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消防通道一区一策方案(精选5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消防通道一区一策方案 篇1
为加强社区办辖区内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区“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加强社区办辖区内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社区办安全主体责任
1、落实安全责任,提高管理能力。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成立社区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重点领域的包保台帐,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加强安全培训,提升专业水平。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政策、知识培训,通过培训,使社区干部、网格员更全面的了解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提升安全生产专业知识,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贯穿到社区具体工作当中。
3、加大安全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社区要充分运用“月月演”、党员活动日等活动载体,紧紧围绕老旧小区用电安全、烟花爆竹、交通、消防、秸秆禁烧等相关知识采取一封信、发放宣传单、知识问答、入户面对面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同时,特别关注未成年人、孤寡留守老人等弱势群体安全教育引导,营造人人重视安全舆论环境,全面防控,确保安全事故“零死亡”。
(二)老旧小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危房摸排及改造整治。开展城市老旧小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结合美丽社区建设对辖区内的城市老旧建筑安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等建筑,确保覆盖全部、不留死角。结合排查情况,对辖区内老旧房屋设立警示牌,告知居民请勿靠近,督促房屋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切实落实安全责任,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
2、房屋老旧线路改造整治。重点对辖区内老旧房屋的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线是否套管,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安装漏电保护器等问题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造册建档,督促居民及时更换有问题的线路,消除电气安全隐患。
(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小区私拉电线充电安全整治。一是对小区内私拉电线、“飞线”充电情况进行摸排,建立台账,结合社区创城工作,在有条件的社区安装充电桩,劝导居民剪除飞线。二是组织人员对116个小区弱电线进行全面排查,组织电信、移动、安广、联通四家公司对85个无物管及老旧小区户外网线乱、杂、安全隐患现象大整治和11个新小区楼道内网线在外、乱整治。
2、消防通道堵塞安全整治。针对小区消防通道、楼道内电瓶车乱停放、杂物乱堆放现象进行排查,入户对小区居民进行一对一宣传,告知消防通道堵塞的危害。并组织人员及时清理防通道、楼道内的电瓶车、杂物,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3、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小区内电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物业公司定期维护,有效降低电梯故障率。配合城管等部门定期对辖区内液化气站内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并督促责任人及时整改。结合“安全生产月”、“小区月月演”等多种形式进行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安全意识。
4、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配合消防大队等单位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对辖区内无物管小区消防车通道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台账,对无物管小区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
(四)社区办辖区内行业经营专项整治
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一是严格实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全面开展经营许可条件“回头看”。二是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全面开展监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2、小服装企业生产安全整治。对辖区内各类服装生产加工企业全面摸排,建立台账。积极开展安全消防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消防通道、灭火器设备、禁止一切明火及“三合一”场所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督促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消除工作。
3、其他小微企业安全整治。督促本辖区内小微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力做好辖区内安全宣传、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及安全防范工作;加强灾害信息及应急知识宣传。
(五)城市市容安全整治
1、户外广告牌、灯箱安全整治。开展各小区内户外广告牌、灯箱隐患排查,对辖区内设置的户外广告牌、标语牌、画指示牌等,确保内容健康、外型美观、整洁坚固。凡色彩剥蚀、陈旧、危及公共安全的,及时整修、加固或拆除。
2、高空抛物安全整治。一是利用多种形式做好宣传,提高小区居民安全意识,及时清理自家阳台、门窗及室外悬挂物,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高空坠物;二是做好监督检查。组织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等多进入小区,多抬头观察,一旦发现高空悬挂物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居民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3、小区内路面坑洼积水安全整治。开展小区内路面坑洼积水情况隐患排查,对小区内积水严重,影响居民正常出行的.坑洼,安排专业人士现场勘察维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时间安排
从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7月)。根据《区“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社区办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全面部署,宣传发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20xx年8月至12月)。实行“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社区干部及网格员具体到企业、到小区、到点”的工作模式,层层压实责任,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进一步细化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结合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专项整治到位。
(四)巩固提升(20xx年)。深入分析辖区内安全上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区直各部门各行业关于安全生产的制度,结合社区实际,补充完善具体制度,加快形成安全生产常态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社区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社区办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社区办其他班子成员及社区干部为成员,组织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对企业法人安全教育,强化辖区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定期开展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改行动,并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整改落实,以隐患整改促责任落实。
(三)严格问效问责。各社区要强化任务分解,对小区内的隐患排查要落实到人,强化日常化解,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社区办要积极协调,做好隐患消除,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未完成整改目标任务的,坚决予以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确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通道一区一策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强化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管理,保持灭火救援“生命通道”时刻畅通,确保发生火灾时,消防车辆能够快速及时到场处置,最大限度挽回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根据《延平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任务要求,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文明城市创建、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对15个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进行整治,提升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环境,打通“生命通道”,为老旧小区灭火救援提供便利。
二、治理对象
1、有物业老旧小区:南孚楼、人保楼、四鹤广场、长富大厦、军需被服厂宿舍。
2、无物业老旧小区:金福名苑、金泰大厦、省二建生活区、拖拉机厂宿舍、火柴厂生活区、机砖厂生活区、绿晶花园、南华花园小区、铁三小区、沙溪口基地小区。
三、治理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
四、有物业小区任务分工
(一)查处机动车辆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
相关社区要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巡查机动车辆违法停放、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违法行为,劝导车主将机动车挪移,及时排除妨碍,对拒不配合的车主应及时告知交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四鹤城管中队等执法部门,联合整治查处;四鹤城管中队要在职责范围内,严格管理城市户外广告牌、灯箱等设置,依法查处违规占道经营以及设置铁桩、石墩、限高等固定障碍物的违法行为,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宣传部门要对违法行为进行舆论曝光,告知危害性和危险性,杜绝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引导居民群众自觉规范停放车辆。
(二)修剪影响消防车辆通行和作业的绿化
四鹤城管中队要督促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按植物生长规律,对治理范围内道路两侧的绿化树木进行修剪和美化,确保车辆通行宽度、高度不低于4米,保障消防车正常通行和灭火救援作业。
(三)明确通道标识化管理和规范停车行为
四鹤城管中队、相关社区督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理施划小车停车泊位,供小区居民停放车辆,并按标准对小区消防车通道进行划线、标名、立牌,实施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同时,加强日常消防车通道管理,对发现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行为进行及时劝阻、清理。
(四)挖掘停车潜力优化停车资源
街道经委配合区发改局要针对既有小区车位配比不足、难以满足小区住户停车需求的情况,鼓励老旧小区周边的公共停车场管理单位对小区业主实行限价收费等优惠政策,优化停车资源,缓解小区停车位不足问题。道安办配合交警大队在开展交通组织规划的同时,将消防车通道规划列入其中,合理利用小区周边道路、闲置空地施划临时停车泊位,不断优化提升城区消防车通道设置。依法查处占用消防车通道(指设于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等,供灭火和应急救援时消防车通行的道路)停车的违法行为;相关社区、各有关站办配合四鹤城管中队根据老旧小区周边路段夜间车流量等情况,共同做好潮汐车位的规划、实施和管理工作。
五、无物业小区治理措施
(一)拓宽消防车通道,实施标识化管理。一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拓宽小区内道路,改善小区内部交通状况,保障消防车通行。二是道路拓宽后,按标准对小区消防车通道进行划线、标名、立牌,实施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二)挖掘停车潜力,缓解停车资源不足。一是通过与居民协商,采取压缩现有绿化带,增加停车空间,拓宽消防车通道,将小区内占地较多的'草坪、灌木丛改种成占地较少的乔木,实行立体绿化,拓展道路空间,增加小区停车位,有效解决小区住户“停车难问题”。二是针对既有小区车位配比不足、难以满足小区住户停车需求的情况,要积极协调周边社会单位和公共停车资源,实行错时错峰停车。
(三)疏堵结合,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一是合理利用小区周边道路、闲置空地施划临时停车泊位,供小区居民停放车辆。二是加强日常消防车通道管理,对发现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行为进行及时劝阻、清理。
六、无物业小区工作职责
将无物业的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纳入网格化管理范围,相关社区代为履行标识化管理工作,做好开辟消防车通道并进行划线、标名、立牌。加强小区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对于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清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街道防火办牵头组织相关社区开展消防车通道管理法律法规和常识宣传培训,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街道规管站配合区城建局将消防安全纳入老旧小区改造,优先解决消防车通道畅通问题。实施改造项目要注重预留符合要求的消防车通道,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施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街道经委配合区发改局鼓励老旧小区周边的绿荫停车场管理单位对小区业主实行限价收费等优惠政策。
街道道安办配合区交警大队在开展交通组织规划的同时,将消防车通道规划列入其中,合理利用小区周边道路、闲置空地施划临时停车泊位,不断优化提升城区消防车通道设置。依法查处占用消防车通道(指设于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等,供灭火和应急救援时消防车通行的道路)停车的违法行为。会同四鹤城管中队对老旧小区周边路段夜间车流量等情况,共同做好潮汐车位的规划、实施和管理工作。
四鹤城管中队要在职责范围内,严格管理城市户外广告牌、灯箱等设置,依法查处违规占道经营以及设置铁桩、石墩、限高等固定障碍物的违法行为,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七、应急对策
(一)建立联勤联动机制。依托社区微型消防站,划定最小灭火单元,按照“有站点、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标准,采取自建、合建、统建等方式,达到及时到场的要求。
(二)强化熟悉演练和预案制定。街道防火办配合区消防救援大队加大对老旧小区熟悉演练力度,在了解消防设施、疏散通道、避难场所、消防水源等情况的基础上,对周边交通道路、出入口位置、内部通道进行熟悉,通过错时实地演练、数据统计分析、地图动态标绘等形式,全面掌握小区楼宇之间的通行路线,梳理消防通道日间、夜间堵占的基本情况,确保发生火灾后,心中有底、手上有招,有序展开作战行动。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相关社区、各有关站办要充分认识当前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确保工作举措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相关社区、各有关站办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认真做好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整治工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相关社区、各有关站办要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和社会资源,以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为主题,广泛宣传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加强对老旧小区管理人员、业主的宣传培训,指导开展灭火疏散演练,提升消防安全意识。要集中曝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形成全民舆论监督。
消防通道一区一策方案 篇3
为加强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和《泉州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确保学校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有效防范化解学校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按标准规范学校消防车道管理。全面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等问题。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xx年底前,全市学校完成消防车道标识化管理。未完成相关工作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逐级上报,提请市政府进行挂牌督办整改。
(二)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二是全面排查测试学校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学校高层建筑应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维护保养,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全面自查学校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存在高层建筑的学校要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教职员工、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20xx年,教育系统内的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对照《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自查登记表》(详见附件2)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xx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xx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三)加强学生校外租房管理。各高校和中学中职学校要加强学生校外租房的源头管控,严格学生校外租房审批和管理,学生因特殊情况确需校外单独租房(未与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共同居住)的,教师要定期进行走访,了解学生在外租房居住情况,对租住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出租房的学生予以劝离;要加大对校外租房学生群体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并将外宿学生纳入重点宣传教育范围,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应急管理、消防部门的沟通配合,联合开展检查,督促消防安全隐患整改。
(四)加强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集中力量对学生公寓、实验室、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电室、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和预防。重点排查整治违规用火、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突出风险。将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建档立账,明确责任措施,照单对号、限时整改、闭环管理。
(五)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福建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规定要求,建立完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持续深化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健全与消防部门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分年组织开展达标创建工作,20xx年,打造标杆示范学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向市教育局报送不少于2家的标杆示范学校;20xx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xx年,全市学校有效落实教育系统标准化管理。
(六)加强消防信息化管理应用。各地各校要强化物防技防措施应用,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提高学校基本消防安全条件。要积极推动不具备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校外培训机构等行业系统单位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等“智能预警”建设。根据《泉州市智慧用电安全安全建设行动方案》(泉安委〔20xx〕29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宿舍楼智慧用电安全建设,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扶持建设。
(七)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地各校要将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教育培训内容,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纳入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督促学校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并进行督导考核。全市中小学校消防安全进课程、进教材实现全覆盖,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每学年不少于4课时,高中、大学新生在军训消防教育不少于4课时。要制定学校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开展教职员工消防教育培训。要通过安全教育课、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安全演练、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信等途径,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宣传,进一步强化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三、时间安排
从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7月)。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和市消防救援支队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启动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二)排查整治(20xx年6月至12月)。各地各校按照《全市学校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泉教安指〔20xx〕2号)相关工作要求,将严查严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对本地本校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对未能及时有效整改的逐一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xx年)。各地各校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实行动态更新、销号管理,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领导挂钩整治、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等整治措施,每年集中整治一批,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xx年)。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在推进学校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本校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要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分级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学校消防安全问题。要强化工作力量保障,协调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闭环管理。各地各校要延续全市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模式,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系列会议精神,抓好本地本校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整治任务要实行项目清单式管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一抓到底、见底清零”,闭环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三)强化统筹推进。各地各校要结合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强化排查整治措施,确保治理实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整体规划部署本地学校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强化示范引领。各地各校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学校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教育系统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五)强化责任追究。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列入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学校,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校内亡人火灾责任事故的,将从严从重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地各校请于8月25日前报送细化落实方案;各地各校工作情况小结及《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统计表》请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报送;每年底及三年行动结束前要形成工作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送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
消防通道一区一策方案 篇4
为切实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有效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老大难”问题,按照《全市消防救援机构贯彻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至20xx年,通过对全县社会单位和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进行专项整治,使全县内的住宅小区、社会单位全部按标准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解决住宅小区、社会单位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的顽疾问题,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保障灭火救援高效有序开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交警大队、执法大队、公安派出所、应急局、交通局、给排水公司、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分管负责人。
三、工作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社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小区、新建成投入使用小区和无物业管理单位小区内用于灭火和应急救援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重点排查住宅小区、社会单位按标准施划消防车道标线标志,以及违法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内部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和违法设置铁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等问题。
四、整治措施
(一)集中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要及时召开工作会议,明确部门、乡镇、村(居)委会的职责任务,发布专项整治公告,提高群众知晓率。
(二)集中划线管理。进一步规范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要督促有物业管理企业的小区加强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乱停乱放行为;指导乡镇、社区组织成立物业小区管理机构,落实专门人员管理消防车通道,防止占用、堵塞现象。
(三)集中组织清理。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清理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车辆、摊位,加大劝导力度,及时清除障碍;对不能当
场挪移的车辆、构筑物和固定障碍物,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及时整改,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集中执法整治。住建、执法大队、交通、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要建立定期会商、分析研判、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安全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要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对要求责令改正而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主体承担;对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的,要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对拒不改正、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依法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对96119举报投诉的消防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五、工作步骤
全县“一城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行动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结束,以年为单位分为三个阶段进行,逐年完成总数的30%、30%、40%。
(一)试点整治阶段(20xx年12月31日前)。
1、调查摸底。县消防、住建、供水等部门以及各乡镇政府,要结合小区的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摸排底数,分析研判小区火灾风险,联系灭火救援实际情况,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分类建立整改清单。
2、试点整治。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领导小组在每类小区中分别选择2个问题突出的小区,率先开展试点整治,并总结整治经验及时推广。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根据消防车通道管理相关标准,重点完成社会单位、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职工宿舍区等类型的小区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三)重点攻坚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6月31日)。集中力量攻坚无管理单位的小区,彻底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违章搭建的临时建筑,清理桩、柱、墩等障碍物,划定消防车通道标识线,设置警示标识,规范消防车通道管理。
(四)巩固成效阶段(20xx年7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各有关部门明确专门包片负责人,全面负责小区消防车通道的监督管理,巩固专项整治成效,逐步建立健全消防车通道长效管理机制。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整治措施,强化协作配合,及时掌握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明确责任分工。住建局、执法大队、市场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依法拆除、整治占用消防车道的违法建筑;整治在单位和小区内部及周边消防车道上乱停乱放、占道堆物、设摊经营、户外经营等不文明行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负责规划新建停车场(库)的设置,规范地面停车位、小区非机动车停车区及充电设施设置,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结合实际增设微型消防站,配置
灭火器和挪车工具,落实消防车通道划线和管理责任;将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管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制定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交警大队负责查处管辖范围内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章停车行为,配合其他部门查扣、拖离其他情形的违停车辆;优化管理住宅小区周边道路违章停车情况;公安派出所负责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车通道管理责任;对社区、住宅小区等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给排水公司负责牵头开展对老旧小区增设室内外消火栓工作,并确保灭火救援所需的水压;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牵头开展集中治理行动,指导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行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各乡镇政府负责指导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发放和张贴通告,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划线管理,开展隐患排查,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拆除占用消防车道、疏散通道的违法建筑。对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指导社区居委会组织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专门人员管理。其他相关部门加强对各行业的监督管理,配合开展治理行动。
(三)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监管,健全完善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移送抄告、联合查处的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监管质效。
(四)健全反馈机制。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情况,
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期间,每月22日前将月度工作情况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12月15日前上报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至领导小组办公室(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
消防通道一区一策方案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消除消防通道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请示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消防通道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开展消防通道集中整治工作。通过治理,实现消防通道占用、堵塞、封闭等隐患得到有效整治,消防通道安全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避免因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时间
从20xx年9月1日起至12月底。
三、整治内容
消防通道主要包括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重点整治交通道路、居民住宅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及社会单位消防车道堵塞、占用和建筑内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占用、封闭等违法违规现象。主要内容如下:
1、整治消防通道管理责任不落实;
2、整治消防车道标志和标线标识管理不规范;
3、整治占用消防车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辆;
4、整治占用消防通道违章搭建建(构)筑物或者占道经营;
5、整治占用消防通道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栅栏门等障碍物;
6、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楼道)乱停乱放电动自行车( 自行车)和违规充电;
7、整治未按标准设置消防通道的行为;
8、其他影响消防通道安全的行为。
四、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代县长熊辉任组长,杨志文任第一副组长,相关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分管领导,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各乡镇政府、经开区、医科园、城市社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消防通道集中整治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和部门职责(见附件2)开展消防通道集中整治工作。
五、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9月1日至9月20日)。县政府将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各乡镇政府、经开区、医科园、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相关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整治目标、职责任务和工作措施,掌握检查自查要求,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参加培训,全面推进消防通道集中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9月21日至11月30日)。各乡镇、经开区、医科园、城市社区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和社区等按照职责分工,逐个区城、逐个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对排查发现的消防通道违规堵塞、占用、封闭等情况,能当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治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限时消除隐患。治理期间,要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和个人。特别要对电动自行车占用楼道的行为予以重点整治,各单位的自查自改都要切实做到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和占用楼梯间、疏散通道,纳入常态化管理。
(三)检查考核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县消防通道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政府,经开区、医科园、城市社区管委会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予以量化(考核表见附件3),对工作走过场、敷衍了事的,严肃通报处理。县委政法委将量化考核结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重要内容,县委宣传部将消防通道整治和管理情况纳入常态化文明城市创建督导和考评内容,县消防通道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分阶段组织明查暗访,查进度、查成效、查任务落实,并通报整治情况。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政府、经开区、医科园、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属地原则和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消防通道整治长效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物业公司要每日开展消防通道巡查,综治网格员要对网格内住宅小区、九小场所和单位消防通道进行检查,物业和综治网格员及时将无法督改问题分情况报公安派出所、交管、消防部门查处;公安派出所、交警,消防和城管要依职检查和查处堵塞、占用等违法行为,要定期联合执法,健全联动常态化工作机制。
六、整治措施
(一)发布整治通告。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县政府在主流媒体统一发布通告,各乡镇、经开区、医科园、城市社区管委会或物业单位在管理服务辖区的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及居民住宅区等场所广泛张贴通告,告知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违法性、危害性,明确管理责任,禁止行为和法律后果,公布举报途径及处理方式。
(二)施划标志标线。产权单位、管理使用单位、乡镇、经开区、医科园、社区管委会要在消防车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要求见附件4), 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9月15日前,各类场所全部完成消防车道标志标线施划工作。无管理使用单位或无物业服务小区的,由乡镇、社区管委会组织完成消防车道标志标线施划工作。
(三)组织自查自改。各乡镇、经开区、医科园、社区管委会或物业单位在管理服务辖区开展消防通道隐患自查自改。重点查改消防车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郊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占用、堵塞、封闭等问题,对难以整改或劝阻无效的,要及时报告公安、消防、城管、房管等部门。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公司负责本单位,本小区内的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自查自改工作:无管理使用单位或无物业服务小区的,由乡镇、经开区、医科园、社区管委会组织相关力量进行督查整改。各单位的自查自改都要切实做到严禁电动自行车(自行车)进楼入户和占用楼梯口、疏散通道。
(四)强化整治合力。各乡镇政府、经开区、医科园、社区管委会每月至少开展1次消防通道整治集中检查行动,要突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等重点,检查时间和规模由各地自行确定。公安、消防、城管、房管等部门要常态化开展消防通道整治工作,用足用好行政法律手段,依法查处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在联合执法中,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要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的,要依法给予拘留处罚。对拒不改正、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纳入消防安全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要畅通110、122、12345举报电话等有效途径,对居民群众举报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及时核查,依法处理。
(五)强化宣传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消防通道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宣传,形成消防通道整治浓厚氛围,凝聚起全社会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的文明新风。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以案说法,每月集中曝光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剖析危害性和危险性,警示居民群众自觉规范停放各类车辆,杜绝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
(六)强化疏堵结合。住建、城管,房管等部门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推进,打通消防通道堵点、加强立体车位、电动车(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增加车位供给,逐步解决消防通道堵塞问题。公安部门要积极探索利用市政道路早晚的空闲进行路边弹性停车的尝试,利用“潮汐停车”的方式缓解停车难现象。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政府、经开区、医科园、社区管委会,县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通道集中整治工作,充分认清当前安全工作严峻形势,切实抓好消防通道整治工作,确保抓出成效。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加强调度指挥,并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有关治理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
(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各级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切实形成执法合力,有效推进消防通道集中整治工作开展,
(三)强化追责,压实责任。县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视工作进展分阶段实行督导检查,每月汇总各乡镇集中整治工作情况后形成工作通报。对未按要求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市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下发督办单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治措施落实不力、因消防通道堵塞延误消防救援工作导致亡人火灾事故的,到政府将予以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并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
各乡镇政府、经开区、医科园、社区管委会消防通道集中整治工作部署情况、工作方案,请于9月15日前报送至县消防通道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9月20日前,报辖区消防车道标志标识施划线清单。每月25日前报月小结(含附件5:消防通道集中整治情况统计表),11月30日前,报治理工作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