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验收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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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方案

短文网整理的工程验收工作方案(精选4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程验收工作方案 篇1

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林业局《关于下达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20xx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通知》(琼发改农经[20xx]1374号)文和12月4日在海口召开的全省退耕还林工作会议的要求,为了搞好我市20xx年度的退耕还林造林及

历年退耕还林地阶段性检查验收工作,确保造林面积的落实及为下一步政策资金兑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验收办法

按照《海南省人工、更新造林检查验收办法》、《海南省20xx年度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操作细则》规定,要求深入造林地块逐个小班都要用GPS测量面积,检查造林成活率、苗木生长状况和抚育管护情况,登记好外业小班调查表,数据交内业组完成图、表、文等处理。

检查验收工作要做到不重不漏、不弄虚作假,检查数据真实可靠,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不验收。

二、检查验收对象

1、20xx年度荒山地造林项目验收

检查验收对象为列入本项目造林任务的荒山荒地造林地块,面积为13000亩。

2、历年退耕还林地阶段性检查验收

检查验收对象为20xx年列入退耕地还林的5800亩(其中生态林4815亩、经济林985亩)退耕地和20xx年列入退耕地还林经济林2245亩退耕地。合计8045亩。

三、人员安排

市农委成立20xx年退耕还林造林和历年退耕还林地阶段性检查验收工作工作组,陈木兴副主任任组长,周诗萍任副组长。验收工作由陈木兴副主任亲自抓,周诗萍具体分管。验收工作小组由营林科人员组成,各林业工作站配合验收小组的外业验收工作。具体安排是:

第一组:周诗萍、江荣、黎丽霞。主要负责协调、督促、检查及图表内业数据处理、统计、编写验收工作总结报告以及资料建档工作。

第二组:陈兆德、孙精光。负责王五站、雅星站、海头站、宝岛站、那大站、松鸣站辖区镇、场的`检查验收工作。

第三组:谢青、陈之宁。负责和庆站、兰洋站、南丰站、北部站、光村站、东成站辖区镇、场的检查验收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各组间人员的协调互助由周诗萍安排。

四、验收工作用车安排

工作用车原则上固定使用,车辆为27981、23769号两辆车。由办公室安排。

五、时间安排

计划用35天时间完成验收,即12月10日至明年1月5日,双休日加班。

六、工作经费

按照《xx市农业工作委员会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文的规定,确定验收工作人员每日补助20元。10人(含司机)20天合计7000元。内业使用的文具材料等费用实报实销。

附:

1、《关于开展20xx年度植树造林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琼林办[20xx]283号)

2、《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琼府[20xx]56号文件的通知》(琼林[20xx]225号)

工程验收工作方案 篇2

为全面总结20xx年我旗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地开展20xx年工作,旗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决定从20xx年7月25开始,对全旗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验收范围

按照国家林业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林计发[20xx]135号)要求,我旗第一批列入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的6个国有林场629户危旧房改造户。

二、验收主体

验收工作由旗发展和改革局、林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相关部门逐级进行。

三、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验收严格按照《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林规发[20xx]266号)要求,以及自治区林业厅、发展改革委、建设厅有关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的相关文件进行。

四、验收程序

(一)国有林场对本辖区内的危旧房改造户进行全面逐户验收,并填写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向旗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提出竣工验收报告。

(二)旗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进行验收,随机抽验比例不低于危旧房改造户数的50%。

五、验收内容

(一)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

(三)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相关档案。包括涉及危旧房改造的文字资料和图片材料等;

(四)按规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需要检查的'其他内容。

六、验收时间

第一阶段:各场自查阶段(7月25日—8月3日)。由各林场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场危旧房改造户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填写相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第二阶段:旗级验收阶段(8月8日—8月12日)。在旗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旗发展和改革局、林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有关成员单位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全旗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进行验收。

七、有关要求

(一)各国有林场要高度重视危旧房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进行全面验收。

(二)对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验收工作中存在和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认真研究解决。对发现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要认真总结推广。

(三)各国有林场务必于20xx年8月3日前完成本场危旧房改造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上报竣工验收备案表,向旗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

工程验收工作方案 篇3

一、检查验收内容

1、20xx年林业生态建设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包括人工造林(含以封代造)、更新造林、封沙育林、育苗、村屯绿化、林权发证等。

2、20xx年人工造林(包括退耕还林工程、三北四期工程、平原绿化工程)保存情况。

3、20xx三北四期工程完成情况。

4、历年退耕还林地块的保存及补植情况。

二、遵循原则

以镇场为单位,逐村、逐小班(地块)、逐户检查验收。严格按照《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办法》和林业生产检查验收标准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检查结果真实可靠。

三、时间要求

1、6月15日—6月19日为检查验收准备阶段,搞好人员培训和物资准备工作。

2、6月20日—7月20日为外业调查核实阶段。

3、7月21日—7月30日为内业统计、档案整理阶段。

四、明确责任

此次检查验收,时间紧、任务重,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各镇场要明确一名副职专抓此项工作,要妥善安排交通、食宿等事宜,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基层林业工作站按检查验收内容及时提供经镇场主要领导审核的`基础数据。检查验收人员要严格遵守检查人员守则,确保验收工作达质达效。

五、组织领导

组长:

附:20xx年各镇场检查任务表

林业生态建设参检人员守则

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政策性强、法规性强、标准高、要求严格。参检人员在参与工程检查验收期间务必遵守以下规定:

一、检查验收期间,与原单位暂时脱离工作关系,一切工作听从检查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做到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密切配合工作。

二、认真完成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作风严谨,严格履行工作程序。做到公正、公平、公开,验收结果真实准确。

三、外业调查严格按工程验收要求进行,做到准确、详实;内业整理及时、规范,图表填写清楚无误。

四、不许向受检查单位或个人索要钱物;不许酗酒;不许赌博。

五、严格执行请消假制度。有事要提前一天请假,两天以内同组长请假,超过两天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准假,假满及时消假。

六、实行验收责任终身追究制。

工程验收工作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效”改革总体要求,做好我县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的竣工验收工作,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体推进,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脱贫攻坚易地搬迁旧房拆除复垦工作要求,按照《关于印发省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和土地复垦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0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省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0〕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关于扶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旧宅拆除复垦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强化主体责任,创新工作思路,致力督导验收,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按照“拆除一村,复垦一村”、“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要求,遵循“结果可靠、满足要求、精简高效”的基本原则,全面完成我县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

三、时间安排

首次验收工作2020年7月20日开始到月底结束,8月20日前为不达标整改再验收时间,8月30日前上报相关资料。

四、验收人员组成

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由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从扶贫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职能部门选出专业人员,组成5人专家组,履行验收工作职责。

五、验收参照依据

验收工作以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省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主要依据,参考土地复垦相关技术要求进行。

六、验收标准

1、墙体、旧门窗及院内房屋等建筑物拆除清理干净;

2、窑洞挖开捣透或封堵;

3、按照规定面积土方平整到位;

4、田面平整,田坎能起到保水作用;

5、耕作层厚度能适合庄稼生长要求;

6、田块周边无垃圾堆放,无废弃物阻挡,便于机械通行。达到以上标准,可综合评定为复垦质量合格。

7、土地复垦后地类(耕地、林地、园地、草地等)

七、验收程序

1、各乡镇土地复垦工程竣工后,由各乡镇自行验收,编写自验报告并以文件形式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验收申请。

2、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专家,在市自然资源局监督下、乡镇政府配合下开展验收工作。

3、填写验收意见表,专家、乡镇政府领导、有关人员签字认可。

4、对验收不合格的地块,专家组提出问题清单,在上报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乡镇政府再申请复验。

5、验收的对象为全县易地扶贫搬迁的34个自然村。

6、验收合格后,所有资料由县自然资源局整理归档保存,并按要求及时向市自然资源局上报验收资料电子版。

八、相关要求

1、强化领导,提高认识

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统筹开展好易地扶贫搬迁拆除旧宅复垦验收工作。

2、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本次验收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扶贫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密切配合,强化沟通协调,勇于担当,尽职尽责,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现象。

3、明确责任,严格把关

各部门和相关人员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政策性和严肃性,要切实明确责任,细化验收标准,严把质量关,杜绝徇私舞弊、消极应付等不良现象。

4、加快推进、严肃问责

各乡镇要提前谋划,加快推进,确保验收工作按期完成。对在此次验收中配合不力、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全县要切实形成一盘棋,上下标准一致,整体协调推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理清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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