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英镑》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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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读后感

短文网整理的《百万英镑》读后感(精选4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百万英镑》读后感 篇1

他嫌贫爱富,遇到富人就百般地巴结,遇到穷人就不停地排挤,他就是《百万英镑》中服装店店员——托德,他是一个令我讨厌的人。

文中写道:亨利穿着破衣服进店时,托德看他一副穷酸样,故意拿一件不要的便宜的衣服扔给给亨利,那样子极不耐烦。当亨利拿百万大钞去付钱时,托德立刻发生了360度转变,不停地赞美亨利,低头哈腰地给亨利量晨礼服,晚礼服……那嘴脸让人看了恶心极了。

读到这里让我想起了中国赌王何鸿燊。何鸿燊出生时家里很有钱,几年后他家一夜间就破产了,父亲逃往越南,妻离子散。9岁那年,何鸿燊的'牙蛀了个洞,他想到姑丈曾说:只要牙痛就可以去姑丈家免费治疗。何鸿燊高兴地来到姑丈家,没想到姑丈斜着眼说到:“你有钱吗?”何鸿燊说:“姑丈,以前你不是说免费给我补牙吗?”姑丈冷笑道:“你怎么不去照照镜子,你们家现在有钱吗?你以为你还是少爷吗?没有钱就赶快滚!别碍眼。”此时姑丈的行为跟托德一样,都是嫌贫爱富。

生活中像这样的人很多,遇到穷人就看不起,遇到富人就百般巴结。吴敬梓笔下的《范进中举》就反映了这种现象。范进中举前向岳父借考试路费,被岳父骂得狗血喷头,说他尖嘴猴腮,不三不四,永远都是这穷酸样。范进中举后,岳父百般巴结,马上改口,称范进为“天上的文曲星”,“老爷,”不仅给范进送钱,还小心翼翼地跟在范进后面。看着范进岳父的举动,实在让人讨厌,怎么同样的一个人,身份一变,改变这样大,真让人难受,好一个世态炎凉。

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我们不能做嫌贫爱富的人,不管别人富裕,还是贫穷,我们都要平等对待。

《百万英镑》读后感 篇2

“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这东西只要那么一点儿,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

这是马克吐温在《百万英镑》中的一段,描绘了美国一个小办事员出门游玩不小心迷失了方向,有幸被救时来到了英国伦敦。在伦敦他孤身一人,举目无亲而又身无分文。碰巧赶上两兄弟打赌,两兄弟十分富有,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大钞,看他可不可以活过30天。结果他不仅活的很好,资产还增加了不少,成了名人更获得了真爱,走上了人生巅峰。

读完之后我感到十分有趣。作者用十分灵活的笔法勾勒出一个个拜倒在百万英镑石榴裙下的人的丑态,妙趣横生,让人忍俊不禁。在生活中这种人也十分常见,但可能没有这么夸张。像对乞丐或者穷人看不起,反而巴结奉承那些前呼后拥这个总那个总的人。这就是呈现在我们生活中的百万英镑。拜金主义是可耻的,而不劳而获更不应该。但世界上还有比金钱更珍贵的东西,我们不可以故步自封,做个可笑的守财奴,这样会朝人家厌烦和看不起的。

好笑归好笑,《百万英镑》同时也带给我了震撼。马克吐温用这篇小说很好地讽刺了那些守财奴形象的.人。钱算什么?钱也就是一堆印了数字的纸而已。虽说钱没钱可能会让自己寸步难行,但我们也不可以被钱阻挡了脚步呀!钱可以买来衣服买来吃的,但却买不来友谊、亲情、关心和爱。因为这些本来就是无价之宝。

钱乃身外之物,这是现在我们又熟悉又陌生的一个词。那些自控力不强,无法准确运转钱财的人渐渐沦落,化为围着钱转的奴隶;自控力好的人,渐渐更好,化为让钱围着转将钱踩在脚底下的王者。我们要守住本心,合理运用钱财,做个乐善好施的王者。

《百万英镑》读后感 篇3

在看完好看的《俗世奇人》之后我又看了一本《百万英镑》。

《百万英镑》主要讲诉一个美国的年轻人在一次出海航行遇到风浪被一艘船救了。在上头打义工支付自我的船费来到了伦敦。他当时一贫如洗。而两个有钱的兄弟得到了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并把那一百万英镑借给了那个年轻人,看那个年轻人能不能用那一百万英镑在伦敦生活一个月但不能把那一百万英镑打开。他的遭遇也十分趣味。最终他把钱还给了那对兄弟。他还娶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妻子,还有三万元利息。真是一举两得呀!

当我看到陌生人讲的故事这一章节时,我真的相信了哈里斯所讲的故事,我真的以为他们在车上吃了人肉。当我看到他们吃人肉时,我背后直冒冷汗,因为真的.很吓人到了之后我才明白这个故事不是真的,而是他编的。因为他曾是一名国会议员。可是有一次他被风雪困在了火车里,差点儿冻死。,最终成了偏执狂,每次提到那些老话,他就说个没完没了。当我看到他把它倒翻了个。,于是他喷出两捧铁砂时我觉得那个人太卑鄙了,为了赢不择手段,不公平比赛。这种行为是可耻的。

这本《百万英镑》让我看到了社会上的阴暗。这本书反映了社会的阴暗,不择手段的人。这本书让我明白有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是万万不能的。

《百万英镑》读后感 篇4

一个从伦敦一直漂流到英国的流浪汉,靠一张神圣不可侵犯的百万英镑存活一个月,那个月像监狱一样:虽然给予他富有,但是心中的恐惧依旧存长,无法销声匿迹。那是一种说不出吐不快的滋味—是吃惊、欢喜,还是不停地在边缘徘徊呢?也许,每个人都会有这样心惊胆战的趣事。

我特别喜欢这一段,因为是它掀起一幕幕往事,令人无限遐想。诺,—不消说,我站住了,用贪婪的眼睛盯住那泥污的宝贝。我嘴里垂涎欲滴,肚子也渴望着它,全部生命都在乞求它。可是我每次刚一动手想去拿它,老是有过路人看出了我的企图,当然我就只好再把身子站直,显出若无其事的神气。

这一段,我必须承认他的确是个既诚实又聪明的人,他的眼神与动作描写细致,就连一只美味的大梨扔进沟里都显示出饥饿与傲慢,真的捉摸不透啊!有时候,我为他的命运感到担心。作者的`用意是什么?

我想,这事上无其不有,再说不是用钱所能衡量的。钱也是万万不能的,它换不来一颗心意;买不了一个人的思想;更加夺不走友谊,一个人就是被金钱利益所迷惑了,到了最后还是一无所有。

说到这,我家就有一个整天捧着硬币的淘气鬼——弟弟。他真是爱财如命,和他讲道理,那可遭殃,随时随地的他恨不得坑你一回。这不,他又打起鬼主意来了,什么擦凳子一元钱、扫地两元钱等。这可算不了什么,他要是丢了钱,倒要一哭二闹三上吊,搅得全家不得安宁哪。

唉,言归正传,我认为那时的人们真会为钱所动摇,钱好似一枚毒针般刺进人的心灵,就是书中的流浪汉整天一样,是吃惊、欢喜,还是不停的在边缘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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