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在人间的读书心得(精选5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人间的读书心得 篇1
朋友前几天带了一本《至味在人间》给我,说我会喜欢。
看前几篇的时候,确定自己之前看过,却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在哪里看到的。这种感觉像是遇到一个知根知底的熟人,再翻下去,就像叙旧。
作者是陈晓卿,《舌尖上的中国》导演。一个才华横溢又一本正经的吃货。他对美食的描述妥帖细腻,你不得不感慨,有些人就是天生味觉敏锐又会吃。而他又占了另外两条,会写,会拍。这本书里,不仅仅是写美食,还有着浓浓的人间烟火气和人情味。
他也是安徽人,我在书里也看到不少熟悉的内容。
首先是酱。“在坛子里装着带汁水的,我们叫酱豆。刚出锅的幔头,掰开,中间抹上勺酱豆,热腾腾的奇香。”读到这里,脑海里浮现的正是小时候往馒头上抹酱豆的场景。已经很多年没吃过,市面上的海天黄豆酱,微甜,温和,像个懂事的小孩,懂得满足大众的口味。而小时候所吃的酱豆,每家都有每家的味道。咸得泼辣,辣得辛香。
那时候看到大人晒酱豆真是满满的好奇。豆子上长了那么多霉还能吃吗?真是碰都不愿意碰。但等到把它们放进坛子里,放上各种材料,再放西瓜代替水,蒙上白布晒上那么多天后,盛出一些入锅翻炒,那种绵密醇厚的香味,轻易就能把人虏获。
接着是面。陈晓卿非常爱吃面,北方人一般都习惯吃面。他家乡是安徽灵璧,算是不南不北的地方。我也遇到过和他一样的趣事,到了北方被称为南方人,到了南方,又被称为北方人。他在书里引用了一个人写的小诗,据说麻醉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安徽人。
有人说她是南方 有人说她是北方 南方和北方手牵手 坐在了淮河的岸上 我确实被麻醉了。
看他对面的痴爱,也勾起我对面的情感。外婆那有种面叫板面,我对板面总结出的经验是,出了那个地方就吃不到正宗的板面了,充其量汤的味道还有些相似。板面就像个粗糙的北方汉子,多油,多盐,可以搭配卤凤爪,卤鸡头,卤豆皮,茶叶蛋,滋味厚,嚼劲足。配上个搪瓷大碗,吃起来真是地道,吃完常常嘴唇肿胀,像是粘了一层油。
想起高中学校西门有家板面馆。非常小的店面,高个子得低头钻进去。里面摆着一排排小桌子,小马扎。一放学,人就满满当当。记得当时他家面两块五一碗,鸡头凤爪鸡蛋都是五毛。现在那块地方大概已经拆迁了,这种苍蝇小馆,要么扩大店面,要么就会消失。再回去,要去学校附近找家地道的板面馆,加两个凤爪。
陈晓卿明是写寻味品味,却常在文末神来一笔,有关某个时事,某个熟人,使人莞尔。
在写《白塔寺涮肉群落》时,他朋友畅想了白塔寺照这样发展下去,几百年以后就是饮食文化的一处代表地。陈晓卿就在文末调侃道,哪里用得了几百年,搞不好二十年后,北京市政部门就会决定重建涮肉一条街。先不分青红皂白拆了,然后觉得不合适,再拿着照片复原——反正咱们制度好,有的是钱。
在写到去吃一家味道好但服务态度不好的湖南菜馆时,他说,有这么可口的美食,态度粗暴点就粗暴点嘛。他把这个道理说给读库的老六听,老六展开了终极思考:按此理论,难不成最好吃的饭馆......得是城管开的吧?
他写吃火锅写得很有趣味。不只是在味觉上,还引申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吃在他那里,已经不仅仅是吃,更关情。
“你要是喜欢谁,不妨提前两小时找一家有底料的火锅店,早早开火,想象着郫县豆瓣和葱结姜片蒜瓣以及草果丁香花椒辣椒不断充分交融磨合,小火慢慢熬着,等那个人来吃.....当然,那个人必须是一个喜欢吃的实在人,吃饭时你们的目的,这样你们才能在享用美食的.同时享受相濡以沫的人生。”
这段文字,足以让人想象出一幅场景。他坐在咕嘟嘟嘟小火锅前,看着翻滚的汤底,心里盘算着底料的味道怎样交织融合,又暗暗盼着那人来,在火锅前“相濡以沫”。
他不喜欢那些因利益而生的饭局。
“我打心眼里佩服那些官场、商场、名利场的场面人,尽管面和心不和,为了利益也要欢天喜地地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这时,聚餐已经不是摄食的一种程序,更是某种社交性的礼仪。”
他钟爱藏在边边角角的小馆子,散落各地的小馆子。书里描写的美食真是诱人。描述的亲情,友情,文笔诙谐,饶有趣味,也值得去体会。
“桌子支在院子里,旁边路灯杆上贴满了租房小广告,创文的横幅打着卷儿,知趣地缠在国槐的枝头,晾晒衣服的居民不时从身边穿过.......我喜欢在这样的环境里吃东西,微风过处,偶尔飘落几片秋天的叶子,空气里弥漫着酸笋的味道,这是迷人的人间烟火气息。”
喜欢这样的《至味在人间》,看的时候,会一个人忍不住笑起来。
在人间的读书心得 篇2
“胆小鬼连幸福都会害怕,碰到棉花都会受伤,有时还会被幸福所伤。”这是主人公叶藏一生的写照,也是作者太宰治的人生所感。
在序章中,三张男人的照片,也就是叶藏三个不同年龄的缩影。从强颜欢笑到矫饰轻薄,最后是而无表情的“死相”,正是叶藏极力迎合社会却最终失败的一生。叶藏在世人眼中是奇怪的,和世俗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他不会拒绝,对讨厌的事说不出讨厌,对喜欢的事也总是偷偷摸摸,可以说已经丧失了二选一的能力。小时候为了逢迎自己的父亲,他撒谎说自己喜欢小狮子,但是也许人不必声嘶力竭的讨好众人,相互欺骗的人们之间毫发无伤,并且使得双方更加愉悦,“世人”这种生物就浑浑噩噩的过完每一天。而“我”为了讨好众人,弄些滑稽的动作和故事,这可以说是叶藏对人类最后的求爱,但是得到了所有人的爱戴。表面是笑脸相迎,心里头却是在拼死拼活的为世人提供最周详的服务。
我们都是在时时刻刻伪装着自己,可是自己的面具被揭穿后只剩下恼怒以及报复。但是世俗不就是建立在伪装的基础上吗?知道某一天,我们已经分不清到底是面具还是自己的本心时,我们就被社会所同化,才称得上是真正的“长大”。可是,我们自己真正顺心了吗?道教所言无为而治,顺心从欲,以和节之,如今的我们一出生就是活在别人的世界中,戴上世俗的枷锁,从小和“别人家的孩子”攀比,上学后又被告知是“最差的一届”,于是我们从小时候开始戴上虚伪的面具,哄骗这个世界,同时骗过了自己。
直到有一天,我们被这张面具压垮,于是情绪崩溃,宣泄。“对人类极度恐惧的人,反而比任何人都渴望见识妖怪的可怕。”因此,梵高,毕加索意识中的`妖怪真正的出现在了人类社会。我们看见了地铁站有人失去理智踢铁门,很多人都嘲笑他们。可是压力这种东西,只有自己亲身所受,才有所感。“愈是恐惧,愈要战胜它。”说出来十分容易,但是能够做出来的,往往都是有大毅力的人。
叶藏在落魄的时候侵犯了崛木的利益,于是朋友丑恶的嘴脸一瞬间表现出来,“在这样下去,世人可不会饶恕你”,一瞬间,人性的自私完全展露出来,受人责备或怒斥时,或许没有人能保持好心情。但是人们怒不可遏的脸上,有着比狮子,鳄鱼,巨龙更加可怕的动物本性。“寻常时候,他们似乎会将这本性刻意隐藏,但一有机会,人类可怕的真面目就会在愤怒中不经意间暴露出来”。任何事物都有着两面性,但处于愤怒的人,会将这种事物的正确性灌输给你,使得你强迫接受他的观点。而等到愤怒消失,也就是叶藏所说的“将本性隐藏”后,这时他们会告诉你,他所说的有些许绝对,可是愤怒的人对别人的伤害也并不是“对不起”能够弥补的。
接济叶藏的静子有个五岁的女儿茂子,在叶藏与社会上尔虞我诈做了一天斗争后,成为他的心理依靠。茂子一直以来叫叶藏“爸爸”,有次聊天问茂子:“你会向神明祈求什么呢?”茂子回答:“想要一个真正的爸爸。”这让叶藏头晕目眩。人的真实本性到底是什么?人总是有种错觉就是将别人看的特别透彻,可是有时候只是表象罢了。“原来他们并没有把我当做一个真正的人。在他们眼里,我仅是一个连死都不配的蠢笨怪物,即所谓的行尸走肉。他们无非利用我达到快活的目的罢了。”昏暗的霓虹灯下,人性的丑陋和虚伪,无可遁形。这个渴望爱又不懂爱的“胆小鬼”,被人性的扭曲活生生磨灭了一个人。
世界上许多痛苦都发生在他的身上,强颜欢笑的他奉承他人,矫饰轻薄,生活却逼迫他生不如死,遭受佣人的毒打,来自家族的轻视,他喜欢的女子被玷污,然后又染上毒瘾。一次次的打击使得他看清这个吃人的社会,他说:“如今的我,谈不上幸福,也谈不上不幸。一切都会过去的”。
对的,我们生活中所谓的痛楚,一切都会过去的。珍惜自己现在拥有的,勇敢大方的前行。
在人间的读书心得 篇3
“太宰治,他大约的确已经死了,而世界还在继续不幸着。但,地球还在转,太阳照常升起。”
这是一部可以让人感到深深的压抑,如同被鬼压身一样,喊也喊不出来,动也动不了的恐惧的书,所谓的《人间失格》。
《人间失格》的色调是以绝望为底,暗淡无光的,让人感到深深的无力,以至于竟然不可能一口气读完,我必须先歇一歇,缓一缓。它带给我的冲击实在太大,让我害怕着什么似的。读书,最怕的是和作者产生了共鸣,因为那样你一下子就陷了进去,无法自拔。对我来说,所谓人的生活,实在难以捉摸。
小时候的叶藏,是一个心思很重的孩子。太早的成熟使他有着同龄人所没有的敏感。虽然生活在所有人中间,但是他给人的感觉却是离群索居的,与周围人显得格格不入。在很小的时候他就知道他的幸福观与这世界所有人的都大相迳庭,并为此而彻夜难眠,痛苦呻吟,走火入魔。这种状态在其他人看来或许是离经叛道,一旦他表露这种想法的话,大概会被人当做精神病人,送进冰冷冷的医院吧。对他来说,里里外外的世界都有着可怕的.相似。
后来他决定扮演一个小丑,来掩饰自己真实的内心世界,来取悦这世上所有的人,自己的亲人朋友,自己的老师同学,乃至周围各种形形色色的所有人。读到这,叶藏,你就是个与生俱来的边缘人,若是在人群里碰上一位被认为如你一样的边缘人,你一定会对他很和善吧。这种和善,我相信甚至到了让你自己着迷的地步,因为你我皆知,只有你一个是边缘人。我想你会对我和善,但你我不在同一世界。你在纸张中,我在尘世中,你终究不爱那世界,我终究深爱着我所存在的世界!
痛!痛!痛!这本不是一个孩子应该承受的,不知他的这种想法从何而来,消极悲观……你可以赋予它所有你能想到的负面词汇,这或者已注定了叶藏以后生命的悲剧。我们无法去同情叶藏,因为你一旦开始同情,便代表着你开始思考,过后,你会骇然发现,你与叶藏并无不同,每天都戴着一张连梦境都存在的面具,我们恨不得撕下它,但没了它,没了它,会怎样啊!过着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日子,无时无刻不在看着别人脸色生活,无时无刻不在担心周围人对自己的看法,无时无刻不活得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可真累,也真可笑,我还好,对,还好……
长大后的叶藏,越发的颓废、逃课、酗酒、抽烟……糜烂的生活像极了那不应受世人所唾弃的祥子,他也在冰湖上与常子坠入了进去,无尽的深渊,不再孤独,可叶藏却……他还活着,常子死了,而这样活着他需要吗?行尸走肉一般卑微地的活着,压抑!压抑!压抑!
与其说《人间失格》是太宰治最后的遗着,不如说这是他留给这个无法形容的世界的遗书更合适。太宰治在《人间失格》以叶藏的独白谈到:“当苟活着是罪过的种子,我的不幸,是无力拒绝他人的不幸。一旦拒绝,不记对方或是自己心里,永远都有一道无法弥补的白色裂痕。我是被这样的恐惧胁迫着,问问老天:不抵抗是罪吗?”
沉重的独白,是人生绝望的极致,太了解人生,也就绝对悲观,这也许是太宰治的成就,同时也造就了他的悲剧。有人说太宰治把人性看得太透彻,但我觉得他还不足,他只是放大了人生的孤独,才对人性失望,灵魂憔悴破烂,而进一步放任自我,不设底线,最终积重难返。是啊!我们把世界看错,反说它欺骗了我们!
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卑微而自由,这是叶藏或者太宰治的选择。
我唯一愿意视为真理的就只有这一句话:一切都会过去的!我仍然认为向人诉苦不过是徒劳,与其如此,不如默默承受。我急切地盼望着,可以经历一场放纵的快乐,纵使巨大的悲哀将接踵而至,我也在所不惜!我相信唯有尽力致辞,方不致癫狂!因为怯懦,所以逃避生命,以不抵抗在最黑暗的沉沦生出骄傲,因为骄傲,所以不选择生,所以拒斥粗鄙的乐观主义。《人间失格》便相当一次心灵的洗礼,洗礼后,我想吃点好的,睡个好觉,明早太阳依旧升起,我依旧怀着对明天期待的心,依旧快乐!啊!我有我爱的人与爱我的人,这是莫大的幸福!自然万物都能使我心头一笑。
记着,希望是件好东西,没准儿是件最好的东西,而且从没有一样好东西会消逝!
在人间的读书心得 篇4
近几天,我读了汪曾祺的《人间草木》,这本书之所以吸引我是因为作者的语言风格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他的语言平实,质朴,但饶有趣味。他的作品中尽是小桥流水,小四合院,小胡同等别致的景象,却极少有雷霆怒吼,阔大无比的壮观场面。他写凡人小事,记乡情民俗,谈花鸟鱼虫,娓娓道来,不像是一位伟大作家的作品,而像是在听一位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在讲故事。
例如在第一篇文章《葡萄月令》中,就突出的体现了他的平实与质朴:一月下大雪;二月刮春风;三月葡萄上架;四月浇水;五月浇水,喷药,打梢,掐须;六月浇水,喷药,打梢,掐须;七月葡萄“膨大”了;八月葡萄“着色”;九月给葡萄喷波尔多液;十月有别的农活,去割稻子;十一月葡萄下架;十一月下旬,十二月上旬,葡萄入窖。每一段之前的这句话,详细地记录了每一个时间段应做的事。这些句子短小,精炼,没有华丽的修饰,但读起来并不显得单调,不但体现了他的`写作风格,还使文章结构更加清晰。
在《胡同文化》中,作者写到了胡同里的吆喝:这里没有车水马龙,总是安安静静的。偶尔有剃头挑子的“唤头”(像一个大镊子,用铁棒从当中擦过,便发出噌的一声);磨剪子磨刀的“惊闺”(十几个铁片穿成一片,摇动做声);算命的盲人(现在早没有了)吹的短笛的声音。这些声音不但不显得喧闹,倒显得胡同里更加安静了。我们也曾经学过关于胡同中吆喝的课文,但那篇文章中突出地写了吆喝的声音,腔调,而作者却把胡同里吆喝的人用的特殊工具即发出的声音都写得十分真切,更说明他对这些人的观察十分细致,体现了他对北京胡同的热爱和对北京民俗的独特感情。
书中还有对于花,虫的描写:我家的后院有一棵紫薇。这棵紫薇有年头了,主干有杯口粗,高过屋檐。一到放暑假,他开起来,真是“繁”得不得了。紫薇花是六瓣的,但是花瓣皱缩,半边还有许多不规则的缺刻,所以根本分不清他是几瓣,只是碎碎叨叨的一球,当中还射出许多花须,花蕊。一个枝子上有许多朵花。一棵树上有数不清的枝子。真是乱。乱红成阵。乱成一团。简直像一群幼儿园的孩子放开了又高又脆的小嗓子一起乱嚷嚷。在乱哄哄的繁花之间还有许多赶来凑热闹的黑蜂。这种蜂不是普通的蜜蜂,个儿很大,有指头顶那样大,黑的,就是齐白石爱画的那种。我到现在还叫不出这是什么蜂。这种大黑蜂分量很重。他一落在一朵花上,抱住了花须,这一穗花就叫他压得沉了下来。他起翅飞去,花穗才挣回原处,还得哆嗦两下。读到这里,紫薇花与黑蜂互相嬉闹的画面顿时浮现在我眼前。我也曾经见过蜜蜂在一棵长满鲜花的树上采蜜,觉得那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但在作者笔下,一切仿佛都像人一样,可以玩耍,交谈。乱嚷嚷,凑热闹,抱住,挣回等都写出了这一点。
汪曾祺的作品语言风格独特,观察事物的视角独特,这是我喜欢他作品的最大原因。
在人间的读书心得 篇5
《在人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
小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要为环境所屈服”。他怀着这样的坚定信念,离开家乡奔赴喀山。在小说,作者不只是再现了形形色色的小市民和他们的生活习俗、道德观念和精神境界,而且塑造了一系列体现劳动人民智慧才能的人物形象,广泛深刻地再现了广大下层劳动者的悲惨生活和他们的思想情结,描绘了俄国社会一个时代的历史画卷。
《在人间》不仅是作者童年时代的自传,不仅是一个少年的生活史,而且也是一个时代艺术性的史册,反映了俄国工业资本主义成长引起的小资产阶段手工业的瓦解过程。阿瘳沙的外祖父卡希林一家的破产,就是俄国十九世纪七十至八十年代的真实写照。小说描述了普通俄国人的困苦生活和他们日常的苦闷,显示出这个少年对这种生活的反抗情绪越来越强烈了。而创造出一个能干、求知欲很强的少年的活生生的形象。书中真实地描写了人民下层的严峻的、阴暗的生活,也描述这个来自下层的少年建立了自己初步的世界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