒阳市宏峰土方工程有限公司签订#6灰库清库工程合同,合同编号:LN—BJ—YTHB—20xxGC—0007,采取包工包料、总价包干方式承包#6灰库清库工程,签订了安全协议,约定工程地点:xx公司生产区域;开工日期:20xx年3月24日;竣工日期:20xx年4月31日;合同价款:肆万伍仟玖佰柒拾玖元整。工程内容:人工在灰库底开放灰孔,库内灰自然放出用汽车接装,不能自然放出的灰,人工进入库内辅助清理,包括用人工撬松结块灰、凿除粘结底壁的灰,使灰库内壁、底面无粘附灰,显出本面,工程预计清灰600吨,用汽车运到指定地点。

三、事故发生经过

20xx年3月28日14时30分左右,耒阳市宏峰土方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伍永匡带领伍永军、陆运生、伍建国、梁先庆来到xx公司耒阳环境分公司#6灰库施工现场,伍永匡先上到#6灰库库顶,打开进出人孔和通气孔,用绳子吊一只公鸡放进灰库,半小时后,把公鸡拉上来,发现公鸡没有什么异常反应。伍永匡认为可以开始作业了,就让人先把清灰工具吊下去,打开风机,然后派伍永军首先下去清灰。伍永军头戴矿灯矿帽,嘴上戴防尘口罩,身穿工作服,手戴帆布手套,身上套好安全绳沿库内壁钢梯爬下去,到#6灰库里面清灰作业。按照清灰作业时间每次不超过15分钟的规定,伍永军、陆运生、伍建国依次轮流进入#6灰库进行清灰作业。一轮过后,因伍永军有清灰工作经验,而陆运生、伍建国两人对清灰工作不是很熟练,所以,接下来一直是伍永军一个人下去清灰,只是每次清15分钟后,上来休息一会再下去。伍永匡和梁先庆在上面进行现场监护并拉好安全绳。17时50分,伍建国提出自己再下去清一次,伍永匡同意让他下去了,18时05分,伍永匡叫他出来,伍建国应了一声,2—3分钟后,伍永匡见人还没出来,就又在上面喊他出来,这时没听到伍建国应答,库内无灯,拉安全绳又拉不动,伍永匡就派伍永军下去看一下情况。伍永军下去后发现安全绳卡钩已解掉,挂在钢梯上,没看见伍建国的人,只看到一截保险绳露在外面,伍永军赶紧把保险绳和卡钩套在一起,然后叫上面的人拉,他在里面扒灰,想把伍建国弄出来,扒开灰后,看到伍建国手里拿着扒子,头朝灰库壁,脚朝漏斗,俯卧在灰里。但因周边的`灰总在垮,上面拉绳的人也拉不动,所以一直没能把伍建国弄出来。伍永匡马上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电话报告了曹建慧(甲方安全员)。后来,现场救援人员把灰库底漏斗强行拆掉,18时50分左右,伍建国顺着漏孔滑了出来,现场人员立刻把伍建国抬到120急救车上,送往耒阳市人民医院抢救,20时00分左右,伍建国经耒阳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的直接原因

1、死者伍建国为清灰方便,违反操作规程,擅自解掉身上的安全绳,在灰库里进行清灰作业,把自己置于无安全防护状态。

2、作业场所为密闭有限空间,尘雾弥漫,人在里面作业视线受到很大影响,对作业周边情况看不太清楚。

3、作业场所内地面到处都是粉煤灰,粉煤灰为细小颗粒状物体,松散分布地面,人在这样的斜坡地面行走,容易滑倒。

4、作业场所内粉煤灰大量堆积,有的表层还形成了板结层,但很不稳固,在受到外力作用下,容易引起坍塌。

由于以上原因,伍建国作业15分钟后返回时,在斜面上突然滑倒,滑进下方松散粉煤灰中,周边堆积的粉煤灰不断坍塌,把伍建国掩埋,导致其窒息身亡。

(二)事故的间接原因

1、安全教育不到位。耒阳市宏峰土方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伍永匡本人文化程度有限(小学文化),没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对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都是以口头形式进行的,致使员工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对违规作业认识不够,对违规作业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预想不足。

2、安全制度不到位。耒阳市宏峰土方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伍永匡没有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没有组织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公司无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混乱无序。

3、安全监护不到位。作业场所内没装防爆灯,现场监护人员没带照明灯具,无法观察作业人员是否正确系好安全绳,现场监护不力。

4、安全措施不落实。耒阳市宏峰土方工程有限公司制订了#6灰库清库安全措施,其中要求清灰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等病症,年龄不得超过45岁。但实际却没有按要求落实,这次事故中死者伍建国已58岁。由于年龄过大,经过15分钟重体力劳动后全身乏力,滑倒后无力挣扎出粉煤灰堆,导致事故的发生。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xx公司耒阳环境分公司“3·28”坍塌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意见

(一)建议免予追究责任的个人

伍建国,安全意识淡薄,违反操作规程作业,在灰库清灰作业时擅自违规解掉身上的安全绳,滑倒在粉煤灰中,被灰掩埋,造成窒息身亡,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责任。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

耒阳市宏峰土方工程有限公司。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对违规作业思想认识上不够重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严格,未及时发现违规作业行为并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耒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三)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人员

伍永匡。男,45岁,耒阳市宏峰土方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公司安全生产责任机制不健全,未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导致发生“3。28”窒息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耒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六、防范措施和建议

(一)耒阳市宏峰土方工程有限公司要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坚决做到不留余地、不留后患、不留死角,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采取坚决有力措施整改到位。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教育和督促员工认真落实,对违规作业行为,一定要严格禁止,凡涉及高处作业、特种作业等作业,现场一定要有专人监护,认真履行高危作业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到位,杜绝一切“三违”行为,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二)耒阳市宏峰土方工程有限公司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认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公司相关负责人要认真反思这次事故的惨痛教训,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生产责任心,深入作业现场,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增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并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xx号)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

(三)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耒阳市宏峰土方工程有限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强化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开展高危作业人员知识专项培训教育,加强对违规作业危害的宣传教育,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和安全意识,特别要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四)xx公司要加强外包工程监管,指定专人负责,严格细致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措施,并严格督促承包单位认真抓好措施落实;同时,要加强工程现场监督检查,对所有外包工程的施工现场,做到始终有人在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三违”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事故调查报告 篇40

一、事故经过

20xx年4月28日八点班12点30分左右,xx煤业有限公司井下高爆4xx、5xx开关均出现故障不能合闸现象,副队长xxx得知情况后,立即带维修电工xxx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在处理这一情况之前,已经由跟班电工xxx把井下供电倒为单回路运行,13点30分高爆4xx、5xx开关处理好并能正常合闸,此时由于怕影响生产,井下还没有恢复双回路运行。

15点时,在四点班电工入井前,副队长xxx安排四点班跟班电工xxx接班后将井下供电恢复为双回路运行。xxx到达变电所后,就去进行操作,刚开始不知是操作哪一台低压KBZ-400开关,导致1xxKBZ-630总馈电开关跳闸,此时全井下低压停电,xxx立即将1xxKBZ-630低压开关合闸,井下恢复了供电,后来又不知是在操作哪台开关时,井下双回路高压均失电,地面变电所双回路高压均失电,查明后是鲁沟开闭所1鲁分、2鲁分均跳闸。

这次停电时间为15点22分至15点35分,共计13分钟,影响xx煤业井上下所有动力设备停止运行,通风设施终断。

二、事故原因

1、停送电制度、倒闸制度落实不力,职工业务培训不到位,电工没有真正掌握供电系统技能。

2、跟班电工对井下供电系统不熟悉,供电线路模糊不清,导致误操作。

3、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跟班电工安全意识不强,操作内容不清晰便去操作。

三、防范措施

为了坚持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不让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特做以下安全防范措施。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跟班电工对井下供电系统不熟悉,供电线路模糊不清,职工业务培训不到位,电工没有真正掌握供电系统技能,导致误操作。

2、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针对这次事故的发生,对跟班电工某某进行教育,写出事故经过和书面检查,问题查不清不得上班。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加强对机电队所有职工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严格落实电工岗位责任制及其他各种供电系统管理制度。

4、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加强电气设备管理,消除不安隐患,加强对井下各台设备的保护试验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保护灵敏可靠。

杜绝各种违章行为和误操作,制定严格的操作程序,认真检查开源煤业供电系统井上下设备,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事故调查报告 篇41

1、事故名称:1#M机曲轴Ⅲ。Ⅴ列曲拐烧坏事故

2、事故单位名称:碳铵车间压缩工段乙班

3、事故类别:设备事故

4、事故起止时间:20xx年11月18日0时00分至20xx年11月18日0时07分

5、设备情况(设备规范、制造厂、投产日期等)

(1)、设备型号:4M8(3)—36/320型,制造厂:沈阳气体压缩机厂生产

(2)、投产时间:20xx年1月(1979年生产,从吉林延边化肥厂购买的旧机)

6、事故前工况:

事故前1#、2#、3#、4#、6#M机运行,5#M机不能备用(在修)。压缩机进口压力为310 mm/Hg,出口压力为30Mpa,本机油压为0.3Mpa,全厂生产系统正常运行。

7、事故发生经过和处理情况:

11月18日0时0分,当班操作工周泽民准备进行排油作业时发现1#M机油压只有0.2Mpa,机身内有响声,周立即跑到大M机2楼通知班长刘焕然,周和刘到1#机时听到机内有很大的响声并看到曲轴箱呼吸帽有油烟冒出;进行紧急停车处理,立即用电话通知值班调度并通知维修工进行拆机检查,打开曲轴箱盖发现Ⅲ。Ⅴ列连杆大头瓦温度高,曲拐损坏严重。

8、事故原因:

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召开了事故分析会,确认了事故原因:拆下曲轴进行检查发现曲轴定位轴颈通往Ⅲ。Ⅴ列曲拐颈的油管松动,Ⅲ。Ⅴ列曲拐颈磨损约2mm左右,其他部位完好,初步认定为因供油不足没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当(不及时果断)是此次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9、事故损失情况(直接经济损失):

曲轴:修复价值1万元;轴瓦;9副0.325万元,压转子:0.42万元,合计:1。745万元。

10、事故暴露问题:

①操作工上班不精心操作、责任心不强、麻痹大意。②不加强巡回检查,没能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③操作技能和判断力不强、没有处置突发性事故的能力。

11、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加强对操作工安全教育,提高操作工的.安全意识、操作水平和责任心;

(2)、精心操作、增加巡回检查频率,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3)、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严禁此类事故重复发生。

12、对事故责任分析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事故责任分析:

①因供油不足没有及时发现、发现后处理不果断是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当班操作工应对这次事故负主要责任。②班长不加强巡回检查,应负联带责任。

(2)、处理情况:

经公司研究决定:

①、对当班操作直接责任人周泽民处以罚款500元

②、对当班班长刘焕然处以罚款100元,

13、参加事故分析会的人员(注明职别):

公司:刘寿华(副总经理)、张建新(总工程师)、鄢义新(副经理)、生产部:邓长林(安全科长)、王焕清(设备科长)

碳铵车间:汪丛庆(设备主任)、陈昌金(副主任)

碳铵车间压缩工段乙班操作工:刘焕然(班长)、周泽民(当班主操)、

李世松(操作工)、邵国兵。(操作工)

主持:张建新

记录:王焕清、邓长林

湖南省胜芝化工有限公司生产部

20xx年11月19日

事故调查报告 篇42

(一) 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工期,项目法人、主管部门及负责人电话;

(二)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部位以及相应的参建单位名称;

(三)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四) 事故发生原因初步分析;

(五)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六) 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会同相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首先应听取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的汇报和分析。由于各参建单位的相互制约作用,可以更加有利于揭示事故真相。在此基础上,再进行全面的调查取证。这种调查决不应就事论事,而要从全局整体出发,逐项调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程序方面:从立项,规划,设计,报建,招标,施工图审查,地质灾害评估,环境影响评估,消防安全评估,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等等,在各道程序关卡上是否办理了相关手续?手续是否合法齐全?

二,组织方面:各参建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资格?相关人员是否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和上岗证书?证书是否合法有效?现场相关人员是否齐全在岗?是否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三,实体方面:所采用的是什么设计、施工、监理规范?结构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大纲所采用的参数是否齐全适当?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实施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规范和方案、计划执行?是否按期进行各项观测?是否发现异常并发出警报?

四, 其他方面:包括气象异常和其他外部干扰情况。

在全面了解情况之后,才能发现问题。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分析出事故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主观原因,客观原因,以及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对事故性质(责任事故或非责任事故)应做出判定;对事故工程应做出报废,返工,修理,补强等处理意见,同时分清各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如果发现有刑事犯罪,应立即移送司法机关。调查报告出台前还应当由建设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讨论,如有不同意见,应当加以说明。这样写出来的调查报告才能有根有据,有理合法。

事故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一、背景信息,包括:事故单位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涉及到的`人员及其他情况、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操作人员及证人、事故应急救援情况;

二、事故描述,包括:事故发生的顺序,破坏的程度、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事故的类型、事故的性质、承载物或能量;

三、事故原因,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四、事故教训和预防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建议,包括立即采取的措施以及长期的行动规划;

五、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调查组的成员名单;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事故调查报告 篇43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企业详细名称:ABC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区路X号

经济类型:

行业分类:参考GB/T4754-20xx

隶属关系:

直接主管部门:

组织机构代码:X

法定代表人:

从业人员总数:X人

企业规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事故概况

事故地点:ABC有限公司X厂房生产线机械

事故发生时间:20xx年X月日时分

事故类别:

事故严重级别:一般事故

事故损失工作日总数:天

事故原因:

三、人员伤亡情况:死亡人、重伤X人、轻伤人

姓名性别年龄文化

程度用工

形式工种级别本工种

工龄安全教育

情况

男/女高中合同XX年

伤害部位受伤性质损失工作日伤害程度备注

XX日身体某部分受伤情况籍贯

四、本次事故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1)直接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①人员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丧葬费及抚恤费、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等;

②善后处理费用:包括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性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及赔偿费用;

③财产损失价值:包括固定资产损失价值和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2)间接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①停产、减产损失的价值:

②工作损失价值:

③源损失价值:

④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

⑤补充新员工的培训费用:

⑥其他损失费用:

五、事故详细经过

事故调查组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经过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前,事故发生单位生产作业状况;

(2)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

(3)事故现场状况及事故现场保护情况;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情况。

20xx年X月XX日

事故调查报告 篇44

X年X月X日X时X分,位于XX市XX路XX号的XX单位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X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XX万元。

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相干规定,经XX市政府同意,成立了由XX市安全监管局、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及XX部分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专家鉴定和多方取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缘由和性质。

一、事故基本情况

此部份内容是事故调查中管理责任认定的事实根据,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干责任单位的基本情况;

2、单位及相干职员资质情况;

3、事故点事发前的不安全状态;

4、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5、所在地政府及相干负有职责的部分的安全监管情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济情况

1、事故发生经过

客观地描写事故发生、抢救直至救出最后一位遇难者(或伤者)为止的整个进程。

重点描写事故演化进程中事故触发、发展、扩大的状态;场所、设施、装备、装置的变化状态;人的违章违规行为。

2、应急救济情况

简单先容事故应急救济情况,如有必要也可简单先容善后处理情况。

三、事故酿成的职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1、伤亡职员情况

2、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缘由和事故性质

1、事故发生的缘由

(1)直接缘由

主要从现场勘察和事故经过中概括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2)间接缘由

主要从报告的第一部份基本情况中概括失事故单位安全管理及部分监管方面存在的缺陷。

2。事故性质

主要认定事故是责任事故还是非责任事故。

五、对有关责任职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

1、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责任职员;

2、建议给予党纪和行政处罚的责任职员;

3、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职员;

4、建议依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理的责任职员。

责任职员的责任认定按以下模式表述:姓名、政治面貌、现任职务、分管业务、任职时间、违法违规事实(多条分号隔开)、负何种责任、根据何规定(条款)、建议给予何种处罚(处罚)。

责任单位的责任认定按以下模式表述:单位、违法违规事实、违反何规定(条款)、建议给予行政处罚。

六、整改防范措施建议

要针对事故发生的缘由,提出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避免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应从管理、设备和职员培训等方面提出防范措施。

七、附件

1、调查组的组建

包括两项内容:

(1)调查组组建文件;

(2)调查组职员名单(表格),表格名为事故调查组职员名单,内容包括职员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调查组内职务、签名。

2、故现场示意图

图形用A4纸按比例绘制(建议使用CAD制图),具体比例根据实际情况把握。图中要反映事故现场装备、设施、装置的布置、事故地点名称、位置(注明间隔尺寸)、伤亡职员位置及倒向、有关装备、设施事故前后位置等。同时须标明图题、指向标、比例尺、图例和题名等要素。

3、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明细

4、事故伤亡职员情况

建议以表格情势列失事故伤亡职员情况,表名为XX事故伤亡职员名单。内容包括伤亡职员姓名、籍贯、年龄、工种、培训情况和伤害程度等。

事故调查报告 篇45

事故调查报告格式

一、事故基本情况

1、企业详细名称:xx单位 地 址:xx市xx区

2、经 济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 国民经济行业:机械制造 3、隶 属 关 系:xx

事故发生时 间:x年x月x日x时x分 4、事 故 地 点: x x厂房内 5、事 故 类 别:

6、事 故 原 因:x年x月x日x时x分 xx单位维修xxx在厂房内,违章企业,造成xxx坠落地面重伤。 7、事故严重级别: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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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本次事故损失工作日总数:2500 10、本次事故经济损失:5万元 其中: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 二、事故详细经过

x月x日8时30分,x x机械有限公司结构工场维修班维修钳工崔 x x、王 x x,按工场下达的工作票要求,来到工场结构厂房东门,维修“掉道”的总高约7米的铝合金卷帘门。2人先搭起一个长2.8米、宽1.25米、高1.97米的金属支架,在其上部固定三块金属跳板,并将一长约5米的竹梯子搭在东门北侧加上, 竹梯子的最下面的“横称” 与 跳板固定,竹梯搭在东门北侧加固墙上。9时许,王x x未配戴安全带登上竹梯,手持撬棍和方木,从上往下修理铝合金卷帘门滑道,崔xx刚站在地面手扶金属支架监护。

大约10时30分,王x x从上往下维修到5.5米高度时,下部金属支架失稳、向南侧倾倒,王x x随竹梯一起落下砸 金属支架后附至地面,造成重症颅脑损伤、脑挫裂伤等伤害,急送至市中心医院,于次日凌晨2时死亡;崔x x 被倒塌的金属支架和竹梯砸在下面,幸好没有受伤。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崔x x、王x x违章将竹梯立在易失稳的金属支架上,王x x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冒险作业,在维修滑道时用力较大,导致金属支加侧倾,垮架,王x x从高处坠落,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x x有限公司结构工场,对这类危险性较大的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而且在这次维修作业时本应使用高空作业车或搭建脚手支架,为图省事未使用使用作业车或搭建脚手支架,作业票也没有注明安全事项,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

2、、安全不健全。制定的制度尚未贯彻实施,没有高空作

业安全操作规程,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二。

3、混乱。该维修班未设班长,没有明确负责人,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三。

4、对职工的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安全知,冒险,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四。

四、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x x x,x x有限公司、董事长,未切实履行监督,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给予x万元罚款。

2、x x x,x x有限公司经理,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给予x万元罚款。

3、x x x,x x 有限公司结构工场场长,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议对其给予x仟元罚款。

4、x x 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安全管理混乱,职工缺乏安全教育,导致此起事故发生,建议对x x 有限公司给予x万元罚款。 5、其他有关责任人,由企业按其所应承担的责任另行处理。 五、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x x有限公司,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本公司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配备满足安全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夯实安全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x x有限公司,要加强各工场、班组的安全建设和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 3、x x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此起事故血的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公司范围开展一次查思想、查制度、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措施、抓整改、反违章活动,防止种类事故再次发生。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及安全法规意识,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防止种类事故发生。 附件:

1、调查人员名单(签字) 2、事故有关材料 3、现场照片 事故调查组 x年x月x日

事故调查报告 篇46

20xx年7月11日12时48分左右,在朝阳区金盏乡黎各庄村原xx京运铸造厂旧礼堂装修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作业人员3人死亡,2人重伤。

事故发生后,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以及朝阳区政府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同步参与,对事故全面开展调查处理,并经市政府批复结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关于“事故查处结案后,要及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的要求,现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原京运铸造厂礼堂建造于1988年,建造时无设计单位和设计图纸。礼堂呈东西走向,为二层混合结构,长43.2米、宽12米。一层、二层均设有钢筋混凝土圈梁,二层楼板为混凝土预制空心楼板架设于人字形钢结构横梁上。建筑屋架为人字形结构。

20xx年9月20日,xx市朝阳区金盏乡农工商公司(乡属集体企业)代表乡政府与xx朝东鑫旺钢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东鑫旺公司”)签定了关于改造金盏乡黎各庄村原京运铸造厂场地,建设物流产业园区项目的租赁协议(《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20年。20xx年6月2日,朝东鑫旺公司作为工程实际施工单位,与任力国(社会人员)签定《简装合同》,由任力国实际承揽了礼堂的装修工程。合同约定施工面积约600平方米,总价7万元。

20xx年6月中旬,任力国在朝东鑫旺公司未按法律要求办理任何工程施工许可手续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对礼堂进行装修施工。事故发生前完成了对礼堂一、二层吊顶的装修,一层窗户的更换,在一层窗户上方加固了一道钢筋混凝土横梁。

20xx年7月11日12时48分左右,作业人员在对楼面实施找平作业时,礼堂东侧整体突然坍塌(坍塌部分长约28.8米、宽约12米),将礼堂二层施工的5名工人埋压。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二、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礼堂装修时由于未进行专业设计,没有对原有房屋结构进行检测,未能及时发现原有房屋结构设计缺陷。施工时在二层浇筑80多吨混凝土增加了楼面载荷,导致一层钢屋架约有1/6杆件应力大于极限强度(370MPa),礼堂东侧整体突然坍塌。

(二)间接原因

1.朝东鑫旺公司违规组织装修施工。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事故建筑装修许可手续;施工前未进行专业设计,致使未能发现原有房屋结构设计存在的缺陷;作为工程实际施工单位,未严格审查任力国使用的劳务单位资质,致使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个人实际承揽了该装修工程;在装修工程实施过程中,未对工程现场实施有效安全管理;未委托监理单位对礼堂装修工程质量实施监管;施工前未按合同规定向xx市朝阳区金盏乡农工商公司报送装修施工方案,擅自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改造。

2.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朝东鑫旺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对事故房屋原有机构进行检测,未严格审核《简装合同》,未对装修工程现场实施有效安全管理,致使无任何施工工程资质的个人承揽装修工程;工程承包人在不掌握礼堂建筑结构、建筑设计图纸及房屋质量状况的情况下,未制定施工组织方案即组织作业人员开展装修施工;未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前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

3.xx市朝阳区金盏乡农工商公司对朝东鑫旺公司施工改造工程监督不到位。对该公司在承租土地上擅自施工改造行为失管失查,未按照与朝东鑫旺公司签定的《租赁合同》条款,对原京运铸造厂内礼堂装修工程进行审核及监督。

(三)事故性质

鉴于上述原因分析,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调查组依据事故调查核实的情况和事故原因分析,对事故涉及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给予了相应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一)朝东鑫旺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永生,未对原有房屋结构进行检测,致使未发现事故建筑存在安全隐患;在礼堂装修工程开工前未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未严格审查任力国使用的劳务单位资质,致使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个人实际承揽了该装修工程;在装修工程实施过程中,未对工程现场实施有效安全管理;未委托监理单位对礼堂装修工程质量实施监管,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礼堂装修工程项目负责人任力国,作为工程负责人,在没有掌握礼堂建筑设计图纸、装修设计图纸的情况下,未制定施工组织方案即组织作业人员直接开展装修施工,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礼堂装修工程现场负责人蒋伯君,作为施工现场负责人,在无装修施工组织方案的情况下,未了解施工现场安全状况,盲目组织现场作业人员施工,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xx市朝阳区金盏乡农工商公司总经理张文,作为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xx朝东鑫旺公司在承租的土地上建筑未经许可进行施工改造的行为失管失查,未按照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条款,对礼堂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审核及监督,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的监督责任,依法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五)朝东鑫旺公司在装修工程开工前未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装修设计致使未发现事故建筑存在安全隐患;未严格审查任力国使用的劳务单位资质,致使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个人实际承揽了该装修工程;未委派监理单位对礼堂装修工程质量实施监管;未按合同规定向xx市朝阳区金盏乡农工商公司报送装修施工方案,擅自对租赁场地进行改造,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依法给予其2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建议和措施

该起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社会负面影响严重,教训深刻。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事故调查组结合调查的情况,针对事故中暴露的问题,提出了如下建议措施。

(一)朝东鑫旺公司应当加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对老旧厂房改造及根据建设物流产业园区项目的租赁协议对今后可能涉及的其他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的要求,杜绝无许可手续、无正规设计、无施工方案、无正规施工队伍、无监理单位,违规施工的行为。

(二)xx市朝阳区金盏乡农工商公司应严格按照与企业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及《安全责任书》相关条款要求,对企业在承租土地上的建设施工行为进行审核与监督,全力遏制违法建设、超资质承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等现象的发生。

(三)金盏乡人民政府要对已批准的《黎各庄铸造厂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重新审核,依法规范在物流园区建设过程中的建设行为。同时,应进一步加强辖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乡镇出租土地上建设行为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加强对属地老旧工业建筑的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制定出有效措施,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朝阳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吸取今年以来辖区内发生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结合本区实际,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乡镇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职责,特别是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出租、建设、经营等行为,全力杜绝各类安全事故。

事故调查报告 篇47

一、xx年20xx年全县煤矿事故情况

xx年至20xx年全县共发生各类煤矿生产安全事故25起,死亡31人,百万吨死亡率达8.86%,直接经济损失138.45万元。

二、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事故类别分析,3年中国发生顶板事故23起,死亡了24人,分别占3年事故总数的92%和77.4%;其中瓦斯事故是自1994年我县官沟煤矿发生瓦斯,XX年后又一起重的瓦斯。顶板事故突出,瓦斯事故再次发生,说明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没有抓到位,预防顶板事故和瓦斯事故的措施没有到位。

2、从事故的性质分析,3年25起事故均是责任事故,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企业人员“三违”造成的,说明我县煤矿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滞后,安全素质普遍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强。

3、从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顶板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客观上由于全县煤矿基础条件差,井巷布局不合理,安全投入不够。主观上是由于工人在工作中支护不到位、或者是支护不及时造成的;有的是处理危岩时,措施、方法不合理造成的;有的是支护材料不合要求造成的。在瓦斯事故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瓦检员配备不足,责任心不强,检查不及时,没有及时跟班作业,井下电器有失爆现象;煤矿树枝状开采还未根本杜绝,通风状况还不是非常良好,瓦斯很容易产生突然集聚,造成瓦斯事故的发生。从分析来看,事故归根到底均是由于直接操作者不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或者是企业没有制定切合实际的、详细的、科学的操作规程,致使从业人员有章不循或无章不循,企业的管理人员又严重不负责,加之本身基础条件差,致使事故多发。

4、从事故发生的时间分析,25起事故当中,在上午10:30(含10:30)以前发生的仅有3起,而10:30以后发生的占22起,也就是说在企业现场管理人员要下班、或者已经下班、或者现场管理人员没有跟班作业致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说明了企业的现场管理责任不落实,监督不到位,工人乘机违章操作。这也是我们总结、分析事故以前所忽视的。

5、从事故发生的年度分析,3年中以20xx年发生的事故最多,也就是在煤矿行业效益明显、抢生产、争利益的时候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说明了企业老板仍然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的老问题。

三、对策措施

1、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煤矿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发展和社会稳定局。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基本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克服厌战、麻痹、侥幸心理,从全面贯彻落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从全面贯彻落实县的党的十一次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全力推进。特别是各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安全生产的投入、教育培训、现场管理等各个方面入手,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真正做到生产安全,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2、坚决贯彻国家安监局5号令,努力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国家安监局5号令对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做了明确的规定。我县煤矿由于多开采的是极薄的煤层,井巷布局多数不合理,提升运输、开采、通风设备设施较为落后,虽通过去年停产整顿,但企业改变不。为此,县煤炭、安监部门和产煤乡镇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促进煤矿企业按照国家安监局5号令要求,进一步加投入,全面改善企业的软、硬件设施,特别是在提升运输、通风、排水设备设施等方面要进一步加投入,同时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关停,从而努力改变企业安全生产的条件。

3、狠抓安全培训,努力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当前从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来看,主要表现为企业的管理人员安全知剩乏,在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失误较多,不能够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的、科学的安排部署,而从业人员自身素质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三违”现象严重,为此做好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显得尤为重要。一是县煤矿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强化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规程的宣传教育,使取得资格和实际管理水平形成统一,真正提高煤矿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二是煤矿企业自身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要针对各自煤矿的实际情况按照操作规程逐条逐款培训到位,真正使工人既熟悉井下开拓布局情况,又真正能够做到遵章守纪,不违规操作,确保生产安全。从而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

4、严格各项制度的落实,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

事故调查报告 篇48

20xx年9月12日(星期天)上午10点50分左右,**学校茶炉房发生一起失火事故,过火面积约11平方米,上午12时左右火被扑灭,未波及其他房屋建筑,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00.00元。

一、学校概况

***学校位于**区**镇**村,学校始建于1974年,占地面积17000多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000多平方米。学校现有教职员工97人,从学前班到高三共有29个教学班,在学生1571人。学校实行安全责任校长负责制,主管副校长主抓安全工作,下设学校安保处和政教处共同负责学校具体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

学校茶炉房位于校园内小学生操场边,与学校食堂为同一建筑体(食堂于20xx年已停业),砖混结构,平房、预制楼板,茶炉房建筑面约11平方米,安置一台1000KG/小时的燃煤加热常压开水锅炉,主要供住校学生的饮用水和生活用水,取水龙头安装在茶炉房隔壁的另一间房屋内,每日下午17:00---18:00时供水一次。茶炉房内除常压开水锅炉外,再无其他设备设施,作业人员由学校聘用的门卫管理员***兼职。

二、事故经过

9月12日(星期天)午10时左右,作业人员***将茶炉引燃,准备下午供住校学生用水,由于其本职工作主要是门卫管理,星期天

学校高二、高三年级全体学生又在补课,于是***引燃茶炉后,就将茶炉房锁闭,回到了门卫室。10时50分左右,校园外当地的老乡发现茶炉房窗户冒出火苗,便及时跑到学校告知门卫管理员李**,李闻讯后就立即赶到茶炉房,打开房门实施浇水救火,在校老师***和保洁员余**也闻讯随即赶到,就地取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共计使用了四瓶灭火器(两瓶2KG :两瓶4KG),但因茶炉房堆放的引火用的费旧木材,火势较旺,未能将火扑灭,于此同时,家住学校附近的一位老师拨打了119火警电话,两台救火车于11点40分赶到学校,上午11时50分时左右火被扑灭。

三、事故损失

茶炉房着火时,恰逢星期天,除高二、高三年级的补课学生,正在上课外,茶炉房附近无其他学生和老师,参与初起救火只有门卫管理员李**、文**老师和保洁员余**三人,因而,本次事故中无人员伤亡。

茶炉房为砖混结构、预制楼板,除放在房内引火用的费旧木材被烧毁外,未波及到其他房屋建筑,常压开水锅炉也完好无损,直接经济损失,估值约100.00元。

四、事故原因

1、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兼职司炉工李**安全意识不够,于9月2日上午将假暑期间学校维修课桌、凳子的一些费旧木材,做为生炉引火材料,堆放在了茶炉房内引发的。9月12日上午,兼职司炉工李**为了保证下午能按时供应热水,上午10点左右用引火木材

点燃茶炉,由于烧水工作是李**的兼职工作,其主要的本职工作是门卫管理,因此茶炉点燃后,他就锁闭了茶炉房,离开了烧茶炉的工作岗位,回到了门卫室,茶炉房内无人监管,可能是炉内火星迸出,将引火用的费旧木材点燃,未及时发生现失火苗头,控制火势,造成了火灾。

2、学校人力资源匮乏,财力有限,是导致本次失火事故的另一原因。李**是本校聘用的临时工,身兼门卫管理员、住校男生管理员、报刊杂志邮件收发员、茶炉房司炉工等数职。由于学校财力有限,无力聘用多人分担他的工作,就形成了顾此失彼的局面。虽然学校有司炉工岗位管理职责规定,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但李**身兼数职,不能兼顾,当日茶炉点燃后,他为了看护学校大门,就暂时离开烧茶炉的工作岗位,致使茶炉房内无人监管。

3、学校对后勤辅助人员,特别是聘用的临时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够,使得个别员工安全意识淡漠,是火灾发生的另一个原因。本学期开学前,8月31日学校安保处会同总务后勤、校工会等部门,对校舍、教学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当日也检查了茶炉房,没有发现里边堆放有引火的材料。在学校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时,李**自述:是9月2日开学的第二天,才将学校假暑期间维修课桌、凳子的费旧木材作为引火材料,取了一些搬进茶炉房的。李**是本校聘用的临时工,文化水平不高,学校忽视了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得兼职司炉工李**的安全意识不足,擅自将易燃物放在茶炉房内,埋下了安全隐患。

五、事故教训和今后的防范措施

尽管本次失火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不大,但也给学校的管理敲响了一个警钟,学校要认真牢记本次事故教训,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指导思想,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今后的防范措施如下:

1、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各部门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把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措施、规程等落实到每个教研组、每个办公室和每个后勤作业人员,形成有效预防事故的管理机制。

2、加大安全检查的力度,定期对学校的各个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除重点部位要勤查外,对一些不起眼的部位也要定期、定时检查。

3、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坚持每个学期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一次安全常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防止类似安全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

***学校

20xx-9-14

事故调查报告 篇49

20xx年9月12日(星期天)上午10点50分左右,xx学校茶炉房发生一起失火事故,过火面积约11平方米,上午12时左右火被扑灭,未波及其他房屋建筑,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00.00元。

一、学校概况

xxx学校位于xx区xx镇xx村,学校始建于1974年,占地面积17000多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000多平方米。学校现有教职员工97人,从学前班到高三共有29个教学班,在学生1571人。学校实行安全责任校长负责制,主管副校长主抓安全工作,下设学校安保处和政教处共同负责学校具体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

学校茶炉房位于校园内小学生操场边,与学校食堂为同一建筑体(食堂于20xx年已停业),砖混结构,平房、预制楼板,茶炉房建筑面约11平方米,安置一台1000KG/小时的燃煤加热常压开水锅炉,主要供住校学生的饮用水和生活用水,取水龙头安装在茶炉房隔壁的另一间房屋内,每日下午17:00---18:00时供水一次。茶炉房内除常压开水锅炉外,再无其他设备设施,作业人员由学校聘用的门卫管理员xxx兼职。

二、事故经过

9月12日(星期天)午10时左右,作业人员xxx将茶炉引燃,准备下午供住校学生用水,由于其本职工作主要是门卫管理

三、事故损失

茶炉房着火时,恰逢星期天,除高二、高三年级的补课学生,正在上课外,茶炉房附近无其他学生和老师,参与初起救火只有门卫管理员李xx、文xx老师和保洁员余xx三人,因而,本次事故中无人员伤亡。

茶炉房为砖混结构、预制楼板,除放在房内引火用的费旧木材被烧毁外,未波及到其他房屋建筑,常压开水锅炉也完好无损,直接经济损失,估值约100.00元。

四、事故原因

1、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兼职司炉工李xx安全意识不够,于9月2日上午将假暑期间学校维修课桌、凳子的一些费旧木材,做为生炉引火材料,堆放在了茶炉房内引发的。9月12日上午,兼职司炉工李xx为了保证下午能按时供应热水,上午10点左右用引火木材

点燃茶炉,由于烧水工作是李xx的兼职工作,其主要的本职工作是门卫管理,因此茶炉点燃后,他就锁闭了茶炉房,离开了烧茶炉的工作岗位,回到了门卫室,茶炉房内无人监管,可能是炉内火星迸出,将引火用的费旧木材点燃,未及时发生现失火苗头,控制火势,造成了火灾。

2、学校人力资源匮乏,财力有限,是导致本次失火事故的另一原因。李xx是本校聘用的临时工,身兼门卫管理员、住校男生管理员、报刊杂志邮件收发员、茶炉房司炉工等数职。由于学校财力有限,无力聘用多人分担他的工作,就形成了顾此失彼的局面。虽然学校有司炉工岗位管理职责规定,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但李xx身兼数职,不能兼顾,当日茶炉点燃后,他为了看护学校大门,就暂时离开烧茶炉的工作岗位,致使茶炉房内无人监管。

3、学校对后勤辅助人员,特别是聘用的临时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够,使得个别员工安全意识淡漠,是火灾发生的另一个原因。本学期开学前,8月31日学校安保处会同总务后勤、校工会等部门,对校舍、教学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当日也检查了茶炉房,没有发现里边堆放有引火的材料。在学校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时,李xx自述:是9月2日开学的第二天,才将学校假暑期间维修课桌、凳子的`费旧木材作为引火材料,取了一些搬进茶炉房的。李xx是本校聘用的临时工,文化水平不高,学校忽视了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得兼职司炉工李xx的安全意识不足,擅自将易燃物放在茶炉房内,埋下了安全隐患。

五、事故教训和今后的防范措施

尽管本次失火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不大,但也给学校的管理敲响了一个警钟,学校要认真牢记本次事故教训,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指导思想,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今后的防范措施如下:

1、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各部门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把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措施、规程等落实到每个教研组、每个办公室和每个后勤作业人员,形成有效预防事故的管理机制。

2、加大安全检查的力度,定期对学校的各个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除重点部位要勤查外,对一些不起眼的部位也要定期、定时检查。

3、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坚持每个学期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一次安全常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防止类似安全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

xxx学校

20xx-9-14

事故调查报告 篇50

一、发生经过

1、日期:20xx年6月日

2、时间:上午6时30分

3、地点:深圳xx18楼楼顶

4、情况叙述:xx楼顶14号冷却塔的木质结构塔顶以及部分外壳被发现彻底烧坏。起火原因和责任人不明。此事已报告警署和保险公司。出事原因待查。

二、抢修措施

事故已立即向警署、消防部门和保险公司汇报,并在现场拍下照片。目击者的口供也已记录下来。

我们已与维修承包商就此举行特别会议,安排人员进行抢修,清理现场。会议记录参见附录一。空调系统的正常供应和运作没有受到影响。

我们已与HVC(4)进行详细讨论,并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对保安人员和楼顶巡视的管理,并决定在楼外围以及楼顶死角处增设巡视点。

三、调查结果

夜间13时至早上7时,xx一般无需使用水冷却装置,因而其相关冷却塔也不必运转。

操作员一般会关掉楼顶配电间内的配电板(见附录二的启动电路图)。根据图中所示,正如4月21晚发生的那样,一旦把选择开关调至“关”的位置,就会使主电源接触点打开,对外的电线和设备便会断电。

我们曾怀疑事故由雷电引起,但现已排除了这一可能性,因为楼完全受到避雷装置的保护,而避雷装置也定期接受检查和维修。

四、结论

根据上述调查结果,我们的结论是,分线箱外部首先起火,继而蔓延至冷却塔的其他部位。因而我们认为,此次事件很有可能是人为的蓄意破坏。

五、建议

就短期来说,我们已决定在现有冷却塔的木质结构部分刷上防火漆加以保护。具体的施工情况已和楼总承包商共同商定,其他必要的工作正在安排。

在安全方面,我们同意管理部门的意见,楼顶所有出口处均应安装“detex”锁和遥控警报器。此外,我们还认为,通向楼顶的通道应设有闭路电视机进行监视。

从长源说,我们正在就使用ADS组合型冷却塔的可行性进行研究。这种冷却塔和我们现有的冷却塔不同,由于塔身没有木质结构部分,因而在防火、防日晒雨淋和防菌方面效果更佳。

事故调查报告 篇51

一、事故经过

xx年6月8日下午2点半左右,在二厂圆锥破检修时,发生一齐安全事故,检修工王海林左手除拇指外的四个手指严重受伤。事故发生后,王见立即向公司领导打电话汇报状况,公司立即派车送王海林去平泉县西坝骨科医院,因伤势过重,骨科医院推荐转承德266医院,并联系266医院修院长做好手术准备,患者到达后做了检查和妥善处理后,医院推荐转北京积水潭医院,立刻送王海林赶往北京,李华云总经理在积水潭医院等候,患者到后由于医院将手术安排在下半夜,李华云总经理又及时联系空军总医院进行手术,到6月9日上午8:00手术完成。

二、安全生产事故分析:

xx年6月8日下午2点30分,在二选厂检修圆锥时发生一齐安全事故,根据当事人辅助车间主任王见所写事故经过,事故受伤者王海林同马振海协助王见在起吊圆锥内1.5吨重的档料斗圈时吊钩变形档料斗圈脱落,将王海林四个手指剪断。事故发生后,王见立即上报叫车,伤者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事故发生后赵锡波、尚烨、于勇、郝义坤到现场了解状况。还原现场状况同王见所写经过一样,王见站在靠近门口位置,马振海在其左手边,王海林在其右手边位置,档料斗圈起吊时,未水平吊起,马振海这端低,王海林这端已经超过短头上沿有150毫米,王海林拇指在上四个手指在下双手往下压,由于档料斗圈外圆和短头内圆只有5毫米间隙,在这么小间隙、这种不平衡状态下吊钩变形档料斗圈脱落时和短头上沿接触构成剪子,档料斗圈脱落王海林的左手手指被剪切,结果出现这一齐安全事故。

事故分析如下:

1、现场指挥人员在拉手拉葫芦,没有起到指挥作用和观察协调作用。

2、对挡料斗圈磨损状况决定不准,没有充分思考到起重过程的偏重问题,致使部件起吊后偏斜严重,为了插托起木板而对吊装物进行按压晃动调平造成事故。

3、由于对起吊部件按压晃动,瞬间产生巨大力量使制作的吊钩变形而滑落。

4、检修前没有进行详细的方案论证。

5、王海林为新招职工,对大型设备检修经验不足,虽然参加了县安监局组织的安全培训,但现场培训不足。

6、安全部门没有全程对检修过程进行监控和指导。

7、在本次事故中生产副总经理赵锡波、生产部经理尚烨、技术部经理于勇、机电维修车间主任王见负有不可推卸的职责。

三、教训

本次事故的教训是惨痛的,透过对本次事故的详细分析和研究,举一反三,得到以下教训:

1、不管项目大小,都要有详尽的组织实施方案和安全保护措施。

2、在安全三级教育过程当中,必须要做好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3、现场指挥和安全监督不能流于形式,要真正起到作用。

4、施工过程当中所使用的'工具、器具必须要选取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自制的工具、器具要经过检验方可使用。

5、任何工程不能因为节约成本而简化维修设施和安全设施。

6、施工过程中,相互提醒和相互保护严重不足。

四、整改措施

1、针对特种作业人员招聘和录用务必持有由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上岗资格证,无证人员不予录用或经培训获证后方可录用。录用人员务必经过县防疫站体检合格后方可录用。录用人员务必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厂矿、车间、班组)满48课时。培训后透过考试和技能测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现有人员每月安全培训不低于8课时。

2、每次施工作业之前务必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安全措施,保护措施,构成文字材料上报领导批准后,传到达每一个参与施工的人,所有人严格执行。每班工作务必进行班前班后会,要求参与施工的全体人员参加。

3、施工前要对施工现场的场地、环境、设施、路线、空间做充分考察,对有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测,制定出相关的预案和规避办法。

4、施工中使用的工具、器具需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材料、物资、工具按规定摆放,施工现场不得放置与施工无关的杂物,防止紧急状况时阻碍人员撤离。起重工具的采购务必有安检标志、合格证。

5、施工过程指挥人员务必观察每个操作人员,严禁指挥人员亲自操作而忽视指挥工作,严禁多人指挥和违章指挥。

6、施工前安全管理人员需对施工的措施、方案、工具、器具进行检查和确认。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人员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护、监督和检查。

7、全面排查公司各个施工场所现有的起重工具、安全设施、电力线路、供电装置、管线道路、防护栏杆等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

8、施工现场要准备急救医药箱,矿区内24小时常备车况完好的值班车辆1辆,以便紧急使用。

9、与医疗单位、救援单位建立联动机制。

事故调查报告 篇52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等机动车迅速成为与工业、农业、第三产业及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的重要运输、交通工具。随之对燃料油的需求迅速膨胀,一大批加油站在飞速发展的城市街道、在四通八达的公路两侧、在脱贫致富的乡镇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从加油站管理的角度上,加油站具有作业频繁,且加油站流动车辆多,人员来往复杂,稍有不慎,易燃、易爆的油品及作业过程中挥发出的油气都可能因打火机、烟头、电气火花、静电等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由于加油站火灾事故具有突发性、高热辐射性、燃烧与爆炸交替发生,个性是由于燃烧过程中油气浓度不断变化,使得燃烧和爆炸不断相互转化,火情不断扩大,而在火灾初期只能依靠站内自救,扑救十分困难,这就会造成难以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个性是地处繁华市区的加油站,发生着火爆炸,极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恶性伤亡事故,给无辜的人们带来巨大的创伤。所以,加强对加油站的安全防范迫在眉睫。

一、加油站火灾事故的成因分析

1、加油站的建设存在先天性隐患;加油站建设不按照国家标准规定进行建设,就会造成防火间距不足、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够、电气设备不防爆等严重威胁加油站安全的先天性隐患。

2、操作人员文化素质低;加油站许多工作人员都是就近雇佣的临时工,这些人员的文化水平低,不能对油品的易燃特性、静电防护等知识灵活地掌握,以致无法具备较高的操作水平,个性是辨识危险、防范火灾事故的潜力。

3、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差;加油站的负责人只要求其员工能够进行基本的加油操作,而不能对其进行系统的技能培训,使得职工安全知识严重不足,对设备往往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对许多动态变化的状况不能及时觉察其中的危险,不能将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当中,发生了火灾事故,又不能及时准确地控制,从而造成初期火灾事故的恶化。

4、安全管理粗放,“重效益、轻安全”思想严重;许多加油站地处偏远,在日常的生产经营中,主要是依靠自主管理,缺乏有效的监控,便构成了管理上的粗放。还有一些加油站负责人,自身文化水平低,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意识难以提高到位,即便想管又不会管,安全管理只能是基于常识下的粗放式管理。粗放式的管理让一些本应建立的制度没有建立,本应落实的制度得不到落实,从而引发本不该发生的事故。更有一些加油站经营者“一切向钱看”,舍不得安全投入,以至一些重大隐患得不到彻底整改。

5、汽车油罐车采用敞口式卸油方式,且卸油台的静电接地装置不合格;按照规定,加油站卸油作业务必采用密闭卸油系统;以防油气挥发、静电积聚等诱发爆炸事故。然而,一些加油站为了节省资金,仍冒险采用严禁使用的敞口卸油方式,从而引发了火灾事故。

6、防雷、防静电措施不到位;《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xx第10。2。1条规定:“油罐、液化石油气罐和压缩天然气储气瓶组务必进行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防雷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10。3。2条规定:“加油加气站的汽油罐车和液化石油气罐车卸车场地,应设罐车卸车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宜设置能检测跨接线及监视接地装置状态的静电接地仪。”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加油站在建站施工中因为经费紧张或安全管理意识缺乏的缘故,要么缺少防雷、防静电装置,要么有装置但是没有经过资质部门检验合格后再使用,防雷、防静电措施不能满足安全需要。

7、油罐防腐处理不合格;加油站油罐外表面的防腐设计不贴合国家现行标准《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0007的规定,没有采用不低于加强级的防腐绝缘保护层。个别加油站为了提高站内绿化美化效果,在埋地油罐上方表土种菜、养花,这种做法加速了地下油罐的腐蚀损坏,缩短了油罐使用寿命。

8、储油罐没有设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计;由于在卸油前没有计量容器、计量有误或卸油时没有人在现场监视,经常会造成冒油,使油蒸气与空气构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火源将引起大火。

9、违章操作;操作人员未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如操作人员操作时不穿防静电工作服、鞋,违章给塑料桶加油,卸油速度过快,检修作业常常需要动火,油罐及其装油设备未清理、置换或未彻底清除就检修动火等等,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10、电气设备不贴合安全要求

很多加油站的营业室及值班室内的照明线路不按要求敷设,不使用防爆灯具、防爆开关或安装不规范。有的加油站虽然在建设时采用了防爆电气,但后期管理上不严格按照要求使用,私自乱接乱拉电线导致防爆电气失去了应有的作用。

二、加油站火灾事故的预防对策

针对上述火灾事故的成因,加油站火灾事故的'预防工作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人手:

1、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良好的安全意识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安全意识低,就不会主动地去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履行安全职责,而且,有些人还会错误地把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当成是影响正常作业的累赘,从而产生抵触情绪,以致让安全生产职责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得不到落实,事故的发生自然成为必然。因此,务必透过事故案例、安全法规等教育,使员工建立良好的安全意识,具有抓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

2、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教育;良好的安全操作和防范事故的技能,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安全生产要搞好,光凭良好的愿望、满腔的热情是不够的,只有操作人员对相关安全基础知识能够全面地了解,熟练掌握了安全技能术操作规程,对作业过程中出现的事故险兆能够及时发现、科学处理,才会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在注重专业性教育的同时,务必注重系统性,也就是对操作人员,不能只简单地讲解应当如何做的操作规程条款,还应讲解为何如此要求的原理性问题,让操作人知其然,知其所以然。这样不仅仅有利于他们更扎实地掌握操作规程,而且,个性有利于他们处理一些突发异常问题,及时化解险情;有利于他们进行创造性地改善作业。

3、加强工艺系统改造和硬件配置;先进的工艺、设备是提高本质安全可靠性的重要手段。如密闭卸油系统、加油加气回收系统,会从根本上避免油气的挥发泄漏,消除爆炸性混合气体,从而消除油气爆炸事故的发生。但是由于硬件改造需要投入资金,一些人只算经济账,不算安全账,依然采用严禁使用的敞口式卸油,这就自然大大增加了事故发生的概率,一旦事故发生,伤人毁物,得不偿失。同样,配置高液位报警、可燃气体报警等安全装置,是用科技手段来预防事故的发生,这些硬件的配置,会改变靠眼看、手摸、鼻闻等落后的“经验”检查方式,用高稳定性的全天候动态检测,把不安全因素提前发现报警,险情自然会得到及时处置,从而有效避免事故发生。因此,严格按照国家的标准、规定改造工艺、配置设备,对于提高加油站的本质安全可靠性至为重要。

4、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最为重要的是要落到实处。规章制度的落实,首先是要靠员工建立良好的安全意识,具备良好的安全技能,构成良好的操作习惯;其次,还要依靠严格的监管,依靠管理部门采取不同的奖惩激励形式,保障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在当前加油站从业人员总体受教育程度偏低,诱发火灾事故的诸多原因还是由于从业人员职责意识差、操作技能低等因素的现状,加强加油站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是保障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全面落实的有力举措。对那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违章作业、管理混乱的现象,务必严厉纠正,该停业的停业,该整改的整改、该处罚的处罚,决不手软。

总之,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汽车拥有量的迅猛增加,加油站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规模上都会有很大的增长,并在人们的正常生活中和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愈来愈重要的作用。这就要求务必确保加油站的安全运营,从而为人们的安居乐业、生活幸福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带给强有力的保障。

事故调查报告 篇53

一、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二、工伤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三、工伤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

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

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

事故调查报告 篇54

一、工程名称:xx小区

二、施工单位:xx公司

三、事故过程:

20xx年xx月29日上午9时20分,xx小区工地11#楼第7层电焊作业人员在进行电渣压力焊时,造成焊渣外溅,落至第二层西南角外架,引起外架隔离防护板燃烧,造成两片毛竹片、一张安全网烧毁。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叶经理组织带领下,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使用干粉灭火器、消防水等成功将火扑灭,消除隐患。

四、事故类别及性质:

根据现场勘查和取证,认定是一齐一般火灾安全职责事故。

五、事故发生原因:

根据现场分析,以及当天作业资料推断,是电渣压力焊作业焊渣外溅引起起火为直接原因。压力焊作业人员在临边作业时未设置防护板防止焊渣掉落,防护措施不到位。其次由于当时风力较大是起火的间接原因。

六、对事故相关职责人的处理:

1、对电焊作业人员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使其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和技术交底,按照正确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2、对压力焊班组给予经济处罚800元人民币。

七、今后的防范和整改措施

1、加强工人岗前安全教育,异常是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在进行下一步作业前,先有针对性的对其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

3、加强现场安全巡查及监督力度,严禁存在隐患作业。

事故调查报告 篇55

××××年××月x日晚x点××分,××医院门前发生了一起出租车与摩托车相撞的严重交通事故,导致摩托车驾驶员死亡。十一假期末,××月x日晚x点左右。××x出租车公司驾驶员××开出租车行至××到××方向,过红绿灯后有乘客打车到××大学新校址。××越双黄线违章调头,想走××大桥到××路再上××路。调头时没有观察情况与对面正急速驶来的一辆摩托车相撞,导致摩托车驾驶员死亡,死者名为××,××x人,年仅××岁。当晚××被公安交警连人带车一并扣留,等待处理结果。

公司出面达成协议

此次事故,驾驶员××负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公司积极的和公安部门处理善后事宜。在二天的事故调解中,死者××家属20多人男女老幼病残在市公安交警事故调处大队协商赔偿问题。由于死者家属不按法律程序办案,无法达成赔偿协议。随后又到××××出租车公司领导办公室围坐,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办公。公司领导x总、x总出面,经过五天的艰苦协商调解,终于与死者家属的达成协议。最终赔偿死者家属22万。

分析事故警钟长鸣

血淋淋的事实,必须留下血淋淋的教训!回首此次交通事故,表面上能给我们广大的驾驶员留下最直接的教训,就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双黄线违章竟然要用一条鲜活的生命作为代价!这样的教训足够深刻了,这是其一。第二,透过表面看本质,驾驶员××为什么会违章驾驶,全因其淡薄的交通意识和无视交通法规的态度。在出租车行业中不仅只有××平时违章驾驶,这是公司出租车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驾驶员心抱侥幸心理,想着不会那么倒霉,但是等到发生交通事故那一刻,你还能后悔吗?这次的教训足够要求驾驶员朋友,在平时的驾驶过程中必须强化交通意识,树立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的态度。“宁等三分不抢一秒安全行车远离车祸”是我们每个驾驶员都应该牢记的警训。经过此次惨痛的教训后,希望我公司广大驾驶员从心底认识到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更要时时刻刻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注意行车安全,这用生命换来的教训,必须扎根于每位驾驶员的心中,警钟长鸣。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XX年8月11日,曲靖市罗平县发生一起11人死亡、4人受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经省政府批准,成立了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省监察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总工会和曲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的省政府曲靖市罗平县“8·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与。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事故进行了全面调查。

一、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XX年8月11日,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郭双海驾驶一辆号牌为云dv5586“长安”牌微型普通客车,载乘15人(核载7人),从挖玉冲村前往阿岗镇。当日8时许,车辆行驶出约146米,在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大转弯”下陡坡左转急弯路段,车辆驶出路面,翻下22.8米山坡,坠落于该道路下一台路面上,造成10人当场死亡(含驾驶人)、1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4人受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事故救援情况

8月11日8时05分,罗平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过路群众吴永平电话报警“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有辆面包车翻在路边,具体情况不清”,指挥中心立即指令阿岗镇派出所出警;8时09分,指挥中心再次接到吴永平电话报称“有7人受伤”后指令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出警;9时28分接到阿岗镇派出所反馈的“有10人死亡、5人受伤”的情况后,迅速组织交警、特警、刑警等警力50余人于11时50分左右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处置。阿岗镇党委、政府有关领导率领在岗的所有干部职工于9时30分左右赶到现场参与救援。

事故发生后,罗平县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县委、县政府领导率相关部门人员于12时30左右赶赴现场,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曲靖市政府接报事故信息后,按照市委书记高劲松、市长范华平作出的批示要求,市委副书记李云忠、副市长早明光率领安监、卫生、公安等部门于13时30分赶到现场,指挥救援和指导事故处置。与此同时,成立了市、县两级事故救援处置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工作组、医疗救治组、秩序维护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7个工作组。罗平县设立了由县级领导、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阿岗镇党政班子成员组成的9个善后工作组,进村入户“一对一”包户做好死者家属思想稳定工作,罗平县对每名遇难人员给予6000元救助费;每名受伤人员,设1个医疗小组,实行“一对一”救治。

省委书记秦光荣、省长李纪恒、副省长刘慧晏、尹建业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立即组织开展事故救援,抢救伤员、妥善做好遇难者善后处置和安抚工作;成立事故调查组,认真查明事故原因,开展责任倒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势头,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要求,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白光福与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董家禄及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波带领安监、公安、交通、监察、卫生、检察院等部门组成的省政府工作组,立即赶往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省政府工作组于当日下午17时左右赶到事故现场,初步查看现场后,召集现场有关人员对现场搜救和善后处理,晚上到罗平县医院看望了伤员,并召开专题会议,伤员救治提出了具体要求。8月12日上午在罗平召开有100多人参加的事故调查组成立大会,宣布了经省政府批准的事故调查组组成单位和成员,白光福为“8·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组长。听取县政府工作汇报和省级有关部门领导发言后,事故调查组组长对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善后等有关工作提出要求。

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也派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工作。

二、事故相关情况

(一)肇事驾驶人基本情况

郭双海,男,42岁,居民身份证号:530324197103092319,住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257号;持准驾“b2”类车型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530300411141,初次领证日期XX年5月31日,发证机关为云南省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XX年4月1日换领XX年有效期驾驶证,有效期至20xx年5月31日,状态正常,系云dv5586号“长安”牌微型普通客车驾驶人。经查询,驾驶人郭双海于XX年12月24日,驾驶车辆未按规定车道行驶;XX年8月21日,驾驶未按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载货汽车;XX年8月25日,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机动车,均已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行政罚款处罚。

(二)事故车辆基本情况

云dv5586号“长安”牌微型普通客车,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车辆所有人:袁晓书,车架号为ls4bab3d3bg266382,发动机号为b5ha091897,初次登记日期:XX年3月13日,检验有效期至XX年3月13日;该车核定载人数为7人,肇事时实载15人。该车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号:pdzaXX5303t000008961;商业保险保险单号:pdatXX5303t000009696,其中车上人员责任险(2万/人,共14万)、机动车损失险(2.5万)、第三者责任险(10万),有效期均至XX年03月07日。经查询,该车无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记录;有6条交通违法记录,其中,3条为张金强驾驶,XX年7月8日该车因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且不服从交警指挥被处罚;另外3条为袁晓书驾驶,分别是XX年11月23日,在师弥线64公里+600米处超速20%以上未达50%;XX年3月24日因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XX年6月22日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被处罚。

(三)事故路段道路及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事故路段位于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系村民自筹自建村中盘山道路,技术等级为等外公路,道路坡陡弯急,道路起点位于挖玉冲村小学门口,终点至挖玉冲村小桥处与县道法(罗平县阿岗镇法朗村)荫(师宗县荫凉箐)线k23+250米处相连,全长980米。肇事地点道路为潮湿水泥路面,中心现场车道由北向南呈“s”形走向。现场起点为“s”左转弯道(车辆行驶方向),弯道半径r=8.45米,坡度i=-8%,现场止点在“s”右转弯直线道路上(车辆行驶方向)。车辆驶离路面处以北进弯道路宽为3.5米,弯道路面最宽为9.6米,出弯道路宽为5.4米。事故地点距罗平县阿岗镇23千米,距罗平县城75千米,距师宗县城40千米。道路西侧为高出路面的建筑挡墙,东侧为低于路面的山体,南侧为低于路面的山崖。现场道路无安全防护设施,无交通标志、标牌。肇事后云dv5586号车因村民抢救伤员时翻转至头西尾东停于村中道路北侧(该车原始状态为头西尾东左侧翻),该段道路路面宽3.5米,为东西走向,道路北侧为坡地,南侧为空地。

XX年5月,阿岗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要求6月底上报检查排查情况。6月24日,阿岗镇交警中队将6份“罗平县阿岗镇危险路段排查表”(其中包括事故路段---阿岗镇挖玉冲路段隐患表)上报镇政府国土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简称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杨伟平。杨伟平于7月初将14份道路隐患排查表(含建设服务中心排查发现隐患8份)上报分管副镇长杨林。杨林请示镇长杨画,杨画答复:因近期工作太多,过几天召开班子会或专题会研究。

7月15日14时30分,杨画主持召开镇长办公会议,杨林逐一汇报14个道路交通隐患点,并提出治理方案。镇长杨画在会议上就戈维村委会挖玉冲路段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安排:此条路已建设使用多年,弯大、坡陡、路窄。若需要改道,请杨伟平与县交通局联系下来帮助测设。若不需要改道,通过协调当地煤矿出资等渠道争取6至7万元对该路段增设安全防护设施。

由于其他工作原因,至事故发生时,杨伟平仍未向上级交通部门汇报协调此事。

(四)现场勘查、检验鉴定情况

1.现场勘验情况。云dv5586号“长安”牌微型普通客车驶离路面时,在道路南侧边缘形成一宽1.6米的压印痕,压印痕东侧起点距勘查基准点(现场车辆南侧标有“挖玉冲村变线d-2-050”电线杆)26.3米。车辆驶出路面后与现场南侧山体距压印痕5.2米的第一棵树木刮擦(擦痕面积为1.3×0.11平方米,距地高1.3米)。之后又与距第一棵树木6.0米的第二棵直径0.07米的一树木相撞并折断该树木(该树折断点距地面水平高3.8米),后车辆坠落于下一台路面上并翻覆,车辆右侧与道路南侧电杆(标有“挖玉冲村变线d-2-050”)相撞后车辆左侧着地,肇事后车辆因村民抢救伤员时翻转至头西尾东停于村中道路北侧。经测量,车辆驶离路面点距第一落地点22.8米,车辆坠落高差为11.4米。

2.对当事人的调查情况。通过对云dv5586号“长安”牌微型普通客车车主袁晓书进行调查,其陈述:8月11日早上,其驾驶云dv5586号车在挖玉冲村小学门口(距车辆驶离路面位置464米)等人,刘石英、周汝兰、杨瑞仙、张卓瑶、郭双海、郭海发、郭和珍、刘会平、张杰、王开先、秦陆秀12人陆续上车后,袁晓书驾驶车辆行驶至其家门口停车(行驶距离为318米),陈曌华、陈锦华先后上车,袁晓书回家与丈夫张金付从家中搬来一袋约40公斤的苕子种并装入车辆后尾部,张金付坐于苕子袋上。之后,袁晓书回到家中,由郭双海驾驶云dv5586号“长安”牌微型普通客车前往阿岗镇,8时许,郭双海驾驶车辆仅行驶146米,在雨后湿滑路面下陡坡左转急弯过程中车辆驶离路面,坠落于距路面22.8米的该道路下一台路面上。

3.检验、鉴定情况。

(1)经曲靖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送检的郭双海尸体血样中未检出有机磷、有机氯、氨基甲酸酯、拟除中菊酯类农药和鼠药类毒物及乙醇。

(2)经云南云通司法鉴定中心检验:云dv5586号车发生事故时转向系功能有效、制动系功能有效、刮水器功能有效、行驶系功能有效,未检见该车的机械故障,该车驶离路面时的车速约为42km/h,发生事故路段坡度为-8%,弯道半径为8.45m。

(3)经云南云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鉴定人郭双海符合云dv5586号小型普通客车肇事时驾驶人位置上人员。

(4)经罗平和谐司法鉴定所检验:陈锦华、刘石英损伤构成重伤

(5)经曲靖珠源司法鉴定中心检验:秦陆秀损伤构成重伤。

(五)经济损失情况

经初步测算,该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约为人民520万元。

三、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1.主观原因。郭双海驾驶严重超过核定载人数的云dv5586号小型普通客车(核载7人,实载15人,超员达114%),在下陡坡转左急弯潮湿路面路段超速行驶(急弯路、下陡坡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超速40%),致使车辆驶离路面坠落在该道路的下一台路面上,是造成事故的主观原因。

2.客观原因。事故路段为村民自筹资金村中道路,事故现场道路坡陡(坡度为-8%)、弯急(弯道半径为8.45米),且路面凸凹不平,雨后路面湿滑。

(二)间接原因

1.罗平县公安交警部门指导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和监督检查不到位;阿岗镇派出所在村庄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上存在盲点和疏漏。对农村车辆运行监管不到位,对超员、超载、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打击不力,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的管控力度不够。

2.罗平县、阿岗镇政府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不力,落实道路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农村地区小(微)型普通客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等活动不够深入和细致。资金投入不足,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缺失,特别是县乡公路及村道缺乏安全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等,部分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阿岗镇对辖区道路安全隐患治理不及时,对安全隐患没有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3.罗平县、阿岗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没有切实做到深入乡村责任到户、管理到人。在农村地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缺乏行之有效的方式和手段,农村地区驾乘人员安全意识、法制观念不强。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该起事故为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四、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建议不再追究责任人员

郭双海,肇事车驾驶人。对该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因其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二)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人员

杨伟平,中共党员,阿岗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交通建设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阿岗镇道路交通整治责任人。在接到挖玉冲村道路隐患情况后未及时组织协调隐患整治,也未及时上报县交通局整治立项事宜负有主要责任。涉嫌玩忽职守罪,检察机关已立案侦查,待司法机关作出处理后,由有关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及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三)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

1.黄稳林,罗平县公安局阿岗交警中队中队长,主持中队全面工作。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路面监管不到位,对肇事车辆超载、超速严重违法行为失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2.金艳生,中共党员,阿岗镇政府副镇长、镇派出所所长、党支部书记,分管镇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对车辆运行监管不到位、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3.杨林,中共党员,阿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交通运输等工作。落实交通安全有关制度不到位,对事故路段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不够及时、督促检查不到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4.杨画,中共党员,罗平县钟山乡党委书记(XX年2月至XX年7月任阿岗镇镇长)。在任阿岗镇镇长期间,落实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度不到位,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力度不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聂应斌,中共党员,罗平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担任县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日常工作。对落实上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行动督促指导不到位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四)建议给予行政问责人员

1.方梓仲,罗平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分管农村公路建设和隐患整治,分片联系阿岗镇交通建设、管养工作。对村中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及监督检查不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由罗平县人民政府对其进行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彭安辉,中共党员,罗平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分管县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对督促有关部门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力度不够,督促公安交警部门落实路面管控有关制度不到位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建议责成罗平县人民政府向曲靖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曲靖市人民政府向云南省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五、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罗平县应组织对全县范围内县、乡、村道路安全隐患进行逐条排查,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对隐患整改过程中,不能保证安全通行的,应采取限制车辆通行措施,特别是要对营运车辆通行条件重新组织评估,确保安全。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努力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出行不安全的问题。

(二)特殊时段要采取群防群治措施。赶集天、婚丧嫁娶、学生收放假日、重要节假日等群众聚集出行比较集中时段,出村路口要有专人盯守和提醒,重要路口要有执勤点,安排警力上路执法,加强路面管控,严处非法营运、超员、超速、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三)扎实开展农村地区微型面包车和摩托车专项整治。要全面摸清底数,落实车辆及驾驶员“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实行户籍化管理,落实“一盯一”、“一帮一”监管措施,村委会、村民小组、交通协管员、交警和片警要落实具体责任。对驾驶员安全教育要注重提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处置突发问题的技能。

(四)专项排查平交路口隐患。324国道师宗至罗平段,平交路口较多,安全隐患突出。曲靖市交通运输局要立即进行专项排查,结合实际,在主要的涉村(寨)、人员交叉通行等路口,设置减速带、安全警示提醒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

(五)结合实际加强宣传教育。宣传工作要深入广大农村和边远山区,加强本地区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电影放映等形式,重点加强农村群众不乘座非法营运、违法载人、超员行驶等危害交通安全行为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安全出行意识。

(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罗平县、乡(镇)两级政府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协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省人民政府罗平县“8·11”重大事故调查组

关于饮酒与交通事故的调查报告

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车祸致死的首要原因。在这些酒后驾车酿成的惨剧中,有多少是源自于驾驶员的侥幸心理?有多少是源自于驾驶员对酒精的错误认识?

调查显示:驾驶员过高的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

根据来自4538位新浪网友的调查显示,有81.29%的被调查者同意酒后驾驶属于违法行为,但在被问及是否有过酒后驾驶行为时,仅有20.63%的被调查者从未有过酒后驾车的行为。在被问及酒后驾驶人员存在何种心理时,有39.84%的被调查者认为酒后驾驶人员过高的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27.35%的被调查者认为酒后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另外,有18.97%的被调查者认为酒后驾驶人员存在侥幸心理。

饮酒与开车——致命的结合

然而事实并非想象中那样简单,来自某国际组织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每33分钟就会有一人死于与饮酒有关的交通事故。尽管有大多数人认为酒后驾车酿成的交通事故永远不可能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但专家的统计结果证明:在每个人的一生中卷入与喝酒有关的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为30%。显而易见,饮酒与开车是多么可怕的致命结合,正是由于酒后开车这个“罪魁祸首”使得一幕幕本不该发生的惨剧接连上演,造成一个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支离破碎。

酒精对驾驶员身体的影响

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就会下降,尤其是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下降。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发生撞车意外的机会越高,受到酒精影响的司机通常会有如下特征:

1.对信号灯反应慢;

2.逆向行驶;

3.摇摆不定、突然转向、飘忽不定或在道路中线驾驶;

4.乱踩刹车;

5.转弯幅度大;

6.蛇行;

7.没有原因就停车;

8.开车速度极慢;

9.突然转弯或违法转弯;

10.天黑时不开前灯;

事故调查报告 篇56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广隆煤矿“12·16”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报告20xx年12月16日23时10分,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戈塘镇广隆煤矿(以下简称广隆煤矿)2120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6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311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王勇分别作出批示。应急部党组书记黄明,应急部副部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黄玉治,贵州省委书记孙志刚、贵州省人民政府省长谌贻琴、常务副省长李再勇等领导同志分别作出了指示和要求;省长谌贻琴、副省长陶长海、郭瑞民率贵州煤矿安监局、贵州省能源局、贵州省应急厅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善后处理及事故调查工作。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桂来保率员赶赴现场指导抢险和事故调查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20xx年12月18日,贵州煤矿安监局牵头,会同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能源局、省总工会和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成立了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广隆煤矿“12·16”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开展全面调查,并聘请有关专家对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进行分析鉴定。事故调查组邀请了贵州省纪委省监委参与事故调查。省纪委省监委成立了责任追究组,依规依纪依法独立对事故进行了追责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技术鉴定,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结合责任追究组移送的责任追究调查意见,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一)贵州省安龙县同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煤公司)概况。

20xx年4月3日,同煤公司在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注册成立,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由安龙县万隆矿业(广隆煤矿原上级公司)和颜克忠,辛玉平,杨秀龙,郑建卫,辛铧,黄洪林等6人组成。同煤公司为贵州省批准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主体,证照齐全有效,所属安龙县广隆煤矿等10处煤矿采矿权人均已变更为同煤公司。

20xx年3月20日,同煤公司作为甲方、公司所属煤矿作为乙方签订的《兼并重组内部协议书》中明确,甲乙双方

之前为满足集团化要求成立同煤公司签订的《贵州省安龙县同煤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贵州省安龙县同煤有限公司合伙合同书》《贵州省安龙县同煤有限公司章程》《股权转让协议》等法律文书对乙方没有约束力,乙方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煤矿拥有自主经营权、使用权、收益权和煤矿转让权;甲方有监督乙方合法经营的权利和义务,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保障煤矿能正常生产。公司每半年向所属煤矿收取一次管理费。

同煤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职责分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许万平,负责公司全面生产和管理工作;总工程师陈开典,负责公司的技术管理工作;安全副总经理付金龙,负责公司所属煤矿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部长陈学贵,协助安全副总经理对公司所属煤矿开展安全检查并督促隐患整改工作;机电部长赵福平,负责公司所属煤矿的机电运输管理工作,以上人员均持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公司的内设管理机构中,除安全部和机电部各配有1名部长、调度监控室配有2名监控员外,其余机构中均未配备相应的专职人员。

(二)广隆煤矿概况。

广隆煤矿位于安龙县普坪镇科发村,为15万吨/年生产矿井,证照齐全,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为安龙县广隆煤矿有限公司,事故发生时证照均在有效期间内。

广隆煤矿由原安龙县戈塘镇青杠林煤矿、三岔河煤矿、西南煤矿整合而成,规模为15万吨/年,20xx年7月首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黔煤兼并重组办〔20xx〕13号文批复意见,同煤公司保留广隆煤矿,配对关闭纳雍县焦硐煤矿,兼并组后拟建规模为45万吨/年,事故发生时拟建项目开采方案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还未获得主管部门批复同意。

20xx年6月28日,甲方广隆煤矿实际投资人张杰正和法定代表人许万平与乙方提启夫签订《安龙县广隆煤矿有限公司合作协议》,协议约定由乙方负责广隆煤矿的资金投入及日常生产、安全、经营等管理,甲方按照吨煤提取管理费并监督乙方安全生产工作,协议期限为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随后,提启夫将广隆煤矿井下采掘作业转包给陆传兵,同年9月12日提启夫与陆传兵签订了《掘进工作面施工管理协议》,协议约定陆传兵负责组织广隆煤矿掘进工作面的施工人员,广隆煤矿按照掘进进尺与陆传兵结算相关工程款。

广隆煤矿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广隆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为矿、队(室)、班三级。

(1)根据同煤公司及广隆煤矿人员任命文件,广隆煤矿矿级管理人员共9人。其中,彭月如等“五职矿长”为同煤公司任命,提启夫等4名副总工程师为煤矿任命。煤矿承包

人兼采掘副总工程师提启夫,全面负责煤矿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矿长彭月如,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工程师冯洪江,负责全矿技术管理工作;安全副矿长支良,负责全矿安全管理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分管安检科;生产副矿长李庆明,负责全矿劳动组织安排和现场生产管理工作,协助矿长分管杂工队;机电副矿长康胜波,负责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工作,分管监控室;通防副总工程师绳明林,协助总工程师工作,负责“一通三防”、瓦斯治理工作;机电副总工程师邓石甫,协助总工程师工作,负责机电运输管理工作,分管机电队;生产副总工程师韦德辅,协助生产副矿长工作。除绳明林、邓石甫外,其余7人均持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

(2)煤矿设置有技术科、安检科、通防科、监控室、机电队、杂工队、陆传兵施工队等7个科(队、室)。技术科2人,科长绳明林、科员谢洪权;安检科2人,科长王刚、安全员**立;通防科3人,科长韦德辅、瓦检员王稀和杨光元;监控室2人,分别是监控员胡周艳和何艳(2人均无从业资格证);机电队20人,队长谢洪权;杂工队3人,队长梁龙民、队员杨正坤和丁应州;陆传兵施工队共44人,负责井下所有采掘作业。

经调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均由提启夫安排、决策,“五职矿长”按照提启夫安排落实工作,对分管工作无实际决策

权。技术科科长绳明林仅负责“一通三防”及瓦斯治理工作,科员谢洪权仅从事机修工作;安检科科长王刚和科员**立仅负责白班和夜班的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通防科韦德辅仅负责一采区巷采点和总回风巷维修作业现场管理,科员王稀和杨光元仅负责瓦斯检查工作。煤矿井下采掘作业由提启夫、彭月如在调度会上安排,陆传兵组织人员施工,二采区掘进作业现场由煤矿带班矿领导、当班安全员监督管理,一采区巷采点由韦德辅现场管理。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情况。

煤矿提供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为31本。经核实,事故发生前实际在矿且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人员仅11人。其中:监测监控员1人,瓦检员3人,安全员2人,电工1人,提升机作业(绞车司机)人员3人,探放水工1人,无爆破工、防突工、掘进机司机。持证的监测监控员康胜武未从事监测监控工作,持证的瓦检员韦德辅未从事瓦斯检查工作。

矿井开拓开采及生产情况。

(1)开拓开采情况。矿区范围内有C3、C7煤层可采,设计仅开采C3煤层。C3煤层为不易自燃煤层,煤尘无爆炸危险性,煤层倾角7度至10度,平均厚度米。矿井20xx年至20xx年瓦斯等级鉴定结果均为低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中等。矿井采用斜井开拓,布置有主斜井、副斜井和

回风斜井。矿井设计划分为五个采区,以F1断层为界划分为两个时期开采,前期开采一、二、三采区,+1167米以上为一、三采区,+1167米以下为二采区。一采区已开采完毕,正在开采二采区。四、五采区规划为后期开采。

煤矿采用中央分列抽出式通风,主要通风机为FBCDZ№16/2×75kW型防爆抽出式轴流通风机,主斜井和副斜井进风,回风斜井回风。矿井总进风量1730立方米每分钟,总回风量为1816立方米每分钟。二采区布置的两个掘进作业面采用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

事故发生时,二采区布置有21202运输巷综掘工作面、21202切眼炮掘工作面。煤矿在一采区布置有巷采点。

煤矿生产劳动组织为“两班制”,分白班(07:30~19:30)和夜班(19:30~07:30)。煤矿每天06:30召开调度会,调度会上统筹协调安排当天安全生产工作,未组织召开班前会。

(2)煤矿违规生产情况。20xx年,按提启夫安排,煤矿违规组织人员断断续续在一采区布置巷采点采煤,累计出煤约20xx吨。巷采点采取不安装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和矿井生产技术图纸、会议记录均不体现巷采点情况等方式逃避监管。同时,煤矿在被监管部门责令停止采掘作业期间,长期拒不执行监管指令,明停暗掘,擅自组织掘进作业。

(三)中介机构为煤矿提供服务情况。

因广隆煤矿45万吨/年建设项目设计需要,广隆煤矿(甲方)与重庆铁公基工程安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乙方,以下简称铁公基公司)签订了《技术咨询项目合同》,明确服务内容为“C3煤层突出危险性评估和瓦斯参数测定”,服务合作性质为:由于乙方技术实力不够和实验室不完善,乙方推荐委托给华北科技学院全权完成此项目。受铁公基公司(甲方)委托,华北科技学院(乙方)承接了广隆煤矿“C3煤层突出危险性评估及瓦斯参数测定研究”项目,项目负责人为华北科技学院刘永杰。在双方拟定的《技术咨询委托合同》(甲方已签章,乙方未签章)中,明确项目标的技术要求为“通过本课题的研究,出具突出危险性评估及参数报告作为初步设计的依据”。刘永杰根据收集到的资料编制了《广隆煤矿参数测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测定方案》),雇用李杰、廖天长两人作为现场工作人员,负责现场施工测压孔、封孔、测压、取样等具体工作,施工的测压孔位置最低标高为+1157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的测压孔直径、长度以及封孔长度均未达到《测定方案》要求,压力表读数观测时间和取样方式也不符合要求,但李杰报送给刘永杰的数据中,测压孔长度以及封孔长度均达到了《测定方案》的要求。刘永杰根据李杰填报的瓦斯压力测定数据及实验所得数据编制了《广隆煤矿C3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评估及瓦斯基础参

数测定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刘永杰未到过广隆煤矿。20xx年9月华北科技学院出具了《评估报告》,结论:C3煤层(+1000米处)瓦斯压力为兆帕(推算)、瓦斯含量立方米每吨(根据瓦斯压力反算)、煤体坚固性系数为、煤的破坏类型为Ⅲ类、瓦斯放散初速度为,评估结论为C3煤层在标高+1000米以上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评估报告》中还明确“本报告与煤与瓦斯突出鉴定报告不同,不能替代作为煤层突出鉴定报告使用,报告结论仅作为矿井初步设计及揭煤的依据。”

(四)同煤公司对广隆煤矿安全管理情况。

20xx年,同煤公司共组织对广隆煤矿检查18次、复查23次。其中10月19日,同煤公司陈开典、付金龙等人到广隆煤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该矿212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回风侧瓦斯超限;T2传感器未按要求进行吊挂,造成监测数据失真等隐患。11月3日陈开典、付金龙、陈学贵等人到广隆煤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该矿以清理总回风巷名义擅自打开10号密闭,恢复201进行巷采;21202回风巷T1、T2传感器未按规定进行吊挂等隐患。12月3日陈开典、付金龙、陈学贵等人到广隆煤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该矿21202运输巷、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及二采区回风巷瓦斯超限并要求停止21202运输、回风巷掘进作业。

二、有关部门对该矿监管监察情况

(一)安全监管部门检查情况。

安龙县工业与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安龙县工科局)。

20xx年2月25日前,安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安龙县工科局承担煤炭行业管理职责。20xx年2月25日,安龙县政府明确将煤矿安全监管职责和人员划转至安龙县工科局。根据安龙县工科局制定的执法检查计划,每月应对辖区内正常生产或建设的煤矿开展2次检查和复查,但执法计划未报批。截止事故发生时,安龙县工科局对广隆煤矿检查18次。共查出隐患118条,立案调查1次,实施行政罚款万元。

黔西南州能源局。

黔西南州政府于20xx年1月16日明确将原黔西南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担的煤矿安全监管职责和人员划转至黔西南州能源局,相应人员于20xx年5月10日划转到位。

职能划转后,黔西南州能源局20xx年4月23日印发了《黔西南州能源局20xx年度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州能源﹝20xx﹞75号)并报州政府和省能源局备案。按照检查计划,黔西南州能源局全年应开展煤矿检查117矿次。黔西南州能源局以加大对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当年瓦斯频繁超限以及30万吨/年以下煤矿为由,20xx年10月30日调整了11月份和12月份检查计划,将计划

检查的广隆煤矿等11处煤矿和2家集团公司调整为不包含广隆煤矿的15处煤矿。

(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检查情况。

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复的监察计划和调整情况,贵州煤矿安监局盘江监察分局按计划完成了监察任务。其中,对划分为C类矿井的广隆煤矿进行了4次执法检查,均为煤矿处于停止井下采掘作业期间,共查出隐患42条,并经安龙县工科局复查合格。

三、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区域简况。

事故发生在2120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

基本情况。

21202运输巷设计长度510米,开口于二采区皮带下山S6点处,沿C3煤层顶板掘进,锚网支护,综掘工艺,皮带机运输。巷道断面为矩形,宽米、高米,面积平方米。该巷道20xx年1月份开始施工,事故发生时已掘进480米。采用型号为FBD№×15kW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安设于21202运输巷回风口以外约20米处新鲜风流中,工作面配风量为277立方米每分钟。

21202运输巷位于F2断层和F4断层之间,全程构造煤,迎头位于F2断层上盘,迎头位置标高+1183米,埋深为172

米。21202运输巷开口以里420米至480米段煤层厚度由之前平均米变为米—米,煤质变软。

经事故后现场勘查,突出孔洞位于21202运输巷掘进迎头并向右帮扩展,突出位置正逐渐接近F2断层。21202运输巷突出煤炭堆积长度100米,堆积厚度~米,堆积角度为10度,突出煤量约414吨,涌出瓦斯量约42300立方米。

瓦斯治理情况。

20xx年11月中旬开始,21202运输巷掘进机割煤时迎头瓦斯频繁超限,但瓦检员检查记录中均无体现瓦斯超限情况。瓦斯超限时,煤矿既不严格执行停电撤人措施,也没有组织查清瓦斯超限原因,而是采取将甲烷传感器放在风筒出风口、进风流、堵塞传感器进气口等方式避免监测到瓦斯超限;监控系统监测到瓦斯超限报警时,监控员立即拔掉数据传输线中断数据上传。20xx年11月下旬,在21202回风巷掘进到大约420米、21202运输巷掘进到大约400米后,掘进过程中出现煤炮声、顶钻、卡钻、喷孔等明显突出预兆,煤矿既不停止作业,撤出人员,也没按照突出煤层管理而采取有效的防突措施。

为防止瓦斯超限,保证掘进进度,煤矿接受瓦检员王稀的建议,提启夫11月24日开始安排在迎头施工16个深度1

0米的瓦斯排放孔,但排瓦斯效果未达到预期。11月29日,冯洪江补充编制了《21202回风巷、运输巷掘进工作面打设瓦斯排放孔安全技术措施》,设计共施工20个瓦斯排放孔,迎头分三排共施工14个孔,每个孔深6米,巷道两帮各施工3个孔,孔深10米。12月15日白班施工排放孔时,王刚发现施工排放孔时排出的全是粉末状煤粉,12月16日王刚在调度会上汇报21202运输巷迎头施工排放孔时有卡钻、顶钻现象;12月16日白班王刚带领工人在21202运输巷施工排放孔时,个别孔有轻微喷孔现象,在施工锚杆孔时,个别孔有锚固剂被气体推出现象。出现突出预兆后,煤矿仍继续组织夜班冒险蛮干,直至事故发生。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xx年12月16日,调度会安排白班21202运输巷打排放孔和锚网支护,夜班正常掘进。夜班由安全副矿长支良带班,彭月如在井口调度室值班,入井前未开班前会,作业人员19时30分左右陆续入井,带班矿长支良20时30分入井。当班入井共计23人,其中:张广宝、王明华、邓贵能、严志能、王其亮等5人在21202切眼掘进,陈建行为21202回风巷皮带机司机;高桂友、吴成阳、李动、刘纪全、谢宏现、谢先涛、陈克友、杨大兴等8人在21202运输巷作业,杨大兴为21202运输巷皮带机司机,李动为综掘机司机;杨正生为二采区运输下山皮带机司机,田应祥为二采区运输下山斜

巷刮板输送机司机,杨正科为二部皮带下山皮带机司机,杨正明为主斜井皮带机司机,韦代祥为中央变电所值班电工,杨光政为中央水泵房抽水工,杨光元为瓦检员,**立为安全员,支良为带班矿领导。

20时40分许,21202运输巷传出开皮带信号,综掘机开始掘进割煤;20时44分,21202切眼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甲烷传感器发出超限报警信号,监测最大瓦斯浓度值为%。20时54分,瓦检员杨光元打电话到监控室汇报21202切眼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甲烷传感器显示甲烷浓度为百分之三点几,怀疑传感器故障,准备处理;21时24分,杨光元打电话到监控室汇报传感器已处理好。

23时10分,正在二部皮带机头操作的皮带司机杨正科突然感觉有一股风吹过来,巷道里粉尘变大,眼睛难以睁开。此时,在二采区皮带下山皮带机头操作的司机杨正生被风流冲倒,风流持续约十分钟后停止;23时14分,韦代祥发现水泵房、变电所、主水仓入口处甲烷传感器发出报警信号并闻到有焦臭味,韦代祥将三个甲烷传感器传输线拔掉并沿皮带运输线路往二采区方向查看情况;23时30分许,韦代祥到达二采区运输下山斜巷刮板输送机处先后遇到田应祥和被冲倒后从二采区皮带下山走上来的杨正生。韦代祥询问杨正生情况,杨正生回答:“被瓦斯冲倒了。”韦代祥随即打电话给彭月如报告“可能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了”。汇报完毕后,

韦代祥、杨正生、田应祥三人沿二部皮带下山(在二部皮带下山皮带机头处遇到杨正科并同行)经主斜井升井,12月17日0时20分许在井口与杨正明相遇。彭月如接到井下汇报电话后,随即拨打21202运输巷及回风巷和切眼的电话,电话均接通但无人接听,直至杨正生等4人升井方确认发生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经调查并结合事故救援报告分析,事故发生前2120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正常进行掘进割煤作业,现场工人发现甲烷浓度异常并停机撤出。23时10分,在21202运输巷工人正撤出时发生煤与瓦斯突出。

(三)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17日0时30分左右,煤矿开始自行组织人员入井救援。救援过程中,发现16日夜班作业人员陈建行后助其安全升井,并发现杨大兴等5名遇难人员。4时,抽水工杨光政接地面电话通知后升井。经清点,事故当班23人入井,有7人脱险升井。

20xx年12月17日3时10分,黔西南州矿山救护队接到事故救援电话,于4时50分到达广隆煤矿并开展抢险救援。六枝救护大队和盘江救护大队接令后于7时50分左右先后到达煤矿参与抢险救援。

12月17日7时,救护队员在二采区轨道下山入口(绞车)处,发现4名遇难人员(经核实有3名遇难人员是煤矿组织救援时搬运到此处);7时10分至7时53分,在21202运输巷先后发现7名遇难人员;8时34分,在21202回风巷回风口以外18米处,发现第12名、13名、14名遇难人员。12月18日5时15分,救护队员在21202运输巷回风口以里372米处和380米处,先后发现第15名和第16名遇难人员;9时7分,最后一名遇难人员运送出井,抢险救援结束。事故当班未升井的16人全部遇难。

(四)事故汇报经过。

12月17日0时30分许,煤矿确认确认发生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12月17日1时15分,彭月如入井救援返回地面并安排向驻矿安监员文豪汇报;1时30分许,安全员王刚在文豪宿舍向文豪汇报了事故情况,1时42分文豪电话向安龙县工科局李煜汇报了事故情况。1时58分李煜电话向安龙县工科局局长刘刚汇报了事故情况,刘刚到达广隆煤矿确认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后,3时25分电话向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盘江监察分局汇报了事故情况(报告的.事故发生时间为20xx年12月17日1时30分许);3时30分盘江监察分局向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电话汇报了事故情况。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分别于4时24分和4时28分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省政府作了电话报告,并于4时40分书面报告。

(五)事故善后及救援工作评估。

接事故报告后,在国家煤矿安监局和省有关领导的指导下,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按规定启动了《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和安龙县政府有序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安龙县政府组织对伤亡矿工的善后事宜进行妥善处置。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2120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全程构造煤发育、煤层松软,突出点附近煤层变厚,煤层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工作面掘进未按规定采取针对性的防突措施消除煤层突出危险;综掘机割煤扰动诱导煤与瓦斯突出。

(二)间接原因及重大违规行为。

广隆煤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1)违章指挥工人在有明显突出预兆的情况下冒险作业。20xx年11月中旬以来,21202运输巷、回风巷瓦斯涌出量增加,频繁超限,并出现响煤炮、顶钻、卡钻、喷孔等明显突出预兆的情况下,煤矿既不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也未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要求采取针对性防突措施,违章指挥工人冒险作业。

(2)煤矿故意隐瞒瓦斯真实情况。一是不按规定悬挂甲烷传感器。二是封堵甲烷传感器进气口。用塑料袋包裹掘

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或用煤泥封堵进气口。三是监控系统发出瓦斯超限报警信号时,监控员就拔掉数据传输线,导致监测数据不能正常传输到上级公司和县监控中心。四是瓦斯超限数据不在瓦检手册和现场瓦斯检查牌板上记录。五是瓦斯超限时,不执行瓦斯超限撤人和瓦斯超限处理分析追究制度,也未采取有效的针对性的措施。

(3)煤矿不具备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基本能力。煤矿矿长、总工程师均只有从事低瓦斯矿井工作的经历,且未参加过防突知识专门培训,对防突知识不了解;在井下出现明显突出预兆后,未立即停产撤人,重新测定瓦斯参数,也不按照突出煤层管理采取有效防突措施,继续冒险蛮干。

(4)煤矿技术管理薄弱。一是煤矿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仅有总工程师和通防副总工程师两名专业技术人员,且均无防突工作经验及能力。二是不重视瓦斯地质基础工作。未及时发现21202运输巷煤层赋存情况变化,对煤层变厚、煤质变软等地质变化未引起重视。三是制定措施无针对性。在21202运输巷出现瓦斯涌出量增大、喷孔和顶钻后,编制的《21202回风巷、运输巷掘进工作面打设瓦斯排放孔安全技术措施》无法消除突出危险。

(5)安全管理混乱。一是煤矿投资人、法定代表人违法将煤矿托管给不具备资质的提启夫个人,提启夫又将井下采掘工程转包给不具备资质的陆传兵,陆传兵负责组织人员

施工,现场管理由煤矿安全员或带班领导负责,且井下工程存在交叉管理。二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部分矿级管理人员未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严重不足,监控员、爆破工、掘进机司机等无证上岗。三是拒不执行监管指令,违法违规组织生产。违法违规在一采区布置巷采点,且被原州安监局、县工科局、同煤公司多次查处后,仍在一采区组织巷采;20xx年5月27日至20xx年11月1日、20xx年11月28日至事故发生时,煤矿曾多次被责令停止井下生产,实际煤矿在被责令停止生产期间仍偷偷组织生产。

同煤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一是人员配备严重不足。公司日常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仅配备有4人,无通防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二是公司对所属煤矿无实际管理权,未做到真控股、真投入、真管理,属于松散型公司。三是未严格履行对所属煤矿安全管理职责。对煤矿长期、反复存在的违法违规生产、瓦斯超限作业、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等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手段进行监督并跟踪整改落实到位。

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结论失真。华北科技学院在实施广隆煤矿“C3煤层突出危险性评估及瓦斯参数测定研究”项目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没有到广隆煤矿现场,对参数测定过程管控不到位,现场施工的测压孔直径、长度以及封孔长度均未达到《测定方案》要求,压力表读数观测时间和取样方式也不符合要求,导致测定的参数及评估结论失真。

安龙县工科局监管工作不到位。

(1)人员配备不能满足对辖区煤矿安全监管的需要。安龙县工科局负责煤矿安全监管的内设机构为安龙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1名,在编人员38人,实有人员仅有16名(其中1人于20xx年11月份调往织金县),从事煤矿日常安全监管的仅有5人(20xx年11月份之后仅有4人),监管力量薄弱。

(2)安龙县工科局内部管理不到位。一是监测监控股、能源管理股均未按职责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造成监控值守等工作无章可循,职责不清,相应岗位的职责无法落实到位;二是煤矿监管执法人员对广隆煤矿在被责令停止作业期间仍有煤炭外运的情况未引起重视,造成其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未及时得到制止和查处;三是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心监测监控股6名人员均未经过监控系统相关业务技能培训,造成其无法履行岗位职责;四是制定的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计划未按规定报批;五是对煤矿驻矿安监员考核、管理不到位。

(3)安龙县工科局执法检查工作不严不细。一是发现煤矿未执行停止掘进的监管指令后,未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

监督煤矿落实到位;二是对广隆煤矿井下出现的瓦斯超限、用塑料袋包裹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或用煤泥封堵进气口等情况未认真核查和分析,未及时查明煤矿瓦斯涌出异常的事实;三是复查和验收工作不严不细。相关人员在对广隆煤矿复产复工验收检查、复查时,明知该矿存在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备用电源达不到要求、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不能显示下井总人数的问题,仍在对应检查项目中签字认可其合格。10月28日复产验收未下井,仅听取煤矿汇报整改情况和查阅同煤公司验收资料后即同意通过验收。

安龙县委县政府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存在差距。

(1)中共安龙县委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存在差距。一是机构改革后,对县工科局班子配备和煤矿日常监管、行业管理方面的人员配备不足,造成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弱化。二是对煤矿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风险认识不足,防范化解30万吨/年以下煤矿在退出前疯狂突击生产的重大风险存在差距。

(2)安龙县政府煤矿整合相关工作推进迟缓,对相关部门工作督促、检查不力。一是对黔府办﹝20xx﹞69号等文件落实上存在差距,推动淘汰落后产能、加快煤矿兼并重组改造方面推进迟缓。安龙县兼并重组保留矿井共有12处,但仍有3处已批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的煤矿未取得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批复,有3处煤矿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虽

已批复,但未正常建设;二是安龙县政府制定的煤矿包保文件流于形式,并未开展煤矿包保相关工作;三是对县工科局工作督促检查不力。对该局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人员调配不合理,从事煤矿日常安全监管的人数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及执法工作不规范等情况失察。

黔西南州能源局监管工作弱化。一是人员配备和装备不能满足对辖区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的职责需要。二是对黔西南州煤炭产业发展规划,特别是对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有序退出相关工作推进缓慢。三是对安龙县工科局的督促指导不力。四是对煤矿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存在差距。对辖区内煤矿重大隐患分析不到位,防范化解30万吨/年以下煤矿在退出前疯狂突击生产的重大风险存在差距。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广隆煤矿“12·16”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根据事故原因调查和事故责任认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提出如下处理意见和建议:

(一)建议移送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9人)。

陆传兵,广隆煤矿掘进队负责人。违法承包井下采掘工程;违章指挥工人冒险作业。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涉嫌犯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绳明林,中共党员,广隆煤矿通防副总工程师。“一通三防”工作不到位,未制止、纠正瓦斯管理和瓦斯监测的违章行为;煤层出现突出预兆后,采取的防突措施不能消除煤层突出危险。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犯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建议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给予其**处分。

康胜波,广隆煤矿机电副矿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不到位,参与组织故意隐瞒瓦斯真实情况。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涉嫌犯罪,建议撤销其煤矿安全管理人员执业资格,移送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李庆明,中共党员,广隆煤矿生产副矿长。对煤矿组织在一采区违法违规生产不制止、不纠正;违章指挥组织冒险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犯罪,建议撤销其煤矿安全管理人员执业资格,移送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建议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给予其**处分。

冯洪江,广隆煤矿总工程师。“一通三防”技术管理不到位,未制止、纠正瓦斯管理和瓦斯监测的违章行为,煤层

出现突出预兆后,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不能消除煤层突出危险。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犯罪,建议撤销其煤矿安全管理人员执业资格,移送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彭月如,广隆煤矿矿长。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违章指挥组织冒险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犯罪,建议撤销其煤矿安全管理人员执业资格,移送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提启夫,中共党员,广隆煤矿承包人兼采掘副总工程师。违法承包煤矿,违规转包井下工程,拒不执行监管指令,安排组织违法违规生产,安全投入不足,违章指挥组织冒险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犯罪,建议撤销其煤矿安全管理人员执业资格,移送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建议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给予其**处分。

许万平,中共党员,同煤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广隆煤矿法定代表人。违法将煤矿发包给不具资质的个人;同煤公司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履行公司对所属煤矿的管理职责不到位,未履行对广隆煤矿的安全包保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涉嫌犯罪,建议撤销其煤矿安全管理人员执业资格,移送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建议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给予其**处分。

张杰正,广隆煤矿实际投资人。煤矿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违法将煤矿发包给不具资质的个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涉嫌犯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二)对相关企业及中介机构人员的处理建议(10人)。

何艳,广隆煤矿监测监控员。采取拔掉监测监控数据传输线的方式不让瓦斯超限数据上传,隐瞒瓦斯超限真实情况。对事故负有重要责任。建议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给予警告并处捌仟元罚款。

胡周艳,广隆煤矿监测监控员。采取拔掉监测监控数据传输线的方式不让瓦斯超限数据上传,隐瞒瓦斯超限真实情况。对事故负有重要责任。建议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给予警告并处捌仟元罚款。

王稀,广隆煤矿瓦检员。瓦斯检查弄虚作假。对事故负有责任,建议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给予警告并处捌仟元罚款。

王刚,广隆煤矿安检科科长兼安全员。隐患排查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监督不到位。对事故负有重要责任。建议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给予警告并处捌仟元罚款。

陈学贵,同煤公司安全部长,对广隆煤矿安全管理监督、指导不到位,跟踪、督促煤矿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对事故负有重要责任。建议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给予警告并处捌仟元罚款。

付金龙,同煤公司安全副总工程师。对广隆煤矿安全管理不到位,跟踪、督促煤矿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对事故负有重要责任。建议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给予警告并处捌仟元罚款。

陈开典,中共党员,同煤公司总工程师。对广隆煤矿技术管理不到位;对煤矿存在的瓦斯超限等隐患整改跟踪落实不到位。对事故负有重要责任。建议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给予警告并处捌

仟元罚款。建议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廖天长,广隆煤矿“C3煤层突出危险性评估及瓦斯参数测定研究”项目现场工作人员。不按设计要求组织现场施工,导致《评估报告》结论失真。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给予贰万壹仟元的罚款。

李杰,广隆煤矿“C3煤层突出危险性评估及瓦斯参数测定研究”项目现场工作人员。不按设计要求组织现场施工,

向项目负责人提供虚假瓦斯测压钻孔参数,导致《评估报告》结论失真。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给予贰万捌仟元的罚款。

刘永杰,中共党员,华北科技学院承担广隆煤矿“C3煤层突出危险性评估及瓦斯参数测定研究”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实施过程失控;对瓦斯测压钻孔参数造假失察,采用现场人员提供的虚假数据,导致《评估报告》结论失真。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给予肆万捌仟元的罚款。建议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对相关公职人员的处理建议(14人)。

石远松,安龙县工科局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心驻矿安监员。在参与广隆煤矿复产复工验收检查、复查时,未认真核实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未发现煤矿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齐、监测监控员无证上岗的情况;在验收表上签字时,未核实情况为他人代签字,检查验收不细、不严。对事故发生负直接责任。建议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九)款、《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十七条之规定,给予其政务记过处分。

张顶辉,中共党员,安龙县工科局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心驻矿安监员。在参与广隆煤矿复产复工验收检查、复查时,明知该矿存在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备用电源达不到要求、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不能显示下井总人数的问题,仍在对应检查项目中签字认可其合格,检查验收不严。对事故发生负直接责任。建议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九)款、《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十七条之规定,给予其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文豪,安龙县工科局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心驻矿安监员(驻广隆煤矿)。驻广隆煤矿期间,每月下井次数、夜班检查次数、参加班前会次数均未达到县人民政府对驻矿安监员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发现广隆煤矿瓦斯频繁超限的情况后,未现场核实作业过程中瓦斯涌出实际情况,对事故前广隆煤矿瓦斯涌出异常的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直接责任。建议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九)款、《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十七条之规定,给予其政务记过处分。

马飞,中共党员,安龙县工科局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心驻矿安监员(驻广隆煤矿)。驻广隆煤矿期间,每月

下井次数、夜班检查次数、参加班前会次数均未达到县人民政府对驻矿安监员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发现广隆煤矿瓦斯频繁超限的情况后,未现场核实作业过程中瓦斯涌出实际情况,对事故前广隆煤矿瓦斯涌出异常的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直接责任。建议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九)款、《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十七条之规定,建议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李煜,中共党员,安龙县工科局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在参与或带队对广隆煤矿复产复工验收检查、复查时,明知该矿存在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备用电源达不到要求、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不能显示下井总人数的问题,仍同意验收通过;两次参与到广隆煤矿分析瓦斯超限原因时,未现场核实瓦斯涌出情况,对广隆煤矿瓦斯涌出异常的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直接责任。建议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九)款、《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十七条之规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刘继兴,安龙县工科局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心瓦斯监测监控股负责人。未组织制定安龙县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相关管理规定和文件;未按职责要求对安龙县各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开展检查和指导;未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未督促广隆煤矿及时处理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存在的问题,履行职责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直接责任。建议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九)款、《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十七条之规定,给予其政务记过处分。

韦建立,安龙县工科局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心副主任(股级)、主持工作。带队对广隆煤矿进行停产后复产复工验收时,未核实广隆煤矿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情况,对广隆煤矿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齐的情况失察;对广隆煤矿20xx年8月至10月停产期间多次违规组织掘进的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执法不严;20xx年11月份两次接到广隆煤矿瓦斯超限的报告后,未认真进行分析核实,对广隆煤矿井下瓦斯涌出异常的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直接责任。建议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十七条之规定,给予其政务降级处分。

刘万民,中共党员,安龙县工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xx年11月22日分管煤矿安全工作后,未及时掌握安龙县煤矿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未了解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存在的问题,对分管工作调查研究不够;接到瓦斯监测监控股报送11月份广隆煤矿瓦斯超限汇总资料后,未安排核实原因,工作不细;未检查驻矿安监员执行劳动纪律的情况,管理不严。对事故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第六条、《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之规定,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刘刚,中共党员,安龙县工科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本单位人员工作安排不合理,导致煤矿安全监管力量不足;未督促瓦斯监测监控股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驻矿安监员考核管理不严;事故发生前对广隆煤矿的7次检查中,均未安排人员下井检查,也未发现问题,工作不细、不实,执法不严。对事故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第六条、《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胡永华,中共党员,黔西南州能源局党组成员。协助局长负责能源安全监管工作,分管能源综合执法支队。对全州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指导不到位;对全州煤矿存在隐患问题调研分析掌握不够,调整广隆煤矿年度检查计划不科学、不全面,且未按要求向州人民政府报备。对事故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建议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第六条、《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五)项之规定,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任爱佳,原黔西南州能源局局长。对全州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指导不到位;对州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有差距;贯彻落实30万吨/年以下煤矿有序退出的安排部署不力;调整广隆煤矿年度检查计划不科学、不全面,且未按要求向州人民政府报备。对事故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建议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魏松林,中共党员,中共安龙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安委会副主任。分管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及本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不到位,推进落实30万吨/年以下煤矿有序退出工作不力;对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管工作督促、检查不力,对广隆煤矿复产验收工作鉴别不精准、跟进不及时;未能全面履行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职责。对事故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款、第八条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二十一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第六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其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冉隆斌,中共党员,中共安龙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县安委会主任、县委编委会副主任。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及同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不到位、措施不力;在统筹协调推进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专业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差距,未能全面履行县政府主要领导安全生产职责。对事故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建议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款、第八条等之规定,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钱正浩,中共党员,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共安龙县委书记、县安委会主任、县委编委会主任。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配备、专业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方面存在差距;对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30万吨/年以下煤矿有序退出政策督促调度不力;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中督促调度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建议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款、第八条等之规定,对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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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报告 篇57

【摘要】我们应该如何防范与杜绝类似火灾事故的重演呢!这就要求我们分析其原因,采取其相应的对策,从源头上预防与控制其类似是事故的再次发生。

经济在增长,社会在进步,国家在强大,奈何火灾事故越来越多?群死群伤的场面屡次重现呢!这些火灾事故的责任要归结在谁的头上呢!是个人,是集体,还是国家?我说都有责任:个人的消防意识太薄,集体的宣传监督力度不够,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类似等等原因都是导致火灾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的关键所在。

一、 对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屡次重演的原因分析

1、人们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消防安全知识缺乏,逃生与自救能力差,这是引发群死群伤事故屡次重演的关键所在。据有关部门的调查显示,中国目前近有三分之一的居民、近一半的学生不懂消防安全常识和缺乏逃生自救能力,将近百分之七十的居民不关注公共消防安全。从这个调查数据我们不难看出,一发生公共火灾就会有群死群伤的现象的原因了。

2、集体单位消防安全意识主体责任不明确,意识太薄,宣传监督力度不够,人为的造成了很多火灾隐患的存在。据公安部消防局统计表明,目前,全国未设立消防现役力量有956个市、县(区、旗),其中3.7万多个乡镇中,有专业灭火力量的不到20%。全国仅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就有18万余处火灾隐患没有整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尚有1525处未整改。

3、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跟不上城市发展的步伐,缺少先进的消防装备与设施。比如说,就目前很多楼层建筑安全疏散通道,设计的不到位,有的过于狭窄;有的即使做到位,但有由于管理上的不到位,安全疏散通道上堆放着很多东西,这些都是会影响到火灾发生时快速安全的撤离的。以及缺乏相应的消防设施装备,使火势得不到及时的控制,从而会使小火灾酝酿成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

4、建筑物的火灾载荷性能差,一旦着火就会释放出很多有毒物质与浓烟,使人在窒息昏迷而死。现代很多家人的装饰材料都是可燃极高的材料,比如海绵,一旦着火火势很快,并且会释放出co、hcn、so2等有毒物质和浓烟,这足以让人丧命。

二、 对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屡次重演所采取的相应对策

1、 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与培训,提高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开展普及性、长久性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不仅涉及人群范围要广,各个层面与各个层次的人都要教育到,而且教育时间要持之以恒,要从小开始教育,并且要涉及到每个年龄阶段。要让人们对消防安全知识有一个很明确的概念,使消防安全意识成为人的一种主动性意识而不是被动性的。至少要做到让每个人看到火灾第一时间知道报警、会报警,会简单的灭火方法,逃生方法以及掌握正确自救与互救的方法。比如说会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术等基本技能。

2、 加强对消防安全监督机构工作的指导力度,使其责任细化明确化。要让工作落实到具体的部门与人员上,制定出相关的规定,由谁负责,由谁检查,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谁来承担。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监督机构的监督作用。如发现火灾隐患就要及时进行整修与排除,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3、 要严把检查关,不能放过一丝一毫的火灾隐患。要严格把关好建筑材料与装饰材料关,减少易燃性高的材料,提高建筑物的抗火性能;要严格把关好消防设施设备关,安装好消防灭火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

4、 要完善好消防安全灭火预案,做好各项火灾救援的准备,要达到随叫随到的程度,要持之以恒,常年不懈。

总之,我们每个公民都要吸取教育,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时刻注意提高自己的消防安全意识;同时,各级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开展好消防安全大检查,全力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事故调查报告 篇58

一、事故简介

20xx年6月20日,河南省信阳市某电信综合楼施工现场发生一起吊篮高处坠落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50万元。

二、事故发生经过

信阳市某电信综合楼项目工程于20xx年2月22日开工建设。发包方为信阳市某电信局,总承包方为江苏南通另一建筑公司(一级资质),该公司(一级资质)作为南通另一建筑公司的联营单位,参加了工程施工。监理单位为洛阳某建筑监理公司。

该综合楼的主体结构于20xx年10月29日封顶,工程基本竣工时间为20xx年12月30日。20xx年南通另一建筑公司的施工人员相继撤离现场,20xx年3月5日,信阳某电信局与南通某建筑公司另行签订了12万元的零星收尾工程的《工程施工协议》,该建筑公司留少量人员作工程收尾工作。

20xx年6月20日上午6时30分许,该建筑公司装潢组丁某等3人在综合楼外檐更换一块中空玻璃时,因电动升降吊篮屋面挑梁配重压力不够,失去平衡,导致吊篮下滑倾斜,造成丁某等3人在约距地面60m的高度从吊篮中滑出,坠落地面,当场死亡。

三、事故原因分析

1.技术方面

电动吊篮屋面挑梁配重不足,导致挑梁倾覆,吊篮下滑坠落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 按规定要求,该吊篮(型号为ZLD63L/63。经查产品符合有关要求)正常使用时屋面挑梁配重应为900kg(25kg×36块)。事故发生后经检查发现,吊篮屋面桃梁配重实际只有100kg(25kg×4块),因此不能平衡吊篮的倾覆力矩。

2.管理方面

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按照《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要求,每天使用前必须按日常检查要求逐项进行检查,并进行运行试验,确认设备处于正常状态后方可使用。吊篮中的作业人员应佩带安全带。而丁某等人私自接通吊篮的电源,在使用吊篮前,未对吊篮进行日常检查,又未按规定要求佩带安全帽和系安全带,因此在吊篮发生下滑倾料时,导致3人从吊篮滑出坠落。

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组织协调不力,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监管人员严重失职。6月16日下午,瓦工组长张某在未征得工地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发生事故的吊篮的32块配重借给上海某装潢公司使用,事后张某向项目部临时负责人、安全员葛某作了报告,并通知电工将该吊篮的电源切断;但是葛某在得知此情况后未采取防范措施,导致事故发生。 安全管理有章不循,有令不止,规章制度流于形式,安全措施不落实。按照该公司规定,施工工地配电箱应加锁,由专人负责管理,用电由电工负责接线,停用设备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而实际施工中,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安全教育培训不够,职工安全意识淡漠。材料。第三是对现场作业人员违章作业缺少监督检查,丁某等作业人员使用吊篮过程中的一系列违章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的纠正和制止。该单位对此次事故应负直接管理责任。

四、事故的预防对策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的安全规范、规程和规章制度,严肃查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专家点评

此次事故的根源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落实,导致施工现场负责人和作业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该现场形成一种习惯,而且没有人认识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是一种违法行为,也就得不到及时的制止和纠正。

有效控制建设工程伤亡事故,首先就要在制度措施上不断的健全和完善,其中的关键是贯彻落实。其次是有效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在这个方面的主要措施是强化安全生产的培训教育,并使之不流于形式。加大对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也是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有效途径。

事故调查报告 篇59

一、企业名称:沐川县津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沐川县凤村乡

二、企业类别:煤炭工业 企业性质:民营

三、直属监管部门:沐川县安监局

四、事故发生时间:二0xx年三月十五日晚上20:00分

五、事故发生地点:xx3b6掘进碛头

六、受伤情况:伤一人

七、事故经过

20xx年3月15日下午17:30,由代班组长巫良兄在更衣室组织xx3b6掘进工作面组员周其森、宋六君、王定军、张开其、魏德宣、向国全、杨正军7人召开了班前会。会上强调了安全注意事项及防范措施,明确了分工,由放炮员周其森、押运员王定军负责到库房领取炸材:其余5人到碛头作业,18:00分大家分别在调度室报道入井,19:10时到达xx3b6碛头作业,首先由代班组长巫良兄检查碛头安全,然后布置沉底板炮眼,19:40炮眼打完瓦斯检查员李成荣检查瓦斯,巫良兵派人设好警戒,放炮员周其森开始装药、联线、放炮,于19:50放炮作业完毕,代班组长巫良兄进入碛头清理危岩,其余人员在后面负责监护顶板,在清理危岩过程中碛头东边上帮垮落一块长0.8m、宽0.3m、厚度0.2m的块砂砸伤杨正军的.腰椎。事故发生后,班组人员立即汇报调度室,并扶送伤员出井,安监科立即下井堪查现场,公司立即落实车辆将其送往峨眉山市中医院治疗。

八、事故发生原因

1、杨正军安全意识差,班组长在处理安全过程中自己躲避位置不当,未认真履行监护顶板职责,导致顶板片帮伤人事故。

2、代班组长巫良兄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清理危岩不彻底,不认真、不仔细。

3、现场安全管理监督不严格,巷道成形差,帮上留下伞檐,帮锚杆,锚网未及时跟紧碛头。

九、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

1、组长万仕华负这次事故现场管理责任,按掘进班长目标责任书考核扣安全低押金。

2、伤者杨正军安全意识差,自己躲避位置不当,导致自己受伤按照相关规定罚款300元。

3、掘进副矿长曹帮森负管理责任,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4、掘进队长王润全、魏世贵、徐金华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5、安监科长王芝云、通风技术员吴远森2人,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6、安全矿长徐施银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7、班组对这起事故负连带责任,按照掘进目标责任相关规定罚款500元,并支付伤者一个月伤假工资。

8、瓦检员李成荣现场监督不力,按照目标责任相关规定罚款100元。

十、事故防范措施

1、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加强顶板管理,严格使用前探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清理危岩,活矸。

3、加强掘进工作面现场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巷道成形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严禁留下伞檐。

4、班组长加强施工地点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先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5、锚杆,锚网必须紧跟碛头,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事故调查报告 篇60

时间:20xx年11月28日21时左右

地点:二公司840水平36-37穿矿房

伤者情况:z,男,35岁,系z洞镇z村人,现在二公司上班。受伤部位主要是脊椎严重受伤,现在医院治疗。

一、事故经过:

20xx年11月28日,z和z1上4点班,在840水平37-38穿矿房作业。约在晚上8点多钟,他从37—38穿浅孔矿房下来,就到z1作业的36-37穿浅孔矿房。上到矿房后,就和z2z3(36—38穿矿房负责人)蹲在矿房上盘岩边上(上部已打成一个钻孔)闲谈吸烟,突然他们身后上部的岩石发生片帮将其压倒。事故发生后,z3和z2立即将其送下矿房,出洞后急忙送往黄崖洞医院治疗。经医生检查,z1的腰部脊椎严重受伤,后转长治医院治疗。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z1和z2、z3蹲的位置,上部刚好打过一个钻孔,由于打钻岩石发生松动,排除险情不彻底,导致他们在说话过程中发生片帮。

2、z1在上班时间窜岗,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进入36-37穿矿房,安全意识不强,是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车间对生产作业人员管理不严,工人随便离岗窜岗,现场管理松懈,也是事故发生的一个原因。

4、z3和z2在z1来矿房时,没有阻止其违章行为,是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事故性质

根据事故原因分析,本事故属责任事故。

四、责任分析及处理意见

1、z1上班窜岗,违反劳动组织纪律,安全意识低,对事故应负直接责任,鉴于本人在事故中受伤,建议对其罚款500元。

2、z3打完钻孔后没有认真检查,z1到来时没有提醒而且还聚集在钻孔下说话吸烟,安全意识低,对本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建议对其罚款500元。

3、矿房负责人z2,现场管理松懈,导致人员上班窜岗,且未阻止其违规行为,对本事故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建议对其罚款20xx元。

4、值班主任江某,现场管理不到位,建议对其罚款300元。

5、车间主任景某是本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事故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罚款500元。

6、安全科长赵某对本事故应负安全监管责任,建议对其罚款200元。

7、安全生产副经理李某、经理赵某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对事故应负领导责任,建议对其各罚款500元。

8、根据“矿山安全津贴工资”的规定,扣除二公司采矿车间12月份安全工资总额的30%。

五、防范措施

经过对事故的调查、原因分析,以及针对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了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应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逐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心。

2、二公司要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一次生产劳动纪律大整顿,严格劳动纪律,让职工自觉遵章守纪。

3、加强班中检查,强化现场管理,严格按施工程序作业,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事故调查报告 篇61

××××年××月x日晚x点××分,××医院门前发生了一起出租车与摩托车相撞的严重交通事故,导致摩托车驾驶员死亡。十一假期末,××月x日晚x点左右。××x出租车公司驾驶员××开出租车行至××到××方向,过红绿灯后有乘客打车到××大学新校址。××越双黄线违章调头,想走××大桥到××路再上××路。调头时没有观察情况与对面正急速驶来的一辆摩托车相撞,导致摩托车驾驶员死亡,死者名为××,××x人,年仅××岁。当晚××被公安交警连人带车一并扣留,等待处理结果。

公司出面达成协议

此次事故,驾驶员××负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公司积极的和公安部门处理善后事宜。在二天的事故调解中,死者××家属20多人男女老幼病残在市公安交警事故调处大队协商赔偿问题。由于死者家属不按法律程序办案,无法达成赔偿协议。随后又到××××出租车公司领导办公室围坐,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办公。公司领导x总、x总出面,经过五天的艰苦协商调解,终于与死者家属的达成协议。最终赔偿死者家属22万。

分析事故警钟长鸣

血淋淋的事实,必须留下血淋淋的教训!回首此次交通事故,表面上能给我们广大的驾驶员留下最直接的教训,就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双黄线违章竟然要用一条鲜活的生命作为代价!这样的教训足够深刻了,这是其一。第二,透过表面看本质,驾驶员××为什么会违章驾驶,全因其淡薄的交通意识和无视交通法规的态度。在出租车行业中不仅只有××平时违章驾驶,这是公司出租车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驾驶员心抱侥幸心理,想着不会那么倒霉,但是等到发生交通事故那一刻,你还能后悔吗?这次的教训足够要求驾驶员朋友,在平时的驾驶过程中必须强化交通意识,树立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的态度。“宁等三分不抢一秒安全行车远离车祸”是我们每个驾驶员都应该牢记的警训。经过此次惨痛的教训后,希望我公司广大驾驶员从心底认识到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更要时时刻刻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注意行车安全,这用生命换来的教训,必须扎根于每位驾驶员的心中,警钟长鸣。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XX年8月11日,曲靖市罗平县发生一起11人死亡、4人受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经省政府批准,成立了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省监察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总工会和曲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的省政府曲靖市罗平县“8·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与。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事故进行了全面调查。

一、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XX年8月11日,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郭双海驾驶一辆号牌为云dv5586“长安”牌微型普通客车,载乘15人(核载7人),从挖玉冲村前往阿岗镇。当日8时许,车辆行驶出约146米,在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大转弯”下陡坡左转急弯路段,车辆驶出路面,翻下22.8米山坡,坠落于该道路下一台路面上,造成10人当场死亡(含驾驶人)、1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4人受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事故救援情况

8月11日8时05分,罗平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过路群众吴永平电话报警“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有辆面包车翻在路边,具体情况不清”,指挥中心立即指令阿岗镇派出所出警;8时09分,指挥中心再次接到吴永平电话报称“有7人受伤”后指令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出警;9时28分接到阿岗镇派出所反馈的“有10人死亡、5人受伤”的情况后,迅速组织交警、特警、刑警等警力50余人于11时50分左右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处置。阿岗镇党委、政府有关领导率领在岗的所有干部职工于9时30分左右赶到现场参与救援。

事故发生后,罗平县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县委、县政府领导率相关部门人员于12时30左右赶赴现场,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曲靖市政府接报事故信息后,按照市委书记高劲松、市长范华平作出的批示要求,市委副书记李云忠、副市长早明光率领安监、卫生、公安等部门于13时30分赶到现场,指挥救援和指导事故处置。与此同时,成立了市、县两级事故救援处置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工作组、医疗救治组、秩序维护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7个工作组。罗平县设立了由县级领导、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阿岗镇党政班子成员组成的9个善后工作组,进村入户“一对一”包户做好死者家属思想稳定工作,罗平县对每名遇难人员给予6000元救助费;每名受伤人员,设1个医疗小组,实行“一对一”救治。

省委书记秦光荣、省长李纪恒、副省长刘慧晏、尹建业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立即组织开展事故救援,抢救伤员、妥善做好遇难者善后处置和安抚工作;成立事故调查组,认真查明事故原因,开展责任倒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势头,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要求,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白光福与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董家禄及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波带领安监、公安、交通、监察、卫生、检察院等部门组成的省政府工作组,立即赶往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省政府工作组于当日下午17时左右赶到事故现场,初步查看现场后,召集现场有关人员对现场搜救和善后处理,晚上到罗平县医院看望了伤员,并召开专题会议,伤员救治提出了具体要求。8月12日上午在罗平召开有100多人参加的事故调查组成立大会,宣布了经省政府批准的事故调查组组成单位和成员,白光福为“8·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组长。听取县政府工作汇报和省级有关部门领导发言后,事故调查组组长对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善后等有关工作提出要求。

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也派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工作。

二、事故相关情况

(一)肇事驾驶人基本情况

郭双海,男,42岁,居民身份证号:530324197103092319,住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257号;持准驾“b2”类车型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530300411141,初次领证日期XX年5月31日,发证机关为云南省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XX年4月1日换领XX年有效期驾驶证,有效期至20xx年5月31日,状态正常,系云dv5586号“长安”牌微型普通客车驾驶人。经查询,驾驶人郭双海于XX年12月24日,驾驶车辆未按规定车道行驶;XX年8月21日,驾驶未按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载货汽车;XX年8月25日,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机动车,均已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行政罚款处罚。

(二)事故车辆基本情况

云dv5586号“长安”牌微型普通客车,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车辆所有人:袁晓书,车架号为ls4bab3d3bg266382,发动机号为b5ha091897,初次登记日期:XX年3月13日,检验有效期至XX年3月13日;该车核定载人数为7人,肇事时实载15人。该车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号:pdzaXX5303t000008961;商业保险保险单号:pdatXX5303t000009696,其中车上人员责任险(2万/人,共14万)、机动车损失险(2.5万)、第三者责任险(10万),有效期均至XX年03月07日。经查询,该车无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记录;有6条交通违法记录,其中,3条为张金强驾驶,XX年7月8日该车因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且不服从交警指挥被处罚;另外3条为袁晓书驾驶,分别是XX年11月23日,在师弥线64公里+600米处超速20%以上未达50%;XX年3月24日因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XX年6月22日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被处罚。

(三)事故路段道路及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事故路段位于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系村民自筹自建村中盘山道路,技术等级为等外公路,道路坡陡弯急,道路起点位于挖玉冲村小学门口,终点至挖玉冲村小桥处与县道法(罗平县阿岗镇法朗村)荫(师宗县荫凉箐)线k23+250米处相连,全长980米。肇事地点道路为潮湿水泥路面,中心现场车道由北向南呈“s”形走向。现场起点为“s”左转弯道(车辆行驶方向),弯道半径r=8.45米,坡度i=-8%,现场止点在“s”右转弯直线道路上(车辆行驶方向)。车辆驶离路面处以北进弯道路宽为3.5米,弯道路面最宽为9.6米,出弯道路宽为5.4米。事故地点距罗平县阿岗镇23千米,距罗平县城75千米,距师宗县城40千米。道路西侧为高出路面的建筑挡墙,东侧为低于路面的山体,南侧为低于路面的山崖。现场道路无安全防护设施,无交通标志、标牌。肇事后云dv5586号车因村民抢救伤员时翻转至头西尾东停于村中道路北侧(该车原始状态为头西尾东左侧翻),该段道路路面宽3.5米,为东西走向,道路北侧为坡地,南侧为空地。

XX年5月,阿岗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要求6月底上报检查排查情况。6月24日,阿岗镇交警中队将6份“罗平县阿岗镇危险路段排查表”(其中包括事故路段---阿岗镇挖玉冲路段隐患表)上报镇政府国土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简称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杨伟平。杨伟平于7月初将14份道路隐患排查表(含建设服务中心排查发现隐患8份)上报分管副镇长杨林。杨林请示镇长杨画,杨画答复:因近期工作太多,过几天召开班子会或专题会研究。

7月15日14时30分,杨画主持召开镇长办公会议,杨林逐一汇报14个道路交通隐患点,并提出治理方案。镇长杨画在会议上就戈维村委会挖玉冲路段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安排:此条路已建设使用多年,弯大、坡陡、路窄。若需要改道,请杨伟平与县交通局联系下来帮助测设。若不需要改道,通过协调当地煤矿出资等渠道争取6至7万元对该路段增设安全防护设施。

由于其他工作原因,至事故发生时,杨伟平仍未向上级交通部门汇报协调此事。

(四)现场勘查、检验鉴定情况

1.现场勘验情况。云dv5586号“长安”牌微型普通客车驶离路面时,在道路南侧边缘形成一宽1.6米的压印痕,压印痕东侧起点距勘查基准点(现场车辆南侧标有“挖玉冲村变线d-2-050”电线杆)26.3米。车辆驶出路面后与现场南侧山体距压印痕5.2米的第一棵树木刮擦(擦痕面积为1.3×0.11平方米,距地高1.3米)。之后又与距第一棵树木6.0米的第二棵直径0.07米的一树木相撞并折断该树木(该树折断点距地面水平高3.8米),后车辆坠落于下一台路面上并翻覆,车辆右侧与道路南侧电杆(标有“挖玉冲村变线d-2-050”)相撞后车辆左侧着地,肇事后车辆因村民抢救伤员时翻转至头西尾东停于村中道路北侧。经测量,车辆驶离路面点距第一落地点22.8米,车辆坠落高差为11.4米。

2.对当事人的调查情况。通过对云dv5586号“长安”牌微型普通客车车主袁晓书进行调查,其陈述:8月11日早上,其驾驶云dv5586号车在挖玉冲村小学门口(距车辆驶离路面位置464米)等人,刘石英、周汝兰、杨瑞仙、张卓瑶、郭双海、郭海发、郭和珍、刘会平、张杰、王开先、秦陆秀12人陆续上车后,袁晓书驾驶车辆行驶至其家门口停车(行驶距离为318米),陈曌华、陈锦华先后上车,袁晓书回家与丈夫张金付从家中搬来一袋约40公斤的苕子种并装入车辆后尾部,张金付坐于苕子袋上。之后,袁晓书回到家中,由郭双海驾驶云dv5586号“长安”牌微型普通客车前往阿岗镇,8时许,郭双海驾驶车辆仅行驶146米,在雨后湿滑路面下陡坡左转急弯过程中车辆驶离路面,坠落于距路面22.8米的该道路下一台路面上。

3.检验、鉴定情况。

(1)经曲靖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送检的郭双海尸体血样中未检出有机磷、有机氯、氨基甲酸酯、拟除中菊酯类农药和鼠药类毒物及乙醇。

(2)经云南云通司法鉴定中心检验:云dv5586号车发生事故时转向系功能有效、制动系功能有效、刮水器功能有效、行驶系功能有效,未检见该车的机械故障,该车驶离路面时的车速约为42km/h,发生事故路段坡度为-8%,弯道半径为8.45m。

(3)经云南云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鉴定人郭双海符合云dv5586号小型普通客车肇事时驾驶人位置上人员。

(4)经罗平和谐司法鉴定所检验:陈锦华、刘石英损伤构成重伤

(5)经曲靖珠源司法鉴定中心检验:秦陆秀损伤构成重伤。

(五)经济损失情况

经初步测算,该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约为人民520万元。

三、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1.主观原因。郭双海驾驶严重超过核定载人数的云dv5586号小型普通客车(核载7人,实载15人,超员达114%),在下陡坡转左急弯潮湿路面路段超速行驶(急弯路、下陡坡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超速40%),致使车辆驶离路面坠落在该道路的下一台路面上,是造成事故的主观原因。

2.客观原因。事故路段为村民自筹资金村中道路,事故现场道路坡陡(坡度为-8%)、弯急(弯道半径为8.45米),且路面凸凹不平,雨后路面湿滑。

(二)间接原因

1.罗平县公安交警部门指导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和监督检查不到位;阿岗镇派出所在村庄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上存在盲点和疏漏。对农村车辆运行监管不到位,对超员、超载、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打击不力,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的管控力度不够。

2.罗平县、阿岗镇政府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不力,落实道路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农村地区小(微)型普通客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等活动不够深入和细致。资金投入不足,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缺失,特别是县乡公路及村道缺乏安全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等,部分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阿岗镇对辖区道路安全隐患治理不及时,对安全隐患没有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3.罗平县、阿岗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没有切实做到深入乡村责任到户、管理到人。在农村地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缺乏行之有效的方式和手段,农村地区驾乘人员安全意识、法制观念不强。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该起事故为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四、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建议不再追究责任人员

郭双海,肇事车驾驶人。对该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因其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二)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人员

杨伟平,中共党员,阿岗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交通建设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阿岗镇道路交通整治责任人。在接到挖玉冲村道路隐患情况后未及时组织协调隐患整治,也未及时上报县交通局整治立项事宜负有主要责任。涉嫌玩忽职守罪,检察机关已立案侦查,待司法机关作出处理后,由有关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及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三)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

1.黄稳林,罗平县公安局阿岗交警中队中队长,主持中队全面工作。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路面监管不到位,对肇事车辆超载、超速严重违法行为失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2.金艳生,中共党员,阿岗镇政府副镇长、镇派出所所长、党支部书记,分管镇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对车辆运行监管不到位、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3.杨林,中共党员,阿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交通运输等工作。落实交通安全有关制度不到位,对事故路段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不够及时、督促检查不到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4.杨画,中共党员,罗平县钟山乡党委书记(XX年2月至XX年7月任阿岗镇镇长)。在任阿岗镇镇长期间,落实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度不到位,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力度不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聂应斌,中共党员,罗平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担任县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日常工作。对落实上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行动督促指导不到位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四)建议给予行政问责人员

1.方梓仲,罗平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分管农村公路建设和隐患整治,分片联系阿岗镇交通建设、管养工作。对村中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及监督检查不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由罗平县人民政府对其进行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彭安辉,中共党员,罗平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分管县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对督促有关部门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力度不够,督促公安交警部门落实路面管控有关制度不到位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建议责成罗平县人民政府向曲靖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曲靖市人民政府向云南省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五、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罗平县应组织对全县范围内县、乡、村道路安全隐患进行逐条排查,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对隐患整改过程中,不能保证安全通行的,应采取限制车辆通行措施,特别是要对营运车辆通行条件重新组织评估,确保安全。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努力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出行不安全的问题。

(二)特殊时段要采取群防群治措施。赶集天、婚丧嫁娶、学生收放假日、重要节假日等群众聚集出行比较集中时段,出村路口要有专人盯守和提醒,重要路口要有执勤点,安排警力上路执法,加强路面管控,严处非法营运、超员、超速、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三)扎实开展农村地区微型面包车和摩托车专项整治。要全面摸清底数,落实车辆及驾驶员“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实行户籍化管理,落实“一盯一”、“一帮一”监管措施,村委会、村民小组、交通协管员、交警和片警要落实具体责任。对驾驶员安全教育要注重提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处置突发问题的技能。

(四)专项排查平交路口隐患。324国道师宗至罗平段,平交路口较多,安全隐患突出。曲靖市交通运输局要立即进行专项排查,结合实际,在主要的涉村(寨)、人员交叉通行等路口,设置减速带、安全警示提醒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

(五)结合实际加强宣传教育。宣传工作要深入广大农村和边远山区,加强本地区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电影放映等形式,重点加强农村群众不乘座非法营运、违法载人、超员行驶等危害交通安全行为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安全出行意识。

(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罗平县、乡(镇)两级政府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协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省人民政府罗平县“8·11”重大事故调查组

关于饮酒与交通事故的调查报告

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车祸致死的首要原因。在这些酒后驾车酿成的惨剧中,有多少是源自于驾驶员的侥幸心理?有多少是源自于驾驶员对酒精的错误认识?

调查显示:驾驶员过高的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

根据来自4538位新浪网友的调查显示,有81.29%的被调查者同意酒后驾驶属于违法行为,但在被问及是否有过酒后驾驶行为时,仅有20.63%的被调查者从未有过酒后驾车的行为。在被问及酒后驾驶人员存在何种心理时,有39.84%的被调查者认为酒后驾驶人员过高的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27.35%的被调查者认为酒后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另外,有18.97%的被调查者认为酒后驾驶人员存在侥幸心理。

饮酒与开车——致命的结合

然而事实并非想象中那样简单,来自某国际组织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每33分钟就会有一人死于与饮酒有关的交通事故。尽管有大多数人认为酒后驾车酿成的交通事故永远不可能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但专家的统计结果证明:在每个人的一生中卷入与喝酒有关的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为30%。显而易见,饮酒与开车是多么可怕的致命结合,正是由于酒后开车这个“罪魁祸首”使得一幕幕本不该发生的惨剧接连上演,造成一个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支离破碎。

酒精对驾驶员身体的影响

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就会下降,尤其是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下降。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发生撞车意外的机会越高,受到酒精影响的司机通常会有如下特征:

1.对信号灯反应慢;

2.逆向行驶;

3.摇摆不定、突然转向、飘忽不定或在道路中线驾驶;

4.乱踩刹车;

5.转弯幅度大;

6.蛇行;

7.没有原因就停车;

8.开车速度极慢;

9.突然转弯或违法转弯;

10.天黑时不开前灯;

事故调查报告 篇62

20xx年度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共计14起,2例工人在宿舍内因突发疾病死亡事故。安全生产事故造成14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11人重伤,3人轻伤,1例外架倒塌事故(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066549元。从事故类别来看,8起高处坠落事故,3起物体打击事故,1起起重事故,1起车辆伤害事故,1起架体倒塌事故。

上述事故类别中,高处坠落事故中造成7人重伤,1人轻伤;物体打击事故造成2人重伤,1人轻伤;起重事故造成1人轻伤;车辆伤害造成2人重伤。从事故统计来看,高处坠落为各类事故之首,造成的伤害人数累计也最多,其次是物体打击和起重伤害事故。

建筑工地五大伤害事故中,高处坠落事故一直居高不下。高处坠落造成伤害的原因无非有如下几点:

1、从脚手架或垂直运输设施坠落(重伤2人)

2、从洞口、楼梯口、电梯口、天井口和坑口坠落(重伤1人)

3、从楼面、屋顶、高台边缘坠落(重伤1人)

4、从施工安装中的工程结构上坠落(重伤1人)

5、从机械设备上坠落(0人)

6、其它因滑跌、踩空、拖带、碰撞、翘翻、失衡等引起的坠落(重伤3人,)其次的物体打击事故中:

1、物体打击空中落物、崩块和滚动物体的砸伤(重伤1人)

2、触及固定或运动中的硬物、反弹物的碰伤、撞伤(重伤0人、轻伤0人)

3、器具、硬物的击伤(重伤1人,轻伤1人)

4、碎屑、破片的飞溅伤害

5、车辆伤害造成2人重伤,起重伤害造成1人轻伤。

20xx年高处坠落事故为6起,造成的人员伤亡为8人,20xx年度为8起,造成8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重伤7人,轻伤1人)。从数字上面看,高处坠落事故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较20xx年(22起)相比,虽然总体事故率有所下降,但是从事故类别来看,高处坠落事故始终站各类事故之首,发生部位相对也较为分散,这说明项目在注重各类易发高处坠落部位(如各类临边洞口)的防护后,相对其他易发部位也存在管理薄落的现象。比如各类临时通道不规范搭设造成的坠落和临时登高设施的踩空、滑落现象。

在项目检查过程中发现,项目在各类登高临时设施的使用方面较不规范,使用的人字梯用木板拼制,中间无拉绳或拉绳使用不规范。这样的登高用具,在人员登高时稍一用力,极易造成踩空滑落或人字梯断裂现象。还有就是绑扎钢筋时,用木板穿在下面的钢筋空隙里面,直接踩在木板上面绑扎上面的钢筋,周边无任何防护措施。大多数项目在临边洞口的.防护上,基本都能够按照定型化、工具化的设施设备进行安全防护,但是个别小型洞口,临时搭设的通道方面的防护还有不到位的情况。发生的几起事故,也正是工人在这些部位走动,造成了坠落伤害事故。这些部位的安全隐患,在20xx年度的安全检查中,尤其应引起重视。规范各类临时通道搭设,现场各类中小型洞口和隐蔽部位的临边防护,都应该督促现场安全员加强安全管理。

还有就是起重伤害事故,个别项目部还存在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无证人员在现场进行起重指挥作业,对此现象,公司已发文各项目部,在检查过程中如再发现类似现象,将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从源头上减少安全生产隐患,从而减少事故的发生。

20xx年度2起因疾病死亡事故中,1起为无法预料的心脏病猝死,另外一起为工地超龄人员心脏病突发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两起事故赔付金额为320000元,占事故总费用的30%。虽然公司明令禁止超龄人员进场施工,但是项目安全管理方面还是未引起重视,造成该起事故的发生。项目安全员反映说,有时候为了赶工期,分包班组会突击从外面调人进场,并未在安全部门备案,造成安全部门难以对这部分人员进行有效掌控。对于这方面的管理,安全部每到一个项目,都会督促项目加强人员备案登记制度,即使工期紧张,人员登记备案也不应疏忽,应从源头上对进场人员进行有效掌控。在今后的检查中,安全部将采取对现场人员抽查,然后在实名制名单里面核实,对严重违反备案登记的项目,严厉惩处,并予以公示。争取在短期内,有一个好的改观。

安全管理是项目施工过程中贯穿始终的一项工作,目前公司承揽项目多,分布地域广,在建的21个项目中,因其施工特点不同,承包模式不同,所以各项目的安全管理方法也有所不同。但是从事故产生的根本原理中,造成事故的原因却基本相同。人为的不安全因素,个人安全意识,永远是事故产生的首要因素。所以,在以后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加强人员安全意识宣传教育,强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大力推行各类定型化、工具化的安全设施设备,是安全管理中的工作重点。公司加强项目施工现场巡查力度,加强隐患排查整改措施力度,是项目减少安全生产隐患的有力保障。为保证各类隐患的有效整改,从制度上严格执行对项目的奖惩管理措施,形成一种有效地的约束力。

安全管理,预防为主;防微杜渐,警钟常鸣!

事故调查报告 篇63

公司领导:

近期,宁夏市场反馈XXXX的礼盒有褶皱现象(见附图一),

质量部得到信息后,对相关环节进行了调查,现汇报如下:

一、产品情况

1、发生礼盒褶皱的产品批号为:XXXXX,该批号共计生产了XXXXX件;

2、礼盒供方为XXX有限公司(下称XXXX);

3、宁夏客户该批次共进货XXXXX件,从市场上回收XXXX件产品,其中有XXX件全部起泡有褶皱,还有XX件没抽样;

4、XX件产品由XX公司市场督察员配合回收;

5、目前其它市场暂无此质量问题反馈;

6、该批产品无库存。

二、市场抽查情况

1、市场人员从经销商库房中抽查了批号为XXX的产品5件,其中有3瓶礼盒有轻微起泡现象;

2、从市场管理人员走访贺兰县7家终端零售店来看,生产批号为XXX的产品在7家零售店都存在礼盒起泡褶皱现象。

三、产品处理

鉴于该批产品在库房内发生起泡褶皱的较少,5件产品只发现了3瓶,起泡褶皱的产品在终端货架上表现比较明显,故对该批产品XXXXXXXXXXXXXXXXXXXX。

四、原因分析

经质量部与XXXX的联合调查发现,该批礼盒是在今年的1月份生产的,气温低、时间短,礼盒在没有充分晾干的情况下就发到了包装地点,在随后的'运输、贮存过程中,特别是在货架过程中,随着温度和湿度的增加,一些礼盒面纸在高温环境下干燥收缩,导致表面的胶膜产生了褶皱。

五、责任划分

1、因该批礼盒系供方未按照规定将礼盒晾干,然后再运往包装生产点,导致纸面收缩、覆膜发生褶皱,属供应商责任,故本次礼盒褶皱事故所产生的所有售后费用由XX公司承担。待该批产品全部消化完后,由市场监管人员审批统计后,报市场管理部,由XX公司统一赔付;

2、根据XXXX发[20xx]46号《质量问题处理办法》,对XXXX有限公司处以XXX元的经济处罚;

3、请XXX有限公司针对本次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保持送到包装生产点的包材符合要求,避免类似现象的再次发生。

特此报告

XXXX集团公司

质 量 部

事故调查报告 篇64

20xx年5月4日中午12点左右,一辆由华坪红砖厂自派的'自卸翻斗车(云P:13531)运送红砖到由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施工的宁蒗县新城区,在新区建设住宅二期工程30栋旁卸红砖时,由于车辆后轮负荷太重,引起车辆后轮下陷,自卸车不能顺利卸出车内的砖块,司机就擅自安排下水泥的农民工沙尔哈等工人帮忙卸车,在工人卸车时,由于后车门未处置稳当,造成后车门下落,击打到下砖的农民工沙尔哈的头部,造成沙尔哈头部重伤,该公司项目部接到电话后,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及时组织人员把伤员送到宁蒗县医院,由于伤势较重,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12点37分,刘立国打电话到宁蒗县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报案,称工地上一人被下砖的车门打着了,在送往医院抢救,不知道是否死亡。接到报案后,县建设局分管安全的领导徐礼芳及安全监督站的两位同志李金峰和杨志平赶到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同时安监局的杨新红副局长、毛应国、杨凯龙及大兴镇派出所的杨祖所长等单位同志到了现场,全面展开了“54”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和善后处置工作。下午,县人民政府和军强副县长进一步做了批示。

5月5日上午9:00时左右,县安监局召集了监察局、建设局、大兴派出所、工会等有关部门,成立了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经过现场勘查,证人询问、查看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各种资质证书和安全管理机构、制度、教育记录等,到目前为止,事故情况已基本调查清楚,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的背景情况

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是经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到宁蒗开发宁蒗新区建设的施工企业,具有《建筑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等,安全生产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发生事故的车辆云P:13531是砖厂自派的,运红砖到工地上卖砖给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与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没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该车车主是杨文华,与司机李勇(身份证:533224198602162117)是属舅侄关系.

二、事故发生的经过

20xx年5月4日中午12点左右,云P:13531自卸翻斗车运红砖到由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施工的宁蒗县新区开发建设住宅二期30栋旁,在自卸车翻斗车卸红砖时,由于车辆后轮负荷太重,引起车辆云P13531后轮下陷,自卸车不能顺利自卸出车内的砖块。

就安排下水泥的农民工沙尔哈等工人帮忙卸车,在工人卸车时,由于上翻的后车门未处理稳当,造成后车门下落,击打到下砖的沙尔哈头部,造成头部重伤,该公司项目部接到电话后,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人员把伤员送到县医院,经医院全力抢救,由于伤势较重,抢救无效死亡。同时报告给安监局、建设局、大兴派出所等有关部门。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54”事故造成一死一伤,其中:沙尔哈,彝族,死亡,身份证号:53322419671020xx56属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农民工;李学华,彝族,轻伤,现已经出院,属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农民工。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约30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析规划》的要求,“54”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如下:

一、直接原因

1、运砖车辆云P:13531的驾驶员李勇违章指挥,违章 作业;

2、死者沙尔哈和同伙违反操作程序,违反劳动纪律,在自卸翻斗车不能顺利自卸出车内的砖块时,没有固定好后车门,就在后车门下作业,造成后车门下落,并击打到沙尔哈的头部,至使沙尔哈死亡。

二、间接原因

1、宁蒗县建设局对该建筑企业监管不到位,存在监管漏洞和盲区;

2、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对该公司所雇用的农民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该公司农民工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这是造成事故的根源所在。

三、事故性质

通过调查、取证后认定:20xx年5月4日上午12:00时左右发生在宁蒗县新城区二期工程事故属违章指挥、违章违规作业造成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四、事故责任的认定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

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宁蒗项目部有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但没有按制度对现场的施工作业进行认真的管理、指挥和监督,在此次事故中负次要责任,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对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宁蒗项目部处以罚款壹万元人民币。

沙尔哈及同伙违反劳动纪律,在没有支撑稳定好后车门的前提下进行作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但因沙尔哈已经死亡,同伙属于弱势群体,其处罚由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宁蒗项目部承担,不再对其进行处罚。李学华等人重返生产一线前需要接受县建设局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五、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

1、建议县建设局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结合“全县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建筑施工行企业业现场管理混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等现状,进行一次清理和整顿,严厉打击现场管理混乱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行为,杜绝“54”事故相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2、“54”事故的发生,暴露了该企业对作业人员管理混乱,监管不到位,特别是设备和人员监管不力,通过对“54”事故的认真分析,特提出以下整改建议:

(1)明确内部安全管理分工和职责;

(2)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4)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设备检修;

(5)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6)加强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和人员来往登记制度。

(7)对原材料的往来管理进行专人指挥,并跟踪督促落实。

(8)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脚手架、施工机具、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施工现场等部位加强管理。

调查组成员签字:

事故调查报告 篇65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企业详细名称:ABC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区路x号

经济类型:

行业分类:参考GB/T4754-20xx

隶属关系:

直接主管部门:

组织机构代码:x

法定代表人:

从业人员总数:x人

企业规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事故概况

事故地点:ABC有限公司x厂房生产线机械

事故发生时间:20xx年xxx月xx日时xx分

事故类别:

事故严重级别:一般事故

事故损失工作日总数:天

事故原因:

三、人员伤亡情况:死亡人、重伤x人、轻伤人

姓名性别年龄文化

程度用工

形式工种级别本工种

工龄安全教育

情况

男/女高中合同xx年

伤害部位受伤性质损失工作日伤害程度备注

xx日身体某部分受伤情况籍贯

四、本次事故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1)直接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①人员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丧葬费及抚恤费、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等;

②善后处理费用:包括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性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及赔偿费用;

③财产损失价值:包括固定资产损失价值和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2)间接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①停产、减产损失的价值:

②工作损失价值:

③源损失价值:

④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

⑤补充新员工的培训费用:

⑥其他损失费用:

五、事故详细经过

事故调查组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经过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前,事故发生单位生产作业状况;

(2)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

(3)事故现场状况及事故现场保护情况;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 篇66

泰安煤业有限公司关于 20xx年9月6日主运巷皮带

机头配电点电缆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基本情况

单位:机运队

时间:20xx年9月6日16时05分

地点:主运大巷750米处配电点

原因:在皮带启动时,供抱闸开关负荷侧接线腔内由于电缆相间绝缘损坏,造成相间短路,接线腔内引起电弧,同时造成开关电源侧接线柱短路,瞬间,短路电流较大,造成馈电开关电源侧相间击穿,造成电源侧电缆短路,导致中央变电所12#高爆开关过流二段跳闸。

伤亡情况:无

直接经济损失:一台KBZ16-630馈电开关接线腔烧毁,一台QBZ-80电磁启动器接线腔烧毁。

二、事故详细经过

20xx年9月6日下午16点05分,主运大巷皮带司机王小瑜汇报:皮带无法运转,1XX0馈电开关跳闸。中央变电所吕涛汇报:井下12号高爆过流跳闸。

16:30分,机运队党少敏与陈乾军赶往中央变电所,现场对12#高爆(供掘进)进行闭锁、挂牌处理,并准备好各类相关绝缘用具。 16:40分,机运队党少敏与陈乾军赶往主运大巷750米配电点,进行现场分析和故障诊断。

17:00分,通过开盖检查及工具测量,确定1XX0V馈电开关接线端电源侧已明显烧损、负荷侧同时受到较严重的电弧损坏,控制回路一切完好无异常;1XX0馈电供抱闸使用的'80开关接线端经开盖检查发现电源侧已明显烧损,负荷侧同时受到较严重的电弧损坏,控制回路一切完好无异常;1XX0馈电供80开关的连接导线多处受到损坏,有明显的崩口处,但未发现短路点;1XX0馈电电源侧连接导线接线端内明显损坏,但其他位置完好无损,经摇测该线路正常。

17:10分,联系队组值班队长和调度室,要求从地面领取一台630馈电开关及80真空开关和10米6平方电缆线入井。

17:30分,分析故障原因后,经陈乾军对变压器对1XX0馈电的输出线进行拆除后,由党少敏审核后,联系中央变电所对变压器进行试送电,运行5分钟观察高爆开关一切数据正常,变压器运行正常。由党少敏在变电所进行拉闸操作,并停电、挂牌。

17:40分,拆除损坏的电缆,并重新做头。

18:30分,损坏开关拆除完毕。

18:40分,新馈电和真空开关到位。

18:50分,损坏开关升井。

20:50分,所有线路恢复供电。

21:20分,馈电及真空馈电各项整定调试完毕,主运大巷皮带起车。

三、事故原因分析

在皮带启动时,供抱闸开关负荷侧接线腔内由于电缆相间绝缘损

坏,造成相间短路,接线腔内引起电弧,同时造成开关电源侧接线柱短路,瞬间,短路电流较大,造成馈电开关电源侧相间击穿,造成电源侧电缆短路,导致中央变电所12#高爆开关过流二段跳闸。

四、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包机责任人王润生,日常检查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隐患,负主要责任,对其给予500元罚款。

2、机运队长张志伟,日常管理不到位,配电点管理松懈,负主要管理责任,对其给予300元罚款。

3、机运队长党少敏,现场管理不到位,对其给予300元罚款。

4、机电科长王爱国,监管不到位,对其给予300元罚款。

五、预防事故重复发生措施

1、此次事故进行全矿通报批评,相关人员加强学习,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2、加强配电点的日常管理维护,加大日常检查力度。

3、对于750米处机电硐室,制定相关制度,闲杂人等不得入内。

4、硐室周围加设栅栏、上锁,钥匙由专人进行保管。

5、加强职工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6、重要配电点专人专管,制定专项的巡查和检修计划,加强日常巡检工作。

附件:

1、调查人员名单(签字)

2、事故现场照片

调查人员(签字):

现场照片:

事故调查报告 篇67

一、事故基本情况

事故发生时间:xx

1、事故地点:xx

2、事故类别:xx

3、事故原因:xx

7、事故严重级别:轻伤

二、事故详细经过

xx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崔xx、王xx违章将竹梯立在易失稳的金属支架上,王xx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冒险作业,在维修滑道时用力较大,导致金属支加侧倾,垮架,王xx从高处坠落,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xx有限公司结构工场,对这类危险性较大的高空作业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而且在这次维修作业时本应使用高空作业车或搭建脚手支架,为图省事未使用使用作业车或搭建脚手支架,作业票也没有注明安全事项,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

2、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尚未贯彻实施,没有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二。

3、班组管理混乱。该维修班未设班长,没有明确负责人,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三。

4、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安全知,冒险蛮干,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四。

四、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xx,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给予x万元罚款。

2、xx,xx有限公司经理,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给予x万元罚款。

3、xx,xx有限公司结构工场场长,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议对其给予x仟元罚款。

4、xx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班组安全管理混乱,职工缺乏安全教育,导致此起事故发生,建议对xx有限公司给予x万元罚款。

5、其他有关责任人,由企业按其所应承担的责任另行处理。

五、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xx有限公司,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配备满足安全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夯实安全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xx有限公司,要加强各工场、班组的安全建设和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

3、xx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此起事故血的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公司范围开展一次查思想、查制度、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措施、抓整改、反违章活动,防止种类事故再次发生。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及安全法规意识,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防止种类事故发生。

附件:

1、调查人员名单(签字)

2、事故有关材料

3、现场照片

xx事故调查组

xx年xx月xx日

事故调查报告 篇68

2月8日3时45分左右,酒店二楼中厨房洗碗间开关短路发生火灾事故。由于公司是揭阳市防火重点单位,按公司消防工作规章制度和董事会领导要求,有必要对本起开关短路引起的火灾事故予以认真调查、分析处理与经验总结,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次火灾发生经过

2月8日凌晨3:45分监控中心值班保安员***听到不明爆炸声响后马上跑出来到门外查看,发现2楼中厨房有火光闪动并传出爆炸声,马上告知后门岗保安员***到2楼查看,同时呼叫其它岗位保安员赶到现场支援,并调出2楼所有监控对现场进行监控,及时致电当晚在酒店值班的保安部经理***和保安部经理助理***报告该情况。同一时间,PA部夜班值班员工***在大堂东门处也发现了二楼厨房洗碗间传出强烈电光及爆炸声,马上跑到大堂找大堂副理告知2楼发送火灾,并与大堂副理及行李生及时赶往现场。

二、本次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

后门岗保安员袁仰川接到监控中心值班保安员苏伟光告知后马上提灭火器冲到二楼厨房,发现是洗碗间里面配电箱着火,火势已开始蔓延,其马上打开灭火器冲进去灭火。大堂副理***及时通知酒店工程值班、值班经理及总经理,同时通知了在市区家里的工程部经理***和总监***,工程郭经理和黄总监在第一时间接到大堂副理的通知后从家里赶过来酒店。保安部李经理及陈助理也及时赶到现场指挥参加灭火。经过保安部李经理与3个属下(***、***、***)的奋战,火灾很快被灭掉,随后工程黄总监与郭经理马上对现场的电力设施进行检查及抢修,为了能在厨房上班前恢复生产不影响客人用早餐,凌晨4:23分餐饮洗碗工***、***及PA部经理***、领班***、PA员***提前来到现场处理卫生工作。

本起火灾事故,保安部监控中心保安员***及时发现,迅即告知保安员***至现场处理,由于他们两个人第一时间工作到位、处置有方,加上保安部***、***助理、保安员***及时赶到协助,将险情做到迅即控制、有效排除,避免了一场有可能发生的重大火灾,避免了公司的重大财产损失。

三、本次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

经工程部现场勘察,确认是为洗碗间的洗碗机配电箱开关短路起火造成本次火灾事故。

事后经过了解,早在2月7日晚上20:19分,该洗碗间的洗碗机因故障停止运作,地哩部主管***查看发现洗碗机的配电箱开关电闸显示为“合”,后马上致电工程值班要求前来现场检查。20:26分,该洗碗机的配电箱发出两声类似鞭炮的声响,地哩部主管***得知后立即再次致电工程值班,并要求马上派一名工程人员来现场检查。20:27分,工程值班员***到现场检查,将漏电开关分闸后离开,缺乏电器安全使用知识,对该情况不够重视,未及时上报故障实际情况,处置不当,未能将该火灾隐患及时消除。

另外,火灾发生时的工程夜班值班员***接到大堂副理电话后态度不端正,未能主动赶到现场协助处理,在此提出批评。

四、处理

由工程部对此次火灾事故中处置不当的'相关值班人员按员工手册进行处理。

五、奖励建议

对在火灾事故中,责任心强,处警及时,表现出色,工作到位的有关人员奖励建议如下:

1、对当值监控中心保安员***(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发出处置指令得当)奖励人民币400元整;对当值保安员***(现场处置正确、及时)奖励人民币400元整;对当值保安员***(责任心强、积极配合)奖励人民币200元;对当值PA员***(责任心强、处置得当、积极配合)奖励人民币150元;对餐饮洗碗工***、***(责任心强、积极配合)各奖励人民币100元。

2、对保安部经理***、保安部经理助理***、大堂副理***、工程部总监***、工程部经理***、PA部经理***、PA部领班***(责任心强、处置得当、积极配合)分别以予表扬。

六、整改措施(建议)

举一反三,认真吸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全面开展用电安全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做到防微杜渐。

1、工程部开展地毯式用电安全大检查;检查情况均上报总经办、董事会。

2、酒店各部门加强员工电器安全使用知识,重视用电安全。

3、工程部对酒店各区域加分区漏电开关,且在该漏电开关处粘贴好说明,清晰标注该漏电开关相对应的区域线路,以便发生火灾或其它意外情况时可以让员工及时拉闸断电,做到有效的控制、避免事故的发生、加重。

4、工程部加强员工安全生产培训,完善急修处理程序。

事故调查报告 篇69

一、事故简介

20xx年6月20日,河南省信阳市某电信综合楼施工现场发生一起吊篮高处坠落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50万元。

二、事故发生经过

信阳市某电信综合楼项目工程于20xx年2月22日开工建设。发包方为信阳市某电信局,总承包方为江苏南通另一建筑公司(一级资质),该公司(一级资质)作为南通另一建筑公司的联营单位,参加了工程施工。监理单位为洛阳某建筑监理公司。

该综合楼的主体结构于20xx年10月29日封顶,工程基本竣工时间为20xx年12月30日。20xx年南通另一建筑公司的施工人员相继撤离现场,20xx年3月5日,信阳某电信局与南通某建筑公司另行签订了12万元的零星收尾工程的《工程施工协议》,该建筑公司留少量人员作工程收尾工作。

20xx年6月20日上午6时30分许,该建筑公司装潢组丁某等3人在综合楼外檐更换一块中空玻璃时,因电动升降吊篮屋面挑梁配重压力不够,失去平衡,导致吊篮下滑倾斜,造成丁某等3人在约距地面60m的高度从吊篮中滑出,坠落地面,当场死亡。

三、事故原因分析

1.技术方面

电动吊篮屋面挑梁配重不足,导致挑梁倾覆,吊篮下滑坠落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 按规定要求,该吊篮(型号为ZLD63L/63。经查产品符合有关要求)正常使用时屋面挑梁配重应为900kg(25kg×36块)。事故发生后经检查发现,吊篮屋面桃梁配重实际只有100kg(25kg×4块),因此不能平衡吊篮的倾覆力矩。

2.管理方面

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按照《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要求,每天使用前必须按日常检查要求逐项进行检查,并进行运行试验,确认设备处于正常状态后方可使用。吊篮中的作业人员应佩带安全带。而丁某等人私自接通吊篮的电源,在使用吊篮前,未对吊篮进行日常检查,又未按规定要求佩带安全帽和系安全带,因此在吊篮发生下滑倾料时,导致3人从吊篮滑出坠落。

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组织协调不力,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监管人员严重失职。6月16日下午,瓦工组长张某在未征得工地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发生事故的吊篮的32块配重借给上海某装潢公司使用,事后张某向项目部临时负责人、安全员葛某作了报告,并通知电工将该吊篮的电源切断;但是葛某在得知此情况后未采取防范措施,导致事故发生。 安全管理有章不循,有令不止,规章制度流于形式,安全措施不落实。按照该公司规定,施工工地配电箱应加锁,由专人负责管理,用电由电工负责接线,停用设备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而实际施工中,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安全教育培训不够,职工安全意识淡漠。材料。第三是对现场作业人员违章作业缺少监督检查,丁某等作业人员使用吊篮过程中的一系列违章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的`纠正和制止。该单位对此次事故应负直接管理责任。

四、事故的预防对策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的安全规范、规程和规章制度,严肃查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专家点评

此次事故的根源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落实,导致施工现场负责人和作业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该现场形成一种习惯,而且没有人认识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是一种违法行为,也就得不到及时的制止和纠正。

有效控制建设工程伤亡事故,首先就要在制度措施上不断的健全和完善,其中的关键是贯彻落实。其次是有效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在这个方面的主要措施是强化安全生产的培训教育,并使之不流于形式。加大对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也是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有效途径。

事故调查报告 篇70

一、事故经过

20xx年6月8日下午2点半左右,在二厂圆锥破检修时,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检修工王xx左手除拇指外的四个手指严重受伤,事故经过如下:13:30上班,加工Φ20mm的圆钢做成S型起吊钩子,经过水冷却,起吊部位为圆锥破挡料斗圈,此部件的重量约1.5T,其只有两个Φ30mm的小孔可作为起吊点,周边只有5mm的间隙。

钢丝绳无法插进,只能用钩子作为起吊工具,现场工作人员有:王xx(现场指挥)、马xx、王xx(现场具体操作维修工),袁xx、孟xx(现场检修辅助人员)。下午14:15,王xx、马振海、王xx上到圆锥破上部,做好一切吊装准备,并开始起吊。王xx拉手拉葫芦,马振海、王xx稳着物件。

随着物件慢慢升高,由于挡料斗圈已经磨损,在起吊过程当中物件不平衡,出现了一边高一边低的现象,当提升高度达到0.6m时,挡料斗圈高端已经超过了短头上端约150mm,然后,王xx(站在王xx的右手边)在高端观察吊起物件与短头上端距离,看是否可以插入已准备好的木板将物件垫稳,由于物件不平衡,插入木板的间隙不好确定。

王xx将高端往下压,由于突然用力造成物件晃动过大,吊钩变形,挡料斗圈滑落。将王xx左手除拇指外的四个手指挤断,事故发生后,王xx立即向公司领导打电话汇报情况,公司立即派车送王xx去平泉县西坝骨科医院,因伤势过重,骨科医院建议转承德266医院,并联系266医院修院长做好手术准备,患者到达后做了检查和妥善处理后,医院建议转北京积水潭医院,马上送王xx赶往北京,李华云总经理在积水潭医院等候,患者到后由于医院将手术安排在下半夜,李华云总经理又及时联系空军总医院进行手术,到6月9日上午8:00手术完成。

二、安全生产事故分析:

20xx年6月8日下午2点30分,在二选厂检修圆锥时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根据当事人辅助车间主任王xx所写事故经过,事故受伤者王xx同马振海协助王xx在起吊圆锥内1.5吨重的档料斗圈时吊钩变形档料斗圈脱落,将王xx四个手指剪断。事故发生后,王xx立即上报叫车,伤者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事故发生后赵xx、xx、于x、郝x坤到现场了解情况。还原现场情况同王xx所写经过一样,王xx站在靠近门口位置,马振海在其左手边,王xx在其右手边位置,档料斗圈起吊时,未水平吊起,马xx这端低,王xx这端已经超过短头上沿有150毫米,王xx拇指在上四个手指在下双手往下压,由于档料斗圈外圆和短头内圆只有5毫米间隙,在这么小间隙、这种不平衡状态下吊钩变形档料斗圈脱落时和短头上沿接触形成剪子,档料斗圈脱落王xx的左手手指被剪切,结果出现这一起安全事故。

事故分析如下:

1、现场指挥人员在拉手拉葫芦,没有起到指挥作用和观察协调作用。

2、对挡料斗圈磨损情况判断不准,没有充分考虑到起重过程的偏重问题,致使部件起吊后偏斜严重,为了插托起木板而对吊装物进行按压晃动调平造成事故。

3、由于对起吊部件按压晃动,瞬间产生巨大力量使制作的吊钩变形而滑落。

4、检修前没有进行详细的方案论证。

5、王xx为新招职工,对大型设备检修经验不足,虽然参加了县安监局组织的安全培训,但现场培训不足。

6、安全部门没有全程对检修过程进行监控和指导。

7、在本次事故中生产副总经理赵xx、生产部经理尚xx、技术部经理于xx、机电维修车间主任王xx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三、教训

本次事故的教训是惨痛的,通过对本次事故的详细分析和研究,举一反三,得到以下教训:

1、不管项目大小,都要有详尽的组织实施方案和安全保护措施。

2、在安全三级教育过程当中,一定要做好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3、现场指挥和安全监督不能流于形式,要真正起到作用。

4、施工过程当中所使用的工具、器具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自制的工具、器具要经过检验方可使用。

5、任何工程不能因为节约成本而简化维修设施和安全设施。

6、施工过程中,相互提醒和相互保护严重不足。

四、整改措施

1、针对特种作业人员招聘和录用必须持有由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上岗资格证,无证人员不予录用或经培训获证后方可录用。录用人员必须经过县防疫站体检合格后方可录用。录用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厂矿、车间、班组)满48课时。培训后通过考试和技能测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现有人员每月安全培训不低于8课时。

2、每次施工作业之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安全措施,保护措施,形成文字材料上报领导批准后,传达到每一个参与施工的人,所有人严格执行。每班工作必须进行班前班后会,要求参与施工的全体人员参加。

3、施工前要对施工现场的场地、环境、设施、路线、空间做充分考察,对有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测,制定出相关的预案和规避办法。

4、施工中使用的工具、器具需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材料、物资、工具按规定摆放,施工现场不得放置与施工无关的杂物,防止紧急情况时阻碍人员撤离。起重工具的采购必须有安检标志、合格证。

5、施工过程指挥人员必须观察每个操作人员,严禁指挥人员亲自操作而忽视指挥工作,严禁多人指挥和违章指挥。

6、施工前安全管理人员需对施工的措施、方案、工具、器具进行检查和确认。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人员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护、监督和检查。

7、全面排查公司各个施工场所现有的起重工具、安全设施、电力线路、供电装置、管线道路、防护栏杆等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

8、施工现场要准备急救医药箱,矿区内24小时常备车况完好的值班车辆1辆,以便紧急使用。

9、与医疗单位、救援单位建立联动机制。

xx矿业有限公司

xx年x月x日

事故调查报告 篇71

一、学生自我安全意识淡薄。下水的学生在脱离监护人、学校监管的情况下独自或结伴到水边玩耍,在不习水性和不了解地形的情况下,为了图一时痛快仓促下水,成为这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事故发生前个周末也就是5月7日,学校多次在周会上强调:周末,学生不要到河中游泳、不要爬树、不要学骑摩托车、不要玩电器,在河边的学生必须由成年家长带领才能下河游泳。像这种叮嘱,学校几乎每周都要强调几次,特别是星期五早晨必定强调一次。但到了周末,学生就把老师的叮嘱忘在脑后,把学校和家长的要求置若罔闻。

二、事故发生地点为水库,缺乏安全警示标志,更没有相关游泳安全的宣传。根据现场勘查,石碌河新东区水库可以说是一个开发方式的民间游泳戏水的好地方。每逢炎炎夏日,前去那里游泳的人那是络绎不绝的,在现场我们还看到许多家长带着孩子来游泳。但是我们却在那里没有发现一块相关部门树立的安全警示标志,附近的抽水泵管理站也没有相关宣传游泳安全的教育内容。这一点说明我们的公共安全设施建设滞后,社会缺乏安全设施齐全、管理规范的公共游泳场所。县城石碌基本上没有建造游泳池,学生就只能到河道、水沟、溪流、水库游泳,而这些地方水下情况复杂,又缺乏护栏和警示标志,因此极易造成安全事故。

三、家长对学生的监管不到位,形成监护真空。每到周末、假期,学生就像放飞的小鸟,一下子脱离了学校和老师能监护的范围,而这些进城务工的'家长没有周末和假期,容易形成对学生监护的一个真空期。因此我们的家长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切实负起监管责任,要时时刻刻教育和提醒孩子不要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私自外出游泳,不要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准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悲剧已经发生,我们除了组织相关人员全力做好善后和调查处理工作,同时还要举一反三,紧急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排查,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以上是,我校对20xx年5月9日倪德富同学不幸溺水身亡事故的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 篇72

1、事故名称:1#M机曲轴Ⅲ.Ⅴ列曲拐烧坏事故

2、事故单位名称:碳铵车间压缩工段乙班

3、事故类别:设备事故

4、事故起止时间:xx年11月18日 0时00分至xx年11月18日0时07 分

5、设备情况(设备规范、制造厂、投产日期等)

(1)、设备型号:4M8(3)-36/320型, 制造厂:沈阳气体压缩机厂生产

(2)、投产时间:20xx年1月(1979年生产,从吉林延边化肥厂购买的旧机)

6、事故前工况:

事故前1#、2#、3#、4#、6#M机运行,5#M机不能备用(在修)。压缩机进口压力为310 mm/Hg,出口压力为30Mpa,本机油压为0.3Mpa,全厂生产系统正常运行。

7、事故发生经过和处理情况:

11月18日0时0分,当班操作工周泽民准备进行排油作业时发现1#M机油压只有0.2Mpa,机身内有响声,周立即跑到大M机2楼通知班长刘焕然,周和刘到1#机时听到机内有很大的响声并看到曲轴箱呼吸帽有油烟冒出;进行紧急停车处理,立即用电话通知值班调度并通知维修工进行拆机检查,打开曲轴箱盖发现Ⅲ.Ⅴ列连杆大头瓦温度高,曲拐损坏严重。

8、事故原因:

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召开了事故分析会,确认了事故原因:拆下曲轴进行检查发现曲轴定位轴颈通往Ⅲ.Ⅴ列曲拐颈的油管松动,Ⅲ.Ⅴ列曲拐颈磨损约2mm左右,其他部位完好,初步认定为因供油不足没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当(不及时果断)是此次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9、事故损失情况(直接经济损失):

曲轴:修复价值1万元;轴瓦;9副 0.325万元,压转子:0.42万元,合计:1.745万元。

10、事故暴露问题:

①操作工上班不精心操作、责任心不强、麻痹大意。②不加强巡回检查,没能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③操作技能和判断力不强、没有处置突发性事故的能力。

11、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加强对操作工安全教育,提高操作工的安全意识、操作水平和责任心;

(2)、精心操作、增加巡回检查频率,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3)、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严禁此类事故重复发生。

12、对事故责任分析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事故责任分析:

①因供油不足没有及时发现、发现后处理不果断是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当班操作工应对这次事故负主要责任。② 班长不加强巡回检查,应负联带责任。

(2)、处理情况:

经公司研究决定:

①、对当班操作直接责任人周泽民处以罚款500元

②、对当班班长刘焕然处以罚款100元,

13、参加事故分析会的人员(注明职别):

公司:刘寿华(副总经理)、张建新(总工程师)、鄢义新(副经理)、 生产部:邓长林(安全科长)、王焕清(设备科长)

碳铵车间:xx(设备主任)、xx(副主任)

碳铵车间压缩工段乙班操作工:xx(班长)、xx(当班主操)、

xx(操作工)、xx。(操作工)

主持:xx

记录:xx

湖南省胜芝化工有限公司生产部

xx年11月19日

事故调查报告 篇73

一、工程名称:

庆阳银陇嘉苑商住小区

二、施工单位:

浙江中仑建设有限公司

三、事故过程:XX年3月29日上午9时20分,庆阳银陇嘉苑商住小区工地11#楼第7层电焊作业人员在进行电渣压力焊时,造成焊渣外溅,落至第二层西南角外架,引起外架隔离防护板燃烧,造成两片毛竹片、一张安全网烧毁。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叶经理组织带领下,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使用干粉灭火器、消防水等成功将火扑灭,消除隐患。

四、事故类别及性质:

根据现场勘查和取证,认定是一起一般火灾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发生原因:

根据现场分析,以及当天作业内容推断,是电渣压力焊作业焊渣外溅引起起火为直接原因。压力焊作业人员在临边作业时未设置防护板防止焊渣掉落,防护措施不到位。其次由于当时风力较大是起火的间接原因。

六、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理:

1、对电焊作业人员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使其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和技术交底,按照正确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2、对压力焊班组给予经济处罚800元人民币。

七、今后的防范和整改措施

1、加强工人岗前安全教育,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在进行下一步作业前,先有针对性的对其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

3、加强现场安全巡查及监督力度,严禁存在隐患作业。

事故调查报告 篇74

**隧道**斜井综合班工人摔伤安全事故

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

事故发生单位:中铁**(集团)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事故发生时间:20xx年*月**日**时**分左右

事故发生地点:**至**铁路客运专线******标段***隧道**斜井综合

班宿舍处。

事故发生经过:20xx年*月**日,晚上21时50分左右,二号斜井综合班工人***(男,汉族,19**年**月出生,**省**市**县小溪乡**村**组**号,20xx年*月**日来二队二号斜井综合班)在晚上出宿舍门后在离宿舍不远的水泥路上因路面湿滑和夜晚路上灯光效果差视野不清晰而导致摔倒,最终使其左胳膊肘关节上部一处部位骨折一处部位骨头开裂。事故发生后综合班班长***立即上报二号斜井洞口负责人,由综合班班长***及时送往***市第三医院,到达时间为凌晨一点。 事故的原因分析:事故发生后,我队组成相应事故调查小组,事故调查小组至现场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调查小组通过对事故现场勘察和有关人员的调查取证分析;认为本次事故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1、主要原因:

(1)雨天路面湿滑和综合班宿舍夜晚灯光照明不足。

2、间接原因:

(1)、综合班工人安全意识不足,在下雨天雨水会聚积在路面上

会导致路面湿滑,而综合班工人并没有穿戴防滑雨靴。

(2)、综合班宿舍前水泥路面没有设置一些相对应的针对雨天路面湿滑的防护设置。

(3)、劳保用品发放不及时。

事故性质:本次事故属于责任事故。

事故类型:本次事故认定为轻伤事故,属于人身伤害事故类型。

事故责任分析及处理建议:

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公司签订的《二0XX年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责任事故追究问责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公司有关规定,通过事故调查和原因分析,建议对事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如下处理:

1、 对受伤人***的检查、护理费用、如有隐患后续费用由西成项目部架子二队与当事人协商解决。

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为了从事故中汲取教训,提高防范能力,强化现场安全管理,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通过对事故的原因调查、现场了解分析,制定了以下防范整改措施:

1、加强

2、给工班工人和队部管理人员全员配置好全队的安全教育培训,举一反三,防止下次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防滑雨靴。

3、在工班宿舍及队部宿舍周围增加照明设施,保证夜晚的光线充足。

4、在工班宿舍及队部宿舍周围增加安全标识牌,起到提醒工班工人和队部管理人员雨天和夜晚外出行走时注意安全的目的。

事故调查报告 篇75

20xx年x月xx日xxx时,xx机xxx,由xxx载至xx,途经xxx镇港xx弯道处,遇xxx鱼饲料船对驶相遇;由于各方疏忽了望、避让不力,造成发生碰撞,致小船沉没,xx小落水死亡。xx市地方海事处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对事故展开调查,调查报告如下:

一、船舶概况及主要技术数据

1、xx机1809,船舶总长33米、船舶最大宽度6.5米、型深2.2米。船体材料钢质,主机功率6135aca/96、5kw,总吨124、净吨69。船舶有效期:20xx年10月12日。当班驾驶xx(四等驾驶员,证号:xxxxxxxxxxxxxxx)。

2、苏盐货xxx,船舶总长31.70米、船舶最大宽度5.90米、型深2.15米。船舶材料钢质,主机功率6135aca/99、3kw,总吨99、净吨55。船舶有效期20xx年5月30止。当班驾驶xxx(四等驾驶员,证号:xxxxxxxxxxxx)。

3、xx小1吨水泥自备农用船,船舶总长5.7米、宽1.5米、深0.55米。

二、船舶所属情况

1、xx机xx所属xxx运输有限公司。船舶所有人、经营人:xxx运输有限公司。地点:xx市xx镇。

2、x盐货xxx,所属xxxx运输有限公司。船舶所有人、经营人:xxxx运输有限公司。地点:xxx市郊。

3、xx小1吨农用船所属xx市x镇x港x村xx组。

三、船舶签证情况

1、xx机xx从兴化空载签至六合,签证时间20xx年9月13日。

2、苏盐货92810从南通装载饲料至兴化,签证时间20xx年9月12日。

四、船员情况

1、xx机xx该航次在船人员2人,当班驾驶xx,四等驾驶员,证号:xx。当班轮机员房桂银,四等轮机员、证号xx。

2、苏盐货92810该航次在船人员2人。当班驾驶仇金官,四等驾驶员,证号:xx。当班轮机员王桂华,四等轮机员、证号:xx。

五、气象、水文及航道情况

缓流,水流由南向北。当日的风向东南风3—4级,视线情况良好,事发段为航道弯道水域,航道水深5米。

六、救助情况

事发后,xx机1809、苏盐货92810均离开现场,xx市地方海事处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一方面上航拦截肇事船舶,一方面救助落水人员,半小时后,将落水人员救助上岸,经抢救无效死亡。同时在当地村民的协助下,将两肇事船舶追查归案。

七、事故经过

20xx年9月14日11:00时,我处接到“110”转来的报警,称鲁汀河华港镇港北村水域发生人员落水,事故船舶驶离现场。接警后,我处立即派员和海巡艇一方面赶赴现场,一方面追找驶离现场船舶。据群众反映的船舶特征,于11:30时,在泰州迎江桥南侧将xx机xx拦截、12:30时许将苏盐货92810在老阁段拦截后进行询问调查。经过与当事人及目击证人的情况反映。10:40时许,xx机xx由兴化陈堡空载至六合,途经鲁汀河华港镇港北村弯道处,遇苏盐货92810装载202吨鱼饲料至兴化对驶相遇;华港镇港北村26组村民xx小撑1吨水泥农用船从田间返回家中横越鲁汀河航道。由于各方疏忽了望、避让不力,造成xx机xx与xx小农用船发生碰撞。

八、事故损害情况

xx小(女、78岁),落水死亡,1吨水泥农用船沉没。

九、事故原因及分析

1、xx机xx在航行过程中,疏于了望;在拐弯时未能随时注意周围环境和来船动态;未能采取安全航速行驶,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苏盐货92810在航行过程中虽然是下行航行,在交会过程中应该注意让路船的行动,采取协助避让。乙方在该事故中占据航道一定的位置,未能积极协助避让。是事故的发生次要原因。

3、xx小在此次事故中,缺泛交通安全知识,在通过主航道横越时,未能加强了望,注意来往船舶的动态。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十、事故结论

1、xx机xx在此起事故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之规定,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依据《江苏省内河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负此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2、苏盐货92810在此起事故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第七条、第九条之规定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依据《江苏省内河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负此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3、xx小在此起事故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依据《江苏省内河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负此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十一、事故教训及建议

1、此起事故的教训是深刻的,给社会带来了不好的影响以及他人家庭带来了伤痛和损失。希望各方能从中吸取教训,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操作水平,按章航行,以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输。

2、xx机xx船舶所有人应加强船员的法律、法规及安全教育,经常对船员的安全态度、行为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纠正。坚决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即只有重视了安全,才能搞好生产,才能出效益。

3、xx机xx、苏盐货92810在航行中要遵章守纪,加强了望,注意周围环境,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切记:“十起事故九起快”,“一时疏忽,终身遗憾”。

4、xx小所属村委会,要加强对本村村民的安全知识的学习,教育村民遵章守纪,安全第一。

事故调查报告 篇76

一、调查背景以及事故描述

5月19日接到XX一级代理绵阳王某反馈,从公司订购的花卉075富贵牡丹3个套包,代理商收到货卖给客户后,零售客服反映给代理商,产品图案和封面标注,21号支线贴与22号支线贴用反,生产批号为:509xxx104。

品牌客服对仓库剩余产品全数检验后发现此情况确实存在,经查,此批产品为20xx年1月28日入库,入库数量为200套,成品库剩余数量为47套,已发套包数153套,品牌已经暂停对此货品的销售发货并通知客户处,剩余套包送至品质部处理。

二、调查详细情况及描述

品质部针对以上状况展开调查,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1、我们首先按照品牌客服提供的详细信息去到生产车间找到了对应的生产用料单以及委外用料单,订单详细情况为:

委外用料单号:CM-20xx0xxxx9

生产用料单号:MM-20xx12xxx54

产品名称:XX 花卉-075 富贵牡丹(11CT白色)

订单数量:200PCS

生产日期:20xx年12月31日

入库日期:20xx年1月28日

外发点:乙点

生产部门以及组别:斯买特包装车间4组

检验部门:斯买特品质部

责任单位以及直接责任人:

Ⅰ、外发乙点

Ⅱ、品质部:李某某(外发检验员*已离职)汪某(成品检验员)

Ⅲ、包装车间4组 王某某(操作工)代某某(操作工)吴某某(操作工)邹某某(操作工)袁某(组长)

2、由于线板号对应线号无误,故可以断定线库配出去的线也是正确的,所以此起品质事故的起因为外发乙点的工作失误,误将21号支线贴(对应线号STBX740)与22号支线贴(对应线号STBX741)用反.

事件的`回放大致为:首先外发乙点由于人为疏忽用错支线贴,经外发检验员检验时没有认真核对委外单而流入包装车间,包装车间组长确认首件并未发现此异常后批产,批货完成后成品检验未发现异常直至入库后流入客户手中。

三、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分析: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为外发点的人为疏忽以及品质部门和包装部门相关责任人没有严格按照品质检验作业流程执行而导致。

2、具体原因分析

综述:从4M1E图中,我们得出导致品质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人为工作不细致以及未严格按照作业流程操作导致,与物料、环境、方法、机器因素无关。系属人为因素而导致的品质事故。

四、事故总结及问题思索

针对同一款产品的不同工序工作失误,我们做出以下反思:

1、外发点是否有严格按照委外用料单生产?

2、外发检验员是否有严格按照检验作业标准检验?

3、包装车间组长确认首件时,是否认真核对产品的每一个细节?

4、成品检验是否有严格按照《包装成品检验作业指导书》执行检验?

5、为何同一个产品经过四道把关还是会有品质有问题最终流入到客户手中?

五、处理措施

1、即时纠正措施:

品牌客服对剩余47PCS仓存已经全检,结果表明与客户之反馈相符合,品质部对此47PCS已返工处理完成,余已发出153套包品牌也已经通知至客户处暂停对此货品的发货。至此,品质异常即时纠正措施执行完毕。

2、长期预防措施:

Ⅰ、异常状况已反馈至外发乙点,在今后的外发生产过程中,外发点负责人必须加强在制品品质控制。

Ⅱ、包装车间组长确认首件过程中,除核对委外用料单以及生产用料单以外,如有不清楚需核对样品,严格按照首件确认的作业标准,务必确保首件合格率100%。

Ⅲ、包装车间定期组织员工质量意识培训,全员参与质量管理。

Ⅳ、品质部定期组织品质检验技能、品质检验标准、以及检验作业流程方面培训与考核,提高品质检验队伍的整体素质,做到“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纠正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事故调查报告 篇77

20-年-月-日中午12:00时,-项目部民工宿舍(二区),发生火灾事故, 造成两幢二层的活动板房全部被烧毁,所有工人安全撤离,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现将火灾事故具体情况向公司呈报如下: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年-月=日中午12:00时左右在二区民工宿舍第二幢板房二楼走廊的工人(37座外架班)发现对面203房电线冒浓烟,班长马上跑下楼拉电闸,同时打电话通知项目部。此时203、202房电线已喷出火球,板房上部迅速燃烧起来。项目管理人员及保安员接到呼叫后,马上奔赴现场进行抢救,同时拔119求救。由于水源不足,加上风力较大,没多久第二幢板房也烧起来了。几分钟后消防队赶到,并立即投入抢救,经过半个多小时的扑救,大火终于被扑灭。

二、事故造成的损失:

在此次火灾事故中,由于管理人员及时赶到,并迅速撤离所有人员,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注:只有一人从二楼窗口跳下,腿部骨折,伤势不是很严重)。事故中有两幢活动板房(一幢3K*9K、一幢3K*15K)被烧掉,还有部分工人的衣物、工具及生活用品;部分工人的手机、身份证、银行卡、摩托车(一辆)等也被烧掉,约计经济损失三十多万。

三、事故原因:

初步确定为用电量过大电线起火,而导致火灾的发生。

四、事故处理:

1、受灾工人均已转移到项目部内的生活区安置,住宿、吃饭等生活问题已解决。并且已按公司规定每人暂时发放500元生活费,给工人购买衣物及生活用品,最终处理方案正在商议中。

2、火灾现场屋架已用机械拆除,并且安排了人员进行清理,清理工作基本完成。

3、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已及时向甲方、监理,以及我公司电话报告了事故发生的`大体情况。在抢救过程中甲方、监理都到现场参与指挥,事后我公司领导也到现场了解情况,并主持召开现场会,商议了人员安置及赔偿问题。

五、事故总结:

1、增强安全管理是保证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2、由于第二生活区离饭堂较远,工人吃饭不方便,以至在宿舍煮饭人员较多,用电量过大,导致电线起火发生火灾。

3、安全管理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情况以预防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4、临电安装不规范,保险丝没有发挥作用。

5、消防安全不到位,现场没有消防用水,只有生活用水。火灾刚发生时火势不大,如有消防水可以扑灭,损失不大。

6、吸取事故教训,项目部对生活区进行了大检查,对不合格、不规范的进行大整改。明确生活区的专职管理人员,落实宿舍的各项管理制度,每周、每月对宿舍进行定期检查,保证管理出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区。

事故调查报告 篇78

一、企业名称:

沐川县津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沐川县凤村乡

二、企业类别:

煤炭工业企业性质:民营

三、直属监管部门:

沐川县安监局

四、事故发生时间:

三月十五日晚上20:00分

五、事故发生地点:

123b6掘进碛头

六、受伤情况:

伤一人

七、事故经过

3月15日下午17:30,由代班组长巫良兄在更衣室组织123b6掘进工作面组员周其森、宋六君、王定军、张开其、魏德宣、向国全、杨正军7人召开了班前会。会上强调了安全注意事项及防范措施,明确了分工,由放炮员周其森、押运员王定军负责到库房领取炸材:其余5人到碛头作业,18:00分大家分别在调度室报道入井,19:10时到达123b6碛头作业,首先由代班组长巫良兄检查碛头安全,然后布置沉底板炮眼,19:40炮眼打完瓦斯检查员李成荣检查瓦斯,巫良兵派人设好警戒,放炮员周其森开始装药、联线、放炮,于19:50放炮作业完毕,代班组长巫良兄进入碛头清理危岩,其余人员在后面负责监护顶板,在清理危岩过程中碛头东边上帮垮落一块长0.8m、宽0.3m、厚度0.2m的块砂砸伤杨正军的.腰椎。事故发生后,班组人员立即汇报调度室,并扶送伤员出井,安监科立即下井堪查现场,公司立即落实车辆将其送往峨眉山市中医院治疗。

八、事故发生原因

1、杨正军安全意识差,班组长在处理安全过程中自己躲避位置不当,未认真履行监护顶板职责,导致顶板片帮伤人事故。

2、代班组长巫良兄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清理危岩不彻底,不认真、不仔细。

3、现场安全管理监督不严格,巷道成形差,帮上留下伞檐,帮锚杆,锚网未及时跟紧碛头。

九、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

1、组长万仕华负这次事故现场管理责任,按掘进班长目标责任书考核扣安全低押金。

2、伤者杨正军安全意识差,自己躲避位置不当,导致自己受伤按照相关规定罚款300元。

3、掘进副矿长曹帮森负管理责任,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4、掘进队长王润全、魏世贵、徐金华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5、安监科长王芝云、通风技术员吴远森2人,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6、安全矿长徐施银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7、班组对这起事故负连带责任,按照掘进目标责任相关规定罚款500元,并支付伤者一个月伤假工资。

8、瓦检员李成荣现场监督不力,按照目标责任相关规定罚款100元。

十、事故防范措施

1、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加强顶板管理,严格使用前探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清理危岩,活矸。

3、加强掘进工作面现场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巷道成形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严禁留下伞檐。

4、班组长加强施工地点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先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5、锚杆,锚网必须紧跟碛头,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事故调查报告 篇79

一、事故发生时间:xx年x月x日上午8点20分左右

二、事故发生地点:东北矿段410水平北头掘进面

三、事故类别:重伤

四、伤害人及伤害情况:伤害人:,男、1983年8月4日出生,恒华公司出渣工。伤害部位:急性一氧化碳中毒。

五、事故经过:xx年x月x日上午早班,出渣工、两人于7点20分到达413水平风机开关处,对410水平北头掘进通风作业后,于8点20分左右再进入410水平北头掘进面,同时对前班卸下的`一节风筒布进行对接和喷水,和发现空气不好中毒后,两人跑至410水平北头架棚处,无法走动,躺在巷道内,继续往外跑,此时管理人员准备进入工作面时发现,将其二人抢救至410水平掘进口处,后送大田民生医院救治,医生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前列腺轻度增生;

六、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造成该起事故由于410水平北头掘进面弯道过多,形成四方形、且距离较远,通风效果差,空气不流畅,死角过多,导致事故发生。

七、防范和整改建议:公司应改进作业面通风布局,410水平北头掘进面弯道过多,改为直道巷道,安装通风局扇。

x有限公司

xx年x月x7日

事故调查报告 篇80

受伤员工姓名:

性别: □男□女

年龄:

事故日期:

事故时间:

事故地点: 员工的正常工作:

事故时从事的工作:

受雇时间: 年 月

伤情:在相关项目前打x

□烧伤□烫伤□烧伤(化学性)

□砍伤 □撕裂伤 □刺破 □磨擦伤 □挤压伤 □骨折 □擦伤 □挫伤 □电击 □职业病□其它:

□厂内急救 病假 1—3天

□外送治疗 病假 4—12天

□病假12天以上 □截肢 永久伤残

其它: 死亡

受伤部位:

□眼 □头 □颈部 □背部 □胸部 □腹部 □手臂 □手腕 □手 □手指 □腿 □脚 □脚趾 □肠 □其它:

提供的治疗: (缝合,吃药或其它)

事故发生时的工作任务:

□操作机器: (机器名称) □操作手工工具□处理材料 □维修和维护(机器) □维修和维护(建筑) □其它(请描述)

请说明直接导致员工受伤的设备或物体:

事故结果:

员工正在做什么?(操作机器,开铲车)

列出使用的工具: 无

列出使用的个人防护设施: 无

员工从事这种活动的频率如何?

□每天□每周□每月□每月不到一次□以前□

从来没有这种活动上正常工作的一部分吗?

□是□不是

员工正在完成的工作任务是否有标准的操作程序?

□有□没有

工人是否按照标准程序进行?

□是□否

如果没有,请描述如何违反标准程序进行

危害分析: 下面所列的是导致危险状况存在的诱发因素。请在相关项目前打x:

□机器或工具的缺陷。 □没有检查机器导致未能发现危险的存在。 □没有正确的使用机器或工具。 □没有正确的机器或工具。

□机器的设计导致员工紧张或导致员工出错。 □机器或工具的质量导致危险状况。 □机器或员工所处的位置导致危险状况。

□完成该任务工作场所不够大。 □没有书面或已知的工作程序。 □工作程序存在,但没有预测到事故的诱发因素。

□工作程序存在,但员工并不知道。 □工作程序存在,但员工没有遵守。 □员工不能胜任此工作。

□工作程序中的任务太难,以致无法进行。 □工作程序中的任务是一项不安全的任务。 □没有指明该项工作所需的正确的个人防护用品。

□工作程序中已经指明正确的个人防护用品,但员工不知道其要求。 □员工没有正确的个人防护用品。

□员工有正确的个人防护用品,但没有正确使用。

□员工有正确的个人防护用品,但未能有效防止危害。

□没有指明该工作所需要的紧急装置。 □已经指明该工作所需要的'紧急装置,但不能方便操作。

□管理人员没有发现或预测潜在的危险状况。 □管理人员未能采取正确的行动来纠正已知的危险状况。

□主管没有发现或纠正违反工作程序的行为。 □没有明确主管对安全的责任,或主管不了解其安全责任。 □其它诱发因素:

防止再次发生的建议:

□增加培训 □修改程序 □修理设备□调整设备 □增加防护或安全装置

□厂房管理□维修 □个人防护用品 □监督□改进照明,通风等设施 □其它:

行动计划详述:

负责人员:

任务:

完成日期:

报告填写者:

职位:

日期:

事故调查报告 篇81

一、事故经过

20xx年4月28日八点班12点30分左右,xx煤业有限公司井下高爆4xx、5xx开关均出现故障不能合闸现象,副队长xxx得知情况后,立即带维修电工xxx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在处理这一情况之前,已经由跟班电工xxx把井下供电倒为单回路运行,13点30分高爆4xx、5xx开关处理好并能正常合闸,此时由于怕影响生产,井下还没有恢复双回路运行。

15点时,在四点班电工入井前,副队长xxx安排四点班跟班电工xxx接班后将井下供电恢复为双回路运行。xxx到达变电所后,就去进行操作,刚开始不知是操作哪一台低压KBZ-400开关,导致1xxKBZ-630总馈电开关跳闸,此时全井下低压停电,xxx立即将1xxKBZ-630低压开关合闸,井下恢复了供电,后来又不知是在操作哪台开关时,井下双回路高压均失电,地面变电所双回路高压均失电,查明后是鲁沟开闭所1鲁分、2鲁分均跳闸。

这次停电时间为15点22分至15点35分,共计13分钟,影响xx煤业井上下所有动力设备停止运行,通风设施终断。

二、事故原因

1、停送电制度、倒闸制度落实不力,职工业务培训不到位,电工没有真正掌握供电系统技能。

2、跟班电工对井下供电系统不熟悉,供电线路模糊不清,导致误操作。

3、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跟班电工安全意识不强,操作内容不清晰便去操作。

三、防范措施

为了坚持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不让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特做以下安全防范措施。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跟班电工对井下供电系统不熟悉,供电线路模糊不清,职工业务培训不到位,电工没有真正掌握供电系统技能,导致误操作。

2、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针对这次事故的.发生,对跟班电工某某进行教育,写出事故经过和书面检查,问题查不清不得上班。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加强对机电队所有职工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严格落实电工岗位责任制及其他各种供电系统管理制度。

4、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加强电气设备管理,消除不安隐患,加强对井下各台设备的保护试验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保护灵敏可靠。

杜绝各种违章行为和误操作,制定严格的操作程序,认真检查开源煤业供电系统井上下设备,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事故调查报告 篇82

X年X月X日X时X分,位于XX市XX路XX号的XX单位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X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XX万元。

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相干规定,经XX市政府同意,成立了由XX市安全监管局、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及XX部分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专家鉴定和多方取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缘由和性质。

一、事故基本情况

此部份内容是事故调查中管理责任认定的事实根据,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干责任单位的基本情况;

2、单位及相干职员资质情况;

3、事故点事发前的不安全状态;

4、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5、所在地政府及相干负有职责的部分的安全监管情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济情况

1、事故发生经过

客观地描写事故发生、抢救直至救出最后一位遇难者(或伤者)为止的整个进程。

重点描写事故演化进程中事故触发、发展、扩大的状态;场所、设施、装备、装置的变化状态;人的违章违规行为。

2、应急救济情况

简单先容事故应急救济情况,如有必要也可简单先容善后处理情况。

三、事故酿成的职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1、伤亡职员情况

2、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缘由和事故性质

1、事故发生的缘由

(1)直接缘由

主要从现场勘察和事故经过中概括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2)间接缘由

主要从报告的第一部份基本情况中概括失事故单位安全管理及部分监管方面存在的缺陷。

2。事故性质

主要认定事故是责任事故还是非责任事故。

五、对有关责任职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

1、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责任职员;

2、建议给予党纪和行政处罚的责任职员;

3、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职员;

4、建议依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理的责任职员。

责任职员的责任认定按以下模式表述:姓名、政治面貌、现任职务、分管业务、任职时间、违法违规事实(多条分号隔开)、负何种责任、根据何规定(条款)、建议给予何种处罚(处罚)。

责任单位的责任认定按以下模式表述:单位、违法违规事实、违反何规定(条款)、建议给予行政处罚。

六、整改防范措施建议

要针对事故发生的缘由,提出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避免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应从管理、设备和职员培训等方面提出防范措施。

七、附件

1、调查组的组建

包括两项内容:

(1)调查组组建文件;

(2)调查组职员名单(表格),表格名为事故调查组职员名单,内容包括职员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调查组内职务、签名。

2、故现场示意图

图形用A4纸按比例绘制(建议使用CAD制图),具体比例根据实际情况把握。图中要反映事故现场装备、设施、装置的布置、事故地点名称、位置(注明间隔尺寸)、伤亡职员位置及倒向、有关装备、设施事故前后位置等。同时须标明图题、指向标、比例尺、图例和题名等要素。

3、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明细

4、事故伤亡职员情况

建议以表格情势列失事故伤亡职员情况,表名为XX事故伤亡职员名单。内容包括伤亡职员姓名、籍贯、年龄、工种、培训情况和伤害程度等。

事故调查报告 篇83

编号:

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事 故 名 称: XX厂“1.23”李X重伤事故

填表单位(盖章): 北京XX化 工 一 厂

审核人:

填表时间: 20xx年2月4日

一、企业详细名称:XX化工一厂 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XX路X号 企业委托法人姓名:XXX

联系电话:010-XXXXXXXX邮编XXXXXXX

二、企业经济类型:全民所有制 国民经济行业:石油化工行业 隶属关系:中央在京企业 直接管理部门:中国石化

三、事故发生时间:

四、事故地点:XX厂低压车间分离干燥区(Ⅲ区) 五、事故类别:其它

六、事故的全部原因和直接原因:安全意识淡薄,工作中注意力不集中,自我保护能力意识薄弱。

七、事故严重级别:重伤

九、本次事故损失工作日:90日 直接经济损失:待计

十、事故经过: 低压车间职工李X上第二个中班李X按规定对低压装置(Ⅲ)区进行正常工艺巡检。23日0时5分,当从二楼离心机巡检完,沿安全扶梯下楼后准备去B线干燥机巡检时,右脚踩到电缆沟盖板斜面,失去重心滑倒。班组人员立即将李X送往医院后转至北京积水潭医院就诊。经医院确诊为右腿胫骨、腓骨骨折。

十一、事故原因分析:

1、低压车间操作工李X,在经常行走熟知的工艺巡检路线上时,思想麻痹,注意力不集中,巡检时未注意到地面的不安全因素,右脚踩到电缆沟盖板斜面,失去重心滑倒。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

2、低压车间在安全管理方面不到位,对本单位现场作业环境危害因素认识不足,事故发生地点的安全扶梯和地面的电缆沟盖板存在不安全因素,没有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使职工在上岗工作中应具备良好安全行为准备不够充分是事故发生重要原因。

十三、事故责任分析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李X安全意识淡薄,处于经常行走的工艺巡检路线上时,思想麻痹,注意力不集中,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事故管理规定”,扣除李X一月份、二月份奖金,并在全厂通报批评。

(2)、事故当时车间值班人员赵XX以及事故当日(1月23日白天)车间值班人张XX,未能按事故管理程序要求及时上报,甚至在厂值班调度会上也未反映此事故,造成了事故迟报,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事故管理规定”,分别扣除赵XX和张XX一月份、二月份奖金。

(3)、低压车间领导班子职工安全意识教育,特别是节前职工安全教育不深不细,对事故负有管理责任,特别是未能及时上报事故,加大了事故处理的难度,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事故管理规定”,对低压车间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给予相应处罚:

①.扣除车间主任宋XX一月份、二月份奖金; ②.扣除车间书记付X一月份、二月份奖金; ③.扣除车间副主任王XX一月份、二月份奖金;

(4)、根据经济责任制考核实行安全否决,扣除低压车间1月份综合奖金。

(5)、安全环保部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负有监督管理责任,根据《厂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对安全环保部1月份经济责任制考核实行安全否决,扣除安全环保部1月份综合奖金。

(6)、副厂长温XX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负有管理责任,根据《厂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扣除1月份奖金的75%。

(7)、厂长马XX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负有管理责任,根据《厂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扣除1月份奖金的50%。

(8)、党委书记刘XX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负有管理责任,根据《厂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扣除1月份奖金的50%。

事故调查报告 篇84

一、事故基本情况

事故发生时间:xxx

1、事故地点:xxx

2、事故类别:xxx

3、事故原因:xxx

7、事故严重级别:轻伤

二、事故详细经过

xxx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崔x x、王x x违章将竹梯立在易失稳的金属支架上,王x x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冒险作业,在维修滑道时用力较大,导致金属支加侧倾,垮架,王x x从高处坠落,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x x有限公司结构工场,对这类危险性较大的高空作业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而且在这次维修作业时本应使用高空作业车或搭建脚手支架,为图省事未使用使用作业车或搭建脚手支架,作业票也没有注明安全事项,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

2、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尚未贯彻实施,没有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二。

3、班组管理混乱。该维修班未设班长,没有明确负责人,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三。

4、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安全知,冒险蛮干,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四。

四、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x x x,x 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给予x万元罚款。

2、x x x,x x有限公司经理,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给予x万元罚款。

3、x x x,x x有限公司结构工场场长,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议对其给予x仟元罚款。

4、x x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班组安全管理混乱,职工缺乏安全教育,导致此起事故发生,建议对x x有限公司给予x万元罚款。

5、其他有关责任人,由企业按其所应承担的责任另行处理。

五、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x x有限公司,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配备满足安全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夯实安全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x x有限公司,要加强各工场、班组的安全建设和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

3、x x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此起事故血的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公司范围开展一次查思想、查制度、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措施、抓整改、反违章活动,防止种类事故再次发生。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及安全法规意识,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防止种类事故发生。

附件:

1、调查人员名单(签字)

2、事故有关材料

3、现场照片

xxx事故调查组

xxxx年x月x日

事故调查报告 篇85

xx公安分局消防科:

20xx年9月12日(星期天)上午10点50分左右,xx学校茶炉房发生一起失火事故,过火面积约11平方米,上午12时左右火被扑灭,未波及其他房屋建筑,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00。00元。

一、学校概况

xxx学校位于xx区xx镇xx村,学校始建于1974年,占地面积17000多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000多平方米。学校现有教职员工97人,从学前班到高三共有29个教学班,在学生1571人。学校实行安全责任校长负责制,主管副校长主抓安全工作,下设学校安保处和政教处共同负责学校具体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

学校茶炉房位于校园内小学生操场边,与学校食堂为同一建筑体(食堂于20xx年已停业),砖混结构,平房、预制楼板,茶炉房建筑面约11平方米,安置一台1000KG/小时的燃煤加热常压开水锅炉,主要供住校学生的饮用水和生活用水,取水龙头安装在茶炉房隔壁的另一间房屋内,每日下午17:00———18:00时供水一次。茶炉房内除常压开水锅炉外,再无其他设备设施,作业人员由学校聘用的门卫管理员xxx兼职。

二、事故经过

9月12日(星期天)午10时左右,作业人员xxx将茶炉引燃,准备下午供住校学生用水,由于其本职工作主要是门卫管理,星期天学校高二、高三年级全体学生又在补课,于是xxx引燃茶炉后,就将茶炉房锁闭,回到了门卫室。10时50分左右,校园外当地的老乡发现茶炉房窗户冒出火苗,便及时跑到学校告知门卫管理员李xx,李闻讯后就立即赶到茶炉房,打开房门实施浇水救火,在校老师xxx和保洁员余xx也闻讯随即赶到,就地取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共计使用了四瓶灭火器(两瓶2KG:两瓶4KG),但因茶炉房堆放的引火用的费旧木材,火势较旺,未能将火扑灭,于此同时,家住学校附近的一位老师拨打了119火警电话,两台救火车于11点40分赶到学校,上午11时50分时左右火被扑灭。

三、事故损失

茶炉房着火时,恰逢星期天,除高二、高三年级的补课学生,正在上课外,茶炉房附近无其他学生和老师,参与初起救火只有门卫管理员李xx、文xx老师和保洁员余xx三人,因而,本次事故中无人员伤亡。

茶炉房为砖混结构、预制楼板,除放在房内引火用的费旧木材被烧毁外,未波及到其他房屋建筑,常压开水锅炉也完好无损,直接经济损失,估值约100.00元。

四、事故原因

1、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兼职司炉工李xx安全意识不够,于9月2日上午将假暑期间学校维修课桌、凳子的一些费旧木材,做为生炉引火材料,堆放在了茶炉房内引发的。9月12日上午,兼职司炉工李xx为了保证下午能按时供应热水,上午10点左右用引火木材点燃茶炉,由于烧水工作是李xx的兼职工作,其主要的本职工作是门卫管理,因此茶炉点燃后,他就锁闭了茶炉房,离开了烧茶炉的工作岗位,回到了门卫室,茶炉房内无人监管,可能是炉内火星迸出,将引火用的费旧木材点燃,未及时发生现失火苗头,控制火势,造成了火灾。

2、学校人力资源匮乏,财力有限,是导致本次失火事故的另一原因。李xx是本校聘用的临时工,身兼门卫管理员、住校男生管理员、报刊杂志邮件收发员、茶炉房司炉工等数职。由于学校财力有限,无力聘用多人分担他的工作,就形成了顾此失彼的局面。虽然学校有司炉工岗位管理职责规定,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但李xx身兼数职,不能兼顾,当日茶炉点燃后,他为了看护学校大门,就暂时离开烧茶炉的工作岗位,致使茶炉房内无人监管。

3、学校对后勤辅助人员,特别是聘用的临时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够,使得个别员工安全意识淡漠,是火灾发生的另一个原因。本学期开学前,8月31日学校安保处会同总务后勤、校工会等部门,对校舍、教学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当日也检查了茶炉房,没有发现里边堆放有引火的材料。在学校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时,李xx自述:是9月2日开学的第二天,才将学校假暑期间维修课桌、凳子的费旧木材作为引火材料,取了一些搬进茶炉房的。李xx是本校聘用的临时工,文化水平不高,学校忽视了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得兼职司炉工李xx的安全意识不足,擅自将易燃物放在茶炉房内,埋下了安全隐患。

五、事故教训和今后的防范措施

尽管本次失火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不大,但也给学校的管理敲响了一个警钟,学校要认真牢记本次事故教训,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指导思想,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今后的防范措施如下:

1、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各部门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把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措施、规程等落实到每个教研组、每个办公室和每个后勤作业人员,形成有效预防事故的管理机制。

2、加大安全检查的力度,定期对学校的各个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除重点部位要勤查外,对一些不起眼的部位也要定期、定时检查。

3、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坚持每个学期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一次安全常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防止类似安全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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