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防灾减灾活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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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方案

短文网整理的农村防灾减灾活动工作方案(精选4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农村防灾减灾活动工作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的精神,进一步抓好我镇防灾减灾工作,结合省、市、县相关工作部署,决定将5月12日—5月18日定为“5.12”防灾减灾周,并开展防灾减灾专项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目的

紧密围绕党和政府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防灾减灾理念,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面向我县广大群众,大力宣传、普及、推广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知识,切实增强全县人民防灾减灾意识,深入推进我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XX年5月12日—5月18日。

三、组织领导

“5.12”防灾减灾周活动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炬负总责,党政办主任邓国政负责统筹协调,具体实施。

四、活动重点

1.大力宣传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重大意义。

2.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全面宣传普及防灾减灾有关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3.抓好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减少安全隐患。

五、活动安排

防灾减灾宣传专项活动。在5月12日—5月18日期间利用逢场天在场镇设立“5.12防灾减灾日”宣传点,并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认真组织开展好防灾减灾宣传专项活动。一要抓好新闻媒体宣传。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以及党政网宣传阵地作用,及时开辟专栏、设置专门时段,系统宣传防灾减灾相关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自救互救等知识。二要抓好集中宣传。在5月14日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在场镇设立集中宣传站,悬挂防灾减灾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对防灾减灾、自救互救知识进行宣传。

六、活动要求

提高知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根据防灾减灾有关法律法规和知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周相关活动,并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防灾减灾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农村防灾减灾活动工作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和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要点通知》、《河北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及《邢台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应急办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XX年5月1日—20XX年5月31日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正面引导的原则,紧紧围绕提升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这个主题,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渠道,着力宣传防灾减灾法律法规,普及防灾减灾科普知识,提高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组织领导

本次“防灾减灾宣传月”活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减灾办(民政局)总牵头负责,各乡镇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参加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本次活动,并组织专门力量,落实宣传经费;要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好此次宣传月活动。市减灾办(民政局)负责宣传月活动日常协调工作。

四、有关活动安排及职责分工

1、“512国家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由市减灾办(民政局)牵头,各乡镇办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在城市人口密集场所和农村人口密集场所设置宣传点,集中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市民政、安监、卫生、公安、农业、林业、住建、城管、煤炭局、工信、教育、国土资源、交通、水务、电力、环保、商务、质监、药监、畜牧、文体新广、旅游、科技(地震)、气象等部门在太行街(市政府路段)设置宣传点,进行自然灾害、生产事故、卫生防疫、社会治安案件、交通事故、环境污染、森林火灾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避险知识宣教。各乡镇办要在辖区内主要街道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2、播放防灾避险应急知识系列动漫宣传片。各乡镇办和有关部门要结合防灾减灾宣传月活动,做好防灾避险应急知识系列动漫宣传片《应急30秒》第三集播放和发放工作。市电视台负责在电视台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并组织好宣传片播出工作,每天累计不少于1个小时播出时间。市城管局负责在市区街头电子屏幕播放宣传片工作,每天累计不少于2个小时播出时间。市交通局负责在市公交汽车移动电视播放宣传片工作,每天累计不少于4个小时播出时间。市联通公司负责在互联网媒体播放宣传片工作,有关网站要将宣传片制作成flash视频插件,设置在网站主页,全天滚动播放。市安监局负责在全市所有非煤矿山、尾矿库、危化企业的宣传片播发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在全市所有学校的宣传片播发工作。市卫生局负责在全市所有医院、卫生院的宣传片播发工作。各乡镇办负责辖区内所有行政村、社区以及除矿山企业、尾矿库、危化企业之外的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的宣传片播发工作。各单位除在本系统内复制发放外,还要利用“5·12国家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等活动向广大民众发放。

3、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四进”活动。5月1日至31日,在全市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印发宣传资料、制作标语板报、举行讲座、进村入户宣教等形式,广泛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知识。

(1)进校园活动。由市教育局牵头,公安、消防、地震、卫生等有关部门参加。根据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与年龄特点,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应急疏散演练、知识竞赛、观看录像、制作宣传板、组织主题班(队)会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爆炸、防传染病、防溺水、防自然灾害、防交通事故、防绑架、防拥挤踩踏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加强对初高中学生、外出务工人员留守学生、家庭贫困学生等的心理健康教育与疏导,帮助他们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做到防患于未然。

(2)进企业活动。由市安监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以安全生产为重点,推进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组织矿山、尾矿库、危化品、民爆器材、建筑、交通等高危行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全面分析可能造成的灾害及衍生灾害,对查出的隐患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采取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素养。

(3)进社区活动。由民政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办负责,开展创建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发放应急知识手册、举办减灾主题文艺演出、设置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等活动。民政、气象、公安、消防、卫生、地震等部门要加强社区自然灾害、防火、防盗、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家庭急救、地震等应急知识宣教,城管、电力等部门要加强安全用气、用电等知识入户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4)进农村活动。由各乡镇办牵头,公安、消防、卫生、林业、水务、农业、国土、安监、电力等部门参加,组织人员开展农村防灾减灾大巡查和防范知识宣教活动。国土部门要深入滑坡、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乡镇,开展地质灾害排查和防范知识宣教;水务部门要深入洪灾易发区、群众受危区开展防汛抗灾知识宣传教育;林业部门要对林区、林缘群众进行森林山火防范、扑救知识宣传教育;农业部门要组织农技专家深入农村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指导;安监部门要深入尾矿库下游乡镇、村庄进行尾矿库溃坝灾害防范知识宣教,组织开展尾矿库溃败应急疏散演练;卫生、公安、消防、电力等部门要加强卫生防疫、社会安全、交通安全、火灾防范、安全用电等方面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民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月”活动,有利于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有利于广泛普及灾害自救互救知识,有利于深入推进各级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各单位要站在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的`高度,把做好“防灾减灾月”有关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办、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相关活动的牵头单位要会同相关参与配合单位,抓紧制订细化活动方案,明确职责,落实专人,落实经费,提前准备好现场布置、宣传资料等,逐项抓好落实。市政府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活动。

(三)营造氛围,扩大影响

新闻媒体单位要主动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工作,确保“防灾减灾宣传月”活动宣传报道有力有序开展,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制度化、常态化。要面向城乡基层,广泛发动群众,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局面。同时,要深入挖掘防灾减灾月宣传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积极营造学有标杆、做有榜样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措施,确保安全

本次活动,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多,特别是公共场所大型活动,稍有不慎极易引发事故。因此,各项活动牵头组织单位要慎密思考、周密安排,严格执行消防和大型活动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制订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有序组织实施,务必确定各项活动安全,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在“防灾减灾月”系列活动中,各单位要注意收集保存影像资料。活动结束后,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经验成果,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5月31日前报市减灾办(民政局)。市减灾办(民政局)汇总后,按要求及时上报市政府。

农村防灾减灾活动工作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实施好减灾安居工作,确保房屋受损群众有房居住,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x政府发电〔xx〕26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实施范围。xx年度因自然灾害倒损民房、火灾事故毁损民房以及受地质灾害威胁急需避险搬迁的民房。受灾前已建新居或另购住房的,无人居住的房屋因灾倒损或因火灾事故毁损的,不列入此次减灾安居工程实施范围。

(二)主要任务。因灾倒损民房及因火灾事故毁损民房恢复重建和受地质灾害威胁急需避险搬迁的,原则上须在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个别存在选址等困难的',也必须在20xx年1月31日前完成。同时,要抓好水、电、路及配套牲畜圈舍等附属设施建设,满足受灾群众入住后的生产生活所需。

(三)重建方式。充分尊重受灾群众意愿,尽量集中重建,有效引导受灾群众到城镇购买住宅,房屋倒损对象分散、原居住地比较集中且地理位置、地质条件较好的允许自建。因灾倒损房屋、因火灾事故毁损房屋或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原则上组织入住敬老院,不再安排恢复重建。

二、实施步骤

(一)过渡安置。各村(居)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再次组织人员对因自然灾害或火灾事故倒毁和严重损坏房屋需恢复重建对象、受严重地质灾害隐患威胁急需搬迁重建对象进行全面排查核实,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临时简易房、租借当地群众闲置房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受灾重建对象,并按政策落实过渡期生活救助,确保不漏一户、不少一人。

(二)确定对象。各村(居)在再次排查核实的基础上,于xx年9月30日前精准核实恢复重建对象、完善台账、建档立卡,并将《xx镇xx年减灾安居工程核查情况统计表》和《xx镇xx年减灾安居工程台账》分别报镇人民政府民政、国土、村建、扶贫部门。重建对象的确定,须经本人申请、村(居)委会评议、村(居)审核并公示。因自然灾害或火灾事故倒毁和严重损坏房屋需恢复重建的对象,由民政部门负责核实确定;受严重地质灾害隐患威胁急需搬迁重建的对象,由国土部门负责核实确定。

(三)制定方案。各村(居)于xx年10月10日前,根据恢复重建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详细实施方案,并分别报民政、国土、村建、扶贫等部门备案。

(四)组织实施。按照减灾安居工程实施要求,层层落实责任,逐级抓落实。按照上级部门确定的补助标准,根据恢复重建进度分期拨付。各村(居)要明确每一户恢复重建对象的责任人,具体负责指导和协调实施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恢复重建。从xx年10月10日起,各村(居)每10天向镇社会事务办报送一次恢复重建工作进度。

(五)总结验收。xx年减灾安居工程实施完成后,由镇党政办公室组织民政、国土、村建、扶贫等部门进行逐户验收,并由社会事务办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工作总结。

三、扶持政策

(一)政府补助。核定后的xx年恢复重建对象按规定重建住房的,在中央、省、市补助的基础上,由民政部门根据恢复重建对象困难程度再予以适当补助。

(二)资源整合。各村(居)要将减灾安居工程优先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予以保障,科学选址,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三)政策优惠。各有关部门要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尽最大可能对减灾安居工程重建住房户减免相关费用,切实减轻恢复重建对象资金压力。

(四)社会帮扶。各挂帮站所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对减灾安居工程给予项目、政策、技术等方面支持与指导。各村(居)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力量,发动社会力量捐助,群众互助、亲邻帮工帮料、义务投工投劳,最大限度减轻受灾户重建住房资金压力。

(五)保险理赔。各村(居)要及时联系负责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农业保险以及林业保险的承保公司,迅速开展涉险事项的理赔工作,及时、足额将保险赔付资金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增强受灾群众灾后恢复重建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今年实施安居工程的时间特别紧,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党委、政府关于灾害恢复重建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把组织实施减灾安居工程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责任,密切协作。按照《xx省自然灾害防范与救助管理办法》要求,镇人民政府对减灾安居工程建设承担主体责任,村(居)承担具体实施责任。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安居工程实施的相关工作。社会事务办要负责减灾安居工程的统筹协调和综合汇总等工作。

(三)创新机制,加强监督。各村(居)要积极推进集中重建,有效引导受灾群众到城镇购买住宅。各项政策措施要及时公布,主动接受监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透明。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要随时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财政、纪委等部门要加强对恢复重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必须严肃查处。党委政府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居)减灾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农村防灾减灾活动工作方案 篇4

一、背景与目标

背景:农村地区通常面临着洪涝、干旱、地震、台风等多种灾害,这些灾害对农村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加强农村防灾减灾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目标:通过防灾减灾活动,提高农村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减少灾害对农村居民的影响,保障农村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

二、工作内容

1. 宣传教育:

利用各种渠道,如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广泛宣传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农村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知识讲座、培训、演练等活动,提高农村居民的防灾减灾技能和自救互救能力。

2. 隐患排查:

定期对农村地区的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减少灾害发生的可能性。

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在灾害发生时能够正常发挥作用。

3. 应急准备:

制定和完善农村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储备必要的'防灾减灾物资和设备,如应急食品、药品、救援工具等,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提供救援。

4. 灾害应对:

在灾害发生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加强对受灾居民的安置和救助工作,确保受灾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三、保障措施

1. 组织领导:成立农村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农村防灾减灾工作。

2. 资金投入:加大农村防灾减灾工作的资金投入,确保各项防灾减灾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3. 技术支持: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防灾减灾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水平。

4. 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村防灾减灾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防灾减灾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四、总结与评估

在防灾减灾活动结束后,对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工作方案,提高防灾减灾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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