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短文网

2026-03-22方案

短文网整理的社区法制宣传活动方案(精选4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社区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省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六届六次会议部署,结合“双评双创”和“依法行政深化年”活动,在全体干部中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着力解决纳税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市局成立第十二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金嘎敦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分局、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监察室,负责本次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抓好宣传教育月活动各项工作。

三、活动内容

(一)搞好宣传动员。结合学习贯彻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召开各分局、直属单位“一把手”会议,专题部署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各项工作,邀请市纪委领导出席并讲话,通过报纸、简报、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各单位也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力求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

(二)上好廉政党课。各单位负责人要联系工作实际,结合学习《廉政准则》的体会,为所在单位党员干部上一堂廉政党课,并组织干部职工以“如何更好地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为主题进行大讨论,每人认真撰写一篇高质量的心得体会。

(三)抓好警示教育。5月中旬,组织全系统中层干部到监狱参观,通过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引导干部牢固树立拒腐防变思想信念。同时,更新市局网页“廉政影院”内容,组织观看一部警示片《贪欲使他走向了深渊》,进一步增强廉政教育的.威慑力。

(四)开展传统教育。5月下旬,市局组织全系统部分党员干部到红色根据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发扬优良传统、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

(五)评好勤廉典型。结合“双创”活动,在全系统开展“我身边的勤廉典型”评选活动。各单位要通过民主推荐、班子研究,评选出1名模范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秉公用权、清政廉洁的先进典型,在6月5日前报市局监察室,并附30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

(六)做好自查自纠。5月下旬,市局党组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廉政准则》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对自身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认真进行整改。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负责人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精心组织,抓好各项活动的落实。领导干部要在学习教育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整改提高,带动广大职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良好的作风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围绕中心,注重实效。要以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突出抓好《廉政准则》及其实施细则学习、勤政廉政典型评比、廉政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等活动,以活动促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增强廉政意识,推动全局工作更加健康有序发展。

(三)认真组织,密切配合。各单位要在市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抓好宣教月各项活动的组织落实,注意协调各方力量,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宣教月活动顺利开展。同时,要加大宣教月活动开展情况的信息宣传力度,认真总结,将宣教月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报。

宣教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对宣教月活动取得的成果、主要经验、特点进行总结,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工作的建议。

社区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篇2

根据省市县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部署,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治建设,提升城乡社区依法治理水平,大力实施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工作全面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九次、十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继续深化“市级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强化日常管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质量,为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为加快建设四川三产融合示范县和深度参与川渝合作示范区、打造绵阳南向东出战略支点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培育法治意识,营造法治氛围

1.指导村(社区)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LED屏、微信等平台大力宣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村(社区)两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要带头学法守法,积极参加法治培训。所有村(居)民要加强对《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人民调解法》《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安全生产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村民和外出务工人员要加强对《民法典》《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信访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社区居民要加强对《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信访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坚持运用法治思维,综合运用法律规范,解决村(社区)治理中的矛盾,坚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2.成立法治宣传教育及(村)社区法治宣传小组,建立普法教育档案及台账,利用社区信息化平台、村(居)务公开栏、宣传资料等媒介,通过举办“道德讲堂”、公益法治讲座等开展群众性普法活动,促进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思想深入人心,加强对新型科技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如《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专利法》等。

3.到20xx年底,村(居)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居)有效开展环境、治安、调解等工作,村(社区)治理效果良好,全镇成功创建市级法治示范村(社区)不低于20%。

(二)坚持依法治理,维护村(社区)和谐

1.村(居)民委员会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依法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做好村(社区)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监督工作。

2.健全完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建立村(居)民议事、评议、立约、监督等制度,实现村(居)民自治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体系化。

3.依法推进社区减负工作,落实《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党委政府工作事项》两项清单,细化社区事务工作准入,明确工作主体、工作程序及工作规范,切实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4.村(居)务公开制度健全,设立村(居)务公开栏,做到“按时公开、支出明细、费用透明”。细化完善村(社区)民主决策制度,村(社区)内事务由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凡涉及到村(居)民切身利益和公益事业,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定”的原则,实行“一事一议”。

5.推进依法治理村(社区)工作,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促进多元主体参与(村)社区治理,促进(村)社区各项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按政策法规办事、按程序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管事。依法进行人民调解,及时化解群众纠纷,消除村(社区)不稳定因素。

6.全面推行“三治协同共创和谐”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模式,激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热情、建立多元主体共建社区机制、加强社区法治保障,推进社区法治建设。

(三)完善村规民约,优化自治制度

1.广泛征求意见。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要实现全民参与,充分发挥村(居)民的自主性,集中群众的智慧,由村(居)民自己提出哪些事项需要纳入村规民约,在征求各方意见后,提交村(居)民大会讨论通过。

2.依法依规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必须规范民主,须经村(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内容上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不得侵犯村(居)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

3.操作简单易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要根据结合本村(社区)实际,体现本村(社区)特色,按照“易记、易懂、易行”的原则,切实提高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4.形式规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不能简单照搬照抄政策、法律条文,要充分考虑本村(社区)的实际,参照统一的'格式,做到形式规范、内容切合实际。

5.内容及时更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相关内容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及时更新,要与实际紧密结合。内容要具有针对性,针对本地某段时间特定事件及时更新相关内容,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更具实用性。

(四)筑牢法治宣传阵地,强化法治保障

1.加强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继续推行新建楼盘无偿提供社区用房等政策,为村(社区)普法宣传提供阵地,建立一个法律图书室(角),提供法治类图书,设立法治宣传栏,宣传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普法队伍,并形成普法制度,定期开展普法活动。

2.加强社区信息平台建设,将“互联网+”理念融入社区治理与服务之中,加大线上法律宣传力度。

3.不断拓宽社区服务领域,力争为居民依法维护权利、科技发展相关事宜提供法律服务。(时限要求:长期坚持)

4.加强村(社区)综合治安、环境卫生、文化娱乐建设,为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创建办法

(一)摸清底数。全镇根据实际情况,分门别类地做好创建规划。

(二)创建申报。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申报,20xx年全镇成功创建市级法治示范村(社区)不低于20%。

(三)检查验收。镇上9月中旬开展一次自查,并对照创建标准进行查漏补缺后,报县相关部门检查验收。

(四)命名表扬。经上级检查验收合格的市级法治示范村(社区),经媒体公示后予以命名表扬。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村(社区)要把市级法治示范村、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摆上议事日程,落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全力推进。可结合已开展的安全社区、法律七进和法治镇乡等活动,开展不同层面各具特色的创建活动,形成上下联动、覆盖广泛的创优局面。

(二)严格条件,保证质量。各村(社区)要严格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做好考察推荐,并定期进行督察指导,确保创建活动的质量。要严格自查,积极寻找差距、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结合本辖区特色不断丰富法治创建工作内涵,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创建活动的质量。

(三)立足创建,推动工作。各村(社区)要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凝聚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发挥各自优势,多研究解决村民自治活动和创新社区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使创建活动成为落实政策措施、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过程。各村(社区)在开展创建活动过程中应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

社区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篇3

板桥社区根据省委法治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结合本社区实际,紧紧围绕“拒绝校园暴力,共建平安和谐校园”的主题,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少年和社会公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提高法律意识,现将宣传周工作总结如下:

一、利用有利契机开展法治宣传,普及未成年人法律知识

20xx年11月29日,在东业晨曦小学开展了现场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一是制作横幅一条、标语四条。在活动现场,悬挂横幅,并张贴四张标语,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直观地向学生展示“拒绝校园暴力,共建平安和谐校园”内容,起到较好的宣传效果。二是发放倡议书。向学生发放了以“拒绝校园暴力,争做文明守法学生”的倡议书,并在倡议书签收表上签名,为学生普及和提高法律知识提供较好的学习资源;三是东业晨曦小学组织“拒绝校园暴力,争做文明守法学生”法治讲座以及主题班会。在活动中,老师通过图文跟学生讲解,讲授学生如何争做文明守法学生,并现场提问,学生积极与老师互动,老师的讲座使在座的学生更加深入学习法治知识。四是东业晨曦小学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并从三个方面着手:

1、是完善安全管理机制,迅速成立领导专班,努力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2、是制定周密的防控措施,防患于未然;

3、是强化工作要求、严格制度措施落实。积极引导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特别是重点宣传了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此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开展,收到较好的宣传效果。

二、立足阵地开展法治教育,强化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

充分利用学校主阵地,把法治教育作为全面加强学生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纳入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要求小学校在法治宣传周期间开展专题法治教育不少于2课时。注重社区法治教育,努力实现学校法治教育在社区和家庭的有效延续和衔接。为社区青少年及家长讲授法律知识,通过观看专题片、现场咨询不断提高青少年和家长学法、守法意识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社区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目标,建立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不断推进法律服务进农村(社区),切实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村(社区)民主决策、依法办事,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基层和谐稳定,进一步推进法治宣州建设。

二、主要目标

1、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在全区范围内全覆盖,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相同步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2、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逐步养成知法守法、依法决策、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广大群众能够自觉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3、基层自治管理能力明显提高,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村(居)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格局。

三、基本原则

1、属地管理、部门协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区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业务指导,各乡镇(街道)负责具体实施。依托法律专业人才开展法律服务进村(社区),为基层组织和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2、促进法治、服务民生。坚持以民为本理念,组织法律专业人员进村(社区),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基层治理各个方面,满足群众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人员配置、工作职责、服务方式和完成时间

(一)人员配置

1、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主体:全区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村(社区)法律顾问选聘方式:村(社区)法律顾问选聘工作通过双向选择、购买服务方式,由乡镇(街道)会同村(社区)与法律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由法律服务机构指派法律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

3、组织方式:为保障法律服务全覆盖,可以采取1+N模式,即可由与乡镇(街道)签定法律服务协议的法律服务机构同时对应本乡镇(街道)多个村(社区)的办法进行配置,但1名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的村(社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6个。

(二)工作职责

1、为村(社区)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社区)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管理规定;为村(社区)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引导村(社区)组织依法管理;协助村(社区)解决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

2、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坚持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相结合,主动关切基层群众生活,关注基层群众焦点,积极为基层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着力在土地流转、征地拆迁、婚姻家庭、上学就医、环境保护、乡村振兴以及村(社区)企业转型升级、知识产权、劳资纠纷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3、开展法治宣传。定期举办法治讲座,通过以案说法、现身说法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依法办事,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4、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根据基层调解组织的安排,担任兼职人民调解员,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或为调解组织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各村(社区)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水平。

(三)服务方式

坚持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并重的方式。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等载体,将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姓名、联系电话、工作职责、聘任期限及“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等便民信息向本村(社区)群众进行公布。村(社区)法律顾问要充分运用网络、QQ群、微信群等新媒体手段,为群众及时有效提供线上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到村(社区)服务1天(不少于8个小时),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具体的服务时间由村(社区)与法律顾问商定。村(社区)法律顾问对村(社区)和群众提出的具体法律服务需求应及时回应,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或涉及村(社区)群众重大利益的事情,应及时到场或通过电话提出法律意见。

(四)完成时间

二0xx年年底前,各乡镇(街道)全面完成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选备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区委、区政府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认真抓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落实。

(二)硬化措施,确保实效。区司法行政机关将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强化工作推进力度,确保今年底前全面完成工作任务。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将作为区委、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法治建设项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和法治宣传教育部分的重要评分依据。

(三)密切联系,发挥作用。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工作在乡村振兴中的独特作用,加强与法律顾问的联系和沟通,通过利用法律顾问的专业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在村务管理、重大事项决策、矛盾纠纷调处等方面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四)扩大宣传,总结提高。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栏、法治广场等阵地,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各种媒体,宣传总结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典型事例和活动成效,扩大社会影响,为推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提升法治宣州工作水平。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